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医中好还是西医好”活动主持词
问题的解决,关键在理。
理对了,才能解决。
请不要把中医归到科学里边,让布什大爷跟着你孙子姓,他干吗
不科学的东西偏偏有疗效,太令人气愤了,狗屁中医,你为什么有疗效呢,你不能存在,你是不科学的。
人要科学的生,科学的死,反对一切不科学的东西。
就是死也要插着管子死。
临终关怀,狗屁,那是人文的东西,让他死去吧,那不科学。
西医是最科学的,西医不相信经验,因为它靠不住。
那就相信机器吧,可是机器有时候也靠不住。
那就相信大规模长时间的总结吧,可是有时候还是靠不住。
那最后相信什么呢,真理也是相对的,是无限发展的,最后啥也靠不住。
这样看来,中医和西医谁都靠不住,半斤八两嘛。
中国几千年不知道啥是科学,中国的思想发展从没有按科学的要求去发展。
所以,要用科学的尺子去度量时,中国的这个思想混合物简直就是个怪物。
那我问你,什么是科学,什么是真理。
中国和西方讨论的是永恒不变的真理和永恒变动的真理的问题,二者接不上火,不是讨论的一个事。
方舟子其实是吃饱了撑的,没文化的人,怎么跟他说呢。
要想灭掉中医,只能先灭掉中国文化(现在可能叫中国哲学的多一些。
)但是,要说两种文化谁优谁劣,得先都搞明白,深刻领悟。
在中西文化比较领域,方舟子在学术上有他的地位吗
呵呵。
还有一个事,张仲景还不会用电脑呢,中医不是万能的。
真正的中医不会说中医啥都能治好,那是神仙。
广告内容不能代表全体中医吹牛吧。
其实,也别羞羞答答的,中医大部分是自吹自擂还是全体自吹自擂呢,要是全体,那只要有一例病人用中医中药真治好了,那就说明你应该重新检讨。
如果是大部分,那剩下的小部分有效是怎么回事,应不应该重视呢。
(施金墨给汪精卫他岳母治好了 岳美中出国治病的事,好多呢,你可以搜一下。
) 中国的东西有一个很大的特点就是标准性不强,因时因地因人而变。
这就是为什么中国料理独步天下,无人可比,而西方麦当劳肯德基盛行的原因。
这也是中医做不了多中心大规模双盲对照,只能作坊式的干的原因。
呵呵,真正的西餐是作坊做的好呢还是肯德基做得好呢
中医和西医在这个意义上理是一样的。
中医的治未病只能说明中医观察的眼界要宽,西医理解起来有点难。
呵呵。
一叶落而知天下秋的时候就准备过冬的事,和千树落而知天下秋的时候再准备过冬那是不一样的。
指导思想不同。
结果肯定不同。
数学好不好,我喜欢。
哲学好不好,我喜欢。
中医好不好,我喜欢。
这些都不是科学。
其实中医不是纯医学,他是一个综合体,包括文化,人文,古天文地理,社会,心理等等,是以他们为背景发展起来的医学,有很深的烙印。
所以注定不可能科学化,而且扼杀灵活性的科学化应不应该发展,是应该很慎重的问题。
搞科学的人,应该有兼收并蓄的胸怀,中医有他自己发展的方向和方法,途径,理念。
顺其自然好不好。
科学其实是一种思想,是在西方文明基础上产生的奇葩,科学思想指导下产生的技术为我们所用才是重要的。
现代医学在解决某些病的过程中贡献颇大,比如儿科领域,古代中国 产后风,痘疹的并发症,儿科急症诸多方面,死亡率颇高,抗生素,手术,无菌技术等等带来了巨大的好处,大大降低了新生儿和产妇的死亡率,这谁都抹不了。
但事物总是有两面性的,抗生素的大量应用,使得细菌耐药性大大增强,而且感染的发生跟自体的免疫功能有很大的关系。
比如有些孩子每月感冒发烧一次,到时候看病就上抗生素,而且级别和费用越来越高,到时候还是解决不了每月感冒一次的处境。
而用中医药调治出来的孩子,不会出现这种问题,通过扶正却邪,到时候吃嘛嘛香,身体倍棒,这就是思想的魅力,而不是一味的杀杀杀。
我说多了也没用,等有孩子了你试试就知道了。
还有搞现代医学就别到处抄,结合自己专业用脑子自己想一想,康熙啥时候长过霍乱,奎宁治疟疾。
四环素治霍乱。
肚子疼不都是急腹症,没有腹急症这个叫法。
西式葬礼的具体形式是
西方丧葬礼俗国外葬礼西方国家的丧葬礼仪基本上属宗教式的丧葬礼仪。
人死后,首先在死亡地或尸体发现地的登记处进行登记,由医生或验尸人员签发书面证明,并在死亡者生前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办理登记;而后对亲友发出通知或在报刊上公开宣布。
葬礼一般遵循死者生前遗嘱、遗言确定是土葬或者火葬。
丧葬事务一般由.殡仪机构或承办人具体安排,包括埋葬或火化的时间、地点以及举行葬礼仪式的时间、地点等。
西方葬礼仪式一般同结婚一样,多在教堂举行。
具体程序是,先把棺材运人教堂,由一位教士念悼词并为死者祈祷,然后用一块天鹅绒棺罩遮盖住棺材送往墓地或火化场。
葬礼与葬礼弥撒可以同时进行,也可以分开(在葬礼后的某一天)举行,一般由神父或死者亲属议定,包括祈祷词和经文,然后是圣餐,最后为告别仪式。
西方丧葬礼俗主要受基督教文化的影响。
基督教将每一个人的灵魂直接与上帝发生关系,不允许偶像崇拜,崇尚灵魂升华而轻视肉体,因此西方的丧葬风俗是简丧薄葬。
基督教的丧礼更多地是为死者祈祷,祝其灵魂早日升人天堂,解脱生前痛苦。
基督教认为人死后灵魂需要安静,因此丧礼非常肃穆。
在基督教文化影响下,上至王公贵族,下至平民百姓,丧葬基本从简,即所谓在上帝面前“灵魂平等”的原则。
近现代以来,由于崇尚“科学精神”,尤其是实验科学的兴起,使西方人能以一种“科学的眼光”来看待死亡,进一步淡化了社会对殡葬的热情。
西方崇尚“个人本位”,主张“以个人为中心”,因此在丧礼中,也是以死者为“中心”,重在安置死者的“灵魂”。
总之,西方丧葬礼俗有人们可借鉴之处。
死亡文化的本质是生存文化,从一个民族的死亡文化中可以窥到那个民族的全部生存哲学。
西方虽然民族众多,但是在基督教文化的影响下,丧葬礼俗基本大同小异,下面就西方丧礼中比较一致的方面予以概述。
葬式。
西方葬式主要是火葬、土葬两种。
无论采用哪种葬式,均葬于公墓。
公墓。
城镇公墓一般建在郊外辟静幽雅之处,农村公墓建在村外较远的地方。
西方公墓园林化程度很高,规划也很长远、划一、详细,有公路、纪念、休息、住宿、购物的场所。
公墓管理很严谨,死者不论何种葬式,都要深埋,墓面平整,而后种上草皮,碑石不能太高,碑石周围要种四季花卉。
一年四季墓前几乎都是鲜花盛开。
整个公墓内无论墓多少,墓主何人,只见墓碑和花草看不到任何特殊标志或土堆。
它不仅是死人的天堂,也是人们休闲的胜地。
西方公墓的使用一般是有偿使用,使用期长短不二,但有最长期限规定。
殡葬礼仪。
西方殡葬礼俗有洗尸、更衣、停尸整容、送葬哭丧、宴谢、祭奠等程序,基督教仪式几乎贯穿其中。
人死之前要在神父面前忏悔,之后神父要为其祈祷。
这也是临终关怀,使死者正确看待死亡,摆脱死之恐惧。
死后在神父主持下给死者洗尸,宗教含义是洗去生前罪过,干干净净去见上帝。
停尸在西方传统丧俗中,一般停在教堂,由神父主持追悼会。
神父介绍死者生平并为之祈祷,下边亲友则一同祷告。
完毕以后由四人一角一人抬着棺材走向墓地,神父、亲友跟在后边送葬。
下葬时,神父还要再为亡者祈祷。
哭丧无论是初终还是在教堂,也无论是在送葬路上或下葬时,亲友都不能大声嚎哭,只能默默流泪或嘤嘤啜泣,意为不要打忧死者灵魂安静。
下葬时,随土撒人一些花瓣,葬毕在墓前立上十字架,放上一束鲜花,亲友就可以默默离开坟墓。
祭奠亡者不是中国人的专利。
西方人在居丧的第九天、第二十天、第四十天和一周年都要举行祭亡灵仪式。
届时,亲友可单独去,一束鲜花、默默立上一会即可。
现代西方,社会工作兴起,对西方丧葬礼俗改革又推进了一步。
丧事不再是各自操办,而是由殡仪馆“一条龙’’服务。
宗教仪式、纪念仪式均在殡仪馆进行。
送葬也由殡仪馆灵车送。
西方社会对死者相当敬重,殡仪馆接送尸体时,其它车辆主动让道,并鸣笛以示哀悼,路人也注目肃立。
西方葬礼禁忌西方人非常重视葬礼过程中出现的某些现象,并相信这些现象显示出了某些特征。
如:葬礼时出太阳,在参加葬礼的人中哪个人的脸被阳光照得最亮,哪个人就可能是下一个死亡者;如果葬礼那天下雨,就意味着死亡的灵魂可以顺利进入天国;如果参加葬礼的人数是单数,其中必有一个不久后便会死去。
预定好的葬礼日期在西方通常是不能被推迟的。
如果出了什么原因,葬礼推迟都意味着在3个月内死者的亲属或者邻居中必然会有人死亡。
例如在被推迟的日期内包括星期日的话,那么这一凶兆就可能出现,而且没有任何方法可以避免。
在西方,有些日子是不宜举行葬礼的,如元旦,否则在死者所属的教区内,在新的一年中的每一个月就都将举行葬礼;再如星期日,否则就意味着在一个星期内还会接连地举行三次葬礼。
此外,西方人认为,出门遇见葬礼队伍是不吉利的;如果遇见葬礼,便会跟着送葬队伍走上一小段路,这样可以避免凶兆降临到自己的头上。
当棺材运往墓地下葬时,西方人是绝对不肯走在棺材前面的,他们相信这样做会使自己的亲人或朋友大难临头,甚至会死亡;但如若这时遇到了一个牧师或传教士,这一凶兆就会自行消除;遇见灵车也同样会被认为是不吉利的,尤其是空的灵车,但这一凶兆只有在灵车面对面地驶来时才真正成为凶兆。
听证会的流程是怎样的
听证会是怎样开的,能否说说具体的程序、步骤
LLHH321 | 07-01-20 好评回答 1255039305 | 07-01-20 关于听证会的含义听证会是一个新生事物,因此有必要明确它的含义。
听证会有几层意思,第一,立法听证是由谁来听
示范稿规定是由立法机关的主体来听证,不是工作人员来听证。
第二,听证会听什么
既包括对与立法有关的客观事实的描述和反映,又包括听证陈述人从自身出发提出的包含个人价值取向的主观意见;第三,听证会与其他听取意见的方式,如座谈会、论证会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公开性,听证陈述人是从报名的公众中产生的,而不是由会议的举办者在小范围内邀请的,会议的举行也是公开的,允许公众旁听,允许记者采访和报道;第三,强调听证会的作用,听证会中获取的信息和公众意见,应当作为立法的重要依据。
对听证会中公众反映强烈的、重要的意见,法案没有采纳的应当作出说明。
(二)听证机构和听证参加人 1、听证机构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听证机构是统一审议的专门委员会、其他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的工作机构。
没有规定常委会作为听证机构。
美国的立法听证多在委员会或小组委员会中举行。
日本规定了在院会和委员会举行听证会。
许多地方的听证规则规定了常委会作为听证机构。
我们认为常委会可以就审议中争议较大、需要进一步听取意见的事项举行听证会。
听证人可以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若干人担任,不必由所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担任。
常委会还可以指定专门委员会或工作机构举行听证会。
为节省立法资源,示范稿规定听证机构可以由若干机构联合组成。
2、听证参加人 目前各地对听证参加人的称谓不统一,示范稿进行了规范。
听证参加人包括听证人和听证陈述人,除此以外的其他人,如为会议的进行做有关的服务工作的人员不是听证参加人,不享有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听取意见的人称为听证人。
其中主持听证会的听证人为听证主持人。
在国外,听证主持人一般为委员会的主席。
根据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我们规定了担任听证主持人的人选。
被听取意见的人称为听证陈述人。
使用“陈述人”,意在强调其任务主要是陈述、发表意见。
对听证陈述人,许多地方规定不一致。
国外称为证人。
为避免使用“证人”的称谓不易为我国公众接受的情况(如刑事诉讼中找证人难),示范稿规定为听证陈述人。
3、关于听证的范围 立法法没有规定听证的范围。
考虑到目前听证活动开展的现状,示范稿对听证的范围作出规定。
听证的范围,示范稿区分两种情况作出规定:即应当举行听证会和可以举行听证会的情况。
对于法律法规案内容涉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事项(如征收利息税,关于婚姻法的修改,几乎是所有公民关注的问题)或者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益有较重大影响(如房屋拆迁方面的法规,可能不是对多数个人或组织有影响,但对于某个群体有较重大影响),都应当举行听证会。
可以举行听证会的情况,是指在这些情况下,可能需要举行听证会,也有可能通过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的方式征求意见更合理(示范稿第五条)。
如合同法中争议比较大的问题,可能召开由法学家参加的专家论证会更合适。
4、关于听证的原则 示范稿规定了进行听证活动应当遵循的几个原则。
这实际上是对听证参加人(主要是听证机构)的要求。
一是不重复听证原则,二是公开原则,三是公正原则,四是客观原则,如实提供情况和如实报道原则。
这是对听证陈述人和媒体的要求。
二、关于听证准备 听证准备是开好听证好的最重要的环节,是示范稿中条文最多的一章。
1、关于作出举行听证会的决定 关于专门委员会或者工作机构举行听证会是否要报委员长会议或主任会议批准,是示范稿起草过程中曾考虑的一个问题,现在示范稿没有规定,是否可行,请大家考虑。
日本规定需由议长批准。
美国的情况需要请教这里的专家。
2、关于听证公告 关于听证公告的内容,示范稿除规定了时间、地点、目的等等外,强调了应对听证事项和与了之有关的必要的背景资料介绍,且介绍所包含的信息应当足以使公众判断听证事项是否会对其产生影响。
也就是说对听证事项的介绍应当较为详细。
否则公众不知道听证事项的问题所在,不知道是否会对自己产生影响,就不会去关心,不会参加听证人,那么听证会就无法收集到公众的真实意见。
关于听证公告的发布方式,示范稿规定的用意就是尽可能让最多的人知道或让尽可能多的相关人知道听证会召开的有关情况。
3、关于听证陈述人的确定 示范稿规定了确定的原则,即公正、合理、平等的原则。
同时具体规定了在四种确定的方法。
一是听证陈述人的报名人数不足听证会公告所列人数,听证机构认为可以举行听证会的,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均应列为听证陈述人。
二是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听证陈述人。
三是对于一些人可以有优先权,主要是某一群体推选出的代表。
四是听证机构的工作人员经约见认为该人持有重要意见、确有必要参加听证会的听证陈述候选人或利害关系人。
4、关于听证义务 示范稿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主要是针对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因其担负的职责而了解某些情况,听证机构要求其向立法机关提供信息,而拒绝提供信息的。
需要注意的是,对这类陈述人不应具有特权,不仅应当要求其提供书面材料,还应当要求其出席听证会,以接受听证人和其他听证陈述人的质证。
5、关于听证陈述人保密和费用 这一规定是对听证机构规定的责任。
一是保密的责任。
听证陈述人简历中的个人情况,有一些可能涉及其个人隐私,未经本人同意,听证机构不得公开,这是在现代社会公民个人的权利。
二是听证陈述人生活确有困难的,听证机构可以为其提供因出席听证会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听证机构不需对所有的听证陈述人支付因听证所支出的费用,因为出席听证会为立法机关提供信息,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但对于一些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如城市中处于最低生活线下的居民、生活困难的残疾人、边远山区的农牧民等,可以给以为其支付合理的费用。
6、旁听 旁听人员的确定,应参照人民法院旁听的办法,按到会场的先后顺序确定。
此外,听证机构应当保证媒体参加听证会,并进行报道。
三、关于听证会的举行 1、关于听证陈述人发言的顺序 听证会举行的目的,听证人通过听取听证陈述人提供信息和发表的意见和看法,对听证事项有比较全面的了解。
为达到这一目的,示范稿规定了听证陈述人发言的顺序。
一是听证陈述人对听证事项有不同意见的,先由提出法律法规案及其支持方的陈述人发言,然后由反方或持有其他意见的听证陈述人依次发言。
二是持有相同意见的听证陈述人按照一定的顺序发言。
如果同一意见的陈述人数量较多,主持人可以要求各方推选代表发言,或者提交书面陈述材料。
示范稿强调各种不同意见的陈述人都应有平等的发言机会。
2、听证辩论 “真理愈辩愈明”,本着这一精神,示范稿规定了听证辩论的程序。
各方听证陈述人发言并回答听证人所提问题后,经主持人同意,一方陈述人可以再次发言反驳对方陈述人的观点。
陈述人之间还可以互相提问。
3、关于听证记录 关于听证记录,是对听证会进程所作的原始的、未经归纳、整理的记录。
听证记录作为立法程序中的相关材料,应存档保存。
鉴于听证会是公开举行的,因此,听证记录也应可以在政府刊物上公布,供公众、学者查阅、研究之用。
4、关于听证会上的言论保护 示范稿第三十六条规定,听证人和陈述人在听证会上的言论受宪法保护,不应受到任何追究。
这一规定是为保障听证人和陈述人,尤其是陈述人可以充分反映情况。
陈述人由于客观条件或自身认识能力所限,可能对某些问题的理解不够全面或有偏差。
只要不是故意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便不应受到追究。
四、关于听证报告 1、关于听证报告的内容 示范稿第三十八条规定了听证报告的内容。
示范稿强调,听证报告应当将听证陈述人提的主要事实、观点意见及其依据作出充分的、客观的报告。
(我认为第一章中的客观原则应当是对听证报告的要求。
对陈述人和媒体的要求应当是真实,且这种真实只能限于信息来源或渠道的真实,而不可能是客观真实,因为什么是客观真实在某种情况下在一段时间内是不可知的。
新闻报道的客观性,也只能是媒体的自律性要求,有的媒体的生存目的就是要为某一方摇旗呐喊。
因此,客观原则不应当是听证的基本原则。
) 2、关于听证报告的公开 听证报告应当公开,这也是对听证机构的一种监督。
听证报告是立法过程中的重要资料,公布后可供公民查阅或学者研究之用。
3、关于听证报告的作用 示范稿最后对听证报告的作用作出规定。
对听证会中公众反映强烈的、重要的意见,法案没有采纳的应当作出说明。
这一规定是立法民主化的体现。
参考资料: 收起
人物:何慧丽、崔以泰、田文昌、晏
美国仪式 1.守灵 美传统葬礼多采用宗教形通常在教堂举行。
葬礼前,灵柩在教堂中由亲友们轮流守灵。
据学者们分析,守灵习俗是由古时人们心理上的原因所导致:一是死者亲属始终抱着死者会重新苏醒的幻想;二是他们曾在死者生前尽心竭力地加以看护,虽然这种看护现在已不需要,但他们仍不忍轻易放弃自己的责任。
天长日久,守灵便成为对死者表示尊敬的一种习惯作法。
2.墓地风情 在墓地上,人们会发现一个有趣的现象,就是墓地的东、南、西三面密密麻麻地排满了墓碑。
而北面墓碑却寥寥无几。
其原因是北面通常是埋葬犯人、凶手或自杀者的地方。
据称基督教教堂的圣坛北面是宣读福音的所在,福音的主旨是让罪人忏悔,因此便进一步认为北面是为那些需要拯救的罪人而设置的。
墓地到处是郁郁葱葱的树木。
最常见的有水松,一棵棵枝繁叶茂。
华盖长青,挺立在墓碑旁边。
很早以前,树木一度是人们崇拜的对象。
古人认为,生命同运动是分不开的。
潺潺溪水,飒飒风声.青青树木都是生命的象征。
特别是垂柳常常被种植在墓地中,这是由于它枝条拖曳;仿佛沉浸在悲哀中似的。
3.入葬 美国埋葬死者有一定之规。
传统风俗是在死者胸前放上十字架,或把他的手交叉放在脑前,然后朝向东方埋葬,即脚在东;头在西。
据说这是早期“拜日说”的反映。
埋葬幼年死者的方式,与埋葬成年死者不同。
在古罗马时,人们把夭折的孩子埋在自家的屋檐下,认为这样可以使孩子灵魂得到安宁。
现代仍然有人按照传统观念把死去的幼儿或未受洗礼的孩子的尸体放在某个成年妇女的棺材里埋葬。
美国犹太人也有一种习俗,在埋葬死者时,使他面朝以色列方向,第二年再打开墓穴重新埋葬。
印第安人埋葬死者的方法颇具特色。
普通百姓死后只作简单土葬,但部落酋长死后却要受到格外尊崇。
他们将酋长的遗体安放在庙宇中。
这种庙宇的形式十分特别,下部用粗大的木桩高高撑起。
四面透风,没有墙壁,地上铺着几张兽皮,供看管庙宇的祭司休息。
上层才用来安放遗体。
凡是死去的酋长都一律放在同一庙宇中,一个埃一个。
这庙宇只一面敞开,三面和房顶都用编结精致的竹帘遮挡得严严实实。
遗体旁还摆放一个雕刻得活灵活现的木偶,作为酋长的卫士。
印第安人还别出心裁地发明了使遗体不腐烂的办法。
他们将死者的皮剥下,涂油晒干.再将肉刮下,把骨头包在皮革中,最后再包上原来的皮,经过这样加工的遗体,看上去完好如初。
(二)现代的丧葬方式 1.购买墓穴 按美国规定,人一旦死去,包括家属在内的任何人都不得擅自搬动死者。
一般应由医院负责与家属事先订购的公墓直接联系,尽快将遗体送至公墓。
因此美国人往往在生前购妥基地,以免死后麻烦。
美国人视墓穴如同房子、车辆一样.属财产之一。
可以留为自用,也可以买进卖出。
各个公墓都设有经纪入,负责顾客挑选墓穴。
公墓大小不一,大者方圆达千亩,所以经纪人要驾汽车带顾客在基地中遍览,介绍待售墓穴以及周围的景色和地势。
公墓有葬棺的墓穴,葬骨灰的墓穴。
也有寄存骨灰的龛。
顾客可选购。
有些公墓的分期付款合同规定,如买主尚未最后付清便死去,可以葬于该穴,余款准予免付。
2.购买棺材 美国的公墓也出售棺材。
有的棺材样品间就设在公墓的办公大楼里。
棺材有几十种之多,材料、形状、颜色各不相同,但都敞开盖板,内铺锦缎被褥,舒适豪华。
其中有不锈钢棺材,不漏水,不通气,不变形,至少可使用50年。
有的装有特殊记录装置,即使因地震挪动了埋藏位置。
也能根据这特殊装置重新找到它。
还有特制的钢棺,价值高达6000美元。
除去购买墓穴和棺材外,还要挑选墓碑。
墓碑的质地和颜色有所不同,但大小一致,一律立在墓穴上首,使得全座公墓整齐划一。
3.葬礼仪式 美国设有专门负责发放死亡证书、安排葬礼仪式的机构,公墓也有专职安排丧事的人员。
公墓里往往盖有教堂式的建筑,但里面并无神像,宗教仪式和非宗教仪式的葬礼都可以在这里举行。
宗教仪式的葬礼程序,通常包括祷告、唱赞美诗和牧师致颂辞。
葬礼毕,人们便向遗体告别,然后用灵车将死者送往墓地安葬。
灵车为黑色:车窗遮有黑纱。
灵车在送葬队伍的最前面,后面紧跟着死者的亲属。
送葬人一律身着黑色或蓝色衣服,男子打黑色领带。
送葬行列非常庄严,行人不得打乱送葬队伍。
行至墓地,还有一个短小的入葬仪式。
公墓一般绕穴安置几排座椅,以备死者家属举哀之用。
送葬亲属以同死者关系的远近为序一一为墓穴掩土,这只是象征性的。
随后工人侵驾驶推土机,迅速把墓穴填平,并用电夯把土压实,再铺上碧绿的草皮。
美国葬礼的特点是:人们只是静静地在灵柩旁沉思默祷,而不捶胸顿足、嚎陶痛哭;并且从始至终都保持着庄严肃穆的气氛,不设宴。
4.慰问和悼念 葬礼毕.死者的宾朋通常还要和死者的家属聚会一下,在一起吃顿饭.表示对生者的同情和慰问。
与往常不同的是,这顿饭不是由主人招待,而是由客人们自带食物。
据说,犹太教在举行葬礼时,反对任何形式的铺张。
正统的犹太教徒,在葬礼这天只请客人吃煮得很老的鸡蛋和盐。
蛋同“复活节彩蛋”一样。
是复活的象征,盐在古老的传统中则象征着不朽。
悼念死者,鲜花必不可少。
参加葬礼的人,要为死者献唐菖蒲花,同时自己在胸前佩戴一朵白花,以示对死者的哀悼。
每年到一定日子,人们还要去基地扫墓、献花,以寄托自己的哀思。
5.新的趋势 在今天的美国。
死人仍然是一件需要大大破费的事情。
即使最便宜的棺材价格也要500美元。
此外,给死人整容要用数百美元;布置灵车也要数百美元,请葬礼主持人又要数百美元,几项加在一起,就是一笔可观的数目,纵使火化也不下1000美元。
虽然宗教形式的传统葬礼在美国始终占优势。
但举行世俗葬礼的趋向也已明显出现,特别是葬礼后实行火化的人数在不断增加。
据统计,在过去几年中.火化人数已由6%增加到近10%。
根据《纽约时报》的调查,传统丧葬习俗减少和火葬增加的地区,最明显的是整个西海岸、亚利桑那州、科罗拉多州、夏威夷州、内华达州和佛罗里达州。
在中西部大部分地区和全国许多小的居民区则仍然实行传统式的丧葬仪式。
(三)国葬 国葬是国家事务中的一项大事,须安排的各项事务十分庞杂。
有资格举行国葬的人往往在遗嘱中对葬礼提出要求。
有时,死者生前把自己的葬礼安排得非常周到具体。
美国开国总统乔治·华盛顿要求把自己葬在家乡弗农山庄。
第三届总统托马斯·杰弗逊甚至为自己写好了墓志铭——“美国独立宣言、弗吉尼亚宗教自由法案之起草人,弗吉尼亚大学之父托马斯·杰弗逊长眠于此。
”更多的情况是死者只在生前对家属简单安排葬礼事宜。
美国有资格举行国葬的人是:1.总统;2.前总统;3.当选总统(即新当选,尚未就职的总统);4.由总统特许的其他任何人。
有资格举行国葬的人并不一定有资格葬在阿林顿国家公墓或其他国家公墓。
能否葬在这些公墓要根据1948年5月14日制定的法案的规定来决定。
1.国葬的准备 当一个有资格受国葬的人去世,其家属同意举行国葬时,总统使将批准国葬文件通知国会,由国会布置国会大厦中央大厅准备举行国葬仪式。
作为美国总统的特命代表,国防部长将授权陆军部部长作为他的代表,在华盛顿市进行国葬的一切准备活动。
华盛顿军区司令负责就国葬计划的有关事项与死者的家属代表初步联系磋商。
陆军部参谋长负责征求总统对葬礼形式的意见;为死者亲属指定一名合适的军官助手;与各军种及有关部门共同拟定一份出席葬礼的贵宾名单,并发通告。
陆军副官长负责根据死者亲属的意愿拟定一份葬礼中抬柩人员名单,并负责通知贵宾、死者家属和亲友出席葬礼仪式及其他活动。
国葬前,国务院须立即向各地发出报道死亡及举哀时间的通告电报。
如果死者家属有要求,国务院将拍发电报邀请国外领导人参加国葬活动。
国务卿应参加在大教堂和墓地举行的一切活动。
如果总统计划为外国代表团举行招待会,国务卿及其他政府要员也是不可缺少的重要陪客。
国务院礼宾司在国葬期间的首要任务是负责外事活动并要与华盛顿军区或其他陆军司令部紧密配合。
国葬期间。
还将组成一个特别工作组,在专用办公室内负责接待,安排活动进程,并向参加葬礼的外国人分发一切通知。
特别工作组还须保存外国代表和要员的姓名与职务表。
上述代表到达和告别时间表以及职务排列次序表。
礼宾司司长办公室的职责是:用特别函件向所有驻华盛顿的外国使馆发出外交照会,通告死亡、葬礼活动安排,发出邀请。
并为他们准备一份应参加的活动计划。
由于时间关系,外国代表在大教堂参加葬礼的座位次序不是按代表团规格,而是按照个人职务高低安排。
其次序是:第一.国家元首(以英文拼写国名为序,下同);第二.代表国家元首的王族;第三,政府首脑;第四,代表团团长。
2.国葬仪式 美国的国葬仪式包括遗体安放仪式、向遗体告别仪式和葬礼仪式等程序。
遗体安放仪式和向遗体告别仪式是在国会大厦中央大厅举行;葬礼仪式则在华盛顿国家大教堂或阿林顿国家基地举行。
总统去世的第二天中午12时以后,其遗体便安放在白宫或其他指定地点,由华盛顿军区司令负责作出安排,准备将遗体移至国会大厦中央大厅,举行安放仪式和向遗体告别仪式。
参加遗体安放仪式的有:教士、抬棺人、家属、仪仗队士兵、护送司令官、乐队、三军警戒线哨兵以及其他官方吊唁者。
举行仪式的当天中午12时,送葬行列从白宫或其他指定地点乘汽车护送灵柩前往国会大厦。
国葬送葬行列的组成是有严格次序的,走在最前面的是警方护送车.其后是:华盛顿军区司令官护送车、特别仪仗队汽车、抬棺者汽车、教土汽车、柩车、抬遗体者以及护旗手的汽车、家属汽车、警车和急救车。
到达国会大厦后,三军警戒线哨兵备就各位迎接送葬行列。
随着指挥官一声令下。
三军警戒线哨兵和由军人组成的护送队一齐立正,举枪致敬。
与此同时,乐队奏起沉重的哀乐和庄严的圣歌。
当第一道哀乐响起时,礼炮连续以每五秒一发的速度鸣炮致哀。
接着是遗体搬运者从炮车上抬下灵柩,跟在护送灵柩的司令官、特别仪仗队、国旗队和教土的后面,沿国会大厦东侧阶梯缓缓走向中央大厅。
在抬棺者之间还有荣誉拍棺人,他们走在灵柩两侧.并不真正抬棺。
遗体安放完毕后,三军仪仗队严整地守卫在周围。
人仍开始列队定过遗体,并向遗体告别。
从安放仪式结束后起,到次日上午10时30分举行埋葬仪式止,遗体告别仪式约持续24小时。
最后一个小时左右的时间用于死者亲属向死者告别。
第二天中午12时,死者遗体将从国会大度运到葬礼会场举行葬礼仪式。
仪式结束,肃穆的送葬队伍护送着灵柩向基地走去,进行最后的入葬仪式。
西方葬礼仪式 西方国家的丧葬礼仪基本上属宗教式的丧葬礼仪。
人死后,首先在死亡地或尸体发现地的登记处进行登记,由医生或验尸人员签发书面证明,并在死亡者生前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办理登记;而后对亲友发出通知或在报刊上公开宣布。
葬礼一般遵循死者生前遗嘱、遗言确定是土葬或者火葬。
丧葬事务一般由.殡仪机构或承办人具体安排,包括埋葬或火化的时间、地点以及举行葬礼仪式的时间、地点等。
西方葬礼仪式一般同结婚一样,多在教堂举行。
具体程序是,先把棺材运人教堂,由一位教士念悼词并为死者祈祷,然后用一块天鹅绒棺罩遮盖住棺材送往墓地或火化场。
葬礼与葬礼弥撒可以同时进行,也可以分开(在葬礼后的某一天)举行,一般由神父或死者亲属议定,包括祈祷词和经文,然后是圣餐,最后为告别仪式。
西方丧葬礼俗主要受基督教文化的影响。
基督教将每一个人的灵魂直接与上帝发生关系,不允许偶像崇拜,崇尚灵魂升华而轻视肉体,因此西方的丧葬风俗是简丧薄葬。
基督教的丧礼更多地是为死者祈祷,祝其灵魂早日升人天堂,解脱生前痛苦。
基督教认为人死后灵魂需要安静,因此丧礼非常肃穆。
在基督教文化影响下,上至王公贵族,下至平民百姓,丧葬基本从简,即所谓在上帝面前“灵魂平等”的原则。
近现代以来,由于崇尚“科学精神”,尤其是实验科学的兴起,使西方人能以一种“科学的眼光”来看待死亡,进一步淡化了社会对殡葬的热情。
西方崇尚“个人本位”,主张“以个人为中心”,因此在丧礼中,也是以死者为“中心”,重在安置死者的“灵魂”。
总之,西方丧葬礼俗有我们可借鉴之处。
死亡文化的本质是生存文化,从一个民族的死亡文化中可以窥到那个民族的全部生存哲学。
西方虽然民族众多,但是在基督教文化的影响下,丧葬礼俗基本大同小异,下面就西方丧礼中比较一致的方面予以概述。
葬式。
西方葬式主要是火葬、土葬两种。
无论采用哪种葬式,均葬于公墓。
公墓。
城镇公墓一般建在郊外辟静幽雅之处,农村公墓建在村外较远的地方。
西方公墓园林化程度很高,规划也很长远、划一、详细,有公路、纪念、休息、住宿、购物的场所。
公墓管理很严谨,死者不论何种葬式,都要深埋,墓面平整,而后种上草皮,碑石不能太高,碑石周围要种四季花卉。
一年四季墓前几乎都是鲜花盛开。
整个公墓内无论墓多少,墓主何人,只见墓碑和花草看不到任何特殊标志或土堆。
它不仅是死人的天堂,也是人们休闲的胜地。
西方公墓的使用一般是有偿使用,使用期长短不二,但有最长期限规定。
殡葬礼仪。
西方殡葬礼俗有洗尸、更衣、停尸整容、送葬哭丧、宴谢、祭奠等程序,基督教仪式几乎贯穿其中。
人死之前要在神父面前忏悔,之后神父要为其祈祷。
这也是临终关怀,使死者正确看待死亡,摆脱死之恐惧。
死后在神父主持下给死者洗尸,宗教含义是洗去生前罪过,干干净净去见上帝。
停尸在西方传统丧俗中,一般停在教堂,由神父主持追悼会。
神父介绍死者生平并为之祈祷,下边亲友则一同祷告。
完毕以后由四人一角一人抬着棺材走向墓地,神父、亲友跟在后边送葬。
下葬时,神父还要再为亡者祈祷。
哭丧无论是初终还是在教堂,也无论是在送葬路上或下葬时,亲友都不能大声嚎哭,只能默默流泪或嘤嘤啜泣,意为不要打忧死者灵魂安静。
下葬时,随土撒人一些花瓣,葬毕在墓前立上十字架,放上一束鲜花,亲友就可以默默离开坟墓。
祭奠亡者不是中国人的专利。
西方人在居丧的第九天、第二十天、第四十天和一周年都要举行祭亡灵仪式。
届时,亲友可单独去,一束鲜花、默默立上一会即可。
现代西方,社会工作兴起,对西方丧葬礼俗改革又推进了一步。
丧事不再是各自操办,而是由殡仪馆“一条龙’’服务。
宗教仪式、纪念仪式均在殡仪馆进行。
送葬也由殡仪馆灵车送。
西方社会对死者相当敬重,殡仪馆接送尸体时,其它车辆主动让道,并鸣笛以示哀悼,路人也注目肃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