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联欢会主持词大纲(开场白)(结束语)(串联词大纲)
晚会开场白(示例)如下:A:尊敬的领导、亲爱的同事们,大家晚上好。
B:今天,我们欢聚一堂,载歌载舞。
A:今天,我们激情满怀,心潮澎湃。
B:今天,我们相聚这里,敞开心扉,释放激情。
A、今天,我们相聚这里,享受缘分带来的欢乐;B:在这美好的时刻,我们相约在这里,用美好的声音来传递我们的喜悦;A、在这美好的时刻,我们相聚在这里,一起用心来感受真情,用欢乐传送激情;B:感谢缘分,让来自五湖四海的我们成为**的一员;A:感谢**,赐予我们实现理想的道路和机遇;B:让我们携手并肩,同心协力;A:让我们踏歌起舞,放声高歌;B:让我们共创**美好的明天;AB(合):第六届文化周文艺晚会现在开始
结束语(范例)如下:A:多么精彩的表演,多么难忘的时光,虽然我们无法阻拦时间的流逝,但是我们可以主宰自己的心情。
B:今晚大家灿烂的笑脸、爽朗的笑声,更加体现出我们南京融点是一个充满活力的集体。
A:不知不觉我们的晚会以接近尾声,相信大家都意犹未尽。
没关系,让我们期待明年大家有更好的表演。
B:最后祝愿在座的领导及同事,在新的一年里身体健康、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第六届文化周文艺晚会到此圆满结束
串词示范1、片头+开场歌舞《回家过年》 演唱:韩庚、董洁、殷桃、窦骁、周冬雨2、歌曲《天蓝蓝》 演唱:宋祖英表演:贵州省黔东南州侗族大歌队3、相声《专家指导》 表演:姜昆、戴志诚、郑健、周炜、李伟健4、小品《午夜电话亭》 表演:邵峰、李小冉5、五大民族歌舞《幸福大家庭》——蒙古族《吉祥颂》 表演:安达组合、内蒙古民族歌舞剧院;回族《数花》 表演:宁夏歌舞团;壮族《美丽的姑娘》 表演:广西艺术学院舞蹈学院;维族《刀郎麦西来甫》 表演:新疆艺术剧院歌舞团;藏族《欢歌起舞》 表演:西藏山南地区扎囊县农牧民演员、西藏日喀则地区民族艺术团6、小品《美好时代》 表演:海清、黄海波7、杂技《晃管》 表演:中国铁路文工团杂技团8、儿童歌舞《爱我你就抱抱我》 演唱:仔仔、豆豆、林妙可、严梓瑞 舞蹈:小宝 表演:空军蓝天幼儿园艺术团9、小品《“聪明”丈夫》 表演:黄宏、陈数、孙涛、凯丽10、魔术《年年有鱼》 表演:傅琰东11、“我要上春晚”大板块:(1)歌曲《想家》 演唱:西单女孩(任月丽)(2)
听证会的流程是怎样的
听证会是怎样开的,能否说说具体的程序、步骤
LLHH321 | 07-01-20 好评回答 1255039305 | 07-01-20 关于听证会的含义听证会是一个新生事物,因此有必要明确它的含义。
听证会有几层意思,第一,立法听证是由谁来听
示范稿规定是由立法机关的主体来听证,不是工作人员来听证。
第二,听证会听什么
既包括对与立法有关的客观事实的描述和反映,又包括听证陈述人从自身出发提出的包含个人价值取向的主观意见;第三,听证会与其他听取意见的方式,如座谈会、论证会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公开性,听证陈述人是从报名的公众中产生的,而不是由会议的举办者在小范围内邀请的,会议的举行也是公开的,允许公众旁听,允许记者采访和报道;第三,强调听证会的作用,听证会中获取的信息和公众意见,应当作为立法的重要依据。
对听证会中公众反映强烈的、重要的意见,法案没有采纳的应当作出说明。
(二)听证机构和听证参加人 1、听证机构 根据立法法的规定,听证机构是统一审议的专门委员会、其他专门委员会和常委会的工作机构。
没有规定常委会作为听证机构。
美国的立法听证多在委员会或小组委员会中举行。
日本规定了在院会和委员会举行听证会。
许多地方的听证规则规定了常委会作为听证机构。
我们认为常委会可以就审议中争议较大、需要进一步听取意见的事项举行听证会。
听证人可以由常委会组成人员若干人担任,不必由所有的常委会组成人员担任。
常委会还可以指定专门委员会或工作机构举行听证会。
为节省立法资源,示范稿规定听证机构可以由若干机构联合组成。
2、听证参加人 目前各地对听证参加人的称谓不统一,示范稿进行了规范。
听证参加人包括听证人和听证陈述人,除此以外的其他人,如为会议的进行做有关的服务工作的人员不是听证参加人,不享有听证参加人的权利和义务。
听取意见的人称为听证人。
其中主持听证会的听证人为听证主持人。
在国外,听证主持人一般为委员会的主席。
根据我们国家的实际情况,我们规定了担任听证主持人的人选。
被听取意见的人称为听证陈述人。
使用“陈述人”,意在强调其任务主要是陈述、发表意见。
对听证陈述人,许多地方规定不一致。
国外称为证人。
为避免使用“证人”的称谓不易为我国公众接受的情况(如刑事诉讼中找证人难),示范稿规定为听证陈述人。
3、关于听证的范围 立法法没有规定听证的范围。
考虑到目前听证活动开展的现状,示范稿对听证的范围作出规定。
听证的范围,示范稿区分两种情况作出规定:即应当举行听证会和可以举行听证会的情况。
对于法律法规案内容涉及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事项(如征收利息税,关于婚姻法的修改,几乎是所有公民关注的问题)或者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权益有较重大影响(如房屋拆迁方面的法规,可能不是对多数个人或组织有影响,但对于某个群体有较重大影响),都应当举行听证会。
可以举行听证会的情况,是指在这些情况下,可能需要举行听证会,也有可能通过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的方式征求意见更合理(示范稿第五条)。
如合同法中争议比较大的问题,可能召开由法学家参加的专家论证会更合适。
4、关于听证的原则 示范稿规定了进行听证活动应当遵循的几个原则。
这实际上是对听证参加人(主要是听证机构)的要求。
一是不重复听证原则,二是公开原则,三是公正原则,四是客观原则,如实提供情况和如实报道原则。
这是对听证陈述人和媒体的要求。
二、关于听证准备 听证准备是开好听证好的最重要的环节,是示范稿中条文最多的一章。
1、关于作出举行听证会的决定 关于专门委员会或者工作机构举行听证会是否要报委员长会议或主任会议批准,是示范稿起草过程中曾考虑的一个问题,现在示范稿没有规定,是否可行,请大家考虑。
日本规定需由议长批准。
美国的情况需要请教这里的专家。
2、关于听证公告 关于听证公告的内容,示范稿除规定了时间、地点、目的等等外,强调了应对听证事项和与了之有关的必要的背景资料介绍,且介绍所包含的信息应当足以使公众判断听证事项是否会对其产生影响。
也就是说对听证事项的介绍应当较为详细。
否则公众不知道听证事项的问题所在,不知道是否会对自己产生影响,就不会去关心,不会参加听证人,那么听证会就无法收集到公众的真实意见。
关于听证公告的发布方式,示范稿规定的用意就是尽可能让最多的人知道或让尽可能多的相关人知道听证会召开的有关情况。
3、关于听证陈述人的确定 示范稿规定了确定的原则,即公正、合理、平等的原则。
同时具体规定了在四种确定的方法。
一是听证陈述人的报名人数不足听证会公告所列人数,听证机构认为可以举行听证会的,所有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均应列为听证陈述人。
二是按照报名时间的先后顺序确定听证陈述人。
三是对于一些人可以有优先权,主要是某一群体推选出的代表。
四是听证机构的工作人员经约见认为该人持有重要意见、确有必要参加听证会的听证陈述候选人或利害关系人。
4、关于听证义务 示范稿第二十一条的规定,主要是针对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因其担负的职责而了解某些情况,听证机构要求其向立法机关提供信息,而拒绝提供信息的。
需要注意的是,对这类陈述人不应具有特权,不仅应当要求其提供书面材料,还应当要求其出席听证会,以接受听证人和其他听证陈述人的质证。
5、关于听证陈述人保密和费用 这一规定是对听证机构规定的责任。
一是保密的责任。
听证陈述人简历中的个人情况,有一些可能涉及其个人隐私,未经本人同意,听证机构不得公开,这是在现代社会公民个人的权利。
二是听证陈述人生活确有困难的,听证机构可以为其提供因出席听证会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听证机构不需对所有的听证陈述人支付因听证所支出的费用,因为出席听证会为立法机关提供信息,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
但对于一些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如城市中处于最低生活线下的居民、生活困难的残疾人、边远山区的农牧民等,可以给以为其支付合理的费用。
6、旁听 旁听人员的确定,应参照人民法院旁听的办法,按到会场的先后顺序确定。
此外,听证机构应当保证媒体参加听证会,并进行报道。
三、关于听证会的举行 1、关于听证陈述人发言的顺序 听证会举行的目的,听证人通过听取听证陈述人提供信息和发表的意见和看法,对听证事项有比较全面的了解。
为达到这一目的,示范稿规定了听证陈述人发言的顺序。
一是听证陈述人对听证事项有不同意见的,先由提出法律法规案及其支持方的陈述人发言,然后由反方或持有其他意见的听证陈述人依次发言。
二是持有相同意见的听证陈述人按照一定的顺序发言。
如果同一意见的陈述人数量较多,主持人可以要求各方推选代表发言,或者提交书面陈述材料。
示范稿强调各种不同意见的陈述人都应有平等的发言机会。
2、听证辩论 “真理愈辩愈明”,本着这一精神,示范稿规定了听证辩论的程序。
各方听证陈述人发言并回答听证人所提问题后,经主持人同意,一方陈述人可以再次发言反驳对方陈述人的观点。
陈述人之间还可以互相提问。
3、关于听证记录 关于听证记录,是对听证会进程所作的原始的、未经归纳、整理的记录。
听证记录作为立法程序中的相关材料,应存档保存。
鉴于听证会是公开举行的,因此,听证记录也应可以在政府刊物上公布,供公众、学者查阅、研究之用。
4、关于听证会上的言论保护 示范稿第三十六条规定,听证人和陈述人在听证会上的言论受宪法保护,不应受到任何追究。
这一规定是为保障听证人和陈述人,尤其是陈述人可以充分反映情况。
陈述人由于客观条件或自身认识能力所限,可能对某些问题的理解不够全面或有偏差。
只要不是故意隐瞒、歪曲事实真相,便不应受到追究。
四、关于听证报告 1、关于听证报告的内容 示范稿第三十八条规定了听证报告的内容。
示范稿强调,听证报告应当将听证陈述人提的主要事实、观点意见及其依据作出充分的、客观的报告。
(我认为第一章中的客观原则应当是对听证报告的要求。
对陈述人和媒体的要求应当是真实,且这种真实只能限于信息来源或渠道的真实,而不可能是客观真实,因为什么是客观真实在某种情况下在一段时间内是不可知的。
新闻报道的客观性,也只能是媒体的自律性要求,有的媒体的生存目的就是要为某一方摇旗呐喊。
因此,客观原则不应当是听证的基本原则。
) 2、关于听证报告的公开 听证报告应当公开,这也是对听证机构的一种监督。
听证报告是立法过程中的重要资料,公布后可供公民查阅或学者研究之用。
3、关于听证报告的作用 示范稿最后对听证报告的作用作出规定。
对听证会中公众反映强烈的、重要的意见,法案没有采纳的应当作出说明。
这一规定是立法民主化的体现。
参考资料: 收起
塔尔寺的活佛有哪些
现住塔尔寺的活佛为: 赛赤、赛朵、拉课、西纳、嘉雅、扎西、夏格日、杨嘉、孟嘉、宗康、格嘉、本巴尔、安加斯、卓仓智合仓、香萨活佛等,还有却西活佛、却藏活佛(圆寂,尚未转世)。
五大少数民族 文字资料以及图片 超急!!!!!!!!!!!!!!!!!!!!!!!!!!!!!!!!!!!!!!!!!!!!!!!!!!
穆斯林原意是采取行动或降服途径的人,可泛指伊斯兰教(回教)的信徒。
这是伊斯兰 一词的主动分词。
目前一般提到的穆斯林都是指伊斯兰教徒。
伊斯兰教的一些知识
伊斯兰 伊斯兰教是世界宗教之一,与佛教、基督教并称为世界宗中国旧称大食法、大食教度、天方教、清真教、回回教、回教等。
伊斯兰(a1一Islam)系阿拉伯语音译,原意为“顺从”、“和平”,指顺从和信仰宇宙独一的最高主宰安拉及其意志,以求得两世的和平与安宁。
信奉伊斯兰教的人统称为“穆斯林”(Muslim,意为“顺从者”)。
7世纪初兴起于阿拉伯半岛,由麦加人穆罕默德(约570~632)所创传。
主要传播于亚洲、非洲,以西亚、北非、中亚、南亚次大陆和东南亚最为盛行。
20世纪以来,在西欧、北美和南美一些地区也有不同程度的传播和发展。
它自创兴迄今已有1300多年的历史,它作为一种宗教信仰、意识形态和一种文化体系,传入世界各地后,与当地传统文化相互影响和融合,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对许多国家和民族的社会发展、政治结构、经济形态、文化风尚、伦理道德、生活方式等都发生了不同程度的影响。
据统计,全世界穆斯林有9,21027亿人(1985),占同期世界人口总数48,82042亿人的 18.54%。
在亚非40多个伊斯兰国家中,穆斯林占全国总人口的大多数。
在30多个国家中,伊斯兰教被定为国教。
在当代,伊斯兰国家和穆斯林人民在国际政治生活中发挥着愈益重要的作用。
在我国旧称“回教”、“回回教”、“清真教”、“天方教”等,是七世纪初阿拉伯半岛麦加人穆罕默德所创立的一神教,与佛教、基督教并列为世界三大宗教。
公元七世纪至十七世纪,在伊斯兰的名义下,曾经建立了倭马亚、阿拔斯、印度莫卧儿、土耳其奥斯曼帝国等一系列大大小小的封建王朝。
经过一千多年的历史沧桑,这些盛极一时的封建王朝都已成了历史陈迹。
但是作为世界性宗教的“伊斯兰”却始终没有陨落。
起初,它作为一个民族的宗教,接着作为一个封建帝国的精神源泉,尔后又作为一种宗教、文化和政治的力量,一种人们生活的方式,在世界范围内不断地发展着,乃至成为当今世界的三大宗教之一。
今天,在伊斯兰旗帜下,已经聚集着七亿穆斯林。
尽管他们分布于世界各地,国籍,民族、肤色和语言各不相同,却共同恪守着那古老的真谛,即宇宙间只有一个主宰--“安拉”,并且依照各自的理解,遵循着《古兰经》的教义。
伊斯兰教创立不久,就传入了我国。
据《闽书》记载,“(穆罕默德)有门徒大贤四人,唐武德中来朝,遂传教中国。
一贤传教广州,二贤传教扬州,三贤、四贤传教泉州。
”先知穆罕默德曾经说过:“学问,虽远在中国,亦当求之。
”他的话鼓舞了广大穆斯林求知的愿望。
从公元七世纪开始,阿拉伯穆斯林就沿着海陆交通线到达中国,进行贸易或旅行,传播伊斯兰教。
创兴历史 伊斯兰教是阿拉伯半岛社会经济、政治和宗教发展演变的必然产物。
6世纪末至7世纪初,阿拉伯半岛正处在原始氏族部落解体、阶级社会形成的大变革时期。
半岛由于自然环境的差别,社会经济、政治发展极不平衡。
居民主要是以游牧为生的贝都因人,逐水草而居,分成许多氏族部落,各氏族部落各据一方,彼此之间经常为争夺牧场、水源、土地而发生战争,血亲复仇盛行。
连年战争使社会动荡,生产停滞,氏族内部阶级分化加剧,部落贵族应运而生,他们占有大量绿洲和草地,拥有许多奴隶和牲畜,而大批游牧民濒于破产。
半岛沿红海海岸的希贾兹(汉志)地区,自古就是东、西方贸易的重要商业要道。
坐落在古商道南北交通中心的麦加,因受过境贸易之利发展为繁荣的商业城镇。
麦加古莱什部落的商业贵族执掌着多神崇拜的中心克尔白神殿的管理大权,每年从克尔白祭祀庙会的集市贸易中,谋取巨额收入,垄断了麦加的商业贸易。
城镇中的商业贵族伙同游牧部落的贵族,通过经营商队、贩卖奴隶、放高利贷等手段,牟取暴利,对城镇贫民和农牧民进行高利贷盘剥,大批中小商人破产,沦为商业贵族的债务人,造成阶级对立加剧,社会经济危机四起。
外来的侵略和传统商道的改变,加剧了半岛的经济危机和社会矛盾。
拜占廷和波斯两大帝国,为争夺和控制阿拉伯商道,对半岛进行子长期的掠夺战争。
525年,埃塞俄比亚人在拜占廷的支持下派兵侵占也门。
570年埃塞俄比亚驻也门总督亚布拉哈率兵进犯麦加;途中因遭瘟疫而退兵,但战乱破坏了当地的社会生活。
575年,波斯出兵逐走埃塞俄比亚人,在也门确立了统治。
频繁的战争和掠夺,使阿拉伯南部的社会经济遭到严重破坏,土地荒芜,灌溉工程被毁,道路淹没,商旅不前,人口锐减,使富庶的也门地区迅速衰落。
同时,波斯为了垄断东西方贸易,废止原由也门经半岛西部红海岸到达叙利亚的商路,另辟一条经波斯湾和两河流域到达地中海的商路。
商路的改变,造成了半岛南部和西部经济的衰退,麦加、麦地那等城镇的过境贸易急剧衰败,商业贵族收入骤减,许多靠商队谋生的贝都因人和城市居民生路断绝,从而加深了社会危机。
伊斯兰教兴起前,半岛上的阿拉伯人主要信仰原始宗教,相信万物有灵和灵魂不死,盛行对大自然、动植物、祖先、精灵和偶像崇拜等多神信仰。
其中拉特(即太阳神)、乌扎(即万能神)和默那(即命运神)三大女神尤受崇拜。
麦加城中心的克尔白神殿供奉有360多尊各氏族部落神的偶像,向其祭祀、祈祷、献牲。
信奉一神的犹太教和基督教早已传入半岛,在也门地区及一些城镇和农业区流行,其一神观念、经典、传说、礼俗对伊斯兰教有显著影响。
因犹太教和基督教不适应阿拉伯社会变革的需要,未能得到广泛传播。
在阿拉伯社会变革和一神教观念的影响下,阿拉伯人由多神信仰向一神教信仰过渡,产生了一神倾向的哈尼夫派。
他们承认独一神,反对偶像崇拜,相信天命、复活、惩罚和报应,注重个人隐居修炼,过着禁欲的生活。
哈尼夫思想成为伊斯兰教思想的先驱和中介。
阿拉伯日益加剧的社会危机,外族的不断入侵,促进了阿拉伯民族的觉醒,社会各阶级都在寻求出路。
阿拉伯贵族为维护其统治,企望打破氏族壁垒,夺取新的土地和重新控制商道;广大的下层人民和奴隶要求和平与安宁,渴望摆脱经济剥削和政治压迫,改善自己的贫困地位。
伊斯兰教的兴起,正是阿拉伯半岛各部落要求改变社会经济状况和实现政治统十的愿望在意识形态上的反映。
穆罕默德正是顺应了历史发展的需要,创传子伊斯兰教,在宗教革命的旗帜下,领导了阿拉伯的社会变革运动,统一了阿拉伯半岛。
伊斯兰教的创传人穆罕默德是一位伟大而杰出的历史人物。
生于麦加城古莱什部落哈希姆家族。
自幼父母双亡,由祖父和伯父抚养。
早年失学替人放牧,12岁时跟随伯父及商队,曾到叙利亚、巴勒斯坦和地中海东岸一带经商,并广泛接触和目睹了阿拉伯半岛和叙利亚地区的社会状况,了解到半岛原始宗教、犹太教、基督教的情况,为他后来的传教活动提供了大量社会知识和宗教素材。
25岁时他同雇主麦加富孀赫蒂彻结婚,婚后生活富裕安定,社会地位日益提高。
后他受哈尼夫派思想的影响,经常隐居潜修,思索和探求阿拉伯民族摆脱困境的出路。
相传,610年穆罕默德40岁时的一天,当他在麦加城郊希拉山的山洞潜修冥想时,安拉派天使吉卜利勒向他传达“启示”使之“受命为圣”。
此后,他宣称接受了真主给予的“使命”,便开始了历时23年的传播伊斯兰教的活动。
起初在麦加是秘密传教,一些至亲密友成为最早的信奉者。
612 年,穆罕默德转为公开向麦加一般群众传教。
穆罕默德在早期的宣教中,告诫人们放弃多神信仰和偶像崇拜,宣称安拉是宇宙万物的创造者,是唯一的主宰,要求人们信奉独一无二的安拉;谴责多神信仰给阿拉伯人带来的愚昧和社会道德的堕落,宣讲末日审判和死后复活的观念,警告多神教徒如不归顺安拉,将在末日审判时遭到惩罚,堕入火狱,归顺安拉者将在后世得到奖赏,进入天园。
他还提出了凡穆斯林不分氏族部落,皆为兄弟,应联合起来,消除血亲复仇,并提出禁止高利贷盘剥,行善施舍赈济贫弱孤寡和善待、释放奴隶等一系列社会改革的主张,受到广大下层群众的拥护,许多人纷纷归信伊斯兰教。
由于穆罕默德所传教义从根本上动摇了部落传统多神信仰的地位,触犯了麦加古莱什贵族和富商掌管克尔白的宗教特权和经济利益,因而遭到他们的强烈反对和迫害,使穆罕默德和穆斯林在麦加难以立足。
622年9月,穆罕默德同麦力口穆斯林迁徙麦地那,标志着伊斯兰教进入新的历史发展阶段。
穆罕默德领导穆斯林进行了政治、经济、宗教等一系列改革。
穆罕默德首先以伊斯兰教作为统一和团结的思想旗帜,号召穆斯林“顺从安拉和使者”,并派出门弟子到麦地那各阿拉伯部落传教,当地绝大多数居民很快归信了伊斯兰教。
他制定了作为穆斯林和犹太人在处理内部民事和对外关系中共同遵守的《麦地那宪章》,在信仰自由和结盟的基础上同犹太人各部落达成某些协议,实行和平共处。
在实现了麦地那的统一后,以伊斯兰教共同信仰代替部落血缘关系,建立了以“乌玛”(意为“民族”、“国家”)为形式的政教合一的政权,穆罕默德成为麦地那宗教、政治、军事和司法的最高领袖。
艾布·伯克尔、欧麦尔、奥斯曼及部分著名的圣门弟子组成上层领导集团。
在“凡穆斯林皆兄弟”的号召下,将迁士和辅士团结在乌玛的周围。
穆罕默德以安拉“启示”的名义,完成了伊斯兰教义体系及各项制度的创建。
他完整地确立了以信奉独一安拉为核心的五大信仰纲领;规定了穆斯林必须履行的五项天命功课及仪则;制定了包括宗教教规、民事、刑事、商事、军事等方面的法律制度;确定了以止恶扬善为核心的一系列行为规范和社会道德准则。
为巩固麦地那政权,穆罕默德组织了穆斯林武装。
在“为安拉之道而战”的号召下,于624—627年间,他领导穆斯林武装同麦加贵族进行了著名的白德尔之战、吴侯德之战和壕沟之战等三大战役,打击了麦加贵族的锐气,从此,穆斯林由防御转入战略进攻。
628年,穆罕默德以朝觐为由,率军至麦加近郊,麦加贵族被迫妥协,同穆罕默德签订《侯代比亚和约》,决定双方休战10年。
穆罕默德利用休战时机,向邻国和半岛上的千些阿拉伯部落派出使节,携带国书,向其国王和部落首领宣传伊斯兰教,以扩大影响,同时派出武装讨伐海巴尔等地聚居的犹太人,以扫除反对势力的侵扰。
630年,穆罕默德以麦加贵族违背协议为由,率领一万多人的穆斯林大军,进逼麦加城下,以艾布苏·富扬为首的麦加贵族被迫请降,接受伊斯兰教,并承认穆罕默德的先知地位,麦加全城居民宣布归信伊斯兰教。
进入麦加后,穆罕默德下令捣毁克尔白殿内全部偶像,只保留黑色陨石,并改克尔白殿为清真寺,宣布克尔白为禁地。
从此,麦加克尔白成为世界穆斯林礼拜的朝向和朝觐的中心。
631年末,半岛各部落相继归信伊斯兰教,承认穆罕默德的领袖地位,基本上实现了半岛的政治统一。
632年3月,穆罕默德率10万穆斯林到麦加进行了一次经过改革的朝觐,史称“辞别朝觐”。
穆罕默德亲自确立了朝觐的一系列仪典,成为尔后穆斯林朝觐所遵循的范例。
他发表了辞朝演说,以安拉“启示”的名义,宣布伊斯兰教创传的胜利,“我已选择伊斯兰作你们的宗教”,强调穆斯林之间团结和统一的重要性。
同年1月8日穆罕默德在麦地那病逝。
至此,伊斯兰教已形成在半岛占统治地位的宗教,成为阿拉伯民族的精神支柱,揭开了阿拉伯历史新篇章。
传播与发展 伊斯兰教由阿拉伯地区性单一民族的宗教发展成世界性的多民族信仰的宗教,是阿拉伯伊斯兰国家通过不断对外扩张、经商交往、文化交流、向世界各地派出传教师等多种途径而得到广泛传播的结果。
632年,穆罕默德逝世后,伊斯兰教进入“四大哈里发时期”,随着统一的阿拉伯国家的对外征服,伊斯兰教向半岛以外地区广泛传播,史称“伊斯兰教的开拓时期”。
661年起,伊斯兰教进入阿拉伯帝国时期,历经伍麦叶王朝和阿拔斯王朝,地跨亚、非、欧三大洲,伊斯兰教成为帝国占统治地位的宗教;经济和学术文化得到空前的繁荣和发展,史称“伊斯兰教发展的鼎盛时期”。
13世纪中期随着异族的入侵,帝国境内东、西部诸多地方割据王朝的独立,阿拉伯帝国解体。
中世纪晚期,伊斯兰世界并立着奥斯曼、萨法维、莫卧儿三大帝国;其中奥斯曼帝国版图和影响最大。
史称“伊斯兰教第三次大传播的时期”。
18世纪中叶以后,西方殖民主义者相继侵入伊斯兰世界,许多国家逐步沦为殖民地和半殖民地。
伊斯兰世界各国人民在“圣战”和教派运动的旗帜下,多次掀起反抗殖民压迫的民族斗争,给殖民主义者以沉重打击。
二次世界大战后,各伊斯兰国家相继独立,大致形成当今伊斯兰世界的格局。
伊斯兰教在各个历史时期的传播和发展,有着不同的特点。
四大哈里发时期(632~661)。
632年,穆罕默德逝世后,由他的—最亲近的门弟子艾布·伯克尔、欧麦尔、奥斯曼、阿里先后继承他的事业,称“哈里发”(意为安拉使者的继承人)。
四大哈里发执政的30年间,对伊斯兰教的传播和发展作出了重大贡献。
艾布 ·白克尔执政期间,平息了也门南部、叶麻麦、哈达拉毛及巴林东部以伪先知图莱哈、穆赛利迈、赛贾赫(女)等为首所发动的武装叛乱,征服了变节者,重新统一了阿拉伯半岛,巩固了麦地那政权。
同时建立了一支强大的军队,开始对外征战和扩张。
欧麦尔执政时,乘波斯、拜占廷连年战争力量削弱之机,先后征服了叙利亚、巴勒斯坦、伊拉克、波斯、埃及等地,并采取凡归信伊斯兰教者免交人丁税的政策,吸引被征服地的居民多改奉伊斯兰教,使伊斯兰教发展成世界多民族信仰的宗教。
他初步确立了国家的行政管理制度、司法制度、军事制度、土地制度和年俸分配制度。
他还制定了伊斯兰教历,以622年7月16日作为纪年元旦,以纪念穆罕默德由麦加迁徙麦地那这一重要历史事件。
奥斯曼执政时,继续西进征服北非,攻占伯尔克、的黎波里、迦太基;在东部征服亚美尼亚,重新平定了波斯和呼罗珊地区的叛乱,远征军在中亚到达巴尔赫、喀布尔和伽色尼,并促使这些地区的众多居民改奉子伊斯兰教。
为统一伊斯兰教思想、指导宗教活动和立法,在艾布.伯克尔时所辑录的《古兰经》原抄本的基础上,经再次搜集、反复对照、核订和考证、编纂成奥斯曼定本《古兰经》,为伊斯兰教和阿拉伯语向世界的传播提供了经典依据。
阿里执政时,因伊斯兰教上层领导集团争夺哈里发权位的斗争进一步激化,导致了穆斯林之间的内战,发生了骆驼之战、隋芬之战和纳赫拉万战役,出现了彼此对立的政治派别,此后,伊斯兰教在政治和宗教思想上陷于分裂。
661年,阿里被刺后,四大哈里发时期结束,继之而起的是以家族掌权的王朝时代。
伍麦叶王朝(661~750)时期.661年,由伍麦叶家族出身的穆阿维叶(600~680)所创建,定都大马士革。
王朝在稳定局势并残酷镇压了异己力量的反抗后,从7世纪中叶起,继续大规模向外扩张。
在东部,沿波斯前进,先后占领了阿富汗和印度西北部,继而征服了外高加索,控制了中亚大部分地区,势力直达帕米尔高原。
在西部,首先占领迦太基,后征服了马格里布地区,消灭了拜占廷在北非的残余势力,柏柏尔人接受了伊斯兰教。
711年,以柏柏尔人为主力的阿拉伯军队,渡过直布罗陀海峡进攻西班牙的西哥特王国,占领比利牛斯半岛大部分地区,将伊斯兰教传入西南欧。
732年,阿拉伯军队袭击高卢(今法兰西共和国) 西南部,战败后撤回比利牛斯山以南,伊斯兰教向西方的传播,遂到此为止。
8世纪中叶,其版图东起印度河流域,西临大西洋,北界咸海,南至尼罗河,成为地跨亚、非、欧三洲的大帝国。
在政治上;改哈里发的选举制为世袭制,使哈里发国家成为一个君主专制的封建国家。
在经济上,游牧的阿拉伯人开始迁徙新征服的地区,由游牧转入定居;从事农耕和经商。
分封土地、统一币制、完善税收,封建制度进一步发展。
在文化上,王朝法定阿拉伯文为官方和各地通用的语言,促进了阿拉伯语的广泛传播。
吸收被征服地区,包括希腊、拜占廷、波斯、印度等地的先进科学与文化,开始形成多民族的“阿拉伯一伊斯兰文化”。
在宗教上,采取减免人丁税,招募军队等政策,鼓励异教徒改奉伊斯兰教。
在各地兴建庄严的清真寺,作为宗教活动和教育的中心,著名的有大马士革伍麦叶清真寺、耶路撒冷的阿克萨清真寺、凯鲁万的欧格白清真寺等,并附设有宗教学校,赐封有大量瓦克夫土地。
以《古兰经》和圣训立法,向各地派出教法官和传教师,主持司法和宗教活动。
反映政治和宗教思想斗争的各种派别相继出现。
什叶派等派别形成。
王朝末期,统治者横征暴敛,宫廷生活腐化,各种社会矛盾日趋尖锐,哈瓦利吉派和什叶派多次举兵反抗,各地爆发了大规模的人民起义。
750年王朝被呼罗珊艾布·穆斯林领导的起义所推翻。
由穆罕默德叔父阿拔斯的后裔艾布·阿拔斯夺取了哈里发地位,建立了阿拔斯王朝。
参考资料:网上资源
听证会是什么意思
一般如何进行
什么是听?”:从字面上讲证会就是听取意见、证明是否正确合法的会议。
听证会起源于英美,从司法领域引入到立法、行政领域。
我国现在的听证会制度又与国外有所不同:主要是在行政、立法领域实行听证制度。
2、(1)关于立法听证:2000年3月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首次将立法听证引入立法程序: 第五条:“立法应当体现人民的意志,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保障人民通过多种途径参与立法活动。
” 第五十八条:“行政法规在起草过程中,应当广泛听取有关机关、组织和公民的意见。
听取意见可以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
” 所谓的立法听证:是指立法机关采取会议形式,就某项社会问题是否需要立法、或者在立法过程中就草案内容是否合理、可行,公开地、直接地听取公众意见的程序制度。
如:最近举行的《个人所得税法修正案(草案)》有关工薪所得减除费用标准举行立法听证会。
(2)关于行政听证:主要规定在《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中,是为了保证行政程序公开、民主、公正而设立的程序:《行政处罚法》第五章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节 听证程序 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三条:“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 《行政许可法》第四章 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 第四节 听证 第四十六条:“ 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可应当听证的事项,或者行政机关认为需要听证的其他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行政许可事项,行政机关应当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 第四十七条 :“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在被告知听证权利之日起五日内提出听证申请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二十日内组织听证。
” 不同的是:《行政许可法》要求“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而《行政处罚法》则未做此要求。
3、“法律角度讲这样的会议和别的会议有什么不同”: 从法律角度来看,与座谈会、论证会相比,听证会具有法定性、程序性、透明度高、参与人员更广泛的特点,表现在:举行听证会的时间、地点、内容一般要事先向社会公布,允许公民报名参加,允许公民旁听和新闻媒体采访报道;听证会要有不同意见甚至反对意见,要进行激烈公开辩论;听证前一般都要规定听证参加人和旁听人的组成及权利,并对听证内容、方式、听证报告书等作出规定等。
听证会制度追求和体现的是民主、公正、客观,这是它与其他形式的会议的根本不同之处。
虽然我国现阶段的听证制度还很不完善,如参加听证会的人员范围有限、透明度不够、听证会的拘束力较低等,致使听证经常流于形式,人民满意度不高,但能够举行听证,毕竟是在民主的进程中又迈进了一步,期待听证制度的进一步发展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