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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征收会战主持词

时间:2015-03-09 01:51

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听证会简报怎么写

听证会是怎样开的,能否说说具体的程序、步骤

  LLHH321 | 07-01-20  好评回答  1255039305 | 07-01-20  关于听证会的含义听证会是一个新生事物,因此有必要明确它的含义。

听证会有几层意思,第一,立法听证是由谁来听

示范稿规定是由立法机关的主体来听证,不是工作人员来听证。

第二,听证会听什么

既包括对与立法有关的客观事实的描述和反映,又包括听证陈述人从自身出发提出的包含个人价值取向的主观意见;第三,听证会与其他听取意见的方式,如座谈会、论证会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公开性,听证陈述人是从报名的公众中产生的,而不是由会议的举办者在小范围内邀请的,会议的举行也是公开的,允许公众旁听,允许记者采访和报道;第三,强调听证会的作用,听证会中获取的信息和公众意见,应当作为立法的重要依据。

对听证会中公众反映强烈的、重要的意见,法案没有采纳的应当作出说明。

(二)听证机构和听证参加人 1、听证机构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听证机构是统一审议的专门委员会、其他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的工作机构。

没有规定常委会作为听证机构。

美国的立法听证多在委员会或小组委员会中举行。

日本规定了在院会和委员会举行听证会。

许多地方的听证规则规定了常委会作为听证机构。

我们认为常委会可以就审议中争议较大、需要进一步听取意见的事项举行听证会。

听证人可以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若干人担任,不必由所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担任。

常委会还可以指定专门委员会或工作机构举行听证会。

为节省立法资源,示范稿规定听证机构可以由若干机构联合组成。

2、听证参加人 目前各地对听证参加人的称谓不统一,示范稿进行了规范。

听证参加人包括听证人和听证陈述人,除此以外的其他人,如为会议的进行做有关的服务工作的人员不是听证参加人,不享有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听取意见的人称为听证人。

其中主持听证会的听证人为听证主持人。

在国外,听证主持人一般为委员会的主席。

根据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我们规定了担任听证主持人的人选。

被听取意见的人称为听证陈述人。

使用“陈述人”,意在强调其任务主要是陈述、发表意见。

对听证陈述人,许多地方规定不一致。

国外称为证人。

为避免使用“证人”的称谓不易为我国公众接受的情况(如刑事诉讼中找证人难),示范稿规定为听证陈述人。

3、关于听证的范围 立法法没有规定听证的范围。

考虑到目前听证活动开展的现状,示范稿对听证的范围作出规定。

听证的范围,示范稿区分两种情况作出规定:即应当举行听证会和可以举行听证会的情况。

对于法律法规案内容涉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事项(如征收利息税,关于婚姻法的修改,几乎是所有公民关注的问题)或者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益有较重大影响(如房屋拆迁方面的法规,可能不是对多数个人或组织有影响,但对于某个群体有较重大影响),都应当举行听证会。

可以举行听证会的情况,是指在这些情况下,可能需要举行听证会,也有可能通过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的方式征求意见更合理(示范稿第五条)。

如合同法中争议比较大的问题,可能召开由法学家参加的专家论证会更合适。

4、关于听证的原则 示范稿规定了进行听证活动应当遵循的几个原则。

这实际上是对听证参加人(主要是听证机构)的要求。

一是不重复听证原则,二是公开原则,三是公正原则,四是客观原则,如实提供情况和如实报道原则。

这是对听证陈述人和媒体的要求。

二、关于听证准备 听证准备是开好听证好的最重要的环节,是示范稿中条文最多的一章。

1、关于作出举行听证会的决定 关于专门委员会或者工作机构举行听证会是否要报委员长会议或主任会议批准,是示范稿起草过程中曾考虑的一个问题,现在示范稿没有规定,是否可行,请大家考虑。

日本规定需由议长批准。

美国的情况需要请教这里的专家。

2、关于听证公告 关于听证公告的内容,示范稿除规定了时间、地点、目的等等外,强调了应对听证事项和与了之有关的必要的背景资料介绍,且介绍所包含的信息应当足以使公众判断听证事项是否会对其产生影响。

也就是说对听证事项的介绍应当较为详细。

否则公众不知道听证事项的问题所在,不知道是否会对自己产生影响,就不会去关心,不会参加听证人,那么听证会就无法收集到公众的真实意见。

关于听证公告的发布方式,示范稿规定的用意就是尽可能让最多的人知道或让尽可能多的相关人知道听证会召开的有关情况。

3、关于听证陈述人的确定 示范稿规定了确定的原则,即公正、合理、平等的原则。

同时具体规定了在四种确定的方法。

一是听证陈述人的报名人数不足听证会公告所列人数,听证机构认为可以举行听证会的,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均应列为听证陈述人。

二是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听证陈述人。

三是对于一些人可以有优先权,主要是某一群体推选出的代表。

四是听证机构的工作人员经约见认为该人持有重要意见、确有必要参加听证会的听证陈述候选人或利害关系人。

4、关于听证义务 示范稿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主要是针对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因其担负的职责而了解某些情况,听证机构要求其向立法机关提供信息,而拒绝提供信息的。

需要注意的是,对这类陈述人不应具有特权,不仅应当要求其提供书面材料,还应当要求其出席听证会,以接受听证人和其他听证陈述人的质证。

5、关于听证陈述人保密和费用 这一规定是对听证机构规定的责任。

一是保密的责任。

听证陈述人简历中的个人情况,有一些可能涉及其个人隐私,未经本人同意,听证机构不得公开,这是在现代社会公民个人的权利。

二是听证陈述人生活确有困难的,听证机构可以为其提供因出席听证会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听证机构不需对所有的听证陈述人支付因听证所支出的费用,因为出席听证会为立法机关提供信息,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但对于一些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如城市中处于最低生活线下的居民、生活困难的残疾人、边远山区的农牧民等,可以给以为其支付合理的费用。

6、旁听 旁听人员的确定,应参照人民法院旁听的办法,按到会场的先后顺序确定。

此外,听证机构应当保证媒体参加听证会,并进行报道。

三、关于听证会的举行 1、关于听证陈述人发言的顺序 听证会举行的目的,听证人通过听取听证陈述人提供信息和发表的意见和看法,对听证事项有比较全面的了解。

为达到这一目的,示范稿规定了听证陈述人发言的顺序。

一是听证陈述人对听证事项有不同意见的,先由提出法律法规案及其支持方的陈述人发言,然后由反方或持有其他意见的听证陈述人依次发言。

二是持有相同意见的听证陈述人按照一定的顺序发言。

如果同一意见的陈述人数量较多,主持人可以要求各方推选代表发言,或者提交书面陈述材料。

示范稿强调各种不同意见的陈述人都应有平等的发言机会。

2、听证辩论 “真理愈辩愈明”,本着这一精神,示范稿规定了听证辩论的程序。

各方听证陈述人发言并回答听证人所提问题后,经主持人同意,一方陈述人可以再次发言反驳对方陈述人的观点。

陈述人之间还可以互相提问。

3、关于听证记录 关于听证记录,是对听证会进程所作的原始的、未经归纳、整理的记录。

听证记录作为立法程序中的相关材料,应存档保存。

鉴于听证会是公开举行的,因此,听证记录也应可以在政府刊物上公布,供公众、学者查阅、研究之用。

4、关于听证会上的言论保护 示范稿第三十六条规定,听证人和陈述人在听证会上的言论受宪法保护,不应受到任何追究。

这一规定是为保障听证人和陈述人,尤其是陈述人可以充分反映情况。

陈述人由于客观条件或自身认识能力所限,可能对某些问题的理解不够全面或有偏差。

只要不是故意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便不应受到追究。

四、关于听证报告 1、关于听证报告的内容 示范稿第三十八条规定了听证报告的内容。

示范稿强调,听证报告应当将听证陈述人提的主要事实、观点意见及其依据作出充分的、客观的报告。

(我认为第一章中的客观原则应当是对听证报告的要求。

对陈述人和媒体的要求应当是真实,且这种真实只能限于信息来源或渠道的真实,而不可能是客观真实,因为什么是客观真实在某种情况下在一段时间内是不可知的。

新闻报道的客观性,也只能是媒体的自律性要求,有的媒体的生存目的就是要为某一方摇旗呐喊。

因此,客观原则不应当是听证的基本原则。

) 2、关于听证报告的公开 听证报告应当公开,这也是对听证机构的一种监督。

听证报告是立法过程中的重要资料,公布后可供公民查阅或学者研究之用。

3、关于听证报告的作用 示范稿最后对听证报告的作用作出规定。

对听证会中公众反映强烈的、重要的意见,法案没有采纳的应当作出说明。

这一规定是立法民主化的体现。

参考资料: 收起

求广播节目,主持稿

浪漫花语.花秀情  东台人民广播电播节目开播仪式主持人串词(考)  甲:东台人民广播电台

  乙:东台人民广播电台

  听众朋友们,现在我们在市苏中大厦广场向您现场直播东台人民广播电台《963直播室》开通实况。

  乙:尊敬的各位来宾  甲:收音机旁的听众朋友们  甲  合:大家好

  乙  乙:金风送爽,丹桂飘香  甲:秋色邈邈,云海澹澹  乙:在放飞的时节里,我们放飞青春狂想  甲:在收获的季节里,我们收获希冀梦想  乙:在这美好的日子,我们广播人与广大听众朋友一道迎来了激动人心的特殊时刻  甲:经过数十个日日夜夜的紧张筹备,我们东台广播发展史上第一个大型听众热线互动直播节目《963直播室》今天正式与广大听众朋友见面了,在此我们向多年来一直给予我们关爱和支持的各级领导、社会各界人士和广大听众朋友致以诚挚的谢意

  乙:《963直播室》的开播,标志着东台人民广播电台传播手段从模拟向数字、播出体制从录播向直播的历史性跨越,节目形态也完成了由过去的你说我听式的单项传播向受众参与、双向互动的现代传播方式的重大转变  甲:节目筹办过程中,得到了市四套班子领导的高度重视和社会各界的热情支持。

今天,市委副书记吴雨晴、市人大主任孙迎芳、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苏林、市政府副市长邹毅实、市政协 亲临我们的开播现场,对各位领导的光临我们表示热烈的欢迎  乙:下面我们很荣幸的邀请市委常委、宣传部长苏林宣布《963直播室》开播  甲:出席今天开播仪式的来宾还有市委宣传部、市计生委、农开局、林牧业局、电信局、工商局、药监局、交通局、水务局、卫生局、供电局、体育局、农业局、城管局、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市人寿保险公司、市农资公司、市农机公司、市医药有限公司、苏中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国贸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大地邮政广告公司、文峰电器东台店、市宇航奶业公司、市九转化工有限公司、江苏大自然有限公司、香港华邦国际有限公司、南大至尊宝公司、广州盖世宝公司、市青年旅行社等单位领导及现场嘉宾二百多人,对大家的光临我们表示衷心的感谢  乙:我们今天的开播仪式通过东台人民广播电台96.3兆赫的发射频率实施同步播出,开播仪式上将安排听众热线来电解答和现场有奖竞猜活动,竞猜题的答案全部在我们发给大家的宣传材料上,广大听众朋友可以通过拨打热线电话随时参与,我们的热线号码是5254666,欢迎大家热线参与。

好,下面我们首先以热烈的掌声欢迎市广播电视局党组书记、局长徐锋致辞  (×××××××)  甲:同声相和,不以千里为远。

东台人民广播电台直播开通的消息引起了业内同道的广泛关注,纷纷来电来信表示祝贺  (×××××××)  让我们用掌声对兄弟同仁的关爱表示衷心的感谢。

  乙:我们今天的直播开通仪式得到了苏中大厦股份有限公司大力支持,下面有请苏中大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何进先生讲话  甲:直播节目的开通,意味着我们的工作要求更高了,担子更重了,责任更大了,下面我们欢迎市委吴书记对如何办好广播节目搞好新闻宣传作重要指示,掌声有请  (×××××××)  感谢吴书记对我们的鞭策和鼓励,我们将以饱满高昂的工作热情,严谨细致的工作作风,精益求精的工作精神,努力办好《963直播室》节目,不辜负领导和广大听众朋友的厚爱  乙:好,下面对广大听众朋友来说是个特别的时刻,9《63直播室》5个栏目的主持人和导播将从幕后走向前台,与现场的观众朋友零距离接触,有请5位主持人和4位导播闪亮登场,走上台来自报家门  (×××××××)  好,感谢主持人和导播的精彩亮相  甲:今天是个值得庆贺的好日子,东台市广播电视艺术团的姑娘小伙子们一个个都憋足了劲,准备了他们的拿手曲目,献演助兴,在歌手献演过程中,我们将及时开通热线电话,并现场邀请市交通局局长陆远知、市水务局局长刘冬林、市城管局局长朱厚明就听众朋友关心的交通建设、水费调整、垃圾处理费征收等热点问题接受听众朋友的咨询,同时还穿插进行有奖竞猜活动,欢迎现场和收音机旁的听众朋友参与,我再重复一遍,我们的热线电话号码是:5254666。

好,下面有请歌手上台献演  (两歌手唱毕,接热线电话)  现在导播告诉我一位听众朋友打来热线电话,好,现在我们把电话切换进来  (×××××××)  乙:好,下面是有奖竞猜活动,现场的观众朋友,根据我的题目举手抢答,答对一题将奖励调频立体声广播音箱一只,答对的观众朋友请在活动结束后凭奖券到后台来领取奖品。

好,下面开始(1~10题)  (×××××××)  甲:有奖竞猜活动暂告一段落,下面有请歌手继续献演  (两歌手唱毕,热线电话切入)  (×××××××)  乙:接下来继续我们的有奖竞猜活动,  (11~20题)  甲:好,下面为大家献演的歌手是  (两歌手唱毕,热线电话切入)  (×××××××)  乙:接下来继续有奖竞猜活动  (21~30题)  甲:(背景音乐压混)好,听众朋友们,有一首诗这样写道:  你总是无所不在,每当我闭上双眼  我看到的就是你,我能了解你  这让我相信,我并不孤单  你总是无所不在,每当我屏息的片刻  我就会呼吸你的气息,我能了解你  这让我相信,我并不孤单  作为一个广播人,我真诚的希望《963直播室》的开通,在你我之间架起一座沟通的心桥,让我们的心贴得更近,手握得更紧,愿无所不在的963电波时刻陪伴永不孤单的你我。

  乙:好,各位佳宾,收音机旁的听众朋友,东台人民广播电台《963直播室》节目开播仪式到这里结束了,感谢各位的光临和参与。

  甲:希望您每天将收音机调至96.3兆赫,准时收听我们的节目,别忘了我们的节目播出时间是每天上午8:30至9:30,中午11:00至14:00,从周一到周末不见不散。

好,听众朋友们,再见

  节目主题:距离  制作主持:YAYA 节目片长:30分钟  【主持稿】  @ 片头  @ 你们好,谢谢您点击收听YAYA制作主持的广播节目,没有想过,有一天,我会通过这样一种方式回到广播。

我常常对朋友说,是广播改变了我,是那些主持人打开了我的心灵。

是那飘荡在空中的点播拉进了我与这个社会的距离。

是的,距离

心与心,人与人,这世上每一样事物之间的距离。

是啊,距离也就是我们今天,也就是我们《E路有你》第一期节目的主题,节目的第一首歌《距离》来自林俊杰。

  @ 林俊杰《距离》4’13’’  @ 在距离三公里的位置,我在这里,想象心中的你的呼吸。

同样的熄着灯的窗子,你在那里

听不到我呼吸着分离。

歌声所唱的让我不禁想起了张小娴书中的一句非常经典的话:“世上最遥远的距离,不是生与死的距离,不是天各一方,而是我就站在你面前,你却不知道我爱你。

”  @ 距离,在爱与恨之间,在分与合之间,有多少人可以精确地测量出

没有,一定没有。

然而,爱人之间又应该保持怎么样的距离呢

说不清楚,也无法说清楚。

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在我们熟悉的爱情里,零距离是永远不可能的。

  @ 陈慧琳《零距离》4’00’’  @ 不知道为什么,其实两个人在没有表明爱意之前,那段时间是最美丽的,原因无外乎彼此间的那段距离,可是,这个距离并不能保持长久。

不是他,便是她总是匆忙地拉进这段其实非常美好的距离。

当然,张小娴话中讲到的那段距离,我总觉得,那何尝也不是一种非常美丽的距离呢

不是说,爱一个人只要她幸福嘛

所以,当面前这个人过着快乐的日子的时候,就算不知道你爱她,又有什么遗憾呢

至少,你们之间其实已经拥有一段段无比奇妙的负距离

  @ 你现在收听的是由YAYA为你制作主持的《E路有你》欢迎继续收听。

  @ 刘若英《好久好久》4’54’’  @ 刚才大家听到的是奶茶带来的《好久好久》,很喜欢她的歌,当然,这首也是我比较喜欢的一首对唱作品。

也希望你们也会喜欢。

  @ 回想自己和广播的距离,真的不知道究竟有多远

不过套用那首歌

已经是好久好久以前的事情了。

那时,在电台打工,每一次通过由警卫把守的通道,自己有一种说不出的自豪。

那一刻我距离广播是那么地近。

可是,因为自己很快迎来了繁忙的本职工作,我毅然放弃了电台的打杂。

一晃六年过去了,当我最近因为找工作再次来到位于虹桥路的广播大厦,当我再次走在空荡荡的低搂大厅的时候,我似乎已经感觉到了一丝陌生。

是呀时间是距离的天敌,时间刻可以改变距离,时间有时就是距离的代名词。

  @ 很久没有听姜育恒的歌了,这次我们听他的歌是因为,在他的歌里有时间和距离的关系。

姜育恒带来的《我是个需要很多爱的人》。

  @ 姜育恒《我是个需要很多爱的人》5’04’’  @ 当时间变成距离,相信我,还为你默默伫立

这是姜育恒在一开始就唱到的

是呀,每个需要爱的人,都曾说过类似的海誓山盟,可惜,又有多少成为现实

当时间真的变成距离的时候,我相信有些人会默默的伫立

可惜,他会知道吗

有人说,只要相爱就能感应到

是呀,能感应到

其实那些都是电影里的,其实,那些都是自欺欺人……嗨,我就不在这里打击那些人的积极性了

  @ 好了

今天的时间也差不多了,我们一直在说距离,不知道你我之间是否已经因为这个节目而拉进了一些距离呢

  @ 最后,感谢你们在电脑前静静地收听,当然还要感谢绯红的牵线搭桥,谢谢最后将这期节目传送给大家的人,还不知道是谁呢

所以,那些人肯定很美,因为我们有距离

  @ 片尾:网络是社会的另一面,它不同于现实,却又超于现实

音乐是人性的另一面,它不属于灵魂,却又源于灵魂

我喜欢网络,我喜欢穿行于网络间;我更喜欢音乐,我常沉浸于音乐的海洋。

如果E路上有音乐,那一刻的美好无与伦比,当然E路上也需要你的相伴。

谢谢收听,我是YAYA,大家可以通过论坛给我留言,或者来我的私人空间与我交流,我的私人空间的地址是:yayatj.yculblog.com。

好了,今天的节目就到这里,再见吧。

派出所是否有权举行听证

听证是指听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的法律程序。

一项安排或处置须经相关者对其必要性、合理性和合法性进行质证才能设定和实施的制度。

听证也称听取意见,指行政机关在做出影响相对人权利义务决定时,应听取相对人的意见。

听证已成为当今世界各法制国家行政程序法的一项共同的、同时也是极其重要的制度。

听证制度的发展顺应了现代社会立法、执法的民主化趋势,也体现了政府管理方式的不断进步。

  中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时,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听证是指行政机关依《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

听证程序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陈述和申辩,由听证程序参加人就有关问题相互进行质问、辩论和反驳,从而查明案件事实的过程。

  立法的听证范围  立法法没有规定听证的范围。

考虑到目前听证活动开展的现状,示范稿对听证的范围作出规定。

听证的范围,示范稿区分两种情况作出规定:即应当举行听证会和可以举行听证会的情况。

对于法律法规案内容涉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事项(如征收利息税,关于婚姻法的修改,几乎是所有公民关注的问题)或者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益有较重大影响(如房屋拆迁方面的法规,可能不是对多数个人或组织有影响,但对于某个群体有较重大影响),都应当举行听证会。

可以举行听证会的情况,是指在这些情况下,可能需要举行听证会,也有可能通过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的方式征求意见更合理(示范稿第五条)。

如合同法中争议比较大的问题,可能召开由法学家参加的专家论证会更合适。

  行政处罚的听证范围  中国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时,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如果税务行政机关对处罚相对人的罚款金额,个人(包括个体工商户)达到2000元以上,组织达到1万元以上,处罚相对人都可以依法要求税务机关举行听证。

  听证制度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决定前,由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政相对人表达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纳证据的程序所形成的一种法律制度。

  听证是一个带有现代民主政治色彩的制度。

1946年美国制定《联邦行政程序法》,第一次规定听证程序为行政程序的核心。

它的基本精神是:以程序的公正,保证结果的公正。

  中国最早引进听证制度的是深圳市。

真正在全国普及是在1996年,《行政处罚法》将听证制度纳入行政执法程序。

  《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中的听证:  第九十九条 在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违法嫌疑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一)责令停产停业。

  (二)吊销许可证或执照。

  (三)较大数额罚款。

  (四)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违法嫌疑人可以要求举行听证的其他情形。

  较大数额罚款是指对个人处以2000元以上罚款,对单位处以10000元以上罚款,对违反边防出入境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个人处以6000元以上罚款。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要求听证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依法举行听证。

最新国家拆迁法的内容是什么

2011年1月19日...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审议并原则通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次公开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的所有权人(以下简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第三条 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第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市、县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和本级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可以委托房屋征收实施机构,承担本行政区域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房屋征收实施机构应当在委托范围内承担具体工作,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房屋征收部门对房屋征收实施机构实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行为应当负责监督,并对该行为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六条 上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监督。

  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同级财政、国土资源、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加强对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工作的指导。

  第七条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对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有权向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接到举报的有关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对举报应当及时核实、处理。

  监察机关应当加强对参与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的政府和有关部门或者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监察。

  第二章 征收程序  第八条 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有下列情形之一,确需征收房屋的,由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  (一)国防设施建设的需要;  (二)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  (三)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  (四)为改善住房困难家庭居住条件,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  (五)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  (六)国家机关办公用房建设的需要;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前款规定的各项建设活动,应当符合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和专项规划。

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旧城区改建,应当纳入市、县级人民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

  第九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拟定房屋征收范围、征收补偿方案,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风险评估,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论证,并将房屋征收范围、征收补偿方案予以公布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期限不少于30日。

  第十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根据被征收人意见,对房屋征收范围、征收补偿方案进行修改,将征求意见情况和采纳情况及理由、论证和听证情况以及修改情况及时公布,并报市、县级人民政府。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涉及被征收人数量较多的房屋征收决定,须经政府常务会议讨论。

  第十一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将房屋征收决定及时公告。

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范围、征收补偿方案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权利等事项。

  房屋被依法征收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做好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宣传、解释工作。

  第十二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对房屋征收范围内房屋的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情况组织调查登记,被征收人应当予以配合。

调查结果应当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全体被征收人公布。

  第十三条 依照本条例第九条的规定公告房屋征收范围后,在房屋征收范围内不得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将前款所列事项书面通知有关部门暂停办理相关手续。

暂停办理相关手续的书面通知应当载明暂停期限。

暂停期限最长不得超过1年。

  第三章 补 偿  第十四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第十五条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规定。

  第十六条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金额,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对评估确定的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评估。

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

  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由国务院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制定,制定过程中,应当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第十七条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选定。

被征收人选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的具体办法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规定。

  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应当独立、客观、公正地开展房屋征收评估工作,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干预。

  第十八条 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应当分别计算被征收房屋的补偿金额和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的价款,结清差额。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

  第十九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第二十条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具体办法由市、县级人民政府规定。

  第二十一条 对征收范围内的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对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应当给予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在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对征收范围内未经依法登记的建筑予以认定、处理。

  第二十二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和支付期限、用于产权调换房屋的地点和面积、搬迁费、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停产停业损失、搬迁期限、过渡方式和过渡期限等事项,订立补偿协议。

  补偿协议订立后,一方当事人不履行补偿协议规定的义务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三条 房屋征收部门与被征收人在征收补偿方案确定的签约期限内达不成补偿协议,或者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不明确的,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按照征收补偿方案作出补偿决定,并及时予以公告。

  补偿决定应当公平,包括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一款有关补偿协议的内容。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四条 房屋征收部门应当依法建立房屋征收补偿档案,并将分户补偿情况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向全体被征收人公布。

  审计机关应当加强对征收补偿费用的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二十五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补偿决定的,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按照补偿决定,对被征收人先予货币补偿或者提供产权调换房屋、周转用房。

  第二十六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胁迫以及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

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房屋征收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中不履行本条例规定的职责,或者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由上级人民政府或者本级人民政府责令改正,通报批评;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采取暴力、胁迫以及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二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贪污、挪用、私分、截留、拖欠征收补偿费用的,责令改正,追回有关款项,限期退还违法所得,对有关责任单位通报批评、给予警告;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

  第三十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或者房地产估价师出具虚假或者有重大差错的评估报告的,由发证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注册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三十一条 本条例自 年 月 日起施行。

2001年6月13日国务院公布的《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来源: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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