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急需“不忘国耻 振兴中华”主持词
中国播音学发展简史张颂(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与主持艺术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摘 要:本文将中国播音学发展历史进行了简单梳理,认为中国播音学的发展经过了以下四个时期:萌芽期(1923-1961),草创期(1962-1981),形成期(1982-1994),发展期:(1995-现在)。
本文认为,中国播音学研究的主要方向及其内容主要包括:播音主持艺术基础理论,语言传播发声学和广播电视播音主持语体研究。
文章还列举了中国播音学研究的主要著作。
关键词:中国播音学;分期;研究主要方向及内容一、中国播音学研究的基本历程谈到播音学发展,我们不妨以已故播音艺术家、原中国广播电视学会播音学研究会会长夏青先生在为张颂撰《研究播音理论是一项紧迫的任务》一文所作评述中的一段文字来开始,夏青说:“播音具有极强的实践性……但是,实践不能没有理论,实践性再强,也需要理论的概括和理论的正确指导。
由于一开始认识播音,只限于工作性质,尚缺少学科性质的认识条件,于是就产生某种偏颇,即‘播音重要,但无独立理论’。
从苏联播音经验中,又认识到播音同表演的相同之处,以表演理论解决播音实践问题就行了。
因此,长期以来,播音队伍中形成播音理论体系的独立学科意识相当淡漠。
”而“直到播音和教学两方面实践都提出了研究理论的问题之后,才开始起步,脱离经验总结阶段,向建立体系阶段进展”。
1夏青的话简单而准确的概括了播音学研究发展的基本历程。
(一)萌芽期(1923-1961)萌芽期还可以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为界,分为两个阶段:建国前与建国后。
1.建国前建国前的播音研究,又可以分为国统区与解放区两个部分。
国统区关于播音或涉及播音的文献较少,多散存于一些知名学者或作家的文章之中。
叶圣陶于1932年12月23日的《申报·自由谈》上发表的《文明利器》一文,较为集中地论述了当时广播的传播状况,提出应正确利用现代广播“团结大众”、“传授知识”、“报告消息”,以发展其正面价值,认为“一切所谓‘文明利器’,其价值都不存在于本身,而存在于对于社会的影响。
这可以从两方面看:一,它被操持在谁的手里;二,它被怎样的利用着”,这些看法讲的是媒体的存在价值和社会影响的问题,虽然没有直接谈及播音,却对播音的性质和任务有宏观的指导意义。
鲁迅曾于1934年发表了多篇杂文,如《偶感》、《知了世界》、《儒术》和《奇怪》等,评述了当年上海民营广播电台的节目,这些评论揭示了旧中国广播为剥削阶级服务的本质,批判了广播迎合低级趣味的现状,播音应也在其中。
茅盾在1937年8月28日的《救亡日报》上发表《对于时事播音的一点意见》一文,对当时的时事播音进行了评述,曾经建议,时事播音不必都只是死板地讲读报纸,应该“变换作风”,并以自己将报纸报道转换成说书的方式为例,提出了抗战文艺深入民间和文艺的通俗化、大众化问题,已经涉及到播音再创作和播报样态的问题。
2在解放区,广播是有力的宣传武器,播音也被作为重要的一环,受到较多的重视,因此,有一些专门论述,所存文献也相对较多。
陕北新华广播时期,1948年5月至9月, 当时负责新华社语言广播工作的梅益、徐迈进、温济泽,尤其是温济泽,经常写信给播音组,提示宣传要点,指出播音时的注意事项、对播音工作进行鼓励或批评,这些指导或建议,对于形成播音传统极为重要(如语言规范、播读正确、立场鲜明),个别方面发展成了播音理论的重要命题(如工作性质、编播兼顾、工作态度等),但大多数还只是在纠正错讹、安排工作的层面,并没有上升到系统的理论观照的层面,尤其是还没有更多地注意到播音的独立价值。
1948年下半年,陕北新华广播电台制定了《播音手续》、《编播发稿工作细则》、《口播清样送审办法》等,其中,《播音手续》规定了陕北台播音员每天工作的程序,要求播音员“播音时必须严格依照稿件,不得错漏或更改一字”,“如发现错播,应立即重播”,“若系重大错误,应请示编辑部负责人,正式发表更正”,这些制度的制定和实施,使陕北台和其他解放区广播电台的编播工作更加具体化、责任化、规范化,培养了一批政治立场坚定、业务训练有素、工作认真负责、作风一丝不苟的广播工作者。
3播音员的个人工作总结。
孟启予1948年9月的一份《十天播音工作个人总结》,其中详细地记录了播错、播漏的每个字,断得不得当的字句,以及播得好的稿件和改进的办法思路等。
齐越在他的《十天播音工作个人总结》中,总结了播音的缺点和错误,分析了出现错误的原因,提出了改进办法。
涉及字音错误、语句错漏、语气把握等方面,认识到了责任承担、认真备稿、心态调控的重要性。
这些个人总结是最早涉及播音本体的研究,虽然以个人经验总结的形式出现,但鉴于其一方面具有普遍性,另一方面以传授的方式对年轻播音员所产生的普遍影响,仍然具有理论研究的意涵。
42.建国后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为了适应和促进广播更大范围、更加规范的形势发展,出台了相关政策,进行了业务交流,促进了播音研究的发展。
1949年3月,陕北台迁进北平,改名为北平新华广播电台。
电台制定的《北平新华广播电台训练播音方法》详细指出了选择播音员的标准,以及播音应注意的事项,如怎样准备稿件,如何掌握抑、扬、顿、挫、快、慢、轻、重,如何表达语气情感,规定了播音手续,播音员应遵守的制度等。
5较早也较系统地勾画出了播音所应注意的诸多方面。
1952年12月2日,在北京召开了第一次全国广播工作会议。
在这次会议期间,由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主持召开了播音工作座谈会,讨论了播音工作的性质、任务、作用、重要性,以及对播音员的要求和应学习的内容。
指出播音工作常常影响工作的全部效果,提出“播音员不是传声筒”,是“有丰富政治情感和艺术修养的宣传鼓动家”,“……应是人民的喉舌,要使自己的声音真正表现出伟大的中华民族的气魄,他要使自己广播第一言一句都深深打动人心”。
在学习内容方面,业务部分包括了练声。
61954年7月,齐越作为中国广播代表团成员去苏联学习,回国后先后在中央台传达了苏联播音工作经验,并翻译了苏联播音员撰写的一些文章。
当时,中央台播音组在学习借鉴苏联播音经验的同时,开始总结自己的播音经验,经过全体播音员讨论,共写出五篇文章:《播音员和播音工作》,徐恒执笔;《克服报告新闻的八股腔》,夏青执笔;《播社论的体会》,李兵执笔;《把现实中的情景鲜明地再现在听众面前》,张洛执笔;《播音员和实况广播》,齐越执笔。
这五篇文章是总结我国播音工作经验的最早的文章,总结了几种主要新闻体裁的播音以及播音工作管理和培训播音员的办法。
1955年3月在北京召开的“全国播音业务学习会”,是全国解放后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性的播音会,中央广播事业局局长梅益、副局长温济泽、地播处处长左荧到会讲话,齐越介绍了苏联播音经验,被邀请的一些专家、学者、著名演员作了专题报告。
其中,梅益的讲话涉及播音创作的方向、播音工作的态度,以及创作手段、情感、技巧和修养等多方面的问题。
左荧也作了重要发言,我们将在后面对他的讲话加以较为详细的介绍。
专题报告内容丰富,包括台词、朗诵、语音学知识、发声机理与方法、嗓音锻炼与保护、戏剧表演体系及演员修养等。
这次大会,明确了对播音的性质、地位、作用的认识,博采众长,对苏联播音经验和相关学科知识进行了学习、讨论,丰富了播音表达方法,促进了各地播音组和播音员总结经验,这些讲话、讲座的内容及形成的认识,基本上形成了播音创作的基本架构,为构筑中国播音学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左荧在1951年3月1日编印的《广播通报》第2卷第1期上,发表了《从“编播合一”谈到播音应该专业化》一文,对当时试行“编播合一”的背景、目的、得失进行了阐述,认为“作为培养播音员的办法提出来的‘编播合一’,显然不但没有提高播音水平,相反倒降低了”,之所以如此,是因为“否定了播音工作独立发展的前途”,指出“播音工作应该专业化”,并对播音提出了较高的要求,说“好的播音应是亲切而有诱惑力的。
使人们一打开机子就不能不听我们的播音,听就不能不听完,听完则久久不能忘怀。
”71955年3月左荧在“业务学习会”上作了发言,并以《播音是一种语言艺术活动》为题发表于《广播业务》试刊号二。
文章首先论述了播音在广播工作中的重要性,指出播音是广播工作程序中的最后一个环节。
播音员是语言广播的集中体现者,肩负着重大的责任,应成为党的出色的宣传员,走在全国语言规范化的前列。
并对轻视播音工作和片面强调播音工作重要性的两种错误认识进行了辨析。
文章指出,播音工作是一种语言表现艺术,分析了播音艺术的特点。
文章还认为,“播音工作是一种创造性的艺术活动”,要达到吸引听众的目的,必须研究“播给谁听——播音的对象”、“播些什么——广播内容”、“为什么播讲——播音的最高目的性”、“怎样播讲——播音技术”的问题。
其中,“播音技术”其实就是播音的“艺术”,这一看法的提出正是他重视播音专业化和艺术性的体现,对于播音此后的理论研究具有重要的意义。
在论述“怎样播讲”问题时,左荧还明确提出,“播音是一种艺术创作。
任何艺术创作都有其独特的个性。
因此,我们反对两种倾向:一种是单纯自我表现,一种是机械模仿”,这些论述,在半个世纪后,仍然具有鲜明的现实意义和振聋发聩的力量。
8张颂认为,“这篇文献是左荧同志对播音理论的重要贡献,尤其是他对于播音的第四个要素的阐释,凸显了他的真知灼见,具有深远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并成为中国播音学进入草创时期的前奏,为《中国播音学》专著的诞生,奠定了重要的学术基础”9。
1956年,齐越和崔玉陵节译了苏联功勋演员符·阿克肖诺夫所撰的《朗诵艺术》10,连载于《广播爱好者》,包括呼吸方式、发声吐字、重音停顿、语调、节奏、手势和创作想象、内心视像、内在语以及创作交流等内容,虽然较为简单,但是其语言表达艺术的理论框架比较全面,为播音基础理论研究打下了基础。
在这个阶段,主要是学习苏联的播音经验,研究“大文章”的播法,播音理论初见端倪。
理论成果以《苏联播音经验汇编》《全国播音经验汇辑》《播音业务》等论文集为标志。
这一时期,理论成果以黄皮书《苏联播音经验汇编》、白皮书《播音业务》、蓝皮书《全国播音经验汇辑》为代表,这三本书分别总结了国外(苏联)、中央台和地方台(主要是省台)的播音经验,是对当时播音经验的一次总结和推广,也为播音理论的建立提供了基本的思路,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但是,“虽然有不少真知灼见,但明显地带有零散的经验色彩和斯坦尼斯拉夫斯基表演体系的印记”。
11(二)草创期(1962-1981)1962年,齐越在上海播音组的讲话成为播音理论的奠基之作。
以此为标志,开始了中国播音学的探索。
1963年9月,北京广播学院正式招收中文播音专业。
教学需要进行教材建设,在借鉴姊妹艺术经验的基础上,开设了“发声教学”、“基本表达”(时称“语言逻辑”)等课程,印发了有关教材和资料。
虽然比较简单,但是播音理论的主体已经比较明确了,一些基础理论如播音的性质和任务、播音创作的目的、用气发声以及感情、停顿、重音、节奏等内外部技巧等都得到了阐述,播音理论体系开始建立一定的格局和基本观点间架,播音研究由此开始走向体系化。
12十年动乱期间,播音理论和业务建设遭到破坏,建国以后建立起来的播音理论和积累起来的播音经验,统统被诬蔑为“修正主义黑货”,由政治代替一切,所有播音理论学习、播音业务培训、播音基本语言训练都被迫停止,优良传统被抛弃,播音风格遭扭曲,“高、平、空”的大喊大叫充斥广播。
1979年召开了全国的播音基础教材研讨会,由张颂编写的《播音创作基础》(尚未正式出版)得到了大会的认可。
书中已经出现了“正确的创作道路”、“新中国播音风格”、“播音表达规律”等内容。
1981年8月,在北京召开了全国第二次播音经验交流会,着重讨论了新闻播音特点和当时新闻播音存在的主要问题。
会议提出了播音工作必须根据改革需要,勇于创新,探索新的播音方法。
大会提出“大胆创新、百花齐放”的口号。
会后,全国各地播音员贯彻会议精神,认真学习和实践,在播音业务和理论建设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
出版了《话筒前的工作》一书,(三)形成期(1982-1994)1982年1月,张颂发表了《研究播音理论是一项紧迫的任务》一文,构筑了播音理论研究的框架,并由此拉开了播音学研究全面发展的序幕。
夏青对此文的评价是“……研究理论却显得无足轻重,鲜有问津者。
本文在这方面,提出了体系的构想,呼吁同行作为一项紧迫的任务,向理论的深度和广度进军,不久便得到了认同。
现在(所评述书籍出版时间为1990年—作者注)播音理论研究已经进入了新的层次,研究者的队伍正不断扩大。
”131983年,张颂出版了专著《朗读学》,主要内容包括朗读规律、具体感受、态度情感、目的对象、朗读状态以及停连、重音、语气、节奏等朗读技巧。
这些内容涉及有声语言再创作的基本要求、基本流程、基本规律,虽然是针对朗读进行的,却也构筑了播音创作基础理论的基本框架。
尤其是,此书立足于朗读的独特性所进行的建立学科体系的理论努力,实际上成为中国播音学学科建设的前奏。
“中国播音学丛书”为中国播音学理论体系的形成作了前期准备,其中主要有:张颂著《播音基础》 (1985年。
后改为《播音创作基础》)、徐恒著《播音发声学》(1985年)、吴郁主编《播音学简明教程》(1988年)、毕征主编《播音文体业务理论》(1989年)、张颂等著《论播音艺术》(1990年)、姚喜双著《播音风格探》(1992年)等。
1986年在银川召开了全国播音学术研讨会,1987年在北京成立了中国广播电视学会播音学研究会(后改为播音学研究委员会)。
学会的成立对于播音理论研究全面、深入地开展,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1994年2月,张颂出版《播音语言通论》,对播音学科的地位与作用、播音语言的性质与特点等问题,进行了全面、充分的论证。
针对广播电视事业发展过程中出现的无视语言规范、轻蔑语言功力的观点和理论,着重从语言文化的视角,以播音主持艺术为重点,论述了播音语言的内涵与外延,确立了“语言是精妙的”中心论点,阐述了广播电视语言传播的继承传统、当下状况、未来走向。
同时,将播音创作主体置于中外语言传播的广泛观照之中,并从受众、队伍、竞争、前景等宏观层面进行了论证。
书中驳斥了有导向性错误的诸种偏颇见解,并针对广播电视语言传播存在的危机,提出了相应的对策。
这本书是继《中国播音学》之后,在语言传播理论研究方面的又一力作,具有较高的理论价值。
1994年10月,《中国播音学》出版,它是中国播音学理论体系形成并开始走向成熟的重要标志,也宣告了一个新学科的诞生。
《中国播音学》由张颂主编,汇集了我国播音学研究领域的专家、学者的研究成果。
该书规模宏大,包括“导论”、“发音”、“创作”、“表达”、“业务”四编共四十章66万字,不仅明确了本身的学科定位,而且在理论、方法、指导思想和实践性等方面都具有较高的起点,初步建立起了中国播音学理论的严整体系。
(四)发展期:从1995至现在这一时期,播音理论的研究进一步深化,并拓展了研究的领域。
对节目主持艺术理论的研究,是这一时期人们关注较多的方面。
一些研究者对八十年代中期就开始的节目主持人和主持人节目研究中的语言表达艺术,开始进行梳理和总结,初步形成了理论的框架。
1999年,吴郁出版《主持人的语言艺术》,对节目主持艺术进行了更为系统、深入的研究,书中对节目主持人的语境、语用规则、语言功力、语言风格和主持人节目的语体特征等问题作了比较全面的阐述,对不同类型主持人节目的语言表达艺术也进行了分类研究。
1998年,姚喜双出版《播音学概论》,从理论上对播音学科的独立性作了全面地阐述,并对播音学科给予了美学理想的观照,在宏观与微观的结合上体现了学科的前沿性。
李晓华的《广播电视语言传播发声艺术概要》(1999年)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对广播电视语言传播发声进行了拓展性、深入性研究,一方面对播音发声进行了历史梳理和理论阐释,一方面结合一线实践和教学实践,进行了有针对性的内容设置和病例诊断。
祁芃的《播音主持心理学》(1999年)、陈京生的《电视播音与主持》(2000年)、鲁景超的《广播电视即兴口语表达》等著作,都在不同角度对播音学研究进行了一定程度的拓展。
从1999年开始,由中国传媒大学播音主持艺术学院与中国广播电视学会播音学研究委员会编辑出版的《播音主持艺术》,每年一部,截至2006年已出版7辑,文集的内容包括历年的获奖论文,涉及基础理论研究、教学研讨、人物访谈、一线实践等诸多内容。
文集的出版,丰富和推动了中国播音学研究。
2003年,修订后的《中国播音学》再版,将业务部分分为广播播音与主持、电视播音与主持。
2003年,张颂出版《朗读美学》,把对有声语言表达的要求提高到了审美的高度。
从1997年开始,张颂在各种刊物上发表了数十篇论文,这些论文被收入《语言传播文论》(1999年)、《语言传播文论》(续集)(2002年)、《语言传播文论》(第3集)(2006年)。
在这些论文中,张颂对中国播音学进行了深入和拓展,使得中国播音学的研究以播音为核心,涉及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新闻传播学、哲学美学等诸多学科和领域,涵盖了三个子系统,分别是:广播电视语言传播系统、播音主持理论系统、大众传播和人际传播的关系系统。
二、中国播音学研究的主要方向及其内容(一)播音主持艺术基础理论播音主持艺术基础理论是中国播音学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播音主持语言表达的基础理论,着重研究从稿件(或话题内容)准备到实际播出这个过程中基础性的理论问题,如播音主持语言创作的基本规律、原则、方法;传播主体的业务序列等。
播音主持是一种有声语言的创作活动,需要把稿件(或话题内容)变为有目的、有感情、有对象的有声语言作品,及于受众之耳,入于受众之心。
该方向把播音主持作为一个过程来研究,探寻其表达特点和规律,主要解决创造道路、分析理解和具体感受稿件的方法、语言表达的内外部技巧以及话筒前状态诸问题。
其基点在于正确处理“稿件(或话题内容)—传播主体—受众”这三者的关系,从理论与实践的结合上,对问题作出回答。
该方向在有稿播音(朗读学为主)、无稿播音(口语表达为主)的范围内,以信息传播为核心,研究以有声语言为主干或主线表情达意、言志传神的艺术规律,以及声情并茂、悦耳动听的广播特点和声画和谐、赏心悦目的电视特点。
我国人民广播电视的播音主持艺术,几经曲折逐渐成熟,形成了独特的风格与气派。
该方向还研究中国广播电视播音主持艺术发生、发展的过程,探求其发展规律,其中包括发展史研究,各个时期主要代表人物、重点作品、不同风格流派的研究,以及中外广播电视播音主持艺术的比较研究等。
上述研究的成果对于广播电视播音主持艺术其他方面的研究和实践具有直接指导作用;对传播主体加深语言造诣,强化语言功力,完善传播主体与接受主体的感应系统,构建语言美感、语言鉴赏、创作风格体系都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
(二)语言传播发声学语言传播发声学是中国播音学的一个基础性分支。
它以广播电视语言传播中的发音和用声为主要研究对象。
广播电视语言传播,是传播主体(如播音员、节目主持人)在特定的环境中通过电声系统运用有声语言进行的传播活动。
语言传播发声学是从物理(声学)、生理(器官、机理)和心理(感受、感情)等方面,在理论与实践结合的基础上,阐释用气发声、吐字归音、声音弹性的规律与个体训练难点和方法的一门科学。
这个研究方向有两个领域,一个是语言传播主体在话筒前应用和日常训练体系,主要解决处理情、声、气的关系,以达到自如地因情用气、以气托声、以声传情的目的;另一个是对语言传播主体的声音运用进行科学的主客观评价的体系,特别是解决“口耳之学”长期以来只有主观评价而缺乏客观评价的问题,通过使用现代科学技术手段对语言传播主体给以静态恒量和动态变量的监测,以建立各项指标体系、形成客观标准。
进入九十年代以来,我国广播电视的节目样式发生了很大变化,如主持人节目、现场报道、晚会直播等,给语言传播发声研究与教学,提出了许多新的课题和更高的要求。
该方向将通过深入探讨对之做出新的理论概括。
该方向的理论体系及研究成果,对于提高广播电视语言传播质量,具有一定的理论指导作用;在帮助专业人员掌握科学的用声方法,防治嗓音疾病等方面,显示出较高的实用价值。
对于“人机对话”中语音识别与合成的研究,也有积极的意义。
(三)广播电视播音主持语体研究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是一门综合性、实践性很强的边缘性学科,它涉及到传播学、新闻学、语言学、播音学、社会心理学和美学等多种学科。
它的任务是,系统研究各类广播电视节目播音主持的语体特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教学训练方法;分析不同言语形式与心理机制、生理机制的关系,研究创作心态差异和肌体反应差异对言语表达模式的影响。
它以辩证唯物主义为指导思想,以调查研究、个案研究、系统研究、比较研究为主要研究方法。
该方向将立足于总结我国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的丰富实践经验,吸收相关学科的理论研究成果,构建中国广播电视播音与主持语体的理论体系。
广播是运用有声语言进行传播的,它与声画结合的电视传播方式相比,具有自身明显的特点。
广播播音主持语体的研究,着重从广播播音主持语体的特征、功能、内容、结构、形式、创作心理、受众心理、语言表达特点、语体美学特征等方面来进行探讨。
同时,对广播播音主持语体进行分类研究,根据不同体裁(包括文字稿和腹稿)、不同节目类型(如新闻评论类、知识服务类、教育欣赏类、综艺娱乐类等)、不同言语模式(如播报式、宣读式、谈话式、朗诵式、文艺晚会主持、现场报道等),分别探究其创作实践过程中的业务技能和表达规律。
电视播音与主持是电视传媒中不可或缺的重要传播手段和宣传形式,具有声画结合的特点。
随着电视业的蓬勃发展,电视播音与主持的语体特点愈益鲜明,样态也渐趋丰富。
电视播音与主持语体的研究,着重探讨与电视播音与主持相关的各种因素对语言表达的影响,电视节目语境对播音与主持语体的基本要求;分析各类不同节目播音主持的语体特征和艺术风格;探求提高电视播音主持艺术水平的途径和方法。
主要内容包括:电视新闻口播与配音、电视新闻现场报道、电视纪录片解说、电视节目主持艺术、各类电视节目主持的特点、各种不同的电视播音主持风格、电视播音主持的形象造型及体态语的运用等。
寺院里到底叫“主持”还是“住持”
有什么区别
住持(abot) 佛教僧又称方丈、住职。
久住护持佛法之意,是一个寺院的主僧。
《圆觉经》卷上云:“一切如来,光严住持。
”禅宗兴起后寺院主管僧人称为住持。
据说佛教传入中国后的几百年间只有师徒之间以佛法相授受,并无住持一职,直到唐代,禅宗兴盛,门徒日众,百丈怀海禅僧始立住持制度,以维持寺院秩序。
“百丈以禅宗寖盛,……非崇其位,则师法不严,始奉其师为住持,而尊之曰长老”。
道教也称道观中的负责人为住持。
看了 这个你应该知道两者有什么区别了吧
欧阳修怎么死的,历史上真的有欧阳修这个人吗
欧阳(1007年-1072年),字永叔,号醉翁、六一居士,,吉州永丰(今江西省吉安市永丰)人,北宋政治家学家,且在政治上负有盛名。
因吉州原属庐陵郡,以“庐陵欧阳修”自居。
官至翰林学士、枢密副使、参知政事,谥号文忠,世称欧阳文忠公。
后人又将其与韩愈、柳宗元和苏轼合称“千古文章四大家”。
与韩愈、柳宗元、苏轼、苏洵、苏辙、王安石、曾巩被世人称为“唐宋散文八大家”。
欧阳修是在宋代文学史上最早开创一代文风的文坛领袖。
领导了北宋诗文革新运动,继承并发展了韩愈的古文理论。
他的散文创作的高度成就与其正确的古文理论相辅相成,从而开创了一代文风。
欧阳修在变革文风的同时,也对诗风词风进行了革新。
在史学方面,也有较高成就。
多诵古人篇章,为诗文,“下笔出人意表”。
天圣八年(1030)中进士,任西京留守推官。
景佑元年(1034)任镇南军节度掌书记、馆言事,得罪宰相被贬,被降知夷陵县。
康定元年(1040)复任馆阁校勘,编修崇文总目。
庆历三年(1043)任右正言、知制诰。
庆历五年,杜衍、范仲淹、韩琦、富弼等名臣相继被排挤出朝,欧阳修上书为他们分辩,被贬知滁州,后又改知扬州、颍州。
皇佑元年(1049)回朝,先后任翰林学士、史馆修撰等职,和宋祁等一同编修《新唐书》,又自修《五代史记》(即《新五代史》)。
晚年官至枢密副使、参知政事太子少师。
神宗熙宁五年(1072)卒于家,谥文忠。
欧阳修四岁丧父,随叔父在现湖北随州长大,幼年家贫无资,母亲郑氏用芦苇在沙地上写字、画画,还教他识字。
欧阳修自幼喜爱读书,常从城南李家借书抄读,他天资聪颖,又刻苦勤奋,往往书不待抄完,已能成诵;少年习作诗赋文章,文笔老练,有如成人,其叔由此看到了家族振兴的希望,曾对欧阳修的母亲说:“嫂无以家贫子幼为念,此奇儿也!不唯起家以大吾门,他日必名重当世。
”十岁时,欧阳修从李家得唐《昌黎先生文集》六卷,甚爱其文,手不释卷,这为日后北宋诗文革新运动播下了种子。
折叠庆历新政仁宗天圣八年(公元1030年)中进士。
次年任西京(今洛阳)留守推官,与梅尧臣、尹洙结为至交,互相切磋诗文。
景祐元年(公元1034年),召试学士院,授任宣德郎,充馆阁校勘。
三年,范仲淹上章批评时政,被贬饶州。
欧阳修为他辩护,被贬为夷陵(今湖北宜昌)县令。
康定元年(公元1040年),欧阳修被召回京,复任馆阁校勘,编修崇文总目,后知谏院。
庆历三年(公元1043年),任右正言、知制诰。
范仲淹、韩琦、富弼等人推行“庆历新政”,欧阳修参与革新,提出改革吏治、军事、贡举法等主张。
五年,范、韩、富等相继被贬,欧阳修上书分辩,因被贬为滁州(今安徽滁州)太守。
后又改知扬州、颍州(今安徽阜阳)、应天府(今河南商丘)。
至和元年(1054)八月回朝,先后任翰林学士、史馆修撰等职。
与宋祁同修《新唐书》,又自修《五代史记》(即《新五代史》)。
嘉祐二年(公元1057年)二月,欧阳修以翰林学士身份主持进士考试,提倡平实文风,录取苏轼、苏辙、曾巩等人,对北宋文风转变有很大影响。
嘉祐三年六月庚戊,欧阳修以翰林学士身份兼龙图阁学士权知开封府。
五年,拜枢密副使。
次年任参知政事。
后又相继任刑部尚书、兵部尚书等职。
大奥总取缔
释名御年寄也老女奥总取缔、大年寄笔头。
但大奥总取缔”[2]一词其实是在后世历史小说和电视连续剧中才出现的,至于“大年寄笔头”一词是否正式使用过则仍是个谜。
职务与地位御年寄的职级相当于幕府的老中,主理大奥一切事务,自中年寄以下所有女中归其管辖。
御年寄职级中共有7人,她们会轮流值月,并经商议后共同决定大奥内的大小事项。
值月时,由上午10时至下午4时坐在“千鸟之间”的烟草盆前,听取表使、御右笔的汇报,并下达各项指令;或在“御广座敷”与老中、表役人论事。
除了大奥内的公务,御年寄亦经常代表将军家向各大名传达幕府的意向,又多和老中秘密结盟,还作为幕臣之一议政,政治上具有相当影响力。
在江户时代以男性为主导的社会里,御年寄是唯一能够直接参与政治的女性。
因此,御年寄身份上虽然不及将军御台所和上腊御年寄尊贵,但实际上才是大奥中掌握实权的人,连将军也对之忌惮三分。
待遇大奥女中的居室位于长局。
御年寄和上腊御年寄一样,住在高级女中的居处“一之侧”。
除了有独立居室外、还有专用的厕所、浴室和厨房。
她们可以雇用大约十数个“部屋方”(佣人)服侍自己,当中更包括最多三名男性佣人[3],负责为御年寄对外采购私人杂物。
御年寄的俸禄以“合力金”、“切米”、“炭”、“五菜银”为主,个别还有封地和封地内的租税收入。
外出时的排场相当于十万石的官职。
御年寄列表春日局(第3代将军御年寄) 矢岛局(第4代将军御年寄) 右卫门佐(第5代将军御年寄) 绘岛(第7代将军御年寄) 宫路(第8代将军御年寄) 姊小路(第11、12代将军御年寄) 泷山(第13、14、15代将军御年寄) 春日局(1579年-1643年10月26日),本名斋藤福,父亲是明智光秀的家臣斋藤利三,母亲是稻叶通明之女。
后来成为江户幕府三代将军德川家光的乳母,奉命前往皇宫觐见后水尾天皇,得到天皇赐号「春日局」。
她年幼的时候,父亲斋藤利三跟随其主君明智光秀发动了本能寺之变,将织田信长逼死於本能寺。
后来发生山崎会战,明智军战败,利三被逮捕后遭处死。
因为身为罪人的家属,阿福的母亲不得不带着子女流浪,隐匿在舅父稻叶一铁家中。
阿福少女期曾经在京都的三条西家做侍女,之后以稻叶重通养女的身份,嫁给丧妻的稻叶正成做第二任正室。
但是两人后来离婚,原因是阿福决定要前往大奥做当时刚出生的德川家光乳母;也有另一种说法是阿福得知正成在外有外遇的对象,愤怒之下杀了那位情妇后逃亡,看到京都在召募乳母而报名参选。
1604年起,担任德川家光的乳母兼老师。
家光的生母阿江与因为被强迫与自己儿子分离,心里非常难过,因此生下第二个儿子德川忠长时,坚持亲自养育。
秀忠夫妻因与次子比较亲近,都感觉次子较可爱,也希望以后让忠长继承将军之位。
阿福风闻此事,为家光的未来很是担心,就亲自前往大御所德川家康所居住的骏府城,希望家康主持公道,确立家光的地位。
不久后,家康果然以行动表示自己力挺家光的态度,使秀忠夫妻颇为尴尬,但也让家光继承权不可动摇。
随着秀忠的退位、阿江与的过世,实质上几乎与家光父母一般的阿福,掌握了大奥极高的权力与地位。
1629年,她在前往伊势神宫参拜的途中,以将军家光的名义以及贵族三条西实条义妹的头衔入宫觐见后水尾天皇与他的中宫德川和子,天皇赐她「春日局」之号,官阶从三位。
但由於她实际上是没有任何官阶的,只不过是将军身边的一个乳母,却前来皇宫参见天皇,这让天皇与许多公卿认为是种羞辱,幕府没有把他们的权威放在眼里。
於是后水尾天皇在当年愤而退位给年仅七岁的明正天皇,以示抗议。
得到春日局名号的阿福,由以前只在江户城大奥开始掌权,到后来在政治上扮演重要角色(公家与幕府的中间人),风头一时无两。
而作为首位大奥总取缔(即总管事)的春日局,自家光即位为三代将军后已开始着手整治大奥。
当中颁布的〔大奥法度〕(以二代将军秀忠颁布的大奥法度作基础加以改革)更是日后大奥二百多年(直至江户无血开城)的法则。
1643年,春日局过世,年六十五岁。
法名为「麟祥院殿仁渊了义尼大姊」,据说麟祥院与绍太寺都是其墓地所在。
她的辞世之句是「相邀西沉之月 悟得个中道理 今日之娑婆 得以逃离乎(西に入る 月を诱い 法をへて 今日ぞ火宅を逃れけるかな)」右卫门佐(えもんのすけ、うえもんのすけ、1650年-1706年),江户时代前期的大奥女中。
公家·水无濑氏信的女儿。
开始为大奥服侍,在大奥做之前,是用常磐井の局这个名字。
1687年(贞享元年)5代将军德川纲吉的御台所鹰司信子,为了学问而依赖灵元天皇中宫·新上西门院,进入大奥担当上臈御年寄的职位。
并且,改名右卫门佐,开始伺候御台所,此后又伺候将军,终於成为大奥总取缔。
被赐与1000石,在后宫大奥了实权。
此后作为纲吉的侧室迎入大典侍,新典侍等公家的姑娘。
同时,其女正亲町町子被右卫门佐的介绍进入后宫,根据鹰司信子的帮助也变成了柳泽吉保的侧室。
1706年,以57岁死去。
法名是心光院殿古监贞圆女居士,心光院古媪贞圆。
墓地是东京都新宿区的月寺院。
绘岛(1681年—1741年5月24日,即生于天和元年,卒于宽保元年4月10日),被判流放后改称江岛,德川幕府第7代将军德川家继时的大奥御年寄,绘岛生岛事件的中心人物。
绘岛于三河国出生,成长于江户。
因母亲在其父(甲府藩士疋田彦四郎)死后再婚,她成为白井平右卫门久俊的养女。
她先出仕尾张德川家,其后进入德川纲丰(后来的6代将军家宣)的樱田御殿,担任其侧室于喜世之方(后来的月光院)的近身侍女。
德川家宣就任将军后,绘岛随于喜世之方进入大奥。
[1]德川家宣去世后,由月光院所生的德川家继就任第7代将军。
绘岛因为深得月光院信任,在大奥中担任御年寄的高职。
然而在1714年2月26日(正德4年1月12日)发生“绘岛生岛事件”,绘岛最后被判流放高远藩长野县。
虽然8代将军德川吉宗后来宣布赦免众多因此事定罪的人,不过绘岛却始终没有获赦,在流放地终老。
她在1741年去世,享年61岁。
墓所位于莲华寺,法名信敬院妙立日如大姐。
现在于长野县高远町历史博物馆旁仍有“绘岛围宅地”历史遗迹,相传是绘岛被流放时的居所。
姊小路(日文:姉小路、あねこうじ/あねがこうじ),生卒年不详,德川幕府第11代(德川家齐)、12代(德川家庆)将军时任大奥总取缔。
关于其身世和真正活跃于政治上的时期不明,只知她对当时政局具有影响力,传说她企图阻挠天保改革的进行,导致后来幕府财政窘迫以致衰落。
姊小路,生于宽政七年,卒于明治十三年,是幕末大奥中的上臈御年寄。
本名いよ或伊与子,父亲是桥本实诚、兄长是桥本实久。
也就是说,出身桥本家的姊小路姐妹其实是后来嫁给了第14代将军德川家茂的和宫亲子内亲王的姑祖母。
学界对于姊小路这位公家女子的评价向来不算好,作为第12代将军家庆时代大奥中的第一人,姊小路被认为是一个人品恶劣的女人、她善于策划针对政敌的各种阴谋、还阻碍了天保改革,总的来说,是一个相当少见的坏女人。
在第11代将军家齐与第12代将家庆的治世时期,姊小路君临大奥,对当时的政治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并且直接导致了日后幕府财政上的崩坏 最初,姊小路是在文化一年(1804年)与妹妹唐桥一道,作为家庆的正室乐宫乔子女王身边的小上臈(身份略低于上臈御年寄、但高于御年寄的高级女中,类似于“实习上臈御年寄”的身份),陪同着女王一起进入西之丸大奥的。
随后,当第11代将军家齐的女儿和姬被许配给毛利齐广之后,姊小路作为和姬身边的大上臈,陪同和姬迁入了毛利家在江户的宅邸。
直到天保三年(1833年)和姬去世,姊小路才又回到了大奥。
之后,到了天保七年(1837年),姊小路升任上臈御年寄。
应该说,幕末大奥内部对于一桥派的厌恶感,其实是出于对水户德川家的厌恶。
这种厌恶感最初就是从姊小路身上开始的。
而姊小路之所以会憎恨水户德川家,其原因却出在她的妹妹唐桥身上。
唐桥,生卒年代不详,是江户幕府的上臈年寄。
本名桥本理子。
于文化一年(1804年)与姐姐姊小路一起随着乐宫乔子女王一起进入了西之丸大奥。
不久之后,唐桥转而成为当时的将军德川家齐的御台所近卫寔子(出身岛津家,为近卫家养女)身边的上臈御年寄。
又过了一段时间,当家齐之女峰姬与水户藩德川齐修(德川齐昭的哥哥)的婚事敲定之后,唐桥又成为峰姬身边的大上臈,陪同她一起嫁入了水户藩。
唐桥是当时有名的美人,据说也曾经为家庆侍寝过,在随同峰姬进入水户藩之后,很快就被德川齐昭看中,并因此怀孕。
怀孕之后的唐桥回到了京都,但同时也有传闻,认为唐桥后来又改名为花之井,回到了齐昭身边。
总之,不管如何,唐桥作为原先大奥中的上臈女中,作为出身正宗羽林家桥本家的小姐,就这么轻易地被德川齐昭弄上了手、甚至怀孕,这样的事情在大奥是前所未闻的,而德川齐昭轻率的行为也是让人憎恨的。
因此,从这个事件之后,当时权倾大奥的上臈御年寄姊小路就对水户藩多有嫌恶。
在数年之后,当13代将军家定需要从庆福和庆喜中选择继任者时,这段桃色旧闻也在大奥内成为纪州派反对一桥派的理由之一。
以姊小路为首的大奥诸女对水户藩产生的持久的厌恶感也影响到了对齐昭的禁闭反省处份中。
当时齐昭与在奥中供职的女中三保野密谋,希望能由三保野出面为之疏通,从而得到从轻处理。
这位叫做三保野的女中虽然只是一位御中臈,但据说不仅作为近侧女中受到家齐宠爱,在家齐死后还为家庆侍寝过,是大奥内部相当有话语权的一位人物,也曾多次收受大名的贿赂为他们行方便。
这回三保野许诺会请出在深川隐居的原大奥女中是生尼(另一说是要请出家庆的妹妹峰姬)来为齐昭求情,但被姊小路知道之后,到底还是维持了原判,即“对齐昭实行禁闭反省的处份”。
应该说,姊小路当年权倾大奥,声势无人能及,莫说是水户德川,就连幕府的权臣,也不能使她轻易让步。
只说天保改革时,老中首座水野忠邦曾想着要逼迫大奥进行俭约,结果被姊小路轻飘飘一句“妾の有无を问い”(总该先问问妾身吧)就给轻易地赶出了大奥,所谓开源节流之类的计划也自然是流产了。
后世很多学者研究大奥财政为何最终会崩溃的原因时,多归咎于姊小路,原因也出于此。
弘化三年(1844年),因为姊小路要吃天妇罗的关系,大奥起火,本丸被全部烧毁,在这场火灾中有数百名女中被烧死。
因为这场大悲剧,当时广大院(家齐正室近卫寔子、原名岛津茂子)近侧的上臈御年寄梅溪提议要处罚姊小路,然则随后不了了之,而且更重要的是,大奥的各种记录里,从此就再也没有任何关于梅溪的资料了。
梅溪身上究竟发生了些什么,是否是姊小路对她作了些什么,都不得而知了。
家庆去世后,姊小路落发出家,法名胜光院,并搬出了大奥迁居至毛利家在江户的宅邸中。
然则,虽说姊小路已经隐退了,但是她的政治影响力却没有变小。
数年后,当姊小路的兄长桥本实久的外孙女、和宫亲子内亲王作为“公武合体”政策的一环与第14代将军家茂订婚后,姊小路在本家侄女、和宫的生母观行院的多次请求下,终于同意回到京都,伴随和宫降嫁江户城。
直到庆应四年江户无血开城后,姊小路才从二之丸大奥退出,回归京都的本家,在本家直至去世。
泷山(1805年-1876年),大冈権左卫门之女,德川幕府第13代(德川家定)、14代(德川家茂)、15代(德川庆喜)将军时的大奥总取缔。
泷山16岁(1823年)进入大奥,随后以其过人才智获重用,被任命为大奥总取缔,掌握实权。
正值幕府就14代将军继嗣问题争议,泷山联合当时大奥的上腊御年寄歌桥和第13代将军生母本寿院支持南纪派的纪州藩德川庆福(德川家茂)继位,并与推举一桥庆喜(德川庆喜)的一桥派对立。
终于由庆福继任14代将军。
江户无血开城后,于崎玉县川口市度过余生。
1876年(明治9年)72歳时逝世。
法名泷音院殿响誉松月佑山法尼。
墓所位于川口市锡杖寺。
三从四德是什么
“三从四德”是为适应父权制家庭稳定、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利益需要,根据“内外有别”、“男尊女卑”的原则,由儒家礼教对妇女的一生在道德、行为、修养的进行的规范要求。
三从是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四德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历史渊源 “三从”一词最早见于周、汉儒家经典《仪礼 丧服-子夏传》,在讨论出嫁妇女为夫、为父服丧年限(为夫三年,为父一年)时,说“妇人有‘三从’之义,无‘专用’之道,故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引申为作为女儿、妻妇和母亲的妇女应对男性服从。
但妇女屈从由来已久,“女”字在商代甲骨文中就是屈身下跪的形象;《周易》中有主张妇女顺从专一、恒久事夫的卦辞,后来要求妇女殉夫守节,限制寡妇改嫁等。
“四德”一词见于《周礼 天官 内宰》,内宰是教导后宫妇女的官职,负责逐级教导后宫妇女“阴礼”、“妇职,其中较高职位的“九嫔”“掌妇学之法,以教九御妇德、妇言、妇容、妇功。
”本来是宫廷妇女教育门类,后来与“三从”连称,成为对妇女道德、行为、能力和修养的标准,即“三从四德”。
所谓的“三从”,是指: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意思是说女孩子在未出嫁之前要听从家长的教诲,不要胡乱地反驳长辈的训导,因为长辈们的社会见识丰富,有根本性的指导意义;出嫁之后要礼从夫君,与丈夫一同持家执业、孝敬长辈、教育幼小;如果夫君不幸先己而去,就要坚持好自己的本分,想办法扶养小孩长大成人,并尊重自己子女的生活理念。
这里的“从”并不是表面上的“跟从”之意,而是有工作性质的“从事”之本质。
(《仪礼、丧服、子夏传》) 所谓的“四德”是指:德、容、言、功,就是说做女子的,第一要紧是品德,能正身立本;然后是“容”,即相貌,指出入要端庄稳重持礼,不要轻浮随便;“言”,指与人交谈要会随意附义,能理解别人所言,并知道自己该言与不该言的语句;“功”,即治家之道,治家之道包括相夫教子、尊老爱幼、勤俭节约等生活方面的细节。
(《周礼、天官、九嫔》)。
编辑本段具体内容概述 三从四德是古代为提高社会道德水平,稳定社会及家庭关系,提高了人们的素质修养。
三从是‘未嫁从父,既嫁从夫,夫死从子’。
四德是‘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妇女的品德、辞令、仪态、女红)。
男女内外分工 “内外有别”是传统社会对两性最重要的规范。
表现在: (1)位置和分工是以“家(户)门”为界的“男外女内”——男人在外面从政、打仗、服役、种地、打猎、经商等,女人在家内“主中馈(主持饭食酒浆等家务)”、务蚕织,生儿育女、孝敬公婆等。
在上层阶级,“外”事是指主持、参与政事军事(也叫“公事”、“大事”),这是男性贵族官僚的特权,妇女不许涉猎,违反了就是“牝鸡司晨,惟家之索”(母鸡打鸣,是家国的不祥之兆)。
在下层,农耕社会小农的典型劳动分工就是男耕女织(如牛郎织女的传说)。
这种对男女位置和分工的划分,就形成了在居处、活动、交往、行为等日常生活中的内外障隔——“男主外,女主内”,“男女授受不亲”,“内言不出,外言不入”等“男女大防”的礼教。
(2)家庭组织的内外区分正好与位置、分工的分别相反男内女外,男主女从等(见“婚姻家庭的内与外”条)。
婚姻、家庭的“内”与“外” 家庭是两性关系的最重要的组织形式,婚姻是组成家庭的手段和过程。
婚姻家庭组建的原则是男为内、女为外——以“利内”为目的,就是要利于男方家庭的传宗接代、和睦兴旺。
女方的亲属叫“外戚”,又说生个闺女是“外人”,就由此而来。
婚姻家庭制度习俗是男主、女从——实行男婚女嫁、从夫居的一夫一妻多妾制。
其做法是男子成年后娶妻生子(特别是必由己出的儿子)以继世传宗;已婚妇女必须住在夫家,家庭亲属的身份是按照丈夫的名分、辈分决定的。
夫妇人数不均衡,规定上层男子除了一名正(嫡)妻(俗称“大老婆”)还可以娶若干个妾,如周代礼制规定天子一次娶12女,诸侯9,大夫以下递减。
秦朝开始规定了后妃的等级人数,后代有三宫六院七十二妃的定制,但历代帝王往往突破,佳丽三千,宫嫔多以万计。
官僚也有纳妾的特权。
平民限制纳妾,明代规定40岁无子才可娶妾。
源流和影响 有明文规定的“内外有别”始于西周。
周灭商,建立了第一个血缘贵族统治的包括嫡长子继承制、分封制等的制度文明,史称“周公制礼”。
权位和分配和继承需要确定贵族男子本位的婚姻、家庭制度作为组织上的保证,划分男女分工位置以排除妇女在政治和军事活动的参与(而在商朝还有商王的妻妇如妇好等率兵作战、主持祭祀和农政大事的记录),叫妇女退回家庭。
男女内外有别的制度习俗形成了。
内外有别的意义不在于“分”与“别”,而在于男性外部空间和职分是无限的、开放的、重要的和有发展潜力的,而妇女的内部空间是有限的、封闭的、循环的和被贬低的。
婚姻家庭也是内(男)本外(女)末、男主女从。
“内外有别”成了了维护父家长制、决定对妇女的“三从四德”等一系列的规条的依据,是几千年男尊女卑的基础并得以延续的根源。
“未嫁从父” “三从”道德从丧服制演化为人际间的主宰服从关系,与汉代倡导的“三纲”相对应——家庭中的“父为子纲”、“夫为妻纲”,推广到性别关系上就是“从父”、“从夫”。
“从”有多重含义——听从、随从、服从、跟从等意思。
被要求遵从三从道德的妇女不能自专、自主,必须遵父命、夫旨、子意行事,做到为女孝,为妻贤,为母良。
“未嫁从父”就是要求没有出嫁的“在室女”听从父家长的话,“不违父命”就是“事亲孝”(“亲”按照孔子的解释是指父母双亲,但又说“资于事父而孝母”);女儿孝顺,除了日常生活照顾周到,还要在父亲遇危难时挺身而出,像西汉文帝时淳于缇萦说服文帝废除肉刑,使父亲免于罪;东汉曹娥为救落水的父亲被淹死(史载有“曹娥碑”,表彰曹娥孝行)。
在终身婚姻大事要听从“父母之命”也是“从”和孝的表现。
“既嫁从夫” “既嫁从夫”就是要求出嫁为人妻的妇女随从、服从、跟从丈夫。
“从夫”从女子出嫁就开始了,迎娶的仪式是“男帅女,女从男,夫妇之义从此始”;母亲叮嘱女儿“无违夫子”。
到夫家,按照丈夫的辈分、名分得到亲属称谓(如子媳、娣姒、婶、嫂等)。
妻子视丈夫为“天”,“天命不可逃,夫命不可违”,必须顺从、敬重丈夫,夫唱妇随。
像汉代孟光对丈夫梁鸿“举案(WAN,音碗)齐眉”,被赞为“相敬如宾”。
妻妇还需代丈夫行孝侍奉公婆日常生活,还要为丈夫生儿育女;“相夫教子”从宋代以来成为对妇女最重要的职责。
“从夫”还有对丈夫忠诚不贰,保持贞操,丈夫死后不事二夫,甚至殉夫,春秋时期息国国君夫人息夫人,在丈夫被楚国俘获,楚王逼她为夫人,她以死相拒,成为史书表彰贞节的模范。
历代官方表彰贞节烈成为制度,导致一些妇女自残生命,甚至在丈夫将要病死和战死前,妻妾们提前殉节,表示对丈夫的忠诚。
“夫死从子” 在“三从”中,唯有“夫死从子”令人费解,因为儒家伦理中有“尊母孝母”的传统,母亲对儿子拥有相当的权力。
但礼教又规定:“妇人,从人者也:幼从父兄,嫁从夫,夫死从子。
”(《礼记?郊特牲》)这里的“从”就是“从其教令”,也就是凡事由父、夫、子做主的意思。
对于死去丈夫的寡妇来说,“从子”就是“从夫”的延伸,她不但要守节不嫁,还要含辛茹苦地抚养儿子长大,对作为一家之长的儿子遵从,重大事情由儿子做主。
春秋时鲁国一位寡妇,有九个儿子,岁末祭祀完毕,她想回娘家探望,根据“夫死从子”的礼规,需经儿子们的同意;召集儿子来得到许诺后,她又嘱咐九个儿媳看好门户,说自己晚上一定回来;结果她回家天还没有黑,就在门外等到天黑下来,被鲁国大夫看见,表扬她守礼。
孔子的婶母敬姜也是模范寡妇,事事依礼行事,丈夫、儿子前后死了,她上午哭丈夫,傍晚哭儿子,被孔子赞扬为“知礼”。
“四德” 的演化 “四德”最初是对宫廷妇女的四种必备的修养——德行(德)、言辞(言)、容貌(容)、技艺(功)的培训和修养,包括了传统“妇学”四项教育内容,所以儒家称作“四教”,又叫“四行”。
本起源于宫廷妇女教育,属于“阴礼”(妇女遵守的礼仪)、“阴职”(妇女担负的职责),不久扩展到上层家庭对承担妇女角色的修养。
女孩十岁,就在家里接受女师教育——教给“婉娩听从”(德、言、容,柔顺听话)、执麻橐(纺搓麻线,古代衣服多以麻、葛、丝为原料)、治丝茧、织布制衣,学习准备祭祀和助祭的一系列工作(功,纺织、缝纫、备饭食酒浆等)。
出嫁之前三个月,宗族请女师对女子培训,“教以妇德、妇言、妇容、妇功”;培训完成之后,还要举行祭祀仪式,以成“妇顺”。
可见,“四德”是为“三从”道德服务的。
“四德”后来泛化为对所有妇女的要求。
按照郑玄的解释是:“妇德谓贞顺,妇言谓辞令,妇容谓婉娩,妇功谓丝橐。
”后代一直不断在做出新的解释。
“妇德” “妇德”是女教妇学中最重要的一项,郑玄所说的“贞顺”是妇德的核心。
“贞”是坚守节操,守身如玉,对丈夫忠诚不贰;“顺”就是《礼记》中说的“婉娩听从”,对公婆、丈夫甚至对家族所有人谦恭有礼。
汉代女教家班昭在《女诫》具体指出:“妇德不必才明绝异”(意思是不必具备特异才能,这是明代“女子无才便是德”流行语的最初依据),做到“清闲贞静,守节整齐,行己有耻,动静有法”,就是具备了妇德。
班昭更注重妇女品行的修养,到了清末,以兰鼎元《女学》为代表的女教书中,“妇德”标准更加具体繁细,对妇女在不同情境、不同角色中都有详细的规范:身为妻妇,事夫、事舅姑(公婆)要恭顺柔和,身为正妻,还要“去妒”,帮丈夫纳妾;身为母亲,要会“教子”,为继母要“慈爱前子”;与家庭成员相处,要“和叔妹(小叔、小姑)”“睦娣姒(妯娌)”。
家境贫寒要能“安贫”,富贵还需“恭俭”。
还要“敬身”“重义”“守节”“复仇”……具备一系列美德。
妇言 礼教对妇女的言辞方面的规定,最初是出于害怕“利口覆家邦”(能言善辩的女人会颠覆国家),《诗经?大雅》中骂周幽王后褒姒“妇有长舌,唯厉之阶”(长舌妇是亡国祸首)。
然而言语(说话)也是一种必备的修养和技巧。
郑玄对“妇言”的解释是“辞令”,也就是善于应对,说话得体的意思。
班昭认为“妇言”不必伶牙俐齿、能言善辩,只要说话时考虑言辞是否恰当,不恶言伤人,不抢话、不多言,不使人讨厌就行了。
大家族最恨妇女之间言辞挑拨离间家庭成员不和,多嘴多舌、说话喋喋不休的妇女要受到惩罚,构成“七出”之一条。
蓝鼎元《女学》对“妇言”做了具体的正面引导,说“妇言不贵多,而贵当(恰当)”,各种场合需要用不同的恰如其分的言辞,如勉励丈夫、教训孩子、委婉劝谏、明志守礼、表现贤智、免于灾祸……都需要运用恰当的言辞来达到预期目的。
所以,“妇言”又需要智慧和知识修养。
妇容 儒家对妇女的容貌修饰有特殊的标准,孔子主张重德轻色,要丈夫对妻子“贤贤易色”,就是看中妻妇的品德代替重视美色;而对妇女容仪的要求是重质朴去修饰,而“冶容”近乎“诲淫”(刻意修饰打扮等于引诱男人性情之欲)。
郑玄对妇容的解释是“婉娩”,就是温顺柔和的神态表情。
班昭认为妇容不是指颜色美丽,而是日常生活中做到“盥浣尘秽,服饰鲜洁,沐浴以时,身不垢辱,是为妇容”——也就是做到勤于洒扫,服饰整洁、按时沐浴、讲究卫生就符合妇容标准了。
蓝鼎元对妇容的要求侧重不同场合的实用性,“妇容,贵端庄敬一,婉娩因时”,又细分为“事亲”、“敬夫”之容要柔顺恭敬,有妊(怀孕)之容要端庄,居丧之容要悲哀有节,避乱之容要镇定自若,不失容度,必要时需义无返顾死烈殉节等等具体规 妇功 妇学四德中的“妇功”就是指妇女从事的劳动与工作。
性别分工是男主外事,女主内事,所以“妇功”几千年的标准没有大变化——维持生活衣食之需的采桑养蚕、纺绩织作,务中馈、备酒浆;还要奉养公婆、丈夫,生养孩子,招待宾客;另有重要的工作准备祭祀的用品和协助祭祀等。
班昭认为,“妇功,不必工巧过人”,“专心纺绩,不好戏笑;洁齐酒食,以奉宾客,是谓妇功”。
但是从家庭需要出发,巧媳妇历来受到赞誉,“懒”和“笨”的妇女是受谴责和嘲弄的对象。
蓝鼎元还分出先后顺序和目的,说“妇功,先蚕织,次中馈;为奉养,为祭祀——各执其劳而终之以学问……”事实上,妇女承担的妇功不但是家庭得以延续的重要保证,也是历代国家赋税收入的重要来源,古有“一夫不耕天下为之饥,一妇不织天下为之寒”的成语,班固在《汉书?食货志》指出妇女昼作夜集,每月相当于45个劳动日,比男人要辛苦。
“三从四德”小结 对“三从四德”,首先应该看到,这些对妇女的要求规范是特定时代、出于某种需要产生的,并且随着社会的变化也有一些变化。
在周代父权制婚姻家庭建立、男女内外尊卑界限明确规定之后,才有了要求妇女从父、从夫、从子,即家庭的女性角色服从男性的“三从”道德规范。
而“四德”是女性实践“三从”道德目标必须具备的礼仪、风度修养和操作技术,也就是要妇女既顺从又能干。
“三从”道德的教戒劝誉、“四德”修养的提倡培训,和“七出”条规的威吓惩罚交互作用,逐渐规训出儒家文化影响下的传统妇女之“美德”。
随着时代的推移,父权对妇女的控制逐渐让位于夫权,夫家利益高于父家的利益,对妇女更强调服从、缄默和牺牲,条规也更加具体繁细,妇女为之付出的代价也更多。
但也应该看到,“三从四德”在儒家整体文化框架下,本身充斥着矛盾,如强调“从父”时,也需要听从母亲;强调从夫,妻子也“与夫齐等”。
特别是“孝文化”的提倡,儿子对母亲特别对寡母的尊孝,也是独具中国特色的。
至于“四德”,重视妇女品德仪表言辞修养,今天如能代之以以时代新内容(如“德”重在文明礼貌修养,“言”、“功”重在才能和创造性的培养,“容”适当注重修饰而不刻意化装美容等),也颇有借鉴之处。
编辑本段概述 “七出”一词起于汉代,至今可见的最早文献是汉代的《大戴礼记·本命》,称为“七去”、“七弃”。
谓“妇有‘七去’:不顺父母(此指公婆),去;无子,去;淫,去;妒,去;有恶疾,去;多言,去;窃盗,去。
”并解释不顺父母因其逆德,无子为其绝后,淫为其乱族,妒为其乱家,有恶疾为其不可与共粢盛(备祭祀供品),口多言为其离亲,窃盗为其反义。
然而,出妻现象早已有之,先秦妇女出嫁和被休同时称“归”,被休也叫“大归”,被出的妇女叫“弃妇”。
汉代提出“七出”与“五不娶”(乱伦之家、逆德之家、上代有受刑的、患恶疾的人家的女儿和没有母亲的长女)有关。
这样就把住婚姻的两道关口。
唐代将“七出”规条入律,当出不出和随便弃妻都将受律法干预;并将七出顺序改变为“无子、淫佚、不事舅姑(公婆)、口舌、盗窃、妒忌、恶疾”。
清律改为:“无子、不事舅姑、淫僻、嫉妒、恶疾、多言舌、盗窃”;而对犯淫僻的妇女没有“三不去”的权变。
“七出”次序的变化反映不同时代对妇女要求的标准不同。
不顺父母 父权制家庭的建立首要的是维护父家长的尊严和利益,娶媳妇事奉孝顺公婆是婚姻的主要目的之一。
孟子说过“娶妻为养”,就是事奉丈夫的父母。
顺、孝、事的理想标准如《礼记·内则》所要求的,“妇事舅姑如事父母”,鸡叫头遍,媳妇起床梳洗到公婆处请安,奉水盥漱,侍侯用饭,没有公婆的命令不敢退私室休息。
媳妇必须唯公婆之命是从,“三从”中的“从夫”,实际“夫”需以父母之命是听;“四德”中的每条都与事奉孝顺公婆的修养有关。
不顺公婆的媳妇,起到扰乱家庭尊卑秩序、破坏和谐的作用,是违背孝德妇道,也是妻妇最严重的错误。
因此,在尊崇孝德的汉代创造“七出“之条时把“不顺父母”放在首条。
许多因不孝顺休妻的例子看来很不近情理,如东汉姜诗的妻子在婆婆面前叱骂以条狗,就被丈夫认为不孝顺休弃,姜诗还被誉为孝子。
是否顺公婆,更多是主观感受,一些公婆借口不孝强迫儿子休妻,造成像《孔雀东南飞》中刘兰芝与焦仲卿双双殉情的悲剧。
无子 “七出”之条中,该条对被休妇女而言,最是无辜。
父权制家庭中婚姻的目的是“上以事宗庙,下以继后世”;孟子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娶妻就是为了生育后代;而按照父系传承的世系原则,只有儿子才算延续香火的后代。
因此,妇女不得不担起“无子”的“罪名”。
依制只能娶一个妻子,所以需休弃无子之妻,再娶新妻以生子。
曹植《弃妇诗》写道:“无子当归宁(被休)……有子月经天,无子若流星;天月相终始,流星没无精。
”是说无子的妇女就像流星一样在夫家短暂;只有生了儿子的妻子才能像日月经天在夫家站住脚。
可见汉代因无子休妻的普遍存在。
后代越来越重视“无子”在“七出”中的位置,开放如唐朝,唐律中把“无子”置于首位,这一直延续到明清。
不过,后来流行无子的正妻为丈夫纳妾,妾生子可视为己生,免于被出;若无子且妒,只有被休。
历代因无子被弃的妇女上至宫廷贵妇(如春秋时卫国夫人庄姜,出身高贵,品貌超群,《诗经.卫风.硕人》就是赞扬她而作,但她由于没有生育而被疏远冷落,《诗经·邶风·日月》旧说如是)下至民间(如曹植《弃妇诗》所咏)不可胜数。
“淫” 这里是指妇女有放纵淫乱的行为,“僻”是行为邪僻不正,淫僻被认为是妇女道德品行最大恶德。
(儒家在性行为、性道德上也是奉行男女双重道德标准的)该条要求妻子对丈夫保守贞操,不得与家族内外男子有染,以保持家族稳定和血统纯正(《大戴礼记·本命》“为其乱族也”)。
对已婚妇女来说,被认为是自身可掌控的最大的过错,“万恶淫为首”。
宋代以后重视“处女贞”(守贞操的未婚女子,民间俗称“黄花闺女”),有新婚夜“验红”的习俗(用白绢检验初婚夜夫妻性生活是否有血,有血即是贞洁处女,无血,就断定犯淫即刻休弃)。
唐律令把“淫佚”提到第二条;清律列在第三条,但又规定犯“七出”之条中,惟独对犯“淫佚”条不执行“三不去”(详见第23档案)的权变规定而格休勿论。
家族在对犯淫妇女处罚上起重要作用,如清代江西临川孔氏支族家规规定“妇与人私,断令改嫁;其夫不嫁,革饼逐出,生子不得名登团拜;凡族中婚姻喜庆之类,俱不得与;不得派行称呼”。
妇女犯淫除休弃外,更有施行“沉塘”(沉”(将犯淫妇女绑在竹木板上塘底淹死,湖南等地习俗)等严厉惩罚。
宫廷惩罚淫乱的妇女有“幽闭”(是处罚淫行的酷刑即《尚书·吕刑》“宫辟疑赦”之宫刑,男子割势,女子毁坏生殖器,仅次于死刑)。
至于小说、戏剧中如《水浒》对犯淫的妻妇嫂非休即杀在后代影响深远。
恶疾 “恶疾”,《大戴礼记·本命》认为是“不可与共粢盛(备祭祀供品)”,东汉何休认为“恶疾弃,不可事宗庙也。
”何休把喑、聋、盲、疠、秃、跛、佝都归入恶疾,未免太泛,除了“疠”传染性强难以治愈,其他6种残疾并不妨碍祭祀。
东汉许慎《说文解字》:“疠,恶疾也。
”“疠”通“癞”,就是麻疯病,传染性强,患者遍身烂灼,毛发凋零,指节自解,为不治之症。
妇女患此恶疾除不许参与祭祀外,也影响生活、生育,不能承担伦理责任,自然被父权制家庭休弃。
后来,把患有精神方面疾病的也视为恶疾,如清代直隶安平县归可子妻岳氏,因患有羊角疯,被丈夫以“七出”中的“恶疾”条休弃;岳氏回娘家养病,渐渐康复,而归可子已再婚娶妻;岳氏看复婚无望,又不愿改嫁,就投井自杀了。
(事见李塨《恕谷后集》卷7,《可母岳墓碣铭》) 嫉妒 “妒忌”(“嫉妒”)出妻,是要惩罚那些对丈夫多纳妾不满、敢于表现在语言和行动上的正妻。
认为嫉妒有背“妇德”中的柔顺之德、贤惠之道,其目的是维护父权制家庭丈夫多娶、家族多子的利益需要。
《说文解字》对“妒”解释为“妇妒夫”,相应还有“媢”字是“夫妒妇”,说明当时妇女有外遇或通淫的情况,引起丈夫嫉妒情况比较多;后来人们更习见妻子对丈夫纳妾的嫉妒了。
先秦时代,上层妇女即使嫉妒也不一定被出,《左传》记载晋国叔向的母亲羊叔姬(嫡妻)嫉妒叔虎的母亲(妾)长得漂亮,不让丈夫多接近她,怕妾生下儿子威胁叔向的地位,她不但未被休,《左传》还称赞她聪明。
到了东汉的冯衍妻任氏因阻止丈夫纳妾被丈夫休遣,冯衍写信给妻弟说自己按照先圣之礼纳妾遭到妻子嫉妒,是自己和家庭的不幸,不去此妇,家不宁、不清,福不生,事不成。
从魏晋南北朝一直到唐朝,上层妇女中嫉妒制夫的现象还非常普遍,直到理学占统治地位的明清时代,妇女嫉妒减少甚至主动为丈夫纳妾的多了起来。
多口舌 “四德”对“妇言”的要求,作为妻妇应沉静寡言,“言不贵多而贵当”。
父权制家庭忌讳妻妇多言,主要因为怕外来的妻妇会离间家庭内部人际关系,特别是兄弟间的关系,导致家庭不和甚至瓦解。
如汉初陈平年轻时与兄嫂同住,其兄每日耕田,而鼓励陈平到外面游学,嫂子嫌陈平不生产白吃饭,说:“有叔如此,不如无有
”被丈夫休弃,赶回娘家。
东汉李充的妻子也因妻子多言而出之。
在妯娌间搬弄是非、制造家族不和也是多口舌的表现。
后代连篇累牍的女教书中,普遍认为妇女多言是违背妇道,不贤、疯癫,难为夫家所容。
清代唐彪《妇女必读书》中说:“妇人贤不贤,全在声音高低、语言多寡中分:声低言寡者贤,声高言多者不贤也。
”《清平山堂话本·“快嘴”李翠莲记》就是写一个聪明敏锐,性情直率,不受礼法约束,说话无忌,出口成章的李翠莲,到婆家不为所容,而遭休弃,也不为自家哥嫂接纳,终于出家为尼。
盗窃 把妻妇“窃盗”(不是指在外盗窃他人财物,而是家内)作为“七出”之一条,一方面反映妇女没有独立财产权,更反映出父权制家庭(族)为维护父权—夫权家族的财产利益而对妇女进行控制。
《礼记·内则》规定:“子妇无私货、无私畜、无私器。
”即使娘家人的馈赠也要交给婆婆,更不能把丈夫家的财物“私假(借)”、“私与(给)”,不然就构成“窃盗”,这被认为“吃里扒外”。
所以,把妻妇窃盗的罪名定为“反义”,即违反常情常理。
在父权制婚姻家庭制度中,男家为内,女家为外。
《韩非子·说林》中讲卫国女子因出嫁前听她母教导——婚姻不可靠,被丈夫遗弃很普遍,应该自己积攒财物,到婆家后照乃母话行事被发现,“其姑以其多私而出之”。
后代大家族家法规定妻妇不得把大家族的公共财物据为小家所有,郑氏家规要求家庭劳作如纺线必须集体进行,不许分散在各自小家,每天收工前检查有无缺少,严格防止窃盗私藏归小家庭。
“七出”小结 “七出”是对妇女而设的惩罚规条。
明初刘基就说过“七出”不是“圣人意”,乃“后世薄夫之所云”。
他认为犯淫、妒、不孝、多言、盗窃这五条,出妻尚有道理,而“恶疾”与“无子”,是人不愿有之大不幸,而竟被出,有悖天理人情。
(《郁离子》)从今天的眼光看,“七出”的用意:(1)在于巩固父权—夫权家庭(族)秩序——如以“不孝”出妻为了维护家长尊严和转移养老责任给妇女,以“淫僻”、“嫉妒”、“多言”出妻为了保持尊卑有序、血缘纯正和人际和睦;(2)为维护父权—夫权家庭(族)的利益,包括世系延续及其象征意义、社会声誉和物质利益,以“无子”、“恶疾”、“盗窃”等不近情理的条规出妻。
责怪、压制、惩罚妇女使其屈从牺牲,是“七出”之条对妇女构成压迫的主要方面。
另一方面,与“七出”相补充的还有“三不去”规定:“有所取(娶)无所归,不去;与更三年丧,不去;前贫贱后富贵,不去。
”(《大戴礼记·本命》)这是对“七出”的一种变通,对那些娘家无人、与夫守孝三年和与夫共历贫贱患难的妻子当出而给予“豁免”,但对于犯淫的妇女是不适用的。
古代离婚:“七出”由礼入法 父权制婚姻家庭制度是周代建立起来的。
在西周甚至春秋战国时期,父权制家庭不是特别稳固的,如《周易》中有妻子离家出走,秦始皇巡游时发现男子招赘、寄宿女家和死了丈夫的妻子抛弃孩子改嫁的现象,于是刻石颁令天下维护家庭稳定。
先秦还没有“七出”具体规条,妇女虽有犯七出规条者,不一定被休,然丈夫遗弃妻子也可以不受限制。
汉代儒者在阐发古礼时根据当时的需要规定了“七出”、“五不娶”、“三不去”的条文,只是在家庭(族)礼教范围内实行,到了唐代,“七出”、“三不去”进入法律范畴,《唐令》:“诸弃妻需有‘七出’之状:一无子,二淫佚,三不事舅姑,四口舌,五盗窃,六嫉妒,七恶疾。
皆夫手书弃之……虽犯七出有三不去。
三不去者,谓一经持舅姑之丧,二娶时贱后贵,三有所受无所归。
”此外,唐律在解除婚姻方面还增加了“义绝”条款(见第24档案)。
法律又规定,妻子没有七出和义绝的情况而出妻的,要受到惩罚。
宋元明清以来的离婚律令,基本沿袭唐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