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急急急
高分跪求 八一慰问部队演出的主持词
从开场白到结束语
一男一女两主持
男、女:尊敬的来宾,亲爱的朋友,晚上好
女:八月是灿烂的,因为有盛夏的阳光;八月是辉煌的,因为有军中奏响的乐章;84年前,南昌起义的第一声枪响,向世人宣告:中国人民解放军诞生了。
男:人民军队从无到有,从弱到强,浴血奋战,屡摧强敌,如今已成为震撼世界的赫赫劲旅。
在此,我们向解放军全体官兵、武警官兵和奋战在国防科技战线上的专家学者及其职工致以节日的热烈祝贺:祝你们节日快乐
陶韵欢鼓 (喜庆扁鼓表演) 今夜,我们满怀喜悦欢心,相聚一堂。
聚一份欢畅,一份吉祥;聚一份花好月园的好时光。
聚一份祝福,一份兴旺;聚一份风调雨顺的好景象。
让我们带着祝愿,欢聚一堂,听一听幸福和美满的二重唱
掌声有请喜庆扁鼓表演《陶韵欢鼓》 女声独唱 《我的士兵兄弟》 拨开历史的黑夜,我们看到有这样一支队伍,高擎红旗,在南昌城头用枪声刺破了乌云压顶的黑暗,迎来黎明的曙光。
掠去历史的硝烟,我们看到有这样一支队伍,行进在赣江湘水之畔会师在井冈山上,燃起革命的星星之火。
回眸艰难曲折的征程,我们看到这支队伍,穿着草鞋爬雪山过草地,创造了两万五千里的奇迹。
请欣赏女声独唱《我的士兵兄弟》 京剧《军民渔水情》 京剧是咱们的国粹,表演上要求精致细腻,处处入戏;唱腔上要求悠扬委婉,声情并茂;它的行当全面、表演成熟、气势宏美,韵味醇厚。
下面请欣赏京剧--沙家浜选段《军民渔水情》 健美操 《炫出你的青春》 咱们部队中有很多的90后,青春年少,你们豪情万丈,义无反顾地选择了军队,将青春的生命奉献给祖国的山河。
虽然军人的生活中没有灯红酒绿,没有轻歌曼舞,但那荡气回肠的军歌一样可以震天憾地,训练场上的英姿不会让你们寂寞。
请欣赏健美操表演《炫出你的青春》 《我曾经用心爱着你》 琼楼玉宇、月兔嫦娥,动人的月光在多少颗年轻的心中投下了阵阵涟漪。
在沉淀的弦音之中,娓娓唱着时光的流转、唱着爱情的变换,唱着经过岁月之后所留下来的记忆与情感。
有请安然为我们带来《我曾经用心爱着你》 舞蹈 《金牌串烧》 跳跃的音符演奏者活力,动感的舞步,展示着风采,合着节拍,我们用最热情奔放的青春之心,舞动着花样的年华,接下来请欣赏舞蹈《金牌串烧》 越 剧 《三笑点秋香》 越剧长于抒情,以唱为主,声腔清悠婉丽优美动听,表演真切动人,极具江南灵秀之气。
有请史红娟为我们带来越剧选段《三笑点秋香》 舞蹈 《茉莉花》 还记得年少时传遍大街小巷,委婉动人的那一首首民歌吗
伴随着那耳熟能详的音乐,带你进入儿时美好的回忆。
下面请欣赏舞蹈《茉莉花》。
女声独唱 《我要飞》 宝塔山下风在吼,黄河岸边马在叫。
军人这支队伍集结了中华优秀的儿女,众志成城,挺进敌后,用血肉之躯浴血抗战,胜利结束了中国百年受辱的历史。
这支队伍向北发展,向南防御,发出解放全中国的宣言。
请欣赏女声独唱《我要飞》 擒拿格斗 《我是特种兵》 在军营中,学习擒拿格斗的目的就是提高徒手格斗的技战术水平,从而在对敌斗争中更加有效地打击对方,保护自己,出色地完成任务。
下面就让我们一起欣赏由_____ 带来的擒拿格斗表演《我是特种兵》 舞蹈《新阿里朗颂歌》 2011年是十二五开局之年,也是丁蜀抢抓强镇扩权和高铁新城建设两大机遇,同时接受大规模征地拆迁和大体量城市建设双重挑战,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新腾飞的关键之年。
这需要我们所有同志和衷共济,奋力拼搏,才能抓住这最好的机遇,开创丁蜀美好的新时代。
下面请各位欣赏由宜兴市丁蜀高级中学带来的舞蹈《新阿里朗颂歌》,掌声欢迎
男女声小合唱 《共和国之恋》 伟大祖国,经济发展,政治稳定,社会进步,民族团结,展现新气象,昭示好前景。
让我们以采茶采桑之手,编织彩灯云锦;让我们以嘹亮的歌喉,唱响国歌和飘扬的五星红旗,唱响千百年来朝朝暮暮澎湃的激情。
请欣赏男女声小合唱 《共和国之恋》 男:战争年代,军人是一把钢枪,把愤怒的子弹射向敌人的胸膛。
建设年代,军人是一块砖,一块瓦,建起一座座高楼大厦。
和平年代,军人是一块盾牌,是幸福的保护神,保卫着和平阻挡着邪恶。
女:当橄榄绿渲染了你人生的色彩,当军号声吹响了你心中的赞歌,当嘹亮的口号震撼着你沉睡的心灵,当铮铮誓言注定你前行的方向,朋友,你就拥有了一个让人敬佩的名字- --军人。
男:今夜,我们为每一个值得自豪的军人,为我们最可爱的人歌唱
女:亲爱的朋友们,今晚的慰问演出到此结束了
男:朋友们,再见
听证会主持词
你可以参照下面的听证会主持词,适当修改即可 听证会主持词 各位听证代表:你们好
为确保低保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接受辖区群众的监督,增加低保工作透明度,让真正困难的群众享受到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为此,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低保听证会。
下面,我将这次听证会代表人员构成情况向大家作个介绍:听证会代表共十一人。
其中,张家山社区主任罗会芳、副主任王荷花、民政专干方园娇,社区综治专干涂小兰,社区卫生专干肖艳芳,管段民警徐光灿、社区委员杨木龙、申报人熊皓葵所在楼栋长黄开勇、邻居罗敏,申报人胡燕所在楼栋长胡根水,邻居吴凤娇。
这次听证会的监票员建议由社区居委会副主任王荷花同志担任,大家看有没有意见,如有意见,请发表;如没有意见,就鼓掌通过; 会议指定计票员由社区专干方园娇同志担任; 记录员由社区委员杨木龙同志担任。
下面我张家山社区这个月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情况向大家作个介绍。
本月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的新户有2 户。
一、下面请申请人熊皓葵、胡燕陈述申请理由二、有无听证代表现场对申请人提问的,如无,请申请人暂时退场三、下面请民政专干方园娇同志向听证会介绍调查情况并当场播放上户核查摄像。
四、刚才申请人陈述了申请理由,方园娇介绍了调查情况,下面请各位代表进行发言。
五、各位代表是否还有不同的意见,如没有,就请计票员在监票员的监督下,向各位听证代表分发表决票。
各位代表还有没有未领到表决票的
如有,请举手。
现在各位代表开始填写表决票,请在相应的意见栏内打勾,有其它建议的请写在建议栏内。
请申请人入场听证会采取无记名投票表决,经听证代表人数2\\\/3以上投票同意的申请户,张榜公示后,上报街道审核。
六、下面请各位听证代表依次投票七、请监票员、计票员开箱验票八、主持人宣布结果本次听证会应到代表 人,实到代表 人,发出表决票 张,收回表决票 张,收回的票数等于(少于)发出票数,表决有效。
其中同意的 票、不同意的 票、弃权的有 票。
同意票数超过到会代表人数的2\\\/3,听证结果将张榜公示后,上报街道审核。
本次听证会的程序全部进行完毕。
经过大家的努力,这次听证会开得很成功。
我代表张家山社区党支部、居委会,对到会的听证代表表示衷心的感谢
听证会的流程是怎样的
听证会是怎样开的,能否说说具体的程序、步骤
LLHH321 | 07-01-20 好评回答 1255039305 | 07-01-20 关于听证会的含义听证会是一个新生事物,因此有必要明确它的含义。
听证会有几层意思,第一,立法听证是由谁来听
示范稿规定是由立法机关的主体来听证,不是工作人员来听证。
第二,听证会听什么
既包括对与立法有关的客观事实的描述和反映,又包括听证陈述人从自身出发提出的包含个人价值取向的主观意见;第三,听证会与其他听取意见的方式,如座谈会、论证会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公开性,听证陈述人是从报名的公众中产生的,而不是由会议的举办者在小范围内邀请的,会议的举行也是公开的,允许公众旁听,允许记者采访和报道;第三,强调听证会的作用,听证会中获取的信息和公众意见,应当作为立法的重要依据。
对听证会中公众反映强烈的、重要的意见,法案没有采纳的应当作出说明。
(二)听证机构和听证参加人 1、听证机构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听证机构是统一审议的专门委员会、其他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的工作机构。
没有规定常委会作为听证机构。
美国的立法听证多在委员会或小组委员会中举行。
日本规定了在院会和委员会举行听证会。
许多地方的听证规则规定了常委会作为听证机构。
我们认为常委会可以就审议中争议较大、需要进一步听取意见的事项举行听证会。
听证人可以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若干人担任,不必由所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担任。
常委会还可以指定专门委员会或工作机构举行听证会。
为节省立法资源,示范稿规定听证机构可以由若干机构联合组成。
2、听证参加人 目前各地对听证参加人的称谓不统一,示范稿进行了规范。
听证参加人包括听证人和听证陈述人,除此以外的其他人,如为会议的进行做有关的服务工作的人员不是听证参加人,不享有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听取意见的人称为听证人。
其中主持听证会的听证人为听证主持人。
在国外,听证主持人一般为委员会的主席。
根据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我们规定了担任听证主持人的人选。
被听取意见的人称为听证陈述人。
使用“陈述人”,意在强调其任务主要是陈述、发表意见。
对听证陈述人,许多地方规定不一致。
国外称为证人。
为避免使用“证人”的称谓不易为我国公众接受的情况(如刑事诉讼中找证人难),示范稿规定为听证陈述人。
3、关于听证的范围 立法法没有规定听证的范围。
考虑到目前听证活动开展的现状,示范稿对听证的范围作出规定。
听证的范围,示范稿区分两种情况作出规定:即应当举行听证会和可以举行听证会的情况。
对于法律法规案内容涉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事项(如征收利息税,关于婚姻法的修改,几乎是所有公民关注的问题)或者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益有较重大影响(如房屋拆迁方面的法规,可能不是对多数个人或组织有影响,但对于某个群体有较重大影响),都应当举行听证会。
可以举行听证会的情况,是指在这些情况下,可能需要举行听证会,也有可能通过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的方式征求意见更合理(示范稿第五条)。
如合同法中争议比较大的问题,可能召开由法学家参加的专家论证会更合适。
4、关于听证的原则 示范稿规定了进行听证活动应当遵循的几个原则。
这实际上是对听证参加人(主要是听证机构)的要求。
一是不重复听证原则,二是公开原则,三是公正原则,四是客观原则,如实提供情况和如实报道原则。
这是对听证陈述人和媒体的要求。
二、关于听证准备 听证准备是开好听证好的最重要的环节,是示范稿中条文最多的一章。
1、关于作出举行听证会的决定 关于专门委员会或者工作机构举行听证会是否要报委员长会议或主任会议批准,是示范稿起草过程中曾考虑的一个问题,现在示范稿没有规定,是否可行,请大家考虑。
日本规定需由议长批准。
美国的情况需要请教这里的专家。
2、关于听证公告 关于听证公告的内容,示范稿除规定了时间、地点、目的等等外,强调了应对听证事项和与了之有关的必要的背景资料介绍,且介绍所包含的信息应当足以使公众判断听证事项是否会对其产生影响。
也就是说对听证事项的介绍应当较为详细。
否则公众不知道听证事项的问题所在,不知道是否会对自己产生影响,就不会去关心,不会参加听证人,那么听证会就无法收集到公众的真实意见。
关于听证公告的发布方式,示范稿规定的用意就是尽可能让最多的人知道或让尽可能多的相关人知道听证会召开的有关情况。
3、关于听证陈述人的确定 示范稿规定了确定的原则,即公正、合理、平等的原则。
同时具体规定了在四种确定的方法。
一是听证陈述人的报名人数不足听证会公告所列人数,听证机构认为可以举行听证会的,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均应列为听证陈述人。
二是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听证陈述人。
三是对于一些人可以有优先权,主要是某一群体推选出的代表。
四是听证机构的工作人员经约见认为该人持有重要意见、确有必要参加听证会的听证陈述候选人或利害关系人。
4、关于听证义务 示范稿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主要是针对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因其担负的职责而了解某些情况,听证机构要求其向立法机关提供信息,而拒绝提供信息的。
需要注意的是,对这类陈述人不应具有特权,不仅应当要求其提供书面材料,还应当要求其出席听证会,以接受听证人和其他听证陈述人的质证。
5、关于听证陈述人保密和费用 这一规定是对听证机构规定的责任。
一是保密的责任。
听证陈述人简历中的个人情况,有一些可能涉及其个人隐私,未经本人同意,听证机构不得公开,这是在现代社会公民个人的权利。
二是听证陈述人生活确有困难的,听证机构可以为其提供因出席听证会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听证机构不需对所有的听证陈述人支付因听证所支出的费用,因为出席听证会为立法机关提供信息,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但对于一些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如城市中处于最低生活线下的居民、生活困难的残疾人、边远山区的农牧民等,可以给以为其支付合理的费用。
6、旁听 旁听人员的确定,应参照人民法院旁听的办法,按到会场的先后顺序确定。
此外,听证机构应当保证媒体参加听证会,并进行报道。
三、关于听证会的举行 1、关于听证陈述人发言的顺序 听证会举行的目的,听证人通过听取听证陈述人提供信息和发表的意见和看法,对听证事项有比较全面的了解。
为达到这一目的,示范稿规定了听证陈述人发言的顺序。
一是听证陈述人对听证事项有不同意见的,先由提出法律法规案及其支持方的陈述人发言,然后由反方或持有其他意见的听证陈述人依次发言。
二是持有相同意见的听证陈述人按照一定的顺序发言。
如果同一意见的陈述人数量较多,主持人可以要求各方推选代表发言,或者提交书面陈述材料。
示范稿强调各种不同意见的陈述人都应有平等的发言机会。
2、听证辩论 “真理愈辩愈明”,本着这一精神,示范稿规定了听证辩论的程序。
各方听证陈述人发言并回答听证人所提问题后,经主持人同意,一方陈述人可以再次发言反驳对方陈述人的观点。
陈述人之间还可以互相提问。
3、关于听证记录 关于听证记录,是对听证会进程所作的原始的、未经归纳、整理的记录。
听证记录作为立法程序中的相关材料,应存档保存。
鉴于听证会是公开举行的,因此,听证记录也应可以在政府刊物上公布,供公众、学者查阅、研究之用。
4、关于听证会上的言论保护 示范稿第三十六条规定,听证人和陈述人在听证会上的言论受宪法保护,不应受到任何追究。
这一规定是为保障听证人和陈述人,尤其是陈述人可以充分反映情况。
陈述人由于客观条件或自身认识能力所限,可能对某些问题的理解不够全面或有偏差。
只要不是故意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便不应受到追究。
四、关于听证报告 1、关于听证报告的内容 示范稿第三十八条规定了听证报告的内容。
示范稿强调,听证报告应当将听证陈述人提的主要事实、观点意见及其依据作出充分的、客观的报告。
(我认为第一章中的客观原则应当是对听证报告的要求。
对陈述人和媒体的要求应当是真实,且这种真实只能限于信息来源或渠道的真实,而不可能是客观真实,因为什么是客观真实在某种情况下在一段时间内是不可知的。
新闻报道的客观性,也只能是媒体的自律性要求,有的媒体的生存目的就是要为某一方摇旗呐喊。
因此,客观原则不应当是听证的基本原则。
) 2、关于听证报告的公开 听证报告应当公开,这也是对听证机构的一种监督。
听证报告是立法过程中的重要资料,公布后可供公民查阅或学者研究之用。
3、关于听证报告的作用 示范稿最后对听证报告的作用作出规定。
对听证会中公众反映强烈的、重要的意见,法案没有采纳的应当作出说明。
这一规定是立法民主化的体现。
参考资料: 收起
农村宅基地拆迁后怎么分配
就是说村里规划
1 为了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树立典型,推动工作,培养和造就一批政治上有觉悟,经济上有实力,社会上有影响,对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有贡献,坚决拥护党的领导的积极分子,进一步推动我市非公有制经济的快速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健康成长,调动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再做新贡献的积极性。
经各县市区和各有关方面推荐,市评选表彰领导小组评审,中共咸阳市委统战部、咸阳市工商联、咸阳市中小企业促进局决定,对赵超等53名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进行表彰,授予“咸阳市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章。
希望受到表彰的“优秀建设者”一定要珍惜荣誉,再接再励,继续发扬爱国、敬业、诚信、守法、贡献的建设者精神,在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努力提高企业素质,大力推进管理创新、科技创新和产品创新,自觉把企业的发展与国家的发展结合起来;把个人富裕与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结合起来;把遵循市场法则与发扬社会主义道德结合起来,以更加昂扬的创业精神、更加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更加突出的成就,报效祖国、服务社会、回馈人民。
希望全市广大非公有制经济人士以他们为榜样,深入学习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争做优秀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努力把企业做强、做实、做大,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咸阳做出新的贡献。
2 我觉得我们伟大的祖国很了不起,所以看了下面的新闻,非常的激动,把它摘抄下来,作为鼓励《艰苦创业、顽强拼搏,中国航天事业成就举世瞩目》。
中国航天事业的发展史是一部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创业史,是千千万万热爱祖国的中华儿女无私奉献、勇于攀登的拼搏历史。
经过50多年的创业发展,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决策和领导下,航天事业经过发展导弹、运载火箭、人造卫星、载人航天等几个阶段,目前已经形成了体系,形成了规模。
具备了先进的卫星、火箭的设计能力,加工制造能力、完备的测试和试验能力、可靠的发射能力和有效的测控管理能力。
目前,我们国家在卫星方面已经拥有通讯、遥感、资源、导航定位、气象、科学实验、海洋七大卫星系列,我国是世界上第五个把卫星送上天的国家,第三个掌握卫星回收技术的国家,第五个独立研制和发射地球静止轨道通信卫星的国家,我国自行研制和发射了80多颗人造地球卫星,在轨运行的卫星有20多颗。
目前,我们国家已经研制了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东方红四号大型卫星平台,寿命可达15年,能够满足后续应用的需要,刚刚发射的尼日利亚卫星就采用了这一部平台。
进入空间是开展航天活动的基础和前提。
在运载火箭方面,我国目前共有12种不同型号的长征运载火箭,具备了9.5吨的近地轨道、5.2吨的同步转移轨道的运载能力;具备高中低多种轨道的发射能力,能够发射世界上绝大多数商业卫星,并且可以多星发射,综合技术性能达20世纪末世界先进水平。
我国是世界上第三个掌握先进的低温推进技术的国家,也是较早掌握大推力运载火箭捆绑技术的国家。
截止到目前,中国长征系列运载火箭进行了98次飞行,将83颗国产卫星和6艘飞船送入太空,将28颗国外商用卫星送入预定轨道。
1996年10月以来,长征火箭已经连续56次发射成功。
在发射场方面,建设了酒泉、西昌、太原三个航天发射场,保证了卫星、载人飞船的发射需要。
在测控通信领域,建立了覆盖国家本土、太平洋和非洲地区的航天测控网,基本满足了航天活动的测控需要。
在地面和应用系统方面,建成了包括中国遥感卫星地面站、国家卫星气象中心、国家卫星海洋应用中心和中国资源卫星应用中心等卫星地面和应用系统。
同时,在载人航天、月球探测等领域,也建成了配套的专业工程体系。
3 上级领导的支持、鼓励与建设者的动力 2008年9月3日,也就是距离新校区开工建设一周年还有25天的时候,市委书记千军昌、市长庄长兴来视察新校区,这一天,总建筑面积34505平方米,总投资7260万元的学院主教学楼顺利封顶。
看着一幢幢矗立的大楼,听着建设者们的汇报,书记和市长听得很认真,末了,市委书记很感慨地对学院党委书记刘文理和院长刘聪博说:“你们是白手起家,很不容易,很了不起,学院建设到今天这种规模,令人兴奋,我代表市委市政府感谢你们,咸阳职业技术学院是市委市政府唯一的一所大学,是我们咸阳的独生子和宝贝蛋儿,一定要把这个独苗苗养好,各部门都要以为咸阳职院提供服务为荣
你们两个人,都在市委市政府工作过,现在看来,你们不仅能当秘书长,还能够干好教育
”最后,书记还幽默地说:“明年,等你们新校区建设成了,市上各大班子,还有人民代表,来为你们放炮祝贺
” 为了培育好咸阳职院这个“独苗”,市委市政府千方百计采取多种措施帮助学院解决建设中的各种困难。
2006年5月,在学院新校区征地面临资金困难之际,时任市长的千军昌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协调解决征地资金1200万元。
2007年5月,千军昌再次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学院新校区建设贷款问题,决定由市城投公司担保,向中国开发银行陕西省分行贷款1.5亿元,拉开了新校区建设的序幕。
2008年9月,庄长兴市长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决定从市本级财政“两权价款”中一次性安排资金2000万元,用于学院新校区建设。
2009年3月,在新校区建设进入攻坚阶段,建设资金却面临断档困境之际,庄长兴市长主持召开金融协调会,决定一次性从中国建设银行贷款1亿元,并由市财政和学院共同承担本息偿还。
此后,千军昌、庄长兴又多次指导、协调解决学院老校区资产置换问题,共筹集资金1.6亿元,大大缓解了新校区建设的资金压力,确保了工程的顺利进行。
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给了职院建设者们极大的鼓舞,2009年2月,在咸阳职院第一次党代会上,他们庄严承诺:2009年秋季开学,全部搬入新校区办公
这个承诺,无疑为工程建设开始了倒计时。
2009年6月30日,学院放假前夕,决定部分学生提前搬入;7月29日,学院行政处室搬入新校区;8月10日,系部整体搬入。
看着搬家的车辆往来穿梭,院长刘聪博也很感慨,三年了,而今咸阳职院终于有了属于自己的办学地方,他们将告别租用的陕西科技大学校区,搬往新址,但是每个职院人都不应该忘记,这里曾经是咸阳职业技术学院的摇篮,在他们刚刚起步的时候,是这里收留了他们,于是他们才有了集中办学的地方,有了整合的可能,有了整合之后的突围和腾飞。
8月22日,新学期开学,当天,省电大考试的考场、全市高级工考试的考场就设在咸阳职院的新校区。
整个学院,人山人海,热闹非凡。
市人事局领导在现场看了后感慨道:“没想到
”新生的家长、参加考试的高级工、电大学员都很吃惊,为学院的建设速度,为这所高质量现代化绿色文明新型学院。
~~~都属于新闻类的~~~O(∩_∩)O~
腾蛟镇的文化建设、工程
近年来,我国经济实力大幅提高,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人民生活显著改善,社会大局总体稳定。
但由于我国社会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结构、组织形式、利益格局的深刻变化也使我国社会呈现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纠纷类型多样化等特点。
尤其是因贫富差距、城乡差距、分配不公、社会保障、劳动就业等问题引发的多样化、群体化、对抗性、敏感性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处理难度大。
新形势提出新挑战,新问题产生新任务。
如何服务于改革开放、社会稳定的大局,如何提高我们化解矛盾纠纷的能力,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
因此,建立与完善一整套合理有效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 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构建 完善 纠纷解决机制近年来,伴随着我国社会经济快速发展、经济体制变革不断深化、社会利益格局不断调整,社会矛盾纠纷处于高发时期,且呈现出纠纷主体多元化、利益诉求复杂化、纠纷类型多样化等特点,对现有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提出了新的挑战。
应对社会矛盾纠纷多元化的发展趋势,加快构建和完善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机制,整合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多种社会资源,综合运用调解、仲裁、诉讼等多种方式和手段,形成功能互补、程序衔接的矛盾纠纷有效化解体系,为社会主体和纠纷当事人提供符合他们利益偏好的、可供选择的纠纷解决途径,从而能及时有效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这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需要研究和解决的一项重要课题,本文将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内涵、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现实意义、基本思路、具体措施等几个方面进行探讨和分析。
一、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概述。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与传统的“一元化”化解矛盾的方式方法相比较而言的。
简单地说,就是由于当前矛盾纠纷主体的多元化、类型的多元化、诉求的多元化,化解矛盾纠纷的思路、方法、措施、途径等也应多元化。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是指在一个社会中,诉讼和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各以其特定的功能和特点,结成一种互补的、满足社会主体多样需求的程序体系和动态的运作调整系统。
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诉讼的方式,一类是诉讼以外的方式,也即所谓的ADR。
ADR是英文Alternative Dispute Resolution的缩写,其意为“替代性(或选择性)纠纷解决方式”,最初是指20世纪逐步发展起来的各种诉讼外纠纷解决方式, 现已引申为对世界各国普遍存在着的、诉讼制度以外的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或机制的总称。
目前,在各国司法实践中广为使用的不经过正式的审判程序而解决纠纷的替代性争议解决方式主要有仲裁、调解、谈判、案件评估(case valuation)、法院微型审判(mini-trial)、早期中立评估(early neutral evaluation)、由法官主持的和解会议(judge hosted settlement conference)等。
这一概念既可以根据字面意义译为“替代性纠纷解决方式”, 亦可根据其实质意义译为译为“审判外(诉讼外或判决外) 纠纷解决方式”或“非诉讼纠纷解决程序”、“法院外纠纷解决方式”等。
[1]当代国际比较法学家将ADR 的共同性特征概括为以下几个基本要素:第一,程序上的非正式性(简易性和灵活性);第二,纠纷解决基准上的非法律化。
即无需严格适用实体法规定,在法律规定的基本原则框架内,可以有较大的灵活运用和交易的空间;第三,从纠纷解决主体角度,ADR 具有非职业化特征,可以使纠纷解决脱离职业法律家的垄断;第四,形式的民间化或多样化,其中民间性ADR 占据了绝大多数;第五,从纠纷解决者与当事人之间的关系看,包括仲裁在内的ADR 的构造是水平式(horizontal) 的或平等的。
中立第三人并不是行使司法职权的裁判者(法官) ,当事人的处分权和合意较之诉讼具有更重要的决定意义,因而被称之为更彻底的新当事人主义;第六,纠纷解决过程和结果的互利性和平和性(非对抗性)。
[2]在这个意义上,我国的人民调解及其他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都符合这些基本特征,可以被涵盖在ADR 的范畴之内,尽管它们都保持着各自的特殊性。
目前, 我国已经初步形成了一套有中国特色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具体体现为以诉讼为核心,各种非诉讼方式为补充的相互配合、相互衔接,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行政、教育等多种手段来协调处理社会矛盾纠纷。
[3]我国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也可以分为诉讼和非诉讼两类方式,诉讼方式即法院判决,非诉讼方式包括调解(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当事人和解、行政裁决、行政复议、仲裁、信访等。
二、构建大调解相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现实意义。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任务。
和谐社会不是没有矛盾的社会,而是社会矛盾纠纷得到及时妥善化解、人民权益得到及时有效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得到及时有力弘扬的社会。
及时妥善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就必须建立一套科学有效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当前,由于冲突的性质、形式、对抗程度不同,解决纠纷的手段、方式也必然是多样的。
建立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对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一是有利于构建和谐有序的社会格局。
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要确保各项事业有新格局、新水平、新发展,必须有一个安定和谐的社会环境。
而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仍然是人民内部矛盾凸显、刑事犯罪高发的时期,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仍然大量存在。
特别是随着经济体制、社会结构、利益格局、思想观念的深刻变革,有些矛盾纠纷跨地区、跨行业,跨部门,突发性强,发现和控制难度大,靠单一渠道解决社会矛盾纠纷已不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司法干预社会矛盾纠纷是非常重要的手段,但对某些矛盾纠纷不是最佳的手段,因为司法的职能是裁判争端,不具有直接分配社会资源的职能,许多利益调整的矛盾纠纷需要运用行政的、经济的方法实施综合调控,不易进入司法程序。
同时司法资源是有限的。
如果群众遇到纠纷都走诉讼这一独木桥,必然会导致一些原本可以通过平和方式解决的矛盾更趋对立,最终影响社会和谐。
积极探索建立人民调解、司法调解、行政调解有效衔接、协调运作的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综合利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运用教育、协商、疏导等方法,深入开展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工作,提高调处效能,有力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符合保障民生、人民利益至上的执政目标。
人民法院将有限的审判资源用于解决重大疑难的社会矛盾纠纷,对一般的民间纠纷倡导采取多元化的解决方式化解在诉前、解决在诉外,是缓解审判压力、成功化解矛盾的有效途径。
实践证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是司法审判的重要基础,通过协商解决纠纷,可以使当事人的意思自治和处分权得到更多的尊重,可以更好地维系家庭温情、邻里礼让、交易诚信,可以更多地增强社会宽容和社会责任。
人民调解、行政调解所具有的增强凝聚力、传承道德价值和协调法律与公序良俗的特殊作用,是法院判决所不能替代的。
对于当事人来讲,有事就打官司不是法律意识强的表现;对于法院来讲,不是受理的案件越多越体现政绩。
发挥多元调解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优势,把大量矛盾纠纷化解在诉外,完全符合人民群众的新要求、新期待,符合人民利益至上的具体要求。
三是有利于促进平安创建活动的不断发展。
新的形势和任务,要求各相关部门必须加强协作配合,全面发挥社会控制作用,共同构筑资源配置合理、机制运转高效的社会矛盾解决体系,为不同类型的社会矛盾提供相应的解决渠道。
不断创新调解理念、调解手段和调解方法,推动完善以“以党委统一领导、各相关部门组织联动、法院积极主导、诉求渠道畅通、信息资源共享、基层群众受益”为核心内容的多元化解决纠纷机制,从源头上预防、疏导、分流社会矛盾,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利于及时消除各种影响社会发展的不稳定、不和谐因素,特别是通过协商、和解的方式解决各类矛盾纠纷,有助于协调统一各方利益,加强团结合作,把人心凝聚到谋发展、干事业上,为经济社会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
三、充分发挥大调解相衔接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作用的基本思路。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个不断化解社会矛盾的持续过程。
一个趋于和谐的社会、一个成熟的法治社会,国家应当为不同类型的社会纠纷提供相应的解决渠道。
每一种纠纷解决方式应当占有自己的位置, 发挥各自的作用,并且相互补充、相互协调。
每一个具体的矛盾纠纷, 都应当有不同的诉求表达渠道和化解方式。
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就是要明确各种纠纷解决方式在社会矛盾纠纷解决工作体系中的地位和作用,形成既充分发挥每一种纠纷解决方式的特点和优势,又能够相互衔接配合、相互补充的满足社会主体多样需求的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模式。
发挥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大调解的作用,基础在于司法调解、行政调解、人民调解的建立和加强,根本在于诉调一体化对接,完善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行政调解为中心,诉讼调解为主导、司法审判为保障的多元化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把民间调解发扬光大,把行政调解发挥到位,把法院调解贯彻始终,最大限度地将各种消极因素转化为积极因素,实现调解效果的最大化。
(一)加强人民调解,打牢基础建设。
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人民调解是基础,是第一道防线,必须在加强人民调解上下功夫,要发挥人民调解在矛盾纠纷调解工作体系中的基础作用。
要大力拓展人民调解工作领域,在继续做好婚姻、家庭、邻里、房屋宅基地、生产经营、损害赔偿等常见性、多发性纠纷调解的同时,积极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新任务新要求,积极参与土地承包、环境保护、劳动争议、医患纠纷、征地拆迁、等社会热点、难点纠纷的调解。
要切实强化人民调解矛盾纠纷预防、法制宣传教育功能,努力提高调解质量,加强调解组织网络建设。
在各单位、各社区(乡镇)、各行政村都建立起人民调解组织,配备人民调解员,及时吸收一些德高望重、有群众威信的人员参加,优化民调组织结构。
基层法院应设立专门的诉前调解机构,配备调解经验丰富、审判理论水平较高的法官,同时聘请有威望、调解经验丰富的街道司法所长、街道社区推荐的司法协理员为特邀调解员,还应从司法所长、发挥作用好的司法协理员中聘请司法联络员,协助法院调解案件,或受法院委托独立主持调解法院所受理的案件。
要加大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投入力度,落实人民调解工作经费,提高人民调解员的待遇,并将经济补贴与工作业绩考核挂钩,最大限度地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
人民法院要充分发挥在“四位一体”大调解中的主导作用,与司法行政机关密切协作,结合具体案件,通过系统授课、专题讲座、答疑释惑、协助调解等方式,加强对人民调解工作的业务指导和人民调解员的业务培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业务素质,增强人民调解工作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的能力,确保人民调解员在化解社会矛盾中发挥得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置得好,真正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
(二)强化行政调解,调配救济资源。
要强化行政机关解决纠纷的职责。
目前的社会矛盾纠纷有相当数量是行政性纠纷,行政机关也承担着行政复议、行政调解、行政裁决等解决纠纷的职责。
行政机关在纠纷解决中具有专业性、综合性、高效性的特有优势,同时,行政机关掌握着其他纠纷解决主体不具备的行政裁量权和社会资源,在纠纷解决过程中可以通过不同的资源调配,实现纠纷有效解决。
纠纷解决与权利救济是紧密联系在一起的。
救济是指当权利的实现出现障碍时,需要对其提供一种救济和帮助。
救济包括公力救济、社会救济和私力救济。
就公力救济和社会救济而言,政府部门的公力救济和行业协会等的社会救济,都是十分重要的,但现实情况却是有差距的,还有很大的实践探索和改革发展的空间。
必须更新观念,树立多元化纠纷解决的理念,设立专门的工作机构,制定和完善纠纷解决规则和工作职责,及时处理相关纠纷。
在行政调解中积极倡导“以和为贵”、合作、自治等价值理念,引导采用平和方式解决纠纷,降低纠纷的对抗程度,避免纠纷的升级,增加社会的和谐度。
(三)建立联席制度,搞好诉调对接。
建立“三项制度”,搭建司法调解、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一体化的平台。
一是建立联席会议制度。
要建立调解联席会议制度,法院、司法行政机关或行政机关参加,组织特邀调解员代表、民事调解指导员等相关人员参加,定期召开例会,相互通报纠纷发生、解决情况,交流、研究化解纠纷的办法。
二是建立考评管理制度。
各基层司法所要把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切实加强对人民调解日常工作的考评和管理,规范人民调解业务台帐、调解文书和工作档案,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定期组织考核评比,确保人民调解工作依法规范运行,以科学有效的管理促进人民调解工作健康发展,激发广大人民调解员的工作热情,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
三是建立信息共享制度。
法院要与人民调解组织、仲裁机构、行政部门建立定期联络制度,建立“裁判案例资源共享”机制,全面发挥惩治、教育、保护、预防的司法职能。
司法行政机关要将每月纳入人民调解组织调解的民事纠纷的数量、类型、进展情况和处理结果形成统计报表,抄送法院,法院应将每月受理的经过人民调解的案件情况、发生法定事由被确定为无效或变更、撤销的调解协议情况形成统计报表,反馈给司法行政机关。
四、推动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具体措施。
推动和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使其相互协调,又充分发挥各自作用,是一项需要多方协作、不断完善的社会系统工程。
要坚持党委领导,法院主导地位,加强联系协调,互相支持配合,努力构筑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新格局。
一是坚持党委领导,把握正确方向。
推动和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工作,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整合各种资源和优势,多方协作,形成合力。
把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坚持与深化平安创建紧密结合起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要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加强对人民法院与调解组织之间的工作指导、调度和协调,确保各项工作制度配套、措施具体、成绩显著,各综治部门积极主动地预防和化解矛盾,尤其要超前处置好群体性和突发性事件,防止矛盾上交或外推,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各相关部门要深化调查研究,加强对社会矛盾纠纷的分析和研判,围绕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积极向党委、政府建言献策,为社会管理宏观决策提供科学的依据。
二是畅通诉求渠道,凝聚多元合力。
畅通诉求渠道是推动和完善多元解决纠纷的前提。
充分调动成员单位和社会各方面的资源,纳入到社会控制的大系统中发挥作用,构成配置合理、运转高效的多元化社会矛盾纠纷解决机制。
各行政机关和基层组织要根据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中的地位和职责,坚持做到既不越位、不错位、又不推诿、不回避,充分发挥主动高效的作用,及时有效化解矛盾纠纷。
法院及其派出法庭,要进一步健全完善简单民事案件先行调解和委托调解机制,支持人民调解组织参与诉前调解,将人民调解融入诉讼渠道。
在审理涉及人民调解协议的民事案件时,要依法确认人民调解协议的法律效力,提高人民调解协议的公信力,维护人民调解工作的严肃性。
要努力探索指导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调解协会工作的新途径,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行政机关之间的沟通与协调,逐步建立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与司法调解相互衔接配合的有效机制。
司法行政机关要按照“调防结合、以防为主、多种手段、协同作战”的方针,依法履行指导人民调解工作的法定职责;要坚持深入基层、深入群众,认真研究解决新形势下人民调解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进一步建立完善因人预防、因地预防、因事预防、因时预防等预防制度,做好民间纠纷的预测和防范,加大调处工作力度,能调则调、宜调则调,使矛盾纠纷消化在基层,消灭在萌芽状态,尽量少一些“对簿公堂”,为法院审判工作“减压”。
努力消除人民调解工作的盲区和死角,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层次人民调解组织的不同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实施分类指导,不断提高工作的科学性、主动性和预见性。
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和律师的作用,挖掘多元化解决纠纷的资源。
人民陪审员来自基层,既了解法院审判工作,又熟悉社情民俗、贴近人民群众,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调解易于被当事人所接受。
要调动人民陪审员参与调解的积极性,确保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双赢。
发挥律师具备专业知识和处理社会纠纷的经验的优势,积极探索律师积极主动参与矛盾纠纷调解的激励机制,促使当事人在法律的框架内自治解决。
工会、妇联等组织既要依职权主动解决劳动争议、婚姻家庭等纠纷,又要积极协助法院做好疏导工作,劳动、国土、环保、卫生、工商等行政执法部门要在履行自身调处纠纷职能的同时,为法院审理相关案件提供符合专业特点的参考意见,为和谐解决矛盾创造有利的条件。
三是提升司法权威,增强司法水平。
司法是最规范、最权威的纠纷解决手段,司法审判是纠纷解决的最后一道关口,人民法院作为解决纠纷的最主要力量,要通过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实践,全面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指针,坚持“以人为本”理念,深化改革创新,优化审判职权,加强司法能力建设,积极开展司法救助,确保立案及时、裁判公正、执行有力,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要自觉践行公正与效率主题,落实司法公开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司法资源优势,最大可能地减轻当事人讼累,最低成本地实现司法公正。
要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大范畴内,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的民事司法原则,不断强化多元、和谐的理念,在诉前、诉中和诉后的全过程,充分运用调解、和解、协调等各种“软性”司法手段,化解矛盾纷争,平衡利益冲突,达到案结事了、定分止争的司法目的,四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环境。
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必须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形成人人有责、人人参与、人人共享的生动局面。
各相关部门要把维护社会秩序、保障群众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弘扬“和为贵”的优良传统,积极引导社会改变“解决纠纷就是到法院打官司”的观念,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各种手段和教育、协商、疏导等办法,释放群众情绪,理顺社会矛盾,防止出现因纠纷而结“世仇”的现象。
要加强宣传力度,加大对民调、协商等非诉讼解决纠纷方式的宣传、引导和监督,让群众充分了解、自觉认同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主动去选择高效、便捷、低成本的方式解决矛盾,化解纠纷。
这次十八大对创业的改革是什么
党的十八大中对创题的要求如下: 一、报告中指出,要推动更高质量的就就业是民生之本。
要贯彻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和鼓励创业的方针,实施就业优先战略和更加积极的就业政策。
当前,党和国家把促进就业摆在突出的位置上,如何实现就业和创造更多的就业岗位是我们国家,社会以及个人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创业带动就业 提高创业能力二、报告中提出,鼓励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促进创业带动就业。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增强就业稳定性。
三、报告中提到,健全人力资源市场,完善就业服务体系。
健全劳动标准体系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加强劳动保障监察和争议调解仲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第三条内容我们可以看出,党的眼光是睿智的。
党不仅重视创造就业和创造创业的机会,同时也非常的重视保障就业和创业者的权利,只有完善和保障就业者的利益才能够实现更好的就业,只有完善和保障创业者的权利才能够实现创业现象花开大地一片红的情景,而就业和创业又是紧密相连的,就业形式好了证明就业机会多了,就业机会多了证明创业的多了,创业的多了就能够提供更多的工作岗位。
四、全党都要关注青年、关心青年、关爱青年,倾听青年心声,鼓励青年成长,支持青年创业。
关心青年就是关心民族的未来,民族的希望。
支持青年创业就是支持国家的发展,人民的幸福。
五、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
科技创新是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综合国力的战略支撑,必须摆在国家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
要坚持走中国特色自主创新道路,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创新,提高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更加注重协同创新。
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国家创新体系,着力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
完善知识创新体系,实施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把全社会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创新发展上来。
只有创业才有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