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形容贝壳的词语,或语句
五彩斑、千奇百怪、稀奇古怪、五颜六色、玲珑剔透一、五彩斑斓 [ wǔ cǎi bān lán ] 【】:斑斓:颜色驳杂,灿烂多彩。
表示颜色非常好看,色彩相当丰富。
【出自】:近代 路遥·《平凡的世界》第一卷第七章:“黑色的枝杈,红色的枣子,黄绿相间的树叶,五彩斑斓,迷人极了“。
二、千奇百怪 [ qiān qí bǎi guài ] 【解释】:形容各种各样奇怪的事物。
【出自】:明·凌濛初《二刻拍案惊奇》卷十一:“杀人竟不偿命,不杀人到要偿命,死者生者,怨气冲天,纵然官府不明,皇天自然鉴察,千奇百怪的,巧生出机会来了此公案。
”三、稀奇 [ xī qí gǔ guài ] 【解释】:指很少见,很奇异,不同一般。
【出自】:清邵梅臣《画耕偶录》:“稀奇古怪,我法我派。
一钱不值,万钱不卖。
”四、五颜六色 [ wǔ yán liù sè ] 【解释】:形容色彩复杂或花样繁多。
引申为各色各样。
【出自】:清·李汝珍《镜花缘》第十四回:“惟各人所登之云,五颜六色,其形不一。
”【译文】:只有每个人所踩的云,颜色花样繁多,形状不一样。
五、玲珑剔透 [ líng lóng tī tòu ] 【解释】:玲珑:精巧细致;剔透:孔穴明晰。
形容器物精致通明,结构细巧。
也比喻人精明灵活。
【出自】:元·关汉卿《救风尘》第二折:“那厮爱女娘的心,见的便似驴共狗,卖弄他玲珑剔透。
”【译文】:那家伙爱女娘的心,看到的就好像驴共狗,卖弄他玲珑剔透。
英语零基础,我现在在大学,怎样学习,才能不挂科,谢谢
学习英语没有捷径,就是要下功夫,如果是零基础,那你就要拿出你所有时间的很大一部分来。
英语的好处是可以利用所有零散的时间来背单词。
多做些卡片,随身带着,无论走到哪里都能看。
每天20个单词,一年就是7000个,但是要坚持下来也很艰巨。
小黄人电影英文简介
Minions is a 2015 3D computer-animated family comedy film, and a prequel\\\/spin-off to the Despicable Me franchise. Produced by Illumination Entertainment for Universal Pictures, it was directed by Pierre Coffin and Kyle Balda, written by Brian Lynch, and produced by Chris Meledandri and Janet Healy. The film stars Coffin (as the Minions), Sandra Bullock, Jon Hamm, Michael Keaton, Allison Janney, and Steve Coogan, and is narrated by Geoffrey Rush. It was first foreshadowed in the end credits of Despicable Me 2, where Stuart, Kevin, and Bob, three of the Minions, are seen auditioning for the film.
背英语单词如何才能记得更牢
很多学生都非常苦恼于“背单词”这件事情,不知道如何能够有效地记住那些单词,而且做到牢记不忘。
新东方谢强老师结合自己的经历,针对大家平时的问题,为大家做出了全面的总结。
所以,这可能是至今为止关于“怎么背英文单词”最好的一篇文章
“怎么背单词呢
”最近学生们问我这个问题问得最多。
我决定好好跟大家说说。
谈这个事,英文基础和经历不同的人,看法会不一样。
先亮一下我的家底吧。
我是70后,小学时我没学过一天英语,中学时最强的两项是语文和政治,而英语成绩只是中等。
后考入北外英语专业,学习成绩一般,英语专八成绩为良好。
我的学历不咋地,只读完了本科。
毕业后,我为国足英籍主教练做翻译(注明:只是国足的破翻译),做了五年。
后来,我在北京新东方学校教书,教了六年。
再后来,我在新东方做校长,至今共七年。
大学毕业18年以来,我无论是充当什么角色,都需要英语,所以一直没中断学习。
我因为对国内学术氛围和出版物质量失望,越老反倒越喜欢读英文原著,也更离不开英语了,它就像我的空气。
回到开头的问题,问我背单词问题的人多是中学生和大一大二的学生。
针对他们提出的一些问题,我做了如下回答。
1、怎么才能培养起背单词的兴趣
任何兴趣产生的原因不外乎两类:一是功利,二是纯乐子。
你要想过六级,就把过去十年的20套真题拿来,翻出阅读和听力原文; 持一纸版字典(我建议用单词有五星词频标注的柯林斯字典),把生词一个一个查出来,除了学术性较强的词汇,其他都一一认真背记。
你会发现每套卷子生词的重复率很高,每一个生词都很有用。
如果不是为了考试,而是因为兴趣,那你就去买一本自己最喜欢看的读物,有人喜欢《哈利·波特》; 有人喜欢《理智与情感》《呼啸山庄》,还有人喜欢《经济学人》。
你因为喜欢,就真的想看懂,于是看见生词挡路就气不打一处来,非灭了它不可。
于是你就想查出个子丑寅卯,就想背。
如果对以上两件事均无目标和热情,那你就别背单词了。
大千世界,可学者众,不一定非拿英语出气。
2、背多少个单词就自由了
学英语是有期徒刑,什么时候出狱和你的单词储备量多少有关。
背到那个点,就冲出了大气层,就飘起来了,释放
柯林斯系列词典搞word bank,就是词库,提出一个“95%理论”:在词典上把单词按照五星到一星的标准分级标出,并声称,把这个都背完,就能95%搞定阅读
也就是说,阅读时能达到每100个单词里仅有五个不认识的水平。
后来,我又为新西兰的语言学专家Paul Nation的多篇论文所折服。
他说,98%才行。
98%的意思是,你每看50个单词,才有一个不认识,这就基本不影响阅读了。
按照英语行均13个单词计算,就是看四行才有一个生词,妥
95%那个标准还是不行,20个单词里就有一个不认识,说明不到两行就会碰到一个生词,读不下去啊
经过大量研究,Paul Nation的结论是,要想达到98%的标准,读小说需要掌握9000个单词,读报刊需要掌握8000个单词。
我非常同意这个观点。
大家的词汇量按一般水平来说应该在3000左右,这样算下来还需要记6000个词。
3、背单词的目的到底是什么
我们经常说不忘初心,大家明明是中国人,没事一定要说外语,背老外的词汇,所欲何为
初心是什么
初心要么就是考试过关,要么就是享受英文本身。
但无论如何,学以致用,掌握单词是为了理解语篇,为了在读和听这两种输入型活动中用,为了快速、准确地抓到对方想要表达的主旨。
从来没有纯粹意义上的单词考试,英语考试都是依托单词在整体语言的大背景下进行的。
以托福阅读为例。
考生要想答对题,比较关键的技能就是快速、准确地识别文章主旨,弄明白这篇文章到底在说什么。
抓住全文中心,抓住段落大意,理出文章大体脉络——能做到这些,题就不难答了。
影响考生准确抓主旨的问题有二。
一是考生对长句的解读能力弱,主谓宾之间有了定语从句、分词、介宾结构等插入语之后,句子结构复杂化,考生就看不出句子的主体了。
这方面需要大家对语法知识进行梳理,做一些背诵和翻译练习。
另一个问题是单词的掌握程度不够。
有些考生是见到某个单词根本不知道其意思,还有些考生更麻烦,会把A当成B,或者不知道A还有A2、A3、A4的含义。
全方位掌握单词词义,大家需要做的是在上下文的语境下准确解读单词“在此处”的含义。
在“国王和女王是the leading figures of the age”这样的句子中,figure的意思不是“数字”“身材”“形象”,而是“人物”,age不是“年龄”,而是“时代”。
这不是通过背词汇书中的list就能解决的问题。
在“法国的国王used every means去把法国的领土向南部地中海推进”这样的句子中,考生必须明白means此处与“意思”无关,而是“手段”的意思。
大家在学习英语单词时还有一个问题是把contrast (对比)看成contact (接触),把cease (停止)认成ease (安逸); 或者无法明白“这个国家比那个国家considerably wealthier”中considerably的意思(此处的considerably与“考虑”无关,而表示“极大地,非常”)。
背单词不是简单地背list,而要回归原文的怀抱。
老外说:“No context, no text.”只有在上下文里,单词才是活的,才会生动起来。
4、要背哪类单词
通常我们可以把词汇分为以下四类。
一是极通俗的词汇。
北京人说“颠儿了”,就是“再见”的意思,这个词有点像英语里的俚语,不是谁都明白,也不是谁都会用的。
北外教授陈德彰在书里写“l heard him driving his pigs to market”(我听见他打鼾)。
做翻译那几年,没有人和我说过这样的话,我也不敢和别人说。
为什么
因为它是俚语。
若对背景文化了解得不够透彻,这类表达不敢用。
二是口语类词汇。
比如我们不太说的、老外喜欢的反意疑问句,就极具口语特征。
又如,中国人说“解聘”,极通俗的说法是“炒鱿鱼”,老外在口语中常说be fired,而更通俗的说法为get the ax,偏俚语。
三是相对正式的、偏学术的词汇。
大家的单词问题多出在这方面。
我们通常说get worse,而老外在新闻里用deteriorate。
我们以为用tell the difference就行了,老外非要用distinguish。
表示“经历”,托福阅读里虽然也用experience,但经常出现的是undergo。
表示“出现”,既可以用appear,也可以用emerge。
表示“帝王将相的力量(尤其是政治和军事的力量)”,应该用might,这时大家可别把might的意思理解成“可能”。
四是学科术语。
这类词汇主要指的是在某个专业里的术语。
例如tuck,这个词在口语中意思是“掖被子”,这个意思在美剧里很常见。
在足球规则里有这样一句话:“The player should tuck the shirt into the shorts.”(上衣必须塞进短裤里。
)这句话里tuck的意思稍微书面点。
但足球教练在指挥训练时,对着四个后卫大喊:“Tuck in
”这就是专业术语了,意思是“内收,收一收
”托福考试里学科词汇很多,比如chlorophyll (叶绿素)、the Pleistocene (更新世)等,如果不搞这些专业,通过上下文,大体对这些词的意思有个感觉就可以。
所以,我给大家的建议是,对于俚语类词汇,如果不了解相关文化, 建议不要学。
在美剧里,尤其是比较生活化的美剧里,俚语比较多,这个不要学。
口语类词汇要学,而且容易上手,中国人出国,只有发音不标准的,没有口语不行憋死的。
至于学科术语,在明确考什么试、干什么工作之后,可根据需要和相关要求来定学不学、学多少、学多深。
大家掌握得不太好的6000来个单词多是偏书面、偏正式、偏学术的词汇,是国外学校教材、读物、报纸杂志里的常见词。
所以,这类词汇才是大家记忆的重点。
5、我背了这6000 个单词就是牛人了吗
对这个问题的回答是“No”。
单词越短,模样看着越顺眼,就越受老外欢迎。
所以,他们动不动就给这些单词增加新的意思。
比如spring这个单词,我头一次见是“春天”的意思,一直到第18回见,它都是“春天”的意思。
后来有一天我看海明威的《老人与海》,这个词忽然变成了“弹簧”的意思。
当我们第27次见面时,这个词出现在饮料瓶上,是“泉水”的意思。
这实在让人崩溃。
这6000来个单词就好比是两类人。
一类是好人,这类单词的所有解释看过去其实就一个意思,只是在不同的上下文里呈现不同的侧面。
还有一类是坏人,这类单词的意思很多,乍一看彼此还没什么关系,记忆起来不那么容易。
比如speculation这个词,本意是“猜测”,后来我看商业类文章,发现其还有“投机”的意思。
过了两天我做托福阅读,文章讲到12世纪的欧洲,谈到当时南欧是人才中心,各学科百花齐放,有科学、数学、诗歌、法律、历史文献、翻译,还有religious speculation,我查了半天,发现这个词组原来是“宗教思考”的意思。
这三个意思如果不是我在不同的场合碰到,每次都记下来是什么意思,仅仅靠猜是很难快速反应出其意思的。
所以要掌握这6000来个单词,保守说你得记15000个意思,这与背同样数量的单词没有太大区别。
6、怎么背单词
左手持柯林斯双语大词典,右手持一长条笔记本,中间摆一篇愿意读的文章。
这就相当于左手持叉、右手持刀,但关键是中间这盘西餐你得爱吃。
翻出真题,找出阅读文章和听力原文,每见一个高频出现的生词必查。
若是一本小说,打开第一页,读下去,对你来说生词若超出八个,这本书你就不要看了。
因为这本书的作者想展示的文字水平比你现在的阅读能力高太多。
你该去换本接地气的书,否则根本读不下去。
你愿意看一本小说查了60个单词还没走出前三页吗
主人公一共八位,刚出来一个,独白啊意识流什么的还没完就已经出现了60个生词,生不如死啊
所以最好拿本符合你英语水平的书,首页生词不超过八个,踮着脚能够得着就行。
别看见生词就压不住火,第一次见别查,这一晚上阅读的总量要逼出来,这叫精读中有泛读。
等这个词第二次出现再查,说明这是高频词啊,必须查它,这叫泛读中有精读。
粗粗细细,细细粗粗,有质有量。
如果某个生词就冒了一次头,心情好就点它一次,不好就放过去。
7、一个词条那么多乱七八糟的解释,往小本上记什么
一个单词有很多意思,但是大家要记住了,小本上只记两个意思:该单词在词条里的第一个意思和它此刻在上下文里的意思。
要像播种一样善待每一个单词,给它空气、阳光和水,即记住其发音、词义及搭配。
如此这般,你就在脑子里将其种下来了。
8、发音记什么
记发音时,重音、单词中元音的发音、偏离发音规律的怪音是记忆的重点,可将之简化为“重、元、怪”。
比如editorial这个词,需要在字母t上标一下重音,否则容易读错。
再如,我读错好几年的fundamental,da中的这个a,应该读[?],不是[i],大家可以把这个元音标记一下。
同时提醒大家不要把每个单词的音标都照抄一遍,那样很耽误时间,容易忽略重点。
9、词频怎么用
背单词时你需要知道哪些词值得背,哪些词太低频,很可能今朝有缘见面,今生再也不见。
柯林斯词典有很多版本,最好的版本是用五星标注单词词频的。
五星是最高频,一星是最低频。
那天我带着学生查available这个词,发现其词频竟是五星,和the一个级别,比四星的apple还常见。
我俩都很崩溃,学生赶紧背单词例句去了。
10、词义和搭配怎么记
要不要记单词的英文解释
这个需要将中文释义和英文释义进行比较,没有一定之规。
比如sparrow这个词,大家能记住“麻雀”这个意思就很好了,其英文解释是“a small brown bird, very common in many parts of the world”,如果只看这个英文解释,估计你想半天也想不出说的是什么鸟。
大家在记释义时要比较中文释义和英文释义哪个更方便记,哪个记住了更有意义。
记住单词的搭配就是记这个单词身前身后跟着什么,不用抄下例句。
只有知道这个词长和什么搭配,才能知道这个词用在哪、怎么用。
11、不要总是回去查同一个单词。
我上大学时喜欢读英文小说,遇到不认识的单词就查字典,一度很泄气。
我那时有个习惯,就是查了这个词,就会在字典上做上标记。
后来我发现,标了的词总是又回去查,主要是因为我没有把单词的发音、词义、搭配一次性记牢。
当然,我们可以反复查一个单词,但要保证上次你记住了它的一个侧面,这次需要它再转转身,记另一个侧面。
例如,contend后面跟with,是“不得不应付”的意思;contend后面跟for,是“争夺”的意思;contend后面跟that,是“声称,断言”的意思。
12、单词什么时候就算记住了
记住单词,需有两个机缘。
第一,你在阅读时发现了它,在小本上“种”下了它,还给它空气、阳光和水,它生根、发芽了。
在第二天、第三天,你又看见它了,并能立即反应出它的意思,从此一生难忘。
第二,并不是你“种”下的所有单词以后都有邂逅的机缘,那就要靠“输出”来记忆。
也就是说,你把小本上的单词来来回回地记,有时写写画画,输出在纸上,有时念念有词,口水喷在本子上。
完成了从眼睛里输入、在脑子里保存、最终用手和嘴巴输出的过程,这个词就快是你的了。
期待邂逅吧。
13、单词都必须这么苦大仇深地记吗
有效记单词的方法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来自上下文,回到上下文,中间的过程需要你自己忙乎。
你辛苦对它,它对你就不离不弃。
一次只对一个好,认真看它、研究它。
那些list看起来好可爱,可是那些单词都不是你查出来的,你一目十行、一晚上几百地“亲”一下对方“脑门”,它们不会真心对你,你当然也就记不住它们。
14、我这么认真记就行了吗
不管读文章还是考试,在很多情况下,考生无法理解文章想要表达的意思,并不是因为不认识某个单词,而主要是遇到了以下四种情况: ①所有单词都认识,但放到一句话中就是看不懂;②近形词误认,比如把comprise (包含)看成了compose (作曲);③熟词僻义,只看见单词的一面,不知其还有另一面或几面;④对词组不熟悉,本来单个的单词都认识,但结合成词组有了新的意思就不认识了。
跟以上四种情况做艰苦斗争,在自己的一脑袋糨糊中理出清晰的线索,认真记忆每个单词的音、形、义,一个不落。
这是个累人的活,是一个大考验。
15、需要多久,单词才可以过关
如果两周看一本200~300页的英语读物,平均一晚上看四小时,大概每天看20~30页,平均每页记2~3个单词,一本书看下来你可以记住600个高频单词。
这样一来,两年就能读完52本读物,共计30000多个单词。
扣除50%的重复率,拍脑袋说,就是15000个意思。
再拍一次脑袋,折合6000个单词,加上本来有的高中词汇,应达到9000~10000个词。
总的来说,大家如果能保证每天用四小时专注地学习英语,按照以上节奏,两年后基本可以实现语言自由。
只是很多时候,我们没有坚持下来。
你说两年太久。
那就延长每天学习英语的时间。
最快也不能少于一年吧,否则掌握的东西就会不扎实。
如果你设定了具体的目标,英语学习启动的时间要提早。
我在英语培训行业干了快13年了,见过很多英语学习者,他们之中除了有重大考试的目标; 例如高考、托福、雅思,很少有认真坚持学习两年英语的,总期待速成,短期不见效就放弃。
这是学英语的大忌。
26个英语字母普通话正确发音
26个字母普通话正确发音:A --[ ei ] B—[ bi:] C—[si:] D --[di:]E--[ i: ] F-- [ ef ] G—[dЗi:] H—[eitf] I—[ai] J--[dЗei:] K—[kei] L—[el] M—[em] N—[en]O—[эu] P—[pi;] Q—[kui:] R—[a:] S—[es:]T--[ ti: ] U—[ju:] V—[vi:] W—[dΛblju:]X—[eks] Y—[wai] Z—[zed]拓展资英语的音节可以分为开音节、闭音节和r音节三种,开音节可以分为绝对开音节和相对开音节。
绝对开音节元音字母是音节中的最后一个字母,如这个音节为重读音节,这个元音字母就发成长元音。
学会了发音,再开始学语法。
英语属于印欧语系的日耳曼西部语支,英语的词汇有开放性,一部分是日耳曼语族词汇,一部分是罗曼语族词汇,还有一部分是从法语、德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拉丁语、希腊语、阿拉伯语以及其它语言引进的词汇。
英语属于屈折语,但是它的屈折变化形式相对比较少,除了名词、代词、动词、形容词、副词有词形变化外,数词、冠词、介系词、连接词、感叹词都是不变的,只有简单句、并列句、复合句三种句子结构,词序比较固定。
《穿普拉达的女王》观后感,要有自己的观点
“我梦想有这么一个世界,人们可以因为一个逗号而去死” 本文标题的原句本应该如上陈述。
第一次看到这个句子,是在法国人贝格伯德那本以揭露广告圈内幕著称的小说《99法郎》中。
而这个句子的原作者、罗马尼亚裔作家E.M齐奥朗并不被大多数人熟悉。
有生之年里他有意识地以离群索居的方式与世人隔绝,始终过着隐姓埋名的生活。
他拒绝一切功利和诱惑、把荣誉视作粪土,被称作“时间之外”的作家。
不过在他归于尘土之后,世界还是破坏了他有生之年坚持的生存法则:他的作品在越来越广的范围内传播并受到越来越多人推崇,已经无话可说时荣耀却为他戴上皇冠。
荣誉并非齐奥朗渴望获得的,他在书中把自己定位于永远处在“句子的中央”:他要做的不是开拓者,也不是终结者,而是一个永远象征着未完成的“逗号”。
一篇文章中每一个逗号都代表着这个故事未完待续。
在这里齐奥朗的话可以理解为他立志为未完成的梦想献身并且无怨无悔。
这样的时代不需要太多人扮演伟人,而需要更多人无私地选择逗号的角色,选择为实现梦想而战斗。
这样的逗号精神是值得人们记忆和尊敬的, 看《时尚女魔头》的时候我不由联想到了齐奥朗那个关于逗号的宣言,只不过此处的逗号被赋予的是完全不同的意义。
影片中女主角安迪曾经获得过布朗大学法学院的录取通知书,为了实现自己到《纽约客》工作的梦想她却毅然决然地放弃这个机会选择了康奈尔大学新闻系。
毕业后这个朴实的乡下女孩以不修边幅的邋遢形象迎来了人生中至关重要的一次面试,还因缘巧合得到了一份众人梦想中的体面工作,误打误撞成了一家蜚声世界的时尚杂志社的主编第二助理。
在其他人看来安迪得到的是她原本可望而不可及的机会,但对于安迪自己这无异于是放弃了自己的梦想委曲求全。
在这个人生的转折点之后,安迪不得不开始习惯给自己的每一次陈述加上一个逗号。
比如说 是获得一个机会,也是放弃另一个机会; 选择了《天桥》杂志,也意味着失去了所有可以选择的选择; 终于要升职了,但为此付出的是所有私人空间; 认为自己没有选择,但实际上是自己已经做出了选择; 我原来叫安迪,不过现在我的老板给我起了个新名字叫艾米莉。
...... 安迪也曾意气用事地打算在这个骇人的时尚圈子里做个过客,但最终这份自己曾经不屑的工作已经不再仅仅是通往《纽约客》的跳板 。
世界上没有什么与自己是无关的,偶然出现在心中的面孔时间会带走它们的幻像,就像那的些天真的梦想。
安迪终于默认了这个逗号给她带来的改变,并乐于把它当作一个良好的人生契机来看待。
小小一个逗号的力量如此强大,它不阻挡什么但又的的确确是界限。
从真实到另一种真实,有谁能够跨越呢
安迪曾经有一个梦想中的世界,不过现在这个世界似乎正在因为一个逗号而濒临坍塌和崩亡。
加上一个逗号可以让一个句子的逻辑层次更加分明,前因后果一目了然,显示出的是作者在“成熟”中学会越来越清醒地分析一件事,甚至颠覆句子本来的意思。
安迪的生活在改变,追求在改变,她的衣着品味乃至衣服尺码也在随之改变,她不可自拔地被卷入了一场虚妄却没法停止的竞赛,与时间、与生活、与金钱、与无数难以记述、难以辩驳的必然理由竞赛。
也许她是有理由的,理由就是面前这个穿普拉达、满头银发的女人正在无休止地向她发出命令。
就如电影里台词说的,“那个让你每次都接电话的人,才是你真正在乎的人。
因为她,安迪已经一头钻进了时尚圈,且下意识地开始决定要牺牲掉曾经那些不成熟的想法。
《时尚女魔头》并不是一部很深刻的电影。
作者过于理想化的情节设置或多或少让人觉得幼稚和不真实。
不过它所反映的确实是现代生活的常态,相信每一个曾经在梦想和现实中徘徊过的人对安迪在牺牲与追求之间的犹豫都感同身受,也经历过在心灵的挣扎中因为一个逗号的转折在一念之间做出抉择的过程,就此舍弃最初的梦想把自己的生命一再填充下去。
梦想被一丝丝抽离、若有若无失落的时候,也许成就了其他
但是最终这些所获得是否自己真正所缺乏所需要的
我们值不值得为这样一个逗号心甘情愿让曾经心心念念的梦想死去
如今这个年代倘若到了安迪那个年龄你还在谈梦想谈追求是很难被人理解的。
你明明生活在原本被定义为风华正茂、穷狂极傲的阶段,现在却身不由己、理所当然地必须做出一脸沧桑、满目风云的姿态。
不谈幸福,你觉得那是少男少女们要斟酌的形容词;不说梦想,如今这样的词眼较之于一个逗号来说显得过于臃肿和矫情。
你甚至还会满含自嘲地反省,曾经未泯人世沧桑,年少轻狂地追求风花秋月的自己多么傻。
想到这里你是不是感受到了小小一个逗号的强大
它不是哲学,却是不存在的存在;至于梦想,你怕它无力负载那些生命不可承受之重。
“我梦想有这么一个世界,人们可以因为一个逗号而去死”。
在我们正在经历的时光中,很难找到通向这个逗号的道路。
因为如今逗号正在我们的脚下扮演与前者截然不同的载体角色,护送我们到达一种理智的世界观和目标。
然后你目睹到的是无数个安迪和内特在昔日美好回忆中互道珍重彼此告别,在这个高度物质的社会里,理智的男男女女之间滋生出的真挚爱情从萌芽、灿烂到最终凋零都是不需要理由的。
你会看到你身边曾经热爱文学的少年,在填报志愿的时刻颤抖着写上那些更容易让社会高度认可、公司迅速录用的专业名称。
每次我们抱怨环境带来的压力,把选择的权利推卸给社会氛围的时候,其实也是在承认自己对于诱惑、对于虚荣和世俗的不可抗拒。
没错,即便这么承认也并不可耻。
如果是我,很可能也会和安迪作出一样的选择。
而且我始终觉得故事的结局过于公式化。
更加合理的情形是:安迪坐在车里,如同她刚刚来到巴黎的时刻那样看着这个都市的繁华在眼前哗啦啦地流过,安迪想念着那些已经被抛在身后的景色如同那些曾经的梦想,却永远不会再回头。
内特不会原谅安迪,尽管感伤无奈,爱情还是在他的心中渐渐消失,转身之际一切正在忘却,尽管离开她如此艰难。
不过如果是我,放弃梦想和真爱同样也是会后悔的。
因为我相信在内心深处,我们每个人都还是对最后那个把手机扔进许愿池,潇洒地离开白发魔女的安迪怀着憧憬的。
我们的目光还是对那个重新找回记者之梦的女孩充满赞美的。
即便有人会说,生活,要比电影难多了..... 是的,生活比电影难多了。
所以要抛开自己眷恋的梦想和爱情变得理智也没有那么简单。
那个说出自己梦想的少年,那个爱上爱情的女孩,他们还能记得在妈妈子宫里呼吸的心态,他们还葆有邂逅爱情的战栗,他们还拥有留下一行泪水的权利。
就算会失望,会受挫,会感伤......可是对待感情所做的抉择不就理当感情用事吗
至少在面对自己和自己所爱的人和事,你仍然真诚和善良,勇敢和自由。
让梦想的世界逐渐死去的那个逗号,其实不过是我们的自私、贪婪和懦弱造成的绝境,这种绝境不是痛苦,而是较之更糟糕的麻木。
恶魔从来都不是那个银发的女人,而是她身上那件叫做普拉达的衣裳。
我想学习英语 但不知成何学起 请问有快捷的方式学习吗
尽量培养对英语的兴趣,让英语学习具有趣味性,比如英文歌,看看英文电影,找你喜欢的题材的英文材料来看,记单词编顺口溜等同时你可以从最基础的英语开始捡起,比如一些基础的语法点,be动词,代词,冠词,形容词和副词的比较级种时态等,全部清楚,并且找相应的习题来练习平时多读多听一些英文材料,这样有利于增强语感,让你对英语更熟悉基础的单词也都要牢记,但是不要死记硬自己可以创造一些灵活的办法,比如谐音法,词缀法,多看例句,多用学过的单词造句子如果针对考试的话,自己多去做题,但是不要做完就不管了,要善于自己分析,争取下次不要犯同样的错误针对口语你可以自己在平时积累一些有用的英语表达,然后多跟人用英语交流,不要害怕犯错误,当然平时也要多听多看一些英文材料,这样才能进一步提感和扩大词汇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