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综合管理
组长稿 大家好!我是 谁谁。
今天,我带着同的期望来到这里竞选组 假如我是组长,我要树立“榜样”意识。
要时时处处严格要求自己,以身作则,要求组员们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好上,工作上,冲锋在前,成为领头雁。
假如我是组长,我要树立“团结”意识。
组长和组员是平等的,我要虚心听取大家的意见,团结和带领同志们,发扬“一团火精神”。
严于律己,宽厚待人。
组长是一种荣誉,更是一种责任;组长工作不是负担,而是一个极好的学习机会。
在组里,我要取人之长,补己之短,相互学习,共同进步。
拿破仑说过:“不想当元帅的士兵不是一个好士兵。
”今天,我作为同志们推荐的候选人,我想说:我不仅想做元帅,而且希望成为一名出色成功的能为大家谋利益的元帅——组长
九一八演讲稿
2011年9月17日,震撼着祖国大地。
80年前的今天,发生了震撼中外的九一八事变,它险些将中国沦为殖民地,给十三亿中国人留下了无法消退的伤疤。
促成这场悲剧的因素,有主观的,也有客观的。
主观方面,日本人国土虽小,野心却大,一心想把小日本变成大日本。
鸡不吃虫,虫反倒咬起鸡来了。
说它是披着人皮野兽,也绝不失当。
“九一八事变”是早有预谋的。
什么铁路被炸,全是一派胡言。
既然他们每年都要抗议当年美国对广岛和长崎仍下的那两颗原子弹,既然他们每年都要为20多万原子弹下的冤魂鸣不平,既然声称“决不能再次走上战争之路。
”那么参拜靖国神社又是什么意思
这不是以子之矛,攻子之盾吗
要知道,小日本至今还未放下沾满鲜血的刺刀,蛮不讲理的去参拜靖国神社就是最有利的证据。
他们一次次厚着脸皮,一次次破坏中日之间的友好往来,分明就是一种挑衅。
客观方面,中国当时出现内乱,只顾窝里斗。
的“壤外必先安内”政策大大加快了日本对中国的侵蚀。
当时中国人的麻木与软弱也是这场悲剧的主要原因。
所以国家领导们总不忘强调要统一,要富强。
只有国家统一了,野心家才不会有挑拨离间以获取渔翁之利的机会;只有国家富强了,才不会有人虎视眈眈的看这我们。
我们更不能忘记前人对我们的谆谆教诲: 各出所学,各尽所知,使国家富强,不受外侮,足以自立于地球之上。
—— 惟有民魂是值得宝贵的,惟有他发扬起来,中国才有真进步。
—— 恨不死,留作今日羞。
国破尚如此,我何惜此头。
—— 祖国有难,汝应作前锋。
—— 不辞艰险出夔门救国图强一片心,莫谓东方皆落后,亚洲崛起有黄人—— “天下兴亡,匹夫有责。
”身为祖国花朵的我们就必须有进取心,不怕苦不怕累。
努力学习,勇于创新,为祖国的发展尽自己最大的努力。
侵略了我们的领土,但永远也侵略不了我们爱国的心。
”我们绝不让战争建立在我的快乐之上,更不会让战争去破坏和谐的社会。
我们将来必定会让世界充满和平,充满爱。
总有一天,我们会让橄榄绿洒偏球,让我们携手共在一片蓝天下。
“稳定压倒一切”可以牺牲法律和正义吗
信息索引号 014006470\\\/2018-00178 生成日期 2018-07-24 公开日期 2018-07-24 文件编号 锡教发〔2018〕211号 公开时限 长期公开 发布机构 无锡市教育局 公开形式 网站、文件、政府公报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范围 面向社会 有效期 长期公开 公开程序 部门编制,经办公室审核后公开 主题(一级) 科技、教育--教育 体裁 通知 关键词 机关,通知,措施 文件下载 内容概述 关于明确市教育局领导及机关相关处室安全稳定工作职责的通知 各市(县)、区教育局,各直属院校、事业单位,各市属民办学校,各在锡高校及有关职业学校,机关各处室:为认真贯彻落实《无锡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锡委发)〔2014〕43号)精神,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进一步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现就市教育局领导及机关相关处室安全稳定工作职责明确如下:一、局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稳定工作管理职责1.主要领导职责:全面负责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是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总责。
抓好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稳定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执行,组织落实市委、市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安全稳定目标任务;定期召集局安委会会议,研究部署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及时提请市政府研究解决涉及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的突出问题;加强安全队伍组织建设,配强配齐安全管理干部和人员,足额安排安全稳定所需经费预算;支持、监督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局安委会成员和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履行安全稳定管理“一岗双责”情况;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指挥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并抓好事故调查处理意见落实。
2.分管领导职责:对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协助主要领导对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实行具体领导、综合协调、督促检查。
协助主要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工作决策部署,主持制定并落实安全工作监督管理制度和工作措施以及年度安全稳定工作方案;定期分析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稳定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展安全工作检查,督促指导各地各校认真落实安全稳定工作决策部署;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督促分管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安全稳定工作主体责任;指导分管范围内局机关处室负责人,加强对业务范围内安全稳定工作的日常监管;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严格执行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3.班子其他成员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协助主要领导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稳定工作,支持分管安全稳定工作领导抓好相关工作。
抓好分管范围内安全法律法规和有关安全稳定工作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组织开展分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及时报告,并积极协调处置,推动安全隐患整改和矛盾纠纷化解;坚持将安全稳定工作与分管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督促分管范围内的各级各类学校、单位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安全稳定工作主体责任;指导分管范围内局机关处室负责人,加强对业务范围内安全稳定工作的日常监管;分管范围内发生安全事故时,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和善后处理工作,认真落实事故调查处理意见和整改措施。
二、局机关相关处室安全稳定工作管理职责办公室:具体负责局机关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安全保卫处:具体负责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稳定工作的各项法律法规和要求,依法对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实施综合监管,履行局安委会办公室的工作职能,对直属院校和单位及各地教育行政部门的安全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协调,督促全市教育系统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和直属单位落实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定期考核评估,及时向市教育局领导报告;负责编制全市教育系统安全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应急演练;协调、指导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和突发安全事件的处置工作;组织协调安全事故、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善后处理,并对安全事故、突发事件提出调查处理意见;具体负责检查督促直属院校、事业单位和市属民办学校的安全保卫、综合治理等工作。
规划财务处:督促指导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校舍、消防、用电、特种设备及基建施工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检查落实直属中小学、幼儿园和市属民办学校校舍、消防、用电、特种设备及基建施工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公办院校、幼儿园和事业单位的安全工作经费保障。
基础教育处:督促指导全市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教学活动、教育科研和教学实验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直属公办中小学、特殊教育学校、幼儿园招生和教学活动、教育科研、教学实验等安全管理工作。
高等教育与职业教育处:督促指导在锡高校及全市教育系统职业学校教育教学、实训实习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直属职业院校招生和教育教学、实训实习及社会实践等安全管理工作。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处:督促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学校、幼儿园体育教学、体育竞赛、文艺演出、学生军训、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等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检查落实直属院校和市属民办学校的体育教学、市区体育中考、市级学生体育竞赛以及文艺演出、学生军训、卫生防疫及食品安全管理工作。
社会教育处:督促指导全市民办学校、成人学校、开放大学及社会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检查落实市属民办学校、成人学校及社会培训机构的安全管理工作。
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督促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外籍人员子女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安全及聘用外籍教师涉外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检查落实直属院校和市属民办学校聘用外籍教师涉外安全管理工作。
德育处:督促指导全市教育系统德育活动和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检查落实直属学校、幼儿园和市属民办学校的德育、学生社会实践活动安全管理工作。
教育工会:督促指导全市教职工活动安全管理、职业病预防及权益维护工作;负责直属院校、事业单位和市属民办学校教职工活动安全管理、职业病预防及权益维护工作。
三、校园安全稳定管理工作要求1.市教育局领导及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要带头认真学习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稳定的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无锡市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暂行规定》文件精神,牢固树立生命高于一切、安全重于泰山的观念,扎实做好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督促指导所联系地区、学校、幼儿园和其他教育机构切实落实安全管理主体责任,认真履行安全管理监管职责。
2.市教育局领导及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要坚持将校园安全管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制定方案、同时组织实施、同时考核验收。
召开业务工作会议时必须强调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到基层学校、幼儿园开展调查研究、考核评估时,必须结合业务工作对所联系的地区或负责的学校、幼儿园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督查指导。
3.市教育局领导及机关相关处室负责人,要根据上级要求和校园安全管理特点,组织开展校园安全检查,对业务工作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隐患,必须督促指导问题单位迅速进行整改,为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和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提供有力保障。
4.各市(县)、区教育局和各直属院校、各直属单位、各市属民办学校及各在锡大中专院校应参照本通知精神,迅速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安全稳定工作“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规定,并于2018年10月31日前报市教育局安全保卫处备案,确保全市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工作全面落实,不留死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