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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恐怖悬念的句子

时间:2017-02-14 06:33

求一悬念恐怖片的名字

应该是,毛骨悚然,主要内容是:连环杀手杜克杀死了大学生克莱尔,结果他在下地狱后受到了惩罚。

片子耍了个小花招,几乎通篇都是以克莱尔的视角展开,表现她如何被追杀,出现幻觉,生活饱受折磨等等。

其实克莱尔早已被杜克所杀,片中所发生的都是杜克之后所受到的地狱惩罚,也即他被转换成克莱尔的角色,被迫去体验受害人被杀前的惶惶不安,神经要绷断的那种恐惧和慌张的生活,让他在地狱中亲身体会这种感觉,对自己所犯下的罪行有所忏悔。

有好看的恐怖小说吗

要推理悬念的

如果是要写侦探小说的话,不得不去参考这篇文章:  推理小说二十条守则  S.S.范达因  推理小说是一种智性游戏,但更像一种竞赛,作者必须公平地和读者玩这场比赛,他必须在使用策略和诡计的同时,维持一定程度的诚实,决不能过分到像玩桥牌时作弊一样。

他必须以智取胜,透过精巧又不失诚实的设计引起读者的兴趣。

因此,写推理小说有着极其明确的守则存在,虽然是不成文的规定,但约束力十足,每一个受人尊敬或懂得自重的小说作者,都得服膺这些守则。

  再次,特别列出这些理应之为“戒律”的条文,其中,一部分根据所有伟大的推理小说作家所遵守的原则,另一部分则来自所有诚实作家内心的信念,两部分熔铸而成:  一.必须让读者拥有和侦探平等的机会解谜,所有线索都必须交待清楚。

  二.除凶手对侦探所玩弄的必要的犯罪技巧之外,不该刻意欺骗或以不正当的诡计愚弄读者。

  三.不可在故事中添加爱情成分,以免非理性的情绪干扰纯粹理性的推理。

我们要将凶手送上正义的法庭,而不是将一对苦恋的情侣送上婚姻的圣坛。

  四.侦探本人或警方搜查人员不可摇身变为凶手。

如此等于拿一分钱铜板,说它是五元金币一样,这是不实的陈述。

  五.控告凶手,必须通过逻辑推理,不可假借意外、巧合或没有合理动机的嫌疑犯自白。

以后者的方式破案,无疑是故意驱使读者到一个不可能找到答案之处搜寻,等读者失败回来之后,才告诉他们答案从头到尾在你口袋中。

这样的作者,不会比一个笑匠好到哪儿去。

  六.推理小说必须有侦探,侦探不侦查案情就不能称之为侦探。

侦探的任务是搜集一切可能的线索,再根据这些线索找出那个故事一开始时就犯下恶行的人。

如果侦探不能由线索的分析推演出最终的结论,那就如同偷看算术书后才解答的小学生一样,不算真正解决了迷题。

  七.推理中通常会出现尸体,尸体所暴露的疑点愈多愈妙。

缺乏凶杀的犯罪太单薄,分量太不足,为一桩如此平凡的犯罪写上三百页也未免太小题大做了。

毕竟,读者所耗费的时间精力必须获得回馈。

美国人本质上比较富于人性,因此,一桩凶狠的谋杀安会激起他们的报复之念和恐惧心理,他们希望杀人者受到法律制裁。

所以,当一个“恶毒”的谋杀案发生时,再温厚的读者都会怀抱满腔正义热忱地来追捕凶手。

  八.破案只能通过合乎自然的方法。

就推理小说而言,魔术、求神问卜、读心术、降灵符咒或水晶球等等一概列为禁忌。

一个根据理性创作的推理故事,读者才有公平的机会参与斗智,但若和神异的世界竞争,甚至跻身四次元的形而上世界缉凶,读者等于在起点就注定输了。

  九.侦探只能有一名,也就是说,负责真正推理缉凶的主角,就像希腊战争剧中的解围之神deus ex machina一样,是独一无二的。

为解决一个迷题而搬来三四个侦探,指挥分散阅读的乐趣,打扰逻辑推理的脉络,更会不当地剥夺读者和侦探公平斗智的权益。

侦探人数超过一名,读者会弄不清楚谁才是他真正的竞争对手,这就像让一个读者单挑一支接力赛跑队伍一样。

  十.凶手必须是小说中多少有点分量的角色才行。

也就是说,凶手必须是读者有兴趣,而且多少有所了解的人物。

如果小说进行到最后一章,才将罪名加在一个陌生人,或者一个无足重轻的角色身上,那等于是作者自认无能,不配和读者斗智。

  十一.那些作仆人的,比方说管家、脚夫、侍者、管理员、厨师等等,不可被选为凶手。

因为这样的凶手太明显了,太容易被找出来,这样的处理实在无法令人满意,读者也会觉得浪费时间。

凶手必须是值得花时间花心力去找的人——通常是最不被怀疑的那个。

要是凶手真是某个卑微的奴仆,那作家实在没必要把这种故事写成书,让世人铭记于心。

  十二.就算是连续杀人命案,凶手也只能有一名。

当然,凶手可以有共犯或同谋,但务必只让一人挑起全部的罪行责任,读者的所有怒火必须集中于单一的反派角色身上。

  十三.推理小说中,最好不要有秘密组织、帮会或黑手党之类的犯罪集团,否则作者等于在写冒险小说或间谍小说。

一件完美而悬疑的谋杀案,若被这样一大批人马搅和的话,那可就无可挽回地完蛋大吉了。

当然,推理小说中的凶手仍应该有他正当的逃命机会,但如果让整个庞大的秘密组织为他撑腰(如无所不有的藏匿地点或大批人马的保护),那显然又太过头了。

相信一个有自尊心的一流凶手,在与侦探的对决时,不会让自己披上一身无法穿透的盔甲才上场。

  十四.杀人手法和破案手法必须合理且科学。

也就是说,推理小说不允许采用伪科学、纯幻想或投机的机关装置。

举例来说,谋杀案的死者被才发现的新元素如超镭所杀,这就是不合理的;或者,用极其罕见,甚至是作者凭空想象的毒药害死,这也不行。

一个推理小说作家必须限制自己在毒药方面的想象力,所用的毒药不得逾越寻常药典的范畴。

如果作者天马行空于想象世界,漫无禁忌地翱翔于不存在的时空,那就逸出推理小说的界限了。

  十五.迷题真相必须明晰有条理,可让有锐利洞察之眼的读者看穿,我的意思是,在案情大白之后,读者若重读一遍小说,会清楚地发现,破案的关键始终摆在他眼前,所有的线索也无一不指向同一名凶手。

如果他跟侦探一样聪明的话,不必等到最后一章就可以自己破案。

当然了,这样的读者的确是存在的。

我对于推理小说所持的基本理论是:要读者无法自己发现答案是不可能的。

可以预期的是,一定有某部分的读者和作者一样机灵。

若是作者有足够的运动精神,将犯罪的计划和线索都在书中诚实地描述出来的话,这些敏感的读者就可以和书中的侦探一样,经由分析、推理和消除法将嫌疑犯指认出来,而这正是这场游戏的趣味所在。

这也可以解释为什么有些不屑看通俗文学的读者,对于看推理小说不会感到脸红。

  十六.过长的叙述性文字,微妙的人物分析,过渡的气氛营造或是在一些旁枝末节上玩弄文字,都不应该出现在推理小说里。

这些在犯罪的记录和推理的过程中完全不重要。

我们的主要目的是陈述问题,并经由分析将问题做出圆满的推论。

而这类文字只会阻碍情节的发展,并将不相干的事情加进主题里。

当然,必要的叙述和人物的描写可以使小说更加逼真。

当作者将故事描写得非常引人入胜时,可使读者的情绪完全投入到剧情的发展和人物的刻画上,就这一点而言,作者已经将纯文学的技巧和犯罪事件所需要具备的真实性相容,并发挥到同等的境界了。

写推理小说是一件非常严谨的事情,读者看它并不是为了华丽的词藻和风格,也不是为了绚丽的叙述和情绪的投射,而是为了刺激脑力所做的心智活动——就像是他们去参加球赛或玩拼字游戏一样。

若在一个棒球比赛中,在换场时间对球员讲述球场的自然景色是如何的美丽,这怎么能激励球员们想要赢球的决心呢

若在猜字游戏的词汇里掺杂着语言学的学术论文中所要使用的晦涩字眼,这样只会使猜谜者在玩游戏的时候变得焦躁不安。

  十七.不可让职业性罪犯负担推理小说中的犯罪责任。

至于那些闯空门的小偷恶棍所做的坏事则是警察的责任,不是作家和杰出的业余侦探的事,这类犯法的事属于刑事组的例行工作。

真正吸引人的犯罪,应该是出自教堂中的某个受人尊敬的大人物,或是以慈善闻名的老太太之手才是。

  十八.在推理小说里,犯罪事件到最后决不能变成意外或以自杀收场,这种虎头蛇尾的结局,等于是对读者开了一个不可饶恕的大玩笑。

要是有人买了这本书,发现里面的内容全是骗人而要求退钱的话,任何公正的法院都会站在他这边,而将这位欺骗了忠实读者的作家予以严惩。

  十九.推理小说里的犯罪动机都是个人的。

至于国际阴谋和战略的政治游戏属于另外一种小说,举例来说,像是特务组织之类的故事。

谋杀的情节,必须保持一定程度的平易近人,才可以反映读者的日常生活经验,使他们压抑已久的欲望和情绪有所宣泄。

  二十.以下列出几项常用的方法(顺便也把我这些规定凑个整数),这些方法都已经被用烂了。

一个懂得自重的推理小说家通常都不会再次使用,因为所有的推理小说迷对于这几种方式都再熟悉不过了。

谁要是用了它就等于承认自己的愚昧和缺乏创意。

  1)把案发现场所留下的烟头,和嫌疑犯所抽的香烟品牌做比较,借此找到凶手。

  2)假装受害者的鬼混显灵,吓得凶手自己招认。

  3)伪造指纹。

  4)用假人来制造不在场证明。

  5)因为狗不吠,表示闯入者是熟人。

  6)一个无辜的人被认定为凶手,结果发现他是凶手的孪生兄弟(或姐妹),或是长相酷似的亲戚。

  7)用针筒注射或在饮料里放入迷药。

  8)警察破门进入一间上锁的房间之后,谋杀才真正开始。

  9)用相关字来测试是否有罪。

  10) 使用密码或秘语,最后被侦探识破。

  我认为好的侦探小说:  欧美方面的经典著作很多,  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集》  比如比较老得像《月亮宝石》  还有阿加莎克里斯蒂的《东方快车谋杀案》《无人生还》《尼罗河谋杀案》等  这些小说因为时代与现今相差甚远,所以偏重于侦探对于现场的勘测技巧以及基本推理.  艾勒里奎恩的几个悲剧(《Y之悲剧》),  范戴恩的《金丝雀杀人命案》《主教谋杀案》《格林家命案》等等…… 所写的是侦探菲洛·范斯  约翰迪克逊卡尔的《三口棺材》(密室杀人案件的经典)  就像范戴恩说的,侦探小说必须存在杀人案件,所以这几本小说都是杀人案件中的经典之作.  卡斯特勒鲁的《黄色房间的秘密》和《黑衣女子的香气》  这两部作品拥有太过浓厚的感情色彩,所以推理方面有些欠佳.  当然近期比较出名的就是丹布朗的《达芬奇密码》,属于宗教悬疑类,还有斯蒂芬金的一些作品。

  (建议绫辻行人的《十角馆杀人预告》中出现的欧美小说家都比较有名,或者在《黑暗馆不死传说》后面也有一些介绍)  我比较喜欢日本的,变格派作品是以描写杀人犯变态心理为主,本格派是以推理手法为主。

当然后者比较受欢迎。

  江户川乱步的《女妖》《黄金假面人》《来自地狱的滑稽大师》,他笔下的侦探是明智小五郎;  横沟正史的《狱门岛》《本阵杀人事件》《恶魔吹著笛子来》《八墓村》之类的, 他的侦探是金田一耕助;  日本的作品有些像日本的动画,对于侦探偶像派的刻画比较夸张.不过想对符合东方人的口味.  赤川次郎的系列比较多,其他的松本清张,西村京太郎的列车系列,高木彬光 ,内田康夫的《死亡绿皮书》、《海市蜃楼》  如果你喜欢动漫类的推理小说可以看天树征丸的小说。

  还有最近流行的是绫辻行人的馆系列,《十角馆杀人预告》和《钟表馆幽灵》等等都相当不错。

时特别经典的本格杀人作品.

一部外国的恐怖悬念片,请大家帮我看看。

谢谢。

很久很久以前我看过,之前也答过三次了,从被采纳答案里翻出来的,^_^ 鬼入侵 外文名: The Haunting 主演: 莉莉·泰勒,利亚姆·尼森,凯瑟琳·泽塔-琼斯 (更多...) 导演: 简·德·邦特 类型: 惊怵 | 恐怖 片长: 113分钟 上映日期: 1999年07月23日 颜色: 没数据,点我添加 对白语言: 英语 国家\\\/地区: 美国 拍摄年份: 1999 分级: 瑞典:15 | 德国:12 | 阿根廷:13 | 澳大利亚:M 鬼入侵剧情简介 这座山中之屋由纺织商Hugh Crain男爵建造于130年前,它建成后就血光之灾不断,留下了一个又一个的死亡故事....... 一个世纪后,一个叫大卫·马里昂的博士对这所房子过去的故事产生了兴趣,他谎称要做一个有关睡眠失调的研究,拉了其他三个人一起来到这座山中之屋,这三个人是:菲尔,一个并不象看上去那么勇敢的女人;卢克,愤世嫉俗者,他第一个对Marrow博士的动机产生了怀疑;妮尔,她是这群人中最敏感的一个,她一来到这所房子,她就好象被某种东西深深吸引了。

虽然有人警告他们在这所房子没人能呆一个晚上,但他们还是住了进来,不久以后,可怕的鬼魂出现了,这时他们才明白为什么当……

有没有比较好看的短篇恐怖故事

要有悬念的

1.在成为大学生之后 终于展开了期待已久的独居生活 虽然只是很普通的公寓 但始终算是只属于我自己的城堡 **! 但是其中有件事让我很在意 刚搬进来的时候地产经理跟我说过我的隔壁是有人住的 可是3个月以来我却从未见过我的邻居 这令我感到有点奇怪...... 而更奇怪的是每天的深夜时分 隔壁总会传来一些有点压抑的女性笑声 且总是准时在凌晨3点钟传来 该不会是隔壁住了什么怪怪的女人吧? 有天我因为身体不适早退回家 刚好在窗户看到地产经理在带新客户看房子 我就走去问他关于邻居的事情 「嗯,你的邻居是跟你同龄的男孩子呢,而且好像是跟你同一所大学的,他现在应该在家吧」我想了想后觉得应该去打个招呼 「你好...... 我是住隔壁的......」 「嗯,有什么事吗?」(终于见到了!) 开门的是一个普通的男子 「没什么... 只是听地产经理说我们是上同一所大学的... 而且我们好像没见过面,所以想过来打个招呼」 「啊... 原来你也是XX大学的学生! 请多多指教! 因为我要去居酒屋打工的关系,所以常常都很晚才回家呢!」(原来如此!) 然后我们就开始闲聊...... 「对了... 我经常会听到女生的声音......」 「喔,我的女朋友和我一起在居酒屋打工,有时下班后她会来我这里」(真的吗!!好羡慕啊!!!)「嗯... 那么也请代我向你女朋友打个招呼」 「嗯! 有空的话也带你的女朋友一起过来喝喝酒吧!」(可恶!!我根本没有女朋友啊!!!!!)2.有一天,因为觉得妹妹的哭声非常的吵耳所以把她杀了 然后把尸体丢到屋外的井里 第二天再去看的时候,尸体却消失了 5年后,因为一点小争执所以把朋友杀了 然后把尸体丢到屋外的井里 第二天再去看的时候,尸体却消失了 10年后,因为被一个在酒醉后不小心令她怀孕的女人缠上所以把她杀了 然后把尸体丢到屋外的井里 第二天再去看的时候,尸体却消失了 15年后,因为上司的责骂所以把他杀了 然后把尸体丢到屋外的井里 第二天再去看的时候,尸体却消失了 20年后,因为厌倦照顾那个行动不便的母亲所以把她杀了 然后把尸体丢到屋外的井里 第二天再去看的时候,尸体却没有消失 第三天、第四天,之后每一天都去看... 尸体都没有消失。

3.某天,有一个住在地方的六岁小女童行踪不明。

不管怎麽找都找不到,**在各地配置临检也是始终都没找到。

**也放弃了。

一个月后,不肯放弃的父母重金请了在美国的有名透视能力者。

马上的双亲就要求透视女儿的下落。

透视能力者开始了透视。

好像明白了什麽的透视能力者说了一句 「这孩子很有精神」 这句话让父母非常的高兴。

「在这孩子的周围看到了许多豪华的家具,能清楚明白是在一个富裕的家里面」 虽然对这句话多少有点疑问感但还是很高兴。

然后母亲紧接着深入重点 「女儿现在在哪里

」激动的口调问 透视能力者说了一句 「你的女儿现在在世界各地」。

4.我平日每天都会上澡堂去,而在洗完澡前进去三温暖好好流个汗更是例行公事。

在我刚进三温暖房才一分钟左右,有个男人也跟着进来,一较高下看看谁待比较久吧,在这男人出去之前我绝不出去,这也是我特有的习惯。

10分钟过了,对方是个看起来起码超过一百公斤的胖子。

15分钟过了,明明汗流得跟瀑布一样还不放弃,挺能撑的嘛,死胖子

18分钟过了,终于那个胖子移动了身体,他摇摇晃晃的站起来,像是随时会不支倒地一般蹒跚的向三温暖房外走去。

赢啦

我情不自禁的在三温暖房内摆出胜利姿势

………………………………..当我恢复意识后,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的房间内,有个老阿伯正瞅着我,那老阿伯就是澡堂的收费台服务的人。

他开口对我说:“我去检查的时候发现你就在三温暖外,靠着门坐倒着,已经丧失意识了

”看来我是中暑了,好像有点逞强过头了吧。

阿伯继续感叹道:“把你扛到这里来可真累了我这身老骨头,下次多注意点啊

”我向老伯再三道谢才回家,好好喝个啤酒就休息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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