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鲁迅的一些讽刺经典句
鲁迅的言论章,以辛辣的讽刺、直怒骂著称,皆向投枪河匕首,直指的旧中国,下面是从百度网页搜集到的一些经典名句。
1、横眉冷对千夫指,俯首甘为孺子牛。
(鲁迅·自嘲) 2、寄意寒星荃不察,我以我血荐轩辕。
(鲁迅·自题小像) 3、心事浩茫连广宇,于无声处听惊雷。
(鲁迅·无题) 4、血沃中原肥劲草,寒凝大地发春华。
(鲁迅·无题) 5、忍看朋辈成新鬼,怒向刀丛觅小诗。
(鲁迅.) 6、无情未必真豪杰,怜子如何不丈夫。
(鲁迅) 7、度尽劫波兄弟在,相逢一笑泯恩仇。
(鲁迅题三义塔) 8、岂有豪情似旧时,花开花落两由之。
(鲁迅·悼杨铨) 9、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鲁迅评《史记》) 言论 1、时间就像海绵里的水,只要愿挤,总还是有的。
(鲁迅) 2、倘只看书,便变成书橱。
(鲁迅) 3、我好像是一只牛,吃的是草,挤出的是奶、血。
(鲁迅) 4、愿中国青年都摆脱冷气,只是向上走,不必听自暴自弃者的话。
(鲁迅) 5、其实地上本没有路,走的人多了,也便成了路。
(鲁迅) 6、哪里有天才,我是把别人喝咖啡的工夫都用在了工作上了。
(鲁迅) 7、唯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唯有它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
(鲁迅) 8、沉着、勇猛,有辨别,不自私。
(鲁迅) 9、愈艰难,就愈要做。
改革,是向来没有一帆风顺的。
(鲁迅) 10、我们目下的当务之急是:一要生存,二要温饱,三要发展。
(鲁迅) 11、必须敢于正视,这才可望敢想、敢说、敢做、敢当。
(鲁迅) 12、曾经阔气的要复古,正在阔气的要保持现状,未曾阔气的要革新,大抵如此,大抵
(鲁迅) 13、人类总不会寂寞,以为生命是进步的,是天生的。
(鲁迅) 14、只要从来如此,便是宝贝…… (鲁迅) 15、事实是毫无情面的东西,它能将空言打得粉碎。
(鲁迅) 16、墨写的谎说,决掩不住血写的事实。
(鲁迅) 17、其实先驱者本是容易变成绊脚石的。
(鲁迅) 18、贪安稳就没有自由,要自由就要历些危险。
只有这两条路。
(鲁迅) 19、假使做事要面面顾到,那就什么事都不能做了。
(鲁迅) 20、时间就是性命。
无端的空耗别人的时间,其实是无异于谋财害命。
(鲁迅) 21、做一件事,无论大小,倘无恒心,是很不好的。
(鲁迅) 22、死者倘不埋在活人心中,那就真的死掉了。
(鲁迅) 23、改造自己,总比禁止别人来的难。
(鲁迅) 24、只要能培一朵花,就不妨做做会朽的腐草。
(鲁迅) 25、当我沉默的时候,我觉得充实;我将开口,同时感到空虚。
(鲁迅) 26、过去的生命已经死亡。
我对于这死亡有大欢喜,因为我借此知道它曾经存活。
(鲁迅) 27、死亡的生命已经朽腐。
我对于这朽腐有大欢喜,因为我借此知道它还非空虚。
(鲁迅) 28、但我坦然,欣然。
我将大笑,我将歌唱。
(鲁迅) 29、我自爱我的野草,但我憎恶这以野草作装饰的地面。
(鲁迅) 30、待我成尘时,你将见我的微笑
(鲁迅) 31、不在沉默中爆发,就在沉默中灭亡。
(鲁迅) 32、怀疑并不是缺点。
总是疑,而并不下断语,这才是缺点。
(鲁迅) 33、纠缠如毒蛇,执著如冤鬼。
激烈得快的,也平和的快,甚至于也颓废的快。
(鲁迅) 34、巨大的建筑,总是一木一石叠起来,我们何尝做做这一木一石呢
我时常做些零碎事,就是为此。
(鲁迅) 35、宁可与敌人明打,不欲受同人暗算。
(鲁迅) 36、名言着轻蔑什么人,并不是十足的轻蔑。
惟沉默是最高的轻蔑------最高的轻蔑是无言,而且连眼珠也不转过去。
(鲁迅) 37、只有孔乙己来了,才可以笑几声。
(鲁迅) 38、唯独革命家,无论他生或死,都能给大家以幸福。
(鲁迅) 39、凡事总需研究,才会明白。
(鲁迅) 40、生活太安逸了,工作就会被生活所累。
(鲁迅) 41、使一个人的有限的生命,更加有效,也即等于延长了人的生命。
(鲁迅) 42、我的确时时解剖别人,然而更多的是无情地解剖我自己。
(鲁迅) 43、走上人生的路途吧。
前途很远,也很暗。
然而不要怕,不怕的人面前才有路。
(鲁迅) 44、人生最苦痛的是梦醒了无路可走。
(鲁迅) 45、谦以待人,虚以接物。
(鲁迅) 46、自由固不是钱所买到的,但能够为钱而卖掉。
(鲁迅) 47、希望是附丽于存在的,有存在,便有希望,有希望,便是光明。
(鲁迅) 48、.哀其不幸,怒其不争(鲁迅)
布封《自然史》中《动物史》全文
内容太多了,很难看到网上有免费下载的,不过有一些相关资料,给你参考一下吧
。
中有文学价值和较高的艺术性的,是对动物的描绘。
布封不是用完全客观主义的态度去介绍这些动物,而是带着亲切的感情,用形象的语言替它们画像,因而描写生动具体、饶有兴味。
在他笔下,小松鼠善良可爱,大象温和憨厚,鸽子夫妇相亲相爱。
布封还往往把动物拟人化,赋予它们以某种人格,马像英勇忠烈的战士,狗是忠心耿耿的义仆,都受到布封的赞扬;啄木鸟像苦工一样辛勤劳动,得到作者的同情;海狸和平共处、毫无争斗,引起他的向往;他把狼比喻为凶残而又怯懦、“浑身一无是处”的暴君,他把天鹅描绘为和平的、开明的君主。
布封通过资产阶级人性论的眼光,将动物拟人化,反映了他的社会政治观点,表现了他对封建专制主义政治的不满,寄托了他对“开明君主”的历史唯心主义的理想。
他的动物肖像具有寓言的含义,而其中的寓意又渗透了资产阶级的立场和观点。
代表作:天鹅 在任何社会里,不管是禽兽的或人类的社会,从前都是暴力造成霸主,现在却是仁德造成贤君。
地上的狮、虎,空中的鹰、鸷,都只以善战称雄,以逞强行凶统治群众;而天鹅就不是这样,它在水上为王,是凭着一切足以缔造太平世界的美德,如高尚、尊严、仁厚等等。
它有威势,有力量,有勇气,但又有不滥用权威的意志、非自卫不用武力的决心;它能战斗,能取胜,却从不攻击别人。
作为水禽界里爱好和平的君主,它敢于与空中的霸主对抗;它等待着鹰来袭击,不招惹它,却也不惧怕它。
它的强劲的翅膀就是它的盾牌,它以羽毛的坚韧、翅膀的频繁扑击对付着鹰的嘴爪,打退鹰的进攻。
它奋力的结果常常是获得胜利。
而且,它也只有这一个骄傲的敌人,其他善战的禽类没一个不尊敬它,它与整个的自然界都是和平共处的:在那些种类繁多的水禽中,它与其说是以君主的身份监临着,毋宁说是以朋友的身份看待着,而那些水禽仿佛个个都俯首贴耳地归顺它。
它只是一个太平共和国的领袖,是一个太平共和国的首席居民,它赋予别人多少,也就只向别人要求多少,它所希冀的只是宁静与自由。
对这样的一个元首,全国公民自然是无可畏惧的了。
天鹅的面目优雅,形状妍美,与它那种温和的天性正好相称。
它叫谁看了都顺眼。
凡是它所到之处,它都成了这地方的点缀品,使这地方美化;人人喜爱它,人人欢迎它,人人欣赏它。
任何禽类都不配这样地受人钟爱;原来大自然对于任何禽类都没有赋予这样多的高贵而柔和的优美,使我们意识到它创造物类竟能达到这样妍丽的程度。
俊秀的身段,圆润的形貌,优美的线条,皎洁的白色,婉转的、传神的动作,忽而兴致勃发,忽而悠然忘形的姿态,总之,天鹅身上的一切都散布着我们欣赏优雅与妍美时所感到的那种舒畅、那种陶醉,一切都使人觉得它不同凡俗,一切都描绘出它是爱情之鸟;古代神话把这个媚人的鸟说成为天下第一美女的父亲,一切都证明这个富有才情与风趣的神话是很有根据的。
我们看见它那种雍容自在的样子,看见它在水上活动得那么轻便、那么自由,就不能不承认它不但是羽族里第一名善航者,并且是大自然提供给我们的航行术的最美的模型。
可不是么,它的颈子高高的,胸脯挺挺的,圆圆的,仿佛是破浪前进的船头;它的宽广的腹部就像船底;它的身子为了便于疾驶,向前倾着,愈向后就愈挺起,最后翘得高高的就像船舳;尾巴是地道的舵;脚就是宽阔的桨;它的一对大翅膀在风前半张着,微微地鼓起来,这就是帆,它们推着这艘活的船舶,连船带驾驶者一起推着跑。
天鹅知道自己高贵,所以很自豪,知道自己很美丽,所以自好。
它仿佛故意摆出它的全部优点;它那样儿就像是要博得人家的赞美,引起人注目。
而事实上它也真是令人百看不厌的,不管是我们从远处看它成群地在浩瀚的烟波中,和有翅的船队一般,自由自在地游着,或者是它应着召唤的信号,独自离开船队,游近岸旁,以种种柔和、婉转、妍媚的动作,显出它的美色,施出它的娇态,供人们仔细欣赏。
天鹅既有天生的美质,又有自由的美德;它不在我们所强制或幽禁的那些奴隶之列。
它无拘无束地生活在我们的池沼里,如果它不能享受到足够的独立,使它毫无奴役俘囚之感,它就不会逗留在那里,不会在那里安顿下去。
它要任意地在水上遍处遨游,或到岸旁着陆,或离岸游到水中央,或者沿着水边,来到岸脚下栖息,藏到灯芯草丛中,钻到最偏僻的湾汊里,然后又离开它的幽居,回到有人的地方,享受着与人相处的乐趣——它似乎是很喜欢和暴君。
天鹅在一切方面都高于家鹅一家,家鹅只以野草和籽料为生,天鹅却会找到一种比较精美的,不平凡的食料;它不断地用妙计捕捉鱼类;它做出无数的不同姿态以求捕捉的成功,并尽量利用它的灵巧与气力。
它会避开或抵抗它的敌人:一只老天鹅在水里,连一匹最强大的狗它也不怕;它用翅膀一击,连人腿都能打断,其迅疾、猛烈可想而知。
总之,天鹅似乎是不怕任何暗算、任何攻击的,因为它的勇敢程度不亚于它的灵巧与气力。
驯天鹅的惯常叫声与其说是响亮的,毋宁说是浑浊的:那是一种哮喘声,十分像俗语所谓的“猫咒天”,古罗马人用一个谐音字“独楞散”表示出来。
听着那种音调,就觉得它仿佛是在恫吓,或是在愤怒;古人之能描写出那些和鸣铿锵的天鹅,使它们那么受人赞美,显然不是拿一些像我们驯养的这种几乎暗哑的天鹅做蓝本的。
我们觉得野天鹅曾较好地保持着它的天赋美质,它有充分自由的感觉,同时也有充分自由的音调。
可不是么,我们在它的鸣叫里,或者宁可说在它的嘹唳里,可以听得出一种有节奏有曲折的歌声,有如军号的响亮,不过这种尖锐的、少变换的音调运抵不上我们的鸣禽的那种温柔的和声与悠扬朗润的变化罢了。
此外,古人不仅把天鹅说成为一个神奇的歌手,他们还认为,在一切临终时有所感触的生物中,只有天好会在弥留时歌唱,用和谐的声音作为它最后叹息的前奏。
据他们说,天鹅发出这样柔和、这样动人的声调,是在它将要断气的时候,它是要对生命作一个哀痛而深情的告别;这种声调,如怨如诉,低沉地、悲伤地、凄黯地构成它自己的丧歌。
他们又说,人们可以听到这种歌声,是在朝暾初上,风浪既平的时候;甚至于有人还看到许多天鹅唱着自己的挽歌,在音乐声中气绝了。
在自然史上没有一个杜撰的故事、在古代社会里没有一则寓言比这个传说更被人赞美、更被人重述、更被人相信的了;它控制了古希腊人的活泼而敏感的想像力:诗人也好,演说家也好乃至哲学家,都接受着这个传说,认为这事实实在太美了,根本不愿意怀疑它。
我们应该原谅他们社撰这种寓言;这些寓言真是可爱,也真是动人,其价值远在那些可悲的、枯燥的史实之上;对于敏感的心灵来说,这都是些慰藉的比喻。
无疑地,天鹅并不歌唱自己的死亡;但是,每逢谈到一个大天才临终前所作的最后一次飞扬、最后一次辉煌表现的时候,人们总是无限感慨地想到这样一句动人的成语:“这是天鹅之歌
”狮与虎前言:狮子自豪、勇猛、有力,而且高贵、仁厚、大度;而老虎则过于卑鄙残暴,过于冷酷;因此,老虎比狮子可怕得多。
所有动物截然不同,气候对人类的影响比较轻微:欧洲的白人、非洲的黑人、亚洲的黄种人、美洲的红棕种人只是属于不同的人种,不同的气候是是赋予人类不同的肤色。
人生来就是自然的主人,整个大自然都是他的领地,似乎他能适合各种环境:无论是炎热的南方,还是寒冷的北方,人类都能生存和繁衍。
然而,气候对动物的影响要大得多,生活在不同气候下的动物表现出显著不同的特征,因此它们的种类是如此繁多。
比起人类,动物之间的差别更明显,而这种差别似乎取决于气候的不同:一些只能生活在热带地区,另一些则只能生活在寒冷的气候条件下;驯鹿从不居住在南方地区,狮子从不在北方地区生活。
每一种动物都有它自己的乐土和天然王国;每一种动物都出于生理需要而待在它应该呆的地方,因此可以说,动物之间物种的不同是气候的原因造成的。
炎热地区的陆地动物比寒冷或温和地区的动物要高大强壮(注:指肌肉),也更勇猛凶残,它们的这些品质源自炎热的气候。
生活在非洲或印度烈日下的狮子,比其他狮子更为凶猛、更为强悍、更为可怕,其他食肉动物远不是它的对手,只配做它的食物。
生活在时常被大雪覆盖的阿拉斯峰峰顶的狮子,不像生活在贝尔杜格里德或撒哈拉的狮子那么矫勇、凶猛、残忍。
在灼热的沙漠中生存的狮子,是旅客的眼中钉、肉中刺,是邻邦的祸害,幸好这种狮子不太多。
甚至日趋减少。
据那些走遍这一地区的人们证实,现在那里的狮子远没有从前那么多。
这种强大、勇猛的动物猎食其他所有的动物,自己却不是任何动物的猎物,因此这些狮子数量的减少,是因为人类数量的增加。
必须承认,这种百兽之王的力量敌不过霍屯督人或黑人的机智计谋,他们常常敢拿着轻型武器正面袭击狮子。
人的数量和技术的优势不仅能摧残狮子的力量,也能瓦解它们的勇气。
在那将黑人和摩尔人隔开的广袤的;在塞内加尔和边境之间;在霍屯督地区北面荒无人烟的大地等人们不愿居住的非洲和亚洲的所有南部地区,狮子依然为数众多,并且依旧保持着自然造就的本色:它们习惯于攻击遇到的所有动物,并且都能战而胜之,获胜的习惯使它们顽强和凶悍。
由于它们不了解人的力量,因此不会畏惧人;它们没有验证过人类武器的厉害,似乎想与人类抗争,受伤可以使它们发怒,却不能吓倒它们,就算看到大批人马也不慌张;这些生活在沙漠之中的狮子,单枪匹马就敢袭击整个商队,经过一场顽强和激烈的战斗,它感到疲惫时,却不掉头逃跑而是继续坚持,一边后退,一边搏斗。
相对,生活在印度和柏柏尔人城邦或小镇的狮子,在领教过人类的力量后,已经丧失了勇气,甚至听到人类的威胁性吆喝时就会顺从人们,不敢袭击人,只敢扑向小牧畜,最终逃之夭夭,任凭女人或儿童在后面追赶,被棍棒击打后便放弃猎物,不光彩地作罢。
狮子天性的这种变化和驯服,相当清楚地表明,它能够记住人们留给它的印象,而且能够被驯化到一定程度,接受一种训练。
因此,历史故事中会出现牵引凯旋之车的狮子、被迫作战或狩猎的狮子,它们忠于自己的主人,只把自己的力量和勇气用于对付敌人。
可以肯定地说,年幼的狮子被捕获,和家畜一起生活,很容易和家畜打成一片;它对其主人表现得十分温顺,甚至十分亲密,在幼年时更是如此,即使偶尔会暴露出凶猛的天性,它也很少冲那些有恩与已的人来。
它的动作太勇猛,食欲极强烈,我们不应该说对其驯养就可以消灭其野性。
因此,让它过久地挨饿,或者无缘无故地折磨它、使它气恼,将会十分危险,它不仅为受到虐待而发怒,而且一直对此耿耿于怀,似乎要蓄意报复。
它也会记着人们对它的好处,并时刻心存感激。
我可以引用大量具体事实,我承认这其中有某些夸张成分,但它们还是相当可靠,这些事实是如此之多,足以证明它的愤怒是高贵,勇气是崇高的,天性是重感情的。
我们经常看到它蔑视那些卑微的敌人,无视它们给自己带来的伤害,宽恕它们的放肆行为;我们也见过它沦为俘虏,厌烦却并不变得乖戾起来,反而养成温和的习性,服从于主人,舔供应它食物的主人的手,甚至有时候会拯救那些被人们当作猎物扔给它的食物。
而且,仿佛出于自己的这种慷慨之举而与猎物产生了感情,以后继续这样保护它们,平静地与它们生活在一起,分享食物,甚至有时让它们全部拿走,宁愿挨饿,也不愿失去它最初的善行。
狮子的外貌与它内心的伟大品质完全相衬;它相貌威严、目光坚毅、举止豪迈、吼声震天;它并不象大象或犀牛的身材那样大得过分,不像河马或牛那样笨重,也不像鬣狗与熊那样又矮又胖,也不像骆驼那样因为驼峰的高低不平而显得身体畸形。
恰恰相反,狮子是那样的匀称和协调,身体好像是力量与灵活巧妙结合的典范,既有力又矫健,身体没有过多的肉和脂肪,更不会有任何多余的赘肉,它肌肉发达,遒劲有力。
这种巨大的雄健力量体现在:它轻易而神奇的跳跃;猛烈摆动的尾巴,摆一下就足以推倒一个人;容易让表皮和前额皮肤灵活活动,这大大丰富了它盛怒的表情;最后还表现在它摇动鬃毛的能力上,愤怒时,鬃毛不仅能竖起,而且还会向各个方向摆动。
饥饿时,狮子会从正面袭击遇见的所有动物,但由于它非常令人畏惧,动物都尽量避开它,它常常不得不隐蔽起来,出其不意地攻击它们。
它潜伏在草木茂盛的地方,从那里奋力扑出,抓住猎物。
在沙漠和森林中,它通常的食物是羚羊和猴子,当然只有当猴子跑到地上时狮子才能捕捉它,因为它不能像老虎或美洲豹那样爬树。
(注:狮子和老虎一样,会上树)它一次吃很多,大饱口福后可以两三天不进食;它牙齿那样坚固,能轻易嚼咬骨头,和肉一起吞下去。
据说它能长期饥饿,但是由于它体温很高,所以不耐渴,见到水就大饮特饮。
它喝水方式像狗一样,但是狗喝水时舌头向上卷,狮子的舌头则是向下卷,因此它喝水需要很长时间而且还漏掉很多水。
它大约每天需要吃15斤生肉,喜爱鲜肉,尤其是它刚杀死动物的肉,它不喜欢扑向散发腐臭气味的尸体,而是宁愿去追赶新猎物,也不想返回去享用前一个猎物的残存尸体。
(注:狮子有时食腐)尽管它通常以新肉为食,但它的体味仍很重,尿味也非常难闻。
狮子吼声很大,在沙漠的夜里,它的吼声如同雷鸣般地震响四周。
它愤怒时又会有另一种叫声,这叫声突然而短促,而不像吼声那么轰鸣。
它每天都要吼五六次,雨天时更为频繁。
它愤怒时的叫喊比吼声更加令人颤栗:这时它尾巴两边直摆,击打地面,舞动长鬃,面部皮肤急剧抽动,粗大的眉毛上下抖动,亮出令人惧怕的牙齿,伸出硬尖刺的舌头,不用牙齿和爪子的协助,就足以剥皮破肉。
爪子是仅于牙齿的最凶残的武器。
比起后半身,它的头、颌、前腿要强壮得多。
夜晚,它同猫一样能够看清东西;它睡眠时间不长,且易醒;但若说它睡觉时眼睛是睁着的就不确切了。
虽然狮子的日常步态总是斜着的,但却十分高傲、庄重、缓慢,它跑步的姿势并不是平稳均匀的,而是以跳跃的方式奔跑,它的行动是那样迅猛,不能立即停止,几乎总是越过猎物。
当它扑向猎物时,一下跃出10来步,扑到猎物身上,用前爪撕裂它,然后用牙齿咬并吞食下去。
只要它还未年老,行动就非常敏捷,它很少离开沙漠和森林,因为那里有充足的野生动物供其猎食;但是,当它年老不适合捕捉猎物时,就经常接近人类居住的地区,这时就会对人和家畜构成相当大的危险。
只不过,当狮子看见人和动物在一起时,总是扑向动物,绝不扑向人,除非人攻击它。
如果这时它能认出刚刚伤害它的人,就会丢掉猎物,进行报复。
有人说,比起别的肉,狮子喜欢骆驼肉,它也很喜欢吃幼象;幼象的牙还未长出来时不是狮子的对手,除非母象来救它们。
除了大象、犀牛、老虎、河马,其他动物都不是狮子的对手。
无论狮子怎样可怕,人们总是骑马并带着高大的猎犬来猎捕它,人们将它撵走,使它后退,但是,前提是必须让狗或马事先经受训练,因为没受过训练的动物一闻到狮子的气味就颤栗并逃跑。
狮子的皮毛尽管坚实,但是仍抵挡不住了弹,甚至投枪都抵抗不住;然而,人们几乎从不能一枪使它毙命;人们常常设计捉住它,就像捕狼一样,使它落入有诱饵的陷井。
狮子一旦被捉,就变得温和了;趁它吃惊或犹豫的时刻,就可以缚住它,给它套上嘴套,想牵到哪儿就牵到哪儿。
狮子肉气味重又难吃,然而,黑人和印度人还觉得不错,经常食用;狮皮从前用来制作英雄的长衫,作他们的大衣和床毯;狮皮上的油脂,有很强的渗透性,在医药方面有些用途 在食肉动物中,狮为首,老虎次之。
为首的,即使是恶兽中,也是最大的而且常常是最好的;次等的,倒通常是所有动物中最凶残的。
狮子自豪、勇猛、有力,而且高贵、仁厚、大度;而老虎则过于卑鄙残暴,过于冷酷;因此,老虎比狮子可怕得多。
狮子经常忘记自己是百兽之王,是所有动物中的最强者,它以安祥的步伐前进,从不主动攻击人,除非它被挑衅,只有受到饥饿时它才加快步伐,才奔跑狩猎。
老虎则不然,就算吃得再饱,也总是显得噬血如命。
它的暴戾只有在需要设圈套时才会暂时收敛,刚刚狂暴地抓住并撕咬头一个猎物,却不满足,又扑向另一个猎物。
它横行一方,既不怕人也不怕武力;它咬死和洗劫家畜群,杀死所有野兽,袭击小象、小犀牛,有时甚至敢冒犯狮子。
体形通常与天性一致。
狮子仪表高贵,腿的长度与身体长度正好成比例;密而长的狮鬃盖住肩部,遮蔽面部;目光坚定,举止庄重,一切都在宣告着它的高贵、威严和勇猛无畏。
老虎身体长,四肢短、脑袋光秃秃的,目光茫然,血红的舌头总是伸到嘴外,表现的总是卑鄙邪恶和永不满足的残暴特性;它的全部本能只是一种无休止的狂怒,一种无理智的狂怒,六亲不认,为些往往吞噬其亲生骨肉,甚至撕碎想要保护小虎的母虎。
这种噬血的本性达到了极点
只有在它们刚出生时就毁掉它们,才能消灭这种嗜血的天性。
所幸,在大自然的成员中,这类物种为数不多,它们在东印度地区生活,似乎生来就适应炎热的气候。
老虎生活在马拉巴尔海湾、等象和犀牛生存的地带,它经常出没于江、湖岸边:这是因为嗜血的本性不断浸蚀着它,它需要经常饮水来平息能使它精疲力竭的躁热;况且它在水边也方便狩猎。
炎热的气候迫使那些动物每天来饮几次水,就在那里老虎选择猎物,更确切地说,它反复地捕杀猎物。
因为,它往往丢下刚杀的动物再去屠杀别的动物,它好像只是为了尽情吸食动物的血,沉迷于这种快乐的享受。
它撕开猎物,扯开尸体,大口大口地喝着溢出的血。
然而,它将马、牛等大动物杀死的时候,如果觉得那里不安全,并不当场开膛剖腹,为了能自在地把它们撕成碎块,老虎非常轻捷麻利地把它们拖拽到森林中,但是,它的奔跑速度并不会因为拖着庞然大物而放缓。
老虎是仅有的不能改变天性的动物,武力、威逼都不能制服它们,无论对它们善意对待,还是凶狠对待都会使它们激怒。
人类温和的举止能感化一切,唯独对它这种铁石一般的性情无能为力;气候能缓解其他野兽的兽性,却不能缓和它的性情,只能稍微减轻它的狂暴。
它撕咬喂它食物的手,认为这种手会袭击它;它看到任何生灵都会咆哮;每一种动物在它看来都是其猎物,它先用贪婪的目光盯着,然后抖动身体和牙齿威胁它们,继而猛冲过去。
尽管铁链和栅栏能阻止它的愤怒,却不能将它平息。
“第二十一条军规”有什么象征含义
liuxp163朋友,你好。
请问你要问的是江恩的,还是由美国作家所写的
据我分析,你问的应该是后者吧。
之所以说所写的有一定的象征意义。
那是因为在所写的中注意发掘社会重大主题,揭示现代社会中是人受到摧残和折磨的异己力量。
同时他的创作方法往往是从超现实而不是从写实的角度出发,经常以夸张的手法把生活漫画化,表现了一种和现实性质的真实完全不同的真实;他又善于把令人发指的暴行和难以忍受的痛苦写成笑话,但作品的基调是比较绝望的,排斥任何具有正剧意义的光明圆满的结局。
他在表现现实世界时有愤怒,但他用解嘲的态度减轻痛苦,以无可奈何的心情接受即成事实。
并没有想改变这个世界。
以下是《第二十二条军规》的内容简介: 期间,美国的一个飞行大队驻扎在地中海的“皮亚诺扎”岛上。
这是个光怪陆离的“世界”。
大队指挥官卡思卡特上校一心想当将军,为了要达到自己的目的,千方百计博取上级的欢心。
他一次次任意增加部下的轰炸飞行任务,意欲用部下的生命来换取自己的升迁。
这支部队里还有两个“出类拔萃”的人物。
一个是一本正经而野心勃勃的谢司科普夫少尉。
他毕业于预备军官训练队,大战爆发他颇为高兴,因为战争使他有机会可以每天穿上军官制服,用清脆、威严的嗓音对那些就要去送死的小伙子大喊口令,而他自己由于视力不佳,且有瘘管病,所以没有上前线的危险。
他为了邀宠上级,飞黄腾达,就发疯似地专心训练自己的中队,求得在检阅中获胜。
由于他研究出不挥动双手的行进队列,被人称为“名不虚传的军事天才人物”,从此迅速步步高升,最后当上了中将司令官。
另一个是食堂管理员迈洛,他貌似“忠厚老实”,可是赚钱有术,以伙食采购为名,大搞投机倒把,办起了一个跨国公司。
他用大批飞机走私,甚至还雇用敌人的飞机为公司运输,向敌人承包保卫桥梁等等。
后来居然成为国际知名人物,当上欧洲不少城市的市长和马耳他的副总督。
本书主人公尤索林就生活在这个绕着战争怪物旋转的光怪陆离的世界里。
他是这个飞行大队所属的一个中队的上尉轰炸手。
他满怀拯救正义的热忱投入战争,立下战功,被提升为上尉。
然而慢慢地,他在和周围凶险环境的冲突中,亲眼目睹了那种种虚妄、荒诞、疯狂、残酷的现象后,领悟到自己是受骗了。
他变严肃诚挚为玩世不恭,从热爱战争变为厌恶战争。
他不想升官发财,也不愿无谓牺牲,他只希望活着回家。
看到同伴们一批批死去,内心感到十分恐惧,又害怕周围的人暗算他,置他于死地。
他反复诉说“他们每个人都想杀害我”。
他渴望保住自己的生命,决心要逃离这个“世界”。
于是他装病,想在医院里度过余下的战争岁月,但是未能如愿。
根据第二十二条军规,疯子才能获准兔于飞行,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同时又规定,凡能意识到飞行有危险而提出免飞申请的,属头脑清醒者,应继续执行飞行任务。
第二十二条军规还规定,飞行员飞满上级规定的次数就能回国,但它又说,你必须,要不就不准回国。
因此上级可以不断给飞行员增加飞行次数,而你不得违抗。
如此反复,永无休止。
最后,尤索林终于明白了,第二十二条军规原来是个骗局,是个圈套,是个无法逾越的障碍。
这个世界到处都由第二十二条军规统治着,就像天罗地网一样,令你无法摆脱。
他认为世人正在利用所谓“正义行为”来为自己巧取豪夺。
最后,他不得不开小差逃往瑞典。
以下则是约瑟夫·海勒的创作简历以及《第二十二条军规》的赏析。
约瑟夫·海勒(1923),小说的重要代表人物。
他的作品虽不多,但影响极大。
1923年5月1日,约瑟夫·海勒生于纽约,其父是的犹太人。
他5岁时父亲去世,家庭陷于贫困,中学没毕业就当了邮差。
爆发后,他19岁就应征入伍,服役于,当投弹手,执行过约60次飞行任务。
这段经历为他日后的创作打下了扎实的基础。
二战结束后,约瑟夫·海勒的大学学习或从事教学研究。
1952他涉足报界,业余时间从事文学创作。
1961年,约瑟夫·海勒的处女作《第二十二条军规》问世,轰动文坛,从而奠定了他在西方当代文坛上的重要地位。
1974年,他代表了第二部力作,小说通过某大公司高级职员斯洛克姆的视角,反映了美国社会、特别是中产阶段的精神危机,“出了毛病”就是对这种危机的高度概括。
斯洛克姆生活富裕、官运亨通,可总是忧心忡忡。
他害怕上司,也害怕下级,他讨厌妻子,也讨厌儿女。
每天都害怕“可怕的怪事”发生,“然而没有怪事本身就是一件惊人的怪事”。
周围的人跟他一样“不愉快”,人人自危,个个恐慌。
斯洛克姆明知这世界肯定是“出了毛病”,却搞不清为什么“出了毛病”,“毛病”“在哪里,只剩下痛苦的无奈的讥笑和自嘲”。
1979年,约瑟夫·海勒出版了第三部长篇小说。
它通过一位美国犹太裔大学教授畸形的精神世界的展示,深刻地提示了美国官僚政治的腐败,是用风格写成的二战后美国最优秀的政治讽刺小说之一。
《第二十二条军规》是的经典之作,反映的是二战期间,驻守在地中海“皮亚诺扎岛”(此遍为作家虚构)上的大队的生活。
小说共有四十二章,没有统一完整的情节,每一章主要讲述一个人物的故事,再由贯穿全书的人物尤索林的经历把这些大大小小的故事串联起来。
作家并非要就事论事,而是以此为喻展示现代人荒诞的生存状态。
作家笔下的人物都属于反英雄的范畴 尤索林是上尉投弹手,他厌恶战争,求生成为他生活的最高目的。
为了逃避战斗,他多次装病住院。
有一次医院通知他出院,情急之中就模仿同室的一个病员,大叫:“我看什么都有两个映像”,以后任凭检查的医生伸出一个、两个手指,或一个手指也没有伸出,他一口咬定是两个,医生只好让他继续住院观察。
不想当晚那个先说看出两个映像的病友真的死了,尤索林吓得扯开嗓子大叫“我看什么都有一个映像了”,无论医生伸出一个、两个、十个手指,他都毫不犹豫地说看见了一个。
院方坚信他已病好,尽管他正常的回答中还有错误,但还是把他送上了前线。
尤索林装病的闹剧就这样结了,但是他为了保全生命的斗争依然不懈地进行着:偷偷往飞行员食物中掺入肥皂水,造成集体腹泄,取消了飞行;深夜溜进作战室偷改轰作线,从而飞临没有防空系统的安全区;升空后又说飞机出“故障”,要求返航,飞临目标后,他根本不管命中与否,在俯冲投弹的一瞬间,已经做好了向上飞逃的准备。
他的衣服沾染了负伤同伴的鲜血后,他发誓不再穿衣服,每天只穿着大头皮鞋、一丝不挂地像白色的幽灵一样在军营中游荡,甚至在列队集合时也是如此。
有一次,他因歪打正着地击中了一个目标,上司授予他奖章时竟无处戴挂。
对尤索林的贪生怕死要辩证地分析。
以卡思卡特上校为代表的上层官司僚,打着为祖国而战的旗号,为了自己的升迁,根本不顺部下的死话,一再提高飞行架次,增加了飞行危险,尤索林清醒地看穿了这一切,与同伴们麻木不仁地丧失了求生本能相比,他才更像一名正常人。
难怪大队军医说:现在神志正常的人可能就只剩下尤索林那个狗娘养的疯子了。
最后他拒绝回国做战争宣传,开小差逃到中立国瑞士,他说:“我不是要逃避责任,而是要承担责任。
”从这个角度看,尤索林的求生有其合理性,他也反英雄意义上的英雄。
在荒诞的世界上,善恶颠倒,美丑易位,英雄就是小人,精英就是渣滓。
在这个悖论的怪圈中,升迁的谢司科普夫中尉,发财的是伙食管理员迈洛。
谢司科普夫尉是一个毫无人性的野心家。
战争的爆发使他欣喜若狂,视之为升迁的良机,而且他只负责操练队伍,毫无性命之忧。
为了一鸣惊人,他绞尽脑汁,夜不能寐,用巧克力糖、用塑料棋子、用活模型--老婆进行演练。
他设想把一列十二名士兵钉在一根木条上,在在每人腰部插入镍合金旋转轴承;还设想把镍合金的钉子敲进每个士兵的股骨,再用铜丝把手腕与钉子连接起来。
后来因时间不允许,军需处也没有这么多的轴承和钉子,外科医生也不愿合作而作罢。
他并没有因此灰心,继续刻苦钻研,终于创造性地发明了不摆手行进法,名声鹊起,被誉为“军事天才”,从此青云直上,官至将军。
年仅27岁的下级军官迈洛不过是名伙食管理员,却能在战争中大发横财。
迈洛创建了“‘辛迪加’人人有份”的口号。
因交战国德国也是股东,所以迈洛为了拉货也可以指挥德军轰炸机降落在美军机场上。
当美军要扣押敌机时,迈洛义正辞严地训斥道:“请问从哪天起美国政府的政策是要没收公民财产,你们怎么能自己没收自己的财产呢
”给官兵们上了生动的一课。
迈洛为了金钱,丧尽天良。
他投机倒把,低价买入食品,高价卖给食堂;他买棉花亏本后,竟给飞行员吃“巧克力棉花糖”,巧克力裹着的真正的棉花;他私自取出伤员救护包中止痛的吗啡,在黑市上卖大价钱;他权力非凡,承包“军事战斗工程”:先与美军鉴定轰炸德军设施的合同,提取6%的轰炸费,转过来又与德军鉴定保护设施的合同,同样收取6%的防务费,还申明,每失落一架美军飞机,要另加一千美元的回扣。
就是这样他依然觉得进钱太慢,为了巨额利润,他亲自指挥美军轰炸机炸毁了美军的机场,只保存了跑道和食堂,因为他们完成任务后还要降落、进餐。
迈洛从巨额佣金中抽出极少部分,赔偿了生命财产损失后,又成为无罪的、给辛迪加创收的英雄。
迈洛不但在军界很吃香,长官对他言听计从,而且在地方上也被视为神灵。
鉴于他搞活了经济,被封为市长、王储、哈里发、教长、酋长,在非洲丛林深处还有他巨大的雕像。
在迈洛的心中只有金钱和利润,根本就没有祖国的概念。
《第二十二条军规》以喜写悲,并夸张到了荒唐的地步,具有典型的黑色幽默的风格。
这首先表现在作家以反讽为基础的艺术构思上,既然世界是荒诞的,那么,真假、善恶、美丑都失去了正常的标准,作家把不正常的东西来写,让不可思议的事情变得合情合理,而一切正常的事物就显得滑稽可笑,这样荒诞的世界才充满了幽默感。
比如上述人物的漫画,主要是运用反讽的技巧刻画的。
再如介绍飞行基地的医疗水平时,作者不动声色地写到一个研究鲸鱼的动物学有被派来做军医;两名医助不论谁来看病,一律都用紫药水涂满他们的牙龈和脚趾,再灌下一粒泻药。
而这一切都是令人啼笑皆非的正常事。
读者理解了作家的潜台词,就能达到幽默的共识。
约瑟夫·海勒刻意追求作家与表现内容之间的“审美距离”,恰到好处地“后退一步”,用冷漠克制、假装无所知的态度去抒写人间的不幸,去涉猎严肃重大的问题。
一个全身都用雪白的石膏和绷带包裹起来的士兵,一动不动地躺在床上,吊瓶中的液体从他的胳膊输入体内,肾脏排泄物从腹股部的导管排入地上的一只洁净的瓶子里。
当吊瓶空了的时候,下面的瓶子也就满了。
护士把两个瓶子倒换一下,排泄物又重新输入他的体内。
在此作家有意与战争伤亡拉开距离,在貌似俏皮的语言下掩盖着深深的不幸和浓浓的酸楚。
小说的幽默,还产生于作家采用的逻辑悖论的手法。
作者有意在大前提错误的情况下,进行正确的推理,最后得出荒谬可笑的结论。
“第二十二条军规”就是罗加迅论的典型。
如它规定:疯子必须停飞;又规定:但必须由本人提出申请。
一但某人因精神的原因提出停飞的申请,就说明他的心理正常,所以必须还得飞行。
又如它规定:飞满六十次可以停飞,但无论何时都要执行司令官的命令。
滴水不漏的“第二十二条军规”,是一个“圈套”、一个陷阱,它布下了天罗地网,使人哭告无门、走投无路,它是抽象的任意捉弄人、摧残人的异己力量的象征。
在美国,第二十二条军规已成为通用语,用来指称无法摆脱的困境,难以逾越的障碍。
约瑟夫·海勒还巧妙地以逻辑悖论来结构情节,令人叹服。
如丹尼卡军医想得到飞行补助,托人把自己的把自己的名字编入一个机组,不想飞机失事,这个机组成员全部遇难。
根本没上过飞机的医生也被宣判为死人,人们哀悼他的同时小心翼翼地避免同他说话。
主管军士通知说,在上级没有对他的遗体安排做出决定之前,不要再露面。
他妻子也不相信丈夫在阵亡之后写的要笔信。
丹尼卡医生被剥夺了生的权利,根本无法进行自由选择,只能像生病的老鼠一样在阴影中蹒跚。
再如随军牧师希普曼,因为替飞行员说了几句公道话而得罪上司。
一天他突然被带到地下室受审,少校劈头就说:“这是你犯下的一项大罪。
”“什么罪
”牧师困惑不解。
“目前我们还不知道,但我们会调查清楚的。
”少校让牧师签字,牧师照办了。
少校看后大失所望地指责说:“这不是你的笔迹。
”牧师恼怒地喊起来:“这当然是我的,你们看着我写的”,“问题就在这里,”少校痛苦地说。
少校先入为主,已认定另一种笔迹是牧师的,由这个错误的前提,推导出牧师本人的笔迹是别人的结论。
在这悖论的怪圈下,对真的证明,却成了假的证据,人无法证明自己的言行,陷于重重困境之中。
另外作家在不经意的调侃之中,显露出锐利的讽刺锋芒,直指荒诞的要害,初看忍俊不禁,细品余味深长。
作家常常将相互矛盾或褒贬义相对的词汇与句子故意搭配使用,如德里德尔将军夸口:“我唯一的缺点就是没有缺点”。
丹尼卡医生说:“救命可不是我的事”。
某上校“发觉自己仍然无能,而感到十分自豪”,迈洛说:“我这人从不说谎,只是在需要时才说谎”等等。
为了达到讽刺的目的,作者也采用夸大性陈述,故意夸大其辞,实指相反的意思,如对地方上欢迎迈洛的古怪盛大的仪式的描写。
总之,作者在谈笑之间对荒诞性异常深刻地披露的手法,典型地代表了黑色幽默小说的艺术风格。
关于马的传说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一个老头叫塞翁,丢了马,很着急,于是有人跟他说,丢了马未必是坏事,过了几天丢的马回来了,还带回一头公马。
多了一匹马,这下塞翁高兴了,但是那个人又说,多了一匹马,未必是好事,于是一天他儿子骑马的时候不小心把腿摔断了。
塞翁伤心,那个人又说,摔断腿未必是坏事,于是正赶上战争征兵,他儿子因为腿断了没有被征走,捡回一条命。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什么叫物极必反,否极泰来。
焉耆马的传说 焉耆马有海马龙驹的传说。
博斯腾湖古称西海, 西海的老龙称为西海龙王,他有三个太子。
有一年火神发威,大地久早不雨。
四周草原上,百花凋零,牧草枯萎, 人畜面临一场空前浩劫。
西海龙王的三太子,见到草原 遭此大难,于心不忍,瞒着老龙王引西海之水,腾空而起呼风唤雨,给草原普降甘露,草原上的人畜都得救了。
但三太子却因此冒犯神规,被贬为马。
从此一代一代繁衍了这些海马龙驹一一焉耆马。
焉耆马主要分布在焉耆、和静、和硕三县,共有十万多匹。
除了满足当地需要外,还远销全国十一个省区。
焉耆马历史上生长在博斯腾湖畔的和硕县查汗诺一带,因当时和硕未设县,该地为焉耆管辖,称焉耆马。
焉耆马和驰名全国的 伊犁马相媲美,在全国许多省享有盛名。
焉耆马体质结构坚实,毛色有骝色马、黑色马等色。
它的特点是头身大小适中,两耳竖立,敏捷而温驯,中枢发育良好,胸廓较深,因为出生后在沼泽地里,为选择嫩草,泥坑里 跳跃觅食,从小就拔开了四条腿筋,长大奔跑起来步履 轻捷平稳,蹄质结实,特别善走。
好马日行一百公里, 跋山涉水具有持久耐劳的特性。
焉耆马一直被称为新疆 名马之一。
【东方卫报报道】 明朝开国皇帝朱元璋曾在狮子山指挥伏兵8万打败了劲敌陈友谅40万人马,为大明王朝建都南京奠定了基础,因此朱元璋与狮子山有不解之缘。
朱元璋夫人马娘娘却在因〃狮子盘绣球〃而得名的绣球山,留下了许多美丽的故事。
这是一种巧合,是一种机缘,具有传奇色彩。
大脚马娘娘,芳名秀英,皖北宿州人,生于公元至顺三年(公元1332年)八月初八,时值壬申,肖猴,幼年失怙。
在以三寸金莲为美为贵,妇女皆缠足的元代,马秀英坚不裹脚,故被人称为〃马大脚〃。
马秀英十二岁时为其父好友红巾军首领郭子兴收养,二十一岁时嫁给朱元璋,与其共同渡过十五年患难与共的征战生涯。
公元1368年朱元璋在南京称帝,立国号为大明,建元洪武,册立马秀英为皇后。
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八月,积劳成疾的马皇后在南京病故,终年五十一岁。
死后被溢为孝慈高皇后,葬于钟山之阳,即朱元璋死后合葬的明孝陵。
大脚马皇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