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会议记录怎么写才能让领导满意
一、会议纪要的概念 会议纪要是一种记载、传达会议情况及议定事项的纪实性公文。
它用于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召开的工作会议、座谈会、研讨会等重要会议。
会议纪要通过记载会议基本情况、会议成果、会议议定事项,综合概括地反映会议精神,以便与会者统一认识,会后全面如实地进行传达组织落实开展工作的依据。
同时会议纪要可以多向行文,具有上报、下达以及与同级机关进行交流的作用;向上级机关呈报,用以汇报会议情况,以便得到上级机关对工作的指导;向同级机关发送,用以通报会议情况,以便得到同级机关的支持和配合;向下级机关发送,用以传达会议精神,以便下级机关贯彻执行。
会议纪要通常情况只印发到会的单位,视情况抄送有关的单位。
为便于上级了解工作开展情况,也要抄报上级主管部门。
二、会议纪要的特点 (一)纪实性。
会议纪要是根据会议的宗旨、议程、会议纪录、会议活动情况等有关材料综合整理出来的公文。
在会议纪要中不能随间篡改会议的基本精神,不能擅自增加或册减会议的内容,不能随便更动与会者议定的事项,不能对会议达成的共识进行修改,也不需要对会议或会议的某项内容进行分析、评论。
它要求如实地记载会议的基本情况,对会议存在的分歧意见和问题等,也要真实、概括地予以反映。
会议纪要具有纪实性特点,因而具有历史凭证的作用和查考利用的价值。
(二)概括性。
会议纪要不同于会议记录。
会议记录是由专人把会议的基本情况如实记录下来的书面材料,会议纪要,是根据会议的中心议题、指导思想和议定事项,在会议记录所提供材料的基础上,经过概括、整理、提练、才能形成公文,所以,与会议记录相比,会议纪要能够更集中地反映会议的精神实质,具有高度的概括性。
(三)指导性。
会议纪要有两项功能,一项是“记载”,一项是“传达”,并且通过“记载”去“传达”,它所记载、传达的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是与会者及其组织领导者的共同意志的体现,是会议成果的结晶,集中反映了会议的精神实质,因而具有很强的指导性。
三、会议纪要的分类 根据会议性质不同,会议纪要可以分为办公会议纪要和专项会议纪要。
办公会议纪要是各级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召开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工作会议形成的会议纪要。
专项会议纪要是为研究专项问题而召开的会议所形成的会议纪要。
根据内容的不同,会议纪要分为专题型纪要和综合性纪要。
这种内容的会议纪要比较普遍。
专题型纪要主要反映与会者就会议主要议题,在统一认识的基础上所形成的决定、决议。
这种纪要多用于党委会议和机关的行政会议,或座谈会、研讨会等。
综合性纪要则侧重于全面概述会议基本情况,包括会议的议题、讨论情况、讨论结果等。
这种会议纪要多用于领导集体办公会议等。
四、会议纪要的结构、内容和写法 会议纪要一般由首部、正文和尾部三部分组成。
其各部分的写作要求如下: (一)首部。
这部分的主要项目是标题。
有的会议纪要的首部还有成文时间等项目内容。
会议纪要的标题通常是由会议名称和文种构成的。
如《全国城市爱国卫生现场经验交流会纪要》、《关于改革××局、××局管理体制的会议纪要》等。
也有的由发文机关、会议名称和文种构成,如《××集团公司经理办公室会议纪要》。
成文时间即会议通过的时间或领导人签发的时间。
一般在标题下居中位置用括号注明年、月、日。
也有把成文时间写在尾部的署名下面。
(二)正文。
公议纪要正文的结构由前言、主体和结尾三部分组成。
1、前言。
首先概括交代会议的名称、时间、地点、主持人、主要议程、参加人员、会议形式以及会议主要的成果,然后用“现将这次会议研究的几个问题纪要如下:”或“现将会议主要精神纪要如下:”等语句转入下文。
这项内容主要用以简述会议基本情况,所以文字必须十分简练。
2、主体。
是会议纪要的核心内容,主要记载会议情况和会议结果。
写作时要注意紧紧围绕中心议题,把会议的基本精神,特别是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准确地表达清楚。
对于会议上有争议的问题和不同意见,必须如实予以反映。
另外,在具体写法上,不同类型的会议纪要,写法也有不同。
决议型纪要,主要根据中心议题,着重把会议形成的决定、决议的具体内容一一表述清楚。
综合性纪要,主体内容则侧重于突击会议的指导思想,全面介绍会议的基本情况。
3、结尾。
属于选择性项目。
一般是向受文单位提出希望和要求。
有的则没有这部分,主体内容写完,全文即告结束。
(三)尾部。
包括署名和成文时间两项内容。
署名只用于办公会议纪要,写明召开会议的机关单位名称。
一般会议纪要则不需要署名,不加盖公章。
至于成文时间,如果在首部已注明,就不再写。
五、撰写会议纪要应注意的问题 撰写会议纪要应当注意的两个问题:一是概括要全面,要如实反映会议精神。
不得随意取舍,不得以偏概全,不能是自己赞同的就多写,不赞同的就略写或不写。
二是要具备一定的分析、综合能力和表达能力。
这样,表述上才能做到重点突击,条理清晰,文字简练。
(例文一) 专题性纪要 全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纪要 (××××年×月×日) ××××年×月×日至×日,国家体政委在××省××市召开了全国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座谈会。
三十一个省、自治区、直辖市体政委(办)的负责同志,五十八个试点城市的负责同志,以及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共二百多人参加了会议。
会上传达学习了中央领导同志最近的重要讲话,交流了试点城市改革的情况和经验,研究了在新形势要积极推进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开展的工作。
一、统一认识,明确今年改革的方针和主要任务。
(略) 二、进一步简政政权,政企分开,搞活企业。
(略) 三、充分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顺经济关系。
(略) 四、精心指导,保证改革健康发展。
(略) 与会同志一致表示,当前改革进入攻坚阶段,我们要坚定地贯彻党中央和国务院的布署,精心组织,精心指导,搞好调查研究,把城市经济体制改革引向深入,为建立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作出新贡献。
(例文二) 综合性会议纪要 ××县人民政府第六次常务会议纪要 时间:××××年×月×日上午八点半至十二点 地点:县政府常务会议室 主持:县长××× 出席:副县长×××、××、××、×××办公室主任××× 请假:×××(出差) 列席:×××、×××、××× 记录:××× 现将会议讨论及决定的主要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副县长×××关于召开经济工作会议准备的情况汇报,讨论了扩大县属企业自主权的十条规定。
会议同意县经济工作会准备情况汇报,并决定于×月×日召开全县经济工作会议。
今年各项经济工作指标,要以市经委下达的为准,不再调整县原各公司的主要经济指标。
在县经济工作会议上,由县经委与县原各公司签订经济责任书。
二、会议原则同意县民政局关于民政事业费管理使用办法的修订意见。
三、会议同意将县政府办公室提出的转交机关工作作风的规定意见(讨论方案)印发各部门,广泛征求意见,作进一步修改后,以县政府文件印发。
××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年×月×日印发
领导来检查工作如何写开幕词及结束语,会议上用
开幕词:近的各项建设取得足的进步和发展。
的工作热情空前高涨,公司上下携手并进、奋力拼搏,取得了丰硕的成果。
今天我们在这里,将我们的专业化发展情况向各位领导做以展示和汇报。
相信通过这次活动能够充分彰显企业文化,展示员工素质,发展团队意识。
结束语:虽然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领导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下一步的工作,我将更加严格要求自己,精益求精,高标准完成领导交办的每一项任务。
谢谢
土地权属纠纷处理可适用广东省林木林地调解处理条例吗
东省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条(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6年121日由省人大常务委员会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于5月1日起施行。
本人就《条例》出台的背景、主要内容及特色亮点进行初步的学习解读。
一、《条例》出台的背景(一)领导重视、亲自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2014年8月28日《法制日报》报道,湛江市一些市县政府在处理集体土地、林地纠纷时,居然以“双方均无权属证明”为由,违法将集体性质的土地、林地收归国有,近年来引发多起纠纷。
省委《值班要情专报》第225期对此转载。
省委主要领导作出“要及时研究,依法依规,提出指导意见”的批示精神,建议省林业厅、国土资源厅归纳梳理全省不同山林土地纠纷的类型,并由省林业厅牵头,联合起草《全省土地山林纠纷调解处理适用法律规范》,由省府办公厅印发全省,分类指导各地准确适用法律规章。
省人大常委会领导果断行动,突出问题导向,经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条例》补充列入了2015年年的立法计划,明确由省人大主导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安排由常委会法工委牵头组织实施。
《条例》的起草,省人大黄龙云主任亲自部署并多次作出重要指示,时任省人大肖志恒副主任带队调研、多次提出起草重点,保证了工作的顺利进行,省林业厅领导亲自主持调处部门《条例》研讨会,出席、列席条例起草评估会等,对有些条款作出具体修改意见的批示。
(二)现行调处规章不规范,不适应新常态对调处工作的需求。
一是原《广东省森林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滞后于形势的需要。
目前,已实施了八年的省政府规章《调解处理办法》局限性显而易见,该《办法》存在没有规定政府处理期限,对政府确权行为的责权利、对当事人争山抢林的法律责任规定得比较模糊等问题,造成许多纠纷久调不决、成为历史积案,矛盾不可调和,引发不少的群体性事件。
二是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需要。
2015年省委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中,也明确指出:“加强重点领域立法。
依法保障公民权利,加快完善体现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法规制度,完善公民权利救济渠道和方式,实现公民权利保障法治化”。
尤其强调落实以公平为核心原则的产权保护制度,加强对各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和自然人财产权的保护,进一步完善土地管理等方面的法规规建设。
山林权属纠纷的处理属行政确权的范畴,是政府的一项具体行政行为。
在实践中各地调处部门普遍反映,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的法律原则,必须对省政府规章《广东省森林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予以修订,并独立升格为地方性法规,才能更好地依法执法,提高执法的权威性。
通过明确制定具体执法细则、裁量标准和操作流程,完善行政执法程序,强化程序约束,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做到步骤清楚、要求具体、期限明确、程序公正。
三是部门规章存在适用范围不清问题。
对山林土地权属纠纷确权案件,有部分市、县相关裁决机关认为,只有土地、林地权属证书才能“依法证明争议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但实例中部分规章又存在依照《确定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若干规定》、《广东省林地林权登记换发证工作补充规定》等。
事实上,在处理山从山林权属争议时,根据现有法律规定,应当依照林业行政管理法律、法规,而不能依照国土行政管理法律、法规。
如混淆使用,属定性不准,适用法律、法规错误。
因此,出台《条例》,才有利于在调处实践和参与诉讼实践中,不易造成处理林地纠纷适用了处理土地纠纷的相关法规的矛盾,有利于在行政诉讼中获得“适用法律正确”的裁定,有利于当事人息诉罢访,实现案结事了人和。
四是林木林地权属变迁的复杂性需要有健全法规来规范保障。
从山林土地权属确权的历史看,新中国成立以来,我省山林土地权属历经了土地改革时期、合作化时期、人民公社化时期、六十年代初的“四固定”时期、八十年代初的林业“三定”时期等多次变革调整,在分分合合中,存在大量山林土地历次改革均没有确权发证,已确权发证的又大量存在界址不清、权属不明、权属凭证缺失等问题,长期以来积存了大量的山林土地纠纷。
若没有健全完善而且具有强制约束的法规保障,就会导致对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运用有偏差,群众的合法权益就可能受到侵害。
(三)严格立法程序,科学严谨起草《条例》。
一是成立起草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6月3日,成立了由省人大农委、常委会法工委、省法制办、省林业厅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的条例草案起草小组,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并报告常委会分管领导,全面启动起草工作。
二是密集调研、广泛征求意见建议。
《条例》起草小组通过省内外的实地调研、召开林权争议案件审判法官专题等10多场座谈会,理清立法思路,突出重点,在现行的政府规章《森林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解处理办法》的基础上,经过反复研究、修改不下10次,形成了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
广泛全面征求意见建议。
多次向省编办、省法制办、国土资源厅、农业厅、林业厅,省法院、检察院等10多个单位征求意见,由省山林权属争议调处办征求了全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调处机构的意见,向人大代表、律师、基层实务工作者、社会人士征求意见,通过省人大公众网平台向全省社会开放征求意见,据不完全统计,《条例》出台前共征求意见达到上万条之多,起草组认真研究吸收其好的制度设计和规定内容,将主要的修改意见均已采纳吸收。
三是开展重点制度规定的试点工作。
本《条例》立法项目是实操作性很强的程序性、实体性立法。
为检验《条例》是否接地气、有实效,实践是最有效的检验手段。
先后在选择在林情不同、山林纠纷案情不一、管理体制各异的连山、仁化、五华三县开展《条例》试点工作。
着重在试行公开聘请调解员参与调解制度及按照调处依据、调处程序和调处时限等规定试行调处。
通过为期三个月试行,为《条例》的完善制度创设提供了实践依据。
四是严格遵守立法规定,立法程序科学严谨。
《条例》是严格通过立法的程序要求,经过科学论证、广泛征求意见及《条例》草案经过吸收了中山大学等9所地方立法研究与咨询服务基地、省法学会等4个地方立法社会参与和评估中心、66位立法咨询专家等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建议,经过了6次专题论证会、表决前评估会等,通过了省人大常委会共三次会议审议后,最终于2016年1月22日提请省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
因此,《条例》的出台,凝聚了省委主要领导以民为本、爱民之心、为民之要,凝聚了省人大领导敢于直面问题、为民当家作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凝聚了专家、学者、社会人士等积极参与立法良好法治氛围。
充分体现了省委、省政府对群众利益高度关注并极力维护,体现了政府依法行政、全力以赴推进山林纠纷调处工作,体现了全社会着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共同责任与担当,将进一步推动山林纠纷调处工作法制化、规范化建设。
二、《条例》主要内容《条例》共有六章五十七条,对林权争议调处工作的原则、调处依据、管辖与受理、调处程序、法律责任等方面内容作了规定。
与原《办法》相比,增强新内容、创设了新亮点,突出“事要解决”的原则,着重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推进林区的平安边界建设,为我省社会经济发展提供了和谐氛围。
(一)重在调解,特别对民间调解制度作了设计。
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处目的是明晰产权、化解矛盾、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必须先通过调解方式来处理,而且通过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的调解协议能实现案结事了。
为此《条例》将做好调解工作作为重点,放在制度设计的首要环节,力求通过调解解决大部分的林权争议。
一是在林权争议受理前,基层人民调解委员会应当先行组织调解;二是林权争议受理后,调处机构调解正式介入前,先由社会调解力量组织一次公正公开的民间调解;三是规定调处机构应当根据需要组织多次调解,只要有需要或者调解有可能解决争议,就应当组织调解;四是调处机构应当组织一次有利于增加公信力的调解,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相关专家、技术人员、有关社会组织和双方亲友代表参与,见证调解。
(二)强化责任,特别对限定调处期限作了突破。
为体现社会民众立法意愿要求,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提高林权调处的效率,《条例》从几个方面强化了调处机构及工作人员的责任:一是为强化调处具体工作的责任,规定了受理、调查、勘验、使用、处理、公告、送达、建档等各个时机应当进行的工作内容、程序和完成时限等;二是为强化管辖的责任,规定林权争议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先行调解、就地处理的办法,由各级人民政府依照管辖权进行受理,依法调处并作出决定;三是为强化提高自身能力的责任,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培训计划,定期组织调处技能等培训;四是设置了法律责任,明确不作为将受到严惩。
(三)明确依据,特别对各类权属凭证作了规定。
为解决林权争议双方各持一词,证据界定困难的突出问题,《条例》将现有的各类林权凭证结合历史和现实情况进行了梳理,力求调处依据更加明确和清晰,通过凭证效力认定等工作解决大量类似的林权争议。
一是对法定林权凭证作出规定的同时,又规定有关材料可以作为处理林权争议的权属来源证据;二是在规定不同时期权属凭证应当追溯权源依据的同时,又规定同一时期合法权属凭证处理的原则;三是在规定当事人凭证与所在地其他持证人属同一情形的予以认定的同时,又规定与发证机关档案存根或者登记台帐不一致的,以档案存根或者登记台帐为准;四是对鉴定凭证本身真伪作出规定的同时,又规定了权属凭证所载实地四至范围的确定办法。
五是对登记发放、撤销、变更林权证作出指引性规定的同时,又规定了不能作为林权依据的情况。
(四)分类调处,特别对常见争议调处作了区分。
《条例》归纳分析了当前林权争议的不同种类,依据法律法规对其调处作了原则性、选择性规定,力求解决几类普遍存在的问题,或者解决某类争议共同的焦点问题,促成全省林权争议的批量解决。
在规定确认林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林业法律法规和本条例有关规定办理的基础上,对以下六类争议的调处作了规定:一是仅林木所有权、使用权发生争议的;二是因历史原因当事人对争议的林地均无法提出权属凭证,在不同历史时期又有不同的经营使用事实的;三是可以按照林地权属和林木权属分离的原则进行调处的;四是国有单位与乡镇、村农村集体发生林权争议的;五是对当事人提供的权属凭证提出异议的,可以通过司法鉴定确定真伪。
六是跨行政区域发生林权争议的等。
关于限定调处工作期限,《条例》有所突破。
林权争议千差万别,调处工作有其特殊性、复杂性,上位法没有对调处工作限定期限,已经立法的兄弟省市只有福建设置了办理期限。
但从我省山林纠纷调处现实来看,必须对大量积存的林权争议及时调处,并争取通过制度保障来批量解决,决不能延办。
为夯实政府调处机构的责任,合理加快问题的解决,《条例》规定了调处工作各个时段的期限,包括:受理期限、审查期限、调解期限、处理和重新处理期限、公告期限,以及有关特殊情况下延长的期限和当事人配合有关调处工作的期限。
(五)完善程序,特别对调处关键环节作了细化。
林权争议调处工作需要一定的自主性、灵活性,《条例》对相关主体在几个关键环节应当遵循的调处程序进行了细化,以实现与正在进行相关政策改革相衔接,与可能进入的司法程序相衔接,既体现《条例》要结合调处实际赋予适度自由裁量权,又要体现出法规的刚性约束及执行严肃。
一方面,细化当事人在申请环节的配合义务:一是规定当事人申请林权争议调处应当提交申请书和有关证明材料等;二是规定申请人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应当推选参加调处的代表并予以授权委托;三是规定行政村、居委会的法律顾问应当全程参加调处活动;四是规定被申请人提交书面答复书和有关证明材料等行为。
另外,对当事人维护林权争议现状和依法参加、配合调处工作等管理重点作了规定。
另一方面,细化调处机构在调处环节的工作规范:一是对调查核实工作进行细化,规定通知勘验人、当事人、见证人及有关人员到场,并制作调查勘验笔录;二是规定签订《林权争议调解协议书》应有的附件和手续;三是规定作出《林权争议处理决定书》后,送达、公开、归档等工作均应规范办理;四是规定一般只有五种情形才能中止调处;五是林权争议调处期间有三种情形之一的,调处机构可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终止调处;六是规定对争议林地林木必要的管理措施以及补偿提存发放措施等。
三、《条例》创设的主要特色亮点《条例》的制定坚持了以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省委有关林权争议调处工作的系列指示,从林权争议调处工作的实际出发,通过搞好制度创新和设计,规范相关行为,落实有关主体责任,调整相关利益诉求,着力解决林权争议普遍性、倾向性问题,引导集体组织和人民群众运用法治方式、通过法治途径解决林权争议问题,为我省改革发展和社会和谐提供法制保障。
出台的《条例》主要特色亮点体现在“五有”:(一)林权争议“有人受理”,解决了当事人“出路”问题。
《条例》降低了门槛、放宽了山林纠纷调处申请条件,凡是当事人认为有权属争议并能提供证据材料的,向当地调处部门提出申请,政府调处部门必须先接受,经审查后对符合受理条件的予以受理,并在林木林地所在地予以公告。
这一宽进制度设计,解决了群众诉求有人理、申请有人管的问题,畅通了渠道,方便了群众,体现了政府要“以民为本、主动服务”的行政工作要求。
(二)林权争议“有人调解”,解决了权属争议“源头治理”问题。
引入民间调解,是《条例》制度设计的首创,“多元调解、民间参与”也是最大限度发挥群众自治的力量。
一方面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聘请熟悉林权历史和现实情况,既有相关法律法规专业知识,又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社会人士作为民间调解员,组织专门的履职培训,并向社会公布名单,充实调处力量。
另一方面规定,民间调解员由当事人自主选择,政府不强加给当事人,尊重了公民自由选择权。
还规定民间调解员参与调解的交通劳务费由调处机构支付。
这一创设条款,既充分尊重民意,传承中华民族“和为贵”理念,又积极引导当事人自愿解决争议、化解矛盾,从源头上突出主动治理,减少了政府的因行政裁决的行政成本,达到了权属争议的“案结事了”、“案清人和”。
(三)林权争议“有限期结案”,解决了权属争议“久拖不决”的问题。
林权争议千差万别,调处工作有其特殊性、复杂性,上位法没有对调处工作限定期限。
但是,广泛存在的林权争议不能因此延办,否则以后更加难办。
尤其是对目的全省积存着已受理未办结的案件达7841宗,因山林纠纷引发的信访量仍居高不下,这些矛盾纠纷、权属争议就象是埋在林区“地雷”,若不及时排除,将成为影响林区和谐稳定的老大难问题。
因此,为夯实政府调处机构的责任,合理加快问题的解决,《条例》规定了调处工作各个时段的期限这一制度设计,体现了行政行为的法律约束及行政高效原则,从原来没有时间限制到现每宗案件必须在15.5月时间内限期办结案件,否则将受到行政问责或承担法律责任,这从制度设计上防止了政府不作为情形,避免了争议案件从原来的只受理没期限解决处理规定,造成了当事人想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都没有法律救济途径,减少或者杜绝出现案件的“堰塞湖”现象,保障了争议案件解决有出路。
(四)林权争议“有规范程序”,解决了权属争议调处程序问题。
调处林权争议是政府法定行政行为,属于程序和实体的裁决,既要充分依据证据、准确适用法律作出实体的裁决,又要严格依照调处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否则当事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时,将因程序不规范等情况被撤诉。
从调处实例中,就有不少案例因程序问题被法院撤诉,需要政府重新作出的处理决定。
因此,《条例》在制定时已充分考虑、作了周全安排,严谨了调处程序、细化了工作规范、明确了各环节内容,同时条例颁布施行后,将对调处工作标准进行统一规范,以实现与正在进行相关政策改革相衔接,与可能进入的司法程序相衔接,尽可能减少因程序出错被法院撤诉的风险。
(五)林权争议调处“有问责追究”,解决了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条例》明确规定“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尤其是“未按照规定时限调解和处理林权争议造成不良后果的”;以及“行政机关负责人负有领导责任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明确了调处各个阶段的工作任务和具体工作期限,规定了相应的法律责任,若没有在规定期限结案,不仅调处具体工作人员、而且政府、行政机关负责人都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从制度上解决了调处人员及地方政府应当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依法行政的要求,减少或杜绝了机关工作人员懒政、不作为现象出现,压实了责任,提高林权调处的效率,实现了林木林地争议“定纷止争、案清人和”调处目的,维护了群众合法权益,推动了我省平安林区建设。
当然,同时《条例》也规定了对林权争议调处工作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体现责任、权、利对等原则,将更好地调动调处工作人员的主动性和积极性,实现机关工作人员的“有为则奖、无为就罚”管理措施。
企业学习科学实践发展观
高台县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实施方案 县委科学发展观活动办公室: 根据高台县县委发[2009]11号“关于在全县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 高学组发[2009]2号“高台县机关事业单位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文件要求,工业园区办公室学习实践活动从2009年3月开始,到2009年8月结束。
为扎实搞好学习实践活动,根据县委的《实施意见》,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对象范围 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的范围是:园区办公室党支部,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为重点全体党员参加。
二、目标要求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努力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的总体要求。
党员干部受教育是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基础。
通过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深化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理解,坚持以科学发展观审视过去、规划未来,着力把握发展规律、创新发展理念、转变发展方式、破解发展难题,切实加强党性修养,大力弘扬优良作风,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科学发展上水平是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核心。
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把科学发展观转化为谋划科学发展、领导科学发展、推动科学发展、实践科学发展的自觉行动,努力在坚持改革开放上实现新突破,在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上取得新进展,在促进社会和谐上见到新成效。
人民群众得实惠是搞好学习实践活动的目的。
通过学习实践活动,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更好地服务群众,让人民群众得到实实在在的利益,使学习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过程成为不断为民造福的过程,成为不断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水平的过程,成为不断保障人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权益的过程,让发展成果惠及广大人民群众。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准确把握“坚持解放思想、突出实践特色、贯彻群众路线、正面教育为主”的原则,努力达到“提高思想认识、解决突出问题、创新体制机制、促进科学发展”的目标。
1、思想认识显著提高。
紧密联系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工作和思想实际,按照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继续解放思想,提高认识水平,进一步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切实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牢固树立又好又快的发展理念,在“要不要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怎么样科学发展”等重大问题上形成共识,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2、突出问题有效解决。
着力解决本单位工作中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解决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理清本单位促进科学发展的工作思路,完善科学发展规划;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推动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努力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3、体制机制更加完善。
坚持“立足实际、着眼长远、注重实践、科学管用”的原则,以改革创新精神,积极探索建立健全富有时代特色、充满生机活力、相互衔接配套、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制度体系,努力为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4、科学发展扎实推进。
坚持把务求实效作为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学习实践活动,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推进科学发展的坚强意志、谋划科学发展的正确思路、领导科学发展的实际能力、促进科学发展的措施办法、增强党性修养的自觉行动,努力推进科学发展,奋力开创各项工作新局面。
三、方法步骤 学习实践活动从3月初开始,分三个阶段进行,突出抓好学习调研、解放思想讨论、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制定整改落实方案、集中解决突出问题等重点环节,大体为半年时间。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3月10日至4月30日)。
开展“科学发展在身边”主题活动,围绕真学、真思、真议,系统学习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体系,深刻理解和准确把握科学发展观的精神实质,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1、认真组织学习培训,做到真学。
要结合实际制定学习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开展学习,保证计划、人员、时间、效果四落实。
在学习内容上,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江泽民论科学发展》和《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要认真学习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学习胡锦涛总书记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和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体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省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和全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市委二届四次全委(扩大)会议、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学习县委十三届六次、九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学习中央政治局常委和省委常委参加学习实践活动专题民主生活会情况的报告、党中央应对当前经济形势的一系列决策部署。
要把市上编印的《科学发展重在实践》作为辅助材料,积极组织学习。
在学习形式上,要结合本单位党员的特点,把集中学习、个人自学、专题辅导、理论对谈、研讨交流、电化教育结合起来,做到“四有”:有一项学习制度,有一个学习计划,有一套学习资料,有一本学习笔记;结合第一阶段学习调研和第二阶段分析检查,分二期做好“十个一”活动:进行一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辅导活动,进行一次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专题研讨活动,进行一次革命传统教育,进行一次理论测试活动,进行一次城乡1+1支部互联送温暖活动,进行一次园区观摩活动,进行一次征集“金点子”活动,进行一次我为园区献一策活动,进行一次园区科学发展找差距活动,开展一次班子及党员干部谈心活动。
在学习要求上,要把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结合起来,集中学习时间每周不少于1天,集体研讨交流不少于3次,参学对象每人学习笔记字数不少于2万字,联系实际撰写学习体会文章3篇以上。
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在通读有关学习材料的基础上,对重点篇目进行精读,要积极参加党支部组织的学习,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要带头在本单位至少作一次学习报告。
要严格学习纪律,实行集中学习考勤制度,达不到学习要求的,要进行补课。
2、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做到真思。
要从园区工作实际出发,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重点围绕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的一系列决策部署,落实“抢机遇、抓投资,快增长、促发展,重民生、保和谐”的各项任务,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提高领导和科学发展水平等方面开展调研,形成高质量的调研报告。
开展“一人一题”集中调研活动。
单位领导班子成员要结合分管工作确定重点调研课题,带头深入基层,广泛了解掌握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专题调研,开展实际案例分析,领导班子成员都要撰写一篇调研报告。
要认真对科学发展的先进事例和不符合科学发展的具体现象进行总结剖析,努力提高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从理论与实践结合上增强对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认识和理解。
开展“科学发展金点子”意见征集活动。
单位要采取发放征求意见表、设置征求意见箱、开通征求意见电话、网上开设“我为科学发展献一策”专栏、个别走访和集体座谈等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本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好建议、好点子、好想法,分门别类地进行汇总梳理,查找出影响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开展“问计于民、开门纳谏”活动。
结合城乡党组织“1+1”结对互帮活动,要深入结对村,开展社会调查,收集村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掌握基层实情,了解群众的所思、所想、所盼,征求基层党员群众对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等方面突出问题的意见建议,向党员、群众宣传科学发展观知识,共同学习践行科学发展观。
同时,结合当前春耕备耕生产,帮助基层理清发展思路,落实发展计划,集中开展一次助耕帮种送温暖活动,着力解决党员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3、围绕科学发展深化解放思想大讨论,做到真议。
积极参加县上“七大工程”领导小组围绕“如何推进项目建设,实施工业强基工程”等专题的加快发展大讨论活动。
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认清发展形势,查找问题不足,理清工作思路,完善工作措施,加快“七大工程”实施。
同时,要根据工作实际,立足单位特点,结合理论学习收获和征求到的意见建议,围绕“什么是科学发展、为什么要科学发展、能不能科学发展、怎样实现科学发展”等专题开展解放思想、科学发展大讨论活动。
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达到深化认识、统一思想的目的。
开展解放思想大讨论,既要坚持实事求是,杜绝空谈;又要坚持领导带头,创新思路,力求在事关科学发展全局的重大问题上进行再思考、形成新共识。
在学习调研阶段,单位主要领导要在认真学习调研的基础上,向党员干部至少作一次专题学习辅导报告。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5月1日至6月30日)。
开展“科学发展找差距”主题活动,围绕真查、真谈、真找、真评,分析检查问题,剖析思想根源,理清发展思路,创新发展举措。
1、找准突出问题,做到真查。
领导班子及成员要本着“不怕亮丑,敢于揭短”的态度,通过召开恳谈会、问卷调查、发放征求意见表等方式,广泛征求各方面意见,分类梳理影响和制约本单位科学发展、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认真开展“五查”活动,即:查思想理念是否更新,查工作思路是否清晰,查落实措施是否得力,查推行机制是否科学,查工作成效是否明显。
2、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做到真谈。
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要以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主题,按照加强领导班子思想政治建设的要求,紧扣党的十六大以来本单位的发展实践,认真检查个人和班子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要紧扣思想和工作实际,从政绩观、责任感、事业心、宗旨意识、组织观念等入手,深入查找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展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
民主生活会前要认真做好准备,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开展谈心活动,充分沟通思想,认真撰写领导班子和个人发言材料,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发言材料要报县委指导检查组审查,班子成员的发言材料要由主要领导审查。
民主生活会上,主要领导代表班子并进行个人分析检查,班子成员进行个人分析检查。
要坚持正面教育为主,重点在总结经验教训、提高思想认识、形成发展共识上下功夫。
专题民主生活会可扩大列席人员范围,邀请纪检、组织部门和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的领导派人列席指导。
专题民主生活会结束后,要及时向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
要组织党员认真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分析查找自身差距和不足,明确努力方向。
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既要严格要求,保证质量,注意保护党员干部的发展积极性。
3、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做到真找。
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要紧密联系实际,充分运用学习调研、征求意见、专题民主生活会和解放思想大讨论的成果,充分反映本单位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实际情况,简要概述取得的主要成效,系统全面梳理存在的突出问题,实事求是分析主客观原因,特别是主观原因。
要认真总结党员干部在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保持经济平稳快速发展上形成的共识,梳理提炼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总体思路、目标原则、重点任务、保障措施和加强领导班子建设的具体措施。
分析检查报告要突出检查和分析两个环节,防止“三多三少”(找客观原因多,主观原因少;找工作方面多,思想方面少;找一般问题多,突出问题少),避免写成工作总结或工作报告。
主要负责同志要全程主持分析检查报告的撰写,提高分析检查报告的质量和水平。
分析检查报告初稿形成后,要召开领导班子扩大会议充分讨论,并以适当方式听取各方面意见,反复修改完善,报县委指导检查组审查把关,形成分析检查报告评议稿。
4、组织群众评议,做到真评。
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评议稿形成后,要认真组织评议,广泛征求党员干部和群众的意见建议。
参评人员既要有本单位的党员干部和群众,又要有一定的基层单位和服务对象代表,特别要注意吸收熟悉情况、有较强参政议政能力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业人员等参加评议。
参加评议人员要着重从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深不深、查找的问题准不准、原因分析得透不透、发展思路清不清、工作措施可行不可行等方面对分析检查报告进行评议。
对群众评议中提出的合理意见要认真吸收,在分析报告中予以充分体现。
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正式稿形成后,报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
分析检查报告和评议结果要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7月1日至8月31日)。
开展“科学发展有作为”主题活动,围绕真抓、真改、真干,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任务,解决突出问题,完善体制机制。
1、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做到真抓。
评议工作结束后,要广泛开展“一人一策”献计活动,要求每位党员围绕本单位科学发展提出一条以上有建设性的建议,每位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一条推进本行业科学发展的具体对策措施,由各单位进行归纳整理,为形成整改落实方案提供参考。
整改落实方案要以分析检查报告为依据,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对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和需要完善的制度,要按照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分别提出整改要求,做到“四明确一承诺”,即:明确整改落实的项目,明确整改落实的目标和时限要求,明确整改落实的具体措施,明确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整改落实方案形成并经县委指导检查组审查把关后,以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公布,做出公开承诺。
整改落实方案要报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备案,整改落实情况要向党员、群众通报。
抓好整改落实方案的实施,切实兑现向群众做出的承诺。
2、集中解决突出问题,做到真改。
要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坚持边学边改、边查边改、边议边改,着力找准并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多为人民群众办看得见、摸得着、促进科学发展的实事好事。
要注意研究推进职能转变、加强效能建设的措施,着力改进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服务科学发展。
要高度关注民生,着力解决新形势下群众生产生活方面出现的困难和问题。
还要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党性不强、党风不正、执行党纪不严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解决问题要坚持实事求是、量力而行、尽力而为,对群众反映强烈、条件比较成熟的问题,要集中力量尽快解决,力争在学习实践活动期间解决几个影响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办成几件群众迫切希望的实事;对通过努力有可能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创造条件,限期进行解决;对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的问题,要明确责任,分步解决;对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的问题,要与牵头单位,上下协同,左右联动,加快解决进度。
解决突出问题要务求实效,防止搞形式主义、短期行为和“政绩工程”。
3、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做到真干。
要充分认识创新和完善体制机制工作要求高、周期长的特点,尽早谋划,从活动一开始就着手进行这项工作。
要在认真学习掌握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运用学习调研成果、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的基础上,明确体制机制创新的内容和重点,从实际需要出发,建立健全促进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推动科学发展的措施办法和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规章制度,着力解决制度缺失和体制障碍等突出问题。
同时要完善落实制度的工作机制和配套措施,加强相关制度的协调衔接,确保各项制度行得通、管得住、用得好。
要对现有规章制度进行认真清理,该废止的立即废止,该完善的积极完善,该坚持的认真坚持,需要新建的按照“要精、要管用”的原则抓紧建立,努力形成一批重要的制度成果,将学习实践活动形成的成果转化为推动科学发展的长效机制。
学习实践活动基本完成时,要认真做好总结,并采取适当方式向党员、群众通报。
在此基础上,对学习实践活动进行满意度测评,主要测评群众对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突出问题的满意度,对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实际效果的满意度。
要制定周密的测评工作方案,合理确定参加测评人员的规模和范围,使之既有一定代表性,又做到规模适中,力求测评程序简便易行,测评结果客观真实。
要根据测评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落实措施,使学习实践活动中尚未解决的突出问题继续得到有效解决。
四、工作措施 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谋划,扎实组织,确保学习实践活动取得扎扎实实的成效。
1、落实领导责任。
单位要成立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同志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分管领导要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切实做到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带头深入学习,带头调查研究,带头破解难题,带头推动创新,带动广大党员积极参与、认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
2、坚持分类指导。
单位要在坚持学习实践活动总体要求的前提下,根据本单位实际和党员领导干部、普通党员等不同对象,有针对性地提出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
坚持在重点抓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实践活动的同时,充分发挥党支部的作用,确保全体党员全员参与、全程参加。
3、鼓励探索创新。
要结合本单位特点,创新活动载体,丰富活动内容。
要充分发扬民主,认真听取群众意见和建议,尊重群众首创精神,精心设计每个阶段和环节的“自选动作”,形成自身特色,把学习实践活动不断引向深入。
4、做到统筹兼顾。
要统筹安排、协调推进学习实践活动,使学习实践活动各个阶段的各项工作有机衔接,把深入学习、提高认识贯穿始终,把解放思想、改革创新贯穿始终,把解决问题、完善体制机制贯穿始终,把依靠群众、发扬民主贯穿始终。
既要抓好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这个重点,又要抓好普通党员和一般干部的学习实践活动。
要把学习实践活动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机遇和强大动力,把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积极应对当前经济形势、保持经济快速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结合起来,与贯彻县委、县政府的重大部署、全面实施“七大工程”结合起来,正确处理好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推进当前各项工作的关系,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与园区当前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一日 主题词:科学发展观 学习实践活动 实施方案 抄报: 县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园区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09年3月11
五年级作文关于栾姓的历史和现状的研究报告
栾(Luán 栾)姓源出有三:1、出自姬姓,是黄帝的后裔,是用封邑作为姓氏的。
西周的时候,周武王的儿子唐叔虞被封在晋,建立晋国,他的后代有靖侯。
晋靖侯的孙子名宾,被封于栾邑(今天的河北省栾城一带),世称栾宾。
他的后代于是以封邑地为姓氏,称栾氏。
世代为晋国卿士,逐渐成为栾姓望族。
2、出自姜姓,为炎帝的后代,是用人的名字作为姓氏的。
西周的时候,姜子牙被封于齐,建立齐国。
春秋时,齐惠公的儿子名坚,字子栾,他的子孙用他的名字的“栾”作为姓氏,成为栾氏的一支,望族出于西河魏郡。
[1] 得姓始祖编辑孙宾。
栾氏是晋靖侯的孙宾食采于栾邑而得姓。
望族居于西河郡,就是现在的山西省离石县。
据根据《元和姓纂》上的记载,栾姓是周成王的弟弟唐叔虞的后代,春秋时期晋国的靖侯孙宾食采于栾邑,后代因地命氏,称为栾氏。
望族出于西河郡。
根据《万姓统谱》的记载,春秋时期栾书的后代为晋国的公卿。
而根据《通志·氏族略·以邑为氏》上的记载,春秋时期晋靖侯孙宾的食邑是赵州,所在地就在平棘西北十六里古栾城,他的子孙以邑为氏,始有栾氏。
故栾氏后人尊孙宾为栾姓的得姓始祖。
迁徙分布编辑(缺)栾姓在大陆和台湾都没有列入百家姓前一百位。
栾姓出自姬姓。
上古周朝时,周成王的弟弟唐叔虞有个后代叫宾,是晋国的公子,晋靖候的孙子,他被分封在栾(今河省北元氏县东,一说在今河北省城县,亦说今河北栾城)邑,因此被称为栾宾。
栾宾的孙子栾枝把邑名作为姓,称为栾氏,世代相传,成为栾姓的起源。
历史名人编辑栾布西汉梁地人。
少年的时候受雇于酒家,后来被抢去作了奴隶。
后来成为梁王大夫。
汉高祖杀彭越,下令不许收尸,栾布冒着被杀的危险哭着把彭越这个好朋友葬了,被官吏判处为死刑。
栾布说:“彭越是我的好朋友,他因为一点小事就遭到杀害,这里的大臣们着急 自己和彭越一样因为小事就遭杀。
我也一样,到不如趁早杀了我吧。
”汉高祖听了以后,觉得他讲的没错,又因为佩服他的勇气与义气,免了他的罪,封他为都尉。
文帝时候,栾布做了燕相,封在郦侯。
中元五年逝世,燕、齐都为他立社,号栾公社。
栾巴字叔元。
东汉蜀郡人,一说河南内黄人。
性格直爽,学问精深。
顺帝的时候做黄门令。
先后迁任桂阳、豫章太守和沛相。
注重教育,政事明察。
因为上书营造顺帝宪陵,被定罪入狱,不准回家20年。
陵帝的时候任议郎,后来因为上书为陈蕃和窦武辩冤下狱后自杀。
栾书春秋时期的晋国名将。
栾文博是后魏时的著名宿儒,有门徒数千人。
德林亦就学,始精诗、书。
后好内事,于众辈中最玄默。
栾崇吉宋代良吏,封丘人。
明习文法,为官清廉,勤于政事,以政绩突出而闻名。
栾德美副主任医师。
男,1954年1月出生,江苏射阳人。
中共党员。
1978年毕业于南通医学院。
曾任射阳县卫生防疫站防疫科副主任,县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县卫生防疫站站长、党支部副书记,县卫生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
现任江苏省射阳县卫生局党委书记、局长。
兼任《中国卫生辉煌50年》、《江苏卫生保健》杂志编委,江苏省防疾学会、预防医学会、盐城市预防医学会理事,射阳县医学会会长,农民健康教育学会会长等职。
射阳县政协医卫组组长、政协委员。
主要业绩:先后被表彰为中国红十字总会先进会员、全市优秀卫生防疫站站长、全县优秀干部,多次被市卫生局和县委、县政府表彰为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
先后撰写并发表论文48篇,其中4篇获市、县科技论文奖。
在其亲自指挥和直接参与下,全县食品卫生、计划免疫、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均受到国家级表彰,先后通过初保先进县、农村中医工作先进县、农村自来水普及县、爱婴县验收,健康教育、等级防疫站、等级医院创建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全国率先试行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乡镇卫生院产权制度改革。
栾贵钵男,1941年2月出生,河北南宫人。
1958—1960年在北京第一航空技术学校学习,后留校任教一年;1961—1979年在航空工业部303研究所工作。
现任北京市昌平区来德奇加工厂厂长。
主要业绩:长期从事科技工作,善于钻研,专长机械加工方面的研究。
研制出“浮球景观结构”的专利技术,并被收入《中华优秀专利技术精选》等并被“世界发明家国际协会”评为金奖。
该专利特点:国内外生产厂家仅应用:1、浮体浮力原理;2、德国科学家巴斯葛(PASCA1)理论,无法解决转动中浮球与球座产生的摩擦,并于实践中证明产品寿命很短。
该专利又应用力学原理,从理论到实践已证明基本上为永不磨损型的长寿产品。
另外,结构简单,节省能源,造价低,利于推广普及。
在国内外同行业同类产品中居领先水平,地矿部专业人士评价为世界第一。
在从事“景观浮球”研究的同时,对球形体的加工技术还有3项重大突破,其中一项属于“发明专利技术”。
其技术发明,先进于世界上发达国家使用数控机床的生产技术,其产品精度极高,设备简单,生产速度快,产品造价低。
近期又奔破了在各加工行业具有广泛用途的“三维万能仿形机床”的研究工作,可首选应用在雕刻行业中,其优点是对操作工人的文化、技术、艺术水平要求不高。
栾鸿儒教授。
男,1929年10月出生,辽宁新宾人。
1952年毕业于国立西北工学院。
曾任教于西安交通大学、陕西工业大学、西北农业大学。
现任职于西安理工大学。
中国水利学会泵及泵站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主要业绩:长期从事高等学校的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
多年来,为国家培养水利水电建设人才做出了贡献。
曾任中国水利电力部高等学校教学委员会委员,研究生导师,学科带头人。
已为国家培养出一批硕士研究生。
在科学研究方面,主要在“水力机械”、“泵抽水系统水力过渡特性”、“泵站水力学及泥沙”等学科领域有深入研究,完成多项国家水利水电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研究成果“泵站水锤电算程序开发与应用”获省级优秀科学研究成果奖,在国内公开发表科技论文50余篇,主要有在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的《大型离心泵站水烫特征线解法与应用》等,公开出版的著作10余种,其中《农用井泵》、(水泵及水泵站)分获1980年国家新长征优秀科普图书奖和1995年全国高等学校优秀教材二等奖。
栾心汉教授。
男,1939年9月出生,山东青岛人。
1963年毕业于山东冶金学院钢冶金专业。
现任职于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冶金工程学院钢铁冶金教研室。
兼任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热专业委员会委员,西安市炼钢技术协会理事等职。
先期从事冶金企业生产技术及管理工作,1972年开始从事高等教育工作。
主要业绩:编著正式出版(钢冶金学)、(铁合金约、(电炉炼钢)、(冶金工厂设计)等和主编校内出版的研究生、本(专)科生教材、毕业设计(论文)指导书等教学文件10余本,数百万字。
公开发表科技论文和高教学术论文40余篇。
与企业合作,主持完成多项科研、设计、工程和技术推广项目并取得效果。
曾荣获江苏省政府颁发的“开发苏北有功人员”二等奖,陕西省科研成果二等奖和三等奖,西安市电炉钢节能技术标兵和先进工作者奖励多项次,以及中国金属学会铁合金学会、陕西省金属学会、西安市铸造学会、中国高等教育研究会等多项次优秀论文奖和本校的科研成果、优秀教学成果从秀实习和毕业设计指导教师、优秀研究生导师等诸多嘉奖。
身居教学科研第一线,学风端正、治学严谨、经验丰富,成果累累。
正为冶金高教事业做着新的贡献。
栾照轶高级法官。
男,19M年1月出生,山东黄县(今山东省龙口市)人。
中共党员。
中国人民大学刑法专业研究生毕业。
1962年10月一1979年3月任黑龙江省依安县人民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1979年4月至今任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
主要业绩:1962年以来,一直在人民法院从事审判工作。
1993年3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长期从事人民法院工作,为中国社会主义司法建设做出了贡献”的荣誉称号并颁发证书和奖章。
结合审判实践撰写并发表论文和著述20余篇,其中《经济犯罪疑题探析》、《经济犯罪疑案分析》、《正确掌握当前经济活动中罪与非罪的界限》、《受贿案件“一比一”证据的存疑与突破》、《刑法疑题评解》等调研文章,为审判工作起到了积极的指导作用并提供了可靠的参考资料。
在国家级大型理论文集上发表的主要学术成果有《非法所得罪立法探讨》、《诈骗罪若干问题研究》、《挪用公款罪若干问题研究》、《贪污罪若干问题研究》、《略谈经济承包活动中贪污罪的认定》、《如何识别利用经济合同诈骗犯罪与经济合同中欺诈行为的界限》等,有的篇目获得优胜奖和荣誉证书。
合著《犯罪与刑罚》、《中国刑事司法案例汇纂》等书。
1997年1月应邀参加了在东南亚举行的“理论建设与市场经济学术考察研讨会”;1998年4月应邀参加了在广西南宁市举行的《中国百科学者传略》首发式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与市场经济学术研讨会。
栾光禹1938年出生,重庆人,主任医师。
1964年毕业于成都中医学院医疗系。
大学本科六年,外语修英、日、俄文。
毕业分配到成都市新华人民医院。
曾任中医科主任、主任医师、市科协中医学会会员、厂科协中医药学组长,从事中医临床30余年,具有系统的中医药理论和现代医学知识。
学验俱丰。
在医学论文撰写和医疗工作中,多次受到地方与工人表扬。
撰写论文40余篇,从1979年以来,在《成都中医学院学报》、《四川中医》、《四川中医函授》、《工矿医刊》、《国医论坛》等发表,近20余篇论文在国家级、省市级学术交流会交流。
重视中医基础理论《内经》、《伤寒论》、《金匮要略》、《温病学》的研究,对金、元、明、清时代医学发展的研究,以李东垣的脾胃学说和王清任活血化瘀学说颇有发挥。
旁及诸家学说,力主创新。
临床重视实效。
对历年的各种疾病的治疗,注重资料的搜集整理。
著《工厂常见病治疗体验》(初稿)。
擅长慢性气管炎、肺心病、风湿、肝炎、胃十二指肠溃疡,各类结石病、肾病的治疗,对红斑狼疮、部分肿瘤病的治疗见长,对妇儿科病有独特见解,采用历代名方、单验方、针灸、汤熨、外治法,可起沉行。
主张中西论道,充分发挥中医特长,自创“狼疮方”、“癌转化方”、“化石片”、“益肾汤”等,临床应用效果甚佳。
曾获先进工作者及科协优秀会员誉称。
1998年市卫生局授予“成都市名中医”。
栾士梅高级教师。
女,1956年生,辽宁新民人。
毕业于辽宁省教育学院。
现任新民市实验小学副校长。
主要业绩:参加教育工作17年,曾先后任少先队辅导员,班主任、教导主任、副校长等职。
工作兢兢业业、尽职尽责。
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潜心研究教育教学理论,取得了突出的成绩。
1989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辽宁省优秀课教师,沈阳市优秀教师,1991年被评为沈阳市劳动模范。
主持的沈阳市级实验项目《愉快教育研究》和《语文环境中识字教学研究》通过专家验收。
1995-1997年连续三次被评为沈阳市级优秀课指导教师。
1989年被评为全国优秀教师、获全国优秀教师荣誉奖章;1989年被评为辽宁省优秀课教师、沈阳市优秀教师;1991年被评为沈阳市劳动模范。
1995年撰写的《语文环境中识字》、《减轻学生负担的几点做法》在沈阳教育上发表;1997年撰写的《在教育教学中实施素质教育的几点做法》在沈阳教育上发表。
编写的《作文序列教学》书在新民市小学发行。
1996年撰写的《小学教育应着眼于民族素质的提高》、《阅读教学几点做法》被评为辽宁省级优秀论文;1997年撰写的《小学数学活动课研究》被评为辽宁省级优秀论文。
栾经涛1955年生,辽宁省抚顺市人,醉墨。
中国书画函授大学毕业,国家三级书法师,中国艺术研究院二级书法家。
中国硬笔书法协会会员,中国当代硬笔书法家协会理事,国际美术家联合会中韩文化艺术专家委员会委员,山东省曹州画院名誉院长。
日本国艺术道院客座教师,作品参加全国及国际性大赛多次获奖。
作品入选日本、加拿大、韩国作品收藏。
作品编入《中国当代艺术界名人录》、《中国当代名人录》、《世界名人录》、《世界书画之最东方书画长城巨卷》、《20世纪中韩名人书画辞典》十几部。
栾敬立男,1930年生,江苏省泰兴市人。
笔名敬之,红石,斋名敬业,1950年毕业于江苏省泰兴中学,1954年毕业于东北人民大学,现为《中外市场信息报》主任记者。
1987年参加北京《华艺硬笔习字会》1994年参加北京《诗刊社》诗人之家,著有诗词300首。
1995年获“民族杯”书法品位赛精品奖。
同年参加国际硬笔书法家加拿大总会高级会员。
1996年参加首届冰雪情海内外书画名家展并被聘为展事顾问。
作品入《世界硬笔书画家精品博览》。
1997年作品入《中国硬笔书法大成》、《中国艺术人才书画作品展精品集》。
1998年作品入《国际硬笔书法家观止》,名片入《中国著名书画家精英博览》。
1999年入二十世纪艺术名人大辞典。
同年获中华书画世纪奖。
栾禄璋1943年2月生,山东省黄县(今山东省龙口市)人。
别名鲁宁,斋号三馀书屋。
自幼酷爱书法、绘画艺术。
1959年考入鲁迅美术学院附中,为全国著名国画家郭西河教授所赏识,纳为入室弟子,学习传统花鸟画,1962年入鲁迅美术学院工艺系学习装潢专业。
作品创作花鸟画为主,兼画别样,重视写生,不为具象束缚。
现系辽宁美术出版社副总编辑、编审。
中国美术家协会会员、中国装帧艺术委员会会员、中国流行色协会会员、中国出版协会会员、辽宁装帧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辽宁美术家协会理事、辽宁书法家协会理事。
辽宁中国画研究会理事、中国乡村田园画会常务理事、临夏民族书画院顾问。
其在工艺美术设计方面有较深的造诣,撰写的《浅谈书籍装帧》获全国首届装帧艺术论文研究成果三等奖。
个人著作有《艺用动物资料》、《栾禄璋花鸟画花鱼观》、《写意金鱼技法》、《栾禄璋国画作品集》等书。
所设计的大量图书封面、插图及编辑的图书多次获全国及省级奖励,在首届中国优秀美术图书评奖中《 色彩辞典》获金牌奖、《现代水墨画》等三种获铜牌奖,个人所著述的《幼儿趣味绘画》获全国优秀图书奖。
中国画创作方面,其作品多次参加全国及省市美展并获奖,作品在美国、新加坡、日本、韩国展出被各国友人收藏,《辽宁日报》、《沈阳日报》、《美术之友》、《美术大观》、辽宁电视台等都作过专题报导,传略、作品编入《中国当代美术家名人大辞典》、《中国当代艺术界名人录》、《中国现代书画界名人大观》、《当代世界名人传》、《20世纪美术书法界名人名作博览》、《中国美术家》、《世界当代书画篆刻家大辞典》等典集。
被授予“世界书画艺术名人”荣誉称号。
栾睿女,1960年2月生,陕西三原人。
新疆师范大学中文系古代文学教研室教授,教研室主任,古代文学研究生专业负责人,宗教文化学、中国古代文学硕士导师。
已出版《中国佛教大观》(第二编、第三编)由哈尔滨出版社出版;《花底拾遗—古代妇女生活经典》由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出版》、《元曲家薛昂夫》由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西域风景诗一百首》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批判”北京人
》中国社会出版社出版;《唐宋诗词名篇详解》由新疆大学出版社出版;《喀纳斯神秘游》由新疆大学出版社出版《李白诗文注析》由新疆人民出版社出版;发表论文《试论词在文化转型时期的确立》(南京师大学报1996年1期);《司马迁民族观批判》(殷都学刊1993年2期、《苏轼的佛教观念及其影响》(《新疆师大学报》1995年1期;《必须十分重视转型期文化建设》(《阵地》1993.4)、《清人乌鲁木齐诗评析》(新疆大学学报1998.2)《交河塔林与密教东渐》(《西域研究》2000.1);《作为典籍符号的图像叙事——西域石窟壁画阿阇世王题材再探讨》(西域研究2005.1);《西域石窟壁画阿阇世王题材再探讨》(《西域研究》2005。
1)《从克孜尔207窟壁画谈佛教对拜火教的融摄》(《西域研究》2007.3);《国家精神符号的阐释与重构——谈李白的《明堂赋》(《中国李白研究》2009卷);《元代维吾尔散曲家——薛昂夫》(《文史知识》2005.10)。
栾国仁1930年4月生,山东省黄县(今山东省龙口市)人。
哈尔滨铁路局电务处处长、高级工程师。
毕业于北京铁道学院电信系。
参与了极频自动闭塞和机车信号的研制,太阳能在信号设备上的应用以及哈尔滨、牡丹江、绥化等大站电气集中、哈尔滨二调驼蜂场的修建等。
先后发表论文8篇,其中《安全生产与设备维修》和《如何选择检修周期与轮修周期》等论文。
多次参加中苏边境铁路电务设施方面的技术谈判,参加过中日铁道信号技术座谈会。
栾新春(1917-1935.10.1),陕西省安定(今子长)县人。
少时备受地主恶霸、军阀官吏的欺凌。
1930年加入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
1931年秋由团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1932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
1927年积极参加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活动,散发传单标语、传递信件情报等。
1931年秋任中共村支部委员。
1932年2月设伏击毙国民党安定县长。
10月参加中国工农红军陕北游击队第9支队,随部转战陕北各地。
1933年4月任陕北游击队第1支队分队长。
先后参加马河川、三十里铺、潭家小洼、董家寺、张洪镇、合水、枣树坪、温家坡等战斗,作战勇敢,经常担任攻击奋勇队。
11月打入安定北区折科达民团进行兵运工作,策动和争取许多团丁。
1934年7月发动起义,会同当地赤卫军组成陕北红8支队,任支队长。
活动于横山、米西、安定一带,牵制敌军,配合陕北游击队主力粉碎了国民党军对陕北革命根据地的第一次“围剿”。
9月任中国工农红军陕北独立师第1团2连连长。
1935年1月31日,中国工农红军第27军成立,任84师1团2连连长。
相继参加王家圪凸、南沟岔、阎王砭、吴家寨、马家坪和解放陕北六座县城的战斗,多次担任突击队队长,率部冲锋陷阵,奋勇杀敌,屡建奇功,被群众誉为“少年英雄”,所部成为西北红军中出色的“好汉连”。
1935年9月18日,红十五军团成立,任81师241团2连连长。
同年10月1日参加劳山战役。
战斗中,率2连向敌连续发起冲击。
腹部中弹受伤,将流出的肠子塞进腹腔,简单包扎后,继续冲锋,前进约100余米,终因失血过多倒地,光荣牺牲,时年仅18岁。
栾菊杰:女子花剑比赛世界冠军。
郡望堂号编辑郡望西河郡:战国时期魏国置郡,相当于今天的山西、陕西两省之间的黄河沿岸一带。
魏 郡:汉高帝置郡。
治所在今天的河北省临潼县西南。
堂号重义堂:汉代的栾布和彭越交朋友,彭越为盗;栾布被人卖做为奴隶,后来在燕国当了大将,被汉兵俘虏。
这时彭越已经在汉当了梁王,于是就把栾布赎了回来,跟着自己做大夫。
后来彭越被汉高祖 杀掉了,把他的头挂在洛阳,命令任何人不许收尸。
栾布却公开的收了他的尸体,将他埋葬,还痛哭了一场。
汉高祖认为栾布重义气,就拜他为都尉。
文帝时候,栾布做了燕相,封在郦侯。
“重义堂”又称为“郦侯堂”。
此外,栾姓的主要堂号还有:“巽德堂”等。
家谱文献编辑山东栖霞栾氏谱书两卷,(清)栾寅纂修,清乾隆二十一年(公元1756年)手抄本。
现被收藏在山东省栖霞市臧家庄镇小栾家村。
山东栖霞栾氏谱书,(清)栾寅纂修,(清)世栾书坤于清乾隆二十一年(公元1756年)重修,清同治五年(公元1866年)抄录本六册。
现被收藏在山东省栖霞市臧家庄镇西栾家村栾德臣处。
安徽太和栾氏家谱,(清)栾氏合族于清咸丰十一年(公元1823年)始修,清道光三年(公元1823年)续修,2000年栾治华再修,2005年栾氏合族重新编修计算机排版打印本。
现被收藏在安徽省阜阳市太和县旧县镇栾寨村、河南省项城县栾家楼。
字辈排行编辑山东龙口栾氏一支字辈:“景成士明德长春学守信”。
山东龙口前栾村栾氏一支字辈:仁和绍先志,家声祺凤麟。
山东龙口栾氏一支字辈:“永国基(其)士中鸿玉清允景吉兆兴”。
山东枣庄栾氏字辈:“成发长吉德永玉福学忠世为明作广富贵万国同”。
山东滕州栾氏字辈:“书学志玉……”山东黄县栾氏字辈:“思成显德长征伏击”。
山东黄县、黑龙江栾氏字辈:“适逢常庆积德可”。
山东莱洲栾氏字辈:“林春丰振……”山东文登栾氏字辈:“从继国兆庆振忠德玉久永井学文政长亭可似宏。
”山东无棣栾氏字辈:“廷永树景(玉桂)凤。
”山东充州栾氏字辈:“朝怀国(学)俊(金家)如(汝修)福(玉)子。
”山东城阳栾氏字辈:“恒德方作圣一心复绍先敬宗维敦本嘉祥御坤贤”。
山东夏庄栾氏字辈:“述恒永方作修振兴丕绍崇乃宗功敦本建基孝友相承”。
山东潍坊寒亭南港汜村栾氏字辈:“守宣玉可忠廷周宗明维学京正义长存吉星照”。
(此村栾姓明初迁来,始祖为:栾芳)河南鹿邑栾氏字辈:“身修维则良田之庆怀民道从斋慎可丕重作延生东亚清风起中华长和平”。
河南项城栾氏字辈:“尚友之学贵恩厚少宽宜运进伍金泰(此辈与我们目前所使用辈份不一样,目前,河南项城市永丰乡后栾楼的辈份如下:登荣方培永昌吉)”。
河南项城、安徽太和(山、林、茂、盛四大派)栾氏字辈:“士(怀学芳)国家(俊金庆)治(修汝天)福(永)身心(修)维则良田之庆怀民道从斋慎可丕重作延生东亚青风起中华长和平德甫凤勇明腾云继印洪金殿丙友世国家治福廷学法传万春厚代赔震兴”。
河南濮阳栾氏一支字辈:“华怀太思宗传道贵好梦”。
河南濮阳栾氏一支字辈:“光明正恒耀得一希民邦作玉福华(壁)怀太思宗传道贵好孟继良登殿贺秀才协距顺世可树基任茂长”。
河南濮阳、山东荷泽、曹县栾氏字辈:“华夏太思(子师)宗传道贵好孟继良”。
河南栾氏一支字辈:“恒德方作圣一心复绍先敬宗维敦本嘉祥御坤贤”。
辽宁昌图栾氏字辈:“廷(庭)永树景(玉学)凤”。
辽宁庄河栾氏字辈:“成发长吉德永方学文中世维明左广富贵万国同”。
辽宁大连栾氏字辈:“义恒君子德天祥吉寅家”。
辽宁葫芦岛栾氏字辈:“字维德军上首国宝忠孝孟广依心贺”。
辽宁岫岩栾氏字辈:“元学耀永承仑序孝友书香振家生”。
辽宁瓦房店栾氏字辈:“元中克德树福禄吉庆生”。
辽宁喀左栾氏字辈:“凤树殿士井海敏”。
辽宁鞍山一支字辈:“中天朝廷仕文学世希洪玉修德明阳长发祥吉昌国恩广普基家业永胜康”。
江苏扬州栾氏字辈:“安家其承必圣长春”。
江苏兴化、永丰、新建栾氏字辈:“中天万尔春久鸿开广大”。
江苏泰兴、疆乌鲁木齐栾氏字辈:“存根广友才富”。
江苏滨海栾氏字辈:“基正德承加立业”。
黑龙江林口栾氏字辈:“三忠喜树俊良业国”。
黑龙江宝清栾氏字辈:“存仁德守忠合宝世兹大敦理”。
黑龙江集贤、辽宁本溪、盘锦、营口栾氏字辈:“朝三明魁之□成学忠喜玉仁”。
黑龙江大庆一支:老祖(山东)栾登法;‘玉兴学咏士广殿季云祥绪心万丰久忠正上其昌。
吉林长春栾氏字辈:“盛贞文万学魁有德本兴仁富燕家秀景天光荣国庆孝廉方正做英华”。
吉林栾氏一支字辈:“文昌山水秀德大建闻洲锦世日谋善永远继绪修”。
如何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调研报告
[关键词]党组织;建设;对为进一步加强社区基层党组织,近期,对基层组织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
通过召开党员和群众座谈会、入户走访等方式,对社区基层党建工作情况有了一些新的了解和认识,对存在的问题做了一些分析和思考。
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一、基层党组织的基本情况目前,社区下设4个党支部共有党员45名,其中2名流动党员;干部党员28名,占62.2%,群众党员15名,占33.3%;近年来,在社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努力践行北大荒核心价值观,社区党组织建设的形势从总体上来讲是好的,呈现出不断加强和改进的趋势,特别近两年来,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和创先争优活动为契机,通过实施“北大荒先锋工程”,社区党组织建设出现了新气象,发生了新变化,党员队伍精神面貌焕然一新,为建设文明、和谐、发展的社区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证。
但是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有不适应的地方,需要用改革的精神,发展的办法去研究解决。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一)党支部紧贴发展中心、服务社区的大局意识不强,政治优势未能充分发挥。
(二)基层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组织优势未能充分发挥。
(三)少数党员干部的能力素质不高,人才优势未能充分发挥。
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我们应当做些什么
这是张怡恬作者的一篇稿子,有些观点非常有见解,你不防看看,希望对你帮助
善社会保障 实现共建共享 ――访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战略研究项目主持人郑功成教授 张怡恬 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战略研究项目,是在中央领导同志关心下,在主管部门大力支持下,由学术理论界组织开展的一个重要研究项目。
该项目于2007年5月启动,经过全国众多学术机构和200多位专家学者的积极努力,目前已取得阶段性成果,并引起广泛关注。
为什么要开展社会保障发展战略研究
这项研究要解决哪些主要问题
已取得的阶段性成果包括哪些内容
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日前走访了该项目主持人――中国人民大学郑功成教授。
记者: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是事关基本民生和国家长治久安的基本制度安排。
开展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战略研究,有什么重要意义
郑功成:本世纪头20年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关键时期。
目前,我国发展已经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
国家财力的增强、党中央对民生问题的高度关注和中央政府的大力推动,使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进入快速发展阶段。
然而,社会保障制度建设还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一方面,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取得了巨大成绩,没有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国有企业改革不可能成功,市场经济改革带来的社会风险不可能化解,也就不可能有今天的经济社会发展成就。
但另一方面,实践中的部门分割、试而不定和统放不分,又造成了社会保障制度的地方化、碎片化。
社会保障制度的地方化会形成并固化地区差别条件下的地方利益,社会保障制度的碎片化会损害这一制度的完整性与系统性。
同时,在认识上也存在对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规律认识不清以及误读、错判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情况等问题。
实践和认识上存在的这些问题,既制约了社会保障制度自身的发展,也制约了社会保障对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的促进作用和实现全体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功能的发挥。
因此,在尊重国情和遵循规律的前提下,科学地规划和设计社会保障未来的发展战略,对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开展中国社会保障发展战略研究,就是要汇集我国社会保障理论学术界的集体智慧,探索社会保障发展的理念与规律,规划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的体系结构、运行和监管体制,明确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目标、进程与步骤等,从而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和建设提供依据。
记者:目前项目研究的进展如何,取得了哪些阶段性成果
郑功成:该项目研究正式启动以来,已经在全国范围召开了14次分片专家座谈会,并先后到多个省市开展专题调研与问卷调查,还进行了专门的国际考察与交流活动,使我们对社会保障制度及其建设目标和发展路径的认识得到了深化。
在研讨与调研中,大家普遍认为,我国需要加快建设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逐步使经济发展成果通过社会保障制度安排转化为切实的国民福利。
实现发展成果的普惠和共享,是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本质要求。
如同市场机制天然追求效率一样,社会保障制度的出发点与归宿都天然地表现出对社会公平的追求。
市场机制是经济增长的动力系统,而社会保障则是经济社会的稳定、协调与促进系统。
两者功能的有效发挥,是整个经济社会良性发展的基本条件。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应基于国家的整体利益,着眼于增进人民福祉;社会保障制度的设计需要从全局与长远出发,不能偏向某一部分人群。
建设一个能够公平惠及全体国民的健全的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应成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目标与方向。
记者:对社会保障制度的中国特色应该如何理解
郑功成:社会保障制度的中国特色,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尊重我国的现实国情。
重视我国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城乡之间与区域之间发展不平衡的现实,重视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中部门分割、制度不健全的状况,深刻认识加强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
重视家庭保障与社会互助的传统。
社会保障制度建设不是要替代家庭保障,也不是要取消邻里互助、职工互助和单位保障等,而是要将传统的家庭与互助保障和现代化的社会保障有机结合起来,在政府主导下,充分调动社会、单位、家庭与个人的积极性,使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在合理的责任分担机制之上。
这是这项建设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条件。
采取渐进性的发展方式。
保障不足与不同群体待遇差距较大,是我国社会保障制度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
受财力所限,在短期内建立一个高水平、广覆盖的社会保障制度并不现实。
因此,社会保障的发展应当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从打破不公平入手,确保人人享有低水平的、有差别的社会保障,然后逐步缩小不同社会群体的社会保障差距、形成较公平的社会保障体系,最终建立统一的、生活质量型的社会保障体系。
当前,应尽快构建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救助制度和医疗保障制度,免除全体国民的生存危机和疾病忧虑,同时推进老年保障事业的全面发展,切实解除人们的老年后顾之忧。
在社会保障制度改革的推进方式上,实行“老人老办法、中人中办法、新人新办法”,即通过年龄或者代际划分的方式来确立新的公平制度。
在保障内容方面,应建立包括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三位一体,经济来源保障、服务保障、精神慰藉保障三层结构,一般性保障措施与专项保障措施相协调的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
我国未来的社会保障制度建设应该迈向全面化和立体化,以政府主导的基本保障为主体,同时发展市场化的高水平保障和民间组织的补充性保障。
记者:建立健全中国特色社会保障制度,目前需要解决哪些突出问题
郑功成:首先,应树立公平、正义、共享的价值观。
只有确立这样的价值取向,社会保障制度才能步入健康持续发展的正确轨道。
其次,应加快促进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由不稳定试验状态走向定型、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定型、稳定的制度安排,有利于增强国民的安全感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降低制度改革与建设的成本,有利于建立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实现劳动力的自由流动与人力资源的优化配置,有利于全面发挥社会保障制度维护公平、实现共享、促进发展的功能。
第三,应明确政府的主导责任,明晰责任分担机制。
政府主导是现代社会保障的重要特征。
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从“国家―单位保障”向“国家―社会保障”转型的过程中曾出现从政府包办滑向过度强调家庭和个人责任的倾向,这直接导致制度建设中的公平性不足、有效性不高。
所以,明确政府的主导责任,明晰各个责任主体的责任分担机制,是当前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关键。
第四,应妥善处理好相关关系。
在理念方面,需要平衡好公平与效率、政府与市场、权利与义务、中央与地方、民族性与国际性、社会保障与家庭保障的关系,这有利于从整体上把握制度建设的方向。
在制度建设方面,需要增强社会保障政策与劳动就业、公共财政、人口、公共卫生、产业发展政策等的协调性,注重发挥相关制度安排的综合效能。
摘要:本论文从制度与实践关系的角度探讨就业和社会保障问题。
论文认为,目前国家在针对失业现状采取的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推进的速度是很快的,但从目前的情况看仍然存在许多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在针对就业和社会保障需求的复杂性、动态性等特征进行系统分析的基础上,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
关键词:社会保障制度;就业;失业;制度实践失业问题是我国所面临的最严峻挑战之一。
在应对这个挑战的过程中, 政府的战略选择经历了一个重要的转变。
从最初实行再就业工程,在世纪之交的几年中逐渐过度到,采取“再就业”和“失业社会保障”双管齐下的方针,来应对严重的失业问题。
因此,促进就业和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是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两个影响深远的重要目标,两者之间有着紧密的内在联系。
一、就业与社会保障的关系目前我国正处于失业最高峰时期,从20 世纪90 年代中期至今,我国下岗失业的总人数一直有增无减,特别是随着并轨工作的逐步推进,城镇登记失业人数急剧攀升。
在应对当前现状时,我们有必要理清就业和社会保障的根本关系,这对于我们解决失业问题有着非常必要的意义。
就业与社会保障分属不同的范畴。
就业主要属于经济发展的范畴,充分就业是各国宏观经济追求的目标, 就业状况也成为经济发展状况的重要指标之一。
正如经济发展需要与社会发展要相协调,促进就业同样也需要与社会保障发展相协调。
在就业压力较大时,首先要积极扩大就业,并通过适度的社会保障来促进就业,社会保障改革与发展至少应以不妨碍就业为前提; 而在就业压力相对较小、就业比较充分的情况下,则应该加快社会保障制度建设,根据经济发展状况扩大社会保障的范围、适当提高保障水平。
二、当前就业格局的变化与社会保障制度实行中的问题(一)新就业格局的变化给社会保障带来前所未有的冲击由于我国新增劳动力规模巨大, 农村劳动力还需要持续不断地向城市转移,因此就业压力将长期持续存在。
不仅如此,近年来,随着经济转型和结构调整,特别是加入WTO 之后面对经济全球化、国际竞争加剧的大环境,我国就业格局发生了明显变化:就业市场化。
在向市场经济转轨过程中, 劳动力市场逐步发育完善,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初步形成,计划用人机制被基本摒弃,就业市场化格局已不可逆转,其结果是就业双向选择,人员在企业之间、地区之间、城乡之间流动加速,供求矛盾显性化,失业已成为社会经济生活的“常态”。
就业方式和渠道多元化。
一方面,伴随着结构调整,股份企业、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及个体经济成了新增就业的主渠道,而国有经济单位正规就业一统天下的就业局面已成历史另一方面,由于产业结构变动及全球化导致的剧烈市场竞争,正规就业相对萎缩,劳动力市场中的部分弱势群体, 特别是下岗失业工人在激烈的就业竞争中不得不进入了非正规的灵活就业领域。
此外,从就业的产业结构角度看,第一产业就业大幅下降,第三产业明显上升。
就业格局的深刻变化,给社会保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冲击和挑战,制约了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也损害了劳动者依法享受社会保障的权益。
(二)新旧体制衔接的困难1998 年以来,中央政府提出“三条保障线”政策: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在就业服务中心最长可领取三年的基本生活费; 三年期满仍未实现再就业的,可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领取时间最长为两年;享受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可申请领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
为实现失业保障的社会化,从2001 年1 月1 日起实行“两条保障线”政策,国有企业原则上将不再建立新的再就业服务中心, 下岗人员原则上不再进入再就业服务中心,而是与企业依法解除劳动关系,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实现下岗与失业并轨。
不过,这新旧两种社会保障体制如何衔接的问题,不论在实践中还是政策研究中,都是一个难点。
目前来看,从旧体制向新体制的过渡,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困难:第一,“下岗”转“失业”存在困难。
第二,集体企业下岗职工进入新体制存在困难。
第三,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之后的合法权益得不到保障。
(三)社会保障制度普遍原则下的实质性不公平下岗失业人员内部却具有很强的异质性, 按照与原有单位关系的不同,可划分为四类下岗失业人员,即国有企业失业人员、国有企业下岗职工、集体企业下岗职工和“放长假”人员。
四类不同的身份即意味着他们在失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方面享有不同的待遇。
一般来说,对于已经解除劳动关系的国有企业失业人员而言,养老保险已经由原来的单位足额交齐,失业后续保即可,他们往往比较愿意续缴。
而对于大部分无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下岗职工和“放长假人员”,个人账户不实的情况较多,续缴养老保险相对困难。
此外,在职职工与下岗失业人员的差别、下岗失业人员内部的差别非常显著,但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是按照普遍原则征缴费用的。
因此,在目标人群的身份、收入等因素存在种种不同的情况下, 看似程序公平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实践中困难重重, 公平的效果也没有足够彰显, 反而在某种程度上带来更大的不公。
这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身份认定不能代表下岗失业人员的全部。
第二, 社会平均工资不能代表下岗失业人员的客观经济收入。
这样就导致了实际结果与目标相背离的现象。
建立失业社会保障制度的初衷是为了确保失业者的基本生活,但社会保险设定的高门槛,却致使在改革过程中被排挤出体制之外的下岗失业人员, 难以进入门槛较高的社会保障体系,陷入越来越贫困的境地。
(四)现行社会保障制度和管理方式不适应促进就业的需要一是覆盖面窄。
二是现行社会保险制度是针对有固定用人单位的正规就业形式设计的,费率过高,作为基本保障的待遇也偏高,既不利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和非公有制企业吸纳就业者,也不利于鼓励劳动者从事各种灵活就业。
三是管理服务不适应就业多元化的需要。
四是失业保险的促进就业功能未能充分发挥三、关于促进就业和解决社会保障制度的几点建议(一)根据就业市场化和多元化的要求,审慎地调整基本社会保险制度,改善管理。
(1)保障水平要适度。
社会保障标准的确定,要同现阶段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既要保证基本生活需要,又要有利于促进就业和再就业。
(2)保障范围要不断扩大。
目前,我国就业渠道、方式又发生了重大变化,要求必须不失时机地扩大基本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
(3)管理服务要灵活。
一是管理服务的形式和方法要进一步改革完善。
二要为人员流动创造条件。
(4)要切实减轻企业负担。
二是为满足不同群体的不同需求,减少基本保险制度的调整难度,应加快推进建立多层次社会保障制度。
应加快立法,完善有关的政策法规,培育和完善资本市场,加强对基金运作监管,以推动我国多层次社会保险体系建设。
只有这样才能减少我国基本社会保险制度调整的阻碍, 缓解我国基本保险制度的收支危机。
三是采取切实措施,扩大失业社会保障的覆盖面。
在体制方面,解决社会排斥的问题。
在妥善处理新旧体制衔接中出现的问题,增加财政投入,保证下岗失业人员顺利进入社会保障体系。
将有关的并轨政策延伸到集体企业职工,消除由所有制身份造成的社会排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