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三从四德是什么
“三从四德”是为适应父权制家庭稳定、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利益需要,根据“内外有别”、“男尊女卑”的原则,由儒家礼教对妇女的一生在道德、行为、修养的进行的规范要求。
三从是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历史渊源 “三从”一词最早见于周、汉儒家经典《仪礼 丧服-子夏传》,在讨论出嫁妇女为夫、为父服丧年限(为夫三年,为父一年)时,说“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引申为作为女儿、妻妇和母亲的妇女应对男性服从。
但妇女屈从由来已久,“女”字在商代甲骨文中就是屈身下跪的形象;《周易》中有主张妇女顺从专一、恒久事夫的卦辞,后来要求妇女殉夫守节,限制寡妇改嫁等。
“四德”一词见于《周礼 天官 内宰》,内宰是教导后宫妇女的官职,负责逐级教导后宫妇女“阴礼”、“妇职,其中较高职位的“九嫔”“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本来是宫廷妇女教育门类,后来与“三从”连称,成为对妇女道德、行为、能力和修养的标准,即“三从四德”。
所谓的“三从”,是指: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意思是说女孩子在未出嫁之前要听从家长的教诲,不要胡乱地反驳长辈的训导,因为长辈们的社会见识丰富,有根本性的指导意义;出嫁之后要礼从夫君,与丈夫一同持家执业、孝敬长辈、教育幼小;如果夫君不幸先己而去,就要坚持好自己的本分,想办法扶养小孩长大成人,并尊重自己子女的生活理念。
这里的“从”并不是表面上的“跟从”之意,而是有工作性质的“从事”之本质。
(《仪礼、丧服、子夏传》) 所谓的“四德”是指:德、容、言、功,就是说做女子的,第一要紧是品德,能正身立本;然后是“容”,即相貌,指出入要端庄稳重持礼,不要轻浮随便;“言”,指与人交谈要会随意附义,能理解别人所言,并知道自己该言与不该言的语句;“功”,即治家之道,治家之道包括相夫教子、尊老爱幼、勤俭节约等生活方面的细节。
(《周礼、天官、九嫔》)。
编辑本段具体内容概述 三从四德是古代为提高社会道德水平,稳定社会及家庭关系,提高了人们的素质修养。
三从是‘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四德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妇女的品德、辞令、仪态、女红)。
男女内外分工 “内外有别”是传统社会对两性最重要的规范。
表现在: (1)位置和分工是以“家(户)门”为界的“男外女内”——男人在外面从政、打仗、服役、种地、打猎、经商等,女人在家内“主中馈(主持饭食酒浆等家务)”、务蚕织,生儿育女、孝敬公婆等。
在上层阶级,“外”事是指主持、参与政事军事(也叫“公事”、“大事”),这是男性贵族官僚的特权,妇女不许涉猎,违反了就是“牝鸡司晨,惟家之索”(母鸡打鸣,是家国的不祥之兆)。
在下层,农耕社会小农的典型劳动分工就是男耕女织(如牛郎织女的传说)。
这种对男女位置和分工的划分,就形成了在居处、活动、交往、行为等日常生活中的内外障隔——“男主外,女主内”,“男女授受不亲”,“内言不出,外言不入”等“男女大防”的礼教。
(2)家庭组织的内外区分正好与位置、分工的分别相反男内女外,男主女从等(见“婚姻家庭的内与外”条)。
婚姻、家庭的“内”与“外” 家庭是两性关系的最重要的组织形式,婚姻是组成家庭的手段和过程。
婚姻家庭组建的原则是男为内、女为外——以“利内”为目的,就是要利于男方家庭的传宗接代、和睦兴旺。
女方的亲属叫“外戚”,又说生个闺女是“外人”,就由此而来。
婚姻家庭制度习俗是男主、女从——实行男婚女嫁、从夫居的一夫一妻多妾制。
其做法是男子成年后娶妻生子(特别是必由己出的儿子)以继世传宗;已婚妇女必须住在夫家,家庭亲属的身份是按照丈夫的名分、辈分决定的。
夫妇人数不均衡,规定上层男子除了一名正(嫡)妻(俗称“大老婆”)还可以娶若干个妾,如周代礼制规定天子一次娶12女,诸侯9,大夫以下递减。
秦朝开始规定了后妃的等级人数,后代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的定制,但历代帝王往往突破,佳丽三千,宫嫔多以万计。
官僚也有纳妾的特权。
平民限制纳妾,明代规定40岁无子才可娶妾。
源流和影响 有明文规定的“内外有别”始于西周。
周灭商,建立了第一个血缘贵族统治的包括嫡长子继承制、分封制等的制度文明,史称“周公制礼”。
权位和分配和继承需要确定贵族男子本位的婚姻、家庭制度作为组织上的保证,划分男女分工位置以排除妇女在政治和军事活动的参与(而在商朝还有商王的妻妇如妇好等率兵作战、主持祭祀和农政大事的记录),叫妇女退回家庭。
男女内外有别的制度习俗形成了。
内外有别的意义不在于“分”与“别”,而在于男性外部空间和职分是无限的、开放的、重要的和有发展潜力的,而妇女的内部空间是有限的、封闭的、循环的和被贬低的。
婚姻家庭也是内(男)本外(女)末、男主女从。
“内外有别”成了了维护父家长制、决定对妇女的“三从四德”等一系列的规条的依据,是几千年男尊女卑的基础并得以延续的根源。
“未嫁从父” “三从”道德从丧服制演化为人际间的主宰服从关系,与汉代倡导的“三纲”相对应——家庭中的“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推广到性别关系上就是“从父”、“从夫”。
“从”有多重含义——听从、随从、服从、跟从等意思。
被要求遵从三从道德的妇女不能自专、自主,必须遵父命、夫旨、子意行事,做到为女孝,为妻贤,为母良。
“未嫁从父”就是要求没有出嫁的“在室女”听从父家长的话,“不违父命”就是“事亲孝”(“亲”按照孔子的解释是指父母双亲,但又说“资于事父而孝母”);女儿孝顺,除了日常生活照顾周到,还要在父亲遇危难时挺身而出,像西汉文帝时淳于缇萦说服文帝废除肉刑,使父亲免于罪;东汉曹娥为救落水的父亲被淹死(史载有“曹娥碑”,表彰曹娥孝行)。
在终身婚姻大事要听从“父母之命”也是“从”和孝的表现。
“既嫁从夫” “既嫁从夫”就是要求出嫁为人妻的妇女随从、服从、跟从丈夫。
“从夫”从女子出嫁就开始了,迎娶的仪式是“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从此始”;母亲叮嘱女儿“无违夫子”。
到夫家,按照丈夫的辈分、名分得到亲属称谓(如子媳、娣姒、婶、嫂等)。
妻子视丈夫为“天”,“天命不可逃,夫命不可违”,必须顺从、敬重丈夫,夫唱妇随。
像汉代孟光对丈夫梁鸿“举案(WAN,音碗)齐眉”,被赞为“相敬如宾”。
妻妇还需代丈夫行孝侍奉公婆日常生活,还要为丈夫生儿育女;“相夫教子”从宋代以来成为对妇女最重要的职责。
“从夫”还有对丈夫忠诚不贰,保持贞操,丈夫死后不事二夫,甚至殉夫,春秋时期息国国君夫人息夫人,在丈夫被楚国俘获,楚王逼她为夫人,她以死相拒,成为史书表彰贞节的模范。
历代官方表彰贞节烈成为制度,导致一些妇女自残生命,甚至在丈夫将要病死和战死前,妻妾们提前殉节,表示对丈夫的忠诚。
“夫死从子” 在“三从”中,唯有“夫死从子”令人费解,因为儒家伦理中有“尊母孝母”的传统,母亲对儿子拥有相当的权力。
但礼教又规定:“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
”(《礼记?郊特牲》)这里的“从”就是“从其教令”,也就是凡事由父、夫、子做主的意思。
对于死去丈夫的寡妇来说,“从子”就是“从夫”的延伸,她不但要守节不嫁,还要含辛茹苦地抚养儿子长大,对作为一家之长的儿子遵从,重大事情由儿子做主。
春秋时鲁国一位寡妇,有九个儿子,岁末祭祀完毕,她想回娘家探望,根据“夫死从子”的礼规,需经儿子们的同意;召集儿子来得到许诺后,她又嘱咐九个儿媳看好门户,说自己晚上一定回来;结果她回家天还没有黑,就在门外等到天黑下来,被鲁国大夫看见,表扬她守礼。
孔子的婶母敬姜也是模范寡妇,事事依礼行事,丈夫、儿子前后死了,她上午哭丈夫,傍晚哭儿子,被孔子赞扬为“知礼”。
“四德” 的演化 “四德”最初是对宫廷妇女的四种必备的修养——德行(德)、言辞(言)、容貌(容)、技艺(功)的培训和修养,包括了传统“妇学”四项教育内容,所以儒家称作“四教”,又叫“四行”。
本起源于宫廷妇女教育,属于“阴礼”(妇女遵守的礼仪)、“阴职”(妇女担负的职责),不久扩展到上层家庭对承担妇女角色的修养。
女孩十岁,就在家里接受女师教育——教给“婉娩听从”(德、言、容,柔顺听话)、执麻橐(纺搓麻线,古代衣服多以麻、葛、丝为原料)、治丝茧、织布制衣,学习准备祭祀和助祭的一系列工作(功,纺织、缝纫、备饭食酒浆等)。
出嫁之前三个月,宗族请女师对女子培训,“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培训完成之后,还要举行祭祀仪式,以成“妇顺”。
可见,“四德”是为“三从”道德服务的。
“四德”后来泛化为对所有妇女的要求。
按照郑玄的解释是:“妇德谓贞顺,妇言谓辞令,妇容谓婉娩,妇功谓丝橐。
”后代一直不断在做出新的解释。
“妇德” “妇德”是女教妇学中最重要的一项,郑玄所说的“贞顺”是妇德的核心。
“贞”是坚守节操,守身如玉,对丈夫忠诚不贰;“顺”就是《礼记》中说的“婉娩听从”,对公婆、丈夫甚至对家族所有人谦恭有礼。
汉代女教家班昭在《女诫》具体指出:“妇德不必才明绝异”(意思是不必具备特异才能,这是明代“女子无才便是德”流行语的最初依据),做到“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就是具备了妇德。
班昭更注重妇女品行的修养,到了清末,以兰鼎元《女学》为代表的女教书中,“妇德”标准更加具体繁细,对妇女在不同情境、不同角色中都有详细的规范:身为妻妇,事夫、事舅姑(公婆)要恭顺柔和,身为正妻,还要“去妒”,帮丈夫纳妾;身为母亲,要会“教子”,为继母要“慈爱前子”;与家庭成员相处,要“和叔妹(小叔、小姑)”“睦娣姒(妯娌)”。
家境贫寒要能“安贫”,富贵还需“恭俭”。
还要“敬身”“重义”“守节”“复仇”……具备一系列美德。
妇言 礼教对妇女的言辞方面的规定,最初是出于害怕“利口覆家邦”(能言善辩的女人会颠覆国家),《诗经?大雅》中骂周幽王后褒姒“妇有长舌,唯厉之阶”(长舌妇是亡国祸首)。
然而言语(说话)也是一种必备的修养和技巧。
郑玄对“妇言”的解释是“辞令”,也就是善于应对,说话得体的意思。
班昭认为“妇言”不必伶牙俐齿、能言善辩,只要说话时考虑言辞是否恰当,不恶言伤人,不抢话、不多言,不使人讨厌就行了。
大家族最恨妇女之间言辞挑拨离间家庭成员不和,多嘴多舌、说话喋喋不休的妇女要受到惩罚,构成“七出”之一条。
蓝鼎元《女学》对“妇言”做了具体的正面引导,说“妇言不贵多,而贵当(恰当)”,各种场合需要用不同的恰如其分的言辞,如勉励丈夫、教训孩子、委婉劝谏、明志守礼、表现贤智、免于灾祸……都需要运用恰当的言辞来达到预期目的。
所以,“妇言”又需要智慧和知识修养。
妇容 儒家对妇女的容貌修饰有特殊的标准,孔子主张重德轻色,要丈夫对妻子“贤贤易色”,就是看中妻妇的品德代替重视美色;而对妇女容仪的要求是重质朴去修饰,而“冶容”近乎“诲淫”(刻意修饰打扮等于引诱男人性情之欲)。
郑玄对妇容的解释是“婉娩”,就是温顺柔和的神态表情。
班昭认为妇容不是指颜色美丽,而是日常生活中做到“盥浣尘秽,服饰鲜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是为妇容”——也就是做到勤于洒扫,服饰整洁、按时沐浴、讲究卫生就符合妇容标准了。
蓝鼎元对妇容的要求侧重不同场合的实用性,“妇容,贵端庄敬一,婉娩因时”,又细分为“事亲”、“敬夫”之容要柔顺恭敬,有妊(怀孕)之容要端庄,居丧之容要悲哀有节,避乱之容要镇定自若,不失容度,必要时需义无返顾死烈殉节等等具体规 妇功 妇学四德中的“妇功”就是指妇女从事的劳动与工作。
性别分工是男主外事,女主内事,所以“妇功”几千年的标准没有大变化——维持生活衣食之需的采桑养蚕、纺绩织作,务中馈、备酒浆;还要奉养公婆、丈夫,生养孩子,招待宾客;另有重要的工作准备祭祀的用品和协助祭祀等。
班昭认为,“妇功,不必工巧过人”,“专心纺绩,不好戏笑;洁齐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
但是从家庭需要出发,巧媳妇历来受到赞誉,“懒”和“笨”的妇女是受谴责和嘲弄的对象。
蓝鼎元还分出先后顺序和目的,说“妇功,先蚕织,次中馈;为奉养,为祭祀——各执其劳而终之以学问……”事实上,妇女承担的妇功不但是家庭得以延续的重要保证,也是历代国家赋税收入的重要来源,古有“一夫不耕天下为之饥,一妇不织天下为之寒”的成语,班固在《汉书?食货志》指出妇女昼作夜集,每月相当于45个劳动日,比男人要辛苦。
“三从四德”小结 对“三从四德”,首先应该看到,这些对妇女的要求规范是特定时代、出于某种需要产生的,并且随着社会的变化也有一些变化。
在周代父权制婚姻家庭建立、男女内外尊卑界限明确规定之后,才有了要求妇女从父、从夫、从子,即家庭的女性角色服从男性的“三从”道德规范。
而“四德”是女性实践“三从”道德目标必须具备的礼仪、风度修养和操作技术,也就是要妇女既顺从又能干。
“三从”道德的教戒劝誉、“四德”修养的提倡培训,和“七出”条规的威吓惩罚交互作用,逐渐规训出儒家文化影响下的传统妇女之“美德”。
随着时代的推移,父权对妇女的控制逐渐让位于夫权,夫家利益高于父家的利益,对妇女更强调服从、缄默和牺牲,条规也更加具体繁细,妇女为之付出的代价也更多。
但也应该看到,“三从四德”在儒家整体文化框架下,本身充斥着矛盾,如强调“从父”时,也需要听从母亲;强调从夫,妻子也“与夫齐等”。
特别是“孝文化”的提倡,儿子对母亲特别对寡母的尊孝,也是独具中国特色的。
至于“四德”,重视妇女品德仪表言辞修养,今天如能代之以以时代新内容(如“德”重在文明礼貌修养,“言”、“功”重在才能和创造性的培养,“容”适当注重修饰而不刻意化装美容等),也颇有借鉴之处。
编辑本段概述 “七出”一词起于汉代,至今可见的最早文献是汉代的《大戴礼记·本命》,称为“七去”、“七弃”。
谓“妇有‘七去’:不顺父母(此指公婆),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并解释不顺父母因其逆德,无子为其绝后,淫为其乱族,妒为其乱家,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备祭祀供品),口多言为其离亲,窃盗为其反义。
然而,出妻现象早已有之,先秦妇女出嫁和被休同时称“归”,被休也叫“大归”,被出的妇女叫“弃妇”。
汉代提出“七出”与“五不娶”(乱伦之家、逆德之家、上代有受刑的、患恶疾的人家的女儿和没有母亲的长女)有关。
这样就把住婚姻的两道关口。
唐代将“七出”规条入律,当出不出和随便弃妻都将受律法干预;并将七出顺序改变为“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公婆)、口舌、盗窃、妒忌、恶疾”。
清律改为:“无子、不事舅姑、淫僻、嫉妒、恶疾、多言舌、盗窃”;而对犯淫僻的妇女没有“三不去”的权变。
“七出”次序的变化反映不同时代对妇女要求的标准不同。
不顺父母 父权制家庭的建立首要的是维护父家长的尊严和利益,娶媳妇事奉孝顺公婆是婚姻的主要目的之一。
孟子说过“娶妻为养”,就是事奉丈夫的父母。
顺、孝、事的理想标准如《礼记·内则》所要求的,“妇事舅姑如事父母”,鸡叫头遍,媳妇起床梳洗到公婆处请安,奉水盥漱,侍侯用饭,没有公婆的命令不敢退私室休息。
媳妇必须唯公婆之命是从,“三从”中的“从夫”,实际“夫”需以父母之命是听;“四德”中的每条都与事奉孝顺公婆的修养有关。
不顺公婆的媳妇,起到扰乱家庭尊卑秩序、破坏和谐的作用,是违背孝德妇道,也是妻妇最严重的错误。
因此,在尊崇孝德的汉代创造“七出“之条时把“不顺父母”放在首条。
许多因不孝顺休妻的例子看来很不近情理,如东汉姜诗的妻子在婆婆面前叱骂以条狗,就被丈夫认为不孝顺休弃,姜诗还被誉为孝子。
是否顺公婆,更多是主观感受,一些公婆借口不孝强迫儿子休妻,造成像《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与焦仲卿双双殉情的悲剧。
无子 “七出”之条中,该条对被休妇女而言,最是无辜。
父权制家庭中婚姻的目的是“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娶妻就是为了生育后代;而按照父系传承的世系原则,只有儿子才算延续香火的后代。
因此,妇女不得不担起“无子”的“罪名”。
依制只能娶一个妻子,所以需休弃无子之妻,再娶新妻以生子。
曹植《弃妇诗》写道:“无子当归宁(被休)……有子月经天,无子若流星;天月相终始,流星没无精。
”是说无子的妇女就像流星一样在夫家短暂;只有生了儿子的妻子才能像日月经天在夫家站住脚。
可见汉代因无子休妻的普遍存在。
后代越来越重视“无子”在“七出”中的位置,开放如唐朝,唐律中把“无子”置于首位,这一直延续到明清。
不过,后来流行无子的正妻为丈夫纳妾,妾生子可视为己生,免于被出;若无子且妒,只有被休。
历代因无子被弃的妇女上至宫廷贵妇(如春秋时卫国夫人庄姜,出身高贵,品貌超群,《诗经.卫风.硕人》就是赞扬她而作,但她由于没有生育而被疏远冷落,《诗经·邶风·日月》旧说如是)下至民间(如曹植《弃妇诗》所咏)不可胜数。
“淫” 这里是指妇女有放纵淫乱的行为,“僻”是行为邪僻不正,淫僻被认为是妇女道德品行最大恶德。
(儒家在性行为、性道德上也是奉行男女双重道德标准的)该条要求妻子对丈夫保守贞操,不得与家族内外男子有染,以保持家族稳定和血统纯正(《大戴礼记·本命》“为其乱族也”)。
对已婚妇女来说,被认为是自身可掌控的最大的过错,“万恶淫为首”。
宋代以后重视“处女贞”(守贞操的未婚女子,民间俗称“黄花闺女”),有新婚夜“验红”的习俗(用白绢检验初婚夜夫妻性生活是否有血,有血即是贞洁处女,无血,就断定犯淫即刻休弃)。
唐律令把“淫佚”提到第二条;清律列在第三条,但又规定犯“七出”之条中,惟独对犯“淫佚”条不执行“三不去”(详见第23档案)的权变规定而格休勿论。
家族在对犯淫妇女处罚上起重要作用,如清代江西临川孔氏支族家规规定“妇与人私,断令改嫁;其夫不嫁,革饼逐出,生子不得名登团拜;凡族中婚姻喜庆之类,俱不得与;不得派行称呼”。
妇女犯淫除休弃外,更有施行“沉塘”(沉”(将犯淫妇女绑在竹木板上塘底淹死,湖南等地习俗)等严厉惩罚。
宫廷惩罚淫乱的妇女有“幽闭”(是处罚淫行的酷刑即《尚书·吕刑》“宫辟疑赦”之宫刑,男子割势,女子毁坏生殖器,仅次于死刑)。
至于小说、戏剧中如《水浒》对犯淫的妻妇嫂非休即杀在后代影响深远。
恶疾 “恶疾”,《大戴礼记·本命》认为是“不可与共粢盛(备祭祀供品)”,东汉何休认为“恶疾弃,不可事宗庙也。
”何休把喑、聋、盲、疠、秃、跛、佝都归入恶疾,未免太泛,除了“疠”传染性强难以治愈,其他6种残疾并不妨碍祭祀。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疠,恶疾也。
”“疠”通“癞”,就是麻疯病,传染性强,患者遍身烂灼,毛发凋零,指节自解,为不治之症。
妇女患此恶疾除不许参与祭祀外,也影响生活、生育,不能承担伦理责任,自然被父权制家庭休弃。
后来,把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的也视为恶疾,如清代直隶安平县归可子妻岳氏,因患有羊角疯,被丈夫以“七出”中的“恶疾”条休弃;岳氏回娘家养病,渐渐康复,而归可子已再婚娶妻;岳氏看复婚无望,又不愿改嫁,就投井自杀了。
(事见李塨《恕谷后集》卷7,《可母岳墓碣铭》) 嫉妒 “妒忌”(“嫉妒”)出妻,是要惩罚那些对丈夫多纳妾不满、敢于表现在语言和行动上的正妻。
认为嫉妒有背“妇德”中的柔顺之德、贤惠之道,其目的是维护父权制家庭丈夫多娶、家族多子的利益需要。
《说文解字》对“妒”解释为“妇妒夫”,相应还有“媢”字是“夫妒妇”,说明当时妇女有外遇或通淫的情况,引起丈夫嫉妒情况比较多;后来人们更习见妻子对丈夫纳妾的嫉妒了。
先秦时代,上层妇女即使嫉妒也不一定被出,《左传》记载晋国叔向的母亲羊叔姬(嫡妻)嫉妒叔虎的母亲(妾)长得漂亮,不让丈夫多接近她,怕妾生下儿子威胁叔向的地位,她不但未被休,《左传》还称赞她聪明。
到了东汉的冯衍妻任氏因阻止丈夫纳妾被丈夫休遣,冯衍写信给妻弟说自己按照先圣之礼纳妾遭到妻子嫉妒,是自己和家庭的不幸,不去此妇,家不宁、不清,福不生,事不成。
从魏晋南北朝一直到唐朝,上层妇女中嫉妒制夫的现象还非常普遍,直到理学占统治地位的明清时代,妇女嫉妒减少甚至主动为丈夫纳妾的多了起来。
多口舌 “四德”对“妇言”的要求,作为妻妇应沉静寡言,“言不贵多而贵当”。
父权制家庭忌讳妻妇多言,主要因为怕外来的妻妇会离间家庭内部人际关系,特别是兄弟间的关系,导致家庭不和甚至瓦解。
如汉初陈平年轻时与兄嫂同住,其兄每日耕田,而鼓励陈平到外面游学,嫂子嫌陈平不生产白吃饭,说:“有叔如此,不如无有
”被丈夫休弃,赶回娘家。
东汉李充的妻子也因妻子多言而出之。
在妯娌间搬弄是非、制造家族不和也是多口舌的表现。
后代连篇累牍的女教书中,普遍认为妇女多言是违背妇道,不贤、疯癫,难为夫家所容。
清代唐彪《妇女必读书》中说:“妇人贤不贤,全在声音高低、语言多寡中分:声低言寡者贤,声高言多者不贤也。
”《清平山堂话本·“快嘴”李翠莲记》就是写一个聪明敏锐,性情直率,不受礼法约束,说话无忌,出口成章的李翠莲,到婆家不为所容,而遭休弃,也不为自家哥嫂接纳,终于出家为尼。
盗窃 把妻妇“窃盗”(不是指在外盗窃他人财物,而是家内)作为“七出”之一条,一方面反映妇女没有独立财产权,更反映出父权制家庭(族)为维护父权—夫权家族的财产利益而对妇女进行控制。
《礼记·内则》规定:“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
”即使娘家人的馈赠也要交给婆婆,更不能把丈夫家的财物“私假(借)”、“私与(给)”,不然就构成“窃盗”,这被认为“吃里扒外”。
所以,把妻妇窃盗的罪名定为“反义”,即违反常情常理。
在父权制婚姻家庭制度中,男家为内,女家为外。
《韩非子·说林》中讲卫国女子因出嫁前听她母教导——婚姻不可靠,被丈夫遗弃很普遍,应该自己积攒财物,到婆家后照乃母话行事被发现,“其姑以其多私而出之”。
后代大家族家法规定妻妇不得把大家族的公共财物据为小家所有,郑氏家规要求家庭劳作如纺线必须集体进行,不许分散在各自小家,每天收工前检查有无缺少,严格防止窃盗私藏归小家庭。
“七出”小结 “七出”是对妇女而设的惩罚规条。
明初刘基就说过“七出”不是“圣人意”,乃“后世薄夫之所云”。
他认为犯淫、妒、不孝、多言、盗窃这五条,出妻尚有道理,而“恶疾”与“无子”,是人不愿有之大不幸,而竟被出,有悖天理人情。
(《郁离子》)从今天的眼光看,“七出”的用意:(1)在于巩固父权—夫权家庭(族)秩序——如以“不孝”出妻为了维护家长尊严和转移养老责任给妇女,以“淫僻”、“嫉妒”、“多言”出妻为了保持尊卑有序、血缘纯正和人际和睦;(2)为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的利益,包括世系延续及其象征意义、社会声誉和物质利益,以“无子”、“恶疾”、“盗窃”等不近情理的条规出妻。
责怪、压制、惩罚妇女使其屈从牺牲,是“七出”之条对妇女构成压迫的主要方面。
另一方面,与“七出”相补充的还有“三不去”规定:“有所取(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大戴礼记·本命》)这是对“七出”的一种变通,对那些娘家无人、与夫守孝三年和与夫共历贫贱患难的妻子当出而给予“豁免”,但对于犯淫的妇女是不适用的。
古代离婚:“七出”由礼入法 父权制婚姻家庭制度是周代建立起来的。
在西周甚至春秋战国时期,父权制家庭不是特别稳固的,如《周易》中有妻子离家出走,秦始皇巡游时发现男子招赘、寄宿女家和死了丈夫的妻子抛弃孩子改嫁的现象,于是刻石颁令天下维护家庭稳定。
先秦还没有“七出”具体规条,妇女虽有犯七出规条者,不一定被休,然丈夫遗弃妻子也可以不受限制。
汉代儒者在阐发古礼时根据当时的需要规定了“七出”、“五不娶”、“三不去”的条文,只是在家庭(族)礼教范围内实行,到了唐代,“七出”、“三不去”进入法律范畴,《唐令》:“诸弃妻需有‘七出’之状:一无子,二淫佚,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嫉妒,七恶疾。
皆夫手书弃之……虽犯七出有三不去。
三不去者,谓一经持舅姑之丧,二娶时贱后贵,三有所受无所归。
”此外,唐律在解除婚姻方面还增加了“义绝”条款(见第24档案)。
法律又规定,妻子没有七出和义绝的情况而出妻的,要受到惩罚。
宋元明清以来的离婚律令,基本沿袭唐律。
学习党规党纪,怎样做一个讲规矩,守纪律的合格党员
“守纪律、讲规矩”是衡量合格党员的唯一标准;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一是要知理,有学习心;二是要知纪,有敬畏心;三是要知责,有进取心;局意识,顾全大局办难事、全心全意干实事、创新思路;四是要知情,有事业心;五是要知足,有平常心;六是要知友,有廉耻心;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会的奋斗目标中,主动作为、高效作为、创新作为、奋;“守纪律、讲规矩”是衡量合格党员的唯一标准欲知平直,则必准绳;欲知方圆,则必规矩。
党员干部如何才能恪守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从而组建一支具有铁一般信仰、铁一般纪律、铁一般担当的干部队伍?我认为应该做到以下“六要”。
一是要知理,有学习心。
理论上的清醒坚定,是思想政治清醒坚定的前提和基础。
二是要知纪,有敬畏心。
对法律法规、对党章党纪,心存敬畏、手握戒尺。
做到做人有“底线”、做事有“红线”。
三是要知责,有进取心。
履职尽责、干事创业,是党员干部守纪律、讲规矩的最好表现。
四是要知情,有事业心。
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五是要知足,有平常心。
知足者常乐,不知足者常忧。
六是要知友,有廉耻心。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朋友圈,结交的大多都是与自己志趣相投、经济实力等方面相近的人。
古时候一个合格妻子必须具备哪些??
为提高社会道德水平定社会及家庭关系,提高们的素质修养。
三从是‘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四德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工’(妇女的品德、辞令、仪态、女工)。
按男女内外有别位置和分工 “内外有别”是传统社会对两性最重要的规范。
表现在: (1)位置和分工是以“家(户)门”为界的“男外女内”——男人在外面从政、打仗、服役、种地、打猎、经商等,女人在家内“主中馈(主持饭食酒浆等家务)”、务蚕织,生儿育女、孝敬公婆等。
在上层阶级,“外”事是指主持、参与政事军事(也叫“公事”、“大事”),这是男性贵族官僚的特权,妇女不许涉猎,违反了就是“牝鸡司晨,惟家之索”(母鸡打鸣,是家国的不祥之兆)。
在下层,农耕社会小农的典型劳动分工就是男耕女织(如牛郎织女的传说)。
这种对男女位置和分工的划分,就形成了在居处、活动、交往、行为等日常生活中的内外障隔——“男主外,女主内”,“男女授受不亲”,“内言不出,外言不入”等“男女大防”的礼教。
(2)家庭组织的内外区分正好与位置、分工的分别相反男内女外,男主女从等(见“婚姻家庭的内与外”条)。
婚姻、家庭的“内”与“外” 家庭是两性关系的最重要的组织形式,婚姻是组成家庭的手段和过程。
婚姻家庭组建的原则是男为内、女为外——以“利内”为目的,就是要利于男方家庭的传宗接代、和睦兴旺。
女方的亲属叫“外戚”,又说生个闺女是“外人”,就由此而来。
婚姻家庭制度习俗是男主、女从——实行男婚女嫁、从夫居的一夫一妻多妾制。
其做法是男子成年后娶妻生子(特别是必由己出的儿子)以继世传宗;已婚妇女必须住在夫家,家庭亲属的身份是按照丈夫的名分、辈分决定的。
夫妇人数不均衡,规定上层男子除了一名正(嫡)妻(俗称“大老婆”)还可以娶若干个妾,如周代礼制规定天子一次娶12女,诸侯9,大夫以下递减。
秦朝开始规定了后妃的等级人数,后代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的定制,但历代帝王往往突破,佳丽三千,宫嫔多以万计。
官僚也有纳妾的特权。
平民限制纳妾,明代规定40岁无子才可娶妾。
内外有别的源流和影响 有明文规定的“内外有别”始于西周。
周灭商,建立了第一个血缘贵族统治的包括嫡长子继承制、分封制等的制度文明,史称“周公制礼”。
权位和分配和继承需要确定贵族男子本位的婚姻、家庭制度作为组织上的保证,划分男女分工位置以排除妇女在政治和军事活动的参与(而在商朝还有商王的妻妇如妇好等率兵作战、主持祭祀和农政大事的记录),叫妇女退回家庭。
男女内外有别的制度习俗形成了。
内外有别的意义不在于“分”与“别”,而在于男性外部空间和职分是无限的、开放的、重要的和有发展潜力的,而妇女的内部空间是有限的、封闭的、循环的和被贬低的。
婚姻家庭也是内(男)本外(女)末、男主女从。
“内外有别”成了了维护父家长制、决定对妇女的“三从四德”等一系列的规条的依据,是几千年男尊女卑的基础并得以延续的根源。
三从四德 定义、源流 “三从四德”是为适应父权制家庭稳定、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利益需要,根据“内外有别”、“男尊女卑”的原则,由儒家礼教对妇女在一生在道德、行为、修养的进行的规范要求。
“三从”一词最早见于周、汉儒家经典《仪礼?丧服-子夏传》,在讨论出嫁妇女为夫、为父服丧年限(为夫三年,为父一年)时,说“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引申为作为女儿、妻妇和母亲的妇女应对男性服从。
但妇女屈从由来已久,“女”字在商代甲骨文中就是屈身下跪的形象(出示字体);《周易》中有主张妇女顺从专一、恒久事夫的卦辞,后来要求妇女殉夫守节,限制寡妇改嫁等。
“四德”一词见于《周礼?天官?内宰》,内宰是教导后宫妇女的官职,负责逐级教导后宫妇女“阴礼”、“妇职,其中较高职位的“九嫔”“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本来是宫廷妇女教育门类,后来与“三从”连称,成为对妇女道德、行为、能力和修养的标准即“三从四德”。
“三从” “未嫁从父” “三从”道德从丧服制演化为人际间的主宰服从关系,与汉代倡导的“三纲”相对应——家庭中的“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推广到性别关系上就是“从父”、“从夫”。
“从”有多重含义——听从、随从、服从、跟从等意思。
被要求遵从三从道德的妇女不能自专、自主,必须遵父命、夫旨、子意行事,做到为女孝,为妻贤,为母良。
“未嫁从父”就是要求没有出嫁的“在室女”听从父家长的话,“不违父命”就是“事亲孝”(“亲”按照孔子的解释是指父母双亲,但又说“资于事父而孝母”);女儿孝顺,除了日常生活照顾周到,还要在父亲遇危难时挺身而出,像西汉文帝时淳于缇萦说服文帝废除肉刑,使父亲免于罪;东汉曹娥为救落水的父亲被淹死(史载有“曹娥碑”,表彰曹娥孝行)。
在终身婚姻大事要听从“父母之命”也是“从”和孝的表现。
“既嫁从夫” “既嫁从夫”就是要求出嫁为人妻的妇女随从、服从、跟从丈夫。
“从夫”从女子出嫁就开始了,迎娶的仪式是“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从此始”;母亲叮嘱女儿“无违夫子”。
到夫家,按照丈夫的辈分、名分得到亲属称谓(如子媳、娣姒、婶、嫂等)。
妻子视丈夫为“天”,“天命不可逃,夫命不可违”,必须顺从、敬重丈夫,夫唱妇随。
像汉代孟光对丈夫梁鸿“举案(WAN,音碗)齐眉”,被赞为“相敬如宾”。
妻妇还需代丈夫行孝侍奉公婆日常生活,还要为丈夫生儿育女;“相夫教子”从宋代以来成为对妇女最重要的职责。
“从夫”还有对丈夫忠诚不贰,保持贞操,丈夫死后不事二夫,甚至殉夫,春秋时期息国国君夫人息夫人,在丈夫被楚国俘获,楚王逼她为夫人,她以死相拒,成为史书表彰贞节的模范。
历代官方表彰贞节烈成为制度,导致一些妇女自残生命,甚至在丈夫将要病死和战死前,妻妾们提前殉节,表示对丈夫的忠诚。
“夫死从子” 在“三从”中,唯有“夫死从子”令人费解,因为儒家伦理中有“尊母孝母”的传统,母亲对儿子拥有相当的权力。
但礼教又规定:“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
”(《礼记?郊特牲》)这里的“从”就是“从其教令”,也就是凡事由父、夫、子做主的意思。
对于死去丈夫的寡妇来说,“从子”就是“从夫”的延伸,她不但要守节不嫁,还要含辛茹苦地抚养儿子长大,对作为一家之长的儿子遵从,重大事情由儿子做主。
春秋时鲁国一位寡妇,有九个儿子,岁末祭祀完毕,她想回娘家探望,根据“夫死从子”的礼规,需经儿子们的同意;召集儿子来得到许诺后,她又嘱咐九个儿媳看好门户,说自己晚上一定回来;结果她回家天还没有黑,就在门外等到天黑下来,被鲁国大夫看见,表扬她守礼。
孔子的婶母敬姜也是模范寡妇,事事依礼行事,丈夫、儿子前后死了,她上午哭丈夫,傍晚哭儿子,被孔子赞扬为“知礼”。
“四德” “四德”最初是对宫廷妇女的四种必备的修养——德行(德)、言辞(言)、容貌(容)、技艺(功)的培训和修养,包括了传统“妇学”四项教育内容,所以儒家称作“四教”,又叫“四行”。
本起源于宫廷妇女教育,属于“阴礼”(妇女遵守的礼仪)、“阴职”(妇女担负的职责),不久扩展到上层家庭对承担妇女角色的修养。
女孩十岁,就在家里接受女师教育——教给“婉娩听从”(德、言、容,柔顺听话),执麻橐(纺搓麻线,古代衣服多以麻、葛、丝为原料),治丝茧、织布制衣,学习准备祭祀和助祭的一系列工作(功,纺织、缝纫、备饭食酒浆等)。
出嫁之前三个月,宗族请女师对女子培训,“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培训完成之后,还要举行祭祀仪式,以成“妇顺”。
可见,“四德”是为“三从”道德服务的。
“四德”后来泛化为对所有妇女的要求。
按照郑玄的解释是:“妇德谓贞顺,妇言谓辞令,妇容谓婉娩,妇功谓丝橐。
”后代一直不断在做出新的解释。
“妇德” “妇德”是女教妇学中最重要的一项,郑玄所说的“贞顺”是妇德的核心。
“贞”是坚守节操,守身如玉,对丈夫忠诚不贰;“顺”就是《礼记》中说的“婉娩听从”,对公婆、丈夫甚至对家族所有人谦恭有礼。
汉代女教家班昭在《女戒》具体指出:“妇德不必才明绝异”(意思是不必具备特异才能,这是明代“女子无才便是德”流行语的最初依据),做到“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就是具备了妇德。
班昭更注重妇女品行的修养,到了清末,以兰鼎元《女学》为代表的女教书中,“妇德”标准更加具体繁细,对妇女在不同情境、不同角色中都有详细的规范:身为妻妇,事夫、事舅姑(公婆)要恭顺柔和,身为正妻,还要“去妒”,帮丈夫纳妾;身为母亲,要会“教子”,为继母要“慈爱前子”;与家庭成员相处,要“和叔妹(小叔、小姑)”、“睦娣姒(妯娌)”。
家境贫寒要能“安贫”,富贵还需“恭俭”。
还要“敬身”、“重义”、“守节”、“复仇”……具备一系列美德。
妇言 礼教对妇女的言辞方面的规定,最初是出于害怕“利口覆家邦”(能言善辩的女人会颠覆国家),《诗经?大雅》中骂周幽王后褒姒“妇有长舌,唯厉之阶”(长舌妇是亡国祸首)。
然而言语(说话)也是一种必备的修养和技巧。
郑玄对“妇言”的解释是“辞令”,也就是善于应对,说话得体的意思。
班昭认为“妇言”不必伶牙俐齿、能言善辩,只要说话时考虑言辞是否恰当,不恶言伤人,不抢话、不多言,不使人讨厌就行了。
大家族最恨妇女之间言辞挑拨离间家庭成员不和,多嘴多舌、说话喋喋不休的妇女要受到惩罚,构成“七出”之一条。
蓝鼎元《女学》对“妇言”做了具体的正面引导,说“妇言不贵多,而贵当(恰当)”,各种场合需要用不同的恰如其分的言辞,如勉励丈夫、教训孩子、委婉劝谏、明志守礼、表现贤智、免于灾祸……都需要运用恰当的言辞来达到预期目的。
所以,“妇言”又需要智慧和知识修养。
妇容 儒家对妇女的容貌修饰有特殊的标准,孔子主张重德轻色,要丈夫对妻子“贤贤易色”,就是看中妻妇的品德代替重视美色;而对妇女容仪的要求是重质朴去修饰,而“冶容”近乎“诲淫”(刻意修饰打扮等于引诱男人性情之欲)。
郑玄对妇容的解释是“婉娩”,就是温顺柔和的神态表情。
班昭认为妇容不是指颜色美丽,而是日常生活中做到“盥浣尘秽,服饰鲜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是为妇容”——也就是做到勤于洒扫,服饰整洁、按时沐浴、讲究卫生就符合妇容标准了。
蓝鼎元对妇容的要求侧重不同场合的实用性,“妇容,贵端庄敬一,婉娩因时”,又细分为“事亲”、“敬夫”之容要柔顺恭敬,有妊(怀孕)之容要端庄,居丧之容要悲哀有节,避乱之容要镇定自若,不失容度,必要时需义无返顾死烈殉节等等具体规 妇功 妇学四德中的“妇功”就是指妇女从事的劳动与工作。
性别分工是男主外事,女主内事,所以“妇功”几千年的标准没有大变化——维持生活衣食之需的采桑养蚕、纺绩织作,务中馈、备酒浆;还要奉养公婆、丈夫,生养孩子,招待宾客;另有重要的工作准备祭祀的用品和协助祭祀等。
班昭认为,“妇功,不必工巧过人”,“专心纺绩,不好戏笑;洁齐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
但是从家庭需要出发,巧媳妇历来受到赞誉,“懒”和“笨”的妇女是受谴责和嘲弄的对象。
蓝鼎元还分出先后顺序和目的,说“妇功,先蚕织,次中馈;为奉养,为祭祀——各执其劳而终之以学问……”事实上,妇女承担的妇功不但是家庭得以延续的重要保证,也是历代国家赋税收入的重要来源,古有“一夫不耕天下为之饥,一妇不织天下为之寒”的成语,班固在《汉书?食货志》指出妇女昼作夜集,每月相当于45个劳动日,比男人要辛苦。
“三从四德”小结 对“三从四德”,首先应该看到,这些对妇女的要求规范是特定时代、出于某种需要产生的,并且随着社会的变化也有一些变化。
在周代父权制婚姻家庭建立、男女内外尊卑界限明确规定之后,才有了要求妇女从父、从夫、从子,即家庭的女性角色服从男性的“三从”道德规范。
而“四德”是女性实践“三从”道德目标必须具备的礼仪、风度修养和操作技术,也就是要妇女既顺从又能干。
“三从”道德的教戒劝誉、“四德”修养的提倡培训,和“七出”条规的威吓惩罚交互作用,逐渐规训出儒家文化影响下的传统妇女之“美德”。
随着时代的推移,父权对妇女的控制逐渐让位于夫权,夫家利益高于父家的利益,对妇女更强调服从、缄默和牺牲,条规也更加具体繁细,妇女为之付出的代价也更多。
但也应该看到,“三从四德”在儒家整体文化框架下,本身充斥着矛盾,如强调“从父”时,也需要听从母亲;强调从夫,妻子也“与夫齐等”。
特别是“孝文化”的提倡,儿子对母亲特别对寡母的尊孝,也是独具中国特色的。
至于“四德”,重视妇女品德仪表言辞修养,今天如能代之以以时代新内容(如“德”重在文明礼貌修养,“言”、“功”重在才能和创造性的培养,“容”适当注重修饰而不刻意化装美容等),也颇有借鉴之处。
七出之条 定义、源流 “七出”一词起于汉代,至今可见的最早文献是汉代的《大戴礼记?本命》,称为“七去”、“七弃”。
谓“妇有‘七去’:不顺父母(此指公婆),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并解释不顺父母因其逆德,无子为其绝后,淫为其乱族,妒为其乱家,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备祭祀供品),口多言为其离亲,窃盗为其反义。
然而,出妻现象早已有之,先秦妇女出嫁和被休同时称“归”,被休也叫“大归”,被出的妇女叫“弃妇”。
汉代提出“七出”与“五不娶”(乱伦之家、逆德之家、上代有受刑的、患恶疾的人家的女儿和没有母亲的长女)有关。
这样就把住婚姻的两道关口。
唐代将“七出”规条入律,当出不出和随便弃妻都将受律法干预;并将七出顺序改变为“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公婆)、口舌、盗窃、妒忌、恶疾”。
清律改为:“无子、不事舅姑、淫僻、嫉妒、恶疾、多言舌、盗窃”;而对犯淫僻的妇女没有“三不去”的权变。
“七出”次序的变化反映不同时代对妇女要求的标准不同。
不顺父母 父权制家庭的建立首要的是维护父家长的尊严和利益,娶媳妇事奉孝顺公婆是婚姻的主要目的之一。
孟子说过“娶妻为养”,就是事奉丈夫的父母。
顺、孝、事的理想标准如《礼记?内则》所要求的,“妇事舅姑如事父母”,鸡叫头遍,媳妇起床梳洗到公婆处请安,奉水盥漱,侍侯用饭,没有公婆的命令不敢退私室休息。
媳妇必须唯公婆之命是从,“三从”中的“从夫”,实际“夫”需以父母之命是听;“四德”中的每条都与事奉孝顺公婆的修养有关。
不顺公婆的媳妇,起到扰乱家庭尊卑秩序、破坏和谐的作用,是违背孝德妇道,也是妻妇最严重的错误。
因此,在尊崇孝德的汉代创造“七出“之条时把“不顺父母”放在首条。
许多因不孝顺休妻的例子看来很不近情理,如东汉姜诗的妻子在婆婆面前叱骂以条狗,就被丈夫认为不孝顺休弃,姜诗还被誉为孝子。
是否顺公婆,更多是主观感受,一些公婆借口不孝强迫儿子休妻,造成像《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与焦仲卿双双殉情的悲剧。
无子 “七出”之条中,该条对被休妇女而言,最是无辜。
父权制家庭中婚姻的目的是“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娶妻就是为了生育后代;而按照父系传承的世系原则,只有儿子才算延续香火的后代。
因此,妇女不得不担起“无子”的“罪名”。
依制只能娶一个妻子,所以需休弃无子之妻,再娶新妻以生子。
曹植《弃妇诗》写道:“无子当归宁(被休)……有子月经天,无子若流星;天月相终始,流星没无精。
”是说无子的妇女就像流星一样在夫家短暂;只有生了儿子的妻子才能像日月经天在夫家站住脚。
可见汉代因无子休妻的普遍存在。
后代越来越重视“无子”在“七出”中的位置,开放如唐朝,唐律中把“无子”置于首位,这一直延续到明清。
不过,后来流行无子的正妻为丈夫纳妾,妾生子可视为己生,免于被出;若无子且妒,只有被休。
历代因无子被弃的妇女上至宫廷贵妇(如春秋时卫国夫人庄姜,出身高贵,品貌超群,《诗经.卫风.硕人》就是赞扬她而作,但她由于没有生育而被疏远冷落,《诗经?邶风?日月》旧说如是)下至民间(如曹植《弃妇诗》所咏)不可胜数。
“淫” 这里是指妇女有放纵淫乱的行为,“僻”是行为邪僻不正,淫僻被认为是妇女道德品行最大恶德。
(儒家在性行为、性道德上也是奉行男女双重道德标准的)该条要求妻子对丈夫保守贞操,不得与家族内外男子有染,以保持家族稳定和血统纯正(《大戴礼记?本命》“为其乱族也”)。
对已婚妇女来说,被认为是自身可掌控的最大的过错,“万恶淫为首”。
宋代以后重视“处女贞”(守贞操的未婚女子,民间俗称“黄花闺女”),有新婚夜“验红”的习俗(用白绢检验初婚夜夫妻性生活是否有血,有血即是贞洁处女,无血,就断定犯淫即刻休弃)。
唐律令把“淫佚”提到第二条;清律列在第三条,但又规定犯“七出”之条中,惟独对犯“淫佚”条不执行“三不去”(详见第23档案)的权变规定而格休勿论。
家族在对犯淫妇女处罚上起重要作用,如清代江西临川孔氏支族家规规定“妇与人私,断令改嫁;其夫不嫁,革饼逐出,生子不得名登团拜;凡族中婚姻喜庆之类,俱不得与;不得派行称呼”。
妇女犯淫除休弃外,更有施行“沉塘”(沉”(将犯淫妇女绑在竹木板上塘底淹死,湖南等地习俗)等严厉惩罚。
宫廷惩罚淫乱的妇女有“幽闭”(是处罚淫行的酷刑即《尚书?吕刑》“宫辟疑赦”之宫刑,男子割势,女子毁坏生殖器,仅次于死刑)。
至于小说、戏剧中如《水浒》对犯淫的妻妇嫂非休即杀在后代影响深远。
恶疾 “恶疾”,《大戴礼记?本命》认为是“不可与共粢盛(备祭祀供品)”,东汉何休认为“恶疾弃,不可事宗庙也。
”何休把喑、聋、盲、疠、秃、跛、佝都归入恶疾,未免太泛,除了“疠”传染性强难以治愈,其他6种残疾并不妨碍祭祀。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疠,恶疾也。
”“疠”通“癞”,就是麻疯病,传染性强,患者遍身烂灼,毛发凋零,指节自解,为不治之症。
妇女患此恶疾除不许参与祭祀外,也影响生活、生育,不能承担伦理责任,自然被父权制家庭休弃。
后来,把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的也视为恶疾,如清代直隶安平县归可子妻岳氏,因患有羊角疯,被丈夫以“七出”中的“恶疾”条休弃;岳氏回娘家养病,渐渐康复,而归可子已再婚娶妻;岳氏看复婚无望,又不愿改嫁,就投井自杀了。
(事见李塨《恕谷后集》卷7,《可母岳墓碣铭》) 嫉妒 “妒忌”(“嫉妒”)出妻,是要惩罚那些对丈夫多纳妾不满、敢于表现在语言和行动上的正妻。
认为嫉妒有背“妇德”中的柔顺之德、贤惠之道,其目的是维护父权制家庭丈夫多娶、家族多子的利益需要。
《说文解字》对“妒”解释为“妇妒夫”,相应还有“媢”字是“夫妒妇”,说明当时妇女有外遇或通淫的情况,引起丈夫嫉妒情况比较多;后来人们更习见妻子对丈夫纳妾的嫉妒了。
先秦时代,上层妇女即使嫉妒也不一定被出,《左传》记载晋国叔向的母亲羊叔姬(嫡妻)嫉妒叔虎的母亲(妾)长得漂亮,不让丈夫多接近她,怕妾生下儿子威胁叔向的地位,她不但未被休,《左传》还称赞她聪明。
到了东汉的冯衍妻任氏因阻止丈夫纳妾被丈夫休遣,冯衍写信给妻弟说自己按照先圣之礼纳妾遭到妻子嫉妒,是自己和家庭的不幸,不去此妇,家不宁、不清,福不生,事不成。
从魏晋南北朝一直到唐朝,上层妇女中嫉妒制夫的现象还非常普遍,直到理学占统治地位的明清时代,妇女嫉妒减少甚至主动为丈夫纳妾的多了起来。
多口舌 “四德”对“妇言”的要求,作为妻妇应沉静寡言,“言不贵多而贵当”。
父权制家庭忌讳妻妇多言,主要因为怕外来的妻妇会离间家庭内部人际关系,特别是兄弟间的关系,导致家庭不和甚至瓦解。
如汉初陈平年轻时与兄嫂同住,其兄每日耕田,而鼓励陈平到外面游学,嫂子嫌陈平不生产白吃饭,说:“有叔如此,不如无有
”被丈夫休弃,赶回娘家。
东汉李充的妻子也因妻子多言而出之。
在妯娌间搬弄是非、制造家族不和也是多口舌的表现。
后代连篇累牍的女教书中,普遍认为妇女多言是违背妇道,不贤、疯癫,难为夫家所容。
清代唐彪《妇女必读书》中说:“妇人贤不贤,全在声音高低、语言多寡中分:声低言寡者贤,声高言多者不贤也。
”《清平山堂话本?“快嘴”李翠莲记》就是写一个聪明敏锐,性情直率,不受礼法约束,说话无忌,出口成章的李翠莲,到婆家不为所容,而遭休弃,也不为自家哥嫂接纳,终于出家为尼。
盗窃 把妻妇“窃盗”(不是指在外盗窃他人财物,而是家内)作为“七出”之一条,一方面反映妇女没有独立财产权,更反映出父权制家庭(族)为维护父权—夫权家族的财产利益而对妇女进行控制。
《礼记?内则》规定:“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
”即使娘家人的馈赠也要交给婆婆,更不能把丈夫家的财物“私假(借)”、“私与(给)”,不然就构成“窃盗”,这被认为“吃里扒外”。
所以,把妻妇窃盗的罪名定为“反义”,即违反常情常理。
在父权制婚姻家庭制度中,男家为内,女家为外。
《韩非子?说林》中讲卫国女子因出嫁前听她母教导——婚姻不可靠,被丈夫遗弃很普遍,应该自己积攒财物,到婆家后照乃母话行事被发现,“其姑以其多私而出之”。
后代大家族家法规定妻妇不得把大家族的公共财物据为小家所有,郑氏家规要求家庭劳作如纺线必须集体进行,不许分散在各自小家,每天收工前检查有无缺少,严格防止窃盗私藏归小家庭。
“七出”小结 “七出”是对妇女而设的惩罚规条。
明初刘基就说过“七出”不是“圣人意”,乃“后世薄夫之所云”。
他认为犯淫、妒、不孝、多言、盗窃这五条,出妻尚有道理,而“恶疾”与“无子”,是人不愿有之大不幸,而竟被出,有悖天理人情。
(《郁离子》)从今天的眼光看,“七出”的用意:(1)在于巩固父权—夫权家庭(族)秩序——如以“不孝”出妻为了维护家长尊严和转移养老责任给妇女,以“淫僻”、“嫉妒”、“多言”出妻为了保持尊卑有序、血缘纯正和人际和睦;(2)为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的利益,包括世系延续及其象征意义、社会声誉和物质利益,以“无子”、“恶疾”、“盗窃”等不近情理的条规出妻。
责怪、压制、惩罚妇女使其屈从牺牲,是“七出”之条对妇女构成压迫的主要方面。
另一方面,与“七出”相补充的还有“三不去”规定:“有所取(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大戴礼记?本命》)这是对“七出”的一种变通,对那些娘家无人、与夫守孝三年和与夫共历贫贱患难的妻子当出而给予“豁免”,但对于犯淫的妇女是不适用的。
古代 离婚:“七出”由礼入法 父权制婚姻家庭制度是周代建立起来的。
在西周甚至春秋战国时期,父权制家庭不是特别稳固的,如《周易》中有妻子离家出走,秦始皇巡游时发现男子招赘、寄宿女家和死了丈夫的妻子抛弃孩子改嫁的现象,于是刻石颁令天下维护家庭稳定。
先秦还没有“七出”具体规条,妇女虽有犯七出规条者,不一定被休,然丈夫遗弃妻子也可以不受限制。
汉代儒者在阐发古礼时根据当时的需要规定了“七出”、“五不娶”、“三不去”的条文,只是在家庭(族)礼教范围内实行,到了唐代,“七出”、“三不去”进入法律范畴,《唐令》:“诸弃妻需有‘七出’之状:一无子,二淫佚,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嫉妒,七恶疾。
皆夫手书弃之……虽犯七出有三不去。
三不去者,谓一经持舅姑之丧,二娶时贱后贵,三有所受无所归。
”此外,唐律在解除婚姻方面还增加了“义绝”条款(见第24档案)。
法律又规定,妻子没有七出和义绝的情况而出妻的,要受到惩罚。
宋元明清以来的离婚律令,基本沿袭唐律。
“义绝”与“和离 “义绝”与“和离”,同为解除婚姻关系的法律方式。
“义绝”一词最早见于汉代《白虎通?嫁娶》。
礼规定丈夫可以休妻,妻不能离夫,但是丈夫“悖逆人伦,杀妻父母,废绝纲纪,乱之大者也;义绝,乃得去也。
”妻子可以与杀死岳父母的丈夫脱离关系,因为他破坏了“夫妻义合”的原则,妻子离开他是正当的。
“义绝”作为强制离婚的法律规定始于唐代,且不再限于夫杀妻之父母,而是包括夫或妻对对方的父母、祖父母、兄弟、外祖父母等的侵犯(殴打、詈骂和伤害)。
唐宋通行的七种“义绝”条件有2条针对丈夫,1条夫妻共用,4条针对妻子,其中有“妻子欲害夫”即“义绝”的条款。
法律还规定,若犯义绝不离的,“合得一年徒罪”。
元明清义绝据时变更内容。
“和离”始见于唐代《唐律?户婚》,在“诸犯义绝者离之”条后规定:“若夫妻不相安谐而和离者不坐(问罪)。
”和离需由丈夫签“放妻书”。
后代循唐例,也称“和离”为“两愿离婚”,并为近代法律沿用。
参考资料:
古代私塾除了教四书五经,还教别的吗
除了四书五经诗词歌赋,以及做人的和写作等。
明种类就更多了,如孔子时期,还教六艺,以及治国,管家,修身之道,除了务农可以说什么都教,后来明清时期才缩减成四书五经,八股文的,以下是资料希望对你有帮助私塾-源流发展 私塾产生于春秋时期,作为私学的一种。
作为中国固有的民间办学形式,私塾有悠久的历史。
人们一般都认为孔子在家乡曲阜开办的私学即是私塾,孔子是第一个有名的大塾师。
追根溯源,私塾是从更早的塾发展过来的。
西周时期,塾只是乡学中的一种形式。
《学记》追述西周的学制说:“古之教者,家有塾、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
”当时,学在官府,官师合一,塾的主持人是年老告归的官员,负责在地方推行教化。
最早关于塾的记载不是出自《尚书》,而是出自商代甲骨文。
据裘锡圭先生考证,在殷墟出土的卜辞中,有多处提到了塾。
塾在卜辞中作“孰”,两个字旁为上下结构。
不过,商代的塾不是教育儿童的场所,而是宫门侧之堂。
塾是怎么得名的
清人顾震福的解释是:“臣朝君至门外,当就舍更详熟所应对之事。
塾之言熟也,是塾本以熟思得名。
”(《隶经杂箸》甲编卷下)先秦时期,孔子只是诸子中的一子,儒家思想没有被作为治国的工具使用。
随着社会形势的变化,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建议,实行“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教政策,儒家思想被封建帝王定为一尊,变成了重要的社会统治资源。
以传递儒家文化为己任的私塾从此在社会上站住了脚跟,虽历经战乱而绵延不绝。
隋唐时期,科举制度的出现推动了私塾的发展。
当时,科举考试主要是围绕儒家经典“五经”展开的。
明清科举考试的重心向“四书”倾斜,而“四书”同样属于儒家经典的范围。
此外,宋明理学家注重对儿童进行伦理教育,并制订乡规民约,推行社会教化活动。
宋明理学的兴起,促成了族塾义学的兴盛。
历代帝王都把教育儿童看成是家长自己的责任,对蒙学只是略加提倡、引导而已。
官府从不干预私塾办学,任凭私塾在民间自由发展。
中国传统文化的传承没有中断,长期扮演强势文化的角色,兼之私塾教育的政治、经济基础在古代少有变动,多种因素决定了古代私塾办学的面貌变化不大。
《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成书于不同朝代(南宋、五代、南朝),它们在流传的过程中逐渐得到社会的认可,成为明清两代最常见的儿童识字用书。
《论语》、《孟子》属于经典读物,这时,也变成蒙学教材的一部分。
私塾历来实行个别教学,塾师根据不同人的学习基础、接受能力安排课业,体现了因材施教的原则。
私塾对学生背书的要求特别高,读书是私塾学生的主要活动。
清代,杭州城内著名的宗文义塾在条规中要求学生:“每日读生书,朗读百遍。
”对于文化的传递、人才的培养,私塾在古代曾经做出过贡献,它适应了古代社会的需要。
但是,到了近代,私塾与社会发展的要求出现了距离,因此,私塾受到社会的质疑。
提倡新教育的人指责私塾不开设算术、历史、地理、格致,知识覆盖面过窄;教材长期不变,知识老化问题严重。
显然,中国要想摆脱被动挨打的局面,不能不发展近代新教育。
1901年,清廷下兴学诏,鼓励地方兴学。
1903年,“癸卯学制”颁布推行。
1905年,科举制度被废除,为兴学让路。
教育发展离不开经济基础。
中国近代工商业非常稚嫩,小农经济无力为普及近代初等教育提供充足的经费,经济滞后制约了近代小学的发展。
新中国成立前,儿童在小学的就读率大致为20%。
另一方面,社会上还有大量私塾存在。
把私塾与小学问题结合起来考虑,有人发现,转化私塾可以作为发展近代初等教育的生长点。
1906年,学部向各省转发了江苏士绅提供的《私塾改良会章程》,支持民间组织私塾改良会。
1910年,学部颁布《改良私塾章程》,鼓励劝学所对私塾进行改良,调整私塾的课程、教材、教法,促使私塾向近代小学靠拢。
20世纪前半期,受政府更迭的影响,近代私塾改良活动时断时续。
从全国范围看,大致出现了三次私塾改良高潮:1905~1911年,1915~1920年,1930~1937年。
在这几段时间里,地方教育行政机构加强对私塾的管理,劝导或者逼迫塾师调整办学方式。
私塾-教育方式 私塾乃中国古代私人所设立的教学场所。
它在中国两千多年的历史进程中,对于传播祖国文化,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培养启蒙儿童,使学童在读书识理方面,起过重要的作用。
学时 私塾的教学时数,一般因人因时而灵活掌握,可分为两类:“短学”与“长学”。
教学时间短的称为“短学”,一般是一至三个月不等,家长对这种私塾要求不高,只求学生日后能识些字、能记账、能写对联即可。
而“长学”每年农历正月半开馆,到冬月才散馆,其“长”的含义,一是指私塾的先生有名望,其教龄也长,二是指学生学习的时间长,学习的内容也多。
教材 中国古代通行的蒙养教本“三、百、千、千”,即《三字经》《百家姓》《千家诗》《千字文》,以及《女儿经》《教儿经》《童蒙须知》等等,学生进一步则读四书五经、《古文观止》等。
其教学内容以识字习字为主,还十分重视学诗作对。
教学方法 私塾的学生多六岁启蒙。
学生入学不必经过入学考试,一般只需征得先生同意,并在孔老夫子的牌位或圣像前恭立,向孔老夫子和先生各磕一个头或作一个揖后,即可取得入学的资格。
私塾规模一般不大,收学生多者二十余人,少者数人。
私塾对学生的入学年龄、学习内容及教学水平等,均无统一的要求和规定。
至于私塾的教学原则和方法,在蒙养教育阶段,十分注重蒙童的教养教育,强调蒙童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生活习惯。
如对蒙童的行为礼节,像着衣、叉手、作揖、行路、视听等都有严格的具体规定,为中国教育的传统。
在教学方法上,先生完全采用注入式。
讲课时,先生正襟危坐,学生依次把书放在先生的桌上,然后侍立一旁,恭听先生圈点口哼,讲毕,命学生复述。
其后学生回到自己座位上去朗读。
凡先生规定朗读之书,学生须一律背诵。
另外,私塾中体罚盛行,遇上粗心或调皮的学生,先生经常揪学生的脸皮和耳朵、打手心等。
这样与封建政治制度配套的教育制度已十分完整。
而且在两千多年前的书中,就称之为“古之教者”,可见其年代的久远,历史的悠长。
对现代人说来,“八股文”已是很古老的事,更何况这样很古很古的教育制度。
不过虽说它那样古老,而其寿命却很长。
由两千多年前就称为“古之教者”的远古说起,直到三五百年前的“八股文”鼎盛时代,其教育的根本形式,还是一直沿续着,那就是“私塾教育”,其所谓“党有庠、术有序、国有学”等县学、府学、国学类似的国家教育机构,似乎只起一些管理考查作用。
学习年限也颇自由,并未如远古规定的那些年限。
最起作用的也还是那遍布全国各省农村、城市、包括穷乡僻壤的各种私塾。
从教学程度分,私塾是高低程度浑在一起的,全看教师的水平,有的教师程度很差,只能在三家村的小书房中,教教识字课本“三、百、千”,即《三字经》、《百家姓》、《千字文》等,教到《论语》就困难了。
这是极少数,只能教程度极低的蒙学,稍微高些就不成。
但是一般的私塾教师,大多是些不第的秀才,他是读完《四书》、“五经”,而且会作八股文的,如前举《儒林外史》第二回周进的例子,他在县里考“案首”,即童生小考第一名,自然不但“五经”、《四书》烂熟胸中,八股文一定也很不错了。
可是时运不济,所谓“文章虽好难入考官眼”,连个秀才也考不上,只能到乡间去作“孩子王”,但这样的老师他教的幅度就比较大了,从启蒙教育,教教识字课“三、百、千”小书,一直教完《四书》、“五经”,教会作“八股文”,甚至教出名家,教出状元。
教育方法 私塾的教育方法,真正能做到因材施教,因人而异。
比如同时十来个学生,不但可以分别按不同程度读不同种类的书,比如三个读启蒙读物、《三字经》、《千字文》这类书的,两个读《论语》的,两个读《孟子》的,三个读《诗经》的,两个读《左传》的……都可以同在一个老师的教导下、一个房间中共同高声朗读。
同时同读一种书的学生,教师也可以按他们不同的智慧,不同的记忆力,理解力分别读不同数量、不同进度的内容。
一般都以“句数”计算,即每天老师大体规定读多少句生书。
当时读的书,都是没有标点的。
老师教学生读生书时,用朱红毛笔点一短句,领读一遍,学生读一遍,到一完整句时,画一圈。
如《论语》开头“子曰:学而时习之,不亦悦乎
”老师在“子曰”边点一小点,领读“子曰”,学生也跟“子曰”,然后点读“学而时习之”,然后圈读“不亦悦乎”,学生均跟着照读。
这就是老师教学生读书,也就是所谓句、逗之学。
一般人如此读书,皇子也如此读书。
福格《听雨丛谈》记“尚书房”,“皇子冲龄入学读书,与师傅共席向坐。
师傅读一句,皇子照读一句,如此返复上口后,再读百遍,又与前四日生书共读百遍。
凡在六日以前者,谓之熟书约隔五日一复,周而复始,不有间断。
”可见皇子和民间读书情况是一致的。
中国古代教育制度的特点
原始社会大多由长者通过实际活动身教与口耳相传大约在公元前3000年左右已有“图书文字”和“象形文字”了。
有了文字自然会有专门传授和学习的机构,当时称为“成均”,这就是学校的最初萌芽。
到了夏代,则有了正式以教为主的学校,称为“校”。
孟子说:“夏日校,教也。
”到了商朝,称为“庠”,到周成为“序”。
“序”又分“东序”、“西序”,前者为大学,在国都王宫之东,是贵族及其子弟入学之地;后者为小学,在国都西郊,是平民学习之所。
商代生产力日益发展,文化日趋进步,科学日渐发达,因之学校又有增加,称为“学”与“瞽宗”。
“学”又有“左学”、“右学”之别,前者专为“国老”而创,后者专为“庶老”而设。
国庶之界在于贵族与平民。
“学”以明人伦为主,“瞽宗”以习乐为宗。
西周是奴隶社会鼎盛时期,学校组织比较完善。
当时分为国学与乡学两种。
国学专为贵族子弟而设,按学生入学年龄与教育程度分为大学、小学两级。
乡学主要按照当时地方行政区域而定。
因地方区域大小不同,亦有塾、庠、序、校之别。
一般情况下,塾中优秀者,可升入乡学而学于庠、序、校;庠、序、校中的优秀者或升入国学而学于大学。
国学为中央直属学校,乡学是地方学校。
春秋战国时代,官学逐渐为私学替代,出现新兴阶层“士”,秦始皇统一六国文字,提倡“以吏为师,以法为学”。
西汉私学重新恢复发展,汉武帝采纳董仲舒的主张,“罢黜百家,独尊儒术”。
在长安兴建太学,置《诗》《书》《礼》《易》《春秋》五经博士为教官,招收博士弟子,年龄在18岁以上。
汉平常时,规定郡、国设学,县邑设校,乡聚设庠序。
校学设经师一人,庠、序置《孝经》师一人。
魏晋南北朝,晋武帝在太学外另设国子学。
唐时,京师设国子监,长官称国子监祭酒,学校六所,国子学,太学,四门学(以上专收贵族官僚子弟),律学,书学,算学。
教师称博士。
入学年龄在14岁以上,19岁以下(律学为18岁以上,25岁以下),地方有府学,州学,县学,设博士,文学,助教与教官。
宋代除了太学外,有律算书画医诸学,书院制度开始兴起。
宋初有四大书院——白鹿,乐麓,应天,嵩阳。
南宋书院有“三舍”制度。
元代有蒙古国小学,回回国小学,教授蒙文、阿拉伯和波斯文学。
元代书院始设“山长”明清教育制度相近,中央有国子监,学生称贡生、监生明代国子监分南北两监(北京和南京),有日、朝等国学生清代正式形成五贡——副贡、拔贡、优贡、岁贡、恩贡明清府和州县设孔庙和学官(学校),府学教官称教授,县学称教谕明学称学正,副职均称训导,学生院试进学后的生员(秀才),按成绩优劣依次分廪生增生、附生。
还有启蒙教育,明清有三类:私塾,义学,专馆清光绪三十一年,废除科举建立京师大学堂为新式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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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不去者,谓:1、经持舅姑之丧;2、娶时贱后贵;3、有所娶无所归。
——三种不能休掉妻子的情形,说的是:1、妻子正在给公婆穿丧服的期间;2、娶妻子的时候自己贫贱后来自己高贵的时候;3、自己娶的妻子再没有可能回的家。
虽犯七出,有三不去,而出之者,杖一百,追还合。
若犯恶疾及奸者,不用此律。
——即使妻子触犯了“七种应该被休掉”的罪过,也有三种不能休掉妻子的情形(即上面的“三不去”),如果丈夫硬把妻子休掉了,要给予打一百杖的处罚后再要求他把妻子叫回来合好。
如果做妻子的符合“七出”中的“有恶疾”及“淫”两项,则不在“三不去”这个法律的保障范围之内。
共产党员个个要牢记八项规范六大纪律要注意歌词
共产党员《八条规范六大纪律》歌词共产党员个个要牢记八条规范六大纪律准则条例彻底坚守好坚定理想信念道德高第一奉公公私须分明先公后私才能服人心第二崇廉拒腐要彻底清白做人做事也干净第三尚俭朴素记心里艰苦本色永远不忘记第四奉献甘当螺丝钉先苦后甜才是真美丽第五从政廉洁保本色人民公仆一心为人民第六用权需时刻谨记自觉维护是群众利益第七修身思想境界高学习提升不能松懈掉第八齐家树立好家风自觉带头生活更美好八条规范我们坚守好六大纪律我们要记牢政治纪律摆在第一位对党忠诚不可耍花招组织纪律时刻要牢记服从组织处事讲原则廉洁纪律丝毫不能松洁身自好关口要把牢群众纪律不可开玩笑侵害民利一概不轻饶工作纪律不能忘记了失职渎职责任跑不掉生活纪律一样很重要作风形象踏实和可靠遵守纪律人人要自觉准则条例必须坚守好坚定理想信念道德高中国梦想就能实现了坚定理想信念道德高中国梦想就能实现了
旧唐书,一百三十五全文翻译
段秀实成公,陇州沂阳祖父段达,任左卫中郎。
段行琛,任洮州司马,因段秀实而扬州大都督。
段秀实品性十分孝顺,六岁时,母亲患病,他一连七天没喝一口浆汤,母亲的病稍好一些,这才开始饮食。
等到长大,变得深沉而果断。
天实四载,安西节度使马灵察委任段秀实为别将,随从讨伐护蜜有功,授任安西府别将。
七载,高仙芝接替马灵察,举兵围攻怛逻斯,黑衣救兵来到,高仙芝大败,军士失散。
夜晚鸦到都将李嗣业的声音,便大聋呼喊责备他说:“军队失败而希求逃脱,不是大丈夫。
”李嗣业很惭愧,便与段秀实集合散兵,又组成了军队。
军队返回,李嗣业向高仙芝请求,以段秀实为判官,授任斥候府果毅。
十二载,封常清接替高仙芝,讨伐大勃律,军队驻扎在贺萨劳城,一战而胜。
封常清追逐敌军,段秀实进言劝说:“这些贼兵病弱,是引诱我军,请警戒左右两边,搜索那里的山林。
”于是歼灭敌军的伏兵,改任段秀实为绥德府折冲。
肃宗在灵武即位,征召安西兵节度使梁宰,梁宰暗藏反叛阴谋。
段秀实对李嗣业说:“岂有天子告急,臣下安然,听信浮华虚妄之言,难道是明公您的意思吗?”李嗣业便会见梁宰,请求出兵,梁宰同意了。
于是调出五千步骑兵,让李嗣业统率奔赴朔方,以段秀实为后援,多次立下战功。
而这时段秀实的父亲去世,因哀痛而损伤身体超出了礼制。
李嗣业已经授任节度使,思念段秀实就像失去了左右手,上表请求守丧尚未期满的段秀实复职,后任义王友,充任节度判官。
安庆绪逃往邺,李嗣业与诸军包围了他,安西的军用物资都放在河内。
于是上奏任段秀实为怀州长史,主持军州事务,加任节度留后。
诸军挺进到愁思冈作战,李嗣业被流箭射中,死在军中,众人推举安西兵马使荔非元礼代理。
段秀实听说李嗣业死去,便给先锋将白孝德送去书信,命令发兵护送李嗣业的灵柩到河内。
段秀实率领将吏在边境上哭泣迎候,用尽自己的财产来办理葬事。
荔非元礼很赞许他的义气,上奏任段秀实为试光禄少卿,依旧任节度判官。
邙山战败,军队转移到翼城,荔非元礼被部下杀死,将佐也多遇害,惟独段秀实因明智得以保全。
众人推举白孝德为节度使,人心渐渐安定。
又升任试光禄卿,为白孝德的判官。
白孝德改任邠宁节度使,上奏任段秀实为试太常卿、支度营田二副使。
大军向西迁移,经过的地方都加以掠夺。
又因邠宁缺乏粮食,难以运输,便请求驻军在奉天。
这时公家的粮库也空了,县官们担忧恐惧多半逃跑躲藏起来,军士成群结队地进行抢劫偷盗,白孝德无法禁止。
段秀实私下说:“叫我担任军候,当不会成为这样。
”军司马把逭话告诉了白孝德,便任段秀实为都虞候,暂且掌管奉天行营事,号令严肃统一,军府安然平和,代宗听说后嗟叹赞赏了很久。
军队回到邻宁,再任都虞候,不久授任泾州刺史。
大历元年,马璘上奏加授段秀实开府仪同三司。
军队中有个能拉开二十四弓却犯了盗窃罪的士兵,马璘打算赦免他,段秀实说:“将领有所偏爱,就会法令不一,即使韩信、白起复生,也不能治理。
”马璘赞同他的说法,最终派人杀了那个士兵。
马璘决断事情如有不合理的地方。
段秀实必定要坚持争论,直到马璘承认了错误才停止。
马璘筑泾州城,段秀实掌管留后,马璘返回京城,加授段秀实为御史中丞。
马璘已奉韶调移镇守泾州,他的士兵曾从四镇、北庭等地赴难来到中原,侨迁居住而且屡次迁移,积下很多苦恼忧怨。
刀斧将王童之趁着人心动摇,引导作乱。
有人报告了这件事,并且说:“等到夜间戒严,以报警的鼓声作为约定信号。
”段秀实便召见击鼓人,假意斥责他击鼓计时有偏差,并警告他说:“每一更铜漏完毕,必须前来报告。
”每次报告给他,就拖延几个时刻,四更完毕天就亮了。
时间已经差错,王童之的叛乱便不能发生。
第二天,告密的人又来说:“今天夜里将要焚烧草料场,会集救火的人共同作乱。
”段秀实派人严加警备。
半夜火发,便派人在军中传令说:“救火者处斩。
”王童之住在营外,请求进入草料场救火,不被准许。
第二天斩杀王童之,捕杀他的党羽共十多人在军中示众,说:“敢于怠慢迁移的人灭族!”于是迁往泾州。
到达治所后,人烟空旷稀少,军队没有粮食供应。
朝廷为此担忧,于是诏令马璘遥管郑、颖二州,来供养泾原军队,使段秀实为留后,二州治理得很好。
马璘想到段秀实的功劳,又奏请他为行军司马兼都知兵马使。
八年,吐蕃入侵,在盐仓交战,我军失利。
马璘被敌寇阻隔,到天黑还未回来,败将溃兵抢道回城。
当时都将焦令谌与四、五位将领狼狈地回到城里,段秀实召见并指责他们说:“兵法规定:失去将帅,部下应当处斩。
你们是忘了死罪而想要安定自己的家吗!”焦令谌等人十分恐惧,下拜了数十次。
段秀实便召集城中所有未出战的士兵,派勇将统率他们,向东依据古原,排列奇兵阵容向敌人示意准备战斗,并且收合那些失败散亡的士兵。
吐蕃兵看到这种情况,不敢进逼。
等到夜间,马璘才得以归还。
十一年,马璘病重,不能主持事务,请段秀实代理节度副使兼左厢兵马使。
段秀实便以十将张羽飞为招召将,分置兵力全副武装,以防备非常情况。
马璘去世,军队在军营内举行哭祭吊丧之事,李汉惠在外迎接宾客,不是马璘的亲戚不能停留在灵堂旁。
聚众交谈或相对而立者全部逮捕囚禁起来。
都虞候史廷干和副将崔珍张景华阴谋作乱,段秀实便押送史廷干到京城,调崔珍及张景华到其它军镇,军中于是安定,不曾杀戮一人。
不久授任段秀实为泾州刺史兼御史大夫、四镇北庭行军泾原郑颍节度使。
三、四年间,吐蕃不敢进犯边塞,清廉俭约率直平易,远近之人都称颂他。
不是公事聚会,不听乐曲不饮酒,家中没有妓妾,没有多余财产,办完公事以后,往往端坐静思。
德宗继位,即加任检校礼部尚书、张掖郡王。
建中元年,宰相杨炎打算实现元载过去的心愿,修筑原州城,开通陵阳渠,诏令宦官上报,并询问段秀实可否这样办。
段秀实认为正当春季不可大兴土木,请等到农闲时。
杨炎认为段秀实阻止自己的谋划,于是授任司农卿。
使邠宁节度李怀光兼泾原节度使,以从事西部的开拓。
没多久,刘文喜反叛,城池也没有修成。
四年,朱沘窃取占据京城,源休教朱泄假意迎接皇上,暗中实现叛逆之志。
朱沘便派遣他的大将韩曼率领马步兵三千人迅速赶赴奉天。
当时处在仓惶之中,没有多少军备。
朱沘因为段秀实曾任泾原节度,很得士兵之心,后来罢免兵权,认为他心中怀恨已久,必定肯共同作恶,便召昼秀实一起谋议。
段秀实起初假装听从,暗中劝说大将刘海宾、何明礼、姚令宣判官岐灵岳共同谋划诛杀朱沘,举兵迎接皇帝。
这三个人,都是段秀实平时所褒奖厚遇的人,便都答应了。
等到韩曼追赶皇上,段秀实认为是国家的危险,在于顷刻之间,便派人速去告诉些灵岳,窃走姚令言的兵印。
没有成功,便将司农印倒着印在兵符上追赶军队。
韩曼到达骆驿时得到兵符,军人也不能辨认那印文,急忙返回。
段秀实对刘海宾等人说:“韩曼的到来,我们同党便没有能生存的了!我自当直接搏杀朱泚,不成功就死,终究不能向这叛贼称臣。
”便与刘海宾约定,事情紧急时作为后继,命令何明澧在外面接应。
第二天,朱泚召段秀宾议事,源休、姚令言、李忠臣、李子平都在座。
段秀实穿着军服,与朱泚相对而坐,说到越位称帝时,段秀实勃然而起,抓住源休的手腕夺下他手中的象牙笏板,奋力跳跃向前,唾着朱泚的脸大声斥骂:“狂贼!我恨不得把你斩成万段,我岂能跟着你反叛!”于是用象牙笏板击打朱沘。
朱沘举起手臂防卫,只打中他的额头,流着血匍匐而逃。
凶徒愕然,起初不敢动;而刘海宾等人没及时到来,段秀实便说:“我不同你们一起反叛,怎么不杀了我!”凶党一起上前。
于是将段秀实杀害了。
刘海宾、何明礼、岐灵岳也相继被杀。
德宗在奉天听说此事,惋惜对他们的任用不能尽其才能,哭泣了很久。
当初,段秀实见禁兵很少,不足以防备非常情况,便上疏说:“臣听说天子叫万乘,诸侯叫千乘,大夫叫百乘,这大概是以大制小,以十制一。
尊君卑臣,强干弱枝的意义,就在于此了。
如今外面有背叛而不顺服的敌虏,内部有对抗王朝命令的叛臣,私下看到禁兵不精,编制也都很少,突然有了患难,将怎样去对付呢!况且猛虎使百兽畏惧的原因,是因为它有爪牙。
如果去掉它的爪牙,那么狗猪马牛都能成为它的敌手。
请皇上稍加考虑,希望有助于万一。
”等到泾原兵作乱,召集神策六军,竞无一人到来。
段秀实守节操不二志,最终死于贼手,他就是如此地深明事理忠义壮烈。
兴元元年二月,下诏说:危急关头献出生命的叫作忠,面临大义而有勇气的叫作烈。
你砥砺恪守臣子的节操,不怕杀身;我树立表彰你的功勋,褒美大典。
是我无德,不能胜天,造成如此大难,变故起于都城。
只有你这卿士,傲然决不依顺,逼迫威胁加身,淄水渑水分明。
已故开府仪同三司、检校礼部尚书兼司农卿、上柱国、张掖郡王段秀实,操行挺立,忠厚精明,正义在身,勇而有仁。
过去曾任泾原节度使,能树立威严广施恩惠,叛卒听从劝告,是你待人以诚的缘故。
叛贼朱泚包藏好心,以诡诈欺骗你。
你坚守人臣的大节,看穿元恶的真情,朝服端正忠于国门,挺身而出不怕白刃。
发誓击碎元凶的头颅,以对抗君父的仇敌,视死如归,踏虎被咬。
唉,上天不能追悔祸乱,事与愿违功败垂成,英雄风姿壮烈谋划,震骇群盗。
从前王蚓誓死以保全气节,周顗正色而高声陈词,惟我忠臣,无愧前贤。
声震寰宇,义冠古今,足以激励人伦,光昭史册。
没有特等的奖赏,怎能表彰非常的功勋。
论议酬报功劳,特许超过限定,写在朝廷的法令上,树立这种风范名声。
可追赠太尉,谧号叫忠烈,宣谕交付史官记载,并赐给实封五百户、庄园住宅各一区。
长子授与三品正员官。
诸子都授与五品正员官。
并停止朝会三天,收复京城之后,以礼安葬祭祀,表彰家族乡里。
朕继承天意视民如子,统理亿万百姓,一人没有所得,都是我的罪过。
何况诚信不能通达,屡次遭致敌寇祸害,使得坚守正义之臣,陷没在凶恶叛贼之手。
有的临危效命,身死而更加显扬;有的因事成功,变通以合乎道德。
如果有利于社稷,生死存亡都一样,酬报功勋的典章,岂能限于通常的条规。
一并委托主管部门访问段秀实的事迹,一写明奏上,应予褒扬,赐给田地税。
在云阁中描绘形像,在鼎彝上刻记功劳,以彰扬我服于气节死于大义的忠臣,使其事迹流传不朽。
德宗回到京城,又下诏说:“追赠太尉段秀实,授予贞烈操行,激斥颓败风气,紧急时刻,秘密运筹英明决断。
将解除国家危难,诈收敌寇之兵,阻挠凶恶阴谋。
终于成就大业。
挺身勇往直前,奋击反叛首领,英名凛然,超越千古。
应当派官员致以祭礼,并表彰家族乡里,祭葬所需费用,都由官府供给。
并在墓前由官府立碑,以褒扬美好业迹。
”自贞元后各朝凡是赦书节文褒奖忠烈,必定以段秀实为第一位。
段秀实的儿子段伯伦,多次升官做到太子詹事。
大和二二年正月上奏:“亡父追赠太尉段秀实,依准前后制敕令主管部门建庙立碑,今已营造完毕,定于本月二十五日举行升拊祭礼。
”下诏说:“段秀实忠诚捍卫国家,功勋配享立庙祭祀,正义之风激扬,千秋万代凛然。
几代功勋劳绩,须有异于同辈,应赐给绫绢五百匹,用度支掌管的物资供给。
并令主管部门供给祭祀用的猪羊,并给以仪仗人员,由兼太常博士一人任检校官。
”不久加授段伯伦检校左散骑常侍兼殿中监。
大和四年十一月,升任右金吾卫大将军兼御史大夫,充任街使。
八年七月,任检校工部尚书,充任福、建等州都团练观察使,召入任太仆卿,去世。
宰相李石上奏说:“段伯伦,是段秀实的儿子。
自古献出生命以保卫社稷者,没有像段秀实这样德才兼备的。
”文宗哀怜地说:“段伯伦应当追加助葬用的财物。
”并停止朝会一天,以此来礼遇忠臣的后代。
颜真卿,字清臣,琅邪临沂人。
五代祖颜之推,任北齐黄门侍郎。
颜真卿年轻时学习勤奋,词采华美,尤其擅长书法。
开元年间,参加进士科考试,考中甲科。
侍奉父母以孝顺闻名。
四次任官后为监察御史,充任河西陇右军试覆屯交兵使。
五原地区有冤案,长久不能断决。
颜真卿来到这里.立刻得以辨明。
正值天旱,狱案刚刚裁决便下起雨来,本郡人称之为“御史雨”。
又充任河东朔方试覆屯交兵使。
有个叫郑延祚的,母亲死了二十九年,殡放在寺院,颜真卿揭发上奏这件事,兄弟俩三十年不被录用,天下震动。
升任殿中侍御史、东都畿采访判官,改任侍御史、武部员外郎。
杨国忠恨颜真卿不依附自己,出任他为平原太守。
安禄山反叛的行迹已很明显,颜真卿以防备霖雨为借口,修筑城池,暗地调查丁壮人数,储备粮仓。
然而表面上却聚会文人雅士,在城外湖中泛舟,饮酒赋诗。
有人给安禄山进谗言,安禄山也秘密派人侦探,认为是一群书生不足以忧虑。
不久,安禄山果然反叛,河朔地区全部沦陷;惟独平原郡城池坚守完备,便派司兵参军李平策马疾驰上奏朝廷。
玄宗起初听说安禄山叛变,叹息道:“河北二十四郡,难道没有一个忠臣吗!”得知李平来到,大喜,环视左右的人说:“朕不知颜真卿的形貌如何,他的所作所为竟能如此!”安禄山当初还移送公文给颜真卿,让平原、博平二军调集七千人驻防河津,以博平太守张献直为副将。
颜真卿便招募勇士,十天得到一万人,派遣绿事参军李择交检查挑选,以刁万岁、和琳、徐浩、马相如、高抗朗等为将领。
安禄山攻陷洛阳后,杀掉留守李恺,御史中丞卢奕、判官蒋清,派遣段子光将三人的首级拿到河北示众。
颜真卿恐怕动摇人心,便骗诸位将领说:“我认识这三个人,这几个首级都不是他们。
”于是腰斩段子光,密藏起三人首级。
几天后,取出三人首级戴上冠饰,用稻草接续成肢体,入棺祭葬,设灵位恸哭,人心更加依附。
安禄山派其将领李钦凑、高邈、何千年等防守土门。
颜真卿的堂兄常山太守颜呆卿与长史袁履谦谋划杀了李钦凑和高邈,活捉何干年送往京城。
土门被攻破后。
十七郡同一天归顺,共同推举颜真卿为统帅,得到军队二十余万人,横绝在燕、赵地区。
下诏加授颜真卿户部侍郎,前任平原太守依旧。
清河人李萼,二十多岁,与本郡人前来借兵,对颜真卿说:“听说公正义刚烈,首先倡导忠顺,河朔诸郡依仗公为长城。
现在的清河,实为公的西邻,我幸好寄居在那里,得知那里的虚实,知道可以为长者利用。
现在估计那里的积蓄,足有平原郡三倍之多,士兵有平原郡二倍之多。
公能顺势占有,并使它成为心腹依存之郡,其它小城,调动起来就像手臂指使手指一样容易了。
只要是公的意图,谁敢不服从。
”颜真卿借给他一千兵力。
李萼将要离去,颜真卿对他说:“军队已派出了,您还有什么指教我吗?”李萼说:“如今听说朝廷派程千里统率十万军队自太行山东下,将要出螂口,被贼兵阻扼,军队不得前进。
现在如果先攻伐魏郡,斩杀袁知泰。
使太守司马垂为西南主;分兵拓开螂口通道,调出程千里的军队去讨伐邺、幽陵;平原、清河会合十万大军攻取洛阳,分兵控制各个要冲。
估计王师亦不下十万,公应当坚壁不出,不要与贼挑战.不出几十天,贼兵必然溃败而另谋出路了。
”颜真卿认为不错,便传递公文给清河等郡,派遣大将李择交、副将平原县令范东馥、副将和琳、徐浩等进兵,与清河四千人会集,而博平又有一千人来会合,三郡的军队驻扎在博平,距离堂邑县西南十里。
袁知泰派遣将领白嗣深、乙舒蒙等率二万人抵御抗击,贼兵大败,斩首一万余级。
肃宗到达灵武,授任颜真卿工部尚书兼御史大夫、河北采访招讨使。
安禄山乘虚派遣史思明、尹子奇急攻河北各郡,饶阳、河间、景城、乐安相继沦陷,惟独平原、博平、清河三郡坚守城池,但是人心忧惧动摇,不能重新振作。
至德元年十月,放弃平原郡城渡过黄河,历经江淮、荆襄。
二年四月,在凤翔朝见皇上,授任宪部尚书,不久加任御史大夫。
中书舍人兼吏部侍郎崔漪酒醉入朝,谏议大夫李何忌在朝班不恭敬,颜真卿弹劾他们,贬崔漪为右庶子,李何忌为西平郡司马。
元帅广平王率领朔方蕃汉兵号称二十万来收复长安,出发辞别之日,百官在朝堂谒见。
百官先拜,然后回拜,退朝也像这样进行。
广平王在宫殿前不乘马,步行出了木马门以后才乘马。
管崇嗣是广平王的都虞候,在广平王之前先骑上马,颜真卿上奏弹劾他。
肃宗说:“朕的儿子每次出行,谆谆教诫他们,因此他们不敢失礼。
管崇嗣是老将,脚有病,姑且宽容他,卿不要再说了。
”便将奏状退还给颜真卿。
即使天子蒙受风尘出奔在外,典章法度不曾荒废。
等到肃宗将返回京城,派遣左司郎中李巽先行,举行告祭宗庙的礼仪,主管部门撰写祝文,有“嗣皇帝”之称。
颜真卿问礼仪使崔器说:“太上皇在蜀,这样合适吗?”崔器立即上奏修改。
诏令慰劳,认为毕竟是名儒深知礼仪。
当时太庙被贼兵毁坏,颜真卿上奏说:“春秋时期,新宫被烧,鲁成公痛哭了三天。
今日太庙已被盗贼毁坏,请求在郊野修筑祭坛,皇帝面向东方而哭,然后派遣使臣。
”最终未被依从。
军国大事,知无不言。
被宰相所忌恨,出任同州刺史,改任蒲州刺史。
被御史唐曼诬陷,贬为饶州刺史。
随即授任升州刺史、浙江西道节度使,召入任刑部尚书。
李辅国假托诏命迁移玄宗居住西宫,颜真卿便带头率领百官上表请安问候起居,李辅国憎恶他,上奏贬颜真卿为蓬州长史。
代宗即位,授任利州刺史,升任户部侍郎,授任荆南节度使,未赴任而罢免,授任尚书左丞。
皇帝将从陕州返回京城,颜真卿请求皇帝先拜谒五陵、九庙之后再还宫。
宰相元载对颜真卿说:“公的见识虽然很美,可为什么这样不合事宜呢?”颜真卿愤怒,上前说:“用不用在于相公你,说话人有什么罪过呢?然而朝廷礼仪之事,又怎经得住相公一再破除呢!”元载十分恨他。
不久改任检校刑部尚书知省事,连续进爵封为鲁郡公。
当时元载引用私党,惧怕朝臣谕奏他的缺点,于是建议:百官凡要论奏事由,都要先告诉长官,长官告诉宰相,然后上奏。
颜真卿上疏说:御史中丞李进等传宰相的话,说是奉诏进止:“由于各部门官员上奏颇多,朕不怕审阅麻烦,只是所上奏章多带有谗言诽谤;从现在起论奏事由者,各部门官员都必须先告诉长官,长官告诉宰相,由宰相决定可否,然后上奏。
”臣自从听说这话以来,看到朝野忧愁,人心也多衰退。
为什么会这样?各部门长官都是显达官员,言词都是专门传达给天子的。
郎官、御史,是陛下的心腹耳目之臣。
因此他们出使天下,事情不论大小得失,都要求访问询察,回来奏报皇上,以此使皇上能广视天下、远听四方。
如今陛下想要自已掩蔽耳目。
使自己不聪不明,那么天下还陈述什么呢。
《诗经》说:。
往来青蝇,落在荆棘。
谗言无极;变乱四国。
”是因为它能变白为黑,变黑为白的缘故。
诗人对他们深恶痛绝,因此说:“把那谗人,投给豺虎。
豺虎不食,投到北方。
”因此夏朝的伯明、楚国的无极、汉代的江充,都是谗人,谁不憎恶他们?陛下憎恨他们,就深得君王的体统了。
陛下何不深入听取调查,那些说假话诬陷人的,就是谗人,应当诛杀他们;那些不说假话的,就是正人君子,应当奖励他们。
陛下不这样去做,使众人都说陛下不能明察,厌倦听览,并以此为借口,拒绝大臣谏诤,臣私下为陛下痛惜。
臣听说太宗勤于听览,各种政务都治理得很好,因此撰写《司门式》说:“那些无门籍的人,有急于奏报的,都令监门司与仗家引奏,不许阻碍。
”以此防止壅塞蒙蔽。
并且设置立仗马二匹,需要时便骑马前往,之所以能平治天下,正是用的这种政策。
天实以后,李林甫权威日益盛大,群臣中有不先征询宰相便奏事的人,便假托其它原因加以中伤,但仍不敢明确约束百官,令他们先报告宰相。
另外宦官袁思艺每天到中书省宣布诏书,玄宗的举止,必定报告李林甫,在玄宗的旨意之前奏请,玄宗惊喜地认为李林甫料事如神。
因此权力与恩宠一天比一天大,路人相见敢视而不敢言。
皇上的旨意不能传布下去,下面的民情不能转达上来。
所以渐渐导致了潼关的灾祸,这都是权臣贻误君主,不遵循太宗之法的缘故啊。
衰落到了今日,天下的蔽塞,都聚集在圣皇身上,难道是陛下招致的吗?大概这种情况是逐渐形成的。
自国运艰难之初,百姓尚没有损伤,太平之世的治理,可以立刻达到。
适值李辅国掌权,宰相专政,不断姑息宽容,没有人肯直言。
大开三司之门,不安抚怀有异心的人,逆贼散落,将士投奔北方的党项,纠合土贼,至今为患。
伪将交相惊恐,趁着史思明危惧,煽动造反。
还有如今相州失败离散,东都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