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预备党员转正的主持词
党支部预备党员转正大会程序:(一)清点到会党员人数。
(二)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和大会议题。
(三)表决通过本次转正大会的计票人、监票人。
(四)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向大会宣读《转正申请书》,汇报自己在预备期间的表现,肯定成绩,找出缺点和不足,表明自己的态度和决心,必要时向党组织说明有关问题和情况。
(五)党小组(入党介绍人)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情况和小组意见。
(六)支委会介绍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教育和考察情况,提出能否转为正式党员的意见。
(七)大会进行讨论。
(八)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对预备党员能否转正进行表决。
(九)主持人宣读支部大会决议。
(十)申请转正的预备党员对支部大会讨论的意见或表决结果表态。
转正大会主持词:同志们:今天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审议预备党员×××转正问题。
大会应到正式党员22名,因病、因事请假2名,实到正式与会党员20名,超过支部有表决权党员的半数以上,可以开会。
今天的大会的第一个议题是讨论、审议预备党员×××同志转正问题。
×××同志于 2009年2月23日 经党支部大会讨论、票决,同意接收为预备党员,至今预备期已满。
2010年2月23日本人提出转正申请。
经过党支部一年来的培养考察,并广泛征求党员外群众意见,经支委会研究,决定近日召开党员大会,审议、讨论、表决×××同志的转正问题。
为什么那些律师啊,主持人啊,讲座者他们的口才就那么好,语言在他们口中就夸夸而谈,很好的的运用,语言
人才不一定都有口才,有口才的一定是人才。
口才的训练就是知识的积累,律师夸夸其谈,大都限于法律领域,在非法律领域也能给你这样的感受,主要是源自法律的学习培养了他法律人的思维。
主持人要求更高,语言配合肢体,个人形象也重要;讲演者你感觉他夸夸其谈,主要两点:1、讲述他擅长的专业知识,吸引你。
2、讲述成功的故事,也吸引你。
所以,你知道哟啊多看书多读,这是一个方法。
还有一个相对捷径就是,选择适合你的话题,引导到你擅长的话题中去。
呵呵,全是手打,觉得可以就给个最佳吧。
谢谢
律师的工作流程(怎么工作)
律师办案工作流程第一章 目的 第一条 为规范律师办案业务流程,提高办案质量,促进律师事务所内部规范化建设,根据《律师事务所内部管理规则(试行)》、《律师事务所收费程序规则》、《律师执业行为规范(试行)》、《律师和律师事务所违法行为处罚办法》和《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流程。
第二条 本工作流程适用于在本市境内依法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及其执业律师。
第二章 接待 第三条 当事人要求委托律师代理(辩护)时,应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待。
第四条 当事人指定律师的,由被指定律师接待;被指定律师不在律师事务所时,由律师事务所约定时间接待。
第五条 承办律师应提出妥善解决争议的方法和途径,不得诱导当事人诉讼或向当事人作虚假承诺。
第三章 建立委托关系 第六条 接待律师应当与委托人就委托事项的代理范围、代理内容、代理权限、代理费用、代理期限等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委托代理(辩护)合同。
签订委托代理(辩护)合同前,律师事务所应审查是否存在利益冲突,只有在委托人之间没有存在利益冲突的情况下才可以建立委托代理关系。
第七条 委托人是自然人的,应由委托人本人填写委托书,并签字或盖章。
委托人是单位时,应在委托书上加盖委托人印章,委托单位法定代表人应签字或盖章。
第八条 承办律师应当谨慎、客观、诚实地告知委托人拟委托事项可能出现的法律风险,不应为了建立委托代理关系对委托人进行误导。
第九条 委托人应按照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缴纳代理(辩护)费,律师事务所应出具正式发票。
律师办案需要的其它费用应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案件办结后经律师事务所审核,与委托人结算。
第十条 律师事务所应发放律师服务质量监督卡,由当事人在发放记录上签名。
第十一条 承办律师不得做虚假承诺。
第十二条 禁止承办律师和律师事务所非法牟取委托人的利益。
第十三条 在涉及委托人的对抗性案件中,未经委托人同意,不得同时担任与委托人具有法律上的利益冲突的另一方委托人。
第十四条 承办律师应勤勉尽责地完成委托事项。
第四章 出庭前的准备工作 第十五条 初始起诉的,应全面审查当事人提供的证据材料,起草起诉书,办理立案等手续。
需要诉讼保全的,应当起草申请书,告知当事人提供担保等法律义务。
第十六条 已经起诉的,应当审查起诉时提交的证据材料,对证据不足的,应当及时取证,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
需要诉讼保全的,应起草申请书,告知当事人提供担保等法律义务。
第十七条 如需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鉴定人到庭接受询问及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申请。
第十八条 接受被告当事人委托时,应开展下列工作: (一)仔细阅读原告的起诉书,审查原告向法院提交的证据和被告准备的证据,起草答辩状,告知当事人或代当事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法院提交; (二)提醒当事人或代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证据; (三)如需申请证人出庭作证、鉴定人到庭接受询问及申请法院调查取证的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法院提交申请; (四)如须提起反诉的,应当告知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反诉状; (五)审查受理案件的法院是否有管辖权,如没有管辖权应征求当事人意见是否提出管辖权异议,如当事人要求提出管辖权异议时,应当在答辩期内代理当事人书写管辖权异议书并提交法院。
(六)开庭前承办律师一般应当进行阅卷,并做好阅卷笔录。
(七)收集证据应当客观求实,不得伪造证据,不得诱导当事人提供虚假证据。
(八) 担任辩护人的承办律师应当会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了解案情,告知诉权。
(九) 重大、疑难、复杂、敏感或拟作无罪辩护的案件应按规定讨论和报告。
(十)撰写代理(辩护)词。
(十一)对委托人的业务应当单独建档,应当保存完整的工作记录,对涉及委托人的证据、法律文件和财物应当妥善保管。
承办律师对获知的委托人商业机密或个人隐私负有保密义务,非有法律规定或委托人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 (十二)律师应当及时告知委托人有关代理工作的情况,律师对委托人了解委托事项情况的要求,应当尽快给予答复。
(十三)律师应当在授权范围内从事代理,如需特别授权应当事先取得当事人的书面确认。
第五章 出庭纪律 第十九条 律师应遵守以下出庭纪律: (一)应当遵守出庭时间、举证期限、提交法律文书期限及其它程序性规定。
(二)出庭应当穿律师袍,律师袍应当洁净、平整、不破损。
(三)庭审发言用词文明、得体、规范,不得使用黑话、脏话等不规范语言。
发言时应当举止庄重大方。
(四)承办律师应当尊重法庭,依法依纪接触司法工作人员。
(五)律师应当制作出庭笔录。
第六章 案卷归档 第二十条 承办律师应当严格按照下列要求归档办案卷宗: (一)在接到法院裁决书、判决书后一个月内建立卷宗并归档; (二)卷宗材料应当齐全; (三)卷内不得装订证据原件; (四)承办律师卷宗装订后要及时移交给档案管理人员并办理档案交接手续。
第七章 办案流程中的几种情况 第二十一条 委托代理关系终止的情形 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律师事务所应当终止其代理工作,但不得使委托人的合法权益受到影响; (一)与委托人协商终止; (二)被取消或中止执业资格; (三)发现不可克服的利益冲突; (四)律师的健康状况不适合继续代理; (五)继续代理将违反法律或者律师执业规范。
第二十二条 律师在办理委托事项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律师可以拒绝辩护、代理: (一)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从事犯罪活动的; (二)委托人坚持追求律师认为无法实现的或不合理的目标的; (三)委托人在相当程度上没有履行委托合同义务,并且已经合理催告的; (四)在事先无法预见的前提下,律师向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将会给律师带来不合理的费用负担,或给律师造成难以承受的、不合理的困难的; (五)委托人提供的证据材料不具有客观真实性、关联性与合法性,或经司法机关审查认为存在伪证嫌疑的; (六)其他合法理由。
第二十三条 承办律师在接受委托后发生可以拒绝辩护或代理的情况,应当向委托人说明理由,促使委托人接受律师的劝告,消除导致律师拒绝辩护或代理的事由;在解除委托关系前,律师必须采取合理可行的措施保护委托人的权益,如及时通知委托人,使其有充分时间再委托其他律师、收回文件的原件以及返还提前支付的费用等。
第二十四条 拒绝代理的,承办律师可以保留与委托人有关的法律文书复印件。
律师代理工作结束后,仍有保密义务。
第二十五条 转委托 (一)未经委托人同意,承办律师不得将案件转委托其他律师办理。
(二)承办律师接受委托后出现突患疾病、工作调动等情况,需要更换律师的,应当告知委托人。
委托人同意的,律师之间要及时移交材料,并通过律师事务所办理相关手续。
(三)非经委托人同意,律师不得因为转委托而增加委托人的经济负担。
第二十六条 接待中的法律咨询事项 接待结束后,当事人不委托律师的,接待律师应当告知当事人按法律咨询业务办理: (一)承办律师应当依照现行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等规定,解答当事人提出的咨询; (二)解答形式可以是口头的,也可以是书面的; (三)解答法律咨询应当进行登记,符合建立卷宗条件的,应当建立卷宗并及时归档; (四)当事人应当按照律师事务所收费标准缴纳法律咨询费,律师事务所应当出具正式发票; (五)解答咨询过程中,接待律师不得诱导或强迫当事人诉讼,不得诱导当事人选择代理(辩护)人,不得作虚假承诺,不得擅自主持当事人和相对人进行超越解答法律咨询范围的工作。
第二十七条 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如出现违反本工作流程,市律师协会将按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的有关规定,对律师事务所和律师给予行业处分。
第二十八条 本工作流程由市律师协会常务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 本工作流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校友会主持词
校友大会主持词尊敬的各位领导、各宾亲爱的校友们合:大午好
在这春春光,春意盎然之际,在这校风、校训,校友感召之时,在这里,以“团结、诚信、求是、创新”为主题,我们欢聚一堂。
在这里,以“全心全意为校友服务”为宗旨,我们共话友情。
怀着对母校的涓涓挚爱,对校友的殷殷关怀,大家前来参加今天的大会,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各位校友的光临表示诚挚的欢迎
由于种种原因,还有一些校友不能参加今天的聚会,但我们的心永远紧紧连在一起。
为保障本次大会的顺利召开,筹备会议的老师和校友花费了大量的心血,一些校友给予了热情的资助,让我们对他们付出的辛勤劳动和大力支助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同出一个师门我们共唱一首校歌虽然我们出生地点各不相同,但是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第二故乡,那就是××。
虽然我们年龄职业也有差别,但是我们都有一个共同的母校,那就是××。
时间的流逝,无法磨灭我们对母校的拳拳之情;空间的距离,不能阻隔我们对校友的深深眷恋。
我们无法忘记,跨入校门时求知的渴望;我们难以忘怀,毕业离校时求索的梦想。
我们总是想起,同窗校友朗朗的读书声;我们永远铭记,母校老师谆谆的教诲情。
下面,让我们用热烈的掌声,向母校领导和老师致以崇高的敬意
参加此次大会的校领导有:……此次聚会,凝聚着学校的正确领导,融汇着校友的热切关心。
下面我非常荣幸地,介绍参加今天庆祝大会的部分领导和嘉宾:……各位校友,我们的校友遍布祖国大江南北,目前,已经成立的校友分会有:他们的代表专程参加今天的大会,他们是:……等。
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向各位领导、各位嘉宾的光临,致以最诚挚的欢迎和最衷心的感谢!首先有请××讲话。
谢谢××精彩致辞
进行大会第1项议程,请筹备组主要成员××同志汇报大会筹备工作情况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向付出艰辛劳动的筹备组全体成员致以崇高的敬意
加强团结,互相帮助,共同进步,是××校友的优良传统;朴实无华,坚韧顽强,无私奉献,是××学子的精神品质。
我们北京校友分会成立的宗旨,就是“全心全意为校友服务”,精心打造友谊平台,交流平台。
现在,进行大会第2项议程,由筹备组主要成员××同志就××大学北京校友会章程(草案)作出说明。
进行大会第3项议程,由筹备组主要成员××同志就北京校友分会组织机构选举办法作出说明,有请
进行大会第4项议程,由副校长××同志宣读北京校友分会组织机构组成人员名单,大家欢迎!首届组织机构的诞生,掀开了校友分会的新篇章。
我们深信,各位德高望重的前辈和师兄,不会辜负大家的信任,必将贯彻“全心全意为校友服务”的宗旨,必将秉承“团结、诚信、求是、创新”的会训,圆满完成广大校友赋予的光荣使命
北京分会成立的消息,令人振奋和鼓舞,各地分会从四面八方发来了热情洋溢的贺信、贺电,并赠送了花篮,祝贺并送花蓝的单位有:×××等,下面宣读一份贺电。
下面,进行大会第5项议程,校友会北京分会揭牌仪式。
有请校党委书记××同志上台揭牌。
进行大会第6项议程,有请校友会外地分会代表致辞。
首先有请的是××下面有请上海校友分会代表××致辞他们千里迢迢专程来到北京,凝聚着我们校友的深情厚谊。
让我们再次以热烈的掌声表示衷心感谢
我们的母校因煤而建,因煤而兴。
今天的母校,办学规模不断扩大,办学实力不断增强,成为一所具有地矿特色的综合性高等院校。
蓬勃发展的母校振奋着我们,励精图治的母校领导鼓舞着我们。
下面进行大会第7项议程,有请校长××同志讲话
谢谢×校长,也谢谢所有曾经培育过我们的老师,让我们永远铭记各位老师的教诲,在自己的岗位上继续努力拼搏,以更加辉煌的业绩向老师汇报
衷心祝愿老师们身体健康
工作顺利
进行大会第8项议程,首届校友会会长讲话。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欢迎××校友讲话
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嘉宾、各位校友,××大学首届北京校会,圆满完成了各项议程,即将胜利闭幕。
我们深信,在母校领导的正确领导下,我们北京校友分会将坚持“团结、诚信、求是、创新”的会训,遵循“全心全意为校友服务”的宗旨,携手并肩,加强沟通,增进友谊,必将创造更加灿烂辉煌的明天
各位校友,我们相信:昨天,我们以母校而骄傲明天,母校因我们而自豪
让我们永远铭记,母校雄鹰背后,韩非子赋予我们的誓词:三年不翅,将以长羽翼;不飞不鸣,将以观民则。
虽无飞,飞必冲天;虽无鸣,鸣必惊人
衷心祝愿校友分会在党的十七大精神指引下,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抓住和谐发展的战略机遇,团结、诚信、求是、创新,为母校教育事业的发展、为首都经济文化的繁荣,为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再一次感谢各位领导和各位校友的关心和支持,祝各位领导、各位校友,身体健康,万事如意!谢谢大家
最后有请会务组长××校友安排照相和就餐事宜。
相聚的时间总是短暂,为了让这个美好的瞬间永远珍藏在记忆之中,在接下来的半个小时,我们安排了摄影师为全体校友合影留念。
请各位领导和嘉宾回贵宾室稍事休息,请其余人员散会后立即到××集合。
照相结束以后,请全体校友到××共进午餐。
校友会又名旧生会、同窗会、同学会、同窗会,是社会组织,是联谊会组织,成员主要是校友和旧同学,顾问可能有教师、校长、前会长、知名校友、慈善家赞助人、社会名人、律师、会计师等。
旧生会的内部架构有会员、干事、阁员及学生会会长、秘书、外事公关、会刊出版、会员福利、财务、总务等职位。
帮忙看一个律师辩护词
的说得很中肯啊,想从事工作,太依赖网络上获取资不行,子里有真才实料. 不过,既然问题都提出来了,分又这么高,提供些写作意见及模式,让你参考一下. 审判长,审判员: 某某律师事务所接受本案被告人陈某的委托,指派我担任被告人陈某的辩护人。
庭审前,我认真阅读了本案卷宗材料,今天又参加了法庭调查。
我对本案的案件事实已有充分的了解。
纵观本案,本辩护人认为: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陈某涉嫌抢劫,其法律依据不足,依法应对被告人作无罪处理。
现基于上述认识发表以下辩护意见: 一、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不能充分证明被告人有抢劫的主观动机和故意,陈某的行为不构成抢劫罪。
判断犯罪行为是否构成抢劫罪,应以犯罪人是否基于非法占有财物为目的,从刚才的庭审中,我们能清楚的看到,本件事,是李某抢了陈某男友,陈某心中愤懑,才起意想教训一下李某。
希望借此让李某害怕而放弃也该男生交往,陈某及朋友主观上并没有强行非法占有李某钱财的故意,拿走李某的身上的二十元钱,属随意之举,目的也是教训李某,这种强行拿走小额钱物的行为,情节显著轻微,不能认为是犯罪。
。
。
。
。
。
(剩下你的自己展开吧) 二,陈某的行为也不构成故意伤害罪。
陈某等人虽然对李某实施了殴打行为,但李某的伤仅仅是轻微伤甲级,未达轻伤程度,依法不构成故意伤害罪,且现在陈某父母已经积极赔偿了李某的医疗费等损失,取得了被害人及父母的谅解,可从轻处罚。
三,陈某的行为也不构成强制侮辱罪,强制侮辱罪的主体一般为男性,主观上是为了填补空虚的精神,寻求精神上刺激的流氓动机,而陈某虽然是实施了用烟头烫胸部,扯头发及辱骂等行为,但她的目的出报复、嫉妒、泄愤 而不是为满足自己的流氓动机,通过让李某肉体和精神上都感觉到痛苦而害怕,进而放弃与陈某争男朋友,因此,从犯罪构成上,陈某的行为也强制侮辱妇女罪不符(不写了,感觉很勉强,因为本人的意见也是应该构成侮辱猥亵妇女罪) 综上,本辩护人认为,陈某的行为属于校园暴力的一种,危害结果不大,不应以刑事责任来处罚,对这些受到社会不良现象毒害而误入歧途的孩子,我们应该通过关怀、帮助、引导和管教的方式来感化,教育他们,这也是我们全社会,学校及广大家长应该思考的问题。
请求法庭对此意见给予充分考虑和足够的重视
律师在法庭上的代理词及辩护词应该注意哪些事项
刑事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最好做到以下几点:??一、给各位出庭人员展现最佳的精神状态。
“好的开端是成功的一半”,本人认为,作为一个律师,有必要在迈入法庭时就给众人营造一个良好的第一印象,这不仅包括衣着整洁得体,符合律师形象,还应适时搭配以恰当的表情和肢体语言。
忌无精打采,目光胆怯。
在正式开庭前最好是保持微笑,给自己和委托人以信心,同时也是表示对法官和公诉人的尊重。
??二、模范的遵守刑事诉讼程序规定,听从法官的合理安排。
该质证的时候就质证,该辩论的时候就辩论。
在这次控辩赛上,本人有幸见到郑*剑*民老师正是参赛选手之一。
为什么称郑*剑*民律师为老师呢
前几天本人参加了深圳市2008年实习律师集中培训,郑律师为主讲人之一,他主讲的题目是刑事诉讼实务,在课堂上,本人首先被郑律师机智幽默的语言表达所吸引,后又为郑律师推心置腹的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教诲而生敬佩之情。
在模拟法庭上,郑老师依旧机智不失幽默,熟练援引各项法律规定,语言简洁但句句正中要害。
而且与其他的参赛律师相比,郑老师的普通话是难得的相对标准。
但是,郑老师犯了简单的错误,他不应当在质证时就主张各项证据之间无关联性。
按照比赛规则,律师在质证时只须承认或否认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
郑老师的实力无疑是雄厚的,但正因为这些简单的错误,倒致郑老师虽进入十佳刑辩律师之列但得分不高。
??三、发言有理有度,抑扬顿挫,忌语速过快过慢。
所谓有理有度,是指律师在据理力争时要言简意赅,不重复罗嗦。
为突出重点,可以适当的采用疑问句和反问句,同时调整至恰当的语气语调。
在刑事法庭上,公诉人与律师互为对手,两人针锋相对,但目的不是大吵一架决一雌雄,而是通过辩论说服法官采纳自己的意见。
这次控辩赛上有对参赛选手很显眼,入场后经双方首次发表控辩意见,两人就不停的在掐架。
公诉人即控方每出示一项证据,辩方即律师都要对该证据的关联性驳斥一番。
这种情况下如果控方是个聪明人,他会说辩方刚才的发言与证据的真实性与合法性无关,待到辩论阶段他会作详细阐述以回应。
但这位检察官没这样做,他不甘示弱,立即对律师的发言进行反驳。
当时的比赛规则是,在质证阶段,律师的发言时间为五分钟,公诉人的发言时间为15分钟。
直到这位律师把五分钟都用完了,主持人禁止她再讲话时,她仍显得意犹未尽,只能眼睁睁看着控方继续出示证据。
公诉人证据还未出示完,主持人又说控方时间也到了,公诉人的半句话只得卡在那里。
在辩论阶段和总结阶段,两人仍然是互相咬住不放,都是只到主持人说时间到了喊停时,才不甘心的闭嘴。
其实他们的发言说来说去都是差不多基本相同的意思,看上去滔滔不绝,只是让人费劲去抓住重点。
??四、不卑不亢。
本人总结了一下,这次参赛的检察官们总体上是年纪轻轻、朝气蓬勃,有些人可说是后生可畏。
与之相比,参赛的刑辩律师整体上年纪偏大,资格老,经验丰富。
当一位年长的律师在控辩赛上的对手是初出茅庐的检察官时,本人猜想那位律师根本没把他的控方对手放在眼里。
不知是因为经验不足还是一时的疏忽大意或是紧张,年轻的检察官竟犯了个低级的法律运用错误,这就使年长的律师更加得意忘形,辩论时是越来越亢奋,讲话是越来越不讲究措辞,不仅直白的贬斥控方对手的专业水准,甚至情绪激昂到对公安、检察院两大司法机关挨个进行了抨击。
这令本人在台下看得有点瞠目结舌。
在法庭上,这样的发言方式能赢得委托人的信任和好感,但无疑会使法官厌恶。
公诉人和律师各为其主,在法庭上互为对立,但这种对立并不是敌我矛盾的那种对立,只是各司其职,共同推时社会主义的法制进步。
本人认为律师和检察官应互相尊重、共同提高。
当面对的公诉人博学多才、经验老到时,作为律师不应自卑,相反可通过法庭上的交锋取人之长以补己之短;当面对的公诉人年少且经验不足时,作为律师应有尊老携幼的气度。
??五、就事论事,不扣帽子,也不自我褒扬。
上文就说到了,公诉人和律师在法庭上只是各司其职,共同推进司法公正。
因双方对案件的审判意见不同,需要在法庭上进行一番辩论说理,供法官听取后再根据具体案情决定采纳哪种意见。
所以律师在法庭上只须就事论事,那种为达目的,而贬低公诉人专业水平或人格,或“王婆卖瓜,自卖自夸”说自己“已进行了充分、全面、深入的论证”的做法,不仅于事无补,还会招致法官及公诉人的反感。
??六、踏实稳重。
律师是专业人士,应努力彰显自己的专业形象,忌为出风头而故弄玄虚,最好不要摇头晃脑。
??七、发言过程中保持与法官的目光接触。
这样既可以使法官不走神,确实在倾听自己的讲话,也可以大概了解到法官是否已听清楚自己要表达的意思。
??八、适当的灵活运用生活常识与专业技术,使辩论说理更加充分。
怎样请律师
开始篇 a:我们带着满怀的希望, b:我们带着美好的憧憬, c:我们带着相聚的欣喜, d:我们带着离别的惆怅, 合:今天,我们共济一堂,度过这个美好而难忘的时刻。
ab:过去的时光将在此刻复活, cd:未来的岁月将在此刻展望。
合:让我们拉开心灵的幡幔, a:用舞姿, b:用歌声, c:用掌声, d:用心语, a:六合小学2011届六年级班毕业联欢会 合:现——在——开——始—— ? 第一部分重温同学间的友情 a:六年前我们怀着彩色梦想,来到荆州实验小学, b:六年间我们一起学习,一起玩耍,共同成长, c:也曾闹过别扭,也曾和好如初, d:亲爱的同窗啊,转眼间我们就要道别离, 合:今天,我们要把最精彩的自己留在彼此的记忆中。
完结篇 a:弹指一挥间,六年的小学生活就要结束了, b:我们终于要说再见了, c:记忆的长河中,我们留下一长串欢笑与悲伤的浪花,未来的天空里,回忆和思念是一片飘逸动人的彩霞 d:我们不会忘记老师,为了我们的成长而辛勤耕耘的园丁; a:我们不会忘记朋友,陪伴我们朝夕相处的友谊; b:再见啦
c:真地该说再见了, d:最敬爱的老师再见了,最可爱的同学再见了,最亲爱的母校再见了
ab:祝福老师青春常在
cd:祝福同学前程似锦
合:祝福母校桃李满天下
a:最后,让我们一起唱起《送别》这首歌。
? 谢谢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