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德国的前身是普鲁士吗
德意志古代历史德意志民族的产生是一个延续了许多世纪的过程。
一般认为,德国历史开始于公元919年。
在这一年,萨克森公爵亨利一世取得了东法兰克王国王位,建立了德意志王国。
亨利一世的儿子鄂图一世继承王位后为了取得所谓上帝授予的皇权,于公元962年强迫教皇约翰十世在罗马给他加冕,称为“罗马皇帝”,德意志王国便称为“德意志民族的神圣罗马帝国”,史称“第一帝国”。
神圣罗马帝国始终不是一个中央集权的统一国家。
随着地方封建势力日益强大,皇帝的权力便不断衰落,形成了不少的邦国。
在这四分五裂的帝国中,最大的两个邦国是普鲁士和奥地利。
德意志(Deutsch)这个词大约见于公元8世纪,开始仅指在法兰克帝国东部地区使用的一种属于日尔曼语族的方言。
卡尔大帝(德语:Karl der Große,即法语的查理曼大帝:Charlemagne)死后,帝国分裂,其中东法兰克和西法兰克的界限大约相当于罗曼语族和日尔曼语族的界限。
东部帝国的居民后来才逐渐产生休戚相关的感觉,德意志这个词的含义由语言扩展到说此语言的人,最后才用以称呼它们居住的地区——德意志国(Deutschland)。
公元920年,日尔曼人的东法兰克王国改称为“德意志王国”(拉丁文 Regnum Teutonicum),开始了所谓“德国”的历史。
与中国这样的统一与中央集权的多民族国家不同,对于历史上长期处于民族融合和政治分裂过程中的德意志地区来说,民族、国土、国家常常是相互分离的。
因而从德意志历史整体考察,只有1871年俾斯麦统一德国后,Deutschland这个词才包含了同一的国土和国家政权的含义,因此,准确地说,只有这之后的历史才可以称为“德国史”,之前的历史只是德意志地区和德意志各民族的历史。
历史分期史前时期考古证据表明,在现今德国国境内,约70万年前就有人类踏足。
从此推测,约50万前开始,人类就陆续移居于此。
公元前后,在多瑙河和莱茵河流域,已定居着许多日耳曼部落,这些部落同企图征服此地的罗马帝国不断发生冲突。
公元9年的日耳曼各部族在条顿堡森林之战中战胜了当时强盛的罗马帝国。
在这次战役中,日耳曼部落伏击并消灭了三个罗马军团。
此后,罗马人再也没有真正尝试过把它们帝国的东部边界推进过莱茵河。
自407年开始的一段时期中,各莱茵河沿岸的日耳曼部落渡过莱茵河并在今天的法国和西班牙的部分地区建立了一系列短命的王国。
476年,日耳曼人与罗马帝国的下层人民联合,推翻了显赫的罗马帝国。
德意志立国时期5世纪末,延续了几个世纪的法兰克王国建立,其中包括莫洛温王朝和卡洛林王朝的辉煌时期。
在查理曼大帝(800年加冕)的治下,王国几乎拓展到了今天的法国和德国的绝大部分地区,称为查理曼帝国。
查理曼大帝去世后,帝国很快走向分裂。
公元843年,法兰克王国的疆域按照凡尔登条约分成三部分,西边的部分即莱茵河左岸的西法兰克王国就成为后来法国的基础;而东边的部分即莱茵河右岸操德语的东法兰克王国成为后来的德意志王国的基础,成为未来的神圣罗马帝国,也是今天德国的雏形;中间的部分成为了后来法德争斗的根源。
公元919年,萨克森公爵亨利一世当选为东法兰克王国的国王,建立了萨克森王朝,正式创立德意志国家。
萨克森王国的地域大致位于今荷兰、德国西部、瑞士和奥地利。
严格意义上的德意志历史的就此开始。
神圣罗马帝国公元962年,德意志国王、萨克森王朝的奥托一世在罗马由教皇约翰十二世加冕称帝(962~973在位),成为罗马的监护人和罗马天主教世界的最高统治者。
从1157年起,帝国被称为神圣罗马帝国。
资本主义发展和宗教改革宗教改革与反对改革马丁·路德马丁·路德为反对赎罪券买卖发表了九十五条论纲,后来在1517年他发起德国宗教改革。
1519年哈布斯堡家族的卡尔四世即位。
他不单要对抗土耳其奥斯曼帝国还要卷入了对法国及教宗的长期战争。
他在帝国的地位被削弱,无力阻止宗教改革。
1522年至1526年间,在帝国的某些城市和地区流传着路德的学说。
宗教改革由君主执行。
皇帝的弟弟费迪南不能容忍路的教徒。
对此支持新教的领主还一度游行示威。
14世纪农民就因为生活困苦而爆发起义。
在宗教改革期间的1524年至1526年,甚至发展为德国农民战争。
1525年在闵采尔的领导下,法兰肯豪斯的地主被废除。
1848年革命1848年巴黎的二月革命推动了德国城邦的三月革命的发生。
在奥地利发生巷战。
3月13日梅特涅下台并逃亡到英国。
费迪南皇帝于1848年4月批准新宪法通过并且允许民间组建武装力量。
在匈牙利,意大利和斯拉夫地区爆发了起义,但很快被镇压。
普鲁士皇帝腓特烈·威廉四世迫于民间压力,修改宪法并且承认人民有集会和言论自由。
至于小城邦,如巴登就试图通过任命自由派分子组成政府这一策略来避免革命。
但随着革命进一步升级,正是萨克森和巴登成为了激进民主革命的中心。
5月初所有城邦进行选举,推选国民议会代表。
但只有六个城邦进行了直选。
在国会里既有保守的保皇党也有自由党和共和党人。
工人和农民根本就没有自己的代表。
5月18日成立了临时政府,由临时国家元首领导。
诸侯也承认临时政府,但临时政府没有自己的军队,警察和公务员,有名无实。
国民议会需要划定未来德国的国界。
刚开始有人提出大德意志方案。
但后来还是决定采用小德意志方案,建立一个不包括奥地利的德国。
1849年3月28日,经过长时间讨论,伯多禄教堂宪法终于通过,宪法规定,在中央政府的领导下建立一个统一的联邦,立法部门是帝国议会,领导中央政府的则是世袭皇帝。
该宪法是魏玛宪法和基本宪法的基础。
选举权被进一步确定。
4月2日普鲁士皇帝腓特烈·威廉四世逊位后,各城邦都从法兰克福撤回了代表。
德累斯顿和巴登为了推行宪法发生了革命,但最后被镇压。
少数代表拒绝被召回并且在斯图加特举行进一步会议。
最后一场革命发生在7月23日拉斯斯塔德。
宪法永远失效了。
很多人由于受到政治迫害而逃亡到美洲。
德国统一神圣罗马帝国在1806年灭亡后,德意志邦联在1815年成立,其中以普鲁士和奥地利最犟大。
普鲁士和奥地利都想由自己领导德国统一,后来普鲁士渐渐取得领导权。
1864年普鲁士打败丹麦,收回北方部分领地。
1866年她打败奥地利,迫使奥地利与匈牙利组成奥匈帝国;并合并数个邦,组成北德意志邦联。
1870年普法战争爆发,德国南部几个邦脱离法国控制,至1871年德国宣布完成统一,德意志帝国成立。
魏玛共和国(1919年–1933年)战后的魏玛共和国是在德国的土地上建立一个和平、自由、民主的政权的一次努力。
但是,魏玛政府自一开始就注定了困于经济问题和本身魏玛宪法固有的缺陷。
开始的几年,魏玛共和国不得不忙于处理左翼和右翼相继发动的叛乱和1923年的严重的通货膨胀。
接下来,由于德国与战时敌人们的关系逐渐缓和和赔偿债务的放宽,情况有了些好转。
盟国一定程度上恢复了秩序和繁荣,全靠总理兼外交部长古斯塔夫·施特雷泽曼。
这种繁荣一直延续到1930年来临的大萧条之前。
此后,经济的衰退,加上对1923年超速通货膨胀的记忆和凡尔赛条约严酷的条款引发的民族主义反对声音,从内外两方面断送了魏玛政府。
阿道夫·希特勒和他的国家社会主义工人党(NSDAP,简称纳粹)利用了这一现实和不断增长的失业率。
纳粹不断强调民族和种族的问题,并承诺让失业的人重新获得工作,他们把德国的许多问题都归罪于所谓的犹太人的阴谋,甚至宣称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失败是由于内部的通敌造成的。
纳粹德国1929年世界经济危机爆发后,魏玛共和国的政局开始转向法西斯化。
以希特勒为领袖的纳粹党在1933年1月30日开始掌握了德国的政权。
希特勒执政后,对内开始实行白色恐怖,残酷镇压异己分子,通过冲锋队、党卫军和盖世太保)及其遍布各地的劳动营和集中营实行法西斯专政。
希特勒是通过鼓吹强烈的民粹主义上台的,上台后的他开始了对犹太人疯狂的种族压迫。
1933年12月 1日通过《保证党和国家统一法》。
1934年8月1日通过《德国元首法》等,加强了法西斯独裁统治。
希特勒将国家经济纳入战争轨道,加快重整军备的步伐。
1935年3月16日,希特勒宣布实施普遍义务兵役制,建立起50万人的军队,次年宣布实行由戈林主持的“四年计划”,工业发展速度超过西方各国。
1936年3月7日,希特勒将德军开进莱茵非武装区,7月武装参与西班牙内战。
11月25日德日缔结《反共产国际公约》,1939年5月22日,德国和义大利於柏林订立钢铁同盟,至此,三国正式结盟,被称为轴心国。
1938年3月德国吞并奥地利,9月,在慕尼黑会议上,希特勒迫使英法签订《慕尼黑协定》。
10月,肢解并占领捷克斯洛伐克。
1939年9月1日,德国以闪电战进攻波兰,第二次世界大战正式开始,随后迅速占领了丹麦、挪威、荷兰、比利时和卢森堡等国。
1940年,击败英法联军,并占领了法国。
随后占领了南斯拉夫和希腊等国。
1941年6月22日,德国开始进攻苏联。
1942年冬,斯大林格勒战役开始,德军失利,成为第二次世界大战的转捩点。
1944年6月6日,美英联军在法国诺曼底登陆,1945年5月8日宣布无条件投降。
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根据雅尔塔协定,苏美英法分区占领德国,柏林作为特殊单位由4国共同管理。
1949年5月,美、英、法3国占领区合并,成立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同年10月,苏联占领区宣布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国,德国分裂为两个国家。
冷战时期1945年被盟军占领的德国1945年5月8日法西斯德国战败后,根据《雅尔塔协定》和《波茨坦协议》,德国除割让给苏联和波兰11.4万平方公里土地外,其余部分及首都柏林由苏、美、英、法分区占领。
1947年1月1日,美占区和英占区组成联合经济区,同年4月法占区也加入该联合经济区。
1948年9月由州议会代表组成协商会议。
1949年5月8日,协商会议通过《基本法》。
5月23日,公布《基本法》,正式成立德意志联邦共和国,简称联邦德国。
9月20日,由阿登纳组成第一届联邦政府。
联邦德国的议会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组成。
联邦的最高司法机构是联邦宪法法院。
1946年4月苏联占领区的德国共产党和德国社会民主党合并,成立德国统一社会党。
1947年12月6日,在柏林苏占区召开德国人民第一次代表大会。
1949年5月30日德国人民第3次代表大会批准宪法。
同年10月7日临时人民议院通过宪法。
10月7日,正式成立德意志民主共和国,简称民主德国。
10月10日苏联占领当局将行政职权移交给临时政府。
1948年,柏林危机爆发,年底,柏林正式分裂成为两个城市。
1961年,民主德国在东西柏林边界自己的一侧修建柏林墙,并且切断西德与西柏林的交通运输,冷战达到了最高峰。
美国靠空投物资支援西柏林,即是空中桥梁,。
战后联邦德国经济发展较快。
70年代,德国出现“经济奇迹”。
到统一前,联邦德国已经成为世界经济第四大国,贸易第三大国。
民主德国在东欧国家中经济是发展最健康和快速的,统一前,东西德国都被世界银行列为世界十大经济体之一。
德国再次统一1990年德国统一:BRD 表示原联邦德国;DDR 表示原民主德国参见:两德统一1990年10月3日,前民主德国的领土并入联邦德国。
关于德国统一的条约达成于1990年2月13日,这个协议通过1990年2月14日的所谓“四加二协议”(英美苏法四个占领国和东西德国)得以实现。
统一后的德国仍然是欧共体(后来成为欧盟)和北约的成员国。
关于班会主持词,只要大致的
今天,我们这个班会的主题是:你最想去哪个国家当大使两个国家建大立使级外交关系,就要互派大使。
大使全称为“特命全权大使”,是国家主席任命和派遣的,代表中国和中国国家主席,是办理外交事务的最高级别的正式代表,可以请求驻在国元首的接见。
其职责是:同驻在国政府保持政治联系,促进两国正常关系的发展,保护本国国家权益。
中国军衔制度的历史演变
20世纪初朝新军最先引入军衔制。
此后,民国临时政府、北洋政府和国政府几个时期实行的军衔制,基本上都是在清末军衔制基础上的发展和沿革。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中国人民解放军曾先后两次实行军衔制,并进行了多次修改。
在汉语里,军衔一词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所创造。
中国现代军衔发展历史、授予规则等详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
清末,清政府曾引进西洋的军事制度以挽救危机局面。
1905年12月,清廷颁布了《陆军军官军佐任职等级暨陆军人员补官体制摘要章程》。
但是,这并没有从本质上改变旧军队的封建属性, 当时也并未出现“军衔”一词,清末出现过“官阶”、“品目”、“品级”、“等级”、“等差”等称呼。
中华民国时使用过“官佐士兵阶级”、“军官佐士兵等级”、“军官佐及士兵等级”等称呼。
在国民革命军时期也使用阶级、军阶等称呼,但也未出现过军衔等非正式称呼。
1952年中国人民解放军计划实施军衔制度,正式将“军衔”一词定为一正式术语确定下来,并一直沿用。
台湾地区仍使用“军阶”。
香港、澳门二地对军衔、军阶没有特别的区分,新加坡也使用军衔一词。
新中国正式实行军衔制是在1955年:9月27日,国家主席主持了元帅军衔和勋章授予典礼,授予朱德、彭德怀、林彪、刘伯承、贺龙、陈毅、罗荣桓、徐向前、聂荣臻、叶剑英10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元帅军衔。
同一天,国务院隆重举行授予将官军衔的典礼仪式,周恩来总理发布命令,授予粟裕等10人大将军衔。
1965年5月22日,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取消中国人民解放军军衔制度的决定》,6月1日开始实施。
1986年下半年,随着军队建设的需要,中央军委常务会决定实行新的军衔制。
1988年7月1日,规定军官军衔设3等11级:一级上将、上将、中将、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1994年5月12日,修改后的现役军官军衔设3等10级,即取消原条例中的一级上将军衔,明确规定“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不授予军衔”,“副主席的职务等级编制军衔为上将”。
1995年9月10日,规定预备役军官军衔设3等8级:少将;大校、上校、中校、少校;上尉、中尉、少尉。
关于满州国成立的前前后后
满洲国(1931年—1945年领土包括现中华人民共辽宁、吉林和黑龙江三省全境、古东部及河北北当时中国国民政府不承认这一政权。
国际上苏联、日本、法国、丹麦等国家或政府承认满洲国,国际联盟主张满洲地区仍是中国的一部份。
伪满洲国以长春(改名为新京)为首都,清朝的末代皇帝爱新觉罗溥仪为满洲国的国家元首。
成立有关1894年至1931年之间日本、俄国争夺中国东北地区的历史,参见满洲词条。
第一种解释:满洲国原指清朝入关以前由爱新觉罗氏建立的女真(满族)国家,为明朝女真分裂时期女真各国(各部)对建州女真的称谓,在今天的《满洲实录》、《满文老档》中都有记载。
爱新觉罗·努尔哈齐统一女真后,也是当时整个东北的称呼。
1635年农历10月13日,清太宗皇太极颁布诏书正式宣布:我国建号满洲,以后只准用我国旧称(满洲)。
清朝入关以后,满洲国一词仍然在使用,直到清末(大约为二十世纪初)慈禧皇太后派遣五大臣出国考察立宪的时候,就对五大臣说:“立宪一事,可使我满洲国皇基永固……”。
第二种解释:1931年9月18日,满洲地区的日本驻军——关东军在南满铁路柳条湖段制造爆炸事件,借口遭到中国军队攻击,袭击沉阳的中国军队营地“北大营”,发动了“九一八事变”。
中国东北军主力在1930年入关参加“中原大战”,后方空虚,奉张学良“不抵抗”之命令退出东北。
其后两个月内,日本军队迅速占领了辽宁、吉林、黑龙江三省,并在各省成立了地方性的亲日政权——辽宁的臧式毅,吉林的熙洽,黑龙江的马占山。
1931年底,因九·一八事变引咎辞职的原日本陆军大臣南次郎前往满洲,与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和关东军特务机关长土肥原贤二进行会谈,商讨事变进展。
经过与吉林省代理长官熙洽的秘密会谈,确立了迎接清朝逊帝溥仪至满洲,成立国家的方案。
马占山曾经在张学良的授意下抵抗日军,不久诈降,旋又起义。
1932年2月16日,东北各省的领袖张景惠、熙洽、马占山、臧式毅、谢介石、于冲汉、赵欣伯、袁金铠等人在沉阳大和旅馆召开“东北政务会议”,会议由关东军司令官本庄繁主持,决定迎接溥仪为伪满洲国执政,并分配了各人在政权中的职务。
1932年3月1日,满洲国宣布成立。
中国国民政府否认东北独立,并向日本提出严重抗议。
3月8日,溥仪在新京正式宣布就任满洲国执政,同时任命了该国各府、院、部的负责官员,满洲国宣布正式成立。
1933年2月24日,国际联盟大会通过报告书,指明:东北三省主权属于中华民国;日本违反国际联盟盟约占取中国领土并使之独立;九一八日军行动并非自卫;满洲国是日本参谋本部指导组织的,其存在是因为日本军队的存在,伪满洲国不是出自民族自决的运动。
为此,日本于同日宣布退出国联。
满洲国国旗的地色是黄色,代表满州和满州民族。
左上赤色代表热情的日本民族、青色代表青春的汉民族、白色代表纯真的蒙古民族、黑色代表的公平的朝鲜民族。
政治满洲国名义上的国家元首为溥仪。
1932年3月8日,溥仪就任伪满洲国执政,年号为大同。
1934年3月1日,溥仪在新京南郊杏花村举行登基典礼,改伪满洲国为大满洲帝国。
溥仪为皇帝,年号为康德。
满洲国的行政机构为国务院,其首长为总理。
国务院下辖外交部、民政部、财政部、司法部、实业部、交通部、文教部、军政部。
财政部后改名经济部,军政部后改名军事部,实业部后拆分为兴农部和勤劳部,又成立了厚生部等部门。
各部长官为部长,但是实权掌握在由日本人担任的各部次官手中。
由日本人担任的国务院总务厅长官为实际上的总理。
总务长官由驹井德三担任,继任者为星野直树和武部六藏。
各部的日本裔次官每周二举行聚会,商讨并决定国家政策和各种具体事务,被称为“火曜会”。
满洲国的立法机关称立法院,首任立法院长为赵欣伯。
实际上的立法权掌握在关东军手中。
满洲国没有成文宪法,而是由各项专门法律来替代宪法。
咨询机关称参议府,其首长称议长。
首任议长由臧式毅担任。
满洲国的最高司法机关是最高法院。
首任最高法官是林棨。
最高检察厅长为李盘。
宫廷机构为宫内厅,长官为熙洽。
满洲国行政区在1934年划为14个省和两个特别市:安东省;奉天省;锦州省;吉林省;热河省;间岛省;黑河省;三江省;龙江省;滨江省;兴安东省;兴安西省;兴安南省;兴安北省;新京特别市;哈尔滨特别市。
1939年更改为19省、一特别市:安东省;奉天省;锦州省;吉林省;热河省;间岛省;黑河省;三江省;龙江省;滨江省;兴安东省;兴安西省;兴安南省;兴安北省;牡丹江省;通化省;东安省;北安省;四平省;新京特别市。
军事根据1933年签订的《日满议定书》,满洲国的对外国防由关东军负责。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之后,日本陆续抽调关东军前往中国战场,满洲国国境防务日益空虚,于是在1938年颁布《国兵法》,规定全国20至23岁的男性都有服兵役三年的义务。
每年春季征集20万人,予以军事训练,主要是充当工兵,修筑军事堡垒,或者协助警察维持地方治安。
不适合服兵役者要参加为时三年的勤劳奉公队,从事土木工程建设。
满洲国全境分为十一个军管区。
其首长称司令。
满洲国军事权力为关东军控制,其军队的调动、演习、装备更换、人事变动都要经过关东军司令部的批准。
满洲国军衔分为将、校、尉三等九级。
满军由军官学校毕业后初任少尉,满2年进中尉,中尉满2年进上尉,上尉满3年进少校。
少校满3年进中校,中校满3年进上校。
上校4年进少将,少将3年进中将,中将4年进上将。
最高军衔为上将,为终身职。
上将之上又设立将军府,仿照日本的元帅府,为荣誉军衔。
张景惠、张海鹏、于芷山、吉兴四人获得“将军”军衔。
满洲国没有海军。
在黑龙江和乌苏里江设立‘江上军’,担任边防巡逻任务。
在南方的渤海另有一支海上警备部队。
外交满洲国没有得到国际社会的普遍承认。
当时世界上约有八十个独立国家或政权,承认满洲国的共二十三个,为日本、苏联、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罗马尼亚、保加利亚、芬兰、克罗地亚、波兰、匈牙利、斯洛伐克、丹麦、萨尔瓦多、蒙古人民共和国、泰国、缅甸、菲律宾、梵蒂冈、中华民国南京汪伪政权、蒙古自治邦(内蒙古)和自由印度临时政府。
日本驻满洲国大使由关东军司令官兼任。
财政经济[编辑]资源满洲国的自然资源十分丰富。
根据1936年国务院的资源调查报告,煤炭储量约为30亿吨,铁储量约40亿吨。
其他矿物有黄金、菱镁、铝矾土、油页岩、金刚石等。
林业、渔业资源也非常丰富。
[编辑]工业满洲国地区的工业基础十分发达。
钢铁和化学工业主要集中在鞍山和本溪湖。
煤炭工业集中于抚顺、本溪湖、阜新。
油页岩和合成燃料工业集中在抚顺和吉林。
菱镁矿业集中于海城和大石桥。
水力发电集中于吉林和鸭绿江。
机械、军火、飞机工业中心为沉阳(改名为奉天),纺织和和食品等轻工业则集中在大连、丹东、哈尔滨、齐齐哈尔等城市。
满洲国原有的工业主宰部门为南满洲铁路股份公司(简称满铁)。
满洲国成立后,其他日本财阀的资金迅速涌入满洲国。
1937年后,满洲国对于工业部门采取经济统制政策,推行“一业一社”的原则,每个行业都成立一个垄断性的公司。
根据这个原则,满铁交出了自己的工业部门,经过重新组合,组成了庞大的康采恩——满洲重工业股份公司(满业),垄断了满洲国境内所有的钢铁、煤炭、化工和电力产业。
此外,还成立了满洲电电(电话电报)公司、满洲机械制造公司、满洲矿业公司、满洲航空公司、满洲人造石油公司、满洲纺织公司、满洲毛织公司、满洲化学工业公司、满洲林业公司、满洲采金公司、满洲畜产公司、满洲水产公司、满洲烟草公司、满洲农产公社、满洲开拓公社等四十多家特殊公司。
这些会社由日本投资者和满洲国共同出资,赢利时按照双方股份比例分成,亏损时伪满洲国政府对于日方投资确保百分之十的利润。
[编辑]农业根据1936年国务院的资源调查报告,满洲国可耕地面积为4000万顷(40亿亩),其中已耕地2500万倾。
森林面积为1亿7000万顷。
年产大豆250万吨,小麦200万吨,稻子70万吨,小米100万吨,高粱800万吨,玉米500万吨,杂粮豆类(大豆除外)60万吨,棉花30万吨,烟草16万吨。
存栏牲畜包括马400万匹,牛300万头,羊3000万头,猪4000万头。
满洲地区年产粮食约2000万吨左右,其中农民全年所需食用粮约750万吨,种籽粮400万吨,同时还需负担日本、朝鲜移民的口粮。
此外,根据关东军的要求,满洲国每年要向日本提供1000万吨以上的粮食,每年8月中旬开始征粮工作,11月底结束,给农民造成了极大的负担。
日本开拓团移民不需要交纳农业税费,同时按月领取口粮。
[编辑]交通运输满洲国境内铁路线比较稠密。
最主要的干线为南满铁路(新京至大连)。
1936年,满洲国以1.6亿日元的价格向苏联收购了长春至哈尔滨以及满洲里至绥芬河的北满铁路。
其他重要铁路还有丹东至奉天的安奉线、吉林至长春的吉长线、北平至齐齐哈尔的平齐线等。
满洲国的海港有大连港、营口港。
内河水运主要集中在松花江地区。
满洲航空公司为主要的空运部门。
[编辑]财政满洲国的岁入,1933年为6亿元,1944年为21.5亿元。
在1944年的财政收入中,鸦片税为4亿3000万元,占第一位。
烟草税占岁入第二位,其后依次是农业税、牲畜税、营业税、关税、户口税。
除了税收之外,还向境内中国居民征收村会费、区会费、兴农会费、协和义勇奉公费、爱路团费、国防献金、飞机献金和强制储蓄等杂费。
[编辑]货币满洲国的中央银行为满洲中央银行。
伪满洲国货币为元。
1元=10角=100分。
满洲国货币与日元等值。
流通货币为满洲银行券,不可兑换金银。
朝鲜银行券和日元货币在满洲国境内也可自由流通。
1933年满洲中央银行纸币发行额为6亿元,1938年纸币流通额达50亿元。
在满洲国境内也可自由流通。
1933年满洲中央银行纸币发行额为6亿元,1938年纸币流通额达50亿元。
结局1945年8月8日,苏联照会日本,将于次日对日本宣战。
8月11日,溥仪随满洲国政府撤退到通化临江县大栗子镇。
8月15日,日本宣布投降。
8月16日,溥仪召开最后一次国务会议,颁布《退位诏书》,[1]満州国临时政府公式帖。
大使级外交关系是什么意思
还有什么级别的
大全称为“特命全权大使”,是最高的外交使节。
由元首向另一国元首派遣,享有比其他两个等级(公使、代办)的外交使节更高的礼遇,有权请求驻在国元首接见,与驻在国高级官员谈判。
其主要职责为:负责外交代表机关职能的实施和遵照本国政府指令全权处理外交代表机关的事务。
驻一国大使可以兼任驻另一国或两个以上国家的使节,但兼任必须得到接受国的同意,并正式向接受国国家元首递交国书,定期或不定期前往接受国履行大使职责。
公使:全称为“特命全权公使”或“全权公使”。
1961年《维也纳外交关系公约》规定,公使为外交使节的第二等级,由国家元首派遣,其所受礼遇仅次于大使,但实质地位、职务以及所享受的外交特权与豁免同大使相同。
其任命需事先得到接受国的同意。
此外有些国家在大使馆中设有公使,此类公使与特命全权公使不同,不是使馆馆长,不由派遣国元接受国元首派遣,而是使馆中仅次于大使一级的外交官,其任命不需事先取得接受国同意。
参赞:外交官的一种职衔。
其外交地位仅次于大使、公使。
有些国家参赞还分为公使衔参赞、参赞,或一等参赞、二等参赞等。
参赞的主要任务是协助使馆馆长进行工作,使馆馆长因故缺位时,通常由作为首席馆员的政务参赞担任临时代办,代为主持馆务。
有些使馆除政务参赞外,还设有商务参赞、经济参赞、农业参赞、科技参赞、教育参赞、文化参赞,分别由派遣国有关部门派出,在一个国家里,大使馆只有一个,而领事馆可以在很多城市都有 大使馆:一个国家派驻在另一国家的以大使为馆长的外交代表机构 协助使馆馆长分管有关业务。
领事的职务: 答案要点:(1)在国际法许可的限度内,在接受国内保护派遣国及侨民与法人的利益;(2)增进派遣国与接受国之间商业、经济、文化及科学关系之发展,并在其他方面促进两国之友好关系;(3)以一切合法手段调查接受国内商业、经济、文化及科学活动之状况及发展情形,向派遣国政府汇报,并向有关人士提供资料;(4)办理证件、公证和登记等事务;(5)传送司法书状和其他文件;(6)监督、检查和协助派遣国的船舶、航空及其航行人员;(7)其他职务;(8)一国受第三国委托,派遣国之一领馆得代表第三国在接受国内执行领事职务,但须以接受国不表示反对为限
什么是双边外交?
【双边外交】就是两个国际行为主体或国家之间,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或争取实现本方得利益而采用的一对一谈判、磋商、对话等一系列官方交往行为。
这是当代外交的基础、重头,譬如中日关系、美俄关系等。
【外交】一个国家在国际关系方面的活动,如参加和会议,跟别的国家互派使节、进行谈判、签订条约和协定等。
国家以和平手段对外行使主权的活动。
通常指由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外交部长和外交机关代表国家进行的对外交往活动。
外交的主体是主权国家。
在当今中,一些由主权国家组成的日益活跃,也成为外交的重要参与者。
如的活动同各国外交密切相关,并影响、协调着各国外交。
三杨内阁为什么称为明朝最强内阁
内阁一词是政府高级官员代表政府各部门商议政策的组织。
内阁在明朝时期是皇帝的秘书机构,仅备顾问兼协理章奏,并不参与决策。
西方的内阁制的内阁是以议会为基础产生的。
内阁首相通常由在议会中占多数席位的政党或政党联盟的领袖担任。
首相从政见基本相同的议员中挑选阁员人选,提请国家元首任命,组织内阁。
内阁制起源于18世纪初的英国,由枢密院外交委员会演变而来,以后为许多国家采用。
国家元首对内对外名义上代表国家,但并无实际行政权力,由内阁代表国家元首对议会全权负责。
首相(或总理)是内阁政府首脑,主持内阁会议,总揽政务,拥有任免内阁成员和所有政府高级官员的权力,负责制定和执行国家对内对外的重大方针政策。
由于各国的情况不同,宪法赋予首相(或总理)的权力大小也不尽相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