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雾都孤儿描写环境的句子

时间:2018-01-23 01:57

雾都孤儿中一百句优美句子

1、我们像面上的针,不停的转动,一面看着时间匆匆离去,却无能为力。

 2、或许,最美的事不是留住时光,而是留住记忆,如最初相识的感觉一样,哪怕一个不经意的笑容,便是我们最怀念的故事。

但愿,时光,如初见。

  3、时间没有等我,是你忘了带我走,我左手过目不忘的的萤火,右手里是十年一个漫长的打坐。

  4、当你真正爱一样东西的时候你就会发现语言多么的脆弱和无力。

文字与感觉永远有隔阂。

  5、我忘了哪年哪月的哪一日我在哪面墙上刻下一张脸一张微笑着忧伤着凝望我的脸。

  6、如果难过,就努力抬头望天空吧,望着望着就忘了……它那么大,一定可以包容你的所有委屈。

  7、我哒哒的马蹄是个美丽的错误,我只是过客,不是归人。

  8、要理想不要幻想,要激情不要矫情。

凡事知足常乐。

  9、我的眼泪留了下来,灌溉了下面柔软的小草,不知道来年,会不会开出一地的记忆和忧愁。

  10、在一起久了,两个人的性格会逐渐互补,爱得多的那个脾气会越来越好、越来越迁就;被爱的那个则会越来越霸道。

总有一个人会改变自己,放下底线来迎合纵容你。

不是天生好脾气,只是怕失去你,才宁愿把你越宠越坏,困在怀里。

所谓性格不合,只是不爱的借口。

  11、很多时候,心里明明不是那样想的,却控制不了自己而说出相反的话。

  12、恋人是会在一起吃饭聊天,讲故事和吵架的人。

会在一起到头发变白,天气好的时候牵着手一起出去走走的人。

  13、牵着我的手,闭着眼睛走你也不会迷路。

  14、生活就是做出选择,一旦你做出了你的选择,你就必须活在你的决定中。

  15、如果可以和你在一起,我宁愿让天空所有的星光全部损落,因为你的眼睛,是我生命里最亮的光芒。

  16、真正的失败不是你没有做成事,而是你甘心于失败。

  17、原来有些你自以为很重要的人,你不联系他,他就真的永远不会联系你。

  18、听好了,人都会有讨厌的、烦恼的、在意的事,不要去想它们。

这种事只要一思考,就会变得更严重。

如果只是放在心上,就不会那么沉重,用脑袋去想的话就完了。

  19、如果有一天, 让你心动的再也感动不了你,让你愤怒的再也激怒不了你,让你悲伤的再也不能让你流泪,你便知道这时光,这生活给了你什么,你为了成长,付出了什么。

  20、一切都会好起来的,即使不是在今天,总有一天会的。

  21、人累了,就休息;心累了,就淡定。

长大了,成熟了,这个社会就看透了。

累了,难过了,就蹲下来,给自己一个拥抱。

因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人能同情你,怜悯你。

你哭了,眼泪是你自己的;你痛了,没有人能体会到。

那么你只有流着泪去微笑。

雾都孤儿描写孤儿悲惨生活的句子

在缩进他那狭窄的铺位里去的时候,仍然甘愿那就是他的棺材,他从此可以安安稳稳地在教堂地里长眠了,高高的野草在头顶上轻盈地随风摇曳,深沉的古钟奏响,抚慰自己长眠不醒。

《雾都孤儿》中有哪些优美的句子

六月的伦敦.阳光.草地.二层小楼.那里的人们总喜欢亲热的与阳光的接触.,正午的阳光肆意的挥洒在草地上,大片大片的覆盖人们的肌肤.太阳也总是很眷顾他们, 晚上9点钟, 才肯收起温暖的微笑, 让人们临睡之前还可以看到唯美的日落.在我的印象中,伦敦是一座古老而又优雅的城市. 它拥有很多很多全世界最早的东西,比如地铁,电话亭,双层巴士.但是它却像是被一大团久远的时光包裹住的琥珀一样,当全世界都变得仿佛电子舞曲一般,被电子产品占领,二十四小时都被LED屏幕照亮的时候,伦敦依旧保留着这些已经呼吸沉重的老家伙们. 这里有很多世界著名的建筑:伦敦塔桥,圣保罗大教堂,大本钟,白金汉宫,威斯敏斯特教堂,环球剧院.伦敦的建筑大都是维多利亚时代遗留下来的,颇具哥特风格的美,几百年的历史和变迁烙在了房屋的每一块砖瓦上,散发出仿佛被雨水冲洗后陈旧的铁锈气息 伦敦作为一个国际大都市,没有巴黎的时尚,没有纽约的张扬,没有上海的繁华,它更像是一位贵妇,典雅而安宁.伦敦没有什么高楼大厦,树木填满城市的每一个空隙,城市居民也不多,人们的生活悠闲而随意.难怪我的一个朋友说她喜欢伦敦市因为伦敦让人觉得亲切想要靠近. 2012年的伦敦奥运会让全世界的目光聚焦在这里,也让人们开始了解“雾都”. 奥运会的开幕式我是全程观看的,7个小时的时差,格林威治时间的7月26日21点,北京时间的7月27日凌晨4点.英国人用一个类似舞台剧的盛大演出展示着他们的历史和他们引以为自豪的一切. 开头的短片我记得很深刻.从泰晤士河的源头沿着河水的轨迹,穿过那么多森林绿地,经过无数次的分流和交汇,翻涌的河水被电影般的特写镜头描绘的淋漓尽致,激起波浪,飞溅的水花每个细微之处都被扑捉下来.水流将我们的视线带到了伦敦,之前推得很快的镜头也放慢脚步,缓慢地走过塔桥,宽阔的水平面一直延伸到伦敦碗. 英国人对泰晤士河有种别样的情怀,我一直觉得河流能赋予一个国家和民族的灵魂.就像长江和黄河,筑造了中华民族的豪迈和大气,就像塞纳河带给法国的是无限的浪漫与艺术气息. 关于工业革命的部分也让我印象深刻,整个场馆中央就像是一个被机械和金属包裹的黑色钢铁怪物,巨大的烟囱一个接一个升起,吐出大量白雾,绿色的庄园被工厂取代.这倒是让我想起了狄更斯笔下《雾都孤儿》里无穷罪恶、贫穷、混乱的雾气——它笼罩着的伦敦,充满了后蒸汽时代的迷人质感,又颓废,又矜贵.“雾都”也是得名于当时严重的环境污染,使伦敦上无尽关于雾的描写.那种工业蒸汽时代的特有的混合了煤烟、蒸汽、尘埃、空笼罩着终年散不去的大雾.现在的伦敦,天空很清澈,干净的让人难以置信.但我还是很向往那个被大雾淹没的城市,那样的伦敦一定有一种特别的美,所以无数的作家会把它写进自己的故事里 开幕式我最喜欢的地方是主火炬的点燃.我好喜欢这个主火炬的创意——刻着两百多个国家名字的“铜花瓣”组成的花朵.火焰蔓延开来,一圈一圈,由外到内,全部燃起的时候,底部的金属支架开始抬高,在空中花瓣汇聚在一起形成一朵火光四色的花朵.巨大火焰冲上空中,火光照亮了整个伦敦碗,也点燃了所有人的心. 最让我感动的是主火炬点燃后,想起的熟悉旋律.Beatles乐队的主场之一——保罗·麦卡特尼演奏起他们的经典歌曲《Heyjude》.他的声音不再像原来那么清澈,有一种被时光打磨后的沙哑和苍老,像是峭壁上经过几百年风雨洗礼风化了的石灰岩.这首伴随一代人成长的歌曲,在现场引起了8万人的大合唱.披头士无疑是这个世界上最伟大的乐队,没有之一,尽管他们早就不复存在,但是他们的音乐却依然能在几十年后的今天令人动容.这才是真正的伟大.麦卡特尼先生的眼睛里闪烁着仿佛那晚伦敦上空的星辰.在唱出最后一个绵长的尾音,他从钢琴前起身,在高台上举起双臂.骄傲的像个王. 后来开幕式结束的时候,电视的转播镜头给了一个伦敦的夜景镜头.夜已经很深了,此时的伦敦已经进入了新的一天.伦敦的夜景很迷人,也很安静,不像中国的大城市在夜晚的绚烂,伦敦像是睡着了一般,俯视时只看见伦敦碗中心一团火红.我想,这就是伦敦,这就是英国.它古老,但又现代;它矜贵,但又亲切.它很特别,它让无数人向往,让无数人着迷.

(求助)请帮忙找一些有关《雾都孤儿》的资料

《雾都孤儿》是查尔斯.狄更斯第二部长篇小说.这位年仅二十五岁的小说家决心学习英国现实主义画家威廉·荷加斯(William Hogarth,1697一1764)的榜样,勇敢地直面人生,真实地表现当时伦敦贫民窟的悲惨生活.他抱着一个崇高的道德意图:抗议社会的不公,并唤起社会舆论,推行改革,使处于水深火热中的贫民得到救助.正因为如此,狄更斯历来被我国及前苏联学者界定为英国文学上批判现实主义的创始人和最伟大的代表.对此,我有一些不同的见解:文学艺术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它必然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但是,我们决不能把反映现实的文学都说成是现实主义文学,把现实主义的外延无限扩展.事实上,作家运用的创作方法多种多样,因人而异,这和作家的特殊气质和性格特点密切相关.狄更斯的创作,想像力极为丰富,充满诗的激情,他着意渲染自己的道德理想,处处突破自然的忠实临摹,借用一句歌德的话:它比自然高了一层.这和萨克雷,特洛罗普等坚持的客观.冷静,严格写实的方法有显著的区别. 试以《雾都孤儿》为例,(一)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甚至还用了行业的黑话.然而,狄更斯决不作自然主义的再现,而是进行加工,提炼和选择,避免使用污秽,下流的话语.主人公奥立弗语言规范,谈吐文雅,他甚至不知偷窃为何物.他是在济贫院长大的孤儿,从未受到良好的教育,所接触的都是罪恶累累,堕落不堪之辈,他怎么会讲这么好的英文呢?这用人是一切社会关系总和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是无法解释的.可见,狄更斯着力表现的是自己的道德理想,而不是追求完全的逼真.(二)在优秀的现实主义小说中,故事情节往往是在环境作用下的人物性格发展史,即高尔基所说的某种性格,典型的成长和构成的历史.然而,狄更斯不拘任何格套,想要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巧合.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这在情理上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但狄更斯自有天大的本领,在具体的细节描写中充满生活气息和激情,使你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对这种本来是牵强的,不自然的情节也不得不信以为真.这就是狄更斯的艺术世界的魅力.(三)狄更斯写作时,始终有一种感同身受的想象力(Sympathetic imagination),即使对十恶不赦的人物也一样.书中贼首,老犹太费金受审的一场始终从费金的心理视角出发.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人群中有人在吃东西,有人用手绢扇风,还有一名青年画家在画他的素描,他心想:不知道像不像,真想伸过脖子去看一看……一位绅士出去又进来,他想:准是吃饭去了,不知吃的什么饭?看到铁栏杆上有尖刺,他琢磨着:这很容易折断.从此又想到绞刑架,这时,他听到自己被处绞刑.他只是喃喃地说,自己岁数大了,大了,接着就什么声音也发不出来了.在这里,狄更斯精心选择了一系列细节,不但描绘了客观事物,而且切入了人物的内心世界,表现了他极其丰富的想像力.他运用的艺术方法,不是批判现实主义所能概括的.我倒是赞赏英国作家,狄更斯专家乔治·吉辛(George Giss-ing,1857-1903)的表述,他把狄更斯的创作方法称为浪漫的现实主义(romantic realism).我认为这一表述才够准确,才符合狄更斯小说艺术的实际. 最后还要讨论一下E.M.福斯特在他的名著《小说面面观》中对狄更斯人物塑造的贬低.据他说,狄更斯只会塑造扁形人物,而不会塑造浑圆人物,在小说艺术上属于较低层次.事实真是这样吗?试以《雾都孤儿》中的南希为例,作一番研究分析.我认为,南希这个人物有无比丰富,复杂的内心世界,远比E.M.福斯特所称羡的一切浑圆人物更富于立体感和活跃的生命力.南希是个不幸的姑娘,自幼沦落贼窟,并已成为第二号贼首赛克斯的情妇.除了绞架,她看不到任何别的前景.但是,她天良未泯,在天真纯洁的奥立弗,看到往日清白的自己,同情之心油然而生.她连奉贼首之命,冒称是奥立弗的姐姐,硬把他绑架回贼窟时,内心充满矛盾.归途中,她和赛克斯谈起监狱绞死犯人的事,奥立弗感觉到南希紧攥着他的那只手在发抖,抬眼一看,她的脸色变得煞白.后来,她冒着生命的危险偷偷地给梅莱小姐和布朗罗通风报信,终于把奥立弗救了出来.梅莱和布朗罗力劝南希挣脱过去的生活,走上新生之路,但南希不忍心把情人赛克斯撇下.赛克斯在得知南希所作所为后,他只能持盗匪的道德标准,把南希视为不可饶恕的叛徒,亲手把她残酷地杀害.狄更斯在给这两个人物取名时是有很深的用意的,南希(Nancy)和赛克斯(Sikes)英文缩写是N和S,正是磁针的两极.他俩构成一对矛盾,既对立又统一,既相反又相成,永远不可分离.南希离不开赛克斯,宁愿被他杀害也不肯抛弃他;而赛克斯也离不开南希,一旦失去她,他就丧魂失魄,终于在房顶跌落,脖子被自己的一条绳子的活扣套住而气绝身死.南希的形象复杂,丰富又深刻,不但不是扁平的,而且达到极高的艺术成就. 狄更斯的小说经得起各种现代批评理论的发掘和阐释,不断产生发人深省的新意,将永久保持读者的鉴赏兴趣和专家们的研究兴趣.参考资料:baidu帖吧我觉得要让自己编写的杂志能吸引读者的眼球,要从多方面着手。

包括文本的精美编排;插图的合理布局;杂志内容要有深度和内涵,让人读后能产生共鸣,有所启迪等等。

我建议在杂志中可以添加一些世界名画作为装饰和点缀,把作者查尔斯.狄更斯生平做一详细介绍,并把他别的文学作品也做一些简单的归纳和比较

关键是要去揣摩读者的心理,将心比心,假想自己是读者,喜欢看怎么样的英语杂志,从而去编写杂志。

句子结构不要过于复杂,以满足不同层次的读者水平

封面可以设计的比较简约美观,富有时代气息

《雾都孤儿》对小说的文学解读及评论赏析

在所有外国小说我最熟悉的写出《堂吉诃德》的塞万提斯,不是写出《与海》的海名威,甚至也不是《简.爱》的作者夏落蒂。

我读的最早的一部外国长篇就是狄更斯的《雾都孤儿》,那大约是在读初中一年级的时候。

当时的目的是为了学习英语,所以版本是牛津大学出版社的英语书虫丛书。

也正是这个原因,当时对作者的名字都没有记住,但是小说描写的情节和叙述的故事还是吸引了我,那个时候在我的面前居然展开了一副英伦特有的画面,里面有各式各样的人物,主人公奥里佛就在这些人物中开始自己的生活,当然那个时候我无法理解很多东西,思维被浓重的雾气包裹着,一如伦敦特有的大雾天气。

直到上高中时候,看了狄更斯的《双城记》,才又重新唤起了对这位作家的印象。

也是在这个时候知道了他是十九世纪英国最杰出的小说家,在古典作家中,成就仅仅次于莎士比亚。

而且《雾都孤儿》还有一个中文译名,叫做《奥里佛.退斯特》,原名《奥立弗·退斯特历险记》,中国最早的译本是林琴南的《贼史》,这部小说是他15部长篇中的第二部作品,写于1838年,这个时期也是他文学创作的第一个时期。

这一时期,作者正处于青春年少,事业蒸蒸日上,对社会的认识还比较肤浅,他把生活看作是善与恶之间的斗争,同时认为恶是个别现象,并且最终会被善所征服。

《雾都孤儿》讲述的是这样一个故事,富人的弃婴奥利佛在孤儿院里挣扎了9年,又被送到棺材店老板那儿当学徒。

难以忍受的饥饿、贫困和侮辱,迫使奥利佛逃到伦敦,又被迫无奈当了扒手。

他曾被富有的布莱罗先生收留,不幸让小扒手发现又入贼窝。

善良的女扒手南希为了营救奥利佛,不顾贼头的监视和威胁,向布莱罗报信,说奥利佛就是他找寻已久的外孙儿。

南希被贼窝头目杀害,警察随即围剿了贼窝。

奥利佛终于得以与亲人团聚。

在小说中,正面主人公一般都会得到好的结局,小说的基调基本上也是乐观的。

从《雾都孤儿》我们还可以看到,作者的创作受流浪汉小说的影响比较突出,他自己的创作风格虽已形成,但还需要进一步完善与成熟。

《雾都孤儿》是狄更斯的第一部伟大的社会小说,在世界文学史上占有重要位置。

小说主要反映刚刚通过了济贫法的英国社会最底层生活。

作者在创作上爱憎分明,形象生动的特点也得到了很充分的体现。

他笔下的人物富有鲜明的个性,整个作品有着强烈的感染力。

狄更斯堪称一位杰出的语言大师,擅长运用讽刺、幽默和夸张的手法,他笔下的人物风貌和语言风格富有浓厚的浪漫主义特色。

狄更斯也是一位伟大的文学革新家,他在《雾都孤儿》中描写了一系列中下层社会的小人物,这在文学作品中可以说是空前的。

他以高度的艺术概括,生动的细节描写,妙趣横生的幽默和细致入微的心理分析,塑造了许多令人难忘的形象,真实地反映了英国十九世纪初叶的杜会面貌,具有巨大的感染力和认识价值,并形成了他独特的风格。

他反映生活广泛、多样,开掘深而有力。

他不采用说教或概念化的方式表现他的倾向性,而往往以生动的艺术形象激发读者的愤慨、憎恨。

同情和热爱。

他笔下的人物大多有鲜明的个性。

他善于运用艺术夸张的手法突出人物形象的描写特征,用他们习惯的动作、姿势和用语等揭示他们的内心生活和思想面貌。

他还善于从生活中汲取生动的人民的语言,以人物特有的语言表现人物的特点和性格。

现在讨论一下E.M.福斯特在他的名著《小说面面观》中对狄更斯人物塑造的贬低。

据他说,狄更斯只会塑造“扁形人物”,而不会塑造“浑圆人物”,在小说艺术上属于“较低层次”。

事实真是这样吗

读了这本书后,我印象最深的人物是费根和奥立弗。

这两个人都同样生活在社会的最底层,都是贫困潦倒,但是内心却截然不同。

费根是个老奸巨滑的盗贼头目。

他为了自己的利益,养了许多手下。

这个老恶鬼为了钱抛弃一切道德观念,什么坏事都做的出。

他和蒙克斯进行了一项可耻的交易,帮助蒙克斯复仇,然后他就能得到很多的钱。

复仇的方法就是让奥立弗成为一个贼。

他为了钱居然干这种事,简直没有人性。

此外,他专门培养盗贼,增添更多的社会败类。

我对费根的看法可以用一句老话来概括:人的出身不能选择,但人的道路却是可以选择的。

这决不是空话,他也许像奥立弗一样出生在济贫院里,出身低微,但是他完全可以像奥立弗一样有一颗善良的心,一种坚韧、诚实的品质,靠自己的力气来挣钱。

可是他却用了这样卑鄙的手段来赚钱,不得不令人蔑视。

当然,造成费根走上偷窃道路的不只是由于他个人的品行,还与社会因素有着很大关系。

当时的社会对穷人持有的只是一种漠不关心和假慈悲甚至瞧不起的态度。

这种态度无疑是对穷人很大的压迫。

像奥立弗那样意志坚韧的的人毕竟不多,在既不用受打骂又不用出力又不饿肚子的诱惑下,很多穷人选择了费根那样的道路。

这与当时社会法律治穷人于不顾的伪善面目是有着很大的关系。

而奥立弗就截然相反了。

他虽然被费根试图教育成一个小偷,但是他始终没有让费根成功。

他的身上具有与生俱来的,许多富人都不可能具有的美好品质。

诚实、善良、坚强、知恩必报……美的品质并不是能被外表掩盖的。

这也许就是布朗娄先生等等好心的富人帮助他的原因吧。

最后,他虽然经历了长久的盗贼生活,但是他的心灵却一点儿也没被污染。

也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费根最后落得个惨死绞架的下场,而小奥立弗却被善良的布朗娄先生认为干儿子,读书识字,并找回了自己的身世和亲人。

他们的形象丰富又深刻,不仅不是扁平的而且达到了很高的意艺术成就。

现在简单谈谈小说的艺术创作特色:,(一)个性化的语言是狄更斯在人物塑造上运用得十分出色的一种手段。

书中的流氓、盗贼、妓女的语言都切合其身份,甚至还用了行业的黑话。

然而,狄更斯决不作自然主义的再现,而是进行加工、提炼和选择,避免使用污秽、下流的话语。

主人公奥立弗语言规范、谈吐文雅,他甚至不知偷窃为何物。

(二不拘任何格套,想要多少巧合就安排多少巧合。

奥立弗第一次跟小偷上街,被掏兜的第一人恰巧就是他亡父的好友布朗罗。

第二次,他在匪徒赛克斯的劫持下入室行窃,被偷的恰好是他亲姨妈露丝·梅莱家。

这在情理上无论如何是说不过去的。

但狄更斯自有天大的本领,在具体的细节描写中充满生活气息和激情,使你读时紧张得喘不过气来,对这种本来是牵强的、不自然的情节也不得不信以为真。

这就是狄更斯的艺术世界的魅力。

(三)对于人物内心世界的精细把握。

书中贼首、老犹太费金受审的一场始终从费金的心理视角出发。

他从天花板看到地板,只见重重叠叠的眼睛都在注视着自己。

他听到对他罪行的陈述报告,他把恳求的目光转向律师,希望能为他辩护几句。

人群中有人在吃东西,有人用手绢扇风,还有一名青年画家在画他的素描,他心想:不知道像不像,真想伸过脖子去看一看…在《雾都孤儿》中我们好象看不到作者自己的影子,但是却可以通过主人公奥里佛的经历联想到作者童年的遭遇。

狄更斯在他的自传中告诉我们,小说中那个读者皆曰可杀的贼首费金得名于作者少年时代当童工的鞋油作坊里一位对他十分关照的同伴鲍勃·费金,“他比我年长好几岁,个儿也高得多。

”作者的创作材料很大一部分来源于现实,同时又进行了艺术性的成功改造,他的创作我认为可以用“艺术性的现实主义”来概括。

《雾都孤儿》问世一百多年来,早已成为世界各国读者最喜爱的经典作品。

小说中那个愚蠢、贪婪、冷酷的教区干事“邦布尔”在英语中已成了骄横小官吏的代名词,并由此衍生出“妄自尊大,小官吏习性”等词义。

邦布尔先生婚后训斥老婆,“哭能够舒张肺部,冲洗面孔,锻炼眼睛,并且平息火气。

”这句话收入了美国哥伦比亚大学出版社的新版《哥伦比亚名言辞典》。

小说《雾都孤儿》后来改编成了多种电影、动画片、连环画,搬上了荧屏、舞台。

在中国,《雾都孤儿》大概可以算得上一代又一代读者最熟悉的世界文学名著了。

“奥立弗要求添粥”一节编入了我国出版的多种英语教科书。

进入九十年代,喜爱狄更斯的广大观众又在电视屏幕上看到,在美国推出的一部动画片中,所有的人物都是由小动物担任。

想起初中时代的那个自己,也曾有冲动想要亲身体验一下奥里佛的种种惊险经历,不过这只能是一个不切实际的梦想了,作为一部经典,一部我最先阅读的外国名著,即使他并不是作者最好的作品,《雾都孤儿》在我心目中也永远是唯一的。

怎么样阅读名著,是精读还是泛读

好一本名著,应该精读和泛读都要进行基本顺序:1.先对全文进行泛主要目的是了解讲述什么内容(故事),知道文章描写的主人公是谁。

大概清楚文章的类型。

2.对文章进行二次或多次的阅读。

这次的阅读就是精度。

目的是要清楚作者想写这个名著来表达什么中心,或是反映什么社会现象。

抓住作者对人物描写是如何进行的。

当你精读与泛读一起进行时,就会对一本名著有更加全面的了解啦~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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