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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被记者围攻的句子

时间:2016-05-30 12:15

千颂伊在第6集去大学被记者围攻带的墨镜的牌子?

这是个大牌,不过淘宝也有很多水货,随便搜一下千颂伊同款就行了

柴璐去年被围攻之后写的一篇感想

让生命嵌入历史  十年,我泡在“台湾”这两个字中,从懵懂青涩、无知无畏泡至激情澎湃、柔情满怀,这两个字在我心中,已与生存无关,与工作无关,与职业无关,与政治无关,它是活生生的,会呼吸的,有温度的,有悲喜的,有亲疏的,与我的青春长合在一起的情怀,已成为一种夹杂着使命感和责任感的情怀,常能撕扯到心的深处。

于媒体人,能亲眼见证历史,无疑是幸运的,把自己的生命化成嵌在历史宏图上的一抹淡色,生命便有了格外明亮的意义。

每每想到这儿,就觉得自己比我的电视同行们更幸运,因为在我耕耘的这块沃土下面,盘根错节的是上上下下13亿全体国民的心。

  左脚踏出大学的校门,右脚就踏进了央视《海峡两岸》。

人说:十年磨一“见”,于我,就是见证了两岸历史性的一刻:陈云林台湾行。

  这一刻,国人等太久了,等到白发人饮憾西去,等到黑发人成了白发人。

  2008年6月11日至14日,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率团抵达北京,两会恢复中断长达九年的谈判,共同签署《两岸周末包机》与《大陆居民赴台旅游协议》两项文件。

我,意外地成为两会两项协议签字仪式的司仪。

那一刻,我以最沉稳的声音一字一字念出签字程序,我知道每一个字都以直播的方式传到了台湾,台湾人民在听,两岸人民都在听。

同事说, “柴璐,你今天参与了历史。

”我不语,我知道,我们有更多的历史要一起去创造。

这,只是开始。

  2008年11月3日至7日,海协会会长陈云林率团抵达台北,成为两岸隔绝近60年来大陆官方访台层级最高的代表团,这个团为两岸同胞增进福祉而去,为拓宽两岸交流之路而去,也是为加速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而去,陈云林踏出这一步,是托着辜汪二老的遗愿、是怀着两岸骨肉同胞的殷待,是擎着历史的巨笔,这一刻,两岸足足等了六十年

六十人的访问团中有二十六名随团记者,我是其中之一。

  3日那天,凌晨四点起床,从集合地点乘车去机场。

11月北京黎明的风清冷刺骨,已有台湾的女记者穿上了羽绒服。

大大的旅行车里很安静,没有人说话,有记者在调校自己的照相机或摄影机,也有记者在小本上奋笔疾书。

窗外,北京还锁在浓重的漆黑里,路灯微弱地撑起一片光晕。

车轮飞逝,窗外的色彩渐渐稀释成深兰、浅灰,淡米,突然腾地一秒,太阳挣出了地平线,暖红的橙光无可抗拒地穿透雾霭。

天亮了。

  那个清晨是我一行记忆中最清晰的颜色,暖红色。

那个清晨的霞光把涂着五个可爱的奥运福娃的飞机烘得红通通的,机翼缀着金色的光边,像一只即将展翅的神鹰。

我站在离飞机几十米远的地方,定定地看着它,没有拍照,我把那个镜头刻进脑子里。

  我没去想五夜四天的历史意义。

我只告诉自己,要尽记者之责做好报道。

  4日,圆山饭店的协议签署非常顺利,短短十几分钟,四项协议签署完成,在全场的掌声中两岸大三通正式实现的标志牌庄严树起。

我知道这不厚的四本协议对于2300万台湾同胞的意义、对13亿大陆人民的意义,在我们的骨肉情感在被束缚、捆绑、阻隔、扭曲了六十年之后,终于可以获得正常释放的尊严。

  那一刻,我突然觉得有什么东西堵在胸腔里,发不出来。

呼出一口长气。

  5日上午,两岸工商航运座谈会与两岸金融座谈会言之凿凿,畅谈未来,业者与管理者都有远大的理想,也有切实的实施计划。

会议结束,赶着抓采访写稿子编画面,直到晚上五点多把片子都送上了卫星才想起,还没吃饭。

不过那一刻,最重头的工作已经全部完成,只待晚上去晶华饭店拍完国民党主席吴伯雄宴请陈会长及其率领的海协会协商代表团一行就可以放松一下了。

我与同行约好了拍摄完毕后去士林夜市大快朵颐。

  没想到,晶华一夜,震惊两岸。

  (二)  我们到达晶华饭店时大约六点半,晶华里外人山人海,所见皆是维安员警,那是我们到达台湾以后看到员警人数最多的一天,据说是因为第二天的“陈马会”有绿营人士扬言要“十万围城(陈)”,而“围”的声势从这一夜就要开始搅动。

同行的记者们彼此没有寒暄闲聊,快速上楼,进入宴会厅准备拍摄。

我微微感觉宴会厅外的气氛与前一晚国民党荣誉主席连战的宴请不大一样。

进入饭店时,外面已经有围坐的抗议者,不停地嘶喊“台湾总统”、“一边一国”的口号,喊着喊着就开始往饭店里拥挤,出席晚宴的贵宾逐渐到了,车子一部部停在晶华门口,而抗议者的情绪也开始激动起来,一度涌进了晶华的二楼,而宴请地点就在三楼,这让在楼上观望情势的人们突然有了一点点不安全感。

  七点半左右,拍摄结束,一行十几位随团记者准备离开晶华,下楼时我看到了比来时更多的员警。

那时的晶华已经完全看不到正常用餐住宿的客人,楼梯、茶座、咖啡吧里,全部是员警。

我们整理了一下三脚架,耽搁了几分钟,落在队伍的尾部,站在我们后面的是国台办新闻处安峰山处长,他环顾左右低声让我们“快上车”。

酒店门口,三排员警背对大门列队,在他们身后的我们看不清站在他们前面抗议的绿营民众究竟有多少,但当我们绕过员警走下晶华阶梯时,抗议者喧嚣的骂声一下席卷过来,这时有台湾媒体记者把镜头对准我们,大概想拍摄我们离开的画面,镁光灯照过来,情绪激烈的抗议民众也立刻朝光点下的我们包围过来,并高喊“他们是大陆的”“滚回去”。

那拥挤的力量像潮水,一波一波的,不知源头何来,力道却越来越大,站立变得十分困难,因为脚下没有空地,几次踩空,肖思航和我彼此紧紧拉着手臂,生怕被人潮冲开,混乱中不知道谁伸腿从背后踢了我几脚,我没回头,我保持着一个没有表情的表情,对周围声嘶力竭的怒骂充耳不闻。

在心里我一直默念“千万不能跌倒”,人太多了,万一跌倒一定会被踩伤。

还好,人潮把我和肖思航冲进了路边泊车的空隙,有了前后两辆车的隔离,抗议者暂时无法靠近我们,只能变本加厉地怒骂,朝我们掷矿泉水瓶、台独旗帜的纸片。

那个被包围的小圈子里有我、肖思航、凤凰台记者陈琳、安处长,离我们最近的一圈人是台湾媒体的摄影机、照相机和眩目的灯光。

我们依然没有做任何反应,只是静待。

那一刻发生的太突然,站在这个空隙里能待多久

我不知道;前面是墙,后面的抗议者如果再冲过来,往哪里退

我也不知道;他们会不会做更暴力的攻击,我更不知道,但我知道,那一刻,我必须镇定。

我们是记者,我们来到台湾是为陈江会做报道的,我们的采访权不容侵犯

  很快,台湾警方从外围突入包围圈的核心,用他们的身体作人墙挡开抗议者,为我们隔离出一条窄窄的通道,还有两位警察拉起我们就跑,冲出包围圈,一直将我们护送进警车内,离开现场。

  事后有很多人问我当时害怕吗

我都回答“没有。

”确实没有,因为我相信邪不压正。

有人问我这次被围的经历记忆最深的是什么

我说有两件,一是在被推挤得几乎人仰马翻的时候,一个弱弱的女声在大声疾呼“他们是记者,不要挤他们啦”,后来得知那是台湾中天台一位姓白的记者,那样一个混乱的时刻,她用自己娇小的手臂在为我们阻挡失去理智的抗议者。

还有,混乱中为我们挡住雨点般拳头的那些台湾员警,在拉着我们跑出包围圈时,一位员警低声向我们说“对不起”。

  几乎在同时,台湾的各大媒体同步报道了这次围攻事件,并把之解读为是绿营人士有意制造冲突,甚至是流血冲突,以为第二天的“十万围城(陈)”铺陈。

绿营示威者在围攻我们之后,与警方爆发更激烈的冲突,导致全体参加晚宴的人都被困在晶华里,直到凌晨三点多才离开,而根据台湾有关方面的统计,那次的街头抗议造成149名员警受伤、两三百名示威者受伤、几十名媒体记者受伤。

  回到酒店后,我一直用平静的微笑安慰所有来看望我们的人,领导、同行、台湾朋友。

但夜半时分,心里有股委屈让眼睛发热:我不理解,那声嘶力竭、让我滚回去的叫喊所为何来

那似是刻骨的仇恨从何而来

是憎恨我吗

是仇视大陆吗

是把我们视作异类吗

是要彻底和我们断绝一切往来吗

唐诗宋词你可以不喜欢,名山大川你可以视而不见,明郑清治你可以罔顾,可是,那撕喊的人,你忘记了,你们的骂声我听得懂

这就是我们无法分割的理由

  那一晚,我辗转难眠,作为一个记者,一个电视工作者,站在对台宣传的第一线,如何面对这顽抗的误解与敌意(即使那是少数之少数的),如何让这些从未到过大陆却抱持了对大陆无穷敌意的人冰融水暖,这是我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我们必须去消除这些误解与仇恨。

不是用锋利的犁头犁开人们的心灵,而是卧冰以求鱼

  “台湾,我是那么爱你的呀

”终于,泪缓缓流下。

长春围攻记者是为了什么

给讲讲,怎么回事还都不知道。

不过,记者也是普通人,也不用太当回事。

'关于抗日的句子

蛇鼠一窝 不了了之

法律是否对规定了新闻记者的采访权

记者的正当使用 ,是记者有自主地通过一切合法手段采集新闻材料而不受非法干预的权利。

它是一种信息采集行为,保障和规范这种行为的法源,可以一直追溯到的原则。

在狭义上通常理解为意见表达的自由;从广义上说,知情权被解释为潜在的权利。

在我国,至今法无明文,它没有作为一项授权性的规范在法律上加以规定。

但是,采访自由可以从的言论出版自由中延伸出来,包括批评自由、通讯自由等等记者的职业特性,即使其具有为了公众获得知情权,而进行信息寻求和采集的权利。

记者的采访权、报道权和舆论监督权,不仅仅是新闻记者和新闻机构的权利,也是广大公众知情权和表达权的体现,是公众对国家生活、对国家工作人员监督权的延伸。

但采访权在行使时至少受到两方面的限制:首先,采访权要受到来自国家公权法律,如有关国家安全的法律、保密法律、诉讼法律的限制。

比如法定的不公开审理的刑,就不能对庭审活动进行采访。

其次,采访权要受到民事私权法律的限制,民事主体依法享有的一些权利在一定情况下可以约束、限制采访权,如名誉权、隐私权和宁居权等。

因此,记者在行使采访权的时候,应意识到被采访的对象并没有法定义务必须接受采访,尤其在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被采访对象有权提出各种理由拒绝接受采访。

无论是的采访活动还是新闻报道的内容都不具有司法、行政的强制力,也就说,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新闻单位和记者不可能指令人们做什么或者不做什么,媒介与报道对象之间的关系是完全平等的。

所以,享有的不是权力而是权利,不是司法、行政权力而是政治权利、民主权利。

在公开场合,即允许公众自由出入的场所合场合,记者作为公众的一员,可以自主地以各种手段采集信息,涉及到需要从他人那里获取的信息,记者需要征得被采访人的同意,取得一致意见后,其他人不得干预,如果强行干预、阻碍,就构成了对采访权的侵犯。

对于负有特定信息公开义务的主体,比如政府部门、部门、环保部门等,法律规定,公民有了解这些信息的权利。

相应地,新闻记者就有向他们索取信息的权利,有关部门不得拒绝。

拒不提供的,就是对采访权的妨碍。

关于公众人士与采访活动的关系,后边有详细阐述。

采访权遭受到了侵害 缘于我国正处于社会发展的转型期,经济的快速发展不可避免地带来种种不良问题的相伴而生,为了满足受众的知情权,同时也是对社会发展的终极关怀,媒体必然会涉入各种各样消极新闻事件当中,进行深入采访和详细报道。

由于这样的新闻采访触犯了采访对象的既得利益,他们往往用拒绝采访来对抗。

近年来,随着新闻活动对社会生活的全方位的介入,新闻采访遭到拒绝的事件频频发生,他们更多的是以非暴力的形式表现出来的,对记者实施暴力行为以示拒绝行为却也呈现出攀升的趋势,利用,敲入记者被打事件,会出现704项内容,而且都是近两年所发生的。

摄影记者杨威因采访曾被本报披露过的丰台石榴园小区物业主报仇性地所打;记者在成都市双桥路千依百顺服装店采访时,遭到该店老板及其同伙的围攻和殴打;原兰州市荣华商厦总经理段鸿奇因对批评报道不满,竟带领保安人员冲进报社殴打记者……一个个触目惊心的案例,暴露着采访工作的艰辛与苦涩。

更为有意思的二个现象是:被打记者的档次也越来越高。

从最初县级地方媒体记者遭受暴力袭击,到今天中央台、新华社记者被以侵犯人身权形式侵犯采访权,除了说明新闻舆论监督开展得比较广泛深入,更给世人的一个警示:记者的采访权、人身权需要引起全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特别重视;其二,以暴力拒绝采访者当中竟然出现了地方官员及公安、检察等执法机构的阵容。

新闻媒体在舆论监督中起着重要作用,特别是在当前腐败问题比较严重、特大事故频繁、市场经济秩序混乱的状况下,媒体正承担着超负荷的监督职能。

如果在这种情况下,地方政府、执法机关再滥用行政权力对媒体封杀,其后果不堪设想。

更令人迷惑的是,对于以暴力抗拒采访的人的惩处,大多是打人者或打人单位向记者道歉了事,顶多被,被打的记者似乎也满足于这样的结果。

而且在采访受阻甚至遭到暴力抗拒后,记者只能以个人身份提出诉讼,很少由国家执法机关依据刑事诉讼法追究肇事者的刑事责任,这样的方式从某种程度上来说,就是纵容了暴力对待采访这种现象,加重了新闻记者在新闻舆论监督当中的不安全感,从而对我们尽快建立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产生了妨碍作用。

从法律的角度来讲,记者的人身权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目前我国人身权法已经相当齐备,人身权已被置于宪法、民法、行政法、刑法诸多法律的全面保护之下,制裁以侵害人身权形式侵犯采访权的行为并非无法可依,关键的问题却是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及其他综合治理机制没有形成。

马克思说:报刊按其使命来说,是社会的捍卫者,是无处不在的耳目,是热情维护自己自由的人民的精神的千呼万唤的喉舌。

新闻媒体作为大众传媒和舆论工具的性质,决定了记者的采访权具有特殊性。

记者的采访权应该是一种具有特别性质、特别内容的权力,不能等同于一般的民事权利。

所以,在法律的保护上应该更加强调。

在以后的新闻立法中可以规定对采访受侵害行为予以较为严格的制裁,应加强对记者正当采访权益的保护力度,对那些殴打、残害记者的不法之徒依法惩处,以儆效尤。

公众人士与记者的采访权 公众人士从字面意思来理解是指在公众当中有一定影响的各行各业的人士。

主要包括公众人物(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明星(主要指娱乐界与体育界);学者及其他领域或方面的公众人士。

在这里,我将重点谈一下公众人物及明星与新闻记者采访活动的关系。

公众人物:泛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具体是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曾经媒体报道过这样一条新闻:一家小型企业,被依法出售之后,由于种种原因,又被区政府以行政命令的方式收回。

在这个具体事例中,谁是谁非,暂且不论;但在中央电视台和中华工商时报等媒体的多次报道中,区政府某主管领导以我有拒绝采访的自由为由拒绝采访。

严格来说,任何情况下被采访人都有权拒绝采访。

但是,对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则是例外。

我们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但是不可能人人都来行使权力,需要把权力授予少数人由他们代表人民组成政府来管理国家,而人民则通过各种方式其中包括行使言论出版新闻自由的权利来对政府实行监督。

言论出版新闻自由不是权力而是权利,是公民的政治权利、民主权利。

为了确保自己当家作主的地位,防止国家的管理者由社会公仆变成社会主人,人民必须亲自来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

所以他们必须对国家事务及相关方针政策有足够而及时的知晓,渠道就是国家公务人员,政府机关承担着向社会传递信息的职责。

因此,法律上以规定政府有公开特定信息的义务的条款加以保障。

某些地方为了最大限度地实现政务公开,满足公众的知情权,相应地都作了一些信息公开的规定。

例如珠海市规定,只要不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及军事秘密的,任何单位、部门尤其是公务人员都有责任接受采访,并与之密切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和问题,不得以任何借口拒绝、抵制、回避、推诿,或进行人身攻击和打击报复。

作为公众人物,政府官员掌握有一定的权力,他们的一举一动都可能对社会产生影响,所谓的隐私行为也常常会涉及到巨大的公众利益。

为了防止这种权力的滥用,就要对他的隐私权加以限制。

法律如果保护政界公众人物的所谓隐私权,实际上等于主动放弃了对公众利益的有效保护。

所以,政府官员的隐私权相应地要丧失一些,比如要申报个人财产。

新闻舆论监督在社会的正常运转当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包括对社会公众人物、公共事务的监督批评。

我国《宪法》第四十一条明文规定了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都有批评权和建议权。

这条规定被公认为近年来得到大力倡导的开展新闻舆论监督的法律依据。

但是,随着新闻舆论监督力度的不断加强,政府官员状告新闻单位侵权的案件也越来越多。

很多被批评对象往往以侵犯名誉权起诉记者并以此作为抵制舆论监督的手段。

在处理了种种类似官告记者的案例之后,人们逐步认识到,在涉及公众人物的新闻侵权纠纷中,维护言论自由特别是批评权和名誉权两者之间的合理平衡的原则必然演进为对公众人物的名誉权保护应当适当弱化,对新闻媒介和公众的批评言论应当适当宽容的原则。

明星:这里更多指的是影视歌界的明星。

他们与媒体有着特殊的利益互动关系。

明星需要媒体的关注和公众的兴趣,因为他需要知名度,需要在公众面前混个脸熟,而媒体需要明星的各种信息维持收视率或订阅量,某些公众需要明星们的个人最新动态来点缀平淡的生活。

明星与某些公众,与媒体之间存在一套很有效的调节他们相互关系的机制。

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像某些人所认为的那样:明星选择了舆论的关注和监督,享受了成名权的同时相应地就要放弃一部分隐私权,公众有通过媒体了解你的言行举止的权利。

相反,明星无论身居何种耀眼位置,只要不跟国家政务的职位沾边,而且他的行为没有触犯公共利益,他的个人隐私权和其他公民一样就是应该得到保护的。

在美国,权利观念极强,对明星们的隐私也很有热情的美国人从来没有也不可能主张自己对体育明星、娱乐明星的个人隐私有了解权。

最后,针对学者是否应该出入于媒体之间,我做一下简要的分析。

社会大部分人甚至包括部分学者都有种偏见,以为学者就是老学究,带着厚玻璃片钻在故纸堆里,日复一日,大门不出二门不迈。

所以,当提及学者与采访的关系时,他们不假思索地拒绝,甚至有学者说学者上电视是一种很坏的风气,绝不能鼓励。

时代在发展,各行各业也都在逐步透明化、公开化。

学者从事理论的研究在市场经济的大潮下也不得不转变做法,开始关注市场,充分使得理论与实际取得最佳的结合点。

而且,由于公众整体素质的提高,他们关注的领域也在日渐扩大。

所以,传媒应该在学术的不同领域之间,在科学与公众之间,发挥有效的中间传递作用。

但是,在传递的过程中,一部分媒体断章取义,歪曲了学者的学术本意,使得不少学者害怕或者更加反感传媒的介入。

所以,媒体必须本着严谨、科学的态度,将学术语言转化成人人都能理解的社会语言。

同时,学者也要积极与传媒合作,让传媒做全面深入的采访,不厌其烦地把他们研究的价值、意义和可能的社会后果向公众讲述清楚。

随意拒绝采访是一种对社会、国家、公众都十分不负责任的态度。

新闻采访是新闻工作者的职业,既为职业,就有做好的责任和义务。

面对拒绝采访,一味地埋怨社会政治法律体制的不完善,公众整体素质水平的不够高都是对自身及社会的发展非常不利的做法。

针对各种形式的拒绝采访,记者为了成功完成任务,必须想方设法通过正常的途径去说服对方与之进行沟通。

这就要求记者知法懂法守法、有良好的新闻职业道德、不断改进采访方法和技巧,此外,有深厚的文化积淀,对社会及公众有责无旁贷的责任感和深切的人文关怀。

我们国家社会的发展需要一个良好的舆论监督环境,同时也在为创造着这样的环境而努力。

新闻事业作为社会的重要构成机制,它的发展已经不是自己单方面的事情,而是政府、媒体、公众三者融合到位的问题。

政府要为新闻事业的发展提供环境,制定规则;媒体必须逐渐从事业性质的机构转化成一种行业,同时完善自己的维权和自律机制;公众对媒体的认识要逐渐到位,新闻不是判决,也不是行政命令,是据实的报道。

公众和其相关的利益是消费和报道的主体。

为什么特别惹蚊子

生活中我们常会发现,有些人特别容易招蚊子。

“蚊子爱叮什么人

”随便问问身边的人,答案真是五花八门。

例如认为蚊子爱叮女性的“性别说”,认为爱叮皮肤光滑白嫩的“皮肤好坏说”,认为爱叮性激素分泌水平高者的“性感说”,还有认为爱叮血液甜者的“血液甜苦说”。

其中以“血型说”的流行指数颇高。

就此问题采访华南农业大学昆虫毒理研究室主任徐汉虹教授时,A型血的记者被研究室饲养的实验用蚊子大肆围攻,一个小时内就收获了八九个大“红包”,而一旁O型血的徐教授却毫发无损。

这似乎印证了“血型说”“性别说”的结论。

然而,徐教授指出,蚊子爱叮什么人与血型、性别、性感并无直接联系,而主要看人体向蚊子发“信号”的能力强弱与否,强烈的“信号”通过空气传播,能够引导它便捷地找到食物。

深色衣裤更招蚊子 对蚊子来说,人体排出的二氧化碳、汗液都是引导它找到猎物的有效信息。

它寻找目标主要依靠嗅觉器官,也就是头上一对角,来感知空气中传来的人体“信息”,并循迹而去。

别小看身长不过一厘米的蚊子,它的搜索能力很强,搜索的最远距离可达60公里。

在此范围内,“信号”越强的目标,自然也越容易被它们锁定。

二氧化碳排得多的人,由于周围二氧化碳的浓度相对较高,在蚊子的视野中所呈现的“图像”比较清晰,便于蚊子进行定向追踪。

因此,在一个群体中,肺活量大的人、胖人、呼吸沉重的人更容易被蚊子叮咬,孕妇因新陈代谢活跃,呼出的二氧化碳也较高。

人体排出的汗液在空气中挥发,也能向蚊子发出“信号”。

通常汗量多、易出汗的人受蚊子攻击的机会更大,这足以解释为何我们常在运动后,发现身上神不知鬼不觉地多出了几个大“红包”。

蚊子爱叮咬皮肤粗糙、毛孔粗大的人,通常是因为这类人往往汗腺发达或者排出的汗液等分泌物较多。

因此,有时男人比女人、青年比老人更招蚊子。

有人发现,女性在月经期间或者妊娠期间格外“招”蚊子,认为这可能和性激素分泌水平高有关,以此得出“蚊子喜欢叮性感的人”。

徐教授指出,这其实是因为上述阶段的女性内分泌发生改变,新陈代谢加快,排汗量往往更多,对蚊子的刺激和引导更强。

出于同样的道理,处于发育期的青少年也容易“招”蚊子。

一项数据表明,孕妇临产前,呼气量比没有怀孕的女性大21%,呼出的潮湿气体与二氧化碳对蚊子具有相当的吸引力。

此外,和没有怀孕的女性相比,孕妇的腹部温度要高0.7倍,而体温越高,皮肤表面的挥发性物质就越多。

穿衣打扮不当,会招来蚊子。

原来,蚊子怕光但又不喜欢光线太暗,最喜欢在弱光环境下吸血。

白天,当人们穿着深色衣服时,反射的光线较暗,恰恰投其所好。

另外,蚊子喜欢叮咬体温较高的人,而深色衣服的吸热能力强。

几种因素相加,自然使得深色衣服的诱蚊指数大涨。

人们常认为黑色衣服最招蚊子,而据徐教授介绍,其实身着深色斜纹牛仔裤反而最容易被蚊子叮咬。

香水发胶面霜招惹蚊子 化妆打扮过火,也会挨蚊子咬。

使用香水、发胶、面霜等带花香味的化妆品以及火局油膏,被蚊子叮咬的几率都会增加。

有人认为,大多数化妆品都含有可吸引蚊子的化学成分。

所以化妆的女士比素面朝天者更受蚊子“追捧”。

夏天洗澡也不宜使用香味过浓的香皂和沐浴液。

不过,并非所有的香味都会招惹蚊子,例如香茅油、桉叶油气味,反而是驱蚊的良品。

驱蚊水不宜和防晒霜共用 对于容易挨蚊子咬的人来说,驱蚊水无异于救命的稻草。

但是,如何才能把驱蚊水的功效发挥到最大呢

徐教授提醒,驱蚊水不宜和防晒霜以及其他香水混用。

因为驱蚊水的成分主要是驱蚊胺和酒精,混用会降低甚至完全抵消驱蚊效果。

一些女士既怕被蚊子叮咬又怕被烈日晒黑,索性每天出门前把驱蚊水和防晒霜各涂一遍。

这样不仅降低了驱蚊的效果,在高热天气下,其中的成分更可能发生化学反应,造成皮肤炎症。

什么人受蚊子“青睐” ●肺活量大的人。

●汗腺发达、经常流汗的人。

●肥胖者。

●孕妇及月经期间的女性。

●做完激烈运动的人。

●白天穿着深色衣服的人。

●赤脚穿鞋的人。

●化妆后“香气四溢”的女性。

如何拒收“红包” 1.运动后应尽快洗澡,保持皮肤清爽。

天热流汗多,要及时用纸巾、手绢擦去汗液。

2.如果日常活动场所内的蚊子较多,应身着长袖衣服。

这倒不是因为身上多了层布,蚊子就无法用口针扎进去吸血。

实际上,蚊子的口针十分尖利,连牛皮和厚牛仔裤都能穿透,夏天穿的衣服根本不堪一“叮”。

衣服的功能主要是用来遮掩汗液等皮肤分泌物的气味,让蚊子无法追踪而来。

3.户外运动最好穿着白色衣服,因为白色衣服反光能力强,有驱赶伊蚊的效果。

4.夏天切莫因嫌热而不穿袜子,这样会使汗水气味快速挥发,把蚊子引来对人体其他部位发起攻击。

穿上吸汗效果好的袜子不仅能有效降低皮肤湿度,还可遮掩气味。

5.到蚊子多的地方去不宜使用香水等气味浓郁的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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