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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道德文化讲堂主持词

时间:2015-09-15 16:39

会议开场白怎么写

开场白多种多样,归纳起来有这样几类:自我介绍式发言人落座后,首先做一我介绍,把自己的基本情况,或者是自己单位的基本情况告诉听众,然后,宣读讲稿,或者边宣读讲稿边解释发言内容,或者脱稿发言。

这样的开场白叫做自我介绍式开场白。

譬如,在全国NIT应用技术交流会上,有一位代表发言的开场白是:“同志们好!我是河南省南阳幼儿师范的老师,也是我们学校NIT推广项目的负责人。

现在,我向诸位同仁汇报一下我们学校在NIT方面的做法,……。

”再譬如说,在河南省课件制作交流会上,某代表的开场白是:“各位老师,你们好!我叫张军,来自河南省的南疆边陲新野县,是一所乡村小学普通老师,……。

”听众有一个共同的心理,就是想知道自己在听谁发言。

知道了发言人的基本情况,心里会塌实许多,可以专心致志地听会。

不知道发言人的基本情况,在听的过程中,心里老是不塌实,好象缺了点什么似的,时不时会自言自语地在心里问“这是谁?”有的人还会停止听讲,向周围的人打探发言人的基本情况,分散注意力,降低听会的效果。

自我介绍是有条件的,不是所有发言都可以套用。

譬如,一所普通中学开语文教研会,发言人就没有必要做自我介绍。

普通中学的语文教师不会太多,少则几人,多则十几人,大家朝夕相处,彼此了解,没有必要把自己的基本情况再重复一遍。

一般说来,在参加会议的人比较多,涉及的单位比较多,发言人不为人知的情况下,才使用自我介绍式开场白。

会议发言稿开场白会议发言稿开场白自我介绍要讲究技巧。

自我介绍内容简单,容易说得平铺直叙。

自我介绍作为发言的开始,不仅是向听众介绍自己的基本情况,而且还肩负有激发听众兴趣的任务,如果只是简单地说自己叫什么,是哪个单位的人,那就太乏味啦!难以达到挑逗听众情绪的目的。

应该把自我介绍文学化,借助文学的魅力,激起听众的情绪。

还要强调关键性词语,吸引听众的注意力。

在全国少年小发明交流会上,一位少年这样发言:“尊敬的爷爷、伯伯、奶奶、阿姨,你们好!我叫郭红,郭沫若的郭,红色的红,来自遥远的云南省白家县乌龙镇啊丽山寨,前天是我的12岁生日。

”“郭沫若”、“12”、“山寨”的发音特别重。

郭沫若是大家比较熟悉的人,强调和郭沫若一个姓,不仅诙谐有趣,也便于听众记忆。

12岁的小孩子能够登上国家发明交流会的讲坛,实在是了不起!在不少人的心目中,小发明是城市孩子人的专利,边远山寨的孩子能够在小发明方面做出卓越的成绩,确实了不起!强调“12”和“山寨”,能够加大人们的心理反差,激发人们的听会热情。

二、谦虚式在正式发言前,结合发言的内容说一通谦虚、客套话,这样的开场白,我们叫它谦虚式开场白。

例如,在某县“八荣八耻”教育经验交流会上,有一所学校的代表这样说:“上一周,县教育局的刘局长到我们学校视察工作,看了我们学校‘荣辱’教育的部分工作,就安排我们写一个‘荣辱’教育的经验材料,准备在这次会议上发言,依此来推动我县的荣辱教育。

我们只是按照县教育局的安排做了一点工作,很不到位,还有一些漏洞,和某些兄弟学校相比较,可能还不如他们,确实没有什么可炫耀的。

为了推动我们县的荣辱教育,和大家互相学习,那我就抛砖引玉啦!”人们最反感的是高傲的发言。

既然是作为先进代表发言,肯定在某些方面做出了突出的成绩,有值得人们学习的地方。

否则,领导也不会安排你发言的。

人有了成绩,常常会得意忘形,夸夸其谈、目空一切,而遭到众人的反对。

况且#from 本文来自高考资源网 end#先进代表发言,就是让发言人说自己工作中的成绩的,这更容易使与会的人感到盛气凌人,尤其是遭到哪些工作平淡的人的反对。

谦虚的开场白,可以化解矛盾,拉近发言人与听众之间的距离,使与会者以良好的心态听取发言。

过度地谦虚就是骄傲。

在会议发言上,谦虚的话要说,但是,不能够过分地谦虚,必须控制住谦虚的尺度。

会议发言稿开场白文章会议发言稿开场白出自\\\/article\\\/1426137031646.html,转载请保留此链接

三、谅解式在正式发言支前,讲一些主观或者客观的理由,为自己发言可能出现的问题、不妥、错误开脱责任,以求得与会人的谅解。

这样的开场白叫做谅解式开场白。

在全国CAI教学经验交流会上,有一位代表这样说:“这次会议,本来是让我们学校的张科长参加的,因为他有别的事情不能够出席,就让我来了。

因为是临时决定,张科长也没有把发言稿和相关的材料转交给我,我也没有发言的思想准备,两个小时前才慌慌张张地写出这个发言材料,很不成熟!刚才我看了一眼,竟然日期都写错啦。

今天是2015年5月5日星期五,可是,发言材料上写的是2015年5月5日星期五。

可能还有其他问题和不妥的地方,如果真有其他问题和不妥之处,还要请诸位批评指正,多多包涵。

”大会发言最忌讳的是出现语言问题和礼节问题。

因为,语言代表着发言人乃至发言人所在单位的文化水平,礼节反映发言人的文明程度。

讲得好,能够博得与会者的钦佩和尊重,迎来一片喝彩;讲得不好,将有损发言人的形象,甚至会迎来阵阵倒掌。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有一位转业的老红军,被任命为邓县教育革命委员会的副局长。

有一次,他带领邓县共产主义大学的师生到新野县共产主义大学参观学习,在欢迎大会上,新野“共大”校长致欢迎词:“……,我们诚挚地欢迎邓县共产主义大学的革命同志们来给我们‘传经送宝’。

”主席台上、台下欢声雷动,一片热烈的掌声。

轮到老红军副局长发言了,他看到刚才新野共大校长说“传经送宝”时响起了经久不息的掌声,误认为这个词能够激发听众的热情,便说:“我是邓县教育革命委员会的副局长,今天,我带领我们邓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的革命同志们来到新野共产主义大学,来给这里的阶级兄弟们‘传经送宝’来啦!”近千位与会者先是一愣,后是暴风雨般的掌声和前仰后合的大笑、狂笑。

谈谈你对燃放烟花爆竹由禁止到限制的理解

主持词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为贯彻把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结合起来的治国方略的要指示,努力把广大少年儿童培养成为家庭中的好孩子、学校中的好学生、社会上的好少年、大自然的好朋友,为把他们培养成为对祖国、对社会、对自身有责任感的好公民,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新人奠定坚实的基础,今天,我们在这里举行少年维权中心模拟法庭展示活动,模拟法庭所涉及的内容与人员均为虚构。

现在我宣布:上饶县第一小学六(2)班模拟法庭活动,现在开始

  庭 审 程 序  一、庭前准备程序  书记员查明公诉人、证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已经到庭。

(诉人、辩护人、证人、被告人已在庭外候审)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公诉人、当事人、辩护人已经到庭。

准备工作已经就绪,报告完毕。

(书记员就座)  书:请旁听人员保持安静,现在宣读法庭规则:  一、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关闭寻呼机、手机;二、 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经允许可以摄影的人员不得使用闪光灯;三、 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四、 不得发问、提问、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五、 爱护法庭设施,保持法庭卫生,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六、旁听人员违反法庭规则的,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于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 旁听公民通过旁听案件的审判,对法院的审判活动有意见或建议的,可以在闭庭以后书面向法院提出。

以上法庭规则,旁听人员必须认真遵守。

  书: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

  书:请审判长、审判员入庭。

请大家坐下。

  书:(转身)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经到庭,被告人张一、周林到候审,法庭准备工作就绪。

  二、开庭程序  审判长:上饶县第一小学六(2)班审理庭就起诉的被告人张一同学上网成隐而出现偷窃一事现在开庭

传被告人张一到庭,(法警押解被告人张一到庭后,审判长击法槌)现在开庭。

  审判长:被告人,就个人基本情况进行陈述被告人张一:我叫张一,1999年1月20日出生于上饶县旭日镇,汉族,现就读于一小六(2)班。

  审判长:你曾经受到过什么处罚

  被告人张一:没有。

  审判长:调查庭的起诉书副本你收到了没有

  被告人:收到了  审判长:什么时间收到的

  被告人:2009年 月 日  审判长:根据调查庭的起诉,依据《少年维权中心》章程第十条的规定,上饶县第一小学六(2)“维权中心”今天开庭。

依法公开审理张一同学到邻居院子偷菜一事。

  依据《少年维权中心》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庭由审判员曾钦鹿、周欣兰、鄢佳雨依法组成合议庭,李贝琪担任审判长主审本案,书记员叶奕钦担任本庭记录。

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

  依据“少年维权中心”章程的有关规定,当事人法庭上享有如下诉讼权利:  1、可以对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申请回避  2、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人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勘验、检查。

  3、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  4、被告人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审判长:被告人对以上内容听明白了没有

  被告人:听明白了。

  审判长:被告人张一及其辩护人,考虑一下,是否申请回避

  被告人:不申请回避。

  辩护人:不申请回避。

  审:现在开始法庭调查。

首先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宣读起诉书(附件1)  审判长:被告人张一,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内容你听明白了没有

  被告人:听明白了  审判长:与你收到的起诉书副本是否一致

  被告人:一致。

  审判长:你现在是否需要再作修改陈述

  被告人:不需要。

  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就起诉的事实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公诉人:被告,希望你如实回答公诉人的问题

  被告人:知道了。

  公诉人: 你是什么时间去邻居家的

  被告人:星期六、星期天下午。

  公诉人:去邻居家干什么

  被告人:先是去和邻居的小朋友玩,我们玩得很开心。

  公诉人:既然是和小朋友玩,为什么邻居会说你去他家偷菜了呢

  被告人:邻居小朋友又约我玩“开心农场”,觉得玩游戏很刺激,很有趣。

  公诉人:晚了多长时间

  被告人:大约是两个多小时吧。

  公诉人:你们常在一起玩这个游戏

  被告人:因为这两天我邻居朋友的父母总是加班要到晚上9:00以后到家。

他院子的菜长得青翠欲滴。

想想农场里常有人半夜起来偷菜,被偷的人知道后只是哈哈一笑而已。

所以我干脆顺手牵羊摘了所有的菜。

  公诉人:当邻居南洋来你家询问时,你当时还把同学推倒了,导致同学的脚扭伤。

是这样吗

  被告人:是的。

  公诉人:为什么拒绝跟认错

  被告人:我认为和网上游戏一样,也没干什么坏事,所以感觉没什么的。

  公诉人:审判长,公诉人发问完毕。

  审判长:被告张一的辩护人,是否需要对被告人张一进行发问

  辩护人:需要。

  辩护人:被告人张一,你家里有电脑吗

  被告人:有  辩护人:为什么去邻居家上网

  被告人:因为平时我父母不让我上网玩游戏,刚好邻居大人不在家。

  辩护人:你与邻居南洋以前有矛盾吗

  被告人安然:没有矛盾。

  辩护人:那你为什么把他的脚扭伤

  被告人:我只是想吓唬吓唬他,让他不要告老师。

没想到把他的脚扭伤了,我感到很后悔,很对不起他。

  辩护人:审判长,辩护人发问,暂时到此。

  审判长:现在由公诉人向法庭举证。

在举证时请说明所举证据想要证明的事实。

  公诉人:要求出示被告人张一父母的证言笔录。

  审判长:本庭准许。

  公诉人:(附件2 )  审判长:被告人张一,对此有无异议

  被告人张一: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张一的辩护人,对此有无异议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要求出示另一邻居的证言笔录。

  审判长:本庭准许。

  公诉人:(附件3)  审判长:被告人张一,对此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张一的辩护人,对此有无异议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要求出示邻居同学的证言笔录,展示治疗单据等。

  审判长:本庭准许。

  公诉人:(附件4)  审判长:被告人,对此有无异议

  被告人: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的辩护人,对此有无异议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下面由公诉人继续举证。

  公诉人:审判长,公诉人就本案举证完毕。

  审判长:被告人,你有无证据要提交法庭

  被告人安然:没有。

  审判长:被告人安然的辩护人,你有无证据要提交法庭

  辩护人:没有。

  审判长:法庭调查结束。

下面开始法庭辩论,首先请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

  公诉人:(附件5)  审判长:根据诉讼法的规定,被告人可以自行辩护,请被告人安然自行辩护。

  被告人张一:我是因为和邻居家的小孩玩耍而进他家的,以前也不知道有网隐而会犯罪的。

我对不起我的父母、老师和好心帮助我的同学。

我今后一定遵纪守法。

希望法庭能对我宽大处理。

请我的律师继续为我辩护。

  审判长:被告人张一的辩护人进行辩护。

  辩护人:宣读辩护词。

(见附件6)  审判长:现在由公诉人答辩。

  公诉人: 宣读答辩词。

(见附件7)  审判长:法庭辩论终结。

  审判长:被告人安然,现在你可以就本案的事实、证据,错误有无及轻重,对错误的认识及处罚方面的要求,作最后陈述。

  被告人安然:(见附件8)  审判长:休庭5分钟,合议庭进行评议。

  审判长:(见附件9)  结束语  各位领导、各位同学:  刚才,“少年维权中心”的工作人员就小学生由上网而引发的偷菜一事进行了模拟审理,通过刚才使学生深深地懂得了网隐给自身造成的危害性 ,进一步了解了法庭审判的程序,同时增强了依法办事的知识、能力,提高了维权意识,我再次倡议大家一定要遵守学校的规定,杜绝不文明上网的不良习惯,做一名文明的少先队员。

同时,我们每一名少先队员都要从小学习法律知识,依法维护自身权利。

  刚才,我们进行的模拟法庭所涉及的人与事,都是虚构的。

感谢这些同学的精彩表现

希望这种法制活动能带给大家一些启迪

也希望更多的同学参与到活动中来,愿我们的少年维权中心越办越好

  现在我宣布:本次活动到此结束,请各位领导多提宝贵意见

  附件1  上饶县第一小学六(2)班少年维权中心调查庭  起 诉 书  (2009)一小诉字11号  被告人张一,男,1999年1月20日出生,上饶县旭日镇人,汉族,现在第一小学六年级二班就读。

  本案由上饶县第一小学少年维权中心接待庭于 月 日,经南洋同学举报而受理,侦查终结后,于 年 月 日向调查庭提起公诉。

  经依法查明,2009年9月 25 日的星期六、星期日时间,被告人张一趁邻居家长上班不在家,去邻居家偷菜。

当同学发现,让其主动向老师承认错误时,他非但不顾同学的善意劝告,还恶语相向,用武力威胁同学不要告诉老师,并导致同学脚部轻微扭伤。

  证据如下:  1、 被告人张一的供述;  2、 被告人张一父母的证言笔录;  3、 南洋的证言笔录,医院诊断结果及药费单据;  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张一的行为触犯了《小学生守则 》第2条、第9条,《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2条、第5条、第20条之规定。

应当适用《上饶县第一小学关于对不良行为学生的帮教措施》第3条、《上饶县第一小学纪律百分竞赛的有关规定》第9条进行处罚。

应当给予被告人警告处分并追究其赔偿责任。

根据《上饶县一小少年维权中心章程》第13条第9款之规定,提起公诉,请依法判处。

  此 致  上饶县第一小学少年维权中心调查庭  检察员:  附件2  询 问 笔 录  时间:2009年 月 日9:30至10:00  地点:上饶县第一小学少年维权中心调查庭  询问人:  被询问人:张一同学母亲  兹将询问内容记录如下:  问:阿姨您好

我们是学校少年维权中心调查庭的工作人员,现向您询问有关张一同学的一些事情,恳请您如实回答。

  答:我知道了。

  问:您与张一同学是什么关系

  答:我是他妈妈。

  问:安然同学去邻居家偷菜,并把劝说他的同学的脚扭伤的事您知道吗

  答:知道。

  问:请您将事情经过详细讲讲。

  答:一开始我并不知情,学校告知后,我对张一进行了讯问。

他承认了自己趁家长上班之际、私自去邻居家偷菜的事,他还把南洋同学的脚部扭伤。

我狠狠地批评了他,张一也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跟我一起去看望了南洋同学,向他及他的父母做了真诚的道歉。

  张一母亲(签字):  年 月 日  附件3  询 问 笔 录  时间:2009年月日2:20至3:50  地点:县育才路派出所  询问人:  被询问人:阿梅,女,46岁,汉族,初中文化,张一的另一邻居。

  兹将询问内容记录如下:  问:我们是县育才路派出所的民警,现向你询问有关事情,希望你如实回答,否则,将追究你的法律责任。

  答:我知道了。

  问:照片上的小学生你认识吗

  答:认识,他叫张一,我们是邻居。

  问:你把他到邻居家的有关的情况详细地讲讲。

  答:这个小同学去了两次,周六、日下午2:00多去的,傍晚6:00多回去的。

  附件4  询 问 笔 录  时间:2009年 月 日9:30至10:00  地点:胶南市第二实验小学少年维权中心调查庭  询问人:  被询问人:南洋  兹将询问内容记录如下:  问:我们是学校少年维权中心调查庭的工作人员,现向你询问一些事情,请你如实回答。

  答:我知道了。

  问:你认识张一同学吗

  答:认识,我同学。

  问:您是怎么知道张一同学去邻居家偷菜的

  答:我俩也是从邻居,同一条街坊,星期六和星期天下午我想约他去打球,发现张一同学去了隔壁邻居家的院子,并在傍晚时分看他拎着好多菜从邻居家出来回家。

  问:听说你的脚还扭伤了,请将事情经过详细地讲讲。

  答:我是班干部,知道他的这种行为属于偷窃行为。

我就在第二天课间操时间主动劝说张一同学,要他主动找老师承认错误,他不但不听我的劝告,还拽着我的衣领威胁我,并且把我推倒,我的脚就扭伤了。

  问:去治疗了吗

  答:到医院进行了检查,拿了药。

  问:严重吗

  答:不算太严重。

  问:共花了多少钱

  答:50多元。

  南洋(签字):  年 月 日  出示南洋同学诊断病例及药费单据。

  共计人民币50.95元。

  附件5  公诉意见书  审判长、审判员:  根据《上饶县第一小学少年维权章程》第15条第6款之规定,我们受上饶县第一小学少年维权中心调查庭指派,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席今天的法庭,对今天的被告人张一偷菜并把同学的脚扭伤一案,支持公诉。

通过刚才的法庭调查,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分。

为进一步揭露错误及其危害性,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性,现作如下公诉发言:  一、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了《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校纪,依法应追究其责任。

  《小学生守则 》第2条规定:遵守法律法规,增强法律意识。

遵守校规校纪,遵守社会公德。

第9条规定:诚实守信,言行一致,知错就改,有责任心。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第2条规定:听从父母和长辈的教导,外出或回到家要主动打招呼。

第5条规定:不骂人,不打架。

第18条规定:不偷不窃  《上饶县第一小学关于对不良行为学生的帮教措施》第7条规定:对严重违反学校规章制度,报学校进行行政处分。

  在刚才的法庭调查中,被告人当庭供述了案情事实,体现了其错误的主观故意性及行为的客观性。

被告人的母亲、邻居阿梅、被伤同学南洋的证人证言、被伤同学的治疗单据等证据,证实了本案被告人犯错的客观事实,因此,被告人张一犯错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应依法追究其责任。

  二、小学生上网成隐危害性以及本案应吸取的教训。

  在社会经济、科技发达的今天, 常上网对青少年的危害不容忽视,主要表现在如下六个方面:  一是网络病症问题。

学生长期泡吧视力下降,过度疲劳,严重影响身体健康。

  二是不健康网点问题。

一些渲染色情、暴利、邪教或反动的网站,已毒害了一批青少年,几乎让众人“谈网色变”。

  三是荒废学业问题。

迷恋网吧对青少年学生最直接的影响就是影响了他们正常的学习生活。

  四是诱发青少年犯罪问题。

  为了能弄到进网吧的钱,有的结伙敲诈,有的偷盗抢劫。

如果未及早发现,相信就会出现第三次、第四次……后果将不堪设想

  审判长、审判员,被告人张一的行为违反了《小学生守则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关规定。

应当适用《上饶县第一小学关于对不良行为学生的帮教措施》、《上饶县第一小学纪律百分竞赛的有关规定》和《上饶县第一小学班级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念被告人是初犯,认错态度较好。

建议合议庭对被告人张一处以警告、全校公开检讨、给受伤同学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的处罚。

请合议庭依据本案的事实和证据作出公正判决。

  公诉发言暂到此。

  附件6  辩护词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  我受被告人张一的委托,担任本案的辩护人,现依法发表辩护意见如下:  对于公诉人指控张一的行为已触犯了《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校规校纪无异议。

但辩护人也注意到了以下事实:  一、网络是把“双刃剑”。

对于公诉人所指出的网络危害性,本辩护人没有异议,但我们也应该看到,正确地使用网络,同样可以给予青少年积极影响。

青少年网络文明公约规定了“五要五不”,即:要善于网上学习,不浏览不良信息;要诚实友好交流,不侮辱欺诈他人;要增强自护意识,不随意约会网友;要维护网络安全,不破坏网络秩序;要有益身心健康,不沉溺虚拟时空。

做到这“五要五不”,至少有如下四点好处:一是可以开阔青少年视野,帮助了解更多的未知领域。

二是可以利用网络资源和信息技术,促进青少年的学业。

比如可以用互联网学英语、看“百家讲坛”等。

三是互联网信息量大、交流速度快,青少年可以通过它寻求到需要寻求的大量知识,这进一步拓展了当今青少年教育的空间。

四是可以借助虚拟空间,广泛展开对外交流等。

由此可见,网络要发挥积极作用,关键在于使用它的人能够明辨是非,具有良好的习惯;如果使用它的人是非观念差,网络就会发挥消极作用。

我的当事人家中没有电脑,他又不知道未成年人不能私自进入网吧,为了完成作业而去查资料才误入歧途的,恳请法庭对这一情节予以考虑。

  二、被告人张一系未成年人,认知、辨别是非能力较弱,归案后认识到自己行为的危害性,深感后悔不已,并且主动与父母一起去看望受伤的同学。

望合议庭考虑到这一情节,对张一减轻处罚。

  综上,张一年龄较小,主观恶性不大;犯错后能悔罪改认错,且为初犯,后果不大,请求合议庭对安然减轻处罚。

  辩护人:  附件7  答辩词  针对被告辩护人的辩护意见,公诉人答辩如下:  1、虽然被告人张一是为了好玩才误入歧途的,但作为小学生,是应该知道偷窃行为的可耻,这正说明了他纪律意识淡薄。

  2、虽然被告人张一是初次犯事,但是他有意躲避家长,而且马上就被网络游戏迷住了,如果不给他狠狠地教育批评,恐怕网络这把“双刃剑”只会在他的手中发挥消极作用吧

  因此,被告辩护人请求合议庭对张一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是不成立的。

  附件8  被告人最后陈述  尊敬的审判长、审判员及公诉人:  谢谢给我这个陈述的机会。

通过刚才的开庭审理,我认识到自己的严重错误。

我也明白了“小学生不能偷窃”的规定。

我瞒着家长、邻居,是我辜负了爸爸、妈妈对我的期望。

  我还要向南洋同学真诚的道歉,感谢你的及时制止,否则我迷恋上网络游戏,会把自己的前程毁掉的。

也会给社家人带来了更大的伤害。

  我一定自己的行为深刻反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人。

请求法庭对我宽大处理。

  最后我还要对那些想去网吧和迷恋网络游戏的人说,快别干了,网络游戏就像吸毒,沾了就上瘾,千万别去玩了

  被告人:张一  附件9  宣判书  本庭认为,经过刚才的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经合议庭评议,本法庭就本案的开庭审理已经完毕,现在进行宣判。

  被告人张一偷窃并致同学脚部扭伤一案,由上饶县第一小学少年维权中心调查庭于2009年 月 日向本庭提起公诉。

本庭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了本案。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一的行为违反了《小学生守则 》、《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有关规定。

应当适用《上饶县第一小学关于对不良行为学生的帮教措施》、《上饶县第一小学纪律百分竞赛的有关规定》和《上饶县第一实验小学班级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经审理查明,2009年3月 日的星期六、星期日时间,被告人张一趁家长上班之际去邻居家玩并有偷窃行为。

当同学发现,非但不顾同学的善意劝告,还武力威胁同学不要告诉老师,并导致同学脚部轻微扭伤。

  上述事实,由被告人张一的供述,被告人张一父母的证言笔录,邻居的证言笔录和受伤同学的证言笔录、医院诊断结果及药费单据等证据予以佐证。

上述证据均经当庭查证属实,具有证明效力,本院予以认定。

  法庭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一所犯错误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指控的依据正确,予以支持。

被告人的辩护人提出,被告人张一系未成年人,且归案后认错态度较好,属于初犯,后果不大,请求对被告人减轻处罚的辩护意见,经查属实,予以采纳。

  本案中被告人张一法制意识淡薄,辨别是非的能力差,误入网络,多亏及时发现及时制止。

被告人应增强法制观念,提高行为规范意识,认真悔过自新。

据此,本院基于以上条款,依照上饶县第一小学《少年维权中心章程》有关规定,判决如下:  1、责令张一同学写出书面检查,承认错误。

并写出决心书改正自已的不良行为。

  2、利用班队会时间,向本班同学公开检讨。

并全校通报。

  3、责令张一同学向南洋同学道歉,并赔偿南洋同学的药费共计人民币50、95元。

  如不服以上判决可以在三日内向学校“少年维权中心”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上诉。

  所判决的内容由“少年维权中心”执行庭的工作人员监督执行。

  上饶县第一小少年维权中心”关于审理张一同学网隐成性而导致偷菜一事到此结束,退庭

  不需要什么技巧的,我这有个剧本你看看吧

求新鲜的法律小故事300-500字,用于演讲,谢谢 急急急。

1、天理人情  传说中,戈涅是一个小,她有一个哥哥,在反对国王争中死亡了。

国王克里奥颁布法令:将叛军阵亡者暴尸城下,谁也不准哀悼、不准殓,任凭乌鸦野兽啄食他们。

  但安提戈涅却不听这一套,她勇敢地推开一众卫兵的阻挡,来到兄长的尸体面前,按照古老的习惯,拜祭和安葬了她的哥哥。

  看守的士兵大概对国王的不人道的“恶法”也心怀不满,没有阻拦她,只是职责所在,还是把她带到国王的面前。

  当国王咆哮着问:“你知道你犯了法吗

”安提戈涅却反驳说;“你的说话也能算是法律吗

宇斯并未宣布过这样的法律,正义之神也从未定下过这样的法律要人们遵守,因此我也不认为你的说话是没有法律效力的。

”  法律是什么

对这个简单问题的答案,全人类已寻找了几千年,而安提戈涅给出的答案却是如此的简单——法律即是天理与人情

而不是统治者个人的喜怒和随意的咆哮。

在安提戈涅看来,尊敬和爱护兄长,是做弟妹的首要任务;而人死了就要埋葬,这也是人之常情。

即使是叛国者,死已经是最大的惩罚了,不准安葬就是显失公平;掩埋死尸,是对人的一种尊重和保护,是天理,是神制定的自然法则。

而国王制定的人的法律,如果不符合自然天理,违反人性公理,那就是不好的法律。

不好的法律就不是法律。

  尽管安提戈涅最后仍是被处死了,但“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的自然法学思想,以及”恶法非法“的念头,却在希腊人、罗马人以及整个欧洲人的意识里面留下了深深的烙印。

  2、一个萝卜的法律故事  一、民事诉讼、行政诉讼与刑事诉讼  某一天,我们故事的主角--萝卜降临到了世界上,可是,世界上却有两个人甲和乙都看上了这个萝卜,于是故事开始了......  第一种版本:甲和乙争执不下,都说这个萝卜是自己的,这时候,甲向法院提起了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确认这个萝卜是自己的,并向法院提交了一系列的证据。

这个时候,甲和乙之间发生的诉讼,就是民事诉讼,这种案件叫民事案件,我们老百姓常说的打官司就是指这种案子。

这种案件发生在两个平等的主体之间,甲和乙是没有高低之分的,无论甲是公司CEO还是政府部门的局长,他在这个案件中,同乙在法律上的地位是一样的,不因为自己的身份获得法律上的特殊照顾。

在这里,甲如果想胜诉,想让法院判决这个萝卜归他,就必须向法院提交证明萝卜是他自己的证据,如果他的证据不足,就要承担败诉的后果。

  第二种版本:甲向行政机关(就是我们常说的“政府”或“政府部门”,但又有所区别)申请了行政确权,行政机关经过调查,作出了行政确认,确认萝卜是甲的,乙不服。

这时候乙该怎么办呢

他应该以作出行政确权的行政机关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行政确权,然后再提起民事诉讼,要求法院确认萝卜是自己的。

这个过程中,乙起诉行政机关的诉讼就是行政诉讼,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民告官”案件。

  第三种版本:假如,甲通过法律途径,确认了萝卜属于自己,乙不服气,这时候,乙采取了极端措施,在一个夜深人静的夜晚,头戴丝袜、手持尖刀、脚踏风火轮,跑到甲的家里,在甲正在无限深情的观赏自己的萝卜时,突然从窗户里跳了进去,用一把生了锈的、缺了口的、卷了刃的、异常锋利的、吹毛断发的屠龙宝刀威逼着甲,抢走了那个伟大的萝卜。

甲对失去这个伟大的萝卜十分伤心,当即拨打110报警,警察以讯雷不及掩耳盗钤儿响叮当之势将乙抓获,立即以刑事案件立案,后报请检察院批捕,并检察院依法对甲做出了批准逮捕的决定,并依法提起公诉,法院经过审理后,以抢劫罪判处乙有期徒刑三年。

以上发生的就是刑事诉讼。

刑事诉讼是法院对刑事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的一种诉讼活动。

  萝卜的上面三种经历,向我们解释了三种诉讼的基本形态,至于抽象的法律概念,这里就不说了,因为这不是本文的任务,大家通过这个故事,先有个形象的认识吧。

  3、性别鉴定是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为  计划生育是我国的基本国策。

但在基层农村,由于存在重男轻女的封建思想,不生儿子不罢休之风日盛,超生现象屡禁不止,最近更有上升趋势。

大学生村官李晓英在宣传计划生育政策时,给大家讲述了一个怀孕女子做性别鉴定的案例——  已生一女孩的周某于2008年3月再度怀孕,她通过关系找人做B超,发现所怀又是女胎,遂到镇计生办以计划外怀孕为由引产。

为此,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对其做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就其做胎儿性别鉴定的非法行为罚款5000元。

周某不服,在行政复议维持原决定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审理后判决: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周某负担案件受理费50元。

  结合这个案例,李晓英告诉广大农民朋友:在我国,由于之前一度放任的胎儿性别鉴定,导致女胎流产率极大提高,造成社会人口结构非正常发展。

因此,我国明令禁止孕妇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擅自进行或介绍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均属违法行为。

  4、承包期内,村里无权单方收回果园  近几年来,随着农民外出打工和进城做生意,溧水农村土地承包流转矛盾十分突出。

  2005年,甲村王某与村委会签约承包本村果园,承包期为15年,每亩每年承包费为100元。

后来王某做木材生意,于2008年搬到城里居住,根本无暇顾及果园。

在这种情况下,王某于2008年12月以每亩每年260元的价格将果园转包给同村李某,转包期以果园剩余承包期为限。

后来,村委会以果园属集体所有、王某无权转包谋利为由,将果园强行收回并转包他人。

王某与村委会多次协商未果,遂向县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仲裁庭裁决村委会有权收回王某的果园。

王某不服,又向县法院起诉,要求村委会返还果园并赔偿损失。

  遇到这种情况,当事人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王娅一边讲故事一边讲法律:按照我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的规定,发生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当事人可自行和解,也可请村委会、乡(镇)政府等调解。

调解不成或不愿和解、调解的,可向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申请仲裁,或直接向法院起诉,申请仲裁的时效期为二年。

不服仲裁裁决,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30日内向法院起诉。

逾期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

在这个案子中,法院认为:在约定的承包期内,王某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交纳承包金,村里无权单方解除土地承包合同,也不能阻碍进城农民依法流转土地经营权。

判决村委会败诉,返还强行收回的果园,并赔偿因此给王某造成的损失。

  不少村民收听广播后,放弃了因土地流转而无理取闹的念头。

“大学生法制讲坛”给农村带来一份和谐。

  5、身边的法律小故事  法律是最公正的,它没有丝毫弄虚作假,如果你有什么事,就去找法院,法院会根据法律帮你申张正义的。

如若不信,就看看下面这个小故事吧

  在我外婆的村子里,有一位爷爷,他姓张,大家都叫他张老汉。

  张老汉在年轻的时候,没有娶妻,所以膝下无子无女,便去领养一个儿子来延续香火。

自从张老汉有了这个宝贝儿子之后,整天跑东跑西,忙里忙外去挣钱,只要能挣钱的活,再苦再累,他都干,张老汉这么苦为了什么呢

还不是为了能让他的孩子上好学,过好日子,将来能养他的老。

  小的时候,张老汉的养子经常欺负村里的其他小朋友,可张老汉不管,无论他的儿子是对或是错,他都惯着他,他养子有什么要求,张老汉也一一答应。

  当养子高中毕业后,张老汉又托人帮他找了一份不错的工作。

后来,张老汉又借债帮助他娶了一个蛮漂亮的老婆。

当张老汉的养子日子一天天好过起来的时候,养子竟把张老汉一脚踢出门外,说自己没有义务赡养他,因为他们没有血缘关系。

这几句话,气得张老汉差点晕过去。

  张老汉愤愤不平地回到村子里,到处诉苦,三番两次去找儿子要赡养费,可都被儿子轰出门外,有好心人劝张老汉上法院。

  张老汉一狠心,把养子告上了法庭。

法院依照《婚姻法》第20条明确规定的“养父母和养子女之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所以张老汉的养子对张老汉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法庭判定张老汉的养子每年必须向张老汉支付赡养费1600元整。

  我们设想一下,如果张老汉不是把儿子告上法庭,而是一味的去找儿子,缠着儿子要赡养费,那么张老汉会不会有这么好的结果呢

  6、审判者的地位  金庸小说《射雕英雄传》有这样一个的情节。

铁掌帮帮主裘千仞作恶多端,终于被几大高手围于华山绝顶,眼看就要恶贯满盈了。

情急生智,于是提出了一个著名的法学命题。

你们今天要打我杀我,说我罪该万死,可是作为审判者的你们,难道就没做过什么该死的事吗

如果做过,还好意思来审判我吗

于是那些正派高手一时都傻了眼。

  前面我们讲的都是被裁判者的故事,这里说的却是裁判者的事。

西方法理有云:任何人都不能做自己的法官。

意思是裁判者应该保持中立。

与双方利益无涉。

说到底,是一个裁判者地位的问题。

  在我们中国,裁判者可以是各种人,包括路过的路人、村里的神汉巫婆、庙里的观音菩萨……都可以被找来“主持公道”。

当然,最常用的裁判方法,是让村子里德高望重的长辈来评评理——大家都不愿惹上国家机关。

为什么,因为国家的裁判者,常常要站在国家的一边。

他们甚至可以因此不考虑小民的生计。

  有这么一个案例,说得是两个少女,因受骗参与了贩毒,被公安机关抓获,最后的审判结果——死刑,而且立即执行

后来的事,是那些法学家、法官、学者、警察在荧幕面前撒了很多眼泪,说这两个花季女孩“糊涂”,直为她们“感到可惜”。

但是,从他们那坚决的判决上来看,我们却很难看到任何他们感到“可惜”的迹象,据我国刑法规定。

运送毒品法定数量之上,可判处的刑罚有三种,一是15年以上有期徒刑,二是无期徒刑,三是死刑。

死刑里还可以判做死缓和立即执行,而这几位悲天悯人的法官,却直接判了死刑立即执行。

可以说,他们利用法律直接剥夺了两个“花季少女”的生命……

有知道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的行风热线节目电话是多少

你好~《行风热线》由省委省政府纠风办、黑龙江人民广播电台、黑龙江电视台联合主办。

如果您遇到了难解的问题,如果您有想咨询的政策,欢迎拨打《行风热线》观众电话:八二八九00一一。

每周六11:00至12:00,在黑龙江电视台公共频道、黑龙江网络广播电视台同步播出。

开国大典资料

开国大典 1949年10月1日下午2时,主持的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在首都北京举行第一次全体会议。

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副主席、委员全体出席会议,宣布就职。

会议一致决议: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接受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为政府施政纲领。

选举林伯渠为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秘书长;任命周恩来为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为中央人民政府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为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沈钧儒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罗荣桓为中央人民政府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并责成他们迅速组成政府机关,推行各项工作。

下午3时,北京30万军民在天安门广场举行集会,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

林伯渠宣布典礼开始,主席、副主席和委员们在天安门城楼上就位。

主席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于本日成立了。

”在国歌声中,亲自按动电钮,升起了第一面五星红旗,54门礼炮齐鸣28响。

又宣读了政府公告,向全世界宣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

接着,举行盛大的阅兵式,朱德总司令检阅了陆海空三军,并宣读了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命令,命令人民解放军“迅速肃清国民党反对军队的残余,解放一切尚未解放的国土,同时肃清土匪和其他一切反革命匪徒,镇压他们的一切反抗和捣乱行为。

” 晚上,北京市民举行提红灯游行,直到9时许结束。

图片: 开国大典资料 聂荣臻任阅兵总指挥 开国大典前中央人民政府及政务院尚未成立,筹备工作主要由刚成立的北平市人民政府承担。

事亦凑巧,市长兼军管会主任叶剑英8月就被内定调华南工作,准备解放广东,9月初就到江西赣州去了。

中央任命时任副总参谋长、华北局第三书记、华北军区司令员、京津卫戍司令员的聂荣臻接任。

当中央决定在开国大典上要进行阅兵时,中央军委又任命他担任阅兵总指挥。

虽然北平市各机关团体、各民主党派共25个单位到9月21日才正式集会成立筹委会,并公推聂荣臻为主任委员,但实际筹备工作早已开始。

从整修天安门会场、树立旗杆、组织群众、准备鸣放礼炮焰火,特别是训练受阅部队,以及布置保卫会场安全等,都要在一个多月时间中完成。

开国大典的安全工作十分重要。

北平解放不久,城内潜伏特务难以一下肃清,而且国民党飞机还会来袭扰。

当年5月4日,国民党就从青岛派出6架B-24型轰炸机轰炸南苑,投弹30枚,毁伤我飞机4架,房屋196间,死伤24人,因此聂荣臻一直十分重视防空问题。

我们空军还未正式组建。

军委有一个航空局,专门在南苑机场组建了一个飞行中队,担任北平防空。

聂荣臻考虑很细,下令万一敌机前来,在场人员一定要原地不动,不能乱跑,听从指挥;对受阅的1978匹战马也都作了安排。

当然这一切是在中央领导之下进行的,周恩来常常具体过问。

如10月1日中央领导人的车队如何从中南海开到天安门下,周恩来带罗瑞卿都曾亲去检查。

庆典前中央人民政府举行首次会议 当时的中央人民政府是9月30日由人民政协第一届全体会议选出的。

主席、副主席朱德、刘少奇、宋庆龄、李济深、张澜、高岗,委员有陈毅、贺龙、李立三、林伯渠、叶剑英、何香凝等56人。

当日下午6时,全体代表利用统计选票时间在天安门广场参加人民英雄纪念碑奠基典礼,尔后回到会场才宣布上述结果。

简短隆重的闭幕式,由主持,朱德致闭幕词,奏义勇军进行曲。

主席台上第一次悬挂了五星红旗。

散会时天已经很晚了。

习惯晚上办公批阅文件的,这一天夜以继日一直工作到10月1日凌晨6点多(见李银桥《在身边十五年》)。

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首次会议于10月1日下午二时在勤政殿召开。

全体宣布就职,中央人民政府正式成立。

随即,选林伯渠为秘书长,任命周恩来为政务院总理兼外交部长,为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朱德为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沈钧儒为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罗荣桓为最高人民检察署检察长,并责成他们从速组成各项政府机关。

会议还宣布接受共同纲领为施政方针,并通知各外国政府只有这个政府才是中国惟一合法政府,并愿与各国建立平等的外交关系。

会议开完,全体领导人乘车出中南海东门,到天安门后下车登楼,下午三时庆典准时开始。

开国大典时的天安门会场 举行开国大典时天安门修葺一新,城楼上横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典礼”,正中悬挂毛主席的巨幅画像(40年代着冠照)。

两旁的标语东为“中央人民政府万岁”,西为“中华人民共和国万岁”。

没有国徽,因为9月25日、26日政协的座谈会及审查委员会上认为还要修改,所以27日全体会议上只通过了国旗、国歌、国都、纪年4个决议。

那时,东西三座门(正式名称为长安左门、长安右门)及南面长长的甬道,甬道两边长长的红墙,正南门即砖石结构的中华门都还存在,形成了一个丁字形的封闭的会场。

与8个月前北平刚解放时的天安门前比较,可说是焕然一新,宽广平坦得多了。

此外在现在国旗旗杆的地方已竖了一根当时看来已很高的旗杆,旗杆上有一个金色的顶。

中华门外正阳门、前门箭楼两旁的许多建筑物上都张灯挂旗。

“北平东站”、“北平西站”的大字一夜间都改成“北京东站”、“北京西站”了。

会场里的工人、学生、干部、市民、城防部队都举了临时赶制的五星红旗及其他红旗、红灯和彩色小旗,特别是用红绢糊的大小不同的五角星灯,真是成了红旗红灯的海洋,只有市民中戴了小白帽的回民同胞举着绿底白色的星月旗,显得分外不同。

会场上的群众共达30万人,分区席地而坐,很有秩序。

金水桥北没有现在的观礼台,但搭了两个简单的台子,一个供大会指挥用,一个给惟一的外宾观礼团,这就是前一天刚到的以法捷耶夫为首的苏联文化艺术科学工作者代表团。

受检阅部队则站在东长安街。

那时交通工具少,群众近则列队步行来,远的坐火车来。

我当时所在的单位,临时编为华北革大第四部,住在西苑大院。

华北革大七八千人的队伍迤逦一里许要步行到清华园车站。

天未亮起床,到车站已7点,乘装煤的黑敞篷车,走了两小时才到前门车站。

经过西直门车站时还见到门头沟工人也坐火车来。

虽然“旅途”这样艰苦,但大家情绪高涨。

在前门席地而坐等到下午两点才安排进入会场,午饭是馒头凉水,每人领到三块糖、两个梨,是节日优待。

毛主席在天安门上讲话 庄严隆重的开国大典终于在10月1日下午3时开始。

那天早晨是阴天,上午和中午还下了一点小雨,但下午却放晴了,真是老天也和万民同庆。

典礼的程序是:中央人民政府秘书长宣布开会;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就位,副主席就位,委员就位;奏义勇军进行曲;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成立,并升国旗(同时鸣礼炮,礼炮毕);中央人民政府主席宣读中央人民政府公告;阅兵;游行。

主席宣读的公告,约九百字,虽未收入新出的八卷本《文集》,但收入了《建国以来文稿》第一册及《共和国档案1949-1996》。

提到开国大典,人们很容易想到主席那句震古铄今的名言:“中国人民从此站起来了”。

然而这句话,并不是在天安门楼上讲的,而是在此之前的9月21日的政协开幕词中讲的。

原文是“诸位代表先生们:我们有一个共同的感觉,这就是我们的工作将写在人类的历史上,它将表明:占人类总数四分之一的中国人从此站立起来了。

”这篇文章已收入《文集》。

还可提及的是升国旗、鸣礼炮。

鸣礼炮从北平解放后已是第三次。

第一次是7月7日晚天安门20万群众纪念抗战12周年及政协筹委会召开时放的。

第二次是9月21日新政协开幕时鸣了礼炮54响。

这次开国大典则以54门礼炮鸣28响,54门礼炮象征全国54个民族(当时还未有现在56个民族之说),28响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全国人民经历28年艰苦奋斗才取得新民主主义革命胜利。

正在礼炮轰鸣时,毛主席按动电钮,五星红旗冉冉升起。

在场群众都把红旗红灯高高举起,成了一片红色的海洋。

朱总司令下达总部命令 毛主席宣读完公告后,阅兵开始。

检阅司令员是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司令朱德,阅兵总指挥是聂荣臻。

首先由聂荣臻陪同朱总司令坐敞篷车开始检阅。

检阅毕,朱总司令回到城楼主席台宣读《中国人民解放军总部命令》,命令的最重要内容为“坚决执行中央人民政府和伟大的人民领袖毛主席的一切命令,迅速肃清国民党反动军队的残余,解放一切尚未解放的国土,同时肃清土匪和其他一切反革命匪徒,镇压他们的一切反抗和捣乱行为。

”因为当时华南的两广海南、华东的福建一部分、西南全部(四川、西康、贵州、云南、西藏)均未解放,新疆虽宣布和平起义,解放军尚未到达迪化(乌鲁木齐),更不要说还有台湾,所以朱总司令的命令是有针对性的。

命令宣布后,进行分列式。

受阅部队以海军两个排为前导,接着是一个步兵师、一个炮兵师、一个战车师、一个骑兵师相继跟进。

空军包括战斗机、蚊式机、教练机共14架在全场上空自东向西飞行受阅。

前后历时3小时。

难忘的群众大游行 整个阅兵结束后,群众游行开始。

一批批群众队伍,无不迫切希望走到城楼前,看到衷心敬爱的毛主席。

天很快黑了下来,天安门楼上的灯光突然照亮,上面是一串红橙色的灯,下面好像是三道粉青色电虹灯,再加上巨大的探照灯光射向全场,灯光闪闪,好似波浪。

焰火在天安门附近三处施放,五彩缤纷,此起彼落。

群众手里举的纸灯、纱灯也都点亮了,广场上是灯的海洋。

等到八点多钟,华北革大七八千人的队伍才在华北大学之后行动。

队伍慢慢走近金水桥,只听见城楼上扩音器传出“万岁”、“万岁”的声音,才知道是毛主席在回应华大同学的欢呼。

我们紧跟着走过金水桥,大声高呼“毛主席万岁”,这时才见到城楼上大宫灯前毛主席那魁梧的身躯,他不戴帽子,挥动着手用湖南口音高呼“万岁”,有时还喊“同志们万岁”,这时我们都感到毛主席看见我们了,口号喊得更为起劲,血都要沸腾了。

我们还看到少奇同志,看到他身旁的女同志,我们猜一定是宋庆龄副主席。

我们把手举到头顶鼓掌,主席台的领导人也鼓掌,人民的领袖们真是和我们心连心。

如何锻炼自己的口才

口才并不是一种天才能,它是靠训练得来古今中外历史上一切口若、能言善辩的演讲家、雄辩家。

他们无一不是靠刻苦训练而获得成功的。

美国前总统林肯为了练口才,徒步30英里,到一个法院去听律师们的辩护词,看他们如何论辩,如何做手势,他一边倾听,一边模仿。

他听到那些云游八方的福音传教士挥舞手臂、声震长空的布道,回来后也学他们的样子。

他曾对着树、树桩、成行的玉米练习口才。

日本前首相田中角荣,少年时曾患有口吃病,但他不被困难所吓倒。

为了克服口吃,练就口才,他常常朗诵、慢读课文,为了准确发音,他对着镜子纠正嘴和舌根的部位,严肃认真,一丝不苟。

我国早期无产阶级革命家、演讲家肖楚女,更是靠平时的艰苦训练,练就了非凡的口才。

肖楚女在重庆国立第二女子师范教书时,除了认真备课外,他每天天刚亮就跑到学校后面的山上,找一处僻静的地方,把一面镜子挂在树枝上,对着镜子开始练演讲,从镜子中观察自己的表情和动作,经过这样的刻苦训练,他掌握了高超的演讲艺术,他的教学水平也很快提高了。

1926年,他年方30,就在同志主办的广州农***动讲习所工作,他的演讲至今受到世人的推崇。

我国著名的数学家华罗庚,不仅有超群的数学才华,而且也是一位不可多得的“辩才”。

他从小就注意培养自己的口才,学习普通话,他还背了唐诗四五百首,以此来锻炼自己的“口舌”。

这些名人与伟人为我们训练口才树立了光荣的榜样,我们要想练就一副过硬的口才,就必须像他们那样,一丝不苟,刻苦训练,正如华罗庚先生在总结练“口才”的体会时说的:“勤能补拙是良训,一分辛苦一分才。

”练口才不仅要刻苦,还要掌握一定的方法。

科学的方法可以使你事半功倍,加速你口才的形成。

当然,根据每个人的学识、环境、年龄等等的不同,练口才的方法也会有所差异,但只要选择最适合自己的方法,加上持之以恒的刻苦训练,那么你就会在通向“口才家”的大道上迅速成长起来。

我们在此介绍几种符合同学们特点,简单、易行、见效的口才训练方法。

(1)速读法这里的“读”指的是朗读,是用嘴去读,而不是用眼去看,顾名思义,“速读”也就是快速的朗读。

这种训练方法的目的,是在于锻炼人口齿伶俐,语音准确,吐字清晰。

方法:找来一篇演讲辞或一篇文辞优美的散文。

先拿来字典、词典把文章中不认识或弄不懂的字、词查出来,搞清楚,弄明白,然后开始朗读。

一般开始朗读的时候速度较慢,逐次加快,一次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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