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检察院问话
1、我就是的工作人员,现在正在加班,正在干你所谓的逼供的事情。
我负责任的告诉你,这是真的。
2、怎么办
如果你存在经济问题,你死赖,或嘴硬不承认是没用的。
我们和你耗个几天,你到最后人受不了没办法了还是要说。
只要我们找到你,把你带到院里问话,这说明你肯定存在问题,没有把握没有证据的事情我们是不会轻举妄动把人带来的。
3、在此我也希望各位理解,不是我们检察院办案太野蛮,不讲人权,实际上目前的体制就是这样,我们不像香港,不像美国,没有任何高科技侦查手段,如果我们把人带回来后客客气气的把他伺候好,很文明的问他:你收受了哪些人的钱啊
只要这个人不脑子进水,我相信没有一个人会主动坦白交代问题的。
事实上也是这样,我们查处的这么多案件,无论是行贿人还是受贿人,不把他逼到受不了的分上,他根本不会承认任何问题的。
4、无论是哪级检察院,或者是纪委,都会使用这一套手段的。
每年全国各地这么多被查处的有经济问题的人,他们也肯定都是经历过这套手段的。
5、因此,我作为一名业内人士吧,在此奉劝各位在经济上存在问题的领导,如果检察院没来找你,你什么问题都可以当做没发生,但如果有一天你被检察院带去问话了,我由衷希望你不要存在任何,抓紧时间把问题交代清楚,这样不但能不用受罪,而且还能算你自首坦白,认罪态度好。
在处理上肯定是有好处的。
今天收到一封检察院的挂号信,求专业人士回答
法盲啊抢劫属于刑事案,真有涉及的话,不会还由检察院寄信通知你,而是警察直接上门抓
一般判刑由谁判 哪个环节最关键
是公安。
检查院还是法院
业务精通、政治观念强、作风正派、纪律严格是一名合格检察官应具备的条件。
一个合格检察官必须具有深厚的法律功底,丰富的文化底蕴和熟练的业务技能,才能定纷止争,惩严扬善,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和赞同。
一、 业务精通 业务精通是一名合格的检察官的最基本要求。
检察机关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其目的就是保证宪法和其它法律的正确实施。
随着国家民主法制的不断完善与进步,国民的法制观念不断提高、法律意识逐渐增强,人民对国家检察机关的监督力度,越来越寄予更高的期望。
如果不具备优秀的业务素质,对法律的研究没有过人的本领,又怎能做好本职工作呢
所以,要做一名人民满意的检察官,必须刻苦钻研,努力学习业务知识,在业务上做到精通相关法律,这样才能体现自身的业务素质。
二、政治观念强 政治观念强,具有明确的政治方向。
认真贯彻落实“公正执法,依法办案,从严治检,加强监督,服务大局”的检察工作方针,紧密围绕在以胡锦涛总书记为中心的党中央周围,认真执行党的正确的方针、路线;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用理论和“三个代表”思想武装头脑、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的一致,并将其运用到实际的工作中去。
三、作风正派,一身正气,全心为民 作风正派是体现检察官素质的又一方面。
外树形象,内强素质是密不可分的。
穿上这一身神圣而庄重的检察官服,我们就接过了党和人民赋予我们的使命。
在我们的身上,寄托着人民对检察官的殷切希望,我们更要树立高尚的敬业精神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自觉抵制社会上的各种不正之风,坚持秉公执法、清政廉洁、不徇私情,加强自身修养,树立良好的检察官形象,做一名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合格的检察官。
四、严格执法,纪律严明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所以纪律,是一切工作之本。
它是用来约束人们的行为。
公正执法,加强监督,依法办案,都必须有严格的纪律来保障实施。
从严治检,必须建立完善的监督制约机制,做到严格依法管理。
检察官法则是规范检察官执法行为的法律依据,是从立法的角度规定的一个严格的检察官行为规范,严格按照检察官法办事,才能促进我们不断进步。
请检察院的朋友抽空帮个忙
我是检察院预防科的。
通过公考进入检察院之后,一般年轻人会安排在反贪、起诉也业务部门;如果文字功底比较好会安排在办公室,写材料,包括写新闻,宣传检察工作;写讲话稿;写工作经验总结,或者检察机关的创新工作经验。
当然没有助理检察员资格是不能单独办案的。
党员与否一般不会影响工作,兄弟我也是非党。
当然,非党人士就没有机会入党组了。
还是入党吧,有机会当检察长。
在美国,检察权是独立的吗
检察官是如何产生的
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立案后,即可对嫌疑人进行讯问。
1、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两次传唤间隔的时间一般不得少于十二小时,不得以连续传唤的方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传唤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2、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后,检察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填写提讯、提解证,在看守所讯问室进行。
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七条 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发现犯罪事实或者犯罪嫌疑人,应当按照管辖范围,立案侦查。
第一百一十七条 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但是应当出示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对在现场发现的犯罪嫌疑人,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讯问笔录中注明。
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十二小时;案情特别重大、复杂,需要采取拘留、逮捕措施的,传唤、拘传持续的时间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
不得以连续传唤、拘传的形式变相拘禁犯罪嫌疑人。
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
检察院的速录员具体做些什么
求教知情人士
1、速录员,顾名思义,应该是从事记录工作,如询问、讯问等。
其实不然,询问、讯问的记录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要懂得询问的意图,才能做好笔录工作。
这个没有一定的法律从业经验是做不到的。
2、刚开始进去时,分到具体科室后,要先了解整个科室的工作,同时也要学习相应的法律知识,否则容易出差或闹笑话,你进去是速录员,你干的工作实际上跟正式人员干的差不多,工作量更大,只是你没有正式的法律职称,无法在正式的文书上签名而已。
3、当然了,速录员,本职工作是文字的速录,这方面的工作承担的会多一些。
检察院不像法院,速录的工作不多,主要从事文书、卷宗的整理等,我手下有个从事速录的小姑娘,今年她还写了几篇调研文章呢。
正常的工作,她也一起跟着去帮忙,跟正式人员没啥区别,只是待遇上差一些,小姑娘嘴甜人又勤快,我们全局人都蛮喜欢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