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利己与利他的名言、事例、语段
1、人民教师谭千秋:用生命作支撑,舍身护生的教导主任 四川大地震,5月14日,张关蓉在擦拭丈夫谭千秋的遗体。
13日22时12分,救援人员扒出了德阳市东汽中学教导主任谭千秋的遗体。
只见他双臂张开趴在一张课桌上,死死地护着桌下的4个孩子。
孩子们得以生还,而他们的谭老师却永远地去了…… “要不是有谭老师在上面护着,这4个娃儿一个也活不了。
”被救女生刘红丽的舅舅流着泪说。
“在我们学校的老师里谭老师是最心疼学生的一个,走在校园里的时候,远远看见地上有一块小石头他都要走过去捡走,生怕学生们不小心摔伤。
”夏开秀老师说。
刘红丽的舅舅仰天长叹:“谭老师,大好人,大英雄噢!” 利已:范美忠,四川隆昌人,1992年毕业于隆昌二中考入北京大学,1997年北京大学历史系毕业后到自贡蜀光中学当教师,不久他因为课堂言论辞职,后辗转深圳、广州、重庆、北京、杭州、成都从事媒体、教师行业,曾在《中国经济时报》、《南方体育》等媒体任编辑,发表过《追寻有意义的教育》、《〈过客〉:行走反抗虚无》、《〈风筝〉:灵魂的罪感与忏悔意识》、《用观念打败观念——读〈哈耶克传〉》,在天涯BBS,第一线教育论坛等都可以搜索到范美忠的文章。
现任职于四川都江堰光亚学校。
近日范美忠这番地震后的“在这种生死抉择的瞬间,只有为了我的女儿我才可能考虑牺牲自我,其他的人,哪怕是我的母亲,在这种情况下我也不会管的”的表白在天涯论坛掀起轩然大波,不少网友认为,地震了老师先跑了是出于一种生物生存本能,无可厚非。
但范美忠还要“洋洋自得”地自我表白,实在无法为人师表。
5月22日,范美忠在天涯论坛写下了《那一刻地动山摇——“5·12”汶川地震亲历记》一文,文中细致地描述了自己在地震时所做的一切以及过后的心路历程。
据描述,范美忠当时正在四川都江堰光亚学校上语文课,课桌晃动了一下,但范根据对地震的一些经验,认为是轻微地震,因此叫学生不要慌。
但话还没完,教学楼猛烈地震动起来。
“我瞬间反应过来——大地震
然后猛然向楼梯冲过去。
”后来,范美忠发现自己是第一个到达足球场的人,等了好一会才见学生陆续来到操场是事例
有关“独善其身者难成大事,越利他,则越利己”的名人名言和名人事例
1、利他的划分。
关于利他的划分,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进行了阐述。
浙江大学张旭昆教授认为,利他行为包括四个维度:纯度、程度、广度和频度。
从纯度考虑,利他行为分为软利他和硬利他。
前者主要是指在利他行为背后隐藏了希望日后回报的动机,其根本出发点仍是利已主义,包括父母和子女的关系以及一些经济中的互惠关系。
后者是指行为者并不指望从受惠者的回报中取得满足,只是单纯从利他行为本身获得满足,是纯粹的利他主义。
从程度考虑,“硬”利他行为又可以分为有限的硬利他行为和无限的硬利他行为。
前者是指利他行为是有限的和适度的,也就是经济主体在实施利他行为时,所付出的利益损失必须在一定限度之内,不可能做到自身利益的完全让渡,即这种行为服从边际效用递减规律。
后者主要存在于非经济领域,指一些人为了他人可以牺牲个人的一切,并且他的行为服从边际效用递增规律。
利他行为的广度取决于人的认同感的范围和对象,主要是指每个人认同的范围和对象往往有一个认同感最强的核心,然后随着范围的逐步扩大,认同感逐步递减。
利他行为的频度主要是指利他行为是偶尔为之还是经常为之。
浙江大学的叶航提到利他行为共有三种表现形式:亲缘利他、互惠利他和纯粹利他。
亲缘利他是从生物的角度出发,是指有血缘的生物个体为自己的亲属做出的某种牺牲,不含有直接的功利目的,又被称为“硬核的利他”。
但是生物学的研究表明,所有生命体的行为看上去好像总在设法使某一目标函数最大化,与经济学所包含的内在逻辑相当一致。
互惠利他是指没有血缘关系的生物个体为了回报而相互提供帮助,类似于某种期权式的投资,又被称为“软核的利他”。
由于施惠与回报存在着时间差,使得这种期权式的投资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互惠利他必然要存在于一种较为长期的重复博弈中,而且还要求形成某种识别机制,以便抑制可能出现的道德风险和机会主义倾向。
纯粹利他是指没有血缘关系的生物个体,在主观上不追求任何物质回报的情况下采取的利他行为。
对于这种利他的存在,叶航运用博弈论给予了模型化的解释。
在生存条件极其恶劣、选择压力特别巨大的环境中,个体间的合作是一个生死攸关的选择,不合作即意味着死亡使得纯粹利他的存在成为可能。
2.利他的本质。
对照前面关于利己的阐述,我们就会发现,软利他行为和硬利他行为仍摆脱不了利己的本质。
软利他行为之所以被饰以“软”字,关键在于它要求一定的回报,体现了利己特征,并且更多地体现在物质上的利己。
硬利他行为似乎披有纯粹利他的外衣,我们仍然可以发现它实际上收获的是一种精神上的利己。
所以,无论赋予了软、硬作为修饰,这种从纯度上划分的利他行为仍不过是利己类型中的一种。
从程度划分的有限与无限的硬利他,它们的道德含义要远远大于它们的经济含义。
有限的硬利他是把部分经济利益直接转移给对方,似乎自身一无所获,其实获得的是间接利己和作为手段的利己,这种形式很具有隐蔽性,也是目前最受欢迎、最为普遍的一种行为。
无限的硬利他行为具有浓厚的道德色彩。
如果从物质利益上来讲,行为人的物质利益是无限地让出,但是在整个行为中他并不是一无所获,在他的价值天平上,他认为精神上的获得要大于物质上的付出,所以他从自身行为中获得了精神上的利己。
总之,无论利他是从何种角度来划分,利他只不过是利己的一种变形,从本质上讲仍归属于利己。
当然在这里,我们把利他归属于利己,并不是否认利他存在的必要,利他之所以长期独立于利己而存在,关键在于它在维系社会的和谐与稳定方面功不可没,为经济主体的经济活动提供了一个稳定的而不是动荡的环境,推动了经济主体摆脱动物追求“物质本能”的进程,进化到更高层次的精神追求。
同时,由于经济主体并不是孤立存在的,他的所有行为必须寓于整个社会体系当中,既然存在群体,势必要提倡公平,而利他在促进公平方面推动社会从低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例文:自利还是利他在现实生活中,有些人脾气粗暴,动不动就大发雷霆。
有些人则慈眉善目,忍辱礼让,有一副谦恭待人的好气度。
修心必先修德,养身须先制怒。
也许有人会说,喜怒哀乐是人之常情,生活在充满矛盾的世界上,谁不曾遇到过生气别扭、令人气愤发怒的事呢
然而,生气发怒无论从人体养生还是修心养性上讲,都是有百害无一利的。
古人云:“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一个人如果能做到宽怀大度,忍辱不辩,自然就能远离是非,无忧无虑,度过一个逍遥自在的人生。
《论语·卫灵公》中说:“小不忍,则乱大谋”;司马迁在《史记》中说:“小不忍害大义”;民间也有“忍能生百福,和可致千祥”、“一勤天下无难事,百忍堂中养太和”的谚语。
唐代张公艺写的《百忍歌》中说:“仁者忍人所难忍,智者忍人所不忍。
思前想后忍之方,装聋作哑忍之准。
忍字可以走天下,忍字可以结邻近。
忍得淡泊可养神,忍得饥寒可立品。
忍得勤苦有余积,忍得荒淫无疾病。
”清朝钦差大臣林则徐的大堂上也曾高悬着“制怒”的警言,这说明中国的古人们对发怒的危害性早有认识。
林则徐官至两广总督,一次他在处理公务时无法克制,盛怒之下把一只茶杯摔得粉碎。
当他抬起头,看到自己的座右铭“制怒”二字,意识到自己的老毛病又犯了,因此立即谢绝了仆人的代劳,自己动手打扫摔碎的茶杯,表示悔过。
与人相处时,不分是非曲直、话不投机动辄发火,这是一种没有涵养的表现。
火气太大的人,应该像林则除那样,要有自知之明,加强修养,注意“制怒”,心平气和,以理服人,不可放纵心头无名之火,否则既伤害他人又伤害自己。
中国古代的中医,对于“怒”有着精辟的论述。
中医认为,怒皆由气而生,气和怒是两个孪生的兄弟。
由怒忿不平,而怒火勃发。
怒气会使“血气耗,肝火旺,怒伤肝”这些常识早巳被人们所熟知。
而在现实生活中,也不乏生气、盛怒而身亡者。
俗话说:“一碗饭填不饱肚子,一口气能把人撑死”。
历史上诸葛亮三气周瑜的故事,周瑜在恼恨暴怒之下,口吐鲜血而亡的故事人人皆知。
世人的许多怒气大都来自贪欲与私心,邻里之间的争吵,马路上的争吵无非为了一点小利,或受了一点小损害。
如果能用一颗淡泊的心对待世上的功名利禄,怒气自然就小了,也就不会为了一点小小的得失而大发雷霆。
人的一生中,总会遇到很多让一般人感到生气的事。
但是如果我们能把发怒的心态转换为感激的心态,就能化怒气为祥和,到达高尚的精神境界。
感激伤害你的人,因为他磨练了你的心志;感激绊倒你的人,因为他强化了你的能力;感激欺骗你的人,因为他增长了你的智慧;感激斥责你的人,因为他让你学会了忍耐;感激生命中所有结缘的众生,因为他们的存在使你的人生丰富多彩.
佛教提倡利他,而工作是给老板挣钱,如何在工作中应用利他精神
利他无处不在,不给他人添麻烦,一点点小事都可以利人。
微笑对每个人就是利人,他人见你生欢喜心就是利人。
同事间不斤斤计较,乐于谦让助人就是利他。
南无阿弥陀佛
以利他之心处事
以利他之心处事感悟 以利他之心处事,从词义的解释上来“利他”是为了是别人获得方便和利益,而不图报的助人为乐的行为,出于自觉自愿的一种利他精神的有益于社会的行为。
这种行为在当前我们身边的一部分“聪明人”觉得是在吃亏,认为是一种“傻”的行为。
但,利他真的就是傻吗
显然不是
我想一个企业要生存和发展无法离开“利他”的思想行为,就像一艘在海上航行的大船会有遇到很多的风浪,每一名船员只有不计较个人得失,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才会航行至目标彼岸,否则就只能回分崩离析使整个团队完全倾覆,作为单纯利己的个人也将难逃厄运。
所以,人作为社会整体中的一份子,首先要有社会价值,才有自我价值,在社会价值没有得到社会认可或没有得到最大的表现,是无从谈自我价值的。
有这么一则民间故事,一位盲人在夜晚走路时,总是手提一盏明亮的灯笼。
别人总觉得很奇怪,不时发出风言风语,有人说他是痴呆症患者,也有人责怪他说:“你自己是个盲人,眼睛已看不见,白天黑夜不是一个样吗
何必多此一举
”后来,盲人终于道出了心声:“我黑夜提灯笼不是照明自己而是照亮别人,让别人容到我,不会撞倒我。
这样,我既保护了自己又保护了别人。
读了这个故事,使我明白一个道理,同时受到很大教育,你在帮助别人的同时,也在帮助自己。
我们应该学习盲人,为别人照亮道路,也照亮了自己。
帮助别人也是我们经常做的事,一个人只有热情地帮助和关心别人,才能得到别人的帮助
浅谈利己与利他的关系从心理学角度看
利己与利他是一对。
想通二者的关系,理解他们在层次的统一与同一,就根本性的大观念。
利己是人与生俱来的本性,它归根结底源自生存的需要。
但人是生活在群体之中的,单方的利己行不通,互相帮助更有利,帮助别人是帮助自己。
于是产生了群体中利他的行为准则。
要要懂得这句话:“利他是利己的最高级。
” 1.利他的真实性与合理性的根据是利己的普遍性。
2.利他是人与社会最根本关系中的最高行为准则。
3.利他是商品经济原则的人性基础。
4.利他是实现利己的行为过程。
5利他是利己行为方式的最高级次。
人的利己行为的方式可以归纳为5个等级。
①最低级是“损人不利己” ②低级是“损人利己”这种人属百姓所言的“坏人”; ③中级是“不损人而利己”这种人属人中的“老实人”; ④高级是“利人又利己”这种人总是在谋求双赢互利,属人中的“精明者”; ⑤最高级是“先利人后利己”这种人的利己似乎不为人所感觉,在交往关系中习惯为他人考虑,并有一定的牺牲精神,把能为别人做点什么看作自己的责任,并从中获得快乐与满足的自然回报,是长远、稳定的精神与物质利益的获得者,属人中的“高尚者”。
这5种人的动机和目的是相同的,差别仅仅是行为方式的不同,结果则大相径庭:前两种行为方式,决定了他们总是事与愿违,最终丧失生存的权利;中间一种行为方式是洁身自好,注定难成大事;后两种行为方式,必然是能有所作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