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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容中国风着装的女孩子的句子

时间:2015-12-23 03:34

描写古代女子穿着的句子

【一身蓝色的翠烟衫,散花水雾绿草百褶裙,身披淡蓝色的翠水薄烟纱,肩若削成腰若约素,肌若凝脂气若幽兰。

折纤腰以微步,呈皓腕于轻纱。

眸含春水清波流盼,头上倭堕髻斜插碧玉龙凤钗。

香娇玉嫩秀靥艳比花娇,指如削葱根口如含朱丹,【身穿淡绿色的长裙,袖口上绣着淡蓝色的莲花,银丝线勾出了几片祥云,下摆密麻麻的一排蓝色海水,云图,胸前是宽片锦缎裹胸,身子轻轻转动长裙散开。

随意札着流苏髪,发际斜插芙蓉暖玉步摇,淡扫娥眉眼含春,皮肤细润如温玉柔光若腻,樱桃小嘴不点而赤,娇艳若滴,腮边两缕发丝随风轻柔拂面凭添几分诱人的风情,耳际的珍珠耳坠摇曳,指甲上的宝石到是妖艳夺目,脚上一双鎏金鞋用宝石装饰着,而而灵活转动的眼眸慧黠地转动】答题不易,麻烦点下右上角【满意】以兹鼓励,谢谢

描写民国时期,女生衣着和北洋军阀的句子

刘半农等所著《赛金花本事》:对清末民初曾经风光无限的状元夫人、名妓赛金花是这样描述的——“就说我吧,除去时头上戴一根大簪,三排小簪,每排是四根,全都是翡翠的。

梳着五套头——当时最时兴的样式——颈上挂金链,戴着珐琅银表。

冬天穿狐裘都是按着颜色深浅替换。

我耳朵上戴的那副牛奶珠坠子就值几千两。

“上海《时报》:“妇女现流行一种淫妖之时下衣服,实为不成体统,不堪寓目者。

女衫手臂露出一尺左右,女裤则吊高一尺有余,乃至暑天,内则穿一粉红洋纱背心,而外罩一有眼纱之纱衫,几至肌肉尽露。

此等妖服,始行于妓女,妓女以色事人,本不足责,乃上海之各大家闺秀,均效学妓女之时下流行恶习。

妖服冶容诲淫,女教沦亡,至斯已极。

”张爱玲对服装的描述:“黄的宽袍大袖,嘈切的云朵盘头;黑色绸底上装嵌着桃红的边,青灰长裙,淡黄玳瑁眼镜;如意镶边的宝蓝配着苹果绿色的绣花袄裤”;“有一种橄榄绿的暗色绸,上面掠过大的黑影,满蓄的风雷。

还有一种丝质的日本料子,淡湖色,闪着木纹、水纹;每隔一段路,水上漂着两朵茶碗大的梅花,铁划银钩,像中世纪礼拜堂里的五彩玻璃窗画,红玻璃上嵌着沉重的铁质沿边”。

推荐《更衣记》: 《更衣记》是传奇作家张爱玲女士的一篇美文。

作者用她从容淡然的笔墨在短短的千字文中将辛亥革命前后的百年服饰演变娓娓道来,字里行间巧妙地讲述着她对服饰的独特见解。

   如果当初世代相传的衣服没有大批卖给收旧货的,一年一度六月里晒衣裳,该是一件辉煌热闹的事罢。

你在竹竿与竹竿之间走过,两边拦着绫罗绸缎的墙——那是埋在地底下的古代宫室里发掘出的甬道。

你把额角贴在织金的花绣上。

太阳在这边的时候,将金线晒得滚烫,然而现在已经冷了。

  从前的人吃力地过了一辈子,所作所为,渐渐蒙上了灰尘;子孙晾衣裳的时候又把灰尘给抖了下来,在黄色的太阳里飞舞着。

回忆这东西若是有气味的话,那就是樟脑的香,甜而稳妥,像记得分明的块乐,甜而怅惘,像忘却了的忧愁。

  我们不大能够想象过去的世界,这么迂缓,安静,齐整——在满清三百年的统治下,女人竟没有什么时装可言

一代又一代的人穿着同样的衣服而不觉得厌烦。

开国的时候,因为“男降女不降”,女子的服装还保留着显着的明代遗风。

从十七世纪中叶直到十九世纪末,流行着极度宽大的衫裤,有一种四平八稳的沉着气象。

领圈很低,有等于无。

穿在外面的“大袄”,在并非正式的场合,宽了衣,便露出“中袄”。

 “中袄”里面有紧窄合身的“小袄”,上床也不脱去,多半是娇媚的,桃红或水红。

三件袄子之上又加着“云肩背心”,黑缎宽镶,盘着大云头。

 削肩,细腰,平胸,薄而小的标准美女在这一层层衣衫的重压下失踪了。

她的本身是不存在的,不过是一个衣架子罢了。

中国人不赞成太触目的女人。

历史上记载的耸人听闻的美德——譬如说,一只胳膊被陌生男子拉了一把,便将它砍掉——虽然博得普通的赞叹,知识阶级对之总隐隐地觉得有点遗憾,因为一个女人不该吸引过度的注意;任是铁铮铮的名字,挂在千万人的嘴唇上,也在呼吸的水蒸气里生了锈。

 女人要想出众一点,连这样堂而皇之的途径都有人反对,何况奇装异服,自然那更是伤风败俗了。

 出门时裤子上罩的裙子,其规律化更为彻底。

通常都是黑色,逢着喜度年节,太太穿红的,姨太太穿粉红。

寡妇系黑裙,可是丈夫过世多年之后,如有公婆在堂,她可以穿湖色或雪青。

裙上的细褶是女人的仪态最严格的试验。

家教好的姑娘,莲步姗姗,百褶裙虽不至于纹丝不动,也只限于最轻微的摇颤。

不惯穿裙的小家碧玉走起路来便予人以惊风骇浪的印象。

更为苛刻的是新娘的红裙,裙腰垂下一条条半寸来宽的飘带,带端系着铃。

行动时只许有一点隐约的叮当,像远山上宝塔上的风铃。

晚至一九二○年左右,比较潇洒自由的宽褶裙入时了,这一类的裙子方才完全废除。

 穿皮子,更是禁不起一些出入,便被目为暴发户。

皮衣有一定的季节,分门别类,至为详尽。

十月里若是冷得出奇,穿三层皮是可以的,至于穿什么皮,那却要顾到季节而不能顾到天气了。

初冬穿“小毛”,如青种羊,紫羔,珠羔;然后穿“中毛”,如银鼠,灰鼠,灰脊,狐腿,甘肩,倭刀;隆冬穿“大毛”,——白狐,青狐,西狐,玄狐,紫貂。

“有功名”的人方能穿貂。

中下等阶级的人以前比现在富裕得多,大都有一件金银嵌或羊皮袍子。

 姑娘们的“昭君套”为阴森的冬月添上点色彩。

根据历代的图画,昭君出塞所戴的风兜是爱斯基摩式的,简单大方,好莱坞明星仿制者颇多。

中国十九世纪的“昭君套”却是颠狂冶艳的,——一顶瓜皮帽,帽檐围上一圈皮,帽顶缀着极大的红绒球,脑后垂着两根粉红缎带,带端缀着一对金印,动辄相击作声。

 对于细节的过份的注意。

为这一时期的服装的要点。

现代西方的时装,不必要的点缀品未尝不花样多端,但是都有个目的——把眼睛的蓝色发扬光大起来,补助不发达的胸部,使人看上去高些或矮些,集中注意力在腰肢上,消灭臀部过度的曲线……古中国衣衫上的点缀品却是完全无意义的。

若说它是纯粹装饰性质的罢,为什么连鞋底上也满布着繁缛的图案呢

鞋的本身就很少在人前露脸的机会,别说鞋底了,高底的边缘也充塞着密密的花纹。

 袄子有“三镶三滚”,“五镶五滚”,“七镶七滚”之别,镶滚之外,下摆与大襟上还闪烁着水钻盘的梅花,菊花。

袖上另钉着名唤“阑干”的丝质花边,宽约七寸,挖空镂出福寿字样。

 这样聚集了无数小小的有趣之点。

这样不停地另生枝节,放恣,不讲理,在不相干的事物上浪费了精力,正是中国有闲阶级一贯的态度。

惟有世界上最清闲的国家里最闲的人,方才能够领略到这些细节的妙处。

制造一百种相仿而不犯重的图案,固然需要艺术与时间;欣赏它,也同样地烦难。

 古中国的时装设计家似乎不知道,一个女人到底不是大观园。

太多的堆砌使兴趣不能集中。

我们的时装的历史,一言以蔽之,就是这些点缀品的逐渐减去。

 当然事情不是这么简单。

还有腰身大小的交替盈蚀。

第一个严重的变化发生在光绪三十二三年。

铁路已经不那么稀罕了,火车开始在中国人的生活里占一重要位置。

诸大商港的时新款式迅速地传入内地。

衣裤渐渐缩小,“阑干”与阔滚条过了时,单剩下一条极窄的。

扁的是“韭菜边”,圆的是“灯草边”,又称“线香滚”。

在政治动乱与社会不靖的时期——譬如欧洲的文艺复兴时代——时髦的衣服永远是紧匝在身上,轻捷利落,容许剧烈的活动。

在十五世纪的意大利,因为衣裤过于紧小,肘弯膝盖,筋骨接榫处非得开缝不可。

中国衣服在革命酝酿期间差一点就胀裂开来了。

“小皇帝”登基的时候,袄子套在人身上像刀鞘。

中国女人的紧身背心的功用实在奇妙——衣服再紧些,衣服底下的肉体也还不是写实派的作风,看上去不大像个女人而像一缕诗魂。

长袄的直线延至膝盖为止,下面虚飘飘垂下两条窄窄的裤管,似脚非脚的金莲抱歉地轻轻踏在地上。

铅笔一般瘦的裤脚妙在给人一种伶仃无告的感觉。

在中国诗里,“可怜”是“可爱”的代名词。

男人向有保护异性的嗜好,而在青黄不接的过渡时代,颠连困苦的生活情形更激动了这种倾向。

宽袍大袖的,端凝的妇女现在发现太福相了是不行的,做个薄命人反倒于她们有利。

 那又是一个各趋极端的时代。

政治与家庭制度的缺点突然被揭穿。

年青的知识阶级仇视着传统的一切,甚至于中国的一切。

保守性的方面也因为惊恐的缘故而增强了压力。

神经质的论争无日不进行着,在家庭里,在报纸上,在娱乐场所。

连涂脂抹粉的文明戏演员,姨太太们的理想恋人,也在戏台上向他们的未婚妻借题发挥讨论时事,声泪俱下。

 一向心平气和的古国从来没有如此骚动过。

在那歇斯底里的气氛里,“元宝领”这东西产生了——高得与鼻尖平行的硬领,像缅甸的一层层叠至尺来高的金属顶圈一般,逼迫女人们伸长了脖子。

这吓人的衣领与下面的一捻柳腰完全不相称。

头重脚轻,无均衡的性质正象征了那个时代。

 民国初建立,有一时期似乎各方面都有浮面的清明气象。

 大家都认真相信卢骚的理想化的人权主义。

学生们热诚拥护投票制度,非孝,自由恋爱。

甚至于纯粹的精神恋爱也有人实验过,但似乎不会成功。

 时装上也显出空前的天真,轻快,愉悦。

“喇叭管袖子”飘飘欲仙,露出一大截玉腕。

短袄腰部极为紧小。

上层阶级的女人出门系裙,在家里只穿一条齐膝的短裤,丝袜也只到膝为止,裤与袜的交界处偶然也大胆地暴露了膝盖,存心不良的女人往往从袄底垂下挑拨性的长而宽的淡色丝质裤带,带端飘着排穗。

 民国初年的时装,大部份的灵感是得自西方的。

衣领减低了不算,甚至被蠲免了的时候也有。

领口挖成圆形,方形,鸡心形,金刚钻形。

白色丝质围巾四季都能用。

白丝袜脚跟上的黑绣花,像虫的行列,蠕蠕爬到腿肚子上。

交际花与妓女常常有戴平光眼镜以为美的。

舶来品不分皂白地被接受,可见一斑。

 军阀来来去去,马蹄后飞沙走石,跟着他们自己的官员,政府,法律,跌跌绊绊赶上去的时装,也同样地千变万化。

短袄的下摆忽而圆,忽而尖,忽而六角形。

女人的衣服往常是和珠宝一般,没有年纪的,随时可以变卖,然而在民国的当铺里不复受欢迎了,因为过了时就一文不值。

 时装的日新月异并不一定表现活泼的精神与新颖的思想。

恰巧相反。

它可以代表呆滞;由于其他活动范围内的失败,所有的创造力都流入衣服的区域里去。

在政治混乱期间,人们没有能力改良他们的生活情形。

他们只能够创造他们贴身的环境——那就是衣服。

我们各人住在各人的衣服里。

 一九二一年,女人穿上了长袍。

发源于满洲的旗装自从旗人入关之后一直是与中土的服装并行着的,各不相犯。

旗下的妇女嫌她们的旗袍缺乏女性美,也想改穿较妩媚的袄裤,然而皇帝下诏,严厉禁止了。

五族共和之后,全国妇女突然一致采用旗袍,倒不是为了效忠于满清,提倡复辟运动,而是因为女子蓄意要模仿男子。

在中国,自古以来女人的代名词是“三绺梳头,两截穿衣。

”一截穿衣与两截穿衣是很细微的区别,似乎没有什么不公平之处,可是一九二○年的女人很容易地就多了心。

她们初受西方文化的薰陶,醉心于男女平权之说,可是四周的实际情形与理想相差太远了,羞愤之下,她们排斥女性化的一切,恨不得将女人的根性斩尽杀绝。

 因此初兴的旗袍是严冷方正的,具有清教徒的风格。

 政治上,对内对外陆续发生的不幸事件使民众灰了心。

青年人的理想总有支持不了的一天。

时装开始紧缩。

喇叭管袖子收小了。

一九三○年,袖长及肘,衣领又高了起来。

往年的元宝领的优点在它的适宜的角度,斜斜地切过两腮,不是瓜子脸也变了瓜子脸,这一次的高领却是圆筒式的,紧抵着下颔,肌肉尚未松弛的姑娘们也生了双下巴。

这种衣领根本不可恕。

可是它象征了十年前那种理智化的淫逸的空气——直挺挺的衣领远远隔开了女神似的头与下面的丰柔肉身。

这儿有讽刺、有绝望后的狂笑。

 当时欧美流行着的双排钮扣的军人式的外套正和中国人凄厉的心情一拍即合。

然而恪守中庸之道的中国女人在那雄赳赳的大衣底下穿着拂地的丝绒长袍,袍叉开到大腿上,露出同样质料的长裤子,裤脚上闪着银色花边。

衣服的主人翁也是这样的奇异的配搭,表面上无不激烈地唱高调,骨子里还是唯物主义者。

 近年来最重要的变化是衣袖的废除。

(那似乎是极其艰难危险的工作,小心翼翼地,费了二十年的工夫方才完全剪去。

)同时衣领矮了,袍身短了,装饰性质的镶滚也免了,改用盘花钮扣来代替,不久连钮扣也被捐弃了,改用揿钮。

总之,这笔账完全是减法——所有的点缀品,无论有用没用,一概剔去。

剩下的只有一件紧身背心,露出颈项,两臂与小腿。

 现在要紧的是人,旗袍的作用不外乎烘云托月忠实地将人体轮廓曲曲勾出。

革命前的装束却反之,人属次要,单只注重诗意的线条,于是女人的体格公式化,不脱衣服不知道她与她有什么不同。

 我们的时装不是一种有计划有组织的实业,不比在巴黎,几个规模宏大的时装公司如Lelong’s,Schiaparelli’s,垄断一切,影响及整个白种人的世界。

我们的裁缝却是没主张的。

公众的幻想往往不谋而合,产生一种不可思议的洪流。

裁缝只有追随的份儿。

因为这缘故,中国的时装更可以作民意的代表。

 究竟谁是时装的首创者,很难证明,因为中国人素不尊重版权,而且作者也不甚介意,既然抄袭是最隆重的赞美。

最近入时的半长不短的袖子,又称“四分之三袖”,上海人便说是香港发起的,而香港人又说是由上海传来的,互相推诿,不敢负责。

 一双袖子翩翩归来,预兆形式主义的复兴。

最新的发展是向传统的一方面走,细节虽不能恢复,轮廓却可尽量引用,用得活泛,一样能够适应现代环境的需要。

旗袍的大襟采取围裙式,就是个好例子,很有点“三日入厨下”的风情,耐人寻味。

 男装的近代史较为平淡。

只有一个极短的时期,民国四年至八九年,男人的衣服也讲究花哨,滚上多道的如意头,而且男女的衣料可以通用,然而生当其时的人都认为是天下大乱的怪现状之一。

目前中国人的西装,固然是谨严而黯淡,遵守西洋绅士的成规,即是中装也长年地在灰色,咖啡色,深青里面打滚,质地与图案也极单调。

男子的生活比女子自由得多,然而单凭这一件不自由,我就不愿意做一个男子。

 衣服似乎是不足挂齿的小事。

刘备说过这样的话:“兄弟如手足,妻子如衣服。

”可是如果女人能够做到“丈夫如衣服”的地步,就很不容易。

有个西方作家(是萧伯纳么

)曾经抱怨过,多数女人选择丈夫远不及选择帽子一般的聚精会神,慎重考虑。

再没有心肝的女子说起她“去年那件织锦缎夹袍”的时候,也是一往情深的。

 直到十八世纪为止,中外的男子尚有穿红着绿的权利。

男子服色的限制是现代文明的特征。

不论这在心理上有没有不健康的影响,至少这是不必要的压抑。

文明社会的集团生活里,必要的压抑有许多种,似乎小节上应当放纵些,作为补偿。

有这么一种议论,说男性如果对于衣着感到兴趣些,也许他们会安分一点,不至于千方百计争取社会的注意与赞美,为了造就一己的声望,不惜祸国殃民。

若说只消将男人打扮得花红柳绿的,天下就太平了,那当然是笑话。

大红蟒衣里面戴着绣花肚兜的官员,照样会淆乱朝纲。

但是预言家威尔斯的合理化的乌托邦里面的男女公民一律穿着最鲜艳的薄膜质的衣裤,斗篷,这倒也值得做我们参考的资料。

 因为习惯上的关系,男子打扮得略略不中程式,的确看着不顺眼,中装上加大衣,就是一个例子,不如另加上一件棉袍或皮袍来得妥当,便臃肿些也不妨。

有一次我在电车上看见一个年青人,也许是学生,也许是店伙,用米色绿方格的兔子呢制了太紧的袍,脚上穿着女式红绿条纹短袜,嘴里衔着别致的描花假象牙烟斗,烟斗里并没有烟。

他吮了一会,拿下来把它一截截拆开了,又装上去,再送到嘴里去吮,面上颇有得色。

乍看觉得可笑,然而为什么不呢,如果他喜欢

…… 秋凉的薄暮,小菜场上收了摊子,满地的鱼腥和青白色的芦粟的皮与渣。

一个小孩骑了自行车冲过来,卖弄本领,大叫一声,放松了扶手,摇摆着,轻倩地掠过。

在这一刹那,满街的人都充满了不可理喻的景仰之心。

人生最可爱的当儿便在那一撒手罢

形容民国女子服装的句子

【淡粉色华衣裹身,白色纱露出线条优美的和清晰可见的锁骨,裙褶如雪月光华流动轻泻于地,挽迤三尺有余,使得步态愈加雍容柔美,三千青丝用发带束起,头插蝴蝶钗,一缕青丝垂在胸前,薄施粉黛,只增颜色,双颊边若隐若现的红扉感营造出一种纯肌如花瓣般的娇嫩可爱,整个人好似随风纷飞的蝴蝶,又似清灵透彻的冰雪……】【大朵牡丹翠绿烟纱碧霞罗,逶迤拖地粉色水仙散花绿叶裙,身披金丝薄烟翠绿纱。

低垂鬓发斜插镶嵌珍珠碧玉步摇,花容月貌出水芙蓉。

】【身穿是淡白色宫装,淡雅处却多了几分出尘气质。

宽大裙幅逶迤身后,优雅华贵。

墨玉般的青丝,简单地绾个飞仙髻,几枚饱满圆润的珍珠随意点缀发间,让乌云般的秀发,更显柔亮润泽。

美眸顾盼间华彩流溢,红唇间漾着清淡浅笑。

】【身着一身浅蓝色纱衣,肩上披着白色轻纱,微风吹过,给人一种飘飘欲仙的感觉。

一头青丝散散披在双肩上,略显柔美,未施一丝粉黛,缓缓在御花园散步,看着已经过了花期的牡丹,不禁想到自己,自己现在有着皇帝的宠爱,就如同盛开的牡丹,妖艳,绚丽。

如果哪一天自己老了,皇帝的宠幸不在了,是不是自己就和这过了花期的牡丹一样,沉睡在泥土中,无人问津

想着想着,居然有一种想要大哭一场的感觉,悠悠叹了口气】【身着淡蓝色的长裙,裙裾上绣着洁白的点点红梅,用一条白色织锦腰带将那不堪一握的纤纤楚腰束住.将一头青丝绾成如意髻,仅插了一支梅花白玉簪.虽然简洁,却显得清新优雅】【一身浅蓝色的宫装,裙角上绣着细碎的樱花瓣。

头上斜簪一支碧玉玲珑簪,缀下细细的银丝串珠流苏. 脸上薄施粉黛,缓缓在御花园散步,看到前面的倩影,走上前去,俯身,甩帕】臣妾夏念瑶参见皇上,皇上吉祥【话落,莞尔一笑】【着一身淡紫色衣裙,身上绣有小朵的淡粉色栀子花。

头发随意的挽了一个松松的髻,斜插一只淡紫色簪花,显得几分随意却不失典雅。

略施粉黛,朱唇不点及红。

】【碧绿的翠烟衫,散花水雾绿草百褶裙,身披翠水薄烟纱,肩若削成腰若约素,肌若凝脂气若幽兰。

娇媚无骨入艳三分。

】【身穿白色纱裙,腰间用水蓝丝软烟罗系成一个淡雅的蝴蝶结,墨色的秀发上轻轻挽起斜插着一支薇灵簪。

肌肤晶莹如玉,未施粉黛,只身一人在在紫竹林里漫步】【内穿薄蝉翼的霞影纱玫瑰香胸衣,腰束葱绿撒花软烟罗裙,外罩一件逶迤拖地的白色梅花蝉翼纱。

腰若细柳,肩若削成,巧笑倩兮,美目盼兮。

】【淡粉色宫装,裙角绣着展翅欲飞的淡蓝色蝴蝶,外披一层白色轻纱。

微风轻拂,竟有一种随风而去的感觉。

丝绸般墨色的秀发随意的飘散在腰间,身材纤细,蛮腰赢弱,更显得楚楚动人】【淡绿色的繁花宫装,外面披着一层金色薄纱,宽大的衣摆上锈着紫色的花纹,三千青丝撩了些许简单的挽了一下,其余垂在颈边,额前垂着一枚小小的红色宝石,点缀的恰到好处。

头上插着镂空飞凤金步摇,随着莲步轻移,发出一阵叮咚的响声。

衬得别有一番风情美丽可人之姿】【金黄色的云烟衫绣着秀雅的兰花,逶迤拖地黄色古纹双蝶云形千水裙,手挽碧霞罗牡丹薄雾纱。

云髻峨峨,戴着一支镂空兰花珠钗,脸蛋娇媚如月,眼神顾盼生辉,撩人心怀。

】【肩若削成,腰如约素,眉如翠羽,肌如白雪。

身穿一袭素锦宫衣,外披水蓝色轻纱,微风吹过,轻纱飞舞,整个人散发出淡淡灵气。

三千青丝被挽成一个简单的碧落髻,将一支清雅的梅花簪子戴上,只身一人向御花园走去,看着前面缓缓而来的宸妃。

微微一笑,等着她先开口向自己请安】【风髻露鬓,淡扫娥眉眼含春,皮肤细润如温玉柔光若腻,樱桃小嘴不点而赤,娇艳若滴,腮边两缕发丝随风轻柔拂面凭添几分诱人的风情。

一身绛紫色长裙,绣着富贵的牡丹,水绿色的丝绸在腰间盈盈一系,完美的身段立显无疑,携侍女两人缓缓在御花园散步,看到迎面走来的母后,莞尔一笑】念瑶给母后请安,母后吉祥。

【一身淡黄色云烟衫逶迤拖地白色宫缎素雪绢云形千水裙,头发梳涵烟芙蓉髻,淡扫蛾眉薄粉敷面,明艳不可方物】

成人礼女生服装怎么搭配

(最好有图片)

1.采衣:采衣即未行礼之前穿的童子服。

根据冠礼的资料:样式是短褂裤,缁(黑)布为衣,朱红色的锦边——不知道女童是不是也是黑色

但建议可以穿明丽一些的色彩。

穿普通的布鞋。

梳双鬟髻。

  2.初加:发笄和罗帕、素色的襦裙,似中衣。

衣缘没有文饰,腰带用普通的细布带。

  3.再加:发簪、深衣。

  4.三加:钗冠。

正式的大袖长裙礼服,制。

佩绶等饰物。

  衣服的摆放:按顺序分别叠好、衣领朝东,由北向南依次置于席上,席置于场地东侧;要加的发饰,由有司捧在盘里,立于场地西册,面朝南,从东到西排开,依次是:发笄、发簪、钗笄。

  说明:三次加笄的服饰,分别有不同的蕴义,象征着女孩子成长的过程——采衣色泽纯丽,象征着女童的天真烂漫;色浅而素雅的襦裙,象征着豆蔻少女的纯真;端庄的深衣(尤其是的),是公认的最能体现汉民族女子之美的服饰,象征着的明丽;最后隆重的大袖礼衣则反映了汉族女子的审美取向——雍容大气,典雅端丽。

礼仪的基本理念是什么

个人简介  辛普森夫人是那个让温莎公爵不爱江山的美人。

辛普森夫人能在英国史上留名和她得以如此出名,都是因为温莎公爵为她放弃王位,一时间传为佳话的缘故,我们对辛普森夫人的了解,也仅至于此了沃利斯(辛普森夫人)究竟是怎样一位女人

值得温莎公爵为他放弃英国王位

英国知名传记作家查尔斯·斯海厄姆撰写的《辛普森夫人传》详细记叙了她的成长、情感和人生历程,披露了辛普森夫人一生中很多鲜为人知的幕后故事,值得一读。

童年经历  是私生女,所以她从没受过洗礼   贝西·沃利斯·沃菲尔德是私生女,生于1895年6月19日。

那时候美国正从一场灾难性的经济萧条中缓慢地恢复过来。

然而,沃利斯一家所在的巴尔的摩那简陋、雅致、偏僻的区域看不到大萧条带来的明显影响。

沃利斯的父亲蒂科尔是这个家族中比较另类的一员。

他体格虚弱,18岁时得了肺结核。

  那时候的结核病患者是禁止与女性同居的。

可是在25岁时,蒂科尔堕入情网,他遇到了24岁的艾丽斯·蒙塔古。

艾丽斯活泼可爱,一头金发,非常漂亮迷人。

  在与结核病人接个吻都被认为是很危险的,甚至会丧命的年代,艾丽斯的确需要年轻人全部的勇气和胆识才能和爱人开始这段浪漫的私情。

他们避开家人的监视,在便宜的小旅馆、公园等地共谱爱的夜曲。

令人震惊的是,艾丽斯怀孕了。

  对于美国新教圣公会教徒的家庭来说,让非婚生子女出生是个灾难。

因为这意味着这个家族将名誉扫地,甚至有可能被驱逐出新教。

无论是沃菲尔德家还是蒙塔古家都不愿冒此风险,而身处这样的丑闻之中。

他们不准孩子在巴尔的摩出生。

  1895年年初,这对年轻恋人离开家乡去有名的度假胜地——位于宾夕法尼亚和马里兰州交界处高山之巅的蓝岭峰。

  1895年6月19日,艾丽斯的孩子平安降生。

这个名叫贝西·沃利斯·沃菲尔德的婴儿不仅是沃菲尔德和蒙塔古家族中唯一没有记录在册的后代,也是沃菲尔德家族中第一个不曾受过洗礼的孩子。

家族中新教圣公会的长老们不同意举行洗礼。

基于她是私生女这一无可辩驳的原因,巴尔的摩的教会组织也支持这个重大裁决。

1910年4月17日,等到巴尔的摩的基督教堂开始接受沃利斯时,为了获得教会的承认,沃菲尔德家伪造了她的洗礼记录。

而作为她没有受过洗礼这一事实的后果是:她三次婚姻中有两次按照教义是无效的,其中包括她1937年嫁给温沙公爵。

在教会的人看来,沃利斯是个没有受过洗礼的人,终究将饱受永久的惩罚。

  她小时候就派头十足、自命不凡   沃利斯是个外向、调皮、活泼的小姑娘。

艾丽斯爱她,并为她而骄傲。

她每周都给沃利斯拍照以记录她的成长。

到1900年时,祖母的房间里挂满了300多张沃利斯的照片。

艾丽斯参照伦敦艺术画廊的做法,给这些照片取名为“沃利斯童年照”。

沃利斯天生是沃菲尔德家的人:派头十足、自命不凡。

据克利夫兰·艾默里说,她把她的第一批洋娃娃称呼为阿斯特太太和范德比尔特太太,她俩是当时纽约上流社会的“皇后”。

她最早接触到的读物就是有关时尚、歌剧、流行时装,以及有关英国国王和王后的故事。

她从小就像王室成员那样举止高贵优雅,她从不叫艾丽斯“妈妈”,而是叫她“妈咪”。

  1902年,沃利斯进入艾略特大街2812号,成了艾达·奥唐奈小姐幼儿园里的一名学生。

也就在那儿,沃利斯开始显露出她的个性:样样都争第一。

七岁那年,有一天奥唐奈小姐问全班:“是谁图谋炸毁伦敦国会大厦的

”一个坐在沃利斯后面的小男孩抢先站起来大声答道:“盖伊·福克斯

”——正好这也是沃利斯想回答的正确答案。

盛怒之下,只见她抓起木制的铅笔盒,狠狠地朝那男孩头上打去。

  10岁时,沃利斯进入圣保罗街714号时髦的阿伦德尔女子学校,离她外祖父母家只相隔几座房子。

每当有同学因为她母亲接收房客而嘲笑她时,她就用她厚实的鞋底打她们。

  卡罗尔小姐是当时阿伦德尔学校的校长。

沃利斯常常蔑视她的权威,从而被公认为既粗鲁又傲慢,她的粗话常使老师们目瞪口呆。

尽管沃利斯在家里和在学校经常挨打,她还是那么自负、固执而又死不悔改。

她发奋地学习所有的知识和技能:学打篮球、学做针线、学烹饪,学习历史。

虽然她并不漂亮而且一旦受到冷落时,常戏剧般地头痛和晕倒,但她的热情、活力、魅力使她很有威望。

据她的一个同学说,她骨感而又生机勃发的体形、阳刚气的双肩、“印第安人”似的头发、脸型及外突的下巴,使她在同龄的女孩中与众不同,可以说“很出众”。

她总是穿戴干净、整洁,头发梳得一丝不乱,因为她知道任何仪表上的邋遢都会招来木梳子的鞭打或罚洗冷水澡。

她的铅笔总是削得尖尖的,衣服和裙子熨烫得笔挺。

从未有人看见她嚼口香糖或啃吃剩的半个苹果。

  她每次都认真研究猎捕对象   12岁时,沃利斯变得更加叛逆,她的聪慧、伶俐简直让人受不了。

她高而尖的嗓门、一串串连珠炮似的问题、大胆又信心十足的神情加上常戏剧性发作的头痛病使她成了公认的难管教的孩子。

她顺从而有耐心地参加新教圣公会教徒沃菲尔德家和蒙塔古家的各种宗教活动。

尽管她事实上从没受过洗礼,但是两家都确信她已是坚定的信徒了。

在那个年代,年轻女孩通常只会缝纫、做饭、准备菜谱,只会把时间花在穿衣打扮、打篮球上,沃利斯却早早地开始追求男孩子了并筹划着自己的未来。

她想当医生、科学家或者探险家。

  1911年,沃利斯去了弗吉尼亚米德尔堡的勃尔兰德,那是个专门面向富家子弟的夏令营。

在那儿沃利斯陷入了初恋。

她迷上的人叫劳埃德·塔布。

塔布是个有大笔财富可继承的英俊少年,看上去如运动员般充满活力。

阿伦德尔和勃尔兰德的其他女孩子们非常妒羡她这位绝顶完美的男朋友。

她们相互打听,想知道作为她们中最不漂亮的女孩是如何成功地追到她们公认的帅哥的。

  沃利斯成功的秘密在于她认真仔细地研究过她的猎捕对象。

尽管对于足球没一点兴趣,她设法了解到塔布在学校足球队踢进的每一个球。

她知道他以多少分钟夺得了游泳比赛的冠军,喜欢吃什么冰激凌以及酷爱冬季滑冰。

这些得归功于塔布的朋友们。

他们悄悄帮助她实现了阴谋俘获塔布的计划。

  沃利斯知道如何去奉迎男孩子,如何增强他们的自信心。

她大胆地抚摸男孩子壮实的双臂,尽管这种举动被认为有些过分和有失体统。

她还懂得如何逗塔布一家人开心、讨他们喜欢。

在格利洛纳这座宏伟的、门前有大庭柱的战前华府里常常荡漾着她清脆的咯咯笑声。

在那个悠长的夏季,她在那儿度过了许多宝贵的午后。

她和劳埃德相互吟诵着法兰西帝国史诗、一起朗读着布思·塔金顿的畅销书《俊友》。

俩人常常是你读几段,我读几段。

有意思的是,她尤其喜欢那些有关国王、王后的故事,有关平民如何引起皇室的注意、获得他们青睐的描写。

  “她的房间里挂了几十张王子照片”   和当时成千上万的所有年轻女孩一样,沃利斯迷恋上了传说中的英国皇位继承人——长着一头金发、年方十七的威尔士王子。

她的房间里挂了几十张王子的照片,她还剪辑出所有有关王子的报道,时刻关注着王子的一举一动。

1914年,沃利斯从奥德菲尔德兹毕业了。

已经是十八岁的沃利斯,按照传统习俗到了该公开出席一些社交活动的时候了。

机遇来临了:那是对于所有巴尔的摩年轻女孩来说一年中最重大的事件。

单身四对舞会是当时最高档次的社交聚会——女孩子能参加这个舞会,是对她社会地位的一种保障。

五百个女孩子中只有四十九人能够幸运地受到邀请。

这个盛大、隆重的舞会按惯例将在12月的第一个星期四在抒情大剧院举行。

夹杂着兴奋、担忧、沮丧的复杂心理,沃利斯心情亢奋难以入睡,心中只徘徊着一个问题:她会是那49个幸运儿中的一个吗

  终于,决定命运的早晨来到了,她急忙撕开信封。

那里面有那张无比珍贵的请柬

她眼下要做的全部事情是设法置办服装、请一位家庭成员作陪伴、准备服饰上的装饰花。

  沃利斯只有用甜言蜜语去打动所罗门大舅舅,说服他最大限度地支持她。

最终舅舅给了她20美元——这至少足够买30件衣服,真是难以想象的一大笔钱。

沃利斯把这笔钱全部用来定做一件礼服,只有一件。

  这是一件白色缎子晚礼服,和著名交际舞蹈家埃琳·卡斯尔身穿的在巴黎缝制的沃思女礼服一模一样。

她又花了更长的时间来学习一步舞和刚刚兴起的探戈舞。

她还大大提升了她的华尔兹舞技。

  舞会上,沃利斯连续几个小时一刻不停地跳着舞,差点跳断了腿。

每当一个新舞伴过来,她都把全部的关注集中在对方,从不谈论她自己。

于是,年轻人会一次又一次回到她身边。

尽管在那天的女孩子当中,她可能属于最不漂亮的一个,但是她聪明、有魅力,她很清楚这一点。

初遇王子  25岁,初见偶像威尔士王子   自从那个美妙而又让人感到荣耀的夜晚之后,沃利斯开始把自己看作女人。

沃利斯真是个男人迷:她甚至不怕会被人家说三道四,开始了她一系列令人费解又眼花缭乱的浪漫情史。

1914年1月,她随表姐到新组建的海军航空中心基地散心,邂逅了英俊的军官厄尔·温菲尔德·斯潘塞,这个人成了她的第一任丈夫。

  1920年4月7日发生了一件大事。

威尔士王子与表兄路易斯·蒙巴顿在乘名望号巡洋舰去澳大利亚途中来到圣地亚哥。

年轻的王子纤瘦、矮小、一头的金发,显得迷人又随和,很快便征服了整个圣地亚哥。

下午2点30分,他与蒙巴顿来到海边,和战场上归来的退伍老兵们握手,然后在礼堂内向大约2.5万人发表了演说。

  沃利斯一定对没有被邀请出席在新墨西哥号战舰甲板上为欢迎王子举行的盛大午宴,以及随后在阿鲁斯图克号和皇家海军舰艇名望号上接受王子的接见之事而愤懑不平。

很可能是温菲尔德的酗酒和不检点的行为以及与上司的冲突最终带来了这个严酷的社交惩罚。

  那天晚上沃利斯和温菲尔德一起出席在科罗纳多饭店的市长舞会。

可是她的自尊心又一次受到了打击,晚宴的来宾名单中没有她的名字。

沃利斯只是远远地看见身穿皇家海军夏季白色制服的王子与数不清的人握手。

王子很早就离开了。

  虽然沃利斯见到她少女时代的偶像时一定非常激动,但是这段令人兴奋的经历立即被婚姻的阴影所吞噬。

  初婚不幸,她放纵自己   5月份,艾丽斯来看望沃利斯,发现她很伤心。

温菲尔德几乎彻夜不归,偶尔在家时,不是拍桌子就是砸家具。

他说他打算回佛罗里达,他爱上了那儿的一个姑娘。

  转眼到了1921年的春天,沃利斯和温菲尔德搬进了加利福尼亚大道上的布赖顿酒店公寓。

她很快就后悔作了这个决定。

温菲尔德歇斯底里的喊叫经常在半夜把全酒店的人吵醒。

温菲尔德把她锁进浴室,一关就是几个小时。

他经常烂醉如泥,并且和别的女人有染,也许还有男人。

最后,沃利斯只有选择离婚。

  不管对蒙塔古家族还是对沃菲尔德家族来说,离婚是一件前所未有的丑事。

艾丽斯和贝西姨妈设法劝说她打消这个念头。

此后,她的丈夫去中国服役,而中国对于一个年轻女子来说显然是个不太合适的地方,这使得她的行为比一个离了婚的女人更容易被接受。

她又开始频频约见很多老朋友。

  在意大利大使馆举办的一次招待会上,沃利斯向迷人的意大利大使频送秋波,她达到了目的。

随后,沃利斯又开始注意上了阿根廷大使馆一等秘书、35岁的费利珀·埃斯皮尔。

沃利斯得加紧行动,不能错过任何机会。

她设法让自己受到邀请参加埃斯皮尔也会出席的晚会。

这只丑小鸭拿出当年威灵顿谋划滑铁卢战役的全部勇气和决心开始筹划如何引诱费利珀·埃斯皮尔上床。

用她老一套会奉承的伎俩,沃利斯果然从追逐他的华盛顿社交名媛手中把他俘获过来。

他们的私情成为了华盛顿的一桩头号丑闻。

  1926年的圣诞节,沃利斯接受了老朋友玛丽·拉夫雷的邀请,去纽约过圣诞节。

她去纽约的决定导致了一次偶遇,使她变成了辛普森夫人。

曲折经历  “才华横溢”的辛普森夫人用婚姻改变命运   在沃利斯的面前,人生没有捷径。

父亲早逝,只有妈妈的她度过了贫苦而动荡的童年。

她知道能依靠的只有自己,在青春绽放之时,她精心经营,嫁给了海军部的斯潘塞。

运气着实很差的她在婚后发现,她的丈夫不仅是个酒鬼,还与其它女人有染,在军队里放浪不羁,没有任何前途可言。

在尽力弥合之后,她的第一段婚姻仍以离婚收场。

她不再是斯潘塞太太,也不再是一个可以憧憬婚姻改变命运的少女,她又做回了沃利斯,一个离过婚的可怜女人。

  在人生的低潮期,沃利斯积极拓宽社交面。

机会又来了,她闯入了一个已婚男人的生活,摇身一变成了中产阶级,被大家称为辛普森夫人。

她的侵略固然是不体面的,但是在英语中“ambition”有两个解释,一个是进取心,另一个是野心。

沃利斯的野心被唤醒了,她怎么可能满足于做辛普森夫人。

顶着这个身份,借由辛普森的社交关系,她终于来到了王子爱德华的面前。

  一个经历过两次婚姻的女人,凭借什么征服了英国最有地位的男人——爱德华八世

论长相,她没有通常意义的美貌。

论身材,她瘦骨嶙峋,那时也不流行骨感美。

更何况爱德华从王子时期开始,就已经被各式情人包围。

王子的情人绝非等闲之辈。

她们美貌娇媚如塞尔玛,个性十足如驾驶飞机的女飞行员贝丽尔,热情痴心如达得利夫人……除了这些没有社交地位的情人,还有一堆身份高贵的公主企盼与国王结成连理。

  沃利斯却打败了她们,以她无可比拟的魅力收服了爱德华漂浮不定的心。

她广泛的兴趣使他俩兴味相投;她诙谐的段子和智慧的评论使他刮目相看;她品位不凡的着装让他惊艳不已,再加上她精明的手段最终让国王俯首帖耳,她就这样俘虏了英国未来的国王。

但爱情之外的现实是:一个离过两次婚的美国女人是不可能被英国王室所接受的,“宁为玉碎,不为瓦全”的国王毅然放弃了至高无上的地位,投奔了爱情。

  这与其说是一本人物传记,不如说是一本“女性自救书”。

辛普森夫人简直是一个最“才华横溢”的编剧,她把自己的人生撰写得跌宕起伏,常常挽狂澜于即倾,于平淡中见华彩。

至于最终她还是距王位仅一步之遥,调侃地说,她只是一个编剧,结局要由制片人和导演说了算;正襟危坐地说,那就是中国的一句古话:“命中七寸,难求一尺。

”但经历了这样的生命历程,能够生存下来并保有国王毕生的爱,她至少也是一个传奇. 王储心血来潮  1931年6月,王储心血来潮,又玩起搁置已久的老把戏,换上便装,一身普通佣工打扮,登上一列便车,只身出外游玩。

火车空空荡荡,偌大一个包厢,除王储外,只有一个单身女人。

那女人金发蓝眼,皓齿厚唇,体态丰盈,秀色可餐。

言谈间风情千种,移步时仪态万方。

王储偷窥良久,怦然心动,不禁打破在女人面前冷若冰霜的冷面郎君习惯,主动与那独身女子攀谈。

二人天南海北闲扯,从伦敦的雾天到大西洋的风,从法国的白兰地到西班牙的古城堡,话越说越多,一发不可收拾。

年届37岁的王储第一次彻底投入,感到身心愉悦的快活。

这个女人来自大西洋对岸的美国,也就是促成英王退位奇闻的辛普森夫人。

到这时为止,辛普森夫人仍不知王储的真实身份,仍把这位与她主动攀谈的英国男人当作一个普通劳动者。

  列车邂返以后,王储和辛普森夫人一见钟情,成为知交。

两人频频约会,形影不离,双双出没于上流舞场,下等酒吧。

泰晤士河游艇上,维也纳多瑙河岸,意大利比萨斜塔,到处留下王储的开怀笑声和辛普森夫人的莺啼软语。

二人一个风流倜傥,一个绝色倾城,一时成为新闻焦点和人们街头巷议的对象。

有人大谈辛普森夫人被立为英国王妃的可能性,但这一猜测立即被洞悉英国王室继位惯例的人们否定。

辛普森夫人虽有沉鱼落雁之色,浑身上下确实透露出雍荣华贵之气,但她年长王储好几岁,有过婚史,出身于贫贱人家。

不仅如此,辛普森夫人还是美国公民。

一向高傲无比的英国人绝不会接受一个已婚的美国妇女为自己国家未来的王后。

这有损于大英帝国的赫赫威名

王储钟情于辛普森夫人大概是逢场作戏,一场闹剧而已。

对她的评价  辛普森夫人,美国人,原名沃丽斯 沃菲尔德,平民家庭,早年丧父,受过很好的中等教育,无力读大学。

第一次嫁给一个军人,第二次嫁给商人辛普森先生,随后移居英国。

谜一样的沃丽斯,用了什么招数,竟然偷走了英国国王的心

  沃丽斯具有美国人的独立精神,意志坚强,幽默乐观,见解独特,同时也很有女人味。

她不漂亮,但体态轻盈,优雅高贵,有教养。

她布置的家舒适得令人叫绝;她张罗的美式晚宴会赢得国王的赞赏;她能让这个疲惫孤独的男人,说出不能对任何人说的心里话。

就像懂自己的心思一样,她懂得这个男人的每一个用词和字眼……亲王什么样的漂亮女人没见过

脸蛋儿早晚都会衰老的。

他接受的是她整个的人和这个人所创立的一整套有情趣的生活方式。

沃丽斯住宅中那张喝鸡尾酒的小桌,亲王就非常感兴趣。

桌子和酒--我们看到的仅仅是一种富足的生活方式。

亲王体验的却是同样属于生活本质的、同样需要珍视的温馨、舒缓、诚挚、从容,一个可以让流浪的心灵停下来落落脚的地方。

  亲王眼中的沃丽斯是个神秘、新奇、捉摸不透的女人。

她当然会有她的太阳背面。

不过,好也罢,坏也罢,爱情并不怎么讲道理。

她能让亲王只对她一人说:我永远不会放弃你。

永不后悔。

如果再让我选择一遍,我还选择你--作为女人,这已经足够了。

你还想让她怎么样呢

[编辑本段]历史上最动人的爱情史  英王乔治五世和玛丽皇后共有6个孩子,威尔士亲王是长子,继承王位后为爱德华八世,被迫放弃王位后被封温莎公爵,辛普森夫人则一直称他大卫。

  威尔士亲王就读于皇家海军学院,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在掷弹兵卫队服役。

这位“受人欢迎的亲王”,还是一个风度翩翩、富有人情味的绅士。

他有一张文弱年轻的面孔,眸子忧郁深邃,高鼻梁,一头金发。

这样的外貌,加之皇室无上的尊贵,他成了女人心中梦一样的人物。

22岁那年,亲王与公爵的女儿罗丝玛丽一见钟情,但被国王夫妇强行拆散,王室根本不能接受自由恋爱。

王室为他从欧洲各国王室物色了18位妙龄公主,也惨遭亲王拒绝。

亲王完全按照自己的口味,自由地和一些女人交往着,其中长久保持亲密关系的就有两位。

  英国王室一直关注着亲王的举动。

亲王当然不会知道,他的不受干扰的热恋只有5年。

而后,爱情将“演变成一个可怕的结局。

”这一点却被老国王乔治五世预见到了。

老国王说:我死后,这个孩子不出12个月就会毁掉自己。

  1936年真算得上是英国的灾年。

1月28日,乔治五世去世,亲王继承王位。

即位典礼后,新国王就对辛普森夫人说:任何事情都不能改变我对你的感情。

然后笑笑,走了。

5 月,沃丽斯开始办理离婚手续。

8 月,新国王带着心爱的女人去地中海度假,起初一切都非常美好。

在南斯拉夫的马夏,当地人穿着五颜六色的民族服装,围着国王和沃丽斯欢呼。

在阿尔巴尼亚小渔港的夜晚,沉积的高山突然燃起火炬阵,成千上万的农民用火把和歌声欢迎国王。

国王开玩笑地说,这全是为了沃丽斯,因为他们知道国王爱上了她……不过很快,快乐退潮,美国各大报连篇累牍惊爆英国国王恋情,消息像病毒一样反馈到英伦三岛。

11月,国王正式通知俗称“约翰牛”的首相鲍尔温,要与沃丽斯结婚。

鲍尔温则以内阁总辞职的执政危机率部向国王发难。

英国媒体也将披露丑闻。

王室因此蒙羞。

他们为国王划定一条路线:辛普森夫人必须立刻离开英国。

后来变成两条:或者女人离开;或者国王逊位。

12月11日,国王发表了告别广播讲话,宣布为了能和心爱的女人结婚,他将放弃王位。

温莎公爵只做了325天国王,连加冕典礼都没来得及举行,就为爱情逊位了。

爱情风暴引发政治风暴  国王准备和沃丽斯结婚的消息一经传出,家就被包围了,陌生人在记录她们的行踪,恐吓信批评信纷纷寄来,有人准备刺杀她。

沃丽斯转移到贝尔凡得宫,又被迫前往法国。

  除了三俩朋友,留在英国的国王几乎在单枪匹马地作战。

有朋友劝大卫接受妥协方案,接受无名义婚姻,可以结婚,但妻子不享受丈夫的地位头衔。

大卫决定后退一步,接受屈辱。

鲍尔温可不想放过国王,他坚决反对,连国王准备将这种婚姻问题提交国会办理立法程序的要求也一并拒绝--这便是有名的“严重的宪法争执”--国王与内阁彻底决裂。

国王向王后和三个弟弟求援。

王后认为,不能认同这桩有损王室尊严的婚事,坚决不承认这个儿媳妇,拒不授予沃丽斯“公爵夫人殿下”的头衔。

国王表示,婚事不成宁可退位。

王后说,你不当国王,你弟弟会当得很好 --王室残酷地对自己的儿子关上了大门。

民众一片惊愕。

整个帝国的女人都把沃丽斯看成是偷走国王的坏女人--民众背叛了国王。

舆论界更是狂喜地大兴风浪,说沃丽斯心术不正、玩弄阴谋诡计,冷酷无情……对他们来说,无所谓背不背叛,正义首先让位于利益。

  只有萧伯纳、丘吉尔、毕维布罗克寥寥几位最智慧、最优秀的人物支持国王。

丘吉尔在众议院、毕维布罗克在舆论界根据宪法为国王争辩……丘吉尔说,国王想娶他心爱的女人为妻,有什么不可以呢

大卫为英国尽忠25年,侨居法国后,没有一天不思念祖国。

他的祖国在他死后才再度接纳他,将他安葬在温莎堡的王室墓地。

沃丽斯死后与公爵合葬,但这只表明王室有限度地和解,墓碑上仍然刻着“温莎公爵夫人沃丽斯”的字样,还是不称“殿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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