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学高中教师的中级职称评审表里,考试成绩及答辩情况怎么填写
答辩情况是什么机构盖章的
这里是台州市2009年职称评审文件,内容都一样的,学习一下吧 :) 一、(略) 二、评审范围、对象及条件(一)评审范围和对象 1、中专、中小学(含幼儿园)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推荐对象仍按中专、中小学教师职务试行条例规定执行。
2、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仍按省人事厅、省教育厅《关于职业高中专业课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浙教人[2001]279号)的规定执行。
为了加强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对具有技术创新和发明、获得专利及具有在企业挂职研修经历的申报对象要优先予以晋升。
从今年开始,专业课教师每两年到企业挂职研修两个月,作为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的必备条件;专业课教师获市、省部和国家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集体项目市级三等奖前3名;市级二等奖、省部和国家级三等奖前5名;市级一等奖、省部级二等奖前7名;省部一等奖和国家级二等奖前9名;国家级一等奖前15名)或发明专利在职称评审中与学术论文同等对待。
3、中小学校(中专)教育管理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对象,是指各级各类中小学校(中专)及有关事业单位从事教育管理工作的人员。
4、中小学校(中专)实验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对象,是指中小学校(中专)专职从事实验技术工作的人员。
5、申报对象的工作岗位与所申报专业技术资格不相符的,不予受理和推荐。
申报人的所学专业,原则上应与所申报学科相同或相近。
对于申报学科和所学专业不一致的教师,应从严掌握。
对于长期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可适当放宽要求。
(二)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类别的教师资格。
申报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不需具备教师资格。
(三)学历、资历条件 1、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学历,原则上按有关《条例》和中央、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从今年起,凡在镇中学、镇中心小学、镇中心幼儿园及以上学校任教,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申报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申报中学一级教师、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初中教师,要求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
小学、幼儿园教师申报中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取得大专及以上学历。
2、申报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人员的资历,即任职年限,统一计算到今年年底。
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担任下一级职务的任职年限必须满五年以上(2005年1月1日前聘任);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担任下一级职务的任职年限必须满四年以上(2006年1月1日前聘任),其中晋升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要求担任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的任职年限必须满五年以上(2005年1月1日前聘任)。
先参加工作,后取得规定学历的教师,取得规定学历前后的任职年限可以相加计算,达到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要求的,可以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取得国外相应学历学位的人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国外学历学位认证证书,方可按相应学历学位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价。
对教育教学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教师,不受学历或资历规定的限制,可以破格申报中、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仍按省职改办浙职改办[1992]23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破格晋升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仍按市职改办台职改[1992]5号和台职改[1994]14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3、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对象,必须具备国民教育系列的学历。
具体的学历、资历条件按《浙江省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试行办法》和《浙江省中小学校实验职务试行办法》(浙人专[2004]147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中小学教师晋升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资格的,要求担任2年及以上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的经历。
从今年开始,晋升中学高级教师资格的,要求累计担任5年及以上班主任或少先队辅导员工作的经历(其中任现职以来须有2年及以上的经历),担任学校行政职务的教师须有相同年限的行政工作经历,担任副班主任的年限折半计算,德育导师不能代替班主任工作经历。
同时,要承担足够的教学工作量。
学校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申报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资格必须要有教学的任务,承担的教学工作量原则上要求,中层领导不少于当地教师1\\\/2课时、校级领导不少于当地教师1\\\/3课时。
且近3年累计承担教学工作已满5个学期,并且截止到申报时仍在承担教学工作。
(五)关于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为了促进广大教师把精力用到钻研教材、改进教法、提高课堂教学质量上来,从今年起,凡晋升中小学教师职务的教师要求任现职以来必须开过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并提供材料。
1、中学高级教师:城区教师至少开过一次县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并提供材料;农村教师至少开过两次乡镇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或至少开过一次县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并提供材料。
2、中学一级教师、小学高级教师、幼儿园高级教师:至少开过一次乡镇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并提供材料。
3、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的有关材料。
要求提供学校教务处或县市教研室等组织单位出具的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安排表、原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教案,以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的评价意见。
(六)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送审论文的条件(略): (七)申报中小学教师、教育管理、实验等专业技术资格的,外语不作要求。
(八)关于普通话要求普通话水平要求按浙语[1999]5号文件的规定执行。
凡195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教师,均应参加普通话水平测试,测试成绩作为晋升专业技术资格的必备条件。
具体要求是普通话口语课或语言课教师为一级乙等及以上;其中196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语文课教师应达到二级甲等及以上;其他教师为二级乙等及以上,其中在偏远农村任教满20年目前仍在农村任教的教师可放宽到三级甲等。
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人员要求达到三级甲等及以上。
(九)关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根据浙人发[2008]99号通知,从2008年5月1日起,凡年龄在45周岁以下的专业技术人员晋升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需取得全国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须获得3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必须获得4个科目(模块)的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合格证书。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予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1)年满45周岁。
(2)转评、兼评专业技术资格。
(3)硕士学位获得者初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4)国家承认的计算机类大专以上(含大专)毕业人员(不包括其它专业设有计算机课程的毕业人员)。
(5)获得全国计算机软件资格(水平)证书的人员。
(6)在计算机应用方面取得成绩,并获设区市级科技进步二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的人员。
(7)经组织选派在援外、援藏、支边期间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8)机关工作人员调到企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首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
(9)乡镇中小学教师(不含设在乡镇的县、市、区直属学校)。
凡符合计算机免试条件的人员,须填写《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批表》。
(十)关于继续教育及学分的要求 1、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在担任现教师职务期间参加继续教育,必须达到平均每年48学分要求(截止2009年8月31日)。
职业中学专业课教师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须提供《继续教育结业证书》。
2、中专教师、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人员、实验人员必须参加继续教育,但对学分暂不作具体要求。
3、对现任普通中小学、职业学校的校长和幼儿园园长(含民办学校),推荐评审教师专业技术资格、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专业技术资格的,必须取得《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或《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并在领证后的每五年中按计划继续参加提高培训,并取得结业证书。
凡2001年1月1日前参加岗位培训并取得《校长岗位培训合格证书》的中小学校长(不含民办学校),必须取得《浙江省中小学校长“十五”培训结业证书》,否则不得推荐评审。
4、根据市人事局有关文件精神,今年晋升对象必须取得《专业技术人员科研素养与方法》或《专业技术人员心理调适能力》、《专业技术人员应对突发事件能力》的培训合格证书。
5、从今年起,《心理健康教育基础知识合格证书》,或《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证书,或《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上岗资格证》,或浙江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中心核发的《培训合格证》等证书不再作为申报对象的必备条件,只作为专家评审的依据之一。
(十一)关于支教凡1962年9月1日以后出生直接分配、录用在市属中小学、县(市、区)城区中小学(指实施义务教育的中小学,不含民办学校),在晋升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时,必须有一年以上在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任教的经历(全职支教),方可推荐评审;1957年9月1日以后出生的直接分配、录用在市属中小学、县(市、区)城区中小学,在晋升中、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时,必须与农村学校或薄弱学校建立联系制度(兼职支教),联系时间为一年,联系期间,每学期为联系学校上公开课、观摩课四次及以上,并有详细的原始记录,方可推荐评审。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推进城镇支援农村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07]60号)的规定,除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外,凡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城镇中小学教师,晋升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时,须有在农村任教一年的经历;没有农村教育任务的中心城市的中小学教师,应有在薄弱学校任教一年的经历。
如果没有这一经历,须到农村或欠发达地区支教一年以上全职支教的经历;中心城市中小学教师也须有支援薄弱学校教育的经历。
根据我市的实际情况,即对义务教育学校的教师已有支教的规定和普通高中教育的现状,从今年起,对1970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没有在农村或薄弱学校任教一年经历的高中教师,要求有到农村或欠发达地区支教一年以上(全职或兼职支教)的经历。
支教教师须提供《浙江省城镇教师支援农村教育登记卡》。
(十二)对于在我市36个欠发达乡镇(片)中小学任教的教师,距法定退休时限1年以内(即次年的12月31日前退休)的现任中学二级教师或小学(幼儿园)一级教师,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三项者,可破格晋升中学一级或小学高级教师专业技术资格。
1、曾获得过乡镇党委、政府及以上荣誉称号的; 2、连续担任班主任10年以上,在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有丰富经验,所带班级、团队、课外活动小组获乡镇级及以上教育主管部门或政府综合部门的表彰奖励。
3、任现职期内连续两年及以上年度考核优秀的; 4、任现职以来,教学效果突出的,在乡镇级及以上组织的教学评比、竞赛中获奖; 5、语文、数学包班,教学效果突出的; 6、教学经验总结在县级及以上交流或获三等奖及以上的; 7、连续任教30年以上的。
(十三)关于教育管理、实验职务评审 1、申报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实验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条件仍按浙教人[2007]71号文件执行,破格条件按浙人专[2004]147号文件规定执行。
2、对不具备规定学历任研究实习员职务满四年以上,或具备规定学历任研究实习员职务满三年不满四年的中小学校教育管理人员,具备下列5项条件中的2项者,可破格申报助理研究员专业技术资格。
①参加编写中小学校教育管理方面书籍者(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2万字)。
②教育管理研究成果获省级三等奖、市级二等奖及以上的主要获得者(以奖状排名为准)。
③曾获市(地)级及以上优秀教师、优秀班主任、先进教育工作者、教坛新秀等称号者。
④在教育改革、支援边远贫困地区教育工作以及热爱关心学生、为人师表等方面做出突出成绩的。
⑤大专毕业从事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工作十五年及以上,大专以下从事中小学校教育管理工作二十年及以上的。
3、中小学校教育管理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仍由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市教育管理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资格由各县(市、区)负责评审。
(十四)为了提高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质量,各级评委会办公室应积极引入论文答辩、面试、测评等评价的辅助手段。
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市组织,中级及以下的由县(市、区)组织。
(十五)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建设和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06]129号),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教师,纳入中小学教师职务系列评审;从事校外教育研究、师资培训、活动组织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可纳入中小学校教育管理职务系列评审。
未成年人校外活动场所教师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要结合其工作特点进行,其组织的各类青少年校外活动可折算教学工作量;教学水平面试一般宜采用随堂听课的方式进行;担任社团负责人和专职辅导员年限可视作班主任工作年限;由主管部门确认的宫际援助和流动少年宫活动可视作支教经历。
(十六)根据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从2010年开始,我省将开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
具体评审办法另行通知。
(十七)根据浙人社发[2009]22号文件规定,对我省经批准奔赴灾区参与抗震救灾和支援青川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在晋升专业技术资格时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在抗震救灾中立功受奖和经批准奔赴灾区参与抗震救灾工作3个月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3年内申报专业技术资格时可免予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2、支援青川县灾后恢复重建工作3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参照援疆援藏干部政策,可提前确认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
提前确认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一般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担任下一级职务满2年。
(十八)从外省、中央部属单位调入和军队转业的专业技术人员,对其原取得的中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供外省地市级人事部门、中央部属单位和军队的公布资格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调动有关证明,填写《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定表》,经所在县(市、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或市级主管部门审核后,送市人事局确认,确认通过人员换发台州市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其原取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需提供外省省级人事部门、中央部属单位和军队的公布资格文件、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调动有关证明,填写《调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审定表》,经市人事局审核后,送省人事厅确认,确认通过人员换发浙江省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对于确认材料不符合规定或者依据材料不充分、有疑义,确认有困难的,需提供担任下一级专业技术职务以来有关材料,送相应的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确认,各评委办公室要将这部分对象按照确认的要求与其他申报对象分列评审,评审通过人员认可原专业技术资格,直接换发中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十九)根据省人事厅的要求,经评审获得的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一律使用新证书。
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需填写《浙江省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信息表》(见附件4)并将照片贴在表上,由县(市、区)集中装袋送交。
根据市人事局的要求,经评审获得的中、初级专业技术资格今年起一律使用新版本书,申报人员须在申报网上上传本年度拍摄的免冠白底正面彩色证件照(jpg格式)。
纸质照片一律不再接收。
三、报送材料要求(略) (二)申报者个人报送的材料: 1、《评审材料清单》一份(附件1); 2、《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3份,《评审表》下载时要完整,不要缺页,而且要有封底; 3、学历证书、任职资格证书等复印件和任职期间聘任证书原件各一份; 4、现任职务评审表原件一份; 5、教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一份; 6、任现职以来的考核材料原件一套(每学年一份考核表); 7、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书或计算机应用能力免试审核表一份; 8、普通话等级证书一份; 9、《外语考试合格证书》或《外语成绩审定表》原件一份; 10、任现职以来有关著作、论文、研究报告、奖励证书,其中:申报高级职务人员2篇送审论文须为原件,其他材料可以是复印件; 11、继续教育材料,《继续教育结业证书》一份、《学分通知卡》原件若干份(每学年平均48学分);《科研素养与方法》培训合格证书一份; 12、公开课材料。
1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真实性保证书》一份(附件3)。
申报高一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所提供材料中的复印件,一律由各县(市、区)教育局人事科校验其原件后,在该复印件上签上校验人的姓名并盖上人事科的公章方才有效。
(四)为了体现公平、公正,所有评审材料必须是在2009年8月31日前取得的,超过规定时间取得的评审材料不能作为评审依据。
附件3: 中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具体条件 一、中学高级教师 1、工作量达到规定课时。
2、担任班主任;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并能胜任工作;或因工作需要兼任行政、团队工作;或其他方面育人成绩突出。
3、指导中、初级教师(含新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或承担培养教师任务。
4、城区教师至少开过一次县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农村教师至少开过两次乡镇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或至少开过一次县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观摩课),并提供材料。
5、任现职以来,至少提供两篇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论文(经验总结、教材、科研报告)。
城区教师送审的2篇论文中,其中1篇必须在公开刊物上发表; 另一篇可在省、市级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提交交流证书),或已获优秀论文(课题)评选县级二等奖以上。
农村教师送审的2篇论文中,其中1篇或在公开刊物上发表,或在省、市级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提交交流证书),或获市级二等奖及以上;另1篇可以是已获优秀论文(课题)评选市级三等奖或县级二等奖以上,或在市级专业学术会议上交流(提交交流证书)。
对于在农村学校任教满20年,目前仍在农村学校任教的教师,只需提供1篇已获优秀论文评选县级以上获奖的专业论文;其中,对于在我市36个贫困乡镇学校任教的教师,只需提供1篇在县级教研会、学术会上交流的专业论文。
论文内容与所教学科对口。
兼任教师的行政人员至少有一篇所任教学科的专业论文。
二、中学一级教师 1、工作量达到规定课时。
2、担任班主任;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并能胜任工作;或因工作需要兼任行政、团队工作的;或其他方面育人成绩突出的。
3、指导初级教师(含新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4、至少开过一次乡、镇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
5、至少提供一篇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在乡镇级以上教研会上交流,或在县以上刊物上发表。
三、小学高级教师 1、工作量达到规定课时。
2、担任班主任;或组织、辅导学生课外活动,并能胜任工作;或因工作需要兼任行政、团队工作的;或其他方面育人成绩突出的。
3、指导初级教师(含新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4、至少开过一次乡、镇级及以上公开课、示范课。
5、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教育教学经验总结在乡镇级以上教研会上交流,或在县以上刊物上发表。
四、幼儿园高级教师参照小学高级教师有关规定执行。
五、中专高级讲师 1、工作量达到规定课时。
2、担任过班主任,或承担教育教学管理,或从事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或其他方面育人成绩突出的。
3、担任培养教师工作。
4、至少提供两篇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论文(教育教学研究、科研报告、教材或著作)。
论文内容应与所教学科对口(行政领导、班主任可有一篇是学校管理或学生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并且已在公开刊物上发表(专著可以是即将出版的),或者已获优秀论文评选市地级二等奖、省级三等奖以上,或者已在本系统省级及以上范围内交流、推广。
5、取得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六、中专讲师 1、工作量达到规定课时。
2、担任过班主任两年及以上(成人中专教师担任两期及以上),或承担教育教学管理工作,或承担辅导员工作。
3、指导教员、助理讲师提高业务水平。
4、参加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社会咨询及教学研究。
至少有两篇能反映本人学术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的论文已在刊物上发表,或在校级教研会上交流。
5、外语和计算机考试合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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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孩子,我们甘愿付出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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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9-10 3:31:13
事业单位提拔副科级干部个人谈话内容
如组织部找你谈话,你就说感谢组织的培养和关心,定会努力学认真工作,不辜负组织任,等等。
如是纪检部门找你,你就说,感谢组织上的信任,不论提拔到什么重要的岗位,今后我都一定会保持良好的作风,做到清正廉洁,克己奉公,以身作则。
内容扩展: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任副科级相关条件:1.年龄原则上35岁以下。
2.学历大专以上。
3.参加工作三年以上。
4.连续三年年度考核称职(或合格)。
5.符合任职的其它条件(灵活的,是因岗位所需提出的要求)。
正常情况下这是硬性要求。
担任副科级相关程序:1.单位向组织部门提交干部意见。
2.组织部门在你所在单位进行干部考察,第一环节是民主(不明确人选,但关键要单位主要领导的意见和人选)必须意见集中,得票过半。
第二环节是对得票过半的干部定向考核,从德、能、勤、绩、廉和任用意见方面进行民主测评。
第三环节是进行干部考察谈话,谈话人数不少于你所在单位工作人员的80%。
3.通过以上环节,你被列为拟提拔人选,进行为期七天的任前公示。
申请人所在单位意见(包括政治思想、工作表现、业务能力、业务水平等)
对该同志政治、工作表现以及业平的评语:**同志始终拥护党顶路线针、政策,遵纪守法,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和合格的政治素养。
在工作中,**同志态度积极、勤奋、认真、负责,多次带领同事出色完成设计任务,为公司创造了丰富的价值。
**同志非常注重提高业务知识,刻苦钻研、不断学习、不断积累。
这种精神给公司营造了浓厚的学习氛围,也积累了丰富的工作经验,进一步提高了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对该同志学术水平的评语:**同志对待工作求真务实,不断进取、在实践中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在我公司处于技术领先的位置。
**同志不断努力提高理论水平,在理论的指导下进行实践的探索,用实践的结果印证理论。
这种孜孜不倦的进取精神使得**同志具有了相当深厚的理论功底和在实际工作中有效解决问题的丰富经验,是我公司宝贵的技术人材。
评中级职称时自我鉴定和个人总结是一项吗评职称如何写
长期以来,如何细化不同类型、不同层次干部的考核评价标准,制定一套科学的考核指标体系,改进考核方法,完善和创新考核制度,将干部考准、考全、考实,是干部管理工作中值得重视和研究的重要课题。
本文结合油田实际情况,谈一些粗浅的看法,仅供参考。
关键词干部绩效考核工作机制一、当前干部考核评价存在的问题目前,领导干部考核主要包括:干部日常考核、年度考核、干部任前考核、干部专项考核等。
实践中,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考核内容比较笼统。
当前,对干部的考核主要从德、能、勤、绩、廉五方面进行考核。
从考核内容的规定看,都比较原则和笼统,不够细化,缺乏量化的、可操作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具体标准。
2.考核形式开展不均衡。
缺乏对日常工作考核的积累,从干部管理的角度看,忽视平时的动态考核,就不能及时掌握每个干部的工作绩效情况和思想变化过程,难以提出有针对性的干部管理的措施。
3.考核方法受传统方式的束缚。
目前采用的考察方式,主要是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但这些方法偏重于对干部进行静态的考察,缺少实地的、动态的、跟踪的考察了解。
4.考评标准不够完善。
在干部考核中,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五重五轻”问题。
即重汇报、轻实效,重眼前、轻长远,重显绩、轻潜绩,重程序、轻标准,重结果、轻分析。
5.考核结果的运用不够理想。
一是考核结果的反馈机制尚未完全形成,主要表现在考核结果不能及时反馈给被考核人。
二是没有完全将考核结果与奖优罚劣结合起来,主要是干部考核与干部使用、干部先进评选及干部日常考核与干部专项考核等结合不够紧密,使考核的作用发挥不够明显。
二、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工作机制1.制定科学系统的干部实绩考核指标体系。
根据工作职能,分别制定出不同的考核内容和指标体系。
在制定时应把握以下六个原则:一是全面性原则。
考核内容要涉及干部思想、作风、工作能力等方面,要选择综合性强、涵盖面广的指标,既注重近期任务,又要考虑长远目标。
二是有针对性原则。
要根据不同类别、不同岗位、不同层次的干部所履行职责的不同,提出不同的考核要求。
三是突出重点原则。
在建立考核指标时,在兼顾全局的同时,应根据职务和岗位的不同,注意点与面的结合,考虑指标的代表性,突出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重点、难点问题,不能片面求大求全。
四是定性与定量考核相结合的原则。
对干部的绩效考核,能量化的要尽可能地量化,在考核目标体系设置上,采取分级分类细化、量化的方法,按照责任轻重、任务多少,设置考核指标,确定合理分值。
五是可比性原则。
一方面,要具有一定的横向可比性,即不同部门干部绩效考核结果的可比性;另一方面,要具有纵向的可比性,即通过现任岗位干部与前任岗位干部绩效对比,以反映干部绩效的发展变化。
六是可操作性原则。
干部绩效考核,各项制度规范必须严密、明确、具体,同时干部考核的内容、程序、方法及相关制度,又要避免过于繁琐,防止事无巨细,避免人为地复杂化,使之在实践中有较强的可操作性。
2.进一步完善考核方法。
一是扩大范围,强化立体化考核。
既要搞好任职前等专项考核,又要搞好日常考核和年度考核,建立起长中短相结合的考察工作机制;既要坚持传统的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形式,也要积极探索社会评议干部、民意调查等法;既要注重上级、同级、下级的评价,又要重视广大基层群众的反映。
二是深入实际,进行动态考核。
要通过定期到单位了解情况、参与工作监督、实地察访、重大事项跟踪考察、参加民主生活会等形式,活化考察形式。
三是增强干部考察工作透明度,充分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四是要改进民主测评的方法。
要合理地确定民主测评的范围,防止范围过宽,也要避免范围过窄,不能全面客观地反映被测评人在群众中的威信和认可程度,使测评结果出现片面性。
对民主测评的结果,要认真、全面、客观地进行分析,不能盲目追求满意率,不能以票取人。
五是要注意运用现代科学手段,使考核方法日趋多样化。
可以引进心理学、社会学、现代行政管理学、目标管理学的一些原则和思想,比如采用现代人才测评方法,情景模拟方法,以及采取公开竞争答辩方法等。
运用计算机系统,利用现代数学、统计学等自然科学的一些成果,搞好考核信息的采集、传输和处理,加强统计监测和数据综合评估。
3.健全严格的考核工作制度。
一是要健全考核工作程序和日常考核制度。
二是要建立干部考察责任制。
组织部门在明确干部考察责、权、利的同时,还要拟订考察程序、要求、纪律。
三是要建立考核监督制度,进一步拓宽监督渠道。
通过聘请绩效考核工作监督员,开通监督举报电话和信箱等多方位的监督,促使考核工作人员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能严格遵守纪律,坚持考核程序,自觉做到公道正派,确保考核结果的真实性。
4.合理有效地运用考核结果。
首先,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提拔任用和调整交流的重要依据。
只有把干部考核评价结果与干部的使用、奖励挂起钩来,考评体系的积极导向作用才能显示出来。
在实际操作中,要把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调整不胜任现职领导干部、交流轮岗及后备干部培养等有机结合,并根据不同的考评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
其次,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教育与加强管理的重要方向。
建立干部绩效档案,对领导干部的考核材料、群众测评、量化考核情况等及时记录归档,对干部的素质结构和能力水平进行年度比较分析,找准存在的问题。
组织部门及时将考核情况向干部所在单位的主要领导和干部本人进行如实反馈,使每个干部对自己的成绩及存在问题有一个正确的认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