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如何当好一名廉洁自律的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是执行党纪政纪,保证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是审计部门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在审计机关有着特殊地位和不可替代作用,审计机关的纪检监察干部充分履行好法律法规所赋予的神圣职责,对加强审计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促进审计职能充分发挥,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因此,纪检监察干部能力水平直接决定着纪检监察工作的效率和质量,影响到纪检监察作用的发挥。
下面笔者结合近几年从事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实践,谈一谈自己对“,推动审计工作健康发展”的几点体会。
一、充分认识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意义纪检监察机关在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方面担负着双重任务和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一条规定,纪检监察机关职能职责包括三个方面内容:一是保证政令畅通,维护行政纪律;二是促进廉政建设;三是改善行政管理,提高行政效能。
作为纪检监察机关派驻审计部门的纪检监察机构,在审计机关有着特殊地位和不可替代作用,只有紧帖审计实际,在发展大局中思考、谋划自己的工作,才能在审计机关反腐倡廉建设中有效发挥组织协调作用,高效履行监督职责。
二、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政治素质纪检监察干部既是执法者又是监督者,必须有过硬的政治立场,随时随地经得起检验。
因此,要结合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思想和工作实际,大力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思想教育,不断提高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一要抓好理想信念教育。
要以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为根本,以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教育为核心,大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并将其作为加强思想道德教育的核心和增强拒腐防变能力的关键,贯穿于各项工作的始终。
二要抓好形势任务教育。
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坚定信心,增强斗志,把思想统一到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上来。
三要抓好自身廉政教育。
通过正面典型示范教育、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党纪政纪教育、艰苦奋斗教育,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拒腐防变的楷模,成为党员干部在廉洁自律方面的模样。
四要创新学习内容和方式。
要把握教育的内在规律,深入细致地分析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现状、社会背景及影响,分析产生问题的原因,及时掌握纪检监察干部所需所求,使教育更贴近实际,更具有针对性。
三、不断加强纪检监察知识业务培训“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政策性、业务性很强的工作,涉及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个领域,这就要求纪检监察干部不断学习和掌握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方面的知识,以适应新形势的需要。
一是采取走出去的办法,有计划地选派纪检监察干部到上级机关参加业务知识培训;二是对新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同志,除搞好岗前培训外,还需经常举办业务培训,促其加快从不懂到较懂到精通的进程,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业务能力。
三是根据工作需要,建议上级机关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有组织有计划地安排纪检监察干部外出参观学习,接受教育,更新观念,开阔视野。
特别是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干部,要紧紧围绕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方针,将自己的职责与加强审计机关廉政建设、促进审计职能充分发挥结合起来,努力探索审计机关反腐倡廉的特点和规律,不断地研究新情况,采取新举措,探索新途径,总结新经验。
四、建立完善纪检监察工作规章制度建立和健全规章制度,形成用制度规范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机制,是抓好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保证。
从近年来从事审计机关纪检监察工作的实践来看,要紧紧扣住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坚持在党和国家政策法规的指导下,进一步健全审计机关党内监督和行政监督制度,用完善的、切合实际的制度监督审计队伍,用规范的制度“管权、管事、管人”。
一是要根据党章和国家法律规定,结合审计机关实际,制定一个比较全面、完整、系统、科学的制度体系。
二是要针对滋生腐败的关键环节,制定出相应办法,做到有的放矢,使管理制度符合客观实际,更具有适用性。
三是要不断修订完善管理制度,使之更加准确和系统化、规范化,不断适应形势发展和实际工作的需要。
五、要树立优良的工作作风当前社会上的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等腐朽思想有所抬头,纪检监察干部处于反腐败斗争的前沿,是腐朽思想侵蚀和不法分子拉拢、腐蚀的首选对象。
只有不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作风建设,才能使纪检监察干部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和秉公执法执纪的优良作风。
一是抓领导,促自律。
纪检监察机构应以勇于负责的精神,督促机关主要负责人自觉担负起责任,严把自律关,做到率先垂范,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同时,抓好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认真严肃追究干部失职渎职不履职的问题。
二是加强审计干部马列主义、思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政治理论教育,深入开展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教育,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同时,坚持用正确的思想武装人,保证思想健康,增强自觉抵制腐朽思想侵入的能力,筑牢政治防线。
三是抓党纪法规学习。
加强党纪、政纪、法纪教育,增强审计干部的法制意识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法纪防线。
四是加强警示教育。
用廉政建设的正反案例教育干部,发挥先进典型和榜样群体在审计队伍中的精神辐射、带动作用,正面引导人生观、价值观的形成,从而振奋精神,不断加强自身建设。
六、积极服务部门工作大局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笔者深刻认识到,只有准确把握和深刻领会纪检监察机构与审计机关共进退、共荣辱的辩证关系,找准纪检监察机构履行工作职责与推进审计事业进步的结合点,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顺利完成监督任务,实现纪检监察工作与审计事业同进步、同发展。
一是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狠抓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实。
二是紧紧围绕审计监督权、财务管理权和人事管理权的正确行使,努力推进制度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
四是强力推进经济责任审计,以科学发展观指导和解决经济责任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促进领导干部科学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廉洁自律。
四是加强与纪检监察以及司法机关的联系与沟通,及时做好案件移送工作,切实发挥审计在维护经济秩序,促进廉政建设,推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中的职能作用,树立审计机关的良好形象。
总之,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只有严格要求自己,始终保持谦虚谨慎、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和恪尽职守、秉公执纪的职业操守,不断提高自身思想政治素质和依法依纪办事能力,才能适应新形势下搞好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为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部门工作健康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领导干部个人在廉洁自律方面存在哪些问题
一是对廉洁自律认识不足。
有的党员领导干部认为廉洁自律主要是针对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一般领导干部处在最基层,没多大的权力,缺乏滋生腐败的土壤,强调廉洁自律是小题大做;有的认为廉洁自律在基层只是一些小问题,过于认真,会影响团结;有的则认为廉洁自律完全是领导干部个人的思想道德修养问题,忽视了组织监督制约的必要性。
由于认识上的偏差,致使一些单位和个别党员领导干部对廉洁自律工作重视不够。
二是廉洁自律工作不到位。
有的单位没有把廉洁自律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
虽然把廉洁自律工作纳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的主要内容来考核,但由于指标体系不太科学、完备,其结果不能真实、准确地反映被考核单位的工作情况,考核结果一般没有与领导干部的奖惩、任用挂起钩来,致使廉洁自律工作基本上是抓与不抓、抓得好与抓得差一个样。
对一般领导干部存在的贪污受贿、以权谋私、违反财经纪律、生活奢侈等问题的处理规定,大多是照抄上面的,针对性不太强。
三是机关干部工作作风不实。
客观说,由于社会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社会思潮的日益多元化,一些领导干部为政不廉,不注意形象,把自己混同于普通群众,忘记了自己的身份和信仰,什么场合都敢去,什么钱都敢花,什么东西都敢要,热衷于请客送礼、公款吃喝、打牌玩乐,甚至赌博;有的领导坐豪华车、以公车私用,亲自驾车为时尚;有的领导以考察名义公款旅游,进行高消费娱乐,总认为是“生活小事”;上级领导来检查工作,超标准招待不说,还要送礼,唯恐上级领导不高兴;有的办事不公正,不讲原则,不讲宗旨讲票子;有的办事不廉,利用手中权力“吃、拿、卡、要”,甚至贪污受贿,腐败堕落,走上违法违纪的道路。
据统计,2008至2009年,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查处领导干部违法违纪案件57件62人,占查办案件总数的30.5%。
有的党员领导工作热情不高,敬业精神不强,作风上拖拉懒散,浑浑噩噩;有的要求不严,工作标准不高,不图有功,但求无过,攀比待遇,意志消沉;有的人工作避重就轻,避实就虚,避难就易,为官一任,一事无成;有的人不求干事,但求名利;有的人在其位,不谋其政;有的干部看到别人快速致富,眼红心热,借子女之名经商开店,借朋友之名推销、摊派,更有甚者,捞点外快,私下里进行权钱交易。
有的党员领导干部不深入实际调查研究,抓工作习惯于做表面文章,大搞形象工程、政绩工程;有的对工作落实抓的不够,只是一般号召,而没有具体指导,更没有督促检查,忙于交际应酬,搞文山会海,成天泡在会议里,漂在酒桌上,迎来送往,哪有什么时间说“抓经济、搞建设”;有的对待上级的决定和指示,不是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有针对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而是照抄照搬,依葫芦画瓢;有的只擅长嘴上功夫,夸夸其谈,牛皮吹上天,不解决任何实际问题;有的忙于走上层路线,千方百计挤进上级领导的社交圈,结果是身离领导近了,心离群众远了,市场上当了外行,官场上成了内行。
四是对廉洁自律监督不够。
监督机制不健全,手段少,效果不佳,是廉洁自律工作中存在不可忽视的问题。
有的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搞“庸俗团结”,会上只讲成绩,不谈问题;只讲工作,不谈思想;只讲集体,不谈个人的现象依然存在。
有的即使开展批评,也是避重就轻,避实就虚,往往是自我批评摆情况,相互批评提希望。
一些地方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时,采取“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做法,不合意的就变着花样应付或干脆不执行,缺乏严肃性。
有的对明知不好的现象熟视无睹,待到成风又束手无策。
比如:对本单位领导干部参与赌博问题,小打小闹时放之任之,等到发展成风,又无所适从。
一些地方群众受经济生活的影响,对发生在身边的腐败案件漠视,采取“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态度,不举报;个别党员领导干部作风问题严重,影响不好,致使群众对干部缺乏信任,因此不愿意举报,使有影响的案源大量流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