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初一语文方法指导丛书19月亮上的足迹的答案
我只有常数名人.2006年都灵冬奥会上,中国代表队优秀选手王蒙在为中国夺取本届冬奥会首枚金牌后,,韩晓鹏又获得都灵冬奥会男子空中技巧冠军摘金。
杨扬,安贤珠等一位位奥运冠军的登场把观众的情绪推向高潮。
当中国国歌在本届冬奥会奏响,五星红旗在冬奥会运动场上冉冉升起,中国人扬眉吐气的时候,我们不能忘记一位幕后英雄,他的名字叫高德康。
高德康现为波司登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裁,江苏省常熟市康博村党支部书记,全国劳动模范,全国人大代表。
2006年2月意大利都灵冬季奥林匹克运动会上,经过中国体育总局认定的,符合国际体育竞赛标准的,中国代表队的滑冰滑雪专业运动员穿的出汗要能透气,又要保暖,价值1万元人民币一件的总共100件防寒羽绒服就是由波司登股份有限公司提供的。
1998年,中国登山队第一次登上珠穆朗玛峰,第一次选用中国自己制造的面料,用的就是波司登的产品。
中国极地考察队赴南极和北极的考查,泰山观日出和保护母亲河活动,都是用波司登品牌的产品。
高德康,具有中国人典型的标准身材,1。
72米的个头,满头浓密的秀发,一双大眼睛炯炯有神。
他身着一身丈青色的西装,领带打的一丝不苟,一看就猜到这是个追求完美的男人。
1952年出生的他虽然50多岁了,但是岁月的流逝,繁忙的工作,并没有在他坚忍不拔的脸上打下深刻的烙印。
他看起来依然年轻,精力充沛。
他很忙,找到他很不容易。
算我运气好,刚到常熟,恰逢他刚从上海回来。
晚上他又要去北京,第二天又要去俄罗斯。
从俄罗斯回来后他又要去参加全国人代会。
他是全国人大代表,又是波司登股份有限公司总裁,江苏省常熟市康博村党支部书记。
他的日程安排的满满的。
在百忙中,高德康挤出时间和我谈了45分钟。
这短短的45分钟,他叙述了30年的艰苦创业历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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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周姝含
十年后在相聚 作文
壮族:端午节在门口挂艾草、菖蒲(蒲剑)或石榴、胡蒜,都有其它原因。
通常将 挂艾草、菖蒲、榕枝艾、榕、菖蒲用红纸绑成一束,然后插或悬在门上。
因为菖蒲天中五瑞之首,象征驱除不祥的宝剑,因为生长的季节和外形被视为感“百阴之气”,叶片呈剑型,插在门口可以避邪。
所以方士们称它为“水剑”,后来的风俗则引申为“蒲剑”,可以斩千邪。
清代顾铁卿在《清嘉录》中有一段记载“截蒲为剑,割蓬作鞭,副以桃梗蒜头,悬于床户,皆以却鬼”。
而晋代《风土志》中则有“以艾为虎形,或剪彩为小虎,帖以艾叶,内人争相裁之。
以后更加菖蒲,或作人形,或肖剑状,名为蒲剑,以驱邪却鬼”。
艾草代表招百福,是一种可以治病的药草,插在门口,可使身体健康。
在 我国古代就一直是药用植物,针灸里面的灸法,就是用艾草作为主要成分,放在穴道上进行灼烧来治病。
有关艾草可以驱邪的传说已经流传很久,主要是它具备医药的功能而来,像宗懔的《荆楚岁时记》中记载曰“鸡未鸣时,采艾似人形者,揽而取之,收以灸病,甚验。
是日采艾为人形,悬于户上,可禳毒气。
躲端午,时端午节习俗,指接新嫁或已嫁之女回家度节。
简称“躲午”,亦称“躲端五”。
俗以五月、五月五日为恶月、恶日,诸事多需避忌,因有接女归家躲端午之俗。
此俗宋代似已形成,陆游《丰岁》诗有“羊腔酒担争迎妇,遣鼓龙船共赛神”之句。
《嘉靖隆庆志》亦记云:“已嫁之女召还过节”。
又,《滦州志》:“女之新嫁者,于是月俱迎以归,谓之‘躲端午’”。
端午雨,时民间岁时占验习俗。
俗信端午节下雨,不吉;反之则吉。
此种俗信在宋代即已存在。
陈元靓《岁时广记》引《提要录》云:“五月五日哨,人曝药,岁无灾。
雨则鬼曝药,人多病。
此闽中谚语。
”又许月卿《次韵蜀人李施州芾端午》自注云:“临川人谓端午日雨,鬼旺人灾。
清赵怀玉诗自注亦引有“端阳无雨是丰年”的谚语。
壮族主要居于岭南。
岭南地区自远古时代就有人类居住,在先秦时代,壮族就属于百越的骆越、西瓯等,远溯到旧石器时代晚期,有柳江县的“柳江人”和,“甘前人”,来宾市的“麒麟山人”,荔浦县的“荔浦人”。
都安县的“干淹人”和“九楞山人”,柳州市的“白莲洞人”和“都乐人”桂林市的“宝积岩人”,田东县的“定模洞人”,灵山县的“灵山人”等等。
这些古人类所在的区域,恰好是壮族先民的 壮族活动地域,也是今天壮族的聚居地区。
据此部分专家推测不排除壮族为这些古人类的后代。
先秦时期,广西为骆越国,居住着百越中的骆越、西瓯、苍梧人。
骆越国是岭南壮族祖先著名的方国,最早见于《逸周书·王会》,其中提到“路人大竹”,朱右曾《逸周书·集训校释》云:“路音近骆,疑即骆越。
”路即骆,此说中的。
《逸周书》亦称《周书》,乃先秦古籍,多数篇章出于战国,其中所记商周之事,必有所本。
在《吕氏春秋·本味》里,又提到“越骆之菌”,汉代高诱注:“ 越骆,国名。
菌,竹笋。
”越骆是汉语提法,意为越(山)谷或越鸟,越人语言倒装为骆越。
“僮”这个民族名称,是南宋时出现的。
宋人李曾伯在上宋理宗的“奏议”中,曾提到宜山有“僮丁”。
宋人朱辅在《溪蛮丛笑》中进一步指明南方“洞民”“有五:曰苗、曰瑶、口嘹、曰獞、曰仡佬”。
以后历代均多沿用“獞(僮)”名,到明代“獞”名引用逐渐增多,但往往与“瑶”并举。
到清代对“獞(僮)”名的引用已遍于广西各地。
1949年后,经过深入调查和进行民族识别,人民政府把广西、广东、云南等地自称“布壮”、“布土”、“布农”、“布泰”、“布班”、“布陇”、“布诺”、“布衣” 、“布民”、“布越”、“布寮”、“布雅衣”、“布曼,”等等的人们统一称为僮族。
后因“僮”字的含义不够清楚,又容易读错音,一九六五年,按照周恩来总理的倡议,把“僮”改为“壮”,把“僮族”改为“壮族”。
民族区域自治。
1952年12月9日在广西的西半部建立桂西壮族自治区,1956年春改为自治州。
1958年3月5日,建立以原广西省地区为范围的广西壮族自治区。
1958年4月1日,建立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1962年9月26日,建立广东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
壮族名称虽随代而异,其主要源流:百越一瓯一瓯骆一西瓯骆一西瓯骆越一乌浒一俚僚一僮一俍一沙一侬一壮,为一脉相承。
(参考黄现璠著《壮族通史》)满族满族是中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其历史最早可以追溯到6000-7000千年前的肃慎新开流文化[1][2]。
肃慎、挹娄、勿吉、靺鞨、女真、满洲,都是现代满族一脉相承的祖先。
后汉书·挹娄传》:“无君长,其邑落各有大人。
”《魏书·勿吉传》“邑落各自有长,不相总一。
”《隋书·靺鞨传》“邑落具有酋长,不相总一”。
满族的历史唐朝的文献中将其称为“靺鞨”,宋朝、元朝及明时期的汉语文献中称其为女真。
辽朝(相当于北宋)时期,女真人在现中国东北地区分别有南女真(熟女真),北女真,生女真,黄龙府女真,顺化女真,长白山女真等等,除语言风俗接近外,这些女真部族之间并不相互统属。
其中生女真的完颜部逐渐强大,建立金国,消灭辽国和北宋占据中原地区。
金朝继承了北宋和辽国的君主制政体,迁入中原的金国人在文化和血统上也逐渐和中原民族融合。
经过金朝的发展,女真的概念比起前代变得更加明确起来,但是随着金国被蒙古帝国所灭,女真这一称谓再次笼统化。
女真人除了一部分在战争中死亡,有一部分被汉化,如部分完颜部的人改为汉姓,元朝蒙古人将在中原地带已经逐渐被汉化的契丹、女真和汉族的后裔统称为汉人,而将南宋后裔统称为南人。
而部分没有进入中原的女真人和退回东北的女真人继续在辽宁附近地区聚居,亦有其它新的部落迁入。
明朝在今东北地区设立三个卫所,分别称作:建州,野人和海西,分设督司受明总兵节制,因此东北的各民族以地域划分为三部女真,称作野人女真、建州女真和海西女真,实际上他们彼此之间不一定有血统关系。
海西女真的叶赫部源自蒙古边缘部落。
野人女真与之前金朝的女真族有较近的血统关系,但其不少部落后来被排除在满族之外,变成现在的赫哲族,鄂温克族,鄂伦春族等。
满洲是建州女真其中一个部族的名称。
后来满洲崛起,征服了东北各部族,统一称谓为“满洲”,其中包括了归顺满洲的蒙古人、朝鲜人及辽东汉人。
回族是中国少数民族中人口较多的民族之一。
主要聚居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在甘肃、新疆、青海、河北、河南、云南、山东也有不少聚居区。
回族是回回民族的简称。
在长期历史过程中吸收了汉族、蒙古族、维吾尔族等生活习俗,服饰特别。
回族有小集中、大分散的居住特点。
在内地,回族主要与汉族杂居;在边疆,回族主要与当地少数民族杂居;大都分布于水陆交通线上,因此经济文化较为发达。
回族主要从事农业,有的兼营牧业、手工业。
回族还擅经商,尤以经营饮食业突出。
喜爱摔牛的运动,沧州、临夏地区的回族善于练武。
喜食炸油香。
回族把服饰通常称为“衣着”、“穿戴”。
我国唐朝的杜环在唐和大食的一场战役中,战败被俘,把他自己在其地的所见所闻作了记录,其中谈到大食的服饰:“(大食)一名亚俱罗,其大食王号暮门,都此处。
其士女瑰伟长大,衣裳鲜洁,容止闲丽。
女子出门,必拥蔽其面。
……系银带,佩银刀”。
这些大食人有不少后来到中国经商,把这种服饰上的习俗自然也带到了中国。
《新唐书》第一次记载了伊斯兰教教民的形象、服饰和宗教活动。
据称:“大食本波斯之地,男子鼻高,面黑而髯,女子白皙,出门障面,日五拜天神,系银带,佩银刀……”从这些记载可以看出,阿拉伯、波斯等地来中国的穆斯林,特别是穆斯林妇女的服饰打扮,还是很有特色的。
宋代朱或在《萍洲可谈》中载:“广州蕃坊,蕃人衣裳与华异……”唐宋时期,有大量的阿拉伯、波斯来的穆斯林商人,一般都被称为“蕃客”,这是回族的先民。
这就看出,当时回族先民的服饰与汉族不同,是有自己特点的。
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中则记载得更明确:“宋时蕃商巨富,服饰皆珍珠罗绮,器用皆金银器皿。
”可见他们当时穿的是有花纹的丝织品,佩戴戒指,使用金银器具等。
回族男子头缠“戴斯达尔”、戴白帽的习俗,也在很早以前就有了。
宋代周辉《清波别志》说:“层檀,南海旁国也。
贵人以好越布缠头。
人之言语如大食。
”元代,回族人的政治、经济、文化地位都比较高,回族人的服饰习俗和其他习俗一样,都是自由的,没有任何限制,有着汉族服装的,有穿阿拉伯、波斯等地样式的,有自制的白帽、巾袍和鞋等,开始向民族服装发展。
但是,到了明代,回族人的服饰习俗就开始受到限制。
回回民族不是依据信仰习俗和祖先的服装样式,结合在中国居住发展的实际来想穿什么就穿什么,想怎么打扮就怎么打扮,而是受到了统治阶级的强迫命令和限制。
明太祖朱元璋建国后,采取禁止“胡服”的政策,让回族人民着汉装,这样,回回民族开始形成的服饰习俗就不能很快得到发展,也不能受到尊重。
到了清代,统治阶级对回族人民更存偏见。
雍正初年,山东巡抚陈世宫和署理安徽按察司鲁国华等地方大员向清廷上疏,对回民的服饰、信仰等横加指责、干涉,妄加罪名,说回民“平日早晚皆戴白帽,设立礼拜……”因此,他建议:“请令回民遵奉正朔,服制,一应礼拜等寺,尽行禁革。
……戴白帽者以违制律定拟。
” 这样,回族的服饰,既受到了伊斯兰的影响,又受到了统治阶级的强迫限制。
但是,回族服饰并没有因为统治阶级禁止就完全屈服而全部改着汉装,而把一些带有伊斯兰教特色和民族特色较浓的服饰习惯,坚持和保留了下来。
如清代袁大化《新疆图志》记载:“阿訇之帽,上锐而高,檐以白布绽之,厚二三寸,脱帽为敬。
人门必解履。
妇女必障面。
皆古制也。
”又说“惟寺中礼拜,戴棱冠。
上锐下圆,五色皆备,而白者为多”。
直到今天,回民仍然头戴白帽,有的头缠“戴斯达尔”,女的搭盖头等,这都是回族服饰习俗发展变化的重要特征。
〖回族服饰作用〗 回族的服饰具有多重作用。
一是保护身体。
这是人类生产、生活和生存的客观的必然需要。
根据不同的季节选择不同的服饰,夏天穿单衣,冬天北方回族人多穿棉衣和皮衣、皮鞋等,东北和西北地区的回族人为了防寒还戴棉帽、皮帽或耳套等。
回族妇女为了防风沙还戴盖头、搭围巾等等。
二是装饰的作用。
爱美之心人皆有之,回族人也不例外,这是人类美化自身的内在要求。
如男子穿衬衫、套青坎肩,女子点额、染指甲,在衣服上绣花,都有装饰的因素。
三是具有信仰的因素,回族人去清真寺或过民族节日,需头缠戴斯达尔、穿准白、穿麦赛袜子,妇女搭盖头等,因此回族服饰除了保护身体和装饰的作用外,还有信仰的因素,这构成了回族服饰的民俗特点。
回族的服饰,根据性别形成了男子服饰和女子服饰,且男女服饰区别很大;根据年龄形成幼儿服饰、成年服饰和老年服饰,回族女性服饰分未婚服饰、已婚中年服饰和已婚老年服饰;根据地区和季节、宗教职业形成不同的服饰等。
下面就男女服饰两大类中的主要服饰品目,作一概述。
苗族苗族的历史悠久,在中国古代典籍中,早就有关于五千多年前苗族先民的记载, 苗族的先祖可追 美丽淳朴的苗家姑娘溯到原始社会时代活跃于中原地区的蚩尤部落。
商周时期,苗族先民便开始在长江中下游建立“三苗国”,从事农业稻作。
苗族在历史上多次迁徙,大致路线是由黄河流域至湘(湖南)、至黔(贵州)、至滇(云南)。
苗族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苗瑶语族苗语支。
原先苗族有自己民族文字,《苗族古歌》记载了苗族先民因逃避战争和朝廷的追杀与民族文化迁徙秘密等暴露予敌人,不得不将文字抹烧,抹去,当仅有的那些为数不多的知识分子去世后,文字也随之丢失,留下的只有现在的那写在衣服上的文字。
后20世纪50年代后期苗族又开始创制了拉丁化拼音文字。
现今大部分人通用汉文。
苗族的音乐舞蹈历史悠久,群众喜爱的芦笙舞,技艺很高。
苗族的挑花、刺绣、织锦、蜡染、首饰制作等工艺美术,瑰丽多彩,在国际上享有盛名。
苗族节日较多,较隆重的节日有过“花山节”、“四月八”、“龙舟节”等。
苗族民歌可分为飞歌、游方歌、风俗歌、叙事歌、祭祀歌五种。
飞歌在田间地头演唱,也称“顺络 苗族少女歌”、“吼歌”、“喊歌”、“山歌”,是流行于黔东南的一种特别的民歌演唱形式。
游方歌是苗族民歌的专称,因地域不同称谓有别,包括“野外情歌”、“坐花坡”、“坐姑娘”、“玩表”、“采花”、“走月亮”等。
苗族曾经自称 Hmub(谐音:牡)、Hmongb(谐音:蒙)、Hmaob(谐音:摸)、maob(谐音:毛),有的地区自称“ghab nus(谐音:嘎脑)、ghab Xongb (谐音:仡熊)、deb songb(谐音:带叟)等。
他称“长裙苗”、“短裙苗”、“红苗”、“白苗”、“青苗”、“花苗”等等,新中国成立后统称为苗族,英文写作:MIAO 和 HONGB. 其中青苗人精通药草,善于运用草药治病救人。
苗族过去信仰万物有灵,崇拜自然,祀奉祖先。
“牯藏节”是苗族民间最大的祭祀活动。
一般是七年一小祭,十三年一大祭。
于农历十月至十一月的乙亥日进行,届时要杀一头牯子牛,跳芦笙舞,祭祀先人。
食时邀亲朋共聚一堂,以求增进感情,家庭和睦。
苗族苗族的主要信仰有自然崇拜、图腾崇拜、祖先崇拜等原始宗教形式,苗族传统社会迷信鬼神、盛行巫术。
也有一些苗族信仰基督教、天主教。
苗族信仰佛教、道教的极少。
传统地讲,苗族对一些巨形或奇形的自然物,往往认为是一种灵性的体现,因而对其顶礼膜拜,酒肉祭供。
其中比较典型的自然崇拜物有巨石(怪石)、岩洞、大树、山林等。
此外,苗族认为一些自然现象或自然物具有神性或鬼性,苗族语言往往鬼神不分,或者两词并用。
多数情况下,鬼被认为是被遗弃或受委屈的灵魂和工具所变成的,常给人类带来灾难、病痛、瘟疫或其他不幸,比如所谓东方鬼、西方鬼、母猪鬼、吊死鬼、老虎鬼等,被称为恶鬼。
而有灵性的自然现象常被认为是善鬼,具有一定的神性,如山神、谷魂、棉神、风神、雷神、雨神、太阳神、月亮神等。
对于善鬼、恶鬼,苗族人的祭祀之法亦不同。
对善鬼有送有迎,祭祀较真诚,对恶鬼则须贿赂哄骗直至驱赶使之远离。
在许多地区,苗族还认为自然界存在许多精怪。
比如牛在厩内以粪便盖身或在厩内打转、将粪踩成圆圈,猪吃猪仔或躺在食槽里,鸭吃鸭蛋,老虎进田,遇到两蛇交尾,母鸡发出公鸡的鸣叫等均属出现了相应的精怪。
在一些苗族地区,人造物崇拜有土地菩萨、土地奶、家神、祭桥、水井等。
土地菩萨苗语叫土地鬼,一般由几块石头垒成,土地屋多为木制或用三块石板搭成,极为简陋,设于寨旁路口处或大路边行人休息处。
家神信仰存在于川黔滇方言的部分苗族中,即在家中设立“家神”偶像。
祭桥流行于黔东南大部分地区。
龙也是各地苗族的崇拜和祭祀对象。
图腾崇拜方面。
东部地区许多苗族与瑶族共同崇拜盘瓠(一种神犬)。
他们世代传说着“神母犬父”的故事,把盘瓠视为自己的始祖。
中部地区一些苗族认为他们的始祖姜央起源于枫木树心,因而把枫树视为图腾。
另有一些地区的苗族以水牛、竹子等为自己的图腾崇拜对象。
普遍地,祖先崇拜在苗族社会中占有十分重要的位置。
他们认为祖先虽然死去,其灵魂却永远与子孙同在,逢年过节必以酒肉供奉,甚至日常饮食也要随时敬奉祖先。
许多地区定期或不定期地举行祭祖盛典,在湘西有“敲棒棒猪”、“椎牛祭祖”,黔东南有“吃牯脏”,黔中地区叫“敲巴郎”,黔西北、滇东北有打老牛习俗。
其中,黔东南的吃牯脏至今盛行不衰,最为典型。
吃牯脏亦称祭鼓节、鼓社节、鼓藏(牯脏)节,以宗族(鼓社)为单位,每七年或十三年举行一次。
他们认为祖先的灵魂寄居中在木鼓里,祭鼓就是敲击木鼓召唤祖先的灵魂来享用儿孙的供品。
主祭者称为牯脏头,祭品牯脏牛是专门为此而饲养的。
每届祭祀活动前后延续三年之久。
大多数苗族人虔信巫术。
主要的巫术活动有过阴、占卜、神明裁判、祭鬼等,此外还有蛊术等。
巫术活动由巫师主持。
巫师大多是非职业化的。
他们在前述各种原生性崇拜和巫术活动中起着主持者的角色,有的地方巫师还兼任寨老。
巫师除了熟悉祭祀方法外,大多还能讲述本宗支的谱系、本民族重大历史事件和迁徙来源的路线,熟悉各种神话传说、古歌古词和民间故事,有的巫师还兼有歌师和舞师的职能。
所以说,巫师是苗族传统文化的重要的传承人,在苗族社会中充任知识分子的角色。
此外,巫师还掌握一定的医术,懂得一些草药,在为人驱鬼的同时,辅以科学的医药手段。
除了这些传统信仰之外,自近代以来,随着西方传教士深入我国内地传教,在滇黔川交界地区、贵州凯里、湖南沅陵等地区有一些苗族群众皈依了基督教,在滇东南有少数苗族信仰天主教。
尤其是滇东北、黔西北一带的基督教信仰曾经势头强盛,影响极大。
外国传教使团或者传教士们在苗族地区开设了许多的中小学校、医疗机构、甚至实施了一些经济发展项目,对于苗族社会的进步、政治地位的改善起到了不可抹灭的作用。
著名的牧师有安顺的党居仁、柏格理、张道慧、王树德等,前二者均殉职苗区。
新中国建立之后,基督教、天主教的影响一度衰微,近年有一定的复苏的趋势。
但是,现在基督教、天主教实行“三自”,与1950年以前的基督教信仰在社会组织、社会影响甚至信仰内容方面都有许多的不同。
国外的苗族,在越南、老挝有少数苗族信仰天主教。
美国、法国等西方国家的苗族也有信仰基督教、天主教的。
老挝、泰国的苗族也受佛教文化的影响。
尽管如此,在他们的社会中,传统的祖先崇拜、灵魂观念等仍在很大程度上的保留。
彝族彝族是中国最古老的民族之一,彝族与哈尼族、僳僳族、拉祜族、纳西族、基诺族皆源于古彝族。
关于彝族的族源,迄今众说纷纭,尚无定论,成了人们关注的史学之迷,也是民族学、彝学研究领域里的一大难题。
到目前为止,彝族的族源以土著说、羌氐说为主。
土著说的观点论据比较充足。
它又分西南土著说和云南土著说两种。
西南土著说认为,彝族自古以来就居住在祖国的西南,经过人类发展的不同阶段而成为现今的彝族。
这种主张的依据,除了汉文文献资料外,更多的是古彝文文献资料和神话传说等。
云南土著说认为,云南是彝族的起源地。
彝族少女羌氐说的观点较为普遍,它认为在六七千年前居住在我国西北河湟地区的古羌人,开始向四面发展,其中有一支向祖国的西南方向游弋。
古羌人早期南下的支系与当地土著部落融合,后来形成了西昌地区的邛蕃和云南地区的滇蕃等便是彝族的先民。
三千年前彝族已广泛分布于西南地区,即史书中常出现的所谓“越嵩夷”、“侮”、“昆明”、“劳浸”、“靡莫”、叟、濮等部族。
汉朝称“西南夷”。
隋唐以来,彝族先民地区有乌蛮与白蛮的分化,并与其他民族融合而成。
彝族先民在长期形成与发展中,活动范围曾遍及今云南、四川、贵州三省腹心地带及广西的一部分,其核心地区应是三省毗连的广大地区。
彝族历史上一个重要特征,是长时期保持着奴隶占有制度。
公元前2世纪的西汉及其以前,彝族先民社会已出现游牧部落与定居农业部落的分化。
东汉至魏晋时期,各彝族先民地区继续分化出一批叟帅、夷王,表明在征服濮人等部落的基础上,昆明部落已基本完成从原始部落向奴隶占有制度的过渡。
8世纪30年代,蒙舍诏统一六诏,云南彝族先民联合各族上层建立了南诏奴隶制政权,统治中心在今云南西部大理一带,统治范围达到今云南东部、贵州西部与四川南部,基本上控制了彝族先民的主要分布地区。
南诏奴隶制王朝曾长期统治彝族先民地区,不能不对当地奴隶制的存在发展产生深远的影响。
唐天复二年(902),南诏奴隶制王朝的覆灭,意味着彝族先民地区奴隶制随之消亡。
两宋300多年中,戎(宜宾)、泸(泸县)、黎(汉原)3州的彝族先民,处在宋王朝与大理政权的相互争取之中,出现了奴隶制经济相对繁荣的局面。
与之相配合,奴隶制生产关系出现了强大部落奴役小部落的情况。
蒙古蒙哥汗三年(1253),蒙古骑兵自四川分三道进攻云南,经彝族地区,促使处于分裂状态的各彝族地区出现比较松散的反蒙古联合,开始统一于罗罗族称之下。
与之相对应,蒙古贵族加强了对各地彝族兹莫即土长的争取工作,发展为在部分边疆民族地区分封各族首领世袭官职以统治当地人民的土司制度。
自1263~1287年,相继在今越西、西昌、屏山、大方、昭通、威宁等地设立彝族土司。
彝族人明代276年间,地跨云、贵、川三省的水西(大方),乌撤(威宁)、乌蒙(昭通)、芒部(镇雄)、东川(会泽)、永宁(叙永)、马湖(屏山)、建昌(西昌)等地各彝族土司(兹莫)连成一片,相互支援,保持着基本上相同的奴隶制度,与低下的社会生产力相适应,各彝族地区基本上可以划分为土司及黑骨、白骨与家奴3个等级。
在上述等级关系的基础上,明代水西、建昌、乌蒙等地彝族的土司制度仍然是奴隶制的上层建筑。
康熙、雍正年间,清王朝在彝族地区推行“改土归流”,给土司、土目、奴隶主势力以沉重打击。
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发展,部分地区比较迅速地由奴隶制向封建制过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