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话稿】在全区移风易俗工作推进会上的讲话(精)
我有一个好爸爸,他不习好、工作好,还在生活中帮助我关心我令我敬佩的是他助人为乐的品 一次,我和爸爸在少年宫下车,准备到武林路的奶奶家吃饭。
这时一群外地游客问我和爸爸平海路怎么走。
我想了想回答:“到小车桥坐27路或16路都可以到。
” 外地游客一脸茫然。
爸爸不放心,对我说:“他们可能找不到小车桥,干脆我们绕点路,带他们过去吧。
” 我有点不乐意,因为这么一来到奶奶家就要迟了。
爸爸却劝我:“好事要做到底。
” 于是我们将他们送到了小车桥。
这时,又有一个提着大包小包的疲惫的中年人问爸爸:“这附近有价廉物美的饭店吗
” 我一听就来气了,脸立刻拉了下来,颜色可能也从粉红变成灰的了吧——怎么没完没了呢
可爸爸却乐呵呵地说:“跟我来
”爸爸还帮他拎了两个包,不慌不忙地带起路来。
我都想甩手管自己走了。
爸爸觉察到了我的神色,忙腾出一只手来拉住我,对我也对那人说:“附近的白鹿饭店正合适
” 我明白了,那饭店正好和奶奶家同一方向——
虽然连送了两批人,但那次到奶奶家也不是很迟,我们心中都美滋滋的。
平时,爸爸还常带我去参加义工服务。
记得那次是给地震灾区捐衣,我们俩捐了两件新T恤,还帮大家把捐的衣服分类。
一些大姐姐们将衣服叠好,还有几个哥哥拿胶带纸封箱。
辛苦了半天,终于装完了。
看着一箱箱衣服被装上卡车,我们一群人都很开心。
这就是我的爸爸,一个助人为乐的人。
他还常常教育我:“帮助别人,能让自己的生命
移风易俗的活动记录怎么写
移风易俗活动记录地点时间 2011年3月 参加 全体职工 人员活动内容 开展以“惠民、绿色、人文”为主题的移风易俗活动。
活动目的 加强宣传~积极倡导文明祭祀新风。
我馆组织人员开展灵活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群众做到知法守法~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活动过程生活方式~自觉更新婚葬嫁娶大操大办的观念~真正树立起生态文明理念。
通过此次活动~为在全馆形成崇尚文明新风、破除陈规陋习、展示美好形象、建设美好家园的氛围~做出了活动效果积极健康的作用~同时~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树立新观念~努力形成良好的社会风尚。
移风易俗活动记录地点 一楼多媒体教室 时间 2011年7月 参加 全体职工 人员活动内容 科普教育知识讲座,积极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拒绝迷信思想活动目的 向广大居民、青少年演示新型科技成果~推荐新活动过程 兴应用科技产品~通过灵活多样的趣味互动~普及了科学生活知识~宣传科学生活观点~破除陋规陋习。
通过此次科普教育活动~向广大群众普及了科学活动效果 生活知识~建立了科学向上的生活方式~让科学思想深入人心。
如何加强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
一、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这个主题,着力建立健全村党支部书记选拔任用、教育培养、激励保障、监督管理机制,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作风正派、年富力强、素质优良、精干高效的村党支部书记队伍,使他们成为农村小康领路人、产业带头人、科技明白人和群众贴心人,为全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和人才支持。
\ 二、村党支部书记的工作职责\ 根据党内有关文件规定和当前农村实际,村党支部特别是村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好以下职责:\ (一)推动科学发展。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主持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确定符合本村实际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和富民强村路子,协调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 (二)带领农民致富。
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各项支农惠农强农政策,带领和引导党员群众抓好农业生产,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推广普及农业技术,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致富项目,为农村群众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
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搞好生产服务和资源开发,发展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 (三)密切联系群众。
经常深入到村民群众中去,了解群众所思所想,听取群众对村党支部工作的意见建议,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组织党员干部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及时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实际问题,做好困难群众帮扶工作。
坚持服务群众、依靠群众,组织村民群众有序参与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实践,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 (四)维护农村稳定。
加强村民群众教育,提高群众的法律意识、道德素质和集体观念。
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平安创建、人民调解、计划生育和农村社会保障等工作,疏导和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组织开展健康有益的文化活动和文明村、文明户等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教育和引导农民群众崇尚科学、诚信守法、抵制迷信、移风易俗,养成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邻里和睦、勤劳致富、扶贫济困的良好风尚。
\ (五)加强村党支部建设。
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带头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村党支部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组织开展“五个好”村党支部创建活动。
组织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增强党员主体意识,督促党员履行义务。
负责抓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
带头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抓好对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 三、健全完善村党支部书记选拔任用机制\ (一)切实加强村级领导班子建设,改革和创新选拔任用制度。
选拔任用村党支部书记由镇、街道党(工)委具体负责,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不同村情,采取“两推一选”、“公推直选”面向社会公开选拔、镇、街道党(工)委委派等方式把思想政治素质好、带富能力强、协调能力强的“一好双强”型优秀人才选进村级领导班子,尤其要选准配强村党支部书记。
思想政治素质好,就是理想信念坚定,宗旨观念较强,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自觉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办事公道、廉洁自律;带富能力强,就是有知识、有见识,思路宽、点子多,懂经营、会管理,能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共同致富;协调能力强,就是热爱农村、对农民有感情,善于运用民主、法律、示范和服务的方法做群众工作,妥善处理矛盾,维护农村和谐稳定。
大力推进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两委”班子成员交叉任职。
\ (二)拓宽选人用人渠道。
注重从本村优秀现任村干部、致富能手、农民经纪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责人、复员退伍军人、外出务工返乡的农民党员中选拔村党支部书记和其他村级领导班子成员。
鼓励优秀民营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提前离岗或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回原籍担任村党支部书记。
本村暂时没有合适人选的,也可以从区直部门和镇办机关党员干部中选派。
积极探索村党支部书记跨村任职,采用强村带弱村、大村带小村的办法建立联合党组织,从中择优选拔村党支部书记。
鼓励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优秀年轻干部到经济贫困村、工作薄弱村任职。
\ (三)大力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
完善和落实配套政策,加强跟踪培养,严格日常管理,帮助高校毕业生在农村尽快成长成才,优秀的要及时通过推荐和参加选举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副书记。
要把发展党员、选拔后备干部、培养实用人才和村级领导班子建设结合起来,注重在优秀青年和致富能手中培养党员,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干部,不断为农村党组织注入新鲜力量。
\ 四、健全完善村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机制\ (一)整合培训资源。
由组织部门牵头,统筹民政、农业、计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涉农部门培训力量,对涉农培训资金“打包整合”,形成培训工作合力。
发挥区、镇(办)党校主阵地作用,运用大中专院校、职业学校、党校等各种教育培训机构和资源。
积极探索建设农村党员干部短期实践培训基地,广泛开展村党支部书记培训。
\ (二)丰富培训内容。
组织村党支部书记深入学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加强对现代农业、市场经济、法律法规、实用技术以及民主管理、服务群众等方面知识技能的培训。
\ (三)改进培训方式。
充分运用现代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方式和手段,增强教育培训的吸引力和实效性。
注重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教育作用,开展优秀村党支部书记巡回宣讲活动,组织村党支部书记到先进村实地学习考察,进行短期实践培训。
鼓励村党支部书记参加学历教育,提升文化层次。
\ (四)落实培训措施。
把村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纳入大规模培训干部总体规划,及时制定村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抓好组织实施,每年累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7天。
区委每年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培训,培训经费按每人不少于300元的标准列入区财政预算。
其他村干部由镇、街道党(工)委每年组织培训一次。
\ 五、完善村党支部书记工作报酬保障制度\ 加大财政对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保证村党支部书记及其他村干部工作报酬随着村级经济实力增强逐步提高。
逐步达到村党支部书记工作报酬不低于我区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村委会主任工作报酬比照村党支部书记工作报酬标准实施,其他村“两委”干部工作报酬不低于我区农村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的60%。
\ 建立报酬结构补贴制度。
村党支部书记报酬结构补贴由基本补贴、绩效补贴、奖励补贴三部分构成。
基本补贴调整到每人每月500元,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的每人每月600元,由区财政统一拨付到各镇、街道村干部工资专户,按月发放到人。
绩效补贴每人每月不低于300元,由各镇、街道根据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发放。
奖励补贴由各镇、街道依据年度工作考核情况和“双述双评”结果,按照村党支部书记总数15%的比例确定优秀等次,推荐上报区委组织部,经审核把关后,提交区财政局备案,对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村党支部书记每人每年给予5000元的奖励补贴,所需经费由区财政负担。
\ 村干部的职数配备,本着交叉兼职、精干高效、减轻农民负担的原则,以行政村人口数量和经济发展状况为依据配备,一般配备3至5名。
\ 六、建立村党支部书记社会保障制度\ 根据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和实施情况,在自愿参保的前提下,按照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相结合的原则,逐步为在职村党支部书记办理社会养老保险。
对2008年12月31日前已经正常离任的村党支部书记,从2010年1月起,累计担任村党支部书记9年以上18年(含18年)以下的,每月给予100元的生活补贴;累计担任村党支部书记18年以上的,每月给予200元的生活补贴。
\ 具体审批程序为:1、个人申报。
先由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申请内容包括本人基本情况、任村党支部书记起止时间(要求准确到月份)、证明人等。
2、村党组织初审。
根据个人申报,村党组织查阅有关资料后运用“4+2”工作法研究确定名单并上报镇、街道党(工)委。
3、镇、街道党(工)委审批。
镇、街道党(工)委组织专门人员,对村党组织上报人员情况逐一进行调查审核。
审核时,要征求纪检、综治部门的意见,对程序不规范、条件认定有异议、原始材料档案不全或存在其他问题的暂缓或不予审批。
审核完毕后,镇、街道党(工)委召开会议研究审定,并建立台帐进行管理。
4、上报名单。
镇、街道党(工)委将符合条件人员名单分别报区委组织部、区财政局、区人劳局。
5、补贴发放。
区财政局将补贴资金拨付至各镇、街道,由各镇、街道发放至每一位符合条件人员手中。
\ 七、健全村党支部书记关爱帮扶制度\ 各级党组织要关心农村基层干部,对他们要多一些理解、多一些支持、多一些帮助,想方设法为他们解决实际困难。
建立村党支部书记定期体检制度,每两年由区委统一组织为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一次体检,所需费用由区、镇(办)两级财政承担。
建立生活困难村干部慰问帮扶制度,对生活困难的村干部,各级党委、政府要定期走访慰问,在生产生活上予以帮助。
建立村党支部书记谈话谈心制度,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要定期与村党支部书记谈话谈心,沟通思想,疏导情绪,及时发现、帮助解决问题。
\ 八、拓展党支部书记成长空间\ 总结完善从优秀村党支部书记中招录镇办公务员的做法,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招录镇办公务员、镇办事业编制人员力度。
积极推荐政治素质好、参政议政能力强的村党支部书记作为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劳动模范人选,激发他们的荣誉感和使命感。
建立健全定期表彰村党支部书记制度,结合农村党建“三级联创”和“三定三创”表彰活动,定期对优秀村党支部书记进行表彰和奖励。
注重树立村党支部书记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 九、建立村党支部书记岗位目标责任制\ 由镇、街道党(工)委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总体部署和各村自然条件、经济基础、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因素,科学设置各村党支部书记年度岗位目标和年度办实事项目,向本村党员群众公开作出承诺,年初建立岗位目标台账,年中加强督促检查,年终由镇、街道党(工)委组织开展“三票评议”,召开村级“两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组织村党支部书记和班子成员述职,从群众、党员、组织三个层面进行综合评价,量化为相应的星级。
评议结果作为落实村党支部书记激励保障措施的主要依据,严格兑现奖惩。
\ 十、健全监督管理制度\ 完善村党支部议事规则,明确村党支部书记决策重大事项的范围和程序,推行“4+2”工作法和家庭联户代表制度,确保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
强化村党支部民主生活会制度,建立健全村党支部书记述职、任前廉政谈话、诫免谈话、重大事项报告、经济责任审计、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保证村党支部书记始终处于有效监督。
同时,积极推进党务、村务公开。
村党支部的工作事项要向党员和群众公开,重点公开支部工作目标、决策内容和程序、发展党员、党费收缴管理、民主评议党员、补助贫困党员、处置不合格党员、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处理等内容,接受党员和村民监督。
对作风不实、履行职责不到位、群众有反映的,要及时批评教育,促其整改;对岗位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差、作风不好、群众反映强烈的,要按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对以权谋私、违法违纪的,要严肃处理,形成发现、调整不合格村党支部书记的机制。
\ 十一、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组织领导\ (一)落实工作责任。
镇、街道党(工)委要切实抓好工作落实,经常对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和村级班子现状进行排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建立完善区、镇(办)党员领导干部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联系点制度,以点带面,推动工作。
\ (二)完善工作机制。
要在区委统一领导下,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纪委、宣传、农经、民政、财政、人事、劳动、共青团、妇联、扶贫开发等部门密切配合,把教育培训、集中整顿、激励保障等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坚持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与村开展“结对共建”活动,积极提供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支持,帮助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
要在全区村级组织推广“4+2”工作法和家庭联户代表制度,用改革创新的精神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路子,不断提高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水平。
\ (三)加强财力保障。
财政部门要加大支持力度,保障加强村党支部书记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村党支部书记及其他村干部工作报酬、离任村党支部书记生活补贴所需费用按规定渠道和标准发放,不足部分由区财政安排,并监督镇、街道财政统一发放到村干部个人账户。
\ (四)创造良好环境。
各级党委、政府在作出决策和部署工作时,要充分考虑农村基层的实际情况和承受能力。
要严格控制和规范各种检查、评比、达标活动,大力精减会议文件,切实改进会风文风,实实在在为村党支部书记减负,让他们集中精力为群众办实事。
要推动村党支部书记进一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改进工作方式方法,提高新形势下做好工作的本领。
镇办要加强对农村基层工作的具体指导,支持村党支部书记大胆开展工作,及时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注意总结推广村党支部书记在工作中创造的好经验、好做法。
要大力宣传、弘扬村党支部书记先进典型,树立村党支部书记的良好形象,努力营造关心、尊重、支持、爱护村党支部书记的社会环境。
村移风易俗村规民约
茅楼村移风易俗村规民约(试行)为了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乡村文明行动进一步深化移风易俗工作要求,破除农村陈规陋习,倡树文明新风,积极引导形成喜事新办,厚养薄葬,勤俭节约,文明高尚的生活方式,不断提升社会文明程度。
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村实际情况,经村“两委”,村监委及村老人协会,村妇联,村民小组组长等多方联席会议研究商议,制订本村移风易俗村民规民约,并需提请村民代表大会通过。
一、带头倡导厚养薄葬的孝德理念,老人在世时,多尽孝道;老人逝世后,从俭办丧、文明祭奠,让逝者欣慰,让生者无憾。
二、操办丧事遵守“五个不超”:1、丧事殡期原则不超过3天,特殊情况经审批后绝不超过5天(包括亡故和出殡当天);2、摆放的花圈(包括电子花圈)、花篮、花匾总数不超过10个(对);3、出殡鼓乐队、唱班总人数不超过20人;4、火化时往返殡仪馆的车辆和出殡(送殡)车辆不超过10辆;5、丧事活动期间平时用餐仅限于工作人员、直系亲属且不超过8桌(每桌限10人,餐标不超300元),不变相搞流水席,倡导不置办出殡酒席,如需置办,酒席总数不超过20桌(每桌限10人,餐标不超1000元)。
三、操办丧事遵守“五个禁止”:1、禁止在广场、道路、学校、住宅小区等公共场所搭建灵堂灵棚、摆放花圈花篮、念经做道场、唱诗班等丧事活动。
宗教活动禁止使用高音喇叭、音响或其他扩音设备。
晚上宗教活动时间应在9点30分之前结束。
2、禁止在丧事活动中施放(悬挂)白气球、租用非法
按照《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规定,乡镇党委()应当对党员分期分批进
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和改进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保证党在农村改革和发展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乡镇党的委员会(以下简称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含总支、党委,下同)是党在农村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农村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是乡镇、村各种组织和各项工作的领导核心。
第三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必须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理论为指导,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努力成为团结带领群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坚强战斗堡垒。
第二章 组织设置第四条 乡镇应当设立党的基层委员会。
乡镇党委由党员大会或者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有正式党员3名以上的村,应当成立党支部;不足3名的,可与邻近村联合成立党支部。
党员人数超过50名的村,或党员人数虽不足50名,但村办企业具备成立党支部条件的村,因工作需要,可以成立党的总支部。
党员人数100名以上的村,根据工作需要,经县级地方党委批准,可以成立党的基层委员会;村党委受乡镇党委领导。
村党支部、总支部和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县以上有关部门驻乡镇的单位,应当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建立党的基层组织。
这些党组织,除中央另有规定的以外,受乡镇党委领导。
第七条 乡镇工作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应当坚持精干高效,加强服务,密切联系群众的原则,严格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
村干部误工补贴人数和标准的确定,应当从实际出发,从严掌握。
第三章 职责任务第八条 乡镇党委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乡镇党员代表大会(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乡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需由乡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问题,由乡镇政权机关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乡镇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机关和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加强乡镇党委自身建设和以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
(五)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负责对干部的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工作。
协助管理上级有关部门驻乡镇单位的干部。
(六)领导本乡镇的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计划生育工作。
第九条 村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本村党员大会的决议。
(二)讨论决定本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问题。
需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的事情,由村民委员会、村民会议或集体经济组织依照法律和有关规定作出决定。
(三)领导和推进村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支持和保障村民依法开展自治活动。
领导村民委员会、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共青团、妇代会、民兵等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这些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各自章程充分行使职权。
(四)搞好支部委员会的自身建设,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和监督。
负责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五)负责村、组干部和村办企业管理人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六)搞好本村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治安、计划生育工作。
第十条 党员人数较多的村党支部,可以划分若干党小组。
党小组在支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组织党员学习和参加组织生活,检查党员履行义务、行使权利和执行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决议的情况,反映党员、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第四章 经济建设第十一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加强对经济工作的领导,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深化农村改革,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一)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经营制度,以劳动所得为主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相结合的分配制度。
(二)稳定发展粮食生产,积极发展多种经营和乡镇企业。
发展多种经营要同支持和促进粮食生产相结合。
发展乡镇企业要从实际出发,同促进农副产品流通和建设小城镇相结合。
(三)加强以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本建设,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
(四)领导制定本地经济发展规划,组织、动员各方面力量保证规划实施。
村党支部领导和支持集体经济组织管理集体资产,协调利益关系,组织生产服务和集体资源开发,逐步壮大集体经济实力。
(五)组织党员、群众学习农业科学技术知识,应用科技发展经济。
第五章 精神文明建设第十二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制定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划,保证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促进农村经济和社会的全面进步。
第十三条 对群众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教育,思想道德和民主法制教育,引导农民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新型农民。
第十四条 搞好村镇规划,改善村镇面貌,创造文明卫生的生活环境;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开展健康有益的文体活动;改善办学条件,普及义务教育;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文明户活动,破除封建迷信,移风易俗,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
第十五条 加强思想政治工作。
宣传好人好事,弘扬正气。
了解群众的思想状况,帮助解决群众的实际困难,及时疏导和化解人民内部矛盾,保持农村社会稳定。
第六章 干部队伍和领导班子建设第十六条 不断提高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素质。
农村基层干部要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特别是理论,坚决贯彻党的基本路线和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增强带领群众发展经济、搞好两个文明建设的本领。
第十七条 加强农村基层干部队伍的思想作风建设。
坚持实事求是,不准虚假浮夸;坚持依法办事,不准违法乱纪;坚持艰苦奋斗,不准奢侈浪费;坚持说服教育,不准强迫命令;坚持廉洁奉公,不准以权谋私。
第十八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的领导班子,应当由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清正廉洁,公道正派,群众拥护,能够带领群众完成各项任务的党员组成。
乡镇党委书记还应具有一定的理论和政策水平,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熟悉党务工作和农村工作。
村党支部书记还应具备一定的政策水平,善于做群众工作。
应当重视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改善领导班子的结构。
第十九条 领导班子应当贯彻党的思想路线。
反映情况,安排工作,决定问题,必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说实话、办实事、求实效。
第二十条 领导班子应当贯彻党的群众路线。
决定重大事情要同群众商量,布置工作任务要向群众讲清道理;经常听取群众意见,不断改进工作;关心群众生活,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切实减轻群众负担。
第二十一条 领导班子应当贯彻党的民主集中制。
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
凡属重要问题,必须经过集体讨论决定,不允许个人或者少数人说了算。
书记要敢于负责,有民主作风,善于发挥每个委员的作用。
委员要积极参与和维护集体领导,主动做好分工负责的工作。
第二十二条 乡镇党委和村党支部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主要内容的组织生活会,接受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第七章 党员队伍建设第二十三条 农村党员应当在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带头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政策,带领群众共同致富。
第二十四条 党的农村基层组织应当组织党员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特别是理论,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科学文化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知识、法律法规知识。
党员教育应当坚持理论联系实际,适合农村特点,贴近党员思想,采取多种形式。
发挥乡镇党校、党员活动室和党员电化教育的作用。
乡镇党委每年应当对党员分期分批进行集中培训一次。
第二十五条 严格党的组织生活。
村党支部每月应当开展一次党员活动,包括学习党的文件,上党课,召开组织生活会等。
第二十六条 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
对优秀党员,要进行表彰;对不合格党员,要依照有关规定,分别采取教育帮助、限期改正、劝其退党、党内除名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置。
第二十七条 尊重和保障党员的各项权利,教育和监督党员履行义务。
要使党员对党内事务有更多的了解和参与。
要组织开展党员联系户等活动,给党员分配适当的社会工作和群众工作,为党员发挥作用创造条件。
第二十八条 加强和改进对外出党员的教育和管理。
对外来党员,有关党组织应当及时将他们编入党的支部和小组,组织他们参加党的活动。
第二十九条 严格执行党的纪律。
经常向党员进行遵纪守法教育。
党员违犯党的纪律,应当及时严肃查处。
处分党员必须按照党章和有关规定进行。
对受到党的纪律处分的,要加强教育,帮助他们改正错误。
第三十条 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和有关规定,做好发展党员工作。
注意吸收优秀青年、妇女入党。
村级党组织发展党员必须经过乡镇党委审批。
第八章 附则第三十一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可以根据本条例,结合本地区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 本条例由县(市)党委负责实施。
第三十三条 本条例由中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 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