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形容一夫多妻的成语
形容一夫多妻的成语妻妾成群 三宫六院
“上联:一夫一妻一儿一女一心一意一生一世”的评论
一夫一妻一儿一女一心一意一生一世家庭最和谐的境况也就是这样,还没有比这还能和家庭美满的幸福程度相提并论了。
供参考。
描写鸳鸯坚贞爱情的诗句
桃木渌,水上鸳鸯唐·韦庄《菩萨蛮》[洛阳城里]。
渌(1ù录)澈。
这两句大意是临大地,洛阳到处是嫣红的桃花,到处是澄澈的春水,水面上飘浮着并头浴羽的对对鸳鸯。
红英缤纷,绿波荡漾,鸳鸯比翼,一派大好春光。
可用来写盛春景色。
唐代词人 韦庄 《菩萨蛮》春罗双鸳鸯,出自寒夜女。
鸳鸯名言唐·韦应物《杂体五首》其三。
罗:一种质地柔软有花纹的丝织品,此处指罗衣或罗裙。
这两句大意是:美女春日里穿着漂亮的罗裙,上面绣着成双成对的鸳鸯鸟,这美丽的衣服,是贫寒的劳动妇女在深夜里制作出来的。
原诗为:“~。
心精烟雾色,指历千万绪。
长安贵豪家,妖艳不可数。
裁此百日功,唯将一朝舞。
舞罢复裁新,岂思劳者苦。
”其艺术构思与白居易《缭绫》相似。
白诗中“织者何人衣者谁?越溪寒女汉宫姬”,其意与韦诗此二句略同,都是以贵族妇女的豪奢侈靡与劳动妇女的勤苦劳作相映衬,突出剥削者与被剥削者的对立关系。
可用来反映旧社会的阶级关系,或者用来批评某些只知追求华丽服饰而不知社会财富来源于何处的女人。
唐代诗人 韦应物 《杂体五首》泥融飞燕子,沙暖睡鸳鸯。
唐·杜甫《绝句二首》其一。
融:指冻土融化。
这两句大意是:天暖泥融,燕于忙于衔混作巢,飞来飞去;春温沙暖,鸳鸯贪睡,卧于沙中迟迟不起。
这首绝句的前两句是:“迟日江山丽,春风花草香。
”四句诗写了江山、花草、燕子、鸳鸯四样景物,构成一幅幅画面,不仅显出蓬勃的春意,诗人愉快之情也从中自见。
仇兆鳌评日:“摹写春景极其工秀,而语出浑成,妙入化工矣。
”这种四句四景,彼此并列,中间虽以春意贯穿,却没有呼应关系的诗,只靠这些景物的组合、安排,构成一种境界,是古代绝句中一种特殊的写作手法。
描写春景、春意可作惜鉴。
唐代诗人 杜甫 《绝句二首》合昏尚知时,鸳鸯不独宿。
唐·杜甫《佳人》。
合昏:植物名。
又名合欢,俗称夜合花,叶似槐叶,花淡红色,至夜则合。
鸳鸯:匹鸟,雌雄偶居不离,这两句大意是:合欢尚且知道入夜则合,从不逾时;鸳鸯偶居不离,向不独宿。
这两句分别以“有情”的植物、动物作比喻,说明夫妇之间应该相亲不离。
在原诗中,女主人公以此反衬轻薄夫婿的喜新厌旧,慨叹世情的险恶与冷酷。
唐代诗人 杜甫 《佳人》愿作鸳鸯被,长覆有情人。
唐朝政治家、诗人 李德裕傍岸鸳鸯皆著对,时时出向浅沙行。
关于鸳鸯的名言五代·后蜀·花蕊夫人《宫词》。
著(zhuó浊)对:成对。
这两句大意是:停在岸边的鸳鸯都成双成对,不时地离开河岸向浅水中的沙洲走去。
观察得很细致,描写得很逼真,好像正在拍摄《动物世界》的一组镜头。
可用来描写岸边鸳鸯的活动。
五代十国女诗人 花蕊夫人 《宫词》得成比目何辞死,愿做鸳鸯不羡仙。
唐·卢照邻《长安古意》。
比目:比目鱼,目谓此鱼一目,须两两相并始能游行。
《尔雅·释地》:“东方有比日鱼焉,不比不行,其名谓之鲽(ta榻)。
”此比喻形影不离的情侣。
这两句大意是:得以与心爱的人结成夫妇,像比目鱼一样形影不离,虽死何辞?愿与心上人结为伉俪,如鸳鸯鸟一样出双入对,即使神仙生活也不值得羡慕。
这原是长安舞女内心的独白,反映出她们对爱恋的狂热.对受情的渴求,态度大胆、果决,毫不扭捏作态.是何等的气魄!此句知名度高,表现青年男女对爱情生活的渴望与追求,常被引用。
唐代诗人 卢照邻 《长安古意》花际裴回双蛱蝶。
池边顾步两鸳鸯。
唐·刘希夷《公子行》。
裴回:徘徊。
蛱蝶:蝴蝶的一类,翅有各种鲜艳的色斑。
这两句大意是:(春游的洛阳公子和美女,)形如花间来回飞舞的双双彩蝶,叉像池边相顾漫步的对对鸳鸯。
蛱蝶。
美丽而双飞.常翩跹于花际草间;鸳鸯,闲雅而偶居,喜欢在水里双游或池边双双漫步。
用蛱蝶、鸳鸯比喻游春的公子,美女,恰切自然,能引起人们富有诗意的联想。
唐代诗人 刘希夷 《公子行》江岛蒙蒙烟霭微,绿芜深处刷毛衣。
唐·吉师老《鸳鸯》。
蒙蒙:云雨迷蒙的样子。
这两句大意是:江岛之上细雨蒙蒙,云雾轻轻,鸳鸯正在绿草深处洗刷着身上美丽的羽毛。
小小的江岛,蒙蒙的细雨,薄薄的烟霭,绿绿的水草,一对鸳鸯正在这如诗如画的环境中“刷毛衣”。
这是一幅优美的图画,可用来描写鸳鸯的活动。
唐代诗人 吉师老 《鸳鸯》鸳鸯赭白齿新齐,晚日花中散碧蹄。
鸳鸯名言唐·韩翃《看调马》。
赭(zhě者):红褐色。
这两句大意是:马的毛色红白相间,牙齿刚刚出齐,在夕阳斜照的碧草鲜花中,踏着散碎的步伐行进。
诗句描绘一匹新调成的刚成年的马。
马的毛色像鸳鸯的毛色一样,红褐与白色错杂,鲜艳美丽,牙齿刚刚出齐,正在年轻力壮之时。
在晚日的照耀下,马儿悠闲地踏着碎步,碧草沾蹄,鲜花拂身。
晚日、鲜花、碧草的环境氛围与马的悠闲神态,组成了一幅和谐的图画。
唐代诗人 韩翃 《看调马》惊起鸳鸯岂无恨,一双飞去却回头。
唐·杜牧《入茶山下题水口草市绝句》。
这两句大意是:被惊动的鸳鸯岂能没有怨恨,它们双双飞走了,还回头留恋地张望。
鸳鸯正亲亲密密地栖息在一处,突然被人惊起,它们当然有恨,所以飞去时还要“回头”,恋恋不舍地看一眼共同栖息之处,不仅偶居有情,而且“惊起”、“回头”无不有情。
诗句构想新奇,语言生动,可用来描写惊飞的鸳鸯。
唐代诗人 杜牧 《入茶山下题水口草市绝句》尽日无人看微雨,鸳鸯相对浴红衣。
唐·杜牧《齐安郡后池绝句》。
这两句大意是:整日没有谁去观赏微雨洒落的景色,唯有鸳鸯身穿红衣在池中相对洗浴。
诗人写对对鸳鸯在雨中戏水的情景,想象美丽的翎羽是它们的“红衣”,又想象它们正在池中“浴红衣”,形象鲜明生动。
正因为“尽日无人看微雨”,鸳鸯不受惊扰,所以戏水时显得特别自由自在。
可用以描写鸳鸯戏水的情形。
唐代诗人 杜牧 《齐安郡后池绝句》翠鬣红衣舞夕晖,水禽情似此禽稀。
唐·崔珏《和友人鸳鸯之什》其一。
鬣(1iè猎):马颈上的长毛,此指鸳鸯头顶上的长羽毛。
这两句大意是:一对鸳鸯顶着翠绿的长羽,身穿红色的衣衫,在灿烂的夕阳余辉中翩翩起舞,水禽中像这样深情的禽鸟是罕见的。
对对鸳鸯头顶长丝如“鬣”,身披红羽如“衣”,“红”“翠”相间,色彩鲜艳,又在“夕晖”的映照下双双起舞,形象优美,情深无比。
作者以此与其它“水禽”相对照,突出了鸳鸯的深情挚爱。
唐代诗人 崔珏 《和友人鸳鸯之什》梧桐半死清霜后,头白鸳鸯失伴飞。
关于鸳鸯的名言宋·贺铸《鹧鸪天》[重过阊门]。
梧桐半死:梧桐雌雄同株,古人称为连理树、合欢树,古诗文中常“梧桐半死”比喻丧偶。
清霜后:指秋天霜降以后。
这里作者以梧桐在秋霜降落以后半死,比喻自己在垂老之年丧妻。
头白:这里是双关语,一则鸳鸯头上有白毛,故称“头白鸳鸯”;二则词人丧妻时已届五十,也到了白发斑斑的年龄。
作者在这里以鸳鸯失伴比喻自己与妻子不能白头偕老。
这两句大意是:连理梧桐在秋霜降落后半死,头白鸳鸯在失去伴侣后独飞。
贺铸一生屈居下僚,生活比较清苦。
他的妻子赵氏勤俭持家,对丈夫关怀备至,夫妇间感情笃厚。
贺铸五十岁左右,其妻亡故。
作者悲痛之余,写下了这首悼亡词,与苏轼的《江城子》[十年生死]并传不朽。
这两句以连理梧桐和头白鸳鸯作比,形象地刻画了妻子亡故以后自己的孤单、寂寞和衰颓。
北宋词人 贺铸 《鹧鸪天》海枯石烂两鸳鸯,只合双飞便双死。
金·元好问《两栖曲》。
这两句大意是:海枯石烂也不分散的两只鸳鸯,只应成双作对,同生共死。
以“海枯石烂”形容永不改变的坚贞爱情,又以“双飞”“双死”形容生死与共的忠诚情谊。
这种比拟和夸张的手法,产生出异乎寻常的表达效果,可用来描写鸳鸯,或借以表达对爱情的忠贞。
金末元初诗人、史学家 元好问 《两栖曲》今日桑榆晚景好,共祈百岁老鸳鸯。
语言学家 王力弄笔偎人久,描花试手初,等闲妨了绣工夫。
宋·欧阳修《南歌子》[凤髻金泥带]。
试手初:初次试试自己(描花)的身手。
等闲:白白地。
这几句大意是:这位新嫁娘久久地饿偎在丈夫的怀里,抚弄着彩笔,在婚后初次尝试着描摹花朵。
由于沉溺于幸福的爱河之中,白白地消磨掉不少时光,影响了刺绣工夫。
这是一首描写新婚夫妻恩爱生活的词。
~几句把新婚夫妇的生活情态写得逼真传神。
新娘子为了掩饰自己的羞涩,在~后,地又撒娇地“笑问鸳鸯双字,怎生书?”是她真的遗忘了,还是俏皮地故作逗趣,一任读者猜想。
北宋文学家,史学家 欧阳修 《南歌子》鸳鸯于飞,在江之涘,和音交畅,拊翼双起。
鸳鸯名言晋·郑丰《答陆士龙诗四首·鸳鸯》。
于飞:飞。
“于”为语助词,无实义。
涘(sì四):水边。
和音:和谐的声音。
拊(fǔ府):击,拍。
这几句大意是:一对鸳鸯拍着翅膀,在江边双双飞翔,和谐的叫声总是那么欢畅。
诗句形容一对鸳鸯从水边双双飞起的情形,采用四言形式,语言古朴,可以明显地看出作者是在有意识地学习《诗经》的风格特点。
《诗经》有“凤凰于飞”的句子,描写凤凰相偕而飞,后人常用以比喻夫妻和谐。
这几句可以描写鸳鸯,也可以用以比喻夫妻关系和睦。
晋代学者 郑丰 《答陆士龙诗四首·鸳鸯》南山一树桂,上有双鸳鸯,千年长交颈,欢庆不想忘。
无名氏《鸳鸯》。
鸳鸯:古称“匹鸟”,雌雄偶居不离,常用以比喻夫妇。
传说人得其一,另一则相思而死。
交颈:两颈相依,表示亲密,后多用于比喻夫妇之亲爱。
这几句大意是:南山的一棵桂树上,栖居着一对鸳鸯。
它们两颈依偎,千年厮守,欢乐相处,永不相忘。
这首诗是汉人流传下来的最早的吟咏鸳鸯忠于爱情的诗篇。
其实,在动物界很多禽、兽都恪守着一夫一妻制,成双成对地生活在一起,。
据动物学家研究:野生的灰雁,当雄雁有了自己的配偶,绝对忠贞不二,甚至丧偶后,多半也不另寻新欢,宁愿独守其身。
水獭也是一夫一妻制的好例子,它们共同筑窠、猎食,抚养小水獭,一旦有其它水獭闯入,就会全力赶走它。
英格兰的大脚鹅,乌干达的羚羊也是忠于配偶的模范,可惜它们没有像中国的鸳鸯那样,被视为夫妇的象征,并被赋予“爱情之鸟(兽)”的美名。
无名氏 《鸳鸯》两两戏沙汀,长疑画不成,锦机争织样,歌曲爱呼名。
唐·杜牧《鸳鸯》。
沙汀(tīng厅):水边沙滩。
锦机:织机。
这几句大意是:鸳鸯成双成对地在水边沙滩上嬉戏,我总怀疑画笔画不出它们的美好形象,人们都争着在锦机上织出它们可爱的模样,在歌曲中也喜欢把它们的名字呼唤。
鸳鸯戏水,两两相依,形象优美动人。
如此可爱的形象,画图“画不成”,锦机“争织样”,歌曲“爱呼名”,诗人采用铺排手法,极力渲染鸳鸯为人们喜爱的情形。
可用来描写鸳鸯。
唐代诗人 杜牧 《鸳鸯》两两莲池上,看如在锦机,应知越女妒,不敢近船飞。
明·高启《鸳鸯》。
这几句大意是:鸳鸯双双对对在荷塘里相伴嬉戏,宛如一幅绚丽的锦绣未下织机。
大概知道采莲少女羡幕妒忌的心理,不敢靠近菱船莲舟比翼齐飞。
鸳鸯雌雄不离,被称为“恋爱之鸟”。
高启的诗先写在清水碧波、翠叶红荷间来双去对的鸳鸯,看去好似美丽如画的锦绣;后写鸳鸯的“心理”,它们怕自己成双成对过分亲昵会引起越女的妒忌,就知趣地远离姑娘们的莲舟比翼而飞。
全诗不正面落笔,而用比喻、反衬手法写鸳鸯,既含蓄蕴藉,又意见言外。
元末明初著名诗人 高启 《鸳鸯》鸳鸯交颈绣衣轻,碧沼藕花馨,偎藻荇,映兰汀,和雨浴浮萍。
关于鸳鸯的名言五代·前蜀·毛文锡《诉衷情》[鸳鸯交颈]。
交颈:颈项相交,形容十分亲密的样子。
沼(zhǎo找):小池。
藕(ǒu偶)花:荷花。
馨(xīn新):芳香。
偎:靠近。
藻荇(xīng幸):指各种水草。
兰汀(tīng厅):生长着兰花的沙洲。
这几句大意是:碧绿的小池中荷花飘香,双双鸳鸯交颈而栖,身穿轻盈的绣花衣裳,光彩映照着兰洲,身影依偎着水草,正冒着细雨,沐浴在浮萍旁。
好一幅鸳鸯浴水图
不仅有细致的描绘,而且有多侧面的烘托映衬,可用来描写鸳鸯戏水的情形。
唐末五代诗人 毛文锡 《诉衷情》无主荷花开满堤,莲歌声脆小楼西。
鸳鸯自是多情甚,雨雨风风一处栖。
清代诗人 季淑兰 《消夏词》眼想心思梦里惊,无人知我此时情。
不如池上鸳鸯鸟,双宿双飞过一生。
宋·尤袤《全唐诗话》宿在一起,飞在一起。
比喻相爱的男女形影不离。
南宋诗人 尤袤 《全唐诗话》叶有清风花有露,叶笼花罩鸳鸯侣,白锦顶丝红锦羽,莲女妒,惊飞不许长相聚。
宋·欧阳修《渔家傲》[叶有清风]。
这几句大意是:绿叶在清风中摇曳,鲜花上挂着露珠,叶儿花儿茏罩着成双成对的鸳鸯伴侣,白锦般的顶丝,红锦般的毛羽,引起了采莲女的嫉妒,把它们惊飞,不许它们长相聚。
鸳鸯在荷花丛中成双作对地嬉戏,那情景引起了采莲姑娘的妒忌。
诗人用清丽的彩笔勾画出优美的画面,用莲女的嫉妒反衬出鸳鸯侣的一往情深,蕴蓄着无穷的情趣。
有句成语叫三妻四妾,可是古人不是只能有一个妻和N个妾吗
三妻四妾,是妻妾众多的意思。
难道七嘴八舌,古人就有七个嘴巴吗
那数字表示为数多的意思。
描写家庭的诗句有哪些
中国古代大多数朝代其实都是一夫一妻制,严格的说是一夫一妻一妾多婢制。
受影视剧和小说的影响,现代人常误解古代是一夫多妻制或是一夫一妻多妾制,以为妾是可以随便纳的。
事实并非如此,古代不仅妻子只有一个,妾也只能纳一个,不是想纳就可以纳的,满足条件了才能纳。
娶妻有严格的礼法步骤:纳彩、问名、纳吉、纳征、请期、亲迎。
妻子和丈夫对家庭有共同话语权,举案齐眉、互相尊重。
丈夫想要休妻也不是那么容易,有七出三不去的规定,七出:不侍公婆、无后、淫、口舌、妒忌、盗窃、恶疾;三不去: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贱娶贵不去。
值得一提的是:无后是指没有儿子,只生了女儿也不行,不过生了女儿没有儿子丈夫可以纳妾不可以休妻,如果儿子女儿都没有生,丈夫想要休妻也是等妻子五十岁之后,不过古代平均年龄三四十岁,活到五十岁也够呛。
还有贱娶贵不去相当人性化,我们现代很需要啊。
丈夫想要纳妾有个前提:娶妻二十年或者满四十岁,妻子没生儿子。
而且妾是不可以扶正的,妻子如果死了会再娶一个妻子,而非妾扶正顶上。
多妾的情况直到清末民国才开始混乱起来的。
所谓一夫一妻多妾的妾,都是周朝后早期贵族的特权,庶人多无妾。
蔡邕《独断》:“天子一取十二女,象十二月,三夫人九嫔。
诸侯一取九女,象九州岛,一妻八妾。
卿大夫一妻二妾。
士一妻一妾。
”如果是平民百姓,一个小老婆也是不准娶的,“庶人一夫一妇”,只能守着一个女人过日子。
从中可看出,即使是周朝,卿大夫以下最多也就只能纳一个妾,天子的妃子就连皇贵妃也都是妾。
这些多妾都是特例,不是民间嫁娶制度。
汉文帝时期提出了一夫一妻,然而那个时候的一夫一妻和现在的一夫一妻制是有差别的。
汉初律法《二年律令·置后律》:“大夫后子为簪袅,不更后子为上造,簪袅后子为公士。
其毋适(嫡)子,以下妻子、偏妻子。
”。
规定庶子也有继承权。
推恩令是汉武帝推行的法令,大致内容是:规定诸侯王除以嫡长子继承王位外,其余诸子都有继承权,是为了蚕食地方藩王的实力。
(嫡长子继承制开始瓦解)到了唐朝,就已经有了明文的规定根据中国历史上最早的法律典籍《唐律疏议》上的记载,一个男子只能正大光明的娶一个妻子,只有在这个妻子病故之后方可以取另一个妻子。
不能同时娶两个妻子,但是可以有小妾但是不能举行仪式。
还有倘若已经是男子的小妾之后,就算是男子的正妻去世之后,小妾也不能进位成为男子名正言顺的妻子,小妾依旧是小妾。
除此外古代男子可以休自己的妻子,但是对于男子的小妾而言由于这些小妾的身份并没有得到认可,所以根本不需要写休书只需要将她们赶出自己的家即可。
对妾的数量也提出了要求,除了皇帝,从汉朝时期开始丞相除了自己的正妻之外,只能纳三个小妾,剩余的官员要么两个要么一个。
从中可以看出纳妾数量是一种统治特权,不是民间的老百姓能随便“享受”的。
妾是合法的,同时,妾在家庭中的权利也是很受限制,十分卑微的。
首先,妾不能参加家族的祭祀。
妾的亲属根本不能列入丈夫家的姻亲之内,就连妾所生的子女(即庶出),也必须认正式妻子为“嫡母”,而生身母亲只能为“庶母”。
这样,妾所生的子女是少爷、小姐,而妾的身份是奴隶;妾称自己的子女为少爷、小姐,她的亲生子女只呼其为“姨娘”。
其次,妾是能被用作交换的。
据记载,曹操的二儿子曹彰偶遇一匹好马,想要买下来,但是马主人说什么都不肯卖。
曹彰没办法,于是便用一名美貌的侍妾跟马主人做了交换。
这或许是一个“皆大欢喜”的故事,曹彰得到了想要的骏马,马主人也得到垂涎的美女。
然而,他们都没问过那名妾的感受。
第三,妾是能当赌注的筹码。
据记载,五代时期吴国大臣严续有一位绝世歌姬,长得绝美,歌声还动听。
同僚唐镐有一条犀带,也是天下绝品。
双方均觊觎对方的心头好。
二人最终按耐不住对对方宝物的垂涎,相约来了一场赌局。
双方玩了一种叫做“呼卢”的游戏,最终唐镐获胜,成功抱得美人归。
其实对于不少妾而言,其地位就相当于男人的玩物,只是在男人需要的时候才有利用价值,用我们今天的话来讲简直就是生育工具而已。
一辈子也再无出头,哪怕很得宠爱,也无济于事。
因为,从被纳为妾之后此生再无出头之日,这是因为其在夫君的眼中就像是买回来的商品,高兴则宠爱你,不高兴打骂你,重则更可以随意侮辱、杀害,而且古代对此并不会有太大的惩罚。
唐朝名将严武八岁时就用铁锤把父亲的妾在睡觉之时,砸碎其脑袋。
理由就是“安有大臣厚妾而薄妻者
”可想妾的地位之低,在小孩子心里也已经根深柢固了。
随着商人阶级的出现这一种纳妾制度也发生了改变,宋朝是中国封建社会的巅峰,它拥有高度发达的商品经济和极度膨胀的男权主义,基于这两个因素,“纳妾”在宋朝忽然变成了一种商业市场经济,买妾就如同买菜一样,摊开了卖,使劲儿挑。
要说宋朝的商业革命还真是名副其实,穷人家养大女儿的唯一目的就是为了等她长大了卖掉。
这个可以在宋代廖莹中的《江行杂记》中看到:“京都中下之户,不重生男,每生女则爱护如捧璧擎珠。
甫长成,则随其资质,教以艺业,用备士大夫采拾娱侍。
”这看起来像什么
这不是青楼培养人才的方法嘛
所以,在宋朝,出现了一个词叫“以妓为妾”。
这帮姑娘未来有两个发展方向,一个是当妾,一个是当妓。
不光如此,那会儿居然还出现了“雇妾”这样一种市场活动,感兴趣的同学可以去翻翻《夷坚志》卷第八的《郑主簿》,还有《癸辛杂识》的《银花》,都有记载。
要说宋朝的制度令人费解,还有一个方面,那就是地方官是不能携带家属上任的,使得妾的购买者群体规模扩大。
说完了市场经济的因素,我们再看看男权主义,三纲五常、男尊女卑这俩词我们听得多吧,从司马光的《家范》记载的:“女正位乎内,男正位乎外,男女正,天地之大义也”就能看出男权主义被这帮士大夫们拔高到了“天”的高度。
我们知道,宋代之前的唐朝,那可是“妒妇”和“悍妻”盛行的年代,从武媚娘这么一个柔弱女子都能当皇帝就能看出来嘛。
在宋代,可真是正儿八经的老爷们说话姑娘家闭嘴。
南宋李焘的《续资治通鉴长编》记载过两个官员因为管不住家中母老虎而被降职的案子。
那个年代,真可谓是男权主义的极度膨胀期,所以,司马光和王安石的妻子才会乖乖地跑出去买妾送给丈夫。
你要搁今天,逛街多看某个小短裙一眼,回家都没完。
当然,妾的法律地位还是有保障的,我们可以看到《宋刑统》的规定,妾是居于妻之下、婢之上的三阶等级的中层,有些人不知道婢是什么,就是婢女啦,这是从在家庭的角色来区分,另《宋刑统》第十二卷的第195页写明“妾者,取良人为之”,所以从法律地位上来区分妾和婢,那就是——一个是良人,一个是贱人。
如果你看上了家里的烧饭丫头,怎么办
《宋刑统》告诉你——首先要将婢放良,把她变成良人。
具体方法见《宋刑统》第十三卷的第215页。
虽说宋朝法律对妾是有一定法律保障的,比如遗产继承权。
但许多学者反驳:妾本身就是财产的一种,可以随意买卖,也可以雇佣或送人,这样一“物件”,何来财产权之说
为了证明这一点,我特意去翻了《夷坚志》志补,看到卷第十的第1641页记载了一个故事:朱逊买了个叫福娘的姑娘为妾,后来又娶了妻,就叫福娘滚蛋,但福娘那会儿有身孕了啊,不愿意离开,结果被朱逊强行遣走。
后来,朱逊死了,他之前娶的妻子又没怀上孩子,于是,朱家赶紧把福娘的儿子接回来继承香火,朱家特别高兴,给这孩子该名为“朱天赐”。
看到这里,你们以为这篇文章就是为妾打抱不平吗
你们错了,接下来,我来讲讲——妾的逆袭。
通常最自然的逆袭就是偏房转正,在正室去世或者离异之后,男主人偶尔会把妾扶正,但自春秋战国时期以来,侧室扶正就涉及到继承人的问题,所以历代法律都会规定不能这么干,宋代法律是沿袭唐代的,所以宋代也会对这种行为进行处罚,但根据史料,并没有发现有太多的处罚案例,反而“以妾为妻”这种大团圆结局很多。
我猜想,可能是唐高宗留下的前车之鉴,这家伙不能以身作则,废了王皇后,改立武媚娘为后,给后世立了太坏的榜样。
第二条路就是,通过妾自身的努力,赶走正宫娘娘。
《夷坚志》支甲卷第五中第751页记载了一个小故事:刘恕的妻子死了,又娶了高氏,当高氏怀孕的时候,刘恕的一个妾坐立不安了,她彪悍狡诈,想着自己的地位本来就这么低,如果高氏生了个儿子,那以后自己还有好日子
所以,她以“淫邪之说”蛊惑了丈夫刘恕,赶走了正房嫡妻,摇身一变成为了这个家的女主人。
这是多么励志的故事
但我们理解,一个长期受压迫的女性,在夫君的轻视以及嫡妻的嫉恨下,在法律的霸凌和社会的伦理道德下,她们只能靠自己,学会一点才艺,利用自身姿色和年龄的优势,占据夫君的肉体和精神世界。
《元史》是这样记载的,“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宜令民年四十无子听取妾,以为宗祀计。
朝廷从之。
”也就是说,老百姓纳妾需要满足两项条件:一是四十岁以上;二是没有孩子。
由此可知,政府对平民纳妾是有限制的。
到了开放的明代,比宋、元时期宽松多了。
即使够格纳妾,也不是一生都可以随便娶的。
虽然明朝的帝王大多荒淫无度,但对民间的男女关系控制则从紧,庶人娶妾也是不许的,“仿元制”。
嘉靖三十一有例,“至于庶人,必年四十以上无子,方许奏选一妾。
”如果敢偷偷纳妾,则要受皮肉之苦,要被痛抽40大鞭:“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听娶妾,违者笞四十。
”明朝普通百姓四十岁之后还没儿子才能纳妾,不然犯法。
《大明会典》:凡以妻为妾者、杖一百。
妻在、以妾为妻者、杖九十、并改正○若有妻更娶妻者、亦杖九十、离异。
其民年四十以上无子者、方听娶妾。
违者、笞四十明朝的一些纳妾规定。
1、不能纳义女为妾,违法《明英宗实录》○民有收义女为妾者法司论奸大理寺评事王亮奏请行勘原卖与媒合人果系义女罪之如律若通房使女收为妾而立约明白两相愿者不治罪不离异从之遂著为令2、通房侍女变为妾室是要立文书的。
《明英宗实录》○民有收义女为妾者法司论奸大理寺评事王亮奏请行勘原卖与媒合人果系义女罪之如律若通房使女收为妾而立约明白两相愿者不治罪不离异从之遂著为令3、妾如果殉夫,是可以得到诰命的,比妻子的诰命要小一级4、妾在夫主死亡后,是可以改嫁的《明英宗实录》○丙申山西按察司佥事刘翀下狱有朱氏者先为安陆侯吴杰妾杰死改嫁指挥张能能死又嫁指挥程鹏皆为妾鹏坐事诛翀慕其赀貌取为妻至是巡按御史曹泰劾奏翀忘廉耻配失节妇为风宪玷上命逮翀下狱鞫之5、守丧期间,不能纳妾《明英宗实录》○锦衣卫指挥佥事倪正居母丧娶妾六科十三道交章劾之法司拟正赎杖还职上以正行止既亏难居近侍调边卫差操6、官员纳了良家子为妾,妾被妻整治虐待,妾的父母可以告官自家女儿是被强取为妾,可以得到朝廷支持,男人重的话被绞杀,轻的话被免官——良家妾的日子应该没有那么惨。
《明英宗实录》○谪监察御史时纪戍威远卫先是纪巡按狭西回经长垣县县丞萧节之为聘殷氏为妾纪妻妒致殷父母忿怒扬言挟娶己女为锦衣卫所发刑部比强夺良家子女为妾律坐绞遇赦当为民上曰御史不才如此其谪戍边7、官员纳同僚,下属妻女为妾风险甚大,是有罪的《明英宗实录》○先是辽东苑马寺少卿黄琰为行太仆寺主簿田畯奏其娶部属定辽中卫千户萧成翟广女为妾又侵置庄田一所往来饮酒淫乐妨废公事下巡按御史廉察未报至是琰以三年考满至吏部以闻命都察院执治之○福建按察使谢庄谪戍大同威远卫坐娶部属子女为妾及挟妓饮酒也8、治内不严,妾跟人私奔了,是被人极度耻笑的《明英宗实录》○吏部右侍郎洪玙卒玙浙江淳安县人永乐辛丑进士授刑部主事转工部主事随侍郎罗汝敬巡抚狭西有能声善谈论大学士杨士奇奇其才正统初荐充经筵官改翰林院侍讲预修宣宗实录寻用士奇荐升吏部右侍郎进退人才必求其实不苟为异同然治内不严致妾淫奔士论少之 9.收兄弟的妻妾是死罪○若收父祖妾、及伯叔母者、各斩。
若兄亡收嫂、弟亡收弟妇者、各绞10、“离异”——是指跟妾断绝关系。
PS:现在离异这个词,归夫妻啦○山西等道监察御史桂怡等劾武进伯朱英服制未终娶乐妇为妾诏宥英罪乐妇离异11.和尚道士娶小老婆要被强制还俗,兼打的半死凡僧道娶妻妾者、杖八十、还俗。
女家同罪、离异。
寺观住持知情、与同罪。
不知者不坐12、官员不能纳妓女为妾,纳了也要原样退回○守备万全都指挥江福占妓者为妾诏宥其罪命给还其家福眷恋不遣巡按监察御史张蓥复奏其罪诏仍宥之 13、官员管不住妻妾偷人,是会被免职的○山西按察司副使章绘奏军官多纵勒妻妾与人通奸丧廉耻坏风俗宜例以败伦伤化削职为民从之14、纳妻子的从家婢为妾是可以的,但是不能称为次妻,犯法。
○彭城伯张瑾初收其妻朱氏从嫁婢为妾婢死自称次妻上章乞祭祀礼部以无例格之至是为校尉所觉六科十三道劾举其罪下都察院狱具当徒都御史寇深按瑾下乱家法上欺朝廷难处以常律上是其言命锦衣卫固禁之 15、私通别人家的妾,是有罪的,国法难容○丁巳巡按四川监察御史钱琎奏守备威州都指挥佥事马云诱奸前巡抚侍郎罗绮之妾命执治之16、官员如果卖自己妹妹给别人当妾,是可能会被砍头低○府军前卫指挥佥事杨洪以屡失朝参纳赎致贫卖其妹与监生为妾因而劫之捕获诏斩于盗所17、官员不能纳罪臣之女为妾PS:罪臣之女,跟妓女一样惨,连官员妾都做不得《明宣宗实录》○法司奏河南都指挥佥事王真坐买罪人女为妾罪应徒上命罚役以赎18、妻虐妾致死,妻是会被治罪的——妾也不是妻想虐杀就虐杀的。
PS:看来妾的生命安全还是有一定保障的,妾的地位也有了一定提升。
○行在都察院奏御史傅敬妻殴妾中其要害妾自缢死当治其妻罪缘已受封上曰杀人岂可容罪之如律因与侍臣曰妇妒是恶行况以妒杀人其恶甚矣19、明朝官员的妾是可以正经上奏朝廷的PS:明朝对纳妾管的很严,但是妾的日子应该没那么艰难○命故清平侯王友庶孙鉴袭羽林前卫指挥佥事永乐间友坐逗遛下锦衣卫狱子顺授羽林前卫指挥佥事宣德间友故至是其妾乞以鉴袭爵上以友在先朝既坐死论故有是命○司礼监故太监吴诚妾姚氏奏诚随驾迤北阵亡存日曾于香山置坟今欲将诚衣冠按魂安葬从之仍命礼部赐祭 20、王爷要纳良家子为妾,都要给皇帝打报告○甲午淮靖王妃萧氏奏长子淮王祁铨先册李氏为妃自婚之后染患风疾无子恐误宗嗣乞照襄世子祁镛例自备财礼于本境地方官员军民良家子女内选娶一妾从之PS:良家女为妾和奴籍女放良为妾区别还是很大的。
明朝限制宗室妾媵数量,宗室奏选妾媵必须开明本人年纪,有无嫡子,是出于宗 室嫡配无出,征选妾媵意在续嗣的考虑,得到允许后才能拿纳妾。
而且按规定不能纳乐户、妓女为妾。
如果不强调无子,不是良家女,还不会被允许纳妾哩。
21、姐姐当元配,妹妹当继室的实例,在明朝,我现在还没有看到PS:我怎么觉得这种事情是丑事啊,咱么在宅斗文中那么普遍呢
庶女文中的典型女主出路啊,给姐夫当填房,好恶心啊。
三言二拍中有篇就是说一个女子死了,鬼魂还要撮合自己的妹妹嫁给自己的未婚夫的事。
虽然正史没有,说明社会上层基本没有这种事,但是民间应该不少的。
“小说中有”,反映了社会中下层的情况。
而且小说也说“不忍断亲,续上小姨,乃是世间常事”。
以明朝市场价作为参考,男人如果要纳妾,需要花费一百多两白银,这个跟现在娶老婆给的礼金差不多,不过都是平民价而已。
但虽如此,要知道当时古人一年生活的开支(家庭)仅需几两白银,所以明朝纳妾是很贵的,也不是一般人能纳的起妾的。
清朝就不多少了,例如和珅有权和有钱,但他只有一个正室,两个侧室,这就证明官员不是随便可以纳妾的。
可是在民间有钱有势的男人不能只看着皇帝权贵们娶很多个女人啊,而他们就只能一妻最多一妾啊,所以就有了后来的一妻一妾多婢(多姬)制,其实影视剧中的多妾基本都是多婢也就是通房丫头的情况,通房大丫头就是主子夫妇行房事的时候,她不但可以贴身伺候,还可以在主子招呼下,一起行房。
在中国古代婚姻制度中通房丫头的地位要低于妾。
只有办了手续、有了名分的通房丫头才能称妾。
通房丫头在性事上和妾差不多,地位却不如妾,但要高于一般的丫头。
通房丫头∶旧时指名义上是随女主人一同陪嫁到男方家的婢女,实际是姬妾的人。
通房丫头和陪嫁丫头是两码事。
陪嫁丫头是女主人带来的,但能不能当通房丫头或姨娘却要看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