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个体户经商之道
旧时定义:个体户,最初是个贬义词,在20世纪80年代初期,它基本上就是待业青年、劳改犯的代名词,是和主流社会格格不入的,听着硌耳,看着更扎眼。
但偏偏就是这帮人,赶上了中国改革开放的第一波,赶上了流通领域的市场化,他们就开始练摊,倒腾。
倒服装,倒电器,把广州的东西运回内地来卖,就凭跑个差价,硬是发了,成了万元户。
那时候公务员的月薪也就是一两百元,万元户是个什么概念
有了钱,也就有了地位,渐渐的,女人也愿意嫁了,丈母娘脸上也有光了,个体户也就不是个贬义词了。
只不过除了有钱,确实也找不到更多可歌可颂的地方,所以始终没有成长为时代英雄。
与其说他们抓住了机遇,还不如说机遇抓住了他们,但不管怎么说,抓住了,命运就变了,直到第二次浪潮袭来。
定义:个体经营户是指除农户外,生产资料归劳动者个人所有,以个体劳动为基础,劳动成果归劳动者个人占有和支配的一种经营单位。
其中包括: 个体户营业执照(一)按照《民法通则》和《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规定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领取《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
具体是指公民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业、商业、建筑业、运输业、餐饮业、服务业等活动的个体劳动者。
(二)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国务院民政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民办非企业单位(合伙)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个人)登记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三)没有领取《营业执照》但实际从事个体经营活动的城镇、农村个体经营单位。
但不包括农民家庭以辅助劳力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兼营性的工业、商业及其它活动。
个体户普查范围问题 1、农民家庭以从事农业为主,以辅助劳力或利用农闲时间进行的一些工业生产活动或其他生产活动,如竹藤棕草编织、毛衣、手套、塑料提蓝编织、挑花、刺绣、抽纱、刷纸等,属农民家庭兼营工业,不在此次普查范围内。
2、农村中的一些经营活动,如养蜂、养鸡、养猪、养鹅 、生豆芽、养磨菇、养蚕、养鱼、炕房、烘房、孵坊、采种、育苗等,不论其单位名称如何,均属相应的农业、畜牧业、林业、渔业,不在此次普查范围内。
3、农村中一些从事流动性上门干活的工匠,如木匠、蔑匠、弹花、缝纫、油漆匠等,还有从事流动性的服务作业,如走街串巷、逢场赶集、赶会的屠宰户及临时性的豆制品加工等,不在普查范围内。
4、保姆、家教不能统计为个体户。
[编辑本段]个体户的注册要求 个体工商户:对注册资金实行申报制,没有最低限额基本要求: (1)有经营能力的城镇待业人员、农村村民以及国家政策允许的其他人员,可以申请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 (2)申请人必须具备与经营项目相应的资金、经营场地、经营能力及业务技术。
提交申请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经营场所证明; 4、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办证程序 1.当地工商分局领表填写; 2.行政中心工商窗口核准名称; 3.材料齐全后去当地工商分局办理执照。
[编辑本段]个体户与私营企业的区别 关于区分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问题 区分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分以下两种情况: (1)已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的私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其登记注册情况区分。
个体领取的是“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私营企业领取的是“企业营业执照”,包括私营独资公司、私营有限责任公司和个体独资公司。
(2)未到工商部门进行登记注册的,原则上按其在税务部门纳税情况进行区分,如果税务部门作为企业类型纳税的单位,视作企业进行调查,否则归入个体经营户。
[编辑本段]个体户的税收 个体户一般是税务机关根据其所在位置规模员工人数销售商品等等来估算你的销售额,然后再给定税.不论当月的收入多少,有无收入都要按定税金额来交税,个体工商户为定额税由税务专管员根据以上情况核定。
[编辑本段]个体户相关法律条例 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987年9月5日国务院工商个字(1987)第231号公布,1998年12月3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令第86号修订。
) 第一条 根据《城乡个体工商户管理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 按照《条例》第二条、第三条和第七条的规定,申请从事工商业经营的,申请人应当持户籍证明,向户籍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所提出申请;对符合登记条件的,准予填写申请登记表。
申请登记表格式,由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统一制定。
第三条 申请人属下列情况之一者,申请登记时,除户籍证明外,还应当出具有关证明: (一)申请从事机动车船客货运输的,应出具车船牌照、驾驶执照、保险凭证; (二)申请从事饮食业、食品加工和销售业的,应出具食品卫生监督机关核发的证明; (三)申请从事资源开采、工程设计、建筑修缮、制造和修理简易计量器具、药品销售、烟草销售等的,应提交有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者资格证明; (四)申请从事旅店业、刻字业、信托寄卖业、印刷业的,应提交所在地公安机关的审查同意证明。
请帮手、带学徒的,还应当报送与帮手、学徒分别签订的合同副本。
涉及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的,应出具保险凭证。
第四条 个人经营的,以经营者本人为申请人;家庭经营的,以家庭成员中主持经营者为申请人。
第五条 《条例》第三条所列行业的划分: 工业、手工业,是指从事自然资源开采和商品的生产、制造、加工,矿产开采,以及生产设备、工具修理等; 建筑业,是指从事土木建筑、设备安装和建筑设计、房屋修缮等; 交通运输业,是指从事公路、水上客货运输,装卸搬运等; 商业,是指从事商品收购、销售、贩运、储存等; 饮食业,是指从事饭馆、菜馆、饭铺、冷饮馆、酒馆、茶馆、切面铺等; 服务业,是指从事理发、照相、浴池、洗染、旅店、刻字、体育娱乐、信息传播、科技交流、咨询服务等; 修理业,是指从事钟表、自行车、缝纫机、收音机、电视机、黑白铁及其他杂品修理等; 其他行业,是指国家法律和政策允许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其他行业。
第六条 《条例》第八条所列登记的主要项目中: 字号名称,是指个体工商户为基营业厂、店等所起的名称。
个体工商户的字号名称,在申请登记的市、县范围内,同一行业中不得相同。
个体工商户可以按登记的字号名称刻制图章,并应报送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
没有字号名称的,本项目不登记; 经营者姓名,是指依法经核准登记的本实施细则第二条的申请人姓名。
家庭经营的,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应当同时登记; 经营者住所,是指申请人户籍所在的详细住址; 从业人数,是指参加经营活动的所有人员,包括经营者、参加经营活动的家庭成员、帮手和学徒; 资金数额,是指申请开业时的注册资金; 经营范围,是指经核准经营的行业和商品的类别。
个体工商户可以一业为主,兼营与主业相反的其他业务; 经营方式,包括自产自销、代购代销、来料加工、零售、批发、批零兼营、客运服务、货运服务、代客储运、代客装卸、修理服务、培训服务、咨询服务等; 经营场所,是指厂址、店铺、门市部的所在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等地址,及经批准的摊位地址或本辖区流动经营的范围。
第七条 工商行政管理所,在受理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的申请,查验有关证明,准予填写申请登记表后,应将有关文件报送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审查。
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应当在受理申请登记之日起30日内作出审查决定。
核准登记的,发给营业执照;不予登记的,书面通知申请人。
第八条 个体工商户使用全国统一的营业执照。
个体工商户可以根据业务需要,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领营业执照副本。
营业执照及其副本,由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
营业执照副本,可作为签订合同、注册商标等的合法证明;对从事客货运输、贩运及及摆摊设点、流动服务的个体工商户可作为营业赁证。
第九条 个体工商户可以持营业执照异地经营,外出时必须向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书面报告备案。
异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同意接受后,收存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发给临时营业执照,并加强管理。
第十条 根据《条例》第十条和第十一条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缴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应予以注销。
第十一条 根据《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在每年3月底以前对核准登记的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进行验照。
在异地经营一年以上的个体工商户,由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进行验照。
第十二条 个体工商户因故停业,应向原登记或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暂时交回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在停业期间不缴纳管理费。
第十三条 个体工商户遗失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应向原登记或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并登记挂失。
不报告、不挂失的,因此造成不良后果,由经营者承担责任。
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挂失后,可以向原发照机关申请补发。
第十四条 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不得转借、出卖、出租、涂改、伪造。
对个体工商户转借、出卖、出租、涂改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和临时营业执照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吊销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
对持假营业执照或假营业执照副本、假临时营业执照经营的,应没收其假照和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根据《条例》第七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未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颁发营业执照擅自开业的,属非法经营,应予取缔,没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六条 根据《条例》第九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擅自改变主要登记项目的,分别给予下列处罚: (一)对擅自改变经营者姓名和指定的经营场所不服从监督管理的,给予警告,或者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 (二)对擅自改变字号名称的,处以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三)对擅自改变经营方式或者超越核准的经营范围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对擅自经营不准个体工商户经营的商品的,没收其非法所得,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应吊销营业执照及其副本或临时营业执照。
第十七条 根据《条例》第十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对个体工商户逾期不办理验照手续且无正当理由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收缴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
异地经营的个体工商户逾期不办理验照手续的,由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缴其营业执照及其副本,并退回原登记的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销。
第十八条 根据《条例》第十九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应当亮照经营,明码标价。
对个体工商户投机倒把和违反市场管理的行为,应按照市场管理和打击投机倒把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处理。
第十九条 个体工商户违反税务、卫生、交通、城建、公安等部门的规章,除了由有关部门按规定处理外,需要扣缴或吊销营业执照的,有关管理机关应及时提交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处理。
第二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所可以依照本细则以自己的名义对个体工商户的违法行为作出警告、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的处罚。
罚款、没收非法所得的数额由省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本细则规定的范围内决定。
对个体工商户处以吊销营业执照的处罚时,必须经县级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批准。
个体工商户被吊销营业执照6个月后,方可申请登记,从事个体经营。
第二十一条 根据《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领取营业执照、临时营业执照和换领营业执照,应当缴纳登记费;办理变更登记,应当缴纳变更登记费。
个体工商户登记费的收费标准,按照一九九二年八月十一日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关于发布工商行政管理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通知》执行。
第二十二条 根据《条例》第十三条和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应按规定向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缴纳管理费。
个体工商户管理费的收费办法,按照一九八三年六月二十五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财政部《关于个体工商业户管理费收支的暂行规定》执行。
异地经营的个体工商户,由经营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收取管理费,原登记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再收取管理费。
个体工商户逾期不缴纳管理费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当限期补缴。
拒不缴纳的,处以应缴管理费的1至2倍的罚款。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不得向个体工商户预收管理费。
第二十三条 违反《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八条的规定,侵害个体工商户合法权益造成损失的,向个体工商户乱收费用的,应当由有关的单位和个人进行退赔。
经批准个体工商户使用的经营场地,需要拆迁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由使用单位承担拆迁费用。
第二十四条 根据《条例》第二十五条的规定,个体工商户对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作出的违章处理不服时,可向上一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复议。
第二十五条 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国家工商总局的数据表明,1999年我国实有个体工商户3169万户,到了2004年,这一数字下降为2350万户,6年间净“缩水”810万户,平均每年减少135万户。
以上来自于资料,下面说说我自己的看法。
现在做个体很不好做了,首先一般纳税人不好办下来,没有正规的增值税发票,很多大公司,大企业,都不愿意合作。
然后,货源也是个问题,中间的票税是个很难算的问题,再加上各个局(税务局之类的)都是一帮子土匪,尤其是做烟酒行业的,过年过节,那些国家老鼠就要挨家挨户的转。
曾经有个朋友看见过,国庆节期间,某市**局科长带着2个人,1天中搜刮了1车烟酒。
还有,做个体户要面对很多困难。
所以,中国的个体户在不断的减少中。
至于如何做好一个个体: 第一点—诚信。
做生意,人家都说无奸不商,商人是以利润来衡量一切的,但要做好生意,一定要保持一个良好的诚信度。
第二点—勤奋(不怕苦)既然是个体,肯定要有好多事要亲自去做,所以一定要勤奋,就算是雇了人,但好多事也要自己亲自去做。
第三点—学习。
一般个体户都是子承父业的了,自己创业的只是一部分,创业容易守业难,所以最关键的是学校
地方政府学论文
抓住机遇一步到位分税制改革,在1987年召开的党的十三大上就提出来了。
十三大报告提出,在合理划分中央和地方财政收支范围前提下实行分税制。
但是在“包”字占改革主导思想的当时,是没有条件去具体实施的。
1992年同志的南方谈话解决了计划经济体制、市场经济体制在不同社会制度下都可以采用的大问题,使大家的思想豁然开朗。
同年9月召开的党的十四大确立了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目标。
思想禁锢解除,改革目标确立,多种所有制经济蓬勃发展,客观上要求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特别是实行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税收制度。
当时国家财力不足,行政能力减弱,如果不进行财税改革,日子就过不下去了。
正是这些情况为财税改革带来了历史机遇。
1993年,中央审时度势,及时作出正确决定,进行以分税制为主要内容的财税改革。
紧接着,在国务院直接领导下,财税改革迅速启动。
原来财政部提出的方案是分两步走,而国务院决定,不要分两步走,要一步到位。
当年夏天在北戴河,李鹏总理和朱镕基副总理亲自主持了改革方案的制定、论证、修改以及协调工作。
从1993年8月起,朱镕基亲自带领中央财政、税务、经贸等有关部门的同志,深入到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一个地方一个地方地做工作。
没有这样的支持,光靠财税部门,这项改革能否推动要划个大大的问号。
财税部门在与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进行交流的过程中,双方有碰撞,有博弈,有协调,也有妥协。
这些碰撞、博弈、协调、妥协在发达地区有,在不发达地区也有。
例如,有的地区提出增值税能不能不按75∶25分成,能否100%留地方;有的地区则担心转移支付力度不够等。
但最后,改革还是得到了地方政府的支持和理解。
地方政府的支持和理解也是当时财税改革能够推进的关键。
新税制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支持。
首先是得到了广大纳税人的支持。
一些企业表示,税法面前人人平等,愿意照章纳税。
一大批专家、学者找根据,说道理,介绍国外财税制度、改革经验,为财税改革创造了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并为改革出谋划策。
改革的成功还离不开广大财税干部和职工的辛勤努力。
他们事前作了大量基础数据的收集、整理、分析;对新制度作了多个方案模拟、测算、比较;与有关部门进行了大量沟通、协调;开展了大量培训。
改革推出后,财税部门又积极组织收入,深入调研,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解决。
仅1994年第一季度,财政部下发或与国家税务总局联合下发的有关调整补充文件就有84个。
改革元年如履薄冰从1993年末国务院正式决定进行财税体制改革,到1994年初实施改革那一段时间,我的心情用一个词形容最贴切———如履薄冰。
改革的决定是中央作出的,但方案是财政、税务部门提出的,具体组织实施也是财税部门的事。
账要由财政部门算,各种税收要靠基层税务人员收。
我当时是财政部的主要负责人,1994年初又兼任国家税务总局局长,是第一责任人,责无旁贷。
大家可能还记得,1994年的宏观环境并不宽松,信贷过猛、投资失控、通货膨胀。
我们面临出现三种不利局面的可能:第一是通货膨胀持续发展,有可能有人指责是分税制推动了通货膨胀;第二,税负不合理影响企业经营,造成生产下滑;第三,征收人员和纳税人尚未熟练掌握新税制,一旦税款收不上来,财政支出就会成问题。
记得在一次财政部党组会上,我讲了这三个担忧,并说如果出现其中一个,我这个部长就准备“牺牲”,不能把责任推给中央。
当时金人庆同志作出响应,说:“你如果光荣‘牺牲’,我们前赴后继。
分税制改革还是要继续下去。
”我当时心里很感动。
改革不能停,不管多难也要坚持下去。
为防止出现万一,我向朱镕基同志汇报了我的担心,并请他特批中央财政向中央银行临时借款120亿元,以备不时之需。
朱镕基同志非常理解,特批借款,期限3个月。
那年春节是2月,节前我正在北京市看望基层财税干部。
一天晚上11时,我刚要结束走访,国家税务总局值班室给我打来电话说,1月税收快报出来了,比上年同期增长61%。
当时的心情我不描述大家也能猜得到。
我第二天向朱镕基同志汇报,并很快还了120亿元借款。
但是,事情并未结束。
此后三四个月,虽然全国财政收入每月同比都是增长的,但增幅逐月回落。
这让我们感到很担忧。
如不采取措施,中央对地方的税收返还,不仅新增部分保不住,连基数都要出“赤字”,中央财政将大亏,中央财政的困难比改革之前会更加严重。
1994年5月末,我邀请了12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财政厅、局长座谈,目的是同心同德、团结一致,实现全年目标。
具体措施是对1993年末下发的财税改革方案进行四项调整。
会后,四项调整方案报国务院领导审批,均得到批准。
7月,全国财政会议召开,朱镕基同志在会议上作了一个非常入情入理的讲话,并宣布了四项调整决定。
四项政策中,有两项非常重要:一是为了调动地方政府发展生产、培植财源的积极性,中央财政对地方的税收返还由全国统算,对各省平均返还改为按本地区增值税和消费税增长率的1∶0.3系数确定。
这项政策的调整,既调动了发达省的积极性,也使中央增加了财政收入,保证了向欠发达地区进行转移支付。
第二就是明确各省、自治区、直辖市1994年增收目标。
各地如果实现增收目标,财政部保证兑现1993年的收入基数和当年增量返还;如果收入达不到1993年的基数,说明基数不实,财政部将扣减1993年的基数;收入只完成了基数,没有实现增收目标,就按实际数和增收目标的差额,扣减当年的返还数。
1993年全国财政收入平均增长51%。
各地按1993年增收幅度的1\\\/3作为1994年的增收目标,平均增幅是17%。
照此测算,财政收入增幅只要达到16.5%,中央财政就可以不亏了。
由于及时调整政策,9月起,全国财政收入增幅按目标提高了,全年实现增长18%多。
所以李鹏总理在一次会上讲,“政策的威力真不小”
改革的第一年在曲曲折折中度过了。
这一年,在战胜了期初库存退税、取消“两金”而带来的减收等困难之后,财政收入增加了850亿元。
如果考虑前两项的减收因素,实际增收在1300亿元~1400亿元。
财税改革还需完善 回首1994年的分税制改革,我有两点感悟。
一是要把组织实施过程放在重要位置。
有关部门要把中央改革方略层层分解为实施策略和步骤,并艰苦细致地去落实。
否则,即使改革方案制订得多么好,也会变成一纸空文。
有些改革没有实现预期目标,很多时候不是方案本身有问题,而是组织工作没有到位造成的。
特别是要注意及时有效地解决利益攸关方的问题。
二是我国地域辽阔,各地条件差异很大,区域经济不平衡,各个行业千差万别,需要制订一套统一的、科学的改革方案,但必须在实践中不断完善方案,并且要在不影响总原则的前提下,处理好整体与个别、普遍与特殊的关系,实现方案与实际的有机结合。
必要时,要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改革方案具有较强的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10多年过去了,实践证明财税改革是成功的。
这一点已毋庸置疑。
但是,我们也要看到,财税制度仍有许多需要完善之处。
这一方面是由于当时存在种种客观原因,有些改革内容没有提出,有的改革没有一步到位,有的改革作了调整;另一方面是形势不断发展,14年过去了,情况有了很大变化,需要对制度作出进一步的修正。
今后财税改革的方向在哪里
胡锦涛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的一段讲话指出了今后财税改革的方向:围绕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主体功能区建设,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深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制度改革,强化预算管理和监督,健全中央和地方财力与事权相匹配的体制,加快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加大公共服务领域投入。
完善省以下财政体制,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能力。
我想,这些就是财税改革的目标和要求,是我们近期、中期需要为之奋斗的。
请大家寻找一下2011年1月至11月的国内外重大时事政治汇总好吗
一周时政热点汇编10月31日-11月6日一周关键词:戛纳峰会 神八与天宫一号成功对接 《关于加强对干部德的考核意见》 强生“致癌”门事件 公务员职业道德培训 十八大代表选举 世界人口70亿 增值税营业税起征点提高 禁发母乳代用品广告 新疆伊犁州地震 逐步淘汰白炽灯 2011年婚恋幸福感报告 义马矿难 2011年城市发展评价报告胡锦涛出席二十国集团戛纳峰会二十国集团(G20)领导人第六次峰会3日在法国戛纳举行,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会上发表了题为《合力推动增长合作谋求共赢》的重要讲话。
胡锦涛指出,二十国集团应该继续发扬同舟共济、合作共赢的精神,努力促进世界经济增长和金融稳定。
胡锦涛提出5点建议:坚持在增长中兼顾平衡;坚持在合作中谋求共赢;坚持在改革中完善治理;坚持在创新中不断前进;坚持在发展中共促繁荣。
[建议金砖国家建磋商机制]胡锦涛3日在戛纳出席金砖国家领导人会晤,同巴西、俄罗斯、印度、南非等国领导人就金砖国家合作和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峰会相关问题交换意见。
胡锦涛强调,解 决欧洲债务问题主要还是要靠欧洲,我们相信欧洲完全有智慧、有能力解决债务问题。
同时,国际社会也应该提供支持和帮助。
建议金砖国家财金部门建立磋商机 制,密切跟踪形势发展,及时就相关问题交换看法,加强沟通和协调。
[中国尚无援欧具体方案]在当地时间11月2日二十国集团峰会前夕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财政部副部长朱光耀表示,下一步如何进一步参与欧盟峰会救助计划,尚无清晰的方案。
他说,现在谈投资欧洲金融稳定基金扩容计划为时尚早。
此次欧债危机爆发后,很多人寄希望于中国能够出手救助欧洲,欧洲金融稳定基金(EFSF)也将中国看做潜在投资人。
[G20峰会通过戛纳宣言]二十国集团领导人第六次峰会4日在法国戛纳闭幕。
会议通过“戛纳行动计划”,并发表《二十国集团戛纳峰会宣言》。
会议发布了一份“联合公报”,主要内容包括: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同意,全球增长和就业要制定一个体系,要稳定国际货币体系,改革金融和增强一体化,解决大宗货物不稳定的情况等。
二十国集团领导人都认为,现在全球经济处于疲软时期,同时重申相互协作的决心,决定以重振经济增长、维护金融稳定、促进社会融合和令全球化为人类需求服务。
2012年的峰会将在墨西哥举行。
温家宝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总理温家宝2日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全国抗旱规划》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草案)》。
会议讨论通过的《全国抗旱规划》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的工作目标:到2015年,以提高严重受旱县和主要受旱县综合抗旱能力为重点,显著改善因旱人畜饮水困难情况;到2020年,严重受旱县、主要受旱县干旱期间的饮水安全和商品粮基地、基本口粮田的基本用水需求得到较高程度保障,全国综合抗旱能力明显提高,节水型社会建设取得明显成效。
重点做好科学配置水资源,因地制宜建设农村、乡镇和城市抗旱应急备用水源工程,建设覆盖全国的旱情监测预警站网,以县乡两级抗旱服务组织为重点加强抗旱管理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抗旱减灾基础研究及新技术应用五项工作。
会议还强调,抗旱的根本出路在节水。
要提高全民节水意识,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
因地制宜推广节水灌溉技术和设备,大力推进农业节水,努力减少水资源消耗,加大防治水污染工作力度。
会议讨论并原则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保险法(草案)》,决定草案由国务院、中央军委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神八与天宫一号成功交会对接1日凌晨5时58分,“神舟八号”飞船在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升空,进入预订轨道,发射圆满成功。
3日1时40分许,载人航天工程总指挥常万全宣布,我国首次空间交会对接取得圆满成功。
中国成为第三个独立完全掌握空间自动交会对接技术的国家。
按计划,组合体飞行第12天,神舟八号飞船和天宫一号目标飞行器的对接机构将解锁,飞船撤离至距天宫5公里的安全距离以外,择机进行第二次对接试验。
正在国外访问的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胡锦涛发来贺电,祝贺我国首次空间交会对接任务圆满成功。
吴邦国、温家宝、李长春、、、贺国强、周 永康等在北京航天飞行控制中心观看交会对接实况。
这次十八大对创业的改革是什么
党的十八大中对创题的要求如下: 一、报告中指出,要推动更高质量的就就业是民生之本。
要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当前,党和国家把促进就业摆在突出的位置上,如何实现就业和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是我们国家,社会以及个人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创业带动就业 提高创业能力二、报告中提出,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就业稳定性。
三、报告中提到,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调解仲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三条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党的眼光是睿智的。
党不仅重视创造就业和创造创业的机会,同时也非常的重视保障就业和创业者的权利,只有完善和保障就业者的利益才能够实现更好的就业,只有完善和保障创业者的权利才能够实现创业现象花开大地一片红的情景,而就业和创业又是紧密相连的,就业形式好了证明就业机会多了,就业机会多了证明创业的多了,创业的多了就能够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
四、全党都要关注青年、关心青年、关爱青年,倾听青年心声,鼓励青年成长,支持青年创业。
关心青年就是关心民族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支持青年创业就是支持国家的发展,人民的幸福。
五、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
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更加注重协同创新。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完善知识创新体系,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把全社会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创新发展上来。
只有创业才有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