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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宗办培训主持词

时间:2013-07-30 12:45

姓余在中国历史做大官

的确,作为能引领教师专业发展,引领学生健康成长,引领学校不断创造的学校决策者必定是有着先进乃至独特教育思想的人,尤其是在当今教育思潮不断涌起,教学方法层出不穷的时代背景下,更是期待越来越多的教育专家型的人才投身学校领导层中来,同样期待更多的教育管理专家不断从教育实践中涌现。

真正的、一流的教育家应该是有开辟精神和创造精神的教育家。

中国当代十六位著名教育家  关键词: 劳动模范 特级教师 津贴 当代教育 智慧  1、魏书生:辽宁省盘锦市教育局局长,中学特级教师,当代著名教育改革家。

因在教育教改中的突出成绩,先后荣获省功勋教师、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首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等殊荣。

兼任全国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成员、中国中学学习科学研究会理事长、全国中语会副理事会长。

著有《语文教学探索》、《班主任工作漫谈》、《家教漫谈》等书。

教育思想:教育民主、科学管理。

  2、李吉林:江苏南通师范第二附属小学任教。

江苏省首批特级教师、名教师。

现任江苏省情境教育研究所所长,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

教育思想:情境教育。

  3、李镇西:教育学博士,现任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实验中学校长。

著有《青春期悄悄话〉、《爱心与教育》、《教育是心灵的艺术》、《民主与教育》等。

教育思想:教育民主、法治。

  4、顾泠沅:江苏吴江人。

现任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在上海青浦县主持了长达15年的数学教育改革实验,并进行了近十年的后续研究。

多次被评为上海市劳动模范、全国劳动模范,并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

是上海市首届教育功臣、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

主要著述有《学会教学》、《教学实验论》《当代教学策略》《寻找中间地带》《教学改革的行动诠释》等。

教育思想:行动教育。

  5、张思明:数学特级教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北京附属中学副校长。

曾荣获“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全国优秀教师”“苏步青数学教育奖”一等奖、胡楚南优秀教学成果奖等荣誉。

他的“中学数学建模和导学探索的教学模式”在中学数学界引起了极大的反响。

  6、张化万:特级教师,曾获“全国曾宪梓先进教师”二等奖,省优秀教研员。

曾任杭州第五六届政协常委,浙江省副会长,杭州上城区教师进修学校书记兼副校长。

从1981年开始语文最优化研究,创设“谈天说地”、“玩玩说说”“科学实验作文”等新课型,倡导在书中学生活,在生活中学语文,注重课内积极的情感交流,实施个体、小组、班级学习形式的优化组合,创设有弹性的差异作业,教学成绩斐然。

所负责的课题9次获省市教学科研奖。

专著《现代小学写话与习作教学》是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材。

  7、刘彭芝:中国人民大学附中校长,北京市数学特级教师。

第十届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国数学奥林匹克高级教练员。

荣获北京市优秀教师、北京市劳动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著有《人生为一大事来》、《我的教育思想》等。

  8、廖文胜:重庆市巴蜀小学校长,特级教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是中国儿童美术教育改革的探索者,年仅23岁就成为了当时重庆市最年轻的全国优秀教师。

他指导的儿童绘画作品有186件获国家、省市级奖励,其中国家级一等奖21件;指导的儿童美术作品135间参加过日本、美国、英国等24个国家的国际儿童画展览。

  9、杨瑞清:江苏南京市浦口人,现任南京市浦口区行知小学校长。

23年来为实践陶行知教育思想献身乡村教育,先后创办了行知实验班、行知小学、行知基地,开展了不留级实验、村级大教育以及赏识教育研究,取得优异成绩。

先后被评为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全国十杰教师、全国师德标兵等。

教育思想:乡村大教育、赏识教育。

  10、李希贵:国家督学,山东省潍坊市教育局局长,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劳动模范。

独创的“语文实验室计划”获全国教育实验优秀教改成果二等奖,并走上国际讲台。

著有《教育随想录》、《为了自由呼吸的教育》、《学生第二〉《36天,我的美国教育之旅〉等。

  11、龚正行:北京八中校长。

1997年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1998年获北京市特级教师称号,2003年被评为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著有《高中生的学习方法与能力培养》、《中学生学习方法指导》、《给新校长的50条建议〉等。

  12、康岫岩:1967年毕业于南开大学数学系,现任天津市南开中学校长,天津市南开翔宇学校理事长,市政协常委兼市政协科教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特级教师,天津师范大学兼职教授。

参与写作和主编数学及其他学科类丛书60余册,出版《优质中学的教与学>等教育专著,曾主持或参与9项国家级、市级研究课题,被国务院学位办聘请为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委员。

先后荣获天津市优秀教师、天津市“最具创新精神校长”、天津市“九五”立功先进个人、天津市劳动模范、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荣誉。

教育思想:整体高素养教育观。

  13、唐盛昌:中学数学特级教师,上海市特级校长。

现任上海市上海中学校长,上海市中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上海市高评委数学学科组组长,国际文凭组织和学术组织亚太地区校长代表,国际文凭组织校长委员会的15个委员之一。

1993年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1996年荣获苏步青数学教学奖。

1981年以来先后编著和编译出版了各类理论和学术专著30余本,各类论文近百篇。

教育思想:乐育精英。

来源:考试大-教师资格证考试 来源考试大:教师资格证考试 来源:考试大-教师资格证考试.  14、杨一青:现任浙江省杭州市学军小学校长、杭州市校学管理学会会长。

曾被授予浙江省劳动模范、浙江省优秀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15、李烈:1994年被评为数学特级教师。

现任北京市第二实验小学校长,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专家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教师教育专家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国际交流协会理事,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院兼职教授。

曾代表北京市参加全国首届小学数学课堂教学大赛并荣获一等奖第一名。

先后荣获全国劳动模范、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北京市首届十大杰出青年、人民教师奖章、香港柏宁顿孺子牛金球奖杰出奖等荣誉称号和奖项。

著有《我教小学数学》等多本教育专著。

教育思想:双主体育人、以爱育爱。

  16、刘京海:成功教育改革与研究的主要发起人、设计者、组织者和实施者之一。

现任上海市成功教育研究所所长、上海市闸北第八中学校长、上海市田家炳中学董事长、华东师大兼职教授、上海师大兼职教授;全国中小学整体改革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上海市特级教师、上海市特级校长、全国“十杰”中小学中青年教师、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

主编《成功教育》《成功教育探索》《成功教育00例》等专著  中国古代教育家:孔子、老子、墨子、孟子、荀子、董仲舒、王充、韩愈、柳宗元、王安石、朱熹、王守仁、李贽、徐光启、王夫之……  孔子  大思想家、大教育家孔子; 孔子(公元前551年——公元前479年),名丘,字仲尼,鲁国人。

  孔子是个大思想家,他创立了儒家学派。

首先,他提出“仁”的学说,即要求统治者能够体贴民情,爱惜民力,不要过度压迫剥削人民,以缓和阶级矛盾。

其次,他主张以德治民,反对苛政和任意刑杀。

他的学说后来成为我国2000多年封建文化的正统,对后世影响极大。

  老子  老子(传说前600年左右—前470年左右),春秋时期思想家。

姓李名耳,字伯阳,《史记》载为楚国苦县 河南鹿邑太清人,也有史料记载,老子为今安徽涡阳人,汉族人,与孔子同时期而年稍长于孔子。

有人说又称老聃。

在传说中,老子一生下来时,就具有白色的眉毛及胡子,所以被后来称为老子。

相传生活在春秋时期。

  老子是说我国伟大的哲学先驱,其哲学思想历经几千年仍然熠熠生辉,富有无穷奥妙。

老子的核心思想是“道”,认为,“无”为天地之始就是世界的开始状态,“有”为万物之母。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墨子  墨子,中国先秦墨家学派创始人。

中国战国时期著名思想家、科学家、人权活动家。

  (约公元前479年~前381年)。

他曾提出“兼爱”“非攻”等观点,创立墨家学说,并有《墨子》一书传世。

墨学在当时影响很大,与儒家并称“显学”。

出生于山东滕州,也有少数学术界人士认为墨子出生于河南鲁山  孟子  孟子(前372年—前289年)(生於周烈王四年,卒於周赧王二十六年),汉族,山东邹城人。

名轲,字子舆。

又字子车、子居。

父名激,母仉氏。

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

战国时期儒家代表人物。

山东邹城人。

著有《孟子》一书。

  民本思想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意思是说,人民放在第一位,国家其次,君在最后。

孟子认为君主应以爱护人民为先,为政者要保障人民权利。

孟子赞同若君主无道,人民有权推翻政权。

  荀子  荀子(xunzi)(前313年-前238年)名况,字卿,后避汉宣帝讳,改称孙卿。

战国时期赵国猗氏(今山西安泽)人,著名思想家、文学家、政治家,儒家学派代表人物,时人尊称“荀卿”。

曾三次出齐国稷下学宫的祭酒,后为楚兰陵(今山东兰陵)令。

  荀子的思想偏向经验以及人事方面,是从社会脉络方面出发,重视社会秩序,反对神秘主义的思想,重视人为的努力。

孔子中心思想为“仁”,孟子中心思想为“义”,荀子继二人后提出“礼”,重视社会上人们行为的规范。

  董仲舒  董仲舒,是西汉一位与时俱进的思想家,西汉时期著名的唯心主义哲学家和今文经学大师。

出生年代(前179~前104)中国汉代思想家,政治家。

景帝时任博士,讲授《公羊春秋》。

汉武帝元光元年(前134),董仲舒在著名的《 举贤良对策》中,提出他的哲学体系的基本要点,并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为汉武帝所采纳。

  王充  王充(27——约97),字任壬,会稽上虞人,他的祖先从魏郡元城迁徙到元称。

王充年少是就成了孤儿,乡里人都称赞他孝顺。

后来到京城,到太学(中央最高学府)里学习,拜扶风(地名)人班彪为师。

喜欢博览群书但是不死记章句。

家里穷没有书,经常去逛洛阳集市上的书店,阅读那里所卖的书,看一边就能够背诵,于是精通了百家之言。

  韩愈  韩愈(768~824)唐代文学家、哲学家。

字退之,河阳(今河南省孟州市)人,祖籍河北昌黎,世称韩昌黎。

晚年任吏部侍郎,又称韩吏部。

谥号“文”,又称韩文公。

他是唐代古文运动的倡导者,主张学习先秦两汉的散文语言,破骈为散,扩大文言文的表达功能。

宋代苏轼称他“文起八代之衰”,明人列他为唐宋八大家之首,与柳宗元并称“韩柳”,有“文章巨公”和“百代文宗”之名  韩愈的思想渊源于儒家,但亦有离经叛道之言。

他以儒家正统自居,反对佛教的清净寂灭、神权迷信,但又相信天命鬼神;他盛赞孟子辟排杨朱、墨子,认为杨、墨偏废正道,却又主张孔墨相用;他提倡宗孔氏,贵王道,贱霸道;而又推崇管仲、商鞅的事功。

他抨击二王集团的改革,但在反对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等主要问题上,与二王的主张并无二致。

  柳宗元  柳宗元(773—819),字子厚。

唐代文学家、哲学家和政治家,唐宋八大家之一。

祖籍河东(今山西省永济县)。

代宗大历八年(773)出生于京都长安(今陕西省西安市)。

与韩愈共同倡导唐代古文运动,并称韩柳。

与刘禹锡并称“刘柳”。

与王维,孟浩然,韦应物并称“王孟韦柳”。

世称柳河东或柳柳州。

  柳宗元是“唐宋八大家”之一,曾与韩愈一 起倡导唐代古文运动,在反对骄文、提倡古文方面倾注了大量心血。

他较为重视作家的道德修 养,指出:“文以行为本,在先诚其中。

”凡此种 种,构成古文运动理论的精华。

  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晚号半山,小字獾郎,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世称临川先生。

抚州临川人(现为抚州市盐埠岭),汉族。

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古文八大家之一,死后谥号“文”。

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

父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

安石少好读书,记忆力强,受到较好的教育。

  朱熹  朱熹(xī )(1130-1200年)中国南宋著名思想家。

字元晦,后改仲晦,号晦庵。

别号紫阳,祖籍徽州婺源(今属江西),汉族人。

其父朱松,宋宣和年间为福建政和县尉,后寓居福建。

朱熹出生于福建尤溪,14岁丧父,随母定居崇安(今福建武夷山市)五里夫。

绍兴十八年(1148)中进士,历仕高宗、孝宗、光宗、宁宗四朝,曾任知南康,提典江西刑狱公事、秘阁修撰等职。

后由赵汝愚推荐升任焕章阁侍制、侍讲。

  他强调治学贯专而不贵博。

盖惟专为能知其意而得其用,徒博则反苦于杂乱浅略无所得。

  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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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6年121日由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5月1日起施行。

本人就《条例》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及特色亮点进行初步的学习解读。

一、《条例》出台的背景(一)领导重视、亲自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014年8月28日《法制日报》报道,湛江市一些市县政府在处理集体土地、林地纠纷时,居然以“双方均无权属证明”为由,违法将集体性质的土地、林地收归国有,近年来引发多起纠纷。

省委《值班要情专报》第225期对此转载。

省委主要领导作出“要及时研究,依法依规,提出指导意见”的批示精神,建议省林业厅、国土资源厅归纳梳理全省不同山林土地纠纷的类型,并由省林业厅牵头,联合起草《全省土地山林纠纷调解处理适用法律规范》,由省府办公厅印发全省,分类指导各地准确适用法律规章。

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果断行动,突出问题导向,经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条例》补充列入了2015年年的立法计划,明确由省人大主导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安排由常委会法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条例》的起草,省人大黄龙云主任亲自部署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时任省人大肖志恒副主任带队调研、多次提出起草重点,保证了工作的顺利进行,省林业厅领导亲自主持调处部门《条例》研讨会,出席、列席条例起草评估会等,对有些条款作出具体修改意见的批示。

(二)现行调处规章不规范,不适应新常态对调处工作的需求。

一是原《广东省森林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滞后于形势的需要。

目前,已实施了八年的省政府规章《调解处理办法》局限性显而易见,该《办法》存在没有规定政府处理期限,对政府确权行为的责权利、对当事人争山抢林的法律责任规定得比较模糊等问题,造成许多纠纷久调不决、成为历史积案,矛盾不可调和,引发不少的群体性事件。

二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需要。

2015年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中,也明确指出:“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规制度,完善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

尤其强调落实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等方面的法规规建设。

山林权属纠纷的处理属行政确权的范畴,是政府的一项具体行政行为。

在实践中各地调处部门普遍反映,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律原则,必须对省政府规章《广东省森林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予以修订,并独立升格为地方性法规,才能更好地依法执法,提高执法的权威性。

通过明确制定具体执法细则、裁量标准和操作流程,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强化程序约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做到步骤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程序公正。

三是部门规章存在适用范围不清问题。

对山林土地权属纠纷确权案件,有部分市、县相关裁决机关认为,只有土地、林地权属证书才能“依法证明争议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但实例中部分规章又存在依照《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广东省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补充规定》等。

事实上,在处理山从山林权属争议时,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应当依照林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而不能依照国土行政管理法律、法规。

如混淆使用,属定性不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因此,出台《条例》,才有利于在调处实践和参与诉讼实践中,不易造成处理林地纠纷适用了处理土地纠纷的相关法规的矛盾,有利于在行政诉讼中获得“适用法律正确”的裁定,有利于当事人息诉罢访,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四是林木林地权属变迁的复杂性需要有健全法规来规范保障。

从山林土地权属确权的历史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山林土地权属历经了土地改革时期、合作化时期、人民公社化时期、六十年代初的“四固定”时期、八十年代初的林业“三定”时期等多次变革调整,在分分合合中,存在大量山林土地历次改革均没有确权发证,已确权发证的又大量存在界址不清、权属不明、权属凭证缺失等问题,长期以来积存了大量的山林土地纠纷。

若没有健全完善而且具有强制约束的法规保障,就会导致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有偏差,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可能受到侵害。

(三)严格立法程序,科学严谨起草《条例》。

一是成立起草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6月3日,成立了由省人大农委、常委会法工委、省法制办、省林业厅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的条例草案起草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告常委会分管领导,全面启动起草工作。

二是密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条例》起草小组通过省内外的实地调研、召开林权争议案件审判法官专题等10多场座谈会,理清立法思路,突出重点,在现行的政府规章《森林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究、修改不下10次,形成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广泛全面征求意见建议。

多次向省编办、省法制办、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林业厅,省法院、检察院等10多个单位征求意见,由省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办征求了全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调处机构的意见,向人大代表、律师、基层实务工作者、社会人士征求意见,通过省人大公众网平台向全省社会开放征求意见,据不完全统计,《条例》出台前共征求意见达到上万条之多,起草组认真研究吸收其好的制度设计和规定内容,将主要的修改意见均已采纳吸收。

三是开展重点制度规定的试点工作。

本《条例》立法项目是实操作性很强的程序性、实体性立法。

为检验《条例》是否接地气、有实效,实践是最有效的检验手段。

先后在选择在林情不同、山林纠纷案情不一、管理体制各异的连山、仁化、五华三县开展《条例》试点工作。

着重在试行公开聘请调解员参与调解制度及按照调处依据、调处程序和调处时限等规定试行调处。

通过为期三个月试行,为《条例》的完善制度创设提供了实践依据。

四是严格遵守立法规定,立法程序科学严谨。

《条例》是严格通过立法的程序要求,经过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及《条例》草案经过吸收了中山大学等9所地方立法研究与咨询服务基地、省法学会等4个地方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66位立法咨询专家等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经过了6次专题论证会、表决前评估会等,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共三次会议审议后,最终于2016年1月22日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

因此,《条例》的出台,凝聚了省委主要领导以民为本、爱民之心、为民之要,凝聚了省人大领导敢于直面问题、为民当家作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凝聚了专家、学者、社会人士等积极参与立法良好法治氛围。

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群众利益高度关注并极力维护,体现了政府依法行政、全力以赴推进山林纠纷调处工作,体现了全社会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共同责任与担当,将进一步推动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二、《条例》主要内容《条例》共有六章五十七条,对林权争议调处工作的原则、调处依据、管辖与受理、调处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作了规定。

与原《办法》相比,增强新内容、创设了新亮点,突出“事要解决”的原则,着重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林区的平安边界建设,为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和谐氛围。

(一)重在调解,特别对民间调解制度作了设计。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处目的是明晰产权、化解矛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先通过调解方式来处理,而且通过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能实现案结事了。

为此《条例》将做好调解工作作为重点,放在制度设计的首要环节,力求通过调解解决大部分的林权争议。

一是在林权争议受理前,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先行组织调解;二是林权争议受理后,调处机构调解正式介入前,先由社会调解力量组织一次公正公开的民间调解;三是规定调处机构应当根据需要组织多次调解,只要有需要或者调解有可能解决争议,就应当组织调解;四是调处机构应当组织一次有利于增加公信力的调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专家、技术人员、有关社会组织和双方亲友代表参与,见证调解。

(二)强化责任,特别对限定调处期限作了突破。

为体现社会民众立法意愿要求,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林权调处的效率,《条例》从几个方面强化了调处机构及工作人员的责任:一是为强化调处具体工作的责任,规定了受理、调查、勘验、使用、处理、公告、送达、建档等各个时机应当进行的工作内容、程序和完成时限等;二是为强化管辖的责任,规定林权争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先行调解、就地处理的办法,由各级人民政府依照管辖权进行受理,依法调处并作出决定;三是为强化提高自身能力的责任,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调处技能等培训;四是设置了法律责任,明确不作为将受到严惩。

(三)明确依据,特别对各类权属凭证作了规定。

为解决林权争议双方各持一词,证据界定困难的突出问题,《条例》将现有的各类林权凭证结合历史和现实情况进行了梳理,力求调处依据更加明确和清晰,通过凭证效力认定等工作解决大量类似的林权争议。

一是对法定林权凭证作出规定的同时,又规定有关材料可以作为处理林权争议的权属来源证据;二是在规定不同时期权属凭证应当追溯权源依据的同时,又规定同一时期合法权属凭证处理的原则;三是在规定当事人凭证与所在地其他持证人属同一情形的予以认定的同时,又规定与发证机关档案存根或者登记台帐不一致的,以档案存根或者登记台帐为准;四是对鉴定凭证本身真伪作出规定的同时,又规定了权属凭证所载实地四至范围的确定办法。

五是对登记发放、撤销、变更林权证作出指引性规定的同时,又规定了不能作为林权依据的情况。

(四)分类调处,特别对常见争议调处作了区分。

《条例》归纳分析了当前林权争议的不同种类,依据法律法规对其调处作了原则性、选择性规定,力求解决几类普遍存在的问题,或者解决某类争议共同的焦点问题,促成全省林权争议的批量解决。

在规定确认林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和本条例有关规定办理的基础上,对以下六类争议的调处作了规定:一是仅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发生争议的;二是因历史原因当事人对争议的林地均无法提出权属凭证,在不同历史时期又有不同的经营使用事实的;三是可以按照林地权属和林木权属分离的原则进行调处的;四是国有单位与乡镇、村农村集体发生林权争议的;五是对当事人提供的权属凭证提出异议的,可以通过司法鉴定确定真伪。

六是跨行政区域发生林权争议的等。

关于限定调处工作期限,《条例》有所突破。

林权争议千差万别,调处工作有其特殊性、复杂性,上位法没有对调处工作限定期限,已经立法的兄弟省市只有福建设置了办理期限。

但从我省山林纠纷调处现实来看,必须对大量积存的林权争议及时调处,并争取通过制度保障来批量解决,决不能延办。

为夯实政府调处机构的责任,合理加快问题的解决,《条例》规定了调处工作各个时段的期限,包括:受理期限、审查期限、调解期限、处理和重新处理期限、公告期限,以及有关特殊情况下延长的期限和当事人配合有关调处工作的期限。

(五)完善程序,特别对调处关键环节作了细化。

林权争议调处工作需要一定的自主性、灵活性,《条例》对相关主体在几个关键环节应当遵循的调处程序进行了细化,以实现与正在进行相关政策改革相衔接,与可能进入的司法程序相衔接,既体现《条例》要结合调处实际赋予适度自由裁量权,又要体现出法规的刚性约束及执行严肃。

一方面,细化当事人在申请环节的配合义务:一是规定当事人申请林权争议调处应当提交申请书和有关证明材料等;二是规定申请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推选参加调处的代表并予以授权委托;三是规定行政村、居委会的法律顾问应当全程参加调处活动;四是规定被申请人提交书面答复书和有关证明材料等行为。

另外,对当事人维护林权争议现状和依法参加、配合调处工作等管理重点作了规定。

另一方面,细化调处机构在调处环节的工作规范:一是对调查核实工作进行细化,规定通知勘验人、当事人、见证人及有关人员到场,并制作调查勘验笔录;二是规定签订《林权争议调解协议书》应有的附件和手续;三是规定作出《林权争议处理决定书》后,送达、公开、归档等工作均应规范办理;四是规定一般只有五种情形才能中止调处;五是林权争议调处期间有三种情形之一的,调处机构可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终止调处;六是规定对争议林地林木必要的管理措施以及补偿提存发放措施等。

三、《条例》创设的主要特色亮点《条例》的制定坚持了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有关林权争议调处工作的系列指示,从林权争议调处工作的实际出发,通过搞好制度创新和设计,规范相关行为,落实有关主体责任,调整相关利益诉求,着力解决林权争议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引导集体组织和人民群众运用法治方式、通过法治途径解决林权争议问题,为我省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法制保障。

出台的《条例》主要特色亮点体现在“五有”:(一)林权争议“有人受理”,解决了当事人“出路”问题。

《条例》降低了门槛、放宽了山林纠纷调处申请条件,凡是当事人认为有权属争议并能提供证据材料的,向当地调处部门提出申请,政府调处部门必须先接受,经审查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在林木林地所在地予以公告。

这一宽进制度设计,解决了群众诉求有人理、申请有人管的问题,畅通了渠道,方便了群众,体现了政府要“以民为本、主动服务”的行政工作要求。

(二)林权争议“有人调解”,解决了权属争议“源头治理”问题。

引入民间调解,是《条例》制度设计的首创,“多元调解、民间参与”也是最大限度发挥群众自治的力量。

一方面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聘请熟悉林权历史和现实情况,既有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社会人士作为民间调解员,组织专门的履职培训,并向社会公布名单,充实调处力量。

另一方面规定,民间调解员由当事人自主选择,政府不强加给当事人,尊重了公民自由选择权。

还规定民间调解员参与调解的交通劳务费由调处机构支付。

这一创设条款,既充分尊重民意,传承中华民族“和为贵”理念,又积极引导当事人自愿解决争议、化解矛盾,从源头上突出主动治理,减少了政府的因行政裁决的行政成本,达到了权属争议的“案结事了”、“案清人和”。

(三)林权争议“有限期结案”,解决了权属争议“久拖不决”的问题。

林权争议千差万别,调处工作有其特殊性、复杂性,上位法没有对调处工作限定期限。

但是,广泛存在的林权争议不能因此延办,否则以后更加难办。

尤其是对目的全省积存着已受理未办结的案件达7841宗,因山林纠纷引发的信访量仍居高不下,这些矛盾纠纷、权属争议就象是埋在林区“地雷”,若不及时排除,将成为影响林区和谐稳定的老大难问题。

因此,为夯实政府调处机构的责任,合理加快问题的解决,《条例》规定了调处工作各个时段的期限这一制度设计,体现了行政行为的法律约束及行政高效原则,从原来没有时间限制到现每宗案件必须在15.5月时间内限期办结案件,否则将受到行政问责或承担法律责任,这从制度设计上防止了政府不作为情形,避免了争议案件从原来的只受理没期限解决处理规定,造成了当事人想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都没有法律救济途径,减少或者杜绝出现案件的“堰塞湖”现象,保障了争议案件解决有出路。

(四)林权争议“有规范程序”,解决了权属争议调处程序问题。

调处林权争议是政府法定行政行为,属于程序和实体的裁决,既要充分依据证据、准确适用法律作出实体的裁决,又要严格依照调处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将因程序不规范等情况被撤诉。

从调处实例中,就有不少案例因程序问题被法院撤诉,需要政府重新作出的处理决定。

因此,《条例》在制定时已充分考虑、作了周全安排,严谨了调处程序、细化了工作规范、明确了各环节内容,同时条例颁布施行后,将对调处工作标准进行统一规范,以实现与正在进行相关政策改革相衔接,与可能进入的司法程序相衔接,尽可能减少因程序出错被法院撤诉的风险。

(五)林权争议调处“有问责追究”,解决了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条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尤其是“未按照规定时限调解和处理林权争议造成不良后果的”;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负有领导责任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明确了调处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具体工作期限,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没有在规定期限结案,不仅调处具体工作人员、而且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制度上解决了调处人员及地方政府应当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依法行政的要求,减少或杜绝了机关工作人员懒政、不作为现象出现,压实了责任,提高林权调处的效率,实现了林木林地争议“定纷止争、案清人和”调处目的,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了我省平安林区建设。

当然,同时《条例》也规定了对林权争议调处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体现责任、权、利对等原则,将更好地调动调处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机关工作人员的“有为则奖、无为就罚”管理措施。

中国有哪些著名的教育家

的确,作为能引领教师专业发展,引领学生健康成长,引领学校不断创造的学校决策者必定是有着先进乃至独特教育思想的人,尤其是在当今教育思潮不断涌起,教学方法层出不穷的时代背景下,更是期待越来越多的教育专家型的人才投身学校领导层中来,同样期待更多的教育管理专家不断从教育实践中涌现。

真正的、一流的教育家应该是有开辟精神和创造精神的教育家。

中国当代十六位著名教育家  关键词: 劳动模范 特级教师 津贴 当代教育 智慧  1、魏书生:辽宁省盘锦市教育局局长,中学特级教师,当代著名教育改革家。

因在教育教改中的突出成绩,先后荣获省功勋教师、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优秀班主任、全国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首届中国十大杰出青年等殊荣。

兼任全国教育科研规划领导小组成员、中国中学学习科学研究会理事长、全国中语会副理事会长。

著有《语文教学探索》、《班主任工作漫谈》、《家教漫谈》等书。

教育思想:教育民主、科学管理。

  2、李吉林:江苏南通师范第二附属小学任教。

江苏省首批特级教师、名教师。

现任江苏省情境教育研究所所长,中国教育学会副会长。

教育思想:情境教育。

  3、李镇西:教育学博士,现任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实验中学校长。

著有《青春期悄悄话〉、《爱心与教育》、《教育是心灵的艺术》、《民主与教育》等。

教育思想:教育民主、法治。

  4、顾泠沅:江苏吴江人。

现任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研究员,华东师范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

在上海青浦县主持了长达15年的数学教育改革实验,并进行了近十年的后续研究。

多次被评为上海市劳动模范、全国劳动模范,并荣获“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等。

是上海市首届教育功臣、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的专家。

主要著述有《学会教学》、《教学实验论》《当代教学策略》《寻找中间地带》《教学改革的行动诠释》等。

教育思想:行动教育。

  5、张思明:数学特级教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北京附属中学副校长。

曾荣获“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全国优秀教师”“苏步青数学教育奖”一等奖、胡楚南优秀教学成果奖等荣誉。

他的“中学数学建模和导学探索的教学模式”在中学数学界引起了极大的反响。

  6、张化万:特级教师,曾获“全国曾宪梓先进教师”二等奖,省优秀教研员。

曾任杭州第五六届政协常委,浙江省副会长,杭州上城区教师进修学校书记兼副校长。

从1981年开始语文最优化研究,创设“谈天说地”、“玩玩说说”“科学实验作文”等新课型,倡导在书中学生活,在生活中学语文,注重课内积极的情感交流,实施个体、小组、班级学习形式的优化组合,创设有弹性的差异作业,教学成绩斐然。

所负责的课题9次获省市教学科研奖。

专著《现代小学写话与习作教学》是全国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教材。

  7、刘彭芝:中国人民大学附中校长,北京市数学特级教师。

第十届北京市政协委员,中国数学奥林匹克高级教练员。

荣获北京市优秀教师、北京市劳动模范、全国三八红旗手、全国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等称号。

著有《人生为一大事来》、《我的教育思想》等。

  8、廖文胜:重庆市巴蜀小学校长,特级教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

是中国儿童美术教育改革的探索者,年仅23岁就成为了当时重庆市最年轻的全国优秀教师。

他指导的儿童绘画作品有186件获国家、省市级奖励,其中国家级一等奖21件;指导的儿童美术作品135间参加过日本、美国、英国等24个国家的国际儿童画展览。

  9、杨瑞清:江苏南京市浦口人,现任南京市浦口区行知小学校长。

23年来为实践陶行知教育思想献身乡村教育,先后创办了行知实验班、行知小学、行知基地,开展了不留级实验、村级大教育以及赏识教育研究,取得优异成绩。

先后被评为南京市十大杰出青年、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全国十杰教师、全国师德标兵等。

教育思想:乡村大教育、赏识教育。

  10、李希贵:国家督学,山东省潍坊市教育局局长,全国优秀教师,全国劳动模范。

独创的“语文实验室计划”获全国教育实验优秀教改成果二等奖,并走上国际讲台。

著有《教育随想录》、《为了自由呼吸的教育》、《学生第二〉《36天,我的美国教育之旅〉等。

  11、龚正行:北京八中校长。

1997年获国务院颁发的政府特殊津贴,1998年获北京市特级教师称号,2003年被评为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的科学技术管理专家。

著有《高中生的学习方法与能力培养》、《中学生学习方法指导》、《给新校长的50条建议〉等。

  12、康岫岩:1967年毕业于南开大学数学系,现任天津市南开中学校长,天津市南开翔宇学校理事长,市政协常委兼市政协科教委员会常务副主任。

特级教师,天津师范大学兼职教授。

参与写作和主编数学及其他学科类丛书60余册,出版《优质中学的教与学>等教育专著,曾主持或参与9项国家级、市级研究课题,被国务院学位办聘请为全国教育硕士专业学位指导委员会委员。

先后荣获天津市优秀教师、天津市“最具创新精神校长”、天津市“九五”立功先进个人、天津市劳动模范、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全国五一劳动奖章获得者等荣誉。

教育思想:整体高素养教育观。

  13、唐盛昌:中学数学特级教师,上海市特级校长。

现任上海市上海中学校长,上海市中学教师高级职务评审委员会委员,上海市高评委数学学科组组长,国际文凭组织和学术组织亚太地区校长代表,国际文凭组织校长委员会的15个委员之一。

1993年荣获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1996年荣获苏步青数学教学奖。

1981年以来先后编著和编译出版了各类理论和学术专著30余本,各类论文近百篇。

教育思想:乐育精英。

来源:考试大-教师资格证考试 来源考试大:教师资格证考试 来源:考试大-教师资格证考试.  14、杨一青:现任浙江省杭州市学军小学校长、杭州市校学管理学会会长。

曾被授予浙江省劳动模范、浙江省优秀教师、全国教育系统劳动模范等荣誉称号。

  15、李烈:1994年被评为数学特级教师。

现任北京市第二实验小学校长,教育部中小学校长培训专家委员会委员,教育部教师教育专家委员会委员,教育部国际交流协会理事,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管理学院兼职教授。

曾代表北京市参加全国首届小学数学课堂教学大赛并荣获一等奖第一名。

先后荣获全国劳动模范、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北京市有突出贡献科学技术管理专家、北京市首届十大杰出青年、人民教师奖章、香港柏宁顿孺子牛金球奖杰出奖等荣誉称号和奖项。

著有《我教小学数学》等多本教育专著。

教育思想:双主体育人、以爱育爱。

  16、刘京海:成功教育改革与研究的主要发起人、设计者、组织者和实施者之一。

现任上海市成功教育研究所所长、上海市闸北第八中学校长、上海市田家炳中学董事长、华东师大兼职教授、上海师大兼职教授;全国中小学整体改革专业委员会常务理事、上海市特级教师、上海市特级校长、全国“十杰”中小学中青年教师、国务院特殊津贴获得者。

主编《成功教育》《成功教育探索》《成功教育00例》等专著  中国古代教育家:孔子、老子、墨子、孟子、荀子、董仲舒、王充、韩愈、柳宗元、王安石、朱熹、王守仁、李贽、徐光启、王夫之……  孔子  大思想家、大教育家孔子; 孔子(公元前551年——公元前479年),名丘,字仲尼,鲁国人。

  孔子是个大思想家,他创立了儒家学派。

首先,他提出“仁”的学说,即要求统治者能够体贴民情,爱惜民力,不要过度压迫剥削人民,以缓和阶级矛盾。

其次,他主张以德治民,反对苛政和任意刑杀。

他的学说后来成为我国2000多年封建文化的正统,对后世影响极大。

  老子  老子(传说前600年左右—前470年左右),春秋时期思想家。

姓李名耳,字伯阳,《史记》载为楚国苦县 河南鹿邑太清人,也有史料记载,老子为今安徽涡阳人,汉族人,与孔子同时期而年稍长于孔子。

有人说又称老聃。

在传说中,老子一生下来时,就具有白色的眉毛及胡子,所以被后来称为老子。

相传生活在春秋时期。

  老子是说我国伟大的哲学先驱,其哲学思想历经几千年仍然熠熠生辉,富有无穷奥妙。

老子的核心思想是“道”,认为,“无”为天地之始就是世界的开始状态,“有”为万物之母。

“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

  墨子  墨子,中国先秦墨家学派创始人。

中国战国时期著名思想家、科学家、人权活动家。

  (约公元前479年~前381年)。

他曾提出“兼爱”“非攻”等观点,创立墨家学说,并有《墨子》一书传世。

墨学在当时影响很大,与儒家并称“显学”。

出生于山东滕州,也有少数学术界人士认为墨子出生于河南鲁山  孟子  孟子(前372年—前289年)(生於周烈王四年,卒於周赧王二十六年),汉族,山东邹城人。

名轲,字子舆。

又字子车、子居。

父名激,母仉氏。

中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

战国时期儒家代表人物。

山东邹城人。

著有《孟子》一书。

  民本思想 “民为贵,社稷次之,君为轻。

”意思是说,人民放在第一位,国家其次,君在最后。

孟子认为君主应以爱护人民为先,为政者要保障人民权利。

孟子赞同若君主无道,人民有权推翻政权。

  荀子  荀子(xunzi)(前313年-前238年)名况,字卿,后避汉宣帝讳,改称孙卿。

战国时期赵国猗氏(今山西安泽)人,著名思想家、文学家、政治家,儒家学派代表人物,时人尊称“荀卿”。

曾三次出齐国稷下学宫的祭酒,后为楚兰陵(今山东兰陵)令。

  荀子的思想偏向经验以及人事方面,是从社会脉络方面出发,重视社会秩序,反对神秘主义的思想,重视人为的努力。

孔子中心思想为“仁”,孟子中心思想为“义”,荀子继二人后提出“礼”,重视社会上人们行为的规范。

  董仲舒  董仲舒,是西汉一位与时俱进的思想家,西汉时期著名的唯心主义哲学家和今文经学大师。

出生年代(前179~前104)中国汉代思想家,政治家。

景帝时任博士,讲授《公羊春秋》。

汉武帝元光元年(前134),董仲舒在著名的《 举贤良对策》中,提出他的哲学体系的基本要点,并建议“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为汉武帝所采纳。

  王充  王充(27——约97),字任壬,会稽上虞人,他的祖先从魏郡元城迁徙到元称。

王充年少是就成了孤儿,乡里人都称赞他孝顺。

后来到京城,到太学(中央最高学府)里学习,拜扶风(地名)人班彪为师。

喜欢博览群书但是不死记章句。

家里穷没有书,经常去逛洛阳集市上的书店,阅读那里所卖的书,看一边就能够背诵,于是精通了百家之言。

  韩愈  韩愈(768~824)唐代文学家、哲学家。

字退之,河阳(今河南省孟州市)人,祖籍河北昌黎,世称韩昌黎。

晚年任吏部侍郎,又称韩吏部。

谥号“文”,又称韩文公。

他是唐代古文运动的倡导者,主张学习先秦两汉的散文语言,破骈为散,扩大文言文的表达功能。

宋代苏轼称他“文起八代之衰”,明人列他为唐宋八大家之首,与柳宗元并称“韩柳”,有“文章巨公”和“百代文宗”之名  韩愈的思想渊源于儒家,但亦有离经叛道之言。

他以儒家正统自居,反对佛教的清净寂灭、神权迷信,但又相信天命鬼神;他盛赞孟子辟排杨朱、墨子,认为杨、墨偏废正道,却又主张孔墨相用;他提倡宗孔氏,贵王道,贱霸道;而又推崇管仲、商鞅的事功。

他抨击二王集团的改革,但在反对藩镇割据、宦官专权等主要问题上,与二王的主张并无二致。

  柳宗元  柳宗元(773—819),字子厚。

唐代文学家、哲学家和政治家,唐宋八大家之一。

祖籍河东(今山西省永济县)。

代宗大历八年(773)出生于京都长安(今陕西省西安市)。

与韩愈共同倡导唐代古文运动,并称韩柳。

与刘禹锡并称“刘柳”。

与王维,孟浩然,韦应物并称“王孟韦柳”。

世称柳河东或柳柳州。

  柳宗元是“唐宋八大家”之一,曾与韩愈一 起倡导唐代古文运动,在反对骄文、提倡古文方面倾注了大量心血。

他较为重视作家的道德修 养,指出:“文以行为本,在先诚其中。

”凡此种 种,构成古文运动理论的精华。

  王安石  王安石(1021-1086)字介甫,晚号半山,小字獾郎,封荆国公,世人又称王荆公,世称临川先生。

抚州临川人(现为抚州市盐埠岭),汉族。

北宋杰出的政治家、思想家、文学家、改革家,唐宋古文八大家之一,死后谥号“文”。

他出生在一个小官吏家庭。

父益,字损之,曾为临江军判官,一生在南北各地做了几任州县官。

安石少好读书,记忆力强,受到较好的教育。

  朱熹  朱熹(xī )(1130-1200年)中国南宋著名思想家。

字元晦,后改仲晦,号晦庵。

别号紫阳,祖籍徽州婺源(今属江西),汉族人。

其父朱松,宋宣和年间为福建政和县尉,后寓居福建。

朱熹出生于福建尤溪,14岁丧父,随母定居崇安(今福建武夷山市)五里夫。

绍兴十八年(1148)中进士,历仕高宗、孝宗、光宗、宁宗四朝,曾任知南康,提典江西刑狱公事、秘阁修撰等职。

后由赵汝愚推荐升任焕章阁侍制、侍讲。

  他强调治学贯专而不贵博。

盖惟专为能知其意而得其用,徒博则反苦于杂乱浅略无所得。

  等等。

民国四大高僧谁

弘一 虚云 太虚   【弘1880~1942)】  Hongyi  僧人。

俗姓李,幼名文又名广平,字叔同,别号息霜,法名演音,别号晚晴老人。

原籍浙江平湖,生于天津。

早年就学上海南洋公学,从蔡元培受业。

擅长书画、篆刻、工诗词。

1905年留学日本,入东京美术学校从黑田清辉学西洋画,旁及音乐、戏曲,造诣甚深。

1907年,他与曾孝谷等创“春柳社”于东京,主演“茶花女”,又主编《音乐小杂志》。

1910年回国,初任上海《太平洋报画报》编辑,加入柳亚子发起的南社。

继至杭州任浙江省立第一师范图画和音乐教师。

1918年舍俗出家于杭州虎跑定慧寺,同年受戒于灵隐寺。

常往来于嘉兴、上海、温州等地,并闭关著述。

1928年入闽,常居厦门南普陀及泉州承天、开元等寺。

弘扬南山戒律,曾创设“南山律学院”,并提出念佛不忘救国,救国不忘念佛的主张。

卒于泉州温陵养老院。

后人为了纪念他,在泉州清源山和杭州虎跑寺分别建塔和设纪念堂。

主要著作有《四分律比丘戒相表记》、《南山律在家备览要略》及《佛学丛刊》、《护生画集》等。

音乐作品有《中文名歌五十曲》、《李叔同所作歌曲》、《三宝歌》、《清凉歌》等。

  虚云(1873—1959),俗姓肖,名古岩,又名演初,字德清,自号虚云、幻游,祖籍湖南湘乡,出生于福建泉州。

曾主持真如寺的修复工作。

  虚云出生仕宦之家,父亲肖玉堂官至泉州知府,望子成龙,要他学八股文,以求仕进。

但虚云自幼性情恬淡,爱读儒籍佛典,其志不在功名。

父亲利用种种办法都未能逼他就范。

光绪十七年(1891年),突然潜逃出家,被父探知,勒令回家,越二年,他又逃至鼓山涌泉寺剃度,拜妙莲和尚为师。

随即隐居岩洞,持头陀行,静心观坐三年。

然后离寺云游,先后在浙、苏、皖一带名山大寺,学经参禅。

曾在江宁会见著名佛学杨仁山居士。

光绪二十六年,虚云从普陀山步行北上,到达北京时,恰遇义和团运动爆发,八国联军进攻北京,他随西太后、光绪皇帝逃亡队伍西行,出长城,赴陕西,途中结识了许多王公大臣。

抵西安后,转赴终南山,结庐狮子岩下,改号虚云。

光绪二十八年,虚云游四方、朝拜峨眉,经西藏入西康,转入云南鸡脚山。

鸡脚山是历史上的佛教重地,这时,只剩下十余处破庙,且不容外来和尚挂单,虚云无处落脚。

后来,通过大理提督张松林向当地知县推荐,方在鸡脚山找到一座破庙——钵盂庵住下来,进行宗教活动。

此年,他将钵盂庵改为迎祥寺,接纳四方僧众,募捐兴修寺庙。

光绪三十年,他出国云游,至逻罗(今泰国)、南洋(即东南亚)一带讲经说法,皈依(佛教称身心皈向佛、法、僧)达数万人。

又前往日本参观佛教,途经吉隆坡,得滇中来信,说:“官府兴办新政,遍提寺产”,请他设法挽救。

光绪三十二年,虚云便转道上海,请寄禅(敬安)和尚一同赴北京上诉。

抵京后,得到当年结识的王公权贵支持,获得一道保护寺庙的“上喻”(即通告),云:此后“着各督饬抚令地方官,凡有大小寺院及一切僧众财产,一律由地方官保护。

”从此各地不再提寺产了。

事后,虚云仍继续留京活动,为云南寺庙请龙藏(清廷内务府刊印的佛经)。

经肃亲王善耆等发起奏请,于同年七月降旨将迎祥寺赐名“护国祝圣禅寺”、赐虚云为“佛慈洪法大师”,又赐“紫衣钵具”、“玉印”、“锡杖如意”、銮驾全幅“。

至此,虚云身价百倍,声誉大振。

  1911年(宣统三年),为团结佛教徒,保护寺院,斡旋沪佛教会与宁大同会的对峙,虚云出滇至沪。

接着,与寄禅和尚赴南京晋见孙中山,议定修改佛教会会章,取消各地自立之名目诸事宜。

同年四月,因政府更迭,在见过孙中山之后,又前往北京去见袁世凯。

在上海改组中国佛教会,成立中华佛教总会。

会后,虚云回到云南,晤蔡锷,组织滇黔、滇、藏的佛教支部,并亲襄其务。

在新的“大护法”保护下,祝圣寺的香火依然十分兴旺。

1912年,民国成立,出现逐僧毁寺风潮。

滇军师长李根源亲自督军上山,准备逐僧毁寺,指名捉拿虚云。

虚云只身往见李根源。

李问:“佛教何用

”虚云答:“自古立国皆议国教并化,政能治身而不能治心,惟教能治心。

心为万物之本,本得其正,何心之不治

”他非常明白宗教对于统治者的功用,几经辩论,终于折服了李根源。

  1920年,虚云应云南督军唐继尧的邀请,前往昆明,重修西山华亭寺,施工中掘出“云楼”古碑,遂将华亭寺更名云栖寺。

他按古碑记载,庙产数字,由唐继尧出告示,用低价将数百亩田地及方圆数十里的山场勒赎归寺,引起民众怨愤。

他在财产到手之后,又举办慈善事业来笼络民众。

  1929年,虚云应闽籍国民党官僚林森、杨树庄的邀请,赴福州涌泉寺任住持(僧寺之主)。

初为众僧说戒五十三天,继则改革寺中旧习,再则着手整理道风,兴肃禅堂与念佛堂、恢复复节打七,春末傅戒之禅规。

在这个基础上,修建楼、堂、阁、寮、院、庵、洞等十多处,创办学戒堂,后改为佛学院,以福建省主席杨树庄为名誉院长,虚云自任院长,培训年青僧徒。

杨树庄之母拜虚云为师,杨及闽籍不少官僚便成为虚云的大护法。

涌泉寺藏有明清以来大量经板,虚云聘请观本和尚进行整理,编成《鼓山藏经目录》,刊刻面世。

1933年,福建爆发战争,省内寺庙大多停止留单,僧人无食宿所,惟鼓山仍留海单,云游僧人多至逾千。

虚云为此多方操劳,竭力维持一粥一饭。

  1934年,应李汉魂将军之请,赴广东曲江主持重修南华寺。

南华寺是禅宗六祖慧能的道场。

此时已破败不堪。

虚云提出四个条件,其中第四条为:“所有出入资财、清理产业,交涉诉讼筹事,全由施主负责。

”这条要求概括了他多年来“宏法”的经验,即依仗反动统治者的势力,扩张佛教势力。

李汉魂应允后,当面募集数十万金,待各项筹备工作就绪后,即请当局派人履勘画界,将界内“寺产”,无契没收,有契贱赎。

在收回无尽庵时,驱逐住户,致使二十余户贫民无家可归。

1935年秋,虚云由彭山到曲江主持修建,用警察赶走了庙内的居民,亲自监督工匠兴修。

历时十年,总计兴建殿堂243楹,新修塑大小佛像690尊,使该寺成为广东规模最大的佛教圣地,不久,即举行千佛大戒,受戒者数百人,吸引了广州和港澳的大批富豪前往观光。

  1942年,国民政府主席林森在重庆发起“护国息灾大悲法会”,请虚云主持。

虚云到达重庆,主持法会四十九天。

他在法会上赞颂国民党反动统治说:“四方共乐无为化,同颂尧天舜德明。

”蒋介石亲自设斋宴招待,林森等作陪。

1946年,虚云又应广东当局邀请,在广州净慈寺举行超荐抗日阵亡将士法会,再度轰动广州港澳。

其中港澳参与法会的达十余万人。

当时,广州六塔寺住持铁禅因汉奸罪入狱,虚云上书当局为其保释,受到当地部份僧众反对,未能成功。

1947年蒋介石为南华寺“同戒录”题词:“丕正颓风”,表彰虚云的功绩。

  1949年秋,广东解放,人民政府对虚云以礼相待,但虚对在虚门、华南寺进行的民主改革暗加抵制,南华寺住持本焕等,因反革命罪被公安机关逮捕,虚云曾为其叫屈。

(注:1943年,虚云曾推荐在五台山当过汉奸的本焕和尚任南华寺住持)同年冬,虚云应邀赴北京参加佛教协会筹备会议,在广济寺与园英、赵朴初等成立中国佛教协会筹备处。

10月1日,他代表中国佛教徒接受锡兰佛教代表团赠送的“佛舍利”、“贝叶经”、“菩提树”三宝。

同年,被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委员。

12月,虚云赴上海参加“祝愿世界和平法会”。

  1953年,中国佛教协会成立,虚云为四名名誉会长之一。

由于人民政府的争取和团结,使虚云摆脱同华南反动残余势力的纠葛,并为其从事正常宗教活动创造条件。

同年,虚云应真如寺住持性福邀请,于7月5日登上云居山。

目睹这座唐元和初年道容禅师开创、历经一千多年的祖师最胜道场,仅存破大寥三间,殿堂楼阁大多倒塌,瓦砾满目,荒草遍地。

明代铜铸毗卢遮那大佛像,兀坐于荒烟蔓草之中。

虚云遂决心留住云山重修庙宇,并得到有关部门的赞同。

虚云驻云居的的消息传出后,四方僧徒云集,年底达五十余人。

虚云在率众修持的同时,多方筹划修复寺庙,1954年春,响应人民政府号召,坚持“农禅并重”,开荒造田,自给自食。

1955年僧徒增至数百人,至1956年所产谷物与红薯等,基本上满足了寺中僧众口粮需要。

寺庙经虚云募化和设计,历时三年左右,先后重建庙宇、殿、楼、堂等数十座,雕塑大小佛像132尊,将被日军烧毁的寺庙修茸一新。

随之,虚云又组织僧众修复名胜古迹。

1956年秋天,重浚明月湖、疏浚壁溪与改溪工程。

施工中,掘得镌有苏轼题书“石林”的巨石,虚云将其置于佛印桥旁,冠名“淡心石”,辟为一胜景,亲自赋诗以为纪念。

并在白果树下的慧泉加筑花岗石围圈,前方安置一石供桌。

亲笔丹书“慧泉”二字刻于其外沿。

同时,在寺外种植茶树、果树,在寺内开辟花园。

1955年春,虚云身体日衰,但仍心系寺中诸事,这年七月,虚云接到岑吕居士代他编辑整理的《云居山志稿》,非常高兴,抱病写了《重建云居山真如寺事略》与《云居山志重修流通序》。

此志交由香港莲净苑与佛经流通联合出版,流传于世。

  1959年10月13日,虚云因患噎膈慢性消他不良症在真如寺圆寂。

虚云一生,习禅苦行,以长于整顿佛教丛林,兴建名刹著称。

虚云不仅在东南亚诸国蜚身佛坛,在北美大陆也有一定影响。

1982年,美国纽约佛教禅宗中心为他修建纪念堂,将其传记用英文刻于石碑。

虚云平生所作诗歌偈赞甚多,已选三百九十首,编为《虚云和尚法汇》,由香港佛学书局出版。

其余记载其生平事迹的有《虚云和尚事迹》、《虚云和尚年谱》、《虚云和尚画法集》等。

  太虚大师(1890-1947),浙江崇德(今并入桐乡)人。

俗姓吕,本名淦森,出家的示名唯心,别号悲华。

清光绪三十年( 1904),披剃于苏州平望小九华寺,同年礼宁波天童寺寄禅和尚受具。

光绪三十四年,入南京祗洹精舍从杨文会学习佛学。

1911年出任广州白云山双溪地住持,并组织僧侣教育会,自编讲我,进行讲授。

1913年全国各省占寺夺产之风甚炽,僧界陷于纷乱。

太虚与仁山等人在南京创立中国佛教协会(后并入“中华佛教总会”),主张改革佛教,首改镇江金山寺为佛教大学,自办学校以的抵制“庙产兴学”风潮。

旋以“金山寺事件”而告失败。

寄禅圆寂后,在上海静安寺举行的追悼大会上,太虚提出教理、教制、教产三大革命说。

大声疾呼佛教改革以自救。

后又连续撰文宣传佛教革新运动,要求建立新的僧伽制度以顺应时代发展。

1917年后,太虚先后创办了武昌佛学院、闽南佛学院、汉藏教理院等,招收青年学僧,培养佛学人才,并考察日本佛教,历游英、法、德、比、美等国,弘扬佛教。

还分赴鄂、川、闽、晋、苏、浙、赣、粤、黔等地宣扬佛法;并从事撰述。

抗日战争期间,太虚发起组织青年护国团僧侣救护队等,又率领中国佛教访问团,出访缅甸、印度、锡兰(今斯里兰卡)诸国,借以联络同教感情,共同反对日寇侵略,宣示中华民族为独立生存与公平正义而奋斗。

抗战胜利后,担任中国佛教整理委员会常委,于镇江焦山筹设会务人员训练班,以全国佛教进行整顿。

1947年,太虚圆寂于上海玉佛寺直指轩。

其著述甚多,后由弟子们汇辑成《太虚大师全书》行世。

  《全书》是中国佛教近代以来承先启后的一部巨著,共700余万言,分为四藏二十编。

全面反映了太虚多层次的佛学思想,举凡佛法的体系与纲要、僧伽制度的改革与培育、唯识思想的融贯与弘扬、人生佛教的揭示与提倡,以至时代思潮的批评与会通等等。

无不包含在内。

  太虚大师一生,主要以僧伽制度改革与唯识学阐扬而卓然名家。

《全书》中涉及僧制改革的主要文章有:《整理僧伽制度论》、《僧制今论》、《建僧大纲》、《菩萨学处》等,集中体现了他革新僧伽制度观点的整个演变过程。

1915年至1947后,在长达30多年的时间里,太虚为革新重整中国佛教制度所作的设想与努力,在上述文章里得到了全面的反映。

  经过“金山寺事件”使变革佛教的运动一开始便受重挫之后,太虚意识到,改革佛教必须有一套新的寺院僧伽制度,与之相配合,否则只能流于空谈。

因为寺院的设立,是绍隆三宝、供养佛祖及僧众用功办道的清净庄严道场,也是为启发社会人士信仰的弘法场所,对于佛教的长工发展是十分重要的。

所以,佛教的改革,绝不能离开寺院,另起炉灶。

1195年,太虚痛感于当时政府公布《管理寺庙条例一条》,给地方官吏以限制僧人及侵害教产的权力,审时度势,根据清朝乾隆年间(1736-1795)调查所得中国僧伽有80万之众的现实,以及当时社会国情,又依托教理教史的准蝇,在普陀山闭关阅藏期间,撰写了《整理僧伽制度论》一文,决心开展佛教改进运动,廓清寺院面貌,振兴日益萎靡的中国佛教。

综观太虚大师一生行履,其革新僧制的最高计划,是1947年在延庆寺讲演的《菩萨学处》,这也是他的最后说法,按其设想,建立菩萨学处,必须从结缘三皈开始。

这是指那些虽皈依佛、法、僧三宝,但对三宝还没有正信和正见的徒众。

接下来是正信大皈,此指因对佛教有了正当的了解和信仰而皈依的知识分了,再是五戒信众,受五戒后,有两条路线可走:一条是由此直接发菩提心。

受菩萨戒,成为在家菩萨;另一条是受五戒后,续习八戒,转入出家阶段,作沙弥、比丘,受12年的教育,而成为出家菩萨。

最后是出家菩萨的设计,要求也进一步提高。

  从正信三扳到五年出家菩萨的初级阶段,其中设有干部人才的培训,以造就菩萨学处的干部人才。

而在家菩萨下至结缘三皈的徒众,也都可以成为菩萨学处摄化的大众。

菩萨学处的出家菩萨,要经过12年才出家,但终身作为在家菩萨也适宜,因为在实行上,都是六度四摄,好实行瑜伽戒法。

这是以信众和僧众共同组织菩萨学处,制定僧伽制度,是为太虚的晚年定信论。

  太虚的革新僧制历时多年,其设想屡经更易,从《整理僧伽制度论》的80万僧众数,到《僧制今论》的20万,再至《建僧大纲》的4万而2万,直到最后缩减为一座道场以创立“菩萨学处”。

由此可见,一方面他改革僧制的重心在于对僧团人数力求减少,重质量不重数量,为伪存真;也在于偏重信众,以建立菩萨学处扩大社会青年信仰三宝,达到“人成即佛成”的人生佛教为终极目的。

另一方面,因叠经波折,屡有变更,也足见建立新型僧制有多么的困难

  虽然,从《整理僧伽制度论》到《菩萨学处》是应机改建,有所不同,但弘扬佛法,首重建僧。

其理想的建僧大业,始终未能实现,反而招来不少的毁誉。

但太虚的志向未尝少必,因为他的变革的赣皆从佛教根本信念流出,而非其它,故而能逆流向上,精进不懈。

太虚的革新僧制的实践证明,佛教的存在与发展,必须应时代的需要,同时又应考虑到当时佛教的实际状况进行操作,否则,无论是超前还是滞后,其具体的实践活动都将难以奏效,这是留给后人的有益的经验教训。

  印光大师(1861-1941):讳圣量,字印光。

别号常惭愧僧,近代著名的净土宗高僧,为净土宗第十三代祖师。

俗姓赵,名绍伊,字子任。

陕西合阳陈村人,幼时聪慧,随兄熟读儒书,颇以 孔孟之道为自任。

受韩愈、欧阳修等大儒辟佛思想的影响而批判佛教。

至十五岁后,数年之间因病所困,偶读佛经,始悟前非,乃洗心革面,回心向佛。

清光绪七年(公元 1881年)师二十一岁,往投终南山五台莲华铜寺,礼道纯和尚剃度出家。

次年受具足戒于陕西兴安双溪寺印海律师座下。

  印光大师生来便有眼疾,几近失明,后于湖北莲华寺帮忙晾宋体晒经书时,得读残本《龙舒净土文》,而知念佛往生净土法门即 是当生成就、了脱生死之要道。

因为眼疾,乃悟县为苦本。

感悟到若要离苦得乐,势必专修念伟法门为是,即于闲时。

专念佛号,纵是忙于事务,也心不离佛,后眼疾痊愈,由此深信念佛功德不 可思议。

而自行化他,一以净土为归,便肇始于此。

  印光大师修净土,久而弥笃。

光绪十二年(1886)二十六岁时,慕名北京怀柔红螺山资福寺为净土专修道场。

便往亲近善 知识,取继承东晋庐山东林寺慧远大师创导的净宗遗风之意,自号专修念佛法门,使得净业大进。

除此之外,师于红螺山历任上客堂香灯、蔡元等职期间,深入经藏,研读大乘经 教以为助行,与念伟之正行互补,得以圆成净业。

  光绪十六年(1890)师转居北京龙泉寺、十七年(1891)住于国广寺。

光绪十九年(1893)时,应普陀山法雨寺化闻和尚之 请。

护送藏经南下,后便常住法雨寺. 师于寺中精勤修持,念佛不懈,深受大众敬重。

众等便诚请大师讲法以利群机,师辞不过,乃为开讲《阿弥陀佛经便蒙钞》一座。

嗣后,便谢绝众缘,于珠 宝殿侧掩关修行,连闭两期,为时六年。

于关房中自书念佛待死以自策励。

出关后,曾出外住茅篷,未几,源如法雨寺居之。

光绪三十年(1904)师四十岁时,因谛闲法师为浙江温州头陀寺 迎请藏经,又为之助理一切,事毕师仍回法雨寺。

师在此出家二十几年的光景里,始终韬晦,不喜结交,不好名闻利养,惟有用功不止,精进念佛,以期克果。

其后近十年间亦复如是。

全身心地念佛修行,终得念伟三昧。

  民国纪年,(1912)师年五十有二,高鹤年居士取大师文稿数篇,刊入上海《佛学丛报》,署名常惭。

读者虽不知为谁,而文章中所显义理己足以引发见闻者生信念佛。

延至民国六年1918),徐蔚如、周盂由诸居士得读大师文稿,甚感希有难得。

于是一再搜集印光大师的文稿,题为《印光法师文钞》而刊行之。

徐蔚如居士于文钞之跋中赞言:大法陵夷,于今为极,不图当世尚有具正知正见如师者,续佛慧命,于是乎在

其后数年间,复为增广大师文稿,由中华书局印行,名为《增广印光法师文钞》。

大师的文钞,正如徐氏跋中所言: 无一语无来历,深人显出,妙契时机,诚末法中应病良药。

不单是在佛理上精辟入理,,就是一般世俗道理,亦即兼而融会,凡是能使闻者改恶修善,生信 念佛者,不据一格为众宣扬法要。

义理深契众机,且文法典雅,是以凡闻大师名者,人人必争请奉读师之文钞。

因此之故,大师 威名扬于环宇,渴望归依大师门下之善信人等,日益增多。

有登门造访请求慈悲摄受者,有亲写书信乞赐法名者。

一时间,做大师的归依弟子蔚然成风。

前后二十余年来,皈依大师座下的信徒, 无法统计、进而言之,受大师之教,而依教奉行,吃素念佛,精修净业,得以往生西方净土者,亦难枚举。

由此可见大师身传言教之功行实不可思议。

  大师一生勤俭无私,信众之供养,悉皆代为广种福田,或用于流通经籍,或用以救济饥贫。

而其自奉,食唯充饥,不求适口; 衣取御寒,厌弃华丽。

有供养珍美衣食,推却不过者,,转手即送他人。

大多数的普通物品,咸皆交至库房,与大家共享,决不自用。

大师先后在上海、苏州创办弘社。

二十余年来;所印的佛书计有百十种之多,其数不下四、五百万册。

佛像亦有百万余帧 之多,教之内外,普受法益者甚众。

民国十一年,(1923)师六十二岁时,江苏义务教育会成立, 议请省府下令征用寺产作为学校,佛教界为之哗然。

大师为保教护寺故,不遗余力地为之奔走呼吁,终得以扭转危机。

同年,应定海知事陶在东之请,物色讲师,至监狱讲道,乃推智德法师应 聘。

并令其宣讲《安士全书》等关于因果报应、信愿念佛求生净土之佛理。

充分体现大师之无缘慈悲,普化众生之本怀。

后更自任江苏监狱感化会 名誉会长。

这种名誉是大师为利益苦难众生乐意所得。

基于此回,陶在东与会稽道尹黄涵之,将大师之道行事迹呈报政府,得以题赐悟彻圆明之匾额一方,资送普陀,香花供养,极盛一时,僧俗人等,深为欣羡。

师则置若罔闻。

人 虚空楼阁,自无盛德,惭愧不己,荣从何来

其后,数年间常往来江苏、浙江、上海一带,为众开示念佛法要,因果事见闻者如潮,法缘盛极一时。

  民国十九年(1931)二月师住苏州,于报国寺掩关,课余则修订四大名山山志。

掩关期间,灵岩山妙真和尚叩关请示,将灵岩山寺立为十方专修净业道场。

师即为之定下有关规约章程。

前后三、 四年来,大师倾心指导,以使灵岩净土道场成就模样。

在大师之威德感召下,经以妙真和尚为首的灵岩诸师的努力结果,遂使灵岩道风日益振兴,而后更发展成为仅次于红螺山资福寺的净土宗 著名专修道场。

民国十六年冬(1938),师七十七岁,因时势所逼,顺应妙真和尚之请,移锡灵岩山寺安居。

由于大师年事己高,上山方满三年,却台世归西而去。

  大师之示寂,于诸多迹象中证知其预知时至,民国二十九年(1941)春季之时,于言谈书信中己流露出去意。

延至十月,自知时日无多,召集大众会谈,任妙真为住持,并促令其择日升座。

且开示说:净土法门,别无奇特,但要恳切至诚,无不蒙佛接引,带业往生。

十一月初四早一时半,由床上起坐说;念佛见佛,决定生西。

言讫,即大声念佛,二时十五分,索水洗手毕, 起立自言:蒙阿弥陀佛接引,我要去了,大家要念佛,要发愿,要生西方。

说完,即移坐椅上,面西端身正坐,近五时,在大众念佛声中,安祥西逝。

师生于清咸丰十二年(1861,寂于民 国二十九年(1941),世寿八十,僧腊六十。

次年二月十五日,往生后一百日举火茶毗,得五色舍利无数,奉灵骨塔于本山石鼓之东南,复于民国三十六年( 948)九月十九日将师之舍利奉请入塔,后又兴建塔院以供奉之。

大师一生,一以净土为归,自行化他,信愿念佛。

言传身教,为净业学者之榜样,弘传净土,作 世间之慈航。

后人尊之为净土宗第十三代祖师,盛名永彪净土宗之史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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