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成人礼主持稿
关节、拜寿、儿女的、孙辈的贺礼等等有研究历史的有知识。
祝寿 为长辈庆祝叫过寿,七十九岁过八十大寿,俗称整寿。
祝寿的人主要是子女、女婿和晚辈至亲,近邻厚友也多临识贺。
整寿礼有寿幛、寿人(糕点)、寿桃(面蒸)等;一般过寿只有寿人、寿桃。
古人对生辰甚为重视。
一般民间做寿七十岁为「大寿」八十为「上寿」九十岁为「老寿」、百岁为「期颐」都盛大祝贺。
亲朋好友送来贺礼,并演戏一面喝酒一面看戏,戏的内容以富贵长寿为主。
寿宴中,一定要有「猪脚面线」这一道菜。
寿星还要盛装,坐在正厅接受子孙拜寿。
但有些人因相信相命师「铁口直断」,某些年岁不敢作寿,以免被黑白无常带走。
做寿老人(50岁以上)诞辰日的庆祝活动,逢十称大寿,如“五十大寿”、“六十大寿”、“七十大寿”等。
但这种大寿并非真正逢十,而是指49、59、69等逢九的岁数。
因为九在十个数字中数值最大, 人们为讨个吉利,故形成了这种庆“九不庆十”的风俗。
作大寿前要向至亲好友发请柬,发放日期一般在作寿的前三日,否则为失礼。
民谚日:“三日为请,二日为叫,当天为提来。
”亲友接到请柬,便准备寿礼届时前往,俗称“拜寿”。
主人还要大摆寿宴,宾客痛饮,有的还请来堂会,增加喜庆气氛。
拜寿也称“祝寿”。
老人作寿时,亲朋好友前来祝贺。
礼物多为寿桃、寿面、布匹及带寿字的糕点。
布匹俗称“寿帐”,均挂在院中天棚四周以向客人展示。
寿帐上写些吉祥语和被送者、送者姓名。
送给男子常用“仁者有寿”、“贵寿无极”,送女子则用“蓬岛春蔼”、“寿域开祥”等。
寿堂一般设在堂屋,正面挂寿帘,两旁配有对联书些如“福如东海”、“寿比南山”等古语。
八仙桌上摆有香炉、蜡千、寿蜡、“本命延年寿星君”神码儿,以及黄钱、纸元宝、千张,使之下垂供案两旁。
条案上摆寿桃、寿面等寓意长寿的食品。
八仙桌正前方地上放置一块红垫子,供拜寿者跪拜时用,平辈以上者拱手,以下者叩头。
送灯花儿灯花用彩色灯花纸捻成花形,蘸上香油,灯花的数目比作寿者的岁数要多两个,一个为“本命年”,一个为“增寿年”。
晚间由作寿者上香点燃,由其子女每人托一灯盘,列队至大门外与神码、敬神钱等共焚之。
坎儿年人到年老时寿命上的关口,北京有句老话:“三十三大拐转,六十六不死掉块肉,七十三、八十四阎王不叫自己去。
”又“人活五十五,阎王数一数。
”33、55、66、73、84都为坎儿年。
人们认为,人活到这个岁数如果度得好便能长寿,否则,便可夭折。
人们为了长寿,所以在坎儿年倍加小心,并想办法“破解”以图长寿。
常用的办法是系红布腰带,传说红色可以避邪消灾。
老北京还有在本命年和60岁以后系红布腰带的习俗。
18岁的成人礼的开场白和结束语
时光荏苒,婴儿时明亮的啼哭声消逝在风中,童年的秋千架渐行渐远,不知不觉间就已十八岁。
开启十八岁的门,我已经是一个成年人,在草长莺飞、细雨如丝里感受这个年龄独有的气氛,还只是懵懂的年纪,有一丝丝的感伤,一点点的寂寞,还有些许不可名状的喜悦。
我十八岁了。
我喜欢在夜晚回家时,看明亮的路灯散发着柔和的、皎洁的白光,像一朵盛开的蒲公英,在黑暗中静静地伫立。
这一刻,世界仿佛都安静下来,我看着这朵不喜欢流浪的蒲公英,有种淡淡的喜悦,一个人见证它的美好,深埋心底,像是一个秘密。
我十八岁了。
只有自己一个的街道上,我看着脚下的影子,温暖的灯光把它拉成寂寞的形状。
虽然我觉得寂寞,但我并不孤单,也不悲伤。
李白举杯邀明月,对影成三人,我想他是寂寞的,但他不孤单,因为寂寞是可以被享受的。
我喜欢享受这样淡淡的寂寞,这是属于十八岁的味道。
我十八岁了。
我喜欢在有阳光的午后,坐在窗边,让阳光在自己身上撒下一片温暖,旁边磨砂的茶香,沁人心脾。
十八岁,我学会了感受生活中温暖美好的事物。
我十八岁了。
我学会了欣赏古典的美,听悠扬的笛声划破森林的宁静,凄婉的古琴声在城市漫过,带走了所有的喧嚣。
古人云:“泠泠七弦琴,静听松风寒。
”别有一番禅意。
古典的诗词是动人的,手轻轻拂过微黄的纸,我仿佛看见闺中少妇正痴痴地看着远方,等待良人回来,大漠之上,袅袅的炊烟诉说着将士的悲凉,破旧的茅屋里,苍老的身影渴望能庇护天下寒士。
尽管我不完全理解诗人的情感,但我感受到了他们的悲或喜,感受到古典的情致。
青春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它会随着流水逝去。
我希望能在每一分,每一秒体验生活,十八岁的想法,十八岁的情感,十八岁的感悟,这些是其他年龄所无法感受到的,我想在十八岁守住这些宝藏,守住这些快乐,在它过期前再品味品味。
十八岁只是人生无数个驿站中的一个。
伫足这个驿站,我有些善感,有些寂寞,有些淡淡的忧伤,也有对未来的憧憬。
烟花用自己的生命燃烧成一瞬间的美丽,但它无悔,因为它的生命是灿烂的。
十八岁,是一个多姿多彩的年纪。
那抖落满身的岁月叫尘埃,那破茧成蝶的痛楚叫成长。
偶尔走过那儿时的小巷,空洞而沉重的跫音一下下有力地撞击着我的心扉。
荡漾开的是岁月的年轮,一圈两圈……十八圈。
伸手习惯性地揪了揪胸前,只抓到空气逃窜地匆忙,才发现早已没有了那被戏称为“萝卜干”的红领巾的身影。
一种徒然的失落感轰然落下,砸在肩头碎在心上。
是的,今年,我已经十八岁了。
正准备经历高考的十八岁。
霸道的云朵严实地捂着太阳,疏疏落落的色块钻过云隙,模糊了树梢,细细碎碎地斑驳着脚下沟壑纵横的青石板。
每天就这样在两点一线间穿梭如机械的机器。
在喧嚣的石化森林间游走,机械生硬的声音也仿佛在尖锐叫嚣着“高考
高考
”曾几何时,架着画板在河畔写生,描绘十八岁的成年的缤纷;曾经几何时,抱着相机奔走在大街小巷,捕捉十八年成长的每个瞬息。
而今,十八岁的“我想”已成亭台楼阁,十八岁的“天空”已被束之高阁。
我机械地以为我的生活失去了色彩,已成单调的黑白。
如单薄的底片焦点只有一个即是高考。
我开始不可抑制地怀念从前的欢乐,却悄悄放任幸福渐行渐远。
我以为十八岁的生活如一句标语,活得押韵而服从。
那日,依然奔忙在回家的轨迹上。
急促亦漫无目的,矛盾地焦躁着心理。
公园里,三三两两的人群或悠散或闲憩,抽离着我的烦躁。
蓦地,从背后响起一身嘹亮轻快的口哨声。
我循声望去,竟是一点点大的小学生。
他冲我腼腆一笑,嘴角划开温暖的弧线。
他轻巧地跳到我面前,晃着他的小脑袋羞涩地询问:“姐姐,你说我吹得好听吗
你怎么皱着眉不开心,我来教你吹吧
”胖嘟嘟的小手抚上了我的眉,柔软似煤,温热了我的心,柔软的掌心线将我隆起的眉线契平。
“像这样”他嘟着嘴,起劲地吹,我小心翼翼地学着他吹,嘴巴撅得老高,却只闻气流快速流动地叹息。
他笑得前仰后翻,骄傲地指正我的动作,俨然一副小大人的姿态。
我内心刹那溢满快乐因子。
连云朵也笑得合不拢嘴,肆意地让太阳溜出。
我们的笑声扭曲着光线,光怪陆离。
一个中学生校服一个小学生校服却如此契合,两颗蓬乱地头凑在一起摇摇晃晃,笑声飞溅。
这才是十八岁的生活。
我释然。
十八岁不是爱上的季节,我们正享受破茧成蝶的成长与凤凰涅盘的辉煌。
十八岁的时光是个美人,它等着我们为它描眉绘眸,淡妆浓抹总相宜。
十八岁的夏季阳光很好。
让多年后的我们抖抖尘埃骄傲地与十八岁回忆相遇,高声说:“很高兴遇见你
”从这一刻起,扬帆起航,我,十八岁了。
回眸处,记忆的光芒冲破青春的迷雾。
十八岁,是最曼妙的青春史诗,星星点点缀满十八岁的星光,闪烁在每一个青春的足迹里……十八岁,凝聚无限幻想的岁月。
幻想着“轻轻地我走了,正如我轻轻的来,挥一挥衣袖不带走一片云彩”幻想着,康河的柔波里“你是人间的四月天”的倾城绝恋:幻想着,江南雨巷里那撑着油纸伞姑娘愁绪里的幸福;幻想着,三月的窗帏外,过客不是美丽的错误,是思妇等待的幸福。
十八岁的少女遐思给予青春无限美好的幻想,那是青春的号角,给予追逐青春的勇气,追逐彼岸的幻想。
十八岁,把信念紧紧握在手心里。
没有像但丁一样企盼佛罗伦萨,没有像海明威一样遥望乞力马扎罗,没有像梭罗一样眷恋瓦尔登湖的涟漪……但我的十八岁选择了信念。
选择陪伴海子一起“面朝大海,春暖花开”,不因眼前的阴云遮住天边的彩虹;选择陪伴顾城一起“用黑色的眼睛寻找光明”,不因眼前的困难否定明天的灿烂。
诚然,淡淡的忧伤,甜甜的记忆会随岁月而流逝,十八岁,给予青春另一季,让信念坚守,下一个美丽的季节,春泥孕育着另一促芬芳的春花。
让十八岁把信念握紧,指引你前进的船帆。
十八岁,我选择把信念写做坚强,让坚持像十八岁的青春宣誓。
我读懂了《简爱》里,简对生活的坚强;读懂了《复活》里玛斯洛娃让灵魂复活的坚强;读懂了《欧也妮·葛朗台》里,欧也妮在金币利诱下的坚强……我没有选择像傲世的林家女,把眼泪滴落在余香犹存的花锄上,没有选择像三毛把美丽的青春化作撒哈拉的沙尘……因为,十八岁的我把信念铭刻上坚强,为未来掌舵,做青春的勇敢者,做未来的寻梦人。
十八岁赋予了青春幻想,牢牢的握紧青春的信念,带着追求青春的坚强,这是十八岁赋予青春的使命。
注定要像海燕一样,在波涛汹涌里展翅飞翔;注定要像鸿雁一样,在漫无边际里寻觅归途的方向。
如果你可以,那么让奋斗的泪水与汗水滋润你美丽的十八岁;如果你可以,那么让希望的光亮照耀你美丽的十八岁。
让我们这群同路的寻梦人在十八岁的起点,携手前行,奔向未来,向青春挥手召唤!在梦里,你微微的向我笑着,我倚靠在窗棂边,把烟雨里的树影读成写你的诗,光阴带走我的寄托,我把梦留给了你……如诗,如烟,如画的十八岁
欧洲的古代骑士位和爵位有哪些
公爵>候爵>伯爵>子爵>男爵>骑士,在中世纪的欧洲,公、侯、伯、子、男和骑士这些爵号,既是一种封号,也是一种官衔。
补充如下:公爵早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大陆的公爵称号通常授予守疆拓土、军功卓著的高级指挥官,以后因重大政治变化而中断。
几百年后,公爵爵位又见于德国。
大约在公元970年,德国皇帝奥托一世初设公爵爵位。
不久法国和欧洲大陆其他地区也建立了公国(duchy;大公国,Archduchy)。
在英国,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与作为一国之主的欧洲大陆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duke)有所不同。
英国公爵爵位出现很晚。
1337年,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
该王储16岁参加百年战争,锋芒显露;1355年前往法国指挥作战,军功卓著。
父王对他赏赐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种称号,如 1343年封为威尔士亲王,1362年加封为阿基坦公爵。
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后多年里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亲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位。
随后,爱德华三世及其继承人又先后建立了兰开斯特公国(1351年)、克拉伦斯公国(1362年)、约克公国和格洛斯特公国(1385)、赫里福德公国(1397)、贝特福德公国(1413)和萨默塞特公国(1443)等。
这些公国的领有人都是王室宗亲,他们得到高级爵位后,在贵族中鹤立鸡群,威势不凡,为以后争夺王权、扰乱朝纲、制造战乱埋下了隐患。
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
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
行政界政务家即使任职多年,政绩昭著,也难获此殊荣。
在正规场合公爵也穿深红色的丝绒外套,帽子上镶四条貂皮。
其冠冕上有一个金环,上饰8枚红色金叶片。
国王则称公爵为“我们真正可信和最为敬爱的伙伴。
” 侯爵 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
就词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边疆殖民地总督;伯爵]演变而来。
侯爵原意与“方伯”词义相近,系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
在英格兰,拉丁语“侯爵”一词最初指威尔士边疆的领主。
那时只说明他们领地的位置靠近边界,并不说明其地位高于伯爵。
1385年涵义变化,第9代牛津伯爵罗伯特·德·维尔被封为都柏林侯爵。
1397年,萨默塞特伯爵约翰被封为多西特侯爵和萨默塞特侯爵。
侯爵的地位和尊荣程度不甚明确,大约在公爵和伯爵之间,一段时期内不被看重。
亨利六世在位期间,约翰·德·比奥福特被国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为此向国王请愿,要求恢复比奥福特的爵位。
但他本人却反对乞求国王,并说:“侯爵乃是一个新的荣誉称号,完全不为先人所知。
所以,应对此冷漠视之,并不认为接受它是明智之举。
”到了15世纪,这级爵号稳定地保持了它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地位以后,才被贵族们所看重。
与其他4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
在重大场合,候爵也穿红色丝绒外套,帽子上镶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装一银环,带有四片金叶和四个银球。
国王对他的称呼一如对待公爵。
伯爵: 在英国5级贵族中,伯爵出现最早。
个别学者认为伯爵爵位来自欧洲大陆,至迟在公元900年的法国,伯爵已成为公爵的封臣。
但更多的学者认为英国伯爵(Earl)与法国伯爵(Count)并无继承或连带关系;而且英国伯爵称号是5种贵族称号中惟一的英文词,是由古英语eorl转化而来;大约在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后期,因王权不够强大,英格兰广大地区曾划为几个较大的伯爵管辖区(great earldom)。
而伯爵爵位却是在 11世纪初由丹麦国王克努特引进英格兰的。
11—12世纪中叶之前的伯爵多是镇守一方的诸侯。
他们大多是一人治理数郡,所以又被称为“方伯”。
诺曼大公威廉侵人英国后,担心他们权势过重,危及王权和国家统一,遂将方伯权力加以分割,移交给他的亲信,每个伯爵的辖区仅限一郡,与国王有着极其明确的封君封臣关系,伯爵倘敢兴兵作乱便会被王军镇压,或受其他贵族制裁。
伯爵职权名号可由后代继承,但会因为有的伯爵缺少继承人而使总数有减无增。
斯蒂芬在位时,破格加封格奥弗雷·德·曼维尔为艾塞克斯伯爵。
14世纪以来,伯爵数目攀升。
1307年计有9名。
1327年爱德华三世即位时仅余6名,10年后增至12名;爱德华在位晚期增至14名。
14世纪20年代之前,伯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领导人”,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责任。
但在1327年政治危机[指爱德华三世废黜其母法国伊沙贝拉公主的摄政,登极亲政时,伯爵曾作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政治群体独立行动,与男爵们的“距离感”突然产生。
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玛奇伯爵领地之后,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职责。
在重大正式场合,伯爵穿着镶有白色毛皮边的深红色丝绒外套,软帽上缝镶着三条貂皮以表明爵位级别,冠冕上有一镀金银圈,上沿饰有8个银球;而国王则称伯爵为其“真正可信可爱的伙伴。
” 子爵: 上院贵族中数子爵资格最浅。
子爵称号(Viscount)源于法国,原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时可能是实力强大的诸侯。
在英国,1440年比奥芒特的约翰被封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
子爵帽子上有两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银环,饰有6个银球。
男爵: 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已有男爵一词(Baron),但无男爵爵位,而且词义不够确定。
似有“自由者”或“国王的臣仆”之意,但无尊贵的含义。
英国男爵出现于11世纪。
到12世纪初国王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
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
很快,大男爵发生分化,显赫者升为伯爵,其余与普通男爵不分伯仲。
正因当时男爵在世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于“男爵”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
11-14世纪,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姻关系传递,但不得随意出售和转让,历代国王也不随意增加或褫夺贵族封号。
1387年,理查德二世首次增补男爵爵位,比奥查姆波·德·豪尔特被封为基德敏斯特男爵。
以后数百年至今,居于5级贵族之末的男爵始终人数最多。
在正式场合,男爵穿着与伯爵同样的外套,帽子上镶有两条貂皮,冠冕上有一浅色银圈,饰有6个银球。
骑士 对于中世纪骑士的传说,往往夸大着种种浪漫的遐想。
这多半来自我们对现状的不满和凭空想象:居住在古色古香的城堡中,过着贵族一般富足的生活;战胜邪恶的魔法师和巨人,保护善良但是无知的农民,凭着贵妇人或者国王的名号行侠仗义。
令唐·吉柯德颠倒沉迷的游侠小说,或普罗旺斯民谣歌手的即兴创作,充分解释了理想中骑士的行为规范。
但是,即便是现代人,也无法时时遵从自己的良知;何况是靠武力说话的过去,骑士行事也常常偏离限定的轨道。
首先来指明骑士道的定义,以今天的标准,无外乎以下三重:一、作为封建制度的组成部分;二、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三、一种个人的行为方式、荣誉观和道德准则。
下面我们就回到那个年代,欧洲正在废墟上重新划分格局,罗马的荣光已经过去,文艺复兴的晨曦尚未到来。
最早的蛮族动乱结束后,法兰克人、凯尔特人、汪达尔人纷纷建立各自的国家。
条顿征服席卷了整个西北欧,他们的武士几乎全是步卒,从塔西陀(Tacitus)的文集中,可以发现当时的日耳曼部落中有很隆重的成人典礼。
全族的男子聚到一起,适龄的青年由部落首领或者其父亲授予一矛一盾,正式成为战士。
在当时的高卢人中间,这种仪式很普遍。
法兰克人沿用了这些传统,从查理曼,到虔诚者路易,到大胆查理,他们在成人礼上都被授予一把佩剑。
我们可以认为,这是骑士受勋仪式的前身。
众所周知,加洛林王朝是最早采用领地和采邑制度的国家。
查理曼一生南征北讨,但缺乏足够的资金来维持庞大的军队。
于是他将征服的土地划成小块,连同上面的农民一起,赐给众多的追随者。
这就是封建制度,拥有地产的人也拥有政权。
当然,国王和领主之间是有契约的:国王向领主提供保护,作为回报,领主们每年要上缴税收,并且定期服役。
土地还是归国王所有,领主们只有使用权罢了。
查理曼的强大足以震慑四方,但他的后人就没有维持向心力,虔诚者路易犯了极大的一个错误:将国家平均的分配给相互敌视的后裔。
于是他死后,庞大的帝国没能度过瓶颈,一分为三。
于是各地大小的封地成了相对独立的王国,贵族们的采邑变成世袭,不可剥夺。
当时欧洲频频遭到外来民族的侵略,南有穆斯林,北有维京海盗,东有马扎尔人(匈牙利人的前身)不断寇边。
在十一世纪,洛尔河到莱茵河之间远离劳作的贵族子弟从小就要接受格斗技巧和马术的训练。
毫无疑问,最早的骑兵和骑士都是贵族和有钱人。
因为只有他们才有能力购置昂贵的装备:自己要三到四匹轮换的马,每匹马会吃掉大量的粮食,尤其在农业生产不发达的当时,是种极大的花费;盔甲都要去铁匠铺量身定做,此外还有扈从的装备。
一般说来,单个人的军事装备,要耗费大约20头公牛,亦即至少10个农民家庭犁地的牛犊。
这样的开支,平民是无法承担的。
骑在马上的武士阶层同时也是贵族阶层,出身的优越必然伴随着对低等级的蔑视,他们找到了共同的爱好:战争。
同罗马时代类似,中世纪的贵族组成了重装骑兵,成了那个时代军队的主力。
腓力六世时代有了这样的说法∶为了避免即将降临的灾难,人们将自己分成三类:第一类是祈祷上帝的人;第二类是经商、种田的人;第三类是为了防护前两类人使之免受不公和伤害而产生的骑士。
这是中世纪西方社会结构典型的划分方法,骑士这个词来自查理曼的Capitularies法令集,Caballarii,原意是骑师。
1066年,征服者威廉踏上了不列颠的土地。
海斯廷斯战役的结果,相关本文主要有三点:给英伦三岛带去了相对先进的封建制度;撒尔马特式的小圆盾被淘汰了,诺曼士兵将鸢形盾(Kite Shield上圆下尖的长盾)结成一排,可以有效的抵御弓箭射击,这使得友爱互助成为十一世纪成为了骑士训练的重要部分;诺曼人独立的骑兵部队发挥了很大作用,英语中便有了Knight这个词汇,指骑在马上的战士。
十一世纪中期,骑士阶层正式形成了。
作为一种军事动员体制,封建制度更加有利于防御而不是进攻,各地的贵族有义务随时勤王。
为此各国专门颁布了有关法令,用来惩处未能及时响应征召的骑士。
在英国,亨利二世时代开始,有了Escuage的说法,即兵役免除税。
封建领主的义务也发生了一定变化,只要上缴中央税收即可,不用亲自挥戈上阵。
在爱德华三世、亨利五世和六世的年代,战事频频,这些款项被用来支付庞大的军费开支。
这项改革在十三、四世纪缓慢的进行着,欧洲各国的军队中雇佣兵开始占越来越大的比例,军队的结构相对发生变化。
从前十字军的领地中很难掺进国王的影响--他们只受教会的领导,现在的雇佣军为了主君努力战斗,为了金钱,或是为了去东方成为新的贵族。
自然,参加十字军并成功归来的老兵可以得到更好的报酬。
十字军东征标示着骑士文化黄金时代的到来,十字军被认为是完美的骑士。
从异教徒手中夺回圣地,保护无助的朝圣者,被看成是骑士的最高天职。
作为回报,教会纷纷将骑士团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使之成为跨国的组织。
许诺他们教会财产以及种种宗教特权,免除十字军骑士的忏悔。
教会土地上十分之一的收入被用来支付给骑士团,作为保护朝圣者去圣地的费用。
1099年,耶路撒冷被攻克,但圣地和东方的拉丁国家还是被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包围着。
成立一支常备军的需要日益迫切,于是定下了专门的军事条例,成为了所谓第四教条,即长久的与异教徒作战。
十字军的团体纷纷成立,宗教为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镀上了崇高的光环。
像教规一样,骑士团规对每个成员具有相同的约束力。
信念与教条将不同出身不同背景的骑士凝聚在一起,彼此友爱,拥有相同的立场与目的。
同时还规定了他们对信仰的忠诚,对领主的尊敬、对言语的谨慎,战场上的公正与宽容,以及恪守荣誉和谦恭的原则。
于是骑士制度独立于封建制度的地方也产生了,十字军的团规与教规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
骑士精神中基督徒的种种美德,就在此时形成。
十字军的身上既有修道者的虔诚,又有贵族的气魄。
一般来讲,丧失领地的破落贵族或者没有获得继承权的世家子弟只有两条合适的出路:教士或者军人,显然后者具有更大的吸引力。
解放圣地的狂热和教会许诺的巨大利益是无法抵挡的,不少平民变卖家产购置装备只是为了去东方。
于是这些职业军人就纷纷参加大贵族的卫队,随着国王或皇帝去东方,向往着丰厚的战利品,或者丰厚的赎金。
这些军人穿朴素的服装,过清苦的出家人生活,用守护圣徒的名字重新命名,在大贵族的指挥下战斗,为教规所约束,因捐赠而致富。
自愿献身这项事业的骑士成了完美的典范,于是红胡子腓特烈一世,狮心王理查一世还有奥古斯都腓力二世都成了楷模,后者死后被追封成圣人,虽然在国内时他们都杀过不少教徒。
这些十字军团体就是后来英国嘉德骑士、勃艮底金羊毛骑士,萨伏伊的爱伊霞特骑士(Annuniziata),法国圣米开罗骑士和圣灵骑士的前身。
14、15世纪,欧洲各国军队的组织方式大同小异,国王下面是总管和元帅,他们的职权时而独立时而交叉。
再下面是传令官Herald,担任副官、文书和参谋的角色,并且顾名思义的,常被派去对方营地下战书或要求停战,战后还要负责清点己方的伤亡,是个全能的职位。
下面的作战部队以中队划分,由贵族或者骑士统带。
一般来讲,骑士分成两个级别,一种叫Banneret,就称为骑士,这个名字来自于他们长方形的旗帜,是作战的主力。
见习骑士称为Bachelor,即学徒兵,组成更小的队列跟在主力后面,他们需要积累经验,掌握更多的作战技巧。
见习骑士的旗帜也是长方形的,但末端开叉成燕尾状。
等他们有了相当的功绩后,可以向司令请求升级。
于是传令官将之旗帜上的燕尾剪去,升级成骑士。
所有这两种骑士都由他们的侍从护卫着,侍从的骑枪尖上挂着长三角形的矛旗。
这些旗帜的规格是统一的,上面绘着家族的纹章。
相应的,骑士分成两个等级,侍从也有两个等级,Squire指较为年长的侍从,随着主人参加战斗;而Page相当于勤务兵,多为接受骑士训练的孩子,当时每座城堡都是骑士学校。
这些侍从在青年时代完成训练后,经过成人礼就可以成为正式的见习骑士。
有些人无法承担骑士的高额开销而终生作为侍从,当然,有来头的王子和大贵族子弟一生下来就是骑士。
有升级自然就有降级,但极为罕见。
截至1793年,英国共发生过三例降级事件。
1621年Francis Michell爵士被褫夺骑士头饺,在威斯敏斯特大厅举行,可见何等严重。
他的马刺被收回,剑带被割断,简直是奇耻大辱。
与此相对比的,是骑士命名仪式,常常有两种。
第一较为简单,也较为普遍,多在战时举行:候选人单膝跪在军队首领或者有声望的骑士面前,主礼人用剑背轻触其肩部三次,赠送一段箴言谏句,整个仪式就算完成了。
这样从11到16世纪每次大的战役后都会产生一批骑士,简单的形式被更多的接受,在和平时期都广泛采用。
当然也有更加隆重的仪式,在15世纪的英国,骑士的头饺必须由领主颁赐∶主持人用剑背轻触对方的后颈和两肩,接着以守护圣徒名义起誓(英格兰人是圣乔治,苏格兰人是圣安德鲁),起誓谨守忠诚与荣誉。
然后主礼人高唱∶Avencez,Rise Sir 某某,一般是该骑士的教名。
整个典礼结束。
之后还有不同的庆祝,比方说国王的赐宴,授予披风、盔甲和马刺;或者是教会的模式,骑士团的每个兄弟为新人祝福,赐给圣经和十字架,新加入者自己表示,要放弃人世间的尊崇与俗名,等等。
后一种颁赐典礼渐渐地与别的重大仪式相结合,比方说,在英国,骑士的授勋常常伴随着王室的庆典。
所谓巴斯骑士就是在国王加冕礼上被册封的骑士,这种规定始于亨利四世,在查理二世加冕时巴斯骑士团才成立,这些骑士又被称为马刺骑士,因为他们被赐予金和银的马刺。
一般而言的骑士道神髓与精华,结合了当时贵族化的气度,基督徒的美德,以及对女士的尊重。
理想的骑士不仅要孔武有力,更要求绝对的忠诚、慷慨、与宽容。
如同史诗中的英雄一般,用胳膊为善良的民众效劳,以教会的名义行侠仗义,保护去东方的朝圣者。
十字军运动之后,骑士道渐渐失去了宗教色彩,仅仅代表着贵族阶级的荣誉感。
这种世代相传的气魄在英法两国百年战争中被广为传颂,双方的骑士都谨守古老的礼仪。
血腥的战斗之余偶尔安插枪术比赛和阅兵式,实际上这样的场合也很少。
英国从爱德华一世去世后就全面取消了枪术比赛,法国更是发生了不得了的事故:1559年7月1日,亨利二世与蒙哥马利伯爵比试时,枪头上的护套突然脱落。
正如诺查丹玛斯所预言的那样,这位国王被刺穿了大脑。
教会遂发布禁令,禁止所有的枪术比赛,长达两个世纪之久。
不管骑士们所取得的辉煌业绩,战争总是不结果的血红色花朵。
国家机器的碰撞引起广泛的经济衰退,真正受苦的只是低等级的老百姓。
于是两国的农民起义此起彼伏,特别在英国和战争的中心--佛兰德尔,他们有很好的理由抗议暴政与不公,全国的税收和资源都被用于贵族们的战争游戏和奢华铺张。
所以戈蒂埃坚持认为,骑士文化的黄金时代在十二世纪,毕竟打杀异教徒对欧洲人来说,更加富有传奇色彩。
随着阿克的陷落,东方的最后一个拉丁王国被消灭,八次十字军东征终于以失败告终。
不管它给后世造成的巨大影响,骑士精神还是要延续下去。
效忠国王的动力在百年战争中消耗殆尽,双方从贵族到贫民都厌倦了反复的拉锯。
于是法国南部的吟游诗人为骑士精神上了最后一次发条--浪漫主义。
浪漫主义文学中的爱情题材使得骑士道极大偏离了初衷,受其影响,理想的骑士应该忠诚于理想中的女性。
请注意,理想中的女性,为他深爱但又得不到。
也许只见过一面,甚至从未说过一句话,这都不重要。
用纯粹精神上的恋爱来表现自己的痴情,理想的爱人是供膜拜的圣女而不是亵玩的对象。
唐?吉柯德的故事并不可笑。
这样的偶像在现实中要有所指代,多为另一位骑士的妻子。
对贵妇人弯腰邀功的最大成就,便是确立了欧洲的一夫一妻制。
这时代的骑士不再像前辈那样注重武力,而开始培养各种高级的情趣,随着文艺复兴运动的蓬勃发展,他们成为了绅士阶层的原型。
理想归理想,现实是现实。
实际情况多少有些偏颇,封建制度是骑士文化根殖的土壤,极大的局限了种种对骑士的过高要求,下面捡两个具体的例子来说。
提到对女性的尊重,基督教的兴起多少提高了妇女的地位,但如同戈蒂埃所说的,封建制度把土地和女人捆绑在一起,作为交易的一部分,被她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所出卖。
理论上讲,骑士有义务有责任保护孤苦的寡妇和孤儿。
但也仅限于此。
实际上,这种保护是像商品一样出售的。
较小的领主常常出卖自己的女儿,以联姻来换取更大的利益。
这样的市侩合同随处可见,我们震惊于其中言语之露骨的同时,更加震惊于这种现象的普遍。
这种包办婚姻,或者说合同婚姻预示着婚后的不幸,家庭暴力屡见不鲜。
骑士们殷勤效忠的对象可不是自己的妻子。
戈蒂埃的《La Chevaleries》中记载了这样的故事∶香槟地方的骑士La Tour Landry,在大街上目睹了他的朋友痛揍妻子,回家对着女儿总结道:傲慢与无礼可不是婚约中的内容。
这种现象不仅是那个年代处处要求自律的结果,也是包办婚姻的恶果。
上层社会的贵妇人尚且会遭拳脚,幼儿也受到畸形的待遇。
John Symth记载了Berkeley地方一个古老世家的历史,从1288年到1500年间,总共有过5例包办婚姻,新人的平均年龄只有11岁。
该家族的Thomas勋爵在1476成为骑士时只有5岁
6岁时就举行了婚礼
Mautice子爵在1338年成为骑士时只有7岁,这些都是因为父亲早死,如果由父系的亲戚来监护,毫无疑问的,会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是领地的吞并。
成为骑士则象征着成年,但当时的规定成为骑士的法定年龄最早是21岁。
Berkeley家族那样的大贵族窃取了荣誉来逃避孤儿监护,但年幼的孩子就得过早的承担家业。
Symth不止一次提到,这是对孤儿不人道的虐待。
同时,经济原因造成了骑士文化中浪漫成分一定的衰退。
就以Berkeley家族而言,从13世纪中期开始,爵士们不仅是朝臣和战士,也是平凡的乡村绅士,他们出售城堡花园中出产的水果,主妇们则四处巡视收取地租。
此外,上面我们提过Escuage免役税,佃户或贵族都不能幸免。
于是13世纪上半期,许多小领主加入军队以逃避高昂的赋税,照骑士的道德标准来看,他们原当是为了荣誉、为了表示忠诚而战的。
无论如何,这为王室提供了稳定的收入和兵源。
有钱的平民和乡绅时时觊觎着提高社会地位的机会,便自己购置了装备加入队伍,也有机会因战功而晋升为爵士,于是减少了骑士文化中的贵族色彩。
当然这些麻雀变凤凰的情节也被普罗旺斯的吟游诗人改编,成了浪漫小说的好题材。
家道中落的穷贵族成不了骑士,于是只能无奈抱怨,荣誉的大门居然对新进的暴发户敞开,丝毫不考虑自己的祖宗也不过是职业文盲而已。
于是战场上的军事浪漫主义也渐渐褪色了,不再有堂堂正正的决斗,骑士们缩在观察哨里揣测着对手的兵力,而不像前辈那样站在突击队的前列。
百年战争带来了新的作战方式,弓箭手成了战场的主宰,一部分骑士沦为雇佣军。
战事的急迫取消了骑兵身上多余的装饰,也取消了只准贵族参加的战前动员。
双方著名的司令官,如英军的罗伯特·诺尔斯(Robert Knolles)出身就很含糊,虽说是爵士,却是册封的Sir而不是世袭的Lord。
法军总司令盖斯林(Du Guesclin)等了很久才得到骑士的头饺,因为他出身于破产的低级贵族家庭。
爱德华三世不光挑起了这场战争,还全面禁止马上枪术比赛,法国的约翰却大力提倡,高下不久分了出来。
法国人在克雷西战役前夕给对手送去了充满骑士气概的战书(当然是在知道自己绝对优势兵力的情况下),而英国人却利用停战的间隙悄无声息的脱离了绝地,无愧他们承自海盗先人的本色。
草草收场的百年战争也宣告着骑士的时代临近尾声。
骑士道盛行的那个年代,距离现代人如此遥远。
那种矜持与高傲,对碌碌的我们来说,带着些许刺激,几分神奇。
要把握骑士精神的本质很难,因为无法将自己溶入过去。
即使在那样伟大的岁月里,它也不可避免的受到当时社会意识的限制。
正如希腊罗马时代的高度繁荣是以奴隶制度为基础,骑士文明提倡的忠诚、自律已经悄然褪色,因为现代文明的发展要求着不断打破限制。
实际上,最重要的精华即使在中世纪的全盛时期都未能达到顶峰;作为一种将宗教与生活结合的运动,骑士做的并不比清教徒更成功。
但是那些高贵的品质,卑谦、宽容、诚实、公正,作为一种精神遗产,经历了战火的洗礼,和平的锈蚀,经历了人类社会种种短暂无常的变化,还将一直生存下去。
结婚新郎致辞
新郎致辞一:新郎文采的婚礼致辞们、先生们,朋友们家好
常情知己饮,友谊胜似骨肉亲。
今天的我,此时此刻,站在绚丽的婚礼舞台上,身边有亲密爱人相伴,眼中有大家亲切的笑容,耳中是大家真挚的祝福,我的心里无比地激动,干言万语只能汇成两个字,那就是“感谢”。
我要感谢我们的亲朋好友,感谢你们的亲情、友情,感谢你们的鼓励和帮助,有你们相伴,我们对未来充满信心。
我要感谢我们的领导,感谢你们长期以来对我们的关心和支持,使我们一步一步走向成熟。
我要感谢岳父、岳母,感谢二老的信任,将掌上明珠托付与我,爸爸妈妈,请你们放心,我一定会全心全意地呵护她,虽然,我无法让她成为世界上最富有的女人,但是,我会用我的生命,使她成为世界上最幸福的女人。
我更要感谢我的父亲、母亲,是你们含辛茹苦三十年,将我养育成人。
爸爸,在儿子的眼中,您是严厉的,您的爱,从来不曾用言语表达,可是,当我参加高考,执意要独自骑车去考场时,是您,偷偷踱在我后面,一直护送我安全地到达,您还特地请了三天假,冒着高温,站在考场外一直守着您的孩子。
妈妈,您的“唠叨”,常常令我厌烦,甚至与您发生争执,惹您生气,可是,您从来都不往心里去,不管我多晚回来,您总要起身,为我热上早已留好的饭菜,给饥肠辘辘的孩子以天下最好的美味。
爸爸、妈妈,你们的宽容、你们的无私、你们的恩情、你们的爱,都让我们无以为报,在此,我和XXX向你们,在座所有为人父、为人母的爸爸、妈妈们,深深地鞠上一躬——“爸爸、妈妈,你们辛苦了
” 岳阳楼畔设婚宴,愿雅士致词几篇,效法范公忧乐;白银盘里盛香芝,款亲朋旷怀三醉,直追吕氏风流。
香满婚宴,嘉宾入座十杯妙;楼临江浒;好景宜人四季春。
现在,我提议:为了我俩今日新婚之喜;为了酬谢各位的辛劳,为了大家的健康,请开怀——干杯
招待不周的地方,请各位原谅。
敬祝各位万事如意。
新郎致辞二:幽默风趣,创意十足的新郎婚礼致辞各位尊敬的来宾,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我和×××由衷的感谢在座每一位的光临,今晚是我和×××的婚礼,孔子说过:“名不正则言不顺言不顺则事不成”,在此,我要先向大家汇报一下,我和××的结婚证书编号是:XXXXXXX,所以,我们是名正言顺的合法夫妻,所以今晚的婚礼也应该可以顺利圆满的吧。
今天,我和×××能够站在这里举行婚礼,我首先要感谢×××的父母,感谢他们对××这些年来的养育之恩,今天,他们将××托付给我照顾,我觉得二老真的很有眼光。
当然,我也不会辜负二老对我的信任,我会好好的照顾××的。
其次,我还要感谢我的母亲,尽管我是一个又乖又听话的好孩子,但是,为了抚养我长大成人,她也付出了全部的心血。
没有我的母亲,也不会有今天的我。
最后,我要特别感谢站在我身边的这个女孩子,×××,她抱着如此大的勇气以及自我牺牲的决心,下嫁给我,另我诚惶诚恐,在此我要说的是,在今后的日子里,我将以一百二十分之干劲,让你成为幸福的小女人。
从今天开始,我和×××将组成了一个新的家庭,中庸里有句话,妻子好合,兄弟既翕,宜尔室家,乐尔妻帑。
父母顺已。
也就是说,夫妻恩爱,兄弟和睦,家人的关系也会和谐,心情也会愉快,那么,父母也会顺心而快乐。
所以,我希望不仅仅是我和×××,而是在座的每一个家庭,在此后的日子里,都可以和和睦睦,家和万事兴。
最后,我和×××再次真心的感谢在座的每一位嘉宾,今晚出席我们的婚礼,和我们一起分享这一份的喜悦。
谢谢大家
最后补充一点,开饭了
山西的男孩女孩开锁是什么意思?
“开锁”,又称“圆锁”,是一种成年仪式,也称十二岁大生日。
“开锁子”有着固定和繁琐的程序,古代主要流行在我国北方,现在山西、山东等部分地区仍在延续着这一传统。
近来,我在莘县朝城镇、十八里镇、徐庄乡以及阳谷县西湖乡、茌平县城关镇等地作了一些调查,走访了一些老人和开过锁子的孩子以及主持过开锁子仪式的人,从而使我对这一传统有了进一步的认识。
一、挂锁子 要开锁子就必须先挂锁子,按照当地风俗,认为挂锁子也就是把孩子“锁”起来,俗称“坐监”,认为挂锁可以让孩子“成人”,孩子的祖父母或父母更希望借锁将孩子的生命牢牢锁住,因为人们认为人生来就是有罪的,让孩子坐几年“监狱”就可以免去“罪行”,阎王就可以放过孩子,这样孩子就可以健康地长大成人。
从这个意义上讲,挂锁似乎同西方的护身符有着异曲同工之妙。
挂锁的孩子一般都是家族里深受长辈喜爱的孩子,没有男孩女孩之分;还有一些多病爱哭的孩子,家里的长辈为了祈求其健康成长,也给他们挂锁子。
第一次挂锁子的时间是孩子出生后的第一个农历六月初一。
这一天,孩子首先要认干妈,干妈一般都选灶王奶奶,以求她能保佑孩子。
随着习俗的演变,现在有很多孩子挂锁子认“善老妈妈”作干妈。
据当地村里的老人介绍,“善老妈妈”也就是巫婆的意思,据说她可以保佑孩子健康。
六月初一这天要给干妈摆供,挂锁子的孩子要给干妈磕头,就是行认干妈大礼。
然后孩子的祖父母(一般都是祖母)把用红绳拴着的两枚铜钱摆在供桌上,以示“挂上了锁子”。
以后每年的阴历六月初一,都要用红绳拴两枚铜钱挂在灶王奶奶或善老妈妈的画像下,一直到十二岁。
所谓的“锁子”,其实是用红绳拴住的两枚铜钱。
也因为锁子的特殊性,孩子带锁子不必像戴项圈一样随身携带十二年,而是把它放在一个固定的地方,打开之前再取来带上。
二、开锁子 孩子十二岁时的六月初一开锁子。
开锁子仪式是个很重要的仪式,它在一个人一生中的地位不亚于结婚生子,亲朋好友甚至同村很多人都要被邀请参加,其中最重要的要有一个跟挂锁孩子同岁同性的孩子,还有十二个不同姓氏的成年人,这十二个人要有男有女(有些姓是犯忌的,不能请,如:“王”谐音为“亡”)。
开锁子前,孩子的长辈要为其找一个“陪监的”,这个人要与开锁子的孩子同岁,性别也要一样。
所谓“陪监”,也就是陪着被挂锁的孩子“坐监”,当然无论“坐监”还是“陪监”,这都是人们的意念。
陪监的孩子要陪同开锁子的孩子一起参加开锁子仪式。
为了表示感谢,开锁子的这家要给“陪监”的孩子买一套新衣服。
亲戚、朋友、邻居都要参加,并且要给开锁子的孩子买新衣服,以示庆祝。
同村的人要给这家送十二个烧饼,作为庆祝孩子成人的干粮。
开锁子前要在供桌上摆设供品,供品一般有水果、煮熟的方肉、酒等,供桌上层摆放香炉。
十二个不同姓的成年人出席开锁子仪式,每人开一年的锁,将十二把锁一一打开,象征着孩子从“监狱”里放了出来。
开锁子的步骤繁琐而充满趣味:第一步,烧香,开锁子孩子要磕头行礼;第二步,开锁子的孩子和“陪监”的孩子钻到供桌前的八仙桌底下(八仙桌上蒙着一块大红布,桌上放着装有烧饼的筐子和一把铜锁),主持人宣布开锁子开始;第三步,十二个不同姓的人开始逐次打开摆在八仙桌上的铜锁,每个人在开锁时都要说“开监门,放监人,打发监人出了门”的口诀;然后都要从桌子上拿一个烧饼递给桌下的“坐监人”,“坐监人”咬一口,递给“陪监的”,“陪监的”也咬一口,然后递回桌上,这个过程进行十二次;第四步,锁开过十二次后,就将十二挂铜钱烧掉,来参加开锁子的人便会抢铜钱,据说抢到铜钱的人会有好运气,用这样的铜钱给自己的孩子再挂锁子吉利;第五步,烧完后放鞭炮以示“监门”打开,开锁子的孩子要顶一块红布从桌子底下跑出来,“陪监的”孩子在后面追,一直跑到一棵柳树下,才可以停下来。
柳的谐音是“留”,含有希望孩子的生命留下来的意义;第六步,开锁子的孩子的舅舅要拿把剃刀在柳树下等着为其剃头,其实不过只是象征性地表示一下而已。
舅舅的谐音是“救救”,意思是希望舅舅可以救孩子的命,让其脱离苦海,从此可以健康成长。
整个开锁子仪式结束后,主人家要摆席宴请来参加仪式的亲戚和朋友,有的家庭的排场很大,来的客人非常多,有的甚至比结婚时都隆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