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主持词 > 局从严治党考核会议主持词

局从严治党考核会议主持词

时间:2015-11-15 13:27

如何理解《问责条例》与从严治党的关系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项制度安排,问责条例全文内容简明扼要,执纪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要求严格,备受各界关注。

作为一部规范全党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履职尽责的重要文件,《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在什么样的背景下出台的?是怎样制定的?将承担怎样的历史使命、发挥怎样的积极作用?为什么制定——立足全面从严治党现实需要的顶层设计“要强化和落实各级党委(党组)抓作风建设的主体责任,制定明细的责任清单和问责规定。

”“要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形成法规制度执行强大推动力。

”“要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压下去,加大问责力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党的十八大以来,总书记多次就规范和强化党的问责工作作出重要论述。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问责工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之一,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力度的不断加大,问责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要求也越发迫切。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正是立足党的事业发展和全面从严治党现实需要的又一次顶层设计。

——实现党的历史使命的重要保障。

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党肩负的历史使命和对人民的庄严承诺。

党长期执政、领导一切,责任重于泰山,督促党组织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督促党的领导干部践行忠诚干净担当,要通过制定条例,实施强有力的问责,推动各级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切实担负起责任,把党的战斗力焕发出来,确保实现党的历史使命。

——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实践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抓住落实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把问责作为管党治党利器,先后对山西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严肃问责。

当前,全面从严治党正处在从治标为主走向标本兼治的重要节点,必须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将实践创新成果固化为制度,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的现实需要。

全面从严治党已取得重要进展,但在一些地方、部门和单位,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问题仍然突出,一个重要原因是部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奉行好人主义,缺乏责任担当,不敢较真碰硬。

在现有500余部党内法规制度中,与问责相关的共有119部,这些法规制度对事件、事故等行政问责规定多,没有突出坚持党的领导、紧扣全面从严治党,没有准确界定责任概念,没有体现权责对等,问责主体不明确、事项过于原则、方式不统一。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深入,迫切需要整合规范问责制度,形成一部基础性党内法规。

在党建专家学者们看来,《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可谓应运而生,它的出台无疑对保障实现党的历史使命、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促进解决管党治党突出问题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将发挥重要的规范、引领、督导作用。

如何制定——深入调研充分论证基础上的实践成果为落实党中央部署和总书记重要指示,中央纪委从2015年下半年着手研究起草《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在数个月的起草过程中,中央纪委充分调研、反复论证。

中纪委主要领导同志先后13次主持中央纪委常委会议、办公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条例起草工作,明确制定思路和主要内容;在北京主持召开部分中央部委负责同志座谈会,听取意见建议;到辽宁召开座谈会,听取辽宁省委、省纪委和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省政协、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党组负责同志的意见。

中央纪委还安排各位副书记,分别召开所联系地区和单位纪检机关(机构)主要负责人座谈会,广泛征求意见。

在此基础上,2016年5月18日,经中央批准,中央办公厅印发通知,征求各地区各部门共180余家单位对条例的意见建议。

各单位对条例征求意见稿给予充分肯定,认为该稿充分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理论和实践创新成果,目标明确、简洁凝练、务实管用,是一个成熟的稿子。

同时,也提出不少很好的意见。

中央纪委对意见逐条梳理,进行认真修改,形成条例送审稿。

条例的制定严格坚持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有权必有责、有责要担当、失责必追究,层层传导压力,释放从严管党治党强烈政治信号;坚持问题导向,把握有限目标,不贪大求全,突出重点作出规定,增强条例针对性和实效性。

2016年6月14日、28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中央政治局会议分别审议通过条例送审稿。

2016年7月8日起条例正式施行。

内容特点——问题导向重点突出注重实效的制度安排条例注重简明实用,共13条,包括目的和依据,指导思想,问责原则,问责主体和对象,问责情形,问责方式,问责执行等。

条例明确了问责主体和对象。

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政治责任,包括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

条例明确了问责内容和情形。

条例规定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维护党的纪律不力、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等6个方面失职失责行为,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影响的,进行严肃问责。

条例明确了问责方式方法。

现有各类问责规定中,共有14种问责方式。

条例将这些问责方式规范为对党组织的检查、通报、改组3种方式,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4种方式。

这些方式均在党内法规中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经常使用。

条例把责任落实到各级党委及党的工作部门。

条例对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及党的工作部门在问责中的职责作出明确规定,使责任不仅落实到党委(党组),也分解到组织、宣传等工作部门,体现了细化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要求。

条例坚持依规治党,实现纪法分开。

突出党规特色,概括提炼,明确责任;采用党言党语、纪言纪语,不套用法言法语;对行政问责事项不作规定,对引咎辞职、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等已有明确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不再重复规定;不套用问责启动、问责调查等法律性流程,努力做到要义明确、便于执行。

条例注重与其他党内法规的协调衔接。

条例是对党章规定的细化延伸,是对党内其他问责规定的归纳提炼。

将制定条例与正在修订的党内监督条例、已经施行的党纪处分条例统筹考虑,与现行党内法规中有关问责规定相互衔接。

党内法规中对有关处置措施已有明确规定的,如申诉方式、问责影响期等,条例不再重复。

为什么要学习《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通过代表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是党中央对严肃党风党纪的进一步提升,是党中央为广大党员干部划定的一道政治红线。

以下是YJBYS小编整理的5篇心得体会,欢迎参考。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文学习心得(一)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一贯要求和根本方针。

全面从严治党,要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紧密结合,全方位扎紧制度笼子,更多用制度治党、管权、治吏。

今年1月召开的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的工作报告中,明确今年要制定党内问责条例,将问责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

制定问责条例,是继2015年修订《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后,中央就全面从严治党提出的又一重要部署。

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是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又一利器,为防止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权力脱缰”加上了一把锁。

  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

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就要靠严明的纪律和规矩。

总书记指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要把纪律建设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纪律执行的主体是全体党员,问责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就是要倒逼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始终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让领导干部在用权时多一份敬畏和担当,不能再拿纪律和规矩不当回事,也不能再游离于管党治党责任之外了,切实做到发现苗头及时提醒,违反纪律立即处理,严格以纪律为标尺管住全体党员特别是80多万名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

  将制度执行抓严抓实。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

问责条例作为管党治党制度建设的一项重要成果,只有落地才能见效。

如果仅仅停留在有了制度规范,而不去狠抓重抓执行,管党治党的责任依然难以真正归位到位。

要狠抓制度执行,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执行制度没有例外,不留“暗门”、不开“天窗”,坚决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让铁规发力、让禁令生威,使制度真正成为硬约束而不是“软皮筋”。

各级各地党组织,特别是组织、纪检、宣传、统战、zd等党的工作部门,要克服“老好人”思想,以担当精神抓好问责条例的贯彻落实,要严字当头、实字打底,抓严管严、抓实抓好,坚持“一碗水端平”,杜绝特殊化和“破窗效应”,尤其是对于那些在执行制度方面失职失责的,要敢于碰硬、敢于亮剑,坚决做到执纪必严、失责必究,让党纪党规真正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让有责必问成为常态。

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

无数事实证明,只有通过层层筑牢防线、层层压实责任,将监督管理的网织得越来越密,让管党治党真正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才能最大程度阻止党员干部滑向违法犯罪的深渊,避免违规违纪违法的各类悲剧反复上演。

各级党组织要发挥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层层压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

失责就必须被问责。

少数地方单位的领导干部缺乏担当精神,对于班子成员和下属职工的监督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失之于松,满足于你好我好大家好,而实际上是你不好,我不好,大家不好。

问责条例的审议通过,将从根本上打破这一“僵局”,这也是倒逼解决“为官不为”、“为官乱为”以及腐败问题的一项重要措施。

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从而倒逼各级党组织尤其是领导干部要担当责任,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是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重要抓手。

党内问责由规定升格为条例,层级更高,覆盖更广,权威性也更强,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器,必将为全面从严治党再加制度砝码。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

只有让问责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地生根,才能真正发挥好重器的重磅作用以及“利器”的利剑作用。

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以及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以担当精神抓好落实,让问责条例真正发挥治党、管权、治吏的积极作用。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文学习心得(二)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中共中央总书记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制度,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

  自从我党提出建设服务型政府以来,我们党对于政府、党员干部及全体党员赋予了更多的社会责任,对于责任担当也在通过相应的党内主题教育进行专项培养,这其中就包括“群众路线主题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主题教育活动”以及今年伊始开展至今的“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等等。

本次审议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是将这些零散的规定串联起来,使他们形成一个有条理的制度。

  在会议上提出“要整合问责制度,健全问责机制,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把监督检查、目标考核、责任追究有机结合起来,实现问责内容、对象、事项、主体、程序、方式的制度化、程序化。

”权利的行使就是责任的担当,在党的培养下树立新时期一名党员应有的社会担当精神是当今社会所必需的,同时也是“两学一做”活动倡导的做一名合格的共产党员所应有的。

  在十八大以来,我党反腐的力度是空前的,许多“老虎”级官员落马,但是我党明确强调,抓、打不是反腐的目的,反腐是为了治病救人,是在反腐的过程中将正确的价值观传输给腐败的人,在惩处的同时给予相当一部分人以警醒,使得在内心深处重视我党的纪律,使得他们深刻的意识到我党为人民服务的态度与决心。

与此同时党纪的严明是为了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对于广大的人民群众来讲会有更好的政府、党员干部来接待他们,会感受到我们党在历经95年峥嵘岁月后仍然不忘初心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我想《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审议通过给我们党又增加了一副“镣铐”,她的实施也给许多党务部门以震慑,在实践中必然是问责一人,警示一部分人,对于党员干部或机关行为规范的指引具有深远的意义。

对于《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这种强有力文件的出台必然会让我们的老百姓在未来的生活更加的幸福,我想这就是我们中国共产党的时代担当!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文学习心得(三)  再过3天是中国共产党成立95周年,就在6月28日,中共中央总书记,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在这个时刻出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标志着什么呢?有网友这样评论说,“这下可要动真格了,又会出现那些问题官员呢?”  问责也并非新鲜事,我们对于问责并不陌生,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严和实”已经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热词。

早在以前,也有一些官员因问责从省级降至科员。

如:江西省委原常委、秘书长赵智勇从副省级连降7级到科员,云南省委原常委、昆明市委原书记张田欣由副省级降为副处级非领导职务……  遍览古今中外列国,莫不以问责追责为治国之利器。

问责追责之要,本质上就是人们所形成的关于问责追责的理性。

因此,只有实现问责追责的理性化,才能用好问责追责这件利器。

  我们可以看到《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更像一把规尺,对责任有一个法度。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明确规定对于失职失责造成严重后果、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损害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都要严肃追究责任,既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使“有权必有责,有错必问责”成为治党法规、执政定律。

  然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更是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全面从严治党坚定决心和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执政信心,充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担当精神。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文学习心得(四)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中共中央总书记主持会议。

《问责条例》的通过代表了党中央“从严治党”的决心,是党中央对严肃党风党纪的进一步提升,是党中央为广大党员干部划定的一道政治红线。

  从去年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到今年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从对党员要求进行自我行为规范和对违纪行为划定界限到今年释放出的强烈的“失责必问,问责必严”信号都表明着党中央对于当前广大党员在生活中、工作上的高标准严要求,随着《问责条例》在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上的通过,接下来各级党组织必将组织党员对《问责条例》进行学习理解贯彻,在实施《问责条例》过程中,各级党组织应当做到“问”更应做到“责”。

  《问责条例》落点在“问”。

要在“问”字上,做到能问、勤问、敢问。

完善监督制度,以制度为基准保障广大党员干部问的权利和义务。

在责任问题上要充分发挥制度作用,对领导干部要能问工作问题、勤问经济问题、敢问敏感问题,要鼓励党员干部直面询问、善于接受询问。

将“问”在党员干部的生活工作中作为常态化机制。

  《问责条例》重点在“责”。

“问”能保证对问题进行深入的了解,但只问不责在实施过程中会导致《问责条例》缺乏足够约束力,较难形成有效的约束制度同时在对广大党员干部中间也难以形成心理威慑。

因此,《问责条例》要“问”更要“责”。

要完善已有的问责制度,量化问责标准,保证问责有章可循,有例可依;要加强问责延续性,对已达处理期的同志要加强考核管理,保证达到条例入心,不再触犯的效果。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全文学习心得(五)  中共中央政治局6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中共中央总书记主持会议。

会议指出,权力就是责任,责任就要担当,忠诚干净担当是党对领导干部提出的政治要求。

我们党95年奋斗取得的伟大成就,充分展现了共产党人的担当精神。

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关键是各级党组织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担当责任,做到在党忧党,为党尽职、为民尽责。

只要各级领导干部心系使命、扛起责任,就没有过不去的坎。

要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永葆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应届.毕业生网YJBYS.com校园招聘会信息一网打尽,校园招聘微信号|xiaoyuan_zhaopin  今年7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纪念日,在95年的光辉岁月中,中国共产党之所以能够领导中国人民克服重重困难、跨越道道险阻,将曾经一穷二白的国家建设成为富强文明的国度,让人民过上了幸福安康的生活,最根本的原因就在于中国共产党能够始终将人民的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始终坚持从严治党,从而拥有一支纪律严明、思想过硬、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让人民有信心、国家有希望、民族有未来。

  能否拥有一支深受群众信赖的干部队伍,不仅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也关系到国家的兴衰成败。

虽然从总体上讲,建党95年来,绝大多数广大党员干部都能够克己奉公、一心为民,始终怀揣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信念来开展工作,但是仍有少数党员干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政治立场有所动摇,在开展工作时急功近利、患得患失。

特别是近些年来,一些党员干部受不良习气的影响,放松了世界观改造,不仅贪图享乐安逸,甚至还沾染上了腐败习气,工作上更是消极应付,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败坏了党风、疏远了党群关系,党的队伍建设因此面临新的挑战。

  当下,我国已经全面进入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的关键时期,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坚强领导不行,这是由中国的国情、中国的实际决定的。

因此,在这样一个关键时期,我们更需要通过从严治党来提升党的战斗力,更好地为来百姓服务。

而在建党95周年纪念日来临前夕,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无疑释放出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为了人民的利益、国家的利益、民族的利益,从严治党的强烈信号。

  这次通过的《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贯彻党章,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开展问责。

应该说,问责条例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有利于打造更廉洁、更高效、更主动的党员干部队伍。

但是笔者觉得,要想使问责条例能够真正成为推动并改进党的工作,更好服务身边百姓的重要力量,关键还是要强化执行。

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敢于较真、敢于碰硬,始终坚持有责必问、问责必严的指导思想,以强有力的执行让问责条例落地生根,锤炼出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带领全国人民开创更加美好的未来。

如何落实好“三会一课”

(一)党建工作责任制   1、党委必须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为主要职责,始终把党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自觉坚持“两手抓”,做到党委常议、书记常抓,有规划、有布置、有检查、有典型、有交流、有评比、有队伍。

  2、党委书记为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对责任范围内的党建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对党建工作:任务要进行分解并制定出相应的质量标准和时限要求,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到每个党委成员: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3、必须坚持一级抓——级的原则。

党委对下一级的党建工作,应加强经常性的指导、检查、督促,及时研究解决党建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和突出矛盾,总结推广成功经验,不断探索加强和改进党建工作的新路子。

  4、党建工作要促进经济工作和各项社会事业的发展,并把它作为检验党建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

建立健全激励机制,对党建工作成绩显著的党组织,进行表彰奖励。

  (二)党委议事制度   1、议事原则。

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指针,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

  2、议事范围。

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决议、决定、指示的实施意见;研究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两个文明建设中的重大问题;讨论研究上级党委规定应由本级党委决定的重大事项以及其它需要党委会集体讨论决定的问题。

  3、议事程序。

党委议事不允许搞临时动议,对属于党委议事范围内确需提交党委会讨论的事项,必须先由分管领导进行充分调查了解,并在此基础上准备好议题和有关材料,方可提交党委会讨论研究。

在讨论过程中,各党委成员应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充分发表意见,表明态度,党委会在集中归纳各委员意见的基础上,由党委全体人员中的半数通过后,作出相关决定、决议。

对一时难以形成决议的议题,可提交下一次党委会讨论决定。

  4、议事方法。

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会议由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特殊情况下可由书记委托一名副书记召集并主持)。

一般情况下,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党委委员出席方可召开会议(特殊情况下也应有半数委员到会),会议召开前,应事先将会议议题通知各位委员和相关列席人员,以便做好准备。

当某个议题涉及到党委委员本人或其亲属的,该委员应主动回避。

  5、议事纪律。

召开党委会时,各位委员必须准时到会,中途不得擅自退场,如有特殊情况,需向会议主持人说明。

议事过程中,必须观点鲜明、重点突出、简明扼要,不得搞无原则的纠缠争论。

议事内容在末公开之前,必须严格保密,违者追究相关责任。

党委会后形成的各项决议、决定,必须五条件服从,如在具体执行过程中发现新情况、新问题,应及时向党委报告。

(三)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   1、党委必须建立健全中心组学习制度,以此作为加强党委自身建设的重要途径。

参加中心组学习的对象,一般为党委委员以及本单位。

在职的县管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内容,主要包括政治、经济、科技理论和上级党组织的重要文件、决议、决定、指示等。

  2、党委中心组必须做到“六有”。

即有健全的中心组学习机构、有系统的学习计划、有固定的学习时间、有专门的学习记录、有严格的考核考勤、有阶段性的学习成果。

  3、党委中心组至少每月学习一次,全年学习不得少于十二次。

中心组成员每人每年至少应撰写一篇理论联系实际的调研文章,党委每年进行一次检查、交流、评比。

   (四)党建工作例会制度   1、党委研究党建工作例会。

每月召开一次,主要是分析党的建设情况和存在问题,研究确定下—步党建工作任务。

  2、书记工作例会。

党委每月召开——次分管党务工作的副书记例会;每季度召开一次基层党支部书记例会。

书记工作例会的内容,主要是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党建工作的文件、指示,研究、部署党建工作,交流党建工作经验和举办辅导讲座等。

  3、党委职能部门工作例会。

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由分管党务工作的副书记召集,纪检、组织、宣传等部门的负责同志参加。

主要内容是,汇报、交流各自的工作情况,共同研究下一步的工作打算。

  (五)党建工作联系点制度   1、党委在抓党建工作中,应实行以点带面的工作方法,建立党建工作联系点,以此作为新时期探索研究党的建设的重要基地。

  2、每个党委成员都要有一至两个不同类型的党建工作联系点,并经常到点上进行面对面指导,常给点上出题目、提要求;定期到点上调查研究,帮助、协调解决实际困难。

每人每年到点上工作不得少于三个月。

  3、党委成员到联系点工作要有详细记载,党委每半年要进行一次专题检查交流,确保联系点上的党建工作有明显的改善和提高。

  (六)党建工作经验交流制度  l、基层党委每年应进行—至两次党建工作经验交流,总结、介绍、推广典型经验,提升党建工作整体水平。

  2、党建工作经验交流的形式,由党委根据工作需要自行选择。

可采取现场观摩、集中座谈、报告演讲等形式,也可以运用广播、有线电视、内部通讯等各种媒介,及时传播有指导价值的典型经验。

  (七)党建工作考核制度   1、党委要将党建工作纳入两个文明建设管理目标,做到党建、精神文明建设与经济建设任务一同下达、部署、考核。

  2、考核的主要内容是:党建工作是否真正列入议事日程;党建工作的各项制度是否真正落到实处;上级党委部署的各项党建任务是否完成;党组织和党员的作用是否得以充分发挥;抓党建促两个文明建设的实绩是否显著等等。

  3、考核分定期和不定期两种,对党支部的定期考核,一般为半年一次。

  4、考核的方法主要采取听汇报、看资料、个别走访、群众座谈、民主评议、抽样分析、典型解剖、调阅资料等形式进行。

考核结果要专门记载,及时通报,并与干部的经济报酬、政治荣誉、职务升降挂钩。

  (八)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制度1、党委每半年召开—次党员领导于部民主生活会,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

民主生活会的基本内容,主要是就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情况;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实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艰苦奋斗,清正廉洁,遵纪守法的情况;坚持群众路线,改进领导作风,深入调查研究,密切联系群众的情况及其它重要问题,进行检查、总结,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召开民主生活会前,党委必须作好有关准备工作。

应委托组织、纪检等部门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征求意见的情况向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及每个成员反馈。

同时,还要将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时间、会议议题、准备情况等报告上级组织,以便派员列席会议。

  3、所有党委成员既要参加党委的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又要参加所在党小组的民主生活会。

在民主生活会上,必须运用批词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开展积极的思想斗争。

防止只谈工作不谈思想、只讲成绩不讲问题、只讲集体不讲个人的现象,切实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

  4、对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和会上检查出来的主要问题,党委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整改措施要明确具体,责任到人,凋抓落实,每次民主生活会要检查上次民主生活会后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5、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开好民主生活会的责任,会上带头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勇于承担工作中发生失误的领导责任。

会议结束后,要对民主生活会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并以书面形式报上级纪检、组织部门。

  (九)基层党员干部培训制度  1、党委要以党校(包括业余党校)为主要阵地,有计划、多形式、分层次对基层党员、干部、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或轮训。

  2、党员、干部培训的内容,主要是紧密联系党的核心工作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针对不同行业、不同层次党员、干部的特点,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教育以及领导科学、经营管理、科学文化、实用技术教育等。

  3、党员、干部:部培训的形式要灵活多样,讲求实效。

因地、因时、因人、因需施教,实行长班与短班相结合、自学与集中学相结合,课堂教学与现场辅导相结合,“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

4、党委要加强对培训工作的领导,制定切实可行的培训规划,合理分解培训任务,做到培训场地、学员、物资、经费、教材和时间“六落实”。

培训结束时:要进行考查和鉴定,作为今后考察使用党员、干部的依据之一。

  (十)民主评议干部制度  1、评议原则: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民主、公开、公正的原则。

  2、评议对象:担任中层以上领导职务的干部。

  3、评议内容:主要是评议领导干部德、能、勤、绩四个方面的情况。

  4、评议方法:采取个人述职、民主测评、综合评定等步骤,形成评议的综合材料,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上报有关党组织。

评议结束后,民主评议的意见,应如实地与被评议者本人见面。

5、评议工作的领导:党委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做好评议工作,评议工作一般每年一次。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