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殡葬管理工作主持词

时间:2019-02-18 01:41

如何做好殡葬司仪主持工作好的文章

近几年,省石家庄市区所兴办丧葬的主要流与周县农村办理丧葬程有相同点,也有区别之处要差别在于火化后的骨灰盒的寄存安放和入坟下葬等有所不同。

当然,石市与其它省市地区的丧葬流程可能会差别较大,那是受本地风俗的影响。

说起农村“过白事”较为复杂麻烦,净身穿衣、落气倒头、报丧(对信)、披麻戴孝、接三送三、守灵哭灵、出殡下葬、圆坟做七等方式方法都不同,在这里就不一一介绍。

今天,我借此机会主要阐述一下石家庄市区和周围乡镇怎样行走丧葬流程和殡仪主持细节(括号内大部分为农村部分简介)。

当然,孝子要根据家庭情况决定报丧时间,通常是男性死亡者,报丧顺序是户族和舅家;如果女性死者,则先娘家,后姑姨家,切记

一、提前联系殡仪部门,做好准备并协商是否让其跟踪服务事宜。

病故以及其它原因死亡后,无论在医院还是在家中,逝者都要换穿衣服,即:由下朝上脱下身上的旧衣,换上准备好的寿衣(老衣裳)。

当然,必须根据逝者年龄的大小选择寿衣,有的年龄太小可以穿新便装即可。

当殡仪人员来到医院或家里时,先做好更衣准备,把需要穿的寿衣一层一层的套好(单衬、棉衣、外大褂),由儿女试穿,嘴念“老衣合体,给××穿上寿衣走”;然后再看逝者是否容易换下旧装(尽可能不动用剪刀),如果确实脱不掉,必须与家人商量,征得同意后方可行使其他方式脱衣。

这时让其儿女准备好一盆清水等,能够为老人净身的液体,开始净身。

此时应该请室内他人暂时回避。

(现在大部分村镇都也实行了火化,所以活化前细节经过殡仪服务人员接手后操办方式大致相同)。

1、“开光”净身(先蒙上覆面巾或黄纸)。

即有故者儿女为之从上到下进行擦拭,边擦拭边口念“开光”语。

——注解:擦到那念到那,如:“擦擦眼,看四方;擦擦嘴,吃四方;擦擦鼻子,闻花香;擦擦脚,脚踏莲花上天堂——抹拭时将毛巾浸水拧干三遍,称“三把”:一把抹头脸,二把抹胸腹,三把抹腿脚,谓之“洗丧”。

(由殡仪师引语。

提前准备新毛巾两条,酒精(酒)、梳子、小镜子。

)2、后穿寿衣。

殡仪人员称道:“穿寿衣

”并亲做或指导儿女为父亲穿衣,女儿与儿媳为母亲穿衣(不系扣);然后,扎腰带(搭在腰上即可)、绑脚(农村用麻线)、放口含(口玲喻食粮)、置金银(左手金右手银)、盖蒙单等。

此时,儿女、亲属不可啼哭,决不能将眼泪落到逝者身上,据说将眼泪掉在死者身上,则不能转生。

同时拨打电话联系灵车,为往殡仪馆转运遗体做好前提准备。

——注解:先将“上领下腰”套好搭放在遗体上,再口念抚慰词语由下向上更衣;更换着衣要求由二人共同操作,相互配合,携手完成。

更衣时称之“寿衣或老衣裳”不可误念。

3、当老人断气前理应穿上寿衣,意指没有光着身子走(乡镇一部分这样做)。

可是石家庄市区的人们一般都不肯这样做,似乎一穿寿衣就意味着是在催着老人尽快走,说不过去。

都是等大夫抢救无效而摇头后,才开始招呼准备后事,穿寿衣。

同时也应尽快在医院或者街道办事处办理妥“死亡证明”,假若经120诊断后死亡,要取死亡证明并到指定医院盖章有效。

另外说明,如果是殡仪服务人员亲自为逝者换穿老衣,要掌握尽量让逝者皮肉暴露较少,个别部位要蒙盖暗穿。

——注解:没有“死亡证明”无法办理火化手续,也无法消户;意外死亡者要经公安部门鉴定认可。

4、安排人到医院门口或家门外路口明显标志处等候接应灵车,并引领开道接运遗体,同时黑伞、簸箕或撑布遮阳避光“喊路

”遗体头朝里进车准备上路。

5、“烧落气纸”仪式,如果医院能够让烧“落气纸”的话,可以在逝者床头点燃烧纸,有儿子来做;可是现在医院都有规定绝对禁止在病房焚烧,当然除了有关系以外,现大部分都是灵车到后在灵车后焚烧。

主持人或安排其他礼仪人员(襄仪)在灵车后两米处的地上画一个圆,留一个口,点上一刀纸。

主持人:“点纸送财——老人家刚刚落气,要离我们远去,我们怀着沉痛的心情,为他老人家送行

祝他老人家一路走好

”“现在,请孝子孝眷灵后站立,听口令为老人‘饯行

’”“跪

”——一叩首——再叩首——三叩首——老人家走啦

我们舍不得也不行,我们已经先尽了孝心,今天再送老人,不会受到埋怨,他老人家一定会一路顺行,早入仙界

“现在所有晚辈亲眷在灵车后,哭丧、叫灵、招魂——然后孝子女分领饶灵,女眷正转三圈,孝子逆转三圈,以示开门交流——绕灵开始——主持人:开门交流完毕,请老人家——一路走好

主持人:“行关门,上路——看好

)——注解——现在很多丧家已不做此仪式,因为有些灵车司机等不及或者医院不允许,只得简单行事,但不是绝对的,故在家中的例外。

6、委派专车专人跟随灵车前往殡仪馆,办理寄存冷藏手续,保管好遗体冷藏寄存的“回执单”;再根据报丧情况,确定是否初定火化时间。

(殡仪馆昼夜值班)二、灵堂布置与殡葬用品的购置的同时报丧。

此时应该尽快让该戴黑纱(晚辈亲属)的、孝纱(直属晚辈)的、孝纱上缀红布葫芦(贤孙们)或红布带的,做好迎接来吊唁的贵宾们。

(农村——现在还是大孝服、白布孝裤、白布披肩、白布孝帽,缀上两个棉花垛,意味着还有一个老人在世,缀三朵意味双亲都已不在)。

7、首先放大遗像10寸或12寸一张(备出两张存照后用)购买布置灵堂用品或指定殡仪人员携带并布置。

8、灵座位置通常设在客厅或中厅(堂屋),贴墙座北朝南或者座东朝西不等,要有吊唁空间,庄严、肃穆

——注明:在石家庄范围内任何殡葬服务部门均可依据购买殡葬用品钱数多少,可定免费服务或者有偿服务,基本上确保随时随地为之跟踪(一条龙)及半程或全程服务。

(一般农村搭灵棚,置灵位)9、常用布置灵堂主要用品一般有:灵堂布、奠花牌、遗像、石牌位、八仙桌围、高挂横幅、长明蜡烛、香炉烧香、数刀烧纸、老丧盆、打狗棒(自制)、打狗饼(自制)、果食盘,鲜花以及饭间供餐;10、常用布置灵堂辅助用品及同时其它布置的通常有:童男童女、摇钱树、聚宝盆、花圈、挽联、白布、白纸、签到簿、签字笔、毛笔、墨汁、丧花、门贴、灯线、灯泡以及外灵棚。

(用量较多的是白布和烧纸。

)11、在布置灵堂的同时,迅速在门口大门粘纸报丧信,挂布灵花,设长明灯;既要有签到收礼桌、挽联书写处[先写“×宅丧事,恕报不周”(40×30)字样贴于门外醒目处]、吊唁贵宾吸饮处、室外引领人。

(有些地方习俗敲鼓、鸣锣、吹喇叭、放炮、大声呼叫等通知方式。

通常边远农村以放炮为信儿,招呼亲近主事人商量治丧事宜。

女性(当家子晚辈)结对去吊唁,一进死者院门,就开始哭,边走边哭边叫,以示哀悼,可谓“红事叫,白事到”,现年头,有请戏班子的,有请现代歌舞班子,五花八门,很是热闹。

) ——注:灵堂布置是根据逝者年龄大小而增减有些辅助用品的,夭寿者(50岁不到者)尽量少用;夭折者(18岁之内)不设灵堂,既不用,因为上有老者(白发送黑发)很不吉利,同时还会为其“家人”折寿。

通常喜丧(八十五岁以上,避开七十三或八十四)搞得极为热闹、庄重、隆重,吊唁氛围浓厚。

布置灵堂很重要,要尽量提前做成,不能往后拖延。

因为这几日关系比较近的吊唁祭奠者们,从东西南北前来不断,都是围绕着灵堂进行祭拜、悼念的,也是就此悲痛的心情看望和安慰家亲的,所以要重视,千万不可怠慢

另外,灵堂布置完毕后,举行成灵仪式,全体家人以及所有帮忙者们都要首先在殡葬司仪倡导下祭拜先人之灵。

其程序很简单,由司仪主持让丧属晚辈三叩首、平辈随其他人三鞠躬后开始迎接吊唁来宾,并讲明吊唁期间的注意事项和所要准备的事项。

主持:(1)“请各位注重灵堂的严肃性,吊唁祭拜要有十分庄严肃穆的氛围,不得打闹嬉笑。

” (2)“贵宾到来祭拜完毕后要及时请进内室,热情接待,不得怠慢。

” (3)“孝子或孝女尽量不要离开自己的位置,来人祭拜后都要行礼答谢,当然要根据辈分行礼;然后,答复简介逝者生平及去世的主要经过。

” (4)“其他人可以按分工做自己的事情,比如说,粘纸扎作、书写挽联、购买所需品、签到收礼、准备各类物品、车辆安排等。

注:(在守灵期间,女眷厮守在一侧,边哭边诉说死者生平,磨难经历,称“哭灵”。

来宾上香点纸,通常以三炷为限,或鞠躬致礼,或跪拜叩首,皆由死者亲属中的男性直系晚辈在灵堂左侧跪拜答谢,称“孝子谢”。

很多地方讲究神三鬼四,烧香为四柱,磕头为四次)切记:灵座香炉插几根香就跪拜几次,插三拜三、插四拜四,千万不可混淆,不然就会被嘲笑。

守灵期间“烧黄纸”。

每天黄昏时间到五道庙前烧纸,主持烧纸的人先喊,“参加烧纸的人到齐了没有

全了就点纸啦

全体孝子等跪——,并振振有词的说:“这是五道庙的(点一把纸),判官的(点一把纸),小鬼的(又点一把纸),最后是×××(死者的名字)再点一把纸”。

期间,众孝子嚎啕大哭,边走边向家中走,一直哭到灵前才能停止,无论在家停放几天,每天晚上都是如此。

三、其它准备:12、香烟、白酒、茶叶、矿泉水、亲友饭。

13、路钱、纸元宝、供品、硬币、纸扎物、胶带、黑伞(簸箕)。

14、生前必须品、喜好物、四季象征性衣服被褥;注重:眼镜、拐杖、假牙、棋牌等。

15、花圈车、面包车、小轿车、大轿车等,根据人数多少而定,可多不可少。

16、湿毛巾(两条)、梳子、剪子、小镜子、挽联、签到簿、签字笔。

17、盒前小饰品:小童男童女、常青树、玉狮子,小酒具、麻将、扑克(后三种根据逝者生前爱好所定)等。

四、细节安排:18、火化时间敲定后,迅速报丧信儿,通知相关人员,尽量都通知到,不要失礼,失礼后将来会遭埋怨。

——注:家内亲属在亲人断气后,无论远近道先送丧信(五服内亲),最亲近朋友需要打理帮忙也要早通知,逝者单位分管部门要提前报丧(单位需要有安排并落实时间)、其他同时、朋友等通常在火化时间定好后再通知(治丧管理人员必须提前到位。

)19、确定夜间守灵人员三至四人,确保香火不断(如果中间突然断灭,当即烧纸忏悔,敬请亡灵原谅

)20、在总管(总理)负责下,指派确定单项分管人员,并落实到位。

如:签到收礼人员;执笔书写挽联人员;接待吊唁贵宾人员;车辆排序引领人员;辞灵时收灵座携供品人员;分带物品管理人员;买路钱撒放人员;火化、寄存业务主办人员;主丧属搀扶护送人员;撑伞遮阳“喊路”人员;告别时负责签到发放胸花人员;酒店联系布席人员;家中留守净屋人员。

(注明——一人可兼多项。

)21、遗体火化前一夜(埋葬的头一天下午或晚上),【农村:一要请戏班“唱小戏”;二要“放烟火”通讲老关开门、天女散花等要被群众认可;三要“亮架子”32人同上肩抬梁杠(架子),贫困户则牛马拉车做灵车;四要“烧车马”;即夜里12点,路口焚烧车马“指路”,烧完后径直回走,不言不语不回头不嬉闹,然后拍身入家。

假若母已先故,今为葬父,孝子必须于发丧前一日的晚上迎灵共祭。

】——注解:【在子夜时分,有3—4人用木盘端四碗饭和车马仲俑,到大路上烧掉。

随着时代的进步,现如今都改为“小轿车”的不少。

由儿、侄“粘纸”背灵魂,因为亡者的魂魄第一站是到隶属地城隍报到,所以要“指方向”(老家)焚烧,通常为男烧马、女烧牛),现在基本焚烧以车和马牛为代表物(大多用于下葬和圆坟)】。

——烧车马牛仪式:主事(总理或总管)人:“地上画个圆圈是入口,咱们通通气,说说话。

为了让您老人家朝西方大路走顺、走好,我们烧头纸牛,让牛多喝些脏水,把生前的种种烦恼怨气洗掉;仲俑(纸人)呀,你要把车赶(撵)好,×××(死者姓名)在车上坐稳坐好,顺着大道往前走,莫回头!一路上,顺则安身,难就使钱,碰上拦路者,马夫(仲俑带粮票)出面。

”22、火化当日早晨要尽早备好早餐,主要是家人、帮忙人员、司机的早餐。

再次检查落实需要携带的各类物品。

23、别灵(辞灵)后需要撤灵,物品携带:供品一式两份、香(香炉)蜡;打狗棒饼单放装袋;丧盆纸灰要打包留用(入土为安时寿材底部垫用)。

——注解:在 辞灵,起灵前 ,吃一顿水饺,谓之“吃团圆饭”,并边吃边填满“献食罐”,由大媳妇看管起灵后抱着,最终一起捎(烧)走;打狗棒饼是在瞻仰完遗体后让逝者手拿或掖于臂下。

24、火化当日早晨出发前,要举行别(辞)灵仪式(收灵座)、起灵仪式(摔“吉祥盆”),由殡葬司仪主持。

《殡葬法》建议稿,谁有啊

想参考一下,谢谢

《中华人民共和国殡葬法》专家建议稿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立法目的和依据] 为了规范殡葬设施、殡葬方式和殡葬活动的管理,保障死者的遗愿以及公民对死者的追念愿望的实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利益,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 [殡葬风俗习惯自由原则] 各民族都有保持或者改革自己的殡葬风俗习惯的自由。

第三条 [殡葬原则] 殡葬管理应遵循节约土地,节能环保的原则。

第四条 [殡葬方针] 提倡文明节俭办丧事的方针,倡导环保型殡葬方式。

第五条 [公共利益原则] 殡葬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条 [管理部门] 国务院民政部门负责全国的殡葬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殡葬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与殡葬管理有关的工作。

第七条 [用词定义] 本法用词定义如下: 一、埋葬:指将尸体埋入土中。

二、火化:指在特制的火化机内焚烧尸体。

三、迁葬:指将已经埋葬的尸体移往其他的坟墓埋葬,或者将已埋藏的骨灰移往其他的坟墓或者骨灰存放设施。

四、坟墓:指埋葬尸体或者埋藏骨灰的设施。

五、殡葬设施:指殡仪馆、火化场、公墓及骨灰(骸)存放设施。

六、殡仪馆:指供在埋葬或者火化之前,运送、冷藏、处理尸体及举行殓、殡、奠、祭仪式的设施。

七、火化场:指供火化尸体或者骨骸的场所。

八、公墓:指供公众埋葬尸体、埋藏骨灰(骸)的设施。

九、骨灰(骸)存放设施:指供存放骨灰(骸)的纳骨堂(塔)、纳骨墙或者其他形式的存放设施。

第二章 殡葬设施的设置和经营管理 第八条 [殡葬设施规划]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火化需要,制定建设殡仪馆、火化场的数量、布局和规模的规划方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审批。

殡仪馆、火化场经批准设立后,应当依法办理事业单位登记。

第九条 [殡葬设施的性质] 殡仪馆、火化场是分别提供遗体运送与冷藏、火化服务的公益性非营利机构。

其他殡葬服务机构可以从事遗体运送、冷藏、火化服务以外的其他经营性殡葬服务。

第十条 [殡葬设施设立条件] 殡葬设施设立条件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工商管理部门制定。

第十一条 [殡葬设施建设禁止区域] 禁止在下列地区建造殡仪馆、火化场、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   (一)耕地、林地;   (二)城市公园、风景名胜区和文物保护区;   (三)水库及河流堤坝附近和水源保护区; (四)铁路、公路主干线两侧; (五)其他不适宜建造的区域。

  前款规定区域内现有的此类设施,除受国家保护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予以保留外,应当限期迁移。

第十二条 [埋葬、埋藏和火化的禁止地方] 埋葬以及骨灰(骸)的埋藏,不得在公墓以外的地方进行。

对我国有特殊贡献的人,经国务院民政部门批准,可以将其尸体或者骨灰(骸)埋葬或者埋藏到适宜之地而不受本条第一款的约束。

火化不得在火葬场以外的地方进行。

第十三条 [埋葬或者火化的禁止时间] 除法律另有规定的以外,死亡后二十四小时之内,不得埋葬或者火化。

第十四条 [死亡证明] 火化尸体应当向火化场提交死亡证明。

死亡证明的式样及其出具办法由国务院民政部门会同卫生部门、公安部门制定。

第十五条 [死亡证明的查验] 火化场火化尸体时,应当查验死者的死亡证明,无死亡证明的,火化场不得火化。

第十六条 [火化档案的建立和保存] 火化场应当建立火化尸体的档案并应长期保存。

第十七条 [收费标准] 殡仪馆、火葬场提供尸体运送、冷藏、火化服务,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费。

具体收费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在国家规定的标准收费范围内,按照不营利的原则制定。

第十八条 [城市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的审批] 城市申请建设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应当向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提交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能够证明其符合本法第十条规定条件的有关材料。

受理申请的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将初步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有关材料之日起30日内进行审查,对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颁发许可证书;对不符合条件的,向申请人书面说明理由。

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建设竣工后,应当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验收。

经验收合格的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经营单位应当在依法进行工商登记后,方可从事营业活动。

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经营单位变更许可事项的,应当申请变更许可。

第十九条 [农村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的审批] 农村设置公墓或者骨灰(骸)存放设施的,应当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二十条 [其他经营性殡葬服务机构] 除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以外,其他经营性殡葬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企业登记条件,经工商登记后,可以从事除遗体运送、冷藏、火化、埋葬、埋藏、骨灰(骸)存放以外的其他殡葬服务活动。

第二十一条 [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服务程序] 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经营单位、应当凭用户出具的死亡证明提供墓葬用地或者骨灰存放格位,不得向没有出具死亡证明的人提供。

第二十二条 [公墓经营单位的用地义务] 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经营单位应当遵守墓葬用地、骨灰存放格位面积和使用年限的规定。

墓葬用地、骨灰存放格位面积和使用年限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三条 [城市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经营单位的收费] 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收取墓葬用地费或者骨灰(骸)存放费。

具体收费管理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民政部门在国家规定的标准收费范围内制定。

第二十四条 [农村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的使用对象] 农村的公墓或者骨灰(骸)存放设施,供村民以及在本村出生且籍贯为本村的人使用,其他人员使用的,应当经乡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

第二十五条 [禁止未经批准的掘墓] 不得任意掘墓,除非: (一)出于司法程序的需要,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的批准; (二)出于迁葬的需要,经县级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的批准。

第二十六条 [接受义务] 殡仪馆、火化场、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经营单位在接受服务要求时,除非有正当理由,否则不得拒绝。

第二十七条 [资料的备置和阅览] 殡仪馆、火化场、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经营单位,必须备置设计图、帐簿及资料等。

前款规定的经营单位,在要求殡仪服务者、要求火化者、墓地使用人、骨灰(骸)收藏委托者以及其他与死者有关系的人提出前款规定的设计图、帐簿及资料等的阅览请求时,不得拒绝,并不得收取费用。

经营单位可以依照阅览人的要求,拷贝所需文件,可以酌收适当费用。

第二十八条 [报告义务] 火葬场、公墓经营单位,必须在每年第一季度内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告上一年度的火化或者埋葬情况。

第二十九条 [监督检查]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时,可以派遣人员进入殡仪馆、火葬场、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检查其设施、帐簿、资料及其他物品,并可以拷贝检查的相关文件。

第三十条 [无近亲属死亡人的处理] 在死者没有近亲属,又没有其他人愿意将其埋葬或者火化时,由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处理,居委会或者村委会协助,其费用由地方财政予以保障。

第三章 殡葬设备、用品、服务和殡葬行为管理 第三十一条 [殡葬设备标准] 火化机、运尸车、尸体冷藏柜等殡葬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第三十二条 [禁止强制推销] 禁止殡葬设施经营单位提供服务时强制推销殡葬用品和服务。

第三十三条 [禁止的殡葬用品] 禁止制造、销售有损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殡葬用品。

第三十四条 [提供殡葬服务时的守法义务] 殡葬服务机构或者其他个人提供殡葬服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卫生安全,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五条 [殡葬遗嘱] 成年且有民事行为能力的人,可以在生前就其死亡后的殡葬事宜立下遗嘱。

死者生前立有前款遗嘱的,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办理殡葬事宜的人应当予以尊重。

第四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六条 [不遵守殡葬设施迁移期限的法律责任] 在本法第十一条规定区域内的殡葬设施,在迁移通知确定的期限内没有迁移的,由民政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 [公墓外埋葬、埋藏的法律责任] 在公墓以外的其他地方埋葬尸体以及埋藏骨灰(骸),建造坟墓的,由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林业主管部门给予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八条 [火葬场外火化的法律责任] 在火葬场以外的地方进行火化的,由民政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九条 [死亡后二十四小时内埋葬、火化的法律责任] 在死者死亡后二十四小时之内埋葬或者火化的,由民政部门给予警告,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条 [火化场、殡葬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违法的法律责任] 火化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民政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一)未按照规定验收火化遗体的死亡证明的; (二)未按照规定建立火化档案、保存死亡证明的; (三) 在火葬场外火化尸体的; (四)在死者死亡后二十四小时之内火化的; (五)使用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火化设备。

殡葬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索要或者收受财物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退还财物,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情节严重或者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一条 [违反价格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 殡葬服务机构或者相关人员违反价格管理规定的,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第四十二条 [私建殡仪馆、火化场、墓地、骨灰(骸)存放设施的法律责任] 未经许可私自建设殡仪馆、火化场、墓地、骨灰(骸)存放设施的,由民政部门会同建设、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取缔,责令恢复原状,处以一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第四十三条 [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经营单位不遵守死亡证明、面积规定的法律责任] 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经营单位向没有出具死亡证明的用户提供墓葬用地或者骨灰存放格位的,或者提供墓葬用、骨灰存放格位面积超过规定的墓葬用地、骨灰存放格位面积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四条 [农村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的使用对象违法的法律责任] 农村的公墓或者骨灰存放设施向本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人员提供墓葬用地或者骨灰存放格位的,由民政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 [未经批准掘墓的法律责任] 未经批准掘墓的,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服务的法律责任] 殡仪馆、火化场、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经营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提供服务的,由民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七条 [没有备置材料、拒绝阅览请求、收取阅览费用的法律责任] 殡仪馆、火化场、公墓、骨灰(骸)存放设施经营单位,没有备置设计图、帐簿及资料等、拒绝阅览请求或者虽然接受阅览请求但要收取阅览费用的,由民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可以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第四十八条 [火葬场、公墓经营单位不按期报告的法律责任] 火葬场、公墓经营单位,没有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报告上一年度的火化或者埋葬情况的,由民政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提交,可以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九条 [阻碍行政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法律责任] 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行政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拒绝、阻碍未使用暴力、威胁方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第五十条 [怠于履行埋葬、火化职责的法律责任] 死者没有近亲属,又没有其他人愿意将其埋葬或者火化时,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在较长时间内没有负责处理,造成恶劣影响时,由本级人民政府或者上级民政部门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五十一条 [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法律责任] 制造、销售不符合国家技术标准的殡葬设备的,由产品质量监督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五十二条 [强制推销殡葬用品和服务的法律责任] 殡葬服务机构或者相关人员提供服务时强制推销殡葬用品和服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予以处罚。

第五十三条 [制造、销售违法殡葬用品的法律责任] 制造、销售有损社会公德、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殡葬用品的,由民政部门给予警告,没收此类殡葬用品,可以处以一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第五十四条 [殡葬行为违法的法律责任] 殡葬行为妨碍公共秩序、危害公共卫生安全、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政部门应当予以制止,责令改正。

前款规定的行为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五条 [不执行殡葬遗嘱的法律责任] 死者生前就有关殡葬事宜立有合法有效的遗嘱,其近亲属或者其他办理殡葬事宜的人没有执行的,应当依照民事法律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 [渎职的法律责任]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以及与殡葬管理有关的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在殡葬管理工作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章 附则 第五十七条 [变通规定]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结合当地民族殡葬的具体情况,制定变通规定。

自治州、自治县的变通规定,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自治区制定的变通规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第五十八条 [实施细则] 国务院根据本法制定实施细则。

第五十九条 [生效日期] 本法自201×年×月×日起施行。

1997年7月21日国务院公布的《殡葬管理条例》同时废止;其他有关殡葬管理的规定,凡与本法抵触的,同时失效。

(杨帅峰律师,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获法律硕士学位。

主持起草的多部法律建议稿已送交相关机关并取得良好效果。

由于业绩突出,热心公益,多次受到嘉奖,为多位名人代理过案件,多次接受新闻媒体采访。

)

廉洁文化主持稿

各位领导、各位评委: 大家好

前几天浏览网站,见到关于“什么是幸福”这个话题的讨论,有人说,高官厚禄、仕途得意是一种幸福;有人说,拥有金钱、任意享受是一种幸福;也有人说,家庭美满、身体健康是一种幸福。

对于幸福,实在很难给它下一定论。

但是,对于一名政府官员来说,幸福,起码是这个官要当得问心无愧,当得坦坦荡荡,当得心安理得;幸福,它的背后至少代表了四个字:清正廉洁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就是:当官就要当清…… 清廉人生财富的“富”,不等于幸福的“福”。

金钱,即使源源不断,也解决不了人生最根本的问题。

贪腐者的生命,无论用多大的金钱去包装,都是让人悲哀的。

因为,他们忘记了:一个家庭中,没有什么比和睦更重要。

一个生命,没有什么比心灵的自由快乐更重要。

这个世界,没有什么比信仰更重要。

人们还记得50年代曾有过一宗举国瞩目的刘青山、张子善贪污案,毛主席亲自过问该案,“挥泪斩马谡”,以儆效尤。

这两个案犯,官不过地委级,贪污金额不过数千,如今看来,不过是小菜一碟

直到改革开放,西风东渐。

国门打开,与世界接轨了,随着那些先进的科技之风,自然吹进来一些乌七八糟的邪魔歪祟。

于是人们在懂得了“向钱看”的同时,腐败就不知不觉地滋生起来,且越来越严重,一个个官员倒下,又一个个官员站起来,再倒下、再站起来,层出不穷,数额也越来越大。

小官小贪、大官大贪、无官不腐、凡官必腐的定论似乎在不断地验证着,每年腐败的数字也许可以数亿甚至数万亿来列举,每年光外逃的官员带走的资金也多达数百亿甚至数千亿,如果这些资金能用在基础建设、农村改善、下岗失业、文化教育、医疗改革、国防建设、科技发展等等上面,可以做多少事情

有人说,我们的官员太穷了,应该高薪养廉。

似乎高薪是治贪的一副“良药”。

可是,我们看到的是,有了许多钱的官员,不一定就不再喜欢钱。

一些官员财产已经到了一千万,仍然在收取不义之财,他们在从鱼钩上取下一条小鱼后,仍然会等下一条新的大鱼上钩。

他们并不是钱不够花,恰恰相反,是他们的钱太多了,对金钱的崇拜让他们失去了理智,让他们铤而走险。

所以,千万不要指望,金钱多了,就能造就出千千万万个孔繁森。

如果官员没有节制,没有高尚的情操,对金钱的追求就会没有极限,没有穷尽,就会陷入疯狂的境界。

古往今来贪腐者从不缺钱,缺的是自重、自省、自警、自励;缺的是坦坦荡荡,浩然正气;缺的是廉、耻。

是啊,廉洁则知耻。

只有清廉的人生,才能活出坦然。

清廉者,取之有道,用之有度,心里坦然,脚下踏实,无朝不保夕之感,亦无风声鹤唳之惊。

只有清廉人生,才能活出超脱。

人与物,本来人是主宰,物是被主宰。

但人一沾上“贪”,就被物死死缠着,为物所累,为利所害。

只有清廉人生,才能活出精神。

“公生明,廉生威”。

廉能生浩然之气,廉能治缺钙之症,廉能养自然之性。

廉者是生活的主人,是生活的强者,生活必然会有滋有味,精精神神,充满无穷乐趣。

白事掉念词

【主持词一】:老人丧礼破碎的镜子,难圆的梦。

离别的亲人,难续的情!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亲朋好友大家晚上好!今天是xx老大人与世长辞的日子。

在此,我们东方演艺公司受贵俯的邀请。

带着无比沉痛的心情前来。

在此,我代表我们全体演员向xx老大人的仙逝表示沉痛的哀悼!并向前来悼念的每一位亲朋好友表示最诚挚的敬意!xx老大人于20xx年xx月xx日离开我们!享年xx岁!人有悲欢离合,月有阴晴圆缺。

人世间难免有生,有死,有分,有合。

尽管xx老大人离我们远去,可他的音容,笑貌却永远留在我们及他儿孙们的心中。

xx老大人的一生是光辉的一生!是勤俭持家的一生!他把他的一生都无私的奉献给了养育他的这片热土。

并在这片热土里立下了不朽的丰碑!生如春花之绚烂,逝如秋叶之静美!这也正是xx老大人一生的光辉写照!在此,也希望孝子贤孙们节哀顺便。

把悲伤和痛苦化作动力,来继承xx老大人生前未完成的遗志,把府上发扬光大!我也相信xx老大人在天之灵也会保佑所有的亲朋好友,一生平安!万代富贵!让我们共同祝愿我们的xx老大人,在天堂的路上一路走好,一路平安!下面我宣布今天为xx老大人的追悼仪式正式开始;第一项 响鸣炮奏哀乐!第二项 全体来宾起立面向亡灵三鞠躬第三项 主孝代表讲话第四项 xx总管讲话下面有我们的男名歌给大家带来一首父亲,让我们的歌声伴随着在天堂的xx老大人不孤单,不寂寞。

也送给普天之下的父亲,母亲们愿他们晚年幸福!【主持词二】:追悼会(一)入场(背景音乐《君莫思归》)司仪:仪式开始前,为保持灵堂的庄严和肃穆,请带手机的同志暂时关闭手机,吸烟的同志暂时熄灭烟头,谢谢您的合作!司仪:家属请到灵堂左侧就位!(礼仪人员引导家属就位)司仪:请xxx先生生前所属单位领导和亲朋好友随礼仪人员到灵堂前方就位!(礼仪人员引导亲朋好友到领导的后面就位)(二)由司仪宣布xxx先生的追悼会现在开始;司仪:寒风冷雨暗云天,寿星陨坠起寒烟,驾鹤西归魂不返,人生在世今成梦。

本司仪宣布xxx先生的遗体告别仪式现在开始!(三)默哀、奏哀乐(《天空之城》);司仪:请全体肃立,默哀!哀毕!司仪:各位领导,各位来宾,各位亲友:今天我们怀着无比沉痛的心情聚集在这庄严肃穆大厅举行一个既俭朴又隆重的告别仪式,衷心送xxx先生最后一程。

(四)敬献花圈(篮)司仪:敬献花圈花篮的单位及个人有:xxx协会、xxx俱乐部、xxx协会会长等(五)由xxx先生致悼词;司仪:生如夏花之灿烂,逝如秋叶之静美,xxx先生平凡而伟大的一生,激励着我们永不放弃。

下面有请xxx协会会长致悼词!(六)司仪代读唁电、唁函;(七)由家属致答谢词;司仪:逝者已矣,请家属致答谢词。

(八)全体肃立,向xxx先生遗体行三鞠躬礼;司仪:别让泪水打湿前行的路,我们能做的只有坚强,现在请全体肃立,向xxx先生遗体行三鞠躬礼以表达我们的哀思!(九)来宾绕灵一周,瞻仰xxx先生遗容,慰问家属(奏哀乐);(十)自由悼念,做最后的挽别;司仪:非常感谢各位领导、同事、朋友们前来参加xxx先生的追悼会,使今天的追悼会特别隆重,谢谢大家!司仪:请家属绕灵一周,做最后的挽别。

(十一)司仪宣布追悼会结束。

【主持词三】:答谢宴尊敬的各位来宾,各位亲朋好友,以及xxx先生生前的家属,同志们,朋友们:你们好!今天,我们怀着无比沉痛的心情,来参加xxx先生的告别宴。

xxx老先生于20xx年x月初x中午11时47分与世长辞,享年xx岁。

xxx先生(简单介绍生平)在这里,请允许我代表所有的来宾朋友,向xxx老先生的家属表示深切的慰问,请节哀顺变。

为了感谢大家的鼎力支持和帮助,xxx先生的家属在此向所有的来宾朋友致以三鞠躬,表示感谢。

今天xxx先生的家属在xxx大酒楼略备薄酒一杯,以表谢意,有招待不周的地方,请大家海涵见谅!再次感谢大家的光临和帮助。

谢谢大家!掉念词各位亲友,各位来宾:今天,我们怀着十分沉痛的心情,在这里参加叶圣青同志出殡告别仪式追掉会。

我代表叶氏家族、亲戚对叶圣青同志的逝世表示最沉痛的衰悼。

叶圣青同志生于1943年4月21日,因年老体弱、受病魔入侵,带病许久,经医方治疗及子女孝道;精心呵护,医治无效,于2011年9月15日10点30分在市中医院与世长辞,享年70岁。

叶圣青同志的一生是勤劳奉献的一生,自幼失去父亲,和许许多多同龄人一样、饱经了苦难的煎熬和考验,在他的成长中,勤劳俭朴,为支撑着这个破碎的家庭倾其心血,无怨无悔,一生老老实实做事,清清白白做人。

叶圣青同志为人忠厚,襟怀坦荡,谨慎从事,平易近人,他生活节俭,艰苦朴素,家庭和睦,邻里团结。

叶圣青同志在家里是位好父亲,在邻里是位好邻居。

叶圣青同志的逝世,使我们失去了一位好同志。

虽然他离我们而去,但他那种勤勤恳恳、忘我工作的奉献精神;那种艰苦朴素、勤俭节约的优良作风;那种为人正派、忠厚老实的高尚品德,仍值得我们学习和记取。

人死不能复生。

我们只能控制自己人感情,抑制自己人悲痛,努力工作。

积极上向。

以告别叶圣青同志在天之灵,青山永存,英名长留。

让我们永远记住这一名字,记住这样一位平凡可敬的好同志。

叶圣青同志安息吧

各位亲朋好友: 今天我们全家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悼念我敬爱的岳母也是我的母亲王秀娥老人,并向她的遗体作最后的告别。

我仅代表全家衷心地感谢各位百忙之中仍赶到这里一起缅怀我的母亲。

于2012年02月24日上午 时 分,母亲永远告别了我们,驾鹤西去,享年91虚岁,实足90岁。

母亲__年骨盆骨折,经更换关节手术后,仍行动不便,长期卧床,虽经女儿及全家悉心照料,但终因年事已高,身体逐渐老衰,在卧床 年后,医治无效,安详离去。

母亲出生富贵,但历经坎坷,一生平凡而伟大

她勤劳善良,默默无闻、含辛茹苦把子女抚养成人、乃至成家立业

是您教给了我们做人的道理、生活的哲理;是您用毕生的精力和辛勤的汗水营造了我们美满的家庭;是您留给我们一生受用不尽的精神财富和幸福回忆。

如今,我们生活稳定,外孙成家,正当尽享天伦之乐之时,您却驾鹤西去

回首往事,我们泪如雨下,千言万语也难诉思念之情

母亲她生性坚强,但以人为善,能忍则忍,宁愿自己多吃苦,也不去求人的精神,不仅给我们树立了良好的形象,而且也是我们今天做人的榜样和原则,作为子女,只有好好孝顺母亲,但无论为母亲做什么,也难以报答她的养育之恩。

母亲一生很平凡,没有做过什么大事,只是典型的家庭妇女。

但纯真的母爱情感,朴实的为人境界,平凡之中显现出她人格的伟大和质朴的情操,使我们为之骄傲,我们要学习母亲的恩德,我们虽然想尽力想让母亲多活几年,想让母亲能多享几年福,遗憾的是我们没有能做到,现在只能祝福祈祷她走好。

母亲卧床期间,许多亲朋好友前来关心探望,有的是从外地赶来照顾,可见,您平时为人如何。

特别是外孙的岳父、岳母,时常送来自己做的饭菜,在此,我谨代表我们全家向各位表示衷心的感谢

我们遵照您的吩咐,丧事从简。

今天,有您的女儿、女婿、外孙、外孙媳,外孙的岳父、岳母及亲朋好友、邻里济济一堂,悲泣于此,为你送行。

由于你的言传身教,子女做人,都清清白白、堂堂正正,我们做事,都认认真真,尽心尽责。

外孙都有所教,也必将有所成,也请您放心。

请您一路走好。

母亲离开我们,儿女们千呼万唤唤不醒您,但您的音容笑貌将永远留在我们的心中。

母亲您安心地走吧,我们全家会和睦相处,相互照顾,并教育好未来的下一代,把他们培养成有用之才,以此来报答您对我们的养育之恩。

安息吧 母亲 安息吧

在母亲追悼大会上的讲话各位尊敬的父老乡亲,各位来宾,女士们,先生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隆重聚会,沉痛悼念我的母亲周南英女士

她老人家于2011年10月31日下午4:45与世长辞了

此时此刻,我心如刀绞、悲痛万分

首先,谨让我代表孝家全体亲眷,向在我母亲治丧期间前来帮忙的各位父老乡亲深深地鞠躬

向在我母亲中风期间不辞劳苦精心照顾的姐姐深深鞠躬

向前来参加我母亲丧葬典礼的各位来宾和在我母亲生病期间前来探望慰问的亲朋好友及前来参加悼念演出的湘阴基督教天韵乐团、汨罗市花鼓戏剧团、家乡业余歌舞团,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同时请允许我代表全体来宾向我母亲在天之灵致以深切哀悼

祝她老人家在地下的肉体永垂不朽

在天堂的灵魂得以永生

在主为她营造的极乐世界快乐逍遥

我的母亲是一位苦命的母亲。

我们做儿女的耳闻目睹了她老人家许多坎坷经历和悲惨遭遇。

我们无法考证她老人家出生于何年何月何日,她老人家只有两三岁时因家境贫寒被迫送给了一个乞丐做养女,后来找到了她出生地宁乡县天台乡田平村,才隐隐约约知道她不一定准确的出生年月—1931年11月28日。

我母亲跟随这个乞丐一路奔波乞讨,不知跋涉了多少山山水水,也不知熬过了多少春夏秋冬,来到了我们湘阴南湖垸,经人凑合,这个乞丐与南湖垸一姓高的男子结为夫妇,这对夫妇后来就成了我们的外公外婆。

我外公是穷得叮当响的单身汉,外婆是四处流浪的乞丐,贫贱夫妻百事哀

在我母亲八九岁时,外公外婆决定把养女送给人家做童养媳,童年的母亲又一次被迫离开她的父母,过着非人的生活。

解放后,童养媳婚姻解除,经人介绍来到了彭氏。

从此,生儿育女,缝补洗衫、耕田整地、吃尽了苦头

她老人家虽然活了八十个春秋,但至少经历了五十年饥寒交迫的岁月,真正有饭吃有衣穿的日子,是到了1981年农村改革以后的事情。

从1931年到1981年整整半个世纪,我母亲都在水深火热之中煎熬

她曾多次对我们儿女说,大食堂时期,她经常做完工,在食堂领一份饭回家和大哥一起吃,吃饭前,大哥用筷子将饭划成两半,说:“妈妈,你吃一边,我吃一边”可是大哥的肚子不听话,经常把那份饭全部吃完了,可怜的妈妈只好饿着肚子参加下午的集体劳动。

一次,她饿得实在不行了,就跑到外婆家去,看看有没有可以充饥的东西,谁知什么都没有捞一口,外婆还叫她从河里担满一缸水,雪上加霜的遭遇,把妈妈饿得眼冒金花,在回家的路上,她用手挖了几次草根吃,才勉强回家。

后来我们五个儿女都出生了,生活也就更加艰难了。

她经常用蔬菜熬粥给儿女们充饥,用毛巾做衣服给我们御寒。

她常对我们说,“小菜半边粮,多吃点菜,就可以不吃饭了。

”又说,“衣服旧点不要紧,新三年旧三年缝缝补补又三年,只要不冷就好了。

”我的母亲是一位勤劳俭朴的母亲。

大集体时代,她天天参加集体劳动,大姐大哥放学后,她就带他们一起劳动,娘仨绑起来可以攒一万多分工,相当于一个正劳力的工分,在当时大约有一百多元价值,可以去生产队分到一些口粮和稻草。

那时,我经常看见母亲天还没亮就去地里劳动,双枪期间她甚至通宵达旦去扯秧,供应哥哥姐姐一天所插的秧苗。

当时尽管没有饭吃,但偶尔也有几个穷亲戚来走动,吃饭前,妈妈反复叮嘱子女,客人吃的是白米饭,你们吃小菜拌饭,客人饭里面埋了一个蛋,你们不要去想得吃,我们姐弟都很听话,乖乖地躲在墙角吃着自己的小菜拌饭。

我的母亲是一位孝顺仁慈的母亲。

大约在上世纪六十年代初,我们的外公逝世了,我母亲不放心孤苦伶仃的外婆,就把外婆接到了我们家,多了一个人吃饭,生活就更加艰难了。

我外婆虽然只养了我母亲几年,但我母亲对外婆孝敬有加,她想方设法让外婆吃饱穿暖,外婆逢人便说,她幸亏带了一个好女儿,不然还不知道抛尸何方。

后来外婆一病不起,吃喝拉撒在床上几个月,都是我母亲照顾的。

直到1976年外婆在我家逝世。

我的母亲是一位伟大的母亲。

她精神振奋,斗志昂扬,不甘寂寞,不甘落后,她和父亲一道带领儿女们耕读持家,我们做儿女的一边参加农业劳动,一边勤奋学习文化知识,在那艰苦的岁月里,我们姐弟五人,竟然有三个进了高等学府。

大姐大哥读书时还未恢复高考制度,所以只念了初中和高中。

我妈常对我们说,我自己斗大的字认不得一箩筐,但我很喜欢读书人,希望你们个个都把书读好,将来有出息。

现在,我们五个子女,虽然没有很大的成就,但都混得人模狗样,大姐退休在家,大哥带施工队在外装修,我在农业科研部门工作,大弟弟是神经内科资深专家,小弟弟是商界营销精英。

我们今天的幸福生活和为人处事基本准则,都是妈妈言传身教的结晶

2000年以后,我们的父母丧失了劳动能力,就在我两个弟弟家轮流居住,他们高兴地参加了基督教,在教会我母亲积极给教会捐款,还暗中帮助教会中有天灾人祸的弟兄姊妹。

在她老人家临终前三天,还将身上仅有的一百元捐给了教会。

10月31日上午,她老人家还用手势指示姐姐,要参加11月2日教会的大型活动。

可是,上午十点左右,姐姐突然来电说妈妈不行了,脸色苍白,汗水直淌,浑身冰凉,我赶过去时,妈妈躺在床上,姐姐正在帮妈插身换衣。

她老人家紧紧的抓着我的手,牢牢地贴在她冰凉的脸上,老泪纵横

一会她放开我的手,伸出五个指头做了一个手势,我知道她是舍不得我们五个子女,我便安慰她说,妈

您放心去吧,爸爸在天堂等着您,我们五姐弟会照顾好自己,会天天怀念您

她点了点头,哭得更伤心

后来,妈平稳了,睡着了,我没有吵醒她,就回到单位上班了。

下午四点多,姐姐又来电说,三妹子

快点来

快点快点

妈要走了

我5点赶到姐姐家时,我妈妈已经匆匆地走了……各位朋友,各位来宾,我们的母亲虽然走了,但她老人家的谆谆教诲永远萦绕在我们的耳边,她老人家的音容笑貌永远活在我们的心中

妈妈

我最亲爱的妈妈

您一路走好

 母亲:XXX生于一九四三年农历六月十一日,与二零零八年农历九月二十一日凌晨零点五十八分仙逝。

享年六十六岁。

  我的母亲十九岁与父亲成婚,那时我家一贫如洗,吃了上顿没下顿。

可是母亲性格开朗从不灰心,对生活充满希望,与父亲相亲相爱,同心同意创建家园。

  在六十年代,母亲是一位出色的地方艺术表演者,她天生一副好嗓子,凡看过她的表演和听过她的歌唱的,都会赞不绝口,给人一种美的享受。

  七十年代起,母亲开始从事教育事业。

在工作中她积极向上刻苦学习表现出色,每年度都被评为优秀教师。

因为她的天赋,学校总会分配文艺课给她,无论年级高低,母亲都乐于接受,并尽心尽职,一度得到师生的好评。

  八十年代初,母亲主功文化课,因文化程度浅,她更加努力地刻苦钻研,在父亲的陪同下每天自学到深夜。

由于她的勤奋好学,自强不息,功夫不负有心人,终于在当年的非转正政策下脱颖而出,成为享受国家待遇的公办教师。

母亲,我们为您自豪,为您骄傲

  母亲不仅仅是一位优秀教师,为人师表(文章转载自: 请保留此标记),桃李满天下;她更是一位模范妈妈。

她尊敬婆婆,相夫教子,在生活上艰苦朴素,勤劳持家。

为了帮助爸爸养家糊口,让我们吃饱穿暖,她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种菜园,喂牲畜,挖猪菜,来增加家庭的经济收入,吃苦瘦累没有半句怨言,起早贪黑总是乐呵呵的。

在母亲和爸爸的关爱下,我们姊妹五人都能健康成长,现都成家立业。

  母亲是一位追求完美的人。

平时,对我们一言一行都要求的特别严格,教我们说话做事都要循规蹈矩。

人过留名,雁过留声,这是母亲的处世格言。

总而言之,她殷切的希望她的儿女子孙都能堂堂正正地做人,风风光光地做事。

  母亲,我多么地想您啊

我深深地知道,您是我的寄托,我是您的牵挂

  妈妈,请放心地去吧

我一定会争气

  妈妈,请安息吧

我一定要加油,会让您含笑于九泉之下

  母亲的诚实善良和敬业精神将永垂不朽

  致母亲的挽联:  历经坎坷,矢志弗移,从不低头屈膝,铸就一身正气;   热爱子女,要求严格,崇尚脱俗超凡,乐于两袖清风。

丧葬习俗

原坟、烧烧百天、烧周年、烧三周年解析  1:自古中国丧俗有:出殡日天原坟的习俗,即:在墓地下葬的需到墓地,上梁、摆供品、上香、踩院子、烧纸等程式。

(骨灰盒在殡仪馆存放的,只摆供品、上香、烧纸)。

  2:人死之日起,每七天烧一次纸,烧七次,过七殿,共七七,四十九天,此为烧七(也叫:做七)。

目前往往将做七改变为四次,即:一七(被三天原坟所代替)、三七、五七、七七、(现在只烧单数,烧大七)。

按丧事习俗,烧一七、七七、以死者儿子为主,称做:有头,有尾;三七、以死者儿媳为主;五七、以死者女儿为主。

(烧五盆纸花)。

按丧事习俗,烧七(做七)。

  3:烧百天、烧周烧三周年的意义:人死到阴曹地府后,共有十位王官(阴府之检察官)和四位审判官,其职是:将亡者提询,以生前所作所为,善善、恶恶、加以侦讯,共有十位王官,掌理十殿,首先要过前七殿:第一殿秦广明王、第二殿楚江明王、第三殿宋帝明王、第四殿伍官明王、第五殿阎罗帝君、第六殿卞城明王、第七殿泰山明王、儿女烧七,希望父母在阴间能安然舒适,过王顺利。

做七拜明王,查其生前|“善悪”的行迹,四十九天后移送阴曹法院经四审,每十日为一旬,调审一次:一审,(头旬,第五十九天)崔氏判官;二审,(二旬,第六十九天)李氏判官;三审,(三旬,第七十九天)韩氏判官;四审,(四旬,八十九天)杨氏判官;再过一旬就是九十九天烧百天(叫做短百天,长周年),再拜,第八殿平政明王、烧一周年拜,第九殿都市明王、烧三周年拜,转轮明王后、决定如何投生,转入来世。

  具体日期算法,例如:  老人于2009年01月01日逝世。

  (以下为公历时间)  一七:01月07日(一般为01月05日的原坟所代替)  三七:01月21日  五七:02月04日  七七:02月18日  百日:04月09日(实际天数是第九十九天,也有短百日的含义)  一周年祭、三周年祭要按祭日来算。

  葬礼俗多循古礼,晚清时代丧服、丧期均遵《文公家礼》(朱熹所撰,又称《朱子家礼》)。

大致程序为:长辈弥留之际,子孙必须到场送终,如果父母死时子女不在身边,不仅亲友责其不孝,子女也会感到终身遗憾和愧疚。

死者断气(即《家礼》中所说的“初终”)后,立即烧钱纸,称为“落气纸”;在死者身旁点一盏油灯,称“长明灯”。

家中及时确立丧主等经办丧事的人员。

亲属按与死者关系的亲疏穿戴孝服,按旧制应分斩衰、齐衰、大功、小功、缌麻五种,而实际生活中多披白色头巾,以头巾之长短、系头巾之麻线的粗细和颜色来分别,但统言之披麻戴孝。

鞋则用白布覆盖,根据辈份点缀一点红绿。

一面派人购制棺木(许多有条件的老人生前就已置办了寿材),一面通知亲友前来参加葬礼,一般人家口头通报,富家大户发讣告,讣告有一定格式。

然后为死者洗澡,“前三后四”,即用湿毛巾在死者胸前抹三下,背后抹四下,穿戴寿衣寿帽,并在其右手放入一根棍棒或柳树枝,上串一烧饼,称“打狗棒”。

覆衾死者身上,脸上则覆盖白布(即《家礼》中所说“小殓”)。

设祭,哭丧,守灵。

一般摊尸半天到三天不等,家中必要到场的人到齐后即将死者放入棺材(即《家礼》中所说的“大殓”),亦设奠,家人嚎哭。

钉棺盖时孝子在一旁高喊“某某躲钉

”此时成服,设祭堂,早晚奠,接受亲友吊丧。

在家中办理这些事情的同时,派人外出择定墓地,挖好墓穴。

出殡(俗称“上山”)日,请道士做斋,为死者开路。

棺木一般有八人抬,路远的还要有八人替换。

棺木出门时要摔碎一只碗或钵。

出门后前面有人擎铭旌,丢纸钱(俗称“买路钱”),中间有孙子或重孙骑坐在棺木上,后面孝子贤孙、亲戚朋友依此跟进,徐徐向墓地进发。

棺停墓穴旁,先用稻草烧墓穴,谓之“暖井”,有的还杀一只公鸡将鸡血洒在墓穴周围。

棺木放在墓穴后,孝子先撒一把土,然后土工填埋,堆成新坟。

三天后亲人再至墓地上坟添土,称为“复三”或“复山”、“复土”。

  武汉三镇和周边地区丧葬礼俗大致相同,所不同者,汉口商家丧礼,讲究奢华,所置棺椁要选择花板中心有菊花者,墙板厚至尺许,每年要加漆一道。

入殓时陪葬品丰厚,多以珠宝玉器殉葬。

题主仪式上,往往请地位显贵者题点木主。

葬前延请地理先生看风水,选择牛眠吉地,下葬则要请算命先生占卜时日。

有部分人家丧事循古礼不修佛事,而举行祭奠。

大部分人家丧事还是要做佛事,一般要延请和尚在家念经三至五、七日,送殡仪仗中方相明器以巧为能,亭彩幡帐以多为贵。

小户人家请不起和尚,但仍要请人唱孝歌,因此汉口出现了一种专门唱孝歌的行业,业此者在其门上悬挂“悲乐堂”招牌,其鼓盆之歌,几令人绝倒。

贫困户棺椁极平常,有十二圆花的就很好了。

最穷苦人家甚至买不起棺木,到自新善堂板棺局去乞求施舍薄棺。

该局每年施舍无算。

  殓后计算日支与死时相冲,则要预设祭仪,关门掩户,全家躲避他处,称“回殃”,认为亡者回家时会带回殃神。

回殃又称“回煞”,届时必用芦秆作梯,靠在屋檐上,说亡人由此而下地回家,有的人家还撒灰在地上以验亡者足迹。

屋中设有筵席,等待死者回来享用。

次日如发现灰上有痕迹,就以为是亡魂昨夜回家了,其实是偷荤猫、鼠留下的行迹也说不定。

更有甚者,请道士驱煞,送走殃神,俗称“赶鬼”。

  人死至七日称“头七”,然后逢七日有“二七”、“三七”以至“七七”或“十七”,民间认为每七日死者要过一阎罗,故请僧道诵经、焚楮,以为“超度”。

逢七日,必以竹为箱形,糊以纸,里面装钱纸,谓之“篑”,或装纸袋内,谓之“包袱”,或包袱上书写死者姓名,生殁时日。

时人认为“不经之甚”,但相沿成俗,莫之或易,直到20世纪50年代还有烧包袱的。

  民国时期丧礼无五服详制,丧服亦无定数,礼义之家以及乡民丧服丧期仍遵旧制,当局亦不过问。

租界不准举行丧礼,人死必先报验,限三日内出柩,不得久延,所以要想举行传统丧礼,必移柩华界,灵柩出行前须先照会租界当局。

  办丧事本来是极其悲伤的事情,但必设盛馔宴请吊丧宾客,否则遭人讪笑。

乞丐有时也来凑热闹,但亦讲道理。

如果丧家不作吊宴客,他们并不来骚扰。

如果丧家宴请吊丧宾客,他们就来了,来后听主人安排,并不强索强要,有的地方,乞丐还来参加抬棺材,自己虽有要事也莫敢辞,条件是须丧家跪接,事后管一餐饭,并不要酬金。

  死去的亲人送上山后,孝子要供灵守孝。

一个月内不能剃头,不参加外面喜庆活动。

守孝一般三个年头,第一年农历新年祭祀活动最为隆重,俗称“新年”或“馨香”。

亲友、邻里则都要来给亡者送香烛、燃鞭炮“拜年”。

而在黄陂,家有新丧者,其亲友必于除夕携烛一对、冥钱一扎,来灵前叩头辞岁,示哀恋之意。

这些实际是丧礼中吊祭活动的一种延伸。

孝子在新年的三天不能出门拜年,但在黄陂等地农村,年前有新丧者,孝子要穿白袍墨套、戴无纬空梁冠,以服内兄弟二人穿白袍作陪,到亲戚家叩首谢孝,称为“管新灵”。

守孝之家,门上春联不用红纸,第一年用白纸,第二年用黄纸,第三年用绿纸。

此俗现在仍有,但一般都用黄纸,不论年头。

在黄陂则有所不同,凡有亲丧者,必以蓝纸写一“服”字贴于门首,门对用白纸,其对文大半均曰“守孝难还礼,思亲免贺年”。

三年孝满除服,要请和尚做法事或请道士做道场,超度亡灵。

此时可将灵牌、条幅连同孝服、孝鞋一并焚烧,俗称“烧灵”。

  每年清明节、中元节、过年(在年前)都要祭奠死者和祖先。

分庙祭和山头祭。

庙祭是在祠堂进行,没有祠堂的,就在家祭祀,到墓地上坟。

从前富裕人家要烧91斤纸钱,表示对死者“九死一生还”的寄托,还要点9柱香、9支红烛,供奉的食物必须有肉包子和烧饼,以使死者在生还转世步出阴间时免受恶狗的缠噬。

清乾嘉时代的一首竹枝词描写了汉阳龟山、月湖一带上坟的盛况:  “轿帘开处见双鬟,结伴来从大别山。

  一路纸钱飞不断,大家同是上坟还。

”  从前对于墓地的选择十分注意地势与环境,阴宅风水迷信根深蒂固。

为找到一块牛眠吉壤以供亡者安息,并给子孙后代带来好运,要请地理先生审慎勘测,妥而后葬。

由于择地需要时日,人死后不能早日入土,停棺不葬者十分普遍,甚至将灵柩停放中堂数年不葬,或迁厝寺观、善堂、会馆、公所的厝屋。

久历寒暑,易生朽蠹,兵燹频仍,易遭破坏,不特生者于心不忍,更会影响周围环境。

20世纪30年代以后,这种停棺不葬的现象在各地逐渐减少。

此风减杀的原因有:(1)经过舆论宣传,士大夫劝诫,民众逐渐认识到葬亲只求高旷地与干净土而已,无所谓天星峦头之说。

迷信渐为破除,已不再拘于风水时日;(2)因时局不宁,水火兵燹,恐生意外,抓紧举行安葬;(3)政府取缔厝棺,提倡公墓。

此俗的革除,改变了人们长期以来与死人为邻,以停柩为累的不正常现象。

  民国时期,政府制订新式丧礼,但难以推广普及,官方和民间团体不得不转而求其次,对传统丧葬礼俗中影响突出、危害严重的弊端加以禁革。

取缔停柩,设立公墓,是政府的禁革措施之一。

民国以前,武汉除专葬外国死者的万国公墓和专葬教会死者的教会公墓外,中国人只有义冢而无公墓,义冢管理不善,往往变成乱葬岗,有碍市容卫生。

民国年间,一方面加强义冢的规划与管理,一方面学习西方葬俗建立公墓。

1928年10月国民政府内政部公布《公墓条例》,要求各市、县政府于市村附近选择适宜地点设立公共墓地。

1929年4月又颁布《取缔停枢暂行章程》,规定所有厝棺和田亩内之坟墓均迁葬公墓。

根据这两个文件精神,各省分别制定了实施办法。

从《湖北省设置公墓实施办法》和《湖北省取缔厝棺及坟墓办法》的条文看,城市公墓由市政机关设置,各县公墓由县长督饬保长按照实际情况,分保或联合数保设置。

公墓用地依(1)公有荒山;(2)公有山;(3)私有荒山;(4)私有山;(5)公有旷地;(6)私有旷地次序选择,若选用私有山地,得依法征收,付给地价。

公墓分甲乙丙丁四种规格,主管机关得视其财力选定种类设置之。

公墓内分收费区与免费区,免费以赤贫为限。

公墓由主管机关雇用管理人员。

公墓设置完成后,除法令特许者外,无论何人不得于公墓外营葬。

厝棺应于当地公墓完成后3个月内迁葬公墓,外籍厝棺不愿葬在本地者应迁回原籍。

在田亩中营葬之坟墓应于当地公墓完成后1年内适葬公墓,墓主表示不愿迁葬或未遵限迁葬者,得按所占田亩面积课以墓地税。

无主之厝棺及坟墓采取平夷、迁并或火葬的办法酌情处理。

凡有关古迹名胜及与国家有功绩者之墓不在迁葬之列,并应加强保护。

根据以上规定,武汉三镇逐渐建立自由公墓区,并在1934年经湖北省政府决定,兴建公共墓园,埋葬国民政府批准的公葬烈士、乡贤和上层人物。

1936年又由武昌市政府决定,筹建了汉阳、武昌两座公墓,埋葬普通市民。

公墓的设置是一项很有意义的改革。

取缔有碍观瞻、污染环境、且充斥风水迷信的厝棺停柩,取缔占用农田、破坏土地资源的坟墓,铲除城市内外的乱葬岗,建立环境幽静、文明卫生、整齐划一、便于管理的公共墓园,这一切,从人们易于接受的方面为丧葬礼俗的进一步变革奠定了基础。

西式葬礼的具体形式是

西方丧葬礼俗国外葬礼西方国家的丧葬礼仪基本上属宗教式的丧葬礼仪。

人死后,首先在死亡地或尸体发现地的登记处进行登记,由医生或验尸人员签发书面证明,并在死亡者生前居住地的基层组织办理登记;而后对亲友发出通知或在报刊上公开宣布。

葬礼一般遵循死者生前遗嘱、遗言确定是土葬或者火葬。

丧葬事务一般由.殡仪机构或承办人具体安排,包括埋葬或火化的时间、地点以及举行葬礼仪式的时间、地点等。

西方葬礼仪式一般同结婚一样,多在教堂举行。

具体程序是,先把棺材运人教堂,由一位教士念悼词并为死者祈祷,然后用一块天鹅绒棺罩遮盖住棺材送往墓地或火化场。

葬礼与葬礼弥撒可以同时进行,也可以分开(在葬礼后的某一天)举行,一般由神父或死者亲属议定,包括祈祷词和经文,然后是圣餐,最后为告别仪式。

西方丧葬礼俗主要受基督教文化的影响。

基督教将每一个人的灵魂直接与上帝发生关系,不允许偶像崇拜,崇尚灵魂升华而轻视肉体,因此西方的丧葬风俗是简丧薄葬。

基督教的丧礼更多地是为死者祈祷,祝其灵魂早日升人天堂,解脱生前痛苦。

基督教认为人死后灵魂需要安静,因此丧礼非常肃穆。

在基督教文化影响下,上至王公贵族,下至平民百姓,丧葬基本从简,即所谓在上帝面前“灵魂平等”的原则。

近现代以来,由于崇尚“科学精神”,尤其是实验科学的兴起,使西方人能以一种“科学的眼光”来看待死亡,进一步淡化了社会对殡葬的热情。

西方崇尚“个人本位”,主张“以个人为中心”,因此在丧礼中,也是以死者为“中心”,重在安置死者的“灵魂”。

总之,西方丧葬礼俗有人们可借鉴之处。

死亡文化的本质是生存文化,从一个民族的死亡文化中可以窥到那个民族的全部生存哲学。

西方虽然民族众多,但是在基督教文化的影响下,丧葬礼俗基本大同小异,下面就西方丧礼中比较一致的方面予以概述。

葬式。

西方葬式主要是火葬、土葬两种。

无论采用哪种葬式,均葬于公墓。

公墓。

城镇公墓一般建在郊外辟静幽雅之处,农村公墓建在村外较远的地方。

西方公墓园林化程度很高,规划也很长远、划一、详细,有公路、纪念、休息、住宿、购物的场所。

公墓管理很严谨,死者不论何种葬式,都要深埋,墓面平整,而后种上草皮,碑石不能太高,碑石周围要种四季花卉。

一年四季墓前几乎都是鲜花盛开。

整个公墓内无论墓多少,墓主何人,只见墓碑和花草看不到任何特殊标志或土堆。

它不仅是死人的天堂,也是人们休闲的胜地。

西方公墓的使用一般是有偿使用,使用期长短不二,但有最长期限规定。

殡葬礼仪。

西方殡葬礼俗有洗尸、更衣、停尸整容、送葬哭丧、宴谢、祭奠等程序,基督教仪式几乎贯穿其中。

人死之前要在神父面前忏悔,之后神父要为其祈祷。

这也是临终关怀,使死者正确看待死亡,摆脱死之恐惧。

死后在神父主持下给死者洗尸,宗教含义是洗去生前罪过,干干净净去见上帝。

停尸在西方传统丧俗中,一般停在教堂,由神父主持追悼会。

神父介绍死者生平并为之祈祷,下边亲友则一同祷告。

完毕以后由四人一角一人抬着棺材走向墓地,神父、亲友跟在后边送葬。

下葬时,神父还要再为亡者祈祷。

哭丧无论是初终还是在教堂,也无论是在送葬路上或下葬时,亲友都不能大声嚎哭,只能默默流泪或嘤嘤啜泣,意为不要打忧死者灵魂安静。

下葬时,随土撒人一些花瓣,葬毕在墓前立上十字架,放上一束鲜花,亲友就可以默默离开坟墓。

祭奠亡者不是中国人的专利。

西方人在居丧的第九天、第二十天、第四十天和一周年都要举行祭亡灵仪式。

届时,亲友可单独去,一束鲜花、默默立上一会即可。

现代西方,社会工作兴起,对西方丧葬礼俗改革又推进了一步。

丧事不再是各自操办,而是由殡仪馆“一条龙’’服务。

宗教仪式、纪念仪式均在殡仪馆进行。

送葬也由殡仪馆灵车送。

西方社会对死者相当敬重,殡仪馆接送尸体时,其它车辆主动让道,并鸣笛以示哀悼,路人也注目肃立。

西方葬礼禁忌西方人非常重视葬礼过程中出现的某些现象,并相信这些现象显示出了某些特征。

如:葬礼时出太阳,在参加葬礼的人中哪个人的脸被阳光照得最亮,哪个人就可能是下一个死亡者;如果葬礼那天下雨,就意味着死亡的灵魂可以顺利进入天国;如果参加葬礼的人数是单数,其中必有一个不久后便会死去。

预定好的葬礼日期在西方通常是不能被推迟的。

如果出了什么原因,葬礼推迟都意味着在3个月内死者的亲属或者邻居中必然会有人死亡。

例如在被推迟的日期内包括星期日的话,那么这一凶兆就可能出现,而且没有任何方法可以避免。

在西方,有些日子是不宜举行葬礼的,如元旦,否则在死者所属的教区内,在新的一年中的每一个月就都将举行葬礼;再如星期日,否则就意味着在一个星期内还会接连地举行三次葬礼。

此外,西方人认为,出门遇见葬礼队伍是不吉利的;如果遇见葬礼,便会跟着送葬队伍走上一小段路,这样可以避免凶兆降临到自己的头上。

当棺材运往墓地下葬时,西方人是绝对不肯走在棺材前面的,他们相信这样做会使自己的亲人或朋友大难临头,甚至会死亡;但如若这时遇到了一个牧师或传教士,这一凶兆就会自行消除;遇见灵车也同样会被认为是不吉利的,尤其是空的灵车,但这一凶兆只有在灵车面对面地驶来时才真正成为凶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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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丧葬办理程序  1.死亡证明:  当亲人去世后,死者家属或单位必须取得死亡证明:正常死亡的,由医疗卫生机构出具医学死亡证明;非正常死亡的,由区、县以上公安、司法部门出具死亡证明。

  2.注销户口:  死者家属持死亡证明书到驻地派出所注销户口。

  3.联系火化:  (1)打电话或派人前往殡仪馆或殡葬服务站联系火化,登记死者姓名、住址、年龄、性别、死亡原因、死亡时间、遗体所在地、死者户口所在地;  (2)登记家属姓名、住址、电话、与死者关系等;  (3)预定服务项目,服务时间。

  4.接运遗体:  按预定时间,家属持死亡证明在指定地点等候灵车接运遗体。

  5.遗体火化:  (1)遗体运送到殡仪馆;  (2)遗体整容;  (3)遗体告别;  (4)遗体火化,选购骨灰盒、领取火化证明;  (5)领取骨灰。

  6.骨灰安放:  按选定方式安放骨灰,并领取骨灰存放证。

此后,家属持此证明来公墓祭扫。

  二、骨灰安葬方式  1.骨灰堂:室内骨灰架寄存,是目前骨灰安放的主要方式。

  2.骨灰墙:在墙壁上砌格子,将骨灰盒放入,用石板封闭。

  3.骨灰亭:亭式建筑,亭内、外墙可以存放骨灰,类似骨灰墙寄存。

  4.骨灰廊:彩画地上长廊,墙内存放骨灰,石板封闭。

  5.骨灰深葬:将骨灰存入地下室封闭,地上为亭。

  6.骨灰林:将骨灰埋入选择好的树下,做简单标记。

  7.骨灰墓:地下修建墓穴,地上立碑。

  8.骨灰撒海:随时办理登记手续。

  三、丧葬祭扫注意事项  1.丧葬事宜要由国家批准的殡葬单位办理:  丧葬必须由国家批准的殡仪馆、公墓及殡葬服务站来办理。

要直接与这些殡葬单位的服务人员联系,不要找非殡葬服务单位和人员来代办丧葬事宜。

  2.骨灰要安放在合法公墓:  不要将骨灰存放在非法公墓。

非法经营性公墓有两类:一类是指一些乡、村和单位,在未经市民政部门批准和未得到市规划、土地部门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兴建以盈利为目的经营性公墓,对这类公墓民政部门将逐步予以取缔。

另一类是乡村办的公益性公墓,它们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只能安置本乡村死亡人员的骨灰。

  3.在异地去世人员的丧葬办理:  根据有关规定,在异地去世人员,原则上遗体应当在当地殡仪馆火化,禁止运往外地。

因特殊原因确需运回原籍的,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经当地民政部门批准;  (2)必须在当地殡仪馆进行防腐、消毒等处理;  (3)必须由当地卫检部门出据的《移运证》;  (4)必须由当地殡仪馆承办遗体运送业务。

运送到安葬地殡仪馆。

  4.祭扫活动须知:  我国素有在祭扫中烧香、烧纸的习俗,致使每年清明节火灾事故时有发生。

为保障骨灰堂公墓、林地的消防安全,维护扫墓活动的良好秩序。

严禁在骨灰堂、公墓、林地烧纸和其它动用明火的行为。

对违反者,依照国家和当地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移风易俗  1.保护环境:  丧葬应当和保护生态环境结合起来,尽量采用有利于保护生态环境的殡葬方式。

我国殡葬管理部门提倡火葬方式,并在各个行政区划内都设立了专门的骨灰存放地或公墓。

我国除少数人口稀疏的山区仍实行土葬外,绝大多数地区都实行火葬。

火葬可以减少占地和环境污染。

不得在荒山野外随意设立墓地,那样一方面造成环境破坏,另一方面这种非法墓地得不到政府部门的保护,容易遭到破坏,使故去的人得不到安息。

  2.厚养薄葬:  赡养老人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

当老人在世时,子女应该尽心奉养,照顾好老人的饮食起居,使老人身心健康、幸福快乐。

当老人去世后,丧事要从简,不要铺张浪费,丧事的丰与俭并不代表子女的孝顺与否。

  3.破除迷信:  在进行丧葬祭扫活动过程中,要坚决禁止任何封建迷信行为。

不得借丧葬祭扫搞任何封建迷信活动。

  五、遗体接运  各地殡仪馆有24小时值班电话,可以预定遗体接运时间、预定遗体存放方式、灵车随叫随到。

  六、遗体告别  1、整容:各地有专业整容师,再现亲人容颜,抚慰家属心情。

  2、告别仪式:殡仪馆布置灵堂、奏哀乐、照相、摄像、代写挽联、租买花圈、鲜花及花篮等服务。

  七、遗体火化  当日火化当日取灰、安放,多种骨灰盒可供挑选。

  八、安放方式  有骨灰堂、骨灰墙、骨灰亭、骨灰廊、骨灰深葬、骨灰林、骨灰墓、骨灰撒海  九、丧葬用品  各地殡仪馆均提供骨灰盒、挽联、花圈、鲜花、鲜花篮等服务。

  十、祭扫活动  各地殡仪馆可以提供鲜花、绢花、盆栽花。

专门设置焚烧冥纸、物品的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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