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要合理利用一切资源因为名言警句或诗歌
保护地球、珍惜资源 不要让最后一滴水成为我们的眼泪,不要让最后一片绿洲变成沙漠, 保护地球,珍惜资源,就是保护我们的孩子以及我们的未来 保护地球资源和,造福子孙后代。
善待地球——保护地球从节约资源做起人人为环保、环保为人人 人人关心环境质量 人人参与环境保护 珍惜资源 永续利用 保护环境光荣 污染环境可耻 依靠科技进步 促进环境保护 提高 保护美好家园 合理利用资源 保护生态平衡 促进经济持续发展 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 保护环境山河美 持续发展事业兴 别让可爱的生灵在我们这一代人手中消失 发展经济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 环境保护是一项基本国策 必须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合理利用自然资源 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尊崇自然、敬畏生命 尊天重地、 判天地之美、析万物之理 环境保护,人人有责。
为了地球上的生命-拯救我们的海洋。
保护蓝天碧水。
建设美丽的边疆,爱护我们的家园。
环境保护从我身边做起。
保护环境,造福人民。
保护环境就是保护我们自己。
保护水环境,节约水资源。
树立大,保护生态环境。
欣赏荒野、回归自然 青山清我目、流水静我耳 山中何所有
岑上多白云 水光山色与人亲,说不尽,无穷好 自然不可改良、生活可以选择 选择、健康适度消费 、人类应该同舟共济 人类善待自然、就是善待自己 地球能满足人类的需要、但满足不了人类的贪婪 幸福生活不只在于丰衣足食,也在于碧水蓝天。
追求绿色时尚、走向绿色文明
合理利用资源的作文800字
挽救人类之家——环保感想水不仅是人类宝贵之源,而且是之泉。
人类的生命不能离开空气,也不能离开水。
从太空中看,我们居住的地球是一个椭圆形的极为秀丽的蔚蓝球体。
水覆盖了地球70%以上的表面,所以地球是名副其实的大水球。
我们地球是宇宙中最为独特的星球。
可是,在对水资源需要不断增长的同时,人类的活动对水体的污染也日益严重,使许多可用的淡水资源遭到破坏,就连清澈见地的小河与溪流也被我们污染。
因为死亡有机质能消耗水中缺氧,危机鱼类的生存,还能导致水中缺氧,致使需要氧气的微生物死亡。
而正是这些氧微生物能够分解有机质,维持着河流小溪的自我净化能力。
为了预防和保护水资源,合理利用好水资源,每一个生活地球上的人都有义务和责任了解水污染形势,防止水污染蔓延。
作为地球一员的我提3点建议:1.政府调节水资源时,应当统筹兼顾,维持江河的合理流量和湖泊.水库以及地下水体的合理水位,维护水体的自然净化能力。
2.政府应当合理规划工业布局,对造成水污染的企业进行整顿和技术,采取综合防止措施,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合理利用资源,减少废水和污染物的排放量。
3.禁止向湖泊,溪流,小河排放,倾倒工业废水,城市垃圾和其他废物。
水是一切生命的摇篮;是生命之源,对人类极其重要;是地球万物命脉所在。
自古以来,人类就是在水的滋养下生存与繁殖。
即使社会如何进步,时代如何发展,我们也不能让水污染的恶化作为代价换取一时的经济发展,因为将会造成人类无法弥补的恶果,最终导致人类所在文明化为乌有。
面对水污染的环境恶化,我希望人类更能团结一致,更能吃苦耐劳,更能相互帮助,更能激起一古热情。
人类们,快醒悟吧
保护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大自然给予人类所有礼物,都将会使你们受益无穷。
人类不合理利用资源会产生什么后果
不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是环境危机的根本原因——生态危机的原因之三环境问题可以分为两种类型,一类是环境污染问题,一类是生态破坏问题,不论是哪种类型的环境问题,其产生的根本原因,都在于人类对自然资源的不合理利用。
人类的生产过程,就是利用自然界中的各种资源作为原料,通过劳动把它们转化成为产品的过程,这个过程,马克思将其称为“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
在生产过程中,并不是所有的原料都能够转变成产品,总有一些原材料、辅助材料以及能源、水等物质被当作废物排放到自然界之中,这就是我们常常说的污染物。
另外,生产出来的产品在被使用者消费之后,也会消耗、损坏,最终变成“废物”而被人们丢弃,成为人们称之为“垃圾”的东西。
现在人们已经认识到,不论是生产过程还是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其实都是宝贵的资源,由于人们没有正确合理地使用它们,才使得这些宝贵的资源变成了危害环境的污染物。
长期以来,我们的工业走的是能源消耗高、资源浪费大、效率低下的粗放式道路,其结果是造成大量资源的浪费和严重的环境污染。
现在大力提倡的清洁生产、循环经济、废物回收、资源综合利用等措施,其实质就是合理地使用资源、能源,尽量把资源更多地转化为产品,把浪费减到最少,同时也就将污染减少到最低限度。
同样,生态破坏问题也是由于人们不能合理使用自然资源造成的。
如:树木作为一种自然资源,具有多方面的价值:保持水土、涵养水分、防风防沙、调节气候、清洁空气、降低噪声、为人们遮荫乘凉、为野生动物提供栖息地、为工农业、建筑、交通以及人们生活提供木材资源,而且,树木和森林还具有科研价值、观赏价值、审美价值等等。
可是,长期以来,人们看不到林木的生态价值、科研价值和审美价值,只是看到森林作为木材的使用价值和经济价值,从而大量砍伐林木,造成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
自然界中各种资源的价值都是多方面的,许多资源除了具有供人们使用的工具价值之外,还具有保持生态平衡的价值,这一点过去没有引起人们的足够重视(如对湿地的认识,过去看不到湿地对维护生态平衡的作用,只知将其改造为农田,结果,破坏了湿地的生态功能),加上一些地方、一些人受到眼前经济利益的诱惑,片面地、不合理地使用自然资源,从而导致了生态环境的破坏。
现在我国施行的退田还林、退田还草、退田还湖政策,应该说是对过去错误作法的一种补救措施。
以上从生产方式的角度,分析了自然资源不合理利用带来的环境问题,下面让我们从生活方式的角度来看看这个问题。
进入工业社会以来,随着生产力的高速发展,人类总体的消费水平有了大幅度的提高,尤其是发达国家,早已进入消费社会,而且出现了奢侈消费、豪华消费、炫耀消费等畸形消费现象。
正是这种大大超过人类生存基本需要的畸形消费,使得发达国家只占全球1\\\/4的人口,却消耗着全球每年资源和能源生产量的3\\\/4。
曾有科学家估计,如果全世界所有的人都像美国人那样生活,至少还要有5-6个地球。
西方国家的一些有识之士早已对这些畸形消费的危害有所揭露,美国《未来学家》杂志1993年就有一篇文章写道:“消费者社会大量开采资源,总有一天可能会把森林、土壤、水和空气耗竭、毒害或者无可挽回地损毁。
全世界各地的消费者们程度不同地要对人类面临的全球问题负责。
”地球资源的有限性要求人类合理地、节俭地使用地球资源,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人类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可是如今世界上的少数富人,正在倚仗他们手中的资金和技术,过着远远超出生存基本需求的挥霍自然资源的生活,更为令人不安的是,在全球化的浪潮之下,他们的生活方式,被当作楷模和榜样,被其他发展中国家和地方的人们所效仿。
人类能够过上什么样水平的消费的生活,不只是取决于人类的愿望,也不仅仅取决于科学技术水平,还要看地球为我们提供了多少可以利用的资源,对有限资源的使用,不仅要考虑到今天的需求,还要考虑到子孙后代的需求。
人类必须精打细算,从全人类可持续发展的高度来统筹安排资源的使用。
人类对资源的不合理利用和浪费是造成环境危机的根本原因,要解决环境问题,就必须从资源问题入手,一是要改变传统的生产方式,提高人们珍惜资源、节约资源的意识,完善关于资源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
二是要转变人们的消费观念,提倡节俭消费,可持续消费。
不过,必须看到,要从根本上解决资源的浪费问题,还必须消灭私有制,因为只有建立一个“和人类本性相称的社会制度”,作为真正能够代表“人类”的社会那时才能够考虑,“靠它所掌握的资料能够生产些什么,并根据这种生产力和广大消费者之间的关系来确定,应该把生产提高多少或缩减多少,应该允许生产或限制生产多少奢侈品”。
(恩格斯《政治经济学批判大纲》《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615页)只有消灭了私有制,建立了共产主义社会,“社会化的人, 联合起来的生产者,将合理地调节他们与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把它置于他们的共同控制之下,而不让它作为盲目的力量来统治自己;靠消耗最小的力量,在最无愧于和最适合于他们的人类本性的条件下来进行这种物质变换。
”(马克思恩格斯:《资本论》第三卷,《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5卷第926-927页)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到,环境问题的实质,是人类在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不能合理使用资源,亦即不能合理地调整人和自然之间的物质变换(包括对资源的浪费)造成的,所以,只有准确地把握资源问题,才能找到解开环境问题谜底的钥匙。
生态中心主义在谈论环境问题时,极力反对把自然界看作是人类的资源,这也恰恰阻碍了他们正确地认识环境问题。
请问有没有关于利用闲置资源的名言
人类生活在地球上,地球环境为我们创造了丰富的物质财富。
但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人类的有些活动对环境产生了不良的影响,甚至是破坏,如环境的污染、自然资源的枯竭、水土流失等等。
这些环境的破坏又反作用于人类,产生危害人体健康、影响人类生产、生活生存的种种问题,就是环境问题。
例如:一、人类不断向大气中排放二氧化碳等废气,把大气弄脏了、使地球像在大热天穿了一件脏棉袄,体温不断地升高;二、地球大气中的臭氧层能吸收阳光中对生物有害的紫外线,是地球上所有生命的保护伞。
大气污染破坏了这层重要的保护伞,使地球的臭氧层产生了“空洞”;三、人类毁林开荒,不合理利用木材等,都给森林带来了灾难。
年百年来,全球森林面积急剧减少,最近十多年来,每年都有上千万公倾的森林在地球上消失了。
今天,非洲的热带雨林只剩下原先的三分之一,亚洲的木材蓄积量只能维持不到40年……;四、全世界的荒漠化土地正以每年5万至7万平方千米的速度扩展。
目前,全球的沙漠化地区已经占到了地球陆地面积的35%;五、全球的城市里,约有一半人口(16亿)生活在有害健康的恶劣空气中。
严重的空气污染,使生活在城市的人们患呼吸系统疾病的比例大大高于乡村;六、20世纪以来,由于世界全国工农业的迅速发展,城市人口的剧增,缺水已是当今世界许多国家面临的重大问题,尤其是城市缺水状况越来越加剧;七、无节制的捕捞,使世界上许多重要的海洋渔场,捕到的鱼越来越少,也越来越小,这就是海洋渔业资源枯竭的表现。
在地球上,天南地北的环保问题不计其数,这只不过是一小部分而已。
但另一部分环境问题是因为人类过度开发、不合理利用资源、破坏生态环境,且不及时采取对资源的保护措施而导致了资源流失造成的,所以,地球环境的破坏,归根到底是由于人类对大自然的过度的开发,说确切一点,应该是人类的掠夺,滥用自然资源和大自然的力量的恶果。
把地球形成以来几十亿年积累下来和各种天然宝贵资源,在几百年间挥霍过度,面临枯竭,如此下来,很可能在一两百年,甚至更短的时间内就毁于自己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1989年12月26日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杨尚昆(1989年12月26日)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 代业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本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社会生存和发展的确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古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 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确其他海域。
第四条 国家制定的环境保护规划必须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采取有利于环境保护的经济、技术政策和措施。
是环境保护工作同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五条 国家鼓励环境保护科学教育事业的发展,加强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的研究和开发,提高保护科学技术水平,普及环境保护的科学知识。
第六条 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和破坏环境单位和蔼个人进行检举和控告。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管理。
国家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港务监督、渔政渔港监督、军队环境保护部门和各级公安、交通、铁道、民 航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的规定对环境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土地、矿产、林业、水利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对资源的保护实 施监督管理。
第八条 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有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第二章 环境监督管理第九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环境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十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和国家经济、技术条件。
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未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对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已作规定的项目,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须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凡是向已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区域排放污染物的,应当执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第十一条 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建立监测制度,制定监测规范,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监测网络,加强对环境监测的管理。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发布环境公报。
第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对管辖范围内的环境状况进行调查和评价,拟订环境保护计划,经计划部门综合平衡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实施。
第十三条 建设污染环境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确规定。
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规定防治措施,经项目主管部门预审并依照规定的程序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环境影响报告书经批准后,计划部门方可批准建设项目设计书。
第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有权对管辖范围内的排污单位进行现场检查。
被检查的单位应当如实反映情况,提供必要的确资料。
检查机关应为被检查机关保守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
第十五条 跨行政区的环境污染和环境破坏的防治工作,由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协商解决,或者由上级人民政府协调解决,作出决定。
第三章 保护和改善环境第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辖区的环境质量负责,采取措施改善环境质量。
第十七条 各级人民政府对具有代表性的各种类型的自然生态系统区域,珍稀、濒危的野生动物自然分布区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域,具有重大科学文化价值的地质构造、著名的确溶洞和化石分布区、冰川、火山、温泉等自然遗迹,以及人文遗迹、古树名木,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严禁破坏。
第十八条 在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和其他需要特别保护的区域内,不得建设污染环境的工业生产设施;建设其他设施,其污染物排放不得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
已经建成的设施,其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排放标准的,限期治理。
第十九条 开发利用自然资源,必须采取措施保护生态环境。
第二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农业环境的保护,防治土壤污染、土地沙化、盐渍化、贫瘠化、沼泽化、地面沉降和防治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源枯竭、种源灭绝以及其他生态失调现象的发生和发展,推广植物病虫害的综合防治,合理利用化肥、农药及植物生长激素。
第二十一条 国务院和沿海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海洋环境的确保护。
向海洋排放污染物、倾倒废弃物,进行海岸工程建设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防止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第二十二条 制定城市规划,应当确定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确目标和蔼任务。
第二十三条 城乡建设应当结合当地自然环境的特点,保护植被、水域和自然景观,加强城市园林、绿地和风景名胜区的建设。
第四章 防治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第二十四条 产生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单位,必须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计划,建立环境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在生产建设或者其他活动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恶臭气体、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辐射等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二十五条 新建工业企业、和现有工业企业的技术改造,应当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设备和工艺,采用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处理技术。
第二十六条 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经原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该建设项目方可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者闲置,确有必要拆除或者闲置的,必须征得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同意。
第二十七条 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
第二十八条 排放污染物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企业事业单位,依照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并负责治理。
水污染防治法另有规定的,依照水污染防治发的规定执行。
征收的超标准排污费必须用语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具体使用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九条 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
中央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有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决定。
市、县或者市、县以下人民政府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由市、县人民政府决定。
被限期治理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如期完成治理任务。
第三十条 禁止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
第三十一条 因发生事故或者其他突然性事件,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并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 部门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可能发生重大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应当采取措施,加强防范。
第三十二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政主管部门,在环境受到严重污染威胁居民购买力生命财产安全时,必须立即向当地人民政府报告,有人民政府采取有效措施,解除或者减轻危害。
第三十三条 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有毒化学物品和含有放射性物质的物品,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防止污染环境。
第三十四条 任何单位不得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
第五章 法律责任第三十五条 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可以根据不同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
(一) 拒绝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现场检查或者在被检查时弄虚作假的。
(二) 据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事项的。
(三) 不按国家规定缴纳超标准排污费的。
(四) 引进不符合我国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技术和设备的(五) 将产生严重污染的生产设备转移给没有污染防治能力的单位使用的。
第三十六条 建设项目的防止污染设施没有建成或者没有达到国家规定的要求,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由批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并处罚款。
第三十七条 未经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拆除或者闲置防治污染的设施,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重新安装使用,并处罚款。
第三十八条 对违反本法规定,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事业单位,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 对有关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政府主观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九条 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
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
第四十条 当事人对行政处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一条 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
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有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于承担责任。
第四十二条 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起时计算。
第四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导致公私财产重大损失或者人身伤亡的严重后果的,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四条 违反本法规定,造成土地、森林、草原、水、矿产、渔业、野生动物、等资源的破坏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 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机关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章 附则第四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与环境保护有关的国际公约,同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公约的规定,但中华人民共和国声明保留的条款除外。
第四十七条 本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同时废止。
我有一个关于建设社会,合理利用资源的方案
找真正为人民服务的政府!!!
比起节约资源,更重要的是合理利用资源这句话对不对
对的呀节约只是一种措施没有办法不让资源消耗所以合理利用资源才是更重要的满意请采纳
如何促进景区资源合理利用
有效开发。
不可过度。
放水养鱼,不可竭泽而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