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福尔摩斯探案集 中的描写性语句
他拍着手,象小孩子拿到新玩具似地那样兴高采烈地喊道.他说话的时候,两眼显得炯炯有神。
他把一只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好象是在对许多想象之中正在鼓掌的观众致谢似的。
有时,他把整天的时间都消磨在化验室里,或是在解剖室里;偶尔也步行到很远的地方去,所去的地方好像是伦敦城的平民窟一带。
在他高兴工作的时候,绝没有人能比得上他那份旺盛的精力;可是常常也会上来一股相反的劲头,整天地躺在起居室的沙发上,从早到晚,几乎一言不发,一动不动。
每逢这样的时候,我总看到他的眼里有着那么一种茫然若失的神色。
他有六英尺多高,身体异常瘦削,因此显得格外颀长;目光锐利(他茫然若失的时候除外);细长的鹰钩鼻子使他的相貌显得格外机警、果断;下颚方正而突出,说明他是个非常有毅力的人。
他的两手虽然斑斑点点沾满了墨水和化学药品,但是动作却异乎寻常地熟练、仔细。
这是一个阴霾多雾的早晨,屋顶上笼罩着一层灰褐色的帷幔,恰似下面泥泞街道的反映。
我同伴的兴致很高,喋喋不休地大谈意大利克里莫纳出产的提琴以及斯特莱迪瓦利提琴与阿玛蒂提琴之间的区别.墙壁上糊着廉价的花纸,有些地方已经斑斑点点地有了霉迹,有的地方还大片大平地剥落下来,露出里面黄色的粉墙。
门对面有一个漂亮的壁炉。
壁炉框是用白色的假大理石作的,炉台的一端放着一段红色蜡烛头。
屋里只有一个窗子,异常污浊,因此室内光线非常昏暗,到处都蒙上了一层黯淡的色彩。
屋内积土尘封,更加深了这种情调。
用来描写福尔摩斯的成语有哪些
1.华生不止用眼睛看就叫做观察。
眼见与观察有很大区别。
2.我认为人的脑子本来像一间空空的小阁楼,应该有选择地把一些家具装进去。
只有傻瓜才会把他碰到的各种各样的破烂杂碎一古脑儿装进去。
这样一来,那些对他有用的知识反而被挤了出来;或者,最多不过是和许多其他的东西掺杂在一起。
因此,在取用的时候也就感到困难了。
所以一个会工作的人,在他选择要把一些东西装进他的那间小阁楼似的头脑中去的时候,他确实是非常仔细小心的。
除了工作中有用的工具以外,他什么也不带进去,而这些工具又样样具备,有条有理。
如果认为这间小阁楼的墙壁富有弹性,可以任意伸缩,那就错了。
请相信我的话,总有一天,当你增加新知识的时候,你就会把以前所熟习的东西忘了。
所以最要紧的是,不要让一些无用的知识把有用的挤出去。
生活中像福尔摩斯的事例
柯南道尔的《福尔摩斯探案全集》引起广泛的欢迎。
这就不单单因为故事情节的吸引人,而是通过侦探小说揭示了社会的现实问题,并在艺术上开创了侦探小说的流派。
他取得的文学成就,可以归结为四个方面: (一)把社会犯罪与政治制度、道德观念结合起来。
柯南道尔创作的侦探小说从多侧面反映了英国社会存在的问题。
《血字的研究》、《四签名》揭示了英国对印度的侵略与掠夺;《布鲁斯——帕廷顿计划》反映了欧洲的间谍案。
而《巴斯克维尔的猎犬》、《六座拿破仑半身像》都涉及到图财谋命、作恶行凶,其他如巧取豪夺、通奸情杀、背信弃义、贪欲逞凶、专横跋扈、尔虞我诈……这些犯罪现象,无一不与政治制度的黑暗与道德观念的败坏有关,柯南道尔还揭示了法律存在的种种漏洞与不合理,以及警察厅的无能、愚蠢与昏庸。
由于这类作品宣扬了人道主义、善恶报应和“天网恢恢,疏而不漏”的理想主义观点,无疑受到了读者的广泛欢迎,也充分显示了柯南道尔进步的人生观与其作品的社会意义。
(二)塑造了鲜明的文学典型。
柯南道尔的作品成功地表现“文学是人学”的观点。
他笔下的福尔摩斯,是一个有血有肉的私家侦探,他脚踏实地地生活在英国社会中。
他是一个乡绅的后代,祖母是法国画家贺拉斯·凡尔奈的妹妹。
他喜欢乡间的生活,爱好乘坐英国人熟悉的马车或火车,经常出没于伦敦的大雾中,他每天要阅读《每日电讯报》。
他的外貌独具个性。
他精通化学、解剖学知识,迷恋恐怖小说,能拉小提琴,喜欢抽烟斗,并精于刀剑拳术,熟知法律和地质学知识,他在没有接到案件时要依赖打可卡因来获得快感。
他对天文学、哲学和现代文学的知识几乎等于零。
这些描述,使读者感到这位大侦探不是神,而是生活在现实世界中的一个既普通又特殊的人物。
在《血字的研究》中,柯南道尔让福尔摩斯的思路走上岔道;在《黄面人》中,福尔摩斯犯了判断性错误;这些描写反而让这艺术典型更具真实性与可信性。
还有那位华生医生,也写得十分适合其身份,他在案件中的错误判断,更衬托出福尔摩斯的料事如神。
在《四签名》中,华生医生因摩斯坦小姐拥有百万遗产,不敢向她求爱,当财宝落入河中,华生果断向摩斯坦小姐表示爱慕之意,充分显示了华生医生高尚的品德与诚实的为人。
福尔摩斯的对手,则千奇百怪,有伪善的君子,有凶狠的罪犯,有古怪的变态者,有诡计多端的阴谋家,其犯罪的伎俩,也绝不雷同。
其中最危险的对手是莫里亚蒂教授,他运用智慧犯罪,背后又有一个庞大的黑社会组织作靠山,但福尔摩斯毫不惧怕,宁可与对方同归于尽,也决不放过罪犯。
《最后一案》显示了福尔摩斯的勇敢无畏的精神品格,难怪读者读到福尔摩斯与罪犯一起坠入激流之中后,要大声抗议。
心中的英雄是不能就此死去的。
在柯南道尔的笔下,还出现了猴子作案、猎犬行凶。
美洲豹发怒等情节,更增添了作品的惊险色彩与趣味性,并将操纵这些动物作案的幕后者作了深刻的批判。
至于书中的其他人物,那些善良的无辜者,也给读者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们的命运牵住了读者心弦,一直读到最后化险为夷,罪犯被擒,才能让读者心中的石头落地。
可见其笔下的人物写得何等栩栩如生。
(三)创造了侦探小说的严谨结构。
侦探小说最易犯的败笔是案情看来神奇,但缺乏逻辑推理.常常有“神来之笔”,结果让读者在回味中感到案情的不可信。
而柯南道尔的70部侦探小说都建立在逻辑推理上,他善于在构思和布局上埋下伏笔,使整个故事更加曲折离奇、引人人胜。
有些不可思议的情节,一旦真相大白后,再按照逻辑推理来演绎,会发现作者在布局谋篇上是出人意外又人情人理的。
在写法上并非单线发展,而是几条线,几个嫌疑者相互交织,在悬念迭起中进人高潮,又在高潮中揭开谜底,因此很有说服力。
如《巴斯克维尔的猎大》的谜底揭穿,是福尔摩斯注重了调查研究;又如《跳舞的人》,福尔摩斯是破译了奇怪的密码;再如《第二血迹》是福尔摩斯从地毯的移动中找到了破案的关键。
这些细节看似寻常,其实正是有力地表现了福尔摩斯细致的观察力与丰富的想象力。
这些描写,都为严密的构思作了巧妙的铺垫。
因此,柯南道尔的侦探小说不仅在文学上独具魅力,而且把科学运用于文学领域,并为文学的主题和构思服务。
扩大了侦探小说的内容,客观上也为读者扩大了知识面。
(四)在情节和语言方面,形成了侦探小说独特的风格。
读柯南道尔的小说,最初吸引读者的是离奇与神秘的感受,几乎每一件案子的发生都是不可思议的,在案件的发展中。
又有许多变化,令人目不暇接。
《四签名》、《巴斯克维尔的猎犬》中有些情节,紧张得叫人透不过气来,凶手隐隐约约地出现,令读者为福尔摩斯捏了一把汗,这种表现手法达到了石破天惊的艺术效果,我们不能不为柯南道尔驾驭故事的能力而叹服。
在语言方面,柯南道尔又相当成熟而老练,他的文笔简洁而流畅,交代细腻而不拖沓冗长。
书中的对话紧紧扣住中心,把一些破绽与疑踪巧妙地放在读者面前,又用扑朔迷离的情节把读者的思维引人歧途。
这种文学手法,可以说成功地创建了侦探小说的基本模式,也形成了柯南道尔侦探小说艺术的独特风格。
柯南道尔在表现福尔摩斯取得成功的同时,也写了他的失误;在写他开朗幽默的一面之际,也写了他的孤寂与冷漠。
柯南道尔还把社会学、病理学、地质学、种族学引人侦探艺术之中,显示了侦探小说的社会性、科学性与文学性。
正因如此,柯南道尔成为侦探小说的一代宗师。
由于读者对其作品的青睐,柯南道尔的作品的稿酬,达到了当时的文学稿酬的最高水平,大大高于同时代的纯文学小说家的稿酬。
美国一家出版社愿以5000美金买下10万字的《巴斯克维尔的猎犬》,每千字达50美金稿酬在当时是一个天价。
而英国一家杂志社则以每千字100英镑来收买柯南道尔的版权,这在当时的英国出版界来说简直是一个奇迹。
由此可见,当时侦探小说风靡到了何等狂热的地步。
福尔摩斯的人物描写不少于250字
有福尔摩斯的电影全集,自己慢慢看,分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