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描写交警应有形象的句子

时间:2018-08-10 21:54

交通警察应具备那些素质

首先应具备“脑勤”。

作为一名交通警察,脑子里想的啥极为重要,但我觉得如果要对得起自己神圣的职业,要对得闪闪发亮的警徽,交警的脑子里首先应该想到的是“安全”二字,只有这样,才会去认真刻苦的钻研法律法规,才会认真的执勤执法。

但是,在现实工作中,也有的交警同志想的并不一定是“安全”二字,有的交警同志由于受市场经济影响,受老板、大亨的诱惑,脑子里想的是“钱”字,有的交警同志看到同事、同学、战友有个一官半职,地位高,可以左右别人,则脑子里想的是“权”字,也有的交警同志看到别人无所事事,肩上无责任,心里没负担,脑子里想的则是“闲”字。

我认为,如此种种想法,不能说不对,但最起码是与现行职业是不相对称的。

所以,随着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难度越来越大,工作量越来越多,人流、车流量增大的实际情况,交警同志脑子里应该多想,勤想如何来保平安、保畅通的问题,如果杂念太多,就会影响自己的工作,就会给交警管理带来不利因素。

因此,建议交警同志集中精力,集中思想,脑子里勤想“安全”,勤想平安,勤想造福人民的好事。

  其次应具备“嘴勤”。

作为一名交通警察,嘴勤是最基本,最起码的要求,我们知道,交通宣传教育离不开“嘴巴”,上路执勤执法离不开“嘴巴”,纠正各类交通违法离不开“嘴巴”。

特别是作为一名交通警察,有时只要一句话就能避免一起事故,只要一句提醒就会使一人甚至几人平安。

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交警同志则忽略了这一点。

前不久,在我警大队召开的警风警纪监督员座谈会上,就有监督员提出了这样的问题。

有的交警同志特别交通协管员在路上行走,明明看见有人闯红灯而不过问,明明看见小孩在公路上嬉闹也不过问,甚至有的交通协管员明明看见公路上出现交通事故也扬长而去,不闻不问,这真是“君子动手不动嘴啊

”笔者认为,交警同志的嘴特别要勤,要做到勤问、勤管、勤问候,往往一句“司机,您好,请慢行”,往往一句“谢谢配合”,往往一句“请注意交通安全”便能温暖多少人的心田。

这样,不仅司机同志或者行人会感到心中暖烘烘的,更能在老百姓中树立良好交警形象。

因此,我认为,交警同志不仅要在执勤执法中做到嘴勤,而且要在平时的行走中做到嘴勤一点,这样才能对得起交通警察这种神圣的职业。

  再次应具备“腿勤”。

腿勤这也是交警应该要把握的关健,上路执勤、下乡调研、事故处理都必须做到腿勤。

但在个别同志眼里,属于我职责范围内的事腿勤一点理所应当,一旦不属于我职责范围的事则与已无关。

这一点是要不得的,作为一名称职、负责的交通警察,不应分职责内外,而应把交通安全的管理看作是工作的全部,除了上路执勤执法外,还应该多搞些调查研究,多深入到百姓之中了解呼声,倾听民意来改正自己工作中的缺点和不足。

当然,有的同志干交警这一行已经十几年,甚至几十年,很多东西见怪不怪,自然而然就养成了一定的懒惰思想。

但是,笔者认为,不管新老,不管在这个岗位上干了多少年,都应该做到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

也许你的腿勤一点,路上的事故就会少一步,你的腿勤一点,交通违法的现象就会少一点,这是一件何乐而不为的事情,请交警同志们不妨一试。

  第四应具备“心勤”。

心中装着百姓,心中只有百姓这是每个交警同志必须具有的品德和情操。

我这里所提到的“心勤”,旨在交警同志要时刻在心中绷紧交通安全这根弦,心里面多想一想辖区内的道路交通怎么样

为什么无牌无证屡禁不止

为什么交通事故时时发生

为什么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老是提不高

等等,只有这样,你才能沉下心来定好措施,采取方法,做好工作。

但是,值得引起重视的是,现在的交警同志不一定都是这样想,有的在8小时之内或许还会想一些安全问题,但8小时外则把“心”放在其他问题上了,比如,我的公司,我的企业,我的生意,我的股票,我的基金等等,当然,我们不能片面强调每一个同志的心一定要想交通安全,但作为交通警察把心多放在想一想交通安全的管理上比较好,比较合理。

如果“心术不正”,将会给工作带来很大被动。

交通警察如何在工作中体现职业道德

在当前市场经济的大潮中,社会上各种不正之风较为严重的情况下,交警队伍建设面临许多挑战,交警职业道德建设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已经影响到交警的整体形象。

其中,交警队伍中长期存在的服务意识淡漠、特权思想盛行、粗暴执法等问题,不仅直接损害了公安队伍的整体形象,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而  且直接影响到了我省的投资环境,影响了我省经济的发展。

要从根本上改善交警在社会上的形象,必须从苦练基本功入手,努力提高交警队伍的整体素质,建立科学的职业道德建设体系,倡导以人民为本的良好风尚,全面提高交警队伍的职业道德水准。

  一、交警工作中表现出来的职业道德偏低的问题及危害  交警特别是一线民警整体素质偏低,行使职权过程中执法不规范,滥用处罚权,执法不文明,以罚代管等问题不断发生,严重影响了交警队伍形象,制约了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从近年来反映的交通警察违法违纪情况来看,主要问题集中在以下三个方面:  1.是服务态度太差。

极个别民警以管人者、执法者自居,“吃、拿、卡、要、报”、“冷、硬、横、推、拖”、“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

见到老百姓不服管理轻则呵斥、重则打骂,这类问题近年来经过治理整顿,但仍没有完全杜绝,在个别民警身上仍时有发生。

群众对此意见很大。

  2.是执法不规范问题严重。

在个别交警执法中,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执法犯法等问题比较突出。

有的是违反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对各种违法一律适用处罚,而不纠正违法行为,而且大多采用罚款处罚。

有的则是凡罚款一律取上限处罚,处罚时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大量采用简易程序,实行当场处罚。

有的强行扣车扣证。

面对群众的申辩、解释不闻不问,不予理睬,有的罚态度款,动不动就加重处罚,甚至以拘留相威胁,群众感怒不敢言。

这些问题集中在路面交警执勤和违章处理中。

这些问题直接侵犯交通参与者的合法权益,直接影响了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重影响了交警队伍形象,危害了交警与人民群众的血肉之情。

  3.是在事故处理中不按规定办事,故意刁难群众,不给好处办事拖,给了好处乱办事,从中谋取私利。

特别是在事故处理调解工作中,谁给了好处就向着谁,谁给的好处多就向谁那边倒。

特别是一些事故逃逸案件,不是积极地想办法侦破,而是等着当事人给好处,不给好处就不破,直接造成了一些肇事逃逸事故能破的因时间耽误而破不了,不讲一点职业道德,群众怎么能满意

  二、目前交警职业道德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目前交警职业道德存在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不外乎两个方面。

一方面是外因,也就是受当前不良的社会风气的影响,受一切向钱看的影响。

另一方面是内因,放松了对自身思想的改造。

主要表现为不少交警不负责任,不重学习,不思进取。

交警工作量大,警力严重不足又长期得不到解决,以致于交警形成了重业务而轻自身建设的问题,这种问题在一线交警中表现尤为突出。

个别一线交警对待工作应付推诿,对待业务学习和政治学习更是能推则推,队伍缺乏学习的气氛,长期的忽视学习,又导致思想政治水平和业务水平下降,形成恶性循环。

一些交警长期工作在基层,自感前途无望,自暴自弃,整天混日子,出勤不出力,视各项规章制度于无物。

这种不良风气不仅导致基层一线民警整体素质长期得不到提高,而且极大地影响了交警个人的积极性。

无论是业务管理中的态度问题,还是执法中的不规范问题,以及队伍建设中的不良风气问题,除了体制、机制、经费等客观原因外,更主要的还是交警自身缺乏良好的职业道德而导致的。

业务管理中之所以发生冷硬横推,是交警没有摆对自己与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位置,以管人者自居,缺乏责任意识而导致的。

执法中不规范问题也是由于缺乏应有的法制意识,随意执法,粗暴执法。

队伍自身存在的风气不良,根源也在于交警个体没有牢固的、正确的职业观、人生观,缺乏自律意识和廉洁意识,缺乏历史使命感和责任感,进而纵容助长了不良风气的蔓延。

  三、进一步加强交警职业道德建设的对策  提高交警整体素质,加强交警的职业道德建设,是解决队伍中存在问题的治本之举,是提高队伍整体素质的必由之路,是做好交通管理工作的根本保障。

当前,要做好交警系统的职业道德建设,必须从理念上变革,在完善建设机制上作文章,在建设方法上求突破,在巩固发展上动脑筋。

  (一)坚持一手抓业务工作,一手抓队伍建设,使业务建设与队伍建设并举并重,有机结合。

特别是各级交警领导,要从理念上彻底抛弃重业务轻队伍的错误观念,把抓队伍建设置于应有的地位,并采取理性的态度,认真研究职业道德科学体系,将职业道德建设贯穿于各项业务建设中,实现业务建设与队伍建设双丰收。

  (二)采取科学的教育方法,通过树立榜样,完善奖惩,强化言传身教,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职业道德教育是提高职业道德建

浅谈如何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更好地树立交警形象

(一)不断推进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强化交警队伍执法为民意识要强化民警的服务意识和主人翁意识,通过积极宣传,加强沟通,主动引导,使民警充分认识到构建和谐警民关系的重要性,主动将构建和谐警民关系渗透到基层交通管理工作的每一个环节,积极为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做出自己应有的努力。

一是以思想政治教育为先导,自觉养成“执法为民”思想。

要通过强化政治思想教育,不断更新广大民警的思想观念,以学习落实科学发展观为切入点,通过多种渠道,采取多种形式,区分不同层次,全面加强民警的政治思想教育,引导民警自觉践行科学发展观的政治品质,树立牢记宗旨、心系百姓的公仆情怀,培养大公无私、清正廉洁的高尚品德,提高民警的规范化执法水平和职业能力,充分展示人民警察的良好的形象。

要通过政治建警,使广大民警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创新工作思路,进一步转变执法服务的态度,规范执勤执法的用语,提高办事效能,创新工作举措,创造工作业绩,坚持以人为本理念,以服务群众需要、保障民生需求为已任,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工作目标。

二是以党风廉政建设为抓手,牢固树立“立警为公”理念。

深化党规、党纪和警规警纪学习教育,广泛开展党风廉政和廉洁从警教育,通过举办辅导讲座、知识竞赛、专题培训等形式,不断强化民警纪律观念和规范执法意识,在全市交警中营造学条令、守纪律、懂细则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四个不发生”,既:执法办案中不发生严重侵害群众合法权益、侵犯群众利益、伤害群众感情的恶性违法违纪案件等。

三是以警民良性沟通为纽带,努力创建“警民一家”氛围。

不断创新沟通方式,拓展沟通渠道。

要开展好警务公开活动,如“警营开放日”、警民共建等活动;要开展好窗口建设活动,建立起平等交流、尊重人格、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的新型警民关系;要积极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展示公安机关服务群众的宗旨,从而形成有效的警民沟通机制,以此赢得群众对民警日常管理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形成良性互动有效渠道,让广大群众了解交通管理和交警队伍的各项管理工作,增进交通管理部门与人民群众之间的相互沟通。

(二)广泛开展执法能力建设,进一步提高交警队伍规范执法水平要通过培训、考核、练兵、监督等手段,规范交警执法手段,提高交警执法水平,通过科学的执法工作,严整的执法形象,得到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增强依法出行的自觉性,在行动上主动支持交通管理工作。

一是以执法培训为主线,提高民警按章执法能力。

要建立健全严格的培训制度,加大对培训内容的研究和培训质量的考评力度,根据不同岗位的实际需要,精选内容,精心组织,严格标准,严格考核,使培训真正取得实效,提高广大民警的业务素质。

特别是要提高做群众工作的能力,按照“懂群众心理、懂群众语言、懂沟通技巧、会化解矛盾、会调处纠纷、会主动服务、会宣传发动、会做群众工作”的要求,分期分批的对基层和一线民警进行培训,不断提高民警的执法能力、群众工作水平和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组织群众、引导群众的本领。

二是以执法考评为手段,提高民警理性执法能力。

建立完善执法资格认证管理、法制员、执法告知、执法质量考评等制度,制定路面执勤民警和窗口民警《工作规范》,定期对各大队执法单位和个人进行执法质量考评,对执法案卷进行“月抽查”,对案件质量和现场执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将各种违法违规苗头消灭在萌芽状态。

同时把执法质量作为绩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作为评先评优、晋职晋级重要依据。

通过“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执勤执法,切实树立交警的良好形象,有力促进和谐警民关系建设。

要坚持从严治警,严厉查处广大群众反映强烈的民警不作为、乱作为和民警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向群众展示公安机关的勇气和决心,形成扶正祛邪的浩然正气,赢得群众的理解和信任,为公安交警公共关系建设打下坚实的基础。

三是以岗位练兵为载体,提高民警科学执法能力。

结合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实际,全面加强队伍的各项管理,保持队伍的纯洁性,工作中坚决杜绝“吃、拿、卡、要、”的现象,坚持规范执勤执法,规范执法程序,强化执法监督,在查纠交通违法行为过程中,坚持依法执勤,以理服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实实在在地为群众办事、解决问题,求得群众的理解与支持,真正将警民和谐关系落到实处。

(三)大力加强综合素质建设,进一步提升交警队伍外在形象大力加强以保持与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核心的交警外部形象建设,不断提高交通警察队伍的综合素质,更好地实现人民群众对警务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努力在警察与人民群众之间架起一座彼此沟通、相互理解的桥梁。

一是要坚持制度建警,规范和谐执法形象。

推进公安交警党风廉政建设。

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队伍纪律作风建设,不断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队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强化民警作风养成,建立起行之有效的内部、外部监督制约体系,确保公安交管工作和队伍建设的健康发展,努力在群众心目中树立起“亲民、爱民、助民、为民”的良好形象。

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用制度巩固活动成果,严格规范化执法工作。

进一步明确岗位工作内容、程序和标准,做到岗位清楚、责任明确,真正实现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坚决杜绝警容不严整,言行不规范,不按规定要求着装,不注意警容风纪,语言不文明,举止不端庄,耍特权,抖威风,执法犯法等影响形象的问题,树立严格、公开、公正的执法形象。

二是要切实履行职责,构建和谐交通环境。

规范执法,并不是只讲规范,不讲执法,而是要把规范和执法二者有机统一起来,通过规范更好地去执法,赢得群众的支持与理解,树立交警的形象,努力创造安全畅通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每位民警都要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感,做到爱岗敬业,惜岗尽责,切实履行好保安全畅通的神圣职责,做到纠正违法不过岗,提高管事率,杜绝“不作为”现象,通过我们每位民警的依法严格文明管理和宣传,减少交通违法行为,预防交通事故,维护道路畅通,努力为企业生产、群众生活和出行创造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这样才是体现出了最大的社会效果。

三是要借助媒体宣传,促进和谐警民建设。

加强与媒体的沟通和合作,有效地利用各种传播媒介,营造有利的舆论环境,共同维护交警队伍和交通民警的良好形象,通过向广大市民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提供各类交通服务信息,实时发布当地道路交通的信息现状,解析交通陋习的危害和典型交通事故的成因,宣传交警队伍中的好人好事、先进事迹等,在大力拓宽群众了解交通管理工作渠道的同时,维护交警队伍和交通民警的良好形象。

还要积极加强与新闻媒体和传播机构的交流合作,使社会公众能从各方面看到交通管理工作的亮点和闪光点, 使交警的工作作风、生活作风、思想作风、执法能力、奉献精神得到公众认可,消除公众对交警的误解,提高警察公信力,使群众信赖警察、配合交通民警做好维护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作文:心中的好交警

我心中的好交警无论是严寒还是酷暑,我们总是可以看到一个渺小的身影徘徊在我们的校门口,那个人就是我心中的好交警——贾叔叔.他长得较高,头戴钢盔,身穿制服,脚穿皮鞋,浓浓的眉毛下有着一双炯炯有神的大眼睛.他的长相并不出众,但是他有一颗关爱他人的心.记得那一天是雨天,我没有带雨伞,而我又是自行回家的,需要去公交站乘公交车,我就像是在热锅里的蚂蚁——团团转.天公也不作美,见到我焦急的样子,它反而让雨越下越大.这时,贾叔叔来到了我身边,弯下腰,亲切地对我说:小朋友,雨那么大,你怎么还不回家 我答道:我没有带雨伞,冒雨跑到公交站会感冒的,不过现在只有这种不是很好的方法了.他说:那我把我的伞给你吧,反正我戴着头盔,不会被淋湿的.那我怎么还给你呢 嗯......他沉思了一会儿,说,你明天早上还给我就行了.我千谢万谢后便走上了回家的路.贾叔叔虽然一直在默默无闻的维持交通秩序,但是他有一颗金灿灿的爱心,我们大家是永远不会忘记他的.2009年,我们的祖国将迎来60周年的庆典,我们的身边更需要一些贾叔叔这样的好人,其实世界上有许多像贾叔叔这样的好人,他们是值得我们敬佩的,值得歌颂的,我在这里要向这些人说声:你们辛苦了!

警察应有哪些素质?

龙人[神]警察应具备的素质   (1)政治素政治素质是指人民应具备治立场、理想观念,道德情操等方面的水平或状况。

  政治素质的基本内容包括:①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具有坚定的政治立场和正确的政治方向,有崇高的共产主义理想和坚定的社会主义信念;②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政策水平,毫不动摇的坚持党的基本路线;③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④在新的历史时期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做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2)业务素质。

业务素质是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务,完成各项任务的实际本领,是公安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的综合体现。

  人民警察应具备以下基本能力:①专业能力。

人民警察必须熟悉和掌握做好本岗位工作应知应会的专业知识和操作方法,胜任本职工作。

②分析能力。

人民警察必须学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和方法,把握事物发展的规律性,善于分析事物本质,因势利导,解决问题。

③应变决断能力。

人民警察必须在复杂情况下临危不惧、处变不惊,并善于审时度势、准确判断、利用有利条件处理问题,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不受损害或少受损害。

④群众工作能力。

人民警察必须善于宣传群众、动员和组织群众,依靠人民群众的力量打击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开展综合治理。

⑤语言表达能力。

人民警察必须具有口头与文字表达能力,善于宣传国家法律和党的政策,能较好进行一般常用的公安应用公文写作。

  (3)法律素质。

法律素质是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职责、行使职权所应具备的法律意识、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的综合体现。

其内容包括人民警察所应具有的社会主义法律意识、所应掌握的法律知识和执法活动所应具备的技能。

  (4)文化素质。

文化素质是指通过知识传递、环境熏陶,把优秀的文化成果内化为警察的气质、人格和修养,成为警察相对稳定的内在品格。

文化素质是知识和能力的综合。

  (5)心理素质。

心理素质是指警察在特定职务活动中心理过程、个性心理等方面的基本特征和品质。

  人民警察应具备以下心理素质:   ①具有良好的观察、记忆、注意、思维能力。

②具有稳定的情感和顽强的意志,能够抵御错误干扰和各种诱惑,能慎独与自我净化。

③具有宽广的胸怀、合作的气度和对事物发展变化的较强的心理承受能力。

  (6)身体素质。

身体素质指警察应具备的健康的体格,全面发展的身体耐力并对警察特定职务活动的适应性。

具体包括体力、运动速度、耐力、灵活性、敏捷性等方面。

浅谈一线高速交警如何做到规范执勤执法

(中国高速 王巍)随着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社会管理形势的不断变化,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维权意识进一步增强,决定了我们公安机关的执法活动必须要有更新更高的标准。

近年来,全区公安交警部门以构建爱民、亲民、便民、利民四民和谐警民关系,持续开展了一系列执法理念教育活动,使广大一线交警在执法形象和理念上有了很大的提升。

然而当前在一线高速交警身上仍然还存在着诸多不和谐因素,矛盾激化现象也时有发生。

面对当前形势下道路交通管理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既要做到如何严格执法,又要做到让群众满意,这是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面临的突出问题。

如何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执法工作的最终落脚点,怎样更新执法理念、提高执法水平、讲究执法艺术是摆在交警部门面前亟待解决的实际问题。

下面本人结合长期立足一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简要谈谈自己的看法和认识。

一、对当前一线高速交警执法环境及执法难成因的分析(一)当前执法环境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法制理念也日益增强,高速交警不断规范自身执法行为,努力提高执法能力和水平,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也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同和信任。

但是,受各种因素的影响,近年来,一线交警的执法环境不尽人意,很多交警在执行公务时自身的安全得不到保障,执法权威和自身执法权益也受到影响。

甚至部分交通违法者阻碍交警执法、辱骂交警、恶性袭警。

不可否认,现在很多高速交警在规范执勤执法、自我防护意识、防范能力等方面尚有不足:首先是民警自我保护的意识和防范意识能力不强。

由于高速交警没有受过专业的自我保护意识和防范意识的技能训练,对一些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缺乏应有的警惕和预见。

其次是执勤执法行为不规范。

《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明确规定,对交通违法者歧视的态度,以管理者自居,大声训斥,等不良行为,应该以礼待人,以理服人,以管理为服务的思想去纠违。

再次是执勤执法不文明,有的民警执法方式方法简单,不给群众解释的权利,不听群众的申辩,这些都容易引起群众产生对立和抵触情绪,进而引发冲突和矛盾。

再者还有一些群众对交警管理和服务的认识上也存在偏差。

目前的现象是人为地将严格执法与人性化执法放到对立面上去。

群众看到高速交通秩序混乱,给自己的出行和安全带来不利时,非常希望高速交警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违法行为,尽快改善交通环境;但交警一旦严格执法起来,涉及到自身利益时,有些人就会感到不能适应了,所以这种心态的普遍存在对改善执法环境十分不利。

(二)成因分析当前我国城镇化建设快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不断增加,高速公路上的车辆也日渐增多,在高速公路行驶的机动车来自五湖四海,由于高速交警执法对象的不确定性和广泛性,在执法过程中经常面对各种各样的人群,给交警执法带来了严峻考验。

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群众法律观念不适应。

在阻碍执法、侮辱谩骂交警行为人中,大多数人文化程度较低,法律素质差,没有将法律内化为潜意识的行为准则,未形成维护法律秩序的自觉性,遇事往往狭隘地从私利出发,只愿享受权利,不愿履行义务,当交警正常执法,不能满足自己的想法和愿望时,容易产生抵触和对立情绪,甚至错误使用暴力来维护自己所谓的权利。

二是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不适应。

目前影响执法环境的因素很多,但交警队伍自身的因素也不容忽视。

部分交警执法理念、执法能力、执法艺术、工作水平等自身素质欠缺,执法不够规范、不够文明、不够理性,时常引起群众反感、导致矛盾激化,或者无原则的迁就妥协,让部分群众认为越闹越有理,这严重的损害了高速交警执法的权威和人民警察的尊严。

另外,一些交警同志对法律法规把握不准确、现场处置能力不强,办事不严谨,这在一定程度上也造成执法冲突增多。

(一)转变民警思想观念,解决好自我认识的问题首先,交通执法要想取得良好的社会效果,必须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

我们交警执法是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神圣任务、是法律赋予我们的职责,我们的执法活动面对的是人民内部矛盾,其目的也是为了大多数群众的利益,因此我们必须要严格执法,所有的执法活动必须要立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这就要求一线高速交警首先要解决好思想认识的问题。

1、切实树立群众意识。

公安交通管理工作从根本上说就是群众工作,人民群众是公安交通管理工作的重要依托和力量源泉。

构建和谐社会,必须始终把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交通管理工作要做到立警为公,执法为民,解决执法和队伍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必须从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努力构建符合时代要求的和谐警民关系。

2、切实树立执法为民意识。

要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真正做到执法为民,就要增强交警在交通管理执法中的执法为民意识、服务意识、人权意识和法制意识,将服从法律、尊重法律、信仰法律、忠于法律的观念入脑入心,严格依法办事、依法执法、维护公平正义。

3、切实树立责任意识。

从微观上讲,要强化执法过错就会被追究的责任意识,要建立严格的执法责任追究制度,把责任分解落实到领导和民警身上,确保执法严格、公正、文明,激发广大高速交警的执勤执法热情,强化责任感。

使每一位民警都能认识到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是塑造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交通警察在人民群众心目中良好形象的有力保证,也是加强我们交警队伍自身建设的需要。

(二)加强民警自身修养学习,解决好工作能力的问题俗话说:工善欲其事,必先利其器。

因此,提高民警的综合素质是做到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的基础。

民警综合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执法的效果和评判执法质量的标准,影响党群干群关系和社会对交警的理解与支持。

因而,作为高速交警特别是一线的高速交警,要具有良好的修养,扎实的基本功。

首先要有敏锐的政治洞察力,善于着眼政治,维护稳定大局的高度,洞察社会舆情,分析处理敏感问题。

其次,要有娴熟的法律知识,对常用的法律法规条款要能够背熟和运用。

这是讲究执法艺术的前提。

再次是知识面要宽、广,除了精通有关法律外,还要博览群书,有针对性的学习管理学、行为学、心理学等科学原理,拓宽知识面,为艺术执法增添艺术细胞。

四是要具有善于观察和发现问题的预见能力,掌握执法的主动权。

五是要练就能言善辩的口才,良好的语言表达能力,文明规范的用语,使受罚者无把柄可抓。

六是要有稳定心理素质,遇变不惊,处乱不慌,临危不乱,在复杂的场合里保持沉着冷静。

做到怒不变容,喜不失节,辱不冲动,修身养性,内正其心,外正其容,热情但不失威严,灵活且不失庄重,耐心则不失果断,坚定中不失柔韧,干练中不失细腻,言谈举止得体有风度。

(三)坚持人性执法,解决好理念的问题高速交警在路面值勤执法时必须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思想。

《道路交通安全法》有一个鲜明特点,就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突出以人为本的执法理念。

因此,民警在日常交通管理工作中,要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中心,树立正面标兵,坚决克服违纪违法现象,强化舆论引导,加强宣传,积极营造有利于交通管理工作的舆论平台,使每个民警时刻谨记为群众谋利益,树立服务意识,始终坚持在管理中体现服务,在服务中加强管理的工作理念,把服务意识贯穿到执法和管理的每个环节,体现到每个岗位、每项工作和工作的每个环节中。

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理解群众、体谅群众、考虑群众、关心群众。

民警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必须掌握好处罚得对不对、妥不妥、严不严的问题。

作为一线高速交警在值勤执法中如何正确使用自己手中的处罚权,除了需要熟练掌握国家的法律法规外,还要了解违法者的心态:第一,执法者与受罚者都是人。

绝大多数违法者主观愿望上不想违法,更不愿受到处罚和指责。

第二,交通参与者的违法行为,多数都是人民内部矛盾,是可以通过调解消化处理的。

所以,我们在处理交通违法行为时一定要注意合法、适度、量情的原则。

对于交通违法初犯者和情节轻微者一般以警告教育为主,不施罚款;对严重违法行为的当事人采取教育和处罚并举的方法,要让他们罚得心服口服,使得广大交通民警以人民警察的良好形象,去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爱戴,当好人民的公仆。

(四)讲究艺术,解决好执法方法的问题高速交警在执法过程中是管理者,受处罚者是被管理者,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是一对矛盾体。

交警执法的过程,在一定意义上讲,也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矛盾运动的转化过程,管理也是服务,如果处理得好,矛盾可以化解或缓解。

如果处理不当,矛盾就有可能激化。

在不降低执法力度的前提下,讲究方式方法,尽可能取得被纠处者的理解和配合,巧妙运用的语言技巧,委婉的向违法者进行批评教育和处罚,使执法平稳有序,这是每个基层交通民警每天都要面临并回答的颇具难度的现实问题。

综上所述,高速交警在日常执勤执法过程中要严格按照《道路安全法--路面执勤执法规范》实施,把握以上几个原则,执法态度要谦和。

在执法中多用平和话语、少用刺激语言,多用关怀口吻、少用训斥语气,做到待人有阳光笑脸、办事有阳光操作、助人有阳光温暖、问题用微笑解决,让违法者内心有所震捍,让自己的人生价值有所体现,让高速交警的形象得到进一步提升,从而推动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工作得到长足的发展。

我要写一个调查报告,是关于警察的。

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警民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迅速发展和确使警民关系面临前所未有的况、新问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和完善新型警民关系是做好新形势下公安工作的前提条件。

纵观公安工作历史,哪个时代的警民关系搞得好,哪里的公安工作就能做好,哪里的百姓就满意,哪里的社会治安就稳定。

因此,当务之急,必须认真研究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搞好警民关系,为搞好公安工作,为缔造新型警民关系奠定基础。

一、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警民关系与计划经济时期警民关系的联系与区别 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新时期、市场经济对新型警民关系的构成赋予了新的内涵,对警察职能的转变,这种职能转变也是国家经济体制转轨、政府职能转变的历史性规定,也是产生新的警民关系的客观物质条件,由此便决定了新时期警民关系与计划经济时期警民关系的联系与区别: 1、联系:警察的根本性质,承担的职责以及作为社会管理者的身份都没变:群众是社会主义国家主人,是警察服务对象的历史地位和权力也没变。

2、区别:计划经济时期的警察和群众之间的关系绝大部分是以封建等级制度的基础的警民关系,是种不平等的关系,具有很大的行政性,类同“官”与民的关系——警察管理,群众接受管理。

而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警民关系,则以法制为基础的平等关系,反映的则是法制性,警察依法行政,群众依法行权。

警与民的关系实际为人与人的关系,是警民同一的关系。

概而言之,新时期的新型警民关系新就新在公平上,它是一种平等的关系,同一的关系。

二、市场经济条件下影响警民关系问题 (—)对警民关系的认识不足。

一些民警对市场经济条件下正确处理好警民关系的理解模糊,对市场经济条件下,贯彻群众路线的重要性、必要性认识不足,以民为本,为民服务的观念淡薄。

在具体工作中习惯于就案办案,等案上工作作风不实,办事推诿扯皮,联系群众不够;知民情、解民忧等公安基础工作薄弱,引起了群众的不满情绪,群众对民警的信任程度降低。

(二)做群众工作的方法不适应。

一些民警做群众工作不能适应市场经济发展形势的需要,常以管人者自居,摆不正公仆与主人的关系,工作方法简单粗暴,服务意识不强。

有的对登门求助、办事的群众不热情,有的在工作时耍特权,摆架子;有的传唤涉案嫌疑人员不问青红皂白,上铐就走;甚至有的还打人骂人,随意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以上种种不良行为,严重地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疏远了他们与民警的关系。

(三)对执法活动不适应。

《海峡都市报》刊出一篇《全省首份警察红皮书出炉 好警察应该是什么模样》的调查报告,报告指出,91.1%的被调查者认为好警察是忠于职守、秉公执法。

当前,群众对民警最不满意的问题之一,就是执法不严,不公的问题。

—些地方的人民警察法制观念淡薄,执法水平低下,习惯于人治,以言代法、以权压法、以罚代拘、以罚代刑等问题时有发生。

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严重,有的受利益的驱动,往往超越职权办案,用刑事手段处理经济纠纷,甚至有的利用职务之便,“警匪”勾结,执法犯法,徇私枉法,造成了很坏的社会影响,直接影响着警民关系。

(四)对刑事犯罪活动的打击机制不完善。

现阶段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之际,这一时期的治安问题必然增多,刑事犯罪活动处于高峰期,犯罪手段的多样化。

智能化、集团化,大大增加了人民警察破案的难度。

为加大破案力度,公安机关实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但从总体上说,离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仍有较大的距离,群众缺乏安全感的问题仍未得到很好的解决。

三、市场经济条件下影响警民关系的原因 (一)从警民关系内涵的外延上看,警方处于警民关系的主导地位,是影响警民关系的主动因素和主要矛盾。

1、公安机关的改革跟不上市场经济向计划经济转轨的步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社会经济发生了深刻的变革,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都得到极大的发展,广大人民群众“需求层次”越来越高,实现自我价值的要求变得更加迫切。

面对群众这种需求层次的变化,公安机关缺乏必要的思想准备,思想观念、工作方法、机构设置等等还不能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

还习惯于沿用形成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公安工作的一整套方法来指导工作,习惯于大呼隆、运动式的方法,对如何正确贯彻执行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针,如何组织群众、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方面缺乏新的方法和措施。

在做群众工作方面,一些民警存在“与己无关”、“没时间”、“群众工作难做”等思想,一味强调公安工作是专门工作,以管理者自居,或单纯靠说教和行政命令,方法简单、呆板,语言粗鲁,甚至以权谋私,滥用职权,严重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影响警民关系。

在机构设置方面,公安机关的机构体制虽然随着国家行政体制和机构的改革,以及公安工作的实际需要有所发展和变化,但是由于长期受计划经济体制政府机构模式的影响,公安机关机构体制的改革和创新成效还不大。

机构重叠、重复设置、机关庞大、层次繁多、业务交叉、条块不清、基层薄弱、多头管理等情况依然存在。

如公安机关内部的分配体制,虽然引进了激励机制,但还没有从根本上打破 “大锅饭”。

诸如这些都必然影响公安机关的工作效率和实绩。

2、少数民警的群众观念淡化,态度较差。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专项斗争和各项中心工作不断,任务重,群众工作常常被忽视。

少数民警下段时间不多,接触群众少,无事相安,有事相烦,担此工作得不到群众的支持和理解。

更有少数民警意志不坚,思想不纯,在经济大潮冲击下坠入歧途,甚至贪赃枉法、徇私舞弊,严重损害了警察形象,极大的伤害了人民群众的感情。

3、公安机关职能泛化。

人民警察拥有法律赋予的职权使命,执行公务必须遵守有些法律规定,有时有些部门让警察扮演一些不该扮演的角色,对于一些越出警察职权范围的工作。

如征粮摧款、计划生育、征地拆迁等等,使部分群众对公安民警产生误解和不满。

4、警务活动透明度不高,未能得到群众的理解。

长期以来,人民警察队伍形成了埋头苦千、顽强拼搏、不畏艰难、任劳任怨的优良传统和作风,但对民警的委屈、疾苦和困难却很少向社会宣传,警务活动缺乏应有的透明度。

以至一些群众只看到了警察不尽人意的一面,而不能了解民警艰难困苦的一面,无法唤起对警察工作的理解和同情。

5、公安队伍内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对警民关系产生冲击。

办“人情案”“关系案”,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现象是有发生,恃权吃拿卡要甚至贪赃枉法的极个别害群之马的出现,无不时在拆公安的牌子、冷群众的心。

(二)广大群众处于警民关系的支配地位,是影响警民关系的被动因素和次要矛盾,但广大群众方面也有重要原因。

1、法制观念淡薄。

虽然近年来,通过普法教育,人们的法律意识有不同程度的增强,但仍有少数人法治观念淡薄,以人情关系、个人的利益左右法律的还很多,如果不能满足他们的 意愿或未达到目的,便对公安政法机关表示不满,甚至漫骂公安政法机关和公安民警。

2、对执法工作尤其是执法程序不理解。

在市场经济下由于诸多因素的影响,公民的法律知识、法制观念与社会发展的要求仍存在很大的差距,许多人对实体法有所了解,但对程序法知之甚少,特别是对刑事诉讼中的强制措施和刑罚的执行等有关规定不甚了解,从而对正常的警务活动产生严重误解。

例如,取保候审、保外就医、假释、监外执行等正常法律措施,常因嫌疑人或罪犯的“复出”而被群众误解为是“警匪一家”、徇私舞弊的腐败行为,群众由此产生对警察的强烈不满和对立。

3、对公安机关和民警的期望值过高。

有部分群众十分留意五、六十年代的社会治安秩序,对市场经济条件下的社会治安状况不满意,认为这是公安机关不努力的结果,只是要求公安机关扭转这种局面,而自己却毫无治安意识。

4、少数群众缺乏社会责任感。

不支持配合公安机关和民警的工作,有的怕报复,看见犯罪分子不举报,甚至连自己受害也不愿不敢作证,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四、抓住机遇,锐意创新,发展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新型警民关系 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对公安机关处理警民关系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同时也提供了良好的机遇和条件。

我们必须抓住机遇,充分利用有利的条件,认真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并从实际出发,锐意创新,努力走出一条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警民关系新路子。

(一)坚持从严治警,提高人民警察的整体素质 人民警察素质的高低,关系到公安机关在市场经济中作用的发挥,直接影响服务经济建设、服务人民群众工作的效果,影响良好警民关系的形成。

因此,必须依据市场经济和人民群众对人民警察队伍建设的要求,坚持从严治警、依法治警的方针和严格执法,热情服务、“执法为民”的指导思想,下大力气提高人民警察队伍的整体素质。

一是大力加强人民警察队伍思想建设和先进性教育。

山西省平遥县公安局岳壁派出所捷足先登,在全县公安系统中率先开展了多种形式先进性教育活动,收到良好的效果,也是其他派出所和民警的榜样。

首先他们要求全所民警每天至少听半个小时广播,每晚收看《新闻联播》和《山西新闻》;所里的报纸要人人过目,对报道中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摘录登记。

其次将统学和自学相结合;学理论和学法律相结合。

一般情况下,每周至少集中2个小时除学习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外,还学习多种法律、法规。

再次,请进外教,该所聘请当地县、乡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优秀共产党员入所讲课,大力推进爱国主义、社会主义和集体主义教育。

最后,召开多种形式的座谈会,聘请相关法律专家参加,互相交流工作经验、先进做法,提高人民警察的先进性和整体素质。

二是要加强民警的业务培训。

广大民警不但要学好公安业务知识,同时要学好法律经济知识,使服务经济更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三是要建立健全内部激励竞争机制。

努力形成“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环境,建立和完善能上能下、充满活力,促进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用人机制。

四是要切实强化制度建设,加强内部监督,规范执法行为。

防止和纠正执法活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对民警队伍中出现的腐败现象要按规定严肃查处。

要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真正把人民警察队伍建设成为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党和人民群众更加信赖的、有坚强战斗力的队伍。

(二)坚持以德治警,促进与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 在长期的工作实践中,我们公安机关始终注重采取诸多措施协调警民关系,其中重要的措施就是制定道德规范,对民警进行道德教育,启发他们的内心自觉。

新形势下,则更需要用以德治警的原则,来加强新时期的警民关系。

在制定与完善协调警民关系道德规范的基础上,各级公安机关要注重加强对民警进行经常性的道德教育。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 ,我们更要注重警察职业道德对警民关系的巨大作用。

在当前,首先要解决的,一是要帮助民警确立道德信念。

人民警察要搞好与群众的关系,必须有一定的道德信念作为行动的支柱。

道德信念是人们对于某种道德理想和行为原则的正确性和正义性,以及由此而产生的对某种道德义务的强烈责任感。

二是帮助民警调适道德行为。

人民警察在与群众交往时,确立起坚定的道德信念非常重要。

不过,民警的道德信念属于道德意识的范畴,只有在工作实践中,把道德信念变成行动,才能显示出道德的信念的力量。

因此,警察职业道德在民警确立道德信念的基础上,还要进一步调适民警的道德行为。

(三)运用“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推进新时期警民关系的建设 以人为本是中央根据新世纪新形势的任务要求提出的一个重要执政理论,是我们市场经济社会发展的长远的指导方针,也是实际工作中必须落实的重要原则。

科学发展的本质和核心是以人为本,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新型警民关系的建设同样要坚持“以人为本”。

1、新型警民关系的建设必须以人为本作为出发点。

这就是要求公安工作要立足于最广大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要和实际利益的满足。

2、新型警民关系的建设必须依托人的主体性。

这就是要充分尊重和保障人权,不断提高人们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使警民关系的建设建立在人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基础上。

只有真正的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和广大人民警察的主体积极性的发展,建立在广大人民群众热情参与和支持上的发展,才能获得真正加快警民关系建设效果,才能持续与长久。

3、新型警民关系的建设必须以人为本为目的。

这就是要注重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急群众之所急,帮群众之所需。

南昌市西湖区筷子巷派出所的民警邱娥国同志做得非常好。

近年来,筷子巷派出所辖区内的下岗职工渐渐增多,细心的邱娥国同志做起了下岗职工的普查工作,他精心设计制作了一本“下岗人员登记本”,详细记录着辖区内下岗职工的年龄、原单位、家庭人数、专长和再就业情况。

并经常来到他们的中间,通过拉家常,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帮助他们转变就业观念,鼓励他们自谋职业,主动上门推荐本子上记录着的生活困难章爱民等6人。

1998年以来,邱娥国同志协调居委会安装下岗职工24名,许多家庭由此又漾出了欢笑和春光。

邱娥国同志成为人民群众贴心人,密切了与人民群众的关系。

(四)适应市场经济需要,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在一项调查活动中,46.6%的被调查者认为目前我国警察最需要改进的是服务态度,市场经济要求公安机关必须公正执法、严格执法、热情服务。

要做到这一点,首先要强化三个观念:一是平等观念。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经济成分的主体,在市场竞争中都是平等的,因此在执法活动中,对国营的、集体的、私人的都要平等看待,一视同仁,既要实现严格执法,又要办到热情服务。

二是开放观念,也就是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要有大市场经济的观念。

在执法活动中克服地方保护主义和部门保护主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统一。

三是效益观念,也就是人民警察的执法活动要讲究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

在办理各类案件和进行治安管理活动中,依法办案,按规律办事,急事急办,努力提高办事效率。

办理的结果要考虑社会、经济和人民群众利益等方面的效果,做到不单纯就案办案。

1994年以来,济南交警遵照党中央“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指示精神,坚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以执勤形象为突破口,深入开展大练基本功活动,实行规范化执勤,依法文明管理交通。

广大交警以崭新的精神风貌严整警容风纪,规范指挥动作,文明公正执法行为,热情周到便民服务,把三尺岗位变成传播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窗口,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强烈反响,赢得了各位领导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广泛赞誉。

为确保公安机关执法活动的顺利进行,必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规范公安执法行为。

只有这样,人民群众才会信任我们,才能构筑起良好的新型警民关系 (五)坚持传统与现代相结合,寻求改善警民关系的新途径、新方法 新形势下,既要继承发扬公安工作群众路线的优良传统,更要结合新形势下警民关系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新特点对其进行建设、创新。

1、要改革工作方式方法。

针对人民群众的思想观念、生活方式,行为方式、社会心态、社会关系的深刻变化,不能再用简单说教的方式和行政命令的方法来宣传、发动群众。

因此,一、必须不断丰富社会知识,注意研究适合群众心理特点的语言,工作方式,提高与社会不同层次人员交往的能力,必须转变作风,深入基层;二、广泛开展“串百家门、知百家情、暖百家心”活动,加强与群众面对面的交往,密切与群众的联系;三、必须把警务公开作为公安机关改善和加强警民关系的重要环节来抓,做到警务公开和加强公安机关内部监督管理有机地结合起来,把人民群众的社会监督真正转化为推动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的动力。

2、改革警务体制,提高工作绩效。

基层是人民警察与广大人民群众接触最广泛的地方。

警务体制改革工作的重点是打破计划经济时期确立的一街一乡一派出所的旧模式,加快跨行政区域的中心派出所建设步伐。

今后,县(市、区)局(分局)的相当一部分工作职能要前移到中心派出所,要通过对警务工作的整体前移,使中心派出所成为全部公安工作的基础平台,成为集“打、防、管、控”为一体的多功能综合性战斗实体。

因此,要不断的充实基层的警力,保证基层有充足的人力、物力来实现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沟通和合作。

同时要尽可能的精简综合部门的警力,对职能交叉的单位部门要加以重组、合并,形成合理的公安警力布局,使基层有足够的民警与群众进行最广泛的接触。

自2005年9月26日起至10月底,太原市公安局将全面完成警务体制改革,这是太原市按照全国和省、市部署,为精简机关充实基层,做大做强派出所,使派出所真正成为综合性的战斗实体所做出的重要举措。

改革后,市公安局所属公安派出所全部实行“一所三(二)队”警务模式 。

即警力在20人以上的派出所实行“一所三队”模式,派出所下设社区警务队、刑事侦查队、治安巡防队;警力在10人以上、20人以下的派出所实行“一所两队”模式,派出所下设刑事侦查队、治安巡防队;警力在10人以下的派出所仍按现行实行打、防、控一体化的警务模式。

这就是警务体制改革的先驱者,值得我们借鉴和考虑。

3、拓宽警民联系新渠道 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要充分利用现代化传播媒体,广泛地宣传教育和发动广大人民群众。

如:“110”报警服务台的开通,加快了违法犯罪信息传递,也使警民联系渠道更加畅通、更加便捷。

利用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设警务专题节目(如法制在线、举案说法等),热线电话等成为广大人民群众、人民警察走进千家万户的新形式。

巡警的建立和工作,即是公安工作由静态走向动态管理的新举措,也是密切警民关系的新途径。

全面启动的警务公开“345”工程更能适应新型警民关系的发展要求,也将为新型警民关系的发展创造一个全新的互动局面。

(六)大力解放思想,更新观念,缔造新型警民关系 1、解放思想,实现警察角色转变,重塑警察良好形象。

警察角色指的足警察在社会中所处的地位和作用。

从当前情况看,要解放思想,让绝大多数的人民警察冲破人际关系的层层桎梏,让以管理者自居的心态向“服务”的 心态转变,逐步把自身的角色完全定位在“公仆”和“服务员”上,这还是一个艰难的路程,却同时也是塑造警察形象必备的途径。

为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实现警察角色的转变,在人民群众中树立爱民为民的忠实公仆形象;在打击犯罪和执行任务中树立威武之师的形象;在依法行政中树立从严治警的形象;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树立文明执法的形象。

各级公安机关的领导要起模范带头作用,解放思想,使同事、下属从自己的言行中受到感染,带动自己的属下自觉地去实践。

2、更新观念,推进警民双向良性互动,促进公安机关与社会各界的双向交流。

更新观念,以各种有意义的社会活动为载体,必须尽快建立健全与群众的有效沟通机制,变单向沟通为双向沟通,并使其经常化和制度化,推进警民双向良性互动,促进公安机关与社会各界的双向交流。

要结合公安机关开展的“爱民月”、“110宣传周”、“警民共建”等活动,通过积极履行为民服务承诺,开展警务公开咨询活动,为孤寡老人和特困家庭送温暖,面对面地听取群众意见等,密切公安机关与人民群众的联系,展示公安机关的良好社会形象。

要继续大力开展表彰奖励见义勇为人员的活动,鼓励更多的人民群众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治安,要意识到社会安全工作不能仅仅依靠警方或公众中的某一方进行,它需要警察机关与广大群众的良好合作。

在警民共建活动中,民警进入学校,走进每个人的生活,而广大群众也进入了警察世界,了解了警察工作,进一步沟通公安机关与社会各界的联系。

通过这些有意义的社会活动,使社会公众增强法制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增进对公安工作的理解和支持,激发协助公安机关共同维护社会治安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完善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警民关系的建设。

如何树立新时期人民警察的新形象

新时期,在人民群众面前呈现良好的公安形象,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人民警察形象深入人心,是进一步构建和谐警民关系,全力推进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前提和基础。

我们必须努力塑造人民群众信得过、业务本领过得硬、社会公信力叫得响的警察形象,努力构建新时期和谐的警民关系。

塑造亲民爱民的警察形象,打造一支让人民爱戴的警队。

一要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

群众路线是党和政府一切工作的根本路线,也是公安工作的力量和源泉。

只有依靠群众,发动群众,相信群众,公安工作才能更牢固。

努力做到“三懂四会”,推动警务前移,警力下沉,让更多的民警走进社区、农村,融入群众,扎根基层。

千方百计为群众做好事、解难事、办实事,增进群众对我们的支持和感情。

二要建立健全警察公共关系机构,拉近与群众的距离。

从报纸、杂志等传统媒体,到电视、网络等现代媒体,再到丰富多彩的活动,可以说是全方位、多角度、立体式地向公众展示警察形象,从而赢得了更多的理解和支持。

塑造素质过硬的警察形象,打造一支让人民放心的警队。

一要加强政治建警。

要培育警察忠于职守的职业精神,永葆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这是人民警察与西方警察和普通职业的根本区别。

我们必须用共同的理想凝聚警心、激励斗志,教育民警当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二要建立大教育、大培训的格局。

公安工作是一项政治性、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通过系统的教育培训,使我们的民警有很强的政治素质、法律素养,有过硬的业务素质、体能素质、科技素养、人文素养。

三要坚持走科技强警之路。

随着社会体制的变革,公安机关面临着严峻的治安形势,但队伍能力不强、警力不足是普遍问题,在人员结构和警力不可能有大幅改变、增加的情况下,紧紧抓住公安专业技术人才的培养、吸引、使用三个关键环节,强化民警的业务技能培训,提高民警的运用科学技术手段、操作使用科技装备的能力和科技管理水平,坚持走科技强警之路。

塑造公正廉明的警察形象,打造一支让人民拥护的警队。

一要养成廉洁从警的职业操守。

公生明,廉生威,公安的形象,出自于我们纪律严明、公正廉洁。

民警大多拥有执法权,执法执勤活动分散、接触社会阴暗面多,这就决定了必须把廉洁刻在每个民警的心中,使“从警一日清廉终生”化为全警的自觉行动。

二要完善各项执法制度。

执法规范化建设,关键在于各项执法制度对执法活动的有效规范和约束。

要进一步细化执法标准,严密执法程序,规范执法环节,确保民警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要针对容易发生执法问题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制定完善刑事案件立案标准、证据标准以及治安行政案件裁量标准。

三要进一步改进执法方式。

各部门、各警种要按照“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要求,在维护社会秩序,加强社会管理过程中,遇到挑衅、面临复杂情况时,不冲动、不感情用事、不说过头的话、不做过激的事。

要规范民警在执法中的语言和动作,区分不同执法环境,统一执法语言,统一动作规范,切实做到言行文明,举止得当。

尽可能融法、理、情于一体,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塑造敢于作为的警察形象,打造一支让人民满意的警队。

人民警察必须敢于作为,善于作为,大力弘扬社会正气,积极向各种犯罪行为作斗争。

及时整治影响人们生产、生活和出行安全的突出治安问题,让人们实实在在体会到安全就在身边。

充分发挥公安机关的打击职能,集中优势兵力,把斗争锋芒直指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杀人、绑架、黑恶势力等严重刑事犯罪,切实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把犯罪造成的恶劣影响降到最低。

要有不怕把小案办成大案的气魄,也要有把大案办成铁案的能力。

塑造与时俱进的警察形象,打造一支让人民信赖的警队。

改革开放的伟大实践,既给公安队伍注入了新的活力,也给公安队伍带来许多新的课题和考验。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形势的变化,公安机关在维护稳定、打击犯罪、管理治安、服务群众等方面都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人民群众对公安工作提出了许多新要求、新期待。

这就要求我们必须坚决树立起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精神,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

只有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科学的理念、科学的精神、科学的办法,着力破解制约公安工作发展的难题和瓶颈,我们才能完成维护国家长治久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使命,才能不断推动公安工作又好又快的发展。

良好的公安形象是一笔宝贵的无形资产,必须引起各级党委政府和公安机关的高度重视,必须不断加大投入和努力塑造,必须成为每名民警和公安机关的自觉行动。

努力把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塑造成一个与人民群众期望相统一、与党委政府要求相一致、一个与时代发展相协调的形象,为完成好新时期党与人民交给的公安任务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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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复制的

爱惜生命 随着社会的飞速发展,生活、工作节奏也愈来愈快,汽车成了人们的主要的交通工具,它给我们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方便,在大家感叹社会进步、享受社会进步的同时,它也给我们带来了灾难,一个个鲜活的生命消失在飞驰的车轮下,一个个幸福美满的家庭转眼破碎不堪。

特别是那些还没有踏上社会的小学生,也遇到了这样的灾难,亲人哀伤的呼唤,留不住幼小的生命。

我们能做些什么呢

普及交通安全教育,把交通事故降到最低。

这是时代的呼唤

近10年来,全国平均每年发生道路交通事故60万起,死亡10万余人,并且死亡人数呈递增趋势。

仅今年1月至10月,全国就发生道路交通事故426378起,造成87218人死亡,391752人受伤,直接财产损失20.2亿元,死亡人数比去年增加1618人,上升1.9%。

交通事故已成为当今世界的第一杀手。

北京的交通状况,更是 不容乐观。

尤其是近期以来,校园附近及涉及师生的交通事故的比率有所上升,给了我们许多惨痛的教训。

我们每天都要出门,去上学、上班、买菜……。

当我们走在马路上,交通安全是很重要的。

有些人问“大热天不系安全带行不行

”“卖瓜农用车咋不让上高速

” 有关人员解释:热天上高速也必须系安全带

一些咨询的司机说大热天上高速系安全带更热,能不能不系

据统计,发生交通事故后,前排司乘人员如系安全带可有效减少70%的伤亡。

安全带是为车辆发生意外后专门保护前排乘坐人的生命免受伤害而设计的,能有效地保护前排乘坐人避免二次碰撞。

目前天气炎热,一些人在行车时图一时凉快不系安全带,实际上是对自己的生命不负责任。

卖瓜农用车为啥不让上高速

据《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第四条明确规定,行人、非机动车、拖拉机、农用运输车、电瓶车、轮式专用机械车、全挂牵引车以及设计最高时速低于70公里的机动车辆,不得进入高速公路。

农用运输车、两轮摩托车因安全系数低,防护措施差,极易酿成恶性交通事故,所以不能在高速公路上行驶。

孩子是社会未来的接班人,他们能否健康成长,关系到民族的兴衰和社会的进步。

育人不仅要进行智力教育,还要进行道德、纪律教育。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从幼儿学生抓起,使学生从小就接受交通安全知识教育,达到自己教育自己,自己管理自己,养成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良好习惯,是能达到一代人和一个社会的良好秩序的百年大计。

新学期一开始,为确保学校师生上放学的道路交通安全,维护校园的教学、生活秩序,与学校一道一方面加强对校园内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另一方面加大学校“绿色通道”的建设和学校周边交通环境的整治。

以进一步增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提高他们的自防自护能力,遏制交通事故的发生。

据了解,每年因各种事故,数以万计天真无邪的儿童少年死于非命,而因交通意识缺乏和淡薄引发的交通伤亡事故,在中小学生伤亡事故中占有较大的比例。

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牵涉到千万个家庭的幸福,需要交警、学校、家庭和社会共同负责,齐抓共管。

交通法规规定,做到行车安全必须具备两个最基本的条件:一是无牌无证的车辆不能上路,二是年满18岁并考取了相关驾照才有资格驾驶车辆。

然而,交警在上路巡逻执勤时发现,有相当部分的车辆“三证”不齐,一些还不符合法定年龄的学生也骑车上街。

看来,学生交通安全教育问题任重道远,如何让中小学生平平安安上学,高高兴兴回家呢

我建议定期或不定期选派民警或教师劝导员在交通复杂的学校门口或路口维持上、放学高峰的交通秩序,保障“绿色通道”安全畅通。

同时 将交通安全教育和管理列入学校管理的内容,每所中小学平时就必须按照验收考评标准抓工作,并将交通安全教育纳入素质教育督导评估的内容之一。

建议小学生上放学实行“排路队”和戴“小黄帽”的方法,把同路、同方向的学生编排成队,由教师护送过马路,保证学生走路安全;在组织学生外出集体活动或组织春、秋游时,严格规范审批手续,把好审批关,坚决制止病车、超载车运送学生,保证学校师生的交通安全。

同时,加强了对学校及周边交通环境的整治,坚决取缔校园门口摆摊设点、占道为市等妨碍学校师生通行的违章行为。

为广大师生创造了一个良好的交通环境。

各种各样血淋淋的教训还少吗

我在这里就不想列举了。

正值“十一”,节日气氛如此浓烈,谁又会愿意舍弃这样的一份安宁与快乐,去医院过两天

当人们徜徉在欢乐的节日气氛中,当人们沐浴在欢聚的阳光下,谁又会在意那些。

男女老少,谁不希望痛快放松一次,在意那些有的没的,只会破坏了这一份心情。

“祸兮福所倚,福兮祸所伏”一句轻松的话,就瓦解了人们战战兢兢的心态;“我不犯人,人亦不犯我”一句轻松的话,便抹去了人们如履薄冰的心境。

置马路上的车水马龙,人潮车流于罔闻,节日欢快的气氛早已掩埋了危险的讯息。

谁又来敲响行道的警钟

“天干地燥,小心火烛——当

”入夜了,从前会有打更的去打击火的警锣,如今,谁又有那份“闲情逸致”去敲响行道的警钟

交通礼让 从我做起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步提高,汽车已经成为人们日常生活中密不可分的一部分。

在每天享受它为我们的生活带来便捷的同时,各种因交通堵塞和交通事故的发生却在不断的困扰着人们,甚至付出惨痛的代价。

公交车进站,特别是上下班高峰时,人们蜂拥而上,机动车司机视红绿灯不见,行人视斑马线为装饰线条,机动车司机逆行、超速行驶、行人马路中间翻越护栏等现象屡见不鲜,他们将生命置之度外,法律置之度外,完全背离文明。

在南四环的肖村桥地区,白天有交通协管员时,交通基本畅通,晚上八点以后,协管员一下班,道路马上堵塞,经常是夜里十一点还在堵车,几条车道根本无法看出,总之是一片混乱。

这说明了什么

不言而喻。

行人车辆,各行其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

车辆依法行车,行人依法行路,这无疑是交通文明的一部分;交通警察依法管理、文明执法,也是交通文明的另一部分。

这两部分同时“展现”在马路上,才能构成完整的交通文明。

很长一段时期,机动车违章成为主要的被纠正对象,对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违章因为执法难而被忽视。

规则被打了折扣,所以非机动车和行人的违章现象愈演愈烈,反过来刺激了机动车司机的心理失衡,形成“不管行人违章为何管我”的恶性循环。

绝大多数从发达国家回来的人,会有这样的感受:那里的人特别遵守交通规则,无论是在深夜,还是在远郊,即使没有警察,但只要有红绿灯,人们都会十分自觉地按“灯”行事。

在公交车站,人们不分长幼,非常有秩序的排队上车,秩序井然。

而在我们这里,车辆闯红灯似乎成了家常便饭,而即使是在警察的眼皮底下,行人也会大摇大摆地横穿马路。

公交拥挤,那更是平常。

而作为交通文明的另一个部分,文明执法也应在这次活动中体现出来。

当机动车违章人收到违章通知书,他所感受到的不仅仅是法律的威严,也同时能体会到执法者提醒的善意。

对违章的行人和非机动车,哪怕只是简单的处罚,可能要花费比纠正机动车违章更多的精力,但仍然要体现出对违章者的尊重。

人们为什么缺少交通文明

从根本上说,是缺乏人与人之间的尊重。

出现在马路上的人,彼此基本上是陌生的,而人们常常在熟人之间中,才能表现出应有的宽容、理解和文明。

在熟人之间,道德自律往往容易发挥作用,约束人的行动,直到变成一种自觉。

而在陌生人之间,在道德约束还没有成为一种自觉时,规则就应该及时发挥作用。

现代城市中的马路,已经不仅仅是人和物位移的通道,也是文明程度的检验场。

只有道德和规则并重,效率和公平兼顾,才能体现真正的交通文明。

此外,北京将在2008年举办第29届国际奥林匹克运动会。

北京市政府向全世界庄严承诺:要成功举办一届“有特色、高水平”的奥运会。

届时,全世界几十万奥运健儿和国际友人将汇聚北京,千年的文明古都将以现代化国际大都市的崭新面貌呈现在世人面前。

现在,2008年奥运会日益临近,各项筹备工作正在紧张进行,世界人民、全国人民和首都市民正以热切的心情企盼着这一历史时刻的到来。

首都北京是全国政治、文化和国际交往中心,奥运的任务交给了北京,全国人民的厚望寄托在了每一个首都市民身上,使命光荣,责任重大。

北京的道路交通环境作为奥运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代表着首都的城市形象,体现着首都市民的文明素质,是成功举办奥运会的重要保证,并受到了全世界的关注。

良好的奥运交通秩序,对提升北京乃至中华民族的国际形象将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

真诚希望每一位交通参与者都能进一步增强奥运交通意识、首都形象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法规意识,为创建首都和谐交通秩序环境,从我做起;为维护首都文明城市形象,从我做起;为奥运会的成功举办,从我做起;为建立首善之都,从我做起。

从每一次出行做起,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规范交通行为,和谐社会,从而尽情享受我们快捷便利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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