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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服务小微企业活动主持词

时间:2019-12-09 22:18

p2p经济是什么?

简政放权  2014年1月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提出,要继续把简政放权作为“当头炮”,在公开透明上下功夫,在持续推进中增实效。

  就是1月8日的这次会议决定,进一步推出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三项措施。

  2014年3月19日,确定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并将简政放权、财税金融、国有企业、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有序放宽市场准入五项改革作为当年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

  2014年4月23日,在部署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工作时,提出了一系列旨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营造公平竞争环境、规范市场秩序的新措施。

2014年6月4日,取消和下放新一批共52项行政审批事情项,其中“享受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核准”,“对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达到规定条件的服务型、商贸企业和对下岗失业人员从事个体经营减免税审批”等关系投资创业的34项审批事项。

2014年8月20日,再取消和下放87项“含金量”高的审批事项,其中取消68项,做到能取消的尽量取消、不下放,避免遗留尾巴。

2014年12月12日,确定新一批简政放权放管结合措施促进转变政府职能建设现代政府。

  到2014年底,国务院共取消下放部门审批事项538项,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取消205项,还剩248,预计2015年完成。

将原有22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分3批进行清理,精简了85%。

  中国政府通过划定“三张清单”(负面清单、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划定政府与市场的边界。

政府用权力“减法”换取市场的“乘法”通,过简政放权为企业松绑,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商事制度改革  2014年3月1日,按照国务院部署,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在我国全面实施,新版营业执照正式启用,工商登记制度其他改革也将逐步展开。

被社会各界高度关注的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正式上线,当日系统的访问量达18879次。

  6月4日,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进一步简政放权措施促进创业就业,36项工商登记前置审批事项改为后置审批。

  8月23日,国务院总理签署国务院令,公布《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

《条例》自2014年10月1日起施行。

  通过加快“前置改后置”步伐,进一步降低市场准入门槛,实现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加快构建以信息公示、信用约束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模式,不断完善跨部门、跨地区的协同监管与综合执法机制,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已有政策,研究出台新的扶持政策,进一步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

  数据显示,到2014年年底,全国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1146.7万户,增长16.8%,注册资本(金)增长85.8%。

民间固定资产投资比上年增长18.1%。

  投融资体制改革  2014年11月底,国务院印发《关于创新重点领域投融资机制鼓励社会投资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针对生态环保、农业水利、市政设施、交通、能源设施、信息和民用空间设施、社会事业等七个重点领域提出了吸引社会投资的政策措施。

  国家发改委曾表示,鼓励社会资本投入,是2014年以来推进国家重大工程建设的重要特点。

这些领域社会资本特别是民间资本发展不够充分,进入还存在一定障碍,社会呼声比较高。

而且大多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也是国家明确要求加快推进的重点领域。

  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指出开展PPP是创新投融资机制的重要举措,对拓宽社会资本投资渠道、促进投资主体多元化、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具有重要意义。

  国务院总理承诺,大幅缩减政府核准投资范围。

中国政府在加快引导社会资本投入重点项目,公共产品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

鼓励社会资本发起设立股权投资基金。

  价格改革  2014年11月15日,国务院部署加快推进价格改革。

此后,国家发改委会同有关部门先后放开24项商品和服务价格,下放1项定价权限。

其中包括放开烟叶收购价格、4项具备条件的铁路运输价格、7项专业服务价格等。

  本届政府下放基本公共服务收费定价权,全面实行居民阶梯价格制度,在价格改革的同时注意保护低收入群众的基本生活。

  财税改革  在财政改革方面,公开透明成为了改革的最大抓手。

国务院要求,中央和地方所有部门预决算公开,让社会监督政府的花钱,盘活财政存在资金,完善中央与地方的事权与支出。

  国务院还大力减轻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负担,降低大众创业成本,加快民众创新步伐,要在着力落实好定向减税政策的同时,实施普遍性降费为企业减轻负担。

  2014年9月2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上,国务院出台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政策,通过减税刺激经济,鼓励企业科技创新。

与大水漫灌式的货币刺激政策相比,结构性降费减税更加具有针对性更加务实,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国家税务总局公布数据显示,国家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给小微企业发展带来了实惠。

2014年,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微企业户数达到246万户,共计减免税额101亿元,优惠政策受益面达90%;享受小微企业减免增值税、营业税优惠的有约2200万户纳税人,共计减免税款511亿元,其中减免增值税307亿元、营业税204亿元。

三个税种合计,2014年小微企业共减免税款612亿元。

  金融改革  “你贷款的利率是多少?对服务满不满意?”2014年3月26日,在考察小额贷款公司和农行辽宁分行时,询问前来贷款的创业大学生和办理金融手机支付服务的人员。

他说,金融创新应该为老百姓的创业、就业提供动力支持,老百姓的感受是衡量金融业服务的最重要标准。

要以此倒逼金融改革和创新。

  国务院拿出了一系列金融改革的举措,如民间银行不设限额,推进股票发行注册改革,推荐利率汇率改革和人民币的国际化。

  上海自贸区被认为是中国金融改革的一块试验田。

中国(上海)自贸试验区成立后,人民银行在区内先行先试放开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

从2014年6月27日起,小额外币存款利率上限放开的改革试点由上海自贸区扩大到上海市。

这是第一项走出自贸区、推广复制到区外的金融改革政策。

为进一步扩大自贸区金融改革创新成果,起到良好的示范作用。

  到了2014年年底,中国政府公布的《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意味着酝酿多年的金融改革有了实质性进展。

伴随着改革进入深水区,法治中国建设提速,越来越多的“开门立法”体现了打造透明政府、法治政府的决心。

  社会领域改革  在户籍改革方面,中国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本、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在保障房建设方面,据初步统计,2014年,全国各级财政实际用于棚户区改造的支出达到了1050.8亿元,增长29.8%。

到2014年底,全国累计改造各类棚户区2100万户,受益面达到6300万人。

  在棚户区改造方面,2014年,全国已累计安排林业棚户区(危旧房)改造158.9万户,中央投资228.4亿元。

  中国还积极推进了科技体制改革、医药卫生改革、养老保障改革和事业单位改革。

国家怎样合理构建中小企业融资体制

博得听说-2017年最佳知识平台-每天五分钟解决企业一个小问题中国需要一个知识平台 中国首个解决中小企业资本困惑的知识平台讲好中国企业故事 发出中国企业声音,结交拓展人脉【摘要】中国金融体系中,间接金融始终居于主导地位,但却鲜有定位于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服务的中小企业银行,民间融资因无法律保障而发展受限,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缺乏完善的融资制度体系的保障。

这种粗线条的金融制度架构,从根本上约束着社会资金的流向。

建立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度体系,政府的主导和服务是核心,金融体系的完善是关键,有效的风险转移机制是基础,多方面的信用风险管理是根本。

中国论文网   【关键词】中小企业;融资制度体系;风险转移;信用风险管理   【中图分类号】F830.3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36X(2013)04-0052-03   从目前我国企业融资的制度框架看,中小企业的融资仍是以自我调剂为主、政策性扶持为辅,制度基础十分薄弱。

从金融结构上看,我国历来是间接融资为主导,但在现有的金融体制下,由于未形成完整的中小企业融资体系,正规金融机构能够给予中小企业的资金支持极为有限。

即便是在中小企业经济十分发达的宁波与温州地区,占企业总数90%以上的中小企业,能够获得正规金融机构融资的也不足三成。

从对中小企业融资的政策扶持的目标上看,一直是保障就业和稳定经济秩序,中小企业在科技创新、出口增长及促进经济增长方面的作用,始终未被充分重视。

由于制度缺乏,政府对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效应难以得到保证,中小企业融资始终处于饥渴和放任的状态,难以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一、制度安排是确定方向及提高效率的保证   以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制度可以区分为正式制度和非正式制度。

正式制度一般是指成文的法律、条例、章程、合同等显在的规定和约束;非正式制度则是指在社会中普遍发生作用的观念意识、习惯习俗、思维方式、道德准则等支配人们行为的意识形态及心理的价值观念。

本文中所提的“制度”,是就正式制度而言。

  制度是在特定的领域框架内,为实现某种经济活动而制定的规则及构建的保证规则得以执行的机能,“是能够自行实行或由某种外在权威施行的行为规范”。

制度指向的客体是多重的,其中“最抽象的,也是最复杂的客体是社会系统、社会秩序或广义社会行为的总体品质。

该类制度一般都采取法律的形式,用以维系社会系统的秩序、稳定以及有效”,融资制度应归属于此类。

制度安排的目的,是为框架内活动的参与者提供一些在结构外不可能获得的追加效益的机会。

在文明社会里,人类的一切活动都与制度有关,制度安排会对组织产生激励,不同的制度安排会引导组织产生不同的行为反应。

没有制度的规范和约束,人类的行为就会处于不知所措的混乱状态。

可见,制度对于效率而言,是不可缺少的极为重要的因素。

  中小企业融资的制度构建十分薄弱   (一)法律基础薄弱   法律以规则为主,对权利和义务界限分明,所以能够对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关系进行有效调整。

虽然自2003年起我国开始施行扶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第一部专门法律——《中小企业促进法》,但这也是我国迄今为止唯一一部有关中小企业的专门法律。

与美、日等国家频繁出台并及时修正的中小企业法律体系相比,法律法规的疏薄显而易见,这使得中小企业融资活动缺乏稳固的制度维护基础。

  而与之相对应的是,有关扶持中小企业的政策却频出不绝。

例如,1998年6月的《加强对中小企业信贷服务的通知》、1999年11月的《关于加强和改进对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的指导意见》、2000年8月的《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2005年7月的《银行开展中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2009年3月的《关于跨省区域规模较大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设立与变更有关事项的通知》、2009年5月由中央银行、银监会颁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2011年10月1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专门提出的支持小型微型企业、缓解金融困难和给予帮助的措施、2012年2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又一次研究了进一步支持小型微型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等等。

  历时10余年间,出台了大量的文件、意见、通知、国家领导人讲话等,然而,中小企业融资难却未有根本性转变。

这是因为,政策具有很强的时效性、调节性、表述性的特征,是外化为符号表达的准则和政府意志,它通常表现为原则性的规定,且只规定行动的方向而不涉及活动的具体规则,它会随经济形势的需要而时紧时松。

特别是,政策性支持由于其非市场化的性质,往往与金融机构的商业利益不一致,一般难以得到以追求利润为经营目标的金融机构的积极响应和持续贯彻。

所以,虽政策频出,但成效并不稳定。

  (二)缺乏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专门的金融机构   一直以来,间接金融在融资体系中具有明显优势,然而,银行体系中却缺少定位于专门为中小企业融资的中小银行。

目前阶段,我国的大中企业都建立了企业信用档案,而中小、小微企业在短期内却难以实现信用管理的社会化。

把经营规模、信用状况、竞争实力、保证条件、风险程度相差悬殊的中小企业与大中型企业放在同一个融资平台上,以同一机制、同一方式、同一标准去管理和要求,事实上是对中小企业融资需求的忽略。

这种粗线条的制度构建,直接约束着资金的流向。

2010年下半年开始的物价快速上涨逐渐成为经济运行中最突出的矛盾,控制物价的涨幅成为经济调控的核心,央行的货币政策表现出收紧的特征,使得中小企业的资金紧张情况骤然凸显,民企资金链断裂、民企老板“跑路”引发的新一轮多米诺效应,使中小企业苦不堪言,深刻地反映出对中小型企业融资缺少基本的制度维护。

  三、对完善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的构想   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无论是融资的制度安排还是制度运行,都离不开政府的主导与主持。

  (一)更好地发挥政府的主导、管理和服务功能   1.完善的专门法律法规是融资制度的基础。

市场经济的运行基础是法制,完善的法律体系,是维护公平交易原则、体现政府的政策导向的基本要求,无论制度的确立还是利益的调节都须仰仗于法律法规而实现。

融资制度和信用交易涉及各交易主体的实际经济利益,尤其离不开法制的保驾护航。

建立中小企业融资体系和融资制度,应尽早出台和完善与中小企业经营、信用活动等相关的法律法规,用法律手段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征信、担保、信息化等活动的规范化。

在立法的基础上,同步推进专业司法队伍的建设,在机构、人员、资金、技术条件等方面予以保证,把中小企业融资的法律保障落到实处。

  2.专门的政府职能机构是中小企业融资制度框架的核心。

应尽快将现有相关部门中涉及中小企业的管理职能进行归并,组建具有综合协调能力的国家中小企业管理局,专门行使保障中小企业权益、制定和发布政策法规、提供信息服务和监督管理的职能,变微观干预为宏观协调和服务,提升政府的主导作用和服务功能。

  3.建立政策性中小企业银行。

政策性金融机构是服从和服务于政府宏观经济政策、从政府的角度和社会公共利益出发,以实现政府经济政策和意图为目标而从事投融资活动的机构。

设立政府性银行来扶持中小企业,是二战后日本政府为平衡资金分配,协调国民经济平衡发展而建立的机制,收到了极其显著的成效。

中小企业融资制度框架的建立,应该以设立政策性中小企业银行为先导。

  (二)疏通民间借贷渠道   事实上,在发达国家,民间金融一直都是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力量,即使在经济发展水平处于领先的今天,民间金融仍然是他们作为中小企业融资的重要渠道而存在。

在我国经济富裕地区,民间沉淀资金已相当可观,但缺乏从事常规性金融业务的途径。

疏通民间融资渠道,主要是允许民间小型金融组织的发展。

这种具有显著地域性的民间金融组织,其融资对象仅限于熟人客户,朋友间的违约要承受更大的信誉成本。

在这种独特的信用文化背景下,不仅信息不对称的风险小,而且风险约束更加有效和有独特优势。

  疏通中小企业融资渠道,构筑更加合理的金融体系。

一是可以对社会资金流起到平衡作用;二是可以避免高利贷对中小企业的无以承载的盘压;三是可以完善我国的金融体系,使之更加适应多层次经济体的多重需求;四是可以充分发挥民间资金的能量。

除此之外,对金融秩序的稳定也有积极的作用。

  现在东南沿海富裕地区已经出现了小规模的民间银行,但由于缺乏相关法律法规的引导与规范,经营中存在不规操作现象,如关联贷款比重大,坏账率过高,使其经营的持续性缺乏保证,发展缺乏稳定性。

政府应通过法律来规范和引导民间银行建立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遵循合规、审慎的原则从事金融业务、控制关联交易中股东对银行利益的损害。

中小企业银行的健康发展,是中小企业融资制度稳定的重要条件。

  为了鼓励民间资本投资于中小银行,在规范管理的同时,国家应向其提供税收方面(甚至更多方面)的优惠,使其能够在合规、守法经营的基础上稳定发展。

  (三)构建担保和保险双层保证结构的风险控制和转移机制   市场经济中,任何制度都无法完全消除信用风险,完善的融资保证体系必须有风险控制和风险转移的机能。

从总体上说,应逐步建成由贷款行、担保机构、保险公司共同构建的风险分散、转移和共同监管的融资管理机制,彻底改变现行的谁提供贷款,风险就必然由其承担的融资机制。

  我国中小企业融资保证体系目前存在着结构性缺失和管理分散的问题。

虽然对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实践早在1992年就开始起步,且已发展成为由政府主导向多元化发展的、由数千家融资担保机构组成的一个新的行业。

但是,其存在的问题仍然不可忽略。

首先,从现状上看,担保机构存在着行政归属不一、担保机构在融资活动中的主体地位不强、盈利能力不稳定等问题。

其次,从结构上讲,现有的融资保证体系缺乏风险转移机制。

由于企业融资的高风险性,一直使商业保险公司避而不近。

所以,中小企业融资的保证体系中,除了中国信保对出口企业的政策性融资保险之外,商业保险至今缺位。

此外,现行的担保行业管理法规蓝本,仍然是财政部2001年3月下发的《中小企业融资担保机构风险管理暂行办法》(财金[2001]77号)。

该办法主要针对政府出资或参股设立的以中小企业为服务对象的融资担保机构,在资金管理上作出了规定,而对整个担保行业而言,仍然缺乏广泛适用的法律引导,使担保行业缺乏健康发展的法律引导与规范。

  为了完善以上的不足,在制度设计上应该建立担保和保险、再保险相组合的模式。

担保,用以弥补融资方的信用不足,起到分散风险的作用;保险,则可使贷款方和担保方进行风险转移。

这样可以有效减少金融机构因过度承受信息不对称风险而引致的市场逃避,促使信贷配给由局部均衡向总体均衡的覆盖。

  (四)强化中小企业信用风险管理   1.健全中小企业信用信息系统。

加强中小企业征信体系的建设,这是中小企业融资体系稳定的重要环节。

“十一五”期间,企业信用管理的理念在全国各地普遍推广,但对中小企业的信用状况的管理却仍然极其缺乏。

究其原因,固然有一定的客观原因,比如为数众多的中小企业的信用信息的采集工作量十分庞大,无论银行等金融机构还是专业征信公司都难以在短期内为其建立完整的信用档案;为数众多的小企业和微型企业管理上大多缺乏规范性,财务制度不健全,相关部门难以采集到完整的企业财务数据,特别是微型企业都是小本经营,无信用交易的记录,信息难以采集。

但是,中小企业的信用档案不健全,势必影响金融机构对其的资金支持,影响社会整体信用水平的提高。

  对小微企业可以尝试采用差别税率的办法,对主动报送和不报送信息资料的企业实行差别税率,引导企业自觉、主动地报送信用信息,再通过工商、税务、银行等相关部门的信息汇总,便可建立、核实和更新中小企业的信用档案。

  2.构筑良好的银企合作关系。

对中小企业的融资风险的有效控制,首先来自于贷款银行自身。

无论是大银行还是民营的小银行,既然是中小企业的贷款人,就有权监控债务企业的经营状况,包括对其项目投资提出建议和参加表决等。

这虽然会使借款企业丧失部分的自主经营权,但却是其大额融资必须付出的代价,也是控制融资风险的必要措施。

银企之间良好的合作关系的建立和维护,有利于形成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和风险规避的及时性。

  3.中小企业现代信用文化建设不可松懈。

中小企业经营者的经营意识和观念,是企业经营的基本原则和是非标准。

但每个人的信用观念是参差不齐的。

首先,要在制度约束下来倡导和培植其先进的信用文化,使这个经营群体建立诚信为本的基本经营准则,认真经营企业的信用形象,提升社会信誉。

其次,在企业内部建立基本的信用管理制度。

即便是小微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无论是商品市场的买卖行为还是要素市场的支付行为,通常也都会涉及信用交易,也就不可避免会面对信用风险。

因此,中小企业也要学会和注重运用现代信用管理制度和先进的信用管理方法来防范信用风险,维护企业利益,谋求稳定发展。

企业经营的稳定性,将会大大提高融资的信用度。

求关于“创新”的事例

比如苹果的iphone手机和ipad平板电脑,就是典型的科技创新改变人类生活的例子

相机调控是什么意思。

为何提出新词“相机调控”新浪2015年07月14日 05:39明日,国家统计局将发布上半年国民经济运行情况,中国经济是否能稳住增长,受到各界关注。

据新华社消息,7月9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主持召开部分省(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经济形势座谈会。

10日,又主持召开座谈会,就当前经济形势和经济工作,听取专家和企业负责人的意见建议,在这次座谈会上,提出要“更加精准有效地实施定向调控和相机调控”。

公开报道显示,这是首次使用“相机调控”一词来明确对于宏观调控的要求。

专家称,过去强调定向调控,更多体现调结构的内容,现在同时强调“定向”与“相机”,也体现了本届政府在经济下行的巨大压力面前,正试图找到一条“稳增长与调结构”的双赢之路。

总体而言,“定向调控”与“相机调控”都显示出一种有针对性地分类、精准调控的要求。

受邀参加座谈会的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执行院长刘元春告诉南都记者,目前的中国经济出现了分化,不同地区有的低迷,有的繁荣;有的产业创新强,有的产业创新能力弱。

刘元春说,对于不同的地区和不同的产业,其所出台的政策是应该有差别的。

如果只是简单的宽松,可能产生的不对称的冲击后果就会很严重,也会导致不同区域产生内部张力。

“例如房地产市场就出现了分化现象”,刘元春举例,一二线城市增长迅猛,三四线城市却进一步下滑。

政策带来的后果,三四线城市的房地产资金进一步抽逃到一二线城市,这会导致三四线房地产崩盘的危险。

“调控政策要有差别,不能够整齐划一。

区别对待才更精准”。

在去年7月的年中经济形势座谈会上,对“定向调控”做出解释:必须坚持在区间调控的基础上,注重实施定向调控,也就是保持定力、有所作为、统筹施策、精准发力,在调控上不搞“大水漫灌”,而是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更多依靠改革的办法,更多运用市场的力量,有针对性地实施“喷灌”、“滴灌”。

观察中国“定向调控”政策的举措,针对小微企业和农村金融的定向降准、加快铁路建设以及加快棚户区改造等措施属于核心内容。

国泰君安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林采宜曾表示,区间调控是为稳增长,但定向调控不属于稳增长的部分,主要是调结构的具体措施。

因此有专家认为,“相机调控”将是对“定向调控”实施中的一种平衡。

昨日,也指出,坚持宏观调控正确取向,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把“创新宏观调控与推进结构性改革”有机结合。

刘元春分析,相机调控很重要的就是要“预调、微调”。

根据眼前变化,制定不同的政策预案和项目准备,选择好政策意图与政策时点。

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贾康此前也曾撰文称,维持积极财政政策和稳健货币政策不变的同时,我国宏观调控贯彻了“相机抉择”的原则,实施所谓的“微刺激”,有效推进了“稳增长”,并且提振了市场信心。

贾康称,通过灵活运用经济调控中相机抉择的原则,政府可在投资安排、财政支出重点和支出进度、货币政策力度和定向宽松以及房地产市场分化演变中因地制宜地淡出限购等方面,做出了必要的“稳增长”举措。

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曹和平也说,“相机调控”一词体现出本届政府欲加强宏观调控决断力,“面对经济形势变化,要更加当机立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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