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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廉政讲座主持词

时间:2014-11-05 21:28

在巡察组反馈意见会上的主持词和表态发言

在巡察组反馈意见会上的主持词和表态发言同志们:  **巡察组经过**月的辛勤工作,完成了对我县(巡察)**乡镇的巡察。

今天在这里专门召开会议,就巡察情况进行反馈。

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对我巡察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我们将把整改落实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主动对号入座,不选择、不变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

我们将层层分解任务,定出时间表,划出路线图,建立整改销号制度,保质保量完成整改任务。

我们将深挖问题根源,拿出治本之策,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出席会议的**巡察组各位领导有:  **巡察组组长**同志;  **巡察组**同志;  ……  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向**巡察组和**领导同志的到来表示欢迎

  参加今天巡察反馈意见会议的有:……  今天的会议主要有**项议程:  一是**巡察组组长**同志反馈巡察意见。

  二是……  三是由我代表**作表态发言。

  下面,进行第一项议程,请**组长反馈巡察意见,大家欢迎

  ……  下面,进行第二项议程,**同志讲话,大家欢迎

  ……  同志们:  刚才,**组长代表巡察组反馈了意见,公正客观地指出了我县(乡、镇)在履行主体责任,执行民主集中制和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加强作风建设、执行群众纪律情况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这些问题一针

求建党90周年政府内晚会节目串词

男:尊敬的各位领导,各位来宾。

女:亲爱的观众朋友们。

合:大家晚上好

男:90年前的七月,一个伟大的政党庄严宣告成立 女:90年前的七月,一面火红的旗帜迎风冉冉升起 男:90年来,我们风雨同行,鲜艳的党旗经历了一次又一次风雨的洗礼,却变得更加明艳夺目。

女:90年来,我们前仆后继,闪耀的党徽鼓舞了一辈又一辈共产党人,让我们前进的脚步更加坚强。

男:今天,我们在这里共同庆祝我们伟大的中国共产党九十华诞。

女:今天,我们在这里用歌声化作深情的祝福,用舞姿融入衷心的祝愿。

合:祝福祖国繁荣昌盛,祝愿中国共产党永葆青春。

男:下面,请允许我介绍出席今天晚会的嘉宾………… 女:接下来, 1\\\\90年的风雨历程,每一个关键时刻,都是您,把握历史大势,带领人民,不断开创革命和建设事业的新局面。

2\\\\清正廉洁,作为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已深深融入了民族的精神和血脉之中,构成了中国特色廉政文化的深厚底蕴。

3\\\\伟大的中国共产党,您90年的光辉历史,正如您那迎风飘扬的旗帜,永远向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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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求“论我国行政管理公开制度建设”论文

一、我国行政公开制度的现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民主制度的完善,国家领导对行政公开制度给予了高度重视,我国公开制度在各级国家机关中逐步建立起来,如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公开制度(暂行)中就规定了执法的内容和期限;办事的程序;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违反公示行为的处罚规定。

公安系统发布了《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公安机关普遍实行警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相关的理论研究也在走向深入。

我国的行政公开制度已经有一定基础,其中最重要的是已经形成了以中央和地方政府机构主持的机关报等大报为核心,以《国务院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汇编》、《人民日报》等定期出版物为依托,以各种形式的法律、法规汇编为补充的法律公告体系。

也存在一定的依申请公开的立法。

如《行政复议法》第23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供的书面答复、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实践中的做法主要是通过一些政策对行政公开的内容、形式、监督和评价体系作出规定。

政策的共同点主要有: (1)规定公开的主要内容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时限公开、承办部门和人员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收费收税公开、廉政规定、监督办法和责任追究公开。

(2)公开的形式根据 公开的内容和公开的范围、对象采用不同的公开形式。

如向社会公开,公开的内容主要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化社会传媒;向相关群众公开的内容主要是通过设立办公大厅、印发办事指南(明白卡)、设置公开栏、咨询服务台等形式;对于向单个对象公开的内容则采用通报、信函、回访等形式;向机关内部人员公开的内容,则采用通报会、文件、谈话、专栏等形式。

(3)公开的程序 公开程序的制定采用了我国政策制定的一贯做法。

先让各部门拿出公开方案,方案中除了包括相关的职能规定、法律法规、办事标准、办事程序和期限等内容以外,还要规定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和处罚措施,以及负责监督实施的机构和方式。

(4)建立公开的监督和评价体系 一般做法是建立政府内部的监督机构,把政务公开列入干部考核的范畴,同时建立外部评价和监督机制,如设立市民投诉中心,定期进行民意调查。

二、我国行政公开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和政策的建立对于推行行政公开制度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对于改善干群关系、提高工作效率、预防和治理腐败有着明显的作用。

但是也仍然存在着一些差距和问题: (1)缺乏对于行政公开理论的深入研究,将行政公开与相关制度混淆使用 实践中公开制度主要有: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审务公开、村务公开、街居务公开、立法公开、行政公开。

有些人对行政公开的内涵和范围界定不清,在研究中和实务中任意扩大或者缩小行政公开制度的范围、方式。

如实践中对于行政公开的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最广义说,一切有关公共事项都应该予以公开。

广义说,代表性观点有:所谓行政公开,就是指国家权力在其运作过程中,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予以公开,从而使党政机关的所有事物和活动都置于人民的普遍监督和关注之下。

狭义说,代表性观点有:所谓行政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一定的形式,依法将有关行政事务的事项向社会公众和特定的人公开,使其参与讨论和决定国家事务、公共事务和公益事务,对行政权实施监督的原则和制度。

最狭义说,代表性观点有:行政公开是指政府机关的政务活动除涉及国家安全或国家秘密并由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外,通过多种形式公之于众。

对比上述观点,可以发现对于行政公开的主体范围和形式存在不同认识。

如最广义说中行政公开的主体包括了党、政、军、法院、检察院等各级系统,甚至包括了实行自治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企业的厂务公开。

而广义说将行政公开的主体范围界定为党政机关,狭义说将行政公开的主体界定为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最狭义说将行政公开的主体界定为政府机关。

将行政公开等同于政务公开,或者是将行政公开的范围扩大到村务公开等属于居民自治范围的事项,或者将行政公开的公开范围仅限于行政机关的公开,而忽视了法律、法规及规章授权组织的公开,这样做不利于行政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发展。

(2)行政公开具有浓厚的政策性,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 行政公开制度一经推出,立即为各地广泛推行,但因其浓厚的政策性,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导致实用主义和形式主义盛行,在行政公开的范围和内容等方面表现出随意性和零散性,难以成为稳定的制度。

同时,有的地方片面理解中央领导的讲话,将行政公开的范围局限于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只要群众满意就行,而不管行政公开本身的制度建设。

这种做法在行政公开制度初期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不应成为一种习惯性的思维和做法。

这种做法暴露了一种实用主义的倾向。

同时行政公开的推行存在着任意性和持续性,落实未能法制化。

由于行政公开主要在基层政府和地方政府中实施,中央还没有明确的法律和法规对行政公开的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因此,行政公开的实施具有较强的弹性,行政公开的实施受制于当地领导的认识、权威和创造力,如果领导认识到位,给予高度重视,并有足够的权威推行和协调政务公开,制定有力可行的策略和措施,那么行政公开就能够开展得好,落实得深。

反之,行政公开就落实不了,就会流于形式,走过场。

这种现象也反映了行政公开制度的浓厚政策性,具有浓厚的“清官意识”和“不确定性。

” (3)行政公开的主体范围狭窄 由于中央在建立行政公开制度的初期,曾经指出地方基层政权是行政公开的实施重点,所以当前各级政府在实施行政公开的过程中,对基层的注意力较多,行政公开的主体主要集中在乡镇级和市县级的政府机关,中央机关和省部级机关基本上处于原来的状态。

同时理论界对于行政公开主体也缺乏深入研究,研究重点主要集中在行政公开的义务主体,对于行政公开的权利主体的研究较少。

当然,随着中国加入WTO之后解决透明度问题的需要,相关部级机关也正在拟定相关政策。

(4)行政公开的内容范围狭窄现行制度关于行政公开内容的规定非常不完善,最大的缺点表现在对于除外事项的解释过于宽泛。

如对于行政公开的内容一般的界定是“除国家规定保密以外的其他事务”,这样的界定实际上是非常不明确的。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为例,保守国家秘密法完全偏重于对国家机密的保护,以防范国家机密的外泄为核心。

对国家机密的适度开放及开放程序没有明文规定。

同时该法将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似乎有对国家秘密的等级分类过多的嫌疑,容易造成国家秘密的泛滥。

确定何为国家秘密没有一个较为明确的标准,国家机关享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在实践中很容易将国家秘密扩大化,使得在具体实施行政公开的过程中,行政主体往往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向公众提供信息。

因此,在以后的立法中,应该明确何为国家的秘密事项,何为国家机关可以公开的对象,应该确定一个统一的标准,明确公开和秘密的界限。

(5)行政公开的方式简单 行政公开制度中,公开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各种不同的公开方式构成了行政公开的制度多样性。

现行制度中多采用主动公开方式和对所有人公开,除此之外,还有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和对利害关系人的公开。

不同的公开方式的公开范围、公开对象、救济途径都是不一样的,应该加以区分。

(6)行政公开的手段落后在现行行政公开制度的手段中,多局限于通过印制小册子、上墙公开、工作流程表等传统媒体方式公开,或者是公开的范围多局限于行政公开主体的组织内部,公众如果需要获得信息,往往需要前往义务主体内部获得信息,这种做法不利于提高行政公开的效率。

即使强调了网上政府的概念和网上公开的手段,但网页上的信息或是更新得较慢或是内容狭窄、时间短、随意性大。

如笔者曾经登录某直属局网站,网页公开内容中介绍领导人员的章节竟然是其某前任因贪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领导,网页公开内容的陈旧可见一斑。

(7)对于不予公开的救济手段规定不足 现行制度中,如果义务主体不予公开,最多只是追究内部责任,缺乏对不予公开的法律救济途径。

三、完善行政公开制度的对策 (一)完善行政公开立法,实现行政公开的法制化 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行政应该是法治行政,要逐步使法律法规成为行政机关行为的主要合法性依据。

如前所述,我国的行政公开制度有政策性强的不足之处,政策作为行政公开制度建立初期的主要依据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全国推行行政公开制度并使之更加深入,有必要制定和颁布行政公开方面的法律法规,对行政公开的主体、机构设置、程序、救济途径等相关问题作出规定。

从世界范围看,行政公开制度的立法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制定《信息公开法》、《财产申报法》、《政府采购法》等行政公开方面的特别法,其他程序方面的总则性规定适用《行政程序法》。

代表国家有美国和日本;第二种是没有特别法的规定,相关问题规定在《行政程序法》中,代表国家为德国。

中国应该在吸取外来经验的基础之上根据中国行政公开的现实情况,制定出有中国特色的行政公开立法。

在立法安排上,应该先制定《财产申报法》、《政府采购法》、《信息公开法》等特别法、然后在这些法律的基础之上,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

(二)加强对于行政公开制度内涵的研究 行政公开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法律、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企事业组织和公务员依法主动或者依申请将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的其他事项予以公开的制度。

行政公开制度不同于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除了包括行政公开制度以外,还包括其他诸如院务公开、检务公开等公开制度。

行政公开制度不同于村务公开制度,因为村务公开制度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情。

因此说我国公开制度是由不同层级的制度组成的。

(三)逐步扩大行政公开的义务 主体范围目前行政公开的主体范围主要集中在各级行政机关中,其中又主要集中在基层行政机关。

而实际上行政公开的主体范围不仅仅局限于行政机关,而且应该包括行政机关之外的其他行政主体,如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组织。

在实际推行中,对于行政主体的行政公开,可以采用先以行政机关的行政公开为龙头,取得一定经验后再行扩大到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组织。

(四)深入研究行政公开的公开方式 根据公开方式的不同,行政公开可以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根据公开对象的不同,行政公开可以分为对所有人公开和对利害关系人的公开;根据公开的地点不同,可以将之分为公报的公开、阅览室的公开、复制的公开;根据收费与否,可以分为免费的公开和收费的公开。

在我国,行政公开的主要形式是行政主体主动公开,缺乏对于依申请公开的详细规定和深入研究,从而影响了行政公开的效果,因此,我们应该加强行政公开方式的多样化,增加依申请公开的规定和对利害关系人公开的规定。

1、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 公开是指国家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律规定的义务主动将国家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有关情况登载在有关报纸上、公报上或者国家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有关情况的一种公开方式。

依申请公开是指权利主体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向负有公开信息义务机关和工作人员请求公开某项情报的方式。

2、对所有人公开和对利害关系人公开 对所有人公开就是公开的对象是国家的全体公民、组织,没有资格上的限制。

而对利害关系人公开就是公开的对象仅限于和公开的资料、信息、消息有利害关系的特定人。

在对所有的人公开的方式中,行政主体公开的对象是国家的全体公民、组织,没有资格上的限制,而对利害关系人公开的对象仅限于与公开的资料、信息、消息有利害关系的人。

如《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以前,应当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这是公开的范围仅限于当事人。

《行政复议法》第23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供的书面答复、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这时的公开范围仅限于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和行政复议第三人。

我国澳门地区行政程序法第60条(利害关系人之资讯权)规定:如私人有所请求,有权取得由行政当局提供与其中直接利害关系之行政程序进行情况之资讯,并有权获知对该程序作出之确定性决定。

《瑞士行政程序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就本身之案件,向原处分官署或该官署所指定之邦之官署所在地,请求阅览卷宗。

由此可见,前者的范围远大于后者的范围。

这也是这两种公开方式最大的区别。

(五)扩大行政公开的范围 行政公开的范围是行政公开中一个最基本的问题。

世界各国对于行政公开的范围有两种不同的立法例:一种是列举行政公开的事项;一种是采用概括式加排除式的规定。

首先概括规定行政主体的信息应该予以公开,然后再采用排除式的规定例外事项,例外事项一般为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美国情报自由法采用第一种立法例。

具体如下:第一,规定行政机关在原则上应主动积极对任何人公开行政机关所掌握的情报、资料;第二,对免除公开事项(exemptions),规定了具有可行性的标准,取代了旧法中的含糊不清的规定;第三,行政主体对拒绝公开负举证责任,行政主体必须向行政裁判机构或者法院证明拒绝行为符合法定的不予公开标准。

同时,还应该注意对于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的公开范围问题和不予公开的诉讼。

因此,我国行政公开对于公开内容可以采用概括式和列举式模式: (1)行政主体应当公开的内容 ①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②行政主体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责权限以及办事规则;③行政主体的相关工作人员的录用、考核、奖惩、任免以及相当级别公务员的收入;④行政主体的财产收支要公开;⑤行政执法依据、程序、过程、认定事实、救济途径等;⑥其他重大行政事项以及决策过程。

(2)不予公开的内容 ①国家秘密;②商业秘密;③个人隐私。

(3)行政主体对不予公开的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六)建立和完善行政公开制度的救济制度 根据有权利有救济的法律原理,行政公开制度应该有救济程序的保障。

在现代国家的行政公开制度中,普遍建立了行政公开的法律救济原则。

申请救济的人一般有两种,要求反对公开的任何反对公开的利害关系人。

根据申请人获取救济原则,当申请人的请求权遭到了国家机关的不当否决时①,或者是利害关系人认为申请人的请求构成了对自己的损害②,有权获得救济,可以向行政机关或者法院提起情报公开的诉讼。

③对于救济制度的规定,各国有不同的立法情况,有的国家采用“穷尽行政救济”的原则和相对人选择原则。

我国现行的行政公开制度中对于权利主体的救济权利规定得比较粗糙,在大多数的关于行政公开制度的规定中没有规定权利主体有获得救济的权利。

因此,在以后的制度中,不仅要赋予当事人查阅卷宗的权利,课予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布有关资料的义务,而且要赋予当事人就行政公开享有的行政救济权,直到请求司法审查权。

如可以通过扩大解释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将不予公开的行为纳入受案范围。

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根据此项规定,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即可以向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因此,现在的关键问题就在于论证相对人向行政机关提起公开行政机关掌握的资料、情报的请求时遭到的拒绝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

相对人向行政机关提出的公开行政机关资料、情报的请求,对于行政机关来说是行政机关的义务,行政机关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相对人的请求予以回应。

行政机关的拒绝是影响相对人的权利的一种具体措施,该具体措施针对的对象是请求公开行政机关情报的申请人,拒绝的后果直接影响到相对人自身的合法权利或者利益。

因此,相对人可以依据行政复议的该项规定向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同样道理,对于行政复议机关拒绝复议或者相对人对于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或者相对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相对人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高手解答.

靠,这题目真大。

关于党建这次十七届四中全会都在说这个事,哪是一篇论文能搞定的啊。

不过正好前几天一位领导聊天时说过这个,你可以从党建的内容中选取一个方面,这看你对此的认识了,或者说基层的某个乡镇或村的党建工作。

这样比较好写也好拟题。

呵呵,领导指谈了这一点点,其他的我也不知道了。

努力吧。

我想写一篇关于受贿的论文,3千字左右, 要结合现实生活中的案件,案列越红越好, 急急急,大家帮帮忙.

一、要正确认识媒体  万事万物都有两面性,就看你怎么利用,譬如媒体。

媒体是一把双刃剑。

你利用得好,他就能助你一臂之力;你用得不好,他就会伤了你。

那么什么是媒体呢?  1、媒体的定义。

  媒体,一词源于拉丁文“Medium”,含义是“两者之间”,即承载、传递信息的媒介和工具。

媒体一词有两个含义:一个是信息发布借助的具体载体,比如报纸、电视;另一个指发布信息的媒体机构,比如电台、电视台。

  新闻媒体,是指以传播新闻信息符号为主的物质载体,包括报纸、新闻性杂志、通讯社、广播、电视、网络等。

新闻媒介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新闻媒介是泛指所有传播新闻信息的媒体,既包括大众新闻媒介,也包括人际传播中的语言符号或非语言符号等载体。

狭义的新闻媒介指以传播新闻信息为主的大众传播媒介,如报纸、通讯社、广播电视、新闻性杂志、网络等。

新闻传播学中的新闻媒介,一般指狭义的新闻媒介。

  目前,新闻媒体按照时间的先后顺序可分为:报纸、广播、电视、网络及手机。

  2、媒体的作用。

  有学者对媒体的角色作了一个比较全面的综合,提出:媒体是“党和政府的喉舌”(政策发布和宣传发动)、“信息的传播者”(新闻宣传、广而告之)、“社会的预警者”(新闻调查、焦点访谈)、“公共管理的主体”(舆论监督)。

正是这四个角色,让它在社会舞台上发挥了四个作用:  一是宣传教育作用。

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运用群众所喜闻乐见的语言,实事求是地通过事实,来宣传群众、动员群众、教育群众。

这个作用应该是我们见到最多的,一般电视报纸这一段时间哪个字眼见到的最多,就是政府这一段时间要宣传的这个方面有关的东西。

  二是参谋决策的作用。

把人民群众对某一政策、事件、规定的想法、看法、意见、建议用新闻的手法进行信息反馈,为国家制定政策法规提供参考依据。

  三是信息传播作用。

美国社会学家G·阿尔波特曾提出一个流言公式,即:“流言的传播速度=问题的重要性×公众的不了解的程度。

”公众在对社会环境不了解的情况下,往往急需充足的信息来消除对周围环境的不确定性。

为了稳定公众,就必须让公众知情。

在汶川大地震报道直播节目中,现场报道、现场连线是使用频率最高的报道方式。

通过现场报道这种“零距离”的报道方式,观众仿佛置身其中。

通过直播,观众亲眼目睹了一个个抢救过程,实现了身心情感与当事人的相通。

甚至记者在直升飞机上的航拍报道中摇晃的画面、时大时小的声音,都调动着观众的视听感官,使观众“身临其境”,这为后来的全国性的赈灾捐款起到了很直接的促进作用。

这就充分表现了媒体信息传播的功能。

  四是舆论监督作用。

马克思说:“报刊按其使命来说,是公众的捍卫者,是针对当权者的孜孜不倦的揭露者,是无处不在的眼睛。

”这就是说,媒体一定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错误的东西,对不符合改革开放大方向,不符合人民根本利益,不符合党的路线、政策的东西要敢于揭露、敢于批评,真正实行舆论监督。

  3、媒体的主体之一——记者  记者就是媒体从事信息采集和新闻报道工作的人。

雅称:无冕之王。

记者属于一种职业。

国务院新闻办负责人赵启正认为:记者既不是你的上级、也不是你的下级;不是你的领导,也不是你的同事;不是你的朋友,也不是你的敌人;记者永远是你的挑战者。

我们如今谈跟媒体打交道,其实主要是通过与记者打交道来实现的。

那么我们就要了解记者的有关常识:  记者的基本任务:①采写新闻(天职或首要任务);②向领导机关和编辑部反映情况(内参);③了解群众的要求和社会的反映(社情民意、民生问题和社会舆情)。

④揭露或揭示了事实真相。

对我国记者的基本要求:一是敏锐地发现事实;二是忠实地报道事实;三是当好党和人民群众的耳目喉舌。

  现在人类已经步入互联网时代,每一个公民,只要愿意,人人都是记者,人人都可以做记者!于是今天记者的含义就广泛了,有人说记者就是历史的记录者、观察者和传播者。

也许对于很多人来说,记录和观察可能不难,难的是如何让人知道你的记录和观察,难的是报刊、电台电视台不轻易转播你的记录和观察,但这些都不妨碍事实的披露,因为有互联网在,她可以帮你把这些困难迎刃而解。

有数据显示:截至2010年6月,中国网民规模达到4.2亿;手机网民规模更达2.77亿;一个网民上传自己写作的稿件和拍摄的照片,发表自己的意见和观点,只是半秒钟的速度;一个网上稿件被另一家网站用抓取软件抓走并上网的时间是53秒。

当前,各网站的BBS、博客非常火爆。

中国有1750万博客,每一个博客理论上都是一位“记者”。

所以要学会与媒体打交道,就要培养高度的新闻敏感性,具备扎实的工作作风,努力学习与媒体打交道的技巧。

  二、要正确对待媒体  和媒体打交道时,要能主动与媒体沟通,主动与媒体合作,主动为媒体服务。

为什么这样说,就我的观察,我们基层许多领导对新闻宣传及媒体存在心理上的压力和戒备。

有三种表现:一是担惊受怕,对新闻媒体敬而远之。

有人说,省里是恩人,市里是好人,县里是罪人,乡镇是恶人,村里是仇人。

可见基层工作难度很大,难做事,难为人,加上媒体一掺和,基层领导更是搅得头昏脑胀,身心疲惫,担心新闻媒体小题大做,影响地方党委政府形象,影响自己在领导心目中的印象,另外,与新闻媒体接触时,生怕言多必失,尽量少说或不说,所以对媒体敬而远之。

二是疑心重重,对新闻宣传及媒体抵触戒备。

部分基层领导认为,媒体过于求全责备,无事找茬,不能体谅基层工作的难处,专门挑刺找基层毛病,所以不愿接触媒体,不愿与新闻媒体沟通配合,对新闻媒体抵触戒备。

三是冷漠轻视,消极应付。

由于少数基层领导对新闻媒体的地位、作用认识不够,了解不深,认为新闻宣传工作不能与社会稳定、安全生产、人口与计划生育等“一票否决”的工作那样相提并论,所以,在部分领导中认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免得惹麻烦,导致对媒体采访不配合,甚至根本不理不睬。

  那么,我们到底要如何来与媒体打交道呢?  1、加强沟通,做到主动不被动。

沟通的目的是为我所用,基层工作者不仅要学会正确认识媒体、敢于面对媒体,还要学会积极运用媒体,促进本单位的工作。

一是主动向媒体学习,增强抓宣传、谋发展的本领。

媒体是千里眼、顺风耳,是能极大地影响受众的专业组织。

基层工作者是服务员、“万金油”,需要掌握多种多样的技能技巧,必须善于学习。

主动向媒体求教,通过媒体学习各地的新经验、好办法。

对工作中的缺点问题,我们也可以借助媒体早发现早纠正,把坏事变成好事。

通过学习,与媒体结为良师益友为我所用,同时还可以增强与媒体打交道的信心和本领。

二是主动开展新闻宣传,抢抓舆论引导的主动权。

基层领导要高度重视宣传工作,牢牢把握宣传思想工作的主动权,“以我为主”开展宣传。

抓好协调与合作,形成抓大宣传的格局,高扬主旋律。

自觉配合主流媒体强化舆论引导,凝聚民心民智,消除各类不良思潮的影响。

特别是在处理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和突发性事件的时候,一定要及时通过主流媒体发出正面声音,公布权威信息,加强权威舆论引导。

主动通过媒体宣传,展示本地本部门改革发展形象、宣传推介本地的特色与优势,借助媒体提高知名度,提升人气,吸引人才,借助媒体的慧眼匠心策划本地开发发展。

举办各类文化艺术活动等等,也应争取媒体广泛参与。

  2、加强服务,做到热忱不奉承。

要把自己摆在与媒体合作、和记者平等的位置,充分尊重媒体,坦诚对待记者,以对媒体和记者的尊重和坦诚赢得理解和支持。

在记者面前不能失语、不能作秀,能说的如实说、充分说;可以有选择地说,但绝对不能说谎言、讲假话,也不能“客客气气地说废话”。

遇到媒体批评,不要一触即跳,而是认真寻找差距、改进工作,使媒体感觉到你的真诚。

对媒体和记者要有涵养和耐心,不要轻易激怒媒体和记者。

当然,我们要热忱但不需要一味地奉承,有些单位,遇到记者上门采访可能对单位有影响的事情,就出面了难,结果越了越难。

  3、加强合作,做到应对不应付。

对于媒体的报道,我们很多人习惯把它分为正面报道和负面报道。

正面报道不用说,记者来了,我们要为他们组织好采访对象,准备好采访资料,提供良好的采访环境,这我相信大家不用我说都做得到,但对于负面报道,要跟记者合作可能就难说了。

遇到可能出现的负面报道,我们该如何应对呢?一是做好应急预案。

无论发生什么突发事件,我们要有随时可以启动的“解决方案”,解决方案里面要明确专人负责专事,比如分管办公室的领导及办公室接待记者,相关部门及分管领导制定处理措施;通讯员负责组织通稿等,以确保事件发生后能在最短时间内采取应对措施,降低负面影响的程度,甚至将负面报道转化为有利的报道。

二是用开放的心态来对待媒体。

现在是信息高度发达的社会,任何企图封杀媒体的做法都是错误的。

在一个突发事件面前,如果你越掩盖,媒体就会越炒作;你越拒绝媒体采访,就越证明你有不可告人的内幕。

千万不要对记者说“无可奉告”、“不许采访”,否则会招来更多的麻烦。

你最先要做的事情是统一口径,然后向记者主动递上自己的名片,请记者到会议室休息,并主动向记者索要名片,从而掌握是哪家媒体的哪个记者。

掌握了媒体名称和记者的姓名,才有利于我们下一步协调上级部门帮助。

三是主动披露信息。

中央电视台著名主持人白岩松说过:“社会在进步,隐瞒消息已不可能,你不用正确的信息占领传播空间,就会有不正确的信息占领。

”只有及时主动地发布正确的信息,才能有利于事态的处理和问题的解决。

  省委宣传部原部长蒋建国讲过,遇到突发事件,被动讲不如主动讲,晚讲不如早讲;别人讲不如自己讲;外行讲不如内行讲。

信息的及时披露是应对突发事件的关键。

怎么披露,方式有很多,比如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公开信等等,但无论哪种方式,都少不了一个东西,那就是我们要讲的第四点——通稿。

实践证明,通稿是个很有力的应对策略,因为它不仅可以选择性地披露事实避免口误,而且可以通过大手笔地写出应对措施,消除不利影响,展示政府形象,让坏事变好事。

但要遵循一个基本原则就是重视应对措施慎报原因。

  三、要正确审视自已  俗话说:打铁还需自身硬。

在了解媒体,知道怎么与媒体打交道后,我们还要提升自己,管好自己,才能通过媒体推介好自己。

  1、建立学习机制,提升自己。

作为领导干部,在与媒体打交道时,尤其需要注意提升以下几方面的素质。

  第一, 要努力提升人文素养。

深厚的人文素养往往能够展现领导干部良好的媒体形象和出色的个人魅力。

  “台上一分钟,台下十年功”,这个道理同样也适合我们对人文历史知识的学习和人文素养的培养。

这就要求我们的领导干部平常要加强中外文史知识学习,并养成长期阅读、记诵的习惯。

长此以往,日积月累,方能达到顺手拈来,脱口而出的境界。

  第二,要切实提高语言表达能力。

领导干部的语言表达能力不仅关乎个人的公共形象,而且反映领导干部同媒体打交道的能力和舆论引导能力。

领导干部面对记者,一是要注意“说”的态度,二是要讲究“说”的艺术。

同样的意思,用不同的态度和不同的艺术说出来,效果大不相同。

领导干部要追求良好的话语效果,就要朴实地说:用事实、数据说话,并做到通俗易懂、朴实无华、朴素精炼;要严谨地说:注意表述的严密性、逻辑性和准确性;要有个性地说:在话语中适度地展现个人魅力和风采;要形象地说:多用艺术语言和讲故事的方式,化抽象为具体、化深奥为浅显、化枯燥为有趣;要幽默地说:给紧张严肃的气氛注入一些轻松愉快的元素。

古今中外许多著名的政治家,都是语言表达的天才。

  第三,要培养良好的心理素质。

作为领导干部,首先,心胸要宽广。

只有具备宽广的心胸,才能包容一切。

我们常说要尊重记者,善待媒体。

而实际上,并不是所有的记者都是友好的,也并不是所有的媒体都是客观公正的。

这就要求我们的领导干部具有广阔的胸怀来包容和化解。

其次,心态要阳光。

只有具有阳光的心态,才能勇于担当,坦诚相对。

我们常说要正确对待媒体的批评和监督,如果没有阳光的心态,则往往容易走向狭隘和对立,将媒体正当的批评和监督当成刁难和障碍。

再次,心志要高远。

只有心志高远,才能淡泊名利,只有淡泊名利才能从容淡定,宠辱不惊。

这样,我们的领导干部才能够直面压力,笑看风云变幻,不管面对何种境遇和突变,都能够从容面对,处变不惊。

  1、建立严格的内部管理机制,管好自己。

苍蝇不叮无缝的蛋,无论是广西日记门事件还是南京房产局局长名烟名表事件,都是我们干部自己出了问题,才被曝光。

因此,要获得正面报道而不出现负面报道,我们就必须对每项业务工作、每个重点环节都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制度,切实做到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

具体来说,就是要做到:一是健全管理机制。

完善学习、考勤、会议、车辆管理、招待费管理和工作考核等制度,对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加以规范,用制度约束和促进执行力的落实,增强干部职工的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减少因制度缺失出现作风等方面的问题而造成不良影响。

二是健全日常督查机制。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采取内部检查与外部监督相结合的方式,由纪检监察部门牵头,对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严格检查,对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处理,并与争先评优、绩效考核等结合起来,确保执行制度有压力、有动力、有效力,全力打造素质过硬的干部队伍。

三是建立干部教育机制。

通过开展经常性业务培训,在工作中增长本领,在实践中提高素质,努力提高干部业务工作水平;加强教育培训、开展实践活动,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综合能力;通过开展理想信念为主题的“创先争优”、“两转一增强”等教育,在实践中锤炼干部,树立干部可亲、可敬、可信的良好形象,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坚持开展廉政教育,通过典型示范教育和案例警示教育,增强干部的自律意识;四是健全考核机制。

建立定岗制,制定了严格的岗位目标,将各项工作对口分解到有关部门,落实到专人,形成从机关到基层组织、从班子成员到每名干部,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对照岗位职责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干部的职务晋升、评先选优、职务调整“三挂钩”,减少因工作失误或不作为而造成不良影响。

  2、建立与媒体正常的合作机制,推介自己。

第一,最好建立自己的新闻传播管理制度。

可以借鉴新闻发言人的做法,确定一个熟悉本单位情况的人来接待记者,统一管理和发布重要信息。

也就是规定如何与媒体打交道,本单位中哪些人有权利接受媒体的采访,谁能代表本单位对媒体讲话等等。

这样做的目的是,碰到发生重大事件时,统一对媒体的口径,用一个声音讲话,避免在媒体面前一个人一个观点,说法不一,前后矛盾,造成于己不利后果。

第二,建立经常性的记者联系制度。

在每家媒体确定一个自己的“心腹”记者,与他们建立起良好的合作关系。

平时,加强联系,了解媒体每个阶段的报道重点和需求,加以策划引导,以利用时机宣传、推介本单位,一旦遇到负面报道,可以通过“心腹”早了解,早准备应对措施,同时还可以通过“心腹”输出正面消息,从而引导舆论。

第三,建立舆情监测机制。

就是通过对互联网传播的公众对现实生活中某些热点、焦点问题所持的有较强影响力、倾向性的言论和观点的一种监视和预测行为。

《瞭望》新闻周刊2009年6月1日第一期:一呼百万应的网上群体事件,可以在很短的时间内,让大量群众对政府的看法发生某种根本性的改变。

更值得注意的是,网民互动已经从以往的说说就罢,蜕变为“从说到做”,从虚拟世界的参与投入现实行动中。

因为网民的跟贴而使某一事件迅速成为网络群体、舆论的焦点,这样的例子太多了。

  与媒体打交道是一门学问,是一门艺术,也是一门学不完的技术,所以在实践操作时,大家还是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具体对待,具体解决,遇到自认为难以应对的问题,大家要及时沟通,及时汇报,以确保正面宣传不落后,负面报道不出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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