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授信的定义及办理程序
授信,是指银行向直接提金支持,或对客户在有济活动中的信用向第三方作出保证的行为。
农发行授信方式可分为基本授信和特别授信。
基本授信是指商业银行根据国家信贷政策和每个地区、客户的基本情况所确定的信用额度,如对粮食流转贷款、农业产业化龙头贷款、粮食加工贷款、其他企业贷款为基本授信。
特别授信是指农发行根据国家政策、市场情况变化及客户特殊需要,对特殊殊项目及超过基本授信额度所给予的授信。
如对储备贷款、调控贷款、项目贷款、合同收购贷款可进行特别授信。
农发行授信的审批程序可分四个步骤: (1) 受信人向银行提供基本情况 (2) 信贷部门对受信人进行评估,提出信用管理的初步方案; (3) 贷款审查委员会审查,核定授信额度; (4) 经批准后,形成授信书。
授信书不与客户见面,由农发行内部保管 授信书内容包括: (1)授信人全称; (2)受信人全称; (3)授信的类别、金额及期限; (4)授信复核时间; (5)授信人认为应规定的其他内容。
单项授信额度核定如下: 1粮食流转贷款、龙头、加工、其他贷款授信额度不超过客户有效资产乘以上期末资产负债率之积的50%。
2项目贷款授信额度不超过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70%。
3储备贷款授信额度可按照财政部核定成本给予特别授信。
4调控贷款可按照政府承诺给予特别授信。
5合同贷款按照合同订单给予特别授信。
学前教育贫困资助金是一学期发放一次还是一年补助一次?
一学期发放一次区属、驻区各幼儿园: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的意见》(财教[2011]410号)、市财政局、市教育局《关于实施学前教育资助政策的通知》(青财教[2011]37号)和《关于做好青岛市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的通知》(青教通字〔2012〕3号),现就做好市北区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评审发放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助学金资助的对象经区(市)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一般指3-5周岁儿童)。
普惠性幼儿园包括公办、公办性质幼儿园及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不包括托儿所、亲子园等早期教育机构。
二、申请助学金的条件及评审标准(一)申请条件具有青岛市户籍或虽无青岛市户籍,但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在青岛已取得暂住证或居住证并暂住一年以上、且依法交纳社会保险和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取得工商执照)。
(二)评审标准在符合青岛市助学金申请条件的基础上,各幼儿园可按照下列标准组织评审。
1.持低保证、残疾证、孤儿证和优抚证明等有效证件的儿童全部享受助学金;2.孤儿、残疾儿童、烈士子女、少数民族儿童、因病因灾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儿先资助;3.经相关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边缘家庭儿童,可依据其家庭实际经济困难程度确定。
三、幼儿园助学金管理机构组成助学金发放工作实行幼儿园法人代表负责制,园长是第一责任人,对助学金的评审发放工作负主要责任。
幼儿园要成立儿童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和评审委员会,并安排专人负责具体管理工作。
评审委员会由5—7人组成,成员由园长、分管园长、教师、家长代表、社区工作人员代表等相关人员担任,园长任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