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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医生抢救及时的句子

时间:2013-07-17 18:02

假如一个值班医生因为其他的事情没有及时去抢救按了急救铃的患者,患者死亡了,医生要负什么责任。

你好,这个有一定的责任,你可以考虑走司法程序。

医院抢救不及时应该负责吗

各位大虾帮帮忙,急急急急

这个案借鉴一下

 院抢救不及时是否要承担责任  医院车接到电话后,赶往指定地点将患者送往医院抢救,患者因抢救无效死亡。

患者家属认为救护车在救助患者过程中,车上没有配备急救药品和医护人员,耽误救治时间,并将医院告到法院。

法院审理后判决  案件回放  救护车救人惹官司  江翠兰是豫南一家金融部门的干部,因患慢性于1995年病退在家。

邻居吴风英是(化名)药剂室主任,也是江翠兰的好友,患病多年的江翠兰常请吴风英帮忙从医院给她买些必备药品。

  2003年8月28日16时,江翠兰感到身体不适请吴风英过来帮忙。

当时江翠兰咳嗽不断,并说自己出不来气。

吴风英诊断江翠兰突发哮喘,但其家氧气、药品已用完。

吴风英一边对其进行抢救,一边让人拨打“120”急救电话,但几家医院均告知救护车正在途中急救病人。

情急之下,吴风英拨通,请单位的救护车前来救人。

  救护车来到江翠兰家,司机王强从车上拿出担架和他人一起将江翠兰抬上车。

吴风英要等外出买药人,无法随车前往,便请王强速送江翠兰到医院抢救。

  5分钟后,救护车拉着江翠兰到达门诊大楼。

医护人员迅速把奄奄一息的江翠兰抬进医院抢救。

但35分钟过后,江翠兰因抢救无效死亡。

  江翠兰去世一周后,其仍在悲痛之中的丈夫朱光照认为,妻子患多年,只要能及时用药,病情便能得到控制,为何这次却死亡,他找到吴风英想问个究竟。

吴风英告诉他,当时家中没有备用药,而她联系的救护车来时,车上没有医护人员和备用的急救药品。

  按照规定,救护车急救病人或伤者时,车上应配备医生和护士以及抢救药品、吸氧设备。

为此,朱光照找到的领导,要求医院对其救护车急救江翠兰时,未配备医护人员和备用的急救药品而耽搁抢救致使妻子死亡一事进行全面调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赔偿其损失。

  医院认为,在抢救江翠兰的过程中没有发生医疗事故,事发当天医生吴风英联系该院的救护车属个人行为、私自用车,医院没有责任。

  2004年2月25日,多次交涉未果的朱光照将医院推上被告席,要求扶养费、精神损失费、安葬费等共计12万元。

  救人是否违规成焦点  2004年4月28日,在受理该案时认为,该案是新型案件,且患者的死亡是否和被告有直接因果关系,需要法医学鉴定才能查明,依法中止了该案审理。

  2004年5月9日,朱光照向河南省南阳市医学会申请。

2005年7月22日,南阳市医学会给原、被告下发了《关于江翠兰医疗技术鉴定的通知》:“经过鉴定专家组讨论合议决定:一、由于缺乏尸检资料,患者确切死亡原因无法认定;二、救护车出车是医院派车还是私人用车事由不清,造成不能确定,依法终止本次鉴定。

”  2006年1月18日,法院依法恢复该案审理。

原告诉称,按照有关规定,救护车急救病人或伤者时,车上应配备医生和护士以及抢救药品、吸氧设备。

本案被告在出车救人时,未配备医护人员和备用的急救药品而耽搁抢救,对原告妻子的死亡负有责任。

  医院方面称,患者江翠兰在病情严重时,其好友吴风英慌乱之中将电话打到医院西药房,而不是拨打医院的急救电话,没有人从法定渠道告知被告出车救人,被告当时有两部救护车,王强当日非值班救护车司机,王强驾驶救护车拉患者江翠兰的行为应属吴风英私人用车。

江翠兰与医院之间并未建立医疗服务合同,故被告无责任和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认定医院有过错  法院审理后认为,即使吴风英当时未拨打医院急救电话,但吴风英向医院拨打电话时的意思很明确,是让医院救护车去她指定的地点救人,医院方接电话的人除药房工作人员外,急救室医生和救护车司机王强均属身份特殊的人。

因此,医生电话中的允诺并要求救护车司机王强出车的行为即是对原告要约的承诺。

根据第九条的规定,可以推断出当时被告工作人员应知悉当时属紧急情况。

王强身份系医院救护车司机,法院调取医院的规章制度中亦明确写明救护车不准私自出车。

因此,医院称出车为个人行为不能成立。

  根据的规定,双方的医疗服务合同自医院派出救护车去指定地点起已成立。

医院出车时既未配备医护人员,亦未配备急救药品,从而未及时对病重的江翠兰实施急救行为,被告的行为属不适当履行合同义务行为,因其不适当履行义务侵害了原告之妻江翠兰的人身健康权,应对此承担。

  但医院的过错行为不是导致患者江翠兰死亡的唯一原因。

江翠兰是20余年的哮喘病患者,当日病情严重,其亲属未对其采取必要的自救措施,特别是从江翠兰患病到其朋友吴风英拨打电话之间已近半个小时,自身延误了一定的抢救时机。

江翠兰死亡后,原告未及时提起医疗争议便将江翠兰尸体埋葬,也未进行尸检,造成患者确切的死亡原因无法认定。

故原告亦应当对江翠兰的死亡承担相应民事责任,从而减轻被告仁安医院的赔偿责任。

  根据《民法通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之规定,判决仁安医院赔付原告朱光照各项费用及精神抚慰金合计16360元。

法院判决后,原、被告未提起上诉。

(文中人物系化名)  解析一  救护车将患者送至医院抢救属急救行为  医生的天职是救死扶伤,相应“120”救护车也有此项义务。

本案中,吴风英在救朋友江翠兰时,将电话打到其所工作的医院药房,意思表示很明确,就是让医院的救护车去她指定的地点拉患者急救。

而接电话的人除药房工作人员外,急救室医生和救护车司机王强均属身份特殊的人。

《证据规则》第九条规定:“根据……已知事实和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能推定出另一事实,原告无需举证。

”医院的医生在接到医生吴风英的电话后,迅速派出救护车到指定的地点拉患者急救,可以推断被告的工作人员应该知悉当时属紧急情况。

因此,被告医院这次救护车出车的行为应属急救行为。

  同时,医院规章制度中写明“救护车不准私自出车”,因此看出,其救护车在本案中的出车行为是急救行为,不是私人用车行为。

  解析二  救护车出车急救与患者形成医疗服务合同关系  医院设立“120”急救本身即构成要约,从法律性质上看,要约是当事人旨在订立合同的意思表示,有一经承诺就产生合同的可能性。

所以,要约在发出以后,对要约人和受要约人都会产生一定的约束力。

如果要约人违反了有效的要约,将承担法律责任。

就“120”急救中心的性质和实际情况而言,其对社会的公开承诺为当相对人拨通“120”急救电话告知病情和具体地址时,医院急救中心提供相应的急救医疗服务,双方即成立合同关系。

  本案中,医院收到该院医生要求对患者实施急救行为的意思表示后,即派救护车到指定地点前去接患者,即是对原告(利害关系人)要约的一种承诺,双方的医疗合同自救护车去指定地点起也就形成。

医院没能提供承诺的医疗服务,履行自己的义务,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解析三  救护车违规急救造成后果要承担法律责任  按照规定,救护车具有特殊性,不得执行非急救任务,在急救患者或伤员情况下,必须配备有医护人员、设施和必备药品。

本案中,被告医院的救护车在急救病重患者江翠兰时,如果车上有医护人员、设施和必备药品,也许能够使江翠兰得到及时抢救,即便没有挽救江翠兰的生命,只要尽职尽责就不会成为被告,更不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因此,具有特殊性质的社会群体和专业人士,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履行其职责,否则就会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描写医生的句子有哪些

1.彩虹为证,千古不变,我要高歌,为生命喜悦,万物都歌颂你的慈爱,大地诉说你的恩。

2.谢谢您医生,还给患者一颗健康跳动的心。

3.医生对我胜如亲人,能设身处地为患者着想,牺牲自己的休息时间及时为我解除了病痛,令我太感动了……4.您的岗位永不调换,您的足迹却遍布四方;您的两鬓会有一天斑白,您的青春却百年不衰。

5.你不富有,甚至有点贫穷,你不高大,甚至有点瘦弱,你不光鲜,甚至有点卑微,但你却用羸弱的身躯,守护着一方平安,你就是最美。

6.我赞美医生她们奉献的是一丝温情,一份关爱,一滴汗水,一份真情;她们奉献的是最最宝贵的青春,换来的是千家万户的幸福和健康拥有者的安祥。

7.我赞美医生有着无私的爱,面对多重性格的患者,她们奉献的是海一样博大的情怀;面对刁难者纵使自己受了天大的委屈她们对病人讲得也是医德和表率;众人面前一笑而过,有谁知?一个人的时候她们却在暗洒的泪涛中苦苦地徘徊;饮下苦酒之后留给自己的是一份体验的悲哀。

8.医生是一个崇高的职业,治病救人是医生的职责。

医生救人小到门诊,大到手术,关系到人们的生命,因此,他们总是那么专心致志,不敢有一丝疏忽大意,他们知道一个小错就能酿成大祸。

每当知道医生又救治好一个垂危病人,我的心里即羡慕有佩服,不由暗暗下定决心:长大了我也要当医生。

9.以人为本,诚心服务。

10.我对职业似母亲对孩子:尽心尽责!1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12.一个小小的生命降临人间,他的生与死:苦于乐,都像一粒种子,种在亲人的心间,也种在我们的心里。

13.你的健康,我的追求。

14.自从提灯女神的出现,便有了今天的它;让我们接过她手中的灯继续走下去。

15.付出是满足,给予是快乐!16.无论你在何方,无论你在何处,只要你身穿那件白色的工作服,你一直保持着微笑。

不论辛苦,不论忙碌,你的微笑将是一剂最好的“良方”。

生命因为有了你的微笑变得更加坚强,生命在你的微笑中不断创造奇迹,你用微笑诠释着生命的价值。

17.我也不知怎样才好,女儿是顺产成功了,我也荣幸的当上了父亲,可我心里一直没法平静,我去过那么多的医院,我还是第一个看到这么负责任的医院,而且医生的医德又是这么的高尚。

18.我空虚的心灵,终于不再流泪,期待着雨后,缤纷的彩虹,诉说你我的约定,我不安的脚步,终于可以停歇,主你已为我,摆设了生命的盛宴。

与你有约,是永恒的约。

19.当你握着冰冷的手术刀伫立于手术台前,你微笑着,你的微笑在分散病人的恐惧与痛苦。

当你迎接每一个新生命的到来却感到疲惫时,你保持着微笑,因为你见证着生命降临时的神圣。

当你奔波于病房之间忙碌抢救病人,你依然保持微笑。

20.能医百病,驱瘟疫,令人起死回生。

21.您是悬壶济世,扁鹊再生,在世华佗,救死扶丧,妙手回春。

22.您是医术高超、医德高尚的医生。

23.医生,是一位善良的白衣天使,他,有一种舍己救人的好品质!24.你善良、人美丽、心纯洁。

你敬业、爱岗位,能吃苦;你奉献、用青春,写赞歌。

25.杏林春暖,常被用来赞誉医术高超、医德高尚的医生。

26.张开慈祥的双翅,飞向温暖的他乡,送于人间一片祥和。

扬起善良的微笑,笑对苦难的人群,带走这所有的阴凉。

闭上辞别的视线,关掉痛苦的呻吟,放下那遇见的幸福。

陪人间一起面对,陪病痛一起度过,陪温暖一起飞翔。

27.噢!是谁把病人从死亡线上拉回来?是谁每天对病人无微不至的关怀?那就是我们的白衣天使——医生!28.平时没发现你有这么美丽,人间的天使穿一件圣洁的白衣,在无硝烟的战场上你与病魔零距离。

平凡岗位上你用青春和年华,换来无数病人的微笑与感谢,平凡孕育着伟大,奉献酝酿着崇高,你们的精神是星空中永远闪烁的恒星,你们的行动满载着迈向辉煌的明天,这不能不说你们伟大的精神塑造人类完美的世界。

29.回春妙手回春之术枯骨生肉妙手回春起死回生仁心仁术手到病除死骨更肉庸医杀人着手成春华佗在世在世华佗悬丝切脉。

30.你善良----人美丽,心纯洁。

你敬业----爱岗位,能吃苦。

你奉献----用青春,写赞歌。

31.唐代医学家孙思邈著有《大医精诚》,说:“凡大医治病,必当安神定志,无欲无求,先发大慈恻隐之心,誓愿普求含灵之苦……勿避险希、昼夜、寒暑、饥渴、疲劳,一心赴救,无作功夫形迹之心。

如此可为苍生大医。

”32.透着沉重的气息,走进回忆,但却没有出口。

你的一举一动一如既往的清晰。

但你愿舍弃。

33.严谨:勤奋:求精:奉献。

34.我们心中藏着天使的翅膀,张开翅膀用爱的羽翼呵护每一位病人。

35.安全,安全,安全是人们生存的基本。

36.不要轻视自己的工作,要坚信护士是有价值的。

满怀希望投入热情,护理一定会发展的。

37.要我安全”求发展,“我要安全”是保证。

38.选择了这个职业,就选择了奉献。

39.用心护理,热情服务,病人的健康是我们执着的追求。

40.追求完美的服务,做病人的知心朋友。

41.珍惜生命,善待他人,真诚服务。

42.不要让沉默变成青春的内涵,要让生命之花在自信中尽情绽放。

43.仔细的对,认同的做。

44.以心为灯,愿作生命的守护天使。

45.把苦:累:怨留给自己,将乐:安:康送给病人。

46.好好的管教你自己,不要管别人。

47.不宽恕众生,不原谅众生,是苦了你自己。

48.如果你不给自己烦恼,别人也永远不可能给你烦恼。

因为你自己的内心,你放不下。

49.与其说是别人让你痛苦,不如说自己的修养不够。

50.我梦想:我的微笑,是您伤痛中一缕温暖的阳光;我愿意:我的汗水,是您康复中一滴渴求的甘露;我希望:我的关爱,是您重返社会的坚定信念。

51.平平安安上班,认认真真做事,踏踏实实做人,高高兴兴回家。

52.我用心化水浇熄您伤口的火焰,我用情至真抚平您心灵的创伤。

53.您的健康,我的快乐,您的微笑是对我们最好的鼓励与奖励。

54.用我们的真心为您送去一丝温暖。

比较带点词在不同距子里的意思有什么不同 (1)早晨起来,头脑特别清醒(清醒)(2)由于医生们及时抢救,病

(1)早晨起来,头脑特别清醒(清醒)指(头脑)清楚,明白。

(2)由于医生们及时抢救,病人已经清醒了(清醒)指(神志)由昏迷恢复正常。

氧饱和度低 医生没有及时发现 抢救已晚 算医疗事故伐

可以封存客观病历,调取主观病历,其他对话方面进行录音取证,保存好证据,找专业做医疗的律师进行查看情况。

尽量委托律师去做。

可以更大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医院不及时抢救病人导致死亡,医院需要需要承担什么责任

首先应该申请,以确定是否属于医疗事故。

有何证据证明是因为医院抢救不及时造成死亡的

建议请一名律师帮助你。

有人自杀医生延误病人未能及时抢救死亡的,医生是否构成犯罪

如果在医疗过程中有过错、不当、不为情形时须承担不利法律后果,但要追究刑事责任很难存立,除非其有明确的过失、过错、侵害或加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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