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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队捐赠学校仪式主持词

时间:2013-08-19 20:15

什么叫骑士

遵守骑士的八大美德:谦卑,荣誉,牺牲,英勇,怜悯,诚实,精神,公正

  谦卑(Humility)  彬彬有礼,尊敬他人,谦虚谨慎,这就是骑士日常生活中的待人之道。

骑士有其骄傲的一面,因其荣耀与地位,但骑士不等同于其他贵族的地方之一就是他同时还有谦卑的一面。

谦逊的态度不仅仅是面对年轻貌美的女士和身份显赫的贵族,在对待平民时,骑士也绝不会恶言相向。

骑士尊敬所有善意的人,他的礼貌几乎是与生俱来。

我们曾无数次看到影视文学中描绘的那些场面:一个穿着精致软甲、拥有金色卷发的年轻男子,单膝跪在一名心仪的女子裙下,表白着他的爱意;一名仪表堂堂高大威严的男子,半鞠躬地拉开马车的门,面带微笑地目送一位老态龙钟的平民上车。

这便是骑士谦卑的写照。

  如果你是一个骑士,你就要向凯东那样,在面对所有未怀恶意的人时,都谦和有礼。

  荣誉(Honor)  荣誉从何而来

荣誉对骑士来说意味着什么呢

  为荣誉而战

甚至不惜牺牲一切

这是骑士恪守的信条。

骑士团光亮耀眼的徽章在太阳下醒目地提醒着它的佩带者:这就是你的骄傲。

“骑士”这一称号本身就是一个荣誉,获得这样的称号并不容易。

一名候补骑士想要成为正式的骑士,需要经过很多严格的考验,那不仅仅是需要高明的骑术,还需要有杰出的统率力、丰富的战斗经验,和一个显眼的标志性成绩。

  荣誉来自神祉和人们的认可。

神祉赐予合格者以骑士的荣耀称号,但日后的言行举止能否不辱没骑士团的荣光,还需要看是否坚持信仰,一如既往地为神为人民而战。

骑士称号不是具有坚定信仰者的终点,而是他们的起点。

  人们关注你,神亦如此,骑士。

你不可有丝毫懈怠。

珍惜并且捍卫你的荣誉吧

史东就是你的榜样。

  牺牲(Sacrifice)  骑士,你是否具有这样的勇气,在需要你付出代价来成全大多数人利益时,你敢于牺牲么

也许是牺牲物质利益,也许是牺牲生命。

你必须具备这样的勇气和魄力,才是一名称职的骑士。

  有时候,那些忠诚于教会和骑士团的骑士们未免有些可怜。

他们信仰的神祉无疑在享受着他们的牺牲。

如果是为了大多数人的利益,那么从全局来说,牺牲当然是值得的。

但错综复杂交织在一起的政治利益有时候会造成个人和历史的遗恨。

在著名的电影《铁面人》里有这样的一个情节:菲力普亲王被他的弟弟——国王路易关押在巴士底狱里,忠于菲力普亲王的骑士团冒险将他救出后,结果遭到了路易国王火枪队的伏击。

这个时候令人瞠目结舌的事情发生了:路易下令开火,但火枪队并没有扣动扳机,相反,他们丢掉枪支,庄严肃穆地向菲力普亲王骑士团仅存的4名血迹斑斑的骑士行礼致敬,至高无上的国王在此刻也失去了尊严。

骑士,才明白骑士。

  让我们向那些勇士们致敬吧。

向那种牺牲自我的精神表达必须的礼仪和尊敬。

  英勇(Valor)  毫无疑问,怯懦者不配冠以骑士的荣耀头衔。

没有勇气的人根本就无法通过骑士的测试。

骑士必备的品德之一就是勇敢,无所畏惧地向邪恶宣战,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保护弱小,你决不能退缩。

  奇幻文学和游戏里常说的屠龙,是对一名骑士最奢侈的考验。

和龙对抗,这是生和死演绎的华丽舞蹈,你很可能要葬身龙穴。

但如果你击败了强大的龙,你便能获得“屠龙英雄”这种无尚荣耀的称号  英勇当然也体现在战场上,挥舞长矛向敌人发动勇猛的攻势,去获得最后的胜利,这是每一名骑兵天赋的使命。

在传统的回合战棋游戏中,骑士往往是最勇猛的作战主力  怜悯(Compassion)  同情弱者,骑士要有一颗博大包容的心。

骑士肩负着除恶锄奸伸张正义的使命,骑士虽然是效忠于领主或王室,但正义才应该是他们行为的准则。

  对于勇于牺牲的对手,骑士内心里充满了尊敬之情,这导致他们敢于违抗王令。

中国也有英雄惜英雄的说法,在迫于局势不得已成为对手的两人当中,可能友谊大于仇恨。

  诚实(Honesty)  无论在何处,诚实都是值得称赞的美德。

作为骑士,诚实也是一种必须的品质。

因为骑士在欧洲贵族阶级里,是最低的一级,一名骑士要想有不错的人际关系,就要有很好的信誉,这必然要求他诚实不欺诈。

大部分的骑士团规章里在显眼的位置上也注明了一条:骑士必须忠于自我的灵魂。

  著名的圆桌骑士——兰斯洛特也正是坚守承诺的代表人物。

当他被亚瑟王待为上宾时,其余的圆桌骑士表示出了他们的不满。

于是兰斯洛特和他们定下了一年零一天的期限,用这段时间去证明他的勇气和仁慈,接着他出发去除掉了邪恶的加隆爵士和凶狠的巨龙、打败了50个盗贼、杀死了2个巨人,最终在一年零一天的时候返回了城堡。

他的诚实令他成为了亚瑟王最伟大的圆桌骑士。

  骑士,要想得到别人的信任,就得诚实。

坦然面对自己的灵魂,要经得起神的审问。

  精神(Spirituality)  通常说到8大美德的时候,“Spirituality”这个词被称作“精神”,这不太好理解。

因为8大美德的其他7种美德,都是一种“精神”。

英语中,“Spirituality”这个词还能翻译成为“灵性”。

就我个人的看法,灵性可能更加合乎原意。

  精神”这个词可能更多地具有西方文化色彩,对于在MUD里的玩家来说,也就是忠实于自己加入的教会组织,信仰本集团的神,不背叛它。

这种信仰上的共同取向也是将整个组织紧密联系在一起的关键纽带。

  我们知道骑士和宗教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在对骑士的选拔工作里,对神的信仰、对神旨的领悟也是不可忽略的环节。

如果抛开游戏而从历史上来看,中世纪某段时间里,存在着骑在马上的牧师,他们是直接领受神旨并且向骑士解释的人,骑士部队里,这些牧师也是不可缺少的成员。

这么看来,“精神”这种美德,可能含有对神旨的领会能力在内,骑士必须敬仰神,要热衷于为神作出奉献。

在中世纪被神统治的那个年代里,爱基督爱教义,是一种必须具备的素质。

  在《龙与地下城》的规则设定里,圣骑士是允许掌握神术的职业(请注意区分:牧师的法术被称为神术,指神赐的能力;巫师的法术被称为奥术,指靠个人研究所习得的能力),这和牧师是一致的  公正(Justice)  公正无私,严守法律,按章办事。

  在历史上,因为骑士的阶级本质,他们不可能完全执行公正。

中世纪的欧洲,毕竟是君权神授的年代,君王的意志就是神的意志,是不可违抗的,骑士只不过是君王的附属罢了。

  当然,所有年代都有些“叛逆者”存在。

据说中世纪有一名日尔曼骑士不满于国家法律的不公正判决 ——一名无辜者被判决死刑,冒天下之大不韪,在行刑日劫走了死刑犯。

我们很容易想像到这名勇敢的骑士为恪守公正最后付出了何种代价。

今天在德国一个博物馆里,还保留着这名骑士的雕像,以供后人瞻仰。

嗯,我们看到了,对于不公正的事情,历史总会还以颜色,予以纠正。

今天,这名骑士得到了应有的褒奖。

对于公正者,历史迟早要给予他公正的评价。

  以亚瑟王组建圆桌骑士时发下的誓言来结束这一段吧

“我尊贵的武士们,让我们在此一起立誓。

我们只为正义与公理而战,绝不为财富,也绝不为自私的理由而战。

我们要帮助所有需要帮助的人,我们也要互相支援。

我们要以温柔对待软弱的人,但要严惩邪恶之徒。

骑士的由来

Knight 的意思是骑士,\\\/爵士。

在中世纪封建时代Knight位最低一级的贵族封号。

在古代文化传说中,骑士总是是英勇善战的勇士的代称。

善于使用各种近战的冷兵器,忠于自己的国家,秉着怜悯,荣誉,牺牲,卑歉,精神,英勇,公证,诚实八大骑士美德,纵横在不列颠尼亚和传说中的大陆。

挥舞长剑杀入黑暗的地下城,无畏的面对恶魔和龙族,经过浴血的战斗,得到荣誉与财富。

所谓基督教义和骑士精神包括八大美德:怜悯,荣誉,牺牲,卑歉,精神,英勇,公证,诚实。

对于中世纪骑士的传说,往往夸大着种种浪漫的遐想。

这多半来自我们对现状的不满和凭空想象:居住在古色古香的城堡中,过着贵族一般富足的生活;战胜邪恶的魔法师和巨人,保护善良但是无知的农民,凭着贵妇人或者国王的名号行侠仗义。

令唐·吉柯德颠倒沉迷的游侠小说,或普罗旺斯民谣歌手的即兴创作,充分解释了理想中骑士的行为规范。

但是,即便是现代人,也无法时时遵从自己的良知;何况是靠武力说话的过去,骑士行事也常常偏离限定的轨道。

首先来指明骑士道的定义,以今天的标准,无外乎以下三重:一、作为封建制度的组成部分;二、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三、一种个人的行为方式、荣誉观和道德准则。

下面我们就回到那个年代,欧洲正在废墟上重新划分格局,罗马的荣光已经过去,文艺复兴的晨曦尚未到来: 最早的蛮族动乱结束后,法兰克人、凯尔特人、汪达尔人纷纷建立各自的国家。

条顿征服席卷了整个西北欧,他们的武士几乎全是步卒,从塔西陀(Tacitus)的文集中,可以发现当时的日尔曼部落中有很隆重的成人典礼。

全族的男子聚到一起,适龄的青年由部落首领或者其父亲授予一矛一盾,正式成为战士。

在当时的高卢人中间,这种仪式很普遍。

法兰克人沿用了这些传统,从查理曼,到虔诚者路易,到大胆查理,他们在成人礼上都被授予一把佩剑。

我们可以认为,这是骑士受勋仪式的前身。

众所周知,加洛林王朝是最早采用领地和采邑制度的国家。

查理曼一生南征北讨,但缺乏足够的资金来维持庞大的军队。

于是他将征服的土地划成小块,连同上面的农民一起,赐给众多的追随者。

这就是封建制度,拥有地产的人也拥有政权。

当然,国王和领主之间是有契约的:国王向领主提供保护,作为回报,领主们每年要上缴税收,并且定期服役。

土地还是归国王所有,领主们只有使用权罢了。

查理曼的强大足以震慑四方,但他的后人就没有维持向心力,虔诚者路易犯了极大的一个错误:将国家平均的分配给相互敌视的后裔。

于是他死后,庞大的帝国没能度过瓶颈,一分为三。

于是各地大小的封地成了相对独立的王国,贵族们的采邑变成世袭,不可剥夺。

当时欧洲频频遭到外来民族的侵略,南有穆斯林,北有维京海盗,东有马扎尔人(匈牙利人的前身)不断寇边。

在十一世纪,洛尔河到莱茵河之间远离劳作的贵族子弟从小就要接受格斗技巧和马术的训练。

毫无疑问,最早的骑兵和骑士都是贵族和有钱人。

因为只有他们才有能力购置昂贵的装备:自己要三到四匹轮换的马,每匹马会吃掉大量的粮食,尤其在农业生产不发达的当时,是种极大的花费;盔甲都要去铁匠铺量身定做,此外还有扈从的装备。

一般说来,单个人的军事装备,要耗费大约20头公牛,亦即至少10个农民家庭犁地的牛犊。

这样的开支,平民是无法承担的。

骑在马上的武士阶层同时也是贵族阶层,出身的优越必然伴随着对低等级的蔑视,他们找到了共同的爱好:战争。

同罗马时代类似,中世纪的贵族组成了重装骑兵,成了那个时代军队的主力。

腓力六世时代有了这样的说法:“为了避免即将降临的灾难,人们将自己分成三类:第一类是祈祷上帝的人;第二类是经商、种田的人;第三类是为了防护前两类人使之免受不公和伤害而产生的骑士。

”这是中世纪西方社会结构典型的划分方法,骑士这个词来自查理曼的Capitularies法令集,Caballarii,原意是骑师。

1066年,征服者威廉踏上了不列颠的土地。

海斯廷斯战役的结果,相关本文主要有三点:给英伦三岛带去了相对先进的封建制度;撒尔马特式的小圆盾被淘汰了,诺曼士兵将鸢形盾(Kite Shield上圆下尖的长盾)结成一排,可以有效的抵御弓箭射击,这使得友爱互助成为十一世纪成为了骑士训练的重要部分;诺曼人独立的骑兵部队发挥了很大作用,英语中便有了Knight这个词汇,指骑在马上的战士。

十一世纪中期,骑士阶层正式形成了。

作为一种军事动员体制,封建制度更加有利于防御而不是进攻,各地的贵族有义务随时勤王。

为此各国专门颁布了有关法令,用来惩处未能及时响应征召的骑士。

在英国,亨利二世时代开始,有了Escuage的说法,即兵役免除税。

封建领主的义务也发生了一定变化,只要上缴中央税收即可,不用亲自挥戈上阵。

在爱德华三世、亨利五世和六世的年代,战事频频,这些款项被用来支付庞大的军费开支。

这项改革在十三、四世纪缓慢的进行着,欧洲各国的军队中雇佣兵开始占越来越大的比例,军队的结构相对发生变化。

从前十字军的领地中很难掺进国王的影响--他们只受教会的领导,现在的雇佣军为了主君努力战斗,为了金钱,或是为了去东方成为新的贵族。

自然,参加十字军并成功归来的老兵可以得到更好的报酬。

十字军东征标示着骑士文化黄金时代的到来,十字军被认为是完美的骑士。

从异教徒手中夺回圣地,保护无助的朝圣者,被看成是骑士的最高天职。

作为回报,教会纷纷将骑士团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使之成为跨国的组织。

许诺他们教会财产以及种种宗教特权,免除十字军骑士的忏悔。

教会土地上十分之一的收入被用来支付给骑士团,作为保护朝圣者去圣地的费用。

1099年,耶路撒冷被攻克,但圣地和东方的拉丁国家还是被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包围着。

成立一支常备军的需要日益迫切,于是定下了专门的军事条例,成为了所谓第四教条,即长久的与异教徒作战。

十字军的团体纷纷成立,宗教为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镀上了崇高的光环。

像教规一样,骑士团规对每个成员具有相同的约束力。

信念与教条将不同出身不同背景的骑士凝聚在一起,彼此友爱,拥有相同的立场与目的。

同时还规定了他们对信仰的忠诚,对领主的尊敬、对言语的谨慎,战场上的公正与宽容,以及恪守荣誉和谦恭的原则。

于是骑士制度独立于封建制度的地方也产生了,十字军的团规与教规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

骑士精神中基督徒的种种美德,就在此时形成。

十字军的身上既有修道者的虔诚,又有贵族的气魄。

一般来讲,丧失领地的破落贵族或者没有获得继承权的世家子弟只有两条合适的出路:教士或者军人,显然后者具有更大的吸引力。

解放圣地的狂热和教会许诺的巨大利益是无法抵挡的,不少平民变卖家产购置装备只是为了去东方。

于是这些职业军人就纷纷参加大贵族的卫队,随着国王或皇帝去东方,向往着丰厚的战利品,或者丰厚的赎金。

古代欧洲国王手下的官员是如何称呼的?有些什么官?

骑士  对于中世纪骑士的传说,往往夸大着种种浪漫的遐想。

这多半来自我们对现状的不满和凭空想象:居住在古色古香的城堡中,过着贵族一般富足的生活;战胜邪恶的魔法师和巨人,保护善良但是无知的农民,凭着贵妇人或者国王的名号行侠仗义。

令唐·吉柯德颠倒沉迷的游侠小说,或普罗旺斯民谣歌手的即兴创作,充分解释了理想中骑士的行为规范。

但是,即便是现代人,也无法时时遵从自己的良知;何况是靠武力说话的过去,骑士行事也常常偏离限定的轨道。

  首先来指明骑士道的定义,以今天的标准,无外乎以下三重:  一、作为封建制度的组成部分;  二、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  三、一种个人的行为方式、荣誉观和道德准则。

  下面我们就回到那个年代,欧洲正在废墟上重新划分格局,罗马的荣光已经过去,文艺复兴的晨曦尚未到来。

  最早的蛮族动乱结束后,法兰克人、凯尔特人、汪达尔人纷纷建立各自的国家。

条顿征服席卷了整个西北欧,他们的武士几乎全是步卒,从塔西陀(Tacitus)的文集中,可以发现当时的日耳曼部落中有很隆重的成人典礼。

全族的男子聚到一起,适龄的青年由部落首领或者其父亲授予一矛一盾,正式成为战士。

在当时的高卢人中间,这种仪式很普遍。

法兰克人沿用了这些传统,从查理曼,到虔诚者路易,到大胆查理,他们在成人礼上都被授予一把佩剑。

我们可以认为,这是骑士受勋仪式的前身。

  众所周知,加洛林王朝是最早采用领地和采邑制度的国家。

查理曼一生南征北讨,但缺乏足够的资金来维持庞大的军队。

于是他将征服的土地划成小块,连同上面的农民一起,赐给众多的追随者。

这就是封建制度,拥有地产的人也拥有政权。

当然,国王和领主之间是有契约的:国王向领主提供保护,作为回报,领主们每年要上缴税收,并且定期服役。

土地还是归国王所有,领主们只有使用权罢了。

查理曼的强大足以震慑四方,但他的后人就没有维持向心力,虔诚者路易犯了极大的一个错误:将国家平均的分配给相互敌视的后裔。

于是他死后,庞大的帝国没能度过瓶颈,一分为三。

于是各地大小的封地成了相对独立的王国,贵族们的采邑变成世袭,不可剥夺。

  当时欧洲频频遭到外来民族的侵略,南有穆斯林,北有维京海盗,东有马扎尔人(匈牙利人的前身)不断寇边。

在十一世纪,洛尔河到莱茵河之间远离劳作的贵族子弟从小就要接受格斗技巧和马术的训练。

毫无疑问,最早的骑兵和骑士都是贵族和有钱人。

因为只有他们才有能力购置昂贵的装备:自己要三到四匹轮换的马,每匹马会吃掉大量的粮食,尤其在农业生产不发达的当时,是种极大的花费;盔甲都要去铁匠铺量身定做,此外还有扈从的装备。

一般说来,单个人的军事装备,要耗费大约20头公牛,亦即至少10个农民家庭犁地的牛犊。

这样的开支,平民是无法承担的。

骑在马上的武士阶层同时也是贵族阶层,出身的优越必然伴随着对低等级的蔑视,他们找到了共同的爱好:战争。

同罗马时代类似,中世纪的贵族组成了重装骑兵,成了那个时代军队的主力。

  腓力六世时代有了这样的说法∶为了避免即将降临的灾难,人们将自己分成三类:第一类是祈祷上帝的人;第二类是经商、种田的人;第三类是为了防护前两类人使之免受不公和伤害而产生的骑士。

这是中世纪西方社会结构典型的划分方法,骑士这个词来自查理曼的Capitularies法令集,Caballarii,原意是骑师。

  1066年,征服者威廉踏上了不列颠的土地。

海斯廷斯战役的结果,相关本文主要有三点:给英伦三岛带去了相对先进的封建制度;撒尔马特式的小圆盾被淘汰了,诺曼士兵将鸢形盾(Kite Shield上圆下尖的长盾)结成一排,可以有效的抵御弓箭射击,这使得友爱互助成为十一世纪成为了骑士训练的重要部分;诺曼人独立的骑兵部队发挥了很大作用,英语中便有了Knight这个词汇,指骑在马上的战士。

十一世纪中期,骑士阶层正式形成了。

  作为一种军事动员体制,封建制度更加有利于防御而不是进攻,各地的贵族有义务随时勤王。

为此各国专门颁布了有关法令,用来惩处未能及时响应征召的骑士。

在英国,亨利二世时代开始,有了Escuage的说法,即兵役免除税。

封建领主的义务也发生了一定变化,只要上缴中央税收即可,不用亲自挥戈上阵。

在爱德华三世、亨利五世和六世的年代,战事频频,这些款项被用来支付庞大的军费开支。

这项改革在十三、四世纪缓慢的进行着,欧洲各国的军队中雇佣兵开始占越来越大的比例,军队的结构相对发生变化。

从前十字军的领地中很难掺进国王的影响--他们只受教会的领导,现在的雇佣军为了主君努力战斗,为了金钱,或是为了去东方成为新的贵族。

自然,参加十字军并成功归来的老兵可以得到更好的报酬。

  十字军东征标示着骑士文化黄金时代的到来,十字军被认为是完美的骑士。

从异教徒手中夺回圣地,保护无助的朝圣者,被看成是骑士的最高天职。

作为回报,教会纷纷将骑士团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使之成为跨国的组织。

许诺他们教会财产以及种种宗教特权,免除十字军骑士的忏悔。

教会土地上十分之一的收入被用来支付给骑士团,作为保护朝圣者去圣地的费用。

1099年,耶路撒冷被攻克,但圣地和东方的拉丁国家还是被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包围着。

成立一支常备军的需要日益迫切,于是定下了专门的军事条例,成为了所谓第四教条,即长久的与异教徒作战。

十字军的团体纷纷成立,宗教为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镀上了崇高的光环。

  像教规一样,骑士团规对每个成员具有相同的约束力。

信念与教条将不同出身不同背景的骑士凝聚在一起,彼此友爱,拥有相同的立场与目的。

同时还规定了他们对信仰的忠诚,对领主的尊敬、对言语的谨慎,战场上的公正与宽容,以及恪守荣誉和谦恭的原则。

  于是骑士制度独立于封建制度的地方也产生了,十字军的团规与教规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

骑士精神中基督徒的种种美德,就在此时形成。

十字军的身上既有修道者的虔诚,又有贵族的气魄。

一般来讲,丧失领地的破落贵族或者没有获得继承权的世家子弟只有两条合适的出路:教士或者军人,显然后者具有更大的吸引力。

解放圣地的狂热和教会许诺的巨大利益是无法抵挡的,不少平民变卖家产购置装备只是为了去东方。

于是这些职业军人就纷纷参加大贵族的卫队,随着国王或皇帝去东方,向往着丰厚的战利品,或者丰厚的赎金。

  这些军人穿朴素的服装,过清苦的出家人生活,用守护圣徒的名字重新命名,在大贵族的指挥下战斗,为教规所约束,因捐赠而致富。

自愿献身这项事业的骑士成了完美的典范,于是红胡子腓特烈一世,狮心王理查一世还有奥古斯都腓力二世都成了楷模,后者死后被追封成圣人,虽然在国内时他们都杀过不少教徒。

这些十字军团体就是后来英国嘉德骑士、勃艮底金羊毛骑士,萨伏伊的爱伊霞特骑士(Annuniziata),法国圣米开罗骑士和圣灵骑士的前身。

  14、15世纪,欧洲各国军队的组织方式大同小异,国王下面是总管和元帅,他们的职权时而独立时而交叉。

再下面是传令官Herald,担任副官、文书和参谋的角色,并且顾名思义的,常被派去对方营地下战书或要求停战,战后还要负责清点己方的伤亡,是个全能的职位。

下面的作战部队以中队划分,由贵族或者骑士统带。

一般来讲,骑士分成两个级别,一种叫Banneret,就称为骑士,这个名字来自于他们长方形的旗帜,是作战的主力。

见习骑士称为Bachelor,即学徒兵,组成更小的队列跟在主力后面,他们需要积累经验,掌握更多的作战技巧。

见习骑士的旗帜也是长方形的,但末端开叉成燕尾状。

等他们有了相当的功绩后,可以向司令请求升级。

于是传令官将之旗帜上的燕尾剪去,升级成骑士。

  所有这两种骑士都由他们的侍从护卫着,侍从的骑枪尖上挂着长三角形的矛旗。

这些旗帜的规格是统一的,上面绘着家族的纹章。

相应的,骑士分成两个等级,侍从也有两个等级,Squire指较为年长的侍从,随着主人参加战斗;而Page相当于勤务兵,多为接受骑士训练的孩子,当时每座城堡都是骑士学校。

这些侍从在青年时代完成训练后,经过成人礼就可以成为正式的见习骑士。

有些人无法承担骑士的高额开销而终生作为侍从,当然,有来头的王子和大贵族子弟一生下来就是骑士。

  有升级自然就有降级,但极为罕见。

截至1793年,英国共发生过三例降级事件。

1621年Francis Michell爵士被褫夺骑士头饺,在威斯敏斯特大厅举行,可见何等严重。

他的马刺被收回,剑带被割断,简直是奇耻大辱。

  与此相对比的,是骑士命名仪式,常常有两种。

第一较为简单,也较为普遍,多在战时举行:候选人单膝跪在军队首领或者有声望的骑士面前,主礼人用剑背轻触其肩部三次,赠送一段箴言谏句,整个仪式就算完成了。

这样从11到16世纪每次大的战役后都会产生一批骑士,简单的形式被更多的接受,在和平时期都广泛采用。

  当然也有更加隆重的仪式,在15世纪的英国,骑士的头饺必须由领主颁赐∶主持人用剑背轻触对方的后颈和两肩,接着以守护圣徒名义起誓(英格兰人是圣乔治,苏格兰人是圣安德鲁),起誓谨守忠诚与荣誉。

然后主礼人高唱∶Avencez,Rise Sir 某某,一般是该骑士的教名。

整个典礼结束。

之后还有不同的庆祝,比方说国王的赐宴,授予披风、盔甲和马刺;或者是教会的模式,骑士团的每个兄弟为新人祝福,赐给圣经和十字架,新加入者自己表示,要放弃人世间的尊崇与俗名,等等。

  后一种颁赐典礼渐渐地与别的重大仪式相结合,比方说,在英国,骑士的授勋常常伴随着王室的庆典。

所谓巴斯骑士就是在国王加冕礼上被册封的骑士,这种规定始于亨利四世,在查理二世加冕时巴斯骑士团才成立,这些骑士又被称为马刺骑士,因为他们被赐予金和银的马刺。

  一般而言的骑士道神髓与精华,结合了当时贵族化的气度,基督徒的美德,以及对女士的尊重。

理想的骑士不仅要孔武有力,更要求绝对的忠诚、慷慨、与宽容。

如同史诗中的英雄一般,用胳膊为善良的民众效劳,以教会的名义行侠仗义,保护去东方的朝圣者。

  十字军运动之后,骑士道渐渐失去了宗教色彩,仅仅代表着贵族阶级的荣誉感。

这种世代相传的气魄在英法两国百年战争中被广为传颂,双方的骑士都谨守古老的礼仪。

血腥的战斗之余偶尔安插枪术比赛和阅兵式,实际上这样的场合也很少。

英国从爱德华一世去世后就全面取消了枪术比赛,法国更是发生了不得了的事故:1559年7月1日,亨利二世与蒙哥马利伯爵比试时,枪头上的护套突然脱落。

正如诺查丹玛斯所预言的那样,这位国王被刺穿了大脑。

教会遂发布禁令,禁止所有的枪术比赛,长达两个世纪之久。

  不管骑士们所取得的辉煌业绩,战争总是不结果的血红色花朵。

国家机器的碰撞引起广泛的经济衰退,真正受苦的只是低等级的老百姓。

于是两国的农民起义此起彼伏,特别在英国和战争的中心--佛兰德尔,他们有很好的理由抗议暴政与不公,全国的税收和资源都被用于贵族们的战争游戏和奢华铺张。

所以戈蒂埃坚持认为,骑士文化的黄金时代在十二世纪,毕竟打杀异教徒对欧洲人来说,更加富有传奇色彩。

  随着阿克的陷落,东方的最后一个拉丁王国被消灭,八次十字军东征终于以失败告终。

不管它给后世造成的巨大影响,骑士精神还是要延续下去。

效忠国王的动力在百年战争中消耗殆尽,双方从贵族到贫民都厌倦了反复的拉锯。

于是法国南部的吟游诗人为骑士精神上了最后一次发条--浪漫主义。

  浪漫主义文学中的爱情题材使得骑士道极大偏离了初衷,受其影响,理想的骑士应该忠诚于理想中的女性。

请注意,理想中的女性,为他深爱但又得不到。

也许只见过一面,甚至从未说过一句话,这都不重要。

用纯粹精神上的恋爱来表现自己的痴情,理想的爱人是供膜拜的圣女而不是亵玩的对象。

唐?吉柯德的故事并不可笑。

这样的偶像在现实中要有所指代,多为另一位骑士的妻子。

对贵妇人弯腰邀功的最大成就,便是确立了欧洲的一夫一妻制。

这时代的骑士不再像前辈那样注重武力,而开始培养各种高级的情趣,随着文艺复兴运动的蓬勃发展,他们成为了绅士阶层的原型。

  理想归理想,现实是现实。

实际情况多少有些偏颇,封建制度是骑士文化根殖的土壤,极大的局限了种种对骑士的过高要求,下面捡两个具体的例子来说。

  提到对女性的尊重,基督教的兴起多少提高了妇女的地位,但如同戈蒂埃所说的,封建制度把土地和女人捆绑在一起,作为交易的一部分,被她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所出卖。

理论上讲,骑士有义务有责任保护孤苦的寡妇和孤儿。

但也仅限于此。

实际上,这种保护是像商品一样出售的。

较小的领主常常出卖自己的女儿,以联姻来换取更大的利益。

这样的市侩合同随处可见,我们震惊于其中言语之露骨的同时,更加震惊于这种现象的普遍。

这种包办婚姻,或者说合同婚姻预示着婚后的不幸,家庭暴力屡见不鲜。

骑士们殷勤效忠的对象可不是自己的妻子。

戈蒂埃的《La Chevaleries》中记载了这样的故事∶香槟地方的骑士La Tour Landry,在大街上目睹了他的朋友痛揍妻子,回家对着女儿总结道:傲慢与无礼可不是婚约中的内容。

这种现象不仅是那个年代处处要求自律的结果,也是包办婚姻的恶果。

  上层社会的贵妇人尚且会遭拳脚,幼儿也受到畸形的待遇。

John Symth记载了Berkeley地方一个古老世家的历史,从1288年到1500年间,总共有过5例包办婚姻,新人的平均年龄只有11岁。

该家族的Thomas勋爵在1476成为骑士时只有5岁

6岁时就举行了婚礼

Mautice子爵在1338年成为骑士时只有7岁,这些都是因为父亲早死,如果由父系的亲戚来监护,毫无疑问的,会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是领地的吞并。

成为骑士则象征着成年,但当时的规定成为骑士的法定年龄最早是21岁。

Berkeley家族那样的大贵族窃取了荣誉来逃避孤儿监护,但年幼的孩子就得过早的承担家业。

Symth不止一次提到,这是对孤儿不人道的虐待。

  同时,经济原因造成了骑士文化中浪漫成分一定的衰退。

就以Berkeley家族而言,从13世纪中期开始,爵士们不仅是朝臣和战士,也是平凡的乡村绅士,他们出售城堡花园中出产的水果,主妇们则四处巡视收取地租。

  此外,上面我们提过Escuage免役税,佃户或贵族都不能幸免。

于是13世纪上半期,许多小领主加入军队以逃避高昂的赋税,照骑士的道德标准来看,他们原当是为了荣誉、为了表示忠诚而战的。

无论如何,这为王室提供了稳定的收入和兵源。

有钱的平民和乡绅时时觊觎着提高社会地位的机会,便自己购置了装备加入队伍,也有机会因战功而晋升为爵士,于是减少了骑士文化中的贵族色彩。

当然这些麻雀变凤凰的情节也被普罗旺斯的吟游诗人改编,成了浪漫小说的好题材。

家道中落的穷贵族成不了骑士,于是只能无奈抱怨,荣誉的大门居然对新进的暴发户敞开,丝毫不考虑自己的祖宗也不过是职业文盲而已。

  于是战场上的军事浪漫主义也渐渐褪色了,不再有堂堂正正的决斗,骑士们缩在观察哨里揣测着对手的兵力,而不像前辈那样站在突击队的前列。

百年战争带来了新的作战方式,弓箭手成了战场的主宰,一部分骑士沦为雇佣军。

  战事的急迫取消了骑兵身上多余的装饰,也取消了只准贵族参加的战前动员。

双方著名的司令官,如英军的罗伯特·诺尔斯(Robert Knolles)出身就很含糊,虽说是爵士,却是册封的Sir而不是世袭的Lord。

法军总司令盖斯林(Du Guesclin)等了很久才得到骑士的头饺,因为他出身于破产的低级贵族家庭。

爱德华三世不光挑起了这场战争,还全面禁止马上枪术比赛,法国的约翰却大力提倡,高下不久分了出来。

法国人在克雷西战役前夕给对手送去了充满骑士气概的战书(当然是在知道自己绝对优势兵力的情况下),而英国人却利用停战的间隙悄无声息的脱离了绝地,无愧他们承自海盗先人的本色。

草草收场的百年战争也宣告着骑士的时代临近尾声。

  骑士道盛行的那个年代,距离现代人如此遥远。

那种矜持与高傲,对碌碌的我们来说,带着些许刺激,几分神奇。

要把握骑士精神的本质很难,因为无法将自己溶入过去。

即使在那样伟大的岁月里,它也不可避免的受到当时社会意识的限制。

正如希腊罗马时代的高度繁荣是以奴隶制度为基础,骑士文明提倡的忠诚、自律已经悄然褪色,因为现代文明的发展要求着不断打破限制。

实际上,最重要的精华即使在中世纪的全盛时期都未能达到顶峰;作为一种将宗教与生活结合的运动,骑士做的并不比清教徒更成功。

但是那些高贵的品质,卑谦、宽容、诚实、公正,作为一种精神遗产,经历了战火的洗礼,和平的锈蚀,经历了人类社会种种短暂无常的变化,还将一直生存下去。

欧洲的古代骑士位和爵位有哪些

公爵>候爵>伯爵>子爵>男爵>骑士,在中世纪的欧洲,公、侯、伯、子、男和骑士这些爵号,既是一种封号,也是一种官衔。

补充如下:公爵早在罗马帝国时期,欧洲大陆的公爵称号通常授予守疆拓土、军功卓著的高级指挥官,以后因重大政治变化而中断。

几百年后,公爵爵位又见于德国。

大约在公元970年,德国皇帝奥托一世初设公爵爵位。

不久法国和欧洲大陆其他地区也建立了公国(duchy;大公国,Archduchy)。

在英国,公爵是仅次于国王或亲王的最高级贵族,与作为一国之主的欧洲大陆的“大公爵”(即大公,Archduke)有所不同。

英国公爵爵位出现很晚。

1337年,爱德华三世把康沃尔郡升为公国,将公爵爵号授予年方7岁的“黑太子”爱德华。

该王储16岁参加百年战争,锋芒显露;1355年前往法国指挥作战,军功卓著。

父王对他赏赐有加,使太子身兼多种称号,如 1343年封为威尔士亲王,1362年加封为阿基坦公爵。

为突出公爵特殊地位,以后多年里除女王配偶和王子外,其他王亲均不许称王,最高可获公爵爵位。

随后,爱德华三世及其继承人又先后建立了兰开斯特公国(1351年)、克拉伦斯公国(1362年)、约克公国和格洛斯特公国(1385)、赫里福德公国(1397)、贝特福德公国(1413)和萨默塞特公国(1443)等。

这些公国的领有人都是王室宗亲,他们得到高级爵位后,在贵族中鹤立鸡群,威势不凡,为以后争夺王权、扰乱朝纲、制造战乱埋下了隐患。

自从1483年建立诺福克公国以后,公爵爵位开始授予王亲以外者,但很少建立公国。

而且能获此最高爵位者多是军功显赫的统帅。

行政界政务家即使任职多年,政绩昭著,也难获此殊荣。

在正规场合公爵也穿深红色的丝绒外套,帽子上镶四条貂皮。

其冠冕上有一个金环,上饰8枚红色金叶片。

国王则称公爵为“我们真正可信和最为敬爱的伙伴。

” 侯爵 侯爵(Marquess,也做Marquis)。

就词源而言,它是由德文Markgraf[堡侯;边疆殖民地总督;伯爵]演变而来。

侯爵原意与“方伯”词义相近,系指统辖一处的封疆大吏。

在英格兰,拉丁语“侯爵”一词最初指威尔士边疆的领主。

那时只说明他们领地的位置靠近边界,并不说明其地位高于伯爵。

1385年涵义变化,第9代牛津伯爵罗伯特·德·维尔被封为都柏林侯爵。

1397年,萨默塞特伯爵约翰被封为多西特侯爵和萨默塞特侯爵。

侯爵的地位和尊荣程度不甚明确,大约在公爵和伯爵之间,一段时期内不被看重。

亨利六世在位期间,约翰·德·比奥福特被国王免去侯爵爵位,下院为此向国王请愿,要求恢复比奥福特的爵位。

但他本人却反对乞求国王,并说:“侯爵乃是一个新的荣誉称号,完全不为先人所知。

所以,应对此冷漠视之,并不认为接受它是明智之举。

”到了15世纪,这级爵号稳定地保持了它在贵族爵位中的第二级地位以后,才被贵族们所看重。

与其他4个等级的贵族相比,侯爵的数目一向最少。

在重大场合,候爵也穿红色丝绒外套,帽子上镶有三行半貂皮,冠冕上装一银环,带有四片金叶和四个银球。

国王对他的称呼一如对待公爵。

伯爵: 在英国5级贵族中,伯爵出现最早。

个别学者认为伯爵爵位来自欧洲大陆,至迟在公元900年的法国,伯爵已成为公爵的封臣。

但更多的学者认为英国伯爵(Earl)与法国伯爵(Count)并无继承或连带关系;而且英国伯爵称号是5种贵族称号中惟一的英文词,是由古英语eorl转化而来;大约在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后期,因王权不够强大,英格兰广大地区曾划为几个较大的伯爵管辖区(great earldom)。

而伯爵爵位却是在 11世纪初由丹麦国王克努特引进英格兰的。

11—12世纪中叶之前的伯爵多是镇守一方的诸侯。

他们大多是一人治理数郡,所以又被称为“方伯”。

诺曼大公威廉侵人英国后,担心他们权势过重,危及王权和国家统一,遂将方伯权力加以分割,移交给他的亲信,每个伯爵的辖区仅限一郡,与国王有着极其明确的封君封臣关系,伯爵倘敢兴兵作乱便会被王军镇压,或受其他贵族制裁。

伯爵职权名号可由后代继承,但会因为有的伯爵缺少继承人而使总数有减无增。

斯蒂芬在位时,破格加封格奥弗雷·德·曼维尔为艾塞克斯伯爵。

14世纪以来,伯爵数目攀升。

1307年计有9名。

1327年爱德华三世即位时仅余6名,10年后增至12名;爱德华在位晚期增至14名。

14世纪20年代之前,伯爵作为高级贵族,是男爵的“天然领导人”,在地方上负有对男爵、骑士的管理责任。

但在1327年政治危机[指爱德华三世废黜其母法国伊沙贝拉公主的摄政,登极亲政时,伯爵曾作为一个具有“自我意识”的政治群体独立行动,与男爵们的“距离感”突然产生。

1328年由亨利三世增封玛奇伯爵领地之后,伯爵不必行使地方管理的职责。

在重大正式场合,伯爵穿着镶有白色毛皮边的深红色丝绒外套,软帽上缝镶着三条貂皮以表明爵位级别,冠冕上有一镀金银圈,上沿饰有8个银球;而国王则称伯爵为其“真正可信可爱的伙伴。

” 子爵: 上院贵族中数子爵资格最浅。

子爵称号(Viscount)源于法国,原为郡守,地位在伯爵之下,但有时可能是实力强大的诸侯。

在英国,1440年比奥芒特的约翰被封为子爵,位居所有男爵之上。

子爵帽子上有两行半貂皮,冠冕上加一银环,饰有6个银球。

男爵: 盎格鲁一撒克逊时代已有男爵一词(Baron),但无男爵爵位,而且词义不够确定。

似有“自由者”或“国王的臣仆”之意,但无尊贵的含义。

英国男爵出现于11世纪。

到12世纪初国王大部分高级世俗贵族都被封为男爵。

其中少数与王室关系密切、封地较多者又被称做“大男爵”,其地位在伯爵和男爵之间。

很快,大男爵发生分化,显赫者升为伯爵,其余与普通男爵不分伯仲。

正因当时男爵在世俗贵族中占了很高比例,以至于“男爵”一词长期作为贵族的集合名词使用。

11-14世纪,男爵的封号和封地可通过血缘和婚姻关系传递,但不得随意出售和转让,历代国王也不随意增加或褫夺贵族封号。

1387年,理查德二世首次增补男爵爵位,比奥查姆波·德·豪尔特被封为基德敏斯特男爵。

以后数百年至今,居于5级贵族之末的男爵始终人数最多。

在正式场合,男爵穿着与伯爵同样的外套,帽子上镶有两条貂皮,冠冕上有一浅色银圈,饰有6个银球。

骑士 对于中世纪骑士的传说,往往夸大着种种浪漫的遐想。

这多半来自我们对现状的不满和凭空想象:居住在古色古香的城堡中,过着贵族一般富足的生活;战胜邪恶的魔法师和巨人,保护善良但是无知的农民,凭着贵妇人或者国王的名号行侠仗义。

令唐·吉柯德颠倒沉迷的游侠小说,或普罗旺斯民谣歌手的即兴创作,充分解释了理想中骑士的行为规范。

但是,即便是现代人,也无法时时遵从自己的良知;何况是靠武力说话的过去,骑士行事也常常偏离限定的轨道。

首先来指明骑士道的定义,以今天的标准,无外乎以下三重:一、作为封建制度的组成部分;二、作为一个独立的社会阶层;三、一种个人的行为方式、荣誉观和道德准则。

下面我们就回到那个年代,欧洲正在废墟上重新划分格局,罗马的荣光已经过去,文艺复兴的晨曦尚未到来。

最早的蛮族动乱结束后,法兰克人、凯尔特人、汪达尔人纷纷建立各自的国家。

条顿征服席卷了整个西北欧,他们的武士几乎全是步卒,从塔西陀(Tacitus)的文集中,可以发现当时的日耳曼部落中有很隆重的成人典礼。

全族的男子聚到一起,适龄的青年由部落首领或者其父亲授予一矛一盾,正式成为战士。

在当时的高卢人中间,这种仪式很普遍。

法兰克人沿用了这些传统,从查理曼,到虔诚者路易,到大胆查理,他们在成人礼上都被授予一把佩剑。

我们可以认为,这是骑士受勋仪式的前身。

众所周知,加洛林王朝是最早采用领地和采邑制度的国家。

查理曼一生南征北讨,但缺乏足够的资金来维持庞大的军队。

于是他将征服的土地划成小块,连同上面的农民一起,赐给众多的追随者。

这就是封建制度,拥有地产的人也拥有政权。

当然,国王和领主之间是有契约的:国王向领主提供保护,作为回报,领主们每年要上缴税收,并且定期服役。

土地还是归国王所有,领主们只有使用权罢了。

查理曼的强大足以震慑四方,但他的后人就没有维持向心力,虔诚者路易犯了极大的一个错误:将国家平均的分配给相互敌视的后裔。

于是他死后,庞大的帝国没能度过瓶颈,一分为三。

于是各地大小的封地成了相对独立的王国,贵族们的采邑变成世袭,不可剥夺。

当时欧洲频频遭到外来民族的侵略,南有穆斯林,北有维京海盗,东有马扎尔人(匈牙利人的前身)不断寇边。

在十一世纪,洛尔河到莱茵河之间远离劳作的贵族子弟从小就要接受格斗技巧和马术的训练。

毫无疑问,最早的骑兵和骑士都是贵族和有钱人。

因为只有他们才有能力购置昂贵的装备:自己要三到四匹轮换的马,每匹马会吃掉大量的粮食,尤其在农业生产不发达的当时,是种极大的花费;盔甲都要去铁匠铺量身定做,此外还有扈从的装备。

一般说来,单个人的军事装备,要耗费大约20头公牛,亦即至少10个农民家庭犁地的牛犊。

这样的开支,平民是无法承担的。

骑在马上的武士阶层同时也是贵族阶层,出身的优越必然伴随着对低等级的蔑视,他们找到了共同的爱好:战争。

同罗马时代类似,中世纪的贵族组成了重装骑兵,成了那个时代军队的主力。

腓力六世时代有了这样的说法∶为了避免即将降临的灾难,人们将自己分成三类:第一类是祈祷上帝的人;第二类是经商、种田的人;第三类是为了防护前两类人使之免受不公和伤害而产生的骑士。

这是中世纪西方社会结构典型的划分方法,骑士这个词来自查理曼的Capitularies法令集,Caballarii,原意是骑师。

1066年,征服者威廉踏上了不列颠的土地。

海斯廷斯战役的结果,相关本文主要有三点:给英伦三岛带去了相对先进的封建制度;撒尔马特式的小圆盾被淘汰了,诺曼士兵将鸢形盾(Kite Shield上圆下尖的长盾)结成一排,可以有效的抵御弓箭射击,这使得友爱互助成为十一世纪成为了骑士训练的重要部分;诺曼人独立的骑兵部队发挥了很大作用,英语中便有了Knight这个词汇,指骑在马上的战士。

十一世纪中期,骑士阶层正式形成了。

作为一种军事动员体制,封建制度更加有利于防御而不是进攻,各地的贵族有义务随时勤王。

为此各国专门颁布了有关法令,用来惩处未能及时响应征召的骑士。

在英国,亨利二世时代开始,有了Escuage的说法,即兵役免除税。

封建领主的义务也发生了一定变化,只要上缴中央税收即可,不用亲自挥戈上阵。

在爱德华三世、亨利五世和六世的年代,战事频频,这些款项被用来支付庞大的军费开支。

这项改革在十三、四世纪缓慢的进行着,欧洲各国的军队中雇佣兵开始占越来越大的比例,军队的结构相对发生变化。

从前十字军的领地中很难掺进国王的影响--他们只受教会的领导,现在的雇佣军为了主君努力战斗,为了金钱,或是为了去东方成为新的贵族。

自然,参加十字军并成功归来的老兵可以得到更好的报酬。

十字军东征标示着骑士文化黄金时代的到来,十字军被认为是完美的骑士。

从异教徒手中夺回圣地,保护无助的朝圣者,被看成是骑士的最高天职。

作为回报,教会纷纷将骑士团置于自己的保护之下,使之成为跨国的组织。

许诺他们教会财产以及种种宗教特权,免除十字军骑士的忏悔。

教会土地上十分之一的收入被用来支付给骑士团,作为保护朝圣者去圣地的费用。

1099年,耶路撒冷被攻克,但圣地和东方的拉丁国家还是被阿拉伯人和土耳其人包围着。

成立一支常备军的需要日益迫切,于是定下了专门的军事条例,成为了所谓第四教条,即长久的与异教徒作战。

十字军的团体纷纷成立,宗教为圣殿骑士团和医院骑士团镀上了崇高的光环。

像教规一样,骑士团规对每个成员具有相同的约束力。

信念与教条将不同出身不同背景的骑士凝聚在一起,彼此友爱,拥有相同的立场与目的。

同时还规定了他们对信仰的忠诚,对领主的尊敬、对言语的谨慎,战场上的公正与宽容,以及恪守荣誉和谦恭的原则。

于是骑士制度独立于封建制度的地方也产生了,十字军的团规与教规之间有许多相似之处。

骑士精神中基督徒的种种美德,就在此时形成。

十字军的身上既有修道者的虔诚,又有贵族的气魄。

一般来讲,丧失领地的破落贵族或者没有获得继承权的世家子弟只有两条合适的出路:教士或者军人,显然后者具有更大的吸引力。

解放圣地的狂热和教会许诺的巨大利益是无法抵挡的,不少平民变卖家产购置装备只是为了去东方。

于是这些职业军人就纷纷参加大贵族的卫队,随着国王或皇帝去东方,向往着丰厚的战利品,或者丰厚的赎金。

这些军人穿朴素的服装,过清苦的出家人生活,用守护圣徒的名字重新命名,在大贵族的指挥下战斗,为教规所约束,因捐赠而致富。

自愿献身这项事业的骑士成了完美的典范,于是红胡子腓特烈一世,狮心王理查一世还有奥古斯都腓力二世都成了楷模,后者死后被追封成圣人,虽然在国内时他们都杀过不少教徒。

这些十字军团体就是后来英国嘉德骑士、勃艮底金羊毛骑士,萨伏伊的爱伊霞特骑士(Annuniziata),法国圣米开罗骑士和圣灵骑士的前身。

14、15世纪,欧洲各国军队的组织方式大同小异,国王下面是总管和元帅,他们的职权时而独立时而交叉。

再下面是传令官Herald,担任副官、文书和参谋的角色,并且顾名思义的,常被派去对方营地下战书或要求停战,战后还要负责清点己方的伤亡,是个全能的职位。

下面的作战部队以中队划分,由贵族或者骑士统带。

一般来讲,骑士分成两个级别,一种叫Banneret,就称为骑士,这个名字来自于他们长方形的旗帜,是作战的主力。

见习骑士称为Bachelor,即学徒兵,组成更小的队列跟在主力后面,他们需要积累经验,掌握更多的作战技巧。

见习骑士的旗帜也是长方形的,但末端开叉成燕尾状。

等他们有了相当的功绩后,可以向司令请求升级。

于是传令官将之旗帜上的燕尾剪去,升级成骑士。

所有这两种骑士都由他们的侍从护卫着,侍从的骑枪尖上挂着长三角形的矛旗。

这些旗帜的规格是统一的,上面绘着家族的纹章。

相应的,骑士分成两个等级,侍从也有两个等级,Squire指较为年长的侍从,随着主人参加战斗;而Page相当于勤务兵,多为接受骑士训练的孩子,当时每座城堡都是骑士学校。

这些侍从在青年时代完成训练后,经过成人礼就可以成为正式的见习骑士。

有些人无法承担骑士的高额开销而终生作为侍从,当然,有来头的王子和大贵族子弟一生下来就是骑士。

有升级自然就有降级,但极为罕见。

截至1793年,英国共发生过三例降级事件。

1621年Francis Michell爵士被褫夺骑士头饺,在威斯敏斯特大厅举行,可见何等严重。

他的马刺被收回,剑带被割断,简直是奇耻大辱。

与此相对比的,是骑士命名仪式,常常有两种。

第一较为简单,也较为普遍,多在战时举行:候选人单膝跪在军队首领或者有声望的骑士面前,主礼人用剑背轻触其肩部三次,赠送一段箴言谏句,整个仪式就算完成了。

这样从11到16世纪每次大的战役后都会产生一批骑士,简单的形式被更多的接受,在和平时期都广泛采用。

当然也有更加隆重的仪式,在15世纪的英国,骑士的头饺必须由领主颁赐∶主持人用剑背轻触对方的后颈和两肩,接着以守护圣徒名义起誓(英格兰人是圣乔治,苏格兰人是圣安德鲁),起誓谨守忠诚与荣誉。

然后主礼人高唱∶Avencez,Rise Sir 某某,一般是该骑士的教名。

整个典礼结束。

之后还有不同的庆祝,比方说国王的赐宴,授予披风、盔甲和马刺;或者是教会的模式,骑士团的每个兄弟为新人祝福,赐给圣经和十字架,新加入者自己表示,要放弃人世间的尊崇与俗名,等等。

后一种颁赐典礼渐渐地与别的重大仪式相结合,比方说,在英国,骑士的授勋常常伴随着王室的庆典。

所谓巴斯骑士就是在国王加冕礼上被册封的骑士,这种规定始于亨利四世,在查理二世加冕时巴斯骑士团才成立,这些骑士又被称为马刺骑士,因为他们被赐予金和银的马刺。

一般而言的骑士道神髓与精华,结合了当时贵族化的气度,基督徒的美德,以及对女士的尊重。

理想的骑士不仅要孔武有力,更要求绝对的忠诚、慷慨、与宽容。

如同史诗中的英雄一般,用胳膊为善良的民众效劳,以教会的名义行侠仗义,保护去东方的朝圣者。

十字军运动之后,骑士道渐渐失去了宗教色彩,仅仅代表着贵族阶级的荣誉感。

这种世代相传的气魄在英法两国百年战争中被广为传颂,双方的骑士都谨守古老的礼仪。

血腥的战斗之余偶尔安插枪术比赛和阅兵式,实际上这样的场合也很少。

英国从爱德华一世去世后就全面取消了枪术比赛,法国更是发生了不得了的事故:1559年7月1日,亨利二世与蒙哥马利伯爵比试时,枪头上的护套突然脱落。

正如诺查丹玛斯所预言的那样,这位国王被刺穿了大脑。

教会遂发布禁令,禁止所有的枪术比赛,长达两个世纪之久。

不管骑士们所取得的辉煌业绩,战争总是不结果的血红色花朵。

国家机器的碰撞引起广泛的经济衰退,真正受苦的只是低等级的老百姓。

于是两国的农民起义此起彼伏,特别在英国和战争的中心--佛兰德尔,他们有很好的理由抗议暴政与不公,全国的税收和资源都被用于贵族们的战争游戏和奢华铺张。

所以戈蒂埃坚持认为,骑士文化的黄金时代在十二世纪,毕竟打杀异教徒对欧洲人来说,更加富有传奇色彩。

随着阿克的陷落,东方的最后一个拉丁王国被消灭,八次十字军东征终于以失败告终。

不管它给后世造成的巨大影响,骑士精神还是要延续下去。

效忠国王的动力在百年战争中消耗殆尽,双方从贵族到贫民都厌倦了反复的拉锯。

于是法国南部的吟游诗人为骑士精神上了最后一次发条--浪漫主义。

浪漫主义文学中的爱情题材使得骑士道极大偏离了初衷,受其影响,理想的骑士应该忠诚于理想中的女性。

请注意,理想中的女性,为他深爱但又得不到。

也许只见过一面,甚至从未说过一句话,这都不重要。

用纯粹精神上的恋爱来表现自己的痴情,理想的爱人是供膜拜的圣女而不是亵玩的对象。

唐?吉柯德的故事并不可笑。

这样的偶像在现实中要有所指代,多为另一位骑士的妻子。

对贵妇人弯腰邀功的最大成就,便是确立了欧洲的一夫一妻制。

这时代的骑士不再像前辈那样注重武力,而开始培养各种高级的情趣,随着文艺复兴运动的蓬勃发展,他们成为了绅士阶层的原型。

理想归理想,现实是现实。

实际情况多少有些偏颇,封建制度是骑士文化根殖的土壤,极大的局限了种种对骑士的过高要求,下面捡两个具体的例子来说。

提到对女性的尊重,基督教的兴起多少提高了妇女的地位,但如同戈蒂埃所说的,封建制度把土地和女人捆绑在一起,作为交易的一部分,被她的父母或者监护人所出卖。

理论上讲,骑士有义务有责任保护孤苦的寡妇和孤儿。

但也仅限于此。

实际上,这种保护是像商品一样出售的。

较小的领主常常出卖自己的女儿,以联姻来换取更大的利益。

这样的市侩合同随处可见,我们震惊于其中言语之露骨的同时,更加震惊于这种现象的普遍。

这种包办婚姻,或者说合同婚姻预示着婚后的不幸,家庭暴力屡见不鲜。

骑士们殷勤效忠的对象可不是自己的妻子。

戈蒂埃的《La Chevaleries》中记载了这样的故事∶香槟地方的骑士La Tour Landry,在大街上目睹了他的朋友痛揍妻子,回家对着女儿总结道:傲慢与无礼可不是婚约中的内容。

这种现象不仅是那个年代处处要求自律的结果,也是包办婚姻的恶果。

上层社会的贵妇人尚且会遭拳脚,幼儿也受到畸形的待遇。

John Symth记载了Berkeley地方一个古老世家的历史,从1288年到1500年间,总共有过5例包办婚姻,新人的平均年龄只有11岁。

该家族的Thomas勋爵在1476成为骑士时只有5岁

6岁时就举行了婚礼

Mautice子爵在1338年成为骑士时只有7岁,这些都是因为父亲早死,如果由父系的亲戚来监护,毫无疑问的,会收取高额的费用,甚至是领地的吞并。

成为骑士则象征着成年,但当时的规定成为骑士的法定年龄最早是21岁。

Berkeley家族那样的大贵族窃取了荣誉来逃避孤儿监护,但年幼的孩子就得过早的承担家业。

Symth不止一次提到,这是对孤儿不人道的虐待。

同时,经济原因造成了骑士文化中浪漫成分一定的衰退。

就以Berkeley家族而言,从13世纪中期开始,爵士们不仅是朝臣和战士,也是平凡的乡村绅士,他们出售城堡花园中出产的水果,主妇们则四处巡视收取地租。

此外,上面我们提过Escuage免役税,佃户或贵族都不能幸免。

于是13世纪上半期,许多小领主加入军队以逃避高昂的赋税,照骑士的道德标准来看,他们原当是为了荣誉、为了表示忠诚而战的。

无论如何,这为王室提供了稳定的收入和兵源。

有钱的平民和乡绅时时觊觎着提高社会地位的机会,便自己购置了装备加入队伍,也有机会因战功而晋升为爵士,于是减少了骑士文化中的贵族色彩。

当然这些麻雀变凤凰的情节也被普罗旺斯的吟游诗人改编,成了浪漫小说的好题材。

家道中落的穷贵族成不了骑士,于是只能无奈抱怨,荣誉的大门居然对新进的暴发户敞开,丝毫不考虑自己的祖宗也不过是职业文盲而已。

于是战场上的军事浪漫主义也渐渐褪色了,不再有堂堂正正的决斗,骑士们缩在观察哨里揣测着对手的兵力,而不像前辈那样站在突击队的前列。

百年战争带来了新的作战方式,弓箭手成了战场的主宰,一部分骑士沦为雇佣军。

战事的急迫取消了骑兵身上多余的装饰,也取消了只准贵族参加的战前动员。

双方著名的司令官,如英军的罗伯特·诺尔斯(Robert Knolles)出身就很含糊,虽说是爵士,却是册封的Sir而不是世袭的Lord。

法军总司令盖斯林(Du Guesclin)等了很久才得到骑士的头饺,因为他出身于破产的低级贵族家庭。

爱德华三世不光挑起了这场战争,还全面禁止马上枪术比赛,法国的约翰却大力提倡,高下不久分了出来。

法国人在克雷西战役前夕给对手送去了充满骑士气概的战书(当然是在知道自己绝对优势兵力的情况下),而英国人却利用停战的间隙悄无声息的脱离了绝地,无愧他们承自海盗先人的本色。

草草收场的百年战争也宣告着骑士的时代临近尾声。

骑士道盛行的那个年代,距离现代人如此遥远。

那种矜持与高傲,对碌碌的我们来说,带着些许刺激,几分神奇。

要把握骑士精神的本质很难,因为无法将自己溶入过去。

即使在那样伟大的岁月里,它也不可避免的受到当时社会意识的限制。

正如希腊罗马时代的高度繁荣是以奴隶制度为基础,骑士文明提倡的忠诚、自律已经悄然褪色,因为现代文明的发展要求着不断打破限制。

实际上,最重要的精华即使在中世纪的全盛时期都未能达到顶峰;作为一种将宗教与生活结合的运动,骑士做的并不比清教徒更成功。

但是那些高贵的品质,卑谦、宽容、诚实、公正,作为一种精神遗产,经历了战火的洗礼,和平的锈蚀,经历了人类社会种种短暂无常的变化,还将一直生存下去。

张虎的个人资料

中文名:张虎 出生日期:10.12  别名:虎子 职业:歌手,老板  国籍:中国 毕业院校:齐鲁音乐学院  民族:汉族 经纪公司:北京虎跃鹰飞演出公司  出生地:内蒙古 代表作:《飞》《让爱死了算了》  ◆个人资料  姓名:Jay Chou  身高:173cm  体重:62kg  生肖:猪  语言:国语  绰号:虎哥、虎子、张总、二八一、二拉稀、爆发歌王  职业:歌手、老板  学历:商都春明小学、商都一中、齐鲁音乐学院  在学校主修的音乐:钢琴、民族声乐  专长:钢琴、唱歌、音乐理论、音乐创作、音乐评论、与人交流  音乐类型:民族 、古典、现代音乐  习惯动作:用手托着下巴发呆  最大优点:坚持自己的风格与梦想  最大缺点:老爱忘词、个性没耐性  最大心愿:成为中国具有实力的歌手  发掘人物:张福斌(爸爸)  上学经历:从小学时就喜欢唱歌、在上学时一直是学校及当地最优秀的音乐才子,一直被大家喻为“小歌唱家”。

  最喜欢的运动:开车、散步、与人交流  梦想:成为全世界最著名最具实力与个性的歌手  最初的梦想:成为一名中学音乐老师  喜欢女孩类型:长头发、丹凤眼、孝顺、有古典美。

  电影:动作片、有真正故事反应的电影  理财观念:把钱交给家人,自己只要专心做好事业,财源滚滚是自然的事  最喜爱的音乐:中国传统民族音乐  最喜欢的卡通人物:哆啦A梦  最喜爱的衣着:自然、舒适  最喜爱的颜色:蓝色、黑色、白色  最喜爱的食物:土豆、牛肉、葡萄、蔬菜  最喜爱的饮料:不要太甜  最喜爱的歌唱家:帕瓦罗蒂、阎维文、孙楠、王菲  最喜爱的艺人:成龙、李连杰 、李小龙、周润发  最爱的曲风:民族加金属加流行  最尊敬的人:爸爸、妈妈  最苦恼的事:要做的事越来越多、但时间总都不够用  ◆个人作品:  《飞》《感动》《一错再错》《凯歌飞扬》《让自己离开吧》《是否还可以再回到我身旁》《电影画面里》《如果只是如果》《梦和深圳一样年轻》《爱死了算了》  ◆风格与特色:  张虎的音乐风格为多样化,用自己高亢的声音唱出自己独特的演唱风格,包括传统的民族、欧美古典音乐曲风、流行金属、爵士等。

  ◆个人经历:  张虎,出生在内蒙古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12岁就学习了键盘,14岁就学习了民族声乐,后张虎又在齐鲁音乐学院、中国音乐学院等第系统的学习了声乐,毕业后,张虎最愿意做的就是能做一位部队的文艺工作者,结果令他失望的是,因为种种原因,他的梦想被破灭。

后来张虎就组建起了乐队,先后组建乐队共6支,在2002来到北京组建了“兀乐队”,在北京小得名气,后乐队解散后,在全国各地做嘉宾歌手跑场,在2006年4月张虎在北京成立了“北京虎跃鹰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但让他一直没有失信的是,一定要让自己做一个在歌坛上具有实力的歌手, 经过多不断的努力,公司逐渐走向了正规,在2008年汶川发生大地震的那一刻,张虎再也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绪,于是就和他的老师“崔慧斌”共同创作并制作演唱了《感动》,不仅得到了大众的好评,也完成了张虎对汶川人民应尽的一点微薄之量。

同年,张虎又陆续推出歌曲《飞》《一错再错》《凯歌飞扬》《是否还可以再回到我身旁》《让自己离开吧》《如果只是如果》《让爱死了算了》《电影画面里》等歌曲。

每一首歌都包含着张虎对生活的热爱和感触,有激励的,也有伤感的,都用自己的歌声唱出来,他深深的懂得,只有有过经历、受过挫折的人才能真正的唱好歌,因为“艺术来源于生活”。

  ◆演艺经历  2001年为北京汪芝麻社区创作区歌,及成立东城区中老合唱团,2002年毕业后成立因没有达成当文艺兵梦想组建了第一支乐队“联邦乐队”,与毛阿敏、蔡国庆等同台演出;2003年组建了“π乐队”,张虎担任键盘兼主唱及乐队队长,也是“兀乐队”的唯一创始人。

在组建兀乐队组建之前,都分别组建了“磁场乐队”“119乐队”。

兀乐队成立后在北京的几十家酒吧及夜总会演唱,同时也在北京电视台做伴奏乐队。

  ◆演出活动  2003年参加中国国际汽车节开幕式;  2003年参加河南安阳“我们和我的朋友”大型演唱会;  2003年参加建设银行走进社区大型巡回活动;  2003年北京地坛“红色风暴”π乐队新春专场”演唱会;  2003年张虎与好友“赵新宇”共同完成了歌曲《挚爱》;  2004年底兀乐队解散,张虎自己做起来歌手及娱乐主持人;  2004年跟随同一首歌演出小组赴河北、河南、内蒙古等地慰问演出;  2004年内蒙古“从我做起”大型公益演唱会;  2004年参加河北电视台圣诞晚会;  2005年参加新疆电视台中秋晚会;  2005年参加大兴西瓜节开幕式;  2005年参加王府井大饭店圣诞晚会;  2006年张虎成立“北京虎跃鹰飞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2006年参加“诺基亚-王力宏”上海大型演唱会;  2006年参加农村商业银行庆典晚会;  2006年校园联盟北大演唱会;  2007年参加光荣与梦想-巴威合资20周年庆典晚会;  2007年与梁继茹,金波等参加了“520我爱你”新长城2007助学义卖活动;  2007年参加“内蒙古卫视”首映式;  2007年参加“北大中医药之夜”大型晚会;  2007年参加“万年花城”业主答谢晚会;  2007年参加“恩威集团”新年晚会;  2007年参加大中华新长城公益行动捐赠仪式;  2007年参加玺萌.星河城大型晚会;  2007年参加我行我秀颁奖晚会;  2007年参加“全国日月星杯”青年歌手大奖赛二等奖;  2007年参加第十三届青年歌手大奖赛获得优秀奖;  2008年参加“爱心中国”全国巡演;  2008年参加中央电视台红星艺苑;  2008年与老师“崔慧斌”创作并演唱歌曲《感动》,唱出了全国人民对汶川人民的祝福与祈祷;  2008年参加“抗震救灾”大型演唱会;  2008年参加第二届中国品牌节水立方大型演唱会;  2008年与庞龙,安琥,徐帆参加萱姿国际大型演唱会;  2009年与王宏伟、谭晶、青春美少女、红罂粟打击乐团参加北京江西商会成立庆典晚会;  2009年参加朝阳区人口文化节;  2009年与金波、齐秦、王强、陈瑞等参加金波大型公益演唱会;  2009年参加农民青年歌手大奖赛获得二等奖;  2009年主持“江南四大美女”青春励志选秀活动发布会;  ◆个人专辑:  ⑴第一张EP《飞》  专辑名称:《飞》  艺人名称:张虎  专辑语言:国语  发行日期:2009-11-17  出品公司:北京虎跃鹰飞演出公司  专辑曲目:  1、《飞》  2、《一错再错》  3、《感动》  4、《是否还可以回到我身旁》  5、《让自己离开吧》  6、《如果只是如果》  7、《让爱死了算了》  8、《电影画面里》  ⑵第二张专辑【筹备中。

】  ◆社会评价:  一个出生在内蒙古农民家庭的汉族小伙;  一个为了艺术永不低头的执着80后;  他就是,他就是张虎

求真实的欧洲中世纪《骑士守则》

I will be kind to the weak. I will be brave against the strong. I will fight all who do wrong. I will fight for those who cannot fight. I will help those tho call me for help. I will harm no woman. I will help my brother knight. I will be true to my friends. I will be faithful in love翻译:我发誓善待弱者 我发誓勇敢地对抗强暴 我发誓抗击一切错误 我发誓为手无寸铁的人战斗 我发誓帮助任何向我求助的人 我发誓不伤害任何妇人 我发誓帮助我的兄弟骑士 我发誓真诚地对待我的朋友 我发誓将对所爱至死不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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