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议程格式
一、标题:某某会议议程二、时间三、地点四、主持人五、参加人员六、记录人七、议程内容:1、学习某某材料2、传达某某文件精神3、与会者围绕议题进行讨论4、得出结论或采取什么措施5、会议小结或领导发言会议议程是为使会议顺利召开所做的内容和程序工作,是会议需要遵循的程序。
它包括两层含义,一是指会议的议事程序,二是指列入会议的各项议题。
西江千户苗寨导游词
位于贵州省雷山县东北部的雷公山麓,距离县城36km,距离黔东南州州府凯里35km,距离省会贵阳市约260km。
由十余个依山而建的自然村寨相连成片,是目前中国乃至全世界最大的苗族聚居村寨。
据统计,在清朝咸丰年间(1729年)有600多户,1964年第二次人口普查为1040户,1990年增至1227户,1997年为1115户。
据2005年的最新统计,现共有住户1258户,人口5326人,其中苗族人口占99.5%。
西江千户苗寨所在地形为典型河流谷地,清澈见底的白水河穿寨而过,苗寨的主体位于河流东北侧的河谷坡地上。
千百年来,勤劳勇敢的苗族同胞在这里日出而作,日落而归,在苗寨上游地区开辟出了大片的梯田,形成了浓郁的农耕文化与优美的田园风光。
由于受耕地资源的限制,生活在这里的苗族居民充分利用这里的地形特点,在半山建造独具特色的吊脚楼,上千户吊脚楼随着地形的起伏变化,层峦叠嶂,鳞次栉比,蔚为壮观。
这里的苗族居民根据自己的信仰和习俗,在每个村寨的坡头都种植了成片的枫树林作为护寨树,成为当地重要的自然景观之一。
西江苗族是黔东南苗族的重要组成部分,现主要居住的是苗族的“西”氏族。
作为全世界最大的苗寨,西江千户苗寨拥有深厚的苗族文化积淀,这里的苗族建筑、服饰、银饰、语言、饮食、传统习俗不但典型,而且保存较好。
西江苗族过去穿长袍,包头巾头帕,颜色都是黑色的,故称“黑苗”,也称“长裙苗”。
西江苗族的语言属于苗瑶语族苗语支中部方言的北部次方言,这里现使用的文字是通用的汉语言文字,尽管汉语言是西江苗族与外界交流的必备语言工具,但苗族人之间的交流仍然使用苗语。
在清雍正开辟“新疆六厅”以前,西江基本处于化外之地,地方事务多由自然领袖管理,与汉族地区有显著差别,实行自主管理内部事务。
西江苗族的自然领袖主要包括“方老”、“寨老”、“族老”、“理老”、“榔头”、“鼓藏头”、“活路头”等,不同性质的自然领袖其职责也不同,相互之间具有分工协作的性质,共同维护苗寨的安全与利益。
“方老”是自然地方的最高领袖,每个自然地方下辖若干相互有密切联系的村寨,“寨老”是每个苗寨的最高领袖,“族老”则是某一家族的领袖,“理老”一般由德高望众、学识丰富的人担任,主要负责民间纠纷的调解、裁断,“榔头”主要负责刑罚,维持地方治安,“鼓藏头”负责召集和主持祭祀、祭祖活动,“活路头”则主持安排农业生产。
其中,鼓藏头和活路头是世袭的,而其他自然领袖一般是群众选举出来的。
“议榔”是苗族社会为了维护地方治安和社会秩序,由方老、寨老、榔头等组织的群众议事会,以对内部的各种重要纠纷和外敌入侵进行商议、决断。
议榔大会一般每年举行一次,如果社会安定,无争无议,也可两、三年举行一次,遇外敌来犯时则临时召开。
西江的议榔一般是分头在各寨子的风景林中举行。
清政府在苗疆实施“改土归流”后,西江苗寨接受中央政府的管辖,方老、寨老等自然领袖已基本不存在了,但负责祭祀和生产的鼓藏头与活路头仍得以世袭保留。
长期以来,农业一直在西江千户苗寨产业结构中占据着绝对的优势地位。
刀耕火种的农业生产方式虽能养活生活在这里的数千人口,人们过着自给自足的生活,但社会经济发展速度十分缓慢。
1982年,西江被省人民政府列为贵州东线民族风情旅游景点,1992年被列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2004年被列为全省首期村镇保护和建设项目5个重点民族村镇之一,2005年11月“西江千户苗寨馆”在此挂牌,西江千户苗寨的旅游知名度不断提高,前来观光旅游的游客日益增多。
近年来,随着旅游业的兴起,西江千户苗寨的后发优势开始显现,为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产业结构调整、升级带来了新的契机。
西江的苗族是以“西”氏族为主的多支苗族经过多次迁徙融合后形成的统一体。
距今5000多年以前,生活在黄河中下游平原地区的九黎集团在向北扩张的过程中,与东进和南下的炎帝、黄帝部落发生了剧烈的武力冲突,经过长时间的征战,以蚩尤为首的九黎集团在涿鹿地区被击败,蚩尤被黄帝擒杀。
大部分苗族先民被迫开始第一次大迁徙,放弃了黄河中下游地区而退回到长江中下游平原,并于洞庭湖和鄱阳湖之滨建立了“三苗国”。
随着三苗部落的日渐强大,尧、舜多次对“三苗”进行征剿。
舜帝即位后,“南巡狩猎”,对不服舜帝管制的“三苗”进一步攻掠,苗族先民再次被迫向西南和迁徙,其中被迫向西北迁徙的这支苗族先民一部分融合于“羌人”,成为西羌的先民,一部分则因人口增多,耕地少而向平原地区迁徙,从青海往南到四川南部、云南东部、贵州西部,有的更向南、向西深入老挝、越南等地。
而往西南迁徙的苗族先民则与楚人和睦相处,成为后来“楚蛮”的主要成员。
战国时期,秦灭楚以后,一部分苗族背井离乡,长途跋涉西迁,进入武陵山区的五溪一带,形成历史上著名的“武陵蛮”。
到西汉时期,这部分苗族先民在这里较快地发展起来,形成了与汉王朝相抗衡的一股势力。
公元47年,汉王朝派出军队征剿“武陵蛮”,迫使苗族再次离乡背井,一部分进入黔东北地区(今铜仁一带),一部分则南下广西融水,后又溯都柳江而上到达今天的榕江、雷山、台江、施秉等地。
苗族在数次大迁徙中,分化成了许多不同的分支。
其中,柳氏族、西氏族、尤氏族、苟氏族等几乎是同时到达贵州榕江,由于西氏族在榕江多处辗转,到达西江的时间晚于柳氏族。
西氏族到达西江的年代约在600多年以前,但在西氏族到达以前,这里已经居住着苗族“赏”氏族。
西江地名中的“西”指西氏族,“江”通“讨”,即西江是“西”氏族向“赏”氏族讨来的地方,“西江”因此而得名。
“西”氏族到达并定居在西江以后,陆续又有其他苗族分支迁来,形成以“西”氏族为主体的苗族融合体。
传说西江有千年以上历史。
西江苗族和苗族先祖蚩尤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
根据中记录的西江苗族子连父名的世系谱,从蚩尤到1732年间共有284代,说明生活在西江的苗族是蚩尤的直系后裔。
清乾隆年间,清政府为了管理苗疆,对苗族人民实行编户定籍,强行取消了苗族子连父名的传统,用苗名的谐音来定汉姓,目前西江境内苗族的蒋、唐、侯、杨、董、宋、顾、龙、陆、李、梁、毛、陈、金、吴等姓就是由此而来。
,雷山属牂牁国与且兰国之边地,战国时属大夜郎国,秦时属象郡且兰县边境,西汉时处且兰、毋敛两县之间,东汉时属毋敛县,三国属蜀国之牂牁郡辖之边地,魏晋时期属牂牁郡宾化县境,唐朝时属于罗恭县,五代至宋朝属夔州路绍庆府羁縻州,元初属“管外苗族地区”,元朝中期属湖广省播州宣慰司,明属管外苗族地区。
从秦汉到元、明、清初,雷公山大山区朝廷的设置虽有涉及,但郡县制、羁縻州对这一地区的统治极弱,甚至没有直接治理,在历史上多被称为“蛮荒之地”、“生苗”、“生界”等。
雍正七年(1729年),贵州巡抚张广泗开辟苗疆,设“新疆六厅”,置丹江厅,下辖丹江卫和凯里卫,西江属丹江卫。
乾隆三年(1738年),丹江卫设置了分土司,包括黄茅岭司、鸡讲司、乌叠司,鸡讲司就位于现西江西南附近的营上村,从此西江才被列入中原政权的治理范围。
1914年,丹江改厅称县,西江属其辖内,1945年,丹江撤县,西江改归台江县管辖。
1944年,置雷山设置局,西江复归雷山管辖,改为西江镇。
1950年,雷山设立县人民政府,西江属于第二区公所。
1954年,建立雷山县苗族自治区,西江千户苗寨所在地属西江区,1959年,雷山、炉山、丹寨、麻江并入凯里大县,西江属于凯里县的雷山片。
1961年,恢复雷山县,建丹江、西江、大塘、永乐四区、44个公社,千户苗寨当时属于西江区西江镇。
1992年,撤区并乡后,千户苗寨属于西江镇管辖至今。
西江千户苗寨是典型的山区农业村寨,虽然近年来不少村民外出务工或就地从事旅游接待,但绝大多数居民主要的经济来源仍然是农业生产,依然沿袭着小农经济的生产方式。
苗寨上游的大片耕地是全寨居民主要的生活来源,主要种植水稻、玉米、土豆、红薯以及辣椒等。
西江千户苗寨已合并,根据原资料统计,各村的基本社会经济状况如下: 原羊排村:下辖12个村民小组,345户,1308人,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259.94万元,1510元,其中农业收入900元,劳务收入400元,旅游收入210元。
全村现有耕地面积1346亩,其中水田1225亩,旱地121亩,农民人均占有粮食412kg。
原东引村:下辖7个村民小组,308户,1318人。
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243.30万元,为1460元,其中农业收入810元,劳务收入470元,旅游收入180元。
现有耕地面积769亩,其中水田面积692亩,旱地77亩。
农民人均占有粮食381kg。
原南贵村:下辖8个村民小组,235户,899人。
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159.92万元,为1458元,其中农业收入790元,劳务收入490元,旅游收入178元。
现有耕地面积640亩,其中水田面积564亩,旱地76亩,农民人均占有粮食371.2kg。
原平寨村:下辖10个村民小组,397户,1495人。
2005年国内生产总值230.90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为1380元,其中农业收入750元,劳务收入510元,旅游收入120元。
全寨现有耕地面积824亩,其中水田面积767亩,旱地57亩,农民人均占有粮食366.5kg.西江千户苗寨属亚热带湿润山地季风气候,年降水量约1300~1500mm,年平均气温14~16℃,冬无严寒,夏无酷暑。
当北京、上海、广州、重庆、长沙等城市炎热难耐之时,这里却清凉宜人,是消夏避暑的好去处。
西江千户苗寨所在地为一断层谷地,清澈见底的白水河在谷底蜿蜒穿寨而过。
谷地两侧山地并不对称,相对高度达数百米。
西南侧山高坡陡,宛若一道高大的屏风,护卫着千户苗寨千百年来宁静的田园生活;东北侧的山地则舒缓得多,鳞次栉比的吊脚楼依山而建,顺着地势的起伏呈现出多样的变化。
苗寨东南侧,是白水河长期侧向侵蚀塑造成的一个山间盆地,盆地虽然不大,却是西江苗族同胞世代耕作、赖以为生的地方,盆地底部是成片的水田,北面山地已被开垦为梯田和旱地。
西江千户苗寨四周的山地上,森林植被保存较好,尤其是苗寨西南部的山坡上,尚保留着大片的乔木林。
苗寨内的也东、羊排、南桂等自然村寨内零星分布着小片的枫树林,呈现出苗族居民和自然和谐共处的景象。
相对封闭的地形条件、和谐安宁的苗寨、清澈诱人的白水河、茂盛的植被覆盖、成片的梯田景观,构成了一幅优美的苗岭山水田园风光,极具旅游美学和开发价值. 西江千户苗寨的苗族建筑以木质的吊脚楼为主,为穿斗式歇山顶结构。
分平地吊脚楼和斜坡吊脚楼两大类,一般为三层的四榀三间或五榀四间结构。
底层用于存放生产工具、关养家禽与牲畜、储存肥料或用作厕所。
第二层用作客厅、堂屋、卧室和厨房,堂屋外侧建有独特的“美人靠”,苗语称“阶息”,主要用于乘凉、观景和休息,是苗族建筑的一大特色。
第三层主要用于存放谷物、饲料等生产、生活资料。
西江吊脚楼不但造型美观实用,而且在以下几方面表现出很高的科学文化价值。
1、西江苗族吊脚楼源于上古居民的南方,是中华上古居民建筑的活化石。
这种建筑已有数千年的历史,距今7000年的浙江余姚河姆渡遗址的干栏式建筑已达到了较高的水平。
苗族最早的文明发源于长江中下游一带,西江苗族就是传承了这种古老的建筑风格。
2005年,西江千户苗寨吊脚楼被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
2、西江吊脚楼结构严谨,建筑工匠巧妙运用力学原理,运用长方形、三角形、菱形等多重结构的组合,柱柱相连,枋枋相接,构成了三维空间的网络体系。
这种建筑看似上实下虚,但牢实坚固,非常实用,在建筑学方面具有较高的价值。
3、一栋栋的吊脚楼沿山坡依次第上,上千栋吊脚楼相连成片,形成一个整体的环形,形成了单个吊脚楼所不具备的视觉效果。
吊脚楼群与周围的青山绿水和田园风光融为一体,和谐统一,相得益彰,使得西江吊脚楼具有很高的美学价值。
4、西江苗族将吊脚楼建在斜坡上,将农业生产条件较好的平地用于耕作,反映了苗族居民珍惜土地、节约用地的民族心理,在我国当前人多地少的形势下具有积极的教育意义。
5、西江苗族在建房时,对发墨、中柱、正梁有一套讲究和禁忌,特别是上梁的祝辞和立房歌,具有浓厚的苗族宗教文化色彩。
因此,苗族的吊脚楼不但具有较好的美学和建筑学价值,而且还是苗族传统文化重要的承载者。
除了吊脚楼外,风雨桥也是西江千户苗寨的重要建筑之一。
出于改善村寨风水条件和方便居民生活考虑,多数苗寨都在自己村寨附近建有风雨桥,以关风蓄气和挡风遮雨。
西江以前有风雨木桥,主要有平寨通往欧嘎的平寨风雨桥和南桂村关锁整个西江大寨风水的南寿风雨桥。
由于是木质结构,几经修复又被洪水冲毁。
现在西江唯一的风雨桥是连接大寨和西江中学的弓形水泥桥,是在过去风雨桥的基础上恢复重建的,由于采用水泥和木材的混合结构,使得风雨桥的坚实性和抵御洪水的能力大大增加。
虽然农业依然是西江千户苗寨的主导产业,但在过去十余年间,大量慕名而来的旅游者陆续前来观光,推动了西江旅游业的发展。
调查表明,除了本省游客以外,前来西江旅游的国内游客主要来自重庆、广东、广西、湖南、湖北、北京以及上海等全国各地,国外游客主要来自美国、法国、日本、英国、西班牙和比利时等。
由于旅游接待设施不够完善,目前主要以一日游游客为主,一般上午到达,下午离去。
少部分多日游的客人,主要为前来写生的艺术专业大学生和从事西江研究的专家学者。
统计表明,在过去六年间,西江千户苗寨的游客数量持续增长。
2000年至2005年0.75万人、1.2万人、2.4万人、2.15(非典)、3.5万人,2006年猛增至7.5万人,国外游客也从2000年的200人发展到2006年的3000人。
目前,西江千户苗寨已有苗家乐100余家,旅游商品店铺30余家,已经开发出的旅游商品主要有银饰系列、苗族服装、刺绣系列等。
随着旅游开发的深入,旅游接待设施和旅游纪念品的发展还有较大的空间。
西方各国政治制度的妥协体现在哪儿
中西方政治制度 一、希腊的政治制度 1、制度 在地中海希岛独特的地理环境中,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公元前8~6世纪,希腊出现了约两百多个奴隶制小国,史称“城邦”或“城市国家”。
小国寡民是城邦的突出特征。
城邦一般包括市区和周边的农村地区。
在古希腊人心目中,“城邦”意味着同一血缘人群的共同团体、共同地域和政治经济的绝对独立。
希腊城邦的政体类型多样,大致分为民主制、贵族制和君主制、寡头制、僭头制等。
其中,雅典和斯巴达是最著名的城邦。
斯巴达实行贵族制,雅典以民主制著称。
希腊城邦实行的公民政治,使城邦公民享有较充分的政治权利。
尤 其是雅典的民主制为后世提供了宝贵的借鉴经验。
2、雅典城邦的民主政治 (1)民主制的确立:君主制—贵族制—梭伦改革—颗里斯提尼改革,最终确立民主制。
(2)基本特点:人民主权与轮番而治。
(3)评价:一方面指出雅典民主政治是小国寡民的希腊城邦的产物,有其时代的局限,所采用的公民直接参政、轮流坐庄的形式所导致的结果也并非总是公正的,雅典的民主统治仍是为奴隶主阶级服务的;另一方面则要指出雅典民主政治的价值和意义就在于:它为后世提供了一个最值得参照的政体形式,为人类文明中的政治组织形式的完善指出了一条道路。
雅典的民主在当时有很大的进步性。
所以,雅典的民主制度是不愧于希腊地区奴隶制民主制度的典范的。
3、希腊城邦独具特点:①独立。
不依附于任何政治势力,有自己的法律体系、官员、法庭等等。
这些城邦即使是结盟也没有一个最高权威,是互不统属的。
②直接民主。
最高权力属于公民大会,与原始社会的军事民主制有关,这是东方所没有的,可以选举官员、判决等等,公民大会的权威高于任何个人。
③公民。
公民有选举和被选举权,但是边区居民、外邦人、农奴、妇女都没有公民权。
公民只是所有人中的百分之几。
④义务官制。
没有官薪,全凭自愿服务。
根据公民大会选出的一般是临时的职务,服务完后就完了,只有少数固定官职。
后来采取了公务津贴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民参与政治的积极性。
⑤法制。
国家要根据法律来治理,有严格的司法系统。
往往开国者是最重要的立法者。
公民之间的矛盾斗争往往有在法律中先解决的传统,在迫不得已时才采用武装对抗。
雅典是古希腊的主要城邦,是民主政治思想的产生地。
雅典的民主政治是历史上最狭隘也是最充实的民主政治。
最狭隘,是指享受民主权利的人数太少;最充实,是指全体公民在立法及治理公众事务上有直接与平等的权利。
由于不同的地理环境和经济特点,在古代的中国和希腊、罗马产生了两种不同的政治制度。
中国古代的政治制度以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为核心。
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制度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对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形成与发展、国体与政体、官僚政治与行政管理,以至文化教育都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中国早期的国家政治制度是随着夏世袭制的建立而开始出现的。
商周时期,经历了从方国联盟到天下共主的转变。
秦朝建立的中央集权制度对此后两千多年的中国社会发展有着深远影响,同时中央集权和地方分权的斗争也长期延续,但整个趋势是专制皇权日益加强。
注意几个重点:一是商代的内服外服制度和西周的分封制、宗法制;二是秦的统一和“皇帝制”、“三公九卿制”与郡县制;三是汉朝七国之乱和汉武帝的集权措施、唐朝藩镇割据和五代十国的分裂局面、宋初加强中央集权的措施;四是隋唐三省六部制的确立和宋元时期的演变,明清君主专制制度日益强化,清朝达到了顶峰。
西方政治文明的源头在古希腊和古罗马。
无论是古希腊的民主制,还是古罗马的共和制和元首制,无论是他们创造的法律制度,还是哲人们的政治智慧,都给后人提供了宝贵的参考经验。
其中最给后人以启迪的是与古希腊城邦制度、雅典城邦的民主政治和古罗马的法律。
世界各民族从原始社会进入文明社会,最早建立的国家都是城邦类型的小国。
即以一个城市为中心,包括周围一些村落,一城一邦,故称“城市国家”(简称“城邦”)。
不同的是,其他民族大都随历史的发展,由小国演变为大国以至帝国,而希腊文明的特点却是,它保留城邦小国纷立的局面较其他文明更为长远,而且是在城邦体制下达到其文明繁荣昌盛的高峰。
希腊城邦多具有小国寡民的特点,各邦独立自治,城邦就是一个以城市为中心的独立主权国家。
各邦公民享有不同程度的政治权力(妇女除外)。
而奴隶及外邦移民则处于受压迫、剥削的地位。
所以,古希邦城邦实际上是公民集体联合起来,维护自身利益,压迫奴隶与外邦人的一种国家组织。
五、古希腊制度与中国制度法差别 古代东西方文化有所交流,两种法律体系也曾相互影响。
但是这样的影响却是很有限的。
、古东方法一直没有走上古希腊法的道路,而古希腊法也没有沿袭古东方法的的模式, 早在两千年前,亚里士多德在他的《政治学》中,就已深刻地意识到东方政治制度与希腊制度具有本质的不同。
他指出,希腊的城邦不是血缘团体,而是以共同利益为纽带的社会性联合体,是“政治社团”。
他仿佛针对我们当代某些史家的看法似的指出:“有人说〔希腊〕城邦政治家和〔东方〕帝王、或家长、或奴隶主相同,这种说法是谬误的。
”(《政治学》中译本第3页) 我们知道,人类社会普遍地起源于早期文化的氏族组织(这种氏族,根据历史学家杨的看法,严格地说应该叫姓族)。
在拉丁语、希腊语和梵语中,这个字的词根都是“生殖”,意味着继承共同祖先的一个血缘亲族团体。
无论在中国商周时代的城邑社会中,还是在希腊、罗马的远古社会中,都可以发现,这种姓族组织乃是社会组织的基本单位。
中国传统社会制度的一个根本性特点,就是自商周以来,血缘亲族关系一直是中国社会人际关系的深层结构。
在此后三千多年的历史长河里,先秦时代的姓族宗法组织转形为秦汉以后的宗族组织,又转形为唐宋以后的姓氏亲族组织,再转形为明清以下直到近现代的乡村家族组织,虽然在形态上历经演变——但其基本结构却一直能够保持不变,并积淀在社会人际关系和价值系统的深部。
实际上,经常被史家叹为历史之谜的中国文化的那种巨大的内聚力、再生力,那种连续性和迟滞性,其秘密,都正根源于此中。
以中国传统的政治制度为例。
皇帝和臣民的关系,本来只是一种隶属和统治的政治性关系。
在欧洲中世纪,君臣间的政治性关系甚至也是一种契约性关系(见《西欧封建社会经济形态研究》第107页)。
而在中国,这种政治关系却不仅是一种政治关系,而且是一种亲族式的伦理关系。
事实上,中国官僚政治结构,同时也就是一种虚拟的政治亲属辈份结构。
皇帝被称作“君父”,所有的官吏依其等级的差别而成为人民的尊长。
他们不仅享有政治权力,而且享有父权。
因而治家的方式被用于治国,家庭伦理结构成为政治法律结构的原型。
这种观念对西方政治家来说,是难以理解的。
但对中国人来说却是极其自然的。
所以,中国传统社会中最重要的价值观念是“忠”(政治概念)与“孝”(伦理概念),“尊尊”(政治概念)和“亲亲”(伦理概念)。
就功能来看,在中国社会中,非常习惯于将血缘组织、经济组织、宗教组织、军队组织四位合于一体。
寓政于亲族,寓农于亲族,寓兵于亲族,寓文教于亲族。
农民在血缘组织(即“社”)内集体劳动,征赋与共。
这种家、政、教、农、经、军合一的组织,甚至又以“公社”的形式重建于现代,其原型则正是中国古代村社中这种以血缘为核心的组织结构(一九五八年曾大量印发《汉书与张鲁传》作为文件,供建立人民公社者学习,这不是偶然的)。
此外,我们知道,皇帝自称“天子”,认宗于天和自然神,意味着他是天神的儿子。
而中国传统文化的自然观和宇宙观,集中体现于董仲舒的“天人合一”观念——实际就是以亲族人伦关系作为本体论的自然观念。
中国文化中几乎所有的神(不论是自然神还是文化神),都被认为与中国人有直接或间接的亲属关系:如“天公”、“地母”、“东王父”、“西王母”等等,不一而足。
中国传统的人际关系可以概括在两个“五伦”的公式中:天、地、君、亲、师;二、君臣、父子、夫妻、兄弟、朋友。
前者是五伦的本位,后者是五伦在人际关系上的推广。
而二者的深层结构,都与中国人的亲族观念相关联着。
但在希腊则不同。
从很早的时期起,这种血缘亲族关系的纽带在希腊社会中就被打破了,就不再成为维系社会结构的基本关系了。
公元前六世纪,由民主主义政治家克里斯提尼所推动的政治和社会改革,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打破和改造雅典社会结构中残存的血缘亲族组织。
希腊城邦不是一个封闭的农业社会,而是一个开放的商业社会。
商品经济的发达,航海贸易往来的频繁和扩大,大量外邦人的迁入定居,所有这些,都从根本上腐蚀和瓦解了古希腊社会中那种血缘性的亲族组织。
随之而来的就是一系列深刻的社会变迁过程,导致了古代希腊在政治制度、社会结构、价值观念上,都与古代中国发生了根本性的不同,并决定了东西方两大文化体系以后发展道路的全然不同。
由此我们就可以看出,在当代史学中,往往以一个“奴隶制度”的名称,把如此不同的两种古代社会制度说成是本质相同的,这种做法乃是何其荒谬
现在,该是让历史学从这种教条主义的历史公式中解放出来的时候了 古希腊的传统爱智,诞生了形式逻辑、平面几何和科学试验;东方的文化重悟,所以有道家的“道”和佛教的“空”。
西方人多有上帝情怀,相信“神爱世人”;东方人颇重世俗伦理,信守“仁者爱人”。
这些文化特质也在法律上有着鲜明的体现。
希腊城邦本身就是公民集体联合的国家组织,所以,尽管其政体有所差异,但都不同程度地实行公民政治。
民主制下每个公民都是最高权力机关——公民大会的当然成员,各级官职向全体公民开放,其民主性在古代历史上首屈一指,亦即其公民政治的发展在古代世界史上臻于顶峰。
贵族制与民主制是希腊城邦中最流行的政体。
贵族制下,尽管国家最高权力掌握在部分公民——贵族手中,但另一方面,由全体自由公民组成的公民大会在形式上仍是最高权力机构,在有些城邦,甚至还拥有相当的权力。
雅典民主制的建立不是一蹴而就,更非强权者的恩赐赏予,而是长期斗争的结果。
其中既包含下层平民群众的反抗,也凝聚着杰出人物的智慧。
在这一过程中,先是贵族推翻腐朽的君主制,确立起贵族制,从而为向民主制演化准备了条件。
2.古代希腊城邦政体有那几种形式
其主要特征是什么
形式:贵族制、民主制、君主制、寡头制和僭主制; 特征:小国寡民,各邦长期独立自治。
:①雅典民主政治的基本特点是人民主权和轮番而治。
②公民大会、五百人议事会、民众法庭和众多规模不大的行政和军事机关是其民主政体的充分体现:公民大会是最高权力机关,审议决定一切国家大事;五百人议事会使公民大会的附属机构,负责为大会准备提案并主持大会;民众法庭是日常司法机关; ③一切官职向公民开放并由选举产生。
古代中国的政治制度,经历了初创、确立、改革、发展和完善的过程,对统一的多民族的中央集权制封建国家的巩固和发展起了重要的作用。
其中的地方行政制度、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和选官制度对中国历史的影响更为深远。
1.地方行政制度:主要包括周朝的分封制、秦朝的郡县制、金朝的猛安谋克制、辽朝的蕃汉分治制度、元朝的行省制度、明朝的僧官制度、后金和清政权的八旗制度、明清的土司制度和“改土归流”。
认识:我国的地方行政制度,自秦朝实施郡县制度以来,逐渐发展和完善。
这一制度,组织系统庞大,结构严密,在征发徭役、兵役,征收田赋和租税,以及管理地方的治安秩序和巩固边疆等方面发挥了良好的作用。
地方行政制度的改革和完善,既加强了中央集权,巩固了封建统治,也有利于社会的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猛安谋克制以及蕃汉分治等我国少数民族政权所实行的地方行政制度,僧官制度和土司制度等治理少数民族地区的行政制度,不但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我国的地方行政制度,加强了中央集权,也对我国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发展起了重要的历史作用。
2.君主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建立与演变:秦朝建立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西汉时得到巩固,隋唐时完善,北宋时加强,元朝时发展,明清时期皇权得到进一步强化。
认识: 发展趋势:一是不断调整、改革中央行政结构,削弱相权,以加强皇权。
明太祖废丞相,使中央行政权分属六部,基本上解决了皇权与相权的矛盾,进一步强化了君主专制局面。
二是不断调整、改革地方行政结构,加强中央对地方,特别是对边疆地区的严密管辖。
宋太祖加强中央集权基本上消除了地方割据势力的条件,中央与地方的矛盾缓和,在元明清三朝,再没有出现过国家大分裂。
三是对人们思想的控制日益加强,明朝的八股取士制度和清朝的文字狱就是典型的表现。
积极作用:①有利于多民族封建国家的建立、巩固和发展,有利于维护国家的统一和领土的完整。
②能有效地组织人力、物力和财力进行大规模的经济建设和生产活动,有利于社会经济的发展。
③在统一的社会环境下,有利于民族大融合,有利于各地区经济、文化的交流、发展和提高,使我国古代人民创造了领先于世界的古代文明。
消极影响:①君权专制易形成暴政统治和导致腐败现象的出现,成为阻碍历史发展的因素。
②在思想方面独尊一家,箝制了人们的思想,出现了万马齐喑的可悲局面。
③在明清时期,严重阻碍了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和发展。
概括地说,在封建社会前期,其积极作用是主要的。
封建社会后期,其消极作用逐渐增大,尤其是明清时期,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进一步强化,束缚了社会生产力的进一步发展,其危害尤为严重。
评价这一历史现象时,应该将其放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进行分析,不能一概而论。
如:即使是明清时期,这一制度在维护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巩固和反击外来侵略方面仍然发挥着积极的作用。
3.选官制度:主要包括汉朝的察举制、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和隋唐至清末的科举制度。
认识: 汉代选官以“乡举里选”为依据,体现的是尊重乡里舆论对士人德才评判的权威性。
但是,舆论评价一旦与仕途沉浮相联系,就容易被某些有权势、有影响的人物或社会集团所控制、所利用。
曹操审时度势,提出了“惟才是举”的用人原则,这既是对处于乱世求贤的需要,也是对汉代“选举失实”的刻意纠正。
在汉末军阀混战的冲击之下,乡里组织遭到破坏,“乡举里选”的传统做法难以为继。
在此情况下,三国时的魏制定和推行了“九品中正制”。
起初,这一制度是致力于解决朝廷选官和乡里清议的统一问题,是对汉代选官传统的延续,也是对曹操用人政策的继承。
但到魏晋之交,因大小中正官均被各个州郡的“著姓士族”所垄断,他们在评定品级时,偏袒士族人物,九品的划分,已经背离了“不计门第”的原则。
此后整个两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一直是保护士族世袭政治特权的官僚选拔制度。
南北朝时期的士族制度,只是按照门第高低分配权力,不能满足数量众多的出身低微的地主的要求,而门第高的士族腐败,因而加剧了当时的政治腐败和地方割据分裂的倾向,说明士族制度已经腐朽。
同时封建经济有所发展,尤其是均田制实行后,中小地主势力增长,非常渴望进入统治阶层。
隋唐时期,实现了国家的统一,为革新政治、巩固统治、加强中央集权,在选官上实行了科举制。
由于一般农家子弟生活贫困,能读书应试者可谓凤毛麟角,能够参加科举考试的绝大多数是庶族地主。
因此,科举制度实际上是一种代表地主阶级利益的选官制度。
科举制度的积极意义:剥夺了士族地主的政治特权,削弱了地方豪强士族的势力,使封建官吏的选拔和任用权收归中央,有利于消除地方和中央在选官方面的腐败,改变了自秦汉以来以荐举为主的官吏选拔制度,是历史的一大进步。
通过科举考试,向整个地主阶级开放仕途,有利于笼络人才,缓和了矛盾,扩大了统治阶级的基础。
科举制度把读书、考试和做官紧密联系起来,从而提高了官员的文化素质,大大加强了中央集权,有利于政局的稳定,推动了教育和科技文化的发展。
科举制度的消极影响:明清时专重“四书”“五经”,以八股文取士,禁锢了士人的思想,极大地束缚了知识分子的创造性,也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科技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是中国近代落后于西方的文化因素。
其种种弊端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极端强化的产物。
4.古代政治制度的发展线索及其阶段性特征 西周重视国家的制度建设,包括宗法制、分封制、井田制、官制在内的“周礼”体系得以确立。
这是一个神权下降、王权强化、人文精神崛起的时代。
战国的变法运动,破坏了贵族等级社会,造就了一系列新的制度。
君主集权制、官僚制、郡县制等纷纷出现,对此后的历史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秦朝确立了以皇帝为中心的中央集权制政体,郡县制在全国范围推广。
西汉王朝继承了秦朝的政治制度和法律制度,而在地方实施“郡国并行”制,对地方官员的监察力度加强,至汉武帝时期州刺史的设立,标志着监察制度更加严密。
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前期两大鼎盛时期之间的过渡阶段。
这一时期的许多制度,表现出承前启后的过渡性。
如选官用人制度,自察举制经由“九品中正”制向科举制过渡;中央中枢机构,自“三公九卿”制向“三省六部”制转变;军事制度,出现于北朝的府兵制,发展成为隋唐府兵制的基础;赋税制度,曹魏的租调制是隋唐租庸调制的滥觞;土地制度,从曹魏的“屯田”、西晋的“占田”发展到北魏的“均田”,为隋唐均田制所直接继承。
这些发展中的重要制度,不仅在魏晋南北朝时支撑着国家机器的运转,而且为隋唐盛世的出现提供了制度保证。
隋唐时期是我国封建社会政治制度继秦汉以后又一次大的发展时期,其确立的基本框架,一直影响到我国封建社会的后期。
隋朝统治者采取强化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措施,如确立三省六部制,提高政府部门行政效能;改革地方机构,加强中央对地方的控制;建立科举制,扩大地主阶级政权的基础。
唐朝在此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了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政治,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前所未有的鼎盛时期。
五代、辽、宋、夏、金、元时期是中国由统一的封建王朝走向分裂并再度走向统一的时期。
在这一时期,边疆地区进一步开发,民族融合空前加强;中央集权制度进一步加强。
元朝统治者在地方设置行中书省,后来发展成为行政区域的名称,初步奠定了明清乃至当代省区的规模。
元政府在澎湖岛设立巡检司,管辖澎湖和台湾;中央的宣政院直接统辖西藏地区,西藏正式成为元朝的行政区。
元朝加强了中央与地方、中原与边疆的联系,巩固和发展了多民族的统一国家。
明清(鸦片战争以前)是统一的多民族封建国家进一步发展和封建制度的衰落时期。
明初对专制政权进行了全面强化,皇权具有绝对权威,成为明朝政治制度的特色。
清朝军机处是总揽军国大计的中枢机构,军机处的设立,既减少了皇帝处理国家政务的环节,又提高了皇帝处理政务的效率和保密性,是封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进一步加强的体现。
理藩院的设置,空前地加强了中央政府对边疆各民族的管辖。
我国的疆域得以最后确定。
对西藏宗教领袖的册封制度、金瓶掣签制度、驻藏大臣制度等加强了对西藏地区的管辖,并为后代所效仿。
社区揭牌仪式主持词
社区仪式词篇一:揭牌仪式主持词尊敬的各导、各位嘉宾,同志们:在这春光明媚物复苏、充满生机与希望的美好季节里,我们在这里隆重聚会,举行人民办社区六项基层组织建设揭牌仪式,这是我办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的一件大事,标志着人民办社区基层组织建设又将迈入新的阶段,进入规范化、科学化、民主化的轨道。
社区六项基层组织的建立,对于加快社区规范化建设,提高社区公共管理服务水平,提升社区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应邀出席今天揭牌庆典仪式的领导有:中共华龙区委组织部部长***同志,华龙区民政局局长***同志,人民办党工委书记***同志,人民路办事处副主任***同志,人民办党工委党委委员***同志。
。
同时,光明社区党建联席会成员单位领导,易兴社区党建联席会成员单位领导,光明社区协商议事会成员,易兴社区协商议事会成员,各社区的部分居民代表会、楼栋党小组、社区志愿者代表以及办事处各社区全体工作人员也参加了今天的揭牌庆典仪式。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现在,我宣布:人民办社区六项基层组织建设揭牌庆典仪式正式开始。
第一项,请中共华龙区委组织部部长***同志和人民办党工委书记***为光明社区党建联席会、居民协商议事会、居民代表会揭牌;第二项,为社区党建联席会、居民协商议事会成员颁发聘书,因时间关系,人员较多,以社区为单位进行发放,请各社区居委会主任上台代领。
顺序是振兴
罗马时代希腊人的生活是怎样的
直到目前为止,罗马统治时期的希腊世界仍处在国内希腊史和罗马史研究领域之间的“两不管”地带。
造成这种状况的潜在原因,也许是人们通常以国家为古代文明研究单位的学术传统:罗马的征服使希腊城邦和希腊化王国的主权不复存在,希腊史于是至晚写到希腊化时代为止;而罗马史的撰写和研究又以罗马国家的发展为显性或隐性的主轴,对罗马时代希腊人情况的描述至多也不过是蜻蜓点水,更谈不上有以希腊人为本位的系统论著。
然而,无论从希腊史还是从罗马史角度而言,罗马时代的希腊人都是一个不容忽视的研究对象,希腊古典文化中的不少成就是他们创造的。
而他们何以能够并且究竟怎样保持自己的民族存在和认同,无疑是理解他们这段历史和这些成就的最重要问题之一。
在罗马统治下,希腊人虽然丧失了政治独立,但并没有像同样被罗马征服的西部地中海世界诸民族一样罗马化,而是仍作为一个“文化民族”将其传统的民族认同一直保持到罗马帝国基督化前夕为止。
罗马时代希腊人所继承的民族认同主要包括三方面内容:对于自身血缘、语言、宗教和生活方式同一性的认同;希腊人—蛮族人两极对立的观念;对于希腊化的非希腊人的认同。
这些内容依次形成于古风时代(公元前776—前480年)、古典时代(公元前480—前323年)和希腊化时代(公元前323—前31年), 虽然形成的次序不同,却紧密地联系在一起,构成了一个有机的意识形态体系。
在公元前8世纪末叶至公元前6世纪中叶这一期间,Hellenes(“希腊人”)由一支希腊部落的名称演变为全体希腊人的总称。
这一民族总称本身当然也是各部落和各城邦的希腊人在它之下确立认同的最鲜明的标记。
在古风时代和古典时代希腊人对于自身认同的各种行为和话语当中,最具经典性的表述恐怕莫过于希罗多德的一句话:“to Hellenikon, eon homaimon te kai homoglosson, kai theon hidrymata te koina kai thysiai ethea te homotropa 。
” 其中的 to Hellenikon既可以理解为“希腊人”,也可以理解为“希腊特性”这一抽象意义。
在后一种意义上,它相当于现代西方语言中的Greekness, Greekhood, Hellenicity, grécité等词。
这样,这句话就既可以译作“希腊人有相同的血缘、相同的语言、共同的神庙、祭礼和共同的习俗”,也可以译作“希腊特性是相同的血缘、相同的语言、共同的神庙、祭礼和共同的习俗”。
显然,系动词“是”(eon)和系表句式使这句话看起来很像一个关于“希腊人”或“希腊特性”的定义。
民族认同不仅是一个认同“自我”(self)的问题,还是一个对“自我”与“他者”(other)即其他民族加以区分的问题。
更多的学者认为,公元前5世纪早期,barbaroi(此为复数,单数为barbaros)由原来一个偶然用于嘲笑外族语言的词语最终演变为一个同“希腊人”相对立的概念,构成对一切非希腊人的蔑称。
希腊人眼中的这种barbaroi不会说希腊语,缺乏理性;缺乏政治自由,由暴君统治;丧失节制,荒淫无度,野蛮凶残;天生具有奴性;等等。
我们在汉语中通常将这个barbaros译为“蛮族人”。
促成希腊人—蛮族人两极对立观念形成的最根本因素是希波战争。
这场战争是希腊人第一次成功地抵抗外敌入侵的泛希腊主义联合行动。
外来威胁和抗战的胜利促使希腊人转到侧重于从外部,从“他者”,从非希腊人角度来进行自我定义。
早在古典时代后期,伊索克拉底在谈到当时尚属个别的希腊化现象时,就已经预言到希腊化时代希腊人对希腊化的蛮族人愈加普遍的认同:“‘希腊人’这个名字已不再表现为一个种族(genos)的名称,而是一种智力(dianoia)的名称了;与其把与我们出身(physis)相同的人叫做‘希腊人’,不如把拥有我们的文化(paideusis)的人叫做‘希腊人’。
”在希腊化各王国统治者以希腊文明作为统治的文化基础的情况下,接受希腊教育和文化,会说希腊语,奉行希腊宗教和生活方式的非希腊人越来越多,他们也越来越多地被认同为希腊人。
语言、宗教和生活方式这些东西实质上都构成了“文化”的具体内容,其认同总括而言便是一种文化认同。
希腊人素来就是一个典型的“文化民族”,其同一性从来不依赖于政治统一,因而其传统的民族认同内容并未因罗马的统治而改变。
由于希腊文化自身的影响和罗马对它的支持,希腊化进程在罗马时代并没有停止,反而获得了进一步的深化和扩大。
例如,加拉太人是迁居到小亚细亚的一支高卢人,他们的希腊化就发生在罗马时代。
一直到古代晚期,罗马帝国东部各行省社会上层和知识分子中的一大部分都是希腊化的非希腊人。
“希腊人”这个族名在罗马时代的使用情况与在希腊化时代并无二致。
被称为“希腊人”者既有种族上的希腊人,也有希腊化的非希腊人。
罗马在希腊本土设置了阿凯亚(Achaia)行省,但是没有希腊人因此而自称“阿凯亚人”。
马其顿人在希腊化时代以前没有被视为希腊人,在罗马时代的铭文中则被明确地列为希腊人的一个部落:“马其顿人和其他希腊部落”(Makedosin kai tois loipois ethnesin tois Hellenikois)。
“亚细亚的希腊人”(tois epi tes Asias Hellesin)、“亚细亚的希腊人共同体”(koinon ton epi tes Asias Hellenon)、“比提尼亚的希腊人共同体”(koinon ton en Beithyniai Hellenon)等提法均见于小亚细亚出土的罗马时代的铭文。
在罗马时代,血缘认同的传统仍在希腊人当中延续。
罗马皇帝哈德良应某些希腊城市的要求,建立了一个全体希腊人的组织——“泛希腊同盟”(Panhellenion)。
关于入盟资格,学者对史料的解读存在分歧。
S. 斯万(S. Swain)认为, 相关的史料表明,有入盟意图者须证明与罗马之间的长期友好关系和在种族及文化方面的希腊特性。
(19) 而J. M. 豪尔(J. M. Hall)则指出,现存涉及入盟标准的史料事实上只强调了希腊血统(genos Hellenikon)。
的确,同希腊化时代的情形一样,某些入盟城邦实际上是由希腊化的非希腊人构成的,但它们为了证明自己具备入盟资格,就采用虚构的血缘谱系来追溯与希腊本土的关系。
例如,辛那达(Synnada)本是希腊化的弗吕吉亚城市,却自称是由斯巴达人和雅典人合建的。
基比拉(Kibyra)居民的祖先主要是吕底亚人,他们却声称基比拉是斯巴达人建立的殖民地,同雅典人也有亲缘关系。
希腊人的民族认同在罗马统治的大部分时期中其内容没有根本变化的同时,实现方式却发生了若干复杂而微妙的变化。
这些变化的一个共性就是:在接受和适应罗马统治的前提下,将自身认同的主方向定为更加强调文化和历史传统。
面对当代的屈辱和无力,他们需要在回顾和重温祖先的荣光中得到安慰。
在独立和主权失落后,他们需要从自己本已享有崇高地位的文化中找寻更多的自豪。
作为失败者和被统治者,希腊人对罗马人的心理反应是非常复杂和充满矛盾的。
E. S. 格鲁恩将希腊人对罗马扩张的态度描述为“有仇恨,也有钦佩、惧怕、感激、愤怒、失望,尤其还有慌乱”。
这是罗马刚开始对希腊世界征服时期希腊人的心理反应,不过它已经奠定了日后希腊人对待罗马统治的心理基调。
被罗马征服和统治以后,除了上述绝大部分心情外,希腊人对待罗马人的态度中至少又增加了屈从和不时的逢迎。
我们仅从“罗马”和“罗马人”这些名称在希腊人中间曾经带来的两种不同凡响中,就可以感受到希腊人内心的矛盾。
罗马的征服和剥削、米特里达提战争中的失败以及随后的罗马内战的摧残,实际上使希腊人在共和时期已变得意志消沉。
在希腊化时代就已日益丧失其古典时代精神实质的城邦沦为罗马统治下的自治城市。
虽然铭文资料显示希腊城市的政治活动依然频繁,但这些政治活动仅仅停留在罗马容许的范围,并且把持在安心于同罗马合作的贵族寡头手中。
城市中虽然依旧存在对贪婪的罗马统治者的仇恨,但为了求得生存,这些城市不得不服从罗马统治者。
城市之间的竞争也没有消失,而且在很多时候是对从罗马统治者那里获得某种特殊权利、地位或称号的竞争。
当某个希腊城市向罗马统治者请求获得某种待遇或权利的时候,其派出的使节总是要讲述本城的光荣历史和有关传说、同罗马的友好关系和对罗马的贡献,以此作为支持他们这种请求的佐证,或是它应当受到与其他城市不同的特殊待遇或荣誉的理由。
而罗马统治者关心的是整个罗马的事务,对某个希腊城市的政策往往只是从其现实的政治利益出发而定,于是该城市对罗马的贡献是被优先考虑的因素,而对希腊人讲述的光荣历史不感兴趣,或者鄙薄蔑视,甚至在必要时对该城市为罗马做出的贡献也不加理会。
希腊城市有很长的崇拜希腊化统治者的传统,那么,无论是在共和时期还是在帝国时期,他们向罗马人提供类似的崇拜也是很自然的事情了。
帝国时期的希腊人也像整个帝国中的其他民族一样确立了对皇帝的崇拜。
罗马人一方面鄙视希腊人的这种阿谀,另一方面又希望得到并愿意接受这种崇拜。
希腊人虽然被迫对罗马人屈服和曲意逢迎,但同时怀有高度的文化优越感和自豪感,认为罗马人粗陋土气,缺乏文化精神,将他们归入蛮族之列。
罗马人自己也清楚,希腊人对自己的鄙视丝毫不亚于自己对他们的鄙视。
这些便是希腊人对罗马人的关系、态度以及在其中如何表达其民族认同的一般情形,这种情形从共和时代一直到帝国时代都没有根本性改变。
公元前31年奥古斯都结束了罗马内战,此后便是帝国两个多世纪的“罗马和平”(Pax Romana),一直到公元267年黑鲁利人(Heruli)入侵时为止。
除了在马可·奥里略时期考斯托波奇人(Costoboci)入侵并被击退这一较小的动荡外, 希腊人再次生活在罗马强加的和平之下,而他们在以前的独立时代从未享受到如此长时间的和平。
在大约公元50—250年之间即所谓的“第二智者时期”, 希腊人实现了经济和文化的全面复兴。
这一时期,雄辩术这种公共表演性演说成为最富有声誉的文学和文化活动,从事这种活动的演说家被称为“智者”(sophistes)。
很多智者在其城市甚或行省中都颇有影响。
他们常常通过自己的能力和声望来制止城市内部的骚乱或调停城市间的纠纷。
他们还被派做使节前去为皇帝登基祝贺或者为本城市谋求某些特权。
而且,大多数智者投入到教学活动中的时间和精力实际上要超过雄辩术,这就有力地推动了希腊教育的发展。
“第二智者时期”不仅是公共演说繁荣的时代,在智者所发挥的文化主导作用之下,希腊人的其他各类文学体裁在此时都涌现了不朽的佳作。
与此相联系的是整个希腊文化和经济获得了全面复兴,甚至城邦政治传统也在有限范围内获得了一定程度的复苏。
智者演说使用的是公元前4世纪雅典的阿提卡方言, 演说中充满着对希腊伟大过去的旁征博引。
语言形式及风格的复古和对往昔光荣的回顾也充斥于其他文学体裁中。
这些智者、作家等知识分子大多数出身于富有的上层,并已成为罗马公民,有的甚至还享受到了皇帝赐予的某些特权,可以说是罗马政权下的受惠者,但其作品和言行不时流露出对希腊文化的更为自信,有时甚至不乏对罗马人近乎鄙视的述说,因而在希腊人当中颇受欢迎。
而且,这种把目光更多地转向自身的历史和文化,以从中寻找和汲取引以自豪的民族精神力量的做法,并不只局限于上层知识分子,普通民众在这一点上反而比他们更为激进。
在这种时候,作为罗马政权受惠者的希腊上层知识分子反而表现出了不安。
普鲁塔克的一番言论很能反映这种情况:“各城邦的领袖荒唐地鼓动民众效仿祖先的功业、理想和行动,而这些在如今并不合时宜。
他们本来很可笑,却未受到嘲笑,他们竟然根本没有受到鄙薄。
”“马拉松战役、优里密顿河战役、普拉提亚战役以及所有会令民众躁动不安、恣肆妄为的事例都应该留给智者们讨论”,“不应激起风暴”。
面对民众激进的民族主义情绪,为希腊文化自豪的上层知识分子的最终落脚点却是强调服从罗马的统治。
他们往往在缅怀民族的光荣历史之后,忘不了提醒和告诫民众:这些光荣已不复存在,今天有更基本的任务等待着希腊人,那就是在和睦中生活,否则会招致罗马政府的干涉。
公元前1 世纪的罗马诗人贺拉斯说:“被征服的希腊征服了其野蛮的征服者,将文艺带进了粗野的拉丁姆”。
罗马对希腊文化的崇尚、吸收和提倡,不仅为其自身带来了收益,反过来也助长了希腊人的文化自豪感和优越感。
某些当权者和皇帝实施的亲希腊主义政策对希腊人的民族认同也不无促进作用。
与罗马征服希腊人同步的是它大规模吸收希腊文化的过程。
到公元前2世纪末,希腊语成为罗马人教育中的第一语言,受过教育的罗马人都是双语人。
不过通常所谓的“罗马的希腊化”并非全盘的希腊化。
公元前2世纪前期, 以加图为代表的传统派就曾对希腊文化进行了强烈的抵制。
虽然这种抵制未能取得胜利,罗马希腊化的进程仍在继续,但罗马人最终走上的是一条选择性的希腊化道路,并在其“希腊化”中建构了自己强烈的罗马特性,而且还产生了欲与希腊人在文化上一争短长的嫉妒心态。
罗马人也因此对希腊人加以贬斥,例如:认为希腊人性格“轻率”,而与罗马人的“沉稳”截然不同,“轻率”使他们的公民大会为反复无常的愚蠢暴民所操纵,使他们丢掉了独立并只知阿谀新主子;他们狡诈堕落,奴性十足而又傲慢自大,厚颜无耻;说话容易激动而过于草率,喜好卖弄理论,热衷于讲述神话;过分重视美术和音乐;他们在体育馆中的裸体锻炼对军事训练来说毫无用处。
罗马人赋予希腊人一个囊括一切蔑视内容的小称词蔑称Graeculus(“小希腊儿”)。
不过他们有时还把希腊人区别看待,例如将作为“文明”故乡的“古希腊”同“当代无精打采的希腊”对立起来,将“真正的希腊人”与希腊化东方的希腊人区分开来。
当然,罗马人并没有忘记希腊人将他们也视为蛮族。
在对希腊人爱恨交加的复杂心态中,罗马人的亲希腊主义从共和时代到早期帝国时代呈现出不断增强的趋势。
卢库卢斯(Lucullus)减轻苏拉强加给亚细亚行省希腊城市的罚金和税务,救助希腊难民返回自己城邦,从而受到希腊人的爱戴而被奉为“恩主”。
希腊人还设立了以他名字命名的宗教节日。
他喜爱希腊文化,其私人图书馆对希腊人开放。
对于前来罗马的希腊人来说,他的家俨然成了“希腊人之家”。
奥古斯都在阿克兴胜利后返还了安东尼攫取的某些希腊艺术品。
他还将希腊哲学家留在宫中,并给予很高的荣誉。
克劳狄授予很多希腊人以罗马公民权。
尼禄在位时期,亲希腊主义政策出现了一次高潮。
尼禄酷爱希腊的悲剧表演、歌唱和马车比赛。
他不满足于在罗马召开和参加希腊样式的竞技会,还远赴希腊,花15个月的时间(公元66—67年)参加了所有泛希腊竞技会和重要的城邦竞技会。
竞技会裁判也投其所好,全都宣布他为胜利者。
他离开之前,在地峡竞技会会场上亲自宣布把自由授给整个阿凯亚行省。
尼禄的亲希腊主义使他在希腊人中间赢得了良好的声誉。
尼禄赋予希腊人的自由只维持了两三年的时间。
“希腊人实际上并没有能够从这份赠予中得到好处,因为尼禄之后韦伯芗统治时期他们陷入了内部纷争,韦伯芗命令他们重新纳税和听命于总督,还说希腊人已经不懂得自由了。
”到了图拉真时期,元老资格最终扩大到整个帝国的各个行省中。
除开始被吸纳进元老院外,希腊人还在这时首次担任了执政官。
“第二智者时期”希腊文化的全面复兴中也不无罗马亲希腊主义政策的推动作用。
亲希腊主义到哈德良在位时期达到了最高峰。
游遍帝国全境的哈德良更为青睐东部的希腊世界,对希腊人给以很多优待,比如在安条克兴修各种大型公共工程,充实亚历山大里亚的博物馆等。
他尤其喜爱雅典,曾三访这座历史名城,并一向乐于给雅典和某些雅典人以好处。
他们完成了雅典的“奥林波斯的宙斯”神庙的修建。
他最辉煌的亲希腊主义举动,是应某些希腊城市的要求,在公元131—132年以雅典为中心建立了一个全体希腊人的组织——“泛希腊同盟”。
同盟的成员城市来自阿凯亚、色雷斯、亚细亚、克里特和库列涅等行省。
他们派出被称作“泛希腊人”(Panhellenes)的代表组成议事会,议事会由执政官主持。
这些代表均为来自各行省的希腊显贵人士。
即使学者对载有入盟资格的史料解读不一,但综合观之,入盟资格显然包括具有高贵的希腊特性和对罗马的忠诚。
现存关于“泛希腊同盟”的史料主要是关于宗教活动的。
同盟的中心崇拜是对艾琉昔斯的德墨特耳女神和被神化的同盟创建者“泛希腊的哈德良”(Hadrianus Panhellenios)的崇拜。
同盟还建有“泛希腊的赫拉和宙斯”神庙和万神殿。
史料也表明它不具有实质性的行政职能,很难称得上是一个真正的政治实体。
“泛希腊同盟”至少持续至公元3世纪50年代,史料能够证实的最后一届“泛希腊节”即举办于此时。
“泛希腊同盟”在一定程度上是哈德良亲希腊主义的政治产物,但其建立当中也包含着“力图将希腊人的民族感情引向文化和礼仪渠道”的意图,“它比喜好竞争而又招人讨厌的行省共同体更能有效地将这种民族感情置于帝国体制的束缚之下。
” 从希腊人方面而言,它也的确是其泛希腊主义的民族认同在罗马统治下的行动体现和实现形式之一。
它提高了“老希腊”的声誉,促进了其传统和价值观在整个帝国东部希腊人世界中的复活和强化,确认了在罗马帝国统治境况下希腊人定义自身民族特性的取向。
在对成员城市的选择中,它趋向于排除“边缘性”希腊化地区缺乏传统的城市,而乐于接受能够证明与“老希腊”有联系的城市。
这实质上是以“老希腊”为标准来划定希腊民族共同体自身的族性边界,而历史和文化传统也就构成了希腊特性的核心内容和希腊人民族认同的主导动力。
“泛希腊同盟”加强了帝国东部希腊城市之间的经济和文化联系。
希腊人将整个人类区分为希腊人和蛮族人,意味着将罗马人也置于蛮族之列并将其推到了“文明”的对立面。
尽管早在公元前1世纪末, 亲罗马的希腊历史学家哈利卡尔那索斯的狄奥尼修斯就曾试图证明罗马人在起源上也是希腊人,而且是比其他希腊部落“更古老和更加希腊的”(Hellenikoteron)希腊人,尽管普鲁塔克曾偶然将罗马人、希腊人和蛮族人三个名称并列,传统的希腊人—蛮族人两分法还是在长时期内被希腊人本能地保持着,即便在那些对罗马友好的希腊作家的著作中,甚至在“金嘴”狄翁对皇帝图拉真发表的“论王权”演说中也是如此。
不过,像对其他被征服民族一样,帝国的权力和公民权对希腊人也产生了同样的吸引力。
随着希腊精英与罗马政权合作的不断加深,以及获得罗马公民权的希腊人的逐渐增多,对罗马的认同也悄然而生。
从现存的史料来看,罗马内战之前没有来自意大利之外的希腊人获得罗马公民权。
内战过程中,苏拉、庞培、屋大维和安东尼等不同程度地将罗马公民权授予为自己服务的希腊上层或军官个人。
元首制建立后,皇帝更为频繁地授予希腊人以罗马公民权。
一些希腊人,主要是城市中的社会上层,也通过书面申请或他人举荐等方式从皇帝那里谋求官职或包括罗马公民权在内的民事权利。
罗马公民权作为一种特权和荣誉,无疑有着表明和确认更高身份的意义,对罗马的认同也最容易体现在对罗马公民权颇为看重的心理上。
至少在公元2世纪的史料中就已显露了这种端倪。
琉善讲过这样一个故事:当一个没有文化、说话文理不通的希腊人夸耀罗马皇帝授予他罗马公民权时,犬儒学派的哲学家戴摩那克斯(Demonax)挖苦他说:“要是他使你成为一个希腊人而不是罗马人就好了。
”这个故事也暗示了曾有过一个罗马认同与希腊认同并存和冲突的阶段。
从现存的文献来看,琉善是第一个将罗马帝国及其居民称为“我们”的希腊人。
他称希腊历史学家阿里安为“第一流的罗马人”。
稍后的埃利优斯·阿里斯提戴斯在对希腊文化和历史充满自豪的同时,又将罗马视为伟大的统一者,称之为“共同的城邦”、“一片绵延的国土”、“一个使一切民族臣服的民族”。
他赞扬罗马人“使‘罗马’这个词不是一个城邦的名称了,而是成了一个共同的民族的名称;这个民族不是一切民族当中的一个民族,而是抵消了其他一切民族的民族”。
他认为现在罗马已经把世界划分为罗马人和非罗马人,从而取代了原来希腊人和蛮族人的划分。
公元212年,皇帝卡拉卡拉颁布《安东尼努斯敕令》(Constitutio Antoniniana),宣布将罗马公民权授予帝国境内全体自由民。
对于该敕令,人们传统上常接受狄翁·卡西优斯的说法,认为其颁布动机可能是为了扩大继承税。
A. N. 舍尔文—怀特认为,该继承税早已经存在,卡拉卡拉的动机是要扩展业已普遍的皇帝个人崇拜,把感召人们的统一观念完全落实,把“罗马人民的伟大”置于最可能的广泛认同基础之上。
应该说,对于卡拉卡拉的这种意图,的确出现了某些积极回应的迹象:这之后埃及的大量纸草文献表明,那里的埃及人和希腊人虽仍保留着原有的传统,但敕令在最初已经带来了心理上和荣誉上的变化。
这样,希腊人在保持自己民族传统认同的同时,开始普遍认同自己为罗马人。
而且,两种认同还呈现出合流的趋势。
例如,卡帕多奇亚主教格列高利·陶马图尔果斯(约公元213—217年)在赞美罗马法律的完善时说,“一言以蔽之,它是最为希腊的”。
罗马公民权被推广到整个帝国范围已使希腊语中“罗马人”(单数为Rhomaios,复数为Rhomaioi)一词被不加区别地用于帝国境内的各民族身上,而罗马帝国的基督化又使帝国和基督世界合而为一,这样到公元4世纪末为止,“罗马人”变成了基督徒的同义语。
这也意味着“罗马人”一词丧失了民族内涵,而获得了政治和宗教的内涵,紧接着的连锁反应是“希腊人”(单数为Hellen,复数为Hellenes)这一名称民族内涵的丧失和宗教内涵的强化。
在基督教的排挤下,希腊人日益放弃自己的传统宗教,转而信奉基督教。
皈依基督教的希腊人只自称“罗马人”,而不再称自己为“希腊人”。
“希腊人”则被用来指称那些仍旧固守古代希腊传统宗教的城市居民,他们通常是上层阶级。
当城市基督化后,该名称又被用于指任何一种多神教信奉者和偶像崇拜者,无论他是否说希腊语,乃至于最后该名称的使用被进一步推到了荒谬的极端:任何一种异教徒和蛮族人都被称为“希腊人”
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
实际上,“罗马人”取代“希腊人”作为希腊人自称的过程可能并非很快,某些偏远农村的希腊人在相当一段时间内还保留着旧称。
而且,从公元7世纪以来, “希腊人”一词古代原有的民族涵义又在东正教之外的个别场合中复活了。
“罗马人”虽是拜占庭时期希腊人通常的民族自称,但“希腊人”一词也偶尔被使用,有时使用中还带有民族自豪感。
古代希腊民族文化的很多营养也被基督教所吸收,流淌在拜占庭时期希腊东正教民族文化的血液之中。
拜占庭时期希腊人以“罗马人”和基督徒身份为本位的民族认同并非对古代希腊人民族特性和认同的完全否定。
在希腊人传统的民族认同观念体系中,“希腊特性”和“蛮族人”分别构成了建构“自我”和“他者”的最基本的范畴。
如何拿这些旧有的范畴去衡量新时代中的“自我”和“他者”,尤其是应对罗马这个非同寻常的新“他者”,如何在罗马统治的新环境下去重新界定和诠释这些旧范畴,便是罗马时代希腊人建构“自我”认同的内在逻辑。
罗马人希腊化了,但却是有选择性地希腊化,故亦“非我族类”,也是“蛮族”。
他们是希腊人的征服者,又是希腊文化的保护人,让人又恨又爱。
在他们面前,自己无独立可言,却可大声言说独立时代先辈的荣光。
在对往昔辉煌的重温之中,依旧能够体验作为“希伦子孙”的自豪,感受希腊语言的优美,表达对奥林波斯诸神的虔敬,享受迥异于“蛮族”的“文明”生活。
而当自己也变成一个“罗马人”,而后又和罗马一起皈依了基督教时,却蓦然发现先前的“自我”竟是“蛮族”、“他者”了。
这便是罗马时代的希腊人民族认同的心路历程。
政治历史。
解释、说明下列概念。
奖分按个数算,分值标在括号内。
答的好追加200分。
骑士:是欧洲中世纪时受过正式的军事训练的骑兵,后来演变为一种荣誉称号用于表示一个社会阶层.骑士的身份往往并不是继承而来的,也与贵族身份不同。
中世纪时,骑士在领主军队中服役并获得封地。
需要自备武器、马匹.在骑士文学中,骑士往往是勇敢、忠诚的象征,每一个骑士都以骑士精神作为守则,是英雄的化身(实际情况不一定是如此)。
欧洲的骑士制度和日本的武士制度亦有许多的相似性。
古罗马独裁制: 格拉古兄弟的改革失败后,罗马社会内部的斗争仍在继续,形成了所谓的贵族派和民主派。
贵族派以保守的元老贵族为主体,民主派则是指那些凭借平民运动打击元老贵族、建立个人独裁统治。
马略的军事改革结束了罗马公民兵制度为军事独裁政治的产生创造了条件。
苏拉掌权之后,取消了平民会议,限制保民官权力,元老院被宣布为最高权力机关,不经元老院批准,公民会议不得通过任何法案。
使元老院成为他个人权力的工具。
苏拉从此获得至高无上的统治权。
他被“选举”为终身独裁官,开始 古罗马独裁 。
这种黑暗僵死的局面直到斯巴达克起义时才被打破。
欧洲封建制 是 欧洲中世纪政治制度。
在 5~17世纪中叶,欧洲各封建国家的政治制度以封建君主制为主体,11世纪以后,少数自治城市采用城市共和制。
同时,作为欧洲封建社会主要支柱之一的基督教教会的神学统治体系也是当时社会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
在欧洲封建社会,由于社会经济的发展和阶级关系的变化,封建君主制先后出现过封建割据君主制( 9~13世纪)、等级(议会)君主制(13~15世纪)、君主专制制(16~17世纪中叶)等形式。
500人议事会: 是在公元前508年古代雅典政治家克里斯提尼对雅典的政治机构进行了改革,他首先撤销了四个传统部落,因为它们产生於家庭关系,容易导致独裁统治。
他将全邦分为10个部族以取代原先的4个,意欲使不同部族的成员充分混杂,如此可使更多的人参与政体;接着他将议事会由400 人增设为500人,每一部族各出50人,而先时曾是各出100人。
他没有编排成12个部族的缘故是这样使他可以不沿袭既存的三分部划分(因为从4个部族可分出12个三分部),导致出现民众不能够混杂的结果。
500人议会的职责是向选民大会提供法案,后者在每年约集结四十次以履行其职责。
被提议的法案可能被通过、驳回或者发回议会进行修订。
,,五百人会议由10个选区各选出50人组成 每个公民一生中都有机会当选为五百人会议成员,会议分为10组,每组54人,轮流主持日常政务35-36天,称为“会议主席团”,每个会议成员都有一次机会成为主持政务的主席团成员之一。
中世纪贵族的生活方式: 衣食住行方面:衣服的颜色、款式均以法律规定,非贵族者不得穿金戴银,不能穿丝绒、毛皮衣服。
农民只能穿黑、灰两色,贵族可以追求华美,是当时服装改革的推动者;但当时的服装上仍然有不少缺陷,如无衬衣、睡衣,且男女衣服样式区别不大。
在饮食上,有限制和经济实力两种区别。
如野味:孔雀、鹿肉、天鹅属于限制方面;而因为野味气味大,当时的储藏技术的落后,令得从东方而来的长途运输香料可与黄金等值,成为当时贵族的专利。
在居住方面,中世纪贵族为土地贵族,他们依附土地而生,在庄园中心地带有贵族的住宅,但主人不会长住;另一处则为代表权势之地的城堡,起初是皇家特权,一般建立在山上,是易守难攻之地,一防卫性为主且代表权势,不追求舒适,内部潮湿、阴暗;城堡的作用众多,不仅是贵族家族的居住地和社交场所,也是在战乱时周围居民的避难场所。
古罗马衰落的原因和启示 原因有 1,古罗马发动对外扩张战争和古罗马的分裂 2,古罗马统治者残暴和疯狂的独裁统治 3,古罗马平民和贵族之间的冲突仍连续不断,贵族生活腐化堕落。
4,古罗马军队制度的腐败。
5,不断受西哥特人,汪达尔人,勃艮第人,匈奴的袭击使国力衰退。
最后在公元476年被罗马雇佣兵领袖日耳曼人奥多亚克灭了。
启示有1 什么国家都有兴衰,不存在千年的帝国,变和改革是主题2 腐败和奢侈是所有帝国兴盛后最危险的诅咒3 军队制度和质量很重要,是保卫国家的基础。
4 国家统一和人民利益是国家强盛的前提。
基督教与现代政治制度的关系: 基督教作为一个组织体系,他的内部的具有宪政的一些制衡因素和民主因素的一些原因。
就是对政治权力的限制,用于保障人权。
为西方法治秩序的形成提供超验基础。
自然法、人生平等观念。
从教会里面发展出来的法律制度、法律思想,是欧洲中世纪出现的第一个比较现代化的法律制度,召开教会议会管理制度等为西方现代政治制度建立有着深刻影响 。
基督教与现代政治制度又相互依存。
最早实现议会民主的现代国家,大多数都是基督教国家。
近现代以来,借助于强大的经济、先进的技术和优越的制度,基督教的信仰征服已经从西方向非西方国家扩展,而且一直持续到当代世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