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香港的“大律师”与“律师”之间有什么区别
诉讼律师累积十年经验后有机会被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委任成为资深大律师(Senior Counsel, S.C.),在香港的地位等同主权移交前的御用大律师(Queen's Counsel, Q.C.)。
所有在主权移交前已获认许为御用大律师的香港大律师,在香港主权移交后全部自动获得香港资深大律师的资格。
香港的“大律师”与“律师”之间有什么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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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直接到大陆认可吗
港,律师分为两种务律师(solicitor)和出庭律师(barrister前者主要处理开庭前的诉讼文书,以及不需要开庭的法律事务,如准备购房合同。
后者主要负责出庭,所以对语言表达和反应思维有很高的要求。
我们常在电视里看到的戴假发穿黑袍的就是出庭律师,又称大律师。
事务律师则只能穿黑袍。
这里法学院的学生读3年本科再读1年PCLL(postgraduate certificate of laws),之后事务律师需要实习2年,出庭律师需要实习1年在向法庭申请并被批准后,就可以正式成为律师。
PCLL的考试难度相当于我们的司法考试因此只要通过,就不需要再参加其他的考试。
一位trainee已经实习满一年,可向法庭申请的日子.香港法庭座位安排和国内有很大不同:国内是法官坐台上,台下两边成八字形坐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
香港则是法官坐台上,台下正对法官的长桌双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各坐一边。
在刑事法庭差别更加明显:国内犯罪嫌疑人站在正对法官的“小笼子”里,香港的犯罪嫌疑人虽然也也对着法官,但中间却有律师阻断(这其实在象征意义上有很大不同),旁边一侧坐陪审团,另一侧则是公众席。
申请人坐在公众席一边,他们各自的代理律师坐在正对法官的席位上。
法官入席,全体起立,鞠躬。
申请人A的律师介绍A的表现,并向法庭申请批准A成为大律师。
法官请A起立,批准A成为大律师,准许A当庭戴上假发。
A走到正对法官的律师席上,致感谢词。
申请人B的律师介绍B的表现,并向法庭申请批准B成为律师。
法官请B走上前台,在书记员的引导下宣誓并签字。
B返回座位并致感谢词。
这个过程也在一定程度上表现了大律师和律师的不同。
特别感受: 1、精英人才从代理律师的介绍中了解到申请人都非常优秀。
有一位同时拥有新加坡律师资格,纽约律师资格和日本法律顾问资格,现在则申请香港律师资格;有一位会五种语种,四种乐器;有一位留学英伦,更在上海和北京有多年的工作经验熟练掌握英语,广东话和普通话;……这些应该就是香港的精英群体了吧更重要的是他们其实是和我身处同一时代的年轻人。
这样的竞争力,让我既感钦佩,更感要进一步提升自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