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主持词范本模板】会议议程及主持词
会议议程及主持词主持词是由主持人于节目进行过程中串联节目的串联词。
如今各种演出活动和集会中,主持人往往成了主角,而主持人在台上所表演的主持词,则是集会的灵魂之所在。
主持词一般由开场白、中间部分与结束语组成。
开场白:演出或其他开场时引入本题的道白,比喻文章、介绍或讲话等开始的部分。
结束语:末了带有总结性的一段话。
主持词种类主持词大体上可分为会议主持词、文艺演出晚会主持词、赛事活动主持词、节庆活动主持词、婚庆礼仪主持词等。
主持词1会议时间:20XX年3月4日下午2:30会议地点:四楼会议室主持人:同志们:现在开会。
为保证会议效果,请参会全体同志关闭手机或将手机调至震动档。
今天,区政府在这里召开工作会议。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回顾20XX年成果,研究部署20XX年工作,动员全区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居民群众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任务,狠抓落实,进一步做好工作。
参加今天会议的领导有:副区长同志;区政法委副书记、区局局长、各乡(镇)、办事处、成员单位负责人今天的会议共有六项议程:一是由区局长总结20XX年工作。
二是由区政法委副书记宣布《关于表彰20xx年先进单位的决定》三是为先进单位颁奖四是请区政法委副书记宣布《办法》五是签定目标责任书六是请副区长讲话首先,由区局局长总结20XX年工作。
会议进行第二项,请区政法委副书记宣布《关于表彰20xx年先进单位的决定》会议进行第三项为先进单位颁奖首先由获得先进单位领导上台领奖,请
项目建设推进会议主持词
城乡建设管理暨棚户区改造动员大会主持词同志们: 现在开会。
今天,区委、区政府召开全区2019年城乡建设管理暨☆区棚户区改造动员大会,主要任务是传达贯彻全国、全省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全市城乡建设管理暨☆区项目建设动员大会精神,回顾总结2018年城乡建设管理各项工作,表彰奖励☆区精细化管理先进个人,签订《2019年城市管理工作目标责任书》,安排部署今年各项工作,动员动员全区上下积极行动起来,以高度的思想行动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意识,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美丽新☆奠定坚实的基础。
参加今天会议的有:区委☆书记、区政协☆主席...,以及受到表彰奖励的先进个人,共计☆多人。
今天的会议共有六项议程,下面逐项进行: 第一项,请区委常委、区政府常务副区长、政法委书记☆同志宣读《☆市☆区2019年城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项,请区政府副区长☆同志宣读《☆☆区2019年城市精细化管理突破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第三项,表彰奖励。
首先,请区政府副区长☆同志宣读《关于表彰2018年城市精细化管理工作先进个人的决定》。
下面,进行颁奖: 请☆名先进个人上台领奖; 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向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表示祝贺
第四项,请区政府副区长☆同志代表区政府与各责任单位签订《2019年☆区精细化管理工作责任书》,请区☆局、区☆分局、☆街道办事处依次上台签订责任书。
由于时间
关于“感动校园十大人物”活动的点子
2009年1月1日 △我省16万经济普查工作人员入户对全省17万个法人单位、23万产业活动单位进行清查,拉开了我省第二次经济普查序幕。
△华山景区管委会在西岳庙启动了中国生态旅游年华山行动,新年首批数百名幸运游客参加了开幕式,并获得华山吉祥带等纪念品。
4——6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中华全国总工会主席王兆国在陕西省送温暖并考察工作。
5日 △省政府召开冬季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传达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做好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的通知》精神和省委书记赵乐际、省长袁纯清关于切实做好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安排部署重点行业、重点领域冬季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
△全省建设工作会议召开。
省委常委、副省长洪峰出席会议并要求加大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规模。
会议的目的在于,加快在建工程进度、抓紧组织一批新的廉租房项目、落实用地和资金来源。
通过棚户区危旧房的改造共有产权的方式,多渠道增加廉租房供应,解决低收入家庭困难。
6日 △省公安厅厅长王锐在陕西日报社家属院建设工地,给农民工送温暖。
△全省工交经济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
此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中央和我省有关会议精神,总结2008年工作,分析当前形势,积极应对金融危机,安排部署2009年工作。
△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会议总结了2008年全省民政工作,安排部署了今年的任务,表彰 了全省民政工作先进集体。
△全省地方志工作会议暨《陕西年鉴》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副省长郑小明出席并讲话。
会议全面总结了2003年以来全省地方志工作,安排部署了2009年度及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地方志工作,表彰了去年以来全省地方志工作先进集体和《陕西年鉴》供稿先进单位。
7日 △省政府机构改革动员大会在西安召开。
改革调整后省政府设置工作部门42个,其中:办公厅和组成部门25个,直属特设机构1个,直属机构16个。
另外设置部门管理机构5个。
调整结构:11个部门关系变动。
将省粮食局由省政府直属机构调整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整为省卫生厅管理。
由省卫生厅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查处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责任,并负责监督实施食品安全标准、药品法典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食品卫生许可,监管餐饮业、食堂等消费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药品的科研、生产、流通、使用和药品安全;将省人民防空办公室列入省政府直属机构;将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农业综合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更名为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其职能并入省农业厅,在省农业厅加挂牌子;将省信访局由省政府办公厅管理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在省政府办公厅挂省政府参事室、省金融工作办公室牌子;将省经济技术合作局(省对外开放领导小组办公室),由省商务厅管理调整为省商务厅内设机构;将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与省财政厅共同管理的省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省财政厅重大项目稽查特派员办公室),改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内设机构,承担重大项目的稽查职能;重大项目资金的稽查职能交由省财政厅承担;将省政府研究室由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挂省发展研究中心牌子。
将省中小企业促进局由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挂省乡镇企业局牌子;将省知识产权局由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调整为省政府直属机构;省政府办公厅和组成部门共25个。
组成部门:办公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厅、科学技术厅、工业和信息化厅、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厅、国家安全厅、监察厅、民政厅、司法厅、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环境保护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厅、林业厅、商务厅、文化厅、卫生厅、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审计厅、外事办公室。
直属特设机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直属机构:地方税务局、工商行政管理局、质量技术监督局、广播电影电视局、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统计局、文物局、旅游局、法制办公室、研究室、人民防空办公室、中小企业局、信访局、知识产权局。
部门管理机构:省粮食局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管理、省国防科技和航空工业办公室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管理、省公务员局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管理、省监狱管理局由省司法厅管理、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由省卫生厅管理。
△省长袁纯清主持召开省政府全体会议,讨论《政府工作报告(讨论稿)》,安排部署当前主要工作。
△省目标责任考评第一考核组开始对省纪委机关(省监察厅)进行200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8日 △省委书记、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赵乐际出席省军区党委十一届十次全体(扩大)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军委扩大会议和兰州军区党委九届五次全体(扩大)会议精神,总结2008年省军区部队和民兵预备役建设工作,部署2009年的各项任务。
△省委副书记、省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副组长王侠,在安塞县召开会议,传达贯彻胡锦涛总书记近日对安塞县学习实践活动做出的重要批示,听取安塞县学习实践活动工作汇报,研究落实省市支持安塞建设项目工作。
△全国妇联“送温暖、三下乡”陕西行活动在宝鸡市陈仓区举行。
全国妇联党组书记、副主席、书记处第一书记黄晴宜,全国妇联书记处书记赵东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振江等参加活动。
△陕西煤田地质勘查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庆典暨揭牌仪式在西安举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正永为公司成立揭牌。
△全省春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在西安召开。
省委常委、副省长洪峰出席会议并讲话。
△由全国品牌推进委员会、中国国际品牌学会、中国国际市场协会共同主办的“2008中国品牌发展高峰论坛暨改革开放30年陕西企业发展成就展示”活动在西安举行。
陕西省委原书记安启元,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晓东,副省长景俊海,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周一波等出席开幕式。
△全省工商行政管理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会议全面总结省工商系统2008年工作情况,并部署了2009年工作任务。
副省长景俊海出席会议并讲话。
△省长袁纯清到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和西安高新区调研。
△由延长石油集团投资5亿元建设的石油机械装备制造项目开工仪式在安塞县沿河湾镇黄崖根村举行。
延长集团石油机械装备制造项目是延长石油集团与延安市政府去年12月9日签署合作建设协议确定的10个重大项目之一,由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负责实施,总投资5亿元,占地面积400亩,项目下设抽油机制造厂、抽油杆制造厂、环保设备制造厂、铸造厂和废旧油管油杆修复厂等5个分厂。
项目建设期为一年半,建成投产后,年可实现工业产值11亿元、利税3亿元以上,具有可观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9日 △省委召开常委会议,研究讨论省委常委会2009年工作要点和省政府拟提请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稿,听取省财政厅党组关于我省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预算安排意见的汇报,讨论省发改委关于我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听取关于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我省贯彻意见的汇报,听取省委组织部关于全国组织部长会议精神和贯彻意见的汇报。
省委书记赵乐际主持会议。
△省委在西安召开全省第一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部门单位负责人会议。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组长赵乐际作重要讲话。
△据陕报载,中国工程院院士、第四军医大学校长樊代明和他领导的科研团队,与香港大学王振宇教授长期合作,在胃癌研究及预防领域取得了重大突破,其创新性研究成果《胃癌恶性表型相关分子群的发现及其序贯预防策略的建立和应用》,1月9日在北京召开的国家科学技术奖励大会上获2008年度国家科学技术进步一等奖。
他们首次提出的胃癌序贯预防策略,有效降低了胃癌的发生率和死亡率。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赵正永在全省地方税务工作会议上强调,税务部门一定要时刻牢记工作职责,要在保增长、扩内需、调结构、增活力、促和谐五个方面有所作为。
△省委在西安召开全省第一批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部门单位负责人会议。
△我国第一条750千伏同塔双回架设的输电线路工程——兰州东—平凉—乾县线路全线贯通。
△全省商务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会议传达了全国商务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三次全体会议精神,回顾总结了2008年的工作,研究部署了2009年的工作。
副省长景俊海出席会议并发表了讲话。
△据陕报载,由陕西柴油机重工有限公司自主研制生产并负责成套的核电站应急柴油机发电机组,验收交付,即将出口巴基斯坦,在恰希玛二期工程“服役”。
这标志着我国核电站核心技术国产化取得重大突破,改写了该产品长期依赖进口的历史。
△全省煤田地质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副省长吴登昌出席会议并讲话。
10日 △全省铁路建设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际,省委副书记、省长袁纯清在西安会见了神华集团公司董事长、党组书记张喜武和党组成员、总经理张玉卓一行。
11日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江必新在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田平利等领导的陪同下,看望慰问地震重灾县宁强县人民法院的干警,并为他们送去春节慰问品。
12日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际,省委副书记、省长袁纯清在陕西宾馆与参加省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的32位港澳侨委员座谈。
△陕西省审计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
会议对全省审计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
2008年,陕西省审计机关共审计(调查)单位和项目7505个,查出违规行为金额185.71亿元,损失浪费金额12.69亿元。
审计处理后,已上交财政4.4亿元,促进归还原渠道资金8.63亿元,核减工程建设资金14.53亿元。
向各级政府提交专题、综合报告和信息2572篇,被批示采用1236篇(次),向纪检监察部门和司法机关移送案件线索103件,移送涉案人员63人,涉案金额87.22亿元,发布审计结果公告20篇。
△省年度目标责任第二考核组对省委组织部进行200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据陕报载,我省已完成122万多退休人员养老金的调整增加工作。
△副省长景俊海在西安会见了来陕考察投资的上海埃力生(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吴国迪一行。
12——13日 △省武警总队党委扩大会议在西安召开。
12——15日 △政协陕西省十届二次会议在西安举行。
会议通过了政协陕西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政治决议、政协陕西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政协陕西省第十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政协陕西省第十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关于十届一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政协陕西省第十届委员会提案审查委员会关于十届二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并宣读了政协陕西省委员会关于表彰十届一次会议以来优秀提案、先进承办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13日 △由省残联和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主办的《爱在三秦》大型文艺晚会在西安人民剧院举行。
△副省长吴登昌在西安会见了联合国驻哈萨克斯坦国际信息科学院副院长马克西莫夫•卡兹姆汉姆夫妇一行。
13——16日 △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西安召开。
会议先后通过了关于陕西省人民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陕西省200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0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关于陕西省2008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09年财政预算的决议、关于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15日 △省目标责任第一考核组一行8人,开始对省委办公厅进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省防总紧急召开全省抗旱工作视频会议,要求全省立即启动省级三级抗旱应急响应,开动一切水利设施全力抗旱。
16日 △省委分片召开全省维护稳定工作座谈会。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际作了讲话。
△省纪委监察厅召开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大会,传达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精神。
会上,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龚汉江传达了胡锦涛同志在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和贺国强同志工作报告的主要精神。
△省委常委、副省长洪峰到西安火车站、西安汽车站检查春运工作并慰问铁路、公路干部职工。
△省委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一指导检查组在组长、省人大常委会原代理主任崔林涛的带领下,深入省委组织部机关,听取分析检查阶段的工作汇报,指导开展整改落实阶段的各项工作。
△省总工会召开200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大会,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黄玮在会上强调,要以目标责任考核促进工会工作作风转变,在推动全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中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作用。
△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西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新城区政府,联合在新城区人力资源市场举办全省2009年就业援助周活动启动仪式。
△全省保险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
2008年我省保险业出现了快速增长的态势,全省保险业保费收入217.8亿元,同比增长44.71%保费规模名列全国第18位。
△省军区司令员程兵少将在西安会见了乌克兰国防部长叶哈努罗夫上将一行。
17日 △陕西省地方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成立20周年庆祝大会在西安举行。
17——18日 △国家工商总局副局长王东峰一行,对我省工商系统贯彻落实国家工商总局工作会议情况和春节期间食品市场监管情况进行了检查。
18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中央组织部部长李援朝到延安市和安塞县看望慰问老红军、老八路、老战士、老党员。
△我省金融系统在西安举行文艺晚会,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及陕西金融发展历程。
△由省委宣传部和省文联主办的“陕西文艺界2009迎春大联欢”活动,在西安陕歌大剧院举行。
19日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际在西安深入部分重点工程工地,了解工程建设进展,看望慰问一线建设者并致新年祝福。
△陕西省爱卫会全体委员扩大会议在西安召开,副省长、省爱卫会主任郑小明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对2004年以来我省爱国卫生工作进行回顾总结,安排部署今明两年主要工作任务。
△省长袁纯清在西安市长陈宝根的陪同下,深入西安市户县走访慰问生活困难群众,并致新年祝福。
△陕西检验检疫工作会议在陕西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召开,副省长景俊海出席会议并讲话。
陕西检验检疫局局长刘兴范作了工作报告。
△全省农村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
会议总结了2008年农业农村工作,分析了当前形势,安排部署了今年的农业农村工作;讨论了省委、省政府《关于夯实责任狠抓落实确保完成2009年农业农村工作目标任务的若干措施(讨论稿)》。
△全省统计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会议贯彻落实全国统计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八次全会、全省经济工作会议及省两会精神,研究部署全省统计工作,表彰全省统计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中宣部副部长焦利一行到我省看望慰问宣传思想文化战线干部职工。
△全省公安机关“三基”工程建设表彰电视电话会议召开。
19——20日 △全省农业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会议明确,今后农业要以大思路大举措实现突破,用产业化经营、板块方式推动农业,用主导产业支撑农业,用质量安全保障农业,用合作社建设引领农业。
20日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际来到省军区警备纠察连五班宿舍看望战士。
△省长袁纯清在西安会见了来我省访问的泰国泰华农民银行行长伍万通一行。
△省委、省政府在西安举行在陕“两院”院士和部分专家迎新春座谈会,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李锦斌主持。
△陕西陆军预备役步兵第141师召开党委全体(扩大)会议。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141师第一政委赵正永出席会议并讲话。
△2008年度目标责任年终考核汇报会在西安举行,15个考核组就第一阶段省直部门的考核情况作了汇报。
△省公安厅召开2008年度目标责任考核总结表彰暨2009年责任书签订大会,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宋洪武出席会议时强调,2009年全省公安工作各项目标任务已很明确、措施已很具体,重中之重是如何抓好落实。
△由省文化厅主办的“走向世界的陕西文化艺术”展览在省美术博物馆开幕。
△省农业厅在西安启动了洛川、澄城和旬邑百万头生猪大县建设项目,副省长姚引良出席。
△省委宣传部在西安召开了重大文化精品项目资金使用任务书签订仪式和重大文化题材创作策划会。
21日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际来到白纪年家中,代表省委、省政府向他及亲属致以新春的祝福和问候。
△省长袁纯清,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宋洪武到渭南市华阴市慰问中国人民解放军驻陕某部工兵团。
△省委副书记王侠,省政协副主席、省委统战部部长周一波看望慰问了省级各民主党派、工商联新老负责人和历任统战部长。
△省政府举行2009年省文史馆员新春茶话会。
△我省银企合作保增长联谊晚会在西安举行。
副省长吴登昌出席了联谊晚会并致辞。
△全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在西安召开。
副省长吴登昌出席会议并讲话。
22日 △省长袁纯清在副省长朱静芝的陪同下来到省委东小区,看望慰问居住在这里的省级老干部及老干部遗属,代表省委、省政府向他们拜年,送上新春祝福。
△省委召开常委会议,传达学习胡锦涛总书记1月16日对安塞县委常委会分析检查报告的重要批示,听取省纪委关于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及贯彻落实意见的汇报,听取省委宣传部关于全国宣传部长会议精神及贯彻意见的汇报,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省委、省政府在西安举行形势报告会。
△据陕报载,省委、省政府发出通报,对我省参加北京残奥会的获奖运动员、教练员及有功单位进行表彰。
23日 △省委省政府举行春节团拜会。
省委书记赵乐际主持、省长袁纯清讲话。
△中共中央宣传部组织的由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等中央媒体的20名记者组成的慰问采访团正式启程,分赴我省地震重灾区汉中市宁强、略阳、勉县等地开展慰问采访活动。
省委宣传部也同时组织陕西日报、陕西人民广播电台、陕西电视台三家省级主流媒体的4名记者随团参加慰问采访活动。
△省长袁纯清来到省信访局,代表省委、省政府向全省广大信访干部职工致以新春的祝福。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乐际到省广播电视中心,看望慰问一线新闻工作者,向全省广播电视系统和宣传文化战线的广大干部职工致以新春的问候。
△省委办公厅召开迎新春音乐会,省委常委、省委秘书长魏民洲出席会议并讲话。
24日 △省委常委、省军区政委夏龙祥参加省军区机关春节团拜会并致词。
△省政协副主席李进权等一行来到省博爱医院,看望慰问医务工作者和正在接受康复治疗的患者,并送上慰问金和慰问品,致以新春的问候和祝福。
25日 △省委书记赵乐际向全省人民致春节祝辞。
2009年2月1日 △副省长朱静芝来到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知识产权局,看望慰问干部职工。
2日 △省长袁纯清主持召开省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并原则通过了《陕西省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办法》、《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卫生改革发展的若干实施意见》、《陕西省治理公路超限运输办法》等事项。
2——4日 △国家防总工作组一行在我省查看旱情,调研指导抗旱工作,并对我省做好抗旱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
3日 △省长袁纯清在西安火车北客站建设工地调研。
△省十一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建议和省政协十届二次会议提案交办会在西安举行。
△全省组织部长会议在西安召开,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部长李锦斌出席大会并作工作报告。
△副省长姚引良主持召开省级农口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会议,传达学习回良玉副总理在《陕西值班信息——陕西省当前旱情和抗旱工作情况》上的重要批示,安排部署以抗旱为中心的春季农业生产工作。
△副省长景俊海先后来到省道教协会、省伊斯兰教协会、省天主教爱国会、省天主教教务委员会、省基督教三自爱国运动委员会、省基督教协会、省佛教协会,看望慰问宗教界人士。
△省安委办发出通知,要求做好重点行业企业节后复产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复产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4日 △省长袁纯清在咸阳调研工业发展问题。
△省物价局出台价格政策措施,从七大方面拉动内需,引导合理投资、消费,促进结构调整和经济转型,确保全省经济平稳增长。
△全省文物局长会议在西安举行,副省长景俊海出席并讲话。
△省委在西安召开全省组织工作座谈会。
4——5日 △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在西安召开。
省委书记赵乐际出席会议并作重要讲话。
5日 △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省灾后恢复重建工作领导小组组长赵正永主持召开灾后重建工作汇报会,听取了省发改委、省监察厅和宁强、略阳、勉县、陈仓4个重灾县区灾后恢复重建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省委教育工委、省教育厅召开2009年度工作会议,总结去年全省教育工作,研究部署2009年教育工作。
△省年度目标责任第一考核组在西安召开西安市2008年度工作报告大会。
更多查看:陕西档案信息网——陕西大事记 :
换届选举村委拟定一个主任,两个委员,是否可以增加
沈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沈阳市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细则的通知 各区、县(市)民政局: 《沈阳市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细则》经市政府法制备案审查同意(沈政法备字2010年第001号),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一月五日 沈阳市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保障村民依法有序地行使民主权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辽宁省村民委员会选举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村民委员会选举应当依法有序进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村民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以无记名投票方式直接选举产生。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指定、委派或者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
第三条 村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三至五人组成。
村民委员会成员中,妇女应当有适当的名额,多民族村民居住的村应当有人数较少的民族的成员。
第四条 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届满应当及时举行换届选举。
村民委员会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第五条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年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不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第六条 中国共产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进行工作,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依照宪法、法律、法规支持和保障村民行使民主权利。
第七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工作按照市人民政府统一部署,区、县(市)和乡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
各级民政部门依法指导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
第八条 为保障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依法有序的顺利开展,其选举工作应当在区、县(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和乡人民代表大会的依法监督下进行。
第二章 选举机构 第九条 区、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在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时成立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宣传有关法律、法规; (二)制定选举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三)培训选举工作人员; (四)开展选举试点,总结试点工作经验; (五)指导、督促村民选举委员会拟订具体选举工作方案和选举法,依法履行职责; (六)受理有关选举的申诉、检举、控告和受理村民来信来访,依法查处和纠正选举违法现象; (七)设计、监督选票的印制、保管和选民证、选举用的各种文书、统计报表等工作; (八)指导和监督本辖区的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核发当选证书; (九)组织检查验收,交流选举经验,拟定撰写选举总结,进行评比表彰; (十)承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中的其他事项。
第十条 村民委员会的选举,由村民选举委员会主持。
村民选举委员会由七人或者九人组成。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在当选的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中推选一人主持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由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从有原则性,事认真,有一定组织能力,能够正常履行职责的村民中推选产生。
其中担任村领导职务的不得超过半数。
投票结果按应选名额以得票数多少依次当选。
第十一条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不依法履行职责,经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或者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同意,按照原推选结果依次递补或者另行推选。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在选举期间无故不参加村民选举委员会工作的,其职务自行终止。
第十二条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接受县级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两级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指导机构的指导,并履行下列职责: (一)调查摸底; (二)宣传并组织选民学习有关村委会选举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 (三)制定选举实施方案,提请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四)召开选举工作会议,部署选举工作; (五)组织推选村民代表、村民小组长; (六)负责选民登记,审查选民资格,委托投票,公布选民名单; (七)组织选民直接推选候选人,公布候选人名单,宣传介绍候选人,组织候选人发表竞职演讲; (八)提名和培训监票人、计票人; (九)确定选举日期、投票方法和选举地点,委托投票手续; (十)组织投票选举,公布选举结果; (十一)解答选民询问,受理选举申诉; (十二)总结上报选举情况,整理建立选举工作档案; (十三)选举工作的其他事项。
第十三条 村民选举委员会对选举中出现的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事项,须提请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 村民选举委员会成员因故出现缺额需要补充的,应当再次推选。
第十五条 在市人民政府规定时间内完成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村民选举委员会行使职责至新一届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时止。
在市人民政府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村民委员会选举工作的,村民选举委员会一般行使职责至本年度结束之前;超过本年度的应当重新选举产生村民选举委员会。
第三章 选民登记 第十六条 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的出生日期以身份证或者户籍登记为准,计算年龄的时间截止到选举日。
第十七条 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的村民,一般应当在户籍所在地的村进行选民登记。
选民登记的范围一般应以实施户籍制度改革前选举登记的选民为基数。
户籍不在本村,但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本人申请,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请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予以登记: (一)在配偶所在地的村居住的; (二)转为非农业人口后仍在本村居住,且履行村民义务的; (三)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或者其他能够对本村发展作出贡献的。
依前款规定在申请时,属于村民的,应当出示户籍所在地村民委员会出具的未在户籍所在地登记的证明。
依前款规定在申请时,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后决定不予登记,但在村民会议被推选为候选人时,应当确认村民会议的决定合法有效。
第十八条 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的,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外出一年以上,在选举日不能回村参加选举又未委托其他选民代其行使选举权的村民,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不计人本次选举的选民人数。
第十九条 选民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二十日之前公布。
村民对公布的选民名单有异议的,应当在选举日的四日之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出,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在三日内作出解释或者调整。
选举日起不再受理对选民名单的异议咨询。
第二十条 选举日期确定后,推迟选举的,在推迟时间内取得选民资格的村民应当列入选民名单。
第四章 候选人的产生 第二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当从奉公守法、廉洁正派,事公道,带头履行村民义务,热心为村民服务的村民中推选。
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自觉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自觉接受乡、镇(街)党委的领导和乡、镇人民政府的指导; (二)具有一定的科学文化知识和致富技能,能够带头致富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三)热心为群众服务,勇于创新、甘于奉献,扎扎实实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四)遵纪守法,廉洁奉公,作风民主,公道正派,有较高的群众威信; (五)年富力强,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
第二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的正式候选人应当分别比应选名额多一人,村民委员会委员的正式候选人人数应当比应选名额多一至三人。
第二十三条 每一选民所提名的候选人名额,不得超过应选名额,并不得委托他人提名候选人。
每一选民提名同一人为两项以上职务候选人的,提名无效。
第二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由选民在村民会议上以投票形式提名,按得票多少确定,并当场公布。
第二十五条 选民被同时提名为两项以上候选人职务的,本人可以提出书面报告,确定为其中一项职务的候选人。
候选人名单应当在选举日的五日以前按得票多少为序张榜公布。
第二十六条 候选人不愿接受提名的,应当在公布选举日公告发布之前向村民选举委员会书面提出。
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及时确认并公告。
第二十七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被确定为候选人的,应当辞去其在村民选举委员会中的职务,填写《候选人公正竞选行为规范承诺书》并公示。
第二十八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名额出现缺额的,从提名结果中按得票多少依次递补。
如遇有票数相等的情况,由村民会议投票决定。
第五章 选举程序 第二十九条 推选村民选举委员会之前,由原村民委员会组织推选产生新一届村民代表,建立村民代表会议制度。
第三十条 村民选举委员会在选举日的五日前张榜公布选举时间和投票地点。
因故不能按期进行选举的,村民选举委员会可以重新确定选举日期,但推迟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
第三十一条 选举村民委员会,可以由有选举权的村民一次投票选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可以分次投票选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提倡采取无候选人方式一次投票选举主任、副主任和委员。
第三十二条 同一选票选举同一人为两项以上职务的,选举无效。
第三十三条 选票经检验,可区分为整张有效选票、整张无效选票、整张弃权选票、局部有效选票、局部无效选票。
第三十四条 村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在同一张选票或者无候选人方式投票选举在计算选票时可采取上票下移的法,将同一候选人在上级职务的得票数统计在下一级职务得票数内的方式计票。
但不得采取下票上移的法计票。
采取上票下移的法须在村选举方案中明确提出,并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
第三十五条 提倡村民委员会主任候选人在投票前进行演讲,介绍治村设想,回答村民提出的问题。
演讲可在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上进行,也可以利用广播的形式进行。
演讲稿须经村选举委员会审核把关,演讲内容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不得诋毁、侮辱他人。
第三十六条 选举村民委员会时,应当召开村民选举大会。
居住分散的村可以同时设立中心投票站和分投票站。
投票站设立秘密写票处。
不便到投票站投票的选民,经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可以在流动投票箱投票。
是否使用流动投票箱应当严格掌握。
使用流动投票箱的对象和人数应当由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并张榜公布。
每个投票箱必须有三名以上监票人。
第三十七条 投票选举前,由村民选举委员会提名监票人、计票人,并经选举大会通过。
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及其近亲属不得担任选举工作人员。
第三十八条 选民对候选人可以投赞成票,也可以投反对票或者投弃权票,还可以另选他人。
任何人不得干扰、影响选民填写选票。
第三十九条 选民自己不能填写选票的,可以委托他信任的人代写。
第四十条 选民在选举期间外出的,经选举委员会同意,可以书面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
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三人。
委托其他选民代为投票,须由委托人和被委托人共同到选举委员会,委托人应当提出书面申请,填写选民委托投票证,注明被委托人姓名和委托理由,经村民选举委员会批准后,委托选举有效。
被委托人必须是候选人以外的选民。
投票时凭委托证和委托人的选民证,领票、写票、投票。
第四十一条 投票结束后,村民选举委员会应当将所有投票箱于当日集中到中心会场,并当众开箱。
由监票人、计票人认真核对选票,公开唱票、公开计算票数,当场宣布计票结果。
第四十二条 本村有选举权的村民的过半数投票,选举有效;候选人获得参加投票的村民的过半数的选票,始得当选。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多于应选名额时,以得票多者当选;如果票数相等,不能确定当选人时,应当就获得相等票数的候选人重新投票。
获得过半数选票的候选人人数少于应选名额时,不足的名额应当在没有当选的候选人中另行选举。
任何组织或者任何个人均不得另行确定候选人。
第四十三条 经过两次投票,当选人数仍不足应选名额时,当选人数已经达到三人以上的,不足名额可以暂缺。
主任暂缺,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从当选的副主任或者委员中确定一人临时组织工作,在一年内进行补选。
第四十四条 每次选举所投的票数,多于投票人数的无效,等于或者少于投票人数的有效;每一张选票所选的人数,多于规定应选人数的作废,等于或者少于规定应选人数的有效;在选票上填写与选举无关的文字、图画及其他符号的为无效票。
第四十五条 村民选举委员会确认选举有效后,当场公布选举结果,向当选的村民委员会成员颁发当选证书,并报乡、镇人民政府备案。
选票由乡、镇人民政府保管,保管期限至下一届村民委员会产生。
第四十六条 新的村民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应当在选举结束后的十日内完成村民委员会印鉴交接、工作交接和村民委员会成员工作分工。
第四十七条 村民委员会选举结束后,应当做好健全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工作,加强对村民委员会成员履行竞职承诺的监督。
第六章 罢免、辞职与补选 第四十八条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
罢免要求应当提出罢免理由。
村民委员会接到罢免要求后,应当对村民联名名单和罢免理由进行调查核实,确认无误后应当在接到罢免要求的三十日之内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
罢免村民委员会主任、多数成员或者村民委员会拒不召开村民会议表决罢免要求的,由乡、镇人民政府指导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罢免要求。
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须经有选举权的村民过半数通过。
村民会议在表决罢免要求时,被要求罢免的村民委员会成员有权出席会议提出申辩意见。
第四十九条 参加投票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的村民会议的有选举权的村民的确定,应当依据选举村民委员会时确定的选民范围进行增减。
第五十条 经村民会议表决,罢免要求未获得通过的,自表决之日起六个月内,村民以相同理由再次提出罢免要求的,由村民代表会议决定是否召开村民会议投票表决。
第五十一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因故要求辞去职务的,应当以书面形式向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提出,由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
第五十二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连续一个月以上未参加村民委员会工作且未说明理由,经村民会议或者村民代表会议同意的,应视为自动辞职。
第五十三条 村民委员会成员出现缺额需要补充的,由村民委员会依照本选举程序在三十日内组织补选。
第七章 监督与处罚 第五十四条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村民有权向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举报,有关机关应当根据本部门的工作职责负责调查并依法处理: (一)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妨碍选民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 (二)对检举村民委员会选举中违法行为的村民或者对提出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要求的村民进行压制、打击、报复的; (三)破坏村民委员会选举的其他违法行为。
以威胁、贿赂、伪造选票等不正当手段当选的,由查处机关宣布当选无效。
其处罚期至本届村民委员会任期结束。
第五十五条 村民对选举程序或者选举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乡、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诉,乡镇人民代表大会和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调查核实。
并在接到书面申诉后的三十日内作出书面处理决定。
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县人民代表大会和县人民政府及其主管部门提出申诉。
第五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单位或者其上级机关予以制止,并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一)违反法定程序调整村民委员会成员候选人的; (二)指定、委派或者违反法定程序撤换村民委员会成员的。
第八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本细则由沈阳市民政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