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一句话经典语录网
我要投稿 投诉建议
当前位置:一句话经典语录 > 主持词 > 项目实施方案审查会主持词

项目实施方案审查会主持词

时间:2015-12-22 16:21

招投标流程

项目程序及标段划分情况说  一、招标活动的准备工作  项标前,招标人应当办理有关的审批手续、确定招标方式以及划分标段等工作。

  1、确定招标方式  对于公开招标和邀请招标两种方式,国家计委第30号令《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办法》的规定,国家计委确定的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有资金投资占控股或者主导地位的工程建设项目,应当公开招标;但经批准,下列情形可以实行邀请招标:  (1)项目技术复杂或有特殊要求,只有少量几家潜在投标人可供选择的;  (2)受自然地域环境限制的;  (3)涉及国家安全、国家秘密或者抢险救灾,适宜招标但不宜公开招标的;  (4)拟公开招标的费用与项目的价值比,不值得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招标的。

  2、标段的划分  招标项目是需要划分标段的,招标人应当合理划分标段。

一般情况下,一个项目应当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招标。

但是,对于大型的项目,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招标将大大降低招标的竞争性,因为符合招标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数量太少。

这样就应当将招标项目划分成若干个标段分别进行招标。

但也不能将标段划分得太小,太小的标段将失去对实力雄厚的潜在投标人的吸引力。

如建设项目的施工招标,一般可以将一个项目分解为单位工程及特殊专业工程分别招标,但不允许将单位工程肢解为分部、分项工程进行招标。

标段的划分是招标活动中较为复杂的的一项工作,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  1)招标项目的专业要求  如果招标项目的几部分内容专业要求接近,则该项目可以考虑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招标,如果该项目的几部分内容专业要求相距甚远,则应当考虑划分为不同的标段分别招标。

如对于一个项目中的土建和设备安装两部分内容就应当分别招标。

  2)招标项目的管理要求  有时一个项目的各部分内容相互之间干扰不大,方便招标人进行统一管理,这时就可以考虑对各部分内容分别进行招标。

反之,如果各个独立的承包商之间的协调管理是十分困难的,则应当考虑将整个项目发包给一个承包商,由该承包商进行分包后统一进行协调管理。

  3)对工程投资的影响  标段划分对工程投资也有一定的影响。

这种影响由多方面的因素造成,但直接影是由管理费的变化引起的。

一个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招标,承包商需要进行分包,分包的价格在一般情况下不如直接发包的价格低;但一个项目作为一个整体招标,有利于承包商的统一管理,人工、机械设备、临时设施等可以统一使用,又可能降低费用。

因此,应当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4)工程各项工作的衔接  在划分标段时还应当考虑到项目在建设过程中的时间和空间的衔接。

应当避免产生平面或者立面的交接、工作责任的不清。

如果建设项目的各项工作的衔接、交叉和配合少,责任清楚,则可考虑分别发包;反之,则应考虑将项目作为一个整体发包给一个承包商,因为,此时由一个承包商进行协调管理容易做好衔接工作。

  二、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的编制与发布  招标公告是指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包括招标代理机构)向所有潜在的投标人发出的一种广泛的通告。

招标公告的目的是使所有潜在的投标人都具有公平的投标竞争的机会。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必须通过一定的媒介进行传播。

投标邀请书是指采用邀请招标方式的招标人,向三个以上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资信良好的特定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发出的参加投标的邀请。

  1、招标公告和投标邀请书的内容  按《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公告与投标邀请书应当载明同样的事项,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招标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  (3)招标项目的实施地点和工期;  (4)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  (5)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  (6)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

  2、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  为了规范招标公告发布行为,保证潜在投标人平等、便捷、准确地获取招标信息,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发布的自2000年7月1日起生效实施的《招标公告发布暂行办法》,对强制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发布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1)对招标公告发布的监督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根据国务院授权、按照相对集中、适度竞争、受众分布合理的原则,指定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招标公告的报纸、信息网络等媒介(以下简称指定媒介),并对招标公告发布活动进行监督。

  指定媒介的名单由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另行公告。

  2)对招标人的要求  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必须在指定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的发布应当充分公开,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限制招标公告的发布地点和发布范围。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发布招标公告,应当向指定媒介提供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项目批准文件的复印件等证明文件。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在两个以上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的内容应当相同。

  3)对指定媒介的要求  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至少在一家指定的媒介发布招标公告。

指定媒介发布依法必须公开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不得收取费用,但发布国际招标公告的除外。

  指定报纸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同时,应将招标公告如实抄送指定网络。

指定报纸和网络应当在收到招标公告文本之日起七日内发布招标公告。

  指定媒介应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就招标公告的内容进行核实,经双方确调认无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发布。

指定媒介应当采取快捷的发行渠道,及时向订户或用户传递。

  4)注意事项  拟发布的招标公告文本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有关媒介可以要求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及时予以改正、补充或调整:  (1)字迹潦草、模糊、无法辨认的;  (2)载明的事项不符合规定的;  (3)没有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名并加盖公章的;  (4)在两家以上媒介发布的同一招标公告的内容不一致的。

指定媒介发布的招标公告的内容与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提供的招标公告文本不一致,并造成不良影响的,应当及时纠正,重新发布。

  三、资格预审  资格预审是指招标人在招标开始之前或开始初期,由招标人对申请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进行资质条件、业绩、信誉、技术、资金等多方面情况进行资格审查。

只有在资格预审中被认定为合格的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才可以参加投标。

如果国家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有规定,依照其规定。

资格预审的目的是为了排除那些不合格的投标人,进而降低招标人的采购成本,提高招标工作的效率。

资格预审的程序是:  1、发布资格预审通告  资格预审通告是指招标人向潜在投标人发出的参加资格预审的广泛邀请。

就建设项目招标而言,可以考虑由招标人在一家全国或者国际发行的报刊和国务院为此目的指定的这类刊物上发表邀请资格预审的公告。

资格预审公告至少应包括下述内容: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名称;招标项目的数量和规模;交货期或者交工期;发售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地点以及发放的办法;资格预审文件的售价;提交申请书的地点和截止时间以及评价申请书的时间表;资格预审文件送交地点、送交的份数以及使用的文字等。

  2、发出资格预审文件  资格预审公告后,招标人向申请参加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发放或者出售资格审查文件。

资格预审的内容包括基本资格审查和专业资格审查两部分。

基本资格审查是指对申请人的合法地位和信誉等进行的审查,专业资格审查是对已经具备基本资格的申请人履行拟定招标采购项目能力的审查。

  3、对潜在投标人资格的审查和评定  招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按照资格预审文件中规定的标准和方法,对提交资格预审申请书的潜在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

审查的重点是专业资格审查,内容包括:  (1)施工经历,包括以往承担类似项目的业绩;  (2)为承担本项目所配备的人员状况,包括管理人员和主要人员的名单和简历;  (3)为履行合同任务而配备的机械、设备以及施工方案等情况;  (4)财务状况,包括申请人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等。

  4、发出预审合格通知书  经资格预审后,招标人应当向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发出资格预审合格通知书,告知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法,并同时向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告知资格预审结果。

资格预审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四、编制和发售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编制  按照我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招标文件应当包括招标项目的技术要求,对投资人资格审查的标准、投标报价的要求和评标标准等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以及拟签合同的主要条款。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是由招标单位或其委托的咨询机构编制发布的。

它既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也是招标单位与将来中标单位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基础,招标文件中提出的各项要求,对整个招标工作乃至承发包双方都有约束力。

建设工程招投标分为许多不同种类,每个种类招标文件编制内容及要求不尽相同。

  2、招标文件的发售与修改  1)招标文件的发售  招标文件一般发售给通过资格预审、获得投标资格的投标人。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认真核对,核对无误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招标文件的价格一般等于编制、印刷这些招标文件的成本,招标活动中的其他费用(如发布招标公告等)不应打人该成本。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论中标与否都不予退还。

其中的设计文件,招标人可以酌收押金。

对于开标后将设计文件退还的,招标人应当退还押金。

  2)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勘察现场与召开投标预备会  1、勘察现场  (1)招标人组织投标人进行勘察现场的目的在于了解工程场地和周围环境情况,以获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信息。

为便于投标人提出问题并得到解答,勘察现场一般安排在投标预备会的前1—2天。

  (2)投标人在勘察现场中如有疑问问题,应在投标预备会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但应给招标人留有解答时间。

  (3)招标人应向投标人介绍有关现场的以下情况:施工现场是否达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施工现场的地理位置和地形、地貌;施工现场的地质、土质、地下水位、水文等情况;施工现场气侯条件,如气温、湿度、风力、年雨雪量等;现场环境,如交通、饮水、污水排放、生活用电、通信等;工程在施工现场中的位置或布置;临时用地、临时设施搭建等。

  2、召开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图纸和有关技术资料及勘察现场提出的疑问问题,招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解答。

  (1)收到投标人提出的疑问问题后,应以书面形式进行解答,并将解答同时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2)收到提出的疑问问题后,通过投标预备会进行解答,并以会议记录形式同时送达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召开投标预备会一般应注意:  ①投标预备会的目的在于澄清招标文件中的疑问,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勘察现场中所提出的疑问问题。

投标预备会可安排在发出招标文件7日后28日内举行。

  ②投标预备会在招标管理机构监督下,由招标单位组织并主持召开,在预备会上对招标文件和现场情况作介绍或解释,并解答投标单位提出的疑问问题,包括书面提出的和口头提出的询问。

  ③在投标预备会上还应对图纸进行交底和解释。

  ④投标预备会结束后,由招标人整理会议记录和解答内容,尽快以书面形式将问题及解答同时发送到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⑤所有参加投标预备会的投标人应签到登记,以证明出席投标预备会。

  ⑥不论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发放的任何资料文件,还是投标单位以书面形式提出的问题,均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希望采纳

深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由谁组织论证

施工 具体细节如下:第八条 符合则第五条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专家论证审批准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建筑施工企业应组织相关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计算书,经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核;  (二)建筑施工企业应邀请符合本细则第七条规定条件的有关专家对已编制的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论证审查,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和方案编制人员及监理单位项目专业监理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应当列席论证会。

  (三)施工单位应明确一名专家担任组长,专家组应当对专项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可行、内容是否完整、计算是否准确完整以及是否符合有关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等进行论证审查,并提出书面论证审查意见,专家组成员应在论证审查意见书上签字,专家组书面论证审查意见书应当作为专项施工方案的附件。

  (四)施工企业应当根据专家组提出的论证审查意见对原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修改、补充和完善,企业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企业技术负责人批准,报经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

  (五)当专家组认为该专项施工方案需要做重大修改时,施工企业应当在专项施工方案修改完善后重新组织专家论证审查。

  (六)专项施工方案专家审查论证意见书按附件填写。

什么是特级工程师

特级工程师是中国专业技术职称工程类中的特级职称。

  工程师指具有从事工程系统操作、设计、管理、评估能力的人员。

工程师的称谓,通常只用于在工程学其中一个范畴持有专业性学位或相等工作经验的人士。

  工程师(Engineer)和科学家(Scientists)往往容易混淆。

科学家努力探索大自然,以便发现一般性法则(General principles),工程师则遵照此既定原则,从而在数学和科学上,解决了一些技术问题。

科学家研究事物,工程师建立事物。

科学家探索世界以发现普遍法则,但工程师使用普遍法则以设计实际物品。

  工程师是职业水平评定(职称评定)的一种。

其下,有技术员,助理工程师等职称;其上有高级工程师,教授级高级工程师等职称。

当然,这也只是对从事工程建设或管理人员技术水平的一种标定而已。

  按职称(资格)高低,分为:研究员或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正高级)、高级工程师(副高级)、工程师(中级)、助理工程师(初级)。

  通常所说的工程师,是指中级工程师。

工程师职称是要上级主管部门评定,全国通用。

其中,要考中级英语职称考试和应用计算机考试。

  在欧洲大陆一些国家,工程师称谓的使用被法律所限制,必须用于持有学位的人士,而其他没有学位人士使用,属于违法。

在美国大部份州及加拿大一些省份亦有类似法律存在,通常只有在专业工程考试取得合格才可被称为工程师,而法律的范围一般只在蓄意欺诈的情况下才会执行。

  岗位职责  1、负责项目工程建设的总体控制、质量、进度、工程造价控制和技术管理等建设管理工作。

  2、负责根据项目的总体管理目标编制项目建设的总体实施计划、年度和分月度的实施计划;下达项目的建设实施计划,并对实施中的项目计划进行统计分析和计划调整等综合管理。

  3、组织项目办、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全面分析工程的特点与实际情况,分析确定工程的技术难点和控制要点,制定相应的针对性措施和重点控制流程;并督查监理单位和施工单位制定相应的监理和施工的监控计划,落实人员和条件,实施于工程的监理和施工,使建设管理目标明确,层级之间形成有效监控的体系。

  4、负责对施工合同履行的监督和动态管理。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相关科室人员深入施工现场,督查施工单位三大负责人、专业工程师与主要机械设备的到位和工作情况;检查施工单位在前期准备、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现场管理等方面履行合同的情况,监控各项管理指令闭合;监控质量保证体系保持良好的动态运行;监督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技术规范进行施工;对照下达的实施计划对施工进度进行监控,并针对具体问题分析原因和采取措施;监督施工单位在安全生产、现场管理方面的措施和管理是否到位;同时,对施工单位合同违约和施工管理人员的违规进行记录与处理,对发现的监理单位违约与监理人员的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并交办有关科室进行记录和跟踪落实。

  5、负责项目建设中的技术管理工作。

主持设计、监理、施工单位进行设计图纸会审、技术交底、设计完善和优化等;负责审查施工组织计划,组织要工艺进行审查和验证;主持设计变更方案的论证;负责新技术、工艺和材料应用;组织实施技术攻关,解决施工中的重大技术问题;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监理实施细则等。

  6、负责新技术利用和项目的配套工程科研工作。

  7、监督集中招标采购的大宗施工设备材料的质量和供应工作;协调工程技术方面合同各方及项目对外各方的工作关系。

  8、负责工程变更和项目造价控制的管理工作,负责配合项目审计工作。

  9、负责组织办理项目中间计量支付、交工支付及竣工结算。

  10、负责组织项目交工验收及项目交工总结报告、执行总结报告的编写;并签发合同段工程交工证书。

  11、负责项目缺陷责任期的工程缺陷修复管理。

  12、负责组织编制项目竣工文件,做好项目的竣工验收的相关工作。

  13、对主任负责,分管工程建设管理科;并对现场管理办公室工程管理方面的工作进行监督和业务管理。

  14、负责工程建设有关资料的收集和归类建档工作,负责审核工程建设统计资料,主持编写工程总体进展情况汇报,报送项目建设管理规定的信息和统计资料。

  15、负责项目办各部门并会同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的合同履约情况(综合质量、进度、造价、安全、文明施工等)进行全方位考评及信誉度评价,并提出相应经济和信誉度奖罚的意见,报请项目办主任审定。

  16、协助主任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组织完成主任交办的其他工作。

  17、配合副主任和总监理工程师做好其它工作。

  任职条件  《工程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规定的任职基本条件:  担任工程师职务,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下列部门之一的条件  1.1生产、技术管理部门  ①基本掌握现代生产管理和技术管理的方法,有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的能力。

  ②能够灵活运用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1.2 研究、设计部门  ①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②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③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④能够指导助理工程师的工作和学习。

  2.具备以下学历之一的条件:  2.1 获得博士学位后,经考察合格;  2.2 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二年左右;  2.3 获得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三年以上;  2.4 大学专科毕业,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若满足以上条件,所在单位会向上级主管部门申请,组织评审时,评审对象应提交的材料按如下顺序装订成册(如材料多可以分成2册):  1.材料目录;  2.学历证书(复印件)1份;  3.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  4.聘任书(或聘约书)(任期内连续)1套;  5.外语考试合格证书(复印件)或《外语免试审核表》(附表5)或《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附表)1份;  6.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复印件),属于免试对象的提供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书复印件或45周岁以上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7.单位转体文件或工资转移单(转体单位或分流人员必附)1份。

  8.《破格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批件(附表)1份。

  9.个人专业技术工作总结(打印稿)1份。

  10.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表(事业单位人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登记表》)(近两年年度考核表)1套。

  若要分册自以下材料开始,装订顺序如下:  1.材料目录(本册)。

  2.论文、论著或研究报告(复印件),已经发表的论文、论著应同时提供刊物的封面及目录复印件1套。

  3.研究成果(复印件)1套。

  4.项目获奖证书等(复印件)1套。

  以下材料不需要装订: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不得打印和复印)3份。

  2.《推荐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人员情况综合表》(附表8)统一使用B4规格纸张,一式25份。

  3.外语考试合格证原件,或《外语免试审核表》或《外语考试成绩审定表》(内容与装订成册中一样)1份。

  4.计算机应用能力考核合格证原件,或计算机专业毕业证书复印件,或45周岁以上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

  5.《破格推荐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审批表》批件1份(内容与装订成册中一样)。

  6.提交多篇论文或著作者,请选一篇为代表作并注明。

  种类  网络营销工程师  飞机维修工程师(Aircraft maintennance engineer)  飞行工程师(Flight engineer)  采矿工程师  地质工程师  液压工程师  选矿工程师  网络工程师  软件工程师  质量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造价工程师  土木工程师  给排水工程师  测量工程师  照明工程师  注册咨询工程师  注册安全工程师  注册核安全工程师  注册土木工程师  注册电气工程师  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  注册化工工程师  注册环保工程师  注册结构工程师  注册监理工程师  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  化学工程师  金融数据库工程师  设备工程师  环保工程师  网络安全工程师  系统工程师  建筑工程师  环境工程师  硬件工电子工程师  PE工程师  安全工程师  销售工程师  注册工程师  助理工程师  电气工程师  信息系统管理工程师  3G工程师  机械工程师  软件开发工程师  软件测试工程师  结构工程师  弱电工程师  公用设备工程师  通信工程师  咨询工程师  交通部监理工程师  计算机工程师  数据库系统工程师  机电工程师  品质工程师  系统集成工程师  招聘监理工程师  测试工程师  包装工程师  售前工程师  园林工程师  设备监理工程师  搜索引擎优化 SEO工程师  建造工程师  电气工程师  电气工程师是国家考核认证的 ,单位出具的没有资质效力。

国家电气工程师是强电方面的,要从事弱电方面的,可以考电子工程师和电气智能工程师。

  国际注册机械工程师  国际注册机械工程师资格认证(ICME)是由机械工程师学会(IME)开展的专业工程师资格认证,目标是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创新理念,牢固掌握现代机械设计制造技术、工业工程项目最新管理技能,懂得运用现代经济管理知识以及最新国际通则的新一代机械工程类专业技术人员。

  软件工程师  软件工程师一般指从事软件开发职业的人。

软件工程师跟一般程序员的分别,在于一个程序员的工作是按照指定的规格进行编码,而软件工程师的工作则需要设计和规划。

不过,由于现时社会的分工愈来愈模糊,软件工程师跟程序员的分工也愈不明显。

但对于严格执行CMM的机构来说,各人的工作分野比较清晰,这有助于了解软件工程师跟一般程序员的分别。

  成本工程师  成本工程师是专门从事成本管理系统工程的研究、设计、实施和改进并具有一定成本管理技术的专业人员。

  成本工程师从工程的视角来认识和解释成本(而不是财务会计视角),其基本任务就是将组织资源的合理使用和利用、减少资源代价、实现组织的战略和利润最大化以及提升组织的竞争力作为一个整体系统,去进行研究、规划、设计、实现、分析、改进和保证组织的成本水平。

因此,成本工程师关注的是组织的资源、利润、战略和竞争力这四个维度,并致力于保证成本水平满足这四个维度的预期要求。

  成本工程师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是人们认识成本工程的结果,是组织成本管理与控制的需要,是成本人的使命和荣誉的召唤。

  RCE注册成本工程师  RCE注册成本工程师(Registered cost engineer)是经过CCA\\\/TC-RCE中国成本协会成本工程师注册委员会评定和注册的成本工程师。

  RCE注册成本工程师共分为三个级别,即A级(初级)、AA级(中级)和AAA级(高级)。

RCE注册成本工程师是当今中国在成本工程方面唯一的执业资格,这种执业资格应具有中国成本协会(CCA)认可的培训或自修学习经历,并经过严格的考试和考核才能获得。

一个RCE注册成本工程师应具备一定的成本道德和成本工作经验,应熟练地掌握成本工程理论和成本控制技术,并能够胜任产品成本水平设计、建立和组织实施成本管理体系、指导和实施成本控制、成本降低、成本分析和成本改进等工作。

  RCE注册成本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是中国成本协会(CCA)于2005年提出并实施的。

RCE注册成本工程师是在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和中国提前进入高价资源(高成本)时代以及中国的企业面临着国际化经营的挑战的形式下诞生的。

RCE注册成本工程师肩负着改善企业成本管理和成本水平,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促进中国经济发展的使命。

RCE注册成本工程师的诞生标志着单纯依靠会计以算代管的时代已经过去和全面管、控、降成本时代的到来。

  注册造价工程师  注册造价工程师是指由国家授予资格并准予注册后执业,专门接受某个部门或某个单位的指定、委托或聘请,负责并协助其进行工程造价的计价、定价及管理业务,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工程经济专业人员。

国家在工程造价领域实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

凡从事工程建设活动的建设、设计、施工、工程造价咨询、工程造价管理等单位和部门,必须在计价、评估、审查(核)、控制及管理等岗位配套有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

  质量工程师  从事技术质量和服务质量等的研究、管理、监督、检查、检验、分析、鉴定等。

  1.进行产品质量、质量管理体系及系统可靠性设计、研究和控制。

  2.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检查。

  3.进行质量的检查、检验、分析、鉴定、咨询。

  4.进行产品认证、生产许可证、体系认证、审核员和评审员注册、质量检验机构和实验室考核等合格评定管理。

  5.调节质量纠纷,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分析。

  6.研究开发检验技术、检验方法、检验仪器设备。

  7.制定质量技术法规并监督实施。

  8.设计、实施、改进、评价质量与可靠性信息系统。

  网络工程师  很多人认为网络工程师就是网管,只负责网络运行与维护。

其实,在瞬息万变的网络世界里,网络工程师们活跃的地方已经远远超越了那样的界限,而是在经济社会的各个领域里发挥着自己的作用。

  网络工程师不仅可以在IT类的公司工作,而且可以在很多非IT类的公司找到自己的立足点,因此相比之下,属于就业面比较宽的人才类型。

例如:系统集成、信息安全、技术支持、项目经理、产品销售、系统架构、系统分析等。

真正的网络工程师应具备ADIT,即Analysis(分析问题的能力)、Design(规划设计解决问题方案的能力)、Implementing(实现规划方案的能力)、Troubleshooting(监测整个方案的执行并及时对故障进行排查的能力)。

  网络工程师课程特点  新兴的前沿技术,紧贴IT行业趋势  1. IPv6、VoIP等下一代网络技术知识,适应企业未来网络发展趋势。

  2. 3G、WiFi等无线技术,更加符合日后企业网络组网需求。

  3. 了解云计算、虚拟化等新兴技术,拓展职业发展空间。

  实用的攻防技巧,保障企业信息安全。

  1. 扫描与监听、入侵防护、软硬件防火墙,规划网络安全体系。

  2. 系统优化、服务器监控、漏洞评估,确保系统应用安全。

  3. 异地灾备、规模化部署、高可用群集,减少故障中断时间。

  丰富的课件类型,降低教学实施难度。

  1. Flash动画,对复杂的理论原理进行生动、趣味性的展示。

  2. 操作视频,对繁琐的实验步骤进行手把手的示范。

  3. 项目案例,进一步扩展学员的工作阅历、实践体验。

  合理的学习周期,优化学员成长历程。

  1. 根据内容深度、技能层次划分为3个阶段,学习过程循序渐进。

  2. 采用阶梯式的技能体系结构,平稳提升技能水平。

  3. 第一、二学期全面发展,第二学年分技术方向,打造高专精技术人才。

  品质工程师  品质工程师定义是“为了提供足够的信任表明实体能够满足品质要求,而在品质管理体系中实施并根据需要进行证实的全部有计划和有系统的活动”。

有些推行质量管理体系的组织会设置这样的部门或岗位,负责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所要求的有关品质保证的职能,担任这类工作的人员就叫做品质工程师。

  有关业内人士指出,在不少职业走向饱和的时候,品质工程师这一职业“钱”途无限。

在一些信息产业人才专场招聘会上,注册品质工程师的岗位需求赫然排在前列,一些具有先进质量理念的企业对品质工程师相当重视。

世界最大的连锁销售商沃尔玛到上海冠生园食品公司考察合作事宜时,当得知该公司有9名国家品质工程师时,立刻表示赞许。

尽管上海冠生园早就通过了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但沃尔玛却把通过品质工程师考试的人数作为选定产品供应商的重要因素,注册品质工程师的重要性由此可见一斑。

  主要职责  1.进行产品质量、质量管理体系及系统可靠性设计、研究和控制;  2.组织实施质量监督检查;  3.进行质量的检查、检验、分析、鉴定、咨询;  4.调节质量纠纷,组织对重大质量事故调查分析;  5. 研究开发检验技术、检验方法、检验仪器设备;  6.制定质量技术法规并监督实施;  7.设计、实施、改进、评价质量与可靠性信息系统。

  液压工程师  随着现在化的发展液压工程师已经是液压行业最重要的职位,如今(21世纪)机械、橡胶、造纸等行业都需要大量的液压工程师,液压英才网上面就有很多的资深液压工程师,液压工程师是专门处理液压动力和液压系统等等的专业工程师,不过我们的液压工程师相比国外的技术的确是比较落后,希望我们的液压工程师能够多多交流发展中国液压技术。

  研发工程师  工艺工程师  工业工程师  监理工程师  产品工程师  对于产品的质量指标、使用范围、使用中可能出现的问题都有很好的理解,可以使用统筹的方法对产品质量进行评价和控制,对影响产品品质的因素了如指掌,面对客户的意见可以进行专业的分析,甚至为客户的使用问题提供解决方案,对产品生产的工艺工程相对熟悉,一般在工厂或销售部工作,可以进行售后服务。

  网络营销工程师  锅炉工程师  锅炉工程师具有锅炉\\\/热能工程等相关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英语良好,精通MS Office;持有专业工程师技术资格证书,熟悉锅炉设备的设计、安装、调试和维修,能够独立完成一些实质性的工作; 一定的工作经验,熟悉AutoCAD绘图软件,熟悉锅炉设备的工作原理,能够维护其正确运行,能够排除基本的故障。

  职称评定  正常申报条件  助理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一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

  (3)中专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

  (4)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七年以上。

  (5)初中以下学历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同时应具备员级职务。

  中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4)初中以下学历人员须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担任助理职务四年以上。

  高级职称:  (1)大学本科毕业,从事专业工作十年以上,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2)大学专科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十五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3)中专、高中毕业,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二十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五年以上。

  凡符合上述申报条件的人员,还必须遵纪守法,具有良好职业道德,能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本专业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且具备相应的专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能力。

  申报职称是不需要考试的,也不需要培训。

申报的条件是:  技术员:  中专毕业后,见习一年以上。

  助理工程师:  本科毕业后,见习一年以上。

  大专毕业后。

见习三年以上。

  中专毕业后,工作5年以上。

  电子工程技术工程师:  硕士学位,工作2年以上;  本科毕业,工作5年以上,或取得助理级资格后3年以上;  大专毕业,工作8年以上,获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4年以上;  中专毕业,工作15年以上,获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8年以上。

  *取得全国职称外语B级考试合格证书。

  *《计算机应用能力》4个模块考试合格证书。

  *在具有CN、ISSN刊号的刊物上发表论文一篇或出版著作一部(学会会刊优先刊登论文,评审职称有效)。

  *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应根据你自己现符合的条件报评职称哈,具体你可以到广东省电子学会咨询,他们是受广东省人事厅授权的广东省电子工程技术工程师资格第一评审委员会委托受理全省范围内各行各业、各种所有制(含民营、私营、外资)企业事业单位的电子信息工程技术专业人员职称评定申请并可提供专人的申报直通车服务。

  评定标准:  环境保护专业高级工程师须系统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练掌握本专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法规,熟悉相关专业知识,及时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趋势,能将新技术成果应用于工作实践;有丰富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复杂疑难技术问题,业绩显著,取得较大价值的科技成果,或在技术创新或引进、消化、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良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较高水平的论文、著作;有培养专门技术人才和指导工程师工作的能力;熟练运用外语获取信息和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环境科研、监测、评价、规划、工程设计、自然保护、技术信息等工作的在职在岗工程技术人员。

  思想政治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任现职期间,考核称职以上。

  任现职期间,出现如下情况之一,在规定年限上延迟申报:  (一)年度考核基本称职及以下或受单位通报批评者,延迟1年申报。

  (二)受记过以上处分或已定性为技术责任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延迟2年申报。

  (三)弄虚作假,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者,延迟3年申报。

  学历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获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2年以上。

  (二)获大学本科毕业以上学历或学士以上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三)大学专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

  (四)虽不具备上述学历(学位),但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5年以上;或具备上述学历(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后,受聘工程师职务3年以上。

任现职期间,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二项:  1.获国家、省(部)级科技成果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或市(厅)级科技成果奖一等奖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

(以奖励证书为准)  2.获国家或省批准的“有突出贡献专家”称号者。

  3.获有较大价值或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本专业发明专利一项(发明人)。

  4.直接负责(技术负责)完成国家、省(部)级重大项目的研究、设计,或生产的产品、监测 及治理技术、工艺等达到当时国内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得到有关方面的鉴定认可或通过验收。

  外语条件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一)掌握一门外语。

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命题考试,成绩符合规定要求。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免试外语:  1.获博士学位。

  2.任现职期间公派出国留学或工作,出国前通过国家出国人员外语水平考试,并在国外学习或工作1年以上。

  教育条件  任现职期间,按照《广东省科学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要求,结合实际专业技术工作需要,参加以新理论、新技术和新方法为主要内容的继续教育,达到所规定的要求,并提交完成继续教育的有效证明。

银行业金融机构业务操作及现场检查流程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现场检查规程  一、总 则  (一)为规范现场检查工作,进一步提高现场检查的工作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程。

  (二)本规程适用于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的全面和专项现场检查。

  (三)本规程所称银行业金融机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城市信用合作社、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公众存款的金融机构以及政策性银行。

  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以及经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批准设立的其他金融机构的现场检查,适用本规程。

  (四)本规程所指的现场检查包括检查准备、检查实施、检查报告、检查处理和检查档案整理五个阶段。

  (五)在实施现场检查时,检查组应根据被查单位的规模、业务范围和业务的复杂程度,选择相应的检查程序。

  (六)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现场检查,应当遵循依法、公正和效率的原则。

  (七)检查人员应依法开展工作,遵守银监会“约法三章”、廉洁自律的要求,认真执行《银监会系统监管人员现场检查若干纪律规定》,忠实履行职责,遵守保密规定,不得在现场检查中谋取不正当利益。

  二、检查准备阶段  (一)立项  主监管员承担日常持续性监管的主要责任,其根据对被监管机构风险监测情况、风险评级结果,及以往现场检查报告,在与现场检查人员充分商讨的基础上,制定年度或监管周期现场检查计划,进行现场检查的立项,并与现场检查人员一起进行立项的审议,确定现场检查的时间和检查重点项目。

  (二)成立检查组  检查项目一经确定,则由实施现场检查的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检查任务配备检查人员,成立检查组,并确定检查组组长和主查人,组长和主查人可以兼任。

检查组可根据工作需要分为若干检查小组。

每个小组至少应由两位检查人员组成,保证各项检查内容均有适当形式的复核和监督。

  1.检查组组长工作职责。

检查组组长负责对检查组的领导及有关重要事项的协调,指导现场检查严格依照检查计划和检查方案实施,控制检查工作的质量和进度,向其所属机构反映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重大线索或问题,如果有关计划或方案需要修改,或者检查中有重要事项需要与主监管员会商,由检查组组长负责进行有关协调,审核《检查事实与评价》、《现场检查报告》、《现场检查意见书》及其他相关监管文件,并对现场检查纪律负总责。

  2.主查人工作职责。

主查人负责现场检查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控制检查工作的质量和进度,根据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检查力量和检查时间,及时向检查组组长反映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线索或问题,组织撰写《检查事实与评价》、《现场检查报告》、《现场检查意见书》及其他相关监管文件。

  3.检查组成员的工作职责。

检查组成员应服从检查组组长和主查人的工作安排,严格按照现场检查程序和要求开展现场检查工作。

认真撰写《现场检查工作底稿》等检查文本,做好取证工作,对现场检查中发现问题的真实性负责。

  (三)发出《现场检查通知书》  1.提前或者进点时向被查单位递交《现场检查通知书》。

  2.《现场检查通知书》由银监会统一格式。

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各自负责《现场检查通知书》的印制、编号、发放工作。

  3.《现场检查通知书》应当加盖银监会或者其派出机构印章。

  4.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工作人员的工作证是与《现场检查通知书》并用的合法、有效证件。

  (四)发出《检查前问卷》及收集检查有关资料  1.发出《检查前问卷》。

根据检查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是否向被查单位发出《检查前问卷》。

如确定发出,则应明确回收《检查前问卷》的时间和报送要求。

  2. 进点前应收集的主要材料:  (1)有关金融法律法规和政策。

  (2)有关部门掌握的被查单位的情况。

  (3)被查单位以往报送的有关材料。

  (4)监督检查部门历次的现场检查报告及处理情况。

  (5)监督检查部门掌握的非现场监管资料。

  (6)其他监督检查部门的检查及处理情况。

  (7)被查单位的内外部审计报告。

  (8)被查单位对内外部检查和审计的整改情况。

  (9)群众举报材料。

  (10)媒体及互联网的有关报道。

  (11)其他资料。

  (五)审核和分析所收集的材料  1. 审核反馈的问卷材料。

在收到被查单位报送的《检查前问卷》反馈材料后,检查组应对反馈材料进行审核、作出评价。

  (1)审核问卷材料的完整性。

检查组应根据《检查前问卷》目录清单,逐项审核每项内容是否完整、是否符合要求。

必要时可列出被查单位需要重报或补报的资料清单,要求被查单位在进点前补报,或在检查组进点后向其索取。

  (2)初步审核问卷材料的真实性。

被查单位报送的资料,如有明显出入或差错,应视为对其管理水平进行评价的一个方面;如事后查明存在虚假和隐瞒填报的问题,应依法追究被查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2. 对问卷材料和其他材料进行综合分析。

在被查单位反馈的资料和其他应收集的资料基本齐备以后,检查组组长或主查人应召集检查组成员对掌握的所有资料进行深入分析,对被查单位管理状况作出初步判断,提出可能存在的问题。

综合分析可以使用计算机等辅助技术。

分析结果应作为制定检查方案的重要依据。

  (六)形成《现场检查方案》  现场检查人员根据现场检查的立项,在全面深入分析被查单位的相关资料,与主监管员充分商讨的基础上订立清晰明确的检查方案,包括具体的检查目标、检查任务、检查重点等。

  1.《现场检查方案》包括的主要内容:  (1)制定检查方案的依据。

  (2)检查的目的、对象、范围、方式、内容和时间安排、纪律要求等。

  (3)需要提交的检查报告、附表、格式要求等。

  (4)检查组成员分工。

  (5)本次检查依据的法规清单。

  2.《现场检查方案》需经检查组组长主持,检查组讨论通过。

  3.《现场检查方案》需报经检查组所属机构审定。

  4.实施检查过程中,在获得检查组所属机构同意后,检查组组长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对检查方案作出调整。

  5. 检查方案的执行情况应当作为考核检查质量的重要依据。

  (七)检查前培训  根据现场检查的具体情况,如检查项目的风险程度、风险识别的难度等确定是否进行检查前培训。

检查前培训的内容至少应包括:  1. 学习、讨论《现场检查方案》。

  2. 讲解、讨论现场检查操作表格。

  3. 学习与检查项目有关的政策法规依据,金融、财会、法律等业务知识,检查方法和技巧等。

  4. 介绍被查单位的基本情况和历次检查情况。

  5. 其他情况。

  三、检查实施阶段  (一)实施步骤  1.进点会谈。

  (1) 进点会谈的程序。

检查组应当在进点会谈前明确会谈目的,拟定会谈提纲,并在《现场检查通知书》中确定的日期进入被查单位,出示合法证件和《现场检查通知书》。

  (2) 进点会谈的主要参加人员。

参加进点会谈的人员为检查组成员和被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其相关部门负责人。

  (3) 进点会谈的主要内容可包括:向被查单位宣读《现场检查通知书》,告知检查的目的、范围、内容、方式、时间以及被查单位的权利和义务等,介绍检查组成员;听取被查单位相关汇报;就检查准备阶段掌握的重要情况或疑问向被查单位进行了解和质询;向被查单位提出配合检查工作的要求事项,并确定具体的联络人员。

  (4) 进点会谈应当明确专人记录,形成《现场检查会谈记录》(见附件格式1),并作为检查资料保存。

  2.检查实施。

根据检查组制定的《现场检查方案》,灵活运用各种检查技术和方法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中认定的事实和有关资料进行整理核对,比较分析,相互印证,确定查证的问题,并编制《现场检查工作底稿》。

  3. 评价定性。

根据检查依据,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查出的问题或事实进行综合判断和定性,作出检查结论。

凡是检查中证据不足、评价依据或标准不明的问题,不作结论性评价。

  4.结束现场作业。

检查组在检查方案规定的时间退出被查单位。

检查组组长确认可以退出被查单位现场后,将退出现场作业的时间告知被查单位,进行现场作业清理,向被查单位办理调阅资料、借用物品等的归还手续,退出检查现场。

如有必要再次进场,需提前通知被查单位。

  现场检查的时间一般不应更改,以免影响被查单位的正常业务经营。

如确属检查需要,可考虑适当调整检查人员和检查时间,并知会被查单位。

  (二)检查方法  1. 总体查阅。

从总体上对被查单位的账账之间、账表之间、账实之间的一致性进行现场审核,并查阅被查单位的外部审计报告和内部审计报告,了解和掌握被查单位业务经营和内部管理的基本情况。

检查组应对被查单位账表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合法性进行现场初步审查,其目的是确保检查组一开始便能真实、完整掌握被查单位资产负债总体状况,避免有问题的账表数据误导检查人员。

  2. 现场审查。

根据检查方案,按各项检查内容采取相应检查方法对被查单位的有关业务和财务资料进行审查,对实际运行状况进行现场查勘。

  (1)检查方法包括核对、审阅、计算、比较分析、账户分析、绘制流程图、实地观察、询问调查等,并可运用计算机等辅助技术。

  (2)检查方式包括普查和抽查。

普查要求对检查内容所涉及的全部业务、财务资料进行全面审查。

抽查要求根据抽样比例和抽样原则对检查内容所涉及的业务、财务资料进行有选择的审查。

抽样比例根据现场检查方案的要求确定,抽样原则一般采取判断抽样,或者根据已经掌握的检查线索确定需要检查的范围、业务环节。

  (3)对被查单位的实际运行状况进行现场查勘一般采取现场观察和写实记录的方式。

  3. 调查取证。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调查取证,并取得证明材料。

  (1)检查组可视检查需要,调阅有关资料,查询被查单位的计算机业务系统的数据,并进行数据导出、转存、打印、复印等处理。

  (2)对需要调查取证的问题,要取得充分的证据。

  (3)证明材料包括:调查询问笔录、凭证、报表、账册(账页)、问卷、说明材料、被查单位文件、合同、会议记录、外调复函、实物照片等。

上述证明材料如属复印件,必要时应要求被查单位负责人(负责人不在时由经办人)签字,或加盖部门公章确认,确有特殊情况未能签字或盖章确认的,主查人应当书面说明原因。

  (4)在检查证据可能被转移、隐匿或者毁损的情况下,检查组要立即向其所属机构报告,按照《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办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对有关证据材料先封后查。

  (5)检查结束前,检查组要统一汇总检查证据材料,编制调查取证材料清单,并编印页码,由检查组集中统一管理。

  (三)质量控制  在整个现场检查期间,检查组组长和主查人要对检查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分阶段听取各检查小组的汇报,及时了解检查各阶段的工作情况,控制检查工作质量和进度,查找检查差错和遗漏,解决检查工作中的各种疑难问题,根据检查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调整检查力量,确保检查工作满足检查目的和要求。

  (四)文本要求  1.现场检查调阅资料清单。

现场检查操作中,检查组应根据拟检查的内容,确定需调阅的原始凭证、会计账簿、管理报表和有关文件,根据检查需要逐次调阅。

  检查组调阅资料需填写《现场检查资料调阅清单》(见附件格式2)一式两份,由检查人员签字后,向被查单位取得上述检查资料。

《现场检查资料调阅清单》由检查组和被查单位有关责任人各执一份。

检查资料使用完毕后,要及时归还被查单位,并在《现场检查资料调阅清单》上注明归还日期,由接收人签字确认。

  2.现场检查工作底稿。

实施检查时,检查人员应当对检查工作内容进行记录,编制《现场检查工作底稿》(见附件格式3)。

检查人员通过编制工作底稿描述检查事实和问题,判断和评价所发现的问题,评估风险状况。

  (1)检查人员应对所编制的工作底稿的真实性负责。

每个检查人员的工作底稿必须由另外一名检查人员进行复核,主查人要对工作底稿进行必要的检查和指导。

  (2)工作底稿可按照一事一稿进行记录,也可以视检查项目的情况进行合并处理。

记录的内容应涵盖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  一是检查的基本情况,包括检查时间、检查地点、检查对象、检查事项、检查人员、索引号及页次等;  二是检查发现的问题概述或事实记录,包括检查认定的事项,认定过程中对有关凭证、报表等资料进行计算、分析、比较的内容及其结果,认定的依据等;  三是评价和意见;  四是与问题或事实有关的取证材料等附件。

  (3) 工作底稿所表述的观点必须清楚明确,所附取证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并能充分支持观点。

工作底稿应简洁、清晰,符合文档规范。

  (4) 工作底稿应由检查人员和复核人签字。

  3.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

检查人员通过编制《现场检查事实确认书》(见附件格式4)向被查单位确认事实和问题,事实确认书只记录检查事实,不作任何定性评价,可视需要附取证材料。

  (1)主查人在掌握全部现场检查工作情况和审阅检查人员全部《现场检查工作底稿》的基础上,确定需要被查单位签字确认的检查事实项目,由检查人员根据《现场检查工作底稿》编写事实确认书。

  (2)事实确认书经主查人逐一审核签字后,交被查单位(部门)负责人逐一签具明确意见,并签字或盖章予以确认。

意见分为三种,一是承认事实,二是否认事实及其理由,三是补充相关事实。

  (3)事实确认书所附取证材料如果能充分证明认定事实成立,但未获被查单位签字确认的,检查组可视情况封存取证材料原件,以避免被查单位篡改或销毁原件。

  (4)事实确认书中所附取证材料不能充分证明认定事实成立,并且被查单位申辩理由成立的,检查组应注明“认可申辩,不作问题”并留存。

  四、检查报告阶段  (一)形成《检查事实与评价》  1.各检查小组初步形成分项目检查事实与评价。

各检查小组依据《现场检查工作底稿》等检查资料,将检查中发现和掌握的问题和事实进行分类整理和综合分析,初步认定问题和事实的性质,形成检查小组的检查事实与评价,提交主查人。

运用计算机技术辅助检查的,可以由计算机汇总生成检查事实与评价。

  2.检查组对初步形成的检查事实与评价进行讨论分析和综合判断,由主查人组织撰写对被查单位总体的《检查事实与评价》。

  3.《检查事实与评价》包括事实和评价。

事实的表述应当真实准确,有详细、充分的数据和文字资料支持,可包括检查前问卷、会谈记录、工作底稿、取证材料等情况。

评价要对照适用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作出评述,做到定性准确、有理有据、客观公正。

  4.《检查事实与评价》在递交被查单位之前,应由检查组组长与主查人签字。

  (二)与被查单位交换检查意见  1.《检查事实与评价》形成之后,检查组组长要组织与被查单位的检查总结会谈。

总结会谈由检查组组长主持,被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及有关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现场检查人员还应通知主监管员参加会谈。

由主查人向被查单位宣读《检查事实与评价》,请被查单位就有关问题和事实的真实性、准确性及评价结论提出意见,必要时就有关问题交换意见。

  2. 检查总结会谈应当安排专人记录,并整理形成《现场检查会谈记录》。

  3. 被查单位对《检查事实与评价》材料无异议时,由被查单位负责人在《检查事实与评价》上签具无异议意见,签字或加盖公章;被查单位有异议时,应在检查组规定的时间内向检查组反馈书面意见。

检查组应当对被查单位提出的意见进行研究,充分吸纳被查单位的合理意见。

被查单位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视为对《检查事实与评价》无异议。

  4. 如因特殊原因不能与被查单位举行检查总结会谈时,检查组应当将《检查事实与评价》书面材料发送被查单位,由被查单位在检查组规定的时间内反馈书面意见。

被查单位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视为对《检查事实与评价》无异议。

  (三)形成《现场检查报告》  总结会谈结束或收到被查单位对《检查事实与评价》反馈书面意见后,检查组应充分吸纳被查单位的合理意见,形成《现场检查报告》。

  1. 与被查单位交换检查意见后,主查人组织起草《现场检查报告》。

  2.《现场检查报告》应当以《检查事实与评价》为基础,主要应包括实施检查的基本情况;被查单位的基本情况;检查出的问题与事实及检查组作出的评价;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规章的规定,提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建议,以及拟提出的整改意见和监管要求等。

  3. 检查组组长对《现场检查报告》进行审核后,呈报其所属机构审定,并移交给主监管员。

  五、检查处理阶段  (一)检查处理的方式  对于不涉及实施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管措施的,由检查组所属机构出具《现场检查意见书》;对于涉及实施行政处罚及其他监管措施的,检查组所属机构在出具《现场检查意见书》的同时,还应依照银监会有关规定处理。

  (二)《现场检查意见书》的作出和执行  《现场检查意见书》是检查组所属机构对被查单位通报检查事实、作出检查评价、提出整改或处理意见的专门文件。

检查组负责起草《现场检查意见书》,上报检查组所属机构审批后,按法定程序送达被查单位。

  1.《现场检查意见书》依据银监会关于监管职责分工的有关规定执行。

  2.《现场检查意见书》的内容主要包括:  (1)检查发现的问题及其评价和判断。

  (2)提出整改意见及整改的时间要求。

  (3)要求被查单位在收到《现场检查意见书》的一定期限内将整改方案书面报告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并视执行整改方案的进度情况分阶段或一次性将整改书面报告报送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

  3.主监管员依据《现场检查意见书》提出的整改意见和整改时间要求,以及被查单位报送的整改方案,及时跟进被查单位的具体整改情况,包括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和整改效果等。

  主监管员要将整改情况反映到风险评级、评价和年度监管报告内容中去,同时研究确定下一步的监管方案,必要时提出采取进一步监管措施的建议。

  六、检查档案整理阶段  (一)建立检查档案  在整个检查工作中,检查组应当认真收集、整理检查资料,将记录检查过程、反映检查结果、证实检查结论的各类文件、数据、资料等纳入检查档案范围,为建立档案做好准备。

  检查档案包括:现场检查通知书;现场检查方案;检查前问卷、内控问卷及反馈材料;现场检查会谈记录;现场检查资料调阅清单及所调阅的资料;现场检查工作底稿及取证材料等附件;检查事实确认书;分项目检查报告;检查事实与评价及其反馈意见;现场检查报告;现场检查意见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其他材料。

  检查档案应当按照检查项目建立专卷,并按立卷顺序进行装订。

档案内容要按照检查准备、检查实施、检查报告、检查处理四个阶段进行分类整理。

  现场检查资料应根据检查的程序或性质等进行编号和整理,以便查阅和后续检查时参考。

  (二)编写档案目录  对归入检查档案的资料要编写案卷目录。

目录应按照检查工作流程、环节、内容以及检查资料的主次关系、主从关系等进行编写。

  1. 卷内材料目录、案卷目录一律用统一格式打印。

  2. 卷内文件资料目录应放在卷首。

  (三)制作档案封面和档案管理  检查档案整理完毕后,应当精心装订,制作现场检查档案封面(见附件格式5),封装成册。

  1. 案卷封面应按规定逐项填写清楚。

  2. 卷内材料要去掉金属物,对破损的材料应进行托裱;字迹已模糊的应复制并与原件一并立卷。

  3. 无须归档的材料,应进行整理、登记,经批准后销毁。

  4. 检查档案的保存时间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四)建立电子版现场检查档案  为适应电子化办公趋势,方便查阅,提高检查信息的实用性和连续性,检查组应建立电子版现场检查档案,并实现在一定范围内的信息共享。

  (五)现场检查档案的移交  检查组应将现场检查档案及全套检查资料移交具有管辖权的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以备参考。

  七、 附 则  (一)特殊情况下需要对被查单位进行临时性检查的,可适当调整检查程序,不提前通知被查单位,但检查组到达被查单位时应出具合法证件和《现场检查通知书》。

  (二)后续检查的程序参照一般检查项目执行。

  (三)银监会需要与其他监督检查部门组成联合检查小组时,检查程序和内容可参照本规程协商确定,确保检查过程中的合法合规、协调合作与信息共享。

  (四)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境外机构的现场检查适用本规程,同时,境外检查应遵守当地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五)本规程由银监会负责解释。

  (六)本规程自印发之日施行。

声明 :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在一个月内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联系xxxxxxxx.com

Copyright©2020 一句话经典语录 www.yiyyy.com 版权所有

友情链接

心理测试 图片大全 壁纸图片