
如何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主体,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代表的素质能力如何、作用发挥得好不好,直接关系人大及其常委会履行职责的质量水平,关系民主政治的实现程度,关系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
作为新当选的人大代表,虽然都是各行各业的杰出代表和优秀分子,但由于人大工作的法律性、程序性较强,人大代表依照法律履行职责时,必然要涉及到政治、经济、法律、科技、民族、文化等社会各方面领域的问题,这就要求地方各级人大代表要具有较高的政治觉悟性、法律意识、理论基础、实践经验和专业知识,才能依法履行好人大代表的职责。
因此,加强对代表培训,提高代表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努力推动人大工作上台阶。
一、认清形势,坚定做好代表培训工作必要性 人大代表作为人民群众的代言人,肩负的责任重大而神圣。
他们既是人民群众中的普通一员,又是和普通群众相区别的特殊群体,必须具备更高的素质和能力。
为确保人大代表依法履行好职责,加强代表的系统培训,是必不可少的。
1、认清代表身份的特殊性,坚持对代表进行培训。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工作的政治性、法律性、程序性、专业性都很强。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是地方人大的主体,这就要求人大代表必须具有较高的思想理论水平、政策水平、法律水平和广博的知识,必须具有宽广的视野和全局观念,必须具备较强参加管理地方事务和议政督政的能力。
2、认清代表组成的广泛性,坚持对代表进行培训。
据调查了解,新一届人大代表文化程度有了较明显的提高,年龄结构更趋合理,为代表执行职务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但同时也应当看到,各级人大代表来自不同行业,知识水平、工作履历也各有差异,思想、政治、文化等素质参差不齐,把握政策、法律的能力和水平也不一样。
不少代表往往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缺少了解,对如何执行代表职务缺少经验,需要有一个学习和熟悉的过程,直接影响着代表作用的发挥和参政议政的质量,因此,开展代表培训势在必行。
3、认清代表工作的艰巨性,坚持对代表进行培训。
新一届人大代表,特别是新当选的代表普遍存在对代表身份认识不清、履行职责热情不高、发挥作用方向不明等问题,只把代表当做一种“荣誉”称号,没有真正认识到人大代表是一种神圣的职务,担负着代表人民行使当家做主权利的重要职责。
所以,对新一届人大代表集中进行培训,是当务之急。
二、拓宽视野,提高做好代表培训工作系统性 人大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时,必然涉及到政治、经济、法律、科技、民族、文化等各方面的知识。
因此,对代表开展培训,必须拓宽视野,系统地进行培训,为代表履职奠定坚实基础。
1、开展理论培训,提高政治素养。
我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中国共产党是代表最广大人民利益的执政党,并以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
在培训中,一定要组织代表全面、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打牢理论基础,帮助代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提高人大代表运用科学理论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在大是大非面前始终保持头脑清醒,自觉做科学发展观的忠实执行者、社会主义荣辱观的自觉实践者,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
2、开展业务培训,增强履职努力。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从制度上保证了人民当家作主,是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可靠保障,也是我们国家经受住各种风险考验、克服各种困难的可靠保证。
要通过培训,使代表深刻认识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了解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组成和职权、行使职权的基本原则和议事的基本程序等基本知识,在思想上政治上充分认识和严肃对待自己手中的权力,切实履行好代表职责。
3、开展法律培训,树立法制观念。
人大代表的代表职权,集中体现在在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并参加表决;提出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
熟练掌握法律法规是人大代表必备的一项基本功,是人大代表履行好宪法和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前提条件。
在培训中,一定要加大代表对宪法,特别是组织法、代表法、选举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培训力度,让代表熟练掌握参政议政的基本知识、基本程序和技巧,牢固树立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观念,提高代表依法履职的水平。
4、开展技能培训,掌握科技知识。
现代社会开放而活跃,各种现代科技、信息知识层出不穷。
在培训中,根据代表的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培训,帮助代表更新知识、更新观念,以开阔的眼界、丰富的知识接受时代挑战。
三、创新方式,增强做好代表培训工作灵活性 人大代表培训的方式、途径多种多样,应因时、因地、因人而异。
在具体的培训工作中,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开展履职前培训。
新一届代表选举产生后必须进行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基本理论、法律法规知识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等。
重点培训学习代表法、组织法、选举法、监督法以及代表行使职权的有关法律程序。
同时,也应坚持在每次人代会举行前后,利用一定时间组织代表学习,在闭会期间要分期分批有侧重地开展培训,不断提高代表的业务素质和履职水平。
2、开展重点培训。
在培训中,应该因材施教,对那些基础理论扎实,文化水平高,思想观念新,眼界开阔,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各种知识以及人大代表履职程序学得快、理解深的代表进行重点培训,让他们在各自岗位上不但履行好自己的职权,还不断地帮助带动身边的代表大胆履职,起到传帮带作用。
3、开展专题培训。
在培训中,应该摒弃那种多而杂、粗略浮浅的培训模式,每次培训前确定专题,有针对性地开展,可选择如何当好人大代表、如何反映选民意见、如何开展调研、如何撰写议案建议、如何审议报告等各类主题,通过邀请专家学者或有经验的连任代表进行讲授等形式,多层次多角度地开展培训,促使人大代表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综合素质和履职能力,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作用,维护好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四、注重效果,促进做好代表培训工作的实效性 提高履职能力,依法运用人们赋予的权利为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是代表培训的最终目的。
因此,要切实注重培训效果,增强工作的实效性。
1、通过培训,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
人大代表绝不只是一个荣誉称号,而是一种职务,是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是代表人民来行使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是党和人民的信任和重托,使命神圣,责任重大。
通过培训,必须让代表明确自身所处的重要地位和肩负的历史重任,始终保持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牢固树立大局观念,时时刻刻心系群众,在具体工作中,正确处理执行人大代表职务与做好本职工作的关系,不能顾此失彼,不能把人大代表混同为普通群众,不能将代表工作当作一般性的社会工作对待,更不能把依法履行代表职务视为额外负担,既要有干好本职工作的坚定信念,又要有当好代表的热情干劲,做到“两促进,两不误”。
2、通过培训,进一步明确权利义务。
通过培训,要让人大代表充分认识到,在依法行使好权利的同时,更要主动承担起模范地遵守宪法和法律、积极贯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自觉支持“一府两院”工作等各项义务。
不能只讲权利不讲义务,也不能放弃权利空谈义务。
在依法履职的过程中,积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密切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联系;积极宣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增强人民群众的人大意识、民主法制观念,保障宪法和法律法规以及人大常委会各项决议决定的贯彻实施;要把依法执行代表职务与从事个人职业活动严格区别开来,不能以执行代表职务进行个人职业活动。
3、通过培训,进一步发挥代表作用。
通过培训,使代表牢记人民的重托,珍惜人民赋予的权力,着眼大局、把握大局、服从大局、服务大局,想大事、议大事,通过闭会期间的活动,深入群众调查研究,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在代表大会上行使好各项职权,决定好重大事项,描绘好发展的宏伟蓝图。
紧紧围绕关系改革发展稳定全局的重大问题、人民群众最关心的现实利益问题和法律法规实施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开展监督,促进“一府两院”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确保宪法和法律得到正确实施,确保行政权和司法权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维护。
努力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当好关注群众利益的“贴心人”、替群众排忧解难的“热心人”和反映群众意愿的“代言人,”经常倾听群众呼声、反映群众诉求,成为架设在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连心桥。
在生产和工作的实践中,恪尽代表职责,展现代表风采,当勤奋学习的模范、遵纪守法的模范、联系群众的模范和加快发展的模范。
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影响和带动群众,把人民群众中蕴藏的智慧和巨大力量凝聚起来,形成一心一意谋发展、聚精会神搞建设的良好氛围,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做出应有的贡献。
人大代表履职报告
人大代表履职小结我于2012年光荣当选为宁德市人大代表,面对党和人民的信任,我既感到无尚的光荣,又感到责任的重大。
回顾担任代表的历程,感到欣慰的是:我没有辜负人民的信任和希望,在真实反映民情民意、积极参与各项事务管理、切实为民办实事等方面,履行了一个人大代表应当履行的职责,为我县大力发展民本经济和构建和谐***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一、履职情况(一)尊重代表职务,牢固树立代表意识。
“人民代表为人民”。
不把选民的利益放在首位,就不是一个好代表。
基于此认识,我自始至终要求自己把当代表作为一种责任,努力把人民的利益体现好、维护好。
一是广泛联系选民,全面掌握县情民意。
联系选民、走访群众是履行代表职责的前提和基础。
为此我经常深入到本选区的单位和选民中进行走访,主动听取并征求大家的意见和反映,获取第一手资料。
积极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尽可能地挤出时间仔细听取他们的意见,认真回答他们的提问,并亲自落实好每件来信、来访的处理意见。
借下乡工作时机,将联系选民工作融于其中,进村入户、进企入家。
在田间地头、生产一线,了解群众的困难和疾苦。
正是凭借对县情民意的基本掌握,我向县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建议绝大多数得到了认可和采纳。
二是表达群众意愿,当好人民的代言人。
做为一名人大代表不仅要有雄厚的群众基础,更要有较强分析、判断和归纳能力。
自己在认真学习领会党在新时期的方针政策的基础上,经常从为民
如何提高党代表履职能力
批评、意见较少,真正让代表作好监督,还要有能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积极性的相关措施。
特别是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和改革的不断深入,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出现,一些群众较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日益成为群众议论的中心。
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人员、做事务实、群众基础好、关注民生的群众为人代表代表候选人,增强异体监督。
在基层代大代表中,也是代表积极工作下去的动力。
代表的分配比例和结构是否合理,不仅影响代表的素质,而且影响人民代表大会行使职权的质量。
地方由于受代表名额和类别的限制,一些政治业务素质高,议政能力强的同志当不上人大代表,导致有的地方在确定代表侯选人时,只能采取应付和完成任务的办法。
因此,在确定代表的分配比例和结构时,是人民直接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
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高低,不但直接影响人大及其常委会作用的发挥。
代表文化程度文化素质偏低,对人大的议议事平有一定影响。
在代表提出的建议。
所以有一个较好的人大代表建议、提案反馈措施、建议,成为了代表们的辛勤成果,代表们在人代会上所提出的建议,一是代表的行业分配比例不尽合理,应合理优化领导干部和基层代表结构,适当考虑增加熟悉政府运作机制的基层代表,减少主体监督,而多数代表为村干部。
二是代表的文化素质和执行能力不适应经济建设和民主法制建设的需要、议案就必须得到重视,最终都落实在每个代表作用的发挥上。
人大代表结构的优化,是我国政治民主进步的表现。
代表们收集到群众的意见、批评和意见来看,而且直接关系到人大行使国家权利的水平。
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推进和改革的不断深入,基层各种社会矛盾和问题不断出现,一些群众较为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日益成为群众议论的中心。
人大代表是人民群众的代言人,如果不能及时反映人民群众所提出的意见和要求,将失去人大代表意义,而且严重影响人代表在选民心中的地位。
那如何何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成为当下急需解决的问题。
度首先,除要求代表有较强的责任意识、较的广的知识面外,在确定代表的分配比例和结构时,有必要多提一些有较高文化水平。
农村工作千头万绪,面广量大、议案就是在为人民群众所诉求,如果不能及时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不能履行代表的职责,那么就失去了当代表的意义。
在当下的人大代表中,甚至没有发过一次言,完全是在责任的基础上去工作。
那么代表们所提出的建议,有的人大代表提建议,才能提高代表的积极性。
度其次,人大代表的结构必须合理,人大作为国家权力机关,代表是没有任何薪酬,在审议各项报告时也很少发言,是群众的代言人,更要考虑代表的议政能力,给自己一个交待。
因此,在人大换届选举中,代表才能给人民群众一个交待,也是代表们工作所追求的目标。
农民代表比例过低,个体工商户和私营企业界无人大代表,既要考虑代表面如何提高层人大代表履职能力度乡镇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是全国五级人大中最一级
人大代表履职报告
人表履职报人自担任****人大代表职务以来,面对党和人民的信任,我既感尚的光荣,又感到责任的重大。
我牢固树立代表意识,自重自律,扎实工作,在真实反映民情民意、积极参与国家事务管理、切实为民办实事等方面,积极行使人大代表的权利,履行了一个人大代表应当履行的职责,为我**大力发展民本经济和构建和谐**做出了自己应有的贡献。
现将具体工作报告如下:一、认真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任职以来,我认真学习《宪法》、《代表法》,“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理论、国家及地方制定的各类法律法规,经常阅读《中国人大》、《**人大》等杂志,充分理解和解读与人大代表有关的知识内容,虚心向老同志、业内专家、老代表请教和学习。
积极参加各类、各次人大代表知识培训班(会)和各项活动,通过学习和宣传,使我进一步明确了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国家建设中的作用及社会主义民主与法制的内涵和意义;认清了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地位和作用;了解了人大代表的权利、义务以及如何行使代表职权;增强了社会主义法制意识,努力做到学法、懂法、守法,自觉运用法律武器保护群众的合法利益,正确表达人民群众的意志,推进民主政治建设,能够用过硬的理论知识和政治素质,合法、合情、合理地去分析各类问题,认识和明辨是非真假,很好的去履行人大代表这一职责。
二、以己之力积极履行代表职责(一)广泛联系选民,心系群众、贴近群众,全面掌握民情
新形势下如何开展代表履职监督工作
新形势下开展代表履职监督工作应做到以下几点: 一、要充分认识加强代表履职监督的必要性。
监督代表的目的是为了代表能不断提高履职水平,使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得以正常运行。
要保证代表正确履行职务必须对其履职进行一定的监督,有压力才能使代表履职有触动力。
代表享有的法定权利与履行职责的义务是对等的,代表的权力在运行中没有受到监督、制约,容易造成履职不力甚至产生腐败,都是以人民当家作主权力受到损害为代价的。
因此,作为一名人大代表,自己的履职必须接受监督。
根据我国宪法法律有关规定,代表来自人民,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首先,监督人大代表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应有之义。
一切权力属于人民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价值取向和本质所在,人民是权力的最终所有者。
作为权力的最终所有者,人民群众要对人民代表大会行使人民所委托的权力的情况进行监督,而人民代表大会又由选民依法选出的人大代表组成的,因而,监督人大代表也就成为必然。
其次,人民监督人大代表是人民监督人民代表大会的具体途径。
宪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都由民主选举产生,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
然而,人民群众不可能直接监督人民代表大会,而必须化之为具体途径,也只有通过监督人大代表,才能使人民代表大会始终体现人民群众的整体意志,否则,人民监督人民代表大会也就成为空谈。
最后,人民群众监督人大代表是人民大会制度健康运行的根本保证。
任何一种制度都有其内在的驱动力,正是这种驱动力使它不断发展和进步,不断健全和完善。
没有了这种驱动力,这一制度也就失去了活力,也就会停滞不前。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驱动力在于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的监督,正是这种监督、鞭笞,使得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向健康方向发展。
总之,代表受命于人民,必须接受人民的监督。
由于代表的广泛性、人民性和先进性,来自不同的社会阶层,所具备的素质不尽相同,所起到的作用也不可能相同。
将代表工作置于选民的监督之下,才能保证代表履职不越位、不离位,不腐败。
“给代表一定的监督压力可以促进代表履职,从这个意义上说,有效的监督机制可以催生尽职尽责的好代表。
”因此,加强对人大代表履职行为的监督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当务之急的。
否则,长此以往,人民群众会怎样评价人大代表的履职行为
人大代表的权威如何得以树立
所以,人大代表接受人民监督是人大制度发展的必然。
二、要严把“三关”,提高代表素质和履职能力。
人大代表既然是人民选举产生的,就必须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包括对其政治表现、履职能力、履职情况等多层面的监督。
而监督的形式则可以采取多种监督手段。
第一、从源头上把好代表入口监督关,力戒“先天”不足。
要把竞争机制引进人大代表换届选举中,要真正做到民主、公开、公正。
要做到普遍推荐、民主协商、允许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候选人,达到优胜劣汰,好中选优,使能真正代表人民意志和愿望,各方面均较优秀的人选脱颖而出,激发当选的代表的光荣感、使命感和义务感。
对于一些能力、素质等各方面条件达不到要求的,要严禁滥竽充数混进代表队伍。
以此来达到提高代表素质、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和履职水平的目的。
第二、把好代表学习培训监督关,力求“后天”补上。
要安排代表学习《代表法》的课程,聘请专家、行家授课;在人代会例会上和闭会期间代表活动中,安排学习《代表法》等法律、法规相关章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理论和科学文化知识,或印发相关材料。
对一些没有积极组织开展学习培训及各种代表小组活动的代表活动小组要及时督促检查,促其跟上。
三、要建立监督制度和激励机制,增强代表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第一、推行代表述职评议制度。
“人大代表述职制度”是一种较为成熟的行之有效的监督代表履职的形式。
通过代表述职,既促进代表履职,又能让选民或选举单位了解和监督代表。
而当前最重要的是使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化、规范化。
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代表应把自己履职情况每半年或至少每一年要向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进行述职、汇报,接受选民的监督,由选民评定代表是否称职;要组织对代表在大会期间审议报告、提意见建议情况,闭会后参加代表活动、履行代表职务等方面进行考评,同时听取选民意见和代表所在单位的意见,对代表的履职工作进行较全面的评议。
述职次数可由每位代表在本届任期内向选民述职一至二次,述职时间可在年终进行。
述职内容包括代表参加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情况,学习宣传宪法和法律法规情况,听取和反映选民意见建议情况等。
第二、制定和完善各种监督制度。
制定严格的代表履职监督制度、代表失职追究制度、代表履职目标管理考核,建立代表执行职务情况登记、考核和建档制度制度,定期开展批评、劝诫代表不作为等活动,对严重失职和滥用代表权力的代表作出批评、暂停代表职务、劝辞或依法罢免职务等处理,以杜绝代表干不干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的现象。
要通过在镇代表议政室和各代表小组活动室设立代表公示牌和代表议政履职公开栏、印发代表联系卡、建立代表接访日制度等代表能够接受的监督方式方法、手段来充实监督耳目、完善监督“视听”。
第三、建立激励机制,深入开展代表“创先争优”活动。
县人大在表彰优秀人大代表的基础上,应继续搞好评选优秀议案和建议工作,公开评选时间、范围、条件、程序,尤其是要注意抓好评选条件量化及发动选民参加评比两方面工作,便于代表自我总结、相互学习、相互促进,评出水平、评出风格、评出先进,促使代表执行职务有动力、有压力、有活力。
通过选民或选举单位监督,使代表树立光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明确自身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不辱使命,切实履行职务,为广大选民谋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