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城市扩建,钉子户可怜
可恨
要看对于谁而言咯。
对于地方ZF和开发商而言,钉子户可恨。
对于咱老百姓来说,钉子户是可敬的。
试想,谁愿意拿生命危险来换取多一点点的利益
当今社会,唯有暴力手段来取得应得的民权了,可悲
欧美发达国家,人家的ZF如果要在居民区建设公益性规划,会给出相当丰厚的补偿,如果有人实在不愿搬走,ZF会另择地域。
这才是民主
帮我找本书起点的超电磁炮同人我记得开头是黑子说:站住你这个万年钉子户。
猪脚是住在公园的可怜人。
学园都市之颠倒法则 主角的能力是是空间交换或者说移形体换影
关于拆迁几个法律问题,急
答:1:没有明确规定,但拆迁要求拆迁人(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当地房屋拆迁主管部门颁发的拆迁资质,政府部门不可能有。
2: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指导意见第十八条 估价机构应当将分户的初步估价结果向被拆迁人公示7日,并进行现场说明,听取有关意见。
3:不能推翻,但你可以要求不菲的过渡费(拆迁过渡期限自被拆迁人或房屋承租人腾空房屋之日起,一般不超过多少18个月
延长时间超过12个月的,应按规定支付2倍的过渡费,超过24个月的,按3倍支付) 4:无明确规定。
5:不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