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急,描写小说中人物从昏迷中醒来的句子,谢谢
他睁开眼,却被血液模糊了视线。
痛,十分的痛,仿佛全身的骨头都断了。
昏迷前的一幕幕在脑海浮现,他看见自己被人踩在脚下,被辱骂,被殴打着......
宫斗的记录两个人对白的,快 急
——丶演绎>常在好意相对,映浵妃听前言误会尹翎雅_¯映浵妃)—————— 浅醉繁华·演绎——————()—人物——尹氏翎雅 舒氏凝羽—————()—时间——翎祯二十年·夏·晨 ———()—剧情——常在好意相对,映浵妃听前言误会—— ()—注释——要求原创, 字三行以上 ————()—————— 浅醉繁华·开幕——————(舒凝羽_¯凝常在【夏日炎炎,晨起,倚窗遥望,日光灿眼帘,一时间,竟沉浸在这夏日光景中。
】【娘娘,该梳洗了。
凝儿一声将我惊醒,不可置否地笑笑,便梳洗去了】【一袭蓝锦宫裙,流苏琅琅,湖蓝盈盈,挽起垂云髻,插上了支宝蓝色的蝴蝶簪,簪尖垂细如水珠的小链,如雨意缥缈。
】【梳洗过后闲置下来,却不知该如何了,忽地想起曾与映浵妃有一面之交,不如去看看
再回头,与凝儿言】凝儿,去把那支琉璃金蝶步摇用丝绢束好。
【带着凝儿移步至谧汐苑槛前,对门前的嬷嬷言】有劳嬷嬷告诉映浵妃娘娘,就说凝常在求见。
尹翎雅_¯映浵妃-(早上念汐将我叫起,随后帮我梳洗,更衣)-(一件淡绿色的长裙,外披一件浅粉色的纱衣,绾了一个简单而不失高雅的发髻)-(一切完毕后,只见嬷嬷进来说:娘娘,凝常在来了.)-(凝常在,这名字总觉得有点熟,似乎听谁说起过,思索了下后,想起前不久在胤妃那儿的时候,于归说起她过,这常在竟还和于归说,与我见过,不屑的笑了笑,今日我到要瞧瞧,我究竟有无见过,于是对嬷嬷说)-让她进来-(随后落座于太妃椅)舒凝羽_¯凝常在【踏进谧汐苑,不由得有些吃惊,原想会很富丽堂皇,却是如此素雅。
】【进了中苑,回头向引路的嬷嬷言】有劳嬷嬷了。
【一装束高雅女子落于主位,盈盈行礼,言】参见映浵妃娘娘【身后的凝儿行礼,道】奴婢参见映浵妃娘娘【映浵妃容貌倾城,后宫勾心斗角,三千宠爱在身,难言君王自弃。
】尹翎雅_¯映浵妃-(看了看自己这宫,最近来的人还真是多,前几天沈氏来了,今日这舒氏也来了,这谧汐苑还真是有够不宁静的)-(听见其脚步声了,想必也快进来了,于是将侍女退下,见其进来了,看了看她,嘴角一勾,还真的是没见过呢,真不知她心中打什么主意,今日真得好看看她,于是淡淡道)-免了吧,常在今日来这儿有何事么舒凝羽_¯凝常在【映浵妃瓷音糯糯如浴春风,倾城之姿,浅浅笑魇,而我却觉,不寒而栗】【娉婷起身,剪水秋眸流转,清浅一笑,淡言】谢过映浵妃。
【嫔妃之争,自己怕是逃不过了。
再言】今日前来,只是为呈步摇一支予映浵妃娘娘,还望娘娘您笑纳。
【向身后的凝儿示意,凝儿呈上步摇】尹翎雅_¯映浵妃-(俗话说:无事不登三宝殿.今日来这儿,必定有其他事情,罢了,就让我好好观察吧)-(送礼物,心中不免笑了,无缘无故给东西,难不成是要寻个靠山.静观其变吧,见其侍女上殿,于是不免蹙眉,冷冷道)-常在,本宫似乎并未同意你侍女呈上这步摇吧,还真够是挺自说自话,要不是本宫坐在这个位置,我还不知道这是我寝宫呢!舒凝羽_¯凝常在【玉瑾碎,头微低,心下已有万般所思。
】【映浵妃有意为难,是为何意
】【秋水伊人,浮宫内,思高宇,清浅笑。
虞诈何须惧,绝世浮香,眉微展,水眸流转,道】娘娘,恕凝羽无礼,凝羽并无恶意。
【顿,言】娘娘要不要看看这支琉璃金蝶步摇
尹翎雅_¯映浵妃-(看着她那样,心中嘲笑之,只是那微微几句话,就低头不语,还真是够脆弱的)-(看来她还是不理解我的意思,冷言)-本宫可未说你有恶意,只是这入宫许久了,这点规矩都没有,可真是不怎么配当这常在一职呢!-(见其还想将这东西献上,冷笑)-常在,难不成常在觉得本宫会缺这些东西么?有何目的就直说吧,不必拿这些东西来迷惑本宫舒凝羽_¯凝常在【原来映浵妃是如此料想的,怪不得有此冷言。
】【自古有言,言多必失,映浵妃此问,是想试探我吗
】【圆鸳梦,一贯的浅笑,不掩妩媚,言】娘娘误会了,凝羽只是单纯地想送件礼物给娘娘您尹翎雅_¯映浵妃-(单纯?何为单纯,在此宫中能信任这些妃么,进了这深宫信任二字早已不见了,冷笑道)-这件首饰还是留给常在自己用吧,这件首饰配不上本宫.-(想起她曾与于归说过与我有过一面之缘,于是就更加确定她是想来找靠山的,就将此事道出)-听倾湮郡主说,常在曾经告诉过郡主,你和我有过一面之缘,确有此事么?舒凝羽_¯凝常在【确有
看来映浵妃已不记得了,但我却记忆犹新】【那日在储秀宫门前------你是宫中的秀女
什么名字
---回娘娘,是的,小女舒凝羽。
---嗯,有些姿色。
宫中是非多,小心才是。
【一句关怀忆至今,但映浵妃怕是不记得了。
宫脂奈何兮,冷落清秋。
】【勾勒半抹笑颜,言】贵人多忘事,娘娘,您的一句关怀让凝羽尤记今日啊。
【将往事一一道明】尹翎雅_¯映浵妃-(听她将以前的事娓娓道来,真是越听越离谱,我又岂会对一秀女说这话,这谎话编的还真是够离谱的,嘲笑之)-常在,这些胡言乱语望今后别到处说了,不然可让其他姐妹笑话呢.本宫可不会对秀女说这些话(顿了顿)秀女们进宫,无论怎样都算进宫了,既然进了这宫,那就必然逃不掉争风吃醋.本宫也身为这后宫一妃,又怎会去提醒呢(嘴角勾起一丝抚媚的笑)现在在这儿,也就那么4个人,本宫就直接和你说了,谁不希望获得龙宠,登上凤位,还多此一举去提醒他人,真是天大的笑话-(捋了捋额头前的细发,毫不在意道)-常在请回吧,本宫要用膳了,今日的话若是还有他人所知,那么常在就要当心了呢-(话罢,站起身子,径直走向内殿))—————— 浅醉繁华·结戏——————(这戏在群里挺高分的,求分
用来描写小说中人物从昏迷中醒来的句子,谢谢
喧嚣的尘埃,在瞬间化做虚无.一暗之后,心中曙光盛放开来.迷离的眼神,离开了那些未知的幻影,缓缓开,视线回落到了温柔的晨光之中.那些景象,一下子飞散开去,与梦境一起消失了.清澈掠过容颜,昭示着又回到真实的彼岸.双眸中都是异彩的流动.苏醒在的虚幻之后. 原创.
做恶梦在梦中想跑跑不动,叫人叫不应
你这种现象是一种特殊的、主要在睡眠时发生的、仍然存在意识的脑缺血晕厥引起的,也就是鬼压床。
晕厥时人能够感觉到非常可怕的头晕、心悸、眼睛短时间内完全失明、耳朵暂时完全听不到声音(就算当时有人回答你了,你听不到,误以为叫人人不应)、喊不出动不了的神经功能障碍。
通常的晕厥人的意识会完全丧失,患者恢复正常后根本不知道自己刚才晕厥过去了,还会问周围的人:我怎么会躺在地上的
鬼压床主要是枕头过高或者睡姿不正导致颈部受屈后血流不畅,持续时间过长后引起的,任何人睡眠时枕头过高,都会整夜反复发生鬼压床。
如,我小时候夏天睡眠时的枕头过高,结果每年的夏天我都整夜反复发生鬼压床。
我白天人都好好的,为什么天天晚上睡眠时会发生这么可怕的恶梦呢
这个现象当时给我造成了很大的心理压力。
白天由于人清醒时会及时发现因长时间颈部受屈产生的不适感,在还没有发生脑缺血晕厥前就会变换姿势,而不会发生这种晕厥,另外的原因是患者的血压低,比如,天气热时大家都容易发生鬼压床,白天在突然站起来后容易发生头晕、心悸、眼发黑或者眼冒金星的脑缺血症状。
总之,梦与所有的心理活动一样都是客观事物在人脑中的反映,如,找厕所的梦是尿急这种客观事物的在人脑中的反映,感到冷的梦是寒夜薄被时冷的客观事物在人脑中的反映,等等。
寻小说中描写恐怖教学楼的片段
学楼的南门楼梯 (作者:乐不可支)这所大学的东南角有一座年久失修的教学楼,编号13号楼,一共4层楼高,墙外爬满了长青藤。
除了一些实验室偶尔开放做做试验外,基本没有人在这里上课或是自修。
靠近最南面的地方有一个很隐蔽的小角门,我们都叫它南门,南门开口只有正门的一半,里面很暗,即使是大夏天的正午进去也觉得黑乎乎,阴森森的,顺着门往里走,待你的眼睛适应了这样暗的地方,你就会看见有一个很高很陡的楼梯,这就是教学楼的南门楼梯,一个几乎已经被人遗忘的角落,似乎也没有人再使用了,因为你若是有胆量去看看,就会发现楼梯上全是长年累月积攒的灰尘,似乎连保洁工也不愿意靠近打扫它。
这里曾经发生过很恐怖的事,是什么呢
你先慢慢看下去吧。
张小梅,是这座教学楼4楼微生物实验室的管理员。
人那是相当的普通,长得普通,名字普通,家庭普通,工作普通,脾气普通,总之就是一个十分普通的普通人。
唯一可以勉强称为不普通的是她三岁那年生过一次大病,差些死了,虽然后来病治好了,但是却留下了个病根,那就是一遇到稍微强烈的刺激就会晕厥过去。
所幸她这样的普通人过着普通的生活,平淡而安宁,倒是没有经常受刺激而晕厥过去。
我们这个及其普通的主人公象往常一样的开始了她普通的一天的生活,来到学校,先去门房间敲卡,准备离开的时候,门卫老大爷叫住她:张老师,有你的信。
说着递过来一封信。
张小梅一愣,她片刻思索了一下,回忆里似乎没有人会给她这么样一个普通人写什么信啊
还是接了过来,道了声谢,边看边走向自己的办公室。
信封是普通的信封,邮票是普通的邮票,有她详细的地址和名字,没有落款,从字迹看不出是男还是女写的。
张小梅是个凡事都不是很关心的人,甚至可以说有些冷漠,所以她并没有急于在路上就拆开看,到了办公室,她只是将它放在桌子上,然后象以往每个普通的日子那样,开始打开水,擦桌子,扫地,之后翻看课程安排,核对好第二节课的时候有大2的学生要来做试验,所以有条不紊的准备起来,取出前天开始培养的细菌,在血琼脂的培养皿上,一个个的溶血菌菌落生长的很好,她看着这些微小生命忽然有些恍惚,人的生命也似这些细菌一样吧,我们不也是生活在巨大的上帝制造的培养皿里么
这节试验课上的很累,这个班的学生超级不普通,一直问啊问啊,还拿着细菌接种器乱玩,一节课下来张小梅差点崩溃,还好结束了,还好剩下的时间都没有别的班要来做试验了
收拾好实验室,她疲惫的回到办公室坐了下来,最近不知道为什么,她很容易累,才不过30的年纪,却象老太太一样容易疲乏,妈妈说她是缺少男人关心的缘故,并以此为借口让她相了N次亲,可是妈妈不知道,她这辈子都不会再爱了,更别说嫁人了,这个,她谁也没有告诉过,她只要自己知道就好了,就够了。
坐下来,才又看见那封信,于是拆了看起来,信纸是普通的信纸,用普通的蓝黑水笔写的普通的中国字,可是细看内容却一点也不普通
纸上赫然写着:我回来了
我说过的落款是:苏煜烨
看到这里,张小梅的头“哄”的一下,好像忽然被人抽空了脊髓般瘫软在凳子上,险些跌坐在地上
苏煜烨
苏煜烨
那个6年前的一天从这座教学楼的南门楼梯上发现的第5具尸体她居然写信给张小梅,说她回来了,并且这就是她临死前对张小梅说过的话
苏煜烨,那是相当不普通的人,长得不普通(非常漂亮,曾经获得过校花的称号,并且在有生之年一直连任,而且死后也常被人挂在嘴边),名字不普通(五行缺火,所以名字里都是带火的),家庭不普通(父亲是高官,母亲是教授),学习不普通(这个么,不普通在实在太差了,基本门门补考,估计活着也不能毕业了),脾气不普通(按常理推论是很娇气霸道的,可是不是,不普通在非常的温和,温和到没有原则和喜好,据说是小时候父母管的太严厉导致的),总之就是一个十分不普通的不普通人。
就是这样的一个不普通之人苏煜烨在6年前还活着的时候和当时还在校就读的普通之人张小梅是同班同学,并且是一个宿舍的上下铺。
*本帖子于 2008-04-30 11:11 被jllee编辑过。
第1楼 jllee 发表于 2008-04-16 20:57[引用]二、新生报道的时候,张小梅来的比较早,由于是本市的,父母没有陪着,自己一个人骑车来的。
而苏煜烨虽说也是本市的,可人家是父母双亲开车来送的。
因为这样的差别,让张小梅从一开始就不喜欢苏煜烨,这许是普通人普遍对于不普通人的憎恶吧。
分到宿舍一看,两个人居然还是上下铺,本来苏煜烨上铺,张小梅下铺的,可是苏煜烨不愿意住上铺,她觉得女孩子,尤其是淑女,是不应该爬上爬下的。
奇怪的是张小梅居然让给了她下铺,这使得苏煜烨对她的新同学张小梅充满了感激,以致于在短时间内决定以后一定要和这样一位谦和的同学成为好朋友。
而事实上张小梅的真实想法则是:不能让这样一个不普通的人骑在自己头上,起码在睡觉这件事上,自己睡了上铺,就可以在形式上每天躺在她头上了,这从心理上会得到一些些小小的平衡感。
并且在短时间内也决定断不会和这位娇小姐成为朋友。
就这样,他们开始了全新的大学生活。
由于苏煜烨的不普通,她很快成为了全校的焦点,追她的男生汇通各个年级,各色品种(甚至还有个把年轻老师)。
而苏煜烨的另一个不普通之处还在于,虽然这么多人爱慕她,她却并没有因此持宠而骄,依然很温和的对待身边的每一个人,尤其对于张小梅,因为最初的感激而变得格外关照。
因为家在本市,苏煜烨每个周末回家都会带大量的好吃的来分给那些离家远的同学,并且经常邀请同学去家里做客,苏煜烨的父母也是很慈爱的对待每一个到家玩的同学。
平时那些爱慕她的男生们送的零食,她一般不会要,纵然收下了也是分了大家一起吃,还有那些玫瑰,那些百合,那些郁金香,等等,那些倾注了男生们爱的花朵也无时不在装点着苏煜烨所在的宿舍甚至是别的宿舍。
正是因为这样的慷慨和温和,使得我们不普通的苏煜烨不仅成为了男生的最爱,也成为了很多女生的闺中密友。
与此同时,也是家在本市的张小梅,却几乎很少给大家带好吃的东西,更不用说带同学回家做客了,加上张小梅本来就沉默的近乎冷漠的个性,使得她在同学中基本就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人,及其普通不过。
这样天地般的处境,令张小梅更加厌恶苏煜烨。
在她看来苏煜烨绝对是一个面善心恶的女人,利用一些小恩小惠来收买人心,她才不会贪这样的小便宜而丧失了自己的原则。
但是她并没有蠢到和苏煜烨公开对抗,因为她深知得罪这样的一位受欢迎之不普通人的后果将会很严重。
苏煜烨对她的好,她表面全部接受,至于私下里该怎么处理就只有她自己知道了。
苏煜烨给她专门留的好吃的,她会偷偷的全部扔掉;送她的生日及节日礼物会全部销毁,比如剪烂娃娃,砸烂小盒子,甚至扯断苏煜烨亲手为她编制的围巾,只有这样对待苏煜烨送她的东西才会使她觉得舒服,仿佛在对待这些物品的时候是在蹂躏苏煜烨一样。
至于苏煜烨偶尔问起她为什么不围自己送的围巾的时候,她只要说看电影的时候不小心遗失了就好了,我们那忠厚的苏煜烨是不会计较这些的,转而又给她织了一条,结果,当然是和第一条一个下场
就这样,转眼到了大二,她们开始学习《微生物与寄生虫学》。
这门课的实验室当时也在13号的4楼,当时的13号楼还不至于象现在这般破败,除了实验室,也有一些教室和自修室,南门的楼梯虽然偏僻,但还是有学生时不时出入的。
一开始接触这门课,张小梅就对他产生了浓厚的兴趣,她觉得这些平时肉眼几乎看不见的生物比人来的有趣的多。
尤其使她着迷的就是结核杆菌,这种细菌已经存在了几千年,它引起的疾病在我国最早被叫做“痨病”,那时的人们对它基本束手无策,在古时得了痨病就等于得了癌症,是治不好的,直到二十世纪中叶人们才真正找到治疗结核病的有效办法。
张小梅最喜欢的《红楼梦》中的林黛玉不也是得了这可怕的病
而张小梅觉得也恰恰是这神奇的病菌使得林黛玉弱不禁风,更加具有病态的凄美,最后死于这个病菌对于当时的林黛玉也许是最好的结局了吧。
纵使是在现在,人类已经自认为完全了解结核杆菌的情况之下,这神奇的病菌还在不断变异着,让人们防不胜防。
苏煜烨则从一开始接触这门课程时就表现出极大的厌恶,甚至在看见蛔虫标本时大喊大叫,成为当时学校的一个大笑话。
第2楼 jllee 发表于 2008-04-16 20:57[引用]三、张小梅对于这门学科的痴迷和做试验时的出色表现使她成为了这门课的课代表,并被允许参与一些简单的科研实验。
相反苏煜烨因为在做试验时的笨拙表现常被老师当众责骂。
任课老师还鼓励张小梅将来报考这门科目的研究生。
我们这位普通的主人公第一次有了真正意义上的不普通,虽然这份不普通也真的并没有多少不普通。
她明确了自己今后的人生目标,这些使得她心情开朗了不少,对苏煜烨也没有以前那么厌恶了,甚至偶尔会和苏煜烨主动聊聊天。
苏煜烨对于张小梅这种态度的改变感到非常的高兴,她天真的认为是自己的诚心感动了张小梅,她以为她们终于可以成为无话不谈的好朋友了。
就在一切似乎朝好的方向发展的时候,故事有了新的波折。
进入大2下半学期末的时候,张小梅恋爱了,确切的说是单恋。
她无法遏制的单恋上一位在图书馆偶遇的帅哥,我们暂时叫他同学甲吧。
碰巧的是随后在做微生物实验的时候又再次重逢,原来这位同学甲就是微生物教研室的在读研究生,前半年因为课业的需要是去别的学校交流了,临近学期末才回来。
张小梅沉睡了20年的心被唤醒了,她开始象每个坠入爱河的小女生那样迷醉,不能自拔。
她开始收集关于这位同学甲的一切信息,并且随着同学甲的好恶来改变自己,开始尽可能的悉心装扮自己,开始有事没事就往微生物实验室去,开始抛开那沉默的近乎于冷漠的个性主动和同学甲讲话,并且尽可能制造和同学甲在校园‘偶遇’的机会,甚至开始向苏煜烨讨教怎么样织围巾,并且赶在期末大考前织好了它。
但是她的少女的情怀却没有向任何一个人提起过,她不是不想找人分享她爱着的喜悦,只是她觉得这些同学中根本没有人配和自己分享这个甜蜜的小秘密,至于苏煜烨那是更加不可能,所以在她请教苏煜烨织围巾的方法时只说是给爸爸织的。
那天她怀着激动的心情和精心包装好亲手织的围巾来到13号楼的南门楼梯口等待同学甲,因为南门离同学甲的宿舍最近,所以他每次从实验室出来都是走这个门,而且这里人比较少,不会碰见太多的人使自己尴尬。
她已经想好了该怎么说:“嗯,天冷了,送给你,第一次织的也不知道好不好,希望不要嫌弃,感谢你在做试验时对我的关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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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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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想着,就看见同学甲从高而陡的楼梯上走了下来,张小梅深吸了口气,压住自己砰砰乱跳的心,故作镇静的迎了上去。
同学甲也看见了张小梅,仿佛知道张小梅此时迫切的心情般,同学甲也很激动很迫切的迎向张小梅,他急急的开口说到:“嗨,好巧,在这里碰见你
我正有事要找你呢
”这一刻张小梅那爱着的心仿佛已经得到了认可一般,就像她最喜欢的林黛玉得到贾宝玉认同一般的暗暗欢喜,一时竟开不了口,好像那甜蜜全从心里冒了出来,以致于堵住了喉舌。
同学甲见她不言语,便继续说道:“正好6点了,我请你吃饭吧,边吃边说。
”
有什么好看的穿越都市小说。
不要太虐的。
穿越不太喜欢看女尊的。
喜欢搞笑的~宫廷的也可以
《采花王妃》《蛋生王妃》《妃上房顶》...搞笑事搞笑。
不过有点2..
跪求 语文读书笔记 还有两天了 急急急急急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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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丽的话骄傲的,不屑一顾的,恭敬的,愤怒的,攻击性,和逃离,心花怒放,苦的侥幸心理,以免发挥自己的绝招,威慑,荒谬的,顺从的,嘈杂的,沉默,胆怯,挺身而出,无畏无惧,晕厥,火,精彩的,愚蠢的,肮脏的,虐待,恐惧,疲惫的,无意识的,卷曲的,同情,愤怒,无法忍受的,扰令人兴奋的段我们不知道什么是死亡,所以我们将不装死行为
不管是什么样遭受的虐待,我们总是直立的昆虫,不会让欺诈行为。
不要说,因为我们不能飞,想出了玩死招
不要说,因为我们运行速度更快,装死的把戏
我们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死亡,所以它不会让一个装死的行为
尤其是自杀没有想过,即使他们想
一种愚蠢的事情,只有卑鄙的人一定会做到
黑色步骤A是??一个功能强大的步骤A,他有一个巨大的努力,是天生的战斗大师,它的长度是35毫米,可以说是昆虫的小巨人的肉食性昆虫,他的标准,他只攻不一般的昆虫,有时捕捉小动物
如蚯蚓,蜗牛。
步甲科黑很暴力的脾气,然而,残酷激烈,步甲科,有一个不为人知的秘密,那就是打对方时,蜷缩在地上或桌凳下装死。
装死长达20分钟,足可以逃脱死亡的灾难。
步甲科,也被称为装死专家,在此之前,先生法布尔的理解和完成研究昆虫的法布尔先生,明白了一个道理,假装死了。
并非所有的昆虫有能力玩死,步甲科还包括,这些都是恶作剧的麻醉。
规模较小的昏迷时间比较短,体型比较大的昏迷更长的时间。
阅读和强劲的偶尔避开了强大的不是他们的对手,所以不要把自己的生活。
步甲非常彻底,步甲虫玩死,无法抗拒,当一个人的自卫,孩子们在这个世界上,无论是人或其他动物,如昆虫,为自己的安全,在这本书的,必须有能力为了保护自己,有自卫的能力,只有这样,你可以在这个复杂的世界的安全和舒适的生活,不会损害任何人,防人之心不可无。
“花语:顽固和不守规矩的,不屑一顾的,物质的,热情的痴迷令人兴奋的分类:在那一刻,我深刻地认识到物欲横流的现代社会,我已经失去了一些东西。
主要内容:许多孩子一样,孩子的固执,不羁,热衷于自然找到所有的或丑陋或美丽的昆虫。
大人们往往不屑一顾,我的行动,我仍然踊跃,顶着烈日,冒着风雨中的字段,翻翻,发现一些岩石,惊喜的礼物大自然的感觉在的时刻寻找猎物。
随着时间的推移,我长大痴迷于昆虫逐渐由强到弱,直到有一天,邻居的一个7岁的小男孩拿着一个响亮的哭声,蟋蟀,乐掂掂在我面前炫耀,我发现,他很惊讶他高兴的是,在那一刻,我深深体会到,在一个物欲横流的社会,我已经失去了一些东西,但是,在一个社会充满了物质欲望,有这样一个神奇的人,他沾边的东西,自己的一生的时间都花在昆虫世界的观察,研究,并写出十卷大部头的书,这些“错误”,并写在书中对这些“错误”居然一版再版,被翻译成超过50种语言,会导致再次轰动,直到一百年以后,仍然在读书界为世界人民创造一个又一个奇迹。
评论:“昆虫”是他们的基本事实
法布尔生活的每一天,每到晚上,独自一人,安静的,几乎与世隔绝的孤独和艰辛。
我抬起头,这不是一个作家创造了一个世界,这是不同的小说,而不是另一个星球
那一刻,我非常想看着我的头,像仰望星空,处理的昆虫的奥秘。
所以我的理解昆虫世界,昆虫,所以我会永远记住的老人法布尔法布尔的老人。
赞美诗经中爱情的句子
一闪而过的念头 我想当时的我必定也是千方百计告诉自己要记得,结果还是忘了,还是让它们沉下去了。
也许多年后的哪一天它们又会浮上来,又会在散步的时候乱了步伐,在秋雨里散得宛若黄花。
有些念头宛若夏末的卷云,无法久待,绝美或凄凉,心头一阵起伏,秋雨一来,散了就散了。
树影子细碎纷乱的投影。
河边参差青碧的水线。
飞鸟长空的悠呜。
窗玻璃上的倒影。
萤火的明灭。
来路不明的旋律。
错过了的阵雨。
诸如此类,一闪而过的念头。
夏日的尾声一切都宛若一闪而过的念头,某个曾经的空缺已经如同蝉声那样辽阔不可测,不会再有谁在花丛里踱步,也不会再有黄金猎犬在草地上长长的奔跑,不会再有人吹口哨,他们转往林子里去了,在那里有更多的果实和落叶,更适于缓缓的张望,更适于在风中梳理蜷曲的毛发,并且放下伪装。
已经放手的风筝将继续悬挂在树梢,已经漂走的缎带将继续伪装成水草,黄昏的雨不会再扰乱谁的思路,不会了。
然而念头总是留不住,今天想起来,明天就躲在风景,仿佛看见它,又仿佛只是幻影。
什么也记不住,可是又明明知道有什么被忘记了。
读者家园 不知道忘了什么。
这是一种不彻底的遗忘。
像是哪里来的灰印子,拂不掉。
于是我开始记忆的练习:记住那条桥和白鹭鸶的关系。
记住这双鞋和红砖道的关系。
记住那一棵柚子树。
记得这个风的感觉。
记得丝瓜藤的须和篱笆。
记那猫的神色。
那狗的姿态。
这盏灯。
那壶茶。
然后它们就如同生命中的时时刻刻,如水一般轻柔婉转地往四面八方流逝了。
更久远的细节有时候会像黎明前的梦那样静静浮现,有时候不会。
一闪而过的念头有时候是从时间之流浮上来的,它们像沉在深海的船骸,总要过了很多年,才会重新被你忆起。
我不太记得,第一次因为高兴所以一瓶红酒自己慢慢儿喝是哪一年了,也不记得那酒是醇是涩。
不记得第一次因为感动于瓷器的美而的茶杯是哪一只,不记得第一条桌巾和第一套椅垫,不记得第一次唱到昂贵的红茶是几岁,不记得第一次尝到精纯的巧克力是在何处,不记得第一次在雪里滑倒是在哪个街角,我也忘了从何时开始,我渐渐知道这些小事的意义而且试着记得它们。
我还记得的是,第一次觉得红酒好喝大概是一九九六年份的加州纳帕山谷苏维酿。
念念不忘非常想但始终没的白瓷杯是柳宗理的设计。
我非常喜欢的桌巾是一幅手工白色的爱尔兰风蕾丝钩针。
昂贵的红茶也许是在纽约喝的。
精纯的巧克力,大概是在日本朋友家里吃过的最令人难忘。
在雪里滑倒其实很痛。
我想当时的我必定也是千方百计告诉自己要记得,结果还是忘了,还是让它们沉下去了。
也许多年后的哪一天它们又会浮上来,又会在散步的时候乱了步伐,在秋雨里散得宛若黄花。
青虫之爱 毕淑敏 我有一位闺中好友,从小怕虫子,不论什么品种的虫子都怕。
披着蓑衣般茸毛的洋辣子,不害羞地裸着体的吊死鬼,一视同仁地怕,甚至连雨后的蚯蚓也怕。
放学的时候,如果恰好刚停了小雨,她就会闭了眼睛,让我牵着她的手,慢慢地在黑镜似的柏油路上走。
我说,迈大步
她就乖乖地跨出很远,几乎成了体操动作上的“劈叉”,以成功地躲避正蜿蜒于马路的软体动物。
在这种瞬间,我可以感受到她的手指如青蛙腿般弹着,不但冰凉,还有密集的颤抖。
大家不止一次地想法治她这心病,那么大的人了,看到一个小小毛虫哭天抢地的,多丢人啊
早春一天,男生把飘落的杨花坠,偷偷夹在她的书页里。
待她走进教室,我们都屏气等着那心惊肉跳的一喊,不料什么声响也未曾听到。
她翻开书,眼皮一翻,身子一软,就悄无声息地瘫倒在桌子底下了。
从此再不敢锻炼她。
许多年过去,各自都成了家,有了孩子。
一天,她到我家中做客,我下厨,她在一旁帮忙。
我择青椒的时候,突然从旁钻出一条青虫,胖如蚕豆,背上还长着簇簇黑刺,好一条险恶的虫子。
因为事出意外,怕那虫蜇人,我下意识地将半个柿子椒像着了火的手榴弹扔出老远。
待柿子椒停止了滚动,我用杀虫剂将那虫子扑死,才想起怕虫的女友,心想刚才她一直目不转睛地和我聊着天,这虫子一定是入了她的眼,未曾听到她惊呼,该不是吓得晕厥过去了吧
回头寻她,只见她神态自若地看着我,淡淡说,一个小虫,何必如此慌张
我比刚才看到虫子还愕然地说,啊,你居然不怕虫子了
吃了什么抗过敏药
女友苦笑说,怕还是怕啊。
只是我已经能练得面不改色,一般人绝看不出破绽。
刚开始的时候,我就盯着一条蚯蚓看,因为我知道它是益虫,感情上接受起来比较顺畅。
再说,蚯蚓是绝对不会咬人的,安全性能较好……这样慢慢举一反三。
现在我无论看到有毛没毛的虫子,都可以把惊恐压制在喉咙里。
我说,为了一个小虫子,下这么大的功夫,真有你的。
值得吗
女友说,有人要给我治,说是用“逐步脱敏”的办法。
比如先让我看虫子的画片,然后再隔着玻璃观察虫子,最后直接注视虫子…… 嗨
我根本就没用这个法子。
我可受不了,别说是看虫子的画片了,有一次到饭店吃饭,上了一罐精致的补品。
我一揭开盖,看到那漂浮的虫草,当时就把盛汤的小罐摔到地上了……女友抚着胸口,心有余悸地讲着。
我狐疑地看了看自家的垃圾桶,虫尸横陈,难道刚才女友是别人的胆子附体,才如此泰然自若
我说,别关子了,快告诉我你是怎样重塑了金身
女友说,别着急啊,听我慢慢说。
有一天,我抱着女儿上公园,那时她刚刚会讲话。
我们在林阴路上走着,突然她说,妈妈……头上……有……她说着,把一缕东西从我的头发上摘下,托在手里,邀功般地给我看。
我定睛一看,魂飞天外,一条五彩斑斓的虫子,在女儿的小手内,显得狰狞万分。
我第一个反应是像以往一样昏倒,但是我倒不下去,因为我抱着我的孩子。
如果我倒了,就会摔坏她。
我不但不曾昏过去,神智也是从来没有的清醒。
第二个反应是想撕肝裂胆地大叫一声。
因为你胆子大,对于在恐惧时惊叫的益处可能体会不深。
其实能叫出来极好,可以释放高度的紧张。
但我立即想到,万万叫不得。
我一喊,就会吓坏了我的孩子。
于是我硬是把喷到舌尖的惊叫咽了下去,我猜那时我的脖子一定像吃了鸡蛋的蛇一样,鼓起一个大包。
现在,一条虫子近在咫尺。
我的女儿用手指抚摸着它,好像那是一块冷冷的斑斓宝石。
我的脑海迅速地搅动着。
如果我害怕,把虫子丢在地上,女儿的脑中一定从此种下了虫子可怕的印象。
在她的眼中,妈妈是无所不能无所畏惧的,如果有什么东西把妈妈吓成了这个样子,那这东西一定是极其可怕的。
我读过一些有关的书籍,知道当年我的妈妈正是用这个办法,让我从小对虫子这种幼小的物体骇之入骨。
即便当我长大之后,从理论上知道小小的虫子只要没有毒素,实在不值得大惊小怪,但我的身体不服从我的意志。
我的妈妈一方面保护了我,一方面用一种不恰当的方式,把一种新的恐惧注入到我的心里。
如果我大叫大喊,那么这恐惧的链条还会遗传下去。
不行,我要用我的爱,将这铁环砸断。
我颤巍巍伸出手,长大之后第一次把一只活的虫子捏在手心,翻过来掉过去地观赏着那虫子,还假装很开心地咧着嘴,因为——女儿正在目不转睛地看着我呢
虫子的体温比我的手指要高得多,它的皮肤有鳞片,鳞片中有湿润的滑液一丝丝渗出,头顶的茸毛在向不同的方向摆动着,比针尖还小的眼珠机警怯懦…… 女友说着,我在一旁听得毛骨悚然。
只有一个对虫子高度敏感的人,才能有如此令人震惊的描述。
女友继续说,那一刻,真比百年还难熬。
女儿清澈无瑕的目光注视着我,在她面前,我是一个神。
我不能有丝毫的退缩,我不能把我病态的恐惧传给她…… 不知过了多久,我把虫子轻轻放在了地上。
我对女儿说,这是虫子。
虫子没什么可怕的。
有的虫子有毒,你别用手去摸。
不过,大多数虫子是可以摸的…… 那只虫子,就在地上慢慢地爬远了。
女儿还对它扬扬小手,说“拜……” 我抱起女儿,半天一步都没有走动。
衣服早已被黏黏的汗水浸湿。
女友说完,好久好久,厨里寂静无声。
我说,原来你的药,就是你的女儿给你的啊。
女友纠正道,我的药,是我给我自己的,那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悦读地图】 女作家毕淑敏总是以平常人的目光观察生活中的林林总总,给读者展示出普通人日常生活的点滴,在普通生活中挖掘出普通人的心理和生活哲理。
本文为一篇心理散文,除了充满文学意味的表述以外,还有着极强的现代意识和专业的心理,她将关于爱与人生的感悟,到现代故事和实际“病历”中,既有说服力,又有现实根据。
《青虫之爱》是一篇感人肺腑之作。
它通过文中“女友”对青虫态度的改变,体现了一位母亲对女儿的爱。
爱让她战胜了从小对虫子的恐惧。
她付出了爱,得到的是坚强、快乐、充实和满足。
【悦读练习】 1.你认为男生将杨花坠夹在女友书中的行为是恶作剧吗
为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当“女儿”拿着那只虫子时,作者从哪几个方面刻画女友的恐惧心理
试举例说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全文,说说作者一开始竭力描写女友怕虫子,其作用是什么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 感悟全文,给文章结尾处填上一句合适的话。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文中女友妈妈教育女儿的方法和女友教育女儿的方法截然不同,对这两种教育方法你如何评价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参考答案】 1. 不是,因为作者在写这件事前说“大家不止一次地想法治她这心病”,写完这件事又说“从此再不敢锻炼她”,可见男生这样做的目的是想治她的心病,锻炼她的胆量。
2. 一是动作,“颤巍巍伸出手”,“半天一步都没有走动”;二是心理,“那一刻,真比百年还难熬”,“不知过了多久”;三是外貌,“衣服早已被黏黏的汗水浸湿”;四是对虫子细致到令人震惊的描写,“显得狰狞万分”。
3. 为下文作铺垫,与在女儿面前的表现形成强烈的对比,从而突出了文章的主题。
4. 对女儿的爱。
5. 提示:都表现了对女儿的爱,但方式不同,结果也不同。
花与赞美诗 【作者:安徒生]】 祖母很老了,她的脸上都是皱纹,她的头发很白,但是她的眼睛像两颗星星,当它们看着你的时候,有一种温和慈祥的神情,这使你觉得很舒服。
她穿一身厚绸子做的裙子,上面有大朵的花,她走时裙子簌簌地响。
她还会讲最好听的故事。
祖母知道的东西真多,因为爸爸妈妈还没有生下来她就活着了——这是绝对不会错的。
她有一本带大银扣子的赞美诗集,她经常读它;书页中夹着一朵玫瑰花,干了,压得很平;它没有插在玻璃杯里的玫瑰花漂亮,但是她对它流露出最甜蜜的微笑,甚至留下眼泪。
“我不知道祖母为什么那样看着那本旧书里的干了的花,你知道吗
”是这样的,当祖母的眼泪落到玫瑰花上,而眼睛看着它的时候,玫瑰花就复活了,整个间充满了它的芳香;四面墙壁像消失在迷雾中,她四周是美丽的树林,这时候正当夏天,阳光从浓密的叶丛中透进来;而祖母,要知道,她又变年轻了,变成一个可爱的姑娘,和玫瑰花一样鲜嫩,有一张红红的圆脸,一头光亮秀丽的卷发,体态美丽优雅;但是那双眼睛,那双温柔圣洁的眼睛完全一样——它们保留下来了。
在她的身边坐着一个年轻男子,高大强壮。
他送给她一朵玫瑰花,她微笑着。
祖母现在不能像那个样子微笑了。
是的,她如今只是在对那天的回忆,对过去事情的思念和回忆,对过去事情的思念和回忆中微笑。
但是那英俊的年轻男子已经不在,那朵玫瑰花在旧书中干枯。
祖母仍旧坐在那里,重新变回一位老太太,低头看着书中那朵干枯的玫瑰花。
祖母如今也已经去世了。
当时她坐在那把扶手椅上给我们讲一个美丽的长故事。
等到故事讲完,她说她很累,把头向后靠到椅背上要睡一会。
我们听到她睡着后均匀的呼吸声,呼吸声越来越轻,越来越安静,在她脸上洋溢着幸福和宁静的神情,就像是被一缕阳光照亮了。
她又微笑了一下,接着人们说她已经死了。
她被放进一个黑色棺材,在衬布的白色褶层中,她看上去是那么慈祥美丽,虽然两眼已经闭上,但是每一道皱纹都消失了,她 的头发银白,嘴角留着甜蜜的微笑。
我们根本不害怕看她的遗体,她曾经是那么亲爱的一位好祖母。
里面依然夹着那朵玫瑰花的赞美诗集放在她的头下,因为她曾经这样希望过。
在靠近教堂墓地墙边的坟上,他们种了一棵玫瑰树,很快它就开满了玫瑰花。
夜莺停在花丛中,在其间唱。
教堂里响起了风琴的奏明和美丽的赞美诗,这些赞美诗就在去世的祖母头下那本旧书里写着。
月亮自爱墓上,但斯人已逝。
每个孩子可以平安地走过那里,哪怕是在夜里,他还可以从教堂墓地墙边那玫瑰树上采一朵玫瑰花。
去世的人比我们活着的人知道得更多。
他们知道,万一发生古怪的事,就是死去的人在我们中间出现,那我们会感到多么恐怖啊。
棺材上堆满了泥土,棺材里躺着的也只是泥土。
赞美诗集的书页成了尘土,那朵充满了回忆的玫瑰花也成了尘土。
但是在墓上,鲜艳的玫瑰花盛开,夜莺唱,风琴奏明。
对老祖母的回忆依然活着,她那双充满爱的温柔的的眼睛总是那么年轻。
眼睛是永远不会死的。
我们的眼睛将再次见到亲爱的祖母,年轻美丽得就像她第一次亲吻那朵如今已在墓里化为尘土的鲜艳的红玫瑰花时一样。
爱惜 毕淑敏 拾起一穗遗落在秋天原野上的麦芒时,我们心中会涌起一种情感…… 当水龙头正酝酿着滴落一颗椭圆形的水珠,一只手紧紧拧住闸门时,我们心中会涌起一种情感…… 当凝望宝蓝的天空因为浓雾而浑浑噩噩时,我们心中会涌起一种情感…… 当注视到一个正义的人无力捍卫自己的尊严,孤苦无助的时候,我们心中会涌起一种情感。
人类将这种痛而波动的感觉命名为——爱惜。
我们读这两个字的时候,通常要放低了声音,徐徐地从肺腑最柔软的孔腔吐出,怕惊碎了这薄而透明的温情。
爱惜的大前提是,爱。
爱是人类一种最珍贵的体验,它发源于深刻的本能和绵绵的眷恋。
爱先于任何其他情感,轻轻沁入婴儿小而玲珑的心灵。
爱那给常常予生命的母亲,爱那清冷的空气和滑润的乳汁,爱温暖的太阳和柔和的抚爱,爱飞舞的光影和若隐若现的乐声…… 爱惜的土壤是喜欢。
当我们喜欢某种东西的时候,就希冀它的长久和广大,忧郁它的衰减和短暂。
当我们对喜爱之物,怀有难以把握的忧虑时,吝啬是一个常会首选的对策。
我们会俭省珍贵的资源,我们会珍爱不可重复的时光,我们会机会以期重享愉悦,我们会细水长流反复咀嚼快乐。
于是,爱惜就在不知不觉中发生了。
当我们爱惜的时候,保护的勇气和奋斗的果敢也同时滋生,真爱,需用生命护卫,真爱,就会义无反顾。
没有保护的爱惜,是一朵无蕊的鲜花,可以艳丽,却断无果实。
没有爱惜保护,是粗粝和逼人的威迫,是强权而不是心心相印。
爱惜常常发生。
在我们不经意的时候,打湿眼帘。
爱惜好比一只竹篮。
随着人生的进步,它越编越大了,盛着人自身,盛着绿色,盛着地球上所有的物种,盛着天空和海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