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主持词 >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主持词

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主持词

时间:2014-04-24 13:36

如何村民调解矛盾纠纷

“村官”虽然不大要“上管天下事,下管鸡毛”每天都会遇多矛盾纠纷。

因此,调处矛盾纠村干部一项重要的经济性工作,那如何调解各种矛盾呢

下面进行举例分析:1、如何处理家庭纠纷

首先要耐心听、细心观察、了解全面,其次是要公平、公正合乎情理的处理问题,学会考虑不周留后遗症。

2、如何处理宅基地纠纷

处理该类纠纷一定要秉公,一碗水端平,必要时可诉诸法律程序。

在处理该类纠纷中,村委会就是要巧妙的抓住双方都怕打官司、怕结怨的心态,因势利导,最终促成和解。

村干部要实事求是,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有法依法,有理说理,灵和应变。

总之,要以维护村民利益为前提,要以为民服务为准则,要以平息事端为核心,要以处理矛盾为根本,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使矛盾纠纷妥善处理,使村民生活安定健康,使各村和谐稳定。

掌握和积累一些有效解决农村矛盾纠纷的方法和途径,可以帮助我们在实际工作中把一些棘手的矛盾纠纷进行化解,因人而异,因事而异,巧妙地利用这些工作技巧可以收到良好的效果,做好农村矛盾纠纷调处工作,可以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处理矛盾纠纷的步骤和方法,在实际工作有一定的可操作性,虽然不是很全面和科学,有待加以完善,但是具有一定是实用性。

在实际处理矛盾纠纷时,我们要了解情况,因势利导,方法得当,灵活运用,处理及时,就能有效地解决各种矛盾纠纷,减少矛盾纠纷的升级,从而密切与广大群众的关系,为构建和谐社会奠定坚实的基础。

五年级作文关于栾姓的历史和现状的研究报告

栾(Luán 栾)姓源出有三:1、出自姬姓,是黄帝的后裔,是用封邑作为姓氏的。

西周的时候,周武王的儿子唐叔虞被封在晋,建立晋国,他的后代有靖侯。

晋靖侯的孙子名宾,被封于栾邑(今天的河北省栾城一带),世称栾宾。

他的后代于是以封邑地为姓氏,称栾氏。

世代为晋国卿士,逐渐成为栾姓望族。

2、出自姜姓,为炎帝的后代,是用人的名字作为姓氏的。

西周的时候,姜子牙被封于齐,建立齐国。

春秋时,齐惠公的儿子名坚,字子栾,他的子孙用他的名字的“栾”作为姓氏,成为栾氏的一支,望族出于西河魏郡。

[1] 得姓始祖编辑孙宾。

栾氏是晋靖侯的孙宾食采于栾邑而得姓。

望族居于西河郡,就是现在的山西省离石县。

据根据《元和姓纂》上的记载,栾姓是周成王的弟弟唐叔虞的后代,春秋时期晋国的靖侯孙宾食采于栾邑,后代因地命氏,称为栾氏。

望族出于西河郡。

根据《万姓统谱》的记载,春秋时期栾书的后代为晋国的公卿。

而根据《通志·氏族略·以邑为氏》上的记载,春秋时期晋靖侯孙宾的食邑是赵州,所在地就在平棘西北十六里古栾城,他的子孙以邑为氏,始有栾氏。

故栾氏后人尊孙宾为栾姓的得姓始祖。

迁徙分布编辑(缺)栾姓在大陆和台湾都没有列入百家姓前一百位。

栾姓出自姬姓。

上古周朝时,周成王的弟弟唐叔虞有个后代叫宾,是晋国的公子,晋靖候的孙子,他被分封在栾(今河省北元氏县东,一说在今河北省城县,亦说今河北栾城)邑,因此被称为栾宾。

栾宾的孙子栾枝把邑名作为姓,称为栾氏,世代相传,成为栾姓的起源。

历史名人编辑栾布西汉梁地人。

少年的时候受雇于酒家,后来被抢去作了奴隶。

后来成为梁王大夫。

汉高祖杀彭越,下令不许收尸,栾布冒着被杀的危险哭着把彭越这个好朋友葬了,被官吏判处为死刑。

栾布说:“彭越是我的好朋友,他因为一点小事就遭到杀害,这里的大臣们着急 自己和彭越一样因为小事就遭杀。

我也一样,到不如趁早杀了我吧。

”汉高祖听了以后,觉得他讲的没错,又因为佩服他的勇气与义气,免了他的罪,封他为都尉。

文帝时候,栾布做了燕相,封在郦侯。

中元五年逝世,燕、齐都为他立社,号栾公社。

栾巴字叔元。

东汉蜀郡人,一说河南内黄人。

性格直爽,学问精深。

顺帝的时候做黄门令。

先后迁任桂阳、豫章太守和沛相。

注重教育,政事明察。

因为上书营造顺帝宪陵,被定罪入狱,不准回家20年。

陵帝的时候任议郎,后来因为上书为陈蕃和窦武辩冤下狱后自杀。

栾书春秋时期的晋国名将。

栾文博是后魏时的著名宿儒,有门徒数千人。

德林亦就学,始精诗、书。

后好内事,于众辈中最玄默。

栾崇吉宋代良吏,封丘人。

明习文法,为官清廉,勤于政事,以政绩突出而闻名。

栾德美副主任医师。

男,1954年1月出生,江苏射阳人。

中共党员。

1978年毕业于南通医学院。

曾任射阳县卫生防疫站防疫科副主任,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县卫生防疫站站长、党支部副书记,县卫生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现任江苏省射阳县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兼任《中国卫生辉煌50年》、《江苏卫生保健》杂志编委,江苏省防疾学会、预防医学会、盐城市预防医学会理事,射阳县医学会会长,农民健康教育学会会长等职。

射阳县政协医卫组组长、政协委员。

主要业绩:先后被表彰为中国红十字总会先进会员、全市优秀卫生防疫站站长、全县优秀干部,多次被市卫生局和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

先后撰写并发表论文48篇,其中4篇获市、县科技论文奖。

在其亲自指挥和直接参与下,全县食品卫生、计划免疫、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均受到国家级表彰,先后通过初保先进县、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农村自来水普及县、爱婴县验收,健康教育、等级防疫站、等级医院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全国率先试行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

栾贵钵男,1941年2月出生,河北南宫人。

1958—1960年在北京第一航空技术学校学习,后留校任教一年;1961—1979年在航空工业部303研究所工作。

现任北京市昌平区来德奇加工厂厂长。

主要业绩:长期从事科技工作,善于钻研,专长机械加工方面的研究。

研制出“浮球景观结构”的专利技术,并被收入《中华优秀专利技术精选》等并被“世界发明家国际协会”评为金奖。

该专利特点:国内外生产厂家仅应用:1、浮体浮力原理;2、德国科学家巴斯葛(PASCA1)理论,无法解决转动中浮球与球座产生的摩擦,并于实践中证明产品寿命很短。

该专利又应用力学原理,从理论到实践已证明基本上为永不磨损型的长寿产品。

另外,结构简单,节省能源,造价低,利于推广普及。

在国内外同行业同类产品中居领先水平,地矿部专业人士评价为世界第一。

在从事“景观浮球”研究的同时,对球形体的加工技术还有3项重大突破,其中一项属于“发明专利技术”。

其技术发明,先进于世界上发达国家使用数控机床的生产技术,其产品精度极高,设备简单,生产速度快,产品造价低。

近期又奔破了在各加工行业具有广泛用途的“三维万能仿形机床”的研究工作,可首选应用在雕刻行业中,其优点是对操作工人的文化、技术、艺术水平要求不高。

栾鸿儒教授。

男,1929年10月出生,辽宁新宾人。

1952年毕业于国立西北工学院。

曾任教于西安交通大学、陕西工业大学、西北农业大学。

现任职于西安理工大学。

中国水利学会泵及泵站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主要业绩:长期从事高等学校的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

多年来,为国家培养水利水电建设人才做出了贡献。

曾任中国水利电力部高等学校教学委员会委员,研究生导师,学科带头人。

已为国家培养出一批硕士研究生。

在科学研究方面,主要在“水力机械”、“泵抽水系统水力过渡特性”、“泵站水力学及泥沙”等学科领域有深入研究,完成多项国家水利水电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研究成果“泵站水锤电算程序开发与应用”获省级优秀科学研究成果奖,在国内公开发表科技论文50余篇,主要有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大型离心泵站水烫特征线解法与应用》等,公开出版的著作10余种,其中《农用井泵》、(水泵及水泵站)分获1980年国家新长征优秀科普图书奖和1995年全国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二等奖。

栾心汉教授。

男,1939年9月出生,山东青岛人。

1963年毕业于山东冶金学院钢冶金专业。

现任职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冶金工程学院钢铁冶金教研室。

兼任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热专业委员会委员,西安市炼钢技术协会理事等职。

先期从事冶金企业生产技术及管理工作,1972年开始从事高等教育工作。

主要业绩:编著正式出版(钢冶金学)、(铁合金约、(电炉炼钢)、(冶金工厂设计)等和主编校内出版的研究生、本(专)科生教材、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等教学文件10余本,数百万字。

公开发表科技论文和高教学术论文40余篇。

与企业合作,主持完成多项科研、设计、工程和技术推广项目并取得效果。

曾荣获江苏省政府颁发的“开发苏北有功人员”二等奖,陕西省科研成果二等奖和三等奖,西安市电炉钢节能技术标兵和先进工作者奖励多项次,以及中国金属学会铁合金学会、陕西省金属学会、西安市铸造学会、中国高等教育研究会等多项次优秀论文奖和本校的科研成果、优秀教学成果从秀实习和毕业设计指导教师、优秀研究生导师等诸多嘉奖。

身居教学科研第一线,学风端正、治学严谨、经验丰富,成果累累。

正为冶金高教事业做着新的贡献。

栾照轶高级法官。

男,19M年1月出生,山东黄县(今山东省龙口市)人。

中共党员。

中国人民大学刑法专业研究生毕业。

1962年10月一1979年3月任黑龙江省依安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1979年4月至今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

主要业绩:1962年以来,一直在人民法院从事审判工作。

1993年3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长期从事人民法院工作,为中国社会主义司法建设做出了贡献”的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章。

结合审判实践撰写并发表论文和著述20余篇,其中《经济犯罪疑题探析》、《经济犯罪疑案分析》、《正确掌握当前经济活动中罪与非罪的界限》、《受贿案件“一比一”证据的存疑与突破》、《刑法疑题评解》等调研文章,为审判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并提供了可靠的参考资料。

在国家级大型理论文集上发表的主要学术成果有《非法所得罪立法探讨》、《诈骗罪若干问题研究》、《挪用公款罪若干问题研究》、《贪污罪若干问题研究》、《略谈经济承包活动中贪污罪的认定》、《如何识别利用经济合同诈骗犯罪与经济合同中欺诈行为的界限》等,有的篇目获得优胜奖和荣誉证书。

合著《犯罪与刑罚》、《中国刑事司法案例汇纂》等书。

1997年1月应邀参加了在东南亚举行的“理论建设与市场经济学术考察研讨会”;1998年4月应邀参加了在广西南宁市举行的《中国百科学者传略》首发式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与市场经济学术研讨会。

栾光禹1938年出生,重庆人,主任医师。

1964年毕业于成都中医学院医疗系。

大学本科六年,外语修英、日、俄文。

毕业分配到成都市新华人民医院。

曾任中医科主任、主任医师、市科协中医学会会员、厂科协中医药学组长,从事中医临床30余年,具有系统的中医药理论和现代医学知识。

学验俱丰。

在医学论文撰写和医疗工作中,多次受到地方与工人表扬。

撰写论文40余篇,从1979年以来,在《成都中医学院学报》、《四川中医》、《四川中医函授》、《工矿医刊》、《国医论坛》等发表,近20余篇论文在国家级、省市级学术交流会交流。

重视中医基础理论《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的研究,对金、元、明、清时代医学发展的研究,以李东垣的脾胃学说和王清任活血化瘀学说颇有发挥。

旁及诸家学说,力主创新。

临床重视实效。

对历年的各种疾病的治疗,注重资料的搜集整理。

著《工厂常见病治疗体验》(初稿)。

擅长慢性气管炎、肺心病、风湿、肝炎、胃十二指肠溃疡,各类结石病、肾病的治疗,对红斑狼疮、部分肿瘤病的治疗见长,对妇儿科病有独特见解,采用历代名方、单验方、针灸、汤熨、外治法,可起沉行。

主张中西论道,充分发挥中医特长,自创“狼疮方”、“癌转化方”、“化石片”、“益肾汤”等,临床应用效果甚佳。

曾获先进工作者及科协优秀会员誉称。

1998年市卫生局授予“成都市名中医”。

栾士梅高级教师。

女,1956年生,辽宁新民人。

毕业于辽宁省教育学院。

现任新民市实验小学副校长。

主要业绩:参加教育工作17年,曾先后任少先队辅导员,班主任、教导主任、副校长等职。

工作兢兢业业、尽职尽责。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潜心研究教育教学理论,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1989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辽宁省优秀课教师,沈阳市优秀教师,1991年被评为沈阳市劳动模范。

主持的沈阳市级实验项目《愉快教育研究》和《语文环境中识字教学研究》通过专家验收。

1995-1997年连续三次被评为沈阳市级优秀课指导教师。

1989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获全国优秀教师荣誉奖章;1989年被评为辽宁省优秀课教师、沈阳市优秀教师;1991年被评为沈阳市劳动模范。

1995年撰写的《语文环境中识字》、《减轻学生负担的几点做法》在沈阳教育上发表;1997年撰写的《在教育教学中实施素质教育的几点做法》在沈阳教育上发表。

编写的《作文序列教学》书在新民市小学发行。

1996年撰写的《小学教育应着眼于民族素质的提高》、《阅读教学几点做法》被评为辽宁省级优秀论文;1997年撰写的《小学数学活动课研究》被评为辽宁省级优秀论文。

栾经涛1955年生,辽宁省抚顺市人,醉墨。

中国书画函授大学毕业,国家三级书法师,中国艺术研究院二级书法家。

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会员,中国当代硬笔书法家协会理事,国际美术家联合会中韩文化艺术专家委员会委员,山东省曹州画院名誉院长。

日本国艺术道院客座教师,作品参加全国及国际性大赛多次获奖。

作品入选日本、加拿大、韩国作品收藏。

作品编入《中国当代艺术界名人录》、《中国当代名人录》、《世界名人录》、《世界书画之最东方书画长城巨卷》、《20世纪中韩名人书画辞典》十几部。

栾敬立男,1930年生,江苏省泰兴市人。

笔名敬之,红石,斋名敬业,1950年毕业于江苏省泰兴中学,1954年毕业于东北人民大学,现为《中外市场信息报》主任记者。

1987年参加北京《华艺硬笔习字会》1994年参加北京《诗刊社》诗人之家,著有诗词300首。

1995年获“民族杯”书法品位赛精品奖。

同年参加国际硬笔书法家加拿大总会高级会员。

1996年参加首届冰雪情海内外书画名家展并被聘为展事顾问。

作品入《世界硬笔书画家精品博览》。

1997年作品入《中国硬笔书法大成》、《中国艺术人才书画作品展精品集》。

1998年作品入《国际硬笔书法家观止》,名片入《中国著名书画家精英博览》。

1999年入二十世纪艺术名人大辞典。

同年获中华书画世纪奖。

栾禄璋1943年2月生,山东省黄县(今山东省龙口市)人。

别名鲁宁,斋号三馀书屋。

自幼酷爱书法、绘画艺术。

1959年考入鲁迅美术学院附中,为全国著名国画家郭西河教授所赏识,纳为入室弟子,学习传统花鸟画,1962年入鲁迅美术学院工艺系学习装潢专业。

作品创作花鸟画为主,兼画别样,重视写生,不为具象束缚。

现系辽宁美术出版社副总编辑、编审。

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装帧艺术委员会会员、中国流行色协会会员、中国出版协会会员、辽宁装帧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辽宁美术家协会理事、辽宁书法家协会理事。

辽宁中国画研究会理事、中国乡村田园画会常务理事、临夏民族书画院顾问。

其在工艺美术设计方面有较深的造诣,撰写的《浅谈书籍装帧》获全国首届装帧艺术论文研究成果三等奖。

个人著作有《艺用动物资料》、《栾禄璋花鸟画花鱼观》、《写意金鱼技法》、《栾禄璋国画作品集》等书。

所设计的大量图书封面、插图及编辑的图书多次获全国及省级奖励,在首届中国优秀美术图书评奖中《 色彩辞典》获金牌奖、《现代水墨画》等三种获铜牌奖,个人所著述的《幼儿趣味绘画》获全国优秀图书奖。

中国画创作方面,其作品多次参加全国及省市美展并获奖,作品在美国、新加坡、日本、韩国展出被各国友人收藏,《辽宁日报》、《沈阳日报》、《美术之友》、《美术大观》、辽宁电视台等都作过专题报导,传略、作品编入《中国当代美术家名人大辞典》、《中国当代艺术界名人录》、《中国现代书画界名人大观》、《当代世界名人传》、《20世纪美术书法界名人名作博览》、《中国美术家》、《世界当代书画篆刻家大辞典》等典集。

被授予“世界书画艺术名人”荣誉称号。

栾睿女,1960年2月生,陕西三原人。

新疆师范大学中文系古代文学教研室教授,教研室主任,古代文学研究生专业负责人,宗教文化学、中国古代文学硕士导师。

已出版《中国佛教大观》(第二编、第三编)由哈尔滨出版社出版;《花底拾遗—古代妇女生活经典》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元曲家薛昂夫》由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西域风景诗一百首》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批判”北京人

》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唐宋诗词名篇详解》由新疆大学出版社出版;《喀纳斯神秘游》由新疆大学出版社出版《李白诗文注析》由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表论文《试论词在文化转型时期的确立》(南京师大学报1996年1期);《司马迁民族观批判》(殷都学刊1993年2期、《苏轼的佛教观念及其影响》(《新疆师大学报》1995年1期;《必须十分重视转型期文化建设》(《阵地》1993.4)、《清人乌鲁木齐诗评析》(新疆大学学报1998.2)《交河塔林与密教东渐》(《西域研究》2000.1);《作为典籍符号的图像叙事——西域石窟壁画阿阇世王题材再探讨》(西域研究2005.1);《西域石窟壁画阿阇世王题材再探讨》(《西域研究》2005。

1)《从克孜尔207窟壁画谈佛教对拜火教的融摄》(《西域研究》2007.3);《国家精神符号的阐释与重构——谈李白的《明堂赋》(《中国李白研究》2009卷);《元代维吾尔散曲家——薛昂夫》(《文史知识》2005.10)。

栾国仁1930年4月生,山东省黄县(今山东省龙口市)人。

哈尔滨铁路局电务处处长、高级工程师。

毕业于北京铁道学院电信系。

参与了极频自动闭塞和机车信号的研制,太阳能在信号设备上的应用以及哈尔滨、牡丹江、绥化等大站电气集中、哈尔滨二调驼蜂场的修建等。

先后发表论文8篇,其中《安全生产与设备维修》和《如何选择检修周期与轮修周期》等论文。

多次参加中苏边境铁路电务设施方面的技术谈判,参加过中日铁道信号技术座谈会。

栾新春(1917-1935.10.1),陕西省安定(今子长)县人。

少时备受地主恶霸、军阀官吏的欺凌。

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931年秋由团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1932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

1927年积极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活动,散发传单标语、传递信件情报等。

1931年秋任中共村支部委员。

1932年2月设伏击毙国民党安定县长。

10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陕北游击队第9支队,随部转战陕北各地。

1933年4月任陕北游击队第1支队分队长。

先后参加马河川、三十里铺、潭家小洼、董家寺、张洪镇、合水、枣树坪、温家坡等战斗,作战勇敢,经常担任攻击奋勇队。

11月打入安定北区折科达民团进行兵运工作,策动和争取许多团丁。

1934年7月发动起义,会同当地赤卫军组成陕北红8支队,任支队长。

活动于横山、米西、安定一带,牵制敌军,配合陕北游击队主力粉碎了国民党军对陕北革命根据地的第一次“围剿”。

9月任中国工农红军陕北独立师第1团2连连长。

1935年1月31日,中国工农红军第27军成立,任84师1团2连连长。

相继参加王家圪凸、南沟岔、阎王砭、吴家寨、马家坪和解放陕北六座县城的战斗,多次担任突击队队长,率部冲锋陷阵,奋勇杀敌,屡建奇功,被群众誉为“少年英雄”,所部成为西北红军中出色的“好汉连”。

1935年9月18日,红十五军团成立,任81师241团2连连长。

同年10月1日参加劳山战役。

战斗中,率2连向敌连续发起冲击。

腹部中弹受伤,将流出的肠子塞进腹腔,简单包扎后,继续冲锋,前进约100余米,终因失血过多倒地,光荣牺牲,时年仅18岁。

栾菊杰:女子花剑比赛世界冠军。

郡望堂号编辑郡望西河郡:战国时期魏国置郡,相当于今天的山西、陕西两省之间的黄河沿岸一带。

魏 郡:汉高帝置郡。

治所在今天的河北省临潼县西南。

堂号重义堂:汉代的栾布和彭越交朋友,彭越为盗;栾布被人卖做为奴隶,后来在燕国当了大将,被汉兵俘虏。

这时彭越已经在汉当了梁王,于是就把栾布赎了回来,跟着自己做大夫。

后来彭越被汉高祖 杀掉了,把他的头挂在洛阳,命令任何人不许收尸。

栾布却公开的收了他的尸体,将他埋葬,还痛哭了一场。

汉高祖认为栾布重义气,就拜他为都尉。

文帝时候,栾布做了燕相,封在郦侯。

“重义堂”又称为“郦侯堂”。

此外,栾姓的主要堂号还有:“巽德堂”等。

家谱文献编辑山东栖霞栾氏谱书两卷,(清)栾寅纂修,清乾隆二十一年(公元1756年)手抄本。

现被收藏在山东省栖霞市臧家庄镇小栾家村。

山东栖霞栾氏谱书,(清)栾寅纂修,(清)世栾书坤于清乾隆二十一年(公元1756年)重修,清同治五年(公元1866年)抄录本六册。

现被收藏在山东省栖霞市臧家庄镇西栾家村栾德臣处。

安徽太和栾氏家谱,(清)栾氏合族于清咸丰十一年(公元1823年)始修,清道光三年(公元1823年)续修,2000年栾治华再修,2005年栾氏合族重新编修计算机排版打印本。

现被收藏在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旧县镇栾寨村、河南省项城县栾家楼。

字辈排行编辑山东龙口栾氏一支字辈:“景成士明德长春学守信”。

山东龙口前栾村栾氏一支字辈:仁和绍先志,家声祺凤麟。

山东龙口栾氏一支字辈:“永国基(其)士中鸿玉清允景吉兆兴”。

山东枣庄栾氏字辈:“成发长吉德永玉福学忠世为明作广富贵万国同”。

山东滕州栾氏字辈:“书学志玉……”山东黄县栾氏字辈:“思成显德长征伏击”。

山东黄县、黑龙江栾氏字辈:“适逢常庆积德可”。

山东莱洲栾氏字辈:“林春丰振……”山东文登栾氏字辈:“从继国兆庆振忠德玉久永井学文政长亭可似宏。

”山东无棣栾氏字辈:“廷永树景(玉桂)凤。

”山东充州栾氏字辈:“朝怀国(学)俊(金家)如(汝修)福(玉)子。

”山东城阳栾氏字辈:“恒德方作圣一心复绍先敬宗维敦本嘉祥御坤贤”。

山东夏庄栾氏字辈:“述恒永方作修振兴丕绍崇乃宗功敦本建基孝友相承”。

山东潍坊寒亭南港汜村栾氏字辈:“守宣玉可忠廷周宗明维学京正义长存吉星照”。

(此村栾姓明初迁来,始祖为:栾芳)河南鹿邑栾氏字辈:“身修维则良田之庆怀民道从斋慎可丕重作延生东亚清风起中华长和平”。

河南项城栾氏字辈:“尚友之学贵恩厚少宽宜运进伍金泰(此辈与我们目前所使用辈份不一样,目前,河南项城市永丰乡后栾楼的辈份如下:登荣方培永昌吉)”。

河南项城、安徽太和(山、林、茂、盛四大派)栾氏字辈:“士(怀学芳)国家(俊金庆)治(修汝天)福(永)身心(修)维则良田之庆怀民道从斋慎可丕重作延生东亚青风起中华长和平德甫凤勇明腾云继印洪金殿丙友世国家治福廷学法传万春厚代赔震兴”。

河南濮阳栾氏一支字辈:“华怀太思宗传道贵好梦”。

河南濮阳栾氏一支字辈:“光明正恒耀得一希民邦作玉福华(壁)怀太思宗传道贵好孟继良登殿贺秀才协距顺世可树基任茂长”。

河南濮阳、山东荷泽、曹县栾氏字辈:“华夏太思(子师)宗传道贵好孟继良”。

河南栾氏一支字辈:“恒德方作圣一心复绍先敬宗维敦本嘉祥御坤贤”。

辽宁昌图栾氏字辈:“廷(庭)永树景(玉学)凤”。

辽宁庄河栾氏字辈:“成发长吉德永方学文中世维明左广富贵万国同”。

辽宁大连栾氏字辈:“义恒君子德天祥吉寅家”。

辽宁葫芦岛栾氏字辈:“字维德军上首国宝忠孝孟广依心贺”。

辽宁岫岩栾氏字辈:“元学耀永承仑序孝友书香振家生”。

辽宁瓦房店栾氏字辈:“元中克德树福禄吉庆生”。

辽宁喀左栾氏字辈:“凤树殿士井海敏”。

辽宁鞍山一支字辈:“中天朝廷仕文学世希洪玉修德明阳长发祥吉昌国恩广普基家业永胜康”。

江苏扬州栾氏字辈:“安家其承必圣长春”。

江苏兴化、永丰、新建栾氏字辈:“中天万尔春久鸿开广大”。

江苏泰兴、疆乌鲁木齐栾氏字辈:“存根广友才富”。

江苏滨海栾氏字辈:“基正德承加立业”。

黑龙江林口栾氏字辈:“三忠喜树俊良业国”。

黑龙江宝清栾氏字辈:“存仁德守忠合宝世兹大敦理”。

黑龙江集贤、辽宁本溪、盘锦、营口栾氏字辈:“朝三明魁之□成学忠喜玉仁”。

黑龙江大庆一支:老祖(山东)栾登法;‘玉兴学咏士广殿季云祥绪心万丰久忠正上其昌。

吉林长春栾氏字辈:“盛贞文万学魁有德本兴仁富燕家秀景天光荣国庆孝廉方正做英华”。

吉林栾氏一支字辈:“文昌山水秀德大建闻洲锦世日谋善永远继绪修”。

经济人假设基本内容。

在布坎南的阐述中,包含了公共选择理论的一个基本假定:即“经济人”假定。

布坎南以“经济人”这一假定为分析武器,探讨在政治领域中经济人行为是怎样决定和支配集体行为,特别是对公共选择所起到的制约作用,并由此证明政治领域存在缺陷是可能的。

何为“经济人”

微观经济学家认为,作为一个人,无论他处在什么地位,人的本性都是一样的,都以追求个人利益极大化、个人的满足程度为最基本的动机,并假定人都具有经济人特点。

根据这一假定,布坎南认为,通过类似的行为假设,也能够对集体选择的结构特征进行一些基本的预测。

它的理论价值在于:首先,保证了对人类行为分析的一致性。

在此之前,凯恩斯主义经济学家对人类行为的分析采取的是两个完全相反的标准,在市场选择领域,假定人人都是自利的;而政治选择领域,自利的人又变成了“慈善、博爱”的利他主义者。

其次,它是进行制度比较分析的理论前提。

制度比较分析的目的是考察在什么体制下,可能产生最坏的政策结果及避免产生最坏政策结果的方法,并且探讨什么样的体制会是最好的。

如果假定人人都是利他主义者,就不存在坏的体制,同样也无法解释现实中我们所能观察到的坏的政策产生的原因了。

基于“经济人”这一假定,布坎南进一步提出,公共选择理论的宗旨是要把经济市场中的个人选择行为与政治市场中的公共选择行为纳入同一个分析模式,即经济人模式,从而修正凯恩斯经济学把政治制度置于经济分析之外的理论缺陷。

“政府失灵”研究 根据“经济人”的分析模式,布坎南的政府理论研究了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干预行为的局限性或政府失灵问题。

这是公共选择理论的核心问题。

所谓政府失灵,是指个人对公共物品的需求在现代议会制民主政治中得不到很好的满足,公共部门在提供公共物品时趋向于浪费和滥用资源,致使公共支出规模过大或者效率降低,政府的活动并不总像应该的那样或像理论上所说的那样“有效”。

在布坎南看来:“政府作为公共利益的代理人,其作用是弥补市场经济的不足,并使各经济人所做决定的社会效应比政府进行干预以前更高。

否则,政府的存在就无任何经济意义。

但是政府决策往往不能符合这一目标,有些政策的作用恰恰相反。

它们削弱了国家干预的社会‘正效应',也就是说,政策效果削弱而不是改善了社会福利”。

于是就提出了一个问题:为什么政府干预会产生“负效应”以及如何从制度上弥补这些缺陷。

布坎南对这些问题的回答就构成了公共选择理论的政府失灵说。

布坎南对政府失灵的几种主要表现形式及其根源进行了较为深入的剖析,并就如何补救这种“失灵”提出了具体的政策建议。

政府政策的低效率。

布坎南认为,所谓政府政策的低效率是指所执行的政策不能确保资源的最佳配置。

一般说来,美国政府的政策在理论上可分为三类:一类是由政府有关部门拟定方案,最后由选民投票确定的政策,像重大税收政策的调整、对国家前途影响较大的对外政策的制定等。

第二类是由政府的高级领导层拟定方案,如联邦政府或地方州政府拟定的方案。

第三类是由政府部门全权独立制定与实施的政策,这种政策的合理性通常是由宪法等法规来保障的,政府部门的职责是照章事。

这里仅以第三类政府政策拟定的方案作为政策低效率的考察对象。

就这类政府政策而言,因为每个政府部门所遵循的政策,通常是由该部门领导人根据自己对公共利益的理解来决定的,所以,一方面是由于这些部门的政治家的行为具有相当大的自由,使得他们有意或无意地被自身的“经济人”动机所左右,以至于对公共利益的理解经常难以符合实际;另一方面,由于该部门政治家行为的灵活性与他们的自利动机的强刺激性,使得他们的行为实际上不是倾向于为最大限度地增进公共利益服务,而是依据自己获得的信息和个人效用最大化原则来决策。

布坎南认为,产生这一政府行为的外部原因是缺乏一种约束机制来制约政府行为方式。

如果约束机制不能提供一种良性压力,以确保任何人处于某一特权地位时均不能过多地牟取私利,那么,再高尚的执政官也不能保证公共利益不被他人或他的后继者有意或无意地损害。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公共选择理论强调,不应该把增加社会福利与保证个人平等的权力随便交给某一特权机构,然后再虔诚地等待它的恩赐。

理性的做法是,使这些特权机构或特权人物受制于某一硬约束机制,并且由公民真正地而非形式上地掌握该约束机制的最终决策权。

政府工作机构的低效率。

政府失灵说认为政府机构低效率的原因在于:①缺乏竞争压力。

在美国的政府机构里,由于相当一部分官员和公务员,受终身雇佣条例的保护,没有足够的压力去努力提高其工作效率;在提供公共服务的政府机构里,也往往因只此一家,别无分店,而使其不注重提高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②政府行为趋向于资源浪费。

布坎南认为,首先,官员花的是纳税人的钱,就像弗里德曼所说的“用他人的钱,为别人事”,由于没有产权约束,他们的一切活动根本不必担心成本问题。

官员行事时无成本压力,自由度比市场中私人企业家还大,使不计成本的政府行为不断发生。

其次,政府行为也没有利润含义,官员从个人的得失出发,为追求选票和政绩,尽量满足来自方方面面的要求,结果使公共产品超量供应,社会福利费用过高,造成了资源浪费。

还因为官员的权力是垄断的,有“无穷透支”的可能,他们一旦决策失误,由此造成的资源浪费可能远远大于一个企业家的投资失误。

③监督信息不完备。

从理论上说,政治家及公共服务机构并不能为所欲为,而是必须服从公民代表的政治监督及司法、审计监督等,以保证政府运行的效率。

然而在现实中,这些监督的效力很可能因为信息的不完备而降低、甚至失去。

这是因为监督者为了有效履行其职能,必须对被监督者的情况了如指掌,但向监督者提供信息的往往是被监督者,由于政府部门对其经营业务有着自然的垄断性,可以利用其垄断地位来封锁一部分公共产品所涉及的有关资源和成本的信息。

因此,监督者根据被监督者提供的不完备的信息所进行的监督,其实效是大打折扣的。

政府的寻租活动。

根据布坎南的定义:“寻租是投票人,尤其是其中的利益集团,通过各种合法或非法的努力,如游说和行贿等,促使政府帮助自己建立垄断地位,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

”如纺织业寻求政府的关税与配额的保护,将外商拒之于国门之外,维持本行业的垄断地位,而高额垄断利润超过平均利润的部分被称为经济租金。

可见,寻租者所得到的利润并非是生产的结果,而是对现有生产成果(利润)的一种再分配。

因此,寻租行为具有非生产性特征。

同时,寻租的前提是政府权力对市场交易活动的介入,政府权力的介入导致资源的无效配置和分配格局的扭曲,产生大量的社会成本,这些成本包括:寻租活动中浪费的资源,经济寻租引起的政治寻租浪费的资源,寻租成功后所损失的社会效率。

公共选择理论认为,市场经济条件下,最常见的寻租行为有4种:一是政府定价;二是政府的特许权;三是政府的关税和进口配额;四是政府订货。

因此,布坎南等公共选择学派对西方现行民主制度,对国家和政府深表怀疑。

正如布坎南所说的:“公共选择理论以一套悲观色彩较重的观念取代了关于政府的那套浪漫、虚幻的观念。

公共选择理论开辟了一条全新的思路,在这里,有关政府及统治者的行为的浪漫的、虚幻的观点已经被有关政府能做什么、应该做什么的充满怀疑的观点所替代。

而且,这一新的观点与我们所观察到的事实更为符合。

”布坎南教授的思想博大精深,他毕生探求的是市场经济持久繁荣的政治制度基础。

布坎南在1986年领取诺贝尔经济学奖的演讲中,区分了“规则的制定”与“政策的制定”。

换言之,我们可以将政治过程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为规则或者宪法秩序的设计阶段;第二个阶段为规则的实施阶段。

用博弈论的语言来讲,第一个阶段是博弈规则的设计,第二个阶段是博弈的阶段。

如果将社会博弈比喻成一场体育比赛,那么在第一个阶段就是要设计好比赛规则;在第二个阶段按照事前设计好的规则来比赛。

就像体育比赛要有清楚的比赛规则一样(没有清晰的规则,比赛必然一片混乱),经济政治生活中人们的有效互动也需要清楚界定的规则,而且这种规则是共识。

否则,可以想见,经济政治中就会出现很高的交易费用和低效率。

例如,在经济生活中,企业家就可能不会有长久的规划,这样本来可以提高社会福利、使所有人都变好(帕累托改进)的投资就不会发生。

更坏的是,这种没有事前界定好规则的社会,就会出现一种强盗逻辑,即没有规则的规则——“丛林规则”,这样的社会是可怕的。

也许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当代英国经济学家肯·宾默尔也说,“界定清晰的社会契约是市场出现的先决条件”。

所以,第一个阶段即事前的规则设计至关重要。

布坎南认为,最公正的宪法秩序应该是在“无知之幕”后设计出来的。

这是一种理想状态:在每个人都不知道自己的类型(即属于哪一类利益群体)的情况下,大家通过形成共识来达成宪法秩序的设计。

虽然这样的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很难出现,但收入差距不大的相对同质性的社会,还是比较接近这个理想的情况。

在这种情况下,设计出来的规则应该是最公正的。

更普遍的情况是,在宪法秩序设计的过程中,人们都知道了自己的类型;在一个利益分化的异质性社会中,最后形成的宪法秩序是不同利益群体博弈、妥协的结果。

因此,排除革命的话,和平的宪法秩序设计要满足所有类型人的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

参与约束就是要保证每类人接受宪法秩序设计后不比原来的状态差(即每类人愿意参与),激励相容约束就是在满足参与约束的情况下,每类人的行为尽可能与社会目标相吻合。

我们知道,在异质性很强的社会,这两个条件都很难满足。

拿参与约束来说,在收入差距很大的社会中,宪法秩序设计很有可能会损害既得利益者的利益。

这样既得利益集团很可能就不会赞成宪法秩序设计,他们的行为很有可能与社会目标也是不吻合的,即激励相容约束也不满足。

因此,一个社会的收入差距和社会分化越严重,公正的宪法秩序设计就越困难,因为参与约束和激励相容约束就越难满足。

所以,宪法秩序改革的时机是非常重要的。

历史地看,宪法秩序民主和经济发展都比较好的国家,往往是在那些宪法秩序确定的时候收入差距和社会分化比较低的国家。

现在,人们越来越认识到起点公平对于宪法秩序的设计和持久繁荣的重要性。

美国自立国之初,政治家们(尤其是杰斐逊)就认为,初始经济禀赋的平等和相对平等的财产权利是经济繁荣和社会进步的先决条件,这被称为“杰斐逊主义”,也是美国主流的政治哲学之一。

后来的经济史学家们认为,这是造成北美洲和拉丁美洲不同发展路径的根本原因。

上世纪五六十年代,美国将这种哲学灌输给并影响了当时的东亚国家政府。

日本在美国(麦克阿瑟将军)的管理下,成功解散了大财阀,并实行了平均主义的土地改革。

与此同时,在美国影响下,韩国在1950年左右,也成功实施了“耕者有其田”的平均主义的土地改革。

在政治上,初始禀赋的平等使得利益集团问题不严重,容易达成社会共识和社会契约(宪法秩序),政府可以实施有利于整个社会的经济政策。

从这个角度来说,中国的局面稍有不利,因为中国现在收入差距比较大。

但宪法秩序的设计对于中国的持久繁荣是不可或缺的,就像没有界定好比赛规则的体育比赛会出现混乱一样,中国若要维持持续繁荣,绕不开宪法秩序的设计。

在中国收入差距已经很高、利益群体已经出现的情况下,宪法秩序的顶层设计就变得很重要,这样可以绕过利益群体的干扰。

另一方面,政府要通过经济改革和社会改革缩小收入差距,提高不同阶层的社会流动性,这样可以创造一个动态平等的社会,也有助于实现公正的宪法秩序设计,为中国的长治久安和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提供制度保证。

这位自称“田纳西农民”的老人,每天“日出而作日落而息”,语速平缓,眼神沉静,喜欢使用令人紧张的多义词或隐喻来表述自己的思想——这样表述的思想于是有了强烈的“内在冲突”。

从他的著作中常可感受到这一经验主义信条——亚当.斯密恪守了这一信条,时刻警惕着不将具体情境内的观察和命题推广为一般命题或“定理”(任何懂得经验主义方法论的经济学家都不愿意使用“定理”来表述自己的思想)。

布坎南常用来描述他自己的(价值观、政治立场、对世界的基本态度),是这样一个短语:“notabsolutelyabsolute,norabsolutelyrelative,butrelativelyabsolute”(我的态度既不是绝对地绝对的,也不是绝对地相对的,而是相对地绝对的)。

越到晚年,他越意识到现实政治失败之根源是没有原则——政治人物和他们制订的公共政策越来越追寻短期利益,这是布坎南为1998年这本著作提出的最紧迫任务。

与他的其它著作一样,他的理论从未离开美国现实。

原则,或“generality”(一般性),成为他晚年不断呼吁的核心观念,并且在这一意义上,他走向或走入了奥地利学派。

“金融危机”之后,他呼吁将“货币”问题提升到立宪层次来讨论。

凯恩斯经济学占据主导,通货膨胀政策成为侵吞人民财产的主要途径。

财产权是社会正义的核心,也是美国宪法的核心。

在布坎南的立宪经济学视角下,最高的一般性(原则),属于立宪范畴。

上帝死了。

在各国,无一例外地,政客们(以政治为追寻短期利益之手段)逐渐驱逐了政治家(以政治为实现更高理想之舞台)。

货币政策,与外交、教育、人口和社会福利及其公共政策一样,不再有原则。

于是,哈耶克鼓吹的“货币非国家化”政策正在成为市场经济的宪法议题(参见EdwardPeterStringhamandToddJ.Zywicki,2011,“Hayekiananarchism”(哈耶克式无政府主义),JournalofEconomicBehaviorandOrganization》。

与其听任这些政客如中国各地政府的“卖地财政”这样滥发纸币,为何不将铸币权交给自由竞争的民间钱庄呢

纸币的价值敏感依赖于发行者是否珍惜自己的名声。

政客和钱庄,谁更珍惜名声

布坎南先是在1975年发表的《自由之限度》最后一章的脚注里批评哈耶克“盲目相信传统”,后来又在讨论哈耶克1988年《致命的自负》初稿的小型研讨会上发表了类似的批评(当然是友善的)。

布坎南的立场,他说:“与罗尔斯的更接近”。

事实上,最新发表的一篇论文,主旨就是论证哈贝马斯1980年代发表的“社会交往”理论与奈特(FrankKnight,布坎南的老师和布坎南心中的两位“英雄”之一)在1940年代发表的“自由对话”理论,有无法忽视的相似性(DaliborRoháč,2012,“Knight,Habermas,andRawlsonfreedom,personhoodandconstitutionalchoice”,TheEuropeanJournaloftheHistoryofEconomicThought,vol.19,issue1,pp.23-43)。

现实政治和公共政策的普遍失败,经济学家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布坎南写道(1986《自由、市场与国家》):“经济学,如它在80年代的那个样子,是一门忘记了最终目的或意义的‘科学’……在非常现实的意义上,80年代的经济学家们在他们自己领域的基本原理方面其实是文盲,……他们似乎是一群被阉割了意识形态的人……。

我们的研究生院正在成批生产着这样的训练有素的和高度机智的技术专家,这些专家被训练为幸运地可以无视他们学术事业的最高宗旨的匠人。

他们绝不感到有道德上的义务去说服和传授给他们的学生那些有关一群自由个体究竟如何能组织为可以相当有效地利用自然资源并且不发生导致社会解体的重大冲突的社会过程的理念。

”我特别喜欢布坎南这段文字,所以在我的传真问卷里全文加以引述。

这段文字最后一句的关键词“社会过程”,也就是奈特1942年发表于《伦理》期刊阐述了“freediscussion”(自由对话)的那篇文章的关键词(FrankKnight,1942,“science,philosophy,andsocialprocedure”,Ethics,vol.52,no.3,pp.253-274)。

似乎意识到布坎南即将离去,JEBO(《经济行为与组织》)2011年7月出版了“布坎南”专号。

另一位诺贝尔经济学家阿玛蒂亚.森(AmartyaSen)在这期专号发表了一篇情谊深厚的文章,“onJamesBuchanan”(论布坎南)。

与众不同,森的文章,核心只是一句话:布坎南的贡献很多,择其最重要者,森认为是:“Thecultivationofthetasteforpublicreasoninginanopen-mindedway,whichJamesBuchananhasdonesomuchtoadvance,isoneofthefeaturesofhisgreatnessforwhicheconomistsandothersocialscientists—andindeedtheworldatlarge—havemuchreasontobegrateful”(开放心态的公共理性之品味陶冶,布坎南贡献最为卓著,是经济学家以及其他社会科学家——事实上全世界——都有充分理由为布坎南这一伟大特质而感激他)。

森在这篇文章里宣称,在追寻这一思路时,布坎南是他心目中的首要英雄(“amajorheroofmine”)。

森的评价,在我看来极中肯。

在公共领域,大众需要发言,可是大众容易有两极化的倾向。

布坎南长期努力于陶冶一种更复杂的从而可以超越冲突的话语品味,在公共领域尤其难得。

所以,布坎南认为经济学家的首要职能是“教育民众”。

因为,这也是奈特的见解:公众普遍地很难接受哪怕是最肤浅的经济学原理及其运用所得的结论。

综观布坎南毕生的思考与表述,我感触最深的,如上述,是他晚年视为最紧迫任务的“基于原则的政治”。

虽然,“末法时代”,有原则的政治很难不被无原则的政治淘汰。

布坎南晚年的思想,对中国当前的政治改革和经济政策都具有重要意义。

他感慨:“政治在一切地方都已超越了它的限度,人们已经意识到它的失败之处,公共选择理论只不过为他们的意识提供了一种解释——理解他们所意识到正在发生的事情。

”中国读者需要了解为什么政治在各地都已失败,以便为中国寻找更可能不失败的政治。

首先要澄清的是“政治失败”的涵义。

布坎南,更接近罗尔斯的“契约主义”立场。

最出色地为这一立场辩护的,是哈佛的天才教授斯坎伦(参见ThomasM.Scanlon,1982,“contractarianismandutilitarianism”(契约主义与功利主义),inAmartyaSenandBernardWilliams,eds.,UtilitarianismandBeyond)。

任何政治行动,不论在主持者看来取得了多么重大的成功,只要违背契约,就是失败的。

宪法是一套政治契约,不论是罗尔斯还是他的批评者都会同意,宪法的基本职能(在罗尔斯解释的“基本社会结构”和“主要制度”的意义上)是维护社会正义。

以契约主义阐释宪法的这一职能,用斯坎伦的朴素语言就是关于“whatweowetoeachother”(我们相互应尽的责任或义务)的基本原理——斯坎伦1998年以这一短语为标题发表了他的名著《我们相互应尽的责任》(哈佛大学出版社1998)。

政治的成功或失败,于是取决于它是否实现了最初的承诺。

政党落实它对人民的承诺(政治契约),是基于人民支持而取得权力的政党对人民应尽的责任。

在多党竞争的或在党内多派别竞争的体制内,执政者本应超越党派利益(他的私人“口味”),追求“最大多数人的最大幸福”(JeremyBentham),所谓“立党为公”(他的公共“价值”)。

这是阿罗《社会选择与个人价值》第2章第3节“社会状态的排序”关于选民行为的基本假设(KennethArrow,1951,SocialChoiceandIndividualValues,1963年第二版),我称之为“公民意识”假设——每一位公民在公共领域里的“价值”不应被他在私人领域里的“口味”主导。

否则,就没有阿伦特意义上的“政治”(HannahArendt,1958,TheHumanCondition,第1章和第2章)。

阿罗说(上引著作第1章第1节),他的老师奈特多次指出,在与自由市场体制相类的民主政治体制里,选民也如同他们在市场经济中一样只根据他们的“局部知识”投票,于是“公共选择”总是倾向于强化“特殊利益”从而导致更大的不平等(富人容易获得更大的代议权)。

不论如何,阿罗声明自己的论文“只研究民主的形式而不涉及它的内容”。

奈特是布坎南的老师,也是阿罗的老师。

与阿罗相比,布坎南与这位老师更相似,他始终在探究民主的实质(内容)。

原则,是政治家的生命。

与政客不同,政治家有信仰。

原则是信仰的政治表达,它不能交易,所以它不是利益。

政治普遍失败,因为政治家在各处都已消失。

奈特的预言,与他的其它预言一样应验了。

以“幂律”方式在过去十年迅速增加的不平等以及“占领华尔街运动”,可说是奈特预言的晚近验证。

更早的验证发生在中国。

张君劢(素享“民国宪法之父”美誉)在1948年发表“民国宪法十讲”总结辛亥以来政治不能成功之教训时发表的见解,与上述相类。

2013年1月9日,布坎南离世,享寿93岁。

他的祖父曾任田纳西州州长,这位州长的孙子却因家境清贫而养成了务农早起的习惯。

政治,从不承诺为掌握权力的个人带来财富。

乔治.梅森大学的“布坎南小屋”(BuchananHouse)是公共选择研究中心的公室。

小木屋被树林和一大片草地包围着,十足是一座农舍,尤其是那条林间小路,刚够一辆汽车驶过,曲曲弯弯来到门前一株老松前。

老松对面的门廊里摆着一对旧摇椅,窗上吊着一盆家养的野花。

这格调与乔治.梅森大学气派的建筑群格格不入,却充分表现了布坎南的“低调人生”。

运动会的起源

30年前的12月4日,五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宪法。

这是新中国颁布的第四部宪法,与广纳民意、深得民心的1954年宪法一脉相承,同「文革」色彩鲜明的1975年宪法、「左」的思想尚未彻底清除的1978年宪法进行了果断切割。

现行宪法根据改革开放新时期的使命和任务,全面体现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规定了国家的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国家生活的基本原则和社会活动的根本准则,为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提供了根本保证。

可以说,这是一部改革色彩鲜明的宪法,是一部开放思维贯穿的宪法,更是一部人的尊严彰显的宪法。

30年来,国家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又於1988年、1993年、1999年和2004年对现行宪法进行了四次修改,形成31条修正案,与时俱进地实现了宪法规范与社会实践的紧密衔接。

改革开放30年的实践证明,1982年宪法继承和发展了1954年宪法的基本原则,克服了1975年宪法和1978年宪法的缺陷,总结了建国30多年来我国社会主义发展的丰富经验,集中了全国各族人民的意志,既考虑到当时的现实情况,又照顾到将来的发展前景,同时注意吸收国外的有益经验,是一部中国特色的、适应新的历史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需要的、长期稳定的宪法,也是建国以来最完善的一部宪法。

立足当下,展望未来,在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三十周年这个特殊时点,我们更要深思,宪法作为国家根本大法,应当如何进一步发挥应有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尊崇宪法、遵守宪法、施行宪法、捍卫宪法的良好氛围和自觉意识,从而凝聚社会共识、引领改革发展、有效制约权力、充分保障人权。

凝聚社会共识 古往今来,不论中西,每一个国家要独立生存、向前发展,前提就是全体国民要形成最起码的社会共识,比如一国以什麼为最终目标和基本底线,内部的政治权力如何分配、国家与公民的关系如何规范,等等。

很难想象,一个缺乏基本社会共识或者只能用武力来获得暂时社会共识的国家,能够自主、和平、可持续地发展,而不陷入战争内耗、四分五裂的泥潭。

因此,立宪承载著一项最基本的政治功能——凝聚社会共识。

产生於中世纪的宪法性文件——1215年的英国大宪章,是世界上第一部限制王权的「权利法案」,虽然主要限於保护封建贵族的权力,但充分体现了当时英国绝大多数国民反对王权专横的意愿。

此后的1628年《权利请愿书》、1689年《权利法案》以及1701年的《王位继承法》,与大宪章的精神一脉相承,构成了限制包括王权在内的公权力,保护公民的生命、自由与财产权的宪法性法律,为英国从封建传统社会和平过渡到现代法治国家、开启强国之路奠定了政治基础。

如果说英国宪法是国王与贵族、精英与平民「妥协」的产物,那麼美国宪法则是吵架「吵」出来的共识。

1776年美国独立战争胜利后,13个州先后各自制定了自己的宪法。

1780年,各州代表又制定了《邦联条约》,建立了一个权力孱弱、缺乏权威的中央政府:它无力控制各州的立法权力,任凭各州议会干预司法程序;它无权向各州徵税,以致退伍军人一度因为得不到欠付军饷而威胁兵变;它无权调节州际贸易,无力阻止各州之间的保护主义和贸易战争;它没有自己的武装力量,无力保卫美洲疆土和各州治安。

这充分说明,现有的制度设计和安排,既不能解决当时的内忧外患,也不能体现未来的发展方向。

与此同时,大州与小州之间、南方与北方之间、开拓者与后来者之间、农场主与实业家之间、推崇大政府者与偏好小政府者、浪漫主义者与现实主义者之间,都存在著难以调和的立场分歧和利益冲突。

怎麼办

既然不准备武力解决,那麼只能「打嘴仗」——各州派代表在费城召开制宪大会,吵得天昏地暗、不可开交,好几次差点就散了夥,但华盛顿、富兰克林、汉密尔顿、杰弗逊等先贤最终以纯熟的政治手段和难得的妥协精神,完成了美国立宪进程,建立起权力相对集中但又有效制约的联邦政府。

美国联邦宪法是美国社会达成基本共识的产物,在此后的两个多世纪裏虽历经沧桑,但保持了国家的基本稳定,虽经历南北内战却未分崩离析,虽经历经济萧条却未丧失信心。

1954年宪法和1982年宪法,之所以被称为「好的宪法」,正是因为它们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最大限度地凝聚了各方面的共识,最大程度地调动了各方面的积极性,成为「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现行宪法颁布实施已经30年,中国的改革开放也走到了极为关键的历史关头。

可以说,当今世界剧烈变动,当代中国深刻变革,社会思想复杂多远,社会矛盾叠加碰头。

关於中国的走向、改革的步骤和顶层的设计,也是众说纷纭,不一而足。

有人怀念建国初期虽然封闭隔绝、物质匮乏却精神丰富、平均分配的类似田园牧歌、乌托邦式的「美好年代」,提出要重回「时代」;有人痛感当前官员腐化堕落、权力不受制约、公平正义匮乏,一厢情愿地想照搬照抄,走西方「三权分立」、「两院制」和「联邦制」的道路;也有不少人因为户籍改革、医疗改革、教育改革、社会保障改革的滞后,背负种种压力,成为「漂族」、「蚁族」、「留守儿童」、「空心家庭」,既想要有所改变,又觉得无能为力。

对此,执政党在刚刚闭幕的十八大上已经明确回应,中国既不能走封闭僵化的老路,也不能走改旗易帜的邪路,为未来施政设定了方向、划出了底线。

可以说,当前中国纷繁复杂的利益诉求和思想观念,更加迫切地需要宪法发挥凝聚社会共识的功能;也唯有如此,中国这艘大船才能排除「左」与「右」、「中」与「西」的干扰,轻装上阵、乘风破浪,驶出一条最适合国情、最有利於人民的路。

引领改革发展 1982年宪法颁布实施的30年,是中国社会急剧转型的特殊时期,可以说是「三千年未有之大变局」。

「改革」是检索中国这三十年发展历程的关键词,也是对宪法稳定性和生命力最大的挑战。

纵观美国1787年宪法颁布实施后的两百多年裏,共历经18次修改形成了27条修正案,平均13年修改一次,每形成1条修正案平均需要8年时间。

而我国现行宪法通过以后,至今已作过4次修改,形成了31条修正案,平均每7.5年修改一次,平均每年修改1处。

以修宪频率和幅度作比较,可以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中国宪法稳定性与变动性的剧烈冲突,以及这一冲突背后,中国社会因为改革而发生的翻天覆地的变化。

一般而言,改革有三种基本方式:第一种是先修法后改革;第二种是一边修法一边改革,两者同步进行;第三种是先改革后修法。

不可否认,在改革开放初期,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型,改革就意味著必须突破维护计划经济体制的法律制度或政策底线,「摸著石头过河」的试错模式一直存在并被默认,「先改革后修法」成为无奈而又必须的选择。

在这一背景下,「先违宪违法(或违反政策),既成事实后再修宪修法」的突破和创新成为常见的改革模式。

在当时的环境下,这是不得已而为之,现在看来则是弊多利少。

第一,让改革在没有相应宪法依据和法律保障的情况下进行,使改革者心有余悸,反对改革者理直气壮,增加了改革的难度,影响了改革的深入发展。

第二,让改革处於无序状态,「改革允许试错」、「改革要付出成本与代价」等藉口之下产生了不少监管真空和灰色地带,加大了权钱交易和权力失控的腐败风险,形成了既得利益格局,也给下一步深入改革增加了难度。

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第三,虽然有些明显违反法律甚至宪法的改革,在事后被证明是有利於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有利於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国家的整体利益,被一些学者认为是「良性违宪」、「良性违法」,但这从客观上损害了法律的权威,助长了法律虚无主义,从长久来看不利於增强全民的法律意识、建设法治国家。

从整体趋势上看,经过多年的改革,目前我国已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也已经形成,正在逐步走出「摸著石头过河」的历史阶段,现在的任务是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更加重视顶层设计和总体规划,在法治框架内进行改革创新。

因此,「先改革后修法」已经不符合时代的要求,「先修法后改革」、「边修法边改革」应当成为必然的趋势。

我国历史上一些著名的改革者,非常重视改革的正统性和合法性,都把改革称之为变法,凡要进行改革,都先通过皇权颁布法律,用法律取信於民,用法律与保守势力作斗争,从而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比如说,商鞅主张「当时而立法,因事而制礼」,以历史进化的思想驳斥了旧贵族所谓「法古」、「循礼」的复古主张,主持了两次大规模变法,推行建立县制、奖励军功、发展生产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不仅推动了秦国社会的发展,而且推动了宗法分封制向中央集权制转型,为秦始皇建立大一统帝国奠定了基础,对后世产生了深远影响。

北宋中期,面对尖锐的阶级矛盾、严重的民族对立以及财政困境、军事危机,王安石在全国范围内推行新法,开始大规模的改革运动。

所行新法在财政方面有均输法、青苗法、市易法、免役法、方田均税法、农田水利法;在军事方面有置将法、保甲法、保马法等。

明朝中叶,土地兼并日盛,大量农民的生活每况愈下,流民日益增多,政府税赋收入不断减少而开支却不断增加。

为了扭转国家衰亡的趋势,张居正推行了一系列变法措施,比如通过实行考成法,裁减冗员,解决官僚争权夺势、玩忽职守的腐败之风;颁布清丈条例,清查田地,增加赋税;推行「一条鞭法」,改革赋税,促进商品经济的繁荣。

历史经验告诉我们,改革需要合宪性和合法性作保障,宪法法律必须走在改革的前面,为改革提供依据,用宪法法律推进改革、保护改革、规范改革,决不能把有利於生产力发展的改革置於违宪违法的境地,更不能让不适应的宪法法律影响改革的进程。

因此,我们在按法定程序及时将成熟的改革经验上升为法律制度、通过宪法法律巩固改革开放成果的同时,还要充分认识宪法法律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指引作用,通过宪法法律来规范和引导改革开放的发展,依靠国家的力量排除改革中的阻力。

尤其是应兴应革的事情,要尽可能先修宪修法或者先释宪释法后改革,避免宪法法律滞后於改革,削弱改革的合法性和正当性。

对於需要在一定地区、一定范围内先行先试的,在注重灵活性和改革勇气的同时,也要确保在法治框架之内有序推行,通过授权决定、宪法解释、法律解释等方式赋予其合法性和正当性。

有效制约权力 宪法是人民与政府之间的契约,因此宪法很重要的一项功能,就是通过各种监督机制有效约束权力的运行,确保政府的各项权力依法行使并对人民负责,真正建立起一个法治的政府、一个透明的政府、一个服务型的政府。

但中国的法治政府建设模式,与西方国家有所不同。

由於我国特殊的政党制度以及长期以来党政不分的现实,政府具有极强的社会动员能力和资源调动能力,「强政府、弱社会」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人大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等宪法确立的监督机制贯彻不力。

我国的法治政府建设,往往不是监督的结果,而是政府的自觉行动。

比如说,在2003年《行政许可法》的基础上,2012年10月10日《国务院关於第六批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取消171项行政审批,调整143项行政审批,同时明确指出:「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行业组织或者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事项,政府都要退出。

凡可以采用事后监管和间接管理方式的事项,一律不设前置审批。

」这一表述的力度,前所未有,被舆论普遍视为政府自我改革的决心和魄力。

但不可忽视的是,直到现在,中央政府层面的审批事项还有1000多项,而地方政府层面的审批事项则多达1.7万项。

可以说,没有外部的监督,没有权力的制约,光靠政府自上而下的自我改革,很难真正建成法治政府。

将宪法中的权力监督原则和运行机制落到实处,还有待社会主义民主法制的进一步深化和推进。

一是,继续加强监督权力运行尤其是规范行政权运行的立法,确保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当前,尤为迫切的就是推动行政程序法的出台,与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行政强制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规范行政权运行的法律法规形成合力,给作为「双刃剑」的行政权力套上法律的笼头和韁绳,努力保护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确保「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侵权必赔偿」,推动「良法善治」的实现。

此外,还要在行政权运行过程中,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二是,加强人大监督的成效和「刚性」。

过去,人大监督采取的主要是对法律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即执法检查)、对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等一些看上去缺乏「刚性」的措施,类似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等「刚性」的手段很少采用。

从2010年开始,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监督法的规定,结合听取审议中央决算、国家粮食安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国有企业改革等报告,选择人民群众和人大代表普遍关心的问题,开展了多次专题询问,并通过电视、网络等媒体现场直播或报道,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面对面地提出很多敏感问题,指出政府工作的不足,国务院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到会听取意见、回答询问,现场气氛十分热烈。

这一监督形式推动了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工作的改进,加强了对权力运行的监督,也丰富了人大监督的形式。

同时,也给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委员会等刚性监督手段的运用,积累了实践经验。

下一步,应当循序渐进地激活人大的各种法定的「刚性」监督手段,确保权力得到正确行使,确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障;还要加强对政府全口径预算决算的审查和监督,管好政府的「钱袋子」。

三是,依照宪法的规定,确保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

在任何一个追求司法的公正性和现代化以实现社会治理方式合理化的社会中, 司法独立都是一个不容回避的课题。

但是由於国家制度、政治体制和司法制度等各方面的原因, 我国并不存在而且在现有制度框架内也不可能存在一般意义上的司法独立。

我国宪法和法律并未肯定司法机关在国家基本权力结构中的独立。

因为我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

司法机关相对於权力机关并非相互制衡的分权关系而系下位对上位的关系。

司法官员受人大任免, 司法机关对人大报告工作并接受其监督。

但在这个整体框架之下,审判权和检察权应当依宪独立公正行使。

尤其要避免党政领导干部的干涉,避免法定程序之外救济手段和渠道的冲击,避免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的滋生蔓延,真正做到执政党所承诺和宣示的「任何组织或者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充分保障人权 人权的核心是使每个人的个性、人格、精神、道德和能力获得最充分的发展,离不开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规定并加以保障。

虽然2004年的宪法修正案才明确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实现人权入宪,但人权的理念、原则和精神早在1982年宪法中就得到了充分的体现。

比如说,与前几部宪法相比,1982年宪法在宪法结构上,把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置於国家机构之前,表明国家权力来源於人民的委托和授予;在宪法内容上,增加了「公民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保护」、「公民有获得国家赔偿的权利」等规定;发展了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和司法制度,增加了基层自治制度;等等。

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和完善的进程中,依据宪法制定的法律法规,从不同方面对公民的经济权利、政治权利、文化权利、社会权利等进一步作了具体规定,从实体上和程序上切实保证公民享有广泛的、充分的、真实的自由和权利,为坚持以人为本、尊重和保障人权、维护公民合法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法制保障。

这充分体现了社会主义制度保障人权的优越性,有利於依宪依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可以说,人权保障已经基本实现了有法可依,但关键在於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在实践中,公民的民主权利在一定程度上还停留在纸面上和形式中,离「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的目标还有距离。

不少地方的主政官员还习惯於对上负责而不是对下负责、「俯视」民众而不是「仰视」民众。

公民的平等权利还屡受侵犯。

社会生活中形形色色的性别歧视、年龄歧视、地域歧视、城乡歧视等还大行其道,且难以得到有效的法律救济。

宪法所规定的、物权法所强调的「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原则还未落到实处。

在「土地财政」的巨额利益驱动之下,一些地方政府与房地产开发商「紧密合作」,导致「野蛮拆迁」、「带血拆迁」、「自焚抗拆」屡禁不止。

社会各界广泛期盼下出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徵收与补偿条例》,在实体和程序上尚有规避空间,「公共利益」在实践中也时常被随意解释和肆意滥用。

公民的人身自由保障有待加强。

从制度上看,虽然因孙志刚案所引发的舆论狂潮,「收容遣送」已被「救助管理」所取代,但劳动教养制度已经饱受诟病仍在广泛使用。

公民因为上访而「被精神病」或者被「安元鼎」等黑保安公司非法拘禁的案例层出不穷,不仅影响了公民表达自由尤其是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批评建议权的有效行使,而且激化了社会矛盾,恶化了治理生态,不利於坚持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

人权的充分保障是人类社会永续发展的基石,但也是一个艰难且漫长的过程。

不仅需要立法上的道德自觉和法律理性、执法上的权力制约和程序制衡,更需要建立有效的宪法实施监督制度,保证宪法正确实施,维护宪法的权威和尊严,确保一切侵犯人权的组织和个人都得到法律的严惩,让每一个公民都能生活在安定平和、免於恐惧的社会之中。

法治关乎国家的前途命运和长治久安,古今中外的历史证明,富有的国家不一定强大,国家要「富」且「强」且「久」,就必须由稳定可靠的法治来支撑。

因此,执政党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要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

依法治国,首先是依宪治国。

依法执政,首先是依宪执政。

宪法是党和国家最重要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法律化、制度化,规定的是对人民、国家、民族最重要、最应该铭记的事项,是我们民族历史经验教训最深刻的总结。

因此,大家才会公认,宪法既是国家的根本法,也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

凝聚社会共识、引领改革发展、有效制约权力、充分保障人权,既是宪法功能的应有之义,也是我们对现行宪法的合理期待。

但归根结底,离不开宪法全面的贯彻和有效的实施。

唯有如此,宪法规范的最高效力才能够变为现实。

一方面,宪法要始终与时俱进,保持旺盛的生命力。

宪法不是完美无缺的,宪法内容要随著时代的进步和实践的发展,吸纳共识、不断完善、凝聚力量、明确方向,从而充分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要求,及时回应人民群众的迫切期待。

此外,为了保证宪法在与时俱进中保持稳定,应当充分发挥宪法解释的作用。

无论是改革创新还是推进法治,只要遇到与宪法条文与精神不一致的,执政者都应有宪法思维和宪法意识,先问「宪」於释宪机关,由释宪机关作出必要的解释和说明,使宪法的规定更好地得到贯彻和落实。

另一方面,宪法要健全监督机制,具备必要的威慑力。

一切违反宪法的行为,必须予以纠正和追究。

只要宪法「有牙齿」、「能管用」,宪法就会树立起极大的权威。

宪法也是法, 也具有法律效力,违反宪法同样要承担责任。

但不同於民法、刑法等一般法律不一样,最可能违反宪法的并不是普通公民,而是国家机关;最可能违反宪法的也不是具体的行为,而是抽象的行为。

如果国家机关的抽象行为违宪而没有审查监督和救济渠道,人权就得不到充分的保障,国家根本大法就会威信扫地。

因此,必须尽快健全宪法监督机制,明确宪法监督程序,坚决纠正违宪行为。

对於为违宪、违法或者不适当的规范性文件,人大常委会既可以通过内部沟通的方式督促制定机关自行纠正,也可以依法行使撤销权,逐步建立健全审查的标准和后续的程序,为宪法的有效实施和严格遵行树立「标尺」。

新闻学专业的毕业论文选题方向如何定?

新闻学专业毕业论文选题  论 文 选 题  数码影像时代新闻摄影的挑战与对策  当前新闻摄影记者工作状况调查与研究  新闻摄影记者职业特点研究  新闻摄影的内容与形式研究  当代政治新闻报道的弊端及对策  当代经济新闻报道的弊端及对策  当代体育新闻报道的弊端及对策  当代文化新闻报道的弊端及对策  当代娱乐新闻报道的弊端及对策  当代教育新闻报道的弊端及对策  试析报纸发行量的信息不对称性  浅论报纸发行定价与发行量的辨证关系  对《环球时报》经营模式的一些思考  地市级党报的广告经营初探  试论电视新闻的传播符号  网络新闻传播中的图片  论新闻传播者的现代意识  高校新闻传播教育发展探析  我国数字电视发展的盈利模式探析  我国动画产业发展思路探析  中国媒介购买公司发展历程探究  电视公益广告的创意分析  “民生新闻的价值取向分析  直接引语在新闻写作中的作用分析  细节对导语写作的重要性探析  我国党报生存策略分析  梁启超新闻思想对当今传媒的启示  中外讣闻报道的对比分析  从超级女声看我国电视娱乐节目的定位  从制播分离看电视媒体的经营策略  我国广告中的女性形象分析  梁启超(或其他名报人)办报思想研究  网络新闻目前发展中的瓶颈及对策  试论时评的发展脉络及趋势  中央电视台经济频道改革研究  中国电脑游戏产业运营前景探析  博客现象研究  中国网络知识产权现象及前景分析  网络新闻编辑与报纸编辑比较分析  网络作品版权保护问题研究  中国网络电视的现状及前景分析  网络流媒体技术发展研究  报纸媒体受众心理研究  电视媒体受众心理研究  网络媒体受众心理研究  媒体受众心理的比较研究  针对受众的不同性别,年龄,职业等个人特征的传播效果研究  论我国农村文化市场的构建与培育  对新闻娱乐化的辩证批判  专业频道细分化与反细分化的竞争对策研究  论我国传媒集团的产业与发展对策  新闻娱乐化现象探析  论方言电视节目的兴起  报纸经济报道的可读性研究  科技报道中存在的非科学现象研究  《南方都市报》时评版研究  论网络传播对人际关系的影响  新时期典型报道发展研究  国内报纸新闻报道中的女性歧视问题研究  党报营销的问题与对策  专业期刊营销的问题与对策  电视栏目营销的问题与对策  超级女声营销得失论  试析经济新闻的物化与人化  谈新闻采写中的人本理念  试析解读新闻中的解  论工作通讯的研究性趋势  新闻发现与综合新闻  工作报道与时政新闻  电视新闻评论的媒介特征与体裁特征  试析生活服务类报纸的看点与品位  谈文学期刊的时尚趋势  论后发都市报竞争战略  传媒发展与媒介经营管理人才  大众化报刊的定价策略分析  频道品牌战略与电视发展  网上消费群体和购买行为分析  网络媒体与传统媒体的优势互补与整合  论采访的技巧  评析新闻娱乐化现象  新闻标题中的语言艺术  新时期新闻评论的文风  本专业选题要求紧靠新闻学专业课程体系,选择本专业或者相关专业进行论文书写。

以下选题供参考,希望大家在指导老师的指导下进行选题与写作,特别强调的是本科选题不要太大。

  001 记者社会责任论  002 评“用事实说话”  003 当前经济报道得与失  004 论报刊的市场化  005 谈报纸的批评报道  006 试论新闻的真实性  007 论新闻的指导性  008 试论报纸的服务功能  009 舆论引导之我见  010 试论报刊的舆论监督  011 新闻传播效果论  012 马恩新闻思想研究  013 新闻思想研究  014 刘少奇新闻思想研究  015 近代新闻思想研究  016 晚报与日报比较谈  017 论当前我国新闻记者的素质  018 中外新闻思想之比较  019 论新闻客观性  020 新闻传播技术和新闻报道  021 《都市快报》之我见  022 无产阶级党报的优良传统  023 邵飘萍研究  024 韬奋研究  025 范长江研究  026 旧中国的百科全书??《申报》研究  027 浙江新闻史研究  028 建国以来新闻史专题研究  029 中国古代新闻传播活动研究  030 邸报、京报、小报的研究  031 近代外报研究  032 维新报刊研究  033 近代新闻业务研究  034 五四“四大副刊”研究  035 五四时期新闻业务研究  036 《申报》、《新闻报》、《大公报》研究  037 鲁迅、邹韬奋、范长江、斯诺现象研究  038 中共各个时期新闻事业研究  039 国民党各个时期新闻政策研究  040 略论资产阶级新闻自由的深远意义  041 大众化报纸研究  042 十九世纪廉价报纸成功的原因  043 美国著名报人和报纸研究  044 客观报道、新新闻主义和精确新闻学评析  045 西方著名新闻媒介研究  046 略论西方报刊自由主义理论  047 简评社会责任理论  048 《纽约时报》(《泰晤士报》)的走向  049 西方报纸商业化(或垄断化)之我见  050 试析鲁珀特.默多克的经营特点  051 竞争中的美联社(或路透社)  052 报纸与网络  053 新闻记者的调查研究  054 新闻采访与一般调查研究异同论  055 记者的新闻敏感  056 试论记者的观察  057 记者的道德修养  058 记者的知识结构  059 采访心理学研究  060 试论记者工作的任务  061 采访技术初探  062 略谈采访如何深化  063 记者的资料积累  064 名记者采写经验探讨  065 略论新闻导语  066 新闻背景初探  067 新闻结构探讨  068 新闻是用事实说话的艺术  069 略论人物通讯  070 工作通讯写作与创新  071 浅谈通讯中的情节和细节  072 试论人物通讯中的情节与细节  073 试论新闻特写  074 调查报告的特点和写作研究  075 信息与新闻写作  076 试论新闻语言  077 略论通讯的特征及表现手法  078 新闻报告方式演进分析  079 科技新闻与人文关怀  080 通讯写作新样式初探  081 批评性事件浅议  082 试论“倒金字塔”结构在当今新闻写作中重要作用及改进思路  083 重视自身规律,把握社会对信息需求的丰富性??对短新闻报道方式改革的一点思考  084 试探阐释性报道中动态信息的契机作用和强化方式  085 发挥栏目优势,“短、精、快”写述评新思路初探之一  086 专业知识、思辩能力、人情味??试论体育新闻的深度报道  087 科技报道主体的受众意识对传播效果的重要影响  088 对新闻背景的哲学思考及背景材料运用方式初探  089 试论访谈式报道之“观点与材料结合”的独特性  090 不同专业报道之背景材料运用原则比较谈  091 复合型人才、专业化文笔??对首届“范长江新闻奖”获得者重要成功点之理解  092 专栏记者的哲学修养和政治品位??由李普曼想到“政治家办报”  093 穆青“时代典型采写思路”给今日记者的思考和启示  094 访谈式专题报道发展前景及隐忧  095 试论评论的选题  096 评论写作的情理与文采  097 谈小言论的特点与写作  098 报纸短评初探  099 报刊署名评论特色小论  100 试论评论语言的形象化  101 评论写作论证的技法  102 略论杂文的形象性  103 王韬政论的特色  104 梁启超的“时务体”风格刍议  105 试论新闻评论的历史沿革  106 广播电视评论专题研究  107 新闻编辑的功能  108 近几年报纸版面发展的现状与趋势分析  109 新闻编辑与受众心理  110 集纳专栏研究  111 试论编辑技巧  112 新闻标题制作的原则与艺术  113 编辑与作者关系研究  114 新形势下新闻编辑素质的嬗变  115 网络传播对新闻编辑的影响  116 编辑策划研究  117 编辑与受众关系研究  118 略论广播新闻的优势和弱点  119 试论广播新闻的语言  120 采编播合一是广播新闻改革的趋势  121 电视新闻如何扬长避短发挥优势  122 电视新闻的深度报道初探  123 试谈电视节目主持人和主持人节目  124 电视新闻的声画合一与解说词写作  125 广播电视舆论作用初探  126 广播电视新闻现状与趋势  127 电视对社会文化与心理的影响  128 分析谈话节目的语言特点  129 电视隐性采访的是与非  130 电视评论节目的特点  131 论“焦点访谈”的权利与权力  132 广播电视受众观念变化之我见  133 网络传播对传统媒介的影响  134 电视该如何加强节目的互动性  135 电视谈话节目的人际性问题  136 形象性在电视新闻报道中的作用  137 电视评论节目的主客观兼容性问题  138 广播电视新闻导语写作特点研究  139 爱德华.默罗与现场直播  140 BBC的体制改革对公共广播电视的意义  141 CNN对我们的启迪  142 广告学原理研究  143 广告传播研究  144 广告运动研究  145 广告策划与创意  146 广告心理学研究  147 广告文案写作  148 广播电视广告制作  149 广告管理与广告法规  150 消费行为学研究  151 市场营销与广告  152 广告效果调查与测定  153 公共关系学专题研究  154 名牌战略研究  155 电视广告语言研究  156 中国广告市场法要素关系现状分析研究  157 21中国广告发展趋势研究  158 老年消费市场研究  159 广告管理与广告法制建设  160 公共汽车上的平面广告研究  161 广告中商品文化的传承研究  162 从“不买的消费者”一说看广告产品的定位  163 广告内容的编排与人们的认知规则  164 阈下广告的原理与应用  165 消费者的决策研究  166 广告人的情感体验与广告作品的情感诉求  167 广告效果测量方法之我见  168 自我意识与人际交往  169 群体压力与采访报道之方法  170 从众心理与逆向思维  171 媒介公共关系研究  172 媒介受众调查研究  173 公益广告研究  174 媒介全员公共关系  175 新闻媒介形象的传达  176 媒介形象的确立与塑造  177 报业经济发展现状研究  178 广播电视业经济现状研究  179 传媒集团化研究  180 传媒组织管理研究  181 人力资源配置研究  182 传媒领导人类型研究  183 我国媒体经营特色研究  184 西方传媒集团发展历史研究  185 中西媒体经营理念研究  186 媒体的垄断与竞争  187 发行研究  188 媒体整合营销战略研究  189 传媒现代化研究  190 中国传媒大扩版、改版机制分析  191 产业化研究  192 媒介人力资源管理中的激励机制  193 媒介定位与细分市场  新闻学(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参考选题  1、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如何坚持新闻的党性原则  2、 如何从根本上保证新闻真实  3、 试论新闻敏感与新闻工作责任感的关系  4、 漫谈记者修养的现实意义  5、 采访对象访前心理分析  6、 深入采访中如何抓特点  7、 浅谈新闻导语写作  8、 重视新闻背景的交待  9、 消息中的现场描写  10、典型报导--舆论的风向标  11、短新闻是信息时代的主角  12、穆青人物通讯特色研究  13、浅谈工作通讯的指导性  14、新闻标题特色研究  15、现场短新闻的现场感  16、新闻评论的社会作用  17、无产阶级新闻评论的特点  18、短评的特点和写作  19、浅说中国广播事业的发展及影响  20、国际广播和国际电视对当今全球的影响  21、著名女记者节目主持人法拉奇成功奥秘探析  22、编辑思想与报纸版面  23、编辑的自身建设和修养  24、谈谈稿件修改的基本功  25、版面的语言与受众心理  26、地方企业报的发展趋势  27、论突发性新闻照片的社会价值  28、摄影记者的业务素质  29、新闻照片的社会功能  30、四个媒介的广告特性比较研究  31、广播电视受众的视听心理分析  32、电视记者的创作思维  33、谈广播节目设置  34、关于广播语言特色的探讨  35、广播节目编排艺术  36、论广播(电视)新闻节目主持人的素质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