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案件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
听证会参与人有听证主持人、听证书记员、调查人员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听证书记员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行政处罚听证主持人是由行政机关负责人从()中指定的
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由听证程序参加人相互进行质问辩论和反驳,从而进一步查明事实的活动,按照法律规定,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
听证会参与人有听证主持人、听证书记员、调查人员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听证书记员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由听证程序参加人相互进行质问辩论和反驳,从而进一步查明事实的活动,按照法律规定,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