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廉政谈话会议主持词
廉政谈话会议主持词同志们:今天,*纪委召开会议,对大家进行集体廉政谈话。
通过这次廉政谈话,提醒我们每一位干部都要认真地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提高拒腐防变能力,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希望大家要高度重视,自觉贯彻执行。
参加今天廉政谈话会议的有:***本次会议共有两项议程:一是由*书记讲话;二是新任职的区管干部做表态发言。
下面,请*书记为大家做廉政谈话,大家欢迎。
……同志们,刚才,*书记从党性修养、工作作风、廉洁自律、一岗双责等四个方面对我们新任职的领导干部提出了具体的、实在的要求。
可以说,*书记的廉政谈话紧贴实际,寓意深刻,对我们大家寄予了殷切的希望。
希望同志们能认真领会*书记讲话的精神实质,认真抓好落实。
下面,围绕*书记的廉政谈话精神,请我们新任职的干部做表态发言:……同志们,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集体廉政谈话会议,*书记对大家做了深刻透彻、意味深长的廉政谈话,有五位同志围绕秦书记的讲话精神,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做了诚恳的表态发言。
下面,我想对大家谈三点要求和希望:一是要加强学习,提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不断提高廉洁从政意识。
作为一名领导干部,职务上得到提升,不等于完全具备了新职位的领导水平,更不表明思想道德水准就已达到了很高的境界。
新的岗位,担子更重,责任更大,这就要求我们更加要刻苦学习理论知识和业务知识,努力提升自身的领导水平和管理水平。
希望大家走上各自的领导岗位后
绩效考核会议主持词(多篇)
绩效考核会议主持词绩效考核会议主持词同志们:为了客观、准确、全面了解掌握村两委干部XX年整体工作情况,以及每位村干部的思想状况、精神面貌、工作状态、学习情况,发现和解决村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对支村委班子及全体干部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进行一次全面综合考评。
推动和促进我镇各项工作的开展,为我镇经济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对全镇委派专门人员组成考核工作组对各村(社区)进行绩效考核。
本次考核将对村工作绩效考核、书记管党职责考核、群众工作考核和党风廉政考核四考合一。
会议十分重要,为了保持会场安静,请大家把手机调为关机或静音状态,会议期间,请不要随意走动、喧哗,注意保持会场良好秩序。
首先我代表镇党委、政府向今天参会的各位同志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同时,也希望与会的各位同志抱着对村事业发展、支村两委班子负责的态度,一分为二、客观公正地配合考核组准确、公正评价工作、评价干部,真正使考核工作成为总结成绩、寻找不足、调整思路、推动工作的难得机遇,达到预期的目的。
今天的考核有四项议程。
下面,开始第一项议程,请村支部书记同志进行述职述廉。
下面,开始第二项议程,请村主任同志进行述职述廉。
下面,开始第三项议程,请群众工作站代表述职。
请工作人员发放测评表。
请与会人员填写测评表。
请工作人员收好测评表。
下面,进行考核的最后一个议程,个别谈话。
念到名字的请留下进行个
年度考核大会主持词
竭诚为您提供文档\\\/双除年度考核大会主持词篇一:班子年度考核民主会议主持词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会议主持词同志们,大家好:又到了年终岁尾,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瓦房店市领导干部管理规则》的规定,每年都要对全市乡局级领导班子进行一次正常的年度考核。
这次考核主要内容有两方面:一是领导班子一年来的总体工作运行状况和班子建设情况,工作中取得了哪些成绩,还存在哪些主要问题。
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履行本职岗位工作职责情况,每个人的德能勤绩廉表现情况以及存在哪些主要优缺点。
考核主要分两个环节进行:一是对现任领导班子和班子成员进行民主测评;二是个别谈话了解情况,听取意见。
下面我们首先进行民主测评:首先讲一下民主测评,这次民主测评跟往年一样,分三项内容:一是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二是对班子成员的评价;三是领导班子存在的主要问题及你有何意见或建议。
对领导班子的总体评价:主要看领导班子是否能够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具有领导现代化建设的能力。
要根据领导班子从年初以来的总体工作运行状况、完成市委市政府年初下达的指标任务情况、完成本单位年度计划等工作实际情况、以及班子的思想政治建设情况,如凝聚力、战斗力如何,成员之间是否团结、配合,精神状况如何,廉政建设如何,作风是否务实等等。
综合这些方面对领导班子划分出档次。
对班子成员评价要以《条例》中有关党政
一个党员对党的纪律都要心存敬畏,严格遵守,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违反
一、我国行政公开制度的现状 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和民主制度的完善,国家领导对行政公开制度给予了高度重视,我国公开制度在各级国家机关中逐步建立起来,如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行政执法公开制度(暂行)中就规定了执法的内容和期限;办事的程序;收费的项目、标准、依据;违反公示行为的处罚规定。
公安系统发布了《公安部关于在全国公安机关普遍实行警务公开制度的通知》。
相关的理论研究也在走向深入。
我国的行政公开制度已经有一定基础,其中最重要的是已经形成了以中央和地方政府机构主持的机关报等大报为核心,以《国务院公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汇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规汇编》、《人民日报》等定期出版物为依托,以各种形式的法律、法规汇编为补充的法律公告体系。
也存在一定的依申请公开的立法。
如《行政复议法》第23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供的书面答复、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实践中的做法主要是通过一些政策对行政公开的内容、形式、监督和评价体系作出规定。
政策的共同点主要有: (1)规定公开的主要内容 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和办事时限公开、承办部门和人员公开、办事结果公开、收费收税公开、廉政规定、监督办法和责任追究公开。
(2)公开的形式根据 公开的内容和公开的范围、对象采用不同的公开形式。
如向社会公开,公开的内容主要是通过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化社会传媒;向相关群众公开的内容主要是通过设立办公大厅、印发办事指南(明白卡)、设置公开栏、咨询服务台等形式;对于向单个对象公开的内容则采用通报、信函、回访等形式;向机关内部人员公开的内容,则采用通报会、文件、谈话、专栏等形式。
(3)公开的程序 公开程序的制定采用了我国政策制定的一贯做法。
先让各部门拿出公开方案,方案中除了包括相关的职能规定、法律法规、办事标准、办事程序和期限等内容以外,还要规定违反规定的责任追究和处罚措施,以及负责监督实施的机构和方式。
(4)建立公开的监督和评价体系 一般做法是建立政府内部的监督机构,把政务公开列入干部考核的范畴,同时建立外部评价和监督机制,如设立市民投诉中心,定期进行民意调查。
二、我国行政公开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颁布和政策的建立对于推行行政公开制度起到了非常好的作用,对于改善干群关系、提高工作效率、预防和治理腐败有着明显的作用。
但是也仍然存在着一些差距和问题: (1)缺乏对于行政公开理论的深入研究,将行政公开与相关制度混淆使用 实践中公开制度主要有: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审务公开、村务公开、街居务公开、立法公开、行政公开。
有些人对行政公开的内涵和范围界定不清,在研究中和实务中任意扩大或者缩小行政公开制度的范围、方式。
如实践中对于行政公开的界定主要有以下几种:最广义说,一切有关公共事项都应该予以公开。
广义说,代表性观点有:所谓行政公开,就是指国家权力在其运作过程中,除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外,必须依照法定的程序予以公开,从而使党政机关的所有事物和活动都置于人民的普遍监督和关注之下。
狭义说,代表性观点有:所谓行政公开,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在行使国家行政管理职权的过程中,通过一定的形式,依法将有关行政事务的事项向社会公众和特定的人公开,使其参与讨论和决定国家事务、公共事务和公益事务,对行政权实施监督的原则和制度。
最狭义说,代表性观点有:行政公开是指政府机关的政务活动除涉及国家安全或国家秘密并由法律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外,通过多种形式公之于众。
对比上述观点,可以发现对于行政公开的主体范围和形式存在不同认识。
如最广义说中行政公开的主体包括了党、政、军、法院、检察院等各级系统,甚至包括了实行自治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和企业的厂务公开。
而广义说将行政公开的主体范围界定为党政机关,狭义说将行政公开的主体界定为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以及规章授权和委托的组织,最狭义说将行政公开的主体界定为政府机关。
将行政公开等同于政务公开,或者是将行政公开的范围扩大到村务公开等属于居民自治范围的事项,或者将行政公开的公开范围仅限于行政机关的公开,而忽视了法律、法规及规章授权组织的公开,这样做不利于行政公开制度的进一步发展。
(2)行政公开具有浓厚的政策性,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 行政公开制度一经推出,立即为各地广泛推行,但因其浓厚的政策性,缺乏相应的制度保障,导致实用主义和形式主义盛行,在行政公开的范围和内容等方面表现出随意性和零散性,难以成为稳定的制度。
同时,有的地方片面理解中央领导的讲话,将行政公开的范围局限于解决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只要群众满意就行,而不管行政公开本身的制度建设。
这种做法在行政公开制度初期是不可避免的,但是不应成为一种习惯性的思维和做法。
这种做法暴露了一种实用主义的倾向。
同时行政公开的推行存在着任意性和持续性,落实未能法制化。
由于行政公开主要在基层政府和地方政府中实施,中央还没有明确的法律和法规对行政公开的事项作出明确规定,因此,行政公开的实施具有较强的弹性,行政公开的实施受制于当地领导的认识、权威和创造力,如果领导认识到位,给予高度重视,并有足够的权威推行和协调政务公开,制定有力可行的策略和措施,那么行政公开就能够开展得好,落实得深。
反之,行政公开就落实不了,就会流于形式,走过场。
这种现象也反映了行政公开制度的浓厚政策性,具有浓厚的“清官意识”和“不确定性。
” (3)行政公开的主体范围狭窄 由于中央在建立行政公开制度的初期,曾经指出地方基层政权是行政公开的实施重点,所以当前各级政府在实施行政公开的过程中,对基层的注意力较多,行政公开的主体主要集中在乡镇级和市县级的政府机关,中央机关和省部级机关基本上处于原来的状态。
同时理论界对于行政公开主体也缺乏深入研究,研究重点主要集中在行政公开的义务主体,对于行政公开的权利主体的研究较少。
当然,随着中国加入WTO之后解决透明度问题的需要,相关部级机关也正在拟定相关政策。
(4)行政公开的内容范围狭窄现行制度关于行政公开内容的规定非常不完善,最大的缺点表现在对于除外事项的解释过于宽泛。
如对于行政公开的内容一般的界定是“除国家规定保密以外的其他事务”,这样的界定实际上是非常不明确的。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为例,保守国家秘密法完全偏重于对国家机密的保护,以防范国家机密的外泄为核心。
对国家机密的适度开放及开放程序没有明文规定。
同时该法将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似乎有对国家秘密的等级分类过多的嫌疑,容易造成国家秘密的泛滥。
确定何为国家秘密没有一个较为明确的标准,国家机关享有较大的自由裁量权,在实践中很容易将国家秘密扩大化,使得在具体实施行政公开的过程中,行政主体往往以国家秘密为由拒绝向公众提供信息。
因此,在以后的立法中,应该明确何为国家的秘密事项,何为国家机关可以公开的对象,应该确定一个统一的标准,明确公开和秘密的界限。
(5)行政公开的方式简单 行政公开制度中,公开的方式是多种多样的,各种不同的公开方式构成了行政公开的制度多样性。
现行制度中多采用主动公开方式和对所有人公开,除此之外,还有依申请公开的方式和对利害关系人的公开。
不同的公开方式的公开范围、公开对象、救济途径都是不一样的,应该加以区分。
(6)行政公开的手段落后在现行行政公开制度的手段中,多局限于通过印制小册子、上墙公开、工作流程表等传统媒体方式公开,或者是公开的范围多局限于行政公开主体的组织内部,公众如果需要获得信息,往往需要前往义务主体内部获得信息,这种做法不利于提高行政公开的效率。
即使强调了网上政府的概念和网上公开的手段,但网页上的信息或是更新得较慢或是内容狭窄、时间短、随意性大。
如笔者曾经登录某直属局网站,网页公开内容中介绍领导人员的章节竟然是其某前任因贪污被判处有期徒刑的领导,网页公开内容的陈旧可见一斑。
(7)对于不予公开的救济手段规定不足 现行制度中,如果义务主体不予公开,最多只是追究内部责任,缺乏对不予公开的法律救济途径。
三、完善行政公开制度的对策 (一)完善行政公开立法,实现行政公开的法制化 在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行政应该是法治行政,要逐步使法律法规成为行政机关行为的主要合法性依据。
如前所述,我国的行政公开制度有政策性强的不足之处,政策作为行政公开制度建立初期的主要依据是可以理解的,但是在全国推行行政公开制度并使之更加深入,有必要制定和颁布行政公开方面的法律法规,对行政公开的主体、机构设置、程序、救济途径等相关问题作出规定。
从世界范围看,行政公开制度的立法模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制定《信息公开法》、《财产申报法》、《政府采购法》等行政公开方面的特别法,其他程序方面的总则性规定适用《行政程序法》。
代表国家有美国和日本;第二种是没有特别法的规定,相关问题规定在《行政程序法》中,代表国家为德国。
中国应该在吸取外来经验的基础之上根据中国行政公开的现实情况,制定出有中国特色的行政公开立法。
在立法安排上,应该先制定《财产申报法》、《政府采购法》、《信息公开法》等特别法、然后在这些法律的基础之上,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法。
(二)加强对于行政公开制度内涵的研究 行政公开制度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法律、规章授权行使行政职权的企事业组织和公务员依法主动或者依申请将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的其他事项予以公开的制度。
行政公开制度不同于政务公开制度,政务公开除了包括行政公开制度以外,还包括其他诸如院务公开、检务公开等公开制度。
行政公开制度不同于村务公开制度,因为村务公开制度属于村民自治范围内的事情。
因此说我国公开制度是由不同层级的制度组成的。
(三)逐步扩大行政公开的义务 主体范围目前行政公开的主体范围主要集中在各级行政机关中,其中又主要集中在基层行政机关。
而实际上行政公开的主体范围不仅仅局限于行政机关,而且应该包括行政机关之外的其他行政主体,如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行使国家行政权力的组织。
在实际推行中,对于行政主体的行政公开,可以采用先以行政机关的行政公开为龙头,取得一定经验后再行扩大到法律、法规和规章授权的组织。
(四)深入研究行政公开的公开方式 根据公开方式的不同,行政公开可以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根据公开对象的不同,行政公开可以分为对所有人公开和对利害关系人的公开;根据公开的地点不同,可以将之分为公报的公开、阅览室的公开、复制的公开;根据收费与否,可以分为免费的公开和收费的公开。
在我国,行政公开的主要形式是行政主体主动公开,缺乏对于依申请公开的详细规定和深入研究,从而影响了行政公开的效果,因此,我们应该加强行政公开方式的多样化,增加依申请公开的规定和对利害关系人公开的规定。
1、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主动 公开是指国家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按照法律规定的义务主动将国家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有关情况登载在有关报纸上、公报上或者国家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主动公开有关情况的一种公开方式。
依申请公开是指权利主体按照一定的程序和条件向负有公开信息义务机关和工作人员请求公开某项情报的方式。
2、对所有人公开和对利害关系人公开 对所有人公开就是公开的对象是国家的全体公民、组织,没有资格上的限制。
而对利害关系人公开就是公开的对象仅限于和公开的资料、信息、消息有利害关系的特定人。
在对所有的人公开的方式中,行政主体公开的对象是国家的全体公民、组织,没有资格上的限制,而对利害关系人公开的对象仅限于与公开的资料、信息、消息有利害关系的人。
如《行政处罚法》第31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以前,应当告知当事人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
这是公开的范围仅限于当事人。
《行政复议法》第23条第2款规定:申请人、第三人可以查阅被申请人提供的书面答复、做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行政复议机关不得拒绝。
这时的公开范围仅限于申请行政复议的申请人和行政复议第三人。
我国澳门地区行政程序法第60条(利害关系人之资讯权)规定:如私人有所请求,有权取得由行政当局提供与其中直接利害关系之行政程序进行情况之资讯,并有权获知对该程序作出之确定性决定。
《瑞士行政程序法》第26条规定: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有权就本身之案件,向原处分官署或该官署所指定之邦之官署所在地,请求阅览卷宗。
由此可见,前者的范围远大于后者的范围。
这也是这两种公开方式最大的区别。
(五)扩大行政公开的范围 行政公开的范围是行政公开中一个最基本的问题。
世界各国对于行政公开的范围有两种不同的立法例:一种是列举行政公开的事项;一种是采用概括式加排除式的规定。
首先概括规定行政主体的信息应该予以公开,然后再采用排除式的规定例外事项,例外事项一般为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美国情报自由法采用第一种立法例。
具体如下:第一,规定行政机关在原则上应主动积极对任何人公开行政机关所掌握的情报、资料;第二,对免除公开事项(exemptions),规定了具有可行性的标准,取代了旧法中的含糊不清的规定;第三,行政主体对拒绝公开负举证责任,行政主体必须向行政裁判机构或者法院证明拒绝行为符合法定的不予公开标准。
同时,还应该注意对于个人隐私或者商业秘密的公开范围问题和不予公开的诉讼。
因此,我国行政公开对于公开内容可以采用概括式和列举式模式: (1)行政主体应当公开的内容 ①行政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②行政主体的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责权限以及办事规则;③行政主体的相关工作人员的录用、考核、奖惩、任免以及相当级别公务员的收入;④行政主体的财产收支要公开;⑤行政执法依据、程序、过程、认定事实、救济途径等;⑥其他重大行政事项以及决策过程。
(2)不予公开的内容 ①国家秘密;②商业秘密;③个人隐私。
(3)行政主体对不予公开的事项承担举证责任 (六)建立和完善行政公开制度的救济制度 根据有权利有救济的法律原理,行政公开制度应该有救济程序的保障。
在现代国家的行政公开制度中,普遍建立了行政公开的法律救济原则。
申请救济的人一般有两种,要求反对公开的任何反对公开的利害关系人。
根据申请人获取救济原则,当申请人的请求权遭到了国家机关的不当否决时①,或者是利害关系人认为申请人的请求构成了对自己的损害②,有权获得救济,可以向行政机关或者法院提起情报公开的诉讼。
③对于救济制度的规定,各国有不同的立法情况,有的国家采用“穷尽行政救济”的原则和相对人选择原则。
我国现行的行政公开制度中对于权利主体的救济权利规定得比较粗糙,在大多数的关于行政公开制度的规定中没有规定权利主体有获得救济的权利。
因此,在以后的制度中,不仅要赋予当事人查阅卷宗的权利,课予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公布有关资料的义务,而且要赋予当事人就行政公开享有的行政救济权,直到请求司法审查权。
如可以通过扩大解释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将不予公开的行为纳入受案范围。
行政复议法第6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据行政复议法向行政复议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根据此项规定,凡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合法权益,即可以向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因此,现在的关键问题就在于论证相对人向行政机关提起公开行政机关掌握的资料、情报的请求时遭到的拒绝是一个具体行政行为。
相对人向行政机关提出的公开行政机关资料、情报的请求,对于行政机关来说是行政机关的义务,行政机关应该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相对人的请求予以回应。
行政机关的拒绝是影响相对人的权利的一种具体措施,该具体措施针对的对象是请求公开行政机关情报的申请人,拒绝的后果直接影响到相对人自身的合法权利或者利益。
因此,相对人可以依据行政复议的该项规定向行政机关提起行政复议。
同样道理,对于行政复议机关拒绝复议或者相对人对于复议机关的复议决定不服或者相对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的,相对人仍然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有关郑板桥
郑燮,扬州八怪,诗,书,画,竹
普京是负责整个俄罗斯联邦吗
他是属于哪个共和国的
树立四种意识_锻造团队管理能力RENCAI ZIYUAN KAIFA2008.08组织管理能力是指导者在领导活动过程中, 正确运用手中的权力, 协调组织关系, 合理调动、利用、配置和开发各种资源, 高效地实现领导目标过程中应具备的才智和技能。
组织管理能力是现代领导者不可缺少的能力, 它关系到能否制定出适合本地区、本机构和本部门的正确决策; 关系到能否设计和建立合理的组织结构、制定及执行一套必要的规章制度, 把各方面的成员组织起来, 发挥组织管理的职能; 关系到决策目标能否实现及实现的程度。
组织管理能力是领导者在管理活动中体现出来的才能, 那么, 怎样培养这种能力呢?学会倾听他人的意见在领导者的必备条件中, 最迫切需要的是良好的倾听能力及善于整合所有成员的意见。
即使工作能力不是很出色,但若能当一个好听众, 并整理、综合众人的意见而制定目标, 就算是一个优秀的组织领导人才。
善于倾听的领导容易使人产生亲切感而更敢于亲近。
因此, 他必是谦虚的, 且要有学习的态度, 才能成为一位好听众; 相反, 自我表现欲过强者会令人敬而远之。
自己有说话的权利, 更有听别人说话的风度, 这才是民主的最高表现。
如果领导在与人谈论时, 能设身处地耐心听人倾诉, 并不忌谈话时间的长短, 这种领导必能得到众人的信服。
现在的年轻人从小就被束缚在一连串的升学竞争之中, 使身边的朋友都变成会考的敌人, 很少有真正能知心交谈的朋友,所以, 他们都由衷渴望拥有倾听自己烦恼的对象。
能设身处地为别人着想的人,便能以对方立场来思考或感受, 因而能让人有体贴温馨的感受。
整合大家的意见, 就是尽量综合所有成员的意见及想法, 再经过分析整理,得出最具有代表性的结论。
对于看似相互对立或矛盾的意见, 领导者须有能力找出两者的共同之处, 予以“扬弃”, 以掌握相互对立想法的中心, 再创造第三个观点。
能倾听并辩证地整合下属成员的意见, 即使最初不能做得很好, 只要领导以此为努力的方向, 终能成为出色的领导者。
善于清楚阐明自己的观点人类的思考方式, 往往是运用语言为传播媒介, 而这种方式的实现是需要技巧的。
运用难懂、抽象化的文字, 会使人不知所以然; 说矫揉造作的语言, 会使下属对领导敬而远之。
即使是语言学家,为了使人明了其理论, 也必须从抽象的语言中走出来, 将其观念具体化。
人们常常在无意中就会陷入语言的形式, 结果只知语言而不知其具体的意义, 我们常称之为“固定观念”。
人类运用语言思考, 往往把其抽象化, 以求掌握自然的法则, 这很容易拘泥于固定观念。
因此, 必须注意观念的具体化, 尽量使语言和事实趋于统一。
要做到观念具体化, 必须真正了解思考的对象。
为了检验对事树立四种意识,锻造团队管理能力◎曹敏晖团队管理TUANDUIGUANLI83RENCAI ZIYUAN KAIFA2008.08物的了解程度, 可以用“为什么”、“譬如”等概念来反问自己。
“为什么”是真理的探求与创造的最强大武器, “譬如”则是对实践的理解。
领导者必须把知道的理论知识、经验教训灵活地付诸现实, 才能取得应有成效。
力争赢得别人的支持美国一项研究结果表明: 成功的组织者30%得益于天赋、地位与权限, 其余70%则是由该组织成员的支持程度所构成。
所谓天赋是指幼年就活跃于群体中, 且有不屈居于他人之下的个性。
地位及权限是指被上级任命为组织领导者之后, 在组织内所拥有的职务及权力。
比较而言, 在构成领导能力的诸要素中, 组织成员的支持及信赖显然比天赋和地位及权限重要。
不管获得多大的权限和地位, 也不论上级如何重视, 若无法获得团体成员的支持, 则即使拥有三分之一的领导力, 将来也会丧失权威。
支持和信赖是什么呢? 从伦理道德的观点来看, 我们可以将其认为是人性,属于人格方面的内容。
若从更现实的角度去思考, 就是身为一个代表人的说服力。
领导者即组织代表人, 身负着所有成员的共同意见, 为代表成员争取利益, 而与组织外的人交涉谈判。
因此, 领导者的交涉力、说服力就成为组织成员对领导者信赖及支持的关键因素。
组织对外、对上、对有关人士不卑不亢地说该说的话,争取该争取的利益, 这种交涉能力就能得到成员的绝对支持与信赖。
若交涉不成功, 领导者不但要自咎其责, 还应承担所有失败的责任。
这种不逃避、不推卸的勇气与风范, 将会令所有成员折服, 自然地产生支持及信赖的感情。
相反, 若领导者每次交涉都失败, 并不断地推卸失败的责任, 将使成员离心离德, 产生拒绝合作的倦怠感。
或者, 领导者一旦交涉成功, 便理直气壮地独占功劳, 也会引起成员的反感与排斥。
总之, 身为领导, 就应有意识努力为成员谋求福利, 使成员由衷感动而赢得支持与信赖。
具体地说, 应该从以下四个方面做起:( 1 ) 诚恳而不虚伪。
心理学家曾对500 人进行过测试, 居前几位的优良品质是正直、坦诚、忠诚、真实等等; 不良品质主要是欺骗、奸诈等几种。
诚恳是人际交往中难得的品质, 诚恳的人对待竞争是公开的。
竞争时是对手, 竞争的胜负确定后仍然是朋友, 这是应该大力提倡的现代人的优良品质。
与同事相处时, 无论你是否与他存在事实上的竞争关系, 一定要做到坦诚陈述己见, 以诚相待。
( 2 ) 随和而不固执。
随和与固执, 是两个完全相反的概念和态度, 其所导致的结果也相反。
随和是为人亲和、宽容,是热爱生活的表现。
随和的人, 有人生的快乐, 有众多的朋友, 对同事和上下级都不拘不束不苛求, 会得到周围人的欣赏和赞美。
固执的人, 是相信个人的内心体验, 缺乏更为广阔的社会空间, 他们在自己与大众之间筑起了一道彼此隔离的屏障, 其结果是把自己孤立于众人之外。
( 3 ) 自信而不自卑。
自卑的浅层表现是, 认为他人看不起自己, 而深层的体验是: 自己看不起自己, 其缺乏自信。
自卑的人, 并不一定真的能力差。
例如, 第一个发现脱氧核糖核酸的科学家弗兰克林, 在遇到权威挑战的国际会议上, 竟然违心地承认自己的发展是错误的, 将本应该属于他的诺贝尔奖拱手让给了别人。
存在主义心理学认为, 相信自己是社会进步的动力。
因此, 为了让别人信任自己, 就应首先自信。
( 4 ) 热情而不冷漠。
热情是一种可以使别人感觉愉快的美好情绪。
在工作中, 它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一是热爱自己的工作; 二是热情地关心和帮助自己的同事。
勇于实现自我的领导者, 工作对他来说, 不仅是实现自我的手段, 也是心理和人生的美好追求, 是欢乐人生的重要组成部分。
工作中, 不仅要爱自己的工作,更要爱自己的同事。
只要能对周围的同事表示出无私而又真挚的关心和帮助, 你就会得到回报更多的热情和更大的爱心。
培养多方位的创意所谓创意, 就是在创造事物的狂热念头趋势下, 不满足于现状, 常向新事物挑战, 不断为改善、革新、创新而努力, 从而产生新颖、奇特、能够帮助你实现愿望的想法。
改善是把有缺点或者不完美的地方加以改正; 革新则是针对本来已经很优良的事物, 为精益求精而做不懈的努力; 创新即努力思考全新的事物, 这也是创意的最高阶段。
独有创意的领导者往往备受众人的推崇。
因此, 高瞻远瞩、努力创新应是每一个领导者的追求境界。
( 作者单位郑州轻工业学院) ■编辑张鹏团队管理TUANDUIGUANLI能下载很多篇就是不晓得楼主要哪方面的就随便发个看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