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对孤残儿童说些鼓励的话
例文猎猎风中,一少年面对轰轰开来的坦克,这个吞噬无辜生命的怪兽,挥动手手臂,将最原始的自卫武器——石块,连同仇恨一起掷出。
一块,二块…… 沉沉大地,一个叫SARS的幽灵突然降临,瘟魔所到之处,人们纷纷。
他,还有她,他们以冲锋的姿势迎头而上,顶住,倒下;再顶住,再倒下……白衣飘飞处,生命在时光的峡谷竞相争渡。
一位诗人,峨冠博带,行吟在江水之滨,“众人皆醉而我独醒”,这个梦碎者和梦醒者,最终怀抱沙石走向南方的一条河流。
我感动于不折不扣的坚守,有的笨拙而顽强,有的执著而冷峻。
生命诚然让人敬畏,生命的方式更需要维护。
我折服于一个个坚守生命方式的人。
东篱采菊,坚守一份自适;醉酒狂歌,坚守一狂傲;茅屋疾呼,坚守一份关怀;,高龄出走,坚守一份朴素的心灵,平民的情感。
基督耶酥,背缚十字架,坚守赎罪的重担。
…… 我同样铭记那些铿锵作响的言语。
承诺,只是言语中的一种。
昔有尾生约女子于桥下,水来不去,虽死犹生;后有商君,秦因而崛起。
如今,当中国遭遇病毒袭击,各国元首取消访华之际,法国拉法兰毅然前来,可谓雪中送炭。
当国际毒枭欲高价购求泰国首脑的人头时,泰国他信毫不畏缩,大胆向国内毒瘤宣战,坚守当选时的承诺。
还有座右铭,或者警语。
“,岂因祸福避趋之
”这是一位爱国赤子坚守的。
“有两样东西让我充满感激,一是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心中的道德准则。
”这是一位德国哲人的心灵告白。
我们这个时代,水土流失的同时,人性也在流失,我们笑话愚公之不慧,之不明,屈子之何醒
但良心与正义依然被某些人苦苦坚守。
吴敬琏,这个响当当的名字为何如此被人推崇
为的是他敢于为不成熟的市场经济扫除污浊,为的是他坚守经济环境的纯净与公正,而他竞常接到一些股市鹰犬的恐吓信。
刘姝威,这个普通的弱女子,只是以一颗学者应有的质朴的心灵,揭出某大公司的黑幕,竞受到邪恶的围攻。
坚守之难,可见一斑。
众志成城,固若金汤;坚守自盗,不攻自破。
在美军攻占伊拉克之际,这个民族以自虐的方式洗劫并破坏老祖宗遗留下来的珍贵文物,让人扼腕叹息。
孤残儿童的定义
1、孤儿收养: 收养人提出申请,经民收养登关审查备案后,进行登 2、收养人应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被收养人父母死亡证明; (2)被收养人户口簿; (3)被收养人同意书(10周岁以上的); (4)监护人户口簿、身份证; (5)监护人证明; (6)抚养人同意证明; (7)收养人户口簿、身份证; (8)收养人有关收养人能力等情况证明; (9)收养人体检证明。
一、 收养人应具备的条件 1、收养人应家庭和睦,工作稳定,道德品质良好,家庭成员均有收养儿童的良好愿望。
2、夫妻双方必须年满三十周岁。
3、家庭年收入5万人民币以上,居住面积80平方米以上。
家庭主要成员高中以上学历,且无犯罪记录。
4、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主要指精神病及传染病) 精神病包括精神分裂症、精神抑郁症等精神障碍疾病。
传染病包括我国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鼠疫、霍乱等甲类传染病,病毒性肝炎、细菌性和阿米巴疾病、伤寒和副伤寒、艾滋病、淋病、梅毒、脊髓灰质炎、麻疹、白喉、流行性脑膜炎、猩红热、流行性出血热、狂犬病等乙类传染病及结核病、麻风病、流行性腮腺炎等丙类传染病。
二、 收养人应提供的证件、证明材料 1、收养申请书; 2、收养人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复印件; 3、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当事人思想品质、工作表现、经济收入、住房条件、婚姻状况、夫妻感情、子女情况、有无抚养能力的证明; 4、提供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本人生育情况登记,包括既往婚育情况; 5、收养登记机关指定的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疾病的身体健康证明,应附乙肝五项化验单据; 6、银行存款证明及公安部门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7、在市级以上报纸上刊登的公告两份; 四川民政局同志介绍,当前四川地震正处于救灾的关键时期,现在谈收养四川灾区孤儿还不合时宜;再说对孤儿认定有严格程序,时下当以救灾为重。
他还表示,按规定,收养孤儿一般应在孩子所在地民政部门办手续,由于四川灾区紧急抗灾,现在联系只能给抗震救灾添麻烦。
当然特殊时期,特殊解决.很多手续都会简单
孤残儿童都有哪些心理问题和心理需求呢
您好
这样的儿童首先是缺乏安全感,还有就是自卑感很强
缺乏自信。
我想最好的做法就是多给予他们一些关心,能让他们体会到被爱的感觉
对于低智力孤残儿童的智力发展如何进行
如果是低智力儿童不是孤残的话,可以到很多培训机构进行各种训练来发展智力,也可以到各个地方的智力学校进行特殊教育。
如果还有孤残的话,就要得到当地残联的配合,直接全托在当地的特殊教育学校,进行智力发展。
关于具体课程就相当复杂了,从认知、体力、感觉统合、社会性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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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根据不同的儿童配套不同的方案。
当然我们国家对这种事业还是属于起步阶段,很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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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半靠私人机构,但资源匮乏
领养孤残儿童的条件
我国《收养法》第六条中明确规定了收养人应具备的四个条件。
1)收养人无子女;2)收养人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3)收养人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4)年满三十周岁。
在《收养法》第八条中规定: 第八条规定,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
但是,对于“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者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收养法》第九条规定,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