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贵客了我家里人都不会喝酒,他们都能喝怎么办
多劝酒,客气点自己不喝也没关系
元宵佳节喝酒诗句
河南人酒桌上老规矩太多了,对客人太热情了,喝得太厉害了,让人太受不了了,弄得我天天醉醺醺。
年轻的老板进入河南的当天晚上做客郑州,有朋友设下接风宴盛情款待。
开宴后朋友斟满七杯酒,对他介绍说:按照我们河南的规矩,贵客临门先端酒,七杯酒是最高礼节,请笑纳。
老板入乡随俗,喝下七杯酒。
朋友说咱俩再碰一杯,这叫“端七碰一”,客人第一次上门就这个数。
客人第二次上门是“端五碰二”,第三次上门是“端三碰三”,主、客碰三表明双方平等了,以后再来便是常客,喝酒就随意了。
接着几个陪客的纷纷“端七碰一”,老板知道这是规矩,又觉得对方热情,便一一受用。
不想受用七次便是七八五十六杯,还没等回敬主人就醉倒了。
到了洛阳市,在朋友的陪同下看了龙门石窟、佛教第一寺白马寺、宋陵等名胜古迹,晚上再赴酒宴。
老板对朋友说不要喝酒了,受不了。
朋友说这地方是酒祖杜康的故乡,酒风极盛,少喝可以,不喝不行。
老板心想该喝不喝也不对,只要不像昨晚的喝法就行。
开宴后老板首先声明:“端七碰一”不要搞了,昨晚上在郑州领教过了,被搞醉了。
朋友说:您到河南得有思想准备,不管到哪里初次见面酒是少不了“端七碰一”的,否则让主人感到没尽到心意。
尤其到了杜康的故乡,这种老礼节更改不了,实在喝不了,可以倒浅点。
因为倒的浅,“端七碰一”酒喝了一圈没觉得过量。
可是在场的一位作家话题扯到河南的酒文化,这酒便收不住了。
比如,为什么男人喝酒女人不上桌
为什么划拳不能单出食指和小拇指
为什么家家有酒待客
为什么场场有人醉
这些带有浓厚古文化色彩的话题让老板觉得极新鲜。
于是他忍不住说:到了河南多喝酒也有意思,不醉几次不算到酒乡,来,我敬大家
老板一兴奋难免再次醉倒。
此后又到了开封、许昌、南阳等地,老板几乎天天遇酒天天醉。
最后他得出一个结论:全醉在“端酒”上了。
的确,外地人到河南,酒量再大也经不住你端给他几杯、我端给他几杯,尤其是初到河南,就冲河南人那种热情好客的劲头,往往是怎么端就怎么喝,不好意思拒绝,这种喝法还有不醉的
许多外地人招架不住河南人这种端法,难免觉得河南人总给客人“端酒”自己却不喝,不但不公平,还有点耍赖的嫌疑。
外地人有所不知,在河南,酒桌上最讲究“先端为敬”,这是最高礼节。
第一轮酒先给客人端几杯,请客人先喝下去,主人不陪。
杯数一、四、七、九不等,主人视情而定,一般多为四、七杯。
端酒是河南人雷打不动的规矩,遇到谁都一样。
端酒完毕再行正宴,该咋喝就咋喝。
如果客人享受不到这种礼节,说不定还对主人有意见呢,认为自己不受尊重。
外地人搞不懂河南人这种做法,肯定是河南人只顾端酒而没把“先端为敬”的来历讲清楚,如果讲清楚了,客人会深感荣幸被端醉也心甘情愿。
自古至今,河南都是穷地方。
穷归穷,河南人热情好客的习惯总也不减。
就说老祖先们喝酒,来了客人,家里再穷也要备下薄酒,总觉得酒不多,还总怕不够客人喝,便想着法先尽着客人,自己尽量少沾,于是也就有了“先端为敬”的酒俗。
大家细想想,古时候酒可是好东西呀,寻常人家哪个喝得起
只有待客时才舍得开一坛子来。
这么好的东西自己舍不得享用,先尽着客人,也只有河南人才这般先人后己。
虽然当今酒已算不得什么希罕之物,都买得起了,不管主人或者客人要喝多少也供得起,河南人为什么还是端酒成风
没办法,这是酒俗,这是河南人热情好客的一种表现,先端出的是酒,而酒中盛满了敬意,若不然何以叫“先端为敬”
所以外地人去河南,别拒绝人家端酒,接受和拒绝的都为好客之情,还是喝下为快。
话说两面,也得提醒河南人,端酒可以,别太猛了,象征性地端几杯不中吗
盛情虽然可嘉,但端得那么实惠,几下把客人端晕了,也不太美网上找的不知道对您有用没有用
莫言贵客是什么意思
1.客”是“尊贵的客人”的意思。
莫客,就不要说尊贵的客人这样的这是客人的谦称。
2.就是莫言的小说——贵客。
很多年前,一个冬日逢集的上午,家里来了一个神秘客人。
他戴着一顶油腻发亮的翻边毡帽,帽耳上缝着两块白色的兔皮。
眼睑红肿,眼角上夹着黄眵,看上去很是恶心。
我的祖父,这个往常桀骜不驯的人,在这样一个糟老头子面前竟然毕恭毕敬,让我们感到惊诧又感到愤愤不平。
描写古代酒楼的句子有哪些
仅供参考:兰陵美酒郁金香玉碗盛来琥珀光但使主人能醉客不知何处是他乡
贵客来到的宴会叫接风宴、洗尘宴,送走的宴会叫什么
老婆,原名叫。
的家乡是县(今山东单县她父亲的名字由于没有记载今天已经不知道了,史书只称他为吕公。
吕公和沛县县令是至交好友,所以,吕公因为躲避仇人逃难时曾暂住在沛县县令家里。
后来,由于吕公对沛县感觉不错,便把家安顿在了沛县。
吕公刚刚客居沛县的时候,县里的官员、豪绅听说县令家来了贵客,便都来凑钱喝酒。
负责接收贺礼的人,就是后来手下“三杰”之一的。
此时,是沛县县令手下一名官员。
这次酒宴,主管收礼。
按照规定,献钱不满一千的人只能在堂下喝酒;凑钱超过一千的人才能到堂上喝酒。
来到以后,高喊一声“泗水亭长”“贺钱万”(),就直接来到堂上,实际上,刘邦一个子没拿。
至于萧何,当然知道刘邦一文钱没拿。
但是,出于与刘邦的关系不错,他也不揭谜底。
这样,刘邦堂而皇之地坐到了堂上。
吕公一听“泗水亭长”“贺钱万”,大为惊讶,赶快起身相迎。
因为“贺钱万”在当时是个非常了不得的数字。
从酒宴的规定看,出一千钱的都算是贵客,都要请到堂上喝酒。
拿一万钱,当然令人大吃一惊。
从来人的身份看,比亭长官高的人不少,但都没有“贺钱万”。
拿一万钱,当然令人大吃一惊。
从上看,秦代一位县令的年俸也只是数千钱,至于亭长,一年的俸钱不足数千。
一个亭长一次酒宴敢于“贺钱万”,绝对是天文数字,也是不可能的事。
刘邦出现立即引起吕公注意,私下了解到刘邦没有出一个子,但看到刘邦神情自如,他非常佩服刘邦的胆量和潜在的政治家素质。
人们谈起刘邦,总认为这家伙是个无赖、流氓。
这一点并不错。
刘邦确有流氓、无赖的一面。
像这种大型酒宴,他一文钱不拿,高喊一声“贺钱万”就堂而皇之地走进堂上,当然属于流氓行为。
但是,我们也要由此看到,刘邦说谎话说到大言不惭这种程度非常不易。
现代社会有一种测谎仪,可以测量出说谎者。
我想:测谎仪之所以能够测量出一个人是否说谎,关键是它能够测量出一个人说谎后的心虚,及其带来的一系列身体上的生理变化。
但是,我想现代科学的测谎仪恐怕无法测量出刘邦是否说谎,因为,刘邦说谎已经达到了一个很高的境界:脸不发红心不跳。
可见,说谎对刘邦来说是家常便饭。
但是,对于一个政治家而言,出于政治需要的谎言是必要的。
因此,能够坦然说谎是政治家的一种要素。
我们讲时说刘邦能把收买民心的“籍吏民,封府库”说成是“而待将军”;把派兵把守函谷关说成是“备他盗之出入与非常也”。
张口就是谎言,不假思索,不用演练。
这是大本事啊吕公的“大惊”、“起迎”,主要原因就是刘邦竟敢如此当众撒谎。
可见,刘邦这套作秀的本领让吕公深表佩服,他也因此而看出刘邦非等闲之辈。
刘邦与荥阳对峙之时,因为“大怒”,暗中埋伏的一箭射中刘邦胸部。
大怒,伏弩射中汉王。
汉王伤胸,乃扪足曰:“虏中吾指
”汉王病创卧,张良强请汉王起行劳军,以安士卒,毋令楚乘胜于汉。
汉王出行军,病甚,因驰入成皋。
(《史记·高祖本纪》)这一箭几乎要了刘邦的命,但是,刘邦随口就说:“虏中吾指。
”这句话肯定是谎言,但是,这一谎言对于稳定军心,非常必要。
而且,刘邦还忍着伤痛,到各个军营中视察,安定军心。
一切安顿好之后,刘邦才赶回关中,治疗箭伤。
箭伤以回关中治疗,可见,这次箭伤多么严重。
即使如此,刘邦仍然不忘安定军心。
政治家如此作秀,完全是一种政治需求。
由于这次酒宴设定了“上座”的钱数,出钱多的人照理应当坐上席。
但是,就一般人而言,这种场面一文钱不出,实在不好意思,肯定非常拘谨。
一文钱没出的刘邦不但没有一点拘谨,反倒心安理得地坐在“上座”,挥洒自如,“狎侮诸客”,随便和客人开玩笑,好像自己做东请客。
萧何看到吕公如此敬重刘邦,又是迎到门口,又是神情专注,怕刘邦做出什么傻事得罪吕公,赶快向吕公解释:刘季这个人,爱说大话,但很少成事。
你别净听他瞎吹(刘季固多大言,少成事——《史记·高祖本纪》)。
刘季,是刘邦起兵反秦之前的名字。
“季”,是排行。
刘邦排行老三,所以称季。
可是,吕公这个人偏偏很信邪。
萧何的解释他根本没听进去,反而越看越喜欢。
于是,吕公就在酒宴上给刘邦使眼色,示意刘邦宴后不要走,留下来,自己有话要说。
刘邦见到吕公的眼色,心领神会。
他虽然不知道有什么事,还是一直留到客人走完。
客人都走了之后,吕公对刘邦说:我平生为人相面多极了,但从来没有见到你这样的面相。
我有一个女儿,想许给你为妻,希望你不要嫌弃。
刘邦此时还没有妻子,一听说有这种好事,喜出望外,马上答应下来。
刘邦这次真没想到骗了顿酒,还混了个老婆。
当然是大喜过望。
但是,吕公嫁女一事吕公的老婆不答应:你平时总说咱女儿是个富贵相,要许个富贵之人家,沛县县令对你这么好,他来为其儿子求婚你都不答应,为什么非要嫁给这个年龄较大地位较低的刘季
吕公回答:这不是你们这些老娘们所知道的了(此非儿女子所知也——《史记·高祖本纪》)。
吕公的家是吕公一人说了算,尽管他的妻子反对,但是,他的妻子并不当家;这样,吕雉就成了刘邦的妻子。
刘邦的年龄上做个补证。
刘邦出生于公元前256年,他的嫡长子刘盈出生于公元前211年;因此,刘盈出生之时刘邦已经四十六岁了——刘邦可以说晚婚晚育的楷模。
刘盈还有一位姐姐鲁元公主,二人的年龄差距当不超过两三岁。
因此,鲁元公主出生时刘邦约四十二三岁。
假定鲁元公主是在吕雉婚后一年出生的,假定吕雉是正常出阁,那么,吕雉嫁给刘邦之时应当不超过二十岁,刘邦此时应当是四十一岁。
因此,刘邦与吕雉的年龄相差恐怕有二十一岁左右。
一位不到二十岁的年轻姑娘嫁给一位比自己年长二十一岁之多的亭长,还毫无怨言,应当说此时的吕雉非常温顺、听话。
从史记这则故事来看,不难看出刘邦的最大才能,我看他也只有这一种才能:极度喜欢“和”(混),经常去参加社会聚会活动,即使没有钱,也能厚着脸,毫不害臊去参加聚会活动,去吃免费的酒宴,如果是偶儿一次去吃“耙合”,肯定达不到神情自如状态。
所以说,刘邦的才能是“和”出来的,也是吃出来的。
据《史记·高祖本纪》记载:刘邦虽然只是一位小小的亭长,但是,他平日却一向藐视县里的这些官员,是因为他经常与这些官员在一起吃吃喝喝的“和”(混)、戏耍、开玩笑,逐渐亲近,这就致使他对当时的官场官员和社会有一个深刻了解,因了解才不把县吏们当回事,才会出“贺钱万”,且大言不惭,敢于大讲谎言,这不是一时的功夫,是渐进的过程;因刘邦对当时社会的了解与研究,加上他在家乡长期在社会混吃混喝的特殊经历,使他对社会各种人性的认识有最真切的直感和体会,使他熟练掌握了一种方法,用人性特点去拉拢、吸引当时最优秀的人才,死心塌地为其所用,为其效忠,为其打天下,最后将他推上皇帝宝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