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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管理调研座谈会主持词

时间:2013-10-28 02:34

基督教葬礼主持词

(诗班唱诗歌,等候开会) 主持人:基督徒(_ _)荣归天家追思礼拜现在开始。

主持人:全体肃立、默哀(信徒祷告不超一分钟为好)… … 默哀毕。

主持人:请(_ _)为本追思会代祷。

主持人:唱诗《安然上天堂》 主持人:各位来宾、各位朋友,承蒙________本家的邀请来到这里为__________荣归天家举行追思礼拜。

借此我代表教会全体弟兄姊妹对________的离世表示深切的怀念。

对家属及亲友表示真诚的慰问。

愿你们忧伤的心得到上帝的安慰。

愿这蒙福的家族得到主耶稣的祝福。

同时我代表__________本家,向前来参加追思礼拜的各位来宾,各位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

愿你们在基督里平安

主持人:今天_____________离开我们去了天堂,但我们思念的泪水却止不住的流淌,她 (他)的歌声,她(他)的笑容,永远留在了我们的记忆中。

主持人:她(他)与家人共同度过了艰苦的年代,她(他)饱经沧桑,依然坚定执着,自强不息。

她(他)曾有过多少心酸多少感叹,她(他)曾有过多少屈辱,多少磨难。

一路走来,坎坷不平。

道不尽红尘悲苦,诉不完人间哀怨。

主持人:她(他)教孩子们学说话,教孩子们学走路,教他们怎样做人,怎样做事。

为了儿女不知她(他)付出了多少心血,为了家庭不知她(他)流了多少汗水。

再苦再累她(他)从不开口。

当儿女们成家立业后,她(他)已经满头白发疾病缠身了。

主持人:自从她(他)蒙召归向耶稣基督后,她(他)得到了真正的平安喜乐。

她(他)为神家工作尽心尽意。

她(他)曾经(信主后做出的业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持人:在她(他)病重期间她(他)总是要教会同工为她(他)祷告,给她(他)读经,唱诗。

她(他)恳切委托教会为她(他)的儿女祝福,她(他)的信心给我们留下了榜样愿______________安息主怀

主持人:唱诗《思念》 主持人:死亡给人类带来了恐惧,死亡给人类带来了悲伤,而人在这个世界上总有死的那一天。

面对这残酷的现实我们应该怎么办

… … 下面请___________为我们正道“生与死”的奥秘

(先介绍_________蒙召时间,后因何病逝世,医治无效于何时心脏停止跳动享年____岁。

和她生前工作的成绩的等然后过度到证道上

) 证道完毕 主持人:请__________(长子或代表) 主持人:请___________(为顺服的儿女们祝福) 主持人:共颂主祷文 主持人:基督徒____________荣归天家追思礼拜宣布闭会。

主持人:唱诗《相逢荣耀里》 (注意:散会后要与家属握手安慰。

而且讲道时间不要过长,一定要有节制

农村丧事司仪主持词

【农村丧事主基本程序】  举悼会,程序要简洁,气氛要肃穆,其一般程序为: 、主持人宣布ΧΧΧ同志(先生、小姐、女士)的追悼会开始。

先介绍参加追悼会的单位领导,生前好友。

再介绍送来花圈和换联等单位和来宾的名字。

  对因故不能参加追悼会而采用其它方式表示哀悼的情况也要一并加以说明。

  二、默哀3分钟。

(奏哀乐)  三、单位(或直系亲属)致悼词。

  四、家属致答谢辞。

(直系亲属致悼词,不用作答谢辞)  五、向遗像三鞠躬。

  六、向遗体告别。

(奏哀乐)  追悼会主持词的关键,是要把悼词写好。

悼词不能篇幅过长,一般以一千二百字以内为宜,最多不能超过三千。

悼词内容要层次清楚,事迹突出。

  【农村丧事主持词范本】  尊敬的各位朋友,追悼晚会马上就要开始了,请参加追悼晚会的相关人士做好准备,请燃放鞭炮的师傅做好准备,请所有的孝子贤孙来到灵前做好准备。

  (乐队入场演奏拜佛曲)  尊敬的孝家,各位来宾,各位朋友,各位帮忙师傅:  大家晚上好!  云蒙低沉,沂水呜咽,苍天流泪,大地悲鸣。

“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孝而亲不待。

”今天,我们大家在这里,怀着沉痛的心情只为悼念一位平凡而伟大,勤劳而善良的人 __ 大人,__生于__年___月 日,他艰苦劳作了一生,晚年,因患 病,医治无效,于 _年_ 月 _ 日_ 时 _分,与世长辞,享年 __岁!  今天,我们——乐队受孝家委托,前来为 __ 老大人送行,并为他老人家举办一场隆重而又庄严的追悼晚会,那么现在,我宣布, __ 大人追悼仪式正式开始。

  一:首先有请乐队前奏!(葬礼进行曲)  二:有请 __ 大人所有孝子贤孙在灵前就位。

  三:有请主持人就位。

  四:有请在场的各位来宾全体肃立,让我们怀着一颗沉痛的心为 __大人默哀,同时请鸣炮奏乐!(哀乐)  五:礼毕,向 __大人遗体三鞠躬!  青山肃立,草木含悲,这声声哀乐,细细的诉说了 她老人家辛苦操劳的一生,大江东去,带走了我们至亲至爱的亲人,可亲可敬的 老人,今天在这庄严肃穆的告别灵堂里,看着您和蔼可亲的面容,我们无法相信,您就这样永远的离我们而去了,从此,和我们天上人间,阴阳相隔。

可亲可敬的 老人,此时此刻,您的亲人和朋友们,站在您的面前,陪伴在您的左右,看着您静静地躺在这冰冷的棺材中,千言万语,万语千言也难以诉说亲人朋友的心情,您的儿女们更是心如刀绞,悲痛万分,对妈妈您的思念也只能用《母亲》这首歌来表达。

  可亲可敬的 老人,今天,您孝顺的儿子儿媳,女儿女婿,您疼爱万分的孙子孙媳,您身边爱您关心您的亲人朋友们,他们到这里来缅怀您,来看您最后一眼,送您最后一程,在这生离死别的时刻,我们也只能饱含深情,饱含泪水的对您说一声珍重,道一声别离,望您老人家一路保重,我们永远会怀念您,您永远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六:由请今天追悼会的主会人致悼词!  衷心感谢 __ 的致辞,在这里我们也代表孝家祝您身体健康,福禄绵长!  七:由请来宾讲话。

  __ 大人一生是平凡,勤劳,朴素的一生,他给儿女们留下的不仅是物质财富,更多的是留下的无尽的精神财富,他教导儿女们如何为人处世,如何勤俭持家,如今 __大人走了,走的不舍,他带着儿女亲情的无限牵挂,带着子孙对他的无限敬仰和感激,那么,今天,是 __ 先生留在人世间的最后一个晚上,儿女们都还有很多来不及要说的话想对您说,接下来,就由 大人的孝子贤孙每人对 大人说上一句临别的话。

  亲爱的 __ 大人,如今,您的儿孙泪流满面,面向您的灵堂,向您磕头,向您致敬,那么就让我们用诗与歌来寄托我们对您的无限哀思,并祝愿您老人家黄泉路上一路走好!  八:由请乐队演员哭灵奠酒.  __ 大人与我们永别了,留下了他对生活深深的眷恋,留下了他对儿孙们深切的关爱,留下了他那挥之不去的音容笑貌,也留下了许多难以言喻的遗憾,那么,作为您的后人,我们将会化悲痛为力量,您老人就放心的走吧!您的精神将永远激励着儿孙们继续前行!  九:接下来请欣赏文艺表演。

  最后,我谨代表——所有的同仁向 老人的家属表示亲切的慰问,请您们节哀顺便同时也祝福在场的各位参加 老人追悼晚会的所有来宾朋友们身体健康,合家欢乐,万事如意!谢谢朋友们的光临!  【悼词范本】  范本一  祭夫祭文  维公元某年某月某日,妻某某闻夫不幸去世某日,远具庶羞之奠,谨向先夫某某某之亡灵吊以文曰:呜呼我夫,恩爱同宿。

白发齐眉,犹嫌短速。

胡天不佑,中年分途。

同林好鸟,汝归冥府。

悲痛欲绝,昏迷于路。

心绪茫茫,只有号哭。

欲见无缘,凄凉寂寞。

吊以斯文,远方祝托。

临天祭拜,心何彷徨。

先夫地下有灵,来品来尝。

呜呼哀哉!尚飨!  愚妻 某某某 泣奠  范本二  爷爷 您一路走好--在爷爷逝世追悼大会上的祭文  李佳欣  爷爷,您走了,走得那样悄无声息,匆匆忙忙.爷爷,您在天国那边还好吗?还习惯吗?您一个人寂寞吗?我们真得舍不得您走啊.  爷爷,我真得不敢相信,就在我前几天还见您的时候,您还是那样慈祥,那样健康,怎麽突然之间就离开我们呢?我们真得很后悔,没有在您最需要的最后时刻陪伴在您身边.您这一走,给我们留下了无限的思念和终生的遗憾.  爷爷,从我记事起,您始终是勤俭,朴实,和蔼,可亲,您用自己的行动给我们树立了榜样,指导我们在人生道路上不断向前.爷爷,您虽然走了,没有带走任何东西,却给我们留下了无比宝贵的精神财富,我们将永远不会忘记您的教诲.我们一定会化悲痛为力量,好好学习,以实际行动告慰您的英灵.  爷爷,我还清楚地记得,弟弟小的时候,您总是经常背着小孙子从村头走到村中.那时的您,脚步是那样轻盈,想想这些,好像就发生在昨天,您让我怎麽相信眼前发生的这一切呢?我真得希望这是在做梦,可是这是事实,不是梦幻.  爷爷,您就这样走了.为什么不告诉我们一声呢?当我再回到老屋时,再也看不见您坐在椅子上晒太阳时,我这心里有多难受.我再也不能淘气地揪您的胡子,挠您的脚心了,我真的很难过,很悲伤.  爷爷,我真得希望您能在叫我一声,叫我一声:金金,虽然一直以来,我都不知道您为什麽这样叫,但是我知道,您叫我的声音是最好听的.爷爷您走了, 再也没有人能像您那样疼我;爱我了;我永远也得不到您那样的爱了.  爷爷,您放心的走吧.我们一定会更加细心的照顾奶奶.我们一定不会让她感到孤单.您就放心吧, 我们一定会按照您做人的准则去做每一件事.我们一定会好好学习,永远不辜负您的教诲和期望,做一个为国家,为民族,勤于奉献的栋梁之材,为我们李家争光.爷爷,您这麽高寿,为我们家,为子孙辛苦操劳了一辈子,也该好好的休息了.希望您在天只灵安息吧!  爷爷,我们怀着无比悲痛的心情,发自肺腑的大声呼喊:爷爷,您老人家一路走好!  后记:中国自从进入21世纪以后,社会有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人们的许多传统观念也随之发生了很大的变化。

然而我们在身处时代潮流之中,却也不能随波逐流,人云亦云,对于过去的好的传统文化,我们应该抱着传承与发扬的态度,留住民族之根,凝聚民族之魂。

《殡葬法》建议稿,谁有啊

想参考一下,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法》专家建议稿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殡葬设施、殡葬方式和殡葬活动的管理,保障死者的遗愿以及公民对死者的追念愿望的实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殡葬风俗习惯自由原则] 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殡葬风俗习惯的自由。

第三条 [殡葬原则] 殡葬管理应遵循节约土地,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 [殡葬方针] 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方针,倡导环保型殡葬方式。

第五条 [公共利益原则] 殡葬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条 [管理部门]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殡葬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与殡葬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七条 [用词定义] 本法用词定义如下: 一、埋葬:指将尸体埋入土中。

二、火化:指在特制的火化机内焚烧尸体。

三、迁葬:指将已经埋葬的尸体移往其他的坟墓埋葬,或者将已埋藏的骨灰移往其他的坟墓或者骨灰存放设施。

四、坟墓:指埋葬尸体或者埋藏骨灰的设施。

五、殡葬设施:指殡仪馆、火化场、公墓及骨灰(骸)存放设施。

六、殡仪馆:指供在埋葬或者火化之前,运送、冷藏、处理尸体及举行殓、殡、奠、祭仪式的设施。

七、火化场:指供火化尸体或者骨骸的场所。

八、公墓:指供公众埋葬尸体、埋藏骨灰(骸)的设施。

九、骨灰(骸)存放设施:指供存放骨灰(骸)的纳骨堂(塔)、纳骨墙或者其他形式的存放设施。

第二章 殡葬设施的设置和经营管理 第八条 [殡葬设施规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火化需要,制定建设殡仪馆、火化场的数量、布局和规模的规划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殡仪馆、火化场经批准设立后,应当依法办理事业单位登记。

第九条 [殡葬设施的性质] 殡仪馆、火化场是分别提供遗体运送与冷藏、火化服务的公益性非营利机构。

其他殡葬服务机构可以从事遗体运送、冷藏、火化服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性殡葬服务。

第十条 [殡葬设施设立条件] 殡葬设施设立条件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 [殡葬设施建设禁止区域]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殡仪馆、火化场、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五)其他不适宜建造的区域。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此类设施,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

第十二条 [埋葬、埋藏和火化的禁止地方] 埋葬以及骨灰(骸)的埋藏,不得在公墓以外的地方进行。

对我国有特殊贡献的人,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批准,可以将其尸体或者骨灰(骸)埋葬或者埋藏到适宜之地而不受本条第一款的约束。

火化不得在火葬场以外的地方进行。

第十三条 [埋葬或者火化的禁止时间]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死亡后二十四小时之内,不得埋葬或者火化。

第十四条 [死亡证明] 火化尸体应当向火化场提交死亡证明。

死亡证明的式样及其出具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公安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 [死亡证明的查验] 火化场火化尸体时,应当查验死者的死亡证明,无死亡证明的,火化场不得火化。

第十六条 [火化档案的建立和保存] 火化场应当建立火化尸体的档案并应长期保存。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 殡仪馆、火葬场提供尸体运送、冷藏、火化服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费。

具体收费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在国家规定的标准收费范围内,按照不营利的原则制定。

第十八条 [城市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的审批] 城市申请建设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交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颁发许可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建设竣工后,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验收。

经验收合格的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经营单位应当在依法进行工商登记后,方可从事营业活动。

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经营单位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申请变更许可。

第十九条 [农村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的审批] 农村设置公墓或者骨灰(骸)存放设施的,应当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二十条 [其他经营性殡葬服务机构] 除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以外,其他经营性殡葬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企业登记条件,经工商登记后,可以从事除遗体运送、冷藏、火化、埋葬、埋藏、骨灰(骸)存放以外的其他殡葬服务活动。

第二十一条 [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服务程序] 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经营单位、应当凭用户出具的死亡证明提供墓葬用地或者骨灰存放格位,不得向没有出具死亡证明的人提供。

第二十二条 [公墓经营单位的用地义务] 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经营单位应当遵守墓葬用地、骨灰存放格位面积和使用年限的规定。

墓葬用地、骨灰存放格位面积和使用年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三条 [城市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经营单位的收费] 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墓葬用地费或者骨灰(骸)存放费。

具体收费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在国家规定的标准收费范围内制定。

第二十四条 [农村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的使用对象] 农村的公墓或者骨灰(骸)存放设施,供村民以及在本村出生且籍贯为本村的人使用,其他人员使用的,应当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二十五条 [禁止未经批准的掘墓] 不得任意掘墓,除非: (一)出于司法程序的需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批准; (二)出于迁葬的需要,经县级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批准。

第二十六条 [接受义务] 殡仪馆、火化场、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经营单位在接受服务要求时,除非有正当理由,否则不得拒绝。

第二十七条 [资料的备置和阅览] 殡仪馆、火化场、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经营单位,必须备置设计图、帐簿及资料等。

前款规定的经营单位,在要求殡仪服务者、要求火化者、墓地使用人、骨灰(骸)收藏委托者以及其他与死者有关系的人提出前款规定的设计图、帐簿及资料等的阅览请求时,不得拒绝,并不得收取费用。

经营单位可以依照阅览人的要求,拷贝所需文件,可以酌收适当费用。

第二十八条 [报告义务] 火葬场、公墓经营单位,必须在每年第一季度内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告上一年度的火化或者埋葬情况。

第二十九条 [监督检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派遣人员进入殡仪馆、火葬场、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检查其设施、帐簿、资料及其他物品,并可以拷贝检查的相关文件。

第三十条 [无近亲属死亡人的处理] 在死者没有近亲属,又没有其他人愿意将其埋葬或者火化时,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处理,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协助,其费用由地方财政予以保障。

第三章 殡葬设备、用品、服务和殡葬行为管理 第三十一条 [殡葬设备标准] 火化机、运尸车、尸体冷藏柜等殡葬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第三十二条 [禁止强制推销] 禁止殡葬设施经营单位提供服务时强制推销殡葬用品和服务。

第三十三条 [禁止的殡葬用品] 禁止制造、销售有损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殡葬用品。

第三十四条 [提供殡葬服务时的守法义务] 殡葬服务机构或者其他个人提供殡葬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卫生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五条 [殡葬遗嘱] 成年且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在生前就其死亡后的殡葬事宜立下遗嘱。

死者生前立有前款遗嘱的,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办理殡葬事宜的人应当予以尊重。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不遵守殡葬设施迁移期限的法律责任] 在本法第十一条规定区域内的殡葬设施,在迁移通知确定的期限内没有迁移的,由民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公墓外埋葬、埋藏的法律责任] 在公墓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尸体以及埋藏骨灰(骸),建造坟墓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给予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火葬场外火化的法律责任] 在火葬场以外的地方进行火化的,由民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死亡后二十四小时内埋葬、火化的法律责任] 在死者死亡后二十四小时之内埋葬或者火化的,由民政部门给予警告,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火化场、殡葬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违法的法律责任] 火化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验收火化遗体的死亡证明的; (二)未按照规定建立火化档案、保存死亡证明的; (三) 在火葬场外火化尸体的; (四)在死者死亡后二十四小时之内火化的; (五)使用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火化设备。

殡葬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索要或者收受财物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退还财物,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价格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 殡葬服务机构或者相关人员违反价格管理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二条 [私建殡仪馆、火化场、墓地、骨灰(骸)存放设施的法律责任] 未经许可私自建设殡仪馆、火化场、墓地、骨灰(骸)存放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第四十三条 [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经营单位不遵守死亡证明、面积规定的法律责任] 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经营单位向没有出具死亡证明的用户提供墓葬用地或者骨灰存放格位的,或者提供墓葬用、骨灰存放格位面积超过规定的墓葬用地、骨灰存放格位面积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农村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的使用对象违法的法律责任] 农村的公墓或者骨灰存放设施向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葬用地或者骨灰存放格位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未经批准掘墓的法律责任] 未经批准掘墓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服务的法律责任] 殡仪馆、火化场、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经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服务的,由民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没有备置材料、拒绝阅览请求、收取阅览费用的法律责任] 殡仪馆、火化场、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经营单位,没有备置设计图、帐簿及资料等、拒绝阅览请求或者虽然接受阅览请求但要收取阅览费用的,由民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第四十八条 [火葬场、公墓经营单位不按期报告的法律责任] 火葬场、公墓经营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告上一年度的火化或者埋葬情况的,由民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提交,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阻碍行政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法律责任]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行政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五十条 [怠于履行埋葬、火化职责的法律责任] 死者没有近亲属,又没有其他人愿意将其埋葬或者火化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较长时间内没有负责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时,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民政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一条 [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法律责任] 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五十二条 [强制推销殡葬用品和服务的法律责任] 殡葬服务机构或者相关人员提供服务时强制推销殡葬用品和服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予以处罚。

第五十三条 [制造、销售违法殡葬用品的法律责任] 制造、销售有损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此类殡葬用品,可以处以一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 [殡葬行为违法的法律责任] 殡葬行为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卫生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政部门应当予以制止,责令改正。

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不执行殡葬遗嘱的法律责任] 死者生前就有关殡葬事宜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办理殡葬事宜的人没有执行的,应当依照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渎职的法律责任]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与殡葬管理有关的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殡葬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变通规定]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殡葬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

自治州、自治县的变通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区制定的变通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第五十八条 [实施细则] 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九条 [生效日期] 本法自201×年×月×日起施行。

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公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其他有关殡葬管理的规定,凡与本法抵触的,同时失效。

(杨帅峰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

主持起草的多部法律建议稿已送交相关机关并取得良好效果。

由于业绩突出,热心公益,多次受到嘉奖,为多位名人代理过案件,多次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

农村丧事主持词

尊各位来宾,各位亲朋好友,以及xx-x先生生前属,同志们,朋:  你们  今天,我们怀着无比沉痛的心情,来参加xx-x先生的告别宴。

xx-x老先生于2010年8月初6中午11时47分与世长辞,享年七十岁。

xx-x先生(简单介绍生平)  在这里,请允许我代表所有的来宾朋友,向( xx-x老先生的家属表示深切的慰问,请节哀顺变。

  为了感谢大家的鼎力支持和帮助,xx-x先生的家属在此向所有的来宾朋友致以三鞠躬,表示感谢。

  今天xx-x先生的家属在xx-x大酒楼略备薄酒一杯,以表谢意,有招待不周的地方,请大家海涵见谅!再次感谢大家的光临和帮助。

  谢谢大家!

葬礼主持稿

尊敬的各位亲朋,各位乡邻,各位先生,各位女士,大家晚上好;,秋雨茫茫如泪流,fu府大院亲人愁。

茫茫秋雾将山蒙。

亲朋好友放悲声。

秋雨如丝流不断,似儿长哭怨青天,秋雨洗面人心寒,泪洒青山母归天。

王母诏亲瑶池去,留下儿女泪凄凄。

秋雨如泪流不断,一位贤母离家远,儿孙长哭泪满面,从此阴阳两重天,泪洒西河浪涛高,青山垂首肠刀绞。

四野雨水如素纱,哀思慈母离儿家,多少悲音向天诉,叹息为儿孝不周各位朋友,今晚大家怀着无比悲痛的心情,迎着绵绵的秋雨莱维一位贤良的老人送行,在此我对各位的到来谨代表孝子黄伟军夫妇,女婿齐景生夫妇表示衷心的感谢。

感谢各位在秋收大忙中来鼎力相帮,愿老妇人在各位的关照下安详花海,早列仙班。

主孝扶灵;秋雨茫茫不见天,一位贤母辞人寰。

儿女长哭怨苍天,从此一别千秋怨。

漫天愁云使人悲,可怜慈母西方归,王母侍女来奉诏,西去千里路迢迢。

,受人尊重,她和睦乡邻,善待儿孙,今天王母在此祭奠,愿她英灵长存。

您永远留在儿女儿孙和广大亲邻的心中。

灵牌堂上摆,亲人永不在。

她走了,带去了儿女的无限相思。

带走了亲朋乡邻的无限思念,愿他老人家一路走好,在此王母祭奠她,寄托我们的无限哀思,深表我们的怀念之情,现在祭奠仪式开始乐队奏哀乐;仙乐阵阵惊云天,恩来乐队本领先。

吹来弹唱样样精,酉州上下有名声,今日长歌来相见,送接慈父瑶池边,儿孙景生心诚孝,仙乐送父把心表。

今日鼓乐赛仙乐,愿你的老伴福寿多。

祭奠;天降秋雨雨绵绵,素衣在身白对联。

儿女丝带腰间缠,遥奠慈父归故园主孝男儿泪满面,长哭慈母归西天。

千呼万唤不应儿女对父情独钟儿哭女泣忆父亲,深情更比大海深。

父恩如海永难忘 ,慈父大爱比水长。

为父长叩感恩首,愿你福寿灵前收谢亲邻;一生勤俭留典范,半世贤良遗嘉风。

秋日离家去,邻里来相帮。

左邻右舍情意真,不畏秋雨献真心。

忙里忙外忙不停,出力流汗表真诚,大恩在心永不忘,一生当记在心上。

总管负责王当存,确是一个实在人。

里里外外安排全,今天的祭奠很圆满,在此孝子对各位的鼎力相帮表示深切的感谢,谢谢大家。

一位老人去了,但他的恩惠永远留在大家的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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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亲是一位平凡而普通的平民百姓,他的一生没有做过什么轰轰烈烈的大事情,但正是这种平淡如水的岁月,却体现了人生的反朴归真。

父亲一生辛劳,淳朴温厚,勤俭朴素,惜衣惜食,扬善憎恶,生性坚强,养育子女,恩重如山。

几十年来,他和母亲一起,含辛茹苦地把众多子女一个个从小抚养到成家立业。

在我们尚幼小的时候,由于母亲远在郊区工作,每周只能回家一次,父亲责无旁贷地肩负起既当爹又当妈的双重责任,在工厂繁重的体力活动之后,好要做大量的家务,照料我们的一切生活琐事。

父亲为家庭和子女付出很多很多。

对于这一切他没有怨言只有执著,日复一日,默默奉献。

只有当我们自己身为人父的时候,才体会到这种最平常,最无私也是最伟大的养育之恩,是多么的艰难和不易。

它饱含了父亲的爱心和责任心。

父亲是一个举轻若重的人,他善于从细微处关爱子女。

我们在日常生活中有什么困难和要求,只要他知道,必定会尽心尽力地帮助我们,他乐意为我们做一切细碎的事情,一丝不苟,不怕麻烦,却不愿轻易接受我们的回报。

即使在病重期间,他总还是想着不要给别人和子女带来更多的麻烦,宁可一个人默默地忍受病痛的折磨。

每一次我们去医院探望,他总是叫我们不要带东西,早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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